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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學生獎勵制度(精選17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3.46K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1

為進一步加大宣傳力度,切實加強我校對外宣傳報道及對上級部門的資訊報送工作,擴大學校的社會影響,提高學校的社會知名度,增強學校的`凝聚力,為學校發展營造良好的社會輿論氛圍,學校研究決定,對從事學校對外宣傳報道工作的同志給予獎勵。為此,特制定本辦法。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精選17篇)

一、獎勵範圍

凡正面宣傳報道我校教育教學、科學研究、服務社會和學校改革、建設、發展及管理等各方面事實訊息、成果經驗、典型人物和重要事件的稿件,一經國家、省、市、區級報刊及電臺、電視臺等新聞單位採用,學校給予其作者(本校師生員工)一定的獎勵。

二、獎勵標準

1、供稿人在區級新聞媒體發表宣傳我校的新聞稿件,每篇獎勵20元;報送資訊被採用每篇獎勵10元。

2、供稿人在市級新聞媒體發表宣傳我校的新聞稿件,每篇獎勵50元;報送資訊被採用每篇獎勵30元。

3、供稿人在省級新聞媒體發表宣傳我校的新聞稿件,每篇獎勵70元;報送資訊被採用每篇獎勵50元。

4、供稿人在國家級新聞媒體發表宣傳我校的新聞稿件,每篇獎勵100元;報送資訊被採用每篇獎勵50元。

凡在頭版、頭條、要聞版、要聞欄目發表或加編者按等具有重大社會反響的新聞稿件,及在各級新聞媒體評獎中獲獎的稿件,在上述條件獎勵的基礎上,再酌情破格重獎。

三、獎勵實施

1、稿件撰寫或攝製後,供稿人應將稿件送本單位領導審閱把關,並加蓋本單位公章,以確保稿件準確可靠。

2、文章或其它作品刊用後,請供稿人攜帶刊登的報刊、簡報或電臺、電視臺採用通知單及其原件,及時到學校政務處辦理核實、登記及領獎手續。

3、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校內、校外均只按一人給予獎勵。

4、同一篇文章或其它作品被不同級別新聞單位採用或轉載,可分別得獎,但只限一人。

四、組織領導

1、學校宣傳部負責全校新聞宣傳工作的規劃、指導和協調工作;負責搞好學校重點報道,採寫重頭文章和優質稿件,攝製專題片或有影響的電視新聞,力爭在中央、省、市級新聞媒體上報道。

2、各學區、各科室主要領導要親自抓新聞宣傳工作。要使廣大師生員工充分認識新聞宣傳工作的重要性,動員組織全體師生及時提供新聞線索、撰寫新聞稿件,充分挖掘利用新聞資源,大力加強新聞宣傳工作。

3、各學區、各科室新聞宣傳工作開展情況將作為年終單位考核評先的重要內容之一。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2

第一條:三好學生獎。按三好學生條件:思想品德好。熱愛祖國,熱愛人民,擁護中國共產黨,堅持四項基本原則,思想進步,關心集體,熱心為集體服務,積極參加各項社會公益活動。勞動態度好。尊敬師長,團結同學,遵紀守法,執行《中學生守則》和中學生日常行為規範,執行學校的規章制度,在同學中起模範帶頭作用,講文明禮貌。學習好,學習目的明確,態度端正;講究學習方法,能較好掌握各門功課的基本知識,學科成績優良。身體好。堅持鍛鍊身體,積極參加文娛活動,講衛生,身體健康,體育成績優良。該項獎按班人數的'10%比例名額,由班選出名單,送學校審查批准,每學期評獎一次。獎勵辦法:榮譽證書一本,作業本兩隻或水筆一支。

第二條:優秀學生幹部獎。按優秀學生幹部條件:政治思想好,工作態度好,工作有成效。學習和身體也要求較好,在學生中真正起帶頭作用,成為學校、老師的助手者,每班評選兩名班幹或團幹,由各班評選出名單,送學校審查批准。每學期評選一次,獎勵與三好學生相同。

第三條:勤學守紀獎。要求學生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學習態度端正,勤于思考、虛心好學,能較好掌握各門功課的基本知識,學習成績進步較快。該項獎按班人數的10%比例名額,由班選出名單,送學校稽核批准,每學期評獎一次。獎勵辦法與三好學生相同。

第四條:學習成績優秀獎。對學習上成績特別優秀的學生實行獎學金制度。以學期末抽考成績為標準,分設一、二、三等獎。一等獎為期末抽考成績年級前10名,獎學金100元。二等獎為期末抽考成績年級第11名至30名,獎學金20元,。三等獎為抽考成績年級第31名至50名,獎學金5元。普通班期末抽考成績平均分60以上取前10名(如該年級設有中班則中班只取3名),獎學金20元。以上獎項如出現成績並列則先後按數學、語文、英語成績排列,獲獎者同時獎勵榮譽證書一本,作業本兩隻或水筆一支。

第五條:各種競賽優勝獎。凡納入學校工作計劃而舉辦的各種競賽,按規定名額,優勝者給予精神與物質獎勵。

第六條:先進團支部、優秀團員、優秀學生會幹部由團委及學生會評選產生,送學校審查批准。每學期評選一次,選先進團支部獎給獎狀一張,優秀團員、優秀學生會幹部獎勵與三好學生相同。

第七條:先進班級獎。按先進班級條件,即班風好,有健全的班級組織,班幹能起帶頭作用。民主作風好,不良現象少,同學之間互相協作,互相幫助,全班同學思想要求上進,學習風氣濃。奉公守法,遵守紀律,講文明禮貌。熱愛祖國,尊敬師生。積極鍛鍊身體和開展文娛活動。有良好的班集體,學生自治、自理、自學能力不斷提高。保持環境室內衛生,學習、工作、生活場所整齊清潔。各種宣傳版報內容健康,文字規範,整齊美觀。完成勞動任務好。一學期獲得流動紅旗居全校前列,每學期評選三個班級。獎勵獎狀一張,獎學金100元。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3

