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電子生產管理制度(精選21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2.13W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1

1.0目的: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精選21篇)

為了加強我公司認真貫徹落實我國安全生產責任方針,確保我公司人員財產安全而制定本制度;

2.0範圍:

適用於我公司所有在職人員;

3.0總經理安全職責:

3.1全面負責安全生產工作

3.2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責任制;

3.3組織制定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

3.4保證安全生產投入的有效實施;

3.5督促、檢查安全生產工作,及時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3.7負責及時、如實對外報告公司生產安全事故。

4.0常務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4.1負責各自部門業務範圍內的安全工作;

4.2定期檢查各自主管部門對安全生產各項制度的執行情況,及時糾正失職和違章行為;

4.3負責處理各自主管部門安全、防火工作中存在的重大問題;

4.4負責組織各自主管範圍內的定期和不定期的安全、防火檢查,對查出的問題落實

4.5負責組織各自主管範圍內重大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如實報告。

4.6定期召開安全生產委員會會議,分析安全生產動態,及時解決安全生產存在的問題。

4.7組織制定並實施生產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5.0副總經理安全職責

5.1主管安全生產工作,定期聽取彙報,及時解決安全生產中的重大問題,負責特殊動火、特級高處作業等安全技術措施的審批;

5.2組織制定、修訂安全規章制度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並組織實施;

5.3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落實重大事故隱患的整改;

5.4組織開展各項安全生產競賽活動,總結推廣安全生產工作先進經驗,並獎勵先進單位和個人;

5.5組織安全教育和考核工作;

5.6組織各類重大事故和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並及時上報主管部門;

5.7做好安全生產任務的計劃、組織、指揮、協調、控制的安全管理目標;

6.0生產經理安全職責:

6.1組織安全生產大檢查,協助有關部門對查出的問題制定防範措施,檢查落實事故患的整改工作;

6.2深入現場,檢查安全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遇有特殊情況時有權停止有關違章人員的工作,同時立即報告上級領導處理;

6.3負責組織對職工進行工業衛生知識宣傳教育,搞好工業衛生工作,實現文明生產;

6.4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審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並監督檢查執行情況;

6.5負責制定安全生產工藝標準及新引進裝置的技術安全標準;

6.6會同有關部門組織對新入廠人員及職工進行安全生產宣傳教育,督促相關部門做好特種作業人員的安全技術培訓和考核工作;

6.7負責對有關部門對生產車間提出安全隱患整改措施的跟進、執行、落實.

6.8積極採取各種安全工藝技術工程,進行綜合治理,使企業的生產機械裝置和設施達到本質安全化的要求,保障員工有一個安全可靠的作業條件;

6.9採取各種勞動衛生措施,不斷改善勞動條件和環境,防止和消除職業病的危害。做好女工和未成年的特殊保護,保障勞動者的身心健康;

7.0專職安全主任安全職責:

7.1協助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領導貫徹執行國家和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標準,並督促檢查執行情況,協調安全生產委員會日常工作;

7.2在總經理、副總經理領導下負責公司的安全監察工作;

7.3對工廠發生消防隱患、安全事故處理與上報;

7.4保障和杜絕公司發生各類安全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

7.5對企業領導、特種作業人員和所有在職員工進行安全教育,提高安全素質;

7.6推動安全生產目標管理,推廣和應用現代化安全管理技術與方法,深化企業安全管理;

7.7負責鍋爐、壓力容器的安裝、使用、檢驗等的安全監察工作;

7.8負責組織、協調安全附件、防雷防靜電接地設施、可燃氣體報警器等安全設施、裝置的檢測工作;

7.9負責彙總和編制安全技術措施計劃,督促有關部門按期實現;

7.10制定勞保用品、保健費用發放標準,並監督檢查有關單位和個人使用勞保用品情況;

7.11負責各類事故的彙總統計工作,參加人身傷亡、火災、爆炸、交通、環境汙染、中毒和重大、惡性未遂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參加工傷鑑定,並建立企業事故檔案;

7.12負責審批一級用火,二、三級高處作業等作業的審批;

7.13負責組織制定、修訂公司重大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審查基層單位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組織、檢查演練情況;

7.14對安全生產工作中有貢獻者和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7.15認真貫徹國家和上級工業衛生管理制度,並檢查執行情況;

8.0車間主管安全職責:

8.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方針,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標準,研究安全生產技術,模範地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生產管理制度,杜絕“三違”(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反勞動紀律),對本單位安全生產和職工健康全面負責;

8.2對新工人(包括實習、代培人員)進行車間級安全教育,並保證教育時間,組織定期安全考核,對未經安全教育和安全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分配工作。參加每週的安全活動日,及時解決存在問題;

8.3組織制定、修訂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安全技術措施,並負責貫徹落實;

8.4組織本單位每週一次的安全、防火檢查,落實隱患整改,保證裝置、管線、安全裝置、消防設施、消防器材處於良好狀態;

8.5計劃、佈置、檢查、彙報、總結工作的同時,把安全防火工作列為重要內容之一;

8.6負責申請一級用火,審批二級用火,並組織落實用火必需的安全措施;

8.7發生事故時,立即組織搶救,保護好現場並立即報告有關部門,負責查明事故原因和採取防範措施;

8.8對安全生產有貢獻者及事故責任者提出獎懲意見;

8.9經常佈置、檢查本單位義務安全員工作,支援並充分發揮他們的作用;

8.10嚴格執行勞動防護用品、保健的發放標準,並抓好上崗職工勞動保護穿戴,保證上崗職工的人身安全和身體健康;

8.11組織制定事故應急救援預案,並適時組織演練。

9.0車間副主管安全職責:

9.1在協助車間主管組織生產的同時.必須考慮和安排安全防火、勞動保護問題,並對分管業務範圍內的安全負責;

9.2在討論技術問題和做技術決定時,同時提出安全技術措施;

9.3在進行各種技術改造、技術革新研究試驗時,必須制定可靠的安全措施;

9.4定期組織工人學習工藝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規程,並經常進行安全生產和防護知識教育,取締各種違章違紀行為。

10.0車間專、兼職安全員職責:

10.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指示、規定;

10.2負責進行二、三級安全教育,協助車間科室領導組織好每週的安全日活動;

10.3參加制定安全生產製度和安全技術規程,並經常檢查執行情況;

10.4編寫二級安全教育大綱,經常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知識教育,建立安全技術檔案;

10.5經常深入各崗位檢查安全生產情況,制止違章指揮和違章作業,遇到重大險情果斷採取措施並報告領導,查出的事故隱患及時組織力量限期整改;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2

一、總則

1、為建立完善的管理體制,使人事管理有章可循,特制訂立本規定,凡本公司所屬員工,均應遵守本規定。

2、本規定所稱員工,係指與本公司簽訂勞動合同、錄用在冊的員工,因業務需要而臨時聘用的人員不在此列。

3、本規定在適用中如發生疑問,由行政單位主管組織研究,如無法解決時報請更高層主管解釋並修正。

4、本公司員工的服務、任用、工作時間、考勤、薪資、請假、休假、調任、績效考核、獎懲、福利、離職等事項除國家法律規定外,皆按本規定執行。

二、員工的權利和義務

1、本公司員工應忠於職守,遵守公司一切合理規章制度,服從各級主管人員的合理指導,不得陽奉陰違或敷衍塞責,各級主管對員工應親切誘導,諄諄教誨。

2、員工對內應認真工作、服從管理、熱愛集體、團結同事,對外應嚴守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

3、本公司員工應遵守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自利用本公司名義辦理私人事件。

4、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時,應態度謙和,力求切實,不得有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拖延等有損公司信譽之行為。

5、員工對於職務上之公事,均應循級而上,不得越級呈報,緊急或特殊情況不在此限。

6、員工除假期外,均應依照規定的時間上下班,並親自打卡不得委託他人或代他人打卡,亦不得遲到、早退或曠工。

7、員工在任何時間未經允許不得私自帶親友進入廠區或宿舍區。

8、員工不得攜帶危險物品、凶器、易燃易爆物品進入廠區和宿舍區。

9、員工不得私自帶公物出廠,私人物品攜帶出廠有接受本公司保安人員或主管人員合理檢查的義務。

10、本公司若因生產需要,在不減少原有收入情況下,依據法規調派員工工作,並且在員工能力所能勝任時,員工不得拒絕,否則予以解除勞動合同。

11、注意自身品德修養,切戒一切不良嗜好。

12、員工對公司管理人員的工作有進行評議和提出批評、建議的權利,對管理人員的違章和失職行為有申訴、控告或檢舉的權利。

13、員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規定享受勞動、薪資、福利等各項權利的待遇。

14、遵守本公司其它合法的規章制度。

三、任用

1、人員之任用以內部晉升、調任為優先考慮,內部無合適人選時對外公開招聘。

2、人員之任用應基於職務上的需要,選聘最合適之人員擔任適合之職務。

3、人員任用主要考慮其品德、專長、性向、能力而不受其性別、族群、政黨、宗教、籍貫之影響。

4、新進員工的聘用,依據業務及內部職缺需要,由主管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批准後由行政單位進行招募。

