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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精選27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54W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

一、 使用原則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精選27篇)

1. 使用公司的手機作為統一的對公司內部人員及與公司業務有關的外部聯絡的手機號碼,該號碼將作為公司名片上的唯一聯絡手機號碼。

2. 所有配發手機及手機卡均屬於公司財產,公司員工不得據為已有,所有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不得損害和遺失手機及手機卡。

3. 公司行政部將所有手機及手機卡編號登記,員工領用後,公司將在每月初全面檢查。

4. 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員工需按手機原價繳納押金。離職時,手機與手機卡完好無損退回公司後,押金全數退還。

5. 與公司業務相關的工作必須使用公務手機,每個月話費由財務繳納,與公司相關的聯絡人資訊必須儲存在手機通訊錄中,儲存時說明此人所在單位、姓名、職務。與本崗位有業務聯絡的電話號碼不得惡意刪除,否則扣除手機押金,並給予重處。

6. 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隨身攜帶、人機一體。凡配備手機者須在工作時間保持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象,每次罰款100元。在非工作時間,員工可將公務手機關閉,但仍需保持私人手機通訊暢通。

7. 員工不得使用公務手機做出違法違紀違規和不文明的事情,如造成不良影響,公司不承擔任何責任,由員工自行負責,並給當事人重處。

8. 員工手機安裝了外勤人員管理軟體,上班期間員工必須保持此軟體的運作,不得擅自關閉此軟體與定位系統,如發現關閉、刪除此軟體的情況,每次罰款300元。

9. 員工每天上下班時需用外勤365考勤,到員工到達指定上班地點後使用外勤365打卡功能,下班時也需要用此軟體打卡下班。

10. 每日上班時,員工必須將工地實際情況拍照上傳到外勤365,每日下班時也需要上傳今日工作成果。

11. 上班期間當員工到達一個新的地點的時候,需要用手機定位功能報告當前地點。

12. 員工每日產生開支時,需用外勤365及時上傳開支資訊。

二、 手機維護規定

1. 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儘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2. 如手機丟失,應於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員工需原價賠償於公司,因為補辦手機產生的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行負責。

3. 手機發生故障,屬產品“三包”範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員工需雙倍賠償於公司。手機丟失、發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彙報,向總經理說明情況,告知聯絡方式。

4. 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准,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員工簽字: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2

《註冊建造師管理規定》已於20xx年12月11日經建設部第112次常務會議討論通過,現予釋出,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加強對註冊建造師的管理,規範註冊建造師的執業行為,提高工程專案管理水平,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依據《建築法》、《行政許可法》、《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等法律、行政法規,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註冊建造師的註冊、執業、繼續教育和監督管理,適用本規定。

第三條 本規定所稱註冊建造師,是指通過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資格證書(以下簡稱資格證書),並按照本規定註冊,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建造師註冊證書(以下簡稱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擔任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及從事相關活動的專業技術人員。

未取得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的,不得擔任大中型建設工程專案的施工單位專案負責人,不得以註冊建造師的名義從事相關活動。

第四條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全國註冊建造師的註冊、執業活動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資訊產業、民航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對全國有關專業工程註冊建造師的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註冊建造師的註冊、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通訊等有關部門在各自職責範圍內,對本行政區域內有關專業工程註冊建造師的執業活動實施監督管理。

第二章 注  冊

第五條 註冊建造師實行註冊執業管理制度,註冊建造師分為一級註冊建造師和二級註冊建造師。

取得資格證書的人員,經過註冊方能以註冊建造師的名義執業。

第六條 申請初始註冊時應當具備以下條件:

(一)經考核認定或考試合格取得資格證書;

(二)受聘於一個相關單位;

(三)達到繼續教育要求;

(四)沒有本規定第十五條所列情形。

第七條 :“取得一級建造師資格證書並受聘於一個建設工程勘察、設計、施工、監理、招標代理、造價諮詢等單位的人員,應當通過聘用單位提出註冊申請,並可以向單位工商註冊所在地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提交申請材料。

“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在5日內將全部申請材料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審批。

“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在收到申請材料後,應當依法作出是否受理的決定,並出具憑證;申請材料不齊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應當在5日內一次性告知申請人需要補正的全部內容。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請材料之日起即為受理。

“涉及鐵路、公路、港口與航道、水利水電、通訊與廣電、民航專業的,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將全部申報材料送同級有關部門稽核。符合條件的,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核發《中華人民共和國一級建造師註冊證書》,並核定執業印章編號。”

第八條 “對申請初始註冊的,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2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公告審批結果。國務院有關部門收到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在10日內稽核完畢,並將稽核意見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對申請變更註冊、延續註冊的,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應當自受理之日起10日內作出審批決定。自作出決定之日起10日內公告審批結果。國務院有關部門收到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移送的申請材料後,應當在5日內稽核完畢,並將稽核意見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

第九條 取得二級建造師資格證書的人員申請註冊,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負責受理和審批,具體審批程式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依法確定。對批准註冊的,核發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二級建造師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並在核發證書後30日內送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條 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是註冊建造師的執業憑證,由註冊建造師本人保管、使用。

註冊證書與執業印章有效期為3年。

一級註冊建造師的註冊證書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印製,執業印章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統一樣式,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組織製作。

第十一條 初始註冊者,可自資格證書籤發之日起3年內提出申請。逾期未申請者,須符合本專業繼續教育的要求後方可申請初始註冊。

申請初始註冊需要提交下列材料:

(一)註冊建造師初始註冊申請表;

(二)資格證書、學歷證書和身份證明覆印件;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影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檔案;

(四)逾期申請初始註冊的,應當提供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第十二條 註冊有效期滿需繼續執業的,應當在註冊有效期屆滿30日前,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申請延續註冊。延續註冊的,有效期為3年。

申請延續註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註冊建造師延續註冊申請表;

(二)原註冊證書;

(三)申請人與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勞動合同影印件或其他有效證明檔案;

(四)申請人註冊有效期內達到繼續教育要求的證明材料。

第十三條 在註冊有效期內,註冊建造師變更執業單位,應當與原聘用單位解除勞動關係,並按照第七條、第八條的規定辦理變更註冊手續,變更註冊後仍延續原註冊有效期。

申請變更註冊的,應當提交下列材料:

(一)註冊建造師變更註冊申請表;

(二)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

(三)申請人與新聘用單位簽訂的聘用合同影印件或有效證明檔案;

(四)工作調動證明(與原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或聘用合同到期的證明檔案、退休人員的退休證明)。

第十四條 註冊建造師需要增加執業專業的,應當按照第七條的規定申請專業增項註冊,並提供相應的資格證明。

第十五條 申請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註冊: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二)申請在兩個或者兩個以上單位註冊的;

(三)未達到註冊建造師繼續教育要求的;

(四)受到刑事處罰,刑事處罰尚未執行完畢的;

(五)因執業活動受到刑事處罰,自刑事處罰執行完畢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5年的;

(六)因前項規定以外的原因受到刑事處罰,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3年的;

(七)被吊銷註冊證書,自處罰決定之日起至申請註冊之日止不滿2年的;

(八)在申請註冊之日前3年內擔任專案經理期間,所負責專案發生過重大質量和安全事故的;

(九)申請人的聘用單位不符合註冊單位要求的;

(十)年齡超過65週歲的;

(十一)法律、法規規定不予註冊的其他情形。

第十六條 註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失效:

(一)聘用單位破產的;

(二)聘用單位被吊銷營業執照的;

(三)聘用單位被吊銷或者撤回資質證書的;

(四)已與聘用單位解除聘用合同關係的;

(五)註冊有效期滿且未延續註冊的;

(六)年齡超過65週歲的;

(七)死亡或不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

(八)其他導致註冊失效的情形。

第十七條 註冊建造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註冊機關辦理登出手續,收回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或者公告註冊證書和執業印章作廢:

(一)有本規定第十六條所列情形發生的;

(二)依法被撤銷註冊的;

(三)依法被吊銷註冊證書的;

(四)受到刑事處罰的;

(五)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登出註冊的其他情形。

註冊建造師有前款所列情形之一的,註冊建造師本人和聘用單位應當及時向註冊機關提出登出註冊申請;有關單位和個人有權向註冊機關舉報;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或者有關部門應當及時告知註冊機關。

第十八條 被登出註冊或者不予註冊的,在重新具備註冊條件後,可按第七條、第八條規定重新申請註冊。

第十九條 註冊建造師因遺失、汙損註冊證書或執業印章,需要補辦的,應當持在公眾媒體上刊登的遺失宣告的證明,向原註冊機關申請補辦。原註冊機關應當在5日內辦理完畢。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3

1.0【目的】

1.1 明確、統一公司薪資政策,規範薪酬管理,激勵隊員提升績效及任職能力,留住、吸 引優秀人才,為公司及員工的發展打下堅實的基礎。

2.0【適用範圍】

2.1 本制度適用於恆泰保安服務有限責任公司所有人員。

3.0 【薪酬結構】

3.1薪酬結構由基本工資、職務工資、加班工資三部分組成。

4.0【加班工資】

4.1隊員原則上按排定班表上班,因缺員或工作需要加班者,按公司規定計發加班補貼。

5.0【薪資的支付】

5.1各執勤點按時提供相應的工資核算資料,即員工考勤表、由行政部負責收集並核算,

報領導稽核批准後,於每月3日將薪資轉入員工個人賬戶。

5.2月中崗位變化時,基本保障工資和崗位工資當月保持不變,下月根據新的崗級發放。

5.3行政部負責為員工建立工資收入臺帳,書面記錄支付給員工工資的數額、發放時間、 負責解答員工薪資查詢工作。

5.4發薪時,員工須核查數額,如有疑問應在一週內及時向行政部查詢。

6.0【附則】

6.1本制度自簽發之日起生效。

6.2本制度的解釋權、修訂及廢止權在公司行政部。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4

本商場的垃圾遵循分類處理,生活垃圾、可回收可利用垃圾(包裝紙箱、空瓶等)、餐廚垃圾日產日清,單獨處理的原則。

1、商場商戶處理流程

1.1各商戶每日產生的可回收可利用垃圾須投放到商場各樓層指定地點,由保潔進行整理,在19:00—20:00時間內由回收商進行清理,不得在店記憶體放過夜;

