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裝修小區管理制度(精選3篇)

欄目: 學校教學管理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67W

裝修小區管理制度 篇1

1工作職責

裝修小區管理制度(精選3篇)

1.1客服部

1]負責受理使用者裝修申請。

2]檢查使用者的裝修資格及裝修申報材料。

3]裝修許可證的辦理。

4]裝修工人出入證的辦理

5]填寫使用者室內裝修批准書,通知使用者繳納裝修費用。

6]批准使用者裝修加班申請;批准使用者大件物品放行等。

7]負責處理因使用者室內裝修引致的各種投訴,保證裝修不滋擾其他使用者的正常辦公。

8]檢查監督裝修程序及禁止事項。

9]與工程部配合作裝修竣工的驗收。

10]稽核裝修保證金的退還。

1.2工程部

1]負責對使用者房間作裝修前的檢查。

2]負責審批裝修圖紙及較大工程改動的使用者裝修專案。

3]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確保裝修按圖紙施工,並符合安全要求;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與客服部通溝,並提出處理意見。

4]審批施工單位的臨時用電申請,並核定收費。

5]裝修完畢後,負責對裝修單位進行驗收或二次驗收,直到驗收合格。

6]驗收合格後,在使用者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表上籤批意見,對退還裝修保證金提出意見。

1.3安防部

1]裝修工人進場資格的檢查。

2]裝修材料、車輛秩序的管理。

3]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滅火器配備和使用情況。

4]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與客服部配合。

5]制止違章裝修。

6]裝修工人進出攜帶物品的檢查。

7]裝修工人留宿資格的檢查。

1.4財務部

1]向用戶收取裝修保證金等費用。

2]根據使用者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單于裝修驗收合格後為使用者辦理裝修保證金退款手續。

2.裝修手續的辦理

2.1業主在入住時簽訂《裝修管理協議》及《消防安全責任書》。

2.2業主在辦理入夥時統一交納裝修保證金及垃圾清運費。

2.3業主裝修申報登記

住戶如要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必須提前七日內向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專案物業處提出申請(租戶必須持業主授權或委託書),並領取《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申報表》一式貳份。

2.4裝修稽核:

2.4.1住戶與裝修公司應準確填報《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申報表》各款內容並於確定的裝修日期前七天攜帶裝修設計圖紙報物業管理中心稽核。

2.4.2住戶和裝修公司須配合物業管理處於開工前簽署《裝修承諾書》。

2.4.3住戶應帶選定的裝修公司負責人到物業管理中心按規定辦理施工隊有關進場手續方可進場施工。

2.4.4業主自行分包裝修工程的,業主即為裝修負責人,須承諾由裝修負責人承諾的事項。

2.5裝修的管理事項

2.5.1樓宇及社群外觀的管理

(1)嚴禁在外牆四周懸掛、橫挑及貼畫任何廣告圖飾物品及開窗或更改門窗尺寸。

(2)嚴禁在天台搭、建建築物及構築物。

(3)嚴禁在社群周邊路面亂搭、亂建商品展示臺等。

(4)嚴禁在草坪、花架裡亂搭、亂建任何建築物。

(5)嚴禁在路面指示牌及樹木上隨意懸掛任何物品。

(6)安裝空調外機的位置必須在規定的部位,嚴禁擅自定位。

(7)禁止任何佔用草坪或在公共綠地上擅自栽花養草。

(8)防盜網必須內建;並按物業管理處統一規定的格式製作。

(9)外牆色調必須保持統一,外牆面磚如有損壞,必須統一更換色調一致的外牆面磚。

(10)嚴禁封閉陽臺。

(11)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的其它禁止事項。

2.5.2土工施工管理

(1)嚴禁敲打、破壞承重牆及樑、板、柱、屋蓋、樓蓋。

(2)嚴禁敲打、破壞公共部位的牆及樑、板、柱。

(3)所有加置隔牆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不得阻礙消防通道、消防連廊及相關設施。

(4)不能有超過樓地面的有效承載的裝修行為。

(5)嚴禁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

(6)嚴禁改變外牆上的原有門窗的尺寸、材料。

(7)嚴禁拆除連線陽臺的磚、混凝土牆體及護欄。

(8)若需要在室內牆體上懸掛物品或鋪設木地板等,釘子釘入牆體或樓地面的深度不得超過3cm。

2.5.3電路施工管理

(1)用電總容量不得超過室內設計最大電流.