為了充分調動學生的學習積極性,充分發揮學生的個性特長,促進學生全面發展,特訂如下獎勵制度。

一、榮譽和信心是青少年積極向上的最大動力,對學生應該以表揚、鼓勵為主,所以要經常對學生的優點、成績給予肯定和獎勵。

二、獎勵包括口頭表揚、書面表揚、物質表揚三種。學校設立“三好學生”、“優秀學生幹部”、“成績優勝者”、“文明學生”、“進步獎”、“禮儀標兵”、“校園十佳”、“升旗手”、“優秀團員”、“優秀少先隊員”、“優秀學員”、“班級之星”等榮譽稱號。學校和根據需要另設特種獎、單項獎。

三、獎勵範圍和物件

凡我校在籍學生,均有資格參加“升旗手”、“成績優勝者”、“文明學生”、“進步獎”、“禮儀標兵”、“三好學生”、“班級之星”、“校園十佳”等評選,擔任班委會、學生會幹部一期以上的現任學生幹部,同時有資格參加“優秀學生幹部”的評選。是團員(少先隊員)的,有資格參加“優秀團員(少先隊員)”的評選。

四、評選條件

1.三好學生:品德優秀,操行銀行分處於班級前三分之二;學習成績優秀,國小科平90分以上,每科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學科平85分以上,每科80分以上(100分制);身體好,體育達良好級以上,每期評1次。

2.優秀學生幹部:工作負責,敢於挑重擔,熱心為集體、同學服務,工作成績顯著,在學生中有較高威信,任幹部一期以上,所在寢室、餐桌必須獲過文明寢室、文明餐桌稱號,每期評2次。

3.禮儀標兵:思想表現好,嚴格遵守《文新學生校園禮儀行為規範》、《家庭禮儀規範》、《學生社交禮儀規範》,所在寢室、餐桌必須獲過文明寢室、文明餐桌稱號。學習好,學科文化成績綜合評價必須進入班級前2/3。身體好,積極參加體育鍛煉,體育成績達合格以上標準。是同學們公認的表率,學習的榜樣,每期評2次。

4.成績優勝者:段考、期考各評選一次,要求國小科平85分以上(100分制),中學科平80分以上(100分制);。

5.進步獎:凡在學習上、思想表現上進步較大者,被同學們認同,可獲進步獎,每期評2次。

6.升旗手:凡在一週內表現突出,成績優秀的.學生,可以擔任升旗手。

7.文明學生:在思想表現方面優秀,被同學們認同,是學習的榜樣。操行分在120分以上和有一張以上貸分單。

8.優秀學員:參加各科興趣小姐,表現突出,由各科任教師進行評選,一般比例不超過總人數的10%。

9.校園十佳:思想表現好:①在家表現好。尊敬師長,孝敬父母,不霸道,不嬌氣,自己的事自己做,能幫助父母做力所能及的事情;②在社會表現好。鄰里反映好,遵守社會公德;③在校表現好。能遵守學校各項規章制度,是同學們公認的表率,曾獲過“三好學生”。在班級中操行評定為優秀;④積極主動參加學校或班組組織的各項活動,在活動中表現好。

學習好:①學習認真、刻苦,學習態度端正,有上進心。②講究學習方法,有創新精神,開拓意識強,善學、樂學;③學習成績優秀。

身心健康:①積極參加學校、班級各項體育活動;②積極參加體育鍛煉,身體好,體育成績為優秀;③心理健康,情緒樂觀,有正確的人生觀、世界觀,自信、堅定。

個性特長髮揮好:①愛好廣泛,關於處理同學之間的關係,人際關係好,關於合作交流。②個性特長髮揮好。在學校中有一項或幾項能力強,是此方面的佼佼者,每2年評選1次。

10.專項獎勵:對在某一方面有特長的予以獎勵。

五、評選辦法

1.“三好學生”、和“成績優勝者”、只要條件符合均評選,其餘獎項比例和名額由學校分配,每學期期中、期末各進行一次評選和獎勵。

2.師生評議,學校審查,張榜公佈。

3.出席上級的優秀個人在當年優秀人員中擇優產生。

4.團內評優由團委會根據《團章》另外評選。

5、“校園十佳”的評選要經過班級推薦、師生評議、才藝展示、評選小組評議等過程。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4

為進一步激勵我校研究生參加高水平學科競賽的積極性和主動性,在研究生群體中營造積極向上的學術科研氛圍,培養研究生學術團隊協作創新精神,提升研究生創新思維和實踐能力,特制定《z大學研究生參加高水平學科競賽資助和獎勵辦法》。

一、參賽物件

我校在讀博士、碩士研究生。

二、申請形式

研究生以個人或團隊名義申請。申請者需填寫《z大學研究生參加高水平學科競賽申請表(個人)》(附件1)或《z大學研究生參加高水平學科競賽申請表(團體)》(附件2)。

三、參賽範圍

參見《z大學研究生參加高水平學科競賽範圍》(附件3)。

四、組織與管理

1.研究生工作部負責各級各類研究生學科競賽的`組織與實施、競賽專案的資助與獎勵;

2.各學院(中心)負責遴選參賽人員和指導教師;

3.參賽專案經專家組評議後,推薦參加省部級或國家級學科競賽。

五、資助和獎勵

1.參賽專案資助:資助參賽專案的報名費、差旅費、會務費等;

2.獲獎專案獎勵:獎勵標準詳見《z大學研究生參加高水平學科競賽獎勵額度表》(校級、省部級學科競賽是指與國家級同一專案所對應的校內、省內選拔賽);

