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資產管理制度最新(精選20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63W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1

目的:為加強公司資產管理,保證公司資產合理、有效使用,維護公司資產安全和完整,結合本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精選20篇)

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公司範圍內所有資產的管理。

職責

公司行政辦公室負責對資產實物進行歸口管理,負責資產的申請、購置、登記、維修、調配和報廢等各項程式。

公司財務管理部負責對資產的賬務進行歸口管理,包括入銷賬、折舊等。

資產的定義:本規定中的資產概念既包括固定資產(單價超過20xx元人民幣,使用年限超過1年的物品),也包括手機、辦公桌椅等價格低,但使用時間較長的耐用物品。具體指以下種類:

建築物:房屋、活動辦公室;

交通工具及附屬品:小客車、小轎車;車載cd機、車載冰箱;

辦公裝置:膝上型電腦、計算機、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攝像機、打卡機、打孔機、裝訂機、碎紙機、數碼照相機、普通照相機;

辦公傢俱:保險櫃、檔案櫃、辦公桌、班臺、會議桌、摺疊桌、電腦桌、臺案、摺疊椅、班椅、辦公椅、沙發、茶几;

通訊裝置:手機、對講機、集團電話、直線電話、車載電話。

資產的購置

各部門添置資產,需向行政辦公室提交購買申請表,行政辦公室首先考慮在公司範圍內進行調配。如必須購置,經總經理批准後由材料採購部按照有關規定購買。

購置資產的發票,必須附所購置資產的清單明細,財務方可辦理報銷手續。必須由使用單位資產管理人員簽字後方能辦理出庫手續,並將資產的相關材料交資產管理員歸檔。

資產的調撥:因調配、借用等原因進行的資產轉移由公司行政辦公室辦理,資產轉入單位負責人需在行政辦公室資產臺帳上簽字。其他個人和單位不得擅自對資產進行呼叫。

資產的使用管理

資產的使用:分配給個人使用的資產,使用人員應對資產的安全、完整負責。實行資產使用責任落實到人,當責任人工作調整或離職時,須將使用的全部資產進行移交,在其辦理所用資產移交手續後,方可辦理離職手續。

資產的處置:包括轉讓、報廢、借出、變賣等,需由使用單位說明情況,行政辦公室提交書面報告,經財務部經理簽字、行政副總經理批准後方能進行。

因保管或使用不當以及其他人為因素造成資產的丟失或損壞,由責任人負責賠償或維修,如原因不明,則對使用部門負責人給予一定的處罰。

閒置封存的資產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閒置封存的資產由申請使用部門向行政辦公室提出申請,經行政副總審批後,方可啟動閒置封存的資產。

對車輛、電腦等固定資產的使用管理,同時遵循公司其他相關規定。

資產的'盤點清查

行政辦公室在對公司現有資產進行一次性清理的基礎上,對資產進行臺帳管理。行政辦公室對各類物品進行登記,大件物品進行編號管理。物品的各項特徵(如名稱、品牌、型號、購買日期、價格等)、轉移記錄(如轉移時間、去向、使用單位簽收等)以及報廢記錄(如報廢日期、報廢原因等)均在資產臺帳上體現。

為了保證公司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做到資產的帳物相符,行政辦公室、各部門與財務部每季末25日—30日都要對本單位資產進行全面清查盤點,以掌握資產的實有數量,查明有無丟失、毀損或未列入帳的資產,保證賬物相符,對於盤虧、毀損、報廢的資產,要查明原因,寫出書面報告,上報集團總裁,經批准後做報廢核減資產臺帳處理。

行政辦公室資產管理人員要每月對各部門資產管理工作進行抽查,發現問題及時上報公司領導做出處理。

附件1、資產登記表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2

為了加強公司固定資產管理,明確部門及員工的職責,現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固定資產的標準

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二、固定資產的分類

固定資產類別折舊計提年限淨殘值率

1、房屋及建築物20xx%

2、機器裝置1010%

3、運輸工具1010%

4、計算機裝置510%

5、辦公傢俱及裝置510%

三、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

根據內部控制制度,固定資產由裝置部對生產裝置及相關裝置進行管理;由it部對計算機裝置進行管理;由人事行政部門對辦公傢俱及運輸工具進行管理。

各具體管理部門應:

1、設定固定資產實物臺帳,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2、對固定資產進行統一分類編號

3、對固定資產的使用落實到使用人(機器裝置落實到組)

四、固定資產核算部門

1、財務部為公司固定資產的核算部門

2、財務部設定固定資產總帳及明細分類帳

3、財務部對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及時進行帳務處理

4、財務部會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固定資產每季進行一次盤點,做到帳實相符,保持帳、物、卡一致。

五、固定資產的購置

1、各部門需購置固定資產,需填寫“資本性支出申請單”(格式後附1),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

2、經批准後,由採購部門安排專人負責採購,填寫“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格式後附2),報經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及總經理批准。在此表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3家供貨廠商報價以備合理採購。

3、固定資產收到後,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負責驗收,並填寫“固定資產驗收清單”(格式後附3)一式三份,在驗收清單中應詳細填寫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金額、供貨廠商,並同時對固定資產進行編號。一份由使用部門留存,一份交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一份交資產管理部門填寫固定資產卡片,更新臺帳,落實使用責任人。

六、固定資產的轉移

1、固定資產在公司內部部門員工之間轉移調撥,需填寫“固定資產轉移申請單”一式四聯(格式後附4),送移入部門簽字,確認後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第一聯由管理部門留存,更新固定資產卡片,第二聯送交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交移入部門,第四聯送交移出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單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辦理轉移登記。

2、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將固定資產轉移登記情況書面通知財務部,以便進行帳務處理。

3、注意固定資產編號保持不變,填寫清楚新的使用部門和新的使用人,以便監督管理。

七、固定資產的出售

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應將閒置的固定資產書面告知管理部門,填寫“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格式後附5),管理部門擬定處理意見後,按以下步驟執行:

1、固定資產如需出售處理,需由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出售申請表”(格式後附6)

2、列出準備出售的固定資產明細,註明出售處理原因,出售金額,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批。

3、固定資產出售申請經批准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該固定資產進行處置,並對固定資產卡片登記出售日期,臺帳做固定資產減少。

4、財務部根據已經批准的出售申請表,開具發票及收款,並對固定資產進行相應的帳務處理。

八、固定資產報廢

1、當固定資產嚴重損壞,沒有維修價值時,由固定資產使用部門提出申請,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格式後附6),交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報財務總監和總經理審批。

2、經批准後,固定資產管理部門對實物進行處理。處理後對臺帳及固定資產卡片進行更新,並將處理結果書面通知財務部。

3、財務部依據總經理批准的固定資產報廢申請和實物處理結果,進行帳務處理。

九、固定資產編號

1、編號原則:按大類、所在部門的成本中心號、順序號、取得年月編制。

1、房屋及建築物程式碼為01

2、機器裝置程式碼為02

3、運輸工具程式碼為03

4、計算機裝置程式碼為04

5、辦公傢俱程式碼為05

如:財務部20xx年7月購置一臺計算機,則編號為

jintak04753600720xx07

資產大類成本中心順序號購置年月

十、固定資產的清查

公司建立固定資產清查制度,清查分年中清查和年末清查,由管理部門和財務部共同執行。固定資產的清查應填制“固定資產盤點明細表”(格式後附7),詳細反應所盤點的固定資產的實有數,並與固定資產帳面數核對,做到帳務、實物、和固定資產卡片相核對一致。若有盤盈或盤虧,須編報“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列出原因和責任,報部門經理、生產部門經理、財務部和總經理批准後,財務部進行相應的帳務調整。管理部門對臺帳和固定資產卡片內容進行更新。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3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規範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行為。優化國有資產配置。結合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實際情況,維護國有資產安全。根據《省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管理辦法》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於市級黨的機關、人大機關、政府機關、政協機關、審判機關、檢察機關及各民主黨派、工商聯、共青團、工會、婦聯等人民群眾團體以下簡稱行政單位和各類事業單位以下簡稱事業單位

第三條本辦法所稱的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是指行政事業單位對其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產權轉移或登出的行為。

第四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應遵循公開、公正、公平的原則。採取拍賣、招投標、協議轉讓等方式以及國家法律、法規和規章規定的其他方式。

第二章處置管理

第五條行政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產權歸政府所有。市政府負責重大國有資產的處置管理。

市財政局負責市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的審批和監督管理。

市級行政事業單位主管部門按照許可權負責本部門及所屬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的具體事宜。

第六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首先必須明確產權歸屬。履行審批手續。有關部門不得辦理國有資產的註冊、過戶、變更等相關手續。不得擅自處置。未經批准處置的。

第七條重大國有資產及行政事業單位出售、出讓、轉讓、置換以及與其它單位聯建、聯營所形成的國有資產的處置。

第八條行政事業單位確因需要無償調撥國有資產的。僅限於公益性和扶貧、賑災等救濟性行為。調撥物件原則上為行政單位、參照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和全額撥款事業單位;確因需要捐贈國有資產的。

第九條行政事業單位分立、撤銷、合併、改制及隸屬關係發生改變時。應對其佔有、使用的國有資產進行清理。及時辦理資產移交等相關手續。造冊登記。

第十條行政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收入。扣除相關稅費後。納入市級財政預算管理。包括各類資產的出售出讓、轉讓收入、置換差價收入、報廢報損殘值變價收入、保險理賠收入和轉讓土地使用權收益等。全額上繳國庫。

第十一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後。調整相關會計賬目。辦理國有資產產權變更登記手續。要嚴格按照現行會計制度和實際交易價格及產權交易憑證。重新安排單位有關資產配置專案預算。

第三章處置範圍和方式

第十二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範圍:

一閒置資產。指行政事業單位佔有但未使用或不需用的資產。

二報廢、淘汰資產。確需報廢、淘汰的資產。指沒有使用價值、超過使用期限和技術部門鑑定不合格。

三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的資產。指因單位分立、撤銷、合併、改制、隸屬關係改變等原因發生的所有權或使用權轉移的資產。

四盤虧、呆賬及非正常損失的資產。以及因管理不善、自然災害或意外事故等原因造成的資產損失。包括固定資產、貨幣性資產、債權、對外投資等。指由於盤虧、呆賬。

五臨時資產。包括召開重大會議、舉辦大型活動等形成的資產。

六依照國家和省上有關規定需處置的其他資產。

第十三條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方式包括無償調撥、出售、出讓、轉讓、置換、對外捐贈、報廢、報損以及貨幣性資產損失核銷等。

第十四條執法單位收繳的罰沒資產屬於國有資產。執收單位不得私自佔有和使用。登記造冊。所得收入全額上繳國庫。應妥善保管。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4

一、為適應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發展需要,進一步規範註冊資產評估師的職業道德行為,提高註冊資產評估師的職業道德水準,維護本公司與全體註冊資產評估師的職業形象,保證執業質量,確保獨立、客觀、公正、謹慎、實事求是地搞好資產評估服務,根據《資產評估準則―基本準則》、《資產評估職業道德準則―基本準則》制定本規範。

二、本規範所稱職業道德係指職業品德、職業紀律、專業勝任能力及職業責任等的總稱。

三、遵守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貫徹執行註冊資產評估師資產評估準則,提高執業技能,確保執業質量。

四、堅持獨立、客觀、公正的原則,保持應有的職業謹慎,實事求是地為委託方提供客觀、真實、合法的評估報告,正直、誠實地對待有關利益各方。

五、接受委託方委託評估業務時,如與委託方存在可能影響本公司獨立性的利害關係,本公司不承接該評估業務,本公司註冊資產評估師也不允許發表評估意見。

六、執行評估業務的註冊資產評估師如與委託方存在可能影響其獨立性的.直接或重要間接利害關係,應及時向公司內宣告,並實行迴避。

註冊資產評估師不允許兼任與其執行的評估業務不相容的其他業務或職務。

七、註冊資產評估師要保持和不斷提高專業勝任能力,遵守資產評估準則等規範,合理運用資產評估準則及國家其他相關技術規範。要掌握與運用職業新知識、新技術、新規則,不斷提高執業水平。

