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為確保音樂教室、裝置完整清潔,保證正常教學秩序,制定本管理規定。
二、每位使用音樂教室的教師有責任保持好室內的清潔衛生,嚴禁學生在室內進食,不得攜帶食物和其他與學習無關的物品進入教室,不亂丟果皮、紙屑及包裝袋等垃圾。
三、教室內舉行活動時師生要注意安全,不得大聲喧譁、追逐、打鬧等。
四、教室內的所有設施裝置,應在教師指導下安全正確使用,如使用不當致使裝置損毀,應照價賠償。
五、所有裝置及桌椅使用完畢後,應及時將其放置整齊並保持室內整潔衛生。
六、每次使用後,使用教師應認真填寫音樂教室使用記錄表。
七、使用後,使用教師應及時關閉電源和窗子,鎖好門,方可離開。
八、音樂教室的鑰匙由專人保管,其他人不得私自亂配鑰匙,如果發現有私自配鑰匙者,視情節給予處分。
九、如有違反上述規定者,視情況給予嚴肅處理。
十、本教室管理制度自公佈之日起實行,未盡事宜,由學校負責解釋。
校長簽字:
使用教師簽字:
1、音樂室由音樂專職教師韓玉婷同志負責管理。
2、管理負責人要認真登記音樂教具、器材,安排好上課班級,負責好室內的清潔衛生工作。
3、室內鋼琴固定擺放,不得隨意挪動,音樂學凳可由老師根據需要規則擺放。
4、任課教師上課前需提前帶學生入室,安排座次,充分做好準備工作。
5、保持室內安靜,不得大聲喧譁,隨意走動,無意打鬧。
6、保持室內衛生,不在室內吃零食,不亂拋雜物。
7、節約用電,不亂開電燈,隨手關燈。
8、使用教師認真組織學生進場、退場,小心開關門窗,謹防傷害,確保安全。
一、音樂器材室必需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器材、裝置。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器材、裝置,保證教學正常進行。
三、器材、裝置入庫,要憑單據及時登記、編號、分類存放,做好賬冊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帳物相符。
四、音樂器材原則上不外借。特殊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辦理手續,並按時歸還。
五、做好定期保養、及時維修。如有損壞應及時填寫'音樂器材損壞報告單',按有關規定報損。
六、做好音樂器材的消毒衛生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裝置完好無損。
七、根據教學安排,及時做好準備工作。使用完畢,做好使用記錄。
八、保持室內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它無關物品。
九、做好安全防範工作,下班前關閉水、電總開關和門窗。
學校音樂室管理規定
音樂室規則
一、進入音樂室按指定座位就坐,並保持室內安靜。
二、未經許可,不得擅自動用樂器、裝置。
三、使用前,要認真檢查樂器、裝置,發現問題要及時報告老師。
四、聽從老師指揮,正確使用音樂器材、防止意外事故發生。
五、要愛護公物,如有損壞,按賠償制度處理。
六、使用完畢,按要求做好清潔衛生工作。
音樂室管理制度
一、音樂室必須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動用器材、裝置。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及時申購儀器、裝置及材料,保證實驗正常進行。
三、儀器、裝置、材料入庫,要憑單據及時記帳,編號後分類存放,定期核銷實驗材料,做到帳物相符。
四、帳冊實行計算機管理,每年年底調整一次,做到和財產帳相符。
五、經批准出借的儀器、裝置,按出借制度執行。
六、經批准報廢報損的儀器、裝置,按報廢報損制度執行。
七、做好各類器材、裝置的維修保養工作,做好吹奏樂器的消毒衛生工作,保持常用器材、裝置完好無損。
八、按實驗聯絡單要求。及時做好實驗準備工作。實驗完畢,做好實驗記錄和檔案資料工作。
九、保持實驗室、儀器室整潔有序,不準存放其他無關物品。