1.2如遇垃圾量較大時,須提前通知運營,由運營安排回收商安排清理;

1.3垃圾運送路線亦同餐廚垃圾運送路線,營業期間禁止自行處理垃圾,嚴禁將收集廢品等社會人員帶入商場內。

2、餐飲商戶處理流程

2.1餐飲商戶所產生的垃圾進行垃圾分類並自行處理,嚴禁混入生活垃圾中處理;

2.2餐廚垃圾的清運時間分為(早:8:00-9:00,晚21:00-22:00),按指定路線進行清理,即由貨梯進行清運,在貨梯無法使用時,由安全通道進行清運;

2.3餐飲商戶在清運垃圾過程中,做好生活垃圾與餐廚垃圾的分類,餐廚垃圾必須袋裝、紮緊袋口,防止垃圾袋損壞及異味散發,餐廚垃圾裝袋後須放入密閉的垃圾桶中清運,應立即裝車運走,禁止在商場內停留;

2.4餐飲商戶在運輸過程中出現遺撒須及時清理乾淨,恢復原貌,具體清潔步驟:

2.4.1. 清掃地面上的油漬,把油漬倒入有垃圾袋的垃圾桶內。

2.4.2 用除油劑或配好比例的火鹼對地面進行噴灑。

2.4.3 將配製好的藥液噴灑在地面上,停留5-10分鐘,使油漬進行分解。

2.4.4 用拖布擦拭一次地面,把留在地面上的汙漬清理乾淨。

2.4.5用熱水清洗地面,然後用幹拖拖乾地面,直至潔淨無異物。

2.5處理餐廚垃圾需由店內員工負責,禁止將清理餐廚垃圾的社會人員帶入店內。

3、隔油池清理

商戶隔油池的清理需由專業人員將廢油裝入塑料袋並放入密封箱內進行清運,清運的過程中不得出現廢油遺漏及外溢,如發現遺漏及外溢將對商戶按照本規定條款進行處罰。

4、本規定自頒佈之日起施行,如有違反此規定的,按照汙染程度對商戶進行警告或罰款每次100元。如有更改將按最新頒佈的規定執行。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5

根據《關於對20xx年黨費收繳、管理、使用工作進行檢查的通知》要求,總公司黨委高度重視,立即要求黨委辦對總公司20xx年黨費的收繳、管理及使用情況進行自查,現就自查情況彙報如下:

一、黨組織及黨費收繳及支出的基本情況

1、黨組織基本情況:總公司黨委20xx年共有黨支部6個,其中在職黨支部4個,離退休黨支部2個;黨員117人,其中在崗黨員44人,下崗黨員21人,離退休黨員52人。

2、黨費收繳的情況:20xx年共收繳黨費7552。4元,上繳總局黨委組織部元,結餘元。

二、主要做法

1、充分認識了黨費收管用工作的重要性。黨費是黨員向黨組織交納的用於黨的事業和黨的活動的經費。交納黨費是黨員對黨組織應盡的義務,是黨員關心黨的事業的一種表現。按照黨章規定,黨員向黨組織交納黨費,是黨員必須具備的起碼條件。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是總公司黨委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中的一項重要工作,是總公司黨委的一項經常性任務,是加強黨員教育管理的一項重要內容。

2、在黨費的日常管理工作中,總公司黨委進一步加強了對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領導,黨委書記負總責,各基層黨支部書記為具體責任人,黨委辦設專人負責,責任和任務具體落實到人。黨委書記多次過問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情況,督促少數個別黨支部重視該項工作,並要求年度支部評先工作的一項重要標尺。負責此項工作的同志自始至終端正態度,充分認識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的重要性,認真履行自己的職責,紮實做好這一工作。

3、認真遵守黨費收管用工作的具體要求。總公司黨委認真遵守中共中央組織部《關於中國共產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的規定》,進一步規範了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

(1)黨費收繳嚴格按標準執行。對在崗黨員以國家規定的工資總額中相對固定的、經常性的工資收入為計算基數,離退休黨員按領取的養老金總額按規定比例交納黨費。每年黨委辦都會從人事科核對在崗人員的工資總額及離退休人員的養老金並嚴格按比例造表計算好每個黨員的交費標準發到各黨支部收繳黨費;要求各基層黨支部將當年每個黨員繳納的黨費情況詳細登記,以便核對。廣大黨員能按規定比例及時、足額交納黨費,對於少數個別經常外出的黨員也能積極督促其足額交納黨費,對一些身體條件不好,居住不在公司駐地的黨員,黨支部或黨委辦親自到家裡收取黨費。(2)黨費管理嚴格按要求規範。黨費管理是一項十分嚴肅的工作,我局黨委始終堅持嚴格管理,規範管理的原則,較好地做到了:一是統一管理。各黨支部收繳完黨費後及時如數上交到黨委辦,黨委辦再集中上繳公司財務部,由財務單獨做帳;二是專人負責。黨費工作指定專人負責,並加強了對黨費管理人員的培訓,提高其政治素質和業務水平,黨費管理人員變動時,嚴格按照黨費管理的有關規定和財務制度辦好交接手續,做到了黨費管理人員先培訓,後上崗;三是建立會計專賬,實行專賬核算和管理,規範核算辦法,實行會計、出納分設。四是建立健全管理制度,針對黨費管理各個工作環節的實際情況,建立健全了相應的管理制度,明確了包括收繳、管理、使用審批等規定。

(3)黨費使用嚴格按規定審批。在單位規定留存的黨費使用嚴格按照黨費使用的有關規定,認真堅持統籌安排、量入為出、收支平衡、略有結餘的原則,確保用於黨的活動,主要作為黨員教育經費的補充;嚴格審批許可權,使用和下撥黨費必須經黨委會討論決定,嚴格按照使用範圍開支,由黨委書記審批,所有開支實行“一支筆”的審批制度。20xx年,用於購買黨員教育資料和開展各種黨員的活動經費主要從行政開支。從行政共劃撥28848.20元。

三、充分查找了黨費收管用工作的主要不足。通過此次自查,我們也發現在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中存在的一些不足,具體表現為:一是黨支部的黨費收繳工作還不夠規範,個別基層黨支部未能及時收繳黨費,往往是半年才收繳一次;二是極少數黨員自覺主動繳納黨費的意識不夠強等等。

今後,我們將在總局黨委組織部的正確指導下,進一步完善各種相關制度,加強黨費管理,強化檢查督促;進一步提高負責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政工人員的業務素質;進一步加強對黨員進行經常性的黨費政策教育,增強黨員自覺繳納黨費意識。努力將黨費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制度化、規範化。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6

一、公司住宿員工要服從公司總經理辦公室的統一管理,同時遵公司的各項住宿管理規定。

有住宿需求的員工填寫書面申請單,經所屬部室負責人稽核,呈報人事部門審批後,提前2日報至總經理辦公室統一安排。

1、未經總經理辦公室批准,住宿人員不得私自調房、調床。

2、住宿人員不得擅自留宿任何親友和其他人員。

3、住宿人員輪流進行衛生值日,保持室內清潔衛生,注意通風,做到地面整潔,無汙物,無汙漬,室內無異味。

4、愛護住宿設施、物品,如因保管不善或人為損壞、丟失應照價賠償。

5、個人物品、被褥碼放整齊,床鋪上下整齊無雜物,用具保持清潔衛生,衣物洗滌後按指定位置晾晒,牆壁上避免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保持牆壁的清潔整齊。

6、宿舍區禁止飼養動物,走廊、通道等公共場所禁止堆放雜物。

7、養成文明、良好的衛生習慣,將垃圾集中傾倒於指定地點,不得從樓上或在宿舍區域拋棄果皮、紙屑、菸頭等雜物和倒水。

8、不得隨地吐痰,公共區域、樓道內衣著整齊文明,愛護宿舍內外一切公共設施。

9、注意防盜,出入應隨手關門,最後離開宿舍的員工應注意關閉門窗及電源,夜間注意關閉門窗,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帶住宿,節約用水、用電等,用畢隨手關閉開關。

10、為預防火災,宿舍區內禁止私自安裝電器和拉接電源線,宿舍內禁止吸菸、禁止使用明火爐具、電褥子,禁止超負荷用電,室內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嚴禁在宿舍區儲存和燃放煙花鞭炮。

11、為保證員工正常休息,晚22:00後禁止進行各種形式的娛樂活動、喧譁及打鬧。

12、自覺維護宿舍區的秩序,不得於宿舍內聚餐、喝酒、賭博或其他不良、不當行為,

13、未經同意不得私自用別人物品、以免造成誤會,造成不必要的糾紛,偷竊他人財務之行為,將受到嚴肅處理並交公安機關。

14、總經理辦公室將不定期檢查以上條款執行情況。

二、遵紀守法,嚴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關規定,遇有突發事件,應立即報告公司總經理辦公室。

三、退宿員工應將房屋物品、生活用品等進行清理,將鑰匙給公司總經理辦公室進行驗收。員工於退宿之日起三日內到公司總經理辦公室辦理退宿手續。

此規定:

有限責任公司

20xx年6月1日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7

1. 目的

為規範公司軟體、程式的管理,確保開發、使用、變更等過程得以受控,根據本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範。

2. 適用範圍

本規範適用於公司所有自主開發、外購、客供軟體、程式的管理。(如無特別說明,本規範內“軟體”包含軟體、程式)

3. 軟體分類:

3.1產品源程式:

由研發部軟體開發工程師編寫,實現產品功能的燒錄檔案。

3.2 ATE測試軟體及測試程式:

是指由資訊科技部負責編寫的配套ATE硬體使用的產品測試軟體平臺,及在此平臺下針對不同型號產品編寫的測試程式。

3.3 裝置應用程式:

是指工程部在裝置作業系統下針對不同產品型號編寫的對應程式(ATE除外)。如:打碼程式、貼片程式、SPI檢測程式、AOI檢測程式、分板程式、迴流焊程式、X-Ray測試程式等。

3.4管理應用軟體:

是指企業使用的電子化管理工具或系統平臺。如:ERP系統、品質管理系統、SPC系統、生產報表系統、電子看板系統、績效管理系統、專案管理系統等

3.5辦公軟體:Windows、office、Coremail、PDM、AutoCAD、防毒軟體等。

4、職責定義:

原則上公司各部門均可依據自身需求提出軟體申請,由技術部門進行開發,交由使用部門進行管理,異常無法解決時,可向技術部門尋求技術支援。具體定義如下: 4.1 需求提出部門:依據公司或者部門的實際情況,提出軟體需求申請。軟體需求多由軟體使用部門提出,但也可以由其它部門提出。

4.2使用/管理部門:對提出的申請進行評估,確定需求後向開發部門發起正式申請;在軟體驗收合格後負責日常的管理、維護等;當異常時且無法解決時,及時向開發部門反饋,並要求協助處理。

4.3開發部門:對於使用/管理部門提出的申請進行評估,確定執行方案,並最終完成軟體開發;開發部門也負責後期的技術支援。

4.4監控部門:負責對軟體驗收完成後的使用過程進行監控,確保不出現使用錯誤,維規操作,使用非法軟體及機密軟體外流等。

5.軟體管理規範:

5.1軟體申請、開發、使用管理流程

5.2開發管理

當申請部門提出軟體需求申請後,軟體開發部門技術評審、立項管理、及軟體編寫、完成及後期除錯、受控、驗收的過程。詳見《軟體開發管理規範》 5.3命名管理:

軟體命名一般要求具有使用對像、功能說明、版本說明。各軟體命名規則具體如下: 5.31產品源程式:

命各規則:工程代號(客戶型號)-版本_年月日.檔案格式,

如:22W6006(M040)-A_表示的意思是:客戶型號為M040,工程代號22W6006,軟體版本A,生產日期(xx年12月12日),燒錄的軟體格式為SENC。關於產品源程式命名規則詳見《軟體命名規則》

5.32 ATE測試軟體:使用對像+功能說明+版本號,如:飛斯卡爾微控制器燒錄軟體V1.0 5.33 ATE測試程式:

命各規則:公司名-----工程程式碼-----產品型號-----程式版本-----機器程式碼 如:-1204020(M066401)-A-AT 表示:藍微產品M066401ATE測試程式A版。詳見《裝置程式編寫命名規範》 5.34 裝置應用程式:

命各規則:公司名-----工程程式碼-----產品型號-----PCB(A面)----機器程式碼 如:-1204020(M066401)-01-J,表示:藍微產品M066401 A面貼片程式。詳見《裝置程式編寫命名規範》

5.35管理程應用軟體:軟名+版本號,如:SPC V1.0版。 5.36辦公軟體:軟體名+版本號,如:Excel 20xx版。 5.4受控管理:

軟體在完成試用驗收合格後,需要完成受控,才能給到相應部門進行使用。各軟體的受控要求、受控流程略有不同,具體如下:

5.41產品源程式受控:新編寫的產品源程式及變更的產品源程式均可按照軟體受控(變更)流程進行受控。

5.42 ATE測試軟體及測試程式受控:

4.421 ATE測試軟體受控流程:參照軟體受控(變更)流程進行。

4.422 ATE測試程式:參照軟體受控(變更)流程進行。

5.43裝置應用程式受控:

裝置應用程式:如打碼軟體、貼片程式、AOI檢測程式、分板程式、迴流焊程式等 不做單獨受控要求,但需要保證與SOP程式各稱、版本保持一致。

5.44 辦公軟體受控:

辦公軟體,一般是外購軟體,以不違返智慧財產權保護法律、法規為前提,不做具體受控要求。 5.5軟體變更:

5.51 4M變更管理:產品源程式、測試軟體變更必須進行4M變更管理。

5.52 軟體升級管理:軟體升級之後,版本號需要有相應的升級;對於未進行版本管理的裝置應用程式需要《裝置程式變更履歷表》進行記錄,同時舊的軟體必須及時歸檔,不可與新程式同時存在,以確保新程式的唯一正確性。 5.6軟體使用許可權:

5.61使用範圍:公司現有軟體僅限公司內部使用,不得私自複製、出售給外部人員使用,一經查實,將追究相應法律責任。

5.62軟體使用許可權:未經授權,不得盜用他人許可權使用軟體。

5.63限制型軟體使用:不得在公司電腦、裝置上傳播、使用病毒軟體、攻擊型軟體或者與工作無關的軟體,如遊戲軟體、視訊軟體等。

6.記錄表格

1.軟體開發管理規範 2.軟體命名規則 3. 軟體受控(變更)流程 4.裝置程式編寫命名規範 5. 軟體版本履歷表 6.裝置程式變更履歷表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辦公環境管理,創造安全、舒適、規範、有序的工作氛圍,完善日常監督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標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包括管理職責、辦公安全、環境衛生、日常秩序、檢查考核及評分方法、附則等。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 所有部門(單位)及員工。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院長辦公室是大樓辦公環境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其有關制度、標準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 辦公環境的年度檢查考核工作,由院長辦公室牽頭,會同機關各部門共同組成檢查組實施。

第六條 辦公安全、消防工作由院長辦公室組織協調,高新物業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第七條 各部門、各單位綜合崗(管理科室)具體負責本部門(單位)辦公環境的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要求做好本部門(單位)該項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自檢自查工作。

第三章 辦公安全管理

第八條 除吸菸室外,大樓其他區域嚴禁吸菸。

第九條 大樓內設施、裝置調改及施工作業由院長辦公室統一協調、實施,嚴格遵守《物業施工管理暫行規定》,按有關程式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嚴禁擅自調改、施工。

第十條 大樓內的強弱電施工必須由高新物業、北京中油瑞飛資訊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油瑞飛)、集團公司機關服務中心通訊處(簡稱通訊處)統一組織實施,嚴禁員工私自改動辦公區的供電、網路、通訊線路。

第十一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危險品進入辦公區域;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嚴格管理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危險品在實驗室的應用。

第十二條 愛護辦公區內的消防裝置、器材、標識,嚴禁損壞遮擋或挪作他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第十三條 嚴禁違規使用微波爐、電熱爐、電熱壺、咖啡機、電烤箱、加溼器、電冰箱等非辦公用電器。

第十四條 遵守各類安全標識,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安全圍欄、專用機房、配電室、裝置間。

第十五條 所有電線電纜應完好無損,排列整齊,遠離易燃物、熱源、腐蝕品、金屬管路等。

第四章 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六條 自覺維護室內外環境衛生,保持室內乾淨整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果皮,不堆放雜物。

第十七條 員工個人桌面資料擺放整齊,個人物品應妥善保管,地面乾淨無汙損,無廢棄物。員工下班、出差或休假前,應將個人電腦、印表機、影印機等裝置關閉。

第十八條 不得將有異味、腥味的食品帶入辦公區,除應急值班等特殊需要外,禁止在辦公室內用餐。

第十九條 精心佈置室內環境,員工座右銘和保密禁則應擺放在統一位置,物品擺放要做到合理、整齊、有序。

第二十條 員工應將消防應急包放置在工位背櫃隨手可及的顯著位置,不得損壞、遺失。

第二十一條 辦公資料、檔案、物品原則上均應入櫃,確有困難的要裝箱擺放整齊。

第二十二條 大樓內所有辦公傢俱由院長辦公室統一配置、編號、擺放,不得私自購置、隨意擺放。

第二十三條 嚴禁在大樓內自行粘掛畫作、海報、宣傳品、掛鐘或擺放物品,確因工作需要的,應經院長辦公室審批同意後,由高新物業統一佈置。

第二十四條 嚴禁擅自佔用、挪動、損壞辦公區域的擺件、畫作等。

第二十五條 要自覺維護室內外的綠植花卉,不準自行配置、調整、更換,不準往花盆內倒汙水或丟雜物。

第五章 日常秩序管理

第二十六條 關於門禁系統使用的相關規定要求,員工必須

憑門禁卡出入大樓;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人員,由部門(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院長辦公室稽核後,到物業公司辦理工作卡出入大樓;來訪人員出入大樓必須在一層服務檯辦理訪客卡領取和登出手續。

第二十七條 保持整潔的儀容儀表,工作時間內嚴禁穿拖鞋、短褲、背心、超短裙、吊帶裝等出入大樓。

第二十八條 員工就餐要嚴格遵守《科技園餐飲部就餐規定》有關內容,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按需取食,不得私自將食物帶出餐廳。

第二十九條 非經允許,不得私自在大樓內公共區域進行攝影、攝像。

第三十條 各類辦公傢俱、辦公裝置(行動式電腦除外)及大件物品運送出入大樓,必須事先到院長辦公室辦理《北京華服高新物業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條》。應自覺接受安保人員的檢查,所運送物品須與《北京華服高新物業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條》批准內容相一致。

第三十一條 車輛出入必須按交通標識行駛,嚴禁車輛逆行。機動車必須憑停車證駛入地下車庫並對應車位編號停放,嚴禁無證車輛或使用假車證駛入地下車庫。

第三十二條 各部門(單位)應嚴格執行《科技園會議服務須知》,預訂會議室不用的,需及時電話辦理退訂。不得通過反覆預定會議室的形式長期佔用會議室。

第六章 檢查考核及評分方法

第三十三條 辦公環境的檢查考核工作由日常專項檢查和年度檢查考核組成。

第三十四條 院長辦公室可根據實際需要,根據本規定的相關條款,定期組織專項檢查工作,檢查結果作為年度檢查考核相關指標的計算依據。

第三十五條 辦公環境的年度檢查考核原則上每年集中組織一次,檢查範圍為各部門(單位)的所有辦公用房。

第三十六條 辦公環境年度檢查考核分數為各分項分值之和,滿分為100分。

(一)辦公安全管理總分值20分,此項為一票否決制,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發現有違反考核內容中關於辦公安全事項的,該部門(單位)環境檢查中辦公安全項記為0分。

(二)環境衛生管理總分值40分,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每發現一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扣1分。

(三)日常秩序管理總分值40分,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每發現一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扣2分。