八、註冊資產評估師執行業務時,必須根據業務內容和業務助理人員的職責分工,作出實施計劃,並對業務助理人員的工作進行指導、監督、檢查,確保執業質量,按計劃完成任務。

九、註冊資產評估師執行業務所形成的結論和提出的建議,要以充分、適當的證據為依據。但對未評估事項不得以職業身份發表意見,對未來事項的可實現程度也不做保證。

十、執業過程中,要在維護社會公共利益的前提下,竭誠為委託方服務,並應按照約定要求完成委託業務。對委託辦理的事項,要保守委託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利用其為自己或他人謀取利益。

十一、為發揮資產評估服務的整體優勢,維護整個職業界在社會公眾中的形象和信譽,要保持與同行之間的良好工作關係,做到相互尊重,相互支援,相互交流,相互協作。不詆譭同行,不直接間接地損害同行利益。不僱用正在其他公司執業的註冊資產評估師。註冊資產評估師不得以個人名義同時在幾家公司執業,不得以不正當手段與同行爭攬業務。

十二、執業中,要保持職業尊嚴,堅持職業道德,維護和提高本職業的形象。要以本公司名義承攬或辦理業務,不得以個人名義或任何不正當手段承攬或辦理業務,不得利用執行業務之便收取禮金、饋贈或通過其他方式獲取個人利益,不得同時從事與職業有利害關係的任何職業,不得允許他人以本公司、本人名義承辦業務。

十三、接受上級業務主管機關的監督、管理和業務指導,定期彙報工作。

十四、本規範從批准設立之日起實行。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5

1.為了加強固定資產的過帳登記,合理使用和有效管理,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2.管理處財務室對所有正在使用的固定資產(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及建築物、運輸工具、機械器具工具等)必須建立臺帳,管理處財務室則是固定資產的實物主管部門。

3.固定資產由公司財務統一編碼,管理處應登記固定資產明細表,依據不同類別建立固定資產登記卡片,做到一物一卡。

4.明確固定資產使用人,使用人是當然的保管人,對各類固定資產管理處各使用部門應正確使用,並妥善保管,同時做好日常的維護和保養工作。

5.對固定資產代保管不善而發生的毀損或損失,有關負責人應負擔賠償責任,按情節應賠償原價的10-50%。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6

1.目的:為固定資產的正確核算,加強固定資產購置、使用及保管的管理,特制定本辦法

2.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及分子公司。分子公司可以在本規定範圍內製定本單位實施細則,並同時將實施細則報公司財務部備案。

3.固定資產的標準、分類和計價

3.1固定資產的標準

3.1.1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裝置、運輸裝置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

3.1.2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也作為固定資產。

3.2固定資產的分類

根據管理的需要,公司固定資產按房屋及建築物、通用裝置、專用裝置、運輸裝置、其他裝置進行分類核算,按用途和現行會計制度還可分生產用固定資產、未使用固定資產、不需用固定資產、租出固定資產。

3.3固定資產的計價

3.3.1購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買價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包裝費、安裝除錯成本和繳納的稅金等計價;

3.3.2公司用借款和發行債券購建固定資產時,在購建期間發生的利息支出和外幣摺合差額,應計入固定資產;

3.3.3自行建造的固定資產,按建造安裝、除錯過程中實際發生的全部支出計價;

3.3.4投資者投入的固定資產,按照評估確認或者合同、協議約定的價值計價;

3.3.5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照租賃合同或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支付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除錯費等計價;

3.3.6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按照所附發票帳單所列金額加上由公司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除錯費等計價。無發票帳單的,按照同類型固定資產的市價計價;

3.3.7無償調入的固定資產,按調出單位帳面原價(扣除原安裝成本),加上新的安裝除錯成本、包裝費、運雜費等計價;

3.3.8在原有固定資產基礎上改建、擴建的固定資產,按原固定資產價值加上改建、擴建發生的實際支出,扣除改建、擴建過程中產生的變價收入後的金額計價;

3.3.9盤盈的固定資產,按照其技術性能,新舊程度和同型別固定資產的市價重新估計計價;

3.3.10購建期間交納的耕地佔用稅,應計入固定資產的價值。

3.4已經入帳的固定資產,除發生下列情況外,不得任意變動:

3.4.1根據國家規定對固定資產價值重新估價;

3.4.2增加補充裝置或改良裝置;

3.4.3將固定資產的一部分折除;

3.4.4根據實際價值調整原來的重估價值;

3.4.5發現原記固定資產價值有錯誤。

4.固定資產的購置程式及管理

4.1各公司需增置固定資產時,應首先打報告申請購買,寫明用途、品種、數量、規格、單價、總金額,由公司領導批准後,方能購買。

4.2財務部根據批准購買手續以及正式發票按固定資產的類別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按使用單位建立固定資產卡片。

4.3各公司所使用的固定資產,應妥善管理,丟失或使用不善造成損失,應追究責任人賠償經濟損失。

5.固定資產折舊管理

5.1固定資產的使用年限

根據公司的技術狀況、承受力及生產經營特點,按照國家規定的折舊年限範圍確定執行。折舊年限一經確定,不得隨意變更。

5.2確定固定資產淨殘值率

淨殘值率按固定資產原值的5%確定。

5.3固定資產折舊方法

公司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平均計算,在淨殘值率確定為5%的情況下,分類折舊率如下:

類別預計使用年限年折舊率

房屋及建築物40年2.375%

專用裝置12年7.92%

通用裝置12年7.92%

運輸裝置6年15.83%

其他裝置5年19.00%

5.4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範圍

5.4.1應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房屋和建築物;

在用的各類裝置;

季節性停用和大修理停用的裝置;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5.4.2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已估價單獨入帳的土地;

建築工程交付使用前的固定資產;

以融資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和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

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

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國家規定其他不計提折舊的固定資產。

5.4.3固定資產折舊的提取時間

根據確定的折舊方法,按月計提固定資產折舊。當月新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計提;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仍計提折舊,從下月起停提折舊。

6.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6.1固定資產實物由總工辦組織管理,驗收、編號、裝上標牌。設臺帳、管理卡片。卡片一式二份,財務、使用單位各存一份。卡片內容包括:類別編號、固定資產名稱、規格型號、生產廠家、計量單位、數量、購置方式、購建日期、使用公司、存放地點、預計使用年限、已使用年限、原值、淨值、折舊率、建卡時間等。

6.2固定資產購建交付使用時,由建設單位工程部提出驗收申請,總工辦會同技術、財務、設計、使用(存放、保管)等有關單位共同進行技術驗收,參與驗收人員在驗收單上簽字蓋章認可。驗收單應由財務儲存一份備案。設計圖紙、技術資料交工程部統一歸檔。

6.3固定資產交付使用後,由使用單位負責維修保養。

6.4裝置在內部遷動,由遷出單位填列遷動裝置及附件清單,經總工辦稽核後,隨裝置交給遷入單位,由遷入簽收後,再報財務部調帳。

6.5停用裝置,由使用單位提出申請,經總工辦批准後對停用裝置予以封存,並報財務部備案。封存裝置要有標誌,並須經使用單位清洗塗油後封存保管。裝置啟封時,必須辦理啟封手續,並通知財務部。

6.6生產經營裝置的調出,由使用管理單位填寫調撥單經領導批准,完清財務手續後,方可調出。

6.7生產裝置進行改裝,使用公司提出申請由總工辦審查,經有關領導審批後進行。所有改裝的方案圖紙、審批檔案及鑑定結論歸入被改裝裝置的檔案。審批檔案及鑑定結論還須交一份到財務部備案。

6.8固定資產的報廢,由使用單位提出,總工辦會同技術、財務、裝置等部門作出鑑定,報公司領導稽核批准後,方可報廢,並將殘值收入交財務部,同時轉銷固定資產。

6.9固定資產的清查盤點

6.9.1定期或不定期地進行固定資產的盤點清查。年度終了前,須進行一次全面的盤點清查。核實帳、卡、物,並搞清使用現狀;

6.9.2清查工作由總工辦統一組織安排,財務、使用單位參加,使用公司具體清查盤點,財務部監督盤點;

6.9.3清查的方法,應以財務帳卡為準,以帳對卡,以卡對物,件件落實;

6.9.4對清查結果必須進行全面審查。對出現的盈虧,必須及時進行彙總分析,逐項核實,查明原因,由有關公司提出處理意見,報請公司領導審批後予以處理,調整帳務。對閒置資產要摸清數量和類別,制定處理計劃。對帳外資產要及時入帳。

6.10固定資產修理管理

6.10.1固定資產計劃預防修理或者預防維修,應在保證修理質量、縮短修理時間、節約維修費用的前提下,優選修理方式或維修方式,合理規定修理週期及其結構、修理複雜係數、修理勞動量定額、修理費用和器材消耗定額、修理間歇時間定額等一系列修理定額標準。

6.10.2維修計劃管理

固定資產維修專案,由使用單位申請,經總工辦審查、領導批准後實施;

固定資產年度維修計劃是公司固定資產維修系統全年的工作大綱,是貫徹計劃修理的基礎,是季度、月度維修計劃以及考核維修工作情況的主要依據。年度維修計劃由總工辦負責編制,財務部參與,經有關領導審批後下達執行;

裝置的大修計劃由總工辦編制,統一組織實施。裝置的一、二級保養計劃,由使用單位根據裝置的使用情況編制,總工辦審查下達。儀器儀表定期檢查和校正計劃由質檢部門負責編制。動力裝置、受壓容器、防雷裝置的預防性檢查計劃,由使用單位編制執行,報總工辦審查下達;

維修計劃內容包括:固定資產名稱、使用單位、修理主要專案、停歇時間、修理費用和計劃安排日期等;

編制各類計劃時,要做好綜合平衡工作,包括修理計劃同生產計劃的統籌平衡,修理任務同修理能力的平衡,公司的動力平衡等。要在充分利用現有人力、財力、物力和技術資源的基礎上編制修理費用預算。編制的各種修理費用預算,財務部均應進行稽核,經公司領導批准後,據以執行;

在計劃執行過程中,應充分做好修理的技術準備工作,備品、配件的訂貨、製造、供應儲備工作,採用各種方法提高修理效率。修理工程領購物資、發放工資,必須經總工辦簽章。委託外加工、外購裝置、配件、材料,對外預付款項等,須經公司領導批准;

固定資產修理完工後,由總工辦組織技術人員、主修負責人、使用單位負責人、使用單位管理人員、財會人員、操作人員共同驗收合格後,由有關人員簽章辦理交接手續;

修理費用發生不均衡、數額較大的,可採用待攤或者預提的方法。採用預提辦法的,實際發生的修理支出衝減預提費用,實際支出數大於預提費用的差額,計入有關費用;小於預提費用的差額衝減有關費用。

7.附則:

7.1本制度由公司財務部負責解釋。

7.2本制度施行後,凡既有的類似規章制度或與之相牴觸的規定即行廢止。

7.3本制度經總經理批准後自頒佈之日起執行。修改時亦同。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7

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超過一年且單位價值較高的房屋、建築物、機械裝置、運輸工具、電腦及電腦軟體、儀器儀表以及其他與生產經營有關的主要裝置、工具和器具等。不屬於生產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呂,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也應當用為國定資產。

2、公司使用的固定資產,任何人不得侵佔。固定資產的增減變動,必須嚴格按照管理分工,履行規定的審批許可權和手續制度。

3、按照'統一領導、歸口管理'的原則,實行綜合管理部、各職能部門兩級管理。

(1)公司綜合管理部全面負責公司所有固定資產的'綜合管理,財務部配合綜合管理部,並由財務總制定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和措施,根據公司領導的批覆,決定固定資產購置、報廢等事項。

(2)各職能部門負責歸口管理本部門使用的固定資產,負責本部門固定資產的記錄與管理。

4、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固定資產管理負主要責任。部門負責人以及資產管理人員工作調動時必須將固定資產點交清楚,由於工作失職,管理不善造成損失的要追究責任。