(2)裝修用電時,必須配備漏電保護開關。

(3)電源插板必須能承載相應裝修工具的電流。

(4)強、弱電線須分開佈置

(5)pvc管、鍍鋅管、銅管等管材內埋的電線必須完好,有塑料保護層。

(6)空調必須接地線。

2.5.4排水系統的管理

(1)嚴禁修改或增加接駁公共設施、水管、閥門等作非消防水用。

(2)不應將水管鋪設在地面上,必須埋在樓地面以下或牆體內。

(3)更改原給水管、排水管、消防水管、汙水管、雨水管的位置,必須提出申請並經管理中心批准後,方可施工。

(4)空調冷凝水必須接入專用排水管及就近地漏。

(5)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必須做閉水試驗。存水高度應超出地面10cm以上,閉水試驗時間應在24小時以上。

2.5.5施工現場的管理

(1)裝修單位在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施工期間,必須保持靜音作業;不得影響本大廈其他物業使用人的生活、工作及休息。

(2)裝修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及其它時間段施工,在不違反此管理規定時,允許進行非靜音作業;

(3)若裝修單位需在晚上進行施工,必須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待管理中心審批後方可施工,但不得進行噪音施工。

(4)裝修單位施工時,必須取得《裝修施工證》,且將其影印件貼上在室內或門上。同時《裝修申報表》必須已獲管理中心書面批准。

(5)裝修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進出小區裝

修時,必須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一人一張,不得共用、轉借他人使用且應隨身攜帶,以便配合管理中心核查。遺失必須自行負責,立即補辦。

(6)裝修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在進入本物業施工時,必須言語、行為得體。嚴禁出現穿拖鞋、袒胸露背、辱罵工作人員及物業使用人等一切不文明的`舉止。

(7)裝修單位在施工期間,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裝置及物業使用人財產。否則必須無條件照價賠償。

(8)裝修單位的工作人員未經業主同意,不得在業主住房內留宿。如果需要留宿,必須經業主同意,並提前向管理登記。

2.5.6消防安全管理

(1)裝修單位施工時,如果需要明火作業,必須事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待管理中心批准後,方可進行明火作業。

(2)裝修單位的施工工具、物料、垃圾等物質,嚴禁佔用消防通道。裝修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取用消防用水。

(3)禁止任何移動消防設施的行為。

2.5.7材料運輸及電梯使用管理

(1)裝修單位的一切施工用料嚴禁從客梯搬運。

(2)沙子、水泥、石灰等粉狀材料必須用密封袋將其裝好方可從貨梯搬運。若有散漏,則從消防通道進行搬運。

(3)裝修單位的物料的長、寬、高不得超過貨梯的長、寬、高;不得超出貨梯的最大承載。物料不能遮住攝像探頭。

(4)若施工物料(如:鋼管、鋁皮、大型硬木條等)有尖銳處,無論從消防通道或貨梯搬運,都必須在銳角處設定保護層。

(5)在裝修物料搬運途中所造成的公共設施、裝置的損壞及他人財物的損失,裝修單位必須無條件照價賠償。

2.5.8裝修垃圾的管理

(1)裝修單位的物料或垃圾必須袋裝,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及其他物業使用人的私用部位。

(2)嚴禁將任何物料或垃圾扔向下水管道或地漏,必須按照管理中心的指定位置堆放。運輸途中遺留的垃圾或物料必須無條件自行清理。

2.5.9其它限制事項

(1)管道燃氣設施和燃氣用具的安裝、維修、拆移、改裝,必須由具有專業資格的單位施工,使用者不可自行安裝、維修、拆移、改裝。

2.5.10裝修期限,中小工程為60天,較大工程為90天,最長不超過120天。如確需要延期,應到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延期手續。

3施工隊裝修人員管理規定

3.1施工隊進入本小區施工,應接受資質稽核,提供以下資料:

(1)室內裝飾企業營業執照。

(2)執業許可證。

(3)資質登記證書。

(4)裝修設計圖紙。

3.2施工隊填制《裝修承諾表》,接受物業管理中心對其進行有關小區裝修基本要求、行為規範、注意事項和違規處理等方面的培訓。

3.3施工隊人員進出小區必須證件齊全,進出小區時應將臨時出放證懸掛於胸前.車輛按規定停放,不得在小區內閒逛,到其他業主單元拉生意,在電梯、公共場所塗畫廣告、電話。如有發現,要求肇事者無條件恢復原狀。

3.4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每位施工人員需交1寸免冠照片兩張及身份證影印件,辦理出入證每證交納工本費5元。

4裝修過程的監管

4.1工程部負責監督使用者按圖施工,保證裝修單位在裝修過程中不違反使用者室內裝修規定,如發現違規裝修,及時將其記錄在表上,交使用者簽名確認後存檔。

4.2客服助理每天對裝修單位進行巡檢,確保裝修不影響其他使用者正常辦公,不損壞和汙染公共設施和公共地方,並將日常檢查情況記錄在裝修巡檢記錄表上。

4.3安防部負責檢查使用者室內安全防範情況,施工人員佩戴施工情況,裝修施工是否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等等。

4.4客服部、維修部和安防部在巡查期間發現裝修單位初次違反使用者室內裝修規定,應及時加以制止並口頭警告要求其糾正,同時在裝修巡視記錄上記錄第一次口頭警告的時間、巡查人,要求裝修公司簽名確認。裝修單位若屢次不聽勸告,管理中心將向用戶發出室內裝修違章通知單,對情節嚴重者,由管理中心發給使用者關於貴單位違反裝修規定的最後警告書。如違規現象仍然存在,其他使用者投訴不斷,管理中心將安排安防部對裝修單位停電或清場,直至裝修單位承認錯誤,保證遵守裝修規定,方可讓其重新進場施工。

4.5對於搭建構築物、建築物的嚴重違章行為,各部門工作人員應發現在先,制止違章行為既成事實。

4.6裝修過程中須動火作業的,應到管理中心申請,動火時須接受維修部、保安部的監督指導。施工單位需有動火負責人在現場監管。

裝修過程中使用者需臨時用電的,應到管理中心申請,經維修部稽核定價、財務部收費後,由維修部提供臨時用電。

5驗收:

5.1裝修工程完畢後,住戶和施工隊負責人共同向物業管理公司專案物業中心申請竣工驗收,管理中心派人進行查驗。

5.2隱蔽工程須在隱蔽前進行驗收。如未驗收,物業管理公司可安排拆除隱蔽部分遮擋,再進行行驗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住戶自己負責。

5.3竣工驗收合格後,由物業管理中心驗收人員在《裝修竣工審批表》上驗收欄內簽名。驗收不合格時,限期整改,再行復驗,直至合格。

5.4裝修驗收合格並使用1個月後,經物業管理中心複驗確定工程無明顯質量問題,將保證金退還住戶。

6臨時出入證的製作規範

6.1出入證正面應寫明施工人員姓名,工程的性質(土工、水電、木工、油漆等),裝修施工的具體單元,臨時出入證的有效期限,並加蓋專案管理中心公章。出入證背面應貼上證件持有人身份證影印件。

6.2填寫臨時出入證辦理登記表.

6.3臨時出入證編號、數量必須與收回的工本費相符,作廢的要如數收回。特殊情況要經客服部經理或公司領導批准。

裝修小區管理制度 篇2

我公司將嚴格履行工程施工合同,根據合同規定的範圍、權利、責任和義務,集中優勢統一領導,積極配合協調好與總承包單位、監理單位和其他裝飾承包單位及其他專業分包單位的相互合作及配合,精心組織施工,確保本工程各專案標的順利實現。具體與各單位協調工作如下:

1 與總承包單位協調配合

本工程完全按總包管理方式進行,進場後與總包簽訂冬季防火責任書、工程治安、消防、保衛協議書、環境保護協議書、總分包安全管理協議書等分包協議,施工過程中,施工進度計劃、工程質量都滿足總包對整個工程的要求。各種技術檔案都先報總包稽核,現場服從總包的管理。服從總包單位關於安全生產的指揮,執行總包單位有關安全生產的規章制度。服從並嚴格執行總包單位的總工期進度,及時向總包單位彙報施工進度以及因其他承建單位引起的影響施工進度的各種因素,請總包單位給予必要的協調和處理。

配合總包單位對土建、安裝等單位移交給本公司的土建結構和已安裝裝置進行驗收,對於還不適合進行裝飾工作的部分或與施工圖紙不符的部分,請總包單位根據不同的情況給予解決。嚴格貫徹執行總包單位的質量管理制度,對施工全過程的工程質量進行全面的管理與控制,將施工中的各種質量問題及時上報給總包單位,便於總包單位協調管理。積極配合總包單位的協調工作,認真執行總包單位下達的各種施工指令,並將執行結果及時上報給總包單位,並作好施工現場的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燈具開關、插座盒安裝應做到位置準確,施工時不得損壞牆面,若孔洞較大應先做處理,在粉刷後再裝箱、面板。安裝施工不得隨意在土建牆體上打洞,因特殊原因必須打洞,應與土建協商,確定位置及孔洞大小,安裝施工中應注意對牆面、吊頂保護,避免汙染。通過工程專案經理部與各施工單位協調,共同搞好安裝成品保護,土建人員不得隨意扳動已安裝好的管道線路、開關、閥門,不得隨意取走管道口的管堵。裝置安裝與管道、電氣的配合,裝置到貨後儘快就位,為管道與電氣接線創造條件。

2 與業主及監理的協調配合

1)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監理工程師批准的施工組織設計及施工方案施工,接受監理工程師的驗收檢查,並按監理要求,予以整改。

2)所有入場使用的產品、半成品、裝置、材料等,均向監理工程師提交產品合格證或質保書;在使用前按規定現場見證取樣,由具備資質的單位進行相關試驗、檢驗工作,合格後用於工程施工。

3)按部位或分項、工序檢驗質量,嚴格執行監理工程師指令順利開展工作。對可能出現的工作意見不統一的`情況,遵循'先執行監理的指導,後予以磋商統一'的原則,維護好監理工程師的權威性。

3 與設計單位的協調配合

1)根據設計要求擬定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可能出現的各種情況。協助設計單位完善施工圖紙。

2)向設計單位提交根據總進度計劃而編制的深化設計出圖計劃並積極完成深化設計工作。

3)參加施工圖紙會審和技術會議,提出存在的技術問題並提出合理化建議。

4)對施工中可能出現的設計問題,應預先提出,並會同駐場設計師和監理協商解決。

4 內部工種間的銜接

1)工種間交接要求上不清下不接。

2)工種間交接要求在不影響總進度計劃的前提下,適當調整各工種施工進度。

3)工種間交叉作業要在專案部管理人員統一排程下,注意保護好各工種施工的成品或半成品。

4)各工種交叉作業要注意施工安全,防止物體墜落打擊。

5)天棚、牆面裝飾施工,必須與電氣、空調、消防等安裝密切配合,科學安排工種交叉,相互創造施工條件,共同保護成品。

6)各工種有交叉作業、工作面重複等問題時,應相互協調,服從統一領導、安排,合理解決。

5 交叉施工流程控制

1)交叉施工的內容

每一個裝飾工程的施工,都需要其它專業工程的協同配合,以確保工程總體效果和施工工期、質量要求,對於本工程這樣一個大型的單位工程,其最終順利的完成各項施工任務,避免分部工程之間產生衝突、矛盾,必須對各項交叉工程的作業內容及流程有清楚的認識和積極的控制。

