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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管理制度優秀(精選22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3.55K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1

目的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精選22篇)

用於指導對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進行全面管理。全力遏制和防止死亡事故的發生,杜絕惡性事故,防患於未然。淨化現場環境,建立安全、文明、環保工地,達到市級綠色工地標準,爭創省級綠色工地。

適用範圍

適用於xx酒店精裝修工程建設全過程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

1、安全管理

1、1安全生產責任制

1.1.1施工單位應建立安全責任制,各部門嚴格遵照執行。

1.1.2專案和班組的分承包經濟合同中應有明確的安全生產指標和處罰措施。

1.1.3制定各工種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懸掛於各工種加工場和主要工作區域內。

1.1.4建立安全生產保證體系,加強安全生產的管理。設立專職安全員,具體負責安全生產。

1.1.5定期進行管理人員安全責任制考核。

1.1.6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政策,切實做好施工安全的宣傳、教育、佈置、檢查、整改、評比工作,做到三不傷害,堅持安全值日,誰負責施工,誰負責安全。

1.1.7公司安全領導小組負責制定安全規章制度,公司工程部安全科負責佈置、檢查安全工作;專案經理為安全工作責任人;工程師負責將消防工作納入施工組織設計;施工員負責按照稽核批准的消防設計進行施工;安全監督員負責專案日常安全專業檢查。

1.1.8建築工程的施工作業必須嚴格按照國家和消防主管部門稽核批准的消防技術規範的要求實施。施工組織設計必須要有針對性的消防技術措施,並由相關責任部門會籤。

1、2目標管理

1.2.1制定安全管理目標(傷亡控制指標和安全達標、文明施工目標)。

1.2.2對安全責任目標進行分解,落實到各班組和工人。

1.2.3建立責任目標考核制度細則,並按考核制度定期進行考核。

1.2.4工程開工前,公司必須與專案經理簽訂《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明確專案經理的消防安全職責;專案經理與分包單位、施工班組,在簽訂《施工分包協議》的同時還須簽訂《安全文明施工責任書》,逐級明確消防安全責任人,層層分解消防安全責任。

1、3施工組織設計

1.3.1應在施工組織設計中制定施工安全措施,並嚴格遵照執行。

1.3.2施工組織設計應於開工前上報監理和建設單位審批。

1.3.3對於深基坑、支模和支撐拆除等特殊工程應編制單項安全技術方案。

1.3.4安全技術措施應貫徹於全部施工工序之中,力求精緻、全面和具體,真正做到預防事故。

1.3.5安全技術措施應有針對性,編制人員必須掌握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場地周邊環境和條件的實際情況,熟悉安全法規、標準。

1.3.6技術負責人應將安全技術措施向專案經理、施工員、班組長和工人逐級進行安全交底。各種安全設施、防護設定應列入任務單,落實責任到班組和個人,並實行驗收制度。

1.3.7針對季節特點和施工過程中不同階段的防火要求,施工專案部應當制定和落實相應的防火方案和安全措施。

1、4分部(分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

1.4.1針對工程分部(分項)部位有針對性的以書面形式對班組和個人進行安全交底。

1.4.2安全技術交底必須履行簽字手續。

1、5安全檢查

1.5.1施工單位應建立半月一次的定期安全檢查制度。

1.5.2檢查記錄是安全評價的依據,因此檢查記錄應詳細、認真,特別對隱患的.記錄必須具體,如隱患的部位、危險性程度和處理意見。

1.5.3事故隱患整改應落實到人,並應有明確的整改措施和整改時間限制。

1.5.4對於重大事故隱患整改單,應派專人落實並按要求日期完成。

1.5.5現場機電維修人員應該經常檢查裝置觸漏電保護是否完好有效。

1.5.6現場用電機具較多,電線不得亂拖、亂拉。材料運輸、堆放時,一定要注意保護好電線,防止碰砸電線,造成電線外皮破碎剝落,一經發現有電線露芯或電線外皮破損要及時修理,如果破損達到2處及以上時必須整條更換。

1.5.7雨季應加強電器裝置的防雨和接地檢查,以防發生漏電事故。

1.5.8手持類電動工具必須嚴格遵守《手持電動工具的管理、使用、檢查和維修安全技術規程》,每月度至少全面檢查一次;現場使用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中的有關規定。

1.5.9電動機械及工具應嚴格按一機一閘制接線,並設漏電保護開關。

1.5.10現場施工用電裝置均應有良好的二級防護裝置。

1、6安全教育

1.6.1建立和完善安全教育制度,包括安全生產思想、安全知識和安全技能三個方面的教育。

1.6.2建立新工人的公司、分公司和班組的三級安全教育制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進入生產崗位,並應同時建立職工安全生產教育卡。

1.6.3安全教育主要內容為:安全基本知識、法規、法制,現場規章制度和本工種崗位安全操作制度、班組安全制度、紀律。

1.6.4採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和變換工作崗位時應按新技術操作和新崗位重新進行安全教育。

1.6.5每個工人必須熟悉本工種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

1.6.6施工管理人員應按規定進行定期安全培訓。

1.6.7現場專職安全員應按月,季和年度進行工作考評,考評不合格的不能上崗。

1.6.8根據建築施工生產特點進行“五抓緊”安全教育:

工程突出趕任務,往往不注意安全,要抓緊教育;

工程接近收尾時,容易忽視安全,要抓緊教育;

施工條件好時,容易麻痺,要抓緊教育;

季節氣候變化,外界不安全因素多,要抓緊教育;

節假日前後,思想不穩定,要抓緊教育;

1.6.9建立民工學校,不斷提高民工綜合素質。

1.6.10認真做好安全生產教育,對所有參加施工生產的職工(包括外包工、代訓工及實習生)均應進行入場生產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未經教育不得上崗,同時應結合工程進度及不同施工工藝,進行鍼對性的安全知識與遵章守紀教育。

1.6.11時刻關心安全、防火,不斷提高對防火施工的認識,進入施工工地必須戴好安全帽,減低物材墜落對人員的傷害。

1.6.13溶劑、化工材料等易燃物品,特別加強管理,嚴格收發制度,對工人領用材料時應嚴格控制,對用畢的材料須隨時歸庫保管。

1、7班前安全活動

建立班前安全活動制度,並應有詳細的安全記錄。

1、8特種作業持證上崗

1.8.1特種作業人員應經特種作業安全培訓教育,並持操作上崗證。上崗證應於特種作業人員進場時上報監理和建設單位審批。

1.8.2電焊工和監護人員動火作業前,必須接受防火安全交底,明確責任,相互監督,安全作業。

1.8.3施工現場的焊割作業,簽發動火證,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執行工程多機監護制度(操作證、動火證、滅火證、監護人)和1—3級動火界限審批手續。應當按照施工性質和部位確定動火等級,節假日應提高一個等級,並相應落實防護措施。

1.8.4嚴格執行動火證使用有效期限:一級動火證1天,二級動火證3天,三級動火證7天。電焊工動火作業時,必須隨身攜帶動火證和特殊工種操作證。

1.8.5施工現場使用切割機具作業時,視同明火作業,應開具動火證,並落實防護措施。

1.8.6施工區域動用明火作業時,應當清除周邊易燃物,並落實防護措施,嚴防火花、焊渣、切割溶塊墜落,監護人員要做好立體監護工作。

1.8.7施工進入裝飾階段,裝飾施工現場禁止吸菸,明火作業動火證簽發相應提高一個等級,並嚴格落實防範措施。

1.8.9施工現場木工操作間必須按規定設定禁火標誌,按要求配備消防器材,禁止將切割、打磨機具安裝在木工間內使用。

1、9工傷事故處理

1.9.1工傷事故的處理按國家和地方相關法律、法規執行。重大事故發生時,施工單位應立即啟動事故緊急預案,組織人員搶救,保護好現場,並第一時間通知建設單位。

1.9.2工傷事故的分析按規定處理。事故的調查處理堅持“三不放過”原則:事故原因不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和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防範措施不放過。

1.9.3現場應建立工傷事故檔案。

1、10安全標誌

1.10.1應繪製施工現場安全標誌佈置總平面圖,並按圖進行安全標誌的設定。

1.10.2在施工現場的入口處,設定安全宣傳標語和警示牌。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2

為使電梯裝置執行在安全、高效的工作狀態,避免對電梯產生額外損壞,應嚴格按以下規定使用:

一、使用電梯實行分段定時制,即每日的8:00—12:00、14:30—18:00為材料搬運時間;

二、業主和搬運隊在搬運物品時一律採用貨梯,客梯僅供客人上下,嚴禁用於搬運物品。電梯載重量不得超過800kg,搬運過程不得長時間佔用電梯或用物料堵塞電梯門;

三、沙、石搬運需按要求袋裝方可入內,進入電梯後需肩扛,不得放置在電梯轎廂底部;輕質磚塊、地板磚等材料進入電梯需在轎廂底部鋪墊保護膠袋,搬運過程確保材料平鋪,不得集中堆放在電梯轎廂單側,避免造成電梯傾斜損壞;

四、進入轎廂的'貨物不得超過長1.5米、深1.6米、高2.2米;厚度為5釐米(包括5釐米)以上的木板嚴禁硬塞入電梯轎廂;

五、裝載流質、粉狀、砂石、塊狀材料應包裝牢靠,無滲漏、無汙染,遺留物應自行清理乾淨;

六、裝載的貨物儘可能採用箱裝、袋裝或捆綁等措施,並在裝運前,集中在廳門附近堆放(勿堵塞通道),以減少佔梯時間;

七、裝運裝修用易燃易爆材料、化學危險品時,應向管理人員如實說明,採取必要的防護措施;

八、嚴禁以下違章用電梯行為:

非消防狀態下敲擊消防按紐呼梯;

用木片塞入廳門門槽或用貨物阻止廳(轎)門關閉;

擅自開啟轎內操縱廂面板使用電梯;

裝卸貨物時採用拖拉式、拋甩式撞擊轎廂或強行向轎廂內塞貨物,造成轎廂門變形。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3

1.0目的

通過對顧客裝修過程的控制,確保裝修符合規定要求。

2.0範圍

適用於顧客入住後進行裝修的全部過程。

3.0職責

3.1工程部負責制定《建築、裝飾管理手冊》,並對管理處進行不定期的裝修檢查。

3.2管理處負責辦理具體的裝修手續並進行裝修過程的管理。

3.3管理處負責一般裝修方案的審批。工程部負責對結構、室內管線等有重大改動的裝修方案的審批。(商場、寫字樓裝修方案由消防局主管部門審批)。

4.0內容

4.1裝修申報

4.1.1裝修方案的審批。業主裝修前需填寫房屋裝修的審批表,將擬定裝修方案及相關資料報管理處審批。

1)無違反相關規定的一般裝修方案(如:結構、管線、外觀的變更、防水層的破壞等),管理處可進行審批。

2)結構、管線、外觀等有重大變動的裝修,管理處需將相關資料報公司工程部審批。

3)商場、寫字樓部位的裝修需報消防局主管部門審批。

4.1.2裝修施工單位的審查。業主裝修前攜帶裝修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施工人員身份證明等資料報管理處審批。管理處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4.1.3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方案審批合格,裝修施工單位審查合格後,管理處與業主簽定《房屋裝修管理協議書》,按照相關規定收取裝修押金,辦理裝修施工許可證及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等相關手續。

4.2裝修施工過程的管理

4.2.1裝修過程中,管理處負責裝修管理的人員每天檢查裝修情況,嚴格按《建築、裝飾管理手冊》的`內容與標準檢查,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按相關規定要求業主整改,對於拒不執行的,可根據《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及《業主公約》中相關規定強制執行。

4.2.2房屋裝修完畢,管理處按《建築、裝飾管理手冊》及協議中約定的相關標準進行驗收,對於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業主及時改正後再進行驗收。

4.2.3重大裝修,需經公司工程部驗收。商場、寫字樓裝修需經消防局主管部門驗收。

4.2.4從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管理處對裝修情況複驗,合格後將押金退還顧客和施工單位。

4.2.5對裝修檔案的管理應放入業主檔案內,儲存期至業主搬遷後。

5.0引用檔案與記錄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4

商位(房屋)裝修規定

1、商位內裝修不能遮蓋頂部。

2、房屋裝修不允許設定閣樓。

3、裝修不得擅自改變原商位給構制及建築物原有結構。

4、裝修不得破壞、損壞、遮擋市場消防設施。

5、裝修用電線需用合格的bv1.5以上銅芯線,日光燈鎮流器需用電子鎮流器。

6、電氣線路必須用防火pvc管套管,各連線處須用接線盒。

7、外用插座須用標準合格插座,並固定使用,禁止使用不合格插座。

8、商品陳列櫃、架須用防火材料或經防火處理。

9、房屋吊頂、護牆材料須用pvc阻燃板、石棉板、石膏板或其它不燃、難燃材料,材料必須選用經法定檢驗機構檢驗合格的材料。嚴禁用三合板等易燃材料和不合格材料。

10、裝修施工時應保持場內清潔,裝修材料和垃圾不得隨意堆放,嚴禁佔用消防通道,施工垃圾必須當天即時清理。

商位(房屋)裝修審批程式

1、需裝修的經營戶到福田市場分公司領取《福田市場商位(房屋)裝修申請表》。

2、隨帶營業執照、經營戶本人身份證、裝修負責人身份證及裝修用防火材料的防火檢測報告(報告須有出售材料商店的公章)的'影印件,房屋裝修需附裝修設計圖紙,在施工過程中不得隨意更改。

3、填好裝修申請表,備齊裝修資料,送福田市場公司市場管理服務部、綜合管理服務部審批同意,方可進行施工。並報福田市場綜合辦公室備案。

4、市場商位(房屋)裝修,每間需交納五百元施工保證金,裝修完工驗收合格後退還。

市場裝修、施工消防安全管理規定

1、施工中使用的電氣裝置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嚴禁使用劣質電器。

2、裝修材料必須使用防火材料或須經防火處理,嚴禁使用易燃材料裝修。

3、施工中不準大面積使用膠漆劑等易燃液體,儘可能不在現場進行噴漆作業,如必須在現場噴漆作業要有良好的通風和安全防範措施。

4、施工現場使用明火,須事先向福田市場分公司申請辦理動火審批手續。操作焊割、安裝電氣人員,須持證上崗,操作現場必須符合消防安全要求,並實行監督施工。

5、工程施工如有影響原有消防設施使用功能的,須事先報消防監督機關審批同意,並做好相應防範措施,保證消防設施正常執行和滅火功能不受影響,經檢查合格後方可施工。

6、施工材料和垃圾不得隨意堆放,不得堵塞走廊、樓梯和疏散通道,施工垃圾必須當天清理。

7、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嚴禁吸菸,施工中對違反市場管理該不聽勸阻的,公司保衛人員有權阻止其進入市場內施工。

8、對未經審批擅自進行裝修的或裝修施工不符合其審批內容,市場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停止違章施工或暫扣工具,按規定辦理手續達到要求後方可施工。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5

1、為貫徹實施國家《建築安裝工程質量檢驗標準》控制影響工程質量的各種因素,不斷提高工程質量,為業主提供優質滿意的.產品。建立和健全了由總工程師統一領導,專案經理負責,專案施工員、專案質量員具體實施,部門配合監督的的質量保證體系。

2、加強現場管理,建立質量管理網路。

3、嚴格執行質量驗收標準,貫徹執行質量體系程控中各項制度。

4、加強自檢、互檢和交接檢及專業檢查,填寫'班組自檢、互檢記錄',對工序質量資訊反饋到缺陷頻數較多的專案,及時按其特點,制定符合質量體系規定的糾正預防措施。

5、加強現場檢測、計算管理,所有檢測、計算裝置必須經計算局檢測合格,在施工過程做好計量、抽檢工作。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6

一、組織管理

1、以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方針,立足於自防自救,堅持'安全第一,'誰主管、誰負責'原則.在防火業務上多請當地公安消防機構作現場指導。

2、在開工時,制定詳細消防方案.消防方案由公司按技術、質安、機械裝置、保衛部門依次稽核,由保衛部門送公司總工程師、防火責任人審批。

3、施工現場實行分級防火責任制落實各級防火責任人,各負其責。專案經理為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對本班組的防火負責.工地防火檢查員(消防員)每天班後必須巡查,發現不安全因素要及時消除或彙報。施工現場成立防火領導小組。

4、對職工進行經常性的防火宣傳教育,增強消防觀念。

5、施工現場設定防火警示標誌,施工現場張掛防火責任人、防火領導小組成員名單、防火制度等標牌。

6、施工現場防火管理,按其施工專案、施工範圍,實行'誰施工、誰負責'。

二、火源管理

1、施工現場對動火管理必須嚴格執行'用火證'審批制度。

2、焊、割作業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人員不得私自操作。

3、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八不'、'四要'、'一清理'要求。

3.1動火前'八不':

3.1.1防火、滅火措施不落實不動火;