5、本公司新進人員須經試用考核,合格後方可聘用。

6、新進人員的考核:

(1)本公司新進人員試用期為1-3個月。

(2)新進人員在試用期內依據工作、學習表現的成績相應幅度的調薪。

(3)試用期不合格予以解僱,在3天內被解僱不做任何經濟補償。

7、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予僱傭:

(1)曾在本公司被開除、解僱或擅自離職者(因特殊原因經總經理同意者除外)。

(2)曾被人民法院判刑,或因案涉訟未決者。

(3)經醫院檢查身體不合格者。

(4)有精神病或傳染病及吸毒者。

(5)未滿18歲的未成年公民。

(6)偽造證件及其它資料、欺騙公司者。

(7)品性惡劣,被其它公、私機構開除者(需有確鑿證據)。

8、新進人員經考核獲准僱傭,應於接到通知後,在指定日期按時到公司親自辦理報道手續,並交納下列物件:

(1)學歷證、身份證影印件。

(2)本人最近半身免冠正面一寸彩色照片四張。

(3)本公司指定醫院之體檢證明。

9、晉升

(1)晉升是指由較低職級的職務晉升為職級較高的職務,以及同一層次職務類別中的職級的提升,如:助拉昇為拉長,晉升必須有核準的職缺。

(2)重要職務晉升之體現應以人事公佈為準,有口頭之提報無正式公佈將無效。

四、工作時間及考勤

1、員工工作時間為:

(1)正常班制夏令時: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晚上19:00開始加班;冬令時:上午8:00-12:00;下午13:30-17:30;晚上18:30開始加班。

(2)因公司業務及其它突發事件之需要,必須於正常工作時間以外要求員工延長工作時間的,員工應予以配合,加班時間支付相應加班費,未按正常班製出勤者,則需辦理請假手續,特殊情況時,需事先知會行政單位進行調整。

2、本公司因生產需要採用日夜班輪班制時,員工予以配合。

3、員工應遵照規定排隊打卡,上班前30分鐘內刷上班卡,下班後30分鐘內刷下班卡,超出此規定時間範圍均無效,視為刷卡異常,且不計入出勤。

4、如有遲到、早退或曠工等情節者,分別依以下規定處理:

(1)遲到:

a、上班時間起至10分鐘內才打卡為遲到,遲到一次扣款5元,10-30分鐘(含)扣款30元,30分鐘以上者須辦理請假手續,未辦理請假手續者,視為曠工半日,扣除當月半月全勤獎及1、5天薪資,並記小過一次處罰。

b、一月內累計遲到三次(含)以上視為曠工半日,扣除當月全勤獎及3天薪資,並記大過一次處罰。

c、因偶發事件,經查實者以請假處理。

(2)早退:

a、沒有到下班時間未經允許即自行離開工作崗位者為早退,早退10分鐘內扣款10元,早退10-30分鐘扣款30元,早退30分鐘以上者視為曠工1天處理。

b、一月累計早退三次(含)以上視為曠工1天論處,扣除全勤獎及3天薪資,並記大過一次處罰。

(3)曠工:

a、請假未取得主管核准者、未辦妥請假手續者、請假期已滿未按時上班者、以不實之事由請假者、無故未出勤者,均視為曠工。

b、曠工半日者,予以記小過一次,扣除全勤獎金及1、5天薪資;曠工兩天者,予以記大過兩次,扣除當月全勤獎及5天薪資。

c、連續曠工三日以上自動離廠處理,一月內累計曠工三次者,予以記大過三次開除處理。

d、考勤發生異常而沒有辦理補考勤手續者,予以曠工一天論處。

五、薪資

1、本規定所稱薪資指員工因工作而獲得的酬勞,分日薪制及月薪制兩類,新進人員自上班日起,離職人員至離職日停薪,按日薪計算。

2、本公司薪資實行保密制度,非基於管理上之需要,任何人不得洩露自己及他人薪資,且不得探詢議論他人薪資,違者以廠規論處。

3、員工工資每月發放一次,於次月20號發放。

4、員工加班工資計算方式:按公司《薪資管理辦法》執行。

六、請假與休假

1、員工請假分為法定假、特休假、事假、工傷假、病假。

2、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之法定假。

3、特休假:指為公司服務滿一年以上之員工休假,休假期間工資照發:

(1)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規定: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15天。

(2)滿年次日起一年內不休假者,視為自動放棄處理。

4、事假:員工因私事要親自處理的須請事假,事假期間扣發工資。

(1)全勤分兩段:1日-15日,16日-當月底,事假超過1小時(含),取消半月全勤。

(2)事假期間扣發工資(含)請假日日薪及各種津貼,月薪制人員則按比例扣除(若有調班單或加班單可做調換互抵,若超出則按比例扣除)。

(3)事假最長不能超過12天,滿半年不滿一年之員工請事假最長為7天,且中間無論間隔法定假或週休假,均不再另加假期天數,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核准除外。

(4)原則上規定年滿一年的員工,一年內可允許請長假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5、工傷假:員工在工作過程中受到傷害、發生工傷者按《社會工傷保險執行條款》執行。

6、病假:員工因疾病或其它生理原因需治療或休養者,員工病假4小時以上(不含)須出示正規醫院之病歷證明,員工被診斷為傳染性疾病或其他嚴重疾病者,可作勸退處理。

7、請假注意事項:

(1)請假前先安排職務代理人(員工由部門主管指定),請假手續辦好以後才能離廠,先請假後補請假單者以記小過一次。

(2)請假提前回廠須至行政部銷假。

(3)請假期不得以任何名義延假,違者記大過一次,若有特殊情況,須經(副)總經理同意。

(4)超過請假到期日3天未回廠者按自動離職處理。

七、培訓

1、本公司為改進工作方法、提高員工素質及工作效率,特舉辦各種培訓,被指定參加的員工,非特殊原因,不得拒絕。

2、員工培訓分為:

(1)職前培訓:新進人員應實施職前培訓,由行政部統籌辦理,內容為:

a、公司簡介及企業文化。

b、公司規章制度。

c、工廠“6S”。

d、消防及安全知識。

e、質量方針。

(2)在職培訓:員工不斷研究學習本職技能,相互勉勵,各級主管尤應耐心施教,以求精進。

八、調任

1、本公司基於業務及生產需要,在辦理員工調任或調動時,被調動員工予以配合。

2、各單位主管應就所屬人員依其個性、學識、能力,調配適當工作,務使人盡其才,才盡其用。

3、調任員工在接任者未到職前,其所屬職務由原直屬主管指派合適人員暫行代理。

九、績效考核

1、每天分別對員工的工作狀況作一次全面的考核,考核結果作為員工發放績效工資之依據(以月累計彙總)。

2、考核時間定於每月5日前進行,由各級主管參考員工上月工作和生活上的表現記錄予以考證,填寫考評表後送複核,直到核准,並送員工本人簽名。

3、辦理考核人員應嚴守祕密,不得徇私舞弊或貽誤。

十、獎懲

本公司對全體員工實行有功者獎,有過者罰,獎罰分明制度。獎勵堅持精神鼓勵和資金獎勵相結合的辦法;對犯有過失的員工,堅持思想教育和處罰相結合的原則。

1、獎懲分類:

(1)記大功一次:獎勵人民幣100元。

(2)記小功一次:獎勵人民幣50元。

(3)記嘉獎一次:獎勵人民幣10元。

(4)記大過一次:罰款人民幣100元。

(5)記小過一次:罰款人民幣30元。

(6)記警告一次:罰款人民幣10元。

(7)開除:記大過三次,罰款人民幣300元。

2、作業流程:

(1)當員工有處罰事實時,執行人在獎懲申請單上提報事實說明交由被處罰人簽名,然後呈報主管稽核後交-行政部,行政部按處罰條例出具處罰意見後由其單位文員呈送,直至核准。

(2)當員工有獎勵事實時,執行人在獎勵申請單上提報事實說明後呈其單位主管稽核,然後送交-行政部,行政部寫上獎勵意見後由其單位文員依核決許可權呈送,核准後再由被獎勵人員簽名確認,最後交回行政部。

(3)行政部把核准後的獎懲結果列入《獎懲公告》張貼於公告欄,以警示或獎勵其它員工。

3、獎勵: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實由相關執行人員簽報獎勵:

(1)嘉獎:

a、見義勇為,參與求援或救護工作精神可嘉者。

b、預防或搶修機器裝置或工程得宜,避免生產中斷者。

c、及時發現異常並報其主管者。

d、能舉報或制止破壞工廠環境、秩序等行為者。

e、拾到他人物品或公物主動歸還者以及有拾金不昧精神者。

f、其它有突出表現,足為一般表現者之表率。

(2)小功:

a、協助達成任務確有貢獻者或積極協助非職務內之工作確有成效者。

b、對本廠或社會有益之行為,展現公司榮譽者。

d、遇有緊急情況,勇於負責並處理得當者。

e、節省物料或利用廢料有具體成效者。

f、檢舉重大違規或損害工廠利益經查屬實者。

g、工作認真品質意識強,及時發現較大異常或不良,為公司挽回損失者。

h、有其他較大功績或貢獻者。

(3)大功:

a、對生產技術、產品質量、環境或管理制度提出改善方案、經採納實施確有重大成效者。

b、對本廠業務或辦理臨時交代重大事項有特殊功績,或提供意見經採納實施確有重大成效者。

c、對舞弊或有損本廠權益情況能事先揭發、舉報或防止,使公司免受重大損失者。

d、遇非常變故,臨時應付得當或奮力救護保全人命、公物財產具有重大貢獻者。

e、有其它重大功績或對公司有重大貢獻者。

4、懲罰: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經查實由相關執行人員簽報懲處:

(1)警告一次以上處分:

a、帶零食進入廠區、車間等區域者。

b、不關水龍頭及其它浪費能源行為情節輕微者。

c、不遵守辦公室及車間6S規定者。

d、須穿廠服、戴廠證而沒有佩戴或不按要求佩戴者。

e、違反公司門禁制度情節輕微者。

f、漏刷卡或刷卡異常者。

g、服裝儀容不整,如穿背心、超短裙、穿拖鞋、短褲等。

h、穿便衣進入車間者(業務人員除外)。

i、懲處事實確鑿,拒籤記警告及小過處罰的獎懲單者。

j、教育訓練課、例行會議無故遲到者。

k、站立於工作桌、椅、臺上者。

l、宿舍熄燈後高聲喧譁或做其它影響他人休息之事情者。

m、因故意或過失導致工作失誤,造成公司財產、信譽、品質受損情節輕微者。

n、不服從主管的合理指導或有違規行為而不接受監督人員的合理指導情節輕微者。

o、上級主管或同事交辦事項未及時辦理或辦理後未及時回報第一次發生者。

p、不按離崗、換崗制度執行,行為輕微者。

q、因工作疏忽,造成產品報廢100元以內者。

r、不良品流入下一站或造成客戶投訴情節輕微者。

s、督導不嚴,致使下屬違反廠規或不按作業指導書作業者。

t、其它違規事項情節較輕者。

(2)小過一次以上處分:

a、損壞公共設施者除照價賠償外予以記小過一次。

b、違反公司環保安全衛生情節較嚴重者。

c、打卡不排隊者。

d、在辦公室或在車間吃零食者。

e、離換崗時在車間或洗手間談笑逗留,不維護洗手間“6S”者。

f、先請假後補請假卡者。

g、違反公司門禁管理及宿舍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h、遺失離職單、獎懲單者。

i、利用公司電話接聽私人電話者。

j、超出24:30回宿舍者。

k、用飲用水洗碗或接工廠飲用水回宿舍者。

l、亂扔垃圾或隨地吐痰者。

m、上夜班人員在吃夜宵回宿舍者。

n、年度內第一次上班時間打瞌睡者,記小過一次,第二次上班時間打瞌睡記小過二次以上處分。

o、在生產區域追打嬉鬧、大聲喧譁者。

p、因故意或過失造成工作失誤,造成公司信譽、品質受損情節嚴重或導致產品報廢1000元以內者。

q、對上級合理指示或命令拒不遵從者。

r、上級主管或同事交辦事項未及時辦理或辦理後未及時回報第二次發生者。

s、不配合保安值勤,拒絕出示廠牌者。

t、所屬員工上班睡覺,直接主管督導不力者。

u、記大過的懲處事實確鑿,但拒籤獎懲單者。

v、犯有其他過失,情節嚴重者。

(3)大過一次以上處分:

a、因擅離職守或謊報事實致使公司受損達1000元(含)以上。

b、不守安全衛生作業規範,致使公司受損情節嚴重者。

c、因故意或過失導致工作失誤,造成公司財產、信譽、質量受很大損失者(1000(含)元以上者)。

d、直接主管對所屬人員的過失予以隱瞞或不舉報者。

e、洩露公司生產或工作事務上之機密者。

f、遺失經管重要檔案、器械、生產工具者。

g、未經允許擅自動用廠內生產器具或利用廠內裝置製造或維修私物者。

h、攜帶危險物品進入廠區者。

i、私接電源,插座或使用電爐、炊具影響公共安全者。

j、上班睡覺者。

k、上級合理批示或命令拒遵從,頂撞上級主管者。

l、上級主管或同事交辦事項未及時辦理或辦理後未及時回報第三次發生者。

m、離崗、串崗情節嚴重者。

n、擅自更換工作崗位,無證操作者。

o、洩露薪資資料者。

p、上班時間玩計算機遊戲、聊天、看與工作無關書籍或做其它與工作無關的事情者。

q、使用公司話機撥打私人電話者。

r、未經允許,私自帶廠商進入車間或工作區域者。

s、未按安全操作規範導致工作失誤,造成工傷者。

t、利用公司資源做私人事情者。

u、故意撕毀獎懲單者。

v、其它失職違規行為情節重大者。

(4)開除:

a、仿造請假證明(健康證、身份證、學歷證等),謊報個人證明檔案或個人資料者。

b、帶人刷卡、託人刷卡或將廠牌借與他人使用者。

c、虛報出勤或加班者。

d、年度內累計大過三次者。

e、挪用公款、營私舞弊或收賄者。

f、惡意撕毀公司張貼之公告、通知者。

g、仿照上級簽字、盜用公章、擅自塗改或仿造單據,塗改公司檔案者。

h、洩露公司機密緻使公司受重大損害者。

i、在工廠或生活區打架、鬥毆、賭博或有妨礙風化之行為者。

j、貪汙、盜竊公司財物或他人財物者。

k、散播不利於公司之謠言或挑撥勞資雙方感情,煽動工人怠工、罷工及肇事者。

l、對公司人員或家屬有詆譭、恐嚇、暴力、侮辱、謾罵、惡意中傷或其它嚴重不利之行為。

m、保安人員在上班時間睡覺、溜崗者。

n、私自帶外人進廠留宿者。

o、在倉庫、配電房、車間、辦公區域等禁菸區抽菸者。

p、蓄意破壞公司裝置或其它公物者。

q、參與不法分子組織或嚴重違反國家法律、公司規章制度受刑事拘役者。

r、違反公司規定,不服從管理並與執勤人員發生嚴重衝突及出入廠區時拒絕保安人員正常檢查者。

s、擅離職守或謊(虛/不)報事實致使公司嚴重受損達3000元人民幣以上者。

t、不守安全規範或疏忽職守,致使公司或其個人安全受損情節嚴重者。

u、偷竊員工物品或公司財產經查屬實者。

v、在生產車間吸菸者。

w、私自帶本公司檔案或公司物品出廠者。

x、上級主管或同事交辦事項未及時辦理或辦理後未及時回報累計發生五次以上者。

y、恐嚇威脅同事或上級主管者。

(5)各級主管未盡督導、管理之責,造成公司利益或形象受損時,需負連帶責任,依情節之輕重受相應的連帶處分。

十一、福利

1、住宿福利

(1)幹部宿舍:幹部宿舍原則上4人每間。

(2)員工宿舍:員工宿舍原則上為10-12人每間,在有房間多餘的情況下可適當減少入住人員。

(3)員工宿舍每天提供熱水到凌晨2點。

(4)員工宿舍每間房間都有單獨的衛生間、沖涼房、陽臺及電風扇。

2、每年依公司營運狀況組織員工外出旅遊或舉辦文藝晚會。

3、勞福利

享受養老、醫療、工傷保險待遇。

4、公司根據營運狀況每月給員工發放一次紙巾、洗衣粉、牙膏等。

十二、離職

1、員工辭工分為正常辭工、急辭工、解僱、自動離職、開除。

(1)入職滿3天申請離職的,員工需提前15天申請,組長級以上人員需提前30天申請。

(2)入職不足3天申請離職的,不需提前申請,辦好手續後當天離廠,無工資結算。

(3)正常辭工、解僱、開除均結算全部工資。

(4)急辭工者,員工扣10天薪資(全薪),組長級以上人員扣15天薪資(全薪)。

(5)自動離職者不結算薪資,須辦理好離職手續後開具個人物品放行條。

2、當員工因個人原因提出離職時,須先請示單位主管,單位主管及上級主管同意後由本人至行政部領取離職單,把離職單填好後交給單位主管,由單位主管依核准許可權呈送。

3、已核准之辭職申請單交-行政部保管,離職人員在最後上班日9:00前至行政部領取離職單,至本單位辦理工具與保管物品移交,。

4、交宿舍鑰匙、物品櫃鑰匙、廠牌、IC卡於當日9:30交-行政部文員。

5、行政部確認一切移交完畢後轉財務結算薪資,離職時交結未清者,按缺失專案資金扣款,直至扣完在職薪資為止。

6、員工於離職前一天填寫個人物品放行條,交部門主管稽核,公司領導批准後,於下班時間收拾個人物品(宿舍必須70%人到場),離開宿舍由保安、總務人員再次檢查無公司財產後放行。

7、員工離職後行政部抽出該員工人事資料,歸檔儲存一年後銷燬。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3

針對最近倉庫出現種種不良情況,為了深入加強管理,杜絕類似漏發、錯發,二次發貨動錯誤現象發生,規範倉庫工作步驟,提升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一、倉庫管理制度

1、倉庫是貨物保管重地,除倉庫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相關人員外,任何人未經許可不準進入倉庫。

2、因工作需要進入人員,除倉管員外,任何人不可獨自進入倉庫,須有相關人員陪同。

3、任何進入倉庫人員不得攜帶火種,嘻戲打鬧,大聲喧譁。

4、任何入進入倉庫不得私自拿取倉庫貨物,必需服從倉管員管理。

5、倉庫記憶體放易燃易爆貨物必需採取對應方法,符合消防要求。

6、倉庫內不得存放私人貨物,如確實需要臨時存放必需經上級同意方可。

7、對違反以上要求者將視情節輕重給處罰。

8、此要求從即日起實施。

二、貨物入倉制度

1、貨物入倉制度是為了確保採購貨物質量,立即有效地掌握庫存貨物,所辦理完備入倉手續。

2、貨物入倉時需要登記;日期、名稱、數量、品種規格、單價、供給商電話。

3、貨物入倉時,倉管員須開箱檢驗所購貨物數量、名稱、規格,並對查驗倉庫貨物進行簽字確定。

4、倉庫管理員應對入倉貨物進行分堆,編號、方便於查對數量,檢驗貨物質量,是貨物立即上架。並注意每次入倉後全部要做好室內衛生清潔工作。

三、貨物領用制度

1、貨物領用指除工具以外備件、低值易耗品領用。

2、貨物領用實施按單領取,在領取時要憑報事單上內容領用相關貨物,並在領用記錄表上做好登記。職員在無單領用時;雖經部門上級同意方可。

3、如領用貨物在使用過程中有剩下情況,領用人應將多領貨物退回倉庫,倉管人應認真進行查對登記。

4、如在緊急情況下,可優異行領用,事後補辦相關手續。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4

總則:

一、愛國、愛家、愛公司、愛同事。

二、國有國法,廠有廠規,公司規章制度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執行。

三、工廠的生產是有組織,有紀律,有標準,有任務,有時限的群體活動,全體員工必須服從管理,聽從命令。

四、不論年資新老,不論職位大小,公司制度面前一視同仁。

五、一教育、二警告、三開除。

六、教育從嚴、處罰從寬。

七、勤者留、懶者退,能者上,無能下。

人事管理制度:

一、新進員工試用期為3——7天,7天內辭工或不能勝任工作都不記工資,試用期合格後可提供吃住,試用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廠規。

二、遲到曠工的處理

1、遲到1——10分鐘扣5元工資,10——20分鐘扣10元工資,20——30分鐘扣15元工資,30——60分鐘扣20元工資,1小時——4小時扣30元工資。

2、曠工半天扣30元工資,曠工一天扣50元工資,晚上加班曠工扣20元工資,當月連續或累計曠工3次而無正當理由作自動離職處理,不予結算工資。

3、請假未得到批准按礦工計算,曠工一天就推移三天發工資,以此內推。

三、請假規定

1、凡請假都必須有請假單,不能代人請假、電話請假、口頭請假、請假單由人事儲存,以便查詢。

2、病假可先電話告知公司,事後再出示有效證明補假,否則不予補假。

四、節假日

公司保留要求上班權利,根據生產情況而進行調休,儘可能補回法定節假日。

五、辭職規定

1、辭職員工(上滿三個月者)需提前一個月預先通知公司批准,如果即辭即走,將扣除半個月工資。

2、辭職人員在離開工作崗位前須移交完工作內容及工具或資料清單方可離開。

車間管理制度:

一、下級絕對無條件服從上級管理,各就各位,各負其責。

二、嚴格按照工藝要求作業,不能隨意變更。

三、愛惜物料、嚴禁浪費。

四、專心工作,積極完成生產任務,上班場所嚴禁閒談、嬉笑起鬨等與工作無關的事。

五、時常保持周邊環境及工作臺的整潔,生產垃圾應放在垃圾桶,嚴禁隨地吐痰。

六、坐姿端正,精力充實,不能沒精打采的應付工作。

七、遇到不了解的問題應及時向上級報告,切不可想當亂來。

八、下班時要按要求斷開電源開關,關好門窗。

獎懲制度:

為確保公司的穩定發展,首先得使公司形成良性競爭迴圈,充分發揮人力資源優勢,做到唯才是用,人盡其才,才盡其用,來不斷提升企業的競爭實力。

一、獎勵部分

1、為公司帶來顯著的經濟效益者。

2、為公司挽回重大經濟損失者。

3、改善工作,成效顯著者。

4、專注、熱衷本職工作一絲不苟者。

二、懲罰部分

警告、解僱、開除三類在執行過程中連帶經濟處罰。

1、警告:主要是爭對新犯或犯規但不足於解僱處分者,給予改過機會,並處2元以上50元以下罰款。

(1)打卡插隊扣2元一次,幫他人打卡扣20元一次。

(2)隨意進入非職場所,即串崗者,最低處罰標準5元一次。

(3)在上班時行為不檢點,嬉戲作弄,喧譁講髒話等不文明行為,罰2元一次。

(4)不服從拉長工作者罰5元一次。

(5)不做好本職工作,消極怠工者罰5元一次。

2、解僱:適用於經常違規,不知悔改者,但不足於開除處分者(根據情況輕微罰50——200元不等)

(1)嚴重違規,但未造成後果者。

(2)惹事生非,不團結同事,做事斤斤計較毫無團隊意識者。

(3)有意煽動他人違返紀律,或搬弄事非、辱罵、刁難上級者。

3、開除:適用於嚴重違規,已造成嚴重後果,經過討論研究不願繼續留用人員(不予結算工資,程度嚴重的交公安機關處理,有必要的追究刑事責任)

(1)有恐嚇上級或同事的事實依據存在,擾亂他人工作者。

(2)未經批准和自動拿公司財物者。

(3)嚴重失職造成經濟損失者。

(4)打架鬥毆、拉幫結夥鬧事者。

(5)有意損壞公司財物、機器、裝置者。

工資福利制度:

公司以多勞多得,實際勞動付出與薪水相對成正比為原則來分配工資,儘可能做到勞有所值。

1、發工資時間定於每月25號,特殊情況或遇節假日另行通知。(現金支付或銀行代發)