2)交叉施工的配合原則

儘早滿足施工區域封閉、內部區域分隔條件,以配合各系統施工開展。先系統、後區域性,即在同一專業同一系統中,先施工系統幹線,後施工區域性支線。

同一部位,要採用自上而下的原則。

區分重點和普通區域,先確保重點區域的施工進展,再兼顧普通區域的施工。

分割槽分片實施區域內統一協調,組織分部位分系統專業施工組。

裝修小區管理制度 篇3

住宅小區(大廈)裝修管理制度

1工作職責

1.1客服部

1]負責受理使用者裝修申請。

2]檢查使用者的裝修資格及裝修申報材料。

3]裝修許可證的辦理。

4]裝修工人出入證的辦理

5]填寫使用者室內裝修批准書,通知使用者繳納裝修費用。

6]批准使用者裝修加班申請;批准使用者大件物品放行等。

7]負責處理因使用者室內裝修引致的各種投訴,保證裝修不滋擾其他使用者的正常辦公。

8]檢查監督裝修程序及禁止事項。

9]與工程部配合作裝修竣工的驗收。

10]稽核裝修保證金的退還。

1.2工程部

1]負責對使用者房間作裝修前的檢查。

2]負責審批裝修圖紙及較大工程改動的使用者裝修專案。

3]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確保裝修按圖紙施工,並符合安全要求;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與客服部通溝,並提出處理意見。

4]審批施工單位的臨時用電申請,並核定收費。

5]裝修完畢後,負責對裝修單位進行驗收或二次驗收,直到驗收合格。

6]驗收合格後,在使用者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表上籤批意見,對退還裝修保證金提出意見。

1.3安防部

1]裝修工人進場資格的檢查。

2]裝修材料、車輛秩序的管理。

3]負責檢查裝修單位的滅火器配備和使用情況。

4]負責定期巡檢裝修單位,巡檢期間如發現嚴重的違規裝修,及時與客服部配合。

5]制止違章裝修。

6]裝修工人進出攜帶物品的檢查。

7]裝修工人留宿資格的檢查。

1.4財務部

1]向用戶收取裝修保證金等費用。

2]根據使用者室內裝修工程竣工驗收單于裝修驗收合格後為使用者辦理裝修保證金退款手續。

2.裝修手續的辦理

2.1業主在入住時簽訂《裝修管理協議》及《消防安全責任書》。

2.2業主在辦理入夥時統一交納裝修保證金及垃圾清運費。

2.3業主裝修申報登記

住戶如要進行室內裝修、維修和改造,必須提前七日內向小區物業管理公司專案物業處提出申請(租戶必須持業主授權或委託書),並領取《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申報表》一式貳份。

2.4裝修稽核:

2.4.1住戶與裝修公司應準確填報《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申報表》各款內容並於確定的裝修日期前七天攜帶裝修設計圖紙報物業管理中心稽核。

2.4.2住戶和裝修公司須配合物業管理處於開工前簽署《裝修承諾書》。

2.4.3住戶應帶選定的裝修公司負責人到物業管理中心按規定辦理施工隊有關進場手續方可進場施工。

2.4.4業主自行分包裝修工程的,業主即為裝修負責人,須承諾由裝修負責人承諾的事項。

2.5裝修的管理事項

2.5.1樓宇及社群外觀的管理

(1)嚴禁在外牆四周懸掛、橫挑及貼畫任何廣告圖飾物品及開窗或更改門窗尺寸。

(2)嚴禁在天台搭、建建築物及構築物。

(3)嚴禁在社群周邊路面亂搭、亂建商品展示臺等。

(4)嚴禁在草坪、花架裡亂搭、亂建任何建築物。

(5)嚴禁在路面指示牌及樹木上隨意懸掛任何物品。

(6)安裝空調外機的位置必須在規定的部位,嚴禁擅自定位。

(7)禁止任何佔用草坪或在公共綠地上擅自栽花養草。

(8)防盜網必須內建;並按物業管理處統一規定的格式製作。

(9)外牆色調必須保持統一,外牆面磚如有損壞,必須統一更換色調一致的外牆面磚。

(10)嚴禁封閉陽臺。

(11)建設部《住宅室內裝飾裝修管理規定》的其它禁止事項。

2.5.2土工施工管理

(1)嚴禁敲打、破壞承重牆及樑、板、柱、屋蓋、樓蓋。

(2)嚴禁敲打、破壞公共部位的牆及樑、板、柱。

(3)所有加置隔牆的位置、厚度、高度和材料不得阻礙消防通道、消防連廊及相關設施。

(4)不能有超過樓地面的有效承載的裝修行為。

(5)嚴禁將沒有防水要求的房間或者陽臺改為衛生間。

(6)嚴禁改變外牆上的原有門窗的尺寸、材料。

(7)嚴禁拆除連線陽臺的磚、混凝土牆體及護欄。

(8)若需要在室內牆體上懸掛物品或鋪設木地板等,釘子釘入牆體或樓地面的深度不得超過3cm。

2.5.3電路施工管理

(1)用電總容量不得超過室內設計最大電流.