5、公司建立固定資產責任人制度,在固定資產清冊中明確各項固定資產的管理責任人。按照'誰使用、誰保管、誰維護'的原則,管理責任人由固定資產的直接使用人擔任。

6、按照'歸口管理'的原則,各職能部門負責建立固定資產臺賬,每年年終,財務部負責組織有關部門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清查盤點。通過清點發現的盤盈、盤虧和毀損,應查明原因,按規定辦理相關手續,以保證賬、卡、物相符。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8

為規範和加強我係固定資產管理,維護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確保各項工作的'正常進行,特制定本系固定資產管理制度,具體如下:

1、系領導為固定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內勤為專項負責人。協助系領導做好固定資產日常管理工作。

2、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使用情況臺賬。對固定資產進行動態管理,建立固定資產實物臺賬,做好日常使用、維護記錄。

3、對固定資產進行定期清查及不定期進行檢查,及時提出整改意見。

4、建立本系固定資產實物明細賬,並進行日常管理。

5、每年對本系的固定資產至少進行一次自查。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9

1、學校固定財產是保障教育教學需要的.重要物質條件,全體教職工要以主人翁態度共同管好、用好,使各類裝置發揮最好的效益。

2、全校固定資產由總務處總負責管理,各部門由專人負責管理。

3、總務處負責全校固定財產總帳,各部門建立固定財產分類明細帳。凡屬固定財產範疇不論自購、自制、分配、贈送按規定登記入帳。

4、學校各類裝置如有報廢、損壞、遺失或需要增加,應由負責人填寫申報表,經主管部門同意,向總務處報告,經稽核後,作出相應處理。

5、學校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清點,核實帳務。填寫《固定資產盤盈盤虧報告表》報告校長室,經校長同意後,報送主管部門審批。

6、財產管理部門的保管員調離崗位,由總務主任監交,必須按規定辦理實物明細帳和財產物資的清點和交接工作,並在餘額欄加蓋移交人、接收人雙方的印章。

7、各部門設立固定財產領用、保管責任表,一式兩份,一份由責任人保管,一份由總務處留存。固定財產每年核查一次,要求帳、物、表三者相符。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10

一、課堂教學常規

1、每位老師必須提前2分鐘上教室,保證正常時間上課。如不執行每次扣0.5分。

2、課堂上不許坐著上課、接打手機、會客等影響正常教學秩序的行為,如不執行每次扣0.5分。

3、任何老師不許提前下課,如不執行每次扣0.5分。

4、嚴格按課表上課,不許任何老師私自調課,發現一次算十次(即一節課5元錢,發現一次就是五十元錢,而且是雙方都罰。)

二、業務送查

1、每週五下午放學前所有老師必須把相關業務送到相關人員桌上備查,如不執行每次扣0.5分。

2、教案上的上課日期要填寫清楚,復備與反思要詳實有針對性,作業佈置的形式要體現多樣化,板書設計要科學簡潔有概括性。以上環節缺一項扣0.1分。

三、教研組活動

1、每位老師要正常參與各教研組的活動,如有特殊情況要向教研組長請假(事假扣0.1分),否則缺一次扣1分。

2、教研活動時要認真參與,做好教研活動的過程性記錄材料,並及時送交到教研組長手裡,如不執行每次扣0.5分。

3、教研活動需要討論時要有討論稿,並積極發言,活動結束後討論稿上交教研組長處作存檔用,如不執行每次扣0.5分。

以上制度扣分結果將直接計入教師個人年度考核結果中。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11

根據公司執行的《企業會計準則》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適用範圍

公司在進行財務決算時,按照《企業會計準則》及相關規定檢查公司的存貨、金融資產、長期股權投資、投資性房地產、固定資產等各項相關資產,遵循本制度規定,提取各項資產減值準備。

資產減值準備包括:存貨跌價準備、應收款項等金融資產的減值準備、長期股權投資減值準備、固定資產等非金融資產減值準備。

第二章提取減值準備的程式

公司按以下程式規定提取資產減值準備:

1、公司負責專案管理的專案公司、負責相關資產的部門期末終了,應調查瞭解公司減值範圍內資產的情況及市場行情並書面報告計劃財務部。

2、計劃財務部依據該報告,按照本制度規定的減值準備提取原則和方法,確定各項資產是否需要提取減值準備。計劃財務部根據金融資產減值的判斷標準和計提方法,對應收款項計提減值準備。單項計提減值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按照本章第6條程式執行。

3、對須提取減值準備的事項,計劃財務部根據公司重大事項彙報制度書面報管理層審批。

4、管理層對批准提取減值準備的事項書面報告董事會並詳細說明損失估計及會計處理的具體方法、依據及數額;需要核銷相關專案的,管理層應向董事會提供具體核銷依據。

5、董事會根據管理層報告作出專門決議。

6、單次單項核銷和提取減值準備金額500萬元以上(含500萬元)的事項,須由董事會報告股東大會審議批准,報告內容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章資訊披露原則

1、根據本制度提取的各項資產減值準備(根據賬齡計提的的應收款項減值準備除外),均須報告董事會,董事會則應作出專門決議予以披露。

2、監事會應切實履行監督職能,對董事會的決議提出專門意見,形成決議予以披露;

3、按照提取準備程式規定金額在500萬元以上,應報告股東大會審議批准,作出決議予以披露。

第四章減值準備提取的原則和方法

公司按照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於中期期末或年度終了,對減值範圍內的資產進行全面檢查,對預計各項資產可能發生的減值損失,確定減值準備,具體各項減值準備的提取原則和方法如下:

一、存貨

期末對各項庫存開發產品、開發在產品等存貨進行全面清查後,按存貨的成本與可變現淨值孰低提取或調整存貨跌價準備。

開發產品等直接用於出售的商品存貨,在正常生產經營過程中,以該存貨的估計售價減去估計的銷售費用和相關稅費後的金額,確定其可變現淨值;

為執行銷售合同或者勞務合同而持有的存貨,其可變現淨值以合同價格為基礎計算,若持有存貨的數量多於銷售合同訂購數量的,超出部分的存貨的可變現淨值以一般銷售價格為基礎計算。

期末按照單個存貨專案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對於數量繁多、單價較低的存貨,按照存貨類別計提存貨跌價準備;與在同一地區生產和銷售的產品系列相關、具有相同或類似最終用途或目的,且難以與其他專案分開計量的存貨,則合併計提存貨跌價準備。

以前減記存貨價值的影響因素已經消失的,減記的金額予以恢復,並在原已計提的存貨跌價準備金額內轉回,轉回的金額計入當期損益。

二、金融資產

期末對交易性金融資產以外的金融資產的賬面價值進行檢查,以判斷是否有證據表明金融資產已由於一項或多項事件的發生而出現減值。

判斷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包括以下各項:

(一)發行方或債務人發生嚴重財務困難;

(二)債務人違反了合同條款,如償付利息或本金髮生違約或逾期等;

(三)債權人出於經濟或法律等方面因素的考慮,對發生財務困難的債務人作出讓步;

(四)債務人很可能倒閉或進行其他財務重組;

(五)因發行方發生重大財務困難,該金融資產無法在活躍市場繼續交易;

(六)權益工具投資的公允價值發生嚴重或非暫時性下跌;

(七)其他表明金融資產發生減值的客觀證據。

對金融資產的減值分以下類別進行判斷:

1、應收款項

期末如果有客觀證據表明應收款項發生減值,則將其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期末對於單項金額重大的應收款項單獨進行減值測試。如有客觀證據表明其發生了減值的,根據其未來現金流量現值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對於期末單項金額非重大的應收款項,採用與經單獨測試後未減值的應收款項(包括單項金額重大和不重大的應收款項)一起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劃分為若干組合,再按這些應收款項組合在期末餘額的一定比例(可以單獨進行減值測試)計算確定減值損失,計提壞賬準備。

已單項確認減值損失的.應收款項,不再包括在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應收款項組合中進行減值測試。

根據以前年度與之相同或相類似的、具有類似信用風險特徵的應收款項組合(即賬齡組合)的實際損失率為基礎,結合現時情況確定以下應收款項組合壞賬準備計提的比例。

賬齡

計提比例

一年以內(含一年)

5%

一年至二年(含二年)

10%

二年至三年(含三年)

20%

三年以上

40%

五年以上且回收可能性極小的款項 100%

2、持有至到期投資

持有至到期投資發生減值,按該金融資產未來現金流量流量現值低於賬面價值的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

3、可供出售金融資產

期末如果可供出售金融資產的公允價值發生較大幅度下降,或在綜合考慮各種相關因素後,預期這種下降趨勢屬於非暫時性的,確認其減值,將原直接計入所有者權益的公允價值下降形成的累計損失一併轉出,確認減值損失。

三、長期股權投資

對於採用成本法核算的、在活躍市場中沒有報價、公允價值不能可靠計量的長期股權投資,其減值損失根據其賬面價值與按類似金融資產當時市場收益率對未來現金流量折現確定的現值之間的差額進行確定。

其他長期股權投資,如果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該長期股權投資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將差額確認為減值損失。

四、固定資產等長期非金融資產

對於固定資產、採用成本模式計量的投資性房地產等長期非金融資產,在期末判斷相關資產是否存在可能發生減值的跡象。

因企業合併所形成的商譽和使用壽命不確定的無形資產,無論是否存在減值跡象,每年都進行減值測試。

資產存在減值跡象的,估計其可收回金額。可收回金額根據資產的公允價值減去處置費用後的淨額與資產預計未來現金流量的現值兩者之間較高者確定。

可收回金額的計量結果表明,資產的可收回金額低於其賬面價值的,將資產的賬面價值減記至可收回金額,減記的金額確認為資產減值損失,計入當期損益,同時計提相應的資產減值準備。

有跡象表明一項資產可能發生減值的,以單項資產為基礎估計其可收回金額。難以對單項資產的可收回金額進行估計的,以該資產所屬的資產組為基礎確定資產組的可收回金額。

資產組的認定,以資產組產生的主要現金流入是否獨立於其他資產或者資產組的現金流入為依據。

第五章風險和責任

公司的經營活動經常是在有風險的情況下進行的,所以公司在日常經營中,要研究所面臨的各種風險,儘可能的計量風險,提出風險應對措施以減少和化解風險。

本制度旨在提請經營班子審慎經營,有效地防範和化解資產損失風險。公司也提請董事會、監事會履行相關職責,使本公司更加規範經營,實現股東利益最大化。

第六章附則

本制度經董事會通過後生效,原制度同時廢止。在執行本制度過程中如遇國家相關財政法規規定有變動,以國家法規為準,屆時本制度再行修改和補充。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12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完善實物資產管理體制,理順管理關係,明確各部門實物資產管理職責,加強內部控制,提高資產運營效能。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 、集團公司 裝置管理辦法 、股份公司 資產處置操作實施細則 以及銷售公司 資產管理暫行辦法 等有關規定,結合分公司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實物資產是指具有實物形態的資產(不包括商品),主要指房產、土地、車輛和裝置設施等。第三條 本辦法適用於中國石化銷售有限公司江蘇石油分公司、中國石化集團資產經營管理有限公司江蘇石油分公司管理部。控股公司、參股公司可參照執行。

第二章 管理體制

第四條 實物資產按“六統一”(即統一預算、統一購置、統一付款、統一核算、統一處置、統一核銷)的原則,實行賬表圖冊相結合的管理形式。

第五條 實行兩級管理體制。由省公司對全系統實物資產實行總體管理,分公司對其範圍內的實物資產進行具體管理。

第六條 實行經理負責制。根據集團公司、股份公司、省公司規定,分公司經理為實物資產管理的第一責任人;分公司黨委書記為實物資產管理的第一監督人;分公司分管副經理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對主管業務及部門的實物資產管理工作直接負責;各部門負責人為具體的實物資產管理者並對經理負責。

第七條 實行集體決策制。根據集團公司、股份公司、省公司要求,分公司成立由分公司經理、黨委書記、分管副經理等主要領導組成的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成員主要由安全數質量科、實物資產科、財務核算部、基建管理科、零售管理部及各縣片區、綜合辦公室、資訊工作站、朝陽管理公司等部門組成。

