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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機管理制度優秀(精選25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69W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1

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成長,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河南省學生體質健康促進條例》以及《南陽市教育局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的通知》的要求,充分考慮大多數家長的建議,並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特制訂《白土崗一中學生手機管理制度》,望全體學生及家長自覺遵守。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精選25篇)

第一條

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及手機附屬裝置充電器、充電寶、耳機等)等通訊工具,及平板、MP4、電話手錶等電子產品入校,凡違反規定將上述物品帶入學校的,一經發現一律收繳由學校代為保管。由於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裝置一律沒收。

第二條

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學校領導及教職員工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裝置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並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裝置交由政教處詳細登記、保管,並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

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絡家長,可以借用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它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如有急事發生,教師會主動聯絡家長。

第四條

如有極特殊情況,必須攜帶手機進校的,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絡,班主任同意後,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至班主任處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學後還給學生。

第五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並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手機暫扣處罰單》,待至期滿後,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與德育處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六條

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並扣班級考核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必須填寫《手機二次暫扣處罰單》,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處罰單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取。

第七條

由於涉及安全及防火防爆問題,因此所有被收繳的充電裝置一律沒收。(包括手機和其它電子產品的'充電器、充電線、充電寶等充電裝置)。

第八條

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記過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反省2—3天。

第九條

如被收繳暫扣手機的學生,發生轉學、退學、休學、升學等長期離校、退校情況,辦完相關手續後,方可到政教處領取手機。

第十條

各位家長要和孩子認真學習本辦法,切實履行監管職責,在家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各位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要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正確引導,講明利害關係,引導學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機,切實讓手機成為學生成長進步的良師益友。

白土崗鎮中

20xx年8月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2

為了讓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維護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提高教學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我校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等電子裝置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在上課期間校園內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學生到校後必須按規定把手機上交給班主任統一管理,離校時由班主任統一發放。

第二條:任何教師都有權收繳不自覺上交的手機,收繳後統一由學生處或班主任保管三個月(寒暑假也不例外)後才能返還,並做好違紀記載。

第三條:學生處、學生會及其他管理人員要不定時、不定點的經常性對校園內所有區域進行巡查,一經發現手機、充電器、遊戲機、平板電腦、膝上型電腦(玩遊戲)等一律收繳。

第四條:對於不服從管理的學生,進行教育批評。但手機必須上繳否則通知家長或勸退。

第五條:學生上交或收繳的手機由學生處造冊登記、貼好標籤妥善保管好。如有人為損壞或丟失將由相關管理人員負責。

第六條:學生手機由於本人保管不善,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第七條:家長必須配合學校對學生手機的管理。

第八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絡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第九條:學生在任何考試中,都不允許將手機帶入考場,一經發現,無論是否開機,均認定為作弊,並一律收繳。

第十條:班主任必須加強對本班學生進行正確的引導,加強對手機的管理力度。否則記入班級管理考核。

附:嚴禁教師攜帶手機進入課堂(包括晚輔導)或在辦公室利用手機做與教學無關的.事,否則記入月度績效考核。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3

手機作為一種移動即時通訊工具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手機功能的拓展以及使用者自控能力的薄弱,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有的傳播不良資訊,有的沉迷簡訊聊天,有的甚至用作作弊工具,衝擊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影響了學生的'學習生活,增加了家長的經濟負擔,損害了學生的身心健康。為了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障學生的身心健康,促進學生學業進步和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一、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發現攜帶手機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同時,責令學生寫出書面檢查,並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並取消評先評優資格。

3、任課老師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班主任、年級部或學工室,填寫扣留單。按上述第二條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並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學校統一保管至學期末,學期末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通報批評,並扣行為規範5分/人次,同時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同時與家長、學生簽訂手機使用協議。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處分結果記錄學生學籍檔案。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同時扣行為規範分5分/人次。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本規定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目標考核。

三、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安裝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在必要時,為學生提供通訊服務。特殊情況需帶手機的學生,將手機交班主任保管,放假期間領取使用。

2、學工室、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學生手機管理規定3為保障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保證學生的學習時間,規範學生的行為,讓學生正確使用手機,根據我校實際情況,經學校研究,對學生使用手機作如下規定:

一、學生原則上不準帶手機進校。但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的、遵守手機使用規定的,在校園內可以使用手機。

二、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必須遵守如下規定:

1、學生帶手機進校要經家長和班主任同意,並在班主任處登記好。

2、學生手機需本人妥善保管,如有丟失,學校和班級不承擔任何責任。

3、學生在上課(含實驗課、自習課、早晚自習、集會等)期間、午休和晚上就寢熄燈以後,必須關閉手機電源(關機),此期間禁止使用手機。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用手機發、看簡訊息;玩手機(如看視訊、聽音樂、看電子書籍、玩遊戲等)均視為違紀。學校教職工對違規使用手機的學生,要立即當場制止,進行批評教育,給予口頭警告並當場收繳手機。

4、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更不允許午休、晚熄燈後在教室或其他場所給手機充電,一經發現,沒收手機、電池或充電器。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5、違反規定被收繳手機的,其違規使用手機收繳後交班主任,期末由違規使用手機本人交書面保證書後由家長來校領回手機,並視其態度給予適當的紀律處分。(借別人手機違規使用的同等處理)