(2)裝修用電時,必須配備漏電保護開關。

(3)電源插板必須能承載相應裝修工具的電流。

(4)強、弱電線須分開佈置。

(5)pvc管、鍍鋅管、銅管等管材內埋的電線必須完好,有塑料保護層。

(6)空調必須接地線。

2.5.4排水系統的管理

(1)嚴禁修改或增加接駁公共設施、水管、閥門等作非消防水用。

(2)不應將水管鋪設在地面上,必須埋在樓地面以下或牆體內。

(3)更改原給水管、排水管、消防水管、汙水管、雨水管的位置,必須提出申請並經管理中心批准後,方可施工。

(4)空調冷凝水必須接入專用排水管及就近地漏。

(5)有防水要求的部位必須做閉水試驗。存水高度應超出地面10cm以上,閉水試驗時間應在24小時以上。

2.5.5施工現場的管理

(1)裝修單位在上午8:00至12:00;下午14:00至18:00施工期間,必須保持靜音作業;不得影響本大廈其他物業使用人的生活、工作及休息。

(2)裝修單位在法定節假日及其它時間段施工,在不違反此管理規定時,允許進行非靜音作業;

(3)若裝修單位需在晚上進行施工,必須向管理處提出書面申請,待管理中心審批後方可施工,但不得進行噪音施工。

(4)裝修單位施工時,必須取得《裝修施工證》,且將其影印件貼上在室內或門上。同時《裝修申報表》必須已獲管理中心書面批准。

(5)裝修單位的工作人員在進出小區裝

修時,必須辦理《裝修人員臨時出入證》。一人一張,不得共用、轉借他人使用且應隨身攜帶,以便配合管理中心核查。遺失必須自行負責,立即補辦。

(6)裝修單位的'所有工作人員在進入本物業施工時,必須言語、行為得體。嚴禁出現穿拖鞋、袒胸露背、辱罵工作人員及物業使用人等一切不文明的舉止。

(7)裝修單位在施工期間,不得損壞公共設施、裝置及物業使用人財產。否則必須無條件照價賠償。

(8)裝修單位的工作人員未經業主同意,不得在業主住房內留宿。如果需要留宿,必須經業主同意,並提前向管理登記。

2.5.6消防安全管理

(1)裝修單位施工時,如果需要明火作業,必須事先向管理處提出申請。待管理中心批准後,方可進行明火作業。

(2)裝修單位的施工工具、物料、垃圾等物質,嚴禁佔用消防通道。裝修單位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取用消防用水。

(3)禁止任何移動消防設施的行為。

2.5.7材料運輸及電梯使用管理

(1)裝修單位的一切施工用料嚴禁從客梯搬運。

(2)沙子、水泥、石灰等粉狀材料必須用密封袋將其裝好方可從貨梯搬運。若有散漏,則從消防通道進行搬運。

(3)裝修單位的物料的長、寬、高不得超過貨梯的長、寬、高;不得超出貨梯的最大承載。物料不能遮住攝像探頭。

(4)若施工物料(如:鋼管、鋁皮、大型硬木條等)有尖銳處,無論從消防通道或貨梯搬運,都必須在銳角處設定保護層。

(5)在裝修物料搬運途中所造成的公共設施、裝置的損壞及他人財物的損失,裝修單位必須無條件照價賠償。

2.5.8裝修垃圾的管理

(1)裝修單位的物料或垃圾必須袋裝,不得堆放在公共部位及其他物業使用人的私用部位。

(2)嚴禁將任何物料或垃圾扔向下水管道或地漏,必須按照管理中心的指定位置堆放。運輸途中遺留的垃圾或物料必須無條件自行清理。

2.5.9其它限制事項

(1)管道燃氣設施和燃氣用具的安裝、維修、拆移、改裝,必須由具有專業資格的單位施工,使用者不可自行安裝、維修、拆移、改裝。

2.5.10裝修期限,中小工程為60天,較大工程為90天,最長不超過120天。如確需要延期,應到物業管理中心辦理延期手續。

3.施工隊裝修人員管理規定

3.1施工隊進入本小區施工,應接受資質稽核,提供以下資料:

(1)室內裝飾企業營業執照。

(2)執業許可證。

(3)資質登記證書。

(4)裝修設計圖紙。

3.2施工隊填制《裝修承諾表》,接受物業管理中心對其進行有關小區裝修基本要求、行為規範、注意事項和違規處理等方面的培訓。

3.3施工隊人員進出小區必須證件齊全,進出小區時應將臨時出放證懸掛於胸前.車輛按規定停放,不得在小區內閒逛,到其他業主單元拉生意,在電梯、公共場所塗畫廣告、電話。如有發現,要求肇事者無條件恢復原狀。

3.4辦理施工人員出入證,每位施工人員需交1寸免冠照片兩張及身份證影印件,辦理出入證每證交納工本費5元。

4裝修過程的監管

4.1工程部負責監督使用者按圖施工,保證裝修單位在裝修過程中不違反使用者室內裝修規定,如發現違規裝修,及時將其記錄在表上,交使用者簽名確認後存檔。

4.2客服助理每天對裝修單位進行巡檢,確保裝修不影響其他使用者正常辦公,不損壞和汙染公共設施和公共地方,並將日常檢查情況記錄在裝修巡檢記錄表上。

4.3安防部負責檢查使用者室內安全防範情況,施工人員佩戴施工情況,裝修施工是否違反消防安全條例,等等。

4.4客服部、維修部和安防部在巡查期間發現裝修單位初次違反使用者室內裝修規定,應及時加以制止並口頭警告要求其糾正,同時在裝修巡視記錄上記錄第一次口頭警告的時間、巡查人,要求裝修公司簽名確認。裝修單位若屢次不聽勸告,管理中心將向用戶發出室內裝修違章通知單,對情節嚴重者,由管理中心發給使用者關於貴單位違反裝修規定的最後警告書。如違規現象仍然存在,其他使用者投訴不斷,管理中心將安排安防部對裝修單位停電或清場,直至裝修單位承認錯誤,保證遵守裝修規定,方可讓其重新進場施工。

4.5對於搭建構築物、建築物的嚴重違章行為,各部門工作人員應發現在先,制止違章行為既成事實。

4.6裝修過程中須動火作業的,應到管理中心申請,動火時須接受維修部、保安部的監督指導。施工單位需有動火負責人在現場監管。

裝修過程中使用者需臨時用電的,應到管理中心申請,經維修部稽核定價、財務部收費後,由維修部提供臨時用電。

5驗收:

5.1裝修工程完畢後,住戶和施工隊負責人共同向物業管理公司專案物業中心申請竣工驗收,管理中心派人進行查驗。

5.2隱蔽工程須在隱蔽前進行驗收。如未驗收,物業管理公司可安排拆除隱蔽部分遮擋,再進行行驗收,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住戶自己負責。

5.3竣工驗收合格後,由物業管理中心驗收人員在《裝修竣工審批表》上驗收欄內簽名。驗收不合格時,限期整改,再行復驗,直至合格。

5.4裝修驗收合格並使用1個月後,經物業管理中心複驗確定工程無明顯質量問題,將保證金退還住戶。

6臨時出入證的製作規範

6.1出入證正面應寫明施工人員姓名,工程的性質(土工、水電、木工、油漆等),裝修施工的具體單元,臨時出入證的有效期限,並加蓋專案管理中心公章。出入證背面應貼上證件持有人身份證影印件。

6.2填寫臨時出入證辦理登記表.

6.3臨時出入證編號、數量必須與收回的工本費相符,作廢的要如數收回。特殊情況要經客服部經理或公司領導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