(四)考核中,各單項分值扣完為止,不記負分。

第三十七條 辦公環境管理檢查考核的獎懲措施

(一)各部門(單位)的考核結果在院門戶網上進行通報。

(二)檢查考核得分前3名的單位可獲得“辦公環境管理年度先進單位”榮譽稱號,並頒發獎牌。

(三)檢查考核中辦公安全項得分為0的單位,下達整改通知,責令其限期整改。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由院長辦公室制訂並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9

為了規範辦公室管理,營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做好辦公室安全管理工作。特安排每日中午輪流值班,具體規定如下。

一、值班安排

1、值班時間:11:50—13:50 。

2、值班人員:以前臺值班表為準。

二、值班人員職責

1、提前5分鐘到崗。

2、接聽前臺電話並做好記錄,及時處理。如需轉達他人的,需記下來電時間、來電 人姓名、事由、相關事項。

3、接待到訪客人,儘快處理來訪事務,不能讓客人等待超過30分鐘 。

4、簽收快遞:

簽收快遞時注意快遞單上面的寄件人、收件人姓名、聯絡方式是否清晰可見。公司快遞、郵件交給收件人,私人郵件通知自取。(所有快遞值班人員代簽,事先宣告由本人簽收的除外)

5、確保前臺區域乾淨、整潔、美觀。

6、中午11:50——12:10播放音樂。

7、值班人員嚴格按照值班表值班,如有事不能當日值班,自行找人替代值班。非特殊原因,出現空崗超過10分鐘,處以20元的罰款。

8、值班結束後交接好中午值班期間未完成的事項。

三、工作要求

值班人員的工作標準可參照《前臺工作規範細則》。

四、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如有調整另行通知。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0

(一)公司各部門所購一切物資材料,嚴格實行先入庫存、後使用制度。

(二)購置部門採購物資應及時與總務部負責人和倉庫員聯絡,通知到貨時間、數量、貨物品種,並協助做好搬運工作。

(三)倉管員對倉物料必須嚴格驗查物料的品名、規格和數量。發現品名、規格數量、價格與單據、運單不符,應及時通知購置部門向供貨單位辦理補料或退貨手續。進倉物料的質量驗收由購置部門負責。

(四)經辦理驗收手續進倉的物料,倉管員應及時開出“倉庫收料單”,倉庫據此記賬並送經辦人一份,用以辦理付款手續。

(五)各部門領用物料,必須填制“倉庫領料單”,經使用部門經理(負責人)簽名,再交總務部負責人批准,方能領料。公司貴重物品的領用,由使用部門書面申請,公司領導簽字批准後,方可辦理領料手續。

(六)為提高各部門領料工作的計劃性及有利於加強倉庫物資的管理,採用隔天發料辦法,定為星期二、三、五,三天辦理領料事宜,特殊情況除外。

(七)各部門下月領用物料的計劃,應在上月終5天前(即每月的二十五日)報總務部。臨時補給物資必須提前三天報總務部。

(八)物業出倉,必須辦理出庫手續,填制“倉庫領料單”,並驗明物業的規格、數量、經總務部負責人簽字後,方能發貨,倉管員應及時記賬。

(九)倉管員對任何部門均應嚴格按先辦出倉手續後發貨的程式發貨。嚴禁先出貨後補手續的錯誤做法。嚴禁白條發貨。

(十)倉管員應對各項物料設立“物料購、領、存貨卡”,凡購入,領用物料,應立即做相應的記載,及時反映物資的增減變化情況,做到賬、物、卡三相符。

(十一)倉庫應每月對庫存物資進行一次盤點,發現升溢、損缺,應辦理物資盤盈、盤虧報告手續,填制“商品、物料盤盈、盤虧報告表”,經公司領導批准,據以列賬,並報財務部一份、總務部一份。每月月報表、彙總表、盤點表需送總經理閱示。

(十二)為及時反映庫存物資數額,配合使用部門編好採購計劃,以節約使用資金,倉管員應每月編制“庫存物資餘額表”,送交財務部及有關部門各一份。

(十三)倉庫物資必須按類別、固定位置堆放。注意留通道,做到整齊、美觀。填好貨物卡,把貨物卡掛放在明顯位置。

(十四)庫內嚴禁攜帶火種,嚴禁吸菸,非工作人員不得進入庫存內。

(十五)倉管員要認真做好倉庫的安全工作,經常巡視倉庫,檢查有無可疑跡象。要認真做好防火、防潮、防盜工作,檢查火災危險隱患,發現問題應及時彙報。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切實維護患者的合法權益、提高病歷質量和建立和諧的醫療就醫秩序,根據衛生部20xx年9月1日釋出的《醫療機構病歷管理規定》,結合我院工作實際,進一步規範和強化我院病歷影印的管理工作,特作如下規定:

一、住院病歷影印時間: 根據我院工作實際及相關規定,原則上我院住院病人影印病歷的時間為患者出院 72小時後。

二、住院病歷影印唯一合法地點:病案影印室,任何人不得以任何藉口將病歷在其它地方影印(影印時間:本院正常辦公時間)。

三、病歷影印合法人員:根據相關法規,以下四種人為病歷影印的合法人員,病歷屬於患者的隱私 ,其他人員無權影印患者的病歷

1、患者本人或其代理人;

2、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

3、保險機構;

4、公檢法部門。

四、病歷影印必須向醫院提供有關證明材料:

1、申請人如為患者本人的,必須提供申請人有效居民身份證原件或戶口本原件。

2、代理人申請影印病案應持患者有效身份證原件及代理人有效身份證原件、並簽名。

3、申請影印未成年人病案需持監護人有效身份證、患者戶口本或出生證原件。

4、申請人如是死亡患者近親屬應當提供患者的有效身份證明原件、死亡證明、近親屬的身份證、能證明與死者近親屬關係的 法定證明材料 。如申請人為死者近親屬代理人,還要有代理人身份證、死者近親屬簽名及按指印的委託書。

5、申請人為保險機構工作人員須提供保險合同、保險公司工作人員身份證、患者或其代理人簽名按指印的委託書。保險公司核保科查閱保戶既往有無住院史,須提供承辦人員身份證、保險公司介紹信、保險合同上註明查詢以往住院史。 患者死亡的,應當提供保險合同影印件,承辦人員的有效身份證明,死亡患者近親屬或其代理人同意的法定證明材料。合同或者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6、申請人如為公安、檢察、法院等執行公務的, 查閱或影印病歷必須出具證明材料、本人工作證件、身份證件,須兩人以上且已立案,並先到醫務科備案並辦理相關手續,由醫務科開具證明到病案室進行查閱或影印。

五、病歷影印的內容:

醫療機構只為申請人提供影印的病歷資料是:住院病歷中住院志(即入院記錄)、體溫單 、醫囑單、化驗單(檢驗報告)。醫學影像檢查資料、特殊檢查(治療)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出院記錄。

六、新的《醫療事故處理條例》對患者影印病歷、封存病歷的權力、內容以及影印病歷收費等問題做了明確的規定:

1.患者本人親自來院影印病歷的,須攜帶身份證或戶口簿等有效證件原件。

2.患者親屬代理(被委託)影印客觀病歷的,除上述證件外,還應攜帶代理人的身份證或戶口簿 等有效身份證件。

3.正在住院的病人病歷中的客觀病歷資料須由科室指派的本院工作人員攜帶到病案影印室去影印。

4.糾紛病歷由科室領導、負責人或當班工作人員直接與醫務科聯絡,按照《條例》規定辦理。

5.按《條例》中規定可以影印的客觀病歷包括:門(急)診病歷,住院志、體溫單、醫囑單、化驗單(檢查報告單)、醫學影象檢查資料、特殊檢查同意書、手術同意書、手術及麻醉記錄單 、病理報告、護理記錄及出院總結。

6.發生醫療事故爭議時,死亡病歷討論記錄、疑難病歷討論記錄、上級醫師查房記錄、會診意見、病程記錄應當在醫患雙方在場的情況下封存和啟封。

7.按照規定病歷影印需收取一定的工本費用。

備註:申請人需提供複診號(門診號)或住院號等相關資訊,以便調取病歷。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2

1.適用範圍

1.1 本標準規定了公司危險作業的範圍、審批許可權及管理等方面的安全要求。

1.2 本標準適用於公司進行危險作業的單位和個人。

2.引用標準及規定

《公司安全技術管理標準》

3.一般規定

3.1 凡是進行有一定危險環境與條件下作業的單位,必須嚴格遵守《安全生產法》的規定和行業所做出的規定、制度。

3.2 在作業前必須向公司主管領導和主管部門報告,申訴作業理由,危險因素和危險程度等。同時編寫專向安全施工措施方案並報主管部門審批;作業時要有專人負責安全工作,必要時要對參加作業人員進行培訓和演練,經審批後方可作業。

3.3 進行危險作業前,必須對從事危險作業人員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認真檢查所用工具、防護設施,確認安全可靠方可作業;作業時最低不得少於兩人,其中一人進行監護;嚴禁冒險作業、違章作業,野蠻施工。

3.4 進行重大危險作業(如攀登大煙囪、開挖深基坑、密閉管內作業等)的人員,必須在作業前進行體檢,體檢合格者,方可作業。

3.5 未考取特種作業工作證的人員,嚴禁從事特殊作業。

4.危險作業範圍及審批權

4.1 下列危險作業須經安全管理部批准,計劃經營部備案:

4.1.1 進入低矮、狹窄、黑暗或含有害氣體的地下電纜溝、暖氣溝、儲備倉、罐、下水道進行作業。

4.1.2 在距離含有廢氣、燃油、氨氣、氧氣、氯氣等易燃易爆物質和氣體的裝置、倉庫、管線十米範圍內進行明火作業。解決有毒有害氣體儲罐、管網的洩漏問題、保溫工程時。

4.1.3 易燃易爆及密閉金屬容器(包括裝酸的)槽、罐、管道等的切割及焊接作業。

4.1.4 從事接觸有嚴重毒害物質的作業。

4.1.5 橫穿鐵路及在鐵路兩側五米內的施工工程。

4.1.6 橫穿馬路及在馬路上的施工。

4.1.7 從事各類工程施工爆破作業。

4.1.8 三米以上無保護設施的登高單層作業。

4.1.9 380V以上的帶電作業,高壓輸電線路附近及電纜附近的電工施工作業。

4.1.10 起吊二十噸以上的裝置或物體。

4.1.11 高大建築物及金屬構架拆除工程。

5.危險作業證申請手續

5.1 凡需進行危險作業的單位,事先必須申請危險作業證或寫出書面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作業。對擅自批准或進行冒險作業而造成事故者,必須嚴肅處理。

