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文祕 > 規章制度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精選29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07W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1

第一節 總則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精選29篇)

第一條 為了加強通訊管理,保證公司通訊暢通,業務正常執行,確保資訊的及時傳遞,提高工作效率、減少失誤,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人力資源部是手機管理歸口管理部門,主要負責公司各部門手機、手機卡發放、監督檢查、維護、回收等管理。

第三條 各單位/部門須設專職或兼職手機管理員負責本單位/部門手機管理工作。

第二節 管理及使用規定

第四條 凡公司正式職員均可申請手機與手機卡。

第五條 公司銷售系統的手機、手機號與各銷售區域繫結,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公司人力資源部指定的非銷售系統崗位號碼與崗位繫結,不隨人員變更而更換號碼。

第六條 凡已申請公司手機號碼的人員進行業務聯絡時必須使用公司號碼。

第七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之日起由個人保管,若丟失或損壞的應及時彙報人力資源部辦理,並由本人負責相關費用。

第八條 如發現本人公司手機、手機卡私自交於他人使用,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九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自領用起使用人必須保持24小時開機,在手機發生故障(沒電、被停機、手機丟失等)暫時不能使用時,可自行安排使用其他手機,並設定呼叫轉接,同時通知公司。

第十條 如個人原因造成無法接通且影響工作者,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一條 使用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人員,離職時需辦理公司手機、手機卡交接手續,若出現損壞或欠費的由本人照價賠償後方可辦理離職。

第十二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的使用由公司統一支付話費,如超出話費補貼標準,超出部分的費用在個人工資中扣除。

第十三條 公司手機、手機卡相互繫結,不可機卡分離使用,如違規按次計算,首次扣當月25%的話費補助,第二次扣當月50%話費補助,第三次扣當月所有話費補助。

第十四條 人力資源部負責監督檢查,對違反本制度規定使用的進行相應的處罰。

第十五條 凡違反本管理制度的,由人力資源部下發罰單,每月進行統計提交財務管理中心,由財務管理中心扣除話費補助。

第三節 申請流程

第十六條 公司各單位/部門如需申請公司手機、手機卡的,於每月25日前統一進行申請後報人力資源部辦理。

第四節 手機話費補貼

第十七條 話費補貼為 每人200元/月。

第十八條 各單位/部門所有公司手機的話費補貼由本單位/部門承擔。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2

為加強對員工手機配置的使用和管理,方便公司各部門工作溝通協調,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適用範圍

1、因工作需要的專案經理(含)及以上級別員工。

2、部分因工作需要的非中層以上級別員工。

二、配置辦法

1、因工作需要配置手機的員工,公司綜合部統一配置。

2、員工與公司簽訂免費領取與使用手機承諾書報綜合部備案,由綜合部統一管理。

三、管理辦法

1、免費領取手機及卡的員工,每月按通訊公司規定繳納話費。員工應保證手機費充足,及時繳納話費。

2、配置手機的員工,統一使用公司提供的手機號碼,該手機號碼納入公司統一管理,員工在職期間與甲方及公司內部的聯絡均使用本號碼。

3、公司對符合規定配置手機及卡的員工,提供相應的話費補貼,享受話費補貼的員工保證24小時開機,若在規定時間(包括節假日)內因使用者原因(如因沒電、電話欠費而停機)無法聯絡本人,按違反公司規定處理。

4、若手機出現沒電、故障等原因造成暫時無法接通的,應於第一時間告知直接上級臨時聯絡方式;手機卡丟失或損壞的,應於24小時內通知公司綜合部補辦手機卡並開通,費用由員工自行承擔。

5、使用該手機滿兩年後,手機歸員工所有;手機使用未滿兩年,員工申請離職時,應交回手機及手機卡,並確保手機功能無損壞,可持續使用。

6、享受公司配發手機及手機費補貼的員工,應維護公司和個人的形象,使用禮貌用語,積極開展業務,保障對內對外的溝通暢通。

7、手機的使用與保修事項按照手機保修規定執行,公司不再提供另外形式的保修服務。

北京福陸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0xx年五月二十六日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3

為方便公司業務開展,提高工作效益,增強內/外部的聯絡,確保資訊及時傳遞,保證公司資訊暢通。公司為外聯頻繁的各部門負責人購買了一批電信HUAWEI C8812手機,作為公務手機進行配備。

為了規範手機(含UIM卡)使用管理,維護公司財產安全,公司為統一配發手機作如下規定:

1、所有手機配備人員在領取手機時需簽字登記,配發手機均屬公司財產,手機須隨身攜帶、妥善保管,嚴禁借給他人使用,離職時應結清相關費用、歸還公司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2、所有使用手機人員需遵守手機號碼歸屬地的套餐細則,儘量充分使用套餐,因個人使用不當,造成超出工作套餐及固定消費內的費用自理。

3、公務手機應保證電量充足、話費足額,隨身攜帶、人機一體,確保隨時處於開機狀態,休假期間亦然。凡配備手機者須24小時開機,確保通訊暢通。在工作時間內如出現關機、停機、無人接聽等現象,每次罰款10元。

4、手機丟失,應於12小時內(如出差外地,應於回公司後12小時內)報公司總經辦,由總經辦協調電信部門辦理購買新機、補辦UIM卡,費用由丟失者承擔。

5、手機發生故障,屬產品“三包”範圍內的質量問題,由公司總經辦與電信部門協調解決;屬個人原因造成的,維修費用由使用者本人負責。手機丟失、發生故障,使用者應及時向主管彙報,向總經辦說明情況,告知聯絡方式。

6、本制度解釋權歸公司所有,經董事長批准,自頒佈之日起施行。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4

為了方便公司員工之間工作溝通,進一步提高工作質量和效率,公司決定將手機配發給員工使用,現將相關使用要求規定如下:

1、公司辦公室將所有手機編號、登記,使用人領用後,公司擁有手機及號碼所有權。

2、凡領用的員工,到辦公室辦理領用手續,領用後手機由員工使用和保管。手機使用折舊年限為2年。

3、使用人在職期間,與公司內部人員、與公司業務有關的所有外部聯絡、應使用公司配發的手機及手機卡或固定電話。

4、使用人無論何種原因離職時,須交回手機及手機卡且與本崗位有業務聯絡的電話號碼不得惡意刪除,不交者從工資中按折舊扣款。

5、使用人使用期間內,保修期內的硬體故障由手機生產商提供維修,不屬保修專案的費用,由使用人承擔。凡不正常使用範圍內的損壞或丟失,由個人負責。

6、使用人必須保證24小時開機,並不得產生惡意欠費情形,違者視具體情況給予處罰。每個號碼統一辦理的天翼3G暢聊版89元/月和集團短號1元/月,要變更套餐可以到辦公室開具介紹信辦理,公司每月定時每個號碼充值100元,超過部分由員工自行補足。

7、該次配發的是天翼智慧機器,拿到手後務必開通微信、手機電信郵箱以便工作使用。

8、對以上《手機配發使用規定》本人已清晰瞭解並同意,本人一定會嚴格遵守公司的相關管理制度,如有違反願意接受公司的相關處罰。

使用人簽字:

年 月 日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5

公司手機發放及使用規定為進一步方便公司員工內部之間聯絡,節省因通訊網路原因產生的不必要開支(如手機和公司座機之間通話費用、聯通號碼和移動號碼之間通話費用等),現公司特從電信辦理了一批天翼3G手機,以便於今後各位同事的工作和彼此之間的業務聯絡。該手機為天翼E319型號,市場價1100元,涵蓋音樂、3G、收音機、照相、電視、上網等多項功能,足以滿足平時的日常手機使用需求。該手機公司辦理的套餐為免月租費用,免費通話500分鐘,所有公司189手機及與公司電信座機之間通話免費。

該手機所有通話費用均為0.29元/分鐘(包括國內長途和市話),全國範圍內接聽免費,在外地使用無漫遊費,通話費用不變。

為了規範日後手機使用管理,現對公司統一配發手機作如下規定——1.所有配發手機均屬公司財產,使用人不得據為己有,所有手機使用者需愛惜和妥善保管,丟失或故意損壞手機者需照價賠償或到電信營業廳購買補給公司。

2.手機出現故障或其他異常時統一找公司行政部處理,私自維修者公司不予承擔費用。

3.所有手機公司原則上只承擔500分鐘通話費和基本月租、配發手機之間互打及與公司電信座機互打費用。特殊情況需由公司承擔超過多於500分鐘通話費用的需由總經理批准後執行。

4.所有使用配發手機人員今後原公司電話補貼取消,配發手機所有產生費用由公司代為支付。

5.凡是使用配發手機上網、看電視、使用其他3G服務等不屬於500分鐘通話範圍內產生的費用,由公司先代繳,之後在手機使用人的工資中扣取,具體手機費用清單和明細公司會給到使用者本人。

6.公司配發手機今後的通話賬單已經委託電信做分賬,即月租、組網互打套餐費、500分鐘通話(不區分長話或市話)費做一個賬單、其他費用(如上網費用、看電視費用、3G使用費、超過500分鐘之外的通話費用)將另外設立一個賬單,二者分開列清明細,由公司代扣代繳之後發放給本人。

7.所有領用手機者承諾嚴格遵守國家關於通訊及網路管理的相關法律法規,合理使用手機通訊資源。

8.所有手機使用者在行政部領取時需簽字登記,凡是在本規定上簽名者一經簽名即表明已閱讀和領會本規定所有條款內容並承諾能嚴格遵守,如有違反願意承擔相關責任。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6

1、洗衣機由宿舍長統一管理。

2、洗衣機屬公共財物,要愛護使用。使用前要細心閱讀使用聲名,禁止隨意拆卸,以免損壞。居心損壞者,原價賠償。

3、使用前搜檢電源線及插頭是否有水,避免觸電。經常搜檢洗衣機電源插座,發現有燒糊、冒火、冒煙等現象,實時斷電並當即報修。

4、洗衣機每次洗衣量不得超過規定重量,禁止超負荷量操作,如因個人超負荷量操作導致洗衣機損壞,原價賠償。

5、經常搜檢洗衣機運轉情形,發現異常或故障,實時上報,放置等待專業人員維修,確保洗衣機正常運轉,放置期間不得私自拆開維修,因私自拆開而導致的一切後果由拆開者承擔。

6、放置洗衣機的房間嚴禁抽菸和攜帶易燃易爆品進入,嚴禁使用明火。

7、宿舍長應經常搜檢,發現異常情形,當即陳述上報。

8、洗滌衣物後必須將洗衣機擦拭乾淨,如在檢查宿舍衛生時,發現洗衣機內有雜物不乾淨,取消該宿舍的使用資格。

9、洗衣機使用時間9:30-23:00,其他時間不得使用,以防止使用時的聲響打擾到周圍居民的休息。

行政部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7

為給員工提供一個更加整潔、舒適的生活環境,公司特為宿舍增設一臺洗衣機,同時為規範洗衣機的使用,特制訂本管理辦法:

一、洗衣機的使用 1、洗衣機放置在一樓洗衣間內,未經允許禁止隨意挪動;

2、洗衣機每次最大洗衣量? 公斤,禁止超負荷量操作;

3、使用前要仔細閱讀使用說明,每天使用時間為8:00—22:00;

4、使用洗衣機前請檢查電源線及插頭是否有水,避免觸電,如發現電源插座有燒糊、冒火、冒煙等現象,應及時斷電並立即報修;

5、所有鞋類和硬質物品(如提包等)禁止使用洗衣機洗滌;

6、洗衣完畢後,使用者應及時提取衣物,禁止在洗衣機內長期存放衣物,以免影響其他人員使用;

二、洗衣機的維護和維修

1、洗衣機屬公共財物,要愛護使用,禁止隨意拆卸,以免損壞;

2、宿舍管理員應經常檢查洗衣機運轉情況,以確保洗衣機正常運轉;

3、如洗衣機不能正常運轉,不得隨意拍打,不得私自維修,應及時聯絡宿舍管理人員或上報行政部,由行政部聯絡維修人員維修;

3、由於使用操作不當或者其他人為原因造成洗衣機故障的,追究使用者的責任,並照價賠償;

5、除人為原因外的洗衣機故障或者洗衣機自然磨損、老化的,由公司負責維修或者更換。

人事行政部

20xx-06-12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8

1.0 目的:為了規範打卡時間,準確記錄考勤,特制定此管理規定。

2.0 範圍:適用於本公司的所有部門、所有班次上班和下班刷卡。

3.0 權責; 3.1 管理部負責管理刷卡有關事項;

3.2 當值保安負責上下班刷卡監督;

3.3 各部門管理人員負責培訓本部門員工按正確的方法和時間刷卡;

4.0 要求:

4.1 全廠員工應按規定的時間上下班;

4.2 員工應在上班前 15 分鐘內刷上班卡,不可提前 15 分種以上(含 15 分鐘)刷卡;

4.3 員工應在下班後 15 分鐘內刷下班卡;

4.4 員工遲到或早退應按要求刷卡,並根據其遲到或早退時間/次數按小過錯處分。

4.5 晚上加班的下班時間依申請的加班時間執行,員工應準時下班;

4.6 員工每天加班時間不超過 3 小時;

4.7 各部門管理人員培訓本部門員工按規定刷卡,員工如有違反此規定,當成小過錯處分。

4.8 如在上下班時出現的卡機因停電或故障不能使用,由值班保安通知管理部,管理部按各部 門提報的上班人員籤卡;

4.9 員工出差出入應進行登記;

4.10 員工如有漏刷卡,應及時向管理部申請籤卡;

4.11 每日由管理部統計前日卡勤異常,並作出相應處理。

4.12 各部門及相關員工上下班刷卡時間規定見《百德公司員工上下班刷卡時間規定》 (附件 1)

5.0 每個月 5 日前,管理部應將全廠員工刷卡記錄打印出來核對,如有問題及時同當事人確認。

6.0 機電科負責刷卡機的保養與維護,每天應檢查刷卡機,確保時間顯示正確。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9

一、目的:

為確保公司進行有秩序的經營管理而制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及*部門有限公司協理(不含)以下員工;

三、責任:

部門各部門主管;

四、程式內容:

1、出勤

 工作時間:以部門現行工作規定時間; 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員工,需提交《員工加班申請表》經部門一級主管批准後至人 力資源部登記,方可實施。

 打指紋: 員工每天上班、下班均需打指紋(共計每日兩次)。

注:忘記打指紋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指紋的時間交至人力資源部稽核同意予以補籤。

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部門行政助理處登記,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 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部門一級主管及總經理室批准,並至人力資源部登記。 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部門一級主管事前批准,併到人力資源部登記。

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本部門一級主管和人力資源部並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 遲到、早退和曠工的獎懲制度:

全勤獎:每月50元,以考勤卡為準。(開會遲到兩次者,不參加滿勤考核)

遲到、早退標準:根據各崗位現行作息時間如延誤到崗者則以遲到計,提前下班者則以早退計;

例:

行政人員上班9:30以後到達,視為遲到, 18:30以前下班或離開,視為早退。

遲到細則,處理如下:

A:遲到15分鐘內,扣個人工資20元;

B:遲到30分鐘內,扣個人工資50元;

C:遲到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2倍;

D:遲到2小時以上,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3倍。

注:如遇特殊情況,須於上班前一小時之內親自打電話向部門一級主管請假,可補假,否則按曠工計算。

早退細則:

A:早退15分鐘內,扣個人工資20元;

B:早退30分鐘內,扣個人工資50元;

C:早退30分鐘以上,2小時以內,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2倍;

D:早退2小時以上,算礦工一天,扣個人日工資3倍。

2、 曠工

 無故缺勤,或未經批准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直接主管將親自聯絡本人查明原因,並於滿三天後的兩天內交“辭退處分報告”。

在30天內未經批准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並予以辭退。 曠工一天,扣款個人日工資的300%;

3、考勤統計

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獎罰單應在完成流程後的3個工作日內交由總經理室稽核後交至人力資源部,由人力資源部統計。

 上級主管在批示員工請假單、休假單時,必須保證該部門營運工作的正常進行,若因人員請假或者補休影響部門營運工作,則追究上級主管責任。

 每月調休次數兩次,包括自調和被調。

五、該制度自總經理批示之日起執行。

*部門

人力資源部

20xx年2月18日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10

一、值班人員必須遵照規定的輪班表擔任值班不得擅自調班或離崗。

二、交班人員應事先做好交班準備工作。

三、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0分鐘到達變電所,詳細瞭解變電所執行情況。

四、交接班必須做到“五清三交接”,即:五清:看清、講清、問清、查清、點清。三交接:圖板交接、現場交接、實物交接。

五、在交接班時間內,一般不可辦理工作票的許可或終結手續和一般倒閘操作。

六、交接班的內容一律以所填寫的交接班記錄和現場交接清楚為準,當遇應交待的事項由交班者負責,凡沒有接清楚的事項,由接班者負責,雙方都未履行交接手續內容,雙方都應負責。

七、下列情況不得進行交接班。

1、 飲酒後的接班人員。

2、 事故處理或正在進行的重要倒閘操作。

3、 接班人尚未到齊之前。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11

1、各區隊所需礦車、花車、平板車,一律在前一天14點前將計劃報排程室,由排程室安排用車計劃,運輸隊值班隊長安排落實,少送一個車罰值班隊幹5元,由排程室負責執行。

2、各區隊需平板車時到運輸隊辦理用車手續,42小時必須送回,同時辦理消帳手續,每超一天罰款10元,隊幹罰款2元。

3、一噸礦車、花車各區隊使用必須在24小時內運料班的時間內如數將車輛送到各盤區甩車場,少送一輛罰款10元。

4、各區隊計劃的噴漿料車積壓最多不得超過10輛,超一輛罰10元,凡出現水泥大底車由各區隊自行處理,處理不好的罰款50-500元,直至負責全礦車費用。

5、花車、噸車、平板車在使用中損壞,視損壞程度處以罰款50-500元,直至負責全礦車費用。

6、各盤區甩車場只允許存放一個礦車,多餘車輛必須在運料班時間內運出。每多存一輛車罰運輸隊值班隊長5元。

7、大巷、軌道巷及各盤區甩車場出現壞輪子,掉輪子以及其它壞車,運輸隊必須在24小時內處理好,否則每天每車罰款10元。

8、各盤區甩車場及軌道巷、大巷的車輛誰翻倒,誰上道,否則每輛車每日罰責任單位負責人10元。

9、各種車輛自然損壞,無論在什麼地方,運輸隊接到通知後、要儘快安排處理。在不影吶生產的情況下24小時升井待修。影響生產的立即處理,否側每輛每日罰款10元。

10、對地面各單位(例如:修房裝水等)使用的噸車,必須到機電科辦理使用手續,用後及時交還,否則發現一車次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

11、對使用活底礦車的單位,嚴禁私自偷卸運輸車輛的輪對,發現一次對單位負責人罰款50元,單位罰款300元,對這些單位的備用輪對,可到機電科辦理登記手續後,由機電科免費發用一付,損壞輪對由使用單位及時上井,運輸隊安排修理。

12、壞車、翻倒車輛,用後沒及時倒出的車輛由運輸隊找到責任單位,報機電科,否則運輸隊負責。

13、各種車輛運轉情況由運輸隊在每日下午17點以前以日報表的形式報機電科,機電科每月底按本“辦法”出罰款單。少報一次罰5元。

14、本辦法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12

為加強學校管理,嚴格勞動紀律,保障我校教學、科研和管理等各項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國家、自治區的有關檔案規定和精神,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辦法。

一、請假型別

(一)事假

職工因個人事宜需佔工作時間的應請事假。事假應從嚴掌握,一月內一次請假時間一般在三天,最多不超過五天。全年事假累計不得超過四十天。全年事假累計請事假超過四十天的不再准假。

(二)病假

職工因病、非因工受傷不能正常工作者,應辦理病假手續。

(三)婚假

職工結婚可以請婚假,假期為三天,當年休完。實行晚婚的(初婚,漢族:男25週歲以上、女23週歲以上;少數民族:男23週歲以上、女21週歲青年以上)可以增加婚假二十天。再婚夫妻初婚一方是晚婚的,可享受晚婚假。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根據情況另給路程假。

(四)喪假

職工的直系親屬(父母、子女、親兄弟姐妹)、配偶及撫養人(需提供相關證明)死亡需料理後事可請喪假。假期為三天,在外地的可根據情況另給路程假,路費自理。如利用寒暑假處理喪事的,不再准假。

(五)探親假

1.工作滿一年的正式職工,與配偶不在一地工作,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每年給予一次探親假,假期為三十天(另一方在同一年內如已享受探親假,不再准假)。另外,根據實際需要可給予路程假。

2.未婚職工與父、母親都不在一地,又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團聚的,探望父母的,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二十天,確因工作需要或本人自願兩年探親一次的,可兩年給一次假,假期為三十天。但是,與父親或母親任何一方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則不再准假。

3.已婚職工探望父母,每三年給假一次,假期為三十天。超過八年未探親的,可增加假期十天。

(六)產假及護理假

1.產假須持醫院證明在十天之內向所在單位請假。女職工產前產後假為九十天。晚育者增加三十天(漢族女職工滿23週歲、民族女職工滿21週歲結婚後初次生育的為晚育)。男方可享受護理假十五天(含雙休日但不含國家法定節假日)。