6、對於收繳手機時採取不合作、粗野的態度,拒不接受教育或拒絕交出違規使用手機的,情節屬一般的,給予相關同學警告或嚴重警告的處分;情節嚴重的,給予記過或以上處分。

7、學生在任何考試中,必須將手機關機並主動交監考老師,凡發現使用手機都均認定為作弊並收繳手機。

8、用手機瀏覽不健康內容或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9、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絡的,可以報請班主任或任課教師同意後,臨時使用手機。

10、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4

一、依據:

1、本校《陽江市第一中學學生獎懲條例》第八條第4點“學生攜帶之物品足以影響學生專心學習或干擾教學活動進行者,教師或學校得暫時保管,必要時得通知家長或監護人領回。”

2、本校學生獎懲考察實施要點及生活輔導實施需要。

二、目的:

為維護教師課堂教學品質及學生生活秩序管理,增進學生有效學習,並使學生放學後方便與家長聯絡,特定本辦法。

三、手機使用規範:

1、教學區域或休息時間,學生需將手機關機,不得接打或把玩手機。確有需要,可使用學校辦公電話或公用電話。

2、非必要請儘量不要攜帶手機到校,以免造成不必要困擾。

3、請勿攜帶價值昂貴手機到校,以免遭竊衍生困擾。

4、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5、學生在校每人只能使用一個手機號碼,學生更換手機號碼,須重新申請。

四、懲戒辦法:

1、未申請被查獲者,記小過一次,手機(含卡,下同)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小過一次。

2、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警告一次。

3、第二次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學期結束並記小過一次。

4、第三次違反使用規範第一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大學聯考結束並記大過一次。

5、違反使用規範第四條,取消申請攜帶手機到校權益一個學期,手機沒收,考試成績零分計算,全校通報,並依據情節輕重給予記過以上之處分,手機由政教處暫時保管至大學聯考結束後由家長領回。

完成申請手續,請將申請表繳回班主任電子登記後由交年級保管。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5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路傳播不良和低俗資訊,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和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制度。

一、學生手機帶入校園申請制度

1、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由家長提出書面申請,學生做出承諾,經班主任同意,並經政教處稽核備案後方可帶入校園。

3、手機帶入學校後交由班主任統一保管於專用保管箱內,禁止將手機帶入課堂。

二、學生手機校園內統一保管制度

1、學校為各班配備手機保管箱,由各班級班主任負責本班級學生手機的統一保管。

2、手機必須通過班主任取用,任何學生不得私開保管箱取用手機,因私開保管箱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3、班主任向學生家長公佈學校辦公電話和本人手機號碼,方便家長聯絡學生,同時學校三部共用電話免費供學生使用,遇突發狀況確保資訊通暢。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三、學生校內使用手機制度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4、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關閉手機。

5、僅限於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資訊、考試作弊等。

6、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絡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可與班主任或其他課任教師聯絡。

7、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四、手機檢查制度

1、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學生會團委會幹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抽查學生手機狀態,並採取相應措施。

五、違規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個人書面檢討,並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本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本學年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六、定期開展學生手機管理教育引導工作

1、加強教育引導。通過升旗儀式、班團會、心理輔導校規校紀等形式加強教育引導,讓學生科學理性對待並使用手機,提高學生資訊素養和自我管理能力。

2、做好家校溝通。將手機管理的有關要求通過微信群、公眾號告知學生家長,講清過度使用手機的危害性和加強管理的必要性。

3、家長應履行教育職責,加強對孩子使用手機的監督管理,嚴格控制學生居家使用電子產品,防止學生沉迷網路。

4、家長、老師及時溝通,掌握學生身心健康狀況,形成家校協同育人合力。

七、對手機佈置或完成作業管控

1、教師必須嚴格執行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的規定,規範班級微信群、QQ群、釘釘群等的管理使用,班級群只能用作學校教師和家長在教育教學方面的溝通和相關緊急事項的通知,除因疫情防控等原因有特殊要求外,嚴禁老師在班級群佈置家庭作業,不得用手機佈置作業。

2、不得給家長佈置或變相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利用手機完成作業。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6

根據學校政教處的規定與要求,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由班級年段與學校政教處備案的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上課期間手機必須關機,如果沒有關機,放出響聲,一律當作一次違規論處。

4、上課期間不允許以任何藉口把手機拿出來-----包括含看時間;看簡訊;更不能借看時間為由偷偷玩遊戲。手機一律放在自己的口袋中。一旦暴露(含關機放在桌子上),就當做一次違規論處。

5、上課玩手機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曝光臺”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6、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班級一概不負責任。

7、沒有經過申請私自帶手機到校的,一經發現,將給予沒收,送交政教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的處理。這類同學如果出現上課玩手機的違規現象,班級將加重處罰力度。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7

1、x學校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絡;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絡。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並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週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8

隨著手機的日益普及,學生使用手機對學校管理和學生髮展帶來諸多不利影響。為保護學生視力,讓學生在學校專心學習,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教育部辦公廳日前釋出了《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

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根據《通知》要求,特制定《淄博高新區第一中學學生手機管理規定》。