5.2 危險作業必須有申請單位領導簽字。經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生效。

5.3 危險作業證應根據情況一式四份,批准單位、備案單位、作業單位各一份,以備存查。

5.4 對重大危險作業,除經上述部門批准外,還必須由批准單位報請總經理批准,並由批准單位監護作業。

5.5 對經常性的危險作業,可經一次審批即可,但遇作業內容和防護措施改變或負責人、監護人更換時,應重新申請。

5.6 危險作業應於作業前三天辦理申請手續,遇節假日、下班後以及突然性的危險作業或搶修等特殊情況時,由申請單位負責人報請安全管理部與公司主管領導批准,次日向有關部門補報備案材料。

5.7 危險作業必須按規定的格式認真填寫。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必須熟知該作業的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在作業過程中始終不離開作業現場。

5.8 外包工程除登高作業外,其它各危險作業,由分公司通知配合隊伍執行。

6. 危險作業前的準備

6.1 做好與本危險作業有關單位及受影響單位或人員的聯絡。

6.2 必須有安全監護人員和有經驗的指導人員,重大危險作業還必須有現場救護人員,並做到作業負責人、作業指揮人、作業人、安全監護人員等分工及職責明確。

6.3 對參與作業的各種人員講解作業內容,可能發生的問題,有關防護問題及意外情況下的緊急處理措施。

6.4 必需的安全設施及工具的準備。

7. 危險作業的安全措施

7.1 保證安全作業的注意事項。

7.2 防止發生事故的具體安全防護措施方案。

7.3 意外情況發生時,採取的補救方法和處理方法。

7.4 發生意外人員事故時的救護措施。

7.5 操作前的安全技術交底資料

8. 危險作業六個“不準幹"

8.1 沒有危險作業證不準幹。

8.2 不指定總負責人和安全監護人不準幹。

8.3 不同有關部門聯絡好不準幹。

8.4 作業中出現問題不解決不準幹。

8.5 組織不嚴密、措施不可靠、不落實,作業人員操作前未進行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的不準幹。

8.6 油罐、爆氣管道、氧氣裝置、管線動火時,分析不合格不準幹。

9、本辦法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負責解釋。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3

為有效加強勞動紀律管理,進一步強化考勤管理工作,規範和簡化考勤程式,實現考勤系統的資訊化,公司決定將原打卡機考勤方式取消,全面啟用指紋考勤系統,特制定指紋考勤管理規定。

一、管理辦法

1. 考勤機是對員工上下班時間的記錄和證實。採用指紋考勤機必需本人親自考勤,能夠控制代打卡現象。

2. 指紋簽到實行每天兩次簽到制度,按公司規定的作息時間,上班為簽到,下班為簽退。員工要遵守工作時間,上下班按時考勤。

3. 公司共安裝兩臺指紋考勤機。一臺安裝在辦公樓一樓左側樓梯入口處,為在辦公樓工作的員工使用,由人事行政部負責管理;一臺安裝在1#保安亭內,為行政部保安員及各部門車間工作員工使用,該臺考勤機由人事行政部當值保安員負責管理及監督,如發現損壞但查不出責任人,則由當值保安員負相關責任。

4. 考勤機上下班時間是已經設定好的,若各部門有變化,及個人有變動(如換班、公出、病假、事假、婚假、帶薪年假等),需填寫相應的表單(簽呈表或假期申請表)由領導簽字後交到人事行政部由薪酬績效專員留存備查,否則將按曠工處理。

5. 加班是以規定下班時間以後實際簽退時間減去正常下班時間來計算的,為防止個別員工晚簽退,多計算加班時間,月末各部門領導需對員工的加班及其他出勤情況進行稽核,無誤後薪酬績效專員將對本月出勤情況做出統計報表,作為每月工資發放及各項評比的依據。

6. 員工要嚴格按照考勤機的操作規程及使用方法使用,不得將水、油、灰塵、砂礫等物質留在指紋採集視窗上,也不要用尖硬的東西接觸考勤機。凡發現惡意損壞指紋機的,除包賠損失外,另罰500元。

7. 考勤機上設定了管理員,其他人員不得隨意操作。若遇到自己不能解決的問題可到行政部找管理員,若自己擅自擺弄出現的問題,將對其通告批評並造價賠償。

8. 公司員工每月可享有一個遲到的額度(額度限定為十分鐘),即當月累計遲

到時間之和只要在十分鐘的額度範圍之內,不做遲到處理,若超過十分鐘則以每五分鐘為一區間,每五分鐘計為遲到一次,不足五分鐘按五分鐘處理,依此類推,遲到的處罰規定依據《員工手冊》及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該額度僅限當月使用,不得跨月度累計。

二、刷指紋方法及使用注意事項

1. 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乾淨。手指上不要帶有髒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 刷指紋時要儘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將已經採集指紋的手指平放於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或者用備用指紋刷。

3. 若手指面板乾燥無法輸入有效指紋,可用力摩擦手指與手掌,或可採用哈氣等辦法,適當溼潤手指。

4. 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 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事行政部反應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6. 常用和備份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到人事行政部重新採集指紋。

7. 若無法採集指紋,可以用密碼的方式進行考勤,此種情況需提前到人事行政部備案,由人事行政部告知其密碼考勤操作方式。

三、特殊情況考勤

1. 請(休)假人員要提前向人事行政部遞交《假期申請表》。

2. 出差人員要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出差計劃表》進行備檔。

3. 因公無法執行早上上班前考勤或下午下班後考勤的人員,須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外出申請單》。

4. 延時工作或休息日工作的人員須向人事行政部提交加班申請/申報單。

5. 漏刷考勤人員寫出詳細證明經上級主管簽字確認後交人事行政部存檔。

6. 指紋機無考勤記錄且未上交證明存檔的將視為未出勤處理。

四、適用範圍

1.本管理規定適用於公司內所有正式員工,總經理級別人員除外。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4

一、學籍檔案是高校教學檔案的重要組成部分,它真實地記錄了學生在校期間的全部學習情況。為了進一步加強學籍檔案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二、學籍檔案須分別經教務部稽核後方可歸入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

三、學籍表上的各項內容應包括:學生姓名、系別、專業、課程名稱、成績分數、畢業時間、畢業證書號、學位證書號,以及需要說明的情況等一律用碳素墨水填寫完整,字跡要工整,課程蓋章要清楚,填寫分數要準確,不得塗改。

四、學籍表上必須有二級學院負責人和學生輔導員的簽字(用碳素墨水)或蓋章。

五、學籍表上的照片應為2寸正面免冠照片(分別為進校時照片和畢業時照片各一張)。

六、畢業生的學籍表應由教務部整理組卷、編目、輸入計算機,於學生畢業當年的12月底前向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歸檔。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負責編制檢索工具、安全保管及提供利用。

七、利用者需要出具單位人事部門介紹信和本人學歷證明,方可由學院辦公室檔案部門提供中文成績單一份。並在成績單影印件背面加蓋檔案部門印章。由教務部稽核蓋章後方能生效。

八、本規定自發文之日起生效。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5

一、制定目的 為了規範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運策網全體員工

三、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1、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乾淨。 手指上不要帶有髒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於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手指放置中間位置。

3、刷指紋要儘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乾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後再試(可用口呵溫、潤)手不可有水。

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事行政負責人反映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7、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採集指紋的同事可到人事行政處稽核領取個人密碼,每天實行密碼考勤,直到指紋可用時終止。

8、常用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重新採集指紋。

四、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刷指紋時間 (執行每天兩次指紋考勤):A.每日早上9:00上班前; B.下午下班6:00後

2、指紋機全天候固定位置長期待機,無論是否公私事遲到都必須刷指紋。

公事刷後,到人事行政處領取《補籤條》並寫明詳細情況,經上級主管確認後,交人事行政處存擋;無《補籤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3、遲早早退問題:上班9:00以後到崗視為遲到;下班前30分鐘內未經批准離開視為早退。因公情況:遲到者需遞交《補籤條》,早退者須遞交《早退條》來說明情況,可不作處罰。除此之外,均視為無故缺勤。

4、所有參與考勤的人員,若當日出現漏刷一次或者2次,必須遞交請假條、補籤條、早退條等文字證明,指紋機凡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無故缺勤處理。

5、懲罰:

遲到:中午自行覓食(雨雪天氣除外);

無故按指紋者,一週超過2次者,自剁;

無任何理由無故曠工者,祝你一路順風~~

累計每月超過1天以上的請假,需要COO批准;

累計每月一天以內的直屬leader批准即可 。

6、獎勵

全勤獎:每月全勤並準時到崗,獎勵100元 !

