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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學生會考核制度範本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6.86K

篇一:大學學生會考核制度

大學學生會考核制度範本

規範學生會各部門的工作,進一步加強各部門的協調,激發各部門的工作積極性,形成音樂學部學生會強大的凝聚力,特制定此考核制度。

一、 例會方面 [30’]

A、部門例會 (各部門自行安排)

(1) 例會全勤,並無遲到早退現象。若遲到扣1分/人;早退扣1分/人;無故缺席扣2分/人;例會無故未召開扣10分。請假者須於例會召開前向值班人員遞書面假條,附部長簽名。

(2) 例會須按規定時間、地點召開,自行更改時間、地點,若未做好通知(辦公室及本部門人員)工作,導致資訊不通扣2分;若影響其他部門例會召開時間扣1分。

(3) 例會期間,若大聲喧譁,吵鬧;談論與本次會議無關內容;吃東西(除特別聚餐)分別扣2分。

(4) 例會期間,應保持辦公室衛生,愛護其財產。例會結束,若桌椅未擺放整齊,門、窗、燈未關,衛生較差扣2分。

(5) 例會質量的總體評價,一般加0分,較好加1分,很好加2分。

B、部長例會

(1) 例會全勤,並無遲到早退現象。若遲到扣2分;早退扣2分;無故讓副部代替參加扣1分;無故缺席扣3分。請假者須於例會召開前向辦公室主任遞書面假條,附學生會主席簽名。

(2) 常委例會中若涉及某部門常委不知道情況,則扣該部門2分。

(3) 例會期間,部長對學院工作及其其他部門工作提出合理化意見或建議,予以採納視情況加1―3分。

C、全體學生會成員例會

例會應全勤,並無遲到早退現象。若遲到扣3分;早退扣3分;無故缺席扣5分。

二、 材料報送 [20’]

(1) 各部門須在每月26日之前將本月工作總結及下月計劃交於辦公室,拖欠一天扣2分,拖欠三天則取消評優資格。

(2) 各部門須在每週星期二例會後將本週工作總結及下週計劃登於“音樂學部學生會各部門工作週報表”,逾期將扣2分。

(3) 其他材料各部門須在規定時間內上交,拖欠扣2分

三、 值班方面 [10’]

(1) 各部長應按規定時間值班。若遲到扣1分;早退扣1分;無故未到扣2分。請假者須於值班時間前

(2) 值班實行簽到制度。值班人員須在“團總支學生分會值班簽到簿”上記載值班時間及姓名。嚴禁代簽或事後補籤,一經發現相關者扣3分,已值班但未簽到記入“無故未到”扣2分。

四、辦公室財務管理 [10’]

(1) 例會之外因緊急事情等特殊情況佔用辦公室,須向辦公室主任或當日值班人員申請,若未做好通知工作,則扣兩分。

(2) 各部門或個人借用辦公室財產,須向辦公室主任申請,登記“辦公室財產出入表”。若造成辦公室財產損壞或遺失,應照價賠償且扣5分。

(3) 例會之外因緊急事情等特殊情況佔用辦公室,須向辦公室主任或當日值班人員申請。

五、活動方面 [30’]

(1) 各部門開展活動應嚴格按照“活動開展程式”,草率舉行活動扣1—3分。

(2) 活動評比細則:

1)活動參與者範圍及活動規模

2)活動宣傳方式及宣傳力度

3)活動的組織質量及影響

4)與其他部門協作

(3) 活動評比分為:班級評比(由班長、團支書代表)〈4〉常委評比〈3〉;部長評比〈3〉以加權平均進行彙總分數。

(4) 部門活動若受到校方學生會及活動協作單位的表揚,視情況可加2—8分。

六、對辦公室成員及工作監督

各部門部長及成員可參照“辦公室內部制度”,“辦公室值班制度”等,對辦公室成員及工作進行監督,若其成員有失職行為,可向辦公室主任反應,若辦公室主任有失職行為,可向學生會主席反應,情況屬實可加1—4分。