(一)學生、家長與學校簽定承諾書,承諾不帶手機到校,家長和學生要一起制定家庭使用手機的管理公約,引導學生在家合理使用手機,減少手機的使用。

(二)如有特殊需要,學生要經過家長同意,提出書面申請,經班主任、年級主任、校委會批准後,方可帶手機到校,並交班主任統一管理。

經學校同意,學生帶手機到校後,進教室前交給班主任,由班主任在辦公室統一上鎖保管,放學後學生找班主任領取手機。在校期間,學生如果須要使用手機,找班主任領取,並在辦公區域使用,使用完畢交由班主任保管,班主任是學生手機管理的責任人。

(三)學校公佈辦公室電話,作為家校聯絡的通訊工具。

(四)未經批准,學生帶手機到校,非上課時間發現,班主任沒收手機,並通知家長到校領回。上課玩手機發現,告知家長,班主任沒收並儲存至學期結束;若是因沒收手機導致學生和管理教師衝突的,沒收手機直至學生畢業。

(五)如因違反上述規定,出現不服從教育管理、拒交、頂撞、辱罵管理老師等違紀行為,學校將依據相關的學生管理條例,對相關學生追加紀律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留校察看或綜合素質評價按照最低檔次評價,對涉及到違法行為的學生,交由司法機關處理。

本規定解釋權歸學校。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9

為貫徹落實《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廳函〔20__〕3號)的要求,結合教育部、國家衛生健康員會等八部門聯合印發的《綜合防控兒童青少年近視實施方案》(20xx年8月30日)中提出的“嚴禁學生將個人手機、平板電腦等電子產氣入課堂”的要求,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學校在廣泛徵求意見的基礎上,結合學校《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之規定及本校實際情況,制定本規定如下:

第一條,嚴禁學生攜帶手機、多功能電話手錶以及手機附屬裝置(耳機、充電器、充電寶等)入校。MP3、MP4、IPAD及其它類PAD裝置等電子產品同手機對待。

第二條,凡發現學生攜帶手機入校,無論在校園內何時何地、使用與否,班主任及任課教師都要把該手機及其附屬裝置當做違紀違規工具予以收繳暫扣,將收繳的手機及附屬裝置交由班主任或政教處保管兩個月,或直至學期結束,並詳細登記,並由學生簽字確認。

第三條,如果學生有急事需要聯絡家長,可以借用辦公室電話、班主任或任課教師的手機、校內電話亭電話或值班室電話等;如家長有事找學生,請家長直接撥打班主任或其他教師電話,由教師代為轉告。

第四條,若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入校的,家長請務必先與班主任聯絡,經班主任同意後,方可攜帶手機入校,入校後第一時間將手機上交給班主任保管,需要使用的時候去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後立即交班主任繼續保管,並在放假時聯絡家長還給學生。

第五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一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口頭警告並扣減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個學期,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待至期滿後,在其表現良好且無其它嚴重違紀的前提下,由班主任、年級組長與政教處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六條,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第二次被收繳暫扣,學生將被全校警告處分並扣班級值周分,手機將被暫扣一學年,學生填寫《南通市四甲中學學生違規攜帶手機暫扣登記表》,家長書寫承諾書,待至暫扣期滿,由班主任、年級組長政教處及家長分別在登記表上簽字同意,方可在家長陪同下到政教處領回。

第七條,凡是拒絕配合收繳、拒不服從教導的學生,手機被暫扣三次及以上的,根據《四甲中學學生違紀處分條例》,將視情節輕重對其予以警告、嚴重警告、箭等處分,家長將該生帶回家省2-3天,手機使用者與所有者一併同等處理。

第八條,因違規帶手機入校受到處分的學生,將取消其所有評優資格,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公民道德素養一項不得評為優秀,綜合素質評價整體為C。一旦受到箭及以上處分的,學校將如實記錄在學生綜合素質評價平臺,同時通知家長到校配合實施教育懲戒。

第九條,各班班主任加強本班學生手機管理,學校將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納入班級量化考核。在檢查中,班級若出現一次性違規攜帶及使用手機達三人次或學期累計達六人次的,取消該班級年度評優評先資格。

第十條,學生居家期間應科學合理地使用手機等電子裝置,家長監督好孩子使用手機的時間,防止沉迷和成癮。望家長與孩子共同制定家庭手機使用規則,鼓勵孩子進行自我管理。對於手機使用無度且不聽父母規勸的.學生,家長要積極與班主任聯絡,家校共育,助學生提升自律意識。

本規定自20__年3月25日起執行。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10

針對我校學生中使用手機者日益增加,並且有些學生不能正確使用手機(如:課堂中電話鈴響、上自習時玩手機或聽音樂、就寢後長時間上網或簡訊聊天、考試手機舞弊等),干擾了學校的正常教學秩序和就寢秩序,增加家庭經濟負擔的狀況。學校為遏制過度使用手機風氣蔓延,幫助同學們正確使用手機,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和就寢的質量,構建和諧的校園生活,經學校研究決定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規範管理,具體規定如下:

第一條:允許學生星期六下午和晚上使用手機(節假日等學校放假時間除外),其它時間一律不能使用手機。

第二條:走讀生一律不能攜帶手機進校園;住校生的'手機每週星期天早自習時主動配合上交到班主任處統一管理(妥善保管);每週星期六中午發回給學生。

第三條:因特殊情況學生急需與家長或特定的部門(如公安等)聯絡的,可以借用任何一位老師的手機,教師應提供方便。

第四條:凡在規定時段外攜帶並使用手機的或在教室充電的,一律收繳手機和充電器,學期結束時由家長到年級組長處認領。

第五條:凡在規定時段外攜帶並使用手機的或在教室充電的,將納入文明班級考核與評比方案中班風班紀條款,每起扣除班級考核分2分。

第六條:學生上交手機或收繳手機時,有關機、取出手機卡的處置權利。

第七條:政教處將不定期組織人員進行巡查,對違反使用手機管理規定的,拒不交出手機或因收繳而頂撞教師,視情節輕重按《信豐縣第二中學學生違紀處分實施細則》處罰。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11

1、學生不得私自帶手機帶教室;

2、個人擁有手機的同學,應及時向老師彙報,並做好登記;

3、有手機的同學把手機上交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保管;

4、原來擁有手機,但現在已交還家長保管的',由家長向班主任證實。

5、擁有手機,卻隱瞞不報或者不主動上交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6、私自擁有手機並違班級規定使用手機的,由班主任作出嚴肅處理;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12

為了更好的教育學生成人、學習,並養成良好的生活習慣,維護學校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系部在廣泛徵求意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凡因自身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同意意見,經班主任同意且彙報系部。

二、使用規定:

(一)上課期間(包括體育課、自習課)、考試期間學生一律關閉手機,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並通知家長到校認領。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簡訊息;

3、玩手機(如看視訊、聽音樂、看電子書籍、遊戲等)。

(二)用手機編輯、傳播黃色下流網頁、內容,視違法行為,立即收繳手機,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用手機發送考試作弊內容,立即收繳手機;用手機聯絡校內外人員組織打架鬥毆或其他非法活動,除收繳手機外,情節嚴重的,可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四)不允許因給手機電池充電而私自亂接電源,如因充電引發火災事故的,要追究責任。

(五)學校不提倡在校學生使用手機,如學生丟失手機,由學生個人負責,學校概不負責。學生違規使用手機,當場由老師暫時收繳,然後交到班主任老師集中處理(主動配合上交手機的,可減輕處理;拒不交手機的,要嚴肅處理)。

三、強調說明:

1、若在上課期間、課間、就寢時間使用手機,班主任、任課老師、宿舍管理人員等,可暫時收繳其手機交班主任,並通知家長到校及時處理並領取手機。

2、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不及時來校領取的`,對其收藏、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13

第一條本公司電話,主要是為了方便與外界溝通,展業務之用,不提倡員工在公司內打私人電話。

第二條為發揮電話最大效能,節省開支,員工打電話時,用語應儘量簡潔,明確,以減少通話時間。

第三條電話管理由綜合部統籌負責,使用則由各單位主管負責監督與控制。

第四條電話使用須知:

轄區內去洽談業務,以三分鐘為限,把握時間。

注意禮節,長話短說,簡潔扼要,避免耗時又佔線。

使用前應對討論,商洽事情稍加構思或略作記錄。

使用電話時應登記,內容包括姓名,受話人(號碼),起止時間,聯絡事項等。

長途電話一般由部門負責人掛撥,一般人員掛撥須先經部門主管允許。

禁止打打私人長途電話。

違反電話使用規定,電話記錄未記載或記載不實,一律做記過處分,並處50-100元罰款。

第五條接聽外線電話的標準用語為:“您好,大道網路公司!對方告之找某人時,說:“請稍等!”如不在,說:“他不在,有事我可轉告或請稍後再打!”等。視情況回答,原則是規範,簡潔,禮貌。

第六條極其特殊情況需打私人電話時,公司將另行考慮。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14

為保護學生視力,防止沉迷網路和遊戲,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教育部印發的有關檔案精神,我校將對學生使用手機進行嚴格管理,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為落實管理要求,特制訂本制度。

一、學生原則上不能將手機帶入校園。違者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二、嚴禁學生將手機帶入課堂。違者一律沒收手機,家長到校做說明。

三、個別學生特殊情況確需帶入的提前向班主任申請。須提交書面申請說明原因,學生和家長簽字,家長還需通過QQ或微信等方式向班主任留言,說明申請原因。學生到校後,手機交班主任管理或交門衛室放專用手機保管箱保管,保管責任人為班主任或當值保安。

四、上課期間,家長有特殊情況需要聯絡學生,可通過班主任和任課教師聯絡,家長和學生也可通過學校公用電話聯絡。

五、教師不得使用手機佈置作業,不得要求學生通過手機APP等方式完成在手機上完成作業。國家、省、市、區的相關平臺學習活動須按要求正常參加。

六、各班主任和科任教師做好對學生合理使用手機的教育引導。

七、動員家長以身作則,言傳身教,科學合理使用手機,不在孩子面前玩手機(必要的電話簡訊聯絡除外),切忌自身沉溺於手機和網路,給孩子樹立一個良好的榜樣。

八、加強管理和溝通引導。動員家長營造良好的家庭氛圍,關注孩子心理健康,防止孩子因為情感缺失等原因而沉迷於網路和手機遊戲。在對孩子的手機管理問題上,“疏堵”結合,講究方法,防止“打、罵、摔”等粗暴行為,避免發生不良極端事件。