分公司資產管理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安全數質量科,主要負責組織和落實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的各項工作任務,安全數質量科科長兼任辦公室主任。

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的主要職責是:負責制定實物資產管理制度;審批和稽核許可權範圍內的重大資產處置方案;審查資產運營分析報告、清查報告、專案評估報告;負責檢查實物資產管理責任制度落實情況;決定資產管理獎懲政策等。

第八條 實行責任追溯制。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成員由於崗位變動或企業改革等原因發生變化時,由變動後承擔相應資產管理職責的部門負責人蔘加,管理責任不因企業(部門)合併、變更而免除,並可追溯管理責任。

第九條 實行崗位相對固定制。各職能部門應按照資產類別設定相關工作崗位,負責相應的實物資產管理職責。分公司各部門要指定一名兼職實物資產管理員,建立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臺賬,做好本部門實物資產日常管理工作。

第三章 職責分工

第十條 實物資產管理分為主管部門、監督部門、模組管理部門及具體管理使用部門。分公司實物資產主管部門為安全數質量科;監督部門為黨群紀監科;模組管理部門為財務核算部、安全數質量科、資訊工作站;具體管理使用部門為機關各部門、油庫及加油站等。

第十一條 分公司部門職責

(一)分公司資產管理領導小組

1.負責制訂本單位實物資產管理制度;

2.審批和稽核許可權範圍內的重大資產處置方案;

3.審查本單位資產運營分析報告、清查報告、專案評估報告;

4.負責落實實物資產管理責任制度;

5.落實資產管理獎懲政策;負責督促和協調本單位各職能部門完成各自的資產管理職責。

(二)安全數質量科

1.安全數質量科為分公司實物資產管理主管部門,按規定設1-2名資產管理員;

2.組織對實物資產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確保資產管理各項制度落實;

3.牽頭做好資產清理、招標、處置工作,使資產處置有據可依;

4.配合財務核算部做好資產清查盤點工作,保證賬實相符;

5.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三)實物資產科

1.負責自有、租賃(含承租和出租)的土地、房產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關閉庫、站資產及閒置資產日常管理工作;

3.負責配合省公司做好系統車輛的編制、更新、處置等工作,建立系統車輛明細臺賬;

4.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四)財務核算部

1.負責資產核算工作,建立相關資產賬簿、卡片、出租資產臺賬、賬銷案存資產臺賬,編制相關憑證和報表,配合實物資產管理部門做好實物資產交付驗收、調撥、報廢、轉讓、出租、清理等手續稽核,收集、整理實物資產報廢、處置、評估等資料,做好財務價值核銷資料上報及賬務處理工作,負責更新、維護資產AM模組工作;

2.牽頭做好資產評估工作;

3.根據省公司清查盤點通知及相關規定,下達清查盤點計劃,稽核盤點結果,並負責盤點資料的彙總和上報;

4.協助基建管理科定期對在建工程進行清理工作;

5.參與加油站收購等實物資產盡職調查、論證及後評估工作;

6.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五)基建管理科

1.負責竣工驗收前庫、站實物資產的管理工作;

2.牽頭負責並配合財務部門做好在建資產的竣工驗收工作;

3.負責辦理新增庫、站土地房產證的領用、變更、過戶手續等工作。

4.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六)零售管理部、各縣片區及朝陽管理公司

1.督促和監督加油站對資產狀況(含土地、房產、其他設施等)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在用加油站實物資產保管明細賬,確保各項資產的完整和安全;

2.負責加油站日常維修、調撥、保養,在安全儲運部門的監督指導下正確使用加油站裝置;

3.負責閒置、廢舊加油站實物資產的保管工作;

4.參加加油站建設專案竣工驗收工作;

5.負責加油站PM裝置模組的資料維護,協助財務組織對加油站資產管理手冊的維護更新;

6.負責組織對加油站各項實物資產進行定期現場清查並及時和財務、企業管理部門進行核對,確保賬賬和賬實相符;

7.在財務部門配合下建立在用、永久關停和已拆除加油站動態管理臺賬;

8.負責配合分公司其他部門做好加油機使用狀態報廢及上報工作;

9.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七)綜合辦公室

1.負責本單位各類車輛日常管理工作;

2.負責辦公資產的管理工作;

3.負責辦公資產在PM模組的資料更新與維護及辦公資產管理手冊的維護。

4.負責辦公資產裝置進行定期清查並及時和財務部門進行核對,確保賬賬和賬實相符;

5.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八)資訊工作站

1.負責資訊裝置管理工作;

2.負責將各類計算機、網路資訊裝置、印表機及其他配套裝置進行登記造冊,建立實物資產保管明細賬,確保各項裝置的完整和安全;

3.負責各類計算機、網路資訊裝置、印表機及其他配套裝置的日常維修、保養、工作;

4.負責對機關資訊裝置在PM模組的資料維護及資訊資產管理手冊的維護;

5.對所使用、管理的上述裝置進行定期清查並及時和財務進行核對,確保賬賬和賬實相符;

6.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管理工作。

(九)油庫

1.油庫主任為油庫所屬各項資產安全、完整的第一責任人,裝置操作員工為直接責任人;

2.負責油庫各類資產的管理工作;

3.負責配送中心裝置地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參與資產裝置的驗收工作;

4.負責在PM模組維護油庫裝置資料資訊和資產管理手冊,在財務部門配合下建立在用油庫資產動態管理臺賬。

5.對油庫各項資產進行登記造冊並進行定期清查,及時和財務及其他部門進行核對,確保賬賬和賬實相符;

6.配合資產領導小組做好油庫相關資產處置工作。

(十)加油站

1.加油站長為加油站所屬各項資產安全、完整的第一責任人,裝置操作員工為直接責任人;

2.負責加油站資產的管理工作;

3.負責加油站裝置的使用和日常維護、保養,參與資產裝置的驗收工作,協助做好加油站各項資產清查盤點;

4.負責提供加油站裝置基礎資料資訊,配合財務部門維護加油站資產管理手冊。

(十一)分公司其他各部、室、中心 負責本部門實物資產使用、管理,做好實物資產的維護、調撥、保管、盤盈盤虧原因分析和新增實物資產標籤貼上,協助做好部門實物資產的清查盤點工作,並建立本部門實物資產臺賬。

第四章 實物資產購置管理

第十二條 固定資產購建完成後,必須由實物資產管理部門填制固定資產驗收入庫單,辦理資產領用手續。實物資產石油部門對接收到的固定資產登記造冊,並辦理資產使用或轉移手續,進行使用和保管。對金額較大的固定資產如加油站,竣工驗收時必須由資產領導小組驗收簽字確認後,交付使用部門,管理責任才能隨之轉移。

第十三條 實物資產到達使用單位(部門)後,要求單位(部門)於當日履行物資驗收,7日內完成審批程式。審批程式結束後履行程式部門列印留存,模組管理部門裝置管理員在PM裝置模組建立裝置編號。

第十四條 省公司統一購置的資產裝置

分公司收到省公司購置的新增資產驗收流程:資產使用部門制單-使用單位負責人-PM模組管理部門裝置管理員-PM模組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核算部資產管理員-財務核算部主任-分管領導-省公司物資裝備管理處-實物資產處資產管理員-實物資產處負責人-財務資產處資產管理員-財務資產處負責人-總會計師。

第十五條 經省公司批准分公司購置的資產裝置

(一)財務核算部根據收到的新增資產發票和驗收單,與相關結算單據核對進行賬務處理和維護AM資產模組建立資產編號。

使用部門裝置管理員同時負責將拍攝的數碼照片傳送至實物資產科資產管理員。

(二)新增資產驗收流程:資產使用部門制單-使用單位負責人-PM模組管理部門裝置管理員-PM模組管理部門負責人-財務核算部資產管理員-財務核算部主任-分管領導。

第十六條 實物資產管理部門、財務資產管理員負責及時組織更新資產管理手冊,做到賬實、賬冊、賬碼一致。

第五章 實物資產使用管理

第十七條 資產使用部門負責實物資產的保管和使用維護,接受實物管理部門的管理和監督,對所使用資產需要更新、維修時,需向實物管理部門出具申請,說明原因,經批准後方可實施。對使用不當或不服從管理造成的資產損失,資產使用部門是第一責任人。

第十八條 各實物管理和使用部門應對所使用保管的資產建立實物資產登記賬,詳細記載規格型號、品牌、購建時間等資產基本狀況和各項重要資訊。同時登記加油站、油庫、土地、房產及車輛、裝置等管理臺賬。

由上級部門、聯營合作單位交由我公司無償使用的資產(所有權不變,使用權轉移),實物管理部門和使用部門均應視作自有資產進行登記、保管和維護,同時財務部門應建立資產備查賬簿予以登記和管理,便於資產清查和核對。第十九條 實行資產管理責任追究制度。本著“誰使用,誰負責”的原則,從資產交付使用之日起,使用部門將佔有和使用的資產安全和保管責任落實到具體的保管(使用)人,保管(使用)人應嚴格按照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和保管資產,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潮、防塵、防鏽、放洪、防颱風等工作。一旦發現資產丟失或毀損,應立即向實物管理部門報告。資產管理責任免除要根據資產退出使用原因相應確定,對資產調整使用部門和個人的,應填制資產內部調撥單,辦理資產轉移手續後方可變更管理部門和責任人;對資產轉讓、拆除報廢處置的,應提供資產詳細清單,履行資產處置審批程式,直至財務入賬和資金上劃以後,資產完全退出和消亡,使用管理責任方可免除。

第六章 實物資產調撥管理

第二十條 固定資產由於調劑使用導致使用部門發生變動的,必須履行審批程式。

第二十一條 資產調撥由調入單位或部門提出調劑申請,在OA系統履行審批程式,審批程式手續7日內完成。

第二十二條 分公司內部之間資產調撥審批流程:調入部門裝置管理員制單-調入部門負責人-調出部門負責人-實物資產管理部門-PM模組管理部門裝置管理員-財務核算部主任-分管領導-財務核算部資產管理員。

第二十三條 資產調撥審批完成後,資產辦理轉移手續,裝置管理員及時更新、維護裝置資料之後,各部門列印留存,財務部門資產管理員更新、維護資產資料模組等,日常維護職責相應發生轉移。

第二十四條 資料更新、維護完畢後財務資產管理員及調入、調出單位要及時更新維護資產管理手冊。

第二十五條 因不履行資產調撥手續造成資產流失的,不因資產實質轉移而免責,原資產使用部門為第一責任人,現使用部門為第二責任人。

第七章 土地及車輛管理

第二十六條 土地管理。實行“守土有責”職責,規範源頭、嚴格過程管理,具體按照 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土地處置管理實施細則 (中國石化財 20xx 575號)、 江蘇石油分公司土地管理暫行規定 (石化資產蘇管 20xx 252號)以及 關於 江蘇石油分公司土地管理暫行規定 實施過程中若干具體問題的意見 (石化資產蘇管便 20xx 11號)等檔案相關規定執行。

第二十七條 車輛管理。為切實降低車輛費用支出,確保安全執行,提高車輛運營效率,必須嚴格按照 江蘇石油分公司公務車輛管理指導意見(試行) 石化資產蘇管 20xx 138號)以及 關於調整分公司公務車輛更新方式的通知 (石化資產蘇管 20xx 195號)等檔案相關規定執行。第八章 實物資產出租管理

第二十八條 資產出租必須嚴格按照 江蘇石油公司資產租賃管理暫行辦法 (石化資產蘇管 20xx 48號)、 關於資產租賃管理補充規定 (石化資產蘇管 20xx 243號)以及 關於進一步明確資產出租有關事項的通知 (石化資產蘇管 20xx 259號)等檔案相關規定上報省公司批准,未經批准擅自出租的將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二十九條 實物資產出租原則:不得出租給從事與股份公司主業相關的油品銷售業務和從事非法活動及有重大安全影響的單位;出租不動產時,必須遵循“房地合一”的原則。出租資產必須遵循“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

