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今年公司生產規模擴大,人員編制不斷擴充,而公司宿舍資源相對有限,為了最大化利用公司現有的宿舍資源,本著優先保障公司在職員工基本住宿需求的原則,經公司研究決定對宿舍規定作如下調整:
一、宿舍格局:
宿舍樓分為管理宿舍,員工宿舍兩部分。其中員工宿舍二樓為女員工集體宿舍,四樓為男員工集體宿舍,三、五、六樓為夫妻宿舍及單租房。
二、管理宿舍
1、凡公司管理人員、計時人員及其配偶按公司規定安排的一律免收房租。
2、公司單身管理人員及計時人員原則上規定為二至三人共一個房間,如有個人需要單間的,在公司住房條件寬裕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單間,但公司將按每間300元/月收取房租,水、電費自理(經公司特批的除外)。
三、員工宿舍
1、安排原則:公司宿舍安排需求優先考慮集體宿舍、其次為夫妻宿舍、最後為單租房(在宿舍資源緊張的情況下,公司保留隨時收回單租房的權利)。
2、集體宿舍:集體宿舍住宿人數規定為四至六人一間。
3、夫妻宿舍:
1)凡兩方皆屬本公司在職員工的夫妻(或男女朋友關係的),在公司住房條件寬裕的情況下可申請免費夫妻住房,能提供結婚證明的優先安排。
2)如因故一方請假超過二個月的,另一方仍一人在使用房間的,則按大間90/元月,小間60元/月收費。
3)如因故一方離職,另一方仍一人在使用房間的,一律按單租房標準收取費用。
4、單租房:
1)凡公司在職員工,在公司住房條件寬裕的情況下可以申請單租房,但公司將按大間150/元月,小間100元/月收費,且水、電費自理。
四、水、電費收取標準
1、公司為了鼓勵廣大員工節約用水用電,減少資源浪費,凡本公司在職員工所有宿舍(單租房除外),每間每月免費送8度電及1噸水,另加每人每月送1噸水,超出此範疇公司將按電0.9元/度、水2.5元/噸收費。
2、因事離職員工當月不享受免費水、電,宿舍熱水全天24小時免費供應。
五、宿舍調動
1、凡住公司宿舍員工,必須服從宿舍舍長安排,因故需調換房間的,需向宿舍舍長申請並登記,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調換房間,否則因此造成的水、電費重複收取自行負責。
2、為便於水、電費結算,員工申請房間調動一般安排在每月月底進行。
六、附則
1、本規定運作中的未盡事宜將進一步修改、補充、完善;
2、本規定最終解釋權歸屬公司;
3、本規定自20xx年4月份生效執行,此前所有相關規定同時廢止。
第一條、目的:
為解決異地工作員工的生活住宿問題,最大化利用公司現有的宿舍資源,更好的吸引異地人才流動到我公司工作,同時為鼓勵員工到異地基層鍛鍊,解決其後顧之憂,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條件:
本單位在職職工,凡本人及配偶戶口所在地與本人工作地均不在一地的,可以享受公司提供的宿舍住宿。
原則上,外單位人員不允許住宿公司提供的免費宿舍,特殊情況下,在完成相關審批手續的前提下,可以允許外單位人員住宿我公司免費宿舍,但同等條件下,應優先保障本單位職工的住宿需求。
第三條、範圍:
本制度適用於泰合隆興集團總部及下屬分子公司全體員工。
第四條、程式:
凡符合公司住宿條件的員工,均可向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出住宿申請。經本部門負責人、集團員工發展中心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確認、集團辦公室進行登記、集團行政總經理或分子公司總經理籤批後可由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安排進行住宿。
申請住宿時,已婚員工應同時提交本人及配偶的身份證影印件。
第五條、管理規定:
由集團辦公室統一對集團範圍內宿舍使用情況進行調配與管理,並不定期進行宿舍檢查,對違反公司住宿管理規定的員工,依照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1、宿舍內部所有的公共財產,每個職工必須愛護,不得任意搬遷,更不準損壞和拆改,否則照價賠償,並視其情節輕重給予罰款。
2、職工住宿舍必須服從集團辦公室及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的安排和調整,每個房間必須按規定住滿室內人數。不滿者,宿舍管理人員有權安排人員住宿,任何人不得拒絕。
3、各員工應自覺養成良好的社會公德和衛生習慣,自覺維護宿舍安全,搞好室內外衛生,按值日表輪流打掃衛生,以保持宿舍衛生整潔的環境。