2.人工流產的,懷孕不滿三個月休假二十天,三個月以上不滿四個月的休假三十天,四個月以上休假四十二天。

3.已婚育齡夫妻實行計劃生育手術的,按有關規定給予休假。

4.女職工產假期滿,因身體原因仍不能正常上班的,可續請病假。

(七)哺乳假

對有未滿一週歲乳兒的女職工,每天上、下午各給一次哺乳假,每次半小時(不含路程),兩次哺乳時間可合併使用。嬰兒滿一週歲後,不再享受哺乳假。

二、請假程式及審批許可權

(一)職工請假須如實填寫《XX大學職工請假審批表》(見附件一),提出書面申請,經單位主管領導批准後交考勤員登記後方可休假。如因重病、突發性事件等不可抗力因素不能事先履行書面請假手續時,可委託代為請假或口頭告知,然後補辦書面請假手續。

(二)請假時間在三個工作日(病假一週)以內,由單位主管領導批准,超過三個工作日(病假一週),由單位主管領導簽署意見後,報人事處批准。前後連續請假時,請假時間合併計算並按審批許可權審批。因特殊情況超假的必須向准假領導說明原因並在回校後補辦續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

辦理病假手續時須具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病情診斷和建議病休時間(含公休假日在內,但公休假日不計算考勤)的證明。出差或探親期間患病,不能按時到崗的,需持出差或探親地縣級以上醫院病情

診斷證明補辦病假手續,否則按曠工處理。病假按年累計計算。對跨年度連續病假超過六個月的,與上年最後一次病假時間合併計算。

產假需要學校計劃生育管理部門審批後到人事處備案。

(三)假期期滿,根據審批許可權銷假。

三、有關規定及待遇

(一)事假

五天內工資照發。一個月內請假超過或累計超過五天,超過部分按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日工資=工資總額/23)。

(二)病假

1.全年病假累計在三個月以內的,工資全額發放。

2.全年病假累計超過三個月的,從第四個月起按照以下標準核發病假期間的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工資全額發放。

3.全年病假累計超過六個月的,從第七個月起按照下列標準核發病假期間的工資:

(1)工作年限不滿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70%計發。

(2)工作年限滿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80%計發。

(3)工作年限滿二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90%計發。

(4)工作年限滿三十年的,按本人原工資的100%計發。

4.獲得國家或自治區人民政府、國務院各部門授予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稱號,仍保持榮譽的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5.全年病假累計超過六個月的,當年不參加考核,從第七個月起不計算工齡。

6.病癒恢復工作不滿三個月,再次病休的,前後病休時間合併計算,按相應的病假待遇對待。

(三)探親假

1.凡符合規定並經批准的探親假工資照發。

2.探親假應在寒暑假內享受,平時職工遇有探親物件病危、死亡等特殊情況需要請探親假時,假期按事假對待,但可按規定報銷探親路費。

3.新錄用的大中專畢業生見習期內不能享受探親假,待轉正後再享受,上半年轉正下半年享受,下半年轉正,下個年度享受。

4.外單位調入的職工工作滿三年後,才能享受探親假。原單位能夠提供享受探親證明的,並來校工作滿半年的,探親週期可連續計算。

5.職工在辦理退休手續時,如本人已無探親物件(指父母),在新疆工作滿二十年,且已有八年未回原籍探親,而退休後又在新疆安置的,退休時可享受一次性探親假,回原籍探望其他親屬(必須在退休後一年內享受)。往返路費由原單位承擔。

6.連續工齡滿二十年、或年滿四十週歲以上、或中級及以上職稱的職工,探親乘坐火車或長途班車的,均可按硬臥費報銷乘車費。

7.凡達到國家法定退休年齡的退休職工,符合探望父母條件的,可繼續享受探望父母的探親待遇。

8.經學校派往外地學習,工作滿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且符合探親條件者,可享受探親待遇。

9.職工離婚或配偶死亡,尚未再婚的,按未婚職工待遇處理。

10.職工因各種原因在當年與配偶團聚兩個月以上且學校已經報銷差旅費者,不再享受一年一次探親假報銷差旅費待遇。

11.未盡事宜,按照1981年3月國務院頒發的《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新疆維吾爾自治區(新政發〔1981〕184號)和《新疆維吾爾自治區國家機關工作人員病、事假管理的暫行規定》(新政辦〔1993〕97號)等檔案規定執行。

(四)產假、護理假、哺乳假

凡符合規定並經批准的產假、護理假、哺乳假工資照發。校內津貼按學校相關政策發放。

四、考勤管理

(一)考勤範圍

凡在職在編人員,一律納入考勤管理的物件範圍。全校黨政幹部、教輔、工勤人員一律實行坐班制,按學校規定的作息時間上下班,寒暑假期間根據本單位實際安排輪休。教師按照學校教學計劃安排,可不實行坐班制(不含在試用期、見習期內的教師,下同),但對學校、單位統一要求的集體活動要進行考勤,並嚴格執行請銷假制度。

勞動合同制聘用人員按照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考勤要求

學院、部、處、室為具體考勤單位,要明確一名領導分管考勤工作,並指定一名考勤員。考勤員須認真做好每月的《缺勤情況彙總表》(見附件二)的記錄,已備檢查。

(三)曠工及處理

1.凡屬下列情況之一,按曠工處理

(1)未經批准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雖請假未獲批准、或請假期限已滿未辦理續假手續、或續假未批准,擅自不上班者;

(2)一個月內遲到或早退累計超過5次按曠工1個工作日處理。

2.處理辦法

(1)按曠工天數扣發本人工資,校內崗位津貼部分按學校有關規定執行,並由所在單位對其進行批評教育,必要時可視情節給予行政處分;

(2)凡連續曠工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曠工超過30個工作日,做辭退處理。

五、其它規定

(一)後勤管理處、附中、各場廠和財務獨立核算單位,可依據本辦法制定適合本單位特點的考勤管理辦法並報人事處備案。

(二)接受審查或調查人員不能正常到崗工作,在審查或調查期間暫時停發工資、校內崗位津貼等一切待遇,待結論明確後再做處理。

(三)各類假期(除寒暑假)一律不得合併使用。

(四)探親路費的報銷,根據學校財務管理制度辦理。

(五)職工在病假期間,參加會議、學習檔案、參加政治學習等是一種政治活動,不能視為恢復工作。

六、本規定由人事處負責解釋,自公佈之日起執行。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13

根據《山東省病歷書寫基本規範》的相關病歷管理規定,同時參照省立醫院住院病歷管理辦法,現擬定我院住院病歷管理規定。內容如下:

一、病歷歸檔

1、 住院病歷自患者出院當日起暫規定3日內歸檔病案室,(按照病

2、 嚴格執行院內病歷交接制度,各病房建立出院病歷登記本,由

3、 病歷歸檔時間:每日下午(17:00前)。

4、 病案室按照(暫定由病房每日傳送)出院病人名單,自出院時

5、 病案室工作人員每天按照歸檔病歷的時限,及時催交未歸檔的

6、 為了保證歸檔病歷的完整和安全,住院病歷歸檔後,除病歷檢

7、 任何人不得隨意損壞、損毀、塗改、偽造及竊取病案資料,或

二、病歷質控管理規定

1、出院病歷歸檔前,由病房醫生及護士完成初級質控並簽字。

2、病歷歸檔後在病案室內進行病歷終末質控,由醫務部指定質控醫師及相關工作人員在病歷歸檔後3日內完成,並按質控標準進行質控。

3、對質控不合格的病歷,病案室電話通知相關人員,接到通知後48h內到病案室修改(如遇責任醫生外出開會等原因,需提出申請並告知病案室,經核實後適當順延,但最長不能超過10天)。如超時未改或無法更改則按病歷評級及評分標準執行。

4、病案室工作人員對質控合格的病歷進行ICD編碼和首頁的錄入,並上架歸檔。

5、醫院病案質控小組每月將病案質控結果彙總上報醫務部及病房主任,按照我院病案管理條例進行獎懲。

三、病歷影印

1、住院病歷影印暫定出院後20天覆印,由病房醫護人員在患者出院時告知或發給患者由病案室提供的《住院病歷影印溫馨提示》單。按照規定到門診一樓大廳“審證影印室”影印病歷。

2、若患者需要進一步治療,請務必在入院時告知患者提前影印相關化驗單及檢查報告單,否則,住院病歷只能在出院後20天才能影印。

3、所有病歷資料內容均需由病案室“審證影印室”視窗提供,蓋病案室騎縫章有效,其他部門及工作人員不允許擅自影印提供。 本規定自20xx年7月5日起正式執行。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14

一、值班職能劃分

公司值班人員負責對夜間安全生產進行總控,並根據職能、管理範疇分為煤焦區、化工區兩個區域。

二、值班時間、地點

(一)值班時間

公司機關值班時間為每晚19:00至次日6:00,值班人員每晚19:00前到辦公樓門廳進行視訊考勤。

煤焦區、化工區值班時間統一為每天17:00至次日8:00,值班人員每天17:00前進入值班室簽到。

(二)值班地點

1.公司值班地點在辦公樓一樓值班室,值班電話為86926668;

2.煤焦區值班地點在生產排程樓二樓煤焦排程室,值班電話為86926736。

3.化工區值班地點在甲醇樓二樓化工排程室,值班電話為86926723。

三、值班人員及順次

公司、煤焦、化工排程室值班人員及排班順次見附表。

四、值班職責

(一)公司值班組職責

1.負責公司夜間生產經營突發問題的協調處置工作;

2.負責監督、檢查生產值班情況;

3.負責監督、檢查各門崗保衛、地磅室及煤焦排程室、化工排程室崗位夜間執勤情況。

(二)煤焦區生產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備煤車間、煉焦車間、化產車間、物料質檢部、車輛車間等煤焦區域生產存在問題及處置生產突發事件,確保夜

間生產秩序進行;

2.有效檢查煤焦區各重點崗位和抽查輔助崗位的工藝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查糾違規違紀違章行為,對值班期間煤焦區域安全生產負責。

(三)化工區生產值班職責

1.負責協調空分車間、甲醇車間、合成氨車間、危化品庫等化工區域和倉儲部生產存在問題及處置生產突發事件,確保夜間生產秩序進行;