3.同一專案學科競賽,獲得多個級別獎勵的,只按最高級別獎勵;獲得省部級三等獎及以上獎勵者,享有獎學金優先評選權。

z大學研究生參加學科競賽獎勵額度表

競賽專案獲獎等級研究生獲獎組獎金額指導教師獎金額

國家級一等獎8000,6000

國家級二等獎6000,4000

國家級三等獎4000,3000

省(部)一等獎

省(部)二等獎20xx,20xx

省(部)三等獎1000,1000

校一等獎800,800

校二等獎500,500

六、研究生其他類競賽資助和獎勵標準參照本辦法執行。

本辦法由研究生工作部負責解釋,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z大學研究生工作部

20xx年5月26日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5

隨著農村產業結構調整的加快,鄉許多農民紛紛外出打工,不少中國小生的家長長期不在家,卻把未成年學生的教育、管理、監護的義務,委託給老人或親友,有的甚至是大學生帶國小生。這些“留守學生”因缺乏親情而引發的行為偏差和心理障礙等問題也日益突出,致使一些學生走向違法犯罪道路。所以加強“留守學生”的教育管理刻不容緩,我鄉根據實際情況特制定以下管理辦理。

一、留守學生教育管理的必在性

近幾年來,我鄉中國小“留守學生”人數不斷增多。經調查全鄉有“留守學生”162人。這些“留守學生”缺乏正確的家庭教育,學生的父母長期外出務工,平時心牽掛著自己的子女,而心有餘而力不足,缺少對學生的關愛、交流和引導,致使一些學生子走向犯罪的道路,對這些學生的教育應當引起家庭、學校和社會的高度關注與重視我們必須充分認識到對“留守學生”的教育的重要性、必要性和緊迫性,積極採取行之有效的措施,不斷提高教育的針對性、實效性和主動性,使他們能夠健康成長。

二、留守學生教育管理的措施辦法

要充分發揮學校、家庭、社會在“留守學生”的教育、引導和管理中的主渠道、主陣地作用。

1、重視思想道德教育。以法制副校長上法制課,不斷提高廣大學生的法制道德觀念;通過開展青少年“模擬法庭”、請退休老幹部為學生講革命傳統故事,不斷增強學生的遵紀守法意識;以班隊、共青團、少先隊活動為載體,緊緊圍繞“關愛、責任、誠實”等基礎道德品質,積極開展豐富多彩的教育活動,尤其特別重視讓他們在社會實踐中體驗做人做事的道理。

2、加強心理健康教育。學校開設心理輔導活動課,建立健全心理諮詢室及配備必要的設施,配備專職或兼職的心理輔導教師,幫助指導“留守學生”解決各種困惑和疑難,引導他們健康成長。平時教師尤其是班主任對“留守學生”做到精心觀察,及時掌握動態,加強對他們的心理疏導,給這部分學生以更多的“偏愛”。學校、班級經常舉辦生動有趣的競賽,開展書法、繪畫、舞蹈、樂器、球類等到課外活動,以賽促練,提高能力。

3、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建立“留守學生”專項檔案。包括“留守學生”的姓名、性別、所在年級、戶主姓名、家庭住址以及租住房屋地址、家庭情況、思想道德狀況、學習狀況、行為習慣、生活狀況、身體發展和心理髮展狀況、他們父母的通訊地址、電話,以及當前監護人聯絡辦法等,實行每月一次動態管理;二是建立重點結對制度。實行“321”結對幫扶辦法,鄉領導幹部與3名留守學生結對,黨員與2名留守學生結對,一般幹部與1名留守學生結對,加強輔導,實行跟蹤教育,要求每星期到結對子“留守學生”家中瞭解情況,注意宣傳用電安全、交通安全、防火安全,並做好每次的入戶記錄,發現異常情況,及時向鄉領導彙報;三是建立家校制度。每月對每位“留守學生”(父母、祖父母、外祖父母)至少聯絡一次(包括電話、書面),瞭解他們各方面的情況;四是建立獎勵制度。及時表彰獎勵表現好、進步快的“留守學生”,樹立榜樣並鼓勵他們不斷追求上進;五是建立“留守學生”與父母聯絡制度。要求外出打工的父母保持與學生子經常性的聯絡,並及時與學校溝通,瞭解學生的情況,做到半個月能電話交流一次。同時,學校開通家長熱線確保兒童有特殊情況時在第一時間和家長取得聯絡,另外,還可以用書信的方式,對於學生的情感發展、心理健康加強幫助和指導。

三、留守學生教育管理保障措施

1、統一思想,形成全力。各相關單位要充分認識其重要性和必要性,積極參與“留守學生”教育行列,共同支援和關心“留守學生”的成長,共同做好學生的法制教育和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淨化社會風氣,為學生健康成長創造良好環境。

2、建立組織,落實責任。鄉黨委成立以鄉黨委書記為組長的加強“留守學生”教育管理領導小組,學校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領導小組,並落實責任制,中心學校對“留守學生”的教育負總責,學校黨組織發揮政治核心作用,工會、共青團、少先隊、鄉機關幹部、教職工要充分自身的優勢,共同做好“留守學生”教育和管理工作。

3、加強培訓,全面指導。一是加強對監護人的培訓和指導工作。運用家長會、家長學校、家訪等形式,向“留守學生”的'監護人廣泛開展家庭教育宣傳,普及家庭教育知識,幫助和引導他們樹立正確的家庭教育觀念,掌握科學的家庭教育方法,提高科學教育學生的能力;二是對他們常年外出打工的父母進行培訓和指導。充分利用“留守學生”父母返鄉時機,舉辦“留守學生”家長培訓班,專門就如何教育“留守學生”進行輔導和指導。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6