第三十條 實物資產出租的範圍:所有權、使用權歸江蘇石油分公司所有或目前未取得權屬證明但權屬無爭議的場地、房屋以及其他實物資產。具體包括場地租賃、門面房租賃、辦公房租賃、住宅租賃、車輛租賃以及其它資產租賃等。

第三十一條 資產出租按照以下流程操作:

1.出租資產的立項與稽核;

2.釋出出租資產公告;

3.出租資產租賃價格詢價、評估;

4.出租資產招議標;

5.簽訂出租資產合同;

6.辦理出租資產移交。

第三十二條 資產出租批准後,要按照資產出租程式辦理,資產出租相關手續上報省公司備案。

第三十三條 對出租的資產,由對外出租部門進行日常管理,出租資產按照合同約定時間及時足額收取租金,並按“收支兩條線”規定及時入賬。同時,實物資產科要對租金收取情況進行跟蹤管理,定期與承租方核對租金款項,發現差異應查明原因並及時處理。

第三十四條 對截留租金或使用費拒不入賬形成小金庫、賬外賬的,按股份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三十五條 實物資產科要建立資產出租動態管理臺賬和建立資產出租檔案,並確保資產出租資料的完整和規範。同時,應定期對出租資產進行查驗,確保出租資產完好並按合同約定使用,租賃資產查驗應有記錄,發現問題應及時制定應對措施並向省公司報告。

第九章 實物資產報廢及轉讓處置管理

第三十六條 資產報廢按照 關於印發的通知 (石化股份蘇財 20xx 668號)執行。嚴格按照 內部控制手冊 規定審批。

第三十七條 固定資產處置原則:堅持公開、公平、公正,審批手續齊全。嚴禁任何單位和個人以任何名義擅自捐贈、報廢變賣、轉讓企業資產,對違反規定擅自處置造成管理混亂和資產流失的將追究有關人員及領導責任。

第三十八條 資產處置應當遵循處置行為與財務核銷分開的原則。在按照規定許可權經過本單位和省公司對資產處置行為批准後,方可進行資產處置,並按照省公司要求進行財務核銷。

第三十九條 實物資產處置無論金額大小,處置許可權均集中於省公司,未經省公司批准,各分公司各部門和個人不得以任何名義進行資產處置。

第四十條 對因投資改造等原因發生的加油站和油庫的重建、部分重建、遷建、退租等情況而需要拆除、報廢的資產處置按照 江蘇石油分公司資產處置補充規定 (石化股份蘇財 2010277號)執行。為保證“資產處置三同步”,即“處置方案與更新立項同步”、“殘值回收與更新改造同步”、“資產減值與資產核銷同步”處置方案的順利實施,財務部門牽頭負責,全過程參與處置行為,並具體組織資產評估、報廢資產的減值批覆和核銷申請;安全技術部門負責稽核處置專案的資產清理方案和技術鑑定報告;規劃、基建部門負責根據投資立項內容,擬定資產清理方案;審計、監察部門負責對投資專案進行審計、監察,核實資產處置程式是否規範,處置方法是否有效。未經批准擅自拆除資產造成閒置浪費形成損失的,追究有關人員和負責人的責任。

第四十一條 對資產進行轉讓出售、資產置換、作價入股等行為時,必須履行資產評估程式,由財務核算部填寫 資產評估申請表 上報省公司批准。

第四十二條 對省公司批准處置的各項資產,必須由分公司資產處置領導小組統一處置。對大宗資產進行變賣轉讓的,要採取招投標方式,或公開向社會進行競拍。對資產轉讓、殘值變賣實現的收入,一律按省公司資金收支兩條線管理規定予以上劃。對未經資產處置小組批准擅自處置資產,或截留處置收入體外迴圈成為小金庫、賬外賬的,按股份公司有關規定處理。

第四十三條 經批准報廢的資產,建立報廢資產管理臺賬,指定部門妥善保管報廢資產,明確保管部門的管理責任。

第十章 實物資產清查盤點管理

第四十四條 實物資產清查盤點要堅持實事求是的原則,做到全面清查和重點清查相結合,實物現場盤點與賬務核查相結合,保證清查工作全面完整、不重不漏,清查結果準確可靠,不走過場。

第四十五條 實物資產管理部門必須組織和督促使用部門對所使用、管理的資產進行登記造冊,掌握資產的基本狀況。實物資產管理部門負責資產盤點方案的制定,資產管理使用部門負責組織實施實物資產清查的現場盤點工作,填報相應的資產清查表。同時,財務和資產使用部門應配合實物管理部門進行資產清查,根據清查結果核對會計賬簿,保證賬賬和賬實相符。對賬實不符的要及時查詢原因,堵塞管理漏洞。

第四十六條 實物資產管理部門、財務及使用部門要對實物資產清查結果進行分析,查詢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和不足,對資產清查過程中發現的資產盤盈、盤虧,應當按照規定進行分類排隊、分析原因,提出處理意見。

第四十七條 實物資產盤盈、盤虧按照 關於印發的通知 (石化股份蘇財 20xx 668號)執行。

第四十八條 對盤盈、盤虧資產必須進行報批,批准後要及時調整其賬面價值,確保賬實相符,更新資產、裝置模組資訊資料。

第四十九條 清查盤點後要根據資產裝置變動情況,做好資產裝置的調撥裝置清理工作,及時辦理調撥手續。

第五十條 對於賬銷案存裝置要抓緊進行實物資產處置,不得作為盤盈資產處理。確屬盤盈的應查明原因,報省公司審批後處理。

第十一章 檢查和監督

第五十一條 實物資產管理和使用部門在工作中要緊密配合、互相監督,確保各項資產的完整和安全。

第五十二條 分公司資產管理領導小組會應針對不同階段資產管理重點,組織相關部門定期和不定期地對資產管理情況進行調研和檢查,督促實物資產管理各項制度的落實。實物資產管理部門有權根據掌握的情況,在獲得分公司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的批准後,獨立或聯合其他部門對資產管理進行檢查,也可以採取先檢查後向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彙報的形式。

第五十三條 審計部門應將資產管理情況納入審計監督範圍,並將審計中發現的資產管理存在的問題向分、省公司彙報。

第五十四條 監察部門負有對資產管理、資產處置工作進行檢查監督的職責。有權獨立或聯合其他部門以本部門或效能監察小組的名義對資產管理各環節進行檢查和監督。

第五十五條 資產管理檢查監督的主要內容是:檢查資產管理、使用部門履行各自職責情況;監督各部門之間資產管理的協調、溝通和配合情況,有無互相推諉扯皮等不作為情況;檢查投資責任制度落實情況,追究有關人員的過錯責任;檢查有無違反資產審批許可權購建資產情況;檢查 江蘇石油分公司資產運營廉潔從業十項規定 的落實情況,有無越權處置和截留處置收入現象;檢查資產定期清查制度的落實情況,查閱資產清查底簿,抽查相關資產;檢查各類資產檔案的建立和保管情況等。

第五十六條 資產管理工作檢查完畢,必須向分公司資產管理領導小組彙報,並根據分公司資產管理領導小組的意見,向被檢查單位通報檢查情況,下達整改意見。

第十二章 責任追究

第五十七條 資產管理人員必須做到廉潔自律,杜絕違規違紀行為發生,自覺維護資產管理隊伍的良好形象,並認真遵守 江蘇石油分公司資產運營廉潔從業十項規定 (石化資產蘇管 20xx 28號)。

第五十八條 規範資產運營行為,明確管理責任,對違法違規、管理失職造成國有資產流失和運營風險的行為,將嚴格按照 關於印發的通知 (石化股份蘇監 20xx 1853號)檔案規定進行嚴肅查處,並追究相關人員責任。

第十三章 附 則

第五十九條 分公司現行有關制度和本辦法相牴觸的,以本辦法為準。

第六十條 本辦法由分公司安全數質量科、財務核算部負責解釋,自下發之日起實施。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13

第一章

固定資產及其相關規定第一條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固定資產》及相關財會制度的規定,固定資產是指同時具有以下特徵的有形資產:

1、為生產商品、提供勞務、出租或經營管理而持有的;

2、使用年限超過一年;

3、單位價值較高。

第二條根據《企業會計制度》和《企業會計準則》對固定資產的相關規定,接合xx飯店(以下簡稱“飯店”)的具體情況,本制度將由麗江大港貿易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上級公司”)投資建設、購置或以其他方式形成的,交由飯店經營管理的以下資產作為固定資產:

1、飯店房屋、建築物、構築物;

2、中央空調、監控系統、消防系統、通訊及播音系統、電視接收系統、供配電系統、供排水系統、洗滌裝置、電梯、鍋爐、冰櫃及製冷裝置(設施)、保齡球系統及設施、桑拿裝置設施;

3、影印機、相片沖印裝置、運輸車輛、遊樂場裝置、健身房裝置等。

第三條不作為固定資產管理的工具、器具等實物,作為低值易耗品管理,低值易耗品的管理按飯店存貨管理辦法執行。低值易耗品,應包括(但不僅限於)下列專案:

1、各種用具、傢俱、工具、玻璃器皿、瓷器等;

2、辦公桌椅、沙發、檔案櫃、會議桌椅、傳真機、電話機、行動電話、幻燈機、飲水機、微機、印表機、裝訂機、驗鈔機等;

3、電視機、影碟機、音箱、顯示器等;

4、地毯、燈飾、燈具、飾品掛件等;

5、擦鞋機器、貨架、行李車及其他搬運工具等;

6、餐桌、餐椅、餐具、食品架、食品容器、不鏽鋼用具等;

7、飯店廚房中除冷櫃以外的如灶具等所有工器具;

8、洗衣房中除洗滌裝置、成型機以外的所有工器具;

9、在經營過程中週轉使用的包裝容器等;

10、固定資產的維修維護用品、用具及備用零部件等;

11、制服、床上用品、麻棉製品等。

第四條飯店全部資產的所有權均屬麗江大港貿易有限公司所有,任何個人或其他組織無權擅自處置、變賣、毀損、報廢飯店資產,無權以飯店資產對外進行擔保、抵押、質押等民事行為。

第五條飯店管理委員會受飯店所有者委託,在授權範圍內行使飯店所有者的權利;根據《xx飯店管理合同》的規定,飯店管理人員行使資產的經營、管理、使用和維護的職權。

第二章

固定資產預算制度第六條每個會計年度初期,飯店各部門根據本部門的經營情況,將本部門的現有資產利用情況、資產維修計劃、資產報廢計劃、擬新增資產購建計劃及其他與固定資產相關的支出計劃,報工程技術部門和財務部門。

第七條工程技術部門根據各部門對固定資產的使用情況,對上述計劃從技術角度提出意見。

第八條財務部門會同上級公司財務部根據飯店下年的資金情況,提出資金安排計劃。

第九條飯店總經理召集相關部門,根據上述意見制定出固定資產的增減、維修計劃後報飯店管理委員會討論。

第十條飯店管理委員會將上述計劃討論通過後形成飯店的年度固定資產預算。

第十一條飯店採購部門、使用部門、財務部門及上級公司財務部門,各自遵照固定資產預算執行相應責權,記錄、監督、管理、使用好固定資產。

第三章

固定資產購建及形成

第十二條在年度預算範圍內的固定資產,由相關部門按預算執行購建任務。

第十三條未列入預算範圍而急需使用的資產,按照預算形成程式,由使用部門提出報告,相關部門(含上級公司財務部)出具意見後,由飯店總經理決定是否確需購建資產。

第十四條對於確需購建的資產,由飯店總經理將購建計劃提請飯店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十五條各相關部門按審批意見執行購建任務。

第四章

固定資產的管理第十六條根據飯店經營管理的具體情況,飯店固定資產按賬務和實物分別進行管理。

第十七條飯店固定資產的賬務管理。

1、飯店固定資產賬務統一由上級公司財務部門核算,固定資產的核算按《企業會計準則》和《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執行。

2、上級公司財務部負責飯店固定資產的增加、報廢、折舊、資產減值等的賬務處理、記錄、核算工作。

3、上級公司財務部應會同飯店財務部組織相關部門,每半年和不定期地清點、盤查固定資產。對固定資產的使用、維護、維修、服役狀態、報廢情況與賬面記錄情況進行核實,並對各責任人的資產管理執行情況提出獎懲建議。