2.有效檢查化工區各重點崗位和抽查輔助崗位的工藝及勞動紀律執行情況,查糾違規違紀違章行為,對值班期間化工區域安全生產負責。

五、值班管理細則

1.值班人員值班時應認真將值班情況記入值班記錄,抽查時應由當班崗位人員簽字確認。查出違規違紀的,由值班人員拿出處理意見,並在第二日將值班記錄報公司總經理。

2.遇有值班人員出差或休班時,值班人員應提前向值班組長請假,並於當日16:00前報知行政辦公室或煤焦、化工排程室,同時自行聯絡同級人員替換班,之後主動替回。

3.夜間值班人員值班期間除查崗外不得離開值班區域,嚴禁脫崗,特殊情況,須經值班組長同意。

4.生產值班由值班組長安排,分上半夜(17:00-1:00)、下半夜(1:00-8:00)進行現場檢查,必須保證每天夜間值班檢查崗位不低於兩次,時間自定;公司值班對煤焦排程室、化工排程室值班情況及保衛部、地磅室工作情況進行檢查,巡查不低於一次。

5.值班人員值班期間必須保證通訊暢通。

6. 生產車間、部門管理人員2人的,每天需一人留守公司(含值班人員);3人以上的生產車間、部門管理人員,每天留守公司人員不低於2人(含值班人員)。

留守人員每天下午下班前在排程室簽字,並不得飲酒;在廠區居住的,不得擅自離開廠區;居住公司周圍的管理人員,接通知後必須保證在半小時內趕回公司。

7.生產區域值班人員實行班中就餐。

8.參加公司早上排程會的值班人員可在7:00離崗用早餐。

六、違規處理

1.值班人員因出差、休班等原因,造成空崗的,罰款200元/人。

2.值班期間未按規定到重點崗位查崗簽到,每發現一處,罰款值班人員20元/處。遲到、早退人員,按勞動紀律管理規定,加倍處罰。

3.生產留守管理人員不籤留守的,罰款20元/人次。

4.值班記錄填寫不完整、不規範的,罰款值班人員20元/人.次。

5.值班人員脫崗,罰款100元/人,連帶值班組長50元/人.次。

6.替、換班不告知的,對當事人罰款50元/次。

7.值班後不打掃值班室衛生的,一次罰款30元。

8.值班期間發生突發事件,值班人員按相關應急預案協調處理和上報;處理不當的,按公司相關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七、本規定自二〇一三年十一月四日起執行,原值班管理規定、排程令(20xx年5號)廢止。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15

第一條 目 的

為了提高公司員工素質、合理使用公司物品、維護公司財產,便於公司對人和物品的管理,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物品的定義

公司物品是指公司辦公用品和機械裝置,分為固定資產和低值易耗品兩種形式,固定資產指:無論價值多少,使用或保修期年限在一年以上的(含一年),或數量較多,總值較大,而又集中管理者亦應列為固定資產,如印表機、電腦、照相、攝像等裝置。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指:筆、紙、筆記本、檔案袋、印表機耗材等固定消耗品。

第三條 公司物品使用規則

1 公司物品領用流程

(1)凡領用辦公物品,各人須先至本部門負責人處申請報備,由部門責任人統計本部門申請物品的數量和種類後,於每月26日上報至行政部,下月初6號前由部門責任人至行政部一次性領取。原則上,行政部每月只發放一次辦公物品,各部門不再額外多領計劃外和辦公文具配置標準外的辦公物品。

(2) 大件物品如檔案櫃、電腦等由行政部採購後直接安置到申購部門。

(3) 領取辦公物品時須做好領用登記手續,物品領用後將責任到人。

2 公司物品使用規則

(1)固定資產

保修期內,因個人原因損壞公司固定資產的,按照《公司經濟損失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2)低值易耗品(辦公文具):

辦公文具正常使用期限為2-6個月內的,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遺失的,個人照價賠償或自己添置,公司不再額外發放。使用中非人為損壞、由質量問題引起故障的辦公文具可將故障的物品退還到行政部,以舊換新。辦公文具在正常使用期限內,使用中因保管不善遺失的,由當事人自行添置,公司不再額外發放。使用過程中如發現有浪費行為的,行政部下月將不予審批新用品,並對其責任人按照《公司經濟損失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個人辭職時須歸還所有領用的可重複使用的辦公物品,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3) 行政部和財務部每年年底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盤點,清點公司物品,對固定資產按部門進行編號,編制《固定資產盤點表》。

3 公用物品的使用、借用和責任規定

(1)物品使用

辦公室、會議室、客休區等地方的公用固定資產及低值易耗品,由各部門當天值班人員輪流監管。公用固定資產因質量問題物品出現故障的,由行政部負責維修,公用固定資產因人為損壞併產生維修費用的、因保管不善丟失的,參照辦公物品使用規則進行賠償。找不到責任人的,由部門人員承擔。並對其部門負責人按照《公司經濟損失管理規定》進行處罰。

(2) 物品借用

借用公司相機、車輛或其他物品時須做好借用登記手續,註明歸還時間。逾期未歸還又未通知行政部者,將給予相關處罰;無論是否逾期,歸還物品時未按要求做好歸還登記手續,將給予相關處罰;若逾期未歸還且丟失所借物品者,除照價賠償借用物品(按物品購買時的價格根據使用年限折舊賠付)外,還將給予相關處罰,所有借用的可重複使用的辦公物品及證照,個人辭職時須歸還。方可辦理辭職手續。

4 採購管理

(1) 行政部每個月26號根據各部門的採購請求制定採購計劃,報總經理審批後方可進行採購。

(2)物品採購無論數量多少,發票至少有采購本人和本部門其他人簽字,報總經理稽核方可到財務部報銷。

(3)行政部採購經辦人應堅持“秉公辦事,維護公司利益”的原則,本著質優價廉的原則,經過多方詢價議價比價後形成《公司物品採購價格表》。

(4)行政部採購經辦人應盡職盡責,不能接受供應商任何形式的饋贈、回扣或賄賂,若因嚴重失職或違反原則造成不當行為者,作辭退處理,情節特別嚴重者,公司通過司法程式追究其責任。

4 附則

本辦法由行政部制訂並負責解釋,經公司領導簽字同意,自頒發日起開始執行。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16

目的和適用範圍

1.1 目的:為加強公司車輛出入和停放管理,加強人員出入管理,保證車輛出入停放有序,營造安全、文明、和諧的工作環境,特制訂本規定。

1.2 適用範圍:所有進出公司的各種車輛。

1. 引用

2. 術語

3. 職責

4.1 綜合管理部門職責:綜合管理部應監督保安人員嚴格執行本規定。保安人員應禮貌得體;對不符合規定車輛出示規定要求,耐心做好解釋工作;配合員工進行車輛停放。

5 管理活動的內容與辦法:

5.1通行證辦理流程及使用規定

5.1.1所有車輛一律憑公司統一印發的通行證進出公司和在指定區域停放,無通行證的車輛不得駛入公司院內;

5.1.2通行證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印製管理,公司內部所有有車員工均可申請,員工申請時需填寫《車輛通行證申請單》,註明申請人姓名、所屬部門、車輛顏色型號及車牌號碼等資訊,交至綜合管理部稽核後辦理出入證。

5.1.3綜合管理部稽核相應申請資訊完整無誤後,向申請人發放通行證,登記備案,並實時更新資訊通知公司門衛。

5.1.4通行證歸公司所有,僅限申請登記人本人使用,個人應妥善保管,不得轉讓、外借,車、證、人必須與申領登記資料保持一致。

5.2車輛出入規定

5.2.1車輛出入院落時須將通行證件放在車輛擋風玻璃內明顯位臵,以便查驗;車、證、人必須與申領登記資料一致,否則不允許駛入公司院內。

5.2.2車輛進入公司院內後須減速慢行,停放在公司制定車位,不得亂停亂放,不得鳴笛。

5.2.3 持證車輛嚴禁車輛攜帶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

5.2.4 外單位(含合作單位)車輛一律不得進入院內,確因工作需要臨時進入的,用車單位申請,須經綜合管理部審批同意後方可進入,車輛不得在院內過夜;臨時裝卸貨車輛即裝、即卸、即走,不得在院內長時間停留。

5.2.5 公司舉辦活動、召開涉及外單位會議時,外來車輛需進入公司的,相關部門需提前通知綜合管理部,說明來訪車輛數量、車牌號、停放時間等資訊,以便預留車位、及時放行。

5.3車輛停放規定

5.3.1 所有車輛須按指定的位臵停放,在規定區域或指定車位有序停放,保持車頭朝向一致。

5.3.2 公司領導的車輛停放在公司鍋爐房門前,職工的車輛停放在南門內停車場。其他的地域嚴禁停放車輛。

5.3.3 所有車輛車主應加強安全防範意識,車內不存放貴重物品,停車後及時關鎖門窗;停車時避免與其它車輛發生碰擦,如有碰擦,應主動與對方車主聯絡,妥善處理。

5.4 人員進出規定

5.4.1 公司員工需佩戴胸牌進出,辦公室在保安室設臵考勤記錄機,員工須在考勤機上進行刷卡記錄方準出入公司。

5.4.2 員工上班時間因公需要離開公司廠區時,須由本人填寫“出入公司申請單”(見附件),說明出廠理由,由本單位主管簽字後,出廠時將出入公司申請單交保安室並在考勤記錄機上留下打卡記錄後,方可出廠。

5.4.3 本公司生產廠房,除倒班情況外,每天下午6點至次晨7點前關閉,並由保安人員守衛;除經批准的特殊情況外,一律禁止出入。本公司大門晚10點至次晨7點前除規定當值夜班人員,其餘人員一律禁止出入。

5.4.4 員工嚴禁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公司大門,嚴禁在廠區內酗酒。員工夜間加班或節假日加班時,其出入規定亦須遵守以上規定。

5.4.5 保安人員每天需將“出入公司申請單”送行政部門辦公室登記到出勤記錄中。

5.4.6 凡來訪賓客(供應商,客戶,本公司其它單位人員,員工親友等)進入廠區,須經保安人員電話聯絡受訪人員並經其同意接見後,由來訪人員填寫“會客登記單”,方可進入。會客結束後,來訪賓客須將有受訪者簽字的“會客登記單”交還保安室留存,方可離開;團體來賓參觀時,須由公司接待單位陪同方準進入。