第一條大學生的資助工作是促進教育事業持續協調健康發展,做好育人工作的重要內容,事關廣大學生的切身利益。我院根據國家有關政策,建立並完善了以“獎、貸、助、補、減”為主要內容的學生資助體系。為確保各項資助政策能夠落到實處,根據我院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資助物件為具有我院正式學籍的全日制在校學生。主要針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和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第三條學生資助工作實行院長負責制,學院成立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由院長任組長,分管學生工作和分管財務工作的院領導任副組長,學生工作處、財務處和各系部負責人為組成人員,領導小組下設學生資助辦公室,學生工作處處長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設在學生工作處,負責辦理日常工作。

第四條學生資助辦公室負責執行國家及學院資助工作的有關政策,全面實施我院“獎、貸、助、補、減”等政策措施;負責全院性資助工作的管理並制定相關政策和實施辦法;負責全院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的管理工作;負責接受各類捐助和獎助學金的設立等日常管理工作;負責年度資助計劃的制訂、各類資助指標名額的分配及受助學生的稽核與推薦等。

第五條各系應積極主動採取各種形式爭取社會資助,拓寬獎助學金渠道,爭取社會各界捐資助學,設立本系更多的各類獎助學金(評定辦法和每年受助學生名單在學生資助辦公室和財務處備案),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學生順利完成學業。受助學生盡已所能向社會奉獻愛心並要定期向出資人彙報自己的學習、生活等表現情況。

第六條 獎學金:獎學金包括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學院獎學金以及由社會、各界捐資設立的社會獎學金等,主要面對品學兼優的學生。國家獎學金、國家勵志獎學金評定標準及獎勵金額按高等學校學生資助政策執行,學院獎學金按學院獎學金評選細則執行,社會獎學金由出資方與學院共同議定評選細則執行。

獎學金每學年評選一次,由學院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分配具體名額至各系部,由各系(部)組織等額推薦;各系(部)將評選結果在系部公示3個工作日,無異議後,組織學生填寫有關材料並簽署系部推薦意見,於規定的時間內報送院學生資助辦公室稽核、彙總,經學院資助領導小組評審通過後,報送省教育廳或出資方,學院獎學金,由學院直接發放。

第七條 生源地貸款:未獲得其它資助者或獲得資助尚不能解決其本人在校期間學習和生活困難的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可向生源地申請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由學生本人向生源地信用機構申請,並由學生本人承擔貸款償還責任。

第八條助學金包括:國家助學金和臨時困難補助及社會各界出資設立的社會助學金,主要針對家庭經濟困難學生。

國家助學金每學年評審一次,其評審程式與獎學金評選程式相同,但分學期發放。

臨時困難補助,主要針對家庭或本人遭遇變故,出現突發性經濟困難的學生,由學生本人或家人申請,系部稽核並簽署意見,報學院學生資助辦公室稽核,從學院學生困難補助專項資金中支出,如情況需要,可由學院團委發起組織師生募捐,學院紀委全程監督,學生資助辦公室發放,除此以外,任何部門及個人不得在校內面向學生髮起組織各種型別的募捐活動。

社會助學金由出資方與學院共同議定評選細則執行。

第九條 勤工助學:學院設立部分相對固定的勤工助學崗位,鼓勵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開展勤工助學活動。通過參加勤工助學活動獲得一定的經濟收入,緩解其經濟困難。

學院勤工助學活動,依照《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執行,校內勤工助學活動,由院團委具體組織管理,相關資料報學生資助辦公室備案。校內各用工部門於每年6月,將用工崗位及崗位要求報院團委向學生髮布,校內各經營戶的用工需求,由後勤管理處報送。學生本人申報後,持系部和院團委審批意見到用工部門應聘,未聘上又自願服從調劑的學生,由院團委調劑分配。校外與專業學習有關的勤工助學活動,由招生就業處統一安排。未經家長書面承諾,禁止學生個人蔘與未經學院安排的勤工助學活動。

勤工助學活動費用,由各用人部門直接向學生支付,標準不得低於《高等學校勤工助學管理辦法》要求。

第十條 學費減免:學費減免包括中職學生免學費專案、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特殊專業學費減免和優質生源學費減免,中職學生免學費、退役復學學費減免、特殊專業學費減免參照國家有關政策執行,優質生源學費減免,由招生就業處出臺具體實施方案,學生資助辦公室具體實施。

第十一條綠色通道:學院在每學年新生入學時,建立“綠色通道”制度。對被錄取的家庭經濟困難的新生,一律先辦理入學手續,使他們能及時報到入學。

第十二條 學院建立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動態資料庫,各系部每學年要開展貧困學生建檔和更新工作,對貧困學生檔案庫實行動態化管理,並將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認定情況彙總報學生資助辦公室備案。

第十三條受助學生需接受師生監督,學生資助辦公室接受師生就受助學生個人表現的舉報投訴,並對其申報資格進行核查。

第十四條 本實施辦法自公佈之日起實施。其他有關檔案規定與本辦法不一致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十五條 本辦法由學生工作處負責解釋。有關獎助學金及學費減免,由學生工作處根據資助政策另行制訂細則。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7

1、學生自行車進出學校,一律下車推行,禁止在校內騎車。

2、嚴禁無剎車、無擺腳、無鈴、無鎖、無停車牌的自行車進入學校。停車牌須由總務處統一編號發給並登記,統一固定在自行車某一部位上。停車牌一旦遺失,書面說明原因並向總務處申請補辦。

3、通校生自行車停放在體育館下面停車庫,以班為單位停放在指定位置。各班須落實專人管理自行車,按車型、午飯是否回家分別停放。

4、住校生自行車停放在寢室下面車庫,一般以寢室為單位集中停放。週日到校停放後車庫門統一上鎖,到週五下午或週六上午放學時再開門,遇特殊情況需騎車的`,須經政教處批准方可開門拿車。