九、豐富課外生活。學校為學生開設各種社團活動,教師積極調動學生參加社團活動和課外活動。班主任和學科教師積極動員家長參加各種有益的課外活動,幫助孩子獲得成就感,促進身心健康發展。如:學畫畫、學寫字、學唱歌、學器樂、體育運動、親子郊遊等。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15

1、學生在校期間原則上一律不得攜帶手機入校。

2、學生在校期間可以通過校園固定電話、班主任電話、班主任辦公室固定電話,生活老師值班電話、校訊通或班級公用電話等方式和家庭進行聯絡;家長可以直接通過班主任手機與學生進行聯絡。

3、個別情況極其特殊的學生如果確實需要攜帶手機入校者,需家長本人直接向班主任提出申請,班主任根據學生平時的表現及實際情況來決定是否同意。

4、班主任要把本班同意其帶手機的學生名單備案並上報學部、團委、生活處備案。凡發現未備案學生攜帶手機,視為重大違紀,學校將給予嚴肅處理。

5、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學生在週末或每月月末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給其使用,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6、凡發現有違反上述規定而濫用手機的學生,一要沒收其手機,二要通知其家長。對連續兩次違反上述規定的學生,予以勸其退學之處分。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16

一、學校不提倡學生攜帶手機到學校。

二、學校對學生帶手機到學校實行登記制度。從攜帶手機到校之日起到班主任處申報並登記姓名、品牌、手機號碼、估價等基本資訊。發生手機丟失或號碼更改要及時在班主任處做資訊變更。對未申報登記的手機學校將予以沒收並通知家長來學校領回。

三、禁止在早讀課、自習課(包括白天、晚間)上課、學校正式、晚間就寢後時間開機接打電話、收發簡訊、玩遊戲、上網。如有違,給予通報批評,同時扣除德育積分3分/次。學校將派人在以上各時段從申報表中抽號碼撥打,如接通,將及時向家長通報,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給予通報批評,加倍扣除德育積分。

四、學校將實行手機統一上交保管制度,並設立上交、取回時間段,具體規定如下:

(一)白天:每天上午和下午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下課和放學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二)晚間:每天晚自習上課前10分鐘為手機上交時間,次日早讀課後為手機取回時間。

(三)以寢室為單位(走讀生單列),上交手機分袋保管。

(四)在規定時間內,如遇特殊情況需開機聯絡,須向班主任或當堂科任教師申請,經同意後方可取回開機,聯絡完畢立即放回手機保管袋。

五、各類考試期間禁止攜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試卷作零分處理,給予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資格,扣除德育積分5分/人次,並將手機交家長保管。

六、手機需在固定充電區域充電,不得使用劣質充電器。

七、學校提倡文明用機,收發健康有益資訊,自覺抵制不良資訊干擾。

八、本條例所有扣分納入學生行為規範管理,班主任加強本細則宣傳和督查。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17

為了提升學生通訊禮儀和人文素養,維護校園安全安寧秩序,有效管理及教育學生在校正確使用手機(行動電話),依據教育部門相關規定和本校實際情況,特此制定本管理規定。

1.學校不鼓勵學生在校使用手機,若有學生攜帶手機至校使用者,需遵守本管理規定。

2.每位學生自覺保管自己財物,如有手機遺失,須自行負責,學校不負保管及賠償責任。

3.學生在校使用手機,需在學校規定的時間內使用,即星期一至星期四的每天早上6:40分(除早運外)至7:55分、中午11:40分至12:40分、14:30分至14:55分、下午16:40分至晚上19:30以及晚上21:30至晚上22:10這時間段內可以使用,星期五下午放學後至晚上就寢預備鈴前,星期六、日可以使用,但排隊打早餐、打中餐時、星期天的晚自習及晚寢睡覺時間不能使用。

4.學生在校內不能使用外露方式攜帶手機,即手機不能外露於校服、班服、便服、揹包等。

5.學生在校內給手機充電時,必須在自己宿舍內並用自己所購買的電卡充電,在學校規定的可使用手機的時間段充電,中午放學後或晚上睡覺時只能用座充充電,充電時應該做到有人看管充電器物,以防手機丟失並注意用電安全。

6.上課(含室外課、實習課)、自習課、午休、晚寢及各項集會一律關機,嚴禁接、撥(含遊戲軟體、簡迅、上網等);上述以外時間可開機,將手機調整成震動,且使用時音量儘量放輕,不可影響他人。

7.考試期間應遵守考場規範,嚴禁攜帶手機進入考場。

8.撥打或接聽電話時,不要邊走邊講,未經允許不能在辦公場所使用,在公共場所使用手機(行動電話)時,不能大聲喧譁與口出穢言,並注意使用電話禮儀。

9.嚴禁使用手機(行動電話)做為聚眾滋事之聯絡工具。

10.全體教師均負有教育學生正確使用手機的責任,如發現學生違規使用手機,交由該班班主任或學生科處理,學期末放假之時方可領回手機,並視情況按《學生管理手冊》處理或處分。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18

學生的工作就是好好學習,有序生活,心要靜,神要定。中學生屬於未成年人,判斷力、抗誘惑能力較差,攜帶、使用手機給學生帶來諸多消極影響,沉迷於網路和遊戲,消耗時間、分散注意力、睡眠不足、視力下降等等。學校堅持對學生負責、對家長負責的基本態度,為了保障學校正常的教學秩序,規範學生的行為,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根據20__年1月15日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關精神,結合我校實際情況,對手機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赤峰紅旗中學堅決禁止學生把手機帶進校園,手機校園內清零,沒有彈性。(如果允許個別,就會有若干個別,給管理帶來極大不便,結果還是控制不住);