五、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2日起實施。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6

為規範我係課堂考勤管理,配合學院學辦工作安排,加強我係各班級學生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學習能力,優化班級“六率”,我係立足於當前學院現狀,結合學辦的學生管理思路,現制定《石河子大學醫學院麻醉影像系考勤管理實施方案》。

第一部分 建立班級考勤管理小組

各班級成立課堂考勤管理小組,由班長及學習委員擔任正副組長,成員由班級團支部書記,班長助理,組織委員,心理委員組成。

考勤管理小組的主要職責

1、主要負責課堂考勤記錄,內容包括遲到、缺課、早退現象;

2、小組組長負責做好請假同學記錄;

3、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每天隨機安排小組成員做好考勤記錄;

4、每兩週考勤管理小組彙總一次考勤記錄表;

5、小組組長或副組長每兩週向輔導員上報近期考勤情況;

第二部分 班級考勤管理具體實施辦法

一、班級考勤管理要求

1、考勤管理小組應認真負責記錄班級考勤情況,做到公開、公正,不得徇私包庇;

2、考勤小組組長應嚴格安排及監督班級考勤工作;

3、班級學生嚴格遵守班級考勤制度;

4、班級學生均有權向班長或老師舉報考勤管理小組不負責或徇私包庇現象;

5、班級學生可針對班級考勤方法提出建議或意見,考勤管理小組應不斷完善班級考勤管理方法;

二、班級課堂考勤管理

1、考勤小組於課前3分鐘點名查考勤;

2、考勤小組負責監督並記錄上課遲到、早退現象;

3、上課遲到10分鐘以上者視為缺課,下課鈴響前不得隨意早退,如有特殊原因,須向任課老師說明;

4、請假學生應課前向考勤員登記有效,否則視為缺課;

5、考勤小組課間或課後及時向任課老師反應課堂考勤情況;

6、實驗課或醫院見習課若分批上課,由班長根據實際情況指定考勤小組成員查考勤,課後由班長彙總;

7、學習委員認真填寫《上課考勤記錄手冊》,並定期向教務處上交;

8、班長應及時向近期有缺課情況的學生做思想教育工作;

三、請假制度

1、班級學生請假必須有輔導員或學院籤批假條,考勤員做好記錄;

2、請事假或病假者應提前向班長說明,經輔導員及學院學辦、團委批示假條後再將請假條交考勤員登記;

3、因病請假應有醫院證明,請病假三天以內者由輔導員稽核批准,三天以上者須向學院領導請示批准;

4、除節假日外,一般不准許請事假,如有特殊情況,請事假三天以內者須由輔導員批示假條,三天以上者由輔導員稽核,再經院領導批示假條,每學期事假累計不得超過三週;

5、補假須知:必須事前告知輔導員,不得事後告知。補得假條需當日上交於考勤員,逾時不候,按缺課處理;

6、請假期滿,學生必須向班長或輔導員銷假;

7、請假期滿,如需續假,應提前向輔導員請示,其程式與請假程式相同;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7

1.人員出入管理

1.1公司員工必須佩帶有效工作證件出入大門;

1.2衣冠不整(光背、穿背心、短褲、拖鞋)者和兒童不得進入廠區;

1.3抽菸人員不得進入廠區;

1.4來訪人員要憑身份證進行登記,由門衛電話通知被訪人親自迎接方能進入;

1.5因工作需要(如建築施工、裝置維修、安裝除錯等)臨時出入公司大門的外來人員,必須拿身份證或交納20元押金後換取臨時出入證,工作完成後交證退款;

1.6在廠內住宿的員工不得晚於22:00歸廠就寢,員工非公務出廠,發生任何事故與公司無關。

2.車輛出入管理

2.1 本單位公車出門必須遞交公司辦公室簽發的派車單,填寫清楚出車事由和行車路線,否則門衛不予放行;

2.2所有車輛須按指定位置停放,不得隨意進入生產廠區;

2.3外部車輛必須由相關部門引領並在門衛室做好登記後方能進入廠區;

2.4裝卸貨物車輛不得長時間停放在生產廠區,出門車輛必須主動接受門衛檢查;

2.5員工駕駛電動車或自行車上下班時必須下車推行通過大門,車輛必須停放在指定的停車場所並擺放整齊;

2.6所有車輛因隨意停放而影響生產、破壞廠容廠貌的,公司將予以20元罰款;

3.物品出入管理

3.1公司的公共物品出大門必須有辦公室簽發的物品出門許可證並註明物品外出的事由和去向;

3.2攜帶物品(如行李包、工具袋等)出公司的人員,應主動向門衛說明所攜帶物品,配合門衛開包接受檢查。

——本規定由公司辦公室負責解釋

北京高新利華催化材料製造有限公司

二○xx年十一月八日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8

第十九條 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保管人因崗位變動或因故離職時,必須移交出本人保管的支票和銀行預留印鑑,並辦理正式交接手續後方可辦理調崗或離職。

保管人在辦理移交手續前應編制移交清冊,移交清冊包括支票、印鑑等內容。在辦理移交時,保管人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收人要按移交清冊逐項核對點收。同時,接收人應根據公司印章管理制度重新辦理印章領用手續,區縣支公司還應向分公司財務會計部更新保管人的報備情況。

交接應有監交人蔘與,監交人的指定應符合會計基礎工作規範的規定。原則上監交人應由省公司資金管理部經理、地市分公司財務會計部經理或區縣支公司經理擔任。

移交清冊應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第二十條 財務專用章如因公司規定、機構變動等原因停止使用時,各級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應及時停止原印章的使用及授權,並將原印章按照申領登記數量交回上級辦公室封存或歸檔,不得私存或私自銷燬。

第二十一條 公司或財務部門負責人更換、離任時,各級財務部門須及時會同辦公室(綜合管理部)按照相關規定完成原財務人名章的上繳、換髮等手續,並及時辦理銀行預留印鑑的變更。

第二十二條 銀行預留印鑑因丟失、磨損嚴重、因故停止使用

等需重新制發,各級財務部門應按照印章制度規定提交申請,並辦理原印章交回手續,經審批後重新制發。

第五章 支票作廢、遺失管理

第二十三條 簽發出的支票因某種原因作廢,須根據收回的作廢支票重新開具正確支票,用正確的支票存根從會計核算人員換回作廢的支票存根。

第二十四條 對於作廢支票,須由支票簽發人員加蓋作廢戳記或手寫“作廢”字樣。支票保管人應完整保管作廢支票(支票存根不得與支票分開保管),不得對作廢支票進行遺棄或撕毀等不當處理。

第二十五條 支票作廢時須及時進行核銷。省公司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地市分公司資金管理崗人員和區縣支公司櫃面主管人員應在支票作廢時核對作廢支票和《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一致後以在《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進行簽名確認。

第二十六條 開戶銀行規定收回作廢支票的,支票保管人應將已核銷的作廢支票交回開戶銀行。交回銀行前應編制《作廢支票清單》或填制銀行要求的相關表格,經省公司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地市分公司資金管理崗人員或區縣支公司櫃面主管人員核對後方可交回銀行。

開戶銀行未要求收回作廢支票的,支票保管人應將已核銷的作廢

支票按季度分賬戶裝訂並編制《作廢支票清單》,與其他會計檔案一起妥善保管,保管期限為20xx年。

第二十七條 對於支票遺失,各級分支公司須根據當地銀行規定及時通知開戶銀行掛失止付,向人民法院申請公示催告,並登報說明。

第二十八條 支票作廢、支票遺失須在《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中進行登記。支票作廢須登記簽發人、複核人並於備註欄寫明作廢原因等;支票遺失須登記簽發人並於備註欄寫明遺失原因以及保管後續處理的手續。

第二十九條 各級分支公司因撤銷、合併或其他原因需結清賬戶時,須將剩餘未用的空白支票經相關人員複核後全部交回開戶銀行,由開戶銀行切角作廢。如開戶銀行不接受由公司自行處理的,由複核人員與出納崗人員共同清點後切角作廢,後續視同一般作廢支票處理。

在省公司本部應由複核會計崗人員或資金結算管理崗人員複核;在地市分公司應由資金管理崗人員進行復核;在區縣支公司應由櫃面主管人員進行復核。

第六章 支票盤點及檢查

第三十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按月對支票的購領、使用、作廢、遺失、庫存情況進行盤點。盤點人員原則上不能少於三人,盤點後必須

要填制《支票盤點表》。

在省公司由資金管理部經理、資金結算管理崗或複核會計崗人員、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在地市分公司由財務會計部經理或主管、資金管理崗人員和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在區縣支公司由櫃面主管人員和出納崗人員進行盤點。

第三十一條 盤點人員應根據上月盤點結果、購領登記、《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和《作廢支票清單》填制《支票盤點表》,將盤點結果與庫存數量進行核對。對於核對不一致的情況,出納崗人員必須在《支票盤點表》進行差異說明。

第三十二條 各級分支公司應加強與開戶銀行支票購領和使用情況的核實,定期從開戶銀行取得賬戶支票的購領和使用情況記錄與《支票使用情況登記表》進行核對,確保兩者一致。

年度終了,地市分公司應派資金管理崗人員到開戶銀行實地核實支票購領及使用等情況。

第三十三條 地市分公司須每季度至少組織一次以上全轄分支公司支票、印鑑管理檢查,填寫《銀行預留印鑑檢查表》等相關表格,並上報檢查結果。對於檢查中發現的問題須進行相應的整改。對於重大違規須及時報告公司領導和省公司財務管理中心進行調查處理。

第七章 資金核對

第三十四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根據現有銀行賬戶對應設立銀行日記賬,以反映每個賬戶的收付和結存情況。

第三十五條 出納崗人員須根據稽核後的銀行回單、支票存根等收付款原始憑證逐日逐筆分賬戶如實、完整地登記銀行日記賬。日記賬的登記要做到內容完備,數字真實、準確,摘要清楚、簡潔,登記及時。

第三十六條 各級分支公司須定期核對支票收付的記錄和銀行對賬單流水,確保兩者的記錄一致。應檢查、監督各種款項的收付,並核實未達賬項。

第八章 附 則

第三十七條 本細則由省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三十八條 其他銀行結算憑證如匯票的管理參照本細則進行。本細則如有未盡事宜,可參照省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九條 本細則自印發之日起執行,如既往規定與本細則不一致的,以本實施細則為準。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19

為了適應公司發展需要,解決職工的後顧之憂,充分調動職工的工作積極性和主動性,發揮其最大的潛能,對職工的就餐時間及相關事項作如下規定。

一、正常就餐時間:

早飯:夏季:6:30′、冬季:7:00′;

晚飯:夏季:17:30′、冬季:17:00′;

午飯:11:30′,以下崗位人員就餐時間可適當調整為:11:15′∽12:15′。

1、精煉車間:精煉爐、煤氣爐、叉車司機(三班二倒)

2、冶煉車間:熔煉爐、吹煉爐、備料、粉煤、浮選崗位人員、壓風機房、製氧站、叉車司機

3、硫酸車間:崗位人員、風機房、尾氣脫硫

4、電解車間:電調班、鍋爐班、淨液班

5、質檢部:地磅、磨樣、化驗員

6、保衛部:在崗人員(管理人員、監控人員、消防人員除外)

二、相關規定

1、凡需提前或推遲就餐的人員必須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同意後方可執行,其它人員不準以各種藉口提前或推遲就餐。提前或推遲就餐的人員由所在部門領導通知辦公室食堂負責人做好就餐的準備工作,確保職工正常就餐。