5、自行車停放時,必須排列整齊,朝向一致,車尾端豎向與地面劃線對齊。

6、正常上學期間不準將自行車停放在車庫外面,也不準停在校外。自行車在車庫停放後須隨手上鎖。

7、除上學、放學進入車庫外,其他在校時間不得進入車庫或在停車處逗留玩耍。要愛護自已和他人的自行車,如故意破壞他人自行車,一經發現查實後,除照價賠償外將予以紀律處分。

8、騎車上學、回家路上要注意安全,自覺遵守交通規則和學校安全守則。騎車時不互相追逐,不爭先恐後,不帶人,不雙手離把,不撐傘騎車,不與機動車爭道。

9、班級的自行車的管理工作列入四項紅旗競賽紀律項。有違反規定在校內騎車,騎“五無”自行車,不按規定停放自行車或停放不整齊,不按規定要求騎車的,扣所在班的紀律分。多次違反規定屢教不改的,將予以必要的紀律處分。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8

新生入學預防接種證查驗及補種工作,是確保全體新生完成免疫規劃疫苗接種,建立有效的.免疫屏障,加強學校傳染病預防控制,保護學生身體健康,維護學校正常教學秩序的重要措施。根據《傳染病防治法》、《疫苗流通和預防接種管理條例》、《關於做好入托、入學兒童預防接種證查驗工作的通知》等檔案精神和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工作制度。

一、本制度適用於本校入學新生或新轉入學生。

二、在新生入學報名時,學校在辦理相關報名手續時,要求家長或監護人出示該新生的《預防接種證》,已遺失《預防接種證》的學生,應儘快到原預防接種單位補辦《預防接種證》。

外地來的學生,應出示原籍辦理的《預防接種證》。

三、發現未依照國家免疫規劃要求完成相應疫苗接種或接種記錄不完整、不真實或無預防接種證的兒童,將出具書面補種(補證)通知發放給兒童家長或監護人,通知並督促家長或監護人,帶學生到當地規定的接種單位補種或到原接種單位(發證單位)補證。

將其接種資訊登記在《兒童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疫苗完成情況記錄表》中,學校建立新生入學預防接種查驗檔案。

四、學生在完成補種(補證)後,將補發正規的查驗證明(補種單上有醫生簽字,標明接種日期,疫苗的批號)交學校驗證登記。

學校在《兒童入托入學查驗預防接種證疫苗完成情況記錄表》中備註中予以說明。對於不能及時補證或補種的學生,學校應督促學生家長儘快完成補證、補種。

五、在完成新生入學驗證工作後,學校建立專門資料管理檔案,存檔備查。

六、學校要積極配合相關衛生部門組織學生進行疫苗接種。

七、查驗原則

國家規定在16歲內應完成接種的疫苗共8種(包括基礎免疫和加強免疫),其中卡介苗接種1針,乙肝疫苗3針,脊髓灰質炎糖丸4次,百白破4針,精白破2針,麻疹疫苗2針,乙腦疫苗4針,流腦4針。

學校應按照縣級以上人民學校或國務院衛生主管部門的決定,積極配合衛生部門組織學生進行疫苗接種。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9

一、社團組織機構管理

1、學校鼓勵和提倡學生社團開展有益的科技、文化、藝術、體育等活動。

2、在新橋中學範圍內組織社團,均應向團委申請登記,經稽核批准後,方可進行活動。

3、申請成立新社團時應提交包括社團章程、活動內容、活動形式和負責人情況、成員資料在內的書面材料,報團委批准。

4、社團成員人數限定在20至50人範圍內,低於20人的,取消組社資格;高於50人的,作適當限制。

5、社團必須遵守憲法和法律,不得從事損害國家利益、社會利益、集體利益以及公民的合法自由和權利的活動。

6、社團活動要以保證完成學習任務和不影響學校正常的`教學和生活秩序為前提,以有益於學生健康成長和學校的各項工作為原則。

7、每個社團需聘請至少一名校內老師做指導。

8、社團應在團委指導下,結合本社特點,擬定本學期工作計劃,本社團全體成員開會討論通過後,報團委批准後執行。

9、社團不得從事以盈利為目的的經營性活動。

10、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要有書面的計劃、總結,並報請團委審批,不得擅自行動。

11、社團在一學期內未舉辦過兩次以上的大型活動,該社團即被取消資格,自動解散。

12、學生團體的活動均應在課外活動期間進行,不得影響正常的教學秩序。活動(含會議)需提前一週得到團委相關部門的批准。

13、社團舉辦的各項活動,參加人數未達規定,累計有兩次以上,該社團即告解散。

二、社團成員管理辦法

1、學生社團是本校學生自願組織的,在團委的指導和管理下組織開展活動。取得本校學籍的在校學生均可申請加入。

2、新成員招募:

(1)招募時間統一定在新學年的第一週、第二週。

(2)社團面向新生招收成員,老生原則上不在招收範圍之內。

(3)社團負責人在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上開展招募工作。

(4)招募工作結束後,由社團負責人將成員的基本資料上交團委備份。

3、學生社團負責人原則上由民主選舉產生,特殊情況下由團委臨時指定。

4、社團要明確規定社員的權利和義務,明確本社團的活動特點和範圍。

5、每人只能參加一到兩個社團。如在社團中擔任幹部的,只能參加一個社團。

6、社員在參加社團活動時,應隨身攜帶社員證。團委指定人員進行不定期檢查,凡社員被查到未帶社員證參加活動的,累計2次以上,即被取消社員資格,並對社團進行扣分、批評;凡非社團成員被查到參與只能由社團成員才參加的活動的,對該社團及社團負責人進行扣分、批評。

7、社員累計有3次以上(含3次)不參加社團活動的,即被取消社員資格。

8、團委每學期結束前,對各社團進行綜合考評。凡考評不合格的社團,取消組社資格。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10

為了維護學校良好的.教育教學秩序,更好促進學生身心健康,學校在廣泛徵求意見、參考兄弟學校經驗的前提下,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規定:

一、攜帶規定:

1、學生一律不能帶手機進校園。

2、凡因特殊情況確需攜帶手機的,須由家長填寫《申請書》,經班主任同意且彙報政教處。進校後存放到班主任老師處。

二、使用規定:

(一)在學校期間學生一律禁止使用,如發現有以下情形即可收繳手機。

1、手機鈴響,撥打、接聽電話;

2、用手機發、看簡訊息;

3、玩手機(如看視訊、聽音樂、看電子書籍、交友、遊戲等)。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11

一、晨檢制度

1、晨檢要求:

每天幼兒入園,須接受早班教師的晨間檢查。

2、晨檢內容:

一摸:幼兒有無發熱現象。

二看:觀察幼兒精神狀態、面色等,傳染病早期表現,咽部、面板有無皮疹等。

三問:個別幼兒飲食、睡眠、大小便情況。

四查:有無攜帶不安全的物品,發現問題迅速處理。

3、晨檢記錄

晨檢後,教師需將健康觀察中發現的異常情況登記下來,並關注當日幼兒情況,如有異常情況,及時聯絡家長。

二、午檢制度

1、午檢要求:

每天中午幼兒入睡前,須接受值班班教師的午間檢查。

2、午檢內容:

先觀察幼兒精神狀態、面色及有無發熱現象。其次讓幼兒自己先把衣兜裡的玩具或其他物品全部掏出放在規定的地方,教師檢查幼兒有無攜帶不安全的物品。

3、午檢記錄

午檢後,教師需將觀察中發現的異常情況登記下來,並關注當日幼兒情況,如有異常情況,及時處理。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12

評比制度:

1、學校每天檢查值勤隊員的上崗及工作情況。

2、值勤人員每天檢查各班的行為規範。

3、衛生員每天檢查各班的衛生和眼保健操情況。

4、體育室檢查各班的廣播操情況。

5、檢查結果及時公佈。實行一週一公佈,一月一評比,每學期一總評。

6、行為規範總評分數作為學期文明班、行為規範先進集體評比的依據之一。

評比內容

(一)、衛生10分

1、教室

⑴門窗灰塵多,每扇扣0.1分。

⑵教室、走廊地面有紙屑、果殼、雜物等,每處扣0.1分。

⑶課桌排列不整齊,每組扣0.1分。

⑷黑板面、槽不乾淨,扣0.1分。

⑸放學門窗、電燈、電風扇不關,扣0.1分。

⑹清掃工具未放在指定地點,字紙簍未及時清理,每項各扣0.1分。

(7)教室不整潔,學習用品亂放,在課桌上亂寫亂畫,每項扣0.1分。

2、包乾區

(1)地面有紙屑、果殼、雜物等,每處扣0.1分。

(2)牆壁有積塵,扣0.1分。

(二)、行為規範10分

1、準時到校,遲到每人每次扣0.分。

2、進校沒有佩戴紅綠領巾、校徽、週一沒穿校服,每人次每項扣0.1分。

3、早讀、午休有組織、有秩序,有違紀現象,每人每次扣0.1分。

4、吃點心、午餐時教室保持安靜、整潔,有違紀現象,每人每次扣0.1分。

國小日常行為規範示範班評比方案

一、指導思想:

為了貫徹落實《中國小生守則》和《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進一步加強學校德育工作,建設和諧校園,特制定本方案。

二、評比宗旨:

樹立典範,宣傳規範班事蹟,形成正確輿論,讓各班學有楷模、趕有目標,在學校形成一種濃厚的、別有新意的“追示範”的氛圍。

三、評比物件:

中興國小各班集體五、評比標準

以《國小生守則》《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以及學校五項常規競賽評比細則為主要評比依據,具體要求做到:

1、禮儀:

(1)穿戴整潔,紅領巾、隊幹標誌、胸卡均佩戴齊整,特別強調:全天佩戴,不得中途摘下。每週一升旗儀式或型時必須穿校服。

(2)進校門時立正,敬禮(隊禮規範),向老師、同學問好後進校門。

(3)班內學生團結友愛,不打架罵人。

(4)進老師辦公室須喊“報告”,待老師同意後才可進入;不隨意進出老師辦公室,影響老師工作或休息。

(5)課間看到老師主動問“老師好”,凡看到客人老師要主動問“客人老師好”。

2、紀律:

(1)未滿十二週歲的同學嚴禁在校內外騎自行車,騎車的同學嚴禁騎車帶人。

(2)騎自行車的同學在校門口須下車推行到車棚,並按順序從西向東有秩序放整齊。

(3)不在校內外買、吃零食,嚴禁一出校門就圍攤。

(4)中午、放晚學時須排好路隊,有秩序地走出校門或走到食堂,不聲喧譁,自覺遵守路隊紀律。

(5)時按規定站或坐在指定位置,不隨便講話或聲喧譁,聽講話或觀看電影、表演時認真,不做無關的事,結束時能鼓掌致意。其間不吃零食,不亂扔紙屑雜物。

(6)課間不奔跑,不追逐打鬧,不做危險性遊戲。

(7)用餐紀律好,飯菜吃淨不浪費。

(8)課堂紀律好。鈴聲響,教室內無講話聲,去專用教室上課的.應提前到達上課地點,保證鈴聲響校園內無聲響。下課後,在專用教室上課的班級仍應該排隊有秩序地回到教室,不奔跑,你追我趕,不聲喧譁。

(9)自覺遵守交通規則,上下樓梯要靠右行走。

(10)隨時做到人走門關燈滅,不開無人燈,無人電扇等。

3、衛生:

(1)個人衛生好。不留指甲,常洗頭、勤換衣。

(2)不亂扔紙屑雜物,看到紙屑雜物能主動彎腰揀起。

(3)不把牛奶袋、塑料杯等雜物扔進便槽,做到小便入槽。

(4)教室內外、包管區每天打掃乾淨,做到無紙屑雜物,牆面無灰塵蛛網等。具體標準參照《五項常規評比細則》

(5)垃圾要袋裝化。

4、兩操:

(1)集隊做到快靜齊,按指定路線到指定地點。

(2)做操時嚴肅認真,動作標準,同學間不嬉鬧。

(3)從教室到操場做到安靜有秩序,回教室途中也要安靜有秩序,不奔跑、不聲講話。

(4)做眼操時嚴禁睜眼,動作要規範。不得做與其無關的事情。

5、宣傳:

(1)認真組織小百靈廣播,質量較高

(2)積極撰寫小百靈投稿,至少每週一篇

(3)出好每一期黑板報,做到圖文並茂,整體效果好。

四、評比方法:

1、以五項常規競賽評分記載表和學生監督崗記載表,教師值日記載表、行政值日記載表為評比依據,對各班執行常規的情況進行全面的打分。

2、每天將隔天的不規範現象公佈於廳黑板上,便於家及時瞭解情況,班主任及時加強教育。

3、每週將各班得分情況公示在校務公開欄內,12月底進行彙總。凡執行示範好,評比在年級段中名列前茅的,即為“日常行為規範示範班”。

4、對獲得表彰的班級進行張榜公示,並頒發相應紅旗,此項評比納入班主任工作月考核、教師月考核中,作為優秀班集體、優秀班主任的重要評比依據之一。

9、學校學生管理制度

學生公寓是學生在校學習、生活、休息的重要場所,是學校精神文明建設的重要陣地,是集中體現校風、校紀、校貌的重要視窗。為把學生公寓建設成為安全、文明、整潔、舒適,有朝氣的'學生之家,使公寓管理逐步走向制度化、規範化和科學化,以促進學生的全面發展,特制定本制度。

1、在班主任和生活老師的教育、管理下,不斷提高生活自理能力。

2、遵守作息時間,按時進宿舍,按時離開宿舍,按時起床,按時就寢,熄燈後保持安靜;

3、按指定的床鋪就寢,調換床鋪要經過班主任、生活老師同意。

4、進出宿舍,要輕聲細語,在宿舍走廊和樓梯上要文明行走,自覺靠右邊慢行,避免追逐打鬧,不爬陽臺、不登高,不翻越窗戶、欄杆,不能拍球,不向窗外潑水、拋扔物品;

5、乘坐電梯要服從生活老師的安排,自覺列隊等候,出入電梯不擁擠,不亂按電梯操作部位,電梯出現故障不驚慌,使用求救電話呼救;

6、進入他人宿舍和使用他人物品,應經過允許;

7、不打騷擾電話、不打聊天電話、不發無聊簡訊;

8、學生公寓禁止留宿非本寢室人員(包括學生家長),禁止男生、女生互竄寢室;禁止在學生公寓內抽菸、喝酒、打牌、做危險遊戲;

9、管制刀具器械、煙花爆竹、香菸、打火機、讀物及其音像製品和非法出版物禁止帶入學生公寓;

10、各類零食(含生日蛋糕、方便麵、油脂類食品)、私人電器謝絕進宿舍;

11、愛護宿舍公物,如有損壞照價賠償,故意損壞加倍賠償;

12、妥善保管好個人的物品,貴重物品(如手機、相機、 CD機、現金、項鍊等貴重的物品)寄存在生活老師處;

13、保持宿舍的環境衛生,物品擺放整齊有序,起床後,整理好自己的床鋪和衣物,毛巾、腳巾、盆、牙刷、口杯、牙膏、鞋、衣物、箱包、洗滌用品及床上用品按規定擺放,晾晒物統一整齊晾晒在指定位置;

14、禁止學生在學生公寓牆面、地面、天花板、樓道、床架、床櫃、桌面、空調、飲水機等一切公共設施上亂寫亂畫、亂貼亂掛;

15、須乾洗的衣物由生活老師統一收齊送洗衣中心,其他衣物自己動手洗;

16、生活垃圾裝入垃圾袋,堆放到垃圾處理場;

對於違《學生公寓管理制度》的同學,由生活老師和班主任給予批評教育,對於多次違宿舍紀律、經教育無效的,通報家長並給予紀律處分。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13

綠色監中,鳥語花香,環境優美,求學殿堂。

荊楚名校,我們嚮往,文明學生,我們爭創。

值此“建立荊楚名校,爭做文明學生”之際,我們高中部全體學生在此表達以下決心:

決心做一個儀容端莊樸素的人,不染髮,不燙髮,不留怪發,不佩帶首飾,不穿高跟鞋,不穿奇裝異服。

決心做一個語言文明懂禮的人,不說髒話,不牴觸老師,不諷刺挖苦同學,使用文明禮貌用語。

決心做一個舉止得體大方的人,不隨地亂扔垃圾,不故意損壞公物;不在桌面上亂寫亂畫;不損壞花草樹木;不遲到,不早退不曠課;不在教室和樓道內打鬧,喧譁;不和校外不良青年亂交朋友。

決心做一個心理健康,豁達的人,不以自我為中心,不用暴力解決同學之間的矛盾,寬厚待人,嚴於律已,遇事冷靜,笑對人生。

我們全體同學,將積極行動起來,從現在做起,從身邊的小事做起,用文明譜寫青春之歌,讓青春與文明同行,攜起手來共同建立和詣的校園,爭做文明學生,我們將用“正人先正己,從我做起;成才先成人,以德養身”的德育理念來規範自己,為建立荊楚名校盡心盡力。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14

1、學生必須嚴格遵守學校的規定,依時到校上課,遵守學校作息制度。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無故曠課。因事因病不能上學者,要提前一天辦理請假手續。如突然有事或生病不能及時上學,可以先用通訊工具向班主任或其他老師請假,回來後再補辦請假手續。