3.1.2周圍的易燃雜物未清除不動火;

3.1.3附近難以移動的易燃結構未採取安全防範措施不動火;

3.1.4盛裝油質等易燃液體的容器、未經洗刷乾淨、排除殘存的油質不動火;

3.1.5盛裝過氣體會受墊膨脹並有爆炸危險的容器和管道不動火;

3.1.6儲存有易燃、易爆物品的車間、倉庫和場所,未經排除易燃、易爆危險的不動火;

3.1.7在高處進行焊接或切割作業時,下面的可燃物品未清理或未採取安全防護措施的'不動火;

3.1.8未有配備相應的滅火器材不動火。

3.2動火中'四要':

3.2.1動火前要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

3.2.2現場安全負責人和動火人員必須經常注意火情況,發現不安全苗頭時要立即停止動火;

3.2.3發生火災、爆炸事故時,要及時撲救;

3.2.4動火人員要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

3.3動火後'一清理'動火人員和現場安全負責人在動火後,必須及時/徹底清理現場火種後,才能離開現場。

4、高處焊、割作業時設專人監焊飛濺、氣割物下跌的安全措施。

5、動火作業前後要告知防火檢查員或值班人員。

6、在施工範圍內不準吸菸,嚴禁油漆及木製作作業與動火作業同時進行。

7、乙炔氣瓶應直立放置,使用時不得靠近電源,應距明火不少於10米,與氧氣瓶應保持不少於5米距離,不得露天存放/曝晒。

8、溶解瀝青場所與稀釋瀝青場所的距離不得小於15米,溶解瀝青爐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材,並有專人看火,防止瀝表溢位爐外。

三、電氣防火管理

1、施工現場的一切線路、裝置必須有上崗操作證的電工安裝、維修,並嚴格按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電安全規範bg50194-93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88規定.非電工嚴禁私自拉線接電。

2、電線絕緣層老化、破損要及時更換。

3、嚴禁使用銅絲或其他不符合規範的金屬絲作電路保險絲。

4、嚴禁在外腳手架上架設電線和使用碘鎢燈,因施工需要在其他位置使用碘鎢燈,架設要牢固,碘鎢燈距易燃物不少於80cm,且不得直接照射易燃物。當間距不夠時,應採取隔熱措施,施工完畢要及時拆除。

5、電氣裝置和電線不準超過安全負荷,接頭處要牢固,絕緣性良好。室內、外電線架設應有瓷瓶與其他物體隔離,室內電線不得直接敷設在可燃物、金屬物上。

6、照明燈具下方一般不宜堆放物品,其垂直下方與堆放物品水平距離不得小於50cm。

7、臨時建築設施內的照明,不準使用60w以上的照明燈具。

8、每棟臨時建築以及臨時建築內每個單元的用電必須設有電源總開關和漏電保護開關,做到人離電斷。

9、凡是能夠產靜電引起爆炸或火災的裝置容器,必須設有消除靜電的裝置。

四、易燃易爆物品防火管理

1、施工現場不宜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如工程確需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必須按照防火規定設定,並經公司保衛科或消防部門審批同意後,方能存放,存放量不得超過3天的使用量。

2、易燃易爆物品倉庫必須設專人看管,嚴格收發、回倉登記手續。

3、易燃易爆物品嚴禁露天存放。嚴禁將化學性質或防護、滅火方法相牴觸的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放在同一倉庫內。氧氣和乙炔氣要分別獨立存放。

4、使用化學易燃易爆物品,應實行限額領料和領料記錄。在使用公學易燃易爆物品場所,嚴禁動火作業;禁止在作業場內分裝、調料;嚴禁使用乙炔發生品作業。嚴格控制使用液化石油氣,確須使用時,要嚴格按防火規定操作,落實安全措施,並必須經施工現場防火責任人同意。

5、易燃易爆物品倉庫的照明必須使用防爆燈具、線路、開關、裝置。

6、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倉庫。

7、木加工場內木屑、刨皮等必須及時清理。嚴禁在油漆間、木工棚、及其他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附近吸菸取火。

五、臨時設施及宿舍防火管理

1、外腳手架採用阻燃密目網進行全封閉圍護。

2、施工現場所有搭建的臨時設施都必須按防火要求搭建,使用不燃材料搭建(門窗除外),易燃易爆物品倉庫應單獨設定,並遠離其他臨時建築,臨時建築不得修建在高壓線下面,與高壓線距離不得小於規定距離。

3、每間宿舍應設立一名防火責任人,負責宿舍日常的防火工作。

4、嚴禁躺在床上吸菸,亂丟菸頭。

5、嚴禁在宿舍內燒香拜神和使用蠟燭照明。

6、嚴禁亂拉接電線,嚴禁使用電爐,不準使用電熱器具,電線上不得掛衣物。

7、保持宿舍道路暢通,不準在宿舍通道、門口堆放物品和作業。

8、嚴禁攜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宿舍和在宿舍記憶體放摩托車。

9、在建築物內,未經允許不得住人。

六、消防器材配置與管理

1、現場設立專用消防用水管網,並配備消防水泵一隻,其電線專線敷設,建築物設立消防豎管,豎管每層設定消火栓口,並配置水帶和水槍。

2、施工現場應根據實際情況配置一定數量的消防器材;

2.1食堂:配備泡沫滅火器2個。

2.2材料倉庫:面積在60平方米以內,配備泡沫滅火器不少於2個,每增50平方米增配泡沫滅火器1個。

2.3辦公室:配備泡沫滅火器1個。

2.4電梯駕駛室:配備1211滅火器不少於1個。

2.5配電房:配備1211滅火器不少於1個。

2.6木工製作場:配備泡沫滅火器不少於4個。

2.7臨時動火場所:配備泡沫滅火器不少於1個和其它消防輔助器材。

2.8集體宿舍:按每25平方米配備泡沫滅火器1個。

2.9在建建築物:施工層配備泡沫滅火器不少於4個,非施工層一般按每一層在樓梯口設定二隻滅火器。

3、消防器材選用經消防部門檢測合格的產品。滅火器應放置在明顯易取地方,一般放置高度不高於1.5米,保持放置點通道暢通。

4、施工現場由消防員負責對消防裝置、器材保養管理,每季度檢查一次,按期換藥(泡沫滅火器藥劑有效期為一年,1211滅火器總重量不少於瓶體標明總重量的十分之一),確保消防裝置、器材的有效使用。

5、對所配備的消防裝置、器材繪製平面示意圖,掛在施工現場明顯的地方。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7

一、人員管理規定:

1、廠商施工隊員要保持良好形象,要穿統一工服,佩帶裝修出入證工牌,便於商場人員管理。

2、商場的工作人員有權隨時進入正在裝修的房屋進行現場檢查,以確保現場裝修符合裝修的各項規定。

3、進出商場的施工人員應主動向保安人員出示《施工出入證》,在裝修期間,施工人員應佩戴和愛護《施工出入證》。《施工出入證》系本人專用,不得轉借、塗改。如發現有任何疑問,保安有權沒收其《施工出入證》,並有權阻止其進入商場。

4、施工人員穿戴必須符合要求,衣褲、鞋齊全,穿拖鞋、背心,赤膊,衣冠不整潔者,禁止進入。

5、施工人員進出商場一律走員工通道。

6、施工人員活動範圍應在本施工區域內,不準遊蕩到其他樓層(包括其他施工區域現場)。如發現任何可疑之處,保安有權將可疑人員帶至保安部,依照不安全因素進行處理,情況嚴重者移交公安機關。

7、禁止隨地吐痰,不弄汙走廊、廁所、貨梯、出入口等公共區域。

8、施工人員必須至指定衛生間入廁,禁止隨地大小便。

9、禁止在衛生間或茶水間內清洗施工用具、洗澡、洗頭、洗衣服等。

10、施工人員在施工區域內須文明施工,不得有打架、喝酒、謾罵或爭吵等影響其他展位裝修、經營的行為。

11、禁止在施工區域睡覺、隨地大小便等行為。

12、在商場內施工時,非商場原因引發的一切安全事故由施工方或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13、商場各電梯在非運營時間處於停運狀態下,任何人不得攀爬扶梯,翻越各通道護欄,執行時間禁止藉助搬運物品。

14、所有人員不得留宿商場,裝修人員禁止酒後施工,絕對禁止打架滋事。裝修人員禁止到其他展位走動,違反規定者清逐出場,引起嚴重後果的追究法律和民事責任,移送公安部門處理。

二、證件的辦理規定:

1、裝修公司必須提前確認安全負責人和所有施工人員名單,交安全部辦理《施工出入證》。辦理《施工出入證》須持有效證件原件及影印件各一份。

2、如屬特殊工種如電工、焊工等還須持有有效的電工操作證及焊工操作證。所有電氣/電焊人員(含小工)必須隨身攜帶有效“特種人員操作證”,以備檢查,違章按xx元/人次扣押金。

3、如實填寫《施工出入登記表》,辦證時需申報工種、人數、裝修時間、貴重工具,並交一寸照片一張,辦證時需繳納押金,xx元/張。施工結束,等各部門統一驗收完畢後,憑《施工出入證》和付款收據至財務部辦理退回押金手續(如施工出入證遺失、損壞或塗改,此費用將不予退回)。

三、消防安全管理規範:

1、所有廠家進入商場裝修的施工隊必須持有“有效的裝修資質”,提供該單位有效期內的施

2、工意外保險證明,對廠家和施工單位進入商場的一切意外行為均必須承當相應的安全責任。

3、如沒有相應的保險證明,可自行或委託承包商購買相關裝修工程的保險,包括公共責任險。

4、如不能提供上述資質和保險證明,裝修施工期間的所有安全責任均有廠家和施工單位全部負責。

5、裝修必須使用防火阻燃系列環保材料,如必須使用其他材料,須報商場審批同意後方可使用,但必須做好防火處理。

6、廠商進廠裝修按消防規定展位內每50平米必須配備一個5公斤abc乾粉滅火器。(滅火器廠家自帶或到商場購買)。在裝修工程現場根據消防規範放置。

7、商場為無煙商場,所有進出人員必須嚴格遵守相關安全規定,禁止在商場內吸菸、使用蠟燭、蚊香、動用明火。

8、裝修展位時必須對建築內的煙感探頭做保護,避免引起消防誤報警。

9、在商場營業時間任何廠商或個人禁止噴塗、刷漆及打磨作業。

10、易燃物品應控量使用,每個裝修廠商每次使用油漆不得超過2kg,汽油不得超過0.5kg,廠商裝修期間必須安排專人負責管理(油漆、汽油、香蕉水、二甲苯等)易燃物品,隨施工人員進出商場,嚴禁在商場記憶體放。

11、裝修現場施工易燃垃圾厚度不應超過2公分、面積不超過3平方米,如超過標準應及時清理。

12、商場內絕對禁止使用危險大功率電器。(見臨時用電相關規定)。所有電路不得跨越防火分割槽。

四、裝修材料方面規定:

1、各區域要根據本區域實際情況,由區域物業部長考察選定商場裝修主要使用材料品牌。要求必須符合國家環保標準、價格適中。商場公示環保材料品牌、型號、規格,由商戶自行購買。另外要將選定材料品牌型號、規格報集團物業推進中心備案。

2、所有廠家使用的電線、各種電氣開關、防火塗料必須是商場推薦合格品牌,必須向商場提供合格證明、檢測報告,否則不允許在商場使用。

3、廠商裝修使用材料,如板材、地毯、牆紙、石膏板、油漆、塗料等,必須是商場推薦合格環保品牌,必須向商場提供合格證明、檢測報告及環保證明,否則不允許在商場使用。

4、所有吊頂必須採用輕鋼龍骨、石膏板等阻燃材料,如必須使用其他材料時,必須向商場申報同意後採用阻燃處理方可施工。

五、建築主體和結構的改動規定:

1、不允許在任何大樓結構及隔牆上隨意開鑿、打洞。

2、所有的管道工程應由合格的管工承擔。

3、如擬建工程涉及到大樓的主體結構,必須向商場提出審批,得到明確答案後,方可按約定的方案進行施工。

4、固定在樓板上的螺栓和打孔,進入樓板的深度不應超過50毫米。地面上開鑿佈線,深度也不得超過30毫米。

5、消防通道絕對禁止私自改變設計用途。

六、商場裝修管理規定:

1、裝修施工全過程廠商必須接受商場安全、物業等各職能部門監督和管理,如發生未註明的問題,則由雙方協商解決。

2、裝修前須向市場部提供平面圖、效果圖,經商場稽核後方可裝修。

3、裝修前必須按照商場規定,由廠商建立完整地裝修隔離圍擋,選用輕鋼龍骨,加石膏板、噴繪布,起到防火、防塵、美觀作用。噴繪製作由商場企劃部審定,圍擋懸掛平整,圍檔周邊需採用龍骨封邊並由商場物業部監督管理。

4、裝修場地的地面應保持整潔,裝修現場必須進行灰塵遮擋,為了保證一個衛生、清潔和安全的環境,廠家和各施工隊必須每天對當天產生的裝修垃圾進行清理。垃圾必須裝袋並紮緊袋口,不能有洩漏。

5、廠商必須保證裝修垃圾日產日清,不得亂拋亂倒。垃圾運送到甲方指定地點,由商場安排車輛統一進行垃圾清運。

6、靠走道的展廳垂直門面不能超過商場公共過道(以公共走道地面磚為界)。

7、所有展位之間隔斷及防火分割槽必須嚴格按照商場規定施工,所有隔牆要求由地面砌到頂,之間不能有空洞或空隙。如遇水、電、空調、消防水、消防電源、通訊設施等管線穿越時,應用防火填料將孔洞或縫隙填實。具體施工參照商場“防火隔斷施工工藝要求”。

8、不得私自拆、改、封、堵、移動商場原有電氣、水暖、空調等公共設施(包括原有門頭、玻璃),如有違反立即停止裝修,待整改後方可繼續裝修。

9、裝修施工中因現場存在大量灰塵,施工人員進出現場時,應採取相應措施,如換鞋、換腳套、門口加地墊等措施,避免商場公共走道有腳印,影響環境衛生。

10、施工現場夜裡12:00之前必須停止施工作業,電焊(氣割)必須在夜間8:00之前結束(監護員不夠要相應減少電焊作業量),如果是必須施工作業的專案,須提前申請,同意後方可作業。

七、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1、進場前必須先申請用電,並說明申請電壓及使用的.電氣裝置,報電工班備案。

2、由商場專職電工負責安裝臨時用電電源,嚴禁私接亂接,違者停止供電。

3、各裝修隊自配臨時用電箱,箱中必須配備匹配的數字電錶、漏電保護裝置,總開關應使用帶有漏電保護裝置的空氣開關。臨時用電裝置應效能可靠、絕緣良好、配套齊全。嚴禁電氣裝置帶病工作,一經發現立即停用。

4、手持移動式工具的金屬外殼必須做好可靠接地、接零保護,用電裝置的安全防護罩要齊全有效。搬動移動式電氣裝置時,必須先切斷電源。電源線不準在地上隨意拖動。

5、裝修現場絕對禁止使用電熱壺、電爐、熱得快、微波爐、點鎢燈、電動車電瓶存放及充電等危險性大的大功率電器。

6、臨時用電電源線只可採用軟線護套線或三芯電纜線。所有裝修使用臨時用電接線板電源線不得有破損和接頭。嚴禁使用麻花線、平行線、音響線、電話線、護套線等做電源線。各種用電線路需架空處理,高度不低於1.8米,不得在地上隨意拖拉。

7、所有臨時用電插頭應完好、無破損,應採用單相二眼、三眼或三相四眼標準插頭。嚴禁引線不用插頭,一插多用或直接將線頭插入插座孔內使用,違者必罰。

8、所有裝修使用臨時照明燈具應採用成套的手持膠木防爆手燈、日光燈。嚴禁採用100w及以上燈泡、碘鎢燈、金屬鹵化燈、鈉燈等大功率及高熱量燈具。

9、商場營業時間內不允許動用電刨、電鋸、電錘等高噪音裝置,特殊情況可與商場總經理協調限時使用。

10、展位內裝置開關與裝置水平距離不能大於3米,分配電箱至開關箱相距不能大於30米,臨時用電總功率不得超過3千瓦,如不能滿足時,必須增加轉接箱。

11、臨時用電拖線板及電線接頭處不能靠近可燃、易燃物品(木屑、包裝紙盒、汽油、酒精、松香水、油漆等),至少保證1米以上的安全距離。

12、裝修現場電線、照明燈具不能緊靠圍擋,距離在50公分以上。

13、各裝修隊應使用各自獨立電源,嚴禁各隊互借電源,現場嚴禁跨工種作業。

14、當日施工完畢後必須關閉所有電源方可離場。

15、必須服從商場人員,有關臨時用電的安全、規範管理,違者當即請出場外,不得參與工程施工。

八、物料管理規定:

1、黃沙、水泥等裝修材料必須袋裝進場(進入廣場區域的的車輛限載5噸,如果使用5噸以上車輛,保安將有權拒絕該車輛駛入商場區域,所有車輛由安全部統一指揮管理),該類裝修材料未經袋裝不得運入商場。袋裝的裝修材料在運送過程中嚴禁出現“跑、冒、灑、漏”等汙染大廈環境的現象,如有汙染,施工單位必須自行清潔處理,直至商場滿意為止。如施工單位不處理,商場有權按垃圾進行處理,並向施工單位收取垃圾清運費,同時處以罰款。

2、裝修物料運入商場必須提前向物業部提出申請,聽從商場貨梯操作人員和保安的安排,按先後、輕重緩急的順序進行運輸。

3、所有出商場的貨物均必須有商場對應的管理部門開具的“出門單”,無“出門單”保安有權進行扣留物品。

4、所有的裝修工程應在展位內進行,公共走廊及大廳不能施工。商場的廠商在裝修前,應用圍板將自己的區域起來,佔用公共區域的距離不得超過1米。禁止在公共區域內臨時存放材料。所有物品進入商場後均由商家自行保管,責任自負。

5、裝修施工期間,因灰塵、噪音和異味對相鄰使用者造成影響,須立即停止該項工程,如造成相鄰使用者損失的,須負責賠償。

6、所有切削、電鑽、拆除及噪音工程以及有異味的工程,應在辦公和商場營業時間以外進行,商場整體裝修和總經理簽字同意時除外。

7、注意成品保護,不得在公共走道上攪拌水泥砂漿,愛護本商場的一切設施及裝飾物,如因施工對商場電梯、大理石、牆壁、地磚及其他設施裝置損壞,必須無條件照價全額賠償。

8、施工單位在每日施工結束後,必須清掃施工場地,並按照“裝修垃圾不過夜”的原則將裝修垃圾袋裝後運出、堆放至商場指定的臨時存放地點。切斷施工電源,在確認安全的前提下方可離開施工場地。

九、費用方面規定:(根據集團關於裝修收費規定執行)

1、整體裝修押金共xx元(含電氣安裝安全押金xx元)。電焊施工安全押金xx元/臺電焊機(含亞弧焊)。出入證件押金xx元/張。電話費押金xx元/商家。

2、裝修清運垃圾費用:1~2層按xx元/百平米商家。3~6層xx元/百平米商家。面積不足100平米按100平米計算。每超過100平米增加xx元,按四捨五入計算,700平米(含)以下的廠家,最高交納費用為xx元。超過700平米的廠家,最高交納費用為xx元。廠家必須用編制袋將所有垃圾自行裝好,放在自己展位內,由商場指定清運隊伍定時進行清運。市場價為:xx元/只的編制袋由商場負責提供。

3、電話初裝費用:xx元/部(含公共電話線路,不含電話機。線路只到展位邊緣,廠家如有改動要求,自行施工,電話線等施工材料自備)。網路寬頻初裝費用xx元/部。申請電話時必須提供所在市身份證影印件、聯絡電話或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法人代表身份證影印件、聯絡電話等。

4、展位必須配備滅火器:商場規定:每50平米必須配有1只5kg的有效abc乾粉滅火器,不足50平米按50平米計算。商場可代售:xx元/只。

5、商場確定展位內消防裝置噴淋頭高度為2.95米,如貴廠家因為自己的裝修式或效果有所改動,必須由商場指定隊伍進行改動施工,噴淋頭xx元/個,煙感xx元/個,手動報警器xx元/個,捲簾門開關xx元/個。

6、每人出入商場必須佩戴安全帽,商場可代售:xx元/只。

7、裝修承包商必須與商場簽訂“廠商裝修協議”,廠家為此協議的擔保方,裝修承包商按此協議規定繳納裝修保證金,以確保裝修工作順利進行,裝修保證金具體數額見上述費用明細。

8、裝修保證金可用於修復裝修過程中可能造成的損壞、承包商在裝修過程中違反有關裝修管理規定的罰款等。如果裝修押金不足,施工承包商應在個工作日內足額補齊。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8

1)房屋裝修完畢,業主以及施工方必須向物業工程管理部以及客戶服務部提交房屋裝修竣工申請書。

2)工程管理部和業主、裝修施工方對房屋室內裝修情況進行驗收。

3)驗收結束後,物業工程管理部須針對驗收過程中存在的`問題,填寫裝修竣工驗收單了,督促裝修施工方作出限期整改。

4)物業工程管理部對房屋驗收通過之後,在裝修竣工驗收單上簽字確認。

5)物業工程管理部要對業主在裝修過程中損壞的配套設施進行按價賠償。

6)將裝修竣工驗收單交由物業公司總經理進行稽核簽字,同時財務室退還裝修施工方的押金併為之辦理臨時出入證的退證手續。

7)物業工程管理部對物業裝修施工負有監督、督促的職責。

8)裝修施工方以任何理由破壞配套設施或者違反規定進行裝修,物業工程管理部都有權終止其裝修行為。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9

第一章目標管理

第一條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和“管理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建立健全和落實公司和部門的安全生產責任制度。 第二條制定安全目標,將安全生產責任分解後落實到部門,定期考核。

第二章組織管理

第三條安保部和工程部負責各專案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第四條與各施工專案負責人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使安全生產工作責任到人,層層負責。

第五條每季度召開一次“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工作會議,總結前一階段的安全生產情況,佈置下一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

第六條在組織施工中,必須保證現場值班,不得空崗、失控。 第七條嚴格執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的技術方案和措施,在執行中發現問題應及時向安保部彙報。更改方案和措施時,應經原設計方案的主管審批簽字後實施,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方案和措施。

第八條建立並執行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制度。在工程開工前,編制《施工組織方案》中應有專項的安全管理內容,並制定有針對性的安全生產技術措施,用書面形式提交安保部和工程部負責人經審閱後逐級進行安全技術交底。

第九條建立機械裝置、臨電設施和各類腳手架工程設定完成後的驗收制度。未經過驗收和驗收不合格的嚴禁使用。

第三章施工現場管理

第十條施工人員應遵守有關施工安全、勞動保護、防火、防毒的法律,法規。

第十一條進入施工現場的人員必須按規定戴安全帽,並系下頜帶。戴安全帽不繫下頜帶視同違章。

第十二條凡從事2米以上無法採用可靠防護設施的高處作業人員必須系安全帶。安全帶應高掛低用,不得低掛高用,操作中應防止擺動碰撞,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第十三條參加現場施工的所有特殊工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

第十四條管理者不得隨意指揮,操作者不得隨意作業,抵制隨意指揮,制止他人隨意作業。

第十五條施工現場各類標牌和警示標誌齊全醒目。

第十六條施工堆料不得佔用樓道內的公共空間,封堵緊急出口;室外堆料應遵守甲方規定,避開公共通道、綠化地、化糞池等市政公用設施;工程垃圾宜密封包裝,並放在指定垃圾堆放地;應控制粉塵、汙染物、噪聲、震動等對相鄰居民、居民區和城市環境的汙染及危害。

第十七條每月定期由安保部負責人和工程部負責人組織相關人員對施工現場進行安全生產檢查。

第十八條對採取新工藝、特殊結構的工程,都必須先進行操作方法和安全教育,才能上崗操作。

第十九條管道、裝置工程的安裝及除錯應在裝飾裝修工程施工前完成,必須同步進行的應在飾面層施工前完成。裝飾裝修工程不得影響管道、裝置的使用和維修。涉及燃氣管道的裝飾裝修工程必須符合有關安全管理的規定。

第四章臨時用電、用水管理

第二十條施工現場用電應符合下列規定:

1、施工現場用電應從戶表以後設立臨時施工用電系統。

2、安裝、維修或拆除臨時施工用電系統,應由電工完成。

3、臨時施工供電開關箱中應裝設漏電保護器。進入開關箱的電源線不得用插銷連線。

4、臨時用電線路應避開易燃、易爆物品堆放地。

5、暫停施工時應切斷電源。

第二十一條施工現場用水應符合下列規定:

1、不得在未做防水的地面蓄水。

2、臨時用水管不得有破損、滴漏。

3、暫停施工時應切斷水源。

第二十二條施工用電必須符合用電操作規程,對現場的`各種線路和設施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抽查,並將檢查、抽查記錄存檔。

第二十三條施工機具、車輛及人員應與內、外電線路保持安全距離。達不到規範規定的最小距離時,必須採用可靠的防護措施。

第二十四條各種高大設施必須按規定裝設避雷裝置。

第二十五條電動工具的使用應符合國家標準的有關規定。工具的電源線、插頭和插座應保持完好,電源線不得任意接長和調換,工具的外絕緣應完好無損,維修和保管工作應由專人負責。

第五章成品保護

1、施工過程中材料運輸應符合下列規定。

2、材料運輸使用電梯時,應對電梯採取保護措施。

3、材料搬運時要避免損壞樓道內頂、牆、扶手、樓道窗戶及樓道門。 4、施工過程中應採取下列成品保護措施:

5、各工種在施工中不得汙染、損壞其它工種的半成品、成品。

6、材料表面保護膜應在工程竣工時撤除。

7、對郵箱、消防、供電、電視、報警、網路等公共設施應採取保護措施。

第六章裝修改造工程現場安全管理

1、裝修改造工程必須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室內、室外、幕牆裝修設計規範的相關規定。施工現場必須實行逐級安全責任制,確定相應人員負責工地的安全生產和防火安全。

2、區域性裝修改造時,應將施工區與營業區進行隔離。

3、要進行經常性的安全生產檢查,及時發現和解決設計、施工中存在的問題和不安全隱患,確保施工現場安全。

4、施工現場禁止吸菸。必須使用低壓照明裝置;所有施工人員不準在施工現場住宿,必須到分公司安全生產負責人辦理登記,領取出入證。

5、因裝修、改造設計需要而改變、挪動的消防設施,必須經過消防監督部門審批,嚴禁私自挪用、損害消防裝置設施。

6、施工現場禁止存放化學及易燃易爆物品。因施工需要而使用的油漆、稀料、酒精等易燃易爆物危險品,應與施工現場異地存放,設專人保管,領用不得超出當日使用量。

7、施工現場垃圾、渣土應及時清理,消除安全隱患,禁止任何物品堵塞消防通道。

8、施工現場使用的變(配)電箱要保持清潔、乾燥、通風,有良好的絕緣和防雨水措施;使用時要有專人看護,使用後必須立即斷電。 9、開工前要對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普及安全生產知識,學會使用消防器材。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六條本制度由安保部起草並負責解釋;

第二十七條本制度自頒佈之日起開始實施。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10

物業裝修管理的基本概念

1.物業裝修,是指業主或使用人為了改善居住、辦公或經營環境,對自有物業或租賃物業範圍內的地面、牆面、頂棚(天花)、門窗、給排水、強弱電、有線電視、電話、寬頻進行裝修處理的活動和過程。

2.物業裝修管理,是指物業管理公司依據國家相關法規和條例,受開發商或全體業主委託,對物業管轄範圍的業主或使用人在裝修過程中,對新建房屋的室內裝修活動實施審查、監督和管理的行為。

物業裝修管理的目的

規範施工行為,消除施工隱患,保證新建樓房外觀的整潔和統一;杜絕新建樓房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遭受破壞;保障新建樓房的居住安全,保障新建樓房配套裝置設施的正常執行和使用,最終實現物業的保質和增質,延長物業使用壽命。

物業裝修管理的意義

維護和保持房屋建築原創設計的元素和風貌,維護環境品質,避免房屋建築結構、外觀、環境、設施裝置遭受破壞和汙染。

維護小區正常的生活、學習、工作秩序,營造小區的安定、團結、和諧氛圍,維護物業管理秩序,保障物業管理服務工作的正常開展。

術語解釋

1、建築主體:

是指建築實體的結構構造,包括屋蓋、樓板、樑、柱、支撐、牆體、連線接點和基礎等。

2、承重結構:

是指直接將本身自重與各種外加作用力系統地傳遞給基礎地基的主要結構構件和其連線接點,包括承重牆體、立杆、柱、框架柱、支墩、樓板、樑、屋架、懸索等。

3、砌體結構:

即用磚牆、柱、鋼筋混凝土樓板和屋頂承重構件作為主要承重的結構,稱為磚~物業管理圈;鋼筋混凝土混合結構,簡稱磚混結構。此結構抗震性差,防滲水效能差。這是當前建造數量大、採用最普遍的結構型別。

4、鋼筋混凝土結構:

即主要承重構件全部採用鋼筋混凝土,並現場整體澆注而成的結構。此結構抗震效能和防滲水效能良好。這種結構型別主要用於大型公共建築、高層建築和工業建築等。

5、剪力牆:

剪力牆是指牆肢的長度為厚度的5~8倍的鋼筋混凝土牆。常用的有“T”字型、“L”型、“十”字型、“Z”字型、折線型、“一”字型。

6、異形柱:

異形柱是指柱肢的截面高度與柱肢寬度的比值在2~4倍,相對於正方形與矩形柱而言是異形的柱子。它包括異形柱框架和異形柱框架剪力牆,常用的有“L”型、“T”型、“十”字型。

7、承重牆

是指不但承受自身重量,同時還承受屋頂及樓板傳來的荷載的牆。

8、非承重牆

不承受上部傳來的荷載,也不會把荷載載入到其下的非承重牆上。通常在非承重牆牆底設定單跨樑或者連續樑來承受其荷載並把其荷載傳導到相鄰的承重構件上(例如:磚混中的承重牆,框架中的框架樑)。非承重牆通常還是設計上的抗震牆,如果發生地震,非承重牆將和承重牆一起承受地震力。

9、房屋外觀:

是指相對於室內的外立面,準確的說,就是房屋外立面可視的部分。它包括門窗、外牆、陽臺、附屬結構及裝飾物等。

10、防水工程:

是指屋面防水、外牆防水及廚房、衛生間、陽臺防水工程。屋面防水、外牆防水的目的是為了防止雨水對室內的浸害;廚房、衛生間、陽臺防水的目的是為了防止生活用水對本房屋和相鄰房屋室內的浸害。

11、隱蔽工程

是指被其他建築物遮掩的工程,具體是指地基、電氣管線、供水管線等需要覆蓋、掩蓋的工程。由於隱蔽工程在隱蔽後,如發生問題,還需重新覆蓋和掩蓋,返工損失非常大,為了避免資源的浪費和當事人雙方的損失,保證工程的質量和工程順利完成,安裝施工時,在覆蓋和掩蓋前應當通知發包人檢查,發包人檢查合格後,方可進行隱蔽施工。

12、房屋配套設施裝置:

是指房屋除門窗、護欄外的,與房屋配套的給排水管道(空調排水管)、強電源及弱電源訊號系統(照明電源、閉路線、電話線、網路線、監控)、煤氣報警器、紅外線防盜報警器、可視電話(非可視電話)、應急求助按鈕、天然氣表、管等。

13、房屋平面佈置圖:

是指用於指導建築裝飾裝修施工的平面(水平面)設計圖,它包括房屋平面結構佈置(傢俱、陳設擺放)設計、區域使用功能劃分(如:臥室、客廳、書房、廚房及衛生間等)設計、出入通道(如:門的開啟方向及通道走向)設計,其中包括某些部位使用的材質和安裝方式、要求等設計。它是按實際比例尺寸繪製的,一般採用的長度單位為公制長度單位㎜。

14、水電施工圖:

是指用於指導建築裝飾裝修水電施工的平面示意圖,顧名思義,示意圖是以示意方式進行繪製的,圖形是以線條和符號連線構成的,圖形一般沒有準確的數值標註,只是示意大概的安裝方位和形式,具體安裝方法和要求,都是以文字標註及說明為主。

物業裝修管理的基本內容

(一)房屋外觀的管理

(二)主體結構的管理

(三)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

(四)房屋配套設施的管理

(五)施工行為的管理

(六)告知和督導義務

(七)商業門面裝修管理

(八)物業裝修管理如何規避責任

(一)房屋外觀的管理

1.任何裝飾裝修企業和個人在從事住宅室內裝修的活動中,不得破壞房屋的外觀,嚴禁擅自改變房屋的門、窗、陽臺護欄,以及外立面牆磚、塗料顏色;

2.嚴禁在承重牆上開鑿門、窗孔洞,嚴禁擴大承重牆上原有的門窗尺寸,嚴禁拆除連線陽臺的磚、混凝土牆體,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在外牆上開孔和鑿洞;

3.嚴禁搭建建築物、構築物,嚴禁封閉觀景陽臺、生活陽臺,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在外牆上安裝雨蓬、防盜網、晾衣杆等;

4.嚴禁隨意在外牆上安裝空調外機,空調外機應安裝在房屋的預留位置上,或物業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上;

5.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在房屋外立面上安裝廣告牌及帶有商用告示效應的.標識;