2、三八倒班人員就餐後須立即回到所在崗位,不準以任何藉口在其它地方逗留。

3、確實因工作需要,推後就餐(不在正常就餐時間內的)人員,可由所在部門提出申請,報辦公室食堂相關人員,做好就餐準備;對加班時間比較長、職工宿舍沒有安排就住的,條件允許的情況下,辦公室安排職工住宿或安排車輛送到家(萊州市區以內的人員)。加班費按公司的相關規定執行。

4、辦公室合理安排值班人員,做好職工加班就餐的準備工作。

三、考核

1、凡不執行就餐時間規定的,視為違反勞動紀律,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2、加班或不在11:15′-12:15′這一時間段就餐的人員,部門負責人不通知辦公室食堂人員,視為不加班或正常就餐,因沒有通知辦公室食堂人員導致職工無法就餐,責任由所在部門負責人負責,由部門負責人自行解決職工就餐問題。通知到辦公室食堂人員,而沒有準備好職工就餐的,責任由辦公室食堂負責人負責,出現第一次:扣罰50元,第二次:100元,第三次以上加倍處罰。

3、人力資源部將對職工就餐的時間進行不定期的抽查,對於提前就餐的人員,部門負責人承擔一定的責任,每出現一人次扣10元。

4、本規定與其它規定有衝突的地方,則按本規定執行,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備註:大修期間的就餐另行規定。

山東方泰迴圈金業股份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14日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20

一、 會議室使用制度

1、 會議室使用實行登記制度,登記在執董辦;會議改期或取消,應及時更改或取消預定登記。

2、 會議室實行先登記先使用的原則,發生衝突時,使用者協商解決或由執董辦負責協調;以公司名義組織的會議和重要的外事活動,經執董辦負責協調後可優先使用。

3、 會議室內禁止吸菸。使用者應愛護各類設施,懸掛橫幅應在執董辦得指導下進行。

4、 保持會議室整潔,不亂扔雜物和廢棄物。

5、 發現問題及時向執董辦報告。

6、 借用物品應及時歸還。

二、 會議室維護和管理

1、 保潔人員定期進行衛生清理,包括會議室桌、椅。定期清理玻璃窗、窗簾、地板、地毯。會議室使用前,應進行衛生檢查,按照使用要求完成桌椅的佈局調整。

2、 保潔人員發現會議室桌、椅、音響裝置、投影機、照明燈光、時間顯示出現問題,應及時向執董辦報告,由執董辦負責解決。執董辦定期檢查各設施的狀況。

3、 執董辦請保潔人員代為負責會議室話筒、遙感器、鐳射筆及相應的裝置管理,使用人員應進行借用登記並在會議結束後及時交回,如有丟失,應予賠償。

4、 會議如需其他服務專案,如鮮花、橫幅、差點、礦泉水、午餐等由會議主辦者提供,保潔人員可代為服務。

5、 保潔人員應及時將會議室供應物品的儲備情況(包括電池、茶葉、紙杯、鐳射筆等)向X辦公室報告,X辦公室及時補充。

6、 本規定由X辦公室負責解釋,並由釋出日開始施行。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21

一、適用範圍

公司在冊採用公休制上班的員工需加班時,適用本規定。

二、原則

1、儘量限制加班,保障員工休息、休假等權利。

2、職工應認真履行職責,在正常工作時間內提高勞動效率。

三、加班申請及監督

1、在規定的正常工作時間以外,由戰線或者主要領導指派需要完成的工作,可以申請加班。

2、加班須以部門名義申報,經戰線或者主要領導批准後方可加班,部門領導的加班應由分管戰線領導安排。

3、需加班部門,提前報勞資科備案,並填寫《加班情況登記表》。

4、工作日加班的由當日值班人員對加班情況進行監督,休息日加班的由當日黨政辦公室值班人員對加班情況進行監督。

5、加班完畢後,將《加班情況登記表》交於勞資科,

由勞資科統一交主要領導批示給予加班補償。

6、加班前無備案、加班後未按時提交《加班情況登記表》的將視為自願加班,公司將不給予任何加班補償。

四、加班補償計算方法

1、加班補償按照集團有關規定辦理。

2、工作日加班時間最多計4小時/天,休息日、國家法定節假日的加班時間最多計8小時/天,且每個月加班時間不得超過36小時,超過者按36小時計。

3、以4小時作為起點記時單位,即4小時為0.5個工作日,4小時以上至8小時為1個工作日,依此類推。

五、本辦法與國家和上級規定有牴觸的,按國家和上級規定執行。

六、本辦法自發文之日起生效,原頒發的相關檔案與本辦法有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七、本辦法解釋權歸ⅩⅩⅩ站。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22

為進一步加強校風、學風建設,保證學校良好的教學秩序,優化育人環境,使學生在德、智、體、美等各方面全面發展,根據國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學校學生管理規定》等相關檔案的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規定。

第一條 學生應自覺遵守學校紀律,積極參加教育教學計劃規定和學校組織的活動。每學期開學時,學生應按學校有關規定辦理註冊報到手續,因故不能報到註冊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第二條 學生上課、實習、勞動、軍訓、社會實踐等都應當實行考勤,因故不能參加者,必須按規定請假,否則以曠課論處。凡未請假、請假未經批准超過兩週不註冊或未請假、請假未經批准、未批准超過請假期限連續兩週不參加學校規定的教學活動的,按自動退學處理。

第三條 學生在雙休日、節假日期間離開南寧市區外出活動,以及晚間因故不回校住宿的必須辦理請假手續。

第四條 因故不能按時上課者,需提前請假。因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請假者,應電話向任課老師(班主任)口頭請假,並事後補假。

請病假者應提供有資質醫院的診斷書及建議休假的證明,因公請事假者應提供有關證明,因私請假者應寫明理由及請假時間。

第五條 學生經選拔代表學校參加文體、科技等比賽活動而不能上課必須請假的,應由組織單位按照相關要求出具請假證明,並協調辦理請假手續,學生應及時按要求向任課教師出具請假單及證明材料。

第六條 學生請假期滿必須辦理銷假手續,否則以曠課論處。

第七條 學生考勤工作由任課教師、班主任、班幹部協同進行,專任教師全面負責上課、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的紀律考勤工作,班主任、班幹部負責其他環節的考勤工作。學生考勤一律記入各班考勤本。

第八條 學校正常上課時間,學生曠課按學生應選課程的實際授課時間計算,畢業實習、畢業論文(設計)等環節,每天按5學時計算。

第九條 請假時間在一天以內的由班主任批准;請假二天(含二天)以上一週以內由班主任簽署意見,並註明去向、家庭地址、個人和家庭聯絡電話,由學院學生工作組審批,並登記備案;請假一週以上由學院學生工作組審批,報學生工作處備案(經批准的假條由審批部門存查)。

第十條 學生宿舍實行寢室長晚點名制度,學生應在每天23︰30以前回宿舍就寢。在23︰30以後不回校住宿的,寢室長或宿舍成員應及時向班主任報告。班主任應向學院學生工作組報告,並設法查明學生去向。

第十一條 學生因病經有資質醫院診斷,停課治療、休養佔一學期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或一學期請假、缺課超過總學時三分之一以上的須辦理休學手續。

第十二條 違反以上考勤規定者,學校將根據《廣西大學學生處分規定》的有關規定,給予相應處分。

第十三條 本規定自公佈之日起實施,由學生工作處、教務處負責解釋。此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相符的,以本規定為準。

廣西大學

20xx年4月23日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23

1 進門制度:

1.1 員工進入公司大門著裝等應符合公司的要求,員工上班應在上班鈴響前進入公司大門。

1.2員工非上班時間進入公司大門,應主動到門衛處登記。

1.3 工作場所不在公司的員工進出公司大門的,應主動出示證件。

2 出門制度:

2.1 員工在班期間,應堅守崗位。因公或特殊情況外出的, 應辦理出門手續。

2.2 員工出門實行“出門證”制度。“出門證”必須寫明外出具體事由(公事、事假)及外出時間,員工憑部門領導簽字的出門證在部門登記後到勞動紀律管理部門登記並辦理出門手續。員工回公司後應到勞動紀律管理部門註明回公司時間,並將出門證交部門登記。

2.3 當班的執行人員,由班長填寫“出門證”並簽名,值長簽字,員工回公司後將“出門”證交值長註明回公司時間。

2.4 部門負責人需要外出的,由分管領導簽字,如分管領導不在,由勞動紀律管理部門負責人簽字。

2.5 因工作需要,經常出公司大門的人員,應持“通行證” 外出。

2.6 裝置消缺憑“巡查出門證”從南大門進出。

2.7 員工就醫,憑就醫專用出門證。

2.8 保衛部門負責進出門人員的管理,凡在班員工外出的,一律憑“出門證”。員工無證出公司大門,門衛人員可強行干預。

2.9 員工持就醫出門證出門,從事與就醫無關事項的,按無證出門處理。

2.10 因公外出幹私活者,待崗。

2.11 各部門應於次月5日前,將上月員工的出門情況,書面報勞動紀律管理部門。

3 員工可對違規進出門現象進行舉報,經調查屬實的,違規者待崗,舉報者給予一次性獎勵。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24

為加強公司的防火安全,提高公司員工防火安全意識,確保公司財產和人身安全,建立企業文明生產環境,特制定本規定。

一、禁菸範圍:

1、公司內公共場所、道路、廣場等公共區域禁止吸菸;

2、各車間除吸菸區外的所有區域禁止吸菸;

3、辦公樓所有辦公室、會議室、廁所、樓梯、過道等區域禁止吸菸;

4、食堂、廁所及走廊禁止吸菸;

5、有重要客人時,會議室經批准後方可吸菸;

6、車間、辦公樓根據具體情況設定固定吸菸點,。

二、禁菸物件:

1、公司所有員工;

2、進入公司的外來人員。

三、管理職責:

(一)管理部

1、負責本管理規定的制定和監督實施;

2、負責對違規人員(部門)的處理。

(二)保安公司

1、保安公司負責公司內公共場所、道路、廣場等公共區域的禁菸管理;