2、在職人員領取工資時須心得體會持廠證或身份證。

3、代領工資須提供代領人及委託人影印身份證件,並交委託書,委託方簽名才能有效。代領人要持身份證元件才可領取工資。

4、工資計算方案:多勞多得,以產品單價為準,(詳見產品單價表)。根據生產如果需要加通宵者,每晚上補貼10元。第二天休息不算休假。每月全勤獎為30元,生活補貼每天3元,每月和工資一起發放。績效獎以每季度為單位。

每季度工效排第一名的獎勵200元,第二名的獎勵100元,第三名的獎勵30元。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5

為了加強生產現場管理,強化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安全生產、文明生產的原則。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提倡職工積極開展qc小組活動,做好“5s”管理和定置管理,保持生產現場整齊、清潔、有序,物料流動暢通,操作方便。建立一個安全、文明、心情舒暢的生產場所。

二、凡進入生產現場的作業人員不得帶圍巾、穿風衣、穿裙子和高跟鞋,髮辮收放在帽內或髮網內,也不得穿背心和赤膊上崗。

三、禁止帶易燃易爆物品進入生產現場。不得將報紙、雜誌、小說等帶入生產現場觀看。不得擅自在生產作業場所幹私活。

四、外來人員未經同意,不得進入現場參觀。值班人員不得擅自帶人(包括小孩)進入生產場所。

五、生產作業人員應堅守工作崗位,遵守勞動紀律。做到不遲到、不早退、不中離、不打瞌睡,勤巡視、勤檢查。

六、生產現場不得隨意高聲喧譁,更不能酗酒後值班。

七、對於工作認真負責,敢於抵制違章指揮、違章作業,把事故消滅在發生之前者應給予表揚和獎勵。

八、凡違犯上述規定均應嚴肅處理。對於造成事故者,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6

第一條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政策、法律、法規,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和保證體系,促進公司持續健康發展,特制定公司安全生產規章制度。

1、本崗位使用的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的構造、效能、作用、實際操作技能。

公司的主要負責人、專案負責人和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必須參加建設主管部門組織的培訓考核,取得相應的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

新職工(包括臨時工、學徒工、實習生和外施隊人員)都必須進行企業(公司)、工地(專案工程現場)和班組的三級安全生產教育。經考試合格後,才准許進入生產崗位。

《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考核管理規則》規定:電工作業、鍋爐司爐、壓力容器操作、起重機械作業、爆破作業、金屬焊接(氣割)作業、建築登高架設作業等特種作業工種必須進行專門培訓,考試合格後,持證上崗。

包括班前安全教育和節假日或特殊季節等特定情況下的適時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採用多種多樣形式進行。如:安全日、安全周、安全月、百日無事故活動、安全生產學習班、看錄影、圖片展等形式,力求生動活潑。

職工轉換工作崗位時必須進行新操作方法和新工作崗位的安全教育;職工離開崗位工作超過三個月後重新上崗前,必須進行安全教育。

應用新技術、新工藝、新裝置、新材料之前,必須對相關人員進行相應的、有針對性的安全教育。

(一)施工現場的安全教育(三級安全教育、經常性安全教育、換崗及復工安全教育、應知應會教育、職業健康教育)由專案生產副經理、安全員、勞資部門共同負責組織實施。

(二)外施隊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訓使用公司統一教材(教育光碟、試卷)。

(三)專案經理、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外施隊長的安全培訓,由公司安全監管部負責組織。

(四)未經安全教育或考試不合格的職工,任何單位不得安排從事本崗位工作。

1、三類人員安全生產能力培訓及特種作業人員培訓教育時間,根據國家有關規定採用脫產或半脫產的方式進行。

3、經常性安全教育時間,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採用多種形式進行。如:黑板報、安全技術交底、安全會議、安全月、節假日特殊時期。

(一)事故發生後,事故當事人或發現人應立即將事故情況向企業負責人報告,若發生火災事故且火災性質較嚴重時應立即報火警119。

(二)屬上報政府部門的事故,事故發生專案部應立即將事故發生時間、地點、經過情況、造成後果等情況,以電話、傳真或電子郵件等形式報告企業負責人。企業應用同樣方式報告內容,立即上報市(區)安全監督局、市(區)安監站、派出所和主管部門。並在24小時內寫出事故報告報上述所列部門。

(三)發生事故先兆和重大未遂事故時,事故發生專案部安全部門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進行報告。

(一)事故發生後,專案經理在進行事故報告的同時迅速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立即撤離現場施工人員,防止事故蔓延、擴大,並負責對現場實施保護。

(二)事故發生後導致人員傷亡時,應在撤離現場施工人員,組織實施應急管理措施的同時,迅速組織受傷人員的救護。

事故發生的專案部應積極配合事故調查組調查、取證,為調查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絕調查,不得拒絕提供有關情況和資料,若發現有上述違規現象,除對責任者情節給予通報批評和罰款外,責任者還必須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

(一)事故處理要堅持“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沒有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廣大員工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防範措施沒有落實不放過。

(二)在進行事故調查分析的基礎上,事故責任專案部應根據事故調查報告中提出的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建議,編制詳細的糾正與預防措施,經公司安全部門審批後,嚴格組織實施,事故糾正與預防措施實施後,由公司安全部門實施驗證。

(三)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由公司依據事故調查報告中對事故責任單位和責任人處理意見和建議,進行行政處分和經濟處罰,觸犯刑律構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四)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工傷認定、勞動鑑定、工傷評殘和工傷保險待遇處理,由工會和安全部門按照國務院《工傷保險條例》和有關省、市綜合保險、意外傷害保險等有關規定進行處置。

(五)事故調查處理結束後,公司或專案部(分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詳情、原因及責任人處理等編印成事故通報,組織全體職工進行學習,從中吸取教訓,防止事故的再次發生。

(六)每起事故處理結案後,公司安全部門應負責將事故調查處理資料收集整理後實施歸檔管理。

(一)專項施工專案及企業內部規定的重點施工工程開工前,企業的技術負責人及安全管理機構,應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技術交底。

(二)各分部分項工程,關鍵工序,專項方案實施前,專案技術負責人、安全員應會同專案施工員將技術措施向參加施工的施工管理人員進行交底。

(三)總承包單位向分包單位、和其工程專案的技術人員向作業班組進行安全技術措施交底。

(四)專案技術負責人、安全員及各線管理人員應對新進場的工人實施進行作業人員工種交底。

(一)所有技術交底除口頭交底外,還必須有書面交底記錄(附表一:技術交底記錄),交底雙方應履行簽名手續,交底雙方各有一套書面交底。

(二)書面交底記錄應在技術、施工、安全三方面備案。

(一)專案經理為施工現場的'消防第一責任人,專案部成立以專案經理為首的消防管理小組,組建義務消防隊。消防隊員要定期進行教育訓練,熟悉掌握防火、滅火知識和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做到能防火檢查和撲救火災。

(二)現場要有明顯的防火宣傳標誌,專案部每半年對施工人員進行一次防火教育,定期組織防火檢查,建立防火工作檔案。

(三)現場設定消防車道,特別是通往倉庫、生活區的道路其寬度不得小於3、5m,消防車道不能環行的應在適當地點修建迴轉車輛場地。

(四)現場要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並做到佈局合理,經常維護、保養,採取足夠防凍保溫措施,保證消防器材靈敏有效。

(五)現場進水管直徑不小於100m,消火檢處要設有明顯標誌,配備足夠的水龍帶,周圍3m內,不準存放任何物品。

(六)電工、焊工從事電氣裝置安裝和電、氣焊切割作業,要有操作證和動火證。動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備看火人員和滅火用具。動火地點變換,要重新辦理動火證手續。

(七)因施工需要搭設臨時建築,應符合防火要求,不得使用易燃材料。

(八)專案部物資員對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應符合防火安全要求,庫房應用非燃材料支搭。物資員要熟悉庫存材料的性質,因施工需要進入工程內的可燃材料,要根據工程計劃限量進入並應採取可靠的防範措施。易燃易爆物品,應專庫儲存,分類單獨存放,庫內嚴禁吸菸。

(九)施工現場和生活區,未經專案部批准不得使用電熱器具。

(十)氧氣瓶、乙炔瓶工作間距不小於5m,兩瓶同明火作業距離不小於10m。

第十二條堅持防火月檢查制度,消除火災隱患。檢查的內容主要包括:

(四)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六)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七)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執行、記錄情況;

第十三條建立消防安全滅火和應急預案制度,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演練,並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和職責分配,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等;