二、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的管理,主動教育學生遵守學校規定,不給學生購買、攜帶手機;學校與家長和學生共同簽訂學生不攜帶手機入校園的協議書留檔備案;

三、為了方便學生和家長之間的聯絡,學校開放辦公室固定電話免費使用.住宿生在住宿期間可到相應的宿舍樓值班辦公室接打電話,在教學樓期間可以到本班級的班主任及任課教師辦公室接打電話,校園的南門衛、西門衛電話開放免費使用;

四、歡迎全體學生監督此管理規定的落實情況,學校實行舉報制度。舉報電話:孫老師:,徐老師:,王老師:.

五、違規攜帶使用手機處理辦法:

1:凡帶手機進入校園的,一經發現,沒收封存直至本學期末由本人簽字領回,同時約談家長說明情況,對違規學生進行警示教育,提出警告;

2:對所有違規帶手機的同學進行全校通報批評,取消評優、評先進、獲得獎學金的資格,相應的處分記入個人檔案;

3:所有管理人員均有權力檢查、發現、沒收違規攜帶手機,政教處、安監辦負責主要責任,具體責任人包括班主任、科任教師、年級部管理人員、門衛、校內保安、宿舍管理人員、體育教師等;手機一經發現,交給年級部政教主任做好記錄、封存,同時通知班主任並約談家長,政教處做相應的處分,做好過程性材料留檔。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19

一、 總則

1、學校禁止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以確保學校的正常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養成良好的學習、生活習慣。

2、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以下相關手續,並遵守學校手機的管理規定。學生臨時使用手機時到班主任處領取,使用完畢立即交班主任儲存,不允許帶離班主任辦公室。

1)家長同意、書面提出申請,家長親自到校交年級。

2)家長和學生承諾遵守學校手機管理的各項規定。

3)年級開會研究,確有需要的方可帶入校園,並報德育處備案。

4)手機帶入校園後應將手機交班主任統一保管。

3、學校將定期不定期開展手機的檢查,對私自攜帶手機或經年級批准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但違規使用的學生,按不同情況視其情節處予以紀律處分

4、全校教幹、班主任、教師、宿舍管理員發現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有權將學生手機扣留,並及時送交年級部,填寫扣留單。年級部按規定對學生和手機進行處理。

二、細則與處分

1、禁止學生在校園內任何場所、任何時間攜帶或使用手機(經年級批准允許帶手機進入校園且在班主任辦公室臨時使用除外)。如有違反,第一次責令寫出書面檢討,並通知家長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一個月,一個月以後由家長領回手機。同時給予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第二次違規攜帶或使用手機,家長到校配合教育,年級填寫扣留單,由年級統一保管五個月後由家長領回手機(畢業生離校不足五個月的,畢業離校時領回),給予嚴重警告處分,取消各類評先評優資格。違規行為和處分結果如實記錄學生綜合素質評價。

2、禁止在各類考試期間攜手機進入考場,一旦發現,考試作零分處理,並給予記過處分。並按上述第一條進行處理。

3、嚴禁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等各類充電器充電,一旦發現,收繳相關物品,並對屢教不改者,給予紀律處分。

4、凡被收繳的充電器、資料線、手機,如家長在規定時間內不來校領取的,對其保管過程中出現的質量損壞、甚至遺失,老師和學校不承擔任何責任。

三、 服務與保障

1、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與外界的通訊,由學校與電信部門配合,統一在教學樓東西兩側茶水房、學生公寓一樓茶水房安裝插卡固定電話提供通訊服務。年級主任室、任課教師辦公室及學生公寓值班室都可為學生免費提供通話服務。

2、德育處、年級部、班主任要加強對學生的引導和教育,讓學生認清利弊,切實解決思想癥結,明確學校在教學區、宿舍區禁止使用手機的意義。同時,學校、年級、班級要做好與家長的溝通工作,以取得家長的認同和配合。

四、 附則

1.本規定由德育處制定,年級部實施,團委組織學生生檢查,解釋權屬學校德育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由教師或學生會檢查發現違規使用手機者,每人每次扣0.05分,直接計入當月班級量化總分。

3.本規定自20__年3月1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20

一、目標:

為進一步優化學校校園文化管理環境,學校特設立手機管理監督領導小組;

組長:

成員:,,

二、措施如下:

1、首先做好學生的思想教育工作。

2、加大巡查力度,每天每節課要巡查一次並做好巡查記錄。

3、堅決做到發現一例處理一例並考核到位。

4、做好每天的統計通報工作。

5、做好沒收學生手機的保管工作。

6、做好學生家長承諾書存檔工作。

7、非住校生學校安排值日生採取一進一查制度。

三、處理方案

1、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此手機由學生第一監護人來學校領取。領取時家長應給學校寫一份承諾書。否則,任何人不允許領取。