4、注意節約用水、用電,杜絕長明燈、長流水等浪費現象,室內嚴禁使用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能器具。(從制度下發之日起,凡宿舍存放電爐、電熱器、電飯煲等高耗器具,視為使用處理,除沒收器具外,並處以50-200元的罰款)。
5、禁止宿舍內進行賭博及其它違法活動,凡是賭博,除沒收賭器外,每人處以100-5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6、嚴禁在宿舍內酗酒、打架、鬥毆或侮辱他人,違者視其情節輕重處以10-100元罰款,情節嚴重者,送交公安機關處理,並予除名。
7、提高警惕,搞好防火、防盜工作,嚴防火警,火災事故的發生,宿舍內部發生被盜,除保護好現場外,應在24小時內報告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否則不予處理;對於人為造成的火警、火災事故,一經查實,給予責任者一次處以10-1000元的罰款。
8、單身宿舍人員,在住宿期間,無故在外租賃房屋者或無特殊情況,當月累計不在宿舍住宿時間超過7天者,按自動放棄住宿權利,宿舍管理人員有權責令其將東西搬出,同時安排他人住入。
9、原則上,公司為每名符合住宿條件的員工提供一個宿舍床位,特殊情況下,一人需經常在兩地辦公的,可向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申請,經集團行政總經理籤批後為其安排住宿。
10、已確定離職的員工,應至少在正式離職之日前三天到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辦理退舍手續,經集團辦公室或分子公司行政人事部籤批後,員工發展中心再辦理其他離職手續。
11、集體宿舍床位僅限符合住宿條件的員工本人使用,住宿人員不得將宿舍轉租或出借給他人使用,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住宿資格,由宿舍管理人員勒令其辦理退舍手續。
12、貴重物品應存放妥當,儘量不要存放於宿舍,否則出現丟失等情況後果自負。
第六條、住宿標準:
集團中五級(含)以上管理人員,按集團租房補貼管理辦法執行;
集團及分子公司部門副經理(含)以上管理人員,每個房間4人住宿;
集團基層員工,每個房間6人住宿;
為了加強和標準員工宿舍的管理,根據宿舍的實際情況,現制定出如下管理制度:
1、住宿員工應保護宿舍內一切公物設施,不準隨便移動拆卸,損壞須照價賠償,未經公司總經辦管理人員許可,任何人不得把東西搬離宿舍。
2、不準隨地吐痰、亂丟東西,保持室內整潔乾淨,進入室內要穿拖鞋,不準往窗外丟雜物,衛生間要經常沖洗,垃圾要倒入指定垃圾桶。
3、入住宿舍的人員必須是本公司在職員工,離職員工和外來人員拒絕入住,未經總經辦允許擅自帶人入住,當事人罰款100元。
4、嚴禁在宿舍內賭博,酗酒、偷竊及有傷風化的其它行為。
5、注意節約水電,出門或離開宿舍務必關門、關水、關電,以免影響他人生活起居和財產平安,防止浪費水電。宿舍內禁止使用大功率用電器,不準私自接拉電線,預防火災事故,保證人身和財產不受損失。
6、每月水電費由住宿員工分攤,宿舍長繳納。
7、嚴格遵守作息時間,嚴禁在宿舍內大聲喧譁、吵鬧、大聲播放收(錄)音機、手機彩鈴和電視,所有娛樂活動應文明、小聲,以不影響他人休息為前提。
8、房間所住的員工必須負責衛生清掃,輪流值日。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當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那麼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9、嚴禁在宿舍內搞封建迷信和違法亂紀活動。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防止吵架、打架、鬥毆事件的發生。
10、員工宿舍的水管、電燈壞了,必須及時報告總經辦管理人員請人維修,如不報告處理的'維修費用由該房員工負責。
11、員工個人財物妥善保管,任何人未經主人同意不得擅自動用他人物品。
12、員工退出宿舍時,必須到總經辦辦理退出手續,由總經辦管理人員清點宿舍物品,遺失、損壞那麼按價賠償。
13、總經辦管理人員有義務監督、執行本制度,對於違反本制度的員工,應主動進行勸止、批評、教育,對於不聽勸阻的員工,或明知故犯的行為有權視其情節輕重,作出行政處分的初步意見,其中罰款處理的幅度為10—200元,報公司總經辦審批後執行。
14、本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執行,凡住宿員工均應自覺遵守,不得違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