(六)後勤保障程式和措施,包括設施、各類物資、炊食的保障;

(八)演練評審程式。定期檢驗人員、設施、措施的實施配合協調狀況,並作出評審報告;

第十四條建立動火須知制度,從源頭上杜絕責任不清、職責不明的現象發生,確保“誰動火、誰負責”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落實。

1、禁止區域內:油罐、油箱、油槽車和儲存過可燃氣體,易燃液體的容器以及連線在一起的輔助裝置;各種受壓裝置;比較密封的室內,容器內、地下室等場所。

2、一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一週前提出動火申請,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報專案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和當地消防部門審批後方可動火。

1、在具有一定危險因素的非禁火區域內進行臨時焊割等動火作業;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接等動火作業屬於二級動火。

2、二級動火作業由所在施工隊主管消防工作的領導在作業四天前提出動火申請,並附上安全技術措施方案,報專案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後方可動火。

1、在非固定的,無明顯危險因素的場所進行動火作業,屬於三級動火。

2、三級動火作業由所在班組在作業三天前提出動火申請,經施工隊和專案部主管消防的領導審批後方可動火。

(一)按照國家規定,特種作業是指容易發生人員傷亡事故,對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業。直接從事特種作業的人員稱為特種作業人員。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並嚴格按專業培訓操作規程和技術要求進行操作。特種作業人員培訓考核工作由公司工程部統一組織上報,經上級有關部門培訓後,辦理登記、發證工作等。

(三)特種作業人員所持的操作證,不得轉借他人使用,不得冒名頂替,丟失應及時向公司安全部門報告,否則一律按無證處理。

(四)特種作業人員應定期參加由公司工程部組織的操作證的複查和再培訓工作,過期不復審和再培訓的操作人員,證書自動作廢,按無證處理。

(五)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不得偽造、塗改、轉借或轉讓。

(一)特種作業人員在獨立上崗作業前,必須進行與本工種相適應的、專門的安全技術理論學習和實際操作訓練。

(二)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應當遵守安全生產的有關強制性標準、規章制度和操作規程,正確使用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等。

(三)特種作業人員有權對現場的作業條件、危害作業人員生命和健康安全的作業程式和作業方式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提出建議、檢舉,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強令冒險作業。

(四)在作業中發生危機人身安全的緊急情況時,特種作業人員有權立即停止作業或採取必要的應急措施後撤離危險區。

(五)特種作業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上崗工作:

2、違章操作造成嚴重後果或違章操作紀律達3次及以上的;

4、經確認健康狀況已不適宜繼續從事所規定的特種作業的。

(六)離開特種作業崗位達6個月及以上的特種作業人員,應當重新進行實際操作考核,經確認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七)凡特種作業人員,如未徵得公司工程部同意,擅自外出務工,發生任何問題,均由其本人承擔後果,公司概不負責。

(一)公司一級安全大檢查由公司領導組織、工程部實施,安全大檢查每月一次。

(二)安全大檢查以建設部《建築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99標準為依據;文明施工以市建設局文明施工工地檢查內容為準,進行安全檢查,評分兩項彙總分值為各工程隊當月安全文明工作情況記錄在冊,以備總考核。

(三)安全大檢查,一般定在月底,另外根據節假日、季節性的特點增加安全檢查的次數,進行安全專項檢查,安全大檢查要求所查到的施工工地專案經理、安全員到場聽取整改意見,無故不到將給予相應的罰分和罰款。

1、軟體:資料、安全驗收、裝置驗收、檢查記錄、對整改的落實情況和安全活動,教育健康卡記錄、交底情況、制度、色標牌等;

2、硬體:為施工現場所有安全設定防護情況、文明施工情況等。

3、所查出的安全、文明生產問題向專案部提出整改,要求專案部做好記錄,對發現的重大事故隱患,發出整改通知單,對提出的重大隱患整改不及時的專案部,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4、檢查中對無故無理取鬧、不服從合理批評處理的給予從嚴處罰。

(一)專案部安全檢查由專案經理組織,工地安全員實施,每週進行一次,各班組負責人蔘加,對於專項施工安全檢查,每次都必須檢查。

(二)檢查內容以《建設部安全檢查評分標準》JGJ59-99為依據,文明施工以專案所在地建設局文明施工檢查內容為標準,所查問題記錄在安全活動日記上,以備公司檢查。

(三)施工隊對檢查處的施工隱患和不文明施工情況應及時彙報專案經理,給予處理或上報公司,如發現對檢查和事故隱患不關心的,公司將給予工地負責人或安全員嚴肅處理和經濟處罰,造成事故將追究其行政和法律責任。

(四)專案部的安全檢查,對問題責任者必須提出的合理意見和處罰決定,如有不服或無理取鬧者,可上報公司,公司將根據情節給予嚴厲處罰。

(二)檢查內容為本班組施工中所使用的機具、裝置、有關的施工設施,本班組工人安全狀況(如戴帽情況等)、身體狀況等,所查的事故隱患應及時彙報工地專案經理或安全員,做好記錄,並妥善處理。

(三)班組長如不進行每日安全檢查或發現事故隱患不彙報、不採取措施、違章指揮蠻幹的一經發現給予嚴肅處理和經濟處罰,造成事故將承擔全部經濟和法律責任。

(四)檢查中對發現的重大隱患一時不能解決的,班組長有權停止隱患範圍內的生產,待報工地專案經理、安全員處理。

(五)工地專案經理和安全員應尊重班組長所提出的事故隱患和不文明狀況的意見,並給予處理,不得藉故推託或違章指揮。

(一)對安全生產定期檢查中發現的安全隱患,必須明確整改責任人、整改時限、整改措施、整改複查時間及複查人。

(二)對安全隱患整改不及時或經整改複查仍然存在安全隱患的,按公司相關制度給予處罰。

(一)專案經理部對工程專案施工危險性較大的分部分項工程應編制安全專項施工方案,包括基坑支護與降水工程、土方開挖工程、路基高填方工程、大模板工程、起重吊裝工程、腳手架工程、拆除施工等。

(二)分部分項工程的施工危險程度分為施工危險性一般、施工危險性較大、施工危險性重大三大類。專案經理部應根據本專案的工程特點,結合分部分項工程的特點界定施工危險程度。

(三)各專案經理部應建立施工危險較大、重大的分部分項工程臺帳。

1、針對施工專案的特點找出危險點、危險源和重要控制環節;

2、編制切實可行的施工工藝、作業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領;

(六)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專案經理部安質科、工程科聯合編制,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專案經理部總工程師組織安質科、工程科聯合編制,公司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進行協助。

(一)危險性一般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專案總工組織論證並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人員包括專案經理部專案經理、主管生產副經理、工程管理科、安全質量科、裝置材料科、辦公室等部門負責人、安全工程師、專案隊長、施工員,論證後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專案部總工程師審批後實施並報公司工程管理科備案。

(二)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安全質量科組織論證並形成論證會議紀要,參加論證的的人員包括公司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以及專案經理和專案安全工程師,論證後的專項施工方案報公司總工程師審批後實施。

(三)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組織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聯合編制,完成後的專項施工方案由公司總工程師主持,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必要時聘請設計、質量監督、工程監理、安監部門和其他有關方面專家)進行論證,經過論證後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報請建設主管部門備案後再進行實施。

(四)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成立以公司總工程師為組長,安全質量科、工程管理科、施工技術科、材料裝置科負責人和公司各專業學科帶頭人及專案經理部主要負責人組成的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公司內部安全專項施工方案論證審查小組設在安全質量科。

(一)已批准的專項施工方案,不得隨意變動,實施方案所需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不得挪作它用。

(二)認真進行專項施工方案實施中的安全生產技術交底工作,安全技術措施中的各種安全設定、防護應列入施工任務單,責任落實到班組或個人,並實行驗收制度。施工作業人員必須進行現場安全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否則不得進行作業。

(三)在要害部位和危險區域,採取切實可行的安全防範措施,施工現場要有專職安全人員巡迴檢查,並設明顯標誌及警示牌。

(四)作業過程中需變更方案和措施,必須由原編審人員同意,並有書面簽證。

(五)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現場必須有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旁站監督。危險性一般的分部分項工程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專案部工地安全員必須全過程旁站監督,專案部安全質量科和工程管理科輪流參加;危險性較大的專項施工方案在實施過程中,公司安全質量科和工程管理科隨時進行抽查監督;危險性重大的專項施工方案過程實施時,公司安全質量科和公司工程管理科必須全過程旁站監督。公司總工程師擇時參加並隨時檢查驗證。