6.嚴禁侵佔公共區域的通道、露臺和屋面,嚴禁在公共區域的通道、露臺和屋面亂搭亂建;

7.嚴禁開挖地下室、打井。損壞物業共有設施、裝置及場地。

(二)主體結構的管理

1.嚴禁擅自改變物業使用性質;

2.嚴禁擅自改建、重建建築物及其附屬的設施、裝置;

3.任何裝飾裝修企業和個人在從事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的活動中,不得破壞房屋的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房屋基礎,嚴禁在結構牆、柱、樑、板上鑽孔鑿槽。如因水電管線敷設,確須開孔鑿槽,必須報物業管理公司,經物業管理公司審查同意後,並在物業管理公司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下進行施工;

4.嚴禁在非承重樓面砌磚體(紅磚、沙磚)隔牆;

5.嚴禁改變房屋的使用功能,嚴禁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陽臺改做衛生間和廚房;

6.吊頂龍骨及木地板龍骨固定支點鑽孔,孔洞點陣不得≤600㎜,孔洞直徑不得≥12㎜,孔洞深度不得≥50㎜;

7.房屋裝修如需變動房屋結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必須經原設計單位或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其施工必須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建築施工企業承擔。

(三)房屋防水施工的管理

1.防水層應塗抹在結實、堅硬、表面光滑平整、乾淨、乾燥的基層上,並按規範要求施工,防水層應有一定的面積和厚度。防水施工完成後,應作閉水試驗,試驗時間應不少於48小時,並會同裝修管理人員一道共同檢查閉水試驗情況,確認無滲漏現象後,方可後續施工;

2.室內裝修施工,對陽臺、廚房和衛生間,有較大改變的和對原防水層有較大破壞的部位,二次防水施工時應作重點和加強處理,確保無滲漏;

3.衛生間、廚房、陽臺未作閉水試驗不得回填,並不得只在回填找平層上做防水層,此方式存在嚴重的工藝技術缺陷和隱患;

4.回填找平層水泥沙漿應有足夠的強度,其水泥沙漿標號不得低於1∶2,水泥沙漿厚度應≥60㎜;

5.衛生間地面防水必須全做,牆面防水最低點應≥300mm;若使用淋浴龍頭,安裝龍頭的牆面防水層高度應≥1800mm,寬度是淋浴龍頭左右各500mm,陰角臨界牆寬度為1000mm,高度必須達到1800mm。

(四)房屋配套設施的管理

1.給水管不得暗敷在非防水地面,在通過無防水要求的區域內,應採用天、牆布管敷設方式,即採用吊頂內敷設和沿牆壁暗敷方式敷設;

2.給水管道安裝完畢後,應作壓力試驗,水壓不應小於9kg、穩壓不應少於兩小時;排水管道安裝完畢後,應作沖水試驗,每個管口沖水量不應少於200kg,沖水方式為容器灌衝。經壓力試驗和沖水試驗無滲漏現象後,方可進行下一道工序;

3.施工臨時用電,只能在漏電保護開關後端駁接。佈線完畢後,各回路應作通電試驗和絕緣試驗,通電試驗時應在漏電保護開關的保護下進行;

4.天然氣管道、閥門、計量表,嚴禁裝飾封閉及包裹。應裸露在外,並隨時保持良好的通風狀態,安裝後的管道介面應作漏氣檢測;

5.燃氣報警器探頭接通電源後,安裝在吊頂的下方,儘可能靠近和正對燃氣用具,不得遠離燃氣用具和隱蔽安裝;

6.燃氣熱水器排氣管道,嚴禁接入廚房排煙道內,應按物業管理公司規定的位置和方式直接引向戶外排放;

7.嚴禁將燃氣熱水器置於廚房、衛生間內,燃氣熱水器只能安裝在生活陽臺的牆壁上,相距天然氣表和管道≥500㎜的位置,並將排氣管道引至戶外;

8.嚴禁拆卸廚房與飯廳之間的隔門,嚴禁將封閉式廚房改裝成開敞式廚房,並隨時保持廚房與戶外空氣的對流。廚房採用暗埋式燃氣灶,應在廚櫃前門上方開4~6個直徑不≤30㎜的透氣孔;

9.陽臺落水主立管,嚴禁裝飾包裹。廚房、衛生間落水主立管,如確需裝飾包裹,應採用可拆卸方式,或採用紅磚隔離空包方式處理,包裹時管道與磚之間應留出5~10mm間距。有檢查口的樓層,應露出檢查口和足夠的拆卸檢查口蓋的空間。嚴禁用水泥砂漿灰填充式包裹;

10.可視電話及紅外線監視器,不得擅自移位和改變,如需變動位置,應由原安裝單位施工人員處理;

11.嚴禁移動廚房排煙道預留孔洞位置(高度和方向)。抽油煙機排煙管應規範的接入排煙道預留孔;

12.空調外機,應安裝在預留位置上,氟里昂管敷設,應按物業管理公司統一規定規範安裝,並將冷凝水管接入積水管內,嚴禁冷凝水散流。(注:本樓房原設計未考慮家用中央空調安裝,故嚴禁安裝家用中央空調);

13.嚴禁拆除臥室內的陽光窗防護欄。因裝修改變防護欄材質和款式,高度不得低於1000mm,其安裝應牢固、可靠;

14.入戶給水管應加設總閥,便於日常維修和檢查;

15.嚴禁損壞物業共有設施、裝置及場地,嚴禁擅自改變和移動共有設施、裝置。

(五)施工行為的管理

1.任何裝飾裝修企業和個人在從事住宅室內裝修的活動中,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裝置,不得影響公共環境清潔衛生,不得影響業主的正常生活秩序;

2.嚴禁違章作業和野蠻施工,杜絕一切不文明的施工現象和行為;

3.嚴禁施工現場有違反消防法規的行為,如:吸菸、亂扔菸頭、火種、不規範的使用明火、電爐(含電阻加熱器)、碘鎢燈取暖或烘烤物品等;

4.施工和照明臨時用電、線及插線板的安裝應符合規範,嚴禁亂接亂搭;

5.嚴禁在公共過道、公共區域地面上攪拌水泥、切割地磚、石材及進行木製品製作等作業;

6.施工用水區域,應保證在不滲漏的前提下規範用水,不得侵害和影響相鄰戶;

7.嚴禁將建築裝修材料堆放在公共過道及公共區域,保證公共過道及公共區域的清潔衛生及通行安全;

8.嚴禁高空拋灑,嚴禁影響公共衛生和公共安全的現象和行為;

9.嚴禁採用國家或政府相關部門明令禁止的淘汰產品和材料;

10.嚴禁採用國家或政府相關部門明令禁止的工藝技術和施工裝置、設施;

11.房屋裝修,如須變動房屋結構(建築主體和承重結構)的,必須經原設計單位或者具有相應資質等級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其施工必須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施工企業承擔;

12.裝飾裝修企業,必須按照工程建築強制性標準和其他技術標準施工,不得偷工減料,確保裝飾裝修工程質量;

13.裝飾裝修企業,必須嚴格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規程,按規定採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不得擅自動用明火和進行焊接作業,保證作業人員和周圍住房及財產的安全。

(六)商業門面裝修管理

1.門面室內裝修,應嚴格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規定,不得擅自更改和移動報警按鈕、噴淋頭、溫感器、消防箱等消防設施,嚴禁封閉和佔用消防通道;

2.門面室內裝修,嚴禁封閉共用管線(水、電、氣、消防)井檢查口、門,應留出檢修空間及通道;

3.燃氣管道安裝應符合燃氣安全使用管理規定,不得埋於牆內和地下,不得接近有明火和易產生靜電火花的電器,應保持正常的空氣流通;

4.商業門面裝修,必須遵守附屬設施使用功能規定和要求,不得超功率、超容量、超標準、超範圍、超規範安裝和使用,如:通電、通水、通氣(天然氣)、通風(換氣、新風)、排水、排煙、消防水等;

5.商業門面室內裝修,未經計可,不得擅自更改排汙管道預留介面位置。不得封包檢查口(疏浚口);

6.室內外天棚吊頂時,在遇沉水彎、檢查口(疏浚口)、消防水閥、強弱電路分線盒時,應在對應位置處預留維修檢查口,洞口尺寸應小於500×500(㎜);

7.使用液化氣罐的門面,燃具與液化氣罐相距≥5m,液化氣罐存放處應保持陰涼和空氣流通,存放處應設定防爆牆或安全防護裝置,在入口處張貼“火源切勿接近”或“非工作人員嚴禁入內”等標識;

8.商業門面(辦公用房)電器安裝,應設定電源配電箱,除設定總開關(空氣開關)外,各回路應單獨設定空氣開關,確保電力的使用安全;

9.使用大功率電器較多的商業門面(辦公用房),並由380V三相電源變為220V兩相電源使用的,三相電源負荷分配應均衡和合理。

(1)餐飲門面室內裝修:

1.廚房汙水進入主排水管道前,必須設定沉渣池、隔油池,避免汙水中夾帶的動(植)物油及碎骨、泥土、沙石進入主排汙管道內,嚴禁將未過濾的汙水直接排放入主排汙管道;

2.店面較大的,水平排水管道長度方向≥20m的,應增置管道疏浚檢查口;

3.廚房油煙在進入主煙道(管)前,應安裝濾油及油煙淨化裝置,嚴禁將未過濾的油煙排入主煙道(管)內,嚴禁向小區內或門面四周直接排放油煙;

4.嚴禁將直排式和強排式熱水器的排氣管接入煙道內;

5.廚房抽油煙機,應採用低噪聲高速風機或專用風機,噪聲不應大於65分貝,營業時間不得超過晚上10:00點鐘。

(2)美容美髮門面室內裝修:

1.洗髮室地漏及洗滌池放水口必須加設不鏽鋼絲過濾網,模數不應≥2㎜;

2.汙水進入主排水管道前,必須設定沉渣池,避免汙水中夾帶的髮絲、發屑進入主排汙管道內,嚴禁將未過濾的汙水直接排放入主排汙管道。

(3)門面戶外裝修:

1.門面裝飾裝修除嚴格申報審批外,戶外裝修(門額、門柱、戶外廣告等),應嚴格按物管統一要求進行設計及施工。戶外裝修方案,未經申報和稽核,不得擅自和違規施工。不得個性張揚,必須服從整體規劃和管理要求;

2.門面戶外裝修,嚴禁侵佔公共過道和路面。門額和門柱裝修,不得超過相鄰戶彼此間分隔線。未經許可,不得擅自更改原路面整體形式和效果;

3.門面戶外裝飾裝修,未經計可,不得擅自改變原始結構和開狀,不得擅自增加附屬構築物,不得侵佔相鄰門面的位置和影響相鄰門面的裝修效果;

4.門面空調安裝,應遵守物管的規定和要求,安裝前應將安裝方案報物管稽核,並在物管有關人員的現場指導下進行。

(七)告知和督導義務

1.裝修管理人員,應將小區物業管理規定及相關管理辦法,詳細的介紹給前來辦理裝修申報的業主、租賃人或裝修公司人員。

2.裝修管理人員,有權利和義務,將裝修公司情況或裝修公司的施工情況告知業主。

3.裝修管理人員,應將裝修方案中或施工中不合理的工藝和工程隱患告知業主。

4.裝修管理人員,應將裝修的禁止行為和相關的注意事項告知業主和裝修施工人員。

5.裝修管理人員,有權利和義務,維護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維護業主利益,對裝修施工中的違規行為予以及時的糾正,並督導業主或裝修施工人員進行整改。

6.裝修管理人員,對檢查中發現的質量問題和隱患,應及時的跟進和處理,並及時的督導和予以解決。

7.裝修管理人員,對業主和裝修施工人員提出的詢問和求助,應予以當面的解釋和指導,對難以陳述問題,應親臨施工現場予以幫助和督導。

(八)物業裝修管理如何規避責任

1.認真履行告知義務:

物業裝修管理,必須將物管公司裝修管理的相關規定和《房屋裝修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告知業主和裝修施工人員。

2.依理依法的管理:

物業裝修管理,必須依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和小區《管理規約》進行裝修管理。

3.堅守管理職責:

物業裝修管理,必須認真履行自己的管理職責,必須做到違規必查、違規必禁、違規必究。

4.不得混淆管理範圍:

物業裝修管理,必須清楚物業裝修管理的範圍和性質,必須清楚物業裝修管理只是裝修行為管理而非裝修質量管理,裝修驗收只是行為驗收而非質量驗收。

5.不可參與裝修業務的推薦和介紹:

物業裝修管理,不得強制性的向業主推薦和介紹裝修公司和推銷裝修材料。

6.不得無原則的干預業主裝修事務:

物業裝修管理,不得無故的對業主或裝修施工人員進行管、卡、壓,或進行與物業裝修管理無關的事。

對裝飾裝修違規現象的處理

1.對違反《裝修施工管理服管理協議》、《裝修施工現場管理規定》的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應當面給予批評教育,情節嚴重的給予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其檢查、消除影響、賠償,或清退離場,不得在本小區繼續施工;

2.對違反了《裝修房屋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的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應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情節嚴重的責令其停止施工,造成嚴重後果的責令其檢查、消除影響、賠償,或清退離場,不得在本小區繼續施工;

3.對裝修管理員的管理,執意不予理採的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物管公司有權採取法律訴訟方式予以解決;

4.對違反了《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物業管理條例》的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除立即停止違章規施工外,責令其限期恢復和整改,情節嚴重並造成重大後果的上報相關行政部門進行處理;

5.在實施物業裝修管理的過程中,物業管理企業和裝修管理員,只能依據建設部令第110號《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和國務院令第504號《物業管理條例》之規定行使其權力,履行其應盡的職責和義務;

6.在物業裝修管理活動中,物業公司擁有審查、監督和管理的權力和義務,擁有對一般違規行為的處理權,如:責令其停工和整改等。絕沒有行政職能部門的處罰權。物業管理公司,對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的違規現象和行為有制止、糾正、舉報、投訴的權力和義務;

7.在物業裝修管理活動中,對嚴重違反國家相關規定的施工行為,除強行的予以制止外,應及時的將情況上報行政主管部門處理。

裝修管理員的素質要求

(一)熟悉物業基本概念及裝修管理基本概念;

(二)熟悉物業管理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三)熟悉相關的建築裝飾裝修施工技術規範、工藝流程和施工驗收標準;

(四)熟悉轄區環境以及配套的裝置設施,熟悉轄區環境佈局及房屋結構;

(五)熟悉燃氣安全使用管理規定、消防管理條例及相關安全生產條例;

(六)熟悉本崗位業務內容及工作流程,具有一定的建築裝飾裝修專業基礎知識,具有一定的製圖和識圖能力;

(七)具有一定的書寫能力和口頭表達能力,能規範的書寫與之相關的技術作業檔案和說明;

(八)具有規範的、文明的行為舉止,能做到禮貌待人,並具有一定的組織能力和協調能力;

(九)能準確的掌握和執行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

裝修管理員的職責

(一)具有高度的責任心和熱情的服務意識,具有專業的職業素養;

(二)嚴格遵守和執行國家相關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準確的執行和運用相關的建築裝飾裝修施工規範及標準;

(三)嚴格稽核裝修方案,在稽核中對違反法規和條例明令禁止的行為和注意事項,應予以提示和制止,並在原裝修方案圖中予以糾正和註釋;

(四)在裝修巡查中,對未按裝修稽核內容及修正意見施工的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應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儘可能地避免給業主或相鄰戶造成重大經濟損失和留下質量安全事故隱患;

(五)在裝修巡查中,對違反施工安全操作規範和消防規範行為的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應立即予以制止和糾正,儘可能地避免重大施工事故和人員傷亡事故的發生;

(六)在裝修巡查中,對違反小區管理規定行為的裝飾裝修企業或個人,應立即予以口頭警告或書面警告;

(七)堅守崗位、堅持原則、履行職責,認真作好裝修稽核記錄和裝修巡查記錄,認真填寫整改通知書,並做到及時追蹤、督導和檢查;

(八)及時協調和處理好裝修施工中出現矛盾和問題;

(九)負責解答業主對小區物業裝修管理事宜的詢問,做到悉心指導、耐心解釋、熱情服務,並及時處理業主的報事和求助。

裝修管理控制程式

1.0目的:

規範裝修管理工作,維護樓宇安全和房屋外觀的統一和協調,確保公共環境、設施的執行正常和使用。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住宅小區、別墅、商住區、寫字樓物業裝修的管理工作。

3.0職責:

3.1管理處主任負責小區裝修申請的審批及重大違章裝修的處理。

3.2樓棟管理員負責業主裝修申報及裝修資料的收集、整理、歸檔。

3.3裝修管理員負責裝修方案初審,管理處工程部主管或房地產公司工程部負責技術上的審批。

3.4裝修管理員負責裝修竣工驗收。

3.5裝修管理員、秩序護維護員、樓棟管理員負責裝修巡視,裝修跟進、裝修現場監管,對裝修過程中各環節進行控制。

3.6秩序護維護員負責裝修消防、安全的巡視和檢查。

3.7客戶服務中心收費員負責裝修相關費用的收取。

4.0程式:

4.1裝修申請

4.1.1業主提出裝修申請時,應提供裝修施工設計方案圖(指平面佈置圖、單元立面圖、空調安裝圖、照明(開關、插座)線路圖、給排水施工圖等)和相關技術資料,業主應按《裝修申報登記表》要求如實填寫各項內容。

4.1.2如業主委託裝修公司裝修,裝修公司應提供加蓋裝修施工單位公章(必須是鮮章)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影印件各一份。

4.1.3如租賃戶(物業使用人)裝修申請時,應出具《租賃合同》原件及業主同意裝修的有關證明。

4.1.4如業主或租賃戶自行裝修,應與物業公司簽訂《裝修承諾書》。

4.1.5商鋪門面、娛樂場所裝修申請時,申請人(業主或租賃戶)應提供消防部門的審批檔案。

4.1.6裝修管理員確認業主和租賃戶身份後,向申請人提供物管公司《裝修施工現場管理規定》、《房屋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等檔案。

4.2 裝修審批

4.2.1裝修管理員應認真審查如下事項:

裝修設計是否對房屋結構、外牆立面、公共設施裝置造成改動、破壞。

裝修是否存在有嚴重的消防隱患。

是否有其他違章情況。如:亂搭亂建、改變房屋使用功能、打鑿共用牆等。

4.2.2初審合格後,報管理處主任及房地產公司工程部作技術審批,審批工作在三個工作日內完成。

4.2.3裝修管理員負責將審批後的裝修申報情況通知業主,對需要業主修改裝修設計的,應告之業主修改。

4.2.4 裝修申請獲得批准後,裝修管理員應通知業主到客服中心辦理有關手續,交納相關費用,參照《裝修收費一覽表》:

業主應交納一定數額的裝修保證金和垃圾清運費。

裝修施工單位交納一定數額的裝修保證金和施工人員證件工本費。

裝修施工單位將施工人員照片(兩張)和身份證影印件交客服中心,辦理(臨時出入證)和施工人員基本情況登記。

施工人員(臨時出入證),分正、副兩證,正證由施工人員隨身攜帶,副證進入小區時交門衛臨時儲存。

裝修相關費用完清後,發放《施工許可證》,通知工程部開啟該戶水電,告知業主可以進場裝修施工。

4.3施工期間的管理

4.3.1裝修施工期間,裝修管理員、秩序護維護員、樓棟管理員應每日至少巡查一次裝修施工情況,並將檢查情況,記錄於《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秩序護維護員嚴格按照小區有關管理規定,對施工人員進行秩序維護管理。

4.3.2發現下列情況,裝修管理員、秩序護維護員、樓棟管理員按本程式4.5項辦理。

未按規定張貼《施工許可證》的;

未按規定的施工時間施工的;

超出申報範圍內的裝修專案或擅自更改裝修審批內容的;

違反裝修管理規定及國家相關規定的;

4.3.3業主或裝修施工人員,就裝修事宜提出請求協助或幫助時,裝修管理員應予積極的支援和配合,在詳細瞭解業主提出的請求後,及時的給予幫助和處理。

4.4裝修竣工驗收

4.4.1裝修施工結束後,業主或施工單位應向管理處提出裝修驗收申請。

4.4.2裝修管理人員、業主或施工單位現場負責人對裝修工程進行現場驗收。裝修無違章情況,按以下程式辦理,如發現違章情況,按本程式4.5項辦理。

4.4.3竣工驗收合格的,由裝修管理員、管理處主任在《裝修竣工登記表》內“驗收意見”欄簽署“初驗合格”,並簽署姓名和日期。

4.4.4施工人員撤場時,客服中心收回《臨時出入證》,如有丟失,出入證押金不予以退還。客服中心應通知門崗該戶裝修人員已清場。

4.4.5 裝修驗收合格,並已入住三個月,業主應申請裝修複驗,裝修管理員應到現場複驗,如無問題。由裝修管理員、管理處主任在《裝修竣工登記表》“二次驗收意見”欄簽署“複驗合格”後,經公司經理審批,由財務退還業主或裝修施工單位的裝修保證金。

4.5違章裝修的處理

4.5.1裝修施工期間或裝修竣工驗收中,發現違規裝修行為的,裝修管理員應立即要求違規整改,並視其情況,按以下方式進行處理:

批評教育,責令立即整改。

出具《裝修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出具《裝修驗收整改通知書》,限期整改。

情形嚴重的報公司經理批准,實施停電停水,強行制止違規及侵害行為。

要求損失賠償的,報公司經理批准。

情形特別嚴重的,除強行停止施工外,報相關行政部門處理。

4.5.2裝修施工驗收時,如發現業主違章裝修的,裝修管理員,應對違章裝修給樓宇安全、美觀造成的危害程度做出評估,並視情況請示公司經理同意後,列清扣款數額,由財務按以下方法進行扣款,扣款順序為:

首先從業主或裝修施工單位裝修押金中扣款。

業主或裝修施工單位裝修押金不足以補償扣款的,由業主支付現金方式給予賠償。

對嚴重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且又拒絕整改的業主或裝修施工單位,裝修管理員按規定不予驗收,並拒籤《入住許可證》。

4.6 裝修檔案管理

4.6.1裝修竣工,通過驗收,由客戶服務中心片區樓管員收集、整理裝修管理資料,統一歸檔。

4.6.2裝修檔案管理按公司有關檔案管理規定執行。

5.0相關支援及參考檔案

5.1 《物權法》

5.2 《物業管理條例》

5.3 《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

5.4 《管理規約》

5.5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5.6 《裝修施工管理服管理協議》

5.7 《業主手冊》

5.8 《裝修施工現場管理規定》

5.9 《房屋裝修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6.0相關記錄表格備案檔案

6.0.1《裝修委託書》

6.0.2《裝修申報表》

6.0.3《裝修承諾書》

6.0.4《裝修許可證》

6.0.5《裝修收費一覽表》

6.0.6《裝修申報情況記錄表》

6.0.7《裝修動態一覽表》

6.0.8《施工人員登記表》

6.0.9《裝修巡視檢查記錄表》

6.1.0《裝修整改通知書》

6.1.1《裝修竣工驗收表》

6.1.2《入住許可證》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11

為加強x小區在裝修期間的管理,保證小區內房屋及共用設施裝置的正常使用,維護公共環境、秩序,使業主擁有一個更優美、整潔、安全、方便、舒適、文明的居住環境,根據建設部頒發的《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及《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的相關規定製定本管理制度。

一、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的權利與義務

1、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依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規定》以及《臨時管理規約》、《臨時管理規約補充協議》、《施工單位裝修承諾書》和本協議對小區內所有裝飾、裝修活動進行統一管理。

2、如發現任何違規、違法行為,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責令其停止該行為。如行為人不聽從管理,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採取相應措施(如暫扣工具、下發裝修整改通知單、違規搭建通知書,將行為人清離小區、聯絡相關行政部門等),情況緊急時保留採取一些特殊方法的權利。

3、如以上違規、違法行為造成房屋內、毗鄰房屋、公共設施裝置、公共部位等損害,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責令行為人予以修復、恢復原狀或照價賠償,情節嚴重者,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採取相應措施並聯系相關行政部門予以處罰。

4、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義務在裝修管理期間為裝修單位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及特約服務。

5、如裝修單位有任何疑問、質疑,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義務提供相應諮詢服務。

二、業主的權利與義務

1、業主有義務按照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所規定的裝修流程配合裝修單位辦理裝修手續、繳納相關費用。

2、業主在施工期間有義務遵守《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規定》、《施工單位裝修承諾書》及本協議的所有規定與內容。

3、業主在施工期間有義務接受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的管理,如有任何違規、違法行為,需承擔相應責任,賠償相應損失。

4、如裝修單位提出任何違規、違法要求,業主有義務勸阻裝修單位。

三、裝修單位的權利與義務

1、享受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所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及特約服務。

2、依照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所規定的裝修流程協同業主辦理裝修手續、繳納相關費用。遵守《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天津市物業管理條例》、《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規定》以及《臨時管理規約》、《臨時管理規約補充協議》、《施工單位裝修承諾書》及本協議的所有規定與內容。

3、配合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在裝修管理期間的各項工作。

4、對業主在施工過程中進行有效監管。

5、業主有任何違規、違法行為,而裝修單位接到物業管理服務中心通知後未能及時制止的,則裝修單位需與業主共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違約責任

1、如果業主在裝修施工期間,有違反國家的相關規定、本協議和《施工單位裝修承諾書》中之規定的行為,並對房屋、公共設施造成損害的,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制止,並要求業主限期恢復改正及賠償,同時通知裝修單位,裝修單位有義務責令業主按照小區有關管理規定施工,逾期不恢復改正的,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採取相應整改措施,所產生的一切責任由業主承擔。如業主無能力恢復,可書面申請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幫助恢復,所產生費用由業主預先交納,多退少補。如裝修單位在接到通知後,未能及時制止業主的違章行為,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追究裝修單位責任。

2、如因裝修裝飾造成房屋或公共部位、設施、裝置的損害已無法恢復或雖經整改但仍危及房屋和公共部位、設施、裝置的整體性、抗震性和結構安全性,或危及到其他物業的安全,或影響其他業主的使用,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向房地產或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市容綜合執法部門報告,按有關部門做出的處理決定執行,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可同時採取法律手段維護其它業主的合法權益。

五、相關支援性裝修管理制度

1、物業管理服務中心須按照《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天津市房屋安全使用管理規定》、《臨時管理規約》、《臨時管理規約補充協議》、及本制度的內容,認真稽核裝修方案,嚴格執行。

2、對未辦理裝修手續或擅自拆改的,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讓裝修人員退場,並通知該裝修業主,要求其補辦手續,對不聽規勸的施工單位和業主,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採取相應措施,直至符合裝修管理規定。

3、裝修施工時間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超時施工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責令停工,暫扣施工工具,無聲響、無震動的施工作業可適當延長,但不得影響鄰里的正常生活。

4、裝修單位裝修施工前應與物業管理服務中心一同對其衛生間進行閉水試驗,確定其合格後裝修單位應進行簽字確認。如有滲漏應及時通知物業管理服務中心進行返修。如裝修前未向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申請進行閉水試驗或試驗後48小時未進行簽字確認或提出異議的,視為衛生間防水合格。衛生間地面嚴禁打眼開槽。因施工造成滲漏由業主和裝修單位負責,並承擔其造成的後果。

5、裝修單位裝修過程中,若需拆改必須在《裝修申請表》上填寫清楚,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施工。擅自拆改,後果自負。鋼筋混凝土樑板、構造牆及剪力牆、承重牆均為重要部位,嚴禁拆改。

6、煤氣管道應按煤氣公司要求,不得封包,若未按規定裝修發生安全事故及影響通氣,後果自負。

7、如需遷移室內燃氣設施,請撥打29113337申請辦理,業主和裝修單位不得擅自拆改移動。

8、採暖設施不得拆改移位,如拆改發生跑、冒、滴、漏等現象或造成經濟損失由裝修單位自行承擔。

9、自來水、下水道、電路、煤氣、暖氣、對講門鈴、有線電視、電話、網路系統及牆體內預埋管線等,未經許可不得自行拆改。擅自拆改造成系統損壞的由裝修單位負責賠償。

10、廚房、衛生間下水管道如需封包,留出下水道檢查孔的位置即可,廚房頂檢查孔預留在管道集中處下方,預留尺寸為30CM×30CM,如封包過嚴不便檢查維修,業主應無條件拆除裝修給予配合解決。如不配合,出現問題業主自行承擔全部責任。

11、室內供暖系統地埋管為PPR管,嚴禁在地面剔鑿或釘釘子。

室內採用了效能優越的採暖系統,牆角、部分地面有暖氣管道處不能有剔鑿等任何破壞行為。嚴禁私自增加移動暖氣片及移動管路閥門,裝修時閥門部位不得封死,進行可開啟式裝修,以便於日後的維修和調節。嚴禁將暖氣片供暖裝置改為地採暖。室內衛生間地面採用了1.5MM厚的聚氨酯防水,並上捲到牆體20CM高,禁止業主在裝修過程當中破壞防水層、地面及基層。凡因裝修造成結構損壞,跑、冒、滴、漏影響其他住戶使用或造成他人裝修損失等一切後果,由業主和裝修單位負責。

裝修材料如:木地板、瓷磚、石材等避免購買假、冒、偽、劣產品。

12、煙道分為主副煙道,且主副煙道之間夾壁很薄,嚴禁在煙道內埋線、走管、打孔、懸掛重物及拆改。

13、框架結構的'房屋室內牆面砌體部位採用了輕集料混凝土空心砌塊,磚混結構的房屋室內牆面砌體部位採用了頁岩磚。業主/住戶在裝修過程中避免在牆體部位釘釘子,建議使用專用漲管,裝修過程中建議不要剷掉牆面膩子。

14、首層地面鋪設石材厚度不得超過12CM,二層(含二層)以上地面嚴禁鋪裝超過5CM以上的瓷磚、天然石材等過重材料;樓板、牆面鑽孔打眼時應防止損壞暖氣管道、穿線管及電線,並不損害相鄰業主的利益,如因裝修造成的損失由責任人負責賠償。

15、嚴禁在外簷牆剔鑿、加窗、設門。為了保障小區整體環境的美觀,小區建築物外牆或露臺、陽臺、小院禁止搭建及安裝附屬物,(例如:封建露臺、陽臺和一層小院;安裝護欄;安裝太陽能熱水器、衛星天線、雨蓬;展示、懸掛帶有廣告性質的招牌等)。禁止將裝修材料、傢俱等物品從樓宇外簷運送至室內。

16、因野蠻裝修或裝修不當造成裝修單位及相鄰業主上下水堵塞、滲漏、停電等一切損失,由業主自行修復,並負責連帶賠償責任。

17、業主或裝修單位必須將裝修材料(沙子等)袋裝,運往室內,不得隨意堆放於小區內、樓門前、甬道、綠地、樓道內。對隨意堆放者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將開具《裝修整改通知單》責令整改,對不及時整改者,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扣除其裝修保證金500元。隨意堆放的建築材料按無主物處理,物業管理服務中心不負任何責任。

18、裝修施工場所只限房屋內部,不得在小區及樓道內架設施工器具等。一經發現,暫扣工具。

19、運輸裝修材料過程中,如對牆面、公共設施、裝置造成損失,應給予修復或照價賠償。

20、施工人員須把裝修垃圾袋裝封好後直接送到指定地點,如未送到指定地點的,將由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派專人清運,費用從業主的裝修保證金中扣除。

21、裝修過程中注意用電安全,嚴禁使用電爐、明火,如經發現予以暫扣。用電時應符合安全用電要求,因為違反安全用電而造成的事故後果自負。

22、裝修過程中如需進行電焊施工,必須向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申請,經批准後方可進行。

23、裝修現場必須配備消防器材,否則出現不良後果由業主自負。

24、為保證全體業主利益,維護小區外觀整齊統一,嚴禁對外簷牆進行任何裝修、裝飾,窗外不允許加裝護欄、遮陽罩等。

25、安裝空調,必須嚴格按照空調預留位置安裝,空調安裝後縫隙應用防水材料封好以防漏水及室外部位須加裝空調孔護套。如有特殊情況,應由物業管理服務中心統一指定安裝位置(外簷位置應做到“雙順線”,即空調外機順線,空調眼順線)。未按規定安裝空調,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制止其違約安裝行為,並令其將位置改正及補償對樓宇外簷的損壞,因此所造成的一切後果由裝修單位負責。

26、裝修單位安裝空調、抽油煙機等應經物業管理服務中心同意後在指定位置安裝,如擅自安裝對外簷造成損壞,裝修單位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所造成的損失。

27、裝修完畢後,由裝修單位通知物業管理服務中心進行驗收,業主交納的裝修保證金在裝修驗收合格後一年後裝修無遺留問題,無息退還。

28、業主、裝修單位如違反上述規定,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暫扣保證金,待業主裝修單位裝修符合有關規定後,方可按規定退款。

29、在裝修過程中,損壞公共設施裝置的,由業主和裝修單位負責賠償,對拒不賠償的扣除保證金,不足部分,物業管理服務中心有權通過必要渠道催繳。

30、裝修施工前,業主應陪同裝修單位對毛坯房基層,以及水、暖、電等使用功能專案進行檢查,如未提出異議並進行裝修,事後出現問題的由業主負責。

31、因拆改震動會產生牆面開裂、空鼓、管道破損,出現此類問題帶來的損失由業主負責。

32、裝修單位在裝修前一定要自行對牆面起砂、空鼓、開裂檢查(填充牆結構與混凝土受力結構交接處由於材料收縮容易出現裂縫,這種裂縫只會影響您的觀感,不會造成任何結構安全問題),如果有以上問題,一定要提前通知物業管理服務中心,避免裝修後出現牆皮脫落、開裂等問題,造成糾紛。