5.4.7 賓客來訪時,除特殊業務需要允許其進入廠房外,其餘原則上均需在辦公室會面,不準進入廠房內;需要進入廠房的,必須經生產副總批准。

5.4.8來賓進入廠區,保安人員需檢查其隨身攜帶的物品,嚴禁攜帶危險品進入。

5.4.9 嚴禁外來推銷人員或小販進入廠內。

5.5 物品進出規定

5.5.1任何物品(包含成品、材料、廢料、員工私人物品、私人工具)出廠時均需辦理“物品出門證”後,方準憑出門證放行。

5.5.2 保安人員需仔細核對“物品出門證”上記載的物品,是否與實物相符。

5.5.3 “物品出門證”由綜合管理部填寫、經辦部門負責人簽字、財務部籤認核實。

5.5.4 所有人攜帶各種物品入廠,完成任務後需帶出廠的,應於進廠時先行登記,出廠時憑登記單核對無誤後出廠,否則,不許將物品帶出廠。

5.5.5物品進廠時,保安人員需詳細檢查,如有危險品、易燃物、凶器等,禁止入廠並需報告上級處理。

5.5.6保安人員每天需將“物品出門證”送財務部門備查。

5.6違章處理

5.6.1 車輛進入院落,駕駛人員應自覺遵守公司規定,服從管理、文明行駛、文明停車。對不遵守停車、行駛管理規定、不配合工作、不服從指揮的,將予以通報批評。

5.6.2 對借用、盜用他人通行證、偽造通行證進入院落的車輛,一律沒收通行證,並責令駛離。同時對借出人、借用人、盜用人或偽造人員予以通報批評,責任人罰款500元。

5.6.3對不按規定行駛和停放的車輛車主,將予以通報批評;對不服從停放排程,採取極端行為破壞公司正常秩序造成惡劣影響的,予以通報批評,責任人罰款200元。

5.7 其它

5.7.1 綜合管理部應監督保安人員嚴格執行本辦法,保安人員應禮貌得體,對出入領導的車輛行禮;對不符合規定車輛出示規定要求,耐心做好解釋工作;配合員工進行車輛停放。

5.7.2 公司所有員工如有遇到保安人員不文明工作行為,或出現違反本辦法之行為,可向公司綜合管理部投訴。公司綜合管理部核實後,根據公司考核規定進行考核。

6 附則

-綜合管理部負責解釋,於20xx年12月1日起實施。

7 附件

附件《出入公司申請單》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17

不允許個人直接調動駕駛員出車。

二、駕駛員要認真保養車輛,對車輛要做到勤檢查、勤維護、勤保養,確保車容整潔、車況良好。

出長途車之前,須認真檢查車輛,嚴禁車輛帶故障行駛,嚴禁疲勞駕車。

三、駕駛員開車時注意力要高度集中,按規定車速行駛,遵守交通規則,要文明禮讓,安全行車,防止發生交通事故。

四、建立健全車輛管理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臺帳,確保行車安全。

車輛要嚴格按規定停放,嚴禁駕駛員擅自將車開回家或停放在不安全的地方過夜,嚴防車輛被盜。

五、車輛有損壞、有故障或發生交通事故,要及時報告及時處理解決,不得隱瞞不報。

嚴禁公車私用、嚴禁領導幹部開車、嚴禁將車交給非駕駛人員駕駛、嚴禁酒後駕車。

六、駕駛員在工作時間不得擅離職守,上班時間無出車任務時,在值班室休息待命。

因事需離開,需向辦公室報告去向,以方便聯絡。

七、對不執行本規定,私自出車造成車輛損壞的,責任人要按規定予以賠償。

八、駕駛員嚴守保密制度,不傳是非。

九、局機關基本辦公用車範圍:

1、各科室人員深入多家企業調查、協調工作,而且路途較遠的;

2、財務人員去銀行提取大額現金;

3、去市區兩級政府接訪或處理突發事件;

4、參加市區兩級黨委、政府會議(駕駛員將參會人員送到會場後,立即返回局機關待命);

5、局領導冬季通勤用車按政府有關規定,由辦公室統籌安排。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18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確保車輛維修保養的及時、經濟、可靠,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適用於機關公務車輛及公司屬單位工作用車和工具車。

第三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與保養。定點廠家從採購的廠家中擇優選定兩家。

第四條 後勤負責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

第二章 崗位職責

第五條 駕駛員職責

(一)日常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駕駛;

(二)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三)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四)車輛需要維修與保養的,提出維修與保養申請,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

(五)負責車輛年檢。

第六條 車隊長職責

(一)協助後勤對公司車輛實施統一管理;

(二)對需要維修與保養的車輛,從技術上對維修與保養專案把關,確定維修與保養專案。

(三)負責與組織大修車輛的出廠驗收(大修指單次維修與保養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維修與保養)。

第七條 後勤專責職責

(一)組織監察室、車隊長每年確定兩家維修與保養廠家;

(二)負責車輛使用費用的初審與登記;

(三)會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與保養專案詢價,提出建議,按程式報公司審批。

第三章 維修與保養

第八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按照“先申請批准後維修”的原則進行。未批准同意的,駕駛員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

第九條 車輛維修保養程式

(一)駕駛員提出維修或保養報告,填寫《車輛維修保養申請》;

(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保養專案進行現場核實,確定維修與保養專案,並簽署意見;

(三)後勤專責會同車隊長一道對車輛維修保養專案詢價,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提出維修保養廠家與維修保養金額的初步建議;

(四)經車輛使用領導簽字後報分管領導審批;詢價金額超過5000元的,報總經理審批。

(五)駕駛員持《車輛維修保養申請》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

(六)車輛維修或保養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後,對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維修清單上予以簽字確認,更換的零配件交車隊長查驗並登記保管。屬大修的,還需車隊長簽字。

第十條 車輛在維修或保養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範圍的,駕駛員應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程式的規定辦理報修審批手續。

第十一條 車輛在外出途中或異地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後勤,經分管領導同意後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單位後,駕駛員應按程式補辦手續。

第十二條 車輛原則上每5000公里保養一次,每30000公里更換輪胎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第四章 費用報銷

第十三條 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費用不予報銷:

(一)未申請或申請但未獲批准同意,對車輛維修與保養的;

(二)更換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三)超出《車輛維修保養申請》確定的維修範圍的;

(四)未在定點廠家維修與保養的;

(五)其它違反規定的情形。

第十四條 在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報銷時,後勤專責要認真核對經車隊長核籤的《車輛維修保養申請》與維修清單上的維修與保養專案。核對無誤後,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報銷。

第十五條 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原則上每季度報銷一次。

第十六條 駕駛員違反駕駛規定或其它有關規定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第五章 其它

第十七條 車輛加油卡管理實行“總卡統管、一車一卡、現場簽字”原則。非特殊情況,嚴禁未通過油卡直接為車輛加油。

第十八條 公務用車相對固定到班子成員,科室工作用車隨對應的分管領導,特殊情況用車由後勤調配。因工作需要交換用車的,須在後勤登記備案,原則上由固定到該車輛的專職駕駛員駕駛,其費用與里程登記在用車領導名下。

第十九條 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19

第一條 為規範公司計算機軟體使用的管理,保障資訊保安,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計算機軟體保護條例》《關於印發〈關於推進企業使用正版軟體工作的實施方案〉的通知》的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公司的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和公務活動中使用、購置和日常管理計算機軟體的行為。

第三條 公司將不定期公佈在公司內取得合法授權的計算機軟體。

第四條 各單位應當制定計算機軟體內部管理制度,加強計算機軟體購置、安裝、保管、使用、升級、版權保護、廢棄等工作,確保本單位工作人員在工作場所和公務活動使用的計算機軟體均應具有合法授權。

第五條 各單位應設立計算機軟體管理臺帳,對每套計算機軟體進行登記。登記的內容包括:計算機軟體名稱和版本、來源型別、許可證(授權書)編號、有效期、供貨商、價格、購買日期、安裝情況等。

第六條 各單位應當妥善儲存計算機軟體介質、說明書、使用許可證(或合同)等相關資料。

第七條 各單位或其工作人員不得從事下列行為:

(一)擅自複製和銷售計算機軟體產品的複製品;

(二)在購買計算機時,要求或者默許銷售商安裝非正版計算機軟體;

(三)超越授權使用許可,擴大使用範圍;

(四)未經授權把計算機軟體放在網上供他人下載;

(五)明知是未經授權的計算機軟體而從網上下載;

(六)故意規避或者破壞軟體著作權人為保護其著作權而採用的技術措施;

(七)故意刪除或者改變計算機軟體權利管理資訊;

(八)在單位計算機上擅自安裝與工作無關和未經合法授權使用的計算機軟體;

(九)在重大資訊系統中使用未經測評或者有關部門依法認可的計算機軟體。

第八條 各單位或工作人員一經發現其計算機上安裝非正版計算機軟體的,應當立即予以刪除;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承擔。

第九條 公司資訊化領導小組會同有關部門監督檢查計算機軟體管理工作。

第十條 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實施。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20

1.總則:

為了充分利用網際網路的資訊化運作優勢,提高資訊傳遞、處理效率,確保安全;節約公司的快遞成本,規範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避免造成公司資料的丟失及浪費。

適用範圍:

2.本公司所有員工均屬之

3.定義:

3.1 快遞物品:指員工因工作需要,向外部寄送檔案,資料,配件,樣品以及其他貨品等。(銷售儀器和銷售試劑的發貨除外)

4. 組織與職責:

4.1:值班門衛:負責公司郵件、零散快遞物品的收發管理。

4.2:物流部: 負責公司郵件、快遞物品的寄發管理。

4.3:各部門: 寄件人必須按照本辦法規定的寄件要求寄發快遞。

4.4:各部門負責對本部門的快遞費進行管控。

5.流程圖:(略)

6 .執行說明:

6.1快遞的簽收與傳送

6.1.1 快遞的接收

值班門衛收到檔案,資料,貨物等快遞物品時,要及時通知轉交給相關部門人員。

物品接收人要在《郵件快遞簽收登記表》上簽字接收,以備查驗核對。

除特殊情況外,如貨物中指定的接收人不在,電話通知本人是否接受,同意的可指定委託人代為簽收。原則上各部門人員應代收。

6.1.2快遞的寄發

因工作需要,需向外部寄送檔案,資料,貨物及其他物品者必須到物流部填寫《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進行登記,經部門負責人審批後交物流部,由物流部聯絡快遞公司統一發送。(各需求部門於每日16:30前送至物流部)

未經登記或需快遞物品無部門負責人審批的,物流部可拒接受理,對於不合格的件退回發件人。

快遞公司的選擇:選擇的原則是合理、負責任、低成本;寄件人必須根據所寄物品的性質,合理、負責任的選擇價效比高的快遞公司,以低成本完成寄件。能以普通郵寄處理的不選擇快遞。

各需求人員必須在《郵件快遞寄發登記表》上詳細註明收件人姓名,地址,所寄物品名稱,以及快遞承運單位及快遞單號,以備查驗核對,如資料登記不清或不完整者,物流部有權要求當事人將資料完善,對於無故拒不按要求填寫,且物流要求無效者,物流部有權拒發該物品,並將情況報備部門負責人處理。

填寫快遞單:用正楷字清晰填寫收件方和寄件方詳細資料(地址、收件人、聯絡電話、郵編等)。

7. 寄件相關規定:

7.1.1物件分類:

A類:緊急件;B類:貴重件(如票據、證件、貴重配件或物品等);C類:普通件(如資料、檔案、普通配件等);D類:普通訊函、賀卡等。

物流部/行政部

20xx.12.31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21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適應集團資訊化發展要求,充分利用資料資源為生產、經營、管理和決策服務,保證各類資訊合理、有序流動和資訊保安,確保集團資訊化建設快速協調有序安全發展,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以及《集團資訊保安管理辦法》(中平„20xx‟188號)、等規定,特制定本管理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集團各職能部室,直屬和特設機構、專業化公司、事業部、區域公司及其所屬各單位(以下簡稱各單位)。

第二章 管理範圍

第三條 本辦法管理範圍包括:各單位與生產、經營、辦公、安全等相關的應用系統和資料,以及為其提供支撐的基礎設施資源、計算儲存資源和辦公終端資源等。

第三章 組織機構和工作機制

第四條 集團資訊化領導小組是集團資料資源管理體系的最高層,負責審定集團有關資料資源管理的規章、制度、辦法,負責稽核有關標準、規範、重要需求等。集團資訊化領導小組辦公室(以下簡稱集團資訊辦)負責集團資料管理的監督、檢查和考核,指導集團資料管理工作,查處危害集團資料安全的事件。各單位負責本單位資料的採集、傳輸、使用、安防、備份等管理

工作。中國平煤神馬集團平頂山資訊通訊技術開發公司(以下簡稱信通公司)作為技術支撐及運維部門,負責集團資料中心的運維和運營工作。

第四章 資料分級管理

第五條 根據資料在生產、經營和管理中的重要性,結合有關保密規定,按照集團級應用系統和資料、廠礦級應用系統和資料、區隊(車間)級應用系統和資料分別制定管理標準。

第六條 集團級應用系統和資料,技術管理由集團資訊辦負責,業務管理由相關業務處室負責,運維管理由信通公司負責。廠礦級應用系統和資料由各單位資訊管理部門管理,集團需要利用的管理資料和生產資料要同步上傳到集團資料中心。區隊(車間)級應用系統和資料由各單位資訊管理部門管理和維護。

第五章 資料標準管理

第七條 集團資訊辦負責集團資料編碼和介面標準的統一規劃和標準制定,負責對集團及各單位應用系統的資料標準管理進行引導和考核。各單位新建應用系統應嚴格執行集團下發的資料編碼和介面標準,在用應用系統應根據自身實際逐步按照集團標準進行完善。

第八條 資料編碼和介面標準應符合以下要求:

(一)資料編碼應能夠保證同一個物件編碼的唯一性及上下游管理規範的一致性;

(二)介面應實現對外部系統的接入提供企業級的支援,在系統的高併發和大容量的基礎上提供安全可靠的接入;

(三)提供完善的資料安全機制,以實現對資料的全面保護,保證系統的正常執行,防止大量訪問,以及大量佔用資源的情況發生,保證系統的健壯性;

(四)提供有效的系統可監控機制,使得介面的執行情況可監控,便於及時發現錯誤並排除故障;

(五)保證在充分利用系統資源的前提下,實現系統平滑的移植和擴充套件,同時在系統併發增加時提供系統資源的動態擴充套件,以保證系統的穩定性;

(六)在進行擴容、新業務擴充套件時,應能提供快速、方便和準確的實現方式。

第六章 資料資源管理

第九條 基礎設施資源集中管理。為了避免資訊機房等基礎設施資源重複投資建設,造成資金浪費、設施利用率低等問題,各單位應充分利用集團資料中心資源,集團資訊辦負責統一協調集團及各單位的基礎設施資源。

(一)各單位未經集團批准不得私自新建、改建、擴建資訊機房。

(二)集團資料中心要按照《集團機房建設技術規範》建設,滿足各單位應用系統及資料統一到集團資料中心所需的各項使用要求。

(三)各單位現有機房自行管理、統一管控。各級資訊管理部門作為主要責任部門,要保證資訊機房各項執行指標達到集團要求。

第十條 計算儲存資源集中管理。為了消除“資訊孤島”,實現集團資料共享和整合,提升資料安全防護等級,各單位所需計算和儲存資源,要統一使用集團資料中心的雲端計算資源,做到資源集中、高效利用。

(一)現有的集團級應用系統及資料(安全監測系統除外)、各單位應用系統及資料(直接用於生產安全、自動化控制和監測監控的系統除外)要按照在用伺服器、儲存的服務年限和系統生命週期科學制定遷移到集團資料中心的計劃和方案,並報集團資訊辦批准後實施。

(二)新建應用系統原則上不再購臵新的伺服器和儲存,所需計算和儲存資源應使用集團資料中心的雲端計算資源。各單位如有特殊生產要求,確需購臵伺服器或儲存的,需報請集團領導批准,由集團資訊辦備案後,按集團採購管理相關規定執行。

(三)對於當前集團網路不具備實施條件的單位,可向集團提出申請建設集團區域性資料分中心,並根據建設進度制定應用系統和資料遷移計劃。集團區域性資料分中心建成後,新建系統需要集中部署、分級管理。

第十一條 辦公終端資源集中管理。為了提高辦公效率、降低辦公成本、實現節能降耗,集團級應用系統要統一使用集團資料中心雲桌面,並在廠礦和區隊(車間)級應用系統中逐步實現全面使用。

(一)各單位新建系統所需計算機和新增辦公用計算機要使用集團資料中心雲桌面。

(二)原有集團推廣的應用系統所使用的計算機,以及各單位在用的計算機,分別由應用系統主管部門和各單位按年度提出雲桌面更換計劃,逐步完成雲桌面更換工作;集團資訊辦負責協調和監督。

(三)各單位申請雲桌面使用,應與信通公司簽訂租用協議,由信通公司負責雲桌面運維,各單位資訊管理部門負責本單位雲桌面管理。

(四)對於當前集團網路不具備實施雲桌面替換條件的單位,應協同集團相關部門接入集團網路或建設集團區域性資料分中心。在網路接入後或集團區域性資料分中心建成後,按計劃完成雲桌面的部署工作。

第十二條 各單位使用資源應按集團規定支付相關費用。

第七章 資料分析管理

第十三條 資料分析是採取科學合理的方法,利用現代資訊科技手段,對計算機應用系統生成的資料進行分析,充分發掘資料中蘊涵的資訊,用資料描述現狀,預測趨勢,規範生產行為,優化管理流程,加強經營監管,提供決策支援。

第十四條 集團資訊化領導小組應加強對各單位資料分析的指導,鼓勵各單位結合自身實際,充分利用“大資料”技術,自行組織開發業務選題和資料模型,組織經驗交流,提高分析水平。集團資訊辦要做好資料分析引導和管理工作,為集團安全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服務。基層各單位要充分挖掘和利用現有資料資源,不斷探索和創新資料分析方法,規範資料分析程式,提高資料分析質量,做好本單位各項應用的資料分析工作。

第十五條 集團級資料分析、處室級資料分析和廠礦級資料分析分別由集團資訊辦、相關業務處室和各基層單位負責策劃和實施,集團資訊化領導小組負責監督和考核。

第八章 資料應用管理

第十六條 資料應用是指利用資料分析的成果,查詢存在問題,開展業務運轉狀況評估,提出改進措施,提高管理水平,規避管理風險。

第十七條 各級資訊管理部門應加強資料應用。集團資訊辦負責代表集團對各單位以及單位之間資料共享應用的統一規劃並制定標準。各單位要嚴格按部門、按層級落實資料應用工作,對資料進行科學統計、分析、挖掘和應用,為各級領導決策提供依據。

第九章 資料安全管理 第十八條 各級資訊管理部門應建立資料安全管理制度及相關措施,主要包括:資料訪問的身份驗證、許可權管理及資料的加密、保密、日誌管理、網路安全、容災備份等。

第十九條 為統一規範操作許可權,各單位應明確工作人員的錄入許可權、訪問許可權及維護許可權的管理部門,任何人不得擅自設立、變更和登出。

第二十條 各級資訊管理部門要指定專人負責系統資料及介質資料的安全管理工作。要加強資料庫的安全管理,制定和明確管理員使用者和資料查詢使用者的操作許可權及規程。

第二十一條 對資料的各項操作至少要建立執行日誌,嚴格監控操作過程,對發現的資料安全問題,要及時處理和上報。管理員應掌握和運用資料庫訪問審計技術,實現對資料庫操作的監測和追溯。

第二十二條 各級資訊管理部門要加強使用者身份驗證管理、網路安全管理,採取嚴格措施,做好計算機病毒的預防、檢測、清除工作,建立針對網路攻擊的防範措施,保證資料傳輸和儲存安全。

第二十三條 各級資訊管理部門要加強資料的容災備份工作,建立資料容災備份機制,保障系統應急恢復和資料溯源。重要資料要上傳至集團資料中心備份。

第十章 附 則

第二十四條 本辦法解釋權歸集團。

第二十五條 本辦法自本文印發之日起執行。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22

為正確合理使用空調裝置,落實節能降耗措施,現對空調的啟用、管理作如下規定:

一、 空調的使用

1、空調作為辦公設施,僅限於辦公期間使用,不允許在非辦公時間使用空調。

2、使用空調時,應先關閉門窗,如需通風換氣要先關閉空調。下班要提前15分鐘關閉空調,堅決杜絕開窗使用空調現象。

3、辦公室在夏季室內最高氣溫達到30℃以上,方可開啟空調製冷,製冷溫度設定不應低於26℃,其餘時間(晚間、陰雨天等)不得開啟空調;冬季室外氣溫達到0℃以下的,方可開啟空調製熱,室內溫度不得高於18℃。

4、辦公室人員離開辦公室,應即刻關閉空調,嚴禁室內無人情況下開啟空調。

5、夏季雷雨天氣應立即關閉空調,切斷電源,以免遭受雷擊。

6、為了保持空氣清新及個人和他人的健康,不得在辦公室開空調期間吸菸。

二、 空調的責任管理

1、空調使用實行“專人負責制”,由部門指定現場責任人全權管理,並承擔相應的責任。有關責任人和員工應根據本制度規定使用、管理好空調,切實保障空調能發揮應有的作用,並避免能源浪費。

2、空調的清潔由各部門自行負責,維修、保養工作由行政部門負責。

3、 空調一旦出現故障,有關現場責任人應及時向公司行政部報告,由公司行政部統一聯絡維修。

三、 空調使用注意事項

1、全體員工必須增強節約用電,安全用電意識。任何人不得隨意開啟空調外殼,不得私自拆裝空調開關,也不得在空調線路上亂接線。更不得讓部門以外其他任何人員進入辦公區域開啟空調(專職維修人員除外)。