2、保安人員負責對上述區域進行不定期巡查,發現違規行為,有權依照本規定進行制止和處理(通知管理部開具處罰單)。

(三)各部門

1、各部門(單位)主管領導,為本部門(單位)禁菸管理的第一責任人;

2、各部門(單位)負責本部門(單位)責任區的禁菸管理,發現違規行為,有權依照本規定進行制止和處理(通知管理部開具處罰單)。

(四)總經辦

總經辦負責會議室,各辦公樓、廁所、樓梯、過道,食堂及走廊等除保安公司和各部門負責以外的公共區域的禁菸管理;發現違規行為,有權依照本規定進行制止和處理(通知管理部開具處罰單)。

四、處罰條例:

1、凡發現在禁止吸菸場所、區域內吸菸者,第一次罰款20元,以後再發現加倍處罰(第一次20元,第二次40元,第三次80元)。

2、違規吸菸,不服從管理,態度惡劣者,另外罰款50元;情節嚴重者,可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罰款100元、全公司通報批評、停職檢查、留廠檢視、解除勞動合同等處罰。

3、凡在各部門(單位)禁止吸菸的責任區內發現菸頭、煙盒,對責任區的部門(單位),每次每個罰款10元。發現3次以上,對部門(單位)的第一責任人罰款50元。發現5次以上,對部門(單位)的第一責任人罰款100元,並進行全公司通報批評。

4、凡在禁止吸菸的公共場所、道路、廣場,辦公樓走廊、過道,會議室等公共區域發現菸頭、煙盒,對保安公司或總經辦,每次每個罰款10元。

5、對違規者給予罰款處理的,由各管理口開具罰款通知單,被罰者將罰款交到財務部。三天內不交的,在其工資中加倍扣除。

6、對部門(單位)給予罰款處理的,由管理部開具罰款通知單,在部門(單位)第一責任人的工資中扣除。

五、附則

1、本規定從釋出之日起執行,以前有關規定與本規定相牴觸的地方,按本規定執行。執行以後公司如有新的規定另行通知。

2、本規定的解釋權歸管理部。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25

1.目的

為加強員工加班餐管理,規範費用報銷流程,保證廣大職工以最佳的狀態投入工作當中,特制定本規定。

2.適用範圍

本規定適用於員工加班餐申請、報銷管理。

3.實施細則

3.1加班用餐指因公司生產、經營和其它緊急業務需要必須安排晚上或週末加班,需要由公司後勤部門統一為加班員工提供伙食或安排就餐。

3.2加班餐的申請

目前公司統一提供的工作餐為中午一餐,各部門如有員工加班須統一提供加班工作餐的必須提前將加班就餐人員明細向綜合部門後勤主管申請:

3.3.1如遇晚上有員工加班須向加班員工提供加班餐的,由申報部門主管填寫《加班餐供應申請表》寫明加班人員明細並在當天下午2點以前報後勤主管審批。

3.3.2週末有員工加班須向加班員工提供加班餐的,由申報部門主管填寫《加班餐供應申請表》寫明加班人員明細並在週六下午下班前報後勤主管審批。

3.3.3如因後勤部門無法提供加班餐,加班人員可在外就餐,並由後勤主管在《加班餐供應申請表》上簽字說明以作為報銷憑據。

3.3加班餐的報銷

3.3.1報銷條件

公司為加班員工報銷加班餐費必須是工廠食堂無法提供加班餐而必須在外就餐所產生的費用,如果食堂提供了加班餐而不在工廠就餐的除伙食費加倍扣除外所產生的費用一律不予報銷。

3.3.2報銷標準

在外就餐一律按每人每次12元的標準進行報銷,超過此標準的費用由員工自己承擔,公司不再報銷。

3.3.3報銷審批流程

申報部門填寫加班餐費用報銷申請單→後勤主管簽字→申請單報綜合部簽字→總經理簽字→財務部報銷並存檔備查

3.3.4結算時間

每月底進行一次結算,不接受零星結算。

3.3.5未按本規定流程簽字審批的上一級審批主管有權拒絕受理。

4.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綜合部具有最終解釋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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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負責本鄉鎮、社群食品衛生、學校衛生、生活飲用水衛生、醫療衛生和公共場所衛生、職業放射衛生等摸底調查,建立本底資料檔案。

(二)協助縣衛生監督機構開展本鄉鎮、社群醫療衛生和公共衛生領域日常監督檢查,按要求製作現場檢查筆錄或填寫日常監督記錄。

(三)開展本鄉鎮、社群衛生許可現場初步審查,並出具初步現場審查意見。

(四)按照縣衛生監督機構的要求負責本鄉鎮、社群管理相對人衛生法律法規和基本衛生知識宣傳。

(五)按照縣衛生監督機構的要求負責本鄉鎮、社群衛生監督相關資訊的收集和報送。

(六)負責本鄉鎮、社群群眾舉報投訴的登記、報告和協助縣衛生監督機構開展群眾舉報、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基本情況調查。

(七)協助縣衛生監督機構參與本鄉鎮、社群衛生違法案件的初始調查和處理。

(八)參與縣衛生監督機構在本鄉鎮、社群的衛生專項執法檢查行動。

(九)完成區衛生監督機構交辦的其他衛生監督工作。

單位手機使用管理規定_單位手機使用管理制度 篇27

第一條 為了加強公司差旅費管理,提高出差辦事效率,結合公司實際情況,本著“勤儉、節約、合理、必須”的原則,制定本規定。本規定適用範圍:公司所有因公出差的員工。

第二條 員工出差審批

公司員工因公出差,實行逐級審批制度,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總經理按以下許可權審批:部門負責人出差,應事先填寫“出差申請單”,經公司分管領導簽字同意後報總經理批准,並委託一位副職代理主持本部門工作,同時報綜合辦公室備案;部門人員出差,應事先經部門正職同意,填寫“出差申請單”,並報公司分管領導批准,報綜合辦公室備案。

第三條 差旅費用管理

(一)差旅費開支範圍包括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

(二)員工出差需要借支差旅費的,應當辦理借款手續,借款事由要寫明出差時間、地點,借款金額原則上按往返費加住宿費、預計要繳納的費用和伙食補助等。本著前款不清後款不借原則,前次借支差旅費用,出差返回後未報銷者,不得再借。

(三)員工出差回來後,應當在5天內辦理完差旅費報銷手續。職工報銷差旅費填寫《差旅費報銷單》,按財務審批流程經有關領導審批後報銷。城市間交通費和住宿費在規定標準內憑據報銷,超過報銷標準的,應說明緣由,並經總經理批准方可給予報銷,否則自行承 擔超過標準的費用。

第四條 選乘交通工具和交通費用補貼的規定

(一)出差人員要按照規定等級選擇出行的交通工具,憑據報銷城市間交通費。未按規定乘坐交通工具的,超支部分自理。

(二)出差人員乘坐飛機要從嚴控制。公司中層副職及以上級別人員出差省外經請示總經理批准可以乘坐飛機並報銷經濟艙機票。若未經請示批准、擅自選擇乘坐飛機的,最高按火車硬臥票全價標準報銷。

(三)乘坐火車時間段包含夜間或日間連續乘車超過6小時以上時,可購買硬席臥鋪票。

(四)乘坐飛機,往返機場的專線客車費用、民航機場管理建設費和航空旅客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費,限每人每次一份。

(五)交通費用補貼標準:

1.到區外省會城市、一線城市出差,市內交通費補貼標準為每人每天50元(除在途天數按日曆出差天數計算,下同),其他地區每人每天40元。如確需據實報銷市內交通費的,經總經理簽字同意的,則不再享受市內交通費補貼。

2.員工出差期間,公司派車隨行的,不予報銷交通費及發放交通補貼。

3.員工乘坐飛機出差的,公司未派車至機場接送的,可按單程每人80元的標準,限額內憑票據實報銷往返機場交通費。

第五條 住宿費報銷標準

(一)住宿標準:住宿費應在以下標準範圍內憑據報銷,超標部

(二) 除總經理外,其他人員無特殊情況時,在可以安排住標準雙人間的情況下應安排住標準雙人間,不得住單人間。

第六條 伙食補助費

員工出差伙食補助費實行包乾使用,節約歸己,超支不補的辦法。不分途中和住宿,按每人每天補助標準與出差實際日曆天數計算。

(一)伙食補助費區外出差按每人每天100元,區內出差地級市按每人每天80元發放。

(二)公司中層副職及以上人員出差可報銷招待餐費,其他人員確因工作或業務需要進行招待的,應提前請示本單位負責人及部門分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報銷餐費。出差人員報銷招待餐費的,發票日期當天的伙食補助費報銷一餐的按每人每天50元發放,如當日餐費已報銷兩餐的,不再發放當日伙食補助費。

(三)出差人員若已報銷會務費或履行合同中規定由接待單位統一安排伙食的,不再享受伙食補助。

第七條 參加會議、培訓學習等的差旅費

(一)公司人員外出參加會議,會議統一安排交通食宿的,會議期間的住宿費、交通費和伙食費由會議主辦單位按會議費規定統一開支。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交通和伙食補助費按照單位差旅費規定報銷。會議不統一安排交通食宿的,會議期間和在途期間的住宿費、交通和伙食補助費按照差旅費規定報銷。

(二)員工由公司委派參加各種培訓學習期間伙食補助標準:經公司批准的離職帶薪短期學習,期間在學習單位統一就餐的,一個月內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60%發給;一至三個月內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50%發放;在三個月以上的,按一般出差伙食補助標準的40%發給伙食補助費。

第八條 其他規定

(一) 員工出差期間,事先經單位領導批准就近回家省親辦事的,其繞道交通費,扣除出差直線單程交通費,多開支的部分由個人自理。繞道和在家期間不予報銷住宿費、交通補貼和伙食補助費。

(二)員工出差期間,因遊覽或非工作需要的參觀而開支的費用,均由個人自理。對弄虛作假、虛報冒領、違反規定的,按照有關規定嚴肅處理。

(三)出差報銷填寫《差旅費報銷單》,報銷時只報銷差旅費用,不得將其他無關的發票夾在其中報銷。

(四)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解釋權歸財務審計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