33、業主與裝修單位對衛生間閉水一定要檢查,確保不漏水後在施工,鋪完地磚後若出現漏水等問題由業主與裝修單位負責。

34、若因裝修施工,給鄰居造成了損失應由裝修單位負責,業主承擔連帶責任。

35、冬季供暖時,裝修單位家中長期無人的情況下,一定避免經常開關造成冷熱凍脹,因為熱脹冷縮會使您的暖氣管接頭薄弱環節出現跑水現象,因裝修單位家中長期無人居住的情況下,出現跑水漏水等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裝修單位自行負責。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12

某物業裝修管理程式

1、業主裝修時應提前5 ―7天(涉及消防規定的應先向消防部門辦理報批手續)向物業公司提出室內裝修申請並詳細、如實地填寫相關表格。

2、相關表格和資料:

裝修申請表

裝修改造工程消防稽核申報表[由施工方提供](建築面積在200m2以上)

裝修期間臨時電力供應申請表

裝修設計圖紙

3、物業公司對施工人員、業主進行室內裝修管理條例、裝修管理辦法、房屋注意事項、裝修管理細則等方面的培訓。

4、裝修進場時業主亦要向物業公司提交以下資料:

裝修單位營業執照副本

裝修單位資質等級證

各專業裝修圖

施工人員相片

專業操作證

5、工程技術人員稽核裝修設計圖紙

衛生間改變、單位載荷、用電功率、消防功能、承重結構、外牆、空調位置等方面。

6、裝修進場時業主亦要向物業公司填寫以下資料(工程部、主任稽核後) :

《裝修承諾書》

《二次裝修稽核表》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

《裝修安全消防協議書》

《電氣安裝審批表》

《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

7、所有政府批文及物業公司檔案發放後,向財務部門交付有關費用:

裝修押金

裝修管理費

工人出入證押金

工人出入證工本費

臨時供電安裝費(如需要)

租用/購置滅火器費用(裝修公司可自行購置)

垃圾清運費

8、管理處發放

裝修許可證(開工證)

要求:管理處存根進入業主裝修資料袋,發放給業主副聯張貼在戶內明顯部位。

施工人員出入證

要求:每人一證、憑證出入

9、裝修現場的監管

貨物進出的'管理

裝修人員的管理

電梯使用的管理

車輛的管理

10、裝修完工

前提條件:已向消防、質監部門報竣工驗收並取得批覆。

業主和施工隊負責人共同向管理處申請驗收。

工程部進行現場驗收(填寫驗收表雙方簽字確認)。

施工單位提交竣工圖紙。

業主提交工程合同及裝修工程質量保證書影印件。

注意事項(資料)。

11、驗收合格後

憑相關收據退還工人出入證押金(待施工單位交回許可證及出入證)。

相關表格支援《二次裝修竣工驗收單》

12、裝修完畢及管理公司驗收合格之日起計三個月後

如無違反本規定及物業轄區其他管理規定的行為;

沒有對他人財產和公共場地、設施、裝置等造成損害的;

沒有在公共區域遺留裝修雜物;

裝修工程符合有關條例及管理處事前所認可的審批圖紙

退還裝修押金

相關表格支援《二次裝修工程結算確認單》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13

一、裝修範圍

業主(辦公公司)應嚴格按照申報並經批准的裝修範圍和要求進行裝修,應委託具備裝修施工資質的專業裝修公司進行裝修。

二、裝修申請

業主(辦公公司)在規定範圍內要進行裝修、維修和改造,必須先向物業管理處提出申請《裝修申請審批表》一式一份,並提交裝修公司營業執照及裝修施工資質證書等資料。

三、裝修審批

1.業主(辦公公司)必須如實填報《裝修申請審批表》各款內容,並於確定的裝修日期前7天攜帶裝修設計圖紙上報物業管理處,同時交納裝修管理的有關費用(裝修押金),詳見《裝修收費專案及標準》。

2.業主((辦公公司)收到批覆後,應帶領選定的'裝修公司負責人到管理處按規定辦理施工隊有關進場手續後,方可裝修施工。

四、施工管理

1.所有施工必須按照管理處審批的方案進行,不得隨意更改。如切實需要更改,必須報管理處審批,出具更改通知後方可施工。

2.施工期間,裝修公司及人員應嚴格遵守有關行業規定,按章作業,文明施工。

3.裝修期限:由裝修公司申請。

4.施工時間:每天施工時間為8:00~12:00,14:00~18:00;節假日必須停止施工,特殊情況以管理處通知為準。

5.施工期間,施工人員必須佩戴由管理處頒發的《臨時施工工作證》,隨時接受並配合管理處管理人員的檢查和監督。

6.裝修單位內每50平方米配備co2乾粉滅火器一個(2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14

1.0目的

對所轄物業裝修實施管理,確保建築物結構安全和裝修格調統一,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2.0範圍

適用於物業集團所屬各物業公司(管理處)轄區內的裝修管理。

3.0職責

3.1物業公司(管理處)負責人負責業戶裝修專案的審批。

3.2客戶服務部辦證員負責受理業戶物業裝修申報手續的辦理,並負責稽核相關的裝修內容以及各種證照。

3.3客戶服務部收費員負責裝修管理費用的收取工作。

3.4工程維護部負責土建、配電、給排水及消防等相關圖紙的稽核,現場管理並參與驗收。

3.5保安部負責裝修現場的查證、裝修人員的`進出、材料和垃圾的清運、貨梯的使用、消防管理等工作。

3.6物業部負責對裝修現場進行管理,組織裝修驗收及辦理驗收手續。

4.0工作內容

4.1裝修申請

4.1.1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負責接待前來申請裝修的業戶,並要求業戶填寫《裝修申請表》、《裝修委託書》、《承諾書》,同時向業戶說明《裝修管理規定》及相關費用的收取事宜。

4.1.2各單位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核實業戶提供的資料。

4.2裝修審批

4.2.1各單位物業部稽核完業戶申請裝修專案資料後,轉交工程維護部稽核圖紙,工程維護部負責填寫簽署《裝修圖紙稽核意見》。

4.2.2客戶服務部收費員核算相關費用後,報本單位負責人審批。

4.2.3裝修專案手續齊全的,三個工作日內予以答覆;

4.2.4要求裝修業戶按照相關法規在裝修現場配備滅火器。

4.3費用的收取和證照的發放

4.3.1裝修專案手續齊全後由客戶服務部收費員向業戶收取相關費用。

4.3.2業戶繳清各項裝修相關費用後::,由各單位客戶服務部前臺人員負責向業戶發放《裝修施工許可證》和《裝修圖紙稽核意見》並辦理施工人員《裝修人員出入證》。

4.4裝修監督

4.4.1由各單位按《裝修管理規定》對裝修工程實施監督。

4.4.2物業助理應告知巡邏隊,巡邏隊應配合物業助理對裝修戶的消防安全、垃圾清運及施工人員等方面進行監督管理。

4.5裝修驗收

4.5.1物業助理根據業戶裝修驗收申請,組織相關人員對物業裝修專案進行驗收。

4.5.2驗收合格後相關人員在《裝修竣工驗收表》上簽字認可,管理員及時收回《裝修施工許可證》、《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等相關證件,三個月後收費員負責辦理業戶返還裝修費用手續。達不到合格要求的,填寫《裝修整改通知書》由施工單位按整改通知要求整改,直至合格為止。

4.6裝修資料管理

客戶服務部資料管理員負責對裝修資料分類建檔並儲存。

5.0相關檔案

5.1《裝修管理規定》 (wi-7.5.1-06-01)

5.2《裝修監管工作規範》 (wi-7.5.1-06-02)

6.0記錄表格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15

科信物業裝修管理說明

1、目的

通過對業主裝修控制,確保裝修符合規定要求。

2、範圍

適用於業主入住後進行裝修的全部過程。

3、職責

(1)物業公司工程維修中心負責制定《房屋裝修管理規定》,並進行定期的裝修檢查。

(2)管理處負責辦理具體的裝修手續並進行裝修過程的管理。

4、內容

(1)裝修申報

a、裝修方案的審批。業主裝修前需填寫房屋裝修審批表,將擬定裝修方案及相關資料報管理處審批。

a、無違反相關規定的一般裝修方案,管理處可進行審批。

b、結構、管線、外觀等有重大變動的裝修,管理處需將相關資料報開發商工程部審批。

b、裝修施工單位的.審查。業主裝修前攜帶裝修施工單位營業執照、資質證書、施工人員身份證明等資料報管理處,管理處對相關資料進行審查。

c、辦理施工許可證。裝修方案、裝修施工單位審查合格後,管理處與業主簽定《房屋裝修管理協議書》,按照相關規定收取裝修押金,辦理裝修施工許可證及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等相關手續

(2)裝修施工過程的管理

a、裝修過程中,管理處負責裝修管理的人員每天檢查裝修情況,嚴格按《裝修管理規定》的內容與標準檢查,發現有違反規定的,按相關規定要求業主整改,對於拒不執行的,可根據政府相關規定強制執行。

b、房屋裝修完畢,管理處按《房屋裝修管理規定》進行驗收,對於不符合要求的,督促業主及時改正後再進行驗收。

c、從驗收合格之日起十日內管理處對裝修情況複驗,合格後將押金退還業主

,施工單位的裝修押金在業主入住後三個月經業主確認後退還裝修押金。

d、裝修管理資料應放入業主檔案內,儲存至業主搬遷後。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16

保利物業裝修管理規定

為了本住宅區裝飾裝修規範有序,有效地制止違章裝修行為,保障建築物的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維護廣大業主的正常利益,根據《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辦法》(建設部110號令),《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管理規定》和《深圳市家庭居室裝修稅收管理暫行辦法》的規定,結合本住宅區的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裝修管理規定:

1.0辦理裝修流程

1.1資料圖紙:業主/施工單位準備好施工單位《營業執照》影印件(加蓋公章)一份,《資質證書》影印件(加蓋公章)一份,裝修平面圖,單元立體圖、空調安裝圖(如有變更指定安裝位置),電氣平面圖、系統圖(如有變動)各一份,給排水平面圖(如有變動),燃氣管線圖(如有變動)。

商鋪除上述資料以外,超過50平方米必須提供市消防局消防審批意見書、消防平面圖;有三廢排放的,還須提供市環保局審批合格證明。

1.2申請/簽約:業主/施工隊到管理處事務助理處領取《裝修申請表》,填寫好相關內容,並簽訂《防火責任書》。

1.3審批:業主/施工隊持《裝修申請表》和相應資料圖紙,交管理處事務助理初審,初審後報管理處主任審批。

1.4收費/代徵稅:業主/施工單位持已審批的《裝修申請表》和相應資料圖紙,到管理處財務處交納裝修相關費用,並辦理裝修稅收徵收手續。

1.5發放裝修許可證:管理處事務助理簽發《裝修施工許可證》。

1.6辦理出入證:施工隊負責人憑《裝修施工許可證》到管理處事務助理處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由事務助理根據需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的數量,開具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工本費和押金收費條,施工隊負責人持收費條到管理處財務處交費,憑收款收據找事務助理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並提供施工人員一寸照片兩張、身份證影印件一張。

1.7動火作業:須明火作業的,須向管理處申報,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經管理處批准的方可動火。

1.8施工:施工隊將《裝修施工許可證》貼於裝修單元門口,施工人員佩戴《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無證不得進場及施工,《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只能在指定單元內施工有效,如在非指定單元內施工視為違章施工。

1.9裝修監管:裝修施工期間,管理處將定期、不定期地對裝修施工單元進行巡視檢查,如有違規將視依有關規定處理。

1.10驗收退費:裝修完工(商鋪須取得政府相關部門合格證)後,業主/施工單位通知管理處驗收(不合格專案須整改後另行安排驗收),全部驗收合格後,業主/施工單位持押金收據到管理處客服部開具《退費通知單》,經管理處主任在通知單上簽字認可後,憑《退費通知單》到財務部退費,裝修保證金十個工作日內退還。

2.0裝修範圍

2.1家居裝修活動必須保證建築物結構和使用安全,禁止下列行為:

a.家居裝修涉及公共設施、公共空間;

b.改變房屋承重結構;

c.在承重牆上穿洞,拆除連線陽臺的牆體、門窗;

d.不適當增加樓面靜荷載,包括在室內砌牆、超負荷吊頂、安裝大型燈具、鋪設大理石地板等;

e.任意刨鑿、重擊頂板、外牆內側及排煙管道,不經穿管直接埋設電線或改線;

f.破壞或者拆改廚房、廁所的地面防水層;

g.使用不符合消防要求的裝修材料;

h.其他違章裝修活動。

確需改變建築物主體或承重結構、明顯加大負荷的,住戶應委託建築物原設計單位或有相應資質的設計單位提出設計方案,報政府設計審批部門審批。

2.2樓頂、外牆、外門窗、陽臺的裝修及空調的安裝及其他裝修活動必須符合深圳市規劃國土主管部門的技術標準,保證建築物外觀的協調統一。

2.3住戶安裝分體及窗式空調需到管理處申報,並按管理處指定位置安裝。空調支架應符合有關規定要求,應採用不鏽鋼材質,固定螺栓必須經過防鏽處理,否則,裝修住戶要承擔由此造成的返工及其它損害後果(如下雨鐵鏽汙染外牆面、空調墜落等)。

2.4安裝防盜門不得妨礙鄰近住戶出入及佔用公共通道,不準改變原有門洞尺寸,不得損壞門洞四周的牆面。

2.5為保證建築外觀的統一協調,前陽臺的裝修必須符合深圳市國土主管部門的技術標準(不準封閉前陽臺、安裝防盜網)。房間窗戶允許在內側安裝防盜網,後陽臺允許封閉,但必須按管理處規定要求進行安裝。

2.6禁止擅自改動、暗藏燃氣管道設施,確需改動的,應提前一個月向供氣單位提出申請,由供氣單位組織實施。

2.7禁止擅自拆改供電、通訊、智慧化線路。

2.8禁止將雨水管道用於生活汙水的排放。

3.0裝修施工管理

3.1家居裝修者應自開工之日起的三個月內完成裝修。如確實需要延期,應由業主本人(或業主委託人持業主書面委託書)前來辦理延期手續。

3.2家居裝修施工作業時間為每天7:00-12:00,14:00-19:00;節假日原則上允許施工,但不得進行有噪聲及散發刺激性氣味的工作。如在非工作時間內施工,或在節假日進行有噪聲及刺激性氣味的工作,管理處有權責令其停工、扣留或沒收工具,並視情節輕重給予處罰。

3.3家居裝修施工,必須遵守安全操作規程,保證作業人員及周圍居民和財產的安全。住戶不得私自在戶外接駁水、電,違者照章罰款。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等,應由裝修戶負責修復和賠償。

3.4未經批准,工作場地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炊具,電熱水棒等電熱設施;嚴禁使用煤氣。施工使用的電動工具等必須符合國家現行標準,電動工具(或臨時接電線)須配開關箱,開關箱必須設漏電保護器,漏電動作電流小於30ma,開關箱電源線須採用橡膠電纜,在施工完成後及時拆除。

3.5裝修施工臨時動火、用電,應提前向管理處申報,並填寫《臨時動火作業申請表》,說明動火、用電部位,使用工具的品種、負荷,動火、用電作業起止時間,動火、用電作業安全措施等等。

3.6裝修施工作業應遵守消防規定,每50m2作業現場配備1個2kg滅火器,每個作業現場應至少配備兩個滅火器(禁止使用1211滅火器)。

3.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條例》實施細則第十條規定,施工單位必須負責施工現場的消防工作。在本小區住戶內進行裝修的施工單位必須指定一名防火責任人,簽定防火責任書,負責施工現場的防火安全工作。確保各項防火安全措施的落實。

3.8各施工單位防火責任人要對現場工作人員進行防火安全和工地管理制度的宣傳教育,使施工人員提高安全意識,自覺遵守有關的安全操作規程和制度。

3.9如因違反裝修管理規定所發生

的消防事故,由發生事故的施工單位,個人以及僱請施工的業主(住戶)按規定承擔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

3.10住戶的裝修垃圾必須使用袋裝在規定的時間內清運,放在指定垃圾堆放點,由管理處實施統一清理,嚴禁將垃圾從高空丟擲。裝修垃圾清運時間為每天12:00-14:00,18:00-20:00。

3.11裝修施工人員必須保證公共設施完好、清潔,不得隨意在公共走道堆放裝修材料,不得在樓道、電梯內亂塗亂畫,否則按規定予以處罰。

3.12需留宿樓宇裝修戶內的`施工人員,必須持有效證件由業主本人出面到管理處辦理《裝修人員留宿擔保書》,管理處主任批准後方可准許留宿。如私自居住在樓宇裝修戶內,一經發現,按《深圳市治安管理條例》規定送交當地派出所處理。