2、凡是X月X日上午X點之前沒有主動上繳手機的學生,學校查處一例,沒收一例。該手機必須等到該生畢業後由該生第一監護人方可領取。

3、凡是家長給學校寫過承諾書的,再次發現帶手機進校園者,一律沒收。等到該生畢業後方可領取。

四、相關考核

1、凡是學生上課期間玩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後方可領取。並扣科任教師2元。

2、不上課期間,發現學生帶手機者,一律沒收。等到畢業後方可領取。並扣班主任2元。

3、凡是學生舉報一例者,經查屬實,給舉報者班級加20分。

4、凡發現為學生使用手機提供便利者,一律通報批評並扣該班級20分。

5、後勤工作人員,凡發現學生在生活區帶手機,特別是接打手機者,一律給予沒收,並交到學校且給予該生班主任扣2元,若後勤工作人員發現不給予處理者,一次扣相關後勤工作人員2元。

6、寢室內應加大安全檢查次數,發現刀具、火機、課外書籍,一律沒收,並交到學校。凡學校檢查時安全檢查落實不到位者,每次扣相關人員2元。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21

中職學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學習的時期,學校一直不提倡中學生追求生活的奢侈。為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學生在校內文明合理使用手機,借鑑兄弟學校的做法,學校現決定:

1、學生可攜帶手機至本校區,可在指定時間內自由使用。

2、學生禁止在教學時間(如考試、上課、自修課、升旗儀式、集會)使用手機。學生在上述時間內,須將手機設為關機狀態。

3、手機充電須在本人教室內且教室內有人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實訓室、實驗室內給手機充電,嚴禁在教室無人時給手機充電。

4、晚上熄燈後,應將手機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後,使用手機在宿舍區聊天,大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5、若學生違反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宿舍管理人員可當場收繳手機及/或充電器,並在一天內及時將手機交給學生處工作人員。學生處工作人員視情節、態度,代其保管一週或一學期不等,並開具暫時保管條,對違規者給予批評教育,並扣德育分5—15分。對第三次違規者,通知家長到校領手機,並經予警告處分。

6、手機屬私人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被盜,學校不負找尋及賠償責任。

7、此規定從xx年4月30日執行。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22

中職學生正值集中精力、努力學習的時期,學校一直不提倡中學生追求生活的奢侈。為加強學校管理和教育,督促學生在校內文明合理使用手機,借鑑兄弟學校的做法,學校現決定:

1、學生可攜帶手機至本校區,可在指定時間內自由使用。

2、學生禁止在教學時間(如考試、上課、自修課、升旗儀式、)使用手機。學生在上述時間內,須將手機設為關機狀態。

3、手機充電須在本人教室內且教室內有人的情況下進行。嚴禁在實訓室、實驗室內給手機充電,嚴禁在教室無人時給手機充電。

4、晚上熄燈後,應將手機設為靜音狀態,嚴禁在熄燈後,使用手機在宿舍區聊天,聲喧譁,影響他人休息。

5、若學生違上述有關規定使用手機,在場的老師、宿舍管理人員可當場收繳手機及/或充電器,並在一天內及時將手機交給學生處工作人員。學生處工作人員視情節、態度,代其保管一週或一學期不等,並開具暫時保管條,對違規者給予批評教育,並扣德育分515分。對第三次違規者,通知家長到校領手機,並經予警告處分。

6、手機屬私人貴重物品,應妥善保管,若遺失或被盜,學校不負找尋及賠償責任。

7、此規定從xx年4月30日執行。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23

手機是科技進步的產物,是社會文明的標誌。然而,由於部分手機網路傳播不良和低俗資訊,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已顯得十分突出,影響了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損害了學生身心健康。為維護學校正常的教育教學秩序,促進學生學習,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督促學生科學使用手機,特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校原則上不允許學生在校園內攜帶、使用手機。確因特殊情況需要將手機帶進校園的,必須履行相關手續並符合以下規定。

第二條 手續辦理與承諾

1.學生提出申請,填寫申請表,家長簽字同意,報班主任登記。

2.承諾遵守本規定的各項條款,文明使用。

3.承諾學生自行妥善保管手機,因保管不善造成手機丟失或損壞,由學生本人自行負責。

4.學生在校違規使用手機所引發的一切不良後果由學生本人及家長承擔。

第三條 使用規定

1.不在教學時間(早讀、正課、晚自習)內使用手機。

2.不在教室、實驗室、圖書館、閱覽室等教學場所內使用手機。

3. 熄燈就寢後不使用手機。

4. 考試過程中不攜帶、不使用手機。若因未留意而攜帶手機,應主動交監考教師。

5. 在教學時間內、教學區域內、熄燈就寢後關閉手機。

6.僅限於使用手機的通訊功能,不得利用手機聊天、接收或傳播不良資訊、考試作弊等。

7. 家長因重要緊急事項聯絡學生,必須在學生休息時間內進行。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可與班主任或宿舍管理員聯絡。

8.學生手機號應在班主任處準確登記。

第四條 檢查

1.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任課教師、宿舍管理員、學生會團委會幹部有權檢查學生使用手機的情況,並採取相應措施。

2.學校各處室幹部、班主任有權在教學時間內、熄燈就寢後抽查學生手機狀態,並採取相應措施。

第五條 違反本規定的處理辦法

1.違反本規定的,第一次由班主任批評教育,並通報家長;第二次政教處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家長領回,重新申請並經批准後方可攜帶使用;第三次給予警告及以上紀律處分,當學期內不得重新申請使用。