十、做好完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漏電保護器、滅火器等安全裝置。下班前關閉水、電、煤總開關和門窗。
一、學校音美各項器材,分類擺放,造冊登記,專人管理。
二 教師上課所用器材需要辦理登記手續,課後按數量歸,放回原處。
三、課餘時間需用器材,應辦理借出手續,並按時送還。如有遺失損壞,追查責任,按價賠償。
四、音美器材,每期全面查點一次。逐年購置和自制,保證按省規定的器材要求達標。
五、搞好室內衛生,保持室內整潔。
六、注意安全,做好防失、防盜的工作。
音樂室管理制度
1.本室用於音樂教學,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學生到本室上課
活動,須由本室統一安排。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裝置登記,音樂器材應規範擺放整齊。
3.注意室內清潔,不準帶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
不準在座位、牆壁上亂刻亂畫。
4. 學生進入音樂室應安靜、有序。上下課後,排隊出音樂教室。
5.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
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
可出或開門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造成損失,
追究事故責任。
8.音樂教師應該發揮音樂室的作用,認真上好音樂課。
國小音樂室管理制度音樂管理制度
1、音樂教室一切音樂專用裝置由專人負責管理。裝置按上級和學校有關公共財產保管制度,定期清點;如有損壞,及時上報。
2、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裝置添置登記,鋼琴、電子琴、琴架、樂譜、節奏樂器、cd片等專用器材擺放整齊。
3、學生進入教室,應提前排好隊,有序進入教室,按規定座位坐好,室內保持安靜、嚴禁隨意喧譁、走動、打鬧、不準亂丟紙屑、雜物,更不能帶食物飲料入內。下課時依次離開教室,不得擁擠。
4、教師在使用本教室前,應首先學會操作,注意用電安全;避免造成人為故障和損壞。
5、使用音樂教室,應愛護教室內的公共財產,不隨意動用室內的樂器。如有損壞照價賠償。使用後應切斷室內的所有電器的電源,關好門窗,方可離開。
6、音樂室一切裝置,教具未經負責管理的教師同意,不得擅自使用或拿走。室內器材外借,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批准,如因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7、每天活動結束,要進行大掃,搞好室內環境整潔工作、及時做好使用後物品的歸類和存放,並認真做好使用情況登記的記錄。
8、其他師生需要使用音樂教室,須經本室的管理教師同意,使用前應由雙方驗收器材,裝置等,使用時應按本制度要求進行管理,使用後,雙方及時聯絡,清查裝置與器材,做到有效管理。
9、音樂教師應配合學校積極組織開展校園藝術活動和學生課外藝術課程。
10、室內要做好通風、防潮、防塵、防黴、防盜、防火的安全工作。
音樂室管理制度
1、 音樂室由上音樂課教師負責管理。
2、 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添置裝置登記,音樂器材應規範擺放整齊。
3、 注意室內清潔,不準頻寬東西到室內吃,不準亂丟紙屑、雜物,不準在座臺、牆壁上亂刻亂畫。
4、 上課、排練節目,學生要有秩序進入室內,按規定的地方就座,室內保持安靜,不準隨意喧譁、走運、打鬧。
5、 愛護音樂器材,沒有取得管理人員允許,不準隨意動用樂器,如違者造成損失,照價賠償。
6、 每週教職工文藝活動,管理人員要按規定時間開放
7、 音樂器材借出和非管理人員使用,必須經學校主管領導同意方可借出或使用,如借出、使用損壞或遺失,照價賠償。