七、獎懲方面

本考核制度以100分為準,每月考核一次,期末進行加總。考核結果將登記於“音樂學部團總支學生分會各部門考核成績表”。(部門對考核結果不滿意者可在一星期內向學生會主席、辦公室主任反應,查詢及更改)

獎勵:期末加總,以總分前三名為“學生會最佳部門”進行表彰。

懲罰:每兩月考核成績最後兩名須向學生會主席遞交書面解釋。

學生會幹部考核制度:

考核目的:

①正確評價每一位學生會幹部,對學生會幹部的工作做出切合實際情況的評價。

②不斷激勵學生會幹部,使每一位學生會幹部不斷克服缺點,挖掘優點,不斷改進,不斷進取,提高學生會的工作水平。

考核主要內容:

考核學生會幹部要堅持德才兼備的原則,以學生會工作為主要內容,從德(政治思想)、能(工作能力)、勤(工作作風)、績(工作績效)四個方面進行考核。

考德:考核學生會幹部的思想品質,主要看

①是否自覺遵守學生會的規章制度。

②是否具備幹部的基本素質。

考能:考核學生會幹部的工作能力,文化水平和工作效率主要看

①是否熟悉本部門的工作。

②是否具備與現任職務相應的組織領導能力,特別是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

③學習成績是否優秀,是否能很好地處理學習工作之間的關係。

④工作效率,工作能力是否高。

考勤:考核學生會幹部的工作態度。主要看

①是否認真處理學生會的工作,工作是否勤懇,作風是否紮實。

②是否對工作方面提出新見解,研究新情況,是否有創新精神。

考績:考核學生會幹部的工作成績,主要看

①是否認真完成團委和學會佈置的工作。

②是否在一段工作時間後取得了一定的成績。

篇二:學生會部門考核制度

考核目的:

1、 為加強資源與環境學院學生會對各部門的管理力度,促進各部門的建設,使學生會的管理步入規範化、制度化。

2、 以充分調動廣大學生會成員的工作積極性,以及提高工作效率,獲得高績效。

考核主要內容:

一、會議制度

1、開會不得遲到、不得無故不參加會議。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的,應事先提出書面請假。委員請假條由部長簽名,交由分管主席批准;部長級請假,由分管主席簽名批准。所有,請假條交由祕書部存檔。

2、開會時不得看書、報刊雜誌,不得吃東西。

3、開會時手機關機,或者調成靜音。

4、開會是不得私下交流,喧譁、吵鬧。

5、實行例會制度,每階段召開全體學生會總會議,每月幹部級會議,各部門相應召開部內會議。由祕書部做出會議記錄,登記,存檔。

二、工作制度

1、各部門應及時,認真地完成學生會交給的任務,不得無故拖延,如有違反,學生會將提出批評。各部既相互聯絡,又相互獨立,在無組織安排兩部或多部一同工作的情況下,各部門之間互不干涉彼此工作,如要支援,應向團委老師及分管主席提出申請並上報考核部門,原則上不予私自接(插)其他部門的工作。

2、各部正、副部長應團結協作,相互配合,共同完成學生會的各項任務,工作上決不能推諉。如有上述現象,學生會將提出批評。

3、各部部長應對本部門的工作進行全面負責,落實好工作。各部副部長應全力配合部長的工作,服從部長安排,對於部長交給的工作不得推脫。各部部長應合理、平均分配工作,不得把所有的工作都交給副部長,如有發現,學生會將提出批評。

三、活動制度

1、學生會開展各類活動要有策劃書及相關負責人,且所有活動策劃要經團委老師及主席團批准公開實施。所有策劃書及經費預算交由祕書部存檔,做出工作初期安排,否則作無效處理。

2、各部門組織活動,該部門的策劃人及執行人員,其他部門相關負責人及各分管主席必須到場。

3、學生會組織大型活動,所有部門負責人必須到場,服從安排。

4、學生會成員積極參加學生會組織的各項活動,不得遲到、早退,不得無故不參加。如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應事先提出書面請假申請。