2.考試過程中攜帶或使用手機,按作弊對待,依據我校《學生違紀處罰辦法》處理。

3.違反本規定情節嚴重或認錯態度差,視情節給予紀律處分。

第六條 附則

1.本規定由政教處、團委組織實施,解釋權屬學校政教處。

2.本規定執行情況納入班級量化考核,每發生一次違規現象,扣班級量化考核分0.5分。

3.本規定自 20xx年3月1日起試行,並根據試行情況逐步修訂完善。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24

隨著手機的.普及以及手機功能的不斷拓展,中學生在校園內使用手機的弊端日益突出。為避免學生不當使用手機,創造良好的教與學氛圍,向學生提供安全的、有保障的學習環境,借鑑區內外中國小手機管理的經驗,制定本辦法。

一、管理目的

加強學生手機管理主要是為了規避以下可能引發的問題:

1、引發攀比心理;

2、導致偷盜、搶奪和潛在的欺負行為;

3、影響學習,比如分散注意力、干擾課堂、考試作弊等;

4、垃圾簡訊、不良圖片、照片或視訊及上網不安全因素等對學生髮展產生不利影響;

5、影響家庭教育,比如家長通過手機與孩子談話而忽略面對面的交流和關心;

6、從微波輻射安全形度來看,學生經常使用手機可能有害身體健康。

二、具體規定

1、禁止學生帶手機進入學校。

2、如果學生確需帶手機進入學校,學生及家長必須填寫承諾書,家長務必陳述學生帶手機入校的理由。並獲得學校批准。

經學校批准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須同時遵守以下規定:

(1)不攜帶高檔手機到校;

(2)在課堂上必須關機;

(3)非緊急情況,在校期間不能以任何方式使用手機,如通話、發簡訊、玩遊戲、拍照、攝像、上網等;

(4)同學之間不得相互借用手機;

(5)不得在教室、宿舍或教師辦公室充電;

(6)出於安全和禮貌,不允許使用耳機;

(7)必須確保手機中沒有暴力或低階的圖片;

(8)在任何情況下都不能帶手機入考場,考試期間可交由老師暫為保管。

經學校批准同意帶手機進校的學生使用手機應承擔的責任:

(1)在上學或放學路上手機丟失或被盜,學校不承擔責任;

(2)在校期間,如果發生丟失、損壞、被盜以及因輻射引發健康問題,學生自己承擔責任;

(3)若因充電或其他行為造成任何安全事故,責任由手機所有人承擔;

(4)建議學生為手機設定密碼,學生要對手機涉及的隱私負責,學校對手機中的資訊資料的損壞或丟失不負責任。

3、家長如需聯絡學生,可以通過班主任、老師或門衛等途徑傳遞資訊;在緊急或特殊情況下,學生可以使用學校設定的專用電話聯絡父母。

三、對違規行為的處罰

1、如果學生帶手機,而沒有提交承諾書或沒有被學校批准,手機須交由學校暫收代管,並通知家長一星期後取回。

2、學生違規攜帶手機到校或獲學校批准帶手機到校而在校內外違規使用手機,初犯予以全校通報批評,重犯予以校級處分,屢教不改者直至開出學籍勒令退學處理。並對造成嚴重後果的交由公安機關處理。

其它可以隨身攜帶的行動通訊工具,包括各種式樣的電子音視、遊戲機等行動式無線娛樂裝置的使用管理參照本辦法執行。

手機管理制度優秀 篇25

在網際網路+教育的時代,智慧手機因其可以隨時隨地實現接入網路、觀看資訊視訊、實現互動反饋等等功能,方便了我們的生活和學習。但是當不分時間、場合過度使用手機會給青少年身心健康成長帶來極大危害,有的青少年沉迷手機,嚴重影響學習。教育部發布《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明確表示“中國小生原則上不得將個人手機帶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為加強校園管理,促進學生身心健康發展,結合教育部《通知》精神和要求,新學期開始,我校對手機等電子產品做如下的管理規定和要求:

1、禁止學生攜帶智慧手機及其他電子產品如MP3、MP4、iPad、電話手錶和平板電腦等進入校園,禁止帶入課堂。

2、學生確因特殊原因需要攜帶手機,必須由學生監護人提前向學校提交書面申請,經學校批准後方可攜帶,到校後由學校統一保管,禁止帶入課堂。

3、學生攜帶的手機只能為接打電話的功能機,智慧手機一律不予批准。

4、學校提供手機專用儲存箱,攜帶手機的學生進入教室前將手機交給班級管理員,班級管理員統一存放學校指定儲存箱,放學前統一取回。

5、為保障學生在校期間遇緊急或突發情況與家長溝通的需要,學校提供公用電話,家長必要時可直接與班主任教師聯絡。

6、學校將加大對手機及電子產品管理考核。學校在入校大門口設定手機安檢裝置每日抽檢,學校及德育處不定期進行排查或到班級抽檢。一經發現攜帶手機隱瞞不報的學生,學校立即將學生手機沒收,責令學生寫書面反思,並進行全校通報批評,手機由學校代為保管直至畢業返還給家長。對於態度惡劣,或經多次教育不改者,學校將給予紀律處分,並記入學生檔案。。

希望全體家長認真履行教育職責,家校攜手,勠力同心,為學生的身心健康,為營造良好的學習氛圍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