8、 每次活動完,要檢查器材擺放,關好窗鎖好門。如失職造成損失,扣學期崗位獎或按損失的程度,追究事故責任。
國小音樂室管理制度
一、未經允許,不得進入音樂教室。
二、音樂室內保持安靜,禁止大聲喧譁。
三、音樂器材按類擺放,整齊有序。
四、愛護室內公物,音樂室內物品多數為貴重物品,嚴禁隨意觸控、挪動,如有損壞者,按價賠償。
五、音樂室內保持衛生、整潔,禁止隨意亂丟垃圾。
六、禁止將音樂室內的物品帶出室外,特別情況必須經學校主管部門批准,辦理手續,並按時歸還。
七、音樂室內不準帶零食進入
八、加強管理,做好防盜、防火安全,每次學習後,最後一位離開教室者須關好電燈、門窗。
一、音樂室內樂器屬於公共財產,任何人不得將其佔為己有,不
得故意損壞、搬運、外拿,如有因過失而損壞教具和器材者,按其輕重必予以賠償。
二、不準亂彈、亂砸鋼琴。彈完鋼琴後應立即將琴蓋好。
三、不準在教室內吸菸、吐痰、亂扔雜物或幹其他與學習無關的事情。
四、不準帶外人進入教室。如確有需要,必須經老師同意。
五、對課桌實行個人包乾制度。個人的桌面要保持清潔,凳子用完後要歸還原位、擺放整齊,出問題個人負責。
六、每位音樂生要文明守紀,團結一致,不準打架、鬥毆、說髒話,在學習上要互相幫助。
七、除正常活動時間外,任何音樂生不得借各種名義逃課和進入音樂室。如確有需要,須經班主任、任課老師同意後方可。
八、按時上專業課和參加音樂組組織的各項活動,任何人不得無故缺課,如有事,須向老師請假。無故缺課三次後,當自動退出。
九、保持室內衛生。
職業學院音樂放鬆室管理制度
一、凡是需要進行音樂放鬆的同學,需與教師共同確定放鬆專案並且履行登記手續後,方可進入音樂放鬆室。
二、進行音樂放鬆的同學,要服從教師和管理人員的安排,不要高聲喧譁,保持室內安靜。
三、進行音樂放鬆時,一次最多不要超過兩個小時,如確有需要或對其他放鬆專案很感興趣,可以下次再來。
四、音樂放鬆室是專門用於大學生進行心理放鬆的場所。因此,不要在音樂放鬆室上網、玩遊戲查資料等,不能夠做與音樂放鬆無關的事情。
五、參與音樂放鬆的同學,應自覺愛護音樂放鬆系統的設施裝置,不得對音樂放鬆的軟體系統進行擅自檢視、修改或刪除等非法操作,一旦發現將視具體情況按照學校有關管理規定處理。
六、注意防火、防雷電、防盜、防塵、防潮、防黴、防蛀、防碎裂等,對各類儀器裝置要經常維護,及時保養,確保始終處於完好備用狀態。
七、下班時必須關好窗、鎖好門,切斷電燈、多媒體等電器裝置的`電源。
1、凡上撥和自購的音樂器具,及時驗收統一分類編號、貼標工作,認真登記入冊。
2、保持音樂室清潔、整齊。窗簾每學期清洗一次。
3、任課教師教學時需要用音樂器具,做好出借回收工作。
4、做好音樂室的'使用登記工作。
5、對出現故障的裝置及時報修。加強對裝置的維護保養。教育學生愛護學校財物,如遇損壞現象按有關制度進行賠償。
6、按規定放置各種音樂器材裝置。
7、完成學校交給的其他工作。
責任人
豐海中學
一、音樂器材室必需有專人管理。未經許可,外人不得擅自進入音樂器材室。
二、按配備標準和教學要求,管理人員應及時申請購買音樂器材和裝置,以保證教學工作的正常進行。
三、要建立音樂器材管理總帳、分類帳和低值易耗品賬。音樂器材的配發、自購、自制、調撥、饋贈、破損、丟失、報廢等,要憑單據及時登記,做好帳冊管理,所有器材每學期盤點一次,做到帳帳相符,帳物相符。
四、根據學校教學的.實際,部分音樂器材可在學期初由教研組(教師)向音樂器材室辦理出借領用手續,音樂器材領用和歸還時,管理人員應仔細檢查儀器完好情況,並做好相應記錄。如有損壞,按學校相應的規章制度報主管部門處理。
五、儀器裝置管理科學合理。儀器裝置必須全部入櫥或上架,按儀器的效能分類存放,合理排列,定櫥定位;並根據重下輕上、水平或豎直放置的原則作適當調整,做到科學合理、美觀大方、取用方便。
六、要加強對音樂器材的保養和維護。根據不同器材各自的特點,做好防塵、防潮、防鏽腐工作,確保音樂器材始終處於完好狀態。
七、做好安全防範工作,定期檢查電源、滅火器等安全裝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