(六)對不認真執行專項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為,一經檢查發現,將對責任人進行嚴肅查處。

(一)在使用起重機械裝置時,應當嚴格執行有關建築安全生產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和本規定的規定,保證起重機械裝置的安全使用。

(二)施工現場對起重機械裝置,必須做好定期檢驗記錄、日常使用狀況記錄、日常維護保養記錄、執行故障和事故記錄,列入裝置安全技術檔案。

(三)在使用施工起重機械前,應當組織有關單位進行驗收,委託具有相應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進行驗收;在使用承租的機械裝置及配件,由施工總承包單位、分包單位、出租單位和安裝單位共同進行驗收。

(四)施工起重機械的使用達到國家規定的檢驗檢測期限的,必須經具有專業資質的檢驗檢測機構檢測。經檢測不合格的,不得繼續使用。

(五)起重機械裝置首次投入使用前,應當在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登記。登記標記應當置於或者附著於該裝置的顯著位置。

(六)已經登記的起重機械裝置從事新的建築工程使用前,應到設區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辦理使用備案手續後方可使用。

(一)使用施工起重機械裝置,由公司裝置材料科負責填寫並辦理登記手續,登記時應當提交下列檔案資料:

第二十六條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材料的淘汰範圍如下:

(一)按照國務院《建設工程安全管理條例》第四十五條“國家對嚴重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材料實行淘汰制度。具體目錄由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會同國務院其他有關部門制定並公佈。”的規定執行;

(二)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材料的種類、型號等,以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技術監督部門、安監部門等國家有關行政部門的檔案通知為準;

(三)成都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依據國家和省有關部門發文公佈逐步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材料;

(四)經公司自檢,認為危及施工安全的工藝、裝置、材料。

(一)一旦上級有關行政部門下發了淘汰某種工藝、裝置、材料的通知和規定,公司必須堅決無條件按通知和規定執行。

(二)公司各職能科室分別建立報廢淘汰工藝和裝置的臺帳,具體為:工程管理科負責淘汰施工工藝的臺帳;裝置材料科負責建立淘汰材料的臺帳和淘汰機械裝置的臺帳。

(三)各職能科室建立的報廢淘汰工藝、材料和裝置的臺帳,必須送一份到安全質量科留存,由安全質量科檢查督促各部門及各施工現場的執行情況。

(四)公司大力推廣採用新結構、新材料、新工藝,以達到降低成本,保證工程質量,提升施工技術和管理水平的目的。

第二十八條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執行,原有相關制度同時廢止,其他與本辦法相沖突的規定以本辦法為準。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7

1.目的

達到有序組織生產,穩定生產的目的。

2.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本部生產計劃的制定和執行,生產過程的組織、排程管理。

3.生產組織

3.1計劃(總結)管理

3.1.1各車間根據當前裝置執行情況及裝置執行週期,於每月15日前上報本單位生產計劃。

3.1.2生產計劃包含月度整體執行安排、檢修計劃、產量消耗計劃、工藝指標執行情況、化工輔材消耗情況、主要裝置執行情況、系統現在存在問題、質量目標、安全環保目標及完成計劃目標的措施。

生產管理部每月18日召開生產計劃會,參會人員:各業務部門,生產領導,各車間正職。

3.1.3生產管理部每月20日前編制公司本部生產計劃,經主管領導稽核後報人力資源與綜合管理部,作為下月生產任務依據。

3.1.4公司本部生產計劃包含生產執行總體安排、氨及尿素產量消耗任務安排、輔材消耗、安全環保、產品質量。

3.1.5各級生產計劃必須與檢修計劃相銜接,避免盲目性。

3.1.6各車間要按生產計劃組織生產檢修,所列措施逐一落實,生產管理部進行督查並考核。

3.1.7每月28日前生產車間對上月生產總結上報至生產管理部,總結要體現生產計劃完成情況及措施落實情況。

3.1.8生產管理部每月5日前完成上月生產總結。每月第二週週二組織月度生產例會,對上月生產情況進行總結、考核。

3.2生產臺時管理術語

3.2.1工藝臺時指在生產過程中由於操作不當、違反勞動紀律、違章指揮、違章操作、違犯工藝指標、超壓、超溫、誤操作等使工藝惡化、指後會議室;

化工班組全體人員及車間值班幹部。

3.2.3內容:

班前會:

參會人員簽到。

由交班班長介紹系統執行情況、存在的問題、注意事項及上級檔案或領導指示等。

由接班班長安排當班重點工作及要求。值班幹部進行補充。

由參會人員對生產執行情況進行溝通協調,並提出解決措施。

履行交接班程式。

班後會:

參會人員簽到。

由班組成員彙報當班存在的問題及處理措施。

由交班班長點評當班生產,指出當班生產操作中存在的問題或不足,總結處理問題的處理情況,並提出應改進的措施。傳達班中接收的公司檔案精神及領導指示。

車間值班幹部進行點評。

注:如當班生產中出現各類事故,由當班排程長進行組織,事故主要班組責任人(包括車間值班幹部、主操、副操、電儀人員)參加排程班組班後會,對事故經過及原因進行初步瞭解分析。

4、要求:

4.1排程班組會議由排程長主持,車間班組會議由班長主持。

4.2由生產管理部統一印製及發放班前班後會記錄本,每個班組各一本。

4.3參會人員於班前班後會記錄本簽到。

4.4會議記錄由當班排程進行記錄,會議內容如實進行記錄。

4.5各參會人員應遵守公司相關勞動紀律。

4.6生產執行情況及存在問題要如實進行彙報,並切實解決相關問題。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8

1範圍

1.1本制度規定了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的管理職能、管理內容與要求、檢查與考核。

1.2本制度適用於本公司安全生產管理。

2引用標準

2.1 《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部DL40891)。

2.2 《電力生產事故調查規程》(國電發[20xx]3號)。

2.3 《國務院關於特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國電發[20xx]311號)。

2.4 《安全生產工作獎懲規定》(國電總[20xx]478號)。

3管理職能

3.1本公司安全管理實行經理負責制,歸口安監股管理。

3.2生產單位的各級安全管理人員按各自職能負責安全管理工作。

3.3各級領導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原則,堅持管生產必須安全的原則。

3.4全體職工嚴格執行各項規章制度,搞好安全管理工作。

4管理內容與要求

4.1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公司各級領導在生產活動中必須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積極採取各種措施和對策,保障職工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各類事故發生。

4.2安全生產無小事,安全一票否決,對幹部晉級和單位評優,資質評審中,安全具有一票否決的作用。

4.3公司安全目標必須人人熟悉,各單位根據公司安全生產目標編制本單位的安全生產目標。

4.4加強對職工的安全思想教育和現場崗位的技術培訓工作,不斷提高職工的安全技術素質。

45安全生產必須正圈理好“四個關係”,做好安全為主體,作好檢修消卻工作,加強對裝置的維護管理,嚴禁裝置帶病或超銘牌出力執行,以確保裝置的安全穩定執行。

4.6按照“三不放過”的原則,嚴肅認真對待生產中所發生的各類事故的分析報告工作,同時要做好事故,障礙資料的歸檔工作。

4.7安全教育管理

4.7.1為提高職工安全思想意識,增強職工安全責任感,增強法制觀念,使職工自覺遵章守紀,以確保安全生產,必須堅持長期安全思想教育。

4.7.2對新入公司人員,必須進行公司,股室,班組進行三級安全教育。

4.7.3由綜合辦負責組織,安監股協助進行安全教育及《電業安全工作規程》學習,並經考試合格。

4.7.4離開執行崗位三個月以上的值班人員必須經過熟悉裝置系統,熟悉執行方式《電業安全工作規程》考試合格後,才能再上崗工作。

4.7.5各生產崗位的人員,必須熟悉掌握有關觸電現場急救,心肺復甦和緊急救護以及消防器材使用等方法。

4.7.6對參加本公司工作的臨時工,外來施工人員,進入生產現場,相關部門的安監人員必須對他們進行安全教育及安全注意事項的交待。

4.8安規考試管理

4.8.1每年的安規考試規定在4月份進行。

4.8.2公司安規考試由安監股組織命題,全公司統一時間進行閉卷考試。

4.8.3安規考試成績合格分數為76分,考試不及格者,限定在1個月內補考合格,補考不合格者下崗1個月,舞弊者或無故不參加考試者,下崗1個月。

4.8.4從事特種工作作業人員,必須參加專業培訓和考試,並持合格證上崗。

4.8.5安全監察機構:公司設立二級安全監察機構,即公司,股室二級安全監察機構。

4.8.6安全監察人員必須具備作風正派,實事求是,能堅持原則。

4.8.7安全活動規定:股室安監員應做好記錄,活動保質保量,防止走過場,要結合實際,以及不安全隱患等進行討論,記錄要工整,每次發言人數不少於60%人/次。

4.9事故措施計劃和安全技術勞動保護措施計劃管理

4.9.1“三措”計劃,應在每年的6月份前編制完成。“措”計劃由生產副經理組織生技,安監和有關部門提出,由生技股,安監股負責彙編:“安措”計劃由各生產單位提出,安監股負責彙編:“三措”計劃由生產副經理批准後執行。