2、每個班設點名冊,做好有關考勤情況的登記。每月由班主任公佈一次,學期結束時,將缺勤情況填入手冊和學籍冊。對一學期出滿勤,不遲到,不早退的學生,給予表揚。

3、學生請事假、病假要有家長證明。請假一天之內由班主任批准,請假三天以內由教導處批准,請假四天以上由校長批准。未辦好請假手續(病假及特殊情況除外)一律不得缺席,否則以曠課論處。

4、學生請假要提前一天到班主任處申請請假條,並認真填寫好交到班主任。

5、對經常曠課的學生,要及時家訪,與家長密切配合教育熱情幫助,不能拒於校外,自動退學的也應千方百計動員其復學。

6、患有傳染性疾病不宜上學的學生,應請假治療,由醫生確認並具有證明沒有傳染性,方可回校學習。

7、患有慢性病不能堅持學習的`學生,憑醫院證明可申請休學,直到病癒可再根據時間長短編入相銜接的年級學習。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15

根據教育部辦公廳關於加強中國小生手機管理工作的通知精神,現將開學後班級學生的手機管理規定公佈如下:

1、原則上不允許同學帶手機到校。

2、確實因某些原因需帶手機到校的,必須由個人提出申請,家長簽名,並寫上“如我的小孩違反學校關於手機的管理規定,同意學校給予相關處理。”

3、經過家長同意,學校同意申請後,同學可以帶手機到校,但同學進校後手機必須上交到班主任處,由班主任保管,如確有急事可以課間或非上課時間找班主任當場使用並在使用完後馬上交還。

4、凡帶手機的同學,其手機平時由班主任保管,原則上只允許同學放學或放假回家時由班主任發還給他,平時不允許私自在校園內的任何地方使用手機及充電。

5、帶手機到校的同學(含經過申請及未經申請批准私自偷帶手機到校者),如果發生手機被盜、丟失、損壞等,學校班級一概不負責任(除手機在班主任手中時間)。

6、違反《博明學校手機管理制度》規定的第一次違規,必須寫檢討,並張貼在班級三欄上實行自我監督和班級監督,誠心改正錯誤。第二次再違規,沒收其手機,上交德育處保管,通知家長來領取,並根據該同學的認錯態度,做相應的處理。

流程:學生寫申請→家長簽字同意→學校蓋章同意→學生到校將手機交班主任(3天內)、超3天的由班主任交德育處代保管→放學歸還。

學校手機統一保管場所:各班主任辦公室、德育處;責任人:各班主任、德育主任(耿喆)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16

1、實行學校大型活動批准制度。原則上不準組織學生參加校外大型活動,如確實需要組織學生到外地或較遠地方旅遊、參加社會實踐、社會公益勞動等大型校外集體活動,必須報教育主管部門批准;學校在教育教學計劃安排的整年級、整班外出活動必須報請校長批准。

2、節假日期間,未經批准任何人不得用學校、班級、教師個人名義組織任何形式的學生活動。

3、活動開展之前,必須成立成立臨時的安全管理組織機構,確定活動負責人和主要責任人。

4、各種大型集體活動外出前必須有針對性地對學生進行安全教育;制定周密的活動計劃,指派有經驗的幹部、教師勘察活動場地,並有學校領導和足夠的教師帶隊,必要時要辦理相關的保險手續。對不安全或安全措施不落實的.地方,嚴禁組織學生前往。

5、安排必要的管理人員,明確所負擔的安全職責。

6、制定安全應急預案,配備相應設施。

7、安全管理組織機構、活動計劃、應急預案、帶隊人員分工等必須書面形式提前送到學校安全辦公室審批和留檔。

8、活動期間每天上下午由活動負責人向校長彙報安全情況。

9、組織學生活動使用交通工具,必須與承運單位共同落實交通安全措施,嚴禁車船無照執行、帶“病”執行和超員執行。學生活動組織者,要負責對交通工具安全效能的監督。

10、活動期間,如發生重大意外事故,必須第一時間組織搶救傷員,並向校長或上級部門報告。

11、外出活動結束後,必須採取具體措施,確保學生安全到家。

學校學生獎勵制度 篇17

1.學生應自覺按學校規定時間到校學習或參加活動,不遲到,不早退。

2.學生因病不能到校,必須由家長親自向班主任請假,嚴禁不請假而擅自離開學校;因特殊情況無法及時請假者,須電話與班主任請假或事後補假;無正當理由的缺席者,按曠課處理。

3.學生請假3天以內,由班主任批准,3—7天由年級組長批准,7天以上由教務處或主管校長批准。學期內病、事假時間累計不得超過上課總時數的三分之一,超過者應辦理休學手續。

4.學生請假期滿後,須及時辦理消假手續,如需續假,應辦理續假手續。

5.學生在校期間,如有特殊情況需出校門,必須向班主任請假,班主任核實後報政教處,由政教處開出門證方可出校,嚴格遵守出門時間及返校時間。門衛應在規定時間準其出門,並做好登記手續。學生出門所持的請假條,門衛應妥善保管,每週末送交政教處,用於班級考核。學生在校突感不適,班主任必須及時與家長聯絡,親自將孩子交於家長。

6.上課無故遲到或早退三次按曠課一節計算;無故不參加學校、班集體活動,一律按曠課計算。無故兩次不出課間操,按曠課一節處理。一天按八節課計算,一週按五天計算。

7.連續曠課兩天或累計曠課三天,給予警告處分;連續曠課三天或累計曠課七天,給予嚴重警告處分;連續曠課一週或累計曠課兩週,給予記過處分;連續曠課兩週或累計曠課四周以上,給予留校察看或勒令退學處分。有經常性缺勤現象,但尚未構成以上情節的,給予通報批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