3.13裝修施工人員憑《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出入小區,工作期間應佩戴《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不戴證件、塗改或轉借出入證的人員一經查出,將處以罰款和沒收證件,直至取消裝修資格。

3.14管理處對裝修戶每天將不定時派專人進行巡查。裝修者應將在管理處申報時辦理的《裝修施工許可證》貼在裝修戶大門外,以便於巡查工作的進行。對上述違規問題輕者現場糾正,重者管理處將下發給裝修負責人《裝修違規通知單》,視情節輕重進行處罰。

3.15電梯使用:

為確保電梯的正常使用及安全執行,住戶在裝修時應做到:

(1)按管理處指定的電梯上下貨物。

(2)不得將易燃易爆和腐蝕性物品帶入電梯;不得將尺寸過大和過重的物品帶入電梯。

(3)搬運物品進出電梯時,不得用物品擋住電梯門,而應按住控制器。

(4)不得在上、下班時間和電梯使用高峰時間或管理處認為不合適的時間內運載貨物及垃圾。

(5)貨物出入電梯輕拿輕放,嚴禁亂拋扔增加電梯的衝擊負荷。

(6)避免過於尖銳的物品刮傷、擦傷電梯內不鏽鋼板。

(7)搬運完物品應將電梯間打掃乾淨。

4.0裝修驗收

(1)裝修工程完畢後,住戶和施工隊負責人共同向管理處申請竣工驗收,管理處將派人進行查驗。

(2)竣工驗收合格後,由管理處驗收人在《裝修申請表》上驗收欄內簽名,驗收不合格時,限期改正,再行復驗,直到合格。

(3)裝修驗收合格並使用10日後,經管理處複驗確定工程無明顯質量問題,扣除有關費用後,將裝修保證金退回裝修隊和住戶,裝修納稅按市地稅局有關規定執行。裝修工程完工,在規定保修期內,如發生因裝修施工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毀他人物品或公共設施的,住戶應當負責修復和賠償;屬於裝修單位責任的,住戶可以向裝修單位追償。

5.0違章裝修處理

5.1住戶若不按第二項中的要求施工的,管理處有權採取沒收工具、停水停電等措施停止住戶的裝修,並要求進行整改,整改完畢驗收後方可繼續裝修,造成損失的,由住戶負責賠償;並可扣除裝修保證金作違約金,情節嚴重的管理處將向有關部門報告,由相關部門進行外罰。

5.2正在裝修的住戶應確保所有進入小區內裝修的裝修施工人員到管理處辦理登記手續並領取臨時出入證,如管理處在檢查中發現無證施工人員,除強制其離開小區外,每人每次扣除裝修保證金50元作為違約金。

5.3住戶應確保進入小區的裝修隊伍服從管理處管理,遵守小區內一切管理規定。如裝修施工人員不服從管理或經教育仍然不改者,管理處有權要求正在裝修的住戶更換裝修隊伍,否則管理處將強制住戶停工。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17

1)住宅裝修,業主首先要向物業公司提出裝修申請,並由住宅小區客戶服務部受理:a)由住宅小區擬裝修業主或者裝修施工方填寫裝修申請表,向住宅小區客戶服務部遞交房屋產權證、裝修合同、裝修公司資質證明、營業執照、施工材料清單以及施工材料合格證的影印件。

若非住宅小區業主本人提交裝修申請,還必須出具一份由業主授權的裝修委託書。

b)擬裝修業主或者裝修施工方,還應向工程管理部提交裝修圖紙,業主裝修如需動牆體者,必須經過工程管理部的稽核。

c)客戶服務部為擬裝修業主和裝修施工方辦理垃圾清運費(必須)以及裝修保險(可選擇)。

d)工程管理部需要向裝修施工方說明具體裝修的注意事項。

e)原則上不允許裝修人員留宿在住宅小區內,如需留宿,須有住宅小區擬裝修業主簽署的擔保書,為其擔保。

2)工程管理部負責審批擬裝修房屋的設計圖紙以及進行裝修管理:a)工程管理部必須按照國家相關規定,嚴格稽核圖紙,確保圖紙符合規範。

稽核通過後方可裝修。

b)工程管理部圖紙稽核不合格,應對裝修圖紙作出整改意見,由裝修施工方和擬裝修業主協商修改,直至審批合格為止。

c)工程管理部必須堅守職業道德,嚴禁馬虎了事。

d)工程管理部在裝修開始後,應當做好巡視記錄,對違反裝修規定事項以及可能對住宅小區造成設施裝置和環境破壞的`行為進行監督糾正,如有不聽規勸者,保留追究法律責任的權利。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18

專案物業裝修管理程式

1.0目的

保證物業裝修符合有關的安全、美觀、衛生、環保要求。

2.0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服務中心管理範圍內物業的二次裝修管理。

3.0定義

3.1特殊專案:指住宅以外的商鋪、辦公等裝修專案。

3.2施工設計圖:包括但不限於平面設計圖、單元立面圖、空調安裝圖、電力照明設計及用量圖、給排水設計圖和相關技術資料。

4.0職責

4.1客戶服務部負責業戶裝修申請的受理和手續辦理及指引工作。

4.2裝置維護部負責裝修圖紙的稽核和裝修現場的監管、驗收工作。

4.3物業服務中心主任負責審批住宅裝修申請和押金的清退。

4.5客戶服務部內勤助理負責收、退裝修押金及相關費用。

5.0程式要點

5.1裝修申請手續的辦理及審批

5.1.1業戶提出裝修申請時,客戶服務客服助理應首先確認業戶是住戶還是租戶。如果是住戶即可提供《裝修注意事項》和《裝修申請表》,要求住戶填寫《裝修申請表》並提供裝修施工設計圖和相關技術資料;如果是租戶,應要求其提供住戶的書面許可資料後再辦理手續。

5.1.2客服助理應及時將業戶的裝修設計和技術資料轉交裝置維護部,由裝置維護部經理組織土建和水電技術人員進行稽核,必要時應會同業戶檢視裝修現場。

5.1.3裝置維護部根據業戶提供的.裝修資料及到現場瞭解的情況,在接到申請和技術資料後的二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並做出如下處理:

a)符合要求的,在申請《裝修審批通知書》上籤署意見後提交物業服務中心主任審批。

b)不合要求的,將不合要求的原因在《裝修審批通知書》上註明、簽字並向業戶解釋清楚,提出修改要求,另行申請。

5.1.4物業服務中心主任在收到裝置維護部稽核後的《裝修申請表》和施工設計圖後一個工作日內,對符合規定的給予批准,交客戶服務部;對不合規定要求的申請,簽署意見後交裝置維護部處理。

5.1.5裝置維護部對物業服務中心主任退回的裝修申請按6.1.3的規定處理。

5.1.6裝修申請表獲批准後,客服助理通知業戶並要求業戶、施工單位與物業服務中心簽訂裝修施工協議書;在《裝修施工人員出入證申請表》、《裝修施工人員登記表》中登記施工人員資料;指導業戶在財務處交納裝修押金、裝修管理服務費和裝修垃圾清運費(業戶委託)、臨時出入辦證費及押金,併為施工人員辦理出入證。

5.1.7在業戶辦理完以上手續後,客戶服務部為業戶核發施工許可證和裝修審批通知書,施工單位憑證進場施工。

5.2裝修的監控

5.2.1客服助理應及時將裝修單元資訊反饋到秩序維護部,以便秩序維護部巡邏人員對現場進行巡視監控。秩序維護部巡邏人員對發現的違章裝修現象要進行制止,必要時通知客戶服務部,由客戶服務部開出《違規裝修整改通知書》,採取限期整改或扣罰押金、停水停電等催整改措施。

5.2.2裝置維護部技工根據批准內容每天不少於一次到施工現場,對裝修施工單位的裝修過程進行監控,並填寫《裝修巡查記錄表》。

5.2.3裝置維護部技工在監控過程中,發現下列情況,應要求業戶和施工單位立即改正:

a)未按規定張貼《施工許可證》;

b)未按規定的施工時間施工;

c)超出申報範圍內的裝修專案;

d)違反裝修注意事項和施工協議書的其他規定。必要時通知客戶服務部採取5.2.1規定的措施。

5.2.4裝置維護部技工如發現裝修過程中存在其它問題,但又不宜以處罰方式解決的,應另行採取措施解決,解決不了的要立即報告上級處理。

5.2.5業戶就裝修事項提出請求協助或幫助時,裝置維護部技工應予積極考慮,充分了解業戶提出的請求,並給予協助處理;如超出自己的職責範圍處理能力,應向上級彙報請求支援。

5.2.6涉及對衛生間、廚房、陽臺等有防滲漏要求的部位,裝修施工前應由施工隊做閉水試驗,在樓上層及本層同時做48小時閉水試驗,經閉水試驗合格後方可動工,並由施工單位負責人、業主本人在《防水層閉水試驗檢驗表》上簽字。

5.2.7裝修現場如有動火作業,裝置維護部技工應要求其到物業服務中心辦理動火申請,並要求裝修施工單位在現場配備兩個4公斤abc乾粉滅火器,清理易燃物品,經物業服務中心批准後,在落實消防措施後為其開具動火許可證,並指定張貼位置。

5.2.8對可能存在影響其他業戶的裝修事項,裝置維護部技工按《裝修注意事項》規定的保修期,對完工後的裝修質量進行跟蹤控制。

5.3裝修驗收及押金退還

5.3.1裝修完工後,裝置維護部技工應通知業戶要求施工人員到財務交回施工人員出入證,並組織進行竣工驗收;經政府有關部門報批的裝修工程專案(含特殊專案),業戶和施工單位應提交政府部門驗收合格報告副本。

5.3.2裝置維護部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按申報批准的專案予以驗收,合格的在裝修申請表內填寫驗收意見;若不合格,則開出裝修驗收整改通知書,提出整改意見,直至驗收合格為止。

5.3.2驗收合格後經物業服務中心主任批准即可退還業戶的裝修押金。施工單位的押金在徵得業戶的同意後,可在裝修初驗收合格一個月後,經複驗無裝修質量問題,由物業服務中心主任簽字確認,扣出有關費用款項後再辦理押金退還手續。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19

1.目的

為了保障住宅區的房屋結構完好和外觀優美、統一、配套設施完好,維護廣大業主的合法權益。

2.適用範圍

管理片區內住宅、商鋪的裝修設計審批與施工監督。

3.管理內容

3.1住宅裝修必須辦理裝修申報手續。

3.2住宅裝修必須保證結構安全和外觀統一。

3.2.1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功能、外牆的顏色。不得擅自對室內的陽臺、露臺、通道等進行任何改動。

3.2.2為保護整個小區的.美觀、整齊,凡統一安裝施工的設施,如外門、窗、陽臺、露臺等,不得進行任何改裝。吸排油煙機、空調等應安裝在物業管理公司規定或指定位置。

3.2.3不得在室內現澆水磨石及鋪設10cm以上、容重大於700kg/m3磚、板等材料,如有導致房屋損壞,甚至保修、保險失效以及施工過程中造成的人員人身事故,均由當事人負責。

3.3裝修施工須遵守以下規定:

3.3.1住宅裝修施工時間:每日施工時間為:(8:00-12:00,14:00-

18:30)在法定休息日和規定時間外施工,必須事先徵得物業管理公司同意且靜音作業。

3.3.2裝修施工人員必須佩戴施工人員《出入證》進出裝修房間。

3.3.3若利用電梯運輸裝修材料及工具,需按規定使用。

3.3.4施工過程中所產生的裝修垃圾,每日應清理出戶並倒在指定地點。不得亂堆亂放,不得佔用公共區域堆放建築材料。嚴禁從樓上拋棄垃圾和任何物品。

3.3.5裝修施工用電、用水,住戶不得私自在戶外接駁。因裝修造成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損壞公共設施等,應由裝修隊負責修復和賠償。

3.3.6住戶申請裝修需到管理處客服中心領取:《裝修審批表》一份。《裝修管理規定》一份。住戶填好《裝修審批表》,並提供裝修隊營業執照影印件1份、裝修設計方案1套,將以上資料交管理處客服中心,由工程隊主管審批。裝修戶與裝修隊施工負責人應到管理處交裝修保證金20xx元、垃圾清運費3.00元/平方米,費用繳清並登記在《裝修情況彙總表》上後才能領取蓋有管理處指定印章的《裝修許可證》,此《裝修許可證》要求裝修隊貼於住戶進戶門外側,裝修施工人員由負責人或業主辦理《出入證》,並在《裝修施工人員統計表》上登記,裝修工人憑此證進入裝修戶內施工。

3.4住戶裝修完工後,經管理處驗收,無違章或滲漏、堵塞、損壞等情況,併入住二個月後可退還保證金;否則,應從保證金中扣除賠償費用,多退少補。保證金管理參見《裝修保證金及押金管理規定》。

3.5管理處工程維修人員和片區管理員跟蹤監督,每週二次定期到施工現場巡查,填寫《裝修巡查表》。保安巡邏員或班隊長每天抽查,填寫《巡查記錄表》。工程維修人員在巡檢中,若發現有超越審批範圍的施工情況,由工程維修隊人員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限期整改。發出《違章整改通知單》的情況應在《裝修巡查統計表》上留下記錄。若有動過防水層的出現滲漏情況,應限期裝修隊進行整改。

3.6保安隊對施工人員的出入及在小區內的活動管理參見《出入證管理規定》和《小區內人員違規處理條例》。

3.7竣工驗收時,由工程維修隊負責人或管理員在《裝修驗收表》上簽字。

3.8保安部應將定期檢查與突擊檢查相結合,對各房內人員及其出入證件進

行核查,清理無證及串房人員,按照《出入證管理規定》、《小區內人員違規處理條例》予以處理、記錄。

4.相關檔案和質量記錄

4.1《出入證管理規定》

4.2《小區內人員違規處理規定》

4.3《裝修保證金及押金管理規定》

4.4《裝修管理作業規程》

4.5《裝修審批及竣工驗收表》

4.6《裝修許可證》

4.7《裝修情況彙總表》

4.8《管道通水試驗記錄》

4.9《裝修人員登記表》

4.10《裝修巡查表》

4.11《違章整改通知書》

4.12《裝修巡查統計表》

4.13《關水試驗記錄》

4.14《冷、熱水管試壓測試記錄》

4.15《出入證》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20

住宅小區(大廈)裝修管理制度

1工作職責

1.1客服部

1]負責受理使用者裝修申請。

2]檢查使用者的裝修資格及裝修申報材料。

3]裝修許可證的辦理。

4]裝修工人出入證的辦理

5]填寫使用者室內裝修批准書,通知使用者繳納裝修費用。

6]批准使用者裝修加班申請;批准使用者大件物品放行等。

7]負責處理因使用者室內裝修引致的各種投訴,保證裝修不滋擾其他使用者的正常辦公。

8]檢查監督裝修程序及禁止事項。

9]與工程部配合作裝修竣工的驗收。

10]稽核裝修保證金的退還。

1.2工程部

1]負責對使用者房間作裝修前的檢查。

2]負責審批裝修圖紙及較大工程改動的使用者裝修專案。

3]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確保裝修按圖紙施工,並符合安全要求;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與客服部通溝,並提出處理意見。

4]審批施工單位的臨時用電申請,並核定收費。

5]裝修完畢後,負責對裝修單位進行驗收或二次驗收,直到驗收合格。

6]驗收合格後,在使用者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表上籤批意見,對退還裝修保證金提出意見。

1.3安防部

1]裝修工人進場資格的檢查。

2]裝修材料、車輛秩序的管理。

3]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滅火器配備和使用情況。

4]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與客服部配合。

5]制止違章裝修。

6]裝修工人進出攜帶物品的檢查。

7]裝修工人留宿資格的檢查。

1.4財務部

1]向用戶收取裝修保證金等費用。

2]根據使用者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單于裝修驗收合格後為使用者辦理裝修保證金退款手續。

2.裝修手續的辦理

2.1業主在入住時簽訂《裝修管理協議》及《消防安全責任書》。

2.2業主在辦理入夥時統一交納裝修保證金及垃圾清運費。

2.3業主裝修申報登記

住戶如要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必須提前七日內向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專案物業處提出申請(租戶必須持業主授權或委託書),並領取《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申報表》一式貳份。

2.4裝修稽核:

2.4.1住戶與裝修公司應準確填報《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申報表》各款內容並於確定的裝修日期前七天攜帶裝修設計圖紙報物業管理中心稽核。

2.4.2住戶和裝修公司須配合物業管理處於開工前簽署《裝修承諾書》。

2.4.3住戶應帶選定的裝修公司負責人到物業管理中心按規定辦理施工隊有關進場手續方可進場施工。

2.4.4業主自行分包裝修工程的,業主即為裝修負責人,須承諾由裝修負責人承諾的事項。

2.5裝修的管理事項

2.5.1樓宇及社群外觀的管理

(1)嚴禁在外牆四周懸掛、橫挑及貼畫任何廣告圖飾物品及開窗或更改門窗尺寸。

(2)嚴禁在天台搭、建建築物及構築物。

(3)嚴禁在社群周邊路面亂搭、亂建商品展示臺等。

(4)嚴禁在草坪、花架裡亂搭、亂建任何建築物。

(5)嚴禁在路面指示牌及樹木上隨意懸掛任何物品。

(6)安裝空調外機的位置必須在規定的部位,嚴禁擅自定位。

(7)禁止任何佔用草坪或在公共綠地上擅自栽花養草。

(8)防盜網必須內建;並按物業管理處統一規定的格式製作。

(9)外牆色調必須保持統一,外牆面磚如有損壞,必須統一更換色調一致的外牆面磚。

(10)嚴禁封閉陽臺。

(11)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的其它禁止事項。

2.5.2土工施工管理

(1)嚴禁敲打、破壞承重牆及樑、板、柱、屋蓋、樓蓋。

(2)嚴禁敲打、破壞公共部位的牆及樑、板、柱。

(3)所有加置隔牆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不得阻礙消防通道、消防連廊及相關設施。

(4)不能有超過樓地面的有效承載的裝修行為。

(5)嚴禁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

(6)嚴禁改變外牆上的原有門窗的尺寸、材料。

(7)嚴禁拆除連線陽臺的磚、混凝土牆體及護欄。

(8)若需要在室內牆體上懸掛物品或鋪設木地板等,釘子釘入牆體或樓地面的深度不得超過3cm。

2.5.3電路施工管理

(1)用電總容量不得超過室內設計最大電流.