5、活動結束後,活動組織者必須提交活動總結給分管主席,並交由祕書部存檔。

四 成績考核

1、各部門成員的期末考試成績,掛科現象。

2、各部門部級幹部的四、六級通過率。

3、各部門成員在各類活動及競賽中得獎情況。

考 核 細 則

總體說明:

1、本考核制度從學生會實際出發,對學生會各部門及各部門成員進行考核。

2、考核包括學生會幹部考核、部門考核、期末互評。

3、考核總分計算公式:

總分=學生會幹部考核×20%+部門考核×70%+期末互評×10%

4、 考核總分將作為職務任命和綜合測評的主要依據。

注:基本分70分,優(+6)、良(+4)、中(+2)、差(-2)、劣(-

4)進行累加累減,滿分100分。

學生會幹部考核細則

1、會議考核:

優:積極參加部長級以上的會議,無缺席;會議期間積極發言,有自己的見解,認真出色完成上級指派的任務,會議期間遵守會議紀律。

良:參加部長級以上的會議,有二次以下缺席;會議期間積極發言,但見解不明確,認真完成任務,遵守會議紀律。

中:參加部長級以上的會議,有二次至四次缺席,會議缺少發言,見解不鮮明,踏實完成任務,會議期間遵守紀律。

差:參加會議不積極,有四次以上缺席,會議期間無見解,且不遵守紀律。 劣:缺席會議次數超過總次數一半,且無視會議紀律。

篇三:大學學生會考核方案

為保證校學生會各項活動順利、高效的完成,更突出學生會的作用。同時全面瞭解、掌握學生幹部的綜合素質,幫助學生幹部正確的認識自己,發揚優點,彌補不足,加強學生會幹部隊伍建設,樹立良好的學生幹部形象,團結互助,推陳出新,能夠更好地為同學們服務,同時作為評優評先依據,不斷加強和完善對學生會成員的考核,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核目的

對學生會幹部在學生會期間為學生所作的工作和工作中的表現,以考核的方式加以全面反映和鑑定。

二考核人員

學生會考核小組全體成員(附考核小組考核原則)

三考核方法

1每兩週進行一次考核總結,結果記錄歸檔。

2主席團考核由其他考核小組成員進行。

3其他考核小組成員由主席團進行監督評定。

四考核形式

1、考核小組應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考核。每位學生會成員以100分為基礎分,根據其在工作中的表現進行加減,每兩週進行總結。

2、考核小組成員考核結束後將考評結果張貼於辦公室。

3、所有考核加、減分均由考核小組製表,學生會主席團稽核。

4、對考核的結果有歧義者可以在公佈三個工作日內向考核小組提出申請,並由考核小組調察後一週內給予最後決定。如若再次出現異議,可於一週內向主席團申訴。主席團決定為最終決定,不得繼續上訴。

五考評細則

1考勤

a值班

(1)值班按辦公室《值日安排表》要求規定,曠到一次扣 2 分。如有病假、 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前向辦公室相關人員請假, 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分。(遲到10分鐘按缺勤處理)

(2)未簽到者每次扣1分,提前簽到者每次扣1分,遲籤者每次扣1分,代他人籤者(雙方)扣3分。

(3)病假、事假除特殊情況外,三週不得超過兩次,否則超過部分加扣1分,並處書面檢查。

(4)病假事假三週不得超過兩次,否則扣3分,並上交書面檢查。(持學校批准的長期請假條除外)

(5)值班時早退者按曠到處理,每次扣2分。

(6)3次曠到需提出書面檢查,4次曠到直接解聘。

(7)以上條款因公事缺勤或遲到不扣除本人成績。

b會議

(1) 學生會各部門例會及另行通知的學生會會議遲到(5 分鐘內)一次扣 1 分,無故曠到者扣 3 分,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 分,如有病假、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前向會議出勤考核人員說明,否則按曠到處理。(遲到5分鐘按缺勤處理。)