2、空調需要按照使用說明規定進行操作,如發生故障應及時向行政部門報修,不得自行拆卸,否則責任自負。

3、空調使用中不得隨意改變風葉方向,因為人為因素造成空調裝置或遙控器損壞的,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損壞人承擔。

四、違規責任

1、 凡違反上述“空調使用”開啟空調的(特殊情況事先經批准的除外),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30元/次。

2、凡發現辦公室(區域)人員已下班離開工作場所,空調仍開放的,給與現場責任人罰款30元/次。

3、 凡發現私自拆裝空調、挪動空調、開啟空調外殼等情況的,給與違規操作者罰款50元/次,若無人承認違規操作的,由現場責任人承擔監督管理不力責任。

4、凡空調遙控器保管不當,導致違反本制度規定開啟空調的,除按上述對應條款處罰外,同時給與遙控器保管人罰款30元/次。

5、凡空調遙控器造成丟失或損壞的,由遙控器保管人照價賠償,賠償金額直接從工資中扣除。

6、 如涉及使用不當或者故意損壞,由使用部門或故意損壞者負責修理或賠償的責任,行政部將視裝置損壞情況會同裝置保養部對故意損壞者做出相應的處理,並處以罰款。

7、凡違反本制度規定的,由行政部就處理情況通告全公司,罰款金額從當月工資中扣除。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23

一、制定目的 為了規範指紋考勤機的使用方法和管理規定,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嚴格執行考勤管理制度,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 運策網全體員工

三、刷指紋方法和注意事項 1、按指紋前,應注意手指是否乾淨。 手指上不要帶有髒物及可能的化學腐蝕物,按指紋前手指保持清潔,確保指紋考勤的一次成功率。

2、將已經存檔的手指平放於刷指紋鏡面上,指紋機語音提示“謝謝”即操作成功;如果不成功,就需要再次放入指紋,手指放置中間位置。

3、刷指紋要儘可能大面積接觸感應板,不要有翹、刮、滑、晃動、摳鏡面等動作。

4、指紋考勤機上其他鍵盤不許隨便按動,刷指紋成功後,不得重複、隨意亂刷。

5、指紋考勤機對手指乾燥、太冷等會感應失靈,自己要提前處理後再試(可用口呵溫、潤)手不可有水。

6、刷指紋時,如考勤機不能識別指紋或不能正常工作,要第一時間向人事行政負責人反映並採取補救措施,否則視為未出勤。

7、指紋處脫皮嚴重,十指都無法準確採集指紋的同事可到人事行政處稽核領取個人密碼,每天實行密碼考勤,直到指紋可用時終止。

8、常用指紋因各類原因刷指紋不順暢時可以到人力資源部重新採集指紋。

四、指紋考勤時間及規定

1、刷指紋時間 (執行每天兩次指紋考勤):A.每日早上9:00上班前; B.下午下班6:00後

2、指紋機全天候固定位置長期待機,無論是否公私事遲到都必須刷指紋。

公事刷後,到人事行政處領取《補籤條》並寫明詳細情況,經上級主管確認後,交人事行政處存擋;無《補籤條》者視為無故缺勤。 3、遲早早退問題:上班9:00以後到崗視為遲到;下班前30分鐘內未經批准離開視為早退。因公情況:遲到者需遞交《補籤條》,早退者須遞交《早退條》來說明情況,可不作處罰。除此之外,均視為無故缺勤。

4、所有參與考勤的人員,若當日出現漏刷一次或者2次,必須遞交請假條、補籤條、早退條等文字證明,指紋機凡無當日考勤記錄且沒有文字證明的一律視為無故缺勤處理。

5、懲罰:

遲到:中午自行覓食(雨雪天氣除外);

無故按指紋者,一週超過2次者,自剁;

無任何理由無故曠工者,祝你一路順風~~

累計每月超過1天以上的請假,需要COO批准;

累計每月一天以內的直屬leader批准即可 。

6、獎勵

全勤獎:每月全勤並準時到崗,獎勵100元 !

五、本制度自20xx年10月22日起實施。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24

第一章多媒體教室的管理

第一條:現代教育技術中心負責多媒體教室的全面管理,負責制定學院多媒體教室的管理制度。

第二條:現代中心多媒體教室管理部負責多媒體教室的日常管理、使用、裝置維護、安全。

第二章多媒體教室的使用

第三條:多媒體教室用於非獨立核算的學校各二級學院、系、部、的課堂教學,未經正規手續,任何人不得無計劃使用多媒體教室。

第四條:教師使用多媒體教室,須經教務處同意,編制使用課表,交與多媒體教室管理部批准。

第五條:臨時加課使用多媒體教室,須經教務處同意,開具申請表兩張,分別交與一樓保衛人員及教三樓305室(多媒體教室管理部)經批准後方可以使用。

第六條:多媒體教室電腦中裝有常用電腦軟體,如支援不夠,由上課教師自帶軟體由多媒體教室管理部協助安裝。

第七條:上課教師使用多媒體教室,應保證所用教學課件(光碟,U盤)無計算機病毒感染。

第八條:每學期最後兩週為教師安裝教學軟體時間,教師須自帶電腦軟體,由多媒體管理部人員配合安裝。

第九條:上課教師應嚴格按照桌上所貼操作規程使用裝置。在使用中若發現多媒體教室裝置異常,應及時向維護人員反映。如當場不能很快處理,在有空教室的條件下,應採取調教室方法給予解決。

第三章

第十條:多媒體裝置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故障,現代教育技術中心多媒體裝置管理科必須立即指派管理維護人員進行維修,及時排除故障,保證課堂教學正常進行。

第十一條:教室多媒體裝置日常維護的內容包括:裝置執行的日常巡查;軟體技術故障的處理和維護;硬體裝置的故障維修和更換;耗材器件的配置;定期對裝置系統的檢查保養;裝置使用、維護情況的統計建檔;裝置系統的技術改造等工作。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25

1 範圍

本標準規定了消防值班室管理的基本規則。

本標準適用於光大能源環保(蘇州)有限公司消防值班室的管理。

2 規範性引用檔案

DL408-199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

DL5009.1-20xx 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

電安生[1994]227號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熱力和機械部分)

Q/SNB20xx-20xx 企業綜合管理考核

3 管理內容與方法

3.1值班人員進入崗位應穿統一工作服,佩帶胸卡。

3.2值班人員必須遵守各項規章制度,不離崗、不竄崗。

3.3值班人員應思想集中,不準與他人閒談與生產無關事宜。

3.4在值班室內不準吸菸,設“禁止吸菸”標示牌。

3.5無關人員不得進人控制室,也不得在休息室內休息、聊天。

3.6值班記錄應書寫清楚、字跡端正、內容正確、記錄不得任意塗改,並放在規定 的地方。

3.7值班室保持清潔整齊,物品擺放整齊,實行定置管理。

3.8錶盤上的重要裝置開停按鈕應加防護罩。

3.9錶盤及值班室地坪必須每班進行清潔工作、吸塵、清揩,保持表計清晰,盤面 清潔,見本色。

3.10外單位參觀人員應由專人陪同,佩帶參觀證。對參觀人數按有關規定執行。

4 檢查與考核

4.1 本規定的執行情況,由生產副總經理牽頭,執行部經理負責檢查與考核。

4.2 對未認真履行職責、未按管理流程工作、未達到管理要求的部門和個人按Q/SNB20xx-20xx規定進行考核。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26

公司出差費用規定

一、 總則

第一條:為了進一步加強對出差費用的管理,嚴格控制費用支出,達到節約高效的目的,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報銷原則

1.出差人員在出差期間因私發生的費用嚴禁報銷。 2.原則上要一人多差,減少多人出差。 3.公司採用在核準的標準內實報實銷原則。

二、出差實施細則

第三條:員工出差依下列程式辦理:

1.出差前3日內應該填寫“出差申請單”。出差期限由部門主管負責人視情況,事前予以核定,並依照程式稽核。

2.出差人依實際情況憑核准的“出差申請單”向財務部門暫借一定數額的備用金,返回後7日內填寫“費用報銷單”,並結清備用金。

3.出差人員返回後,須在7個工作日內到財務部門報銷,逾期不予報銷。

第四條:出差期間,因工作及其他原因需要延時的應及時請示,不得藉故延長出差時間,否則延時期間費用不予報銷。

第五條:出差後必須每日向部門負責人以郵件形式彙報當日工作情況。

第六條:出差返回後,3日內向主管負責人彙報出差的工作情況。 第七條:出差費用分為住宿費、伙食費、交通費。

三、 出差人員費用報銷標準

第八條:住宿費、伙食費報銷標準:

1.出差人員住宿費要在規定的範圍內憑當日的住宿發票按實報銷,高出標準部分原則上自理。如屬特殊情況,出差人員應在報銷單據上註明超標事由,經分管領導稽核同意,按費用報銷程式審批後,財務部門給予報銷。

2.出差人員由接待單位給予免費部分,不得報銷費用。 3.參加各類會議、培訓期間,由會議統一安排住宿的,憑會議通知或學習證明,據實報銷。會議及培訓未統一安排伙食及交通的,按照補助標準執行,超過會議安排天數的住宿及其他費用不予報銷。

4.陪同領導及業務單位有關人員外出辦公,經主管領導批示後,按照核定標準執行。

5.出差人員提供的住宿票、餐票必須和出差車票、出差日期吻合,不能使用其他發票衝抵,經財務稽核的發票一律不得報銷。

6.公司同行兩人同時出差的,須合住一個房間,出差住宿標準為公司核准住宿標準的50%。

7.出差人員需在公司指定酒店住宿(待定)。 第九條:交通費報銷標準:

1.外出辦公根據實際情況選擇交通工具,乘坐飛機要嚴格控制,出差路途較遠或任務緊急的,經分管領導批准後方可乘坐飛機。

2.出差人員在出差城市要首選公共交通,如有特殊情況需註明詳實理由,經部門負責人同意籤批後,財務部門稽核後給予報銷。

3.出差人員乘坐的火車票、輪船票、長途汽車票據實報銷,車、船票與住宿發票時間必須吻合。

4.出差人員帶公車出差及到外地參加會議、學習、參觀、培訓期間不再報銷市內交通費。

第十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第十一條:本規定由辦公室負責解釋。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27