(2)裝修用電時,必須配備漏電保護開關。

(3)電源插板必須能承載相應裝修工具的電流。

(4)強、弱電線須分開佈置。

(5)pvc管、鍍鋅管、銅管等管材內埋的電線必須完好,有塑料保護層。

(6)空調必須接地線。

2.5.4排水系統的管理

(1)嚴禁修改或增加接駁公共設施、水管、閥門等作非消防水用。

(2)不應將水管鋪設在地面上,必須埋在樓地面以下或牆體內。

(3)更改原給水管、排水管、消防水管、汙水管、雨水管的位置,必須提出申請並經管理中心批准後,方可施工。

(4)空調冷凝水必須接入專用排水管及就近地漏。

(5)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必須做閉水試驗。存水高度應超出地面10cm以上,閉水試驗時間應在24小時以上。

2.5.5施工現場的管理

(1)裝修單位在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施工期間,必須保持靜音作業;不得影響本大廈其他物業使用人的生活、工作及休息。

(2)裝修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及其它時間段施工,在不違反此管理規定時,允許進行非靜音作業;

(3)若裝修單位需在晚上進行施工,必須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待管理中心審批後方可施工,但不得進行噪音施工。

(4)裝修單位施工時,必須取得《裝修施工證》,且將其影印件貼上在室內或門上。同時《裝修申報表》必須已獲管理中心書面批准。

(5)裝修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進出小區裝

修時,必須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一人一張,不得共用、轉借他人使用且應隨身攜帶,以便配合管理中心核查。遺失必須自行負責,立即補辦。

(6)裝修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在進入本物業施工時,必須言語、行為得體。嚴禁出現穿拖鞋、袒胸露背、辱罵工作人員及物業使用人等一切不文明的舉止。

(7)裝修單位在施工期間,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裝置及物業使用人財產。否則必須無條件照價賠償。

(8)裝修單位的工作人員未經業主同意,不得在業主住房內留宿。如果需要留宿,必須經業主同意,並提前向管理登記。

2.5.6消防安全管理

(1)裝修單位施工時,如果需要明火作業,必須事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待管理中心批准後,方可進行明火作業。

(2)裝修單位的施工工具、物料、垃圾等物質,嚴禁佔用消防通道。裝修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取用消防用水。

(3)禁止任何移動消防設施的行為。

2.5.7材料運輸及電梯使用管理

(1)裝修單位的一切施工用料嚴禁從客梯搬運。

(2)沙子、水泥、石灰等粉狀材料必須用密封袋將其裝好方可從貨梯搬運。若有散漏,則從消防通道進行搬運。

(3)裝修單位的物料的長、寬、高不得超過貨梯的長、寬、高;不得超出貨梯的最大承載。物料不能遮住攝像探頭。

(4)若施工物料(如:鋼管、鋁皮、大型硬木條等)有尖銳處,無論從消防通道或貨梯搬運,都必須在銳角處設定保護層。

(5)在裝修物料搬運途中所造成的公共設施、裝置的損壞及他人財物的損失,裝修單位必須無條件照價賠償。

2.5.8裝修垃圾的管理

(1)裝修單位的物料或垃圾必須袋裝,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及其他物業使用人的私用部位。

(2)嚴禁將任何物料或垃圾扔向下水管道或地漏,必須按照管理中心的指定位置堆放。運輸途中遺留的垃圾或物料必須無條件自行清理。

2.5.9其它限制事項

(1)管道燃氣設施和燃氣用具的安裝、維修、拆移、改裝,必須由具有專業資格的單位施工,使用者不可自行安裝、維修、拆移、改裝。

2.5.10裝修期限,中小工程為60天,較大工程為90天,最長不超過120天。如確需要延期,應到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延期手續。

3.施工隊裝修人員管理規定

3.1施工隊進入本小區施工,應接受資質稽核,提供以下資料:

(1)室內裝飾企業營業執照。

(2)執業許可證。

(3)資質登記證書。

(4)裝修設計圖紙。

3.2施工隊填制《裝修承諾表》,接受物業管理中心對其進行有關小區裝修基本要求、行為規範、注意事項和違規處理等方面的培訓。

3.3施工隊人員進出小區必須證件齊全,進出小區時應將臨時出放證懸掛於胸前.車輛按規定停放,不得在小區內閒逛,到其他業主單元拉生意,在電梯、公共場所塗畫廣告、電話。如有發現,要求肇事者無條件恢復原狀。

3.4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每位施工人員需交1寸免冠照片兩張及身份證影印件,辦理出入證每證交納工本費5元。

4裝修過程的監管

4.1工程部負責監督使用者按圖施工,保證裝修單位在裝修過程中不違反使用者室內裝修規定,如發現違規裝修,及時將其記錄在表上,交使用者簽名確認後存檔。

4.2客服助理每天對裝修單位進行巡檢,確保裝修不影響其他使用者正常辦公,不損壞和汙染公共設施和公共地方,並將日常檢查情況記錄在裝修巡檢記錄表上。

4.3安防部負責檢查使用者室內安全防範情況,施工人員佩戴施工情況,裝修施工是否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等等。

4.4客服部、維修部和安防部在巡查期間發現裝修單位初次違反使用者室內裝修規定,應及時加以制止並口頭警告要求其糾正,同時在裝修巡視記錄上記錄第一次口頭警告的時間、巡查人,要求裝修公司簽名確認。裝修單位若屢次不聽勸告,管理中心將向用戶發出室內裝修違章通知單,對情節嚴重者,由管理中心發給使用者關於貴單位違反裝修規定的最後警告書。如違規現象仍然存在,其他使用者投訴不斷,管理中心將安排安防部對裝修單位停電或清場,直至裝修單位承認錯誤,保證遵守裝修規定,方可讓其重新進場施工。

4.5對於搭建構築物、建築物的嚴重違章行為,各部門工作人員應發現在先,制止違章行為既成事實。

4.6裝修過程中須動火作業的,應到管理中心申請,動火時須接受維修部、保安部的監督指導。施工單位需有動火負責人在現場監管。

裝修過程中使用者需臨時用電的,應到管理中心申請,經維修部稽核定價、財務部收費後,由維修部提供臨時用電。

5驗收:

5.1裝修工程完畢後,住戶和施工隊負責人共同向物業管理公司專案物業中心申請竣工驗收,管理中心派人進行查驗。

5.2隱蔽工程須在隱蔽前進行驗收。如未驗收,物業管理公司可安排拆除隱蔽部分遮擋,再進行行驗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住戶自己負責。

5.3竣工驗收合格後,由物業管理中心驗收人員在《裝修竣工審批表》上驗收欄內簽名。驗收不合格時,限期整改,再行復驗,直至合格。

5.4裝修驗收合格並使用1個月後,經物業管理中心複驗確定工程無明顯質量問題,將保證金退還住戶。

6臨時出入證的製作規範

6.1出入證正面應寫明施工人員姓名,工程的性質(土工、水電、木工、油漆等),裝修施工的具體單元,臨時出入證的有效期限,並加蓋專案管理中心公章。出入證背面應貼上證件持有人身份證影印件。

6.2填寫臨時出入證辦理登記表.

6.3臨時出入證編號、數量必須與收回的工本費相符,作廢的要如數收回。特殊情況要經客服部經理或公司領導批准。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21

大廈裝修管理工作程式及流程圖

1、目的

對房屋裝修實行依法管理,維護房屋的整體形象和業戶/使用人的利益,確保房屋的使用安全。

2、適用範圍

適用於物業所屬房屋的.裝修管理。

3.職責

3.1客服部負責辦理業戶/使用人裝修申請手續,並對業戶/使用人裝修過程進行監督、驗收。

3.2財務部負責核收裝修應繳費用。

3.3工程部負責對裝修線路、用電裝置裝修時結構改動等進行檢查、監督。

3.4保安部負責裝修施工過程中的治安巡查、監督和報告。

3.5物業經理負責裝修申請的審批。

4、工作程式

4.1業戶/使用人裝修管理流程

4.1.1業戶/使用人提出裝修申請並填寫《物業裝修申請表》,提供相關資料。

41.2客服部預審裝修內容、裝修圖紙及有關裝修施工隊資料。

4.1.3工程部經理對有關裝修專案進行審批,並督促客服部做好裝修工程的監督工作。

4.1.4財務人員核收業戶/使用人裝修各項應繳費用。

4.1.5客服部辦理裝修人員《出入證》。

4.1.6客服部、工程部、保安部人員在日常巡查時應對裝修施工隊的作業情況進行監督。如發現有違章裝修現象發生,應立即予以制止並交由客服部統一按規定進行處理。

4.1.7業戶/使用人裝修完畢後,客服部對裝修工程進行核查,經1個月再複驗,確定無違章現象後,給予辦理退回裝修保證金手續。

4.2對裝修施工隊的管理

4.1在裝修施工隊進場之前,物業管理部應查驗以下資料:

◆裝修企業營業執照及資質證書;

◆裝修保險購買證明檔案;(根據實際情況確定是否購買)

◆裝修人員證件。

4.2在裝修施工隊辦妥裝修手續後,客服部才可准許施工人員進入物業施工。

4.3裝修過程中,客服部及保安人員應監督裝修施工人員在指定現場作業,按規定清運垃圾,同時防止施工人員破壞公用裝置、設施。

4.4在裝修工程驗收完畢後,客服部應督促施工隊交回《出入證》,對丟失《出入證》的應按章處罰。

5、引用檔案《二次裝修指南》

6、相關記錄《違規整改通知書》

裝修管理制度優秀 篇22

1總則

1.1由於大規模的業主裝修一般在物業入夥後的一段時間裡,因此對物業裝修的管理是前期物業管理的重要環節。

1.2規範、嚴謹的裝修管理,可以避免因裝修而影響物業安全、社群秩序、社群環境及鄰里關係等。

1.3相關定義

1.3.1特殊專案:指住宅以外的工業廠房、商鋪、辦公樓等裝修專案。

1.3.2施工設計圖:包括但不限於平面設計圖、單元立面圖、空調安裝圖、電力照明設計及用量圖、給排水設計圖和相關技術資料。

2相關職責界定

2.1物業分公司總經理負責審批特殊專案裝修及改變原房屋結構的住宅裝修。

2.2管理處主任負責一般住宅專案裝修的審批。

2.3專責工程人員部門負責稽核施工設計圖並實施施工工程檢查及驗核。

2.4客服主管部門負責接收申請、查驗資格、辦理文件管理。

2.5保安主管部門負責特殊專案的審批並實施施工安全檢查。

2.6財務部門負責收取裝修保證金及有關費用。

3工作程式

3.1前期準備

3.1.1資料準備:資料包括但不限於:a)裝修指南;

b)辦理裝修須知;

c)辦理裝修流程圖;

d)裝修管理協議;

e)裝修人員出入證;

f)表格(裝修申請審批表、裝修人員登記表、施工許可證、動火許可證、違規裝修整改通知書)。

3.1.2人員分工:管理處須指定專責的工程人員,負責一般專案的工程稽核及裝修過程的監管。新建專案在入夥與裝修交叉、裝修戶較多的情況下,可進行臨時分工,以確保裝修的有序進行。

3.2裝修申請手續的`辦理及審批

3.2.1業戶提出裝修申請時,客服人員確認其業戶身份後,即向業戶提供《裝修指南》和《裝修申請表》,要求業戶填寫《裝修申請表》並提供裝修施工設計圖和相關技術資料。

3.2.2專責工程人員需認真審查業戶提交的《裝修申請表》和施工設計圖,必要時應會同業戶檢視裝修現場。

3.2.3專責工程人員根據業戶提供的裝修資料及到現場瞭解的情況,在接到申請後的二個工作日內提出意見,並做出如下處理:

a)符合要求的,在申請審批表上籤署意見後提交管理處主任審批。

b)不符合要求的,將不符合要求的原因在申請審批表上註明並簽字後交業戶,要求業戶修改施工設計圖,另行申請。

3.2.4管理處主任在收到工程人員稽核後的《裝修申請審批表》和施工設計圖後三個工作日內,對業戶的裝修申請進行審批;對特殊專案進行稽核後提交公司安全主管部門、總經理審批;對不符合規定要求的申請,簽署意見後交工程人員處理。

3.2.5專責工程人員對管理處主任退回的裝修申請表按3.2.3b)的規定處理。

3.2.6裝修申請表獲批准後,專責工程人員通知業戶並要求業戶、施工單位與管理處簽訂《裝修管理協議》。

3.2.7業戶和施工單位到管理處交納裝修保證金裝修垃圾清運費(業戶委託)等費用,並由管理處人員為施工人員辦理出入證。

3.2.8管理處在業戶辦理完以上手續後,向業戶核發施工許可證,施工單位憑證進場施工。

3.3裝修施工的監控

3.3.1監管人員組成:工程人員、保安人員。

3.3.2監管方式:裝修現場及公共區域巡查,人員物資出入控制。

3.3.3監管內容

工程人員巡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a)裝修專案是否在申報範圍內;

b)是否擅自改動原有系統(空調、對講、水、電、消防等);

c)現場防火措施;

d)工程進度及安全措施;

e)違章的及時處理;

f)裝修專案是否按審批要求執行。

保安人員巡查內容包括但不限於:

a)檢查現場施工人員出入證件;

b)檢查現場防火措施(是否有滅火器等);

c)高空墜物;

d)環境汙染(衛生、噪音、刺激性氣味);

e)裝修現場是否符合物業分公司規定;

f)施工時間是否按規定執行。

人員物資出入控制

a)對施工人員的出入管理;

b)對裝修材料及工具的出入控制。

3.3.4巡查人員在監控過程中發現的問題時,及時上報管理處,管理處向業戶及施工單位傳送《違規裝修整改通知書》督促其整改,並按與其簽訂的《裝修管理協議》違規條款處理。

3.3.5裝修監管過程須填寫《裝修巡查記錄表》,裝修完成後該表與相應的業戶裝修資料一起存檔。

3.4裝修完工後,管理處應通知業戶或施工單位交回施工人員出入證。

3.5對其他業戶或公共部位、設施可能存在影響的裝修,管理處按《裝修指南》規定的保修期,對完工後的裝修質量進行跟蹤控制。

3.6裝修驗收及押金退還

3.6.1裝修完工後,施工單位與業戶應通知管理處進行竣工查驗要求,經政府有關部門報批的工程(含特殊專案)必須提交政府部門驗收合格報告副本,管理處一般在二個工作日內按批准申報的專案予以查驗。合格的由管理處主任在《裝修申請審批》的竣工查驗欄簽字;若不合格,則提出整改意見,直至查驗合格為止。

3.6.2查驗合格後即可退還業戶的裝修保證金,施工單位的保證金於裝修查驗合格三個月後,再經管理處複驗確認無裝修質量問題,扣除有關費用款項後,方辦理押金退還手續。

4相關檔案與記錄

4.1裝修指南

4.2裝修管理協議

4.3辦理裝修須知

4.4辦理裝修流程圖

4.5wdwy-fr-mm7701裝修申請審批表

4.6wdwy-fr-mm7702裝修人員登記表

4.7wdwy-fr-mm7703施工許可證

4.8wdwy-fr-mm7704動火許可證

4.9wdwy-fr-mm7705裝修巡查記錄表

4.8wdwy-fr-mm7706違規裝修整改通知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