4、對於已提完折舊,尚在服役的固定資產,應登記造冊,與其他資產同等管理。

第十八條飯店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

1、飯店總經理對飯店固定資產的實物管理負有全面責任,飯店工程技術部門協助總經理做好固定資產的管護工作。

2、飯店財務部雖不對飯店固定資產進行賬務核算,但應按固定資產原始入賬價值設定固定資產清單、建立固定資產臺賬及固定資產卡片,將固定資產統一編號、歸類,對固定資產的實物形態作詳細記錄,對固定資產的管理負全面監督責任。

4、在由財務部統一記錄的基礎上,將飯店的固定資產管理責任分解到各部門。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責任內的資產負有全面管理責任。

5、各部門應對本部門所管理的資產建立資產檔案,對本部門的資產位置、功能、工作狀況、操作方法、使用注意事項、能源耗用情況、修理維護情況、預算執行情況等各種資訊作詳細記錄,並將管理責任落實到個人,以保證資產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6、對於專業性較強,需要特殊技能、須持證人員操作的裝置,應配備專門的操作人員,嚴格執行裝置的操作規程和國家的相關規定。

7、各部門應對管轄內的資產形成定期檢修制度,以確保機器、裝置的正常執行和建築物的功能完好。

8、各部門應對固定資產進行不定期的清查盤點,積極配合財務部門對資產的清點和監督管理工作。

第五章

固定資產的折舊第十九條固定資產的折舊由上級公司統一核算。除以下情況外,應對所有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已提足折舊仍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

2、按照規定單獨估價作為固定資產入賬的土地。

2、音響裝置5年

3、電冰箱(櫃) 5年

4、空調器櫃式5年窗式3年

5、電影放映機5年

6、其他電器裝置5年

(五)文體娛樂裝置類

1、高階樂器10年

2、遊樂場裝置5年

3、健身房裝置5年

(六)消防裝置6年

第二十一條飯店固定資產淨殘值按稅務機關的要求執行。

第二十二條固定資產減值,按《企業會計準則》及《企業會計制度》處理。

第六章

固定資產的修理、維護及日常保養

第二十三條飯店固定資產應定期維護和保養,以確保資產正常、經濟、有效地執行。資產的維修按年度固定資產預算進行。

第二十四條各責任部門應時時掌握本部門的資產運轉情況。若發現急需修理而又未納入預算的情形,應作出報告經飯店工程技術部門鑑定並出具意見,由財務部門稽核後,報飯店總經理批准。

第二十五條資產維修部門和物資採購部門,根據總經理的批示意見執行維修任務。

第二十六條零部件等維修費用,按飯店費用報銷辦法執行,相關費用計入飯店當期損益(第二十七條情況除外)。固定資產的修理支出不得以預提或待攤的方式處理。

第二十七條若與固定資產有關的後續支出金額較大(通常按超過固定資產原值的20%為準),則應當計入固定資產賬面價值。相應的支出,應由飯店管理委員會審批。

第二十八條飯店正常經營期間,若需對建築物進行裝修。裝修方案和相應支出應由飯店管理委員會批准。

若裝修支出符合固定資產改良支出標準,則上級公司財務應將此項支出在固定資產賬下單獨設“固定資產裝修”明細科目核算,並採用合理的'方法單獨計提折舊。

第七章

固定資產的清理及報廢第二十九條各部門應不定期地對所管轄的固定資產進行清查盤點,對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的固定資產應及時與飯店財務部和上級公司財務取得聯絡。

對於盤虧、報廢、毀損的資產,應查明原因。若系人為因素造成,須追究相關人員的責任。

飯店資產的轉出和轉入應徵得飯店管理委員會的批准。

第三十條飯店財務部和上級公司財務,應按會計制度、會計核算辦法和本固定資產管理規定,及時對固定資產的盤虧、盤盈、報廢、毀損、轉出、轉入事項進行賬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對於超過服役期或尚在服役期內的裝置,如存在下列現象則按程式進行清理或報廢處理:

1、無法正常執行,且無法修復;

2、修理費用過高,不如購買新裝置;

3、由於國家新法規、新標準頒佈,現有裝置的使用已違反了這些新規定;

4、能耗等使用成本過高,購置新裝置比使用現有裝置更經濟;

5、繼續使用將對環境造成重大不良影響;

6、原有裝置的工藝、技術已被新工藝、新技術淘汰,繼續使用已經不經濟;

7、由於意想不到的因素,資產受到不可抗力損壞,已無法繼續服役;

8、其他需要對裝置進行報廢的原因。

第三十二條對於需要清理、報廢的資產,由各資產管理部門提出書面報告,經工程技術部門鑑定、財務部門(含上級公司財務)論證後,由飯店總經理確認,按程式納入年度固定資產預算管理。各相關部門根據預算處理。

第三十三條

對於未來得及納入預算的資產報廢,應按預算形成程式,最終由飯店管理委員會立項審批。各相關部門根據審批意見辦理。

第三十四條

財務部門(含上級公司財務)應配合並監督好各相關部門的清理工作,做到資產清理費用按規定開支、資產殘值收入及時入賬。

對於保險賠償範圍內的資產報廢,應及時與保險公司取得聯絡,做到財產賠償及時、足額入賬。

第三十五條

對在政府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的資產,相應資產管理部門應及時辦理好報廢資產的銷戶、轉出轉入資產的過戶等相關手續。

第八章

附則第三十六條

本制度自批准之日起執行,此前與本辦法不一致的規定自動作廢。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14

為規範我局行政機關和事業單位固定資產管理,實現固定資產的優化配置,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高效,防止固定資產的流失,根據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我局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規定標準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形態的資產包括房屋及建築物、一般裝置(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800元以上)、文物和陳列品、圖書、其他固定資產等。其單位價值雖然不足規定標準,但使用時間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類資產,按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條局各科站室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統一購置,嚴格按照市政府的規定實行政府採購。每年年末,局各科站室要根據業務工作的需要,本著合理、節約、高效的原則,編制下年度固定資產購置計劃。於每年12月下旬報辦公室,由辦公室提交jú長辦公會審定後執行。對於確屬急需購置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提出意見後,報jú長批准後辦理。

第三條局辦公室負責固定資產實物管理。即對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護、清查盤點等管理;同時負責辦理固定資產的調撥、轉讓、報損、報廢等報批手續。

第四條局水利經濟科負責固定資產統一建帳、統一核算,並協助辦公室對固定資產實物進行管理。

第五條購入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組織驗收,驗收合格後並填制<固定資產入庫驗收單>一式二聯,辦公室憑第一聯登記固定資產登記簿和固定資產卡片,水利經濟科憑第二聯填制記帳憑證,記入固定資產總帳。固定資產卡片必須登記到每一件固定資產,明確使用、保管職責,堅持“按物設卡、物卡相符、物移卡隨”的管理原則。各科室站根據工作需要簽字領取。

第六條各科室站之間和上級調撥固定資產,應填制<固定資產領用(調撥)單>,視同“購入固定資產”管理。

第七條各科室站的固定資產要指定專人管理,及時登記,科學使用,以延長固定資產的使用壽命,提高其使用效率。固定資產保管人退休或調離時要及時辦理固定資產移交手續。

第八條為了保證固定資產的安全和完整,每年年末要對固定資產進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盤點。

1、清查盤點的內容,包括固定資產的實有數與帳面數是否相符,固定資產的保管、使用、維修等情況是否正常等。

2、清查盤點的具體程式是,由各科室站填報固定資產調查表,於每年12月下旬前報辦公室,由辦公室按照固定資產明細帳逐一核對。

3、清查中,盤盈的固定資產應當及時入帳;盤虧報損的固定資產,屬於不可抗拒原因造成的,應當按照國家規定和資產報廢的審批許可權及時辦理核銷;屬於過失的責任事故或違法行為造成的,應當按照規定給當事人以必要的經濟賠償。

4、局各科室站閒置的固定資產,由辦公室進行統一調配,使之合理流動,發揮效益,防止積壓。

第九條固定資產的處置要嚴格執行國家國有資產管理局有關檔案和市有關規定。固定資產的調出、處置、報廢、報損,必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的審批程式辦理,各科室站不得擅自處置。報廢時應填制“固定資產報廢申請表”報局領導批准後,方可辦理固定資產核銷手續。符合下列條件之一的裝置,可以申請報廢。

1、電腦裝置、交通工具等固定資產質量低劣、技術落後、效率低、耗能大、主要結構或部件陳舊老化,精度低,實際使用過程中不能滿足最低效能指標和技術要求,無修復意義或無改裝利用意義,被確認為淘汰的產品。

2、因意外災害事故或其他原因致使裝置主部件嚴重受損,已無修復價值的。

3、修理費用超出原值的50%,或接近同類產品新購價格的。

第十條出售、出租、報廢固定資產所得收入須按規定全額交水利經濟科入帳。

第十一條以上規定如與上級或有關主管部門規定相牴觸,執行上級或有關主管部門的規定。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15

第一條 目的

為加強固定資產的保管及使用管理,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範圍

本規則所稱固定資產包括土地、房屋及建築物、機械裝置、運輸裝置、馬達儀表、工具、什項裝置(各公司自分事務性什項裝置及機電性什項裝置)等。

第三條 會計科目列帳原則

前項固定資產,耐用年數在二年以下,不具生產性,未超過一定金額者(各公司自訂)應以費用科目列帳,而不得以固定資產科目列帳。

第四條 管理部門

固定資產按下列類別,由各公司指定部門負責管理,其管理及保養細則由各公司管理部門會同使用部門自行制定之。

(一)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事務性什項裝置由總部門負責管理。

(二)機械裝置、馬達、儀表、機電性什項裝置由工務部門負責管理,但得視實際需要歸由性質相關部門管理。

(三)工具由資材倉庫負責管理。

第五條 編號

固定資產取得後,即歸管理部門管理,並會同會計部門依其類別及會計科目統馭關係,予以分類編號並貼粘樣籤。

第六條 移交

人員移交時,對於固定資產應依人事管理規則第十一條的規定詳列清冊辦理移交。

第七條 增減報告

會計部門應於次月15日前就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等專案編制"固定資產增置表"一式三聯送管理部門核對,並填列異常或更正內容後,第一聯管理部門留存,第二聯送返會計部門自存,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採用電腦處理報表代替之。

第八條 盤點

固定資產管理部門應會同會計部門每年盤點一次(不含工具、馬達、儀表、事務性什項裝置)。另應於每季就固定資產的專案中根據登記卡冊,每一類別至少抽點十項,盤點後應填造"盤存單"一式三份註明盈虧原因,一份自存,二份呈報(總)經理核決後一份送會計部門,一份送總管理處總經理室備查。管理部門對於盤盈或盤虧除應專案敘明原因呈核外,並應依增置或減損的規定辦理手續。

第九條 增置、營造、修繕處理

固定資產的增置、營造、修繕應分別依照"材料管理辦法"、"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及"營建工程管理辦法"等有關規定辦理。

□ 增置及登記

第十條 增置手續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等固定資產於增置驗收後,使用部門(土地、房屋及建築物由總務部門)應即填寫"固定資產增加單"一式三聯經會管理部門簽章後,送會計部門填注購置金額、耐用年限、月折舊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由會計部門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會計部門應每月與管理部門核對"固定資產登記卡"的記載事項,如有缺漏事項應即通知補正。

第十一條 受贈處理

固定資產因其他公司撥入,捐贈而取得者,應填明價格,如原價無法查得或根本無原價者,得由管理部門會同會計部門予以估列,並按第十條固定資產增置手續辦理。

第十二條 登記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等不動產取得所有權後,由總務部門統一辦理產權登記後,轉記入"房屋、土地登記卡",變更時亦同。