第一章 軟體的選型與選購

第一條 本制度所指的軟體包括系統軟體、資料庫軟體、開發工具軟體、開發平臺軟體及業務應用軟體等。

第二條 對公司各部門計算機軟體的購置本著統一規劃、統一標準、統一應用、統一實施的原則,以發揮整體優勢,節約投資,便於管理。

第三條 對於營業部個別需求的軟體,由需求單位上報《軟體購買申請表》(見附表1),資訊科技中心對需求單位上報的購買申請進行稽核後,可以授權需求單位按計劃自行購置。

第四條 對通用系統軟體(包括作業系統、資料庫系統及Novell網路平臺等系統軟體)由資訊科技中心經招標方式選定後統一購買,供各總部、中心及營業部使用。

第五條 軟體購置合同是經濟活動中的法律依據。軟體的購置必須遵守經濟合同法的條款及有關規定,合同(協議)的簽訂前須報公司資產保全事業部審定,簽定時必須由兩人以上經辦並經主管領導批准。合同(協議)要建檔備案。

第六條 軟體的購置合同(協議)應包括以下內容:生產單位、產品名稱、型號、版本、單價、合計金額、交貨時間、地點、驗收標準、付款時間、技術支援、培訓及違約責任等內容。合同中需更詳細明確的條款和內容可用協議方式補充說明。

第七條 合同執行過程中,如發生違約或糾紛,各單位應及時妥善處理,並上報公司法律辦公室與資訊科技中心。

第八條 購置軟體手續必須完整,由專人負責驗收。驗收時必須認真仔細,完成外觀檢查、數量及配置的清點、安裝除錯、試執行等幾個方面的驗收程式。驗收合格後及時填寫《計算機軟體驗收單》(見附表2)。

第九條 軟體驗收合格後,購置部門應及時辦理軟體入庫手續,並交由專職部門妥善保管。

第二章 應用軟體的開發

第十條 公司各部門如需開發應用軟體應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提交專案申請並填寫《軟體專案需求報告》(見附表3),報公司資訊科技中心審批。

第十一條 資訊科技中心對公司自行開發的軟體進行立項,並應遵循軟體開發各階段的技術規範和要求對軟體專案進行開發和管理。

第十二條 軟體專案開發管理的任務包括:

(1)進度管理。對該軟體專案制定開發計劃,並按要求進行檢查和調整;

(2)資源管理。對整個專案所需的人力、裝置、配套設施等方面資源進行估算,做出合理安排和配置;

(3)經費管理。應按規範的軟體開發費用評估與管理方法進行管理;

(4)質量管理。應採用系統工程方法檢查、評審和控制所開發

軟體的功能和效能。

第十三條 軟體文件是計算機軟體不可缺少的組成部分,軟體文件由軟體開發單位具體編制。軟體專案開發單位應在專案完成時應該提交如下文件

(1)軟體需求與開發計劃;

(2)軟體設計說明書;

(3)使用者使用手冊;

(4)測試分析說明;

(5)專案開發總結。

第十四條 軟體開發完成後必須履行正式的驗收手續,由專門的驗收小組按照軟體驗收規程,根據軟體需求說明書和合同進行驗收。驗收規程如下:

(1)軟體受託開發單位向委託單位(使用者)提交軟體驗收申請報告;

(2)資訊科技中心成立軟體驗收小組;

(3)驗收小組對文件進行驗收;

(4)開發單位進行軟體功能演示;

(5)驗收小組進行驗收測試;

(6)驗收小組對測試結果進行評審;

(7)驗收小組寫出軟體驗收報告

第十五條 業務部門不能自行開發生產系統的應用軟體。

第十六條 本制度所指的軟體及技術資料是指與資訊系統有關

的技術檔案、圖表、程式與資料,包括資訊系統建設規劃、網路設計方案、軟體設計方案、安全設計方案、原始碼、系統配置引數、技術資料及相關技術資料。

第十七條 各部門應制定軟體及技術資料的管理制度,明確執行管理制度的責任人。

第十八條 借閱、複製軟體及技術資料應履行必要的手續。 第十九條 重要軟體及技術資料應有副本並異地存放。

第二十條 所有存放的軟體必須附帶相關的詳細書面文件。 第二十一條 軟體及技術資料應實施密期管理辦法。

第二十二條 報廢的軟體及技術資料應有嚴格的銷燬和監銷制度。

第三章 軟體的使用

第二十三條 業務部門使用的系統軟體主要包括作業系統軟體和資料庫管理軟體。系統軟體的選用應充分考慮軟體的安全性、可靠性、穩定性和健壯性。

第二十四條 業務部門應安裝使用正版軟體。非業務部門的系統軟體應該根據資訊科技中心的要求統一配置。

第二十五條 業務部門及研發部門系統軟體應啟用如下功能:

(1)身份驗證功能,防止非法使用者隨意進入系統;

(2)訪問控制功能,防止系統中出現越權訪問;

(3)故障恢復功能,能夠自動或在人工干預下從故障狀態恢復到正常狀態而不致造成系統混亂和資料丟失;

(4)安全保護功能,對資訊的交換、傳輸、儲存提供安全保護; (5)安全審計功能,便於應用系統建立訪問使用者資源的審計記錄;

(6)制約功能,支援對操作員和管理員的許可權分離與相互制約。 第二十六條 必須啟用系統軟體提供的安全審計留痕功能。 第二十七條 資料庫管理軟體除上述功能要求外,還應具有資料庫的安全性、完整性、一致性及可恢復性保障機制。

第二十八條 從各方面要求使系統軟體應達到C2級以上(含C2級)安全級別。

第二十九條 營業部應用軟體包括營業部證券交易業務處理系統、資訊揭示與分析系統及其它業務處理系統等。

第三十條 營業部交易業務處理系統必須具有如下特性:

(1) 自動記錄全部操作過程;

(2) 關鍵資料不得以明碼存放;

(3) 無法繞過應用介面直接檢視或操作資料庫;

(4) 系統管理與業務操作許可權嚴格分開;

(5) 防止異常中斷後非法進入系統;

(6) 提供超時鍵盤鎖定功能;

(7) 交易業務資料在通訊網路上以加密方式傳輸;

(8) 應儲存一年以上完整的系統執行記錄與交易清算記錄;

(9) 提供系統執行狀態監控模組;

(10) 提供資料介面,滿足稽核、審計及技術監控的要求;

(11) 其它有助於控制業務操作風險的功能特性。

第三十一條 業務部門的資訊揭示與分析系統必須保證資訊揭示的完整、準確、及時。

第三十二條 由公司自主研發的軟體業務部門在使用前必須經過嚴格的培訓,同時進行試裝和測試。根據研發部門的版本變動及升級通知及時做好升級工作。

第三十三條 連線Internet的計算機必須安裝防火牆軟體,並定期做好查殺計算機病毒的工作。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28

一、為什麼考勤

考勤是企業管理的基礎性工作,是計發工資、獎金等待遇的重要依據,各級領導及員工都必須給予重視本超市考勤管理由店長統一考核。

二、事假

1、遇事必須於工作日親自辦理,應事先請假,遇特殊情況可用電話方式請假,假後必須補寫假條。

2、職工請假期限3天由店長審批,4天以上(含4天) 由總經理審批,事假期間不發工資。

三、病假

員工因病或非因工受傷不能上班者必須辦理請假手續,請假超過2天必須出具正規醫院病歷證明,病假期間不發工資。

四、考勤人員範圍

凡在超市上班者,以及由本超市發放工資、獎金的所有人員實行考勤(總經理、店長、採購人員免於考勤)

五、籤卡

1、上下班必須籤卡,否則按遲到或早退處理。

2、凡無假條又未籤卡的,工作日均計為曠工。

3、所有員工上下班必須親自籤卡,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籤卡,違反此條規定者,扣除雙方當事人當日工資。

六、遲到、早退、曠工

1、上班時間開始後3分鐘至15分鐘內到班者,按遲到論處,超過15分鐘以上者按曠工半日論處,超過30分鐘以上者按曠工一天論處;提前15分鐘以內下班者按早退論處,超過15分鐘按曠工半天論處,超過30分鐘按曠工一天論處。

2、上班時間離崗15分鐘以上未說明去向者按曠工半天論處。

3、籤卡後一律不得外出辦理私事,外出必須要請假,否則按曠工處理。

4、員工每月遲到、早退累計達3次者按曠工一天論處。

5、員工無故曠工一天者,扣發3天工資;每月累計曠工達3天者予以除名。

公司配備手機管理規定範文_公司配發手機使用規定 篇29

中國經濟網北京11月4日訊(記者馬常豔)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出臺《檢察微信公眾號管理暫行辦法》(下稱《暫行辦法》),從設立、應用、管理及保障等各環節對檢察微信公眾號執行管理作出明確規範。這是繼出臺檢察微博管理辦法後,最高檢加強檢察新媒體規範化、制度化建設的又一重要舉措。

《暫行辦法》將檢察微信公眾號明確劃分為各級檢察機關及所屬機構登記註冊的官方微信公眾號和檢察人員以公開職業身份資訊登記註冊的檢察人員微信公眾號兩類。檢察微信公眾號的功能主要是弘揚法治精神,推進陽光檢務,加強檢察宣傳,深化便民服務,保障人民群眾對檢察工作的知情權、參與權、表達權、監督權,促進構建良性互動的檢察公共關係。

《暫行辦法》專門列出了檢察微信公眾號資訊釋出的禁止性內容,其中明確強調,檢察微信公眾號不得開展商業營銷等與檢察職業不相符的活動,或發表與檢察職業不相符的言論。

《暫行辦法》要求,檢察官方微信公眾號應當結合工作需要設定檢察機關入口網站、案件資訊公開、行賄犯罪檔案查詢、法律諮詢服務、控告申訴舉報(預約)、檢察官以案釋法等相關連結,拓寬服務平臺,積極開展線上法治宣傳和便民服務。要完善與相關職能部門的溝通協調機制,及時妥善迴應網民通過微信途徑提出的舉報、控告、申訴等訴求。

《暫行辦法》強調,檢察微信公眾號開設單位和開設個人應當落實安全管理責任,提高網路安全防範和應急處置能力,防止發生網路資訊保安事故。對違反法律法規、利用檢察微信公眾號釋出有害資訊,造成不良後果等情形,要作出相應處理。

近年來,最高檢黨組高度重視檢察機關網路新媒體建設。最高檢檢察長曹建明要求,積極穩妥推進檢察機關“兩微一端”標準化、規範化建設,培育扶植優秀檢察自媒體,打造檢察新媒體聯盟矩陣,全面提升新媒體時代檢察新聞宣傳工作水平。

據瞭解,目前全國檢察機關共開通微信公眾號3800餘個,擁有粉絲(使用者)數量總計520餘萬,釋出微信作品100餘萬篇。最高檢多次獲評“移動政務影響力十佳中央機構”“中國最具影響力政務新媒體”“政務突破獎”等獎項,多個地方檢察微信公眾號獲得中央網信辦頒發的“政務微信優秀公眾賬號”等獎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