(2)學生會各部門每兩週至少召開一次例會,如不召開,扣除部門主管每次3分。

(3)會議中出現早退者按曠到處理,每次扣2分。

(4)3次曠到需提出書面檢查,4次曠到直接解聘。 (5)以上條款因公事缺勤或遲到不扣除本人成績。

c各種活動出勤

(1)凡各種活動,相關部門人員曠到一次扣 2 分,如有 病假、 事假必須由本人提前向分管副部請假(副部向部長,部長由主席團),病假每次扣 0。5 分,事假每次扣 0。5。(遲到10分鐘按缺勤處理。)

(2)學生會其他非相關人員積極參加學生會的各項任務及活動,酌情加2—4分。

(3)活動中出現早退者按曠到處理,每次扣2分。

(4)3次曠到需提出書面檢查,4次曠到直接解聘。

(5)以上條款因公事缺勤或遲到不扣除本人成績。

2日常工作

a值班

(1)值班離開時必須熄燈,關好門窗,否則每次扣3分。

(2)辦公室公物不得隨意搬動、損壞或帶出辦公室,帶出者每次扣3分,損壞者照價賠償。辦公室的東西必須經辦公室同意方可借出,否則每次扣3分。

(3)第一四節值班者須負責辦公室衛生,如若出現髒亂差,一次扣3分。

(4)交接人員必須確認物品歸還情況,若系交接不明,造成物品丟失,交接雙方負責賠償並處扣3分。

b會議

(1)開會時應保持會場整潔,不得亂扔垃圾,否則相應主管扣3分。

(2)各種活動、會議出勤一週內不得請假超過兩次,否則每次加扣1分。

c工作態度

(1) 凡要求工作任務不執行者扣 5 分,延誤者酌情扣1—5 分。

(2) 未按時完成本職工作者,每次扣 5 分,無故不參加者扣 10 分。

(3) 凡學生會主席團要求工作,不按照規定時間完成、 延誤工作進展者,每人次扣 5 分。同時,凡工作有特殊情況者必須向主席團彙報,且彙報時間與活動開始時間要有一定差距,否則扣 4 分。

(4) 工作懶散,隨意,不認真,不服從上級管理的,扣除考核分3分。

(5) 凡要求上交的各類書面材料,遲交一天者扣 2分,遲交兩天者扣 3 分,遲交三天者扣4 分,超過三天者扣 5 分。各部門特殊色活動舉辦後,需於次週週一將相關策劃、情況以書面材料的形式交至辦公室,否則將負責人按上述規定處理。

(6) 不認真組織所屬部門工作,包括明顯地超越許可權酌情扣 1—8 分。

(7) 不履行正當程式,有強烈的學院保護主義色彩者扣 5 分;工作時言語、方法、態度不適當者酌情扣 1—5 分。

(8) 故意欺騙主席團、各活動負責人者,每人次扣 10 分。

(9)學生幹部以學生會名義做出違規違紀的行為,酌情扣5—10分。情況惡劣者予以解聘。

(10)各種活動中出現損壞學生會物品的,需照價賠償,並依照性質扣除其性質1—3分。

3加分

(1) 對學生會工作提出合理意見或可行性建議者酌情加1—5 分。

(2) 對學生會有突出貢獻者,酌情加5—10分。

(3) 對學生會安排的臨時工作,應主動配合,認真完成,每次酌情加2—5分 。

(4) 例會全勤者加4分。

(5) 活動全勤加3分。

(6) 部長級會議時獲得口頭表揚每次加2分。

(7) 獲得與學生工作相關的榮譽加6分。

六年度考核結果

每學期末進行一次年度考核其中上述考核內容為平時成績佔考核總成績60%,另付綜合素質評價佔考核總成績40%,綜合評價副部以下由各部門部長完成,部長級由主席團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