第十三條 保險

固定資產應依"關係企業財物保險事務處理程式"的規定辦理保險。

□ 移轉、閒置及減損的處理

第十四條 資產移轉處理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等固定資產在公司內相互撥轉時應由移出部門填寫"固定資產移轉單"一式四聯會管理部門簽章後,送移入部門籤認(管理部門不同時,要加印一聯會移入管理部門同時籤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管理部門不同者,影印聯送移入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送移入部門,第四聯送移出部門。其出入廠區應另填"移轉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託運部門自存,第二聯託運部門轉送會計部門暫存憑以核對第三聯,第三聯至六聯出廠時經守衛簽註時間、車重後,第三聯由守衛暫存,於翌晨轉送託運部門的會計部門,經與第二聯核對無誤,於一日內轉送收料部門的會計單位憑以核對收料;第

四、

五、六聯由承運商隨同物品出廠、入廠時經守衛簽註入廠時間、車重後入廠,經點收後第四聯由收料部門存查,第

五、六聯經守衛簽註出廠時間、車重後,第五聯由承運商暫存憑以申請運費,第六聯由守衛暫存,於翌晨轉送收料部門的會計部門與第三聯核對。

第十五條 資產送修處理

固定資產固故須送廠商修復時,應依照"工程修造發包事務處理規則"的有關規定辦理,於送修時由工務部門或管理部門開具"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第一聯經辦部門自存,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由守衛室暫存於次日轉送會計部門,第

四、

五、六聯交承運商運同物品出廠,第四聯交收料廠商暫存供做物品回廠交貨的憑證,經辦部門於驗收後轉交會計部門核銷,第五聯供申請運什費,第六聯由收料廠商簽收並送回經辦部門。

第十六條 出租或外借處理

固定資產出租或外借,管理部門應先會同會計部門後按序呈(總)經理核准後始得辦理,並應制定契約,副本送會計部門以備核對,契約內容應包括修繕保養及稅捐負擔、租金、運什費、歸還期限、保持原狀、附屬裝置明細等,其出入廠區應另填"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並依第十五條流程的規定辦理。

第十七條 減損處理

土地、房屋及建築物、運輸裝置、機械裝置、機電性什項裝置因減損擬報廢者,應由使用部門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一式四聯,註明減損原因,送管理部門及會計部門簽註處理意見後呈報(總)經理,經核准後,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

二、三聯依處理意見辦理後連同該廢品送資材倉庫簽收(盤虧部分免辦繳庫),第二聯連同有關資料送會計部門據以向主管機關辦理報備,抵押權變更及解除保險等手續,第三聯自存。該減損資產因體積巨大必須就地處理或拆除時,則第四聯送委託部門憑以辦理,惟減損資產於拆移前,或拆移後無法繳庫時,管理部門或使用部門應妥為保管,上項減損資產已繳庫者由資材倉庫保管處理,其無法繳庫而決定標售時,其處理流程依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第十八條 閒置固定資產處理

固定資產的管理部門至少每三個月應將經營上認為無利用價值的閒置固定資產予以整理,填具"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擬定處理意見後呈報(總)經理,經核定標售者須按下列規定辦理:

(一)管理部門應即按"閒置固定資產明細表"所列經批示計售部分開具"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一式四聯由(總)經理指派專人或由採購部門負責招商比價,並將比價結果轉記於"標售比價單"後,第三聯自存,第四聯送資管科,第

一、二聯呈(總)經理核決後,由經辦人將第二聯送會計部門以憑核對,第一聯送管理部門以便發貨。

(二)發貨時,由標售經辦人填寫"料品交運單"一式六聯(承運商聯勿填)憑以入廠提貨,經守衛簽註出廠時間及過磅記錄後,送回標售經辦人開具"繳款單"向出納解繳貨款,並於"料品交運單"備註欄填寫"固定資產讓售比價單"號碼、發票號碼,第一聯送資材部門,第四聯送承購商收執,第

二、三聯送守衛查對放行,於翌立轉會計部門複核。

(三)提貨出廠後管理部門應即填具"固定資產減損單"一式四聯(資材倉庫聯免填),第一聯自存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送使用部門留存。

第十九條 抵押資產的'減損出租、外借處理

提供抵押借款的固定資產如有發生減損、出租或外借時,會計部門應事先備函寫明抵押編號及資產名稱、數量,向總管理處財務部報備,由財務部向貸款及抵押權登記機械辦理標的物增減變更手續。

□ 工具、附屬裝置、事務性什項裝置處理

第二十條 馬達儀表處理

(一)本項資產經驗收後使用部門應每件填具"固定資產增加單"加蓋"附屬裝置管理"章(馬達或儀表如附屬於機械中驗收時,除比照第十條的規定外,仍應按本規定辦理),第一聯送管理部門轉記入"固定資產登記卡"(馬達、儀表專用卡自訂),第二聯送會計部門,第三聯使用部門自存。

(二)移轉時通知管理部門於"固定資產登記卡"上記載移轉情況,其出入廠區內應填寫"移轉交運單"辦理交運。

(三)需送廠外修理者,就比照第十五條的規定辦理。

(四)其保養細則由管理部門會同使用部門自行制定之。

(五)每年必須全面盤點一次,其閒置部分應比照第十八條的規定辦理。

(六)各公司得自訂管理物件的標準(如冷氣機裡的馬達不列入管理或幾馬力以上的馬達始列入管理的物件等)。

(七)減損的部分比照第十七條的規定辦理,減損單位應蓋"附屬裝置管理"章以資區別。

第二十一條 工具處理

(一)本項資產的購置需全部經由資材倉庫收料,未領用前由倉庫保管,歸入物料帳。

(二)本項資產係指物料的工具類,但各公司得訂出各項品名並追加非消耗品部分。

(三)本資產列為個人保管時應依個人別(共同使用者以科別設立,科長為當然保管人,得指定專人負責實際保管工作)設立"財產保管卡"二份(以不同顏色區分),一份存發料部門(倉庫),一份留存於各科集中保管。

(四)領用時,由領用人開具"材料領料單",連同科留存的卡片向倉庫領料,並在"財產保管卡"上籤認。

(五)領用本項資產時,如系新領或追加領料單須經廠(處)長核准,如系以舊換新者,憑科長核准的領料單辦理。

(六)移交時有關本項資產的保管清冊須增寫一份送管理部門據以轉記"財產保管卡"。 (七)本項資產於不用擬退回時,須呈請廠(處)長核准後方能辦理退庫,資材倉庫對該退回品得例行管理。

第二十二條 事務性什項裝置處理

(一)本項資產的購置勿需經由物料帳處理,於驗收後直接以裝置或費用列帳。

(二)本項資產各公司應列出品別,於請購時由資材倉庫在請購單上蓋"列入財產管理"章並會管理部門後辦理請購。於辦理驗收後"請購單"的會計聯及倉庫聯同送會計部門整理付款,倉庫聯並於傳票開制後,由會計部門轉送管理部門轉記"財產保管卡"。

(三)本項資產列為個人保管時,應依個人別設立"財產保管卡"。其餘均以科別設立"財產保管卡",科長為當然保管人,得指定專人負責實際保管工作。

(四)對於非消耗性文具用品的保持期限及物件,各公司得自訂專案及保有期限,超過保有期限時免辦報廢或繳還。

(五)移交時有關本資產的移交清冊須一份送管理部門,據以轉記於"財產保管卡"。於不用或報廢時,得編制保管清冊經呈廠(處)長核准(得視情況轉呈)後,送交管理部門點收(報廢部分免辦點收)及轉記於"財產保管卡"。

附則

第二十三條 本規則經呈決策會通過頒佈實施,修改時亦同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16

物業公司固定資產採購、保管使用管理制度

第一條固定資產與低值易耗品的核定標準

1、固定資產是指使用期限兩年以上的資產(物品),包括:車輛、高檔辦公傢俱、通訊器材、現代辦公裝置、電器等。

2、低值易耗品是指未達固定資產標準,單位價值較低,使用期限較短的物品。

第二條固定資產購買的申報、審批

1、各部門需購買添置固定資產時,須填寫公司統一的《物品採購申請表》,由辦公室彙總編制固定資產採購計劃,交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稽核,稽核內容為,物品之名、價格、規格、質量、廠商等。

2、辦公室主任、財務部經理稽核,簽字後報公司總經理批准。

3、辦公室持審批檔案到財務部領取支票並安排統一採購。

第三條固定資產的管理

1、固定資產的管理決策權歸公司總經理,價值管理責任在財務部,實物管理歸辦公室。未經公司總經理批准同意,任何部門,任何個人不可擅自將固定資產轉移,外借,報廢。

2、固定資產購入後,應及時填寫《固定資產登記表》,財務部及時入帳,登記固定資產名細帳,由辦公室統一管理調配,以便定期核查,做到誰使用誰負責。

3、部門領用,須填寫《物品領用單》,財務部在固定資產明細帳上進行記錄,未經領導允許任何人不得私自拆裝、挪用。凡私自拆裝挪用,影響其正常使用的,按損失程度,給予相應處罰。

4、辦公室會同財務部按季度對固定資產進行核查盤庫,並上交盤點報告。

第四條責任

1、固定資產在使用過程中出現損壞或報廢,使用者應在問題發現的當日告知辦公室,由辦公室視損壞原因,程度等具體情況決定是否修復或重新購置;如使用人未及時上報物品損壞情況,而使工作無法順利完成,將追究使用人的責任。

2、機構調整、人員變更時,必須辦理退庫、清帳、移交手續。因非正常損耗造成的資產流失,損壞,責任人要照價賠償,並做出相應的處罰。

第五條採購

1、請購部門須提前填寫《物品採購申請表》,辦公室會同請購人進行詢價,內容包括:品名、規格、價格、質量、交貨期、付款方式、退貨規定、保修期限、售後服務等相關事宜。

2、辦公室將詢價進行彙總,做到貨比三家,儘可能為直接生產廠家或一級經銷商,並報總經理批准後,領取支票。

3、採購過程中,如為公司節約了資金,可作為人事考核評比獎勵的依據。

4、固定資產(物品)入庫以訂貨合同、到貨、發票等原始依據為準,填寫《固定資產登記表》,附帶資料:如說明書、合格證書、保修卡等原件一律存檔,物品領用人可留存附件或借用。

5、以上手續完備後,由庫管在發票背面簽字,採購者依據公司財務報銷的有關規定到財務部報銷。

第六條低值易耗品的採購

1、一般使用期限較短的低值易耗品,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填寫《物品採購申請單》,由辦公室報請主管副總批准後,由辦公室統一購置。

2、辦公室每月要對低值辦公易耗品進行盤點,以免造成庫壓和浪費。

第七條物品報修、報廢管理程式

1、報修

報修人填寫《公司物品報修單》,詳細註明故障表現,由部門負責人簽署意見後,將報修物品和報修單報辦公室。行政人員聯絡外修,並由維修單位提供故障發生原因。屬於正常損耗或物品自身質量問題的,由公司財務部支付維修費用,屬於個人使用不當造成的,由使用人承擔維修費用。

2、報廢

報廢申請人到辦公室查檔,填寫《公司物品報廢申報表》,註明名稱、購入時間、規格、數量、單位價格、金額、報廢原因。

因個人使用不當致使物品報廢的,由使用者照價賠償。

辦公室行政人員及辦公室主任簽署意見,交財務部稽核。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17

1、設專人負責固定資產管理,建立健全固定資產三賬一卡。定期對固定資產進行清點、核實、作到賬賬、帳卡、賬物相符。保管人員變動時,應辦理移交手續。

2、固定資產的購置嚴格執行逐級審批制度,大型裝置應根據季候的規模、任務、現狀發展規劃和經費情況添置和更新。

3、裝置操作人員須培訓合格後方能上崗,並掌握裝置安全使用程式,規範操作。

4、定期做好設別保養、維護、保證裝置正常執行,提高裝置使用率。

5、固定資產的報廢、轉讓、變價處理,嚴格執行有關報廢的程式和規定並及時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6、加強國有資產的管理,嚴防國有資產的流失。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18

為加強固定資產管理,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根據有關規定,結合學校實際,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 固定資產的定義

固定資產是指通用裝置單位價值在1000元以上,專用裝置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使用期限在二年以上,並在使用過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質形態的資產。單位價值雖未達到規定標準,但耐用時間在二年以上的大批同類物資,作為固定資產管理。

第二條 固定資產的劃分 固定資產劃分為下述五類:

1、房屋、建築物及附屬設施;

2、交通工具;

3、通用裝置;

4、專用裝置;

5、圖書、檔案

6、傢俱、用具、裝具及動植物

7、文物和陳列品

8、無形資產

9、其它資產

第三條 固定資產的採購

購置固定資產由學校統一組織,達到青島市財政局招標採購、定點採購要求的,由總務科、財務科和使用單位組織人員參加政府組織競標、定點採購。其它固定資產由總務科會同財務、紀委、審計、工會及使用單位共同參與論證。採用招標,議價等方式進行購置。

第四條

固定資產的驗收入庫

對固定資產要按合同條款現場勘驗、測試和清點。驗收合格的,由供貨方和專案負責人持驗收單、合同、發票等到財產會計辦理入庫手續。驗收不合格的,不辦理入庫結算手續,不得交付使用,並按合同條款及時向有關責任人提出退貨或索賠。

1、五萬元以上的採購,要有采購部門聯合紀委,工會,財務,總務共同驗收。採購部門持合同和上述部門簽字的驗收證明到總務科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2、一萬元到五萬元的採購,要有采購部門聯合總務科,使用部門共同驗收。採購部門持合同或各級領導簽字的申請和上述部門簽字的驗收證明到總務科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3、一萬元以下的採購,由採購部門和使用部門共同驗收,採購部門持合同或各級領導簽字的申請和上述部門簽字的驗收證明到總務科辦理入庫出庫手續。

4、每月的1號到25號為資產入庫時間,如果本月資產入庫了,卻沒有到財務報銷。請到總務科說明,以防總務和財務的每月結賬對應不起來。

第五條 財產會計職責

1、學校財產會計按照學校固定資產管理辦法,對固定資產進行分類,辦理入庫出庫手續,登記固定資產總帳、分戶賬冊。固定資產入庫時,要記好裝置的型號、名稱、數量、價錢、入庫人、出庫人、使用科室。

2、財產會計要按月結賬,並和財務科進行對賬,做到賬賬相符、賬物相符。

3、在總務科的統一組織下,每年對全校固定資產進行一次清查和每半年進行一次抽查。完成清查和抽查總結報告。

4、根據固定資產的調動和報廢情況,完成資產的調賬和消帳工作。

第六條 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的職責

固定資產管理堅持科學規範、責任到人、配置合理、效益優先的原則。學校實行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制度。確保每件固定資產都有相應的'管理維護人員。

1、協助總務科對固定資產的管理,清查,抽查。

2、負責具體裝置的維護,保養。對大型、精密、貴重儀器裝置要定期監測、校驗,確保精度和效能完好,防止發生故障。對精密、貴重及容易發生安全事故的儀器裝置,要制定具體操作規程,指定專人負責技術指導和安全工作,並經常對使用人員進行技術培訓和安全教育。

3、落實安全防護措施,做好防火、防盜、防爆、防潮、防塵、防鏽、防蛀等工作。

4、固定資產的各類檔案、合格證、說明資料應及時收集、整理、妥善保管。

5、根據學校固定資產的有關規定,完成裝置的出借、調動、報廢工作。

6、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發生變動時,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要及時和總務科財產會計進行物資交接,對固定資產的損壞、丟失情況,由財產會計做出處理意見,按規定進行賠償。

第七條 固定資產清查

對所有固定資產,每年進行一次全面清查,每半年進行抽查。清查方法以核實賬面、實地盤點為主,以抽查、臨時盤倉的方法為輔。清查時以物對賬、以賬對物,做到賬物相符,賬賬相符。發生盈虧、報廢等要及時處理賬戶,保持固定資產賬、物相一致。每年的固定資產清查都要留有書面資料,並寫出清查報告。

第八條 固定資產的外借

學校固定資產一般不得對外出租、出借,確需出租、出借的,應由借出單位提出申請,總務科申報,經學校同意。收回出租、出借的固定資產時,應認真勘驗。出租、出借固定資產取得的收入,應及時、足額上繳學校財務,按有關規定統一管理使用。

第九條 固定資產的調動

固定資產內部調劑,應由固定資產管理維護人員到總務科開具調撥單,經調出、調入單位和有關人員簽章,由總務科登入青島財政局固定資產管理系統。

第十條 固定資產的報廢

由管理維護人員到總務科填寫報廢申請表,經科(室)負責人同意後,學校組織專業人員進行鑑定,報分管校領導、校長同意。由總務科會同財務科填寫《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處置審批表》,上報上級主管部門。經上級主管部門同意後,由財產會計進行帳目處理。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19

1.固定資產定義:指單位價值大於20xx元人民幣並使用期限超過1年的。

2.編碼規則:

2.1.編碼組成:aa——bb——ddd—cc:類別—大類細分—產品序號—成本中心程式碼

2.2.類別明細(aa):01:電腦;02:辦公傢俱;03:辦公裝置;04:汽車;05:網站外設;06:電腦外設;07:軟體類;08:倉儲裝置;09:通訊裝置。

2.3.成本中心(cc):見會計科目編碼規則中的規定。

3.固定資產的購買:

3.1.各部門因工作需要增加固定資產,填寫<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後附不少於三家的採購報價單(可由產品線、採購部幫助詢價),並經部門經理、ceo簽字確認,交由行政部。

3.2.所有固定資產的購買由公司行政部統一申請,同時附報價單及<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原件。

3.3.固定資產採購到貨後由行政部填制<收貨領用單>並編制固定資產編號貼制標示,分配至使用人。之後,將<收貨領用單>影印件交財務做資產增加的附件。

3.4.固定資產領用時,使用人須在<收貨領用單>上簽字。

3.5.財務部固定資產會計於月末登記固定資產系統帳。

3.6.<固定資產採購申請表>原件儲存在財務部存檔。

3.7.<收貨領用單>原件儲存在行政部存檔。

4.固定資產的領用與歸還:

4.1.員工離職時須將領用的全部固定資產交回公司,由行政人員按固定資產帳明細清點,有短缺者按價賠償,行政部應及時協調財務部進行帳務處理。

4.2.如有固定資產暫借,可填寫<固定資產暫借單>,不做帳務處理,但規定48小時歸還。

4.3.固定資產還入時應辦理還入手續,並在<收貨領用單>上簽字確認,

4.4.每月由財務部更新固定資產系統帳。

5.固定資產的調撥:

5.1.公司規定,員工之間不得私自調換自己使用的固定資產,如有特殊情況須調換使用,

5.2.要通知行政部,並調出方填寫<固定資產調撥單>。

5.3.行政部接到<固定資產調撥單>並確認其可行,在<收貨領用單>及固定資產系統中做變更登記,且相關人員簽字確認。

5.4.<固定資產調撥單>原件由財務儲存。

5.5.行政部更新系統的資產調撥要及時準確,以便財務月末計提折舊的準確。

6.固定資產的維修:

6.1.當事人須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交由行政部處理。

6.2.行政部門接到申請單需先查詢固定資產帳,確定其維修價值,聯絡售後服務商;

6.3.維修後行政部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原件交財務部;並更新<收貨領用單>;

6.4.財務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資產模組。

7.網路裝置升級:

7.1.當事人須填寫<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部門經理簽字認可,交由itsupport處理。

pport接到申請單,確認其升級的必要,申請升級硬體,

7.3.由it部門進行統一購買,請款單後應附<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

it部門應將<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影印件交行政部,並進行<收貨領用單>的變更;

7.4.財務部每月更新用友固定資產模組。

7.5.<固定資產維修(升級)申請單>原件由財務儲存。

8.固定資產的盤點:

財務部應定期(建議季盤,可抽盤)由行政協助對公司固定資產進行盤點,財務出據盤點報告並與固定資產帳核對。

9.固定資產的報損:

固定資產的報廢由其責任人填寫<固定資產報廢申請>,由本部門經理、公司ceo簽字,並經專業人士確認,交由行政部備案。

資產管理制度最新 篇20

為加強幼兒園財產管理,防止積壓、浪費,減少損壞。牢固樹立以保教工作為中心的指導思想,努力提高教育資源使用效率,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一、幼兒園財產、設施保管、保護制度

1、制定專人管理幼兒園(本部門)財產物資的管理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設施裝置;貴重設施裝置由專人保管使用。

3、教室內財產實行由班主任和保育員共同負責使用管理。

4、財產發現損壞、餘缺及丟失等情況,應及時向管理部門報告。

5、使用部門負責本部門財產的維護、保養工作,確保教學設施、裝置的完好率;管理部門負責做好財產的維修工作。

6、總務室(財產保管員)對園內實施裝置進行定期全面的檢查,需要小修的及時修理,不誤使用,需要大修或報廢的另定計劃,交園長批准,上報修理或保廢。

二、物資、財產領用與出借制度

1、教職工因教學或工作需要領用裝置、教學具、辦公用品、材料、用具或其他物品時,領用人應填寫領用單或辦理領用登記手續。

2、幼兒園財產原則上不予出借。

3、姐妹園及外單位因特殊情況需借用幼兒園財產、物資的,應憑介紹信經分管領導同意後方可出借。

4、外借物品用後應立即歸還,到期如不歸還的,出借部門應催促其歸還。物品歸還時應注意清點數量,檢查有無損壞,發現缺數或損壞,應請借方給予賠償。

5、幼兒園教職工借用物品,應以不影響工作為前提,出借手續參照上面規定執行,用後立即歸還。發現遺失或損壞,照價賠償。

6、幼兒園的貴重物品、裝置,私人不準借用。

7、每學期結束時,各室所有出借物品一律收回,有的確需續借的,辦理好續借手續。

8、教職工調離本單位前,應主動還清借用和某些領用的物品,經有關部門認可後,方可予以辦理調離手續。

三、財產維修保養制度

1、使用部門負責落實本部門財產維修與保養工作。

2、妥善保管使用實施、裝置;貴重實施、裝置由專人負責保管。

3、教室內財產實行班主任和保育員共同負責管理。

4、幼兒園購置的貴重物品(投影儀、影印機、電腦、一體機等)必須按相關規定給予保養。

5、使用部門要確保財產的完好率;如本部門設施裝置的維修必須由總務部門幫助完成的,部門負責人必須填好維修申請單,由總務部門按損壞的程度及時維修好。

四、財產報失報廢與賠償制度

財產的報失、報廢必須經過嚴格的審批手續,並按下列原則辦理:

1、超過使用年限,確屬不能使用、不能修復或無修復價值的固定資產,由財產主管部門報經園長批准後作報廢登出。

2、由於自然災害等特殊原因損失的固定資產,根據數額大小,報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後登出。

3、幼兒園的固定資產,每年年底全面清點一次,如有缺少、損失,要查明原因,屬正常工作情況造成,可由園長批准銷帳;屬於過失人責任事故造成的,應當根據情節輕重給予過失人必要的經濟、行政處罰;屬於重大的違法行為,應當依法嚴肅處理。

4、報失、報廢應辦理符合規範的手續,由財產使用部門填寫報失報廢單,財產管理部門會同有關人員鑑定,報園長,方可在帳冊上登出。

5、如屬違章或玩忽職守造成財產損壞、丟失的,應照價賠償。

6、賠償者應填寫賠償單,財務室開具賠償收據。

五、基建和大型裝置、物品的採購規定

1、幼兒園基建立項、大型裝置、物品的採購需經集體討論確定。

2、幼兒園基建專案的圖紙設計必須是上級主管部門批准的設計單位。

3、專案的施工要有圖紙,有施工執照,有質量檢驗方可進行;大型裝置和物品的採購需填寫申購單,經集體討論和園長審批後方能進行。

4、堅持秉公辦事、質量第一為原則,對工程專案、大型裝置和物品進行質量驗收,如有對質量問題,立即與相關部門聯絡,予以解決後方能完成基建稽核或物品的採購工作。

5、在基建施工中如發現問題的,要及時進行集體研究、行家論證予以解決。

6、基建工程完工需經質監部門驗收方可使用。

7、基建經費預決算要十分慎重,少花錢、多辦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