4.9.2各生產單位每年5月底前,編制完成本單位的“兩措”計劃,並報生技股,安監股。部門,單位不能實施的計劃,需報公司列入公司年度計劃實施,於6月底前由生技股,安監股分別制訂“三措”計劃報州局。

4.9.3因資金或材料等原因而影響本年度部門,單位不能完成的'“三措”計劃內容,在下年度“三措”計劃中列入完成。

4.9.4生產副經理,安監股,生技股和各生產部門主要負責人,安監員應經常檢查監督“三措”計劃的完成情況,公司每季進行一次檢查,生產部門每月對完成情況進行一次檢查。公司將對“三措”計劃未完成的單位,部門,按省公司(1997)148號文《關於加強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中的規定進行處罰。

4.10事故和障礙的調查,分析管理

4.10.1事故和障礙的調查,分析及處理必須嚴格執行《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規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湖南省電力公司安全生產獎懲辦法(試行)》的通知和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獎罰規定,以及其他規定。

4.10.2事故調查,分析必須堅持“三不放過”的原則,實事求是,嚴肅認真,對草率行事,更不能事化小,小事化了,嚴禁隱瞞事故。

4.10.3各級領導和安監人員都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各類事故,障礙統計標準。

4.10.4事故發生後,必須迅速搶救受傷人員和防止事故蔓延擴,安監人員和事

故調查人員應迅速奔赴現場組織調查,蒐集事故原始資料,未經相關公司領

導和安監股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變動事故現場。

4.10.5凡發生事故,值班人員應立即向當值排程彙報,並向相關領導和安監股報告,

事故當事人和相關人員在下班後離開事故現場前寫出事故的原始材料。

4.10.6凡發生重裝置事故的調查,由經理組織安監,生技及相關股室負責人和有關專業人員,成立事故調查組,經理擔任組長,主持調查工作。

4.10.7凡發一般裝置事故,由生產副經理組織調查。發生的未遂事故,一類障礙(非責任的),二類障礙由股室領導組織調查。

4.10.8凡發生輕傷事故和一類責任障礙,安監股組織調查,主持召開分析會,責任單位安全第一責任人和安監員及有關人員參加;性質嚴重的輕傷事故的調查,由安監,生技,工會等相關人員參加。

4.10.9事故發生後,事故單位的安全員應綜合寫出事故,障礙分析書面材料報公司安監股,安監股綜合填寫報表報上級安監部門。

4.10.10事故,障礙發生後,責任單位要召開分析會,無故拖延或逾期不報者,安監股有權對其給予處罰(處罰依據本公司的《安全生產獎懲管理制度》)。

4.11安全報表管理

4.11.1安監股必須按州局規定,及時,準確填報各種安全報表,次月的1日用電話或傳真報安全監督部。並按照部《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規定,填報下列卡片,報表報送安全監察部:事故(障礙)卡片,人身事故卡片,交通事故統計卡片,違章下崗統計表,雙票合格率統計票。

4.11.2安監股必須按上級要求,及時,準確填報人身事故報表,每月初報出。

4.11.3凡發生裝置事故,人身傷亡事故,障礙的單位,必須及時報告安監股。月內交書面報告。

4.11.4對發生裝置事故,障礙,人身事故的單位,隱瞞不報者按相關規定加倍處罰。

2、公司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為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逐步推行現代安全管理,特制訂本制度:

一、公司在編制各種計劃和年度計劃時,把安全工作列入頭等議事日程。根據黨和國家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法規和上級部門的指示和要求,根據本單位的具體情況,提出全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數值。內容包括本公司的工傷事故頻率,死亡率和重傷率的數值及職業病危害區域的合格率,安全技術措施費用等;

二、公司與下屬專案部和施工隊簽訂承包合同或下達工作計劃時,一併將公司的安全生產目標責任制分解到各單位,作為公司對各單位考核的一項重要指標;

三、各單位在與班組或個人簽訂合同或下達任務時也應將安全目標責任制一併列入,作為考核內容之一;

四、公司工作實行安全一票否決,凡發生重傷亡事故和超過安全生產目標值的單位和個人,一律取消當年的評先評獎資格;

五、公司每月組織一次的安全檢查,檢查時一併對安全生產目標完成情況進行分析和總結;

六、安全生產目標責任管理與經濟責任制緊密掛勾。

3、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

為安全生產投入長效機制,加強企業安全生產費用財務管理,一般公司都會制定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那麼下面是小編給家整理的公司安全生產費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制度,供家參考。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9

一、根據國家有關規定及單位特點,倉儲庫房、鍋爐房、危險品庫房、配電室等部位為公司重點要害部位。

二、重點要害部位建立嚴格的崗位安全制度,操作程式、工作標準、應急方案,並明文張掛。

三、建立裝置管理檔案,內容應包括:位置平面圖、裝置名稱、商標產品質量證書、使用說明書、在崗人員、安全負責人、安全設施、規章制度、操作程式、執行記錄、檢查維保記錄、事故記錄、安全預案等。

四、建立門禁制度,張貼“閒人免進”標誌,控制無關人員進入。如工作需要,要進行登記後,方可進入。

五、各重點要害部位必須安裝消防自動報警裝置及事故應急照明裝置。配備足夠的消防器材,按照國家有關部門要求,採取必要的技防、物防等安全防護措施。為在此崗位工作的人員配發必要的勞動保護裝備和用品。無人值守的部位,要安裝事故報警裝置。

六、重點要害部位內嚴禁堆放可燃物品,嚴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除特設庫房外),不得存放與工作無關的物品。禁止搭設床鋪休息。

七、在重點要害部位工作的特種作業人員必須經過專業部門培訓,並獲得特種作業操作證,對未取得特種作業操作證的人員,不準上崗。要保持工作人員的相對穩定。對患有嚴重疾病或犯有嚴重問題的人員,要及時調離。

八、工作人員要嚴格遵守崗位安全制度和安全執行過程,禁止在崗位內喝酒、吸菸、娛樂、睡覺,嚴禁擅離職守,認真履行職責。堅持巡迴檢查制度,做好裝置執行登記和工作記錄。

九、按照國家技術監督部門和裝置設施使用的有關規定,對重點要害部位的裝置定期檢查、保養,發現問題立即處理。檢查保養過程中,要嚴格遵守操作規程,設定安全標誌,杜絕各種安全隱患。每年按時向有關部門申報審驗,審驗合格後方可繼續使用。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加強電力生產安全管理,保證電力職工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穩定執行,適應電力體制改革發展的需要,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電力工業部及省以上電網經營企業(以下簡稱“電網經營企業”),不僅要對直屬發電廠進行安全管理,對中外合資、合作以及其他各種型別合資、獨資建設、併入電網執行的公用發電廠也要納入電網安全管理範圍,對電力生產的安全實行統一的監督管理。

第三條所有併入電網執行的公用發電廠及其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都必須遵守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令和國務院電力主管部門頒佈的電力安全生產規程、制度及與安全技術有關的.標準。

第四條本規定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境內的電網經營企業,併入電網執行的公用發電廠及其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

第二章監督管理職責

第五條電力工業部及電網經營企業對併入其所管轄、經營電網執行的公用發電廠行使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職能。

第六條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應遵循的一般原則為:凡涉及職工人身安全和電網安全,涉及重大、特大事故的管理內容,由電網經營企業實行統一監督、歸口管理;對於不涉及職工安全及電網安全的管理內容,由上網電廠及其所有者和經營者自行管理。

第七條電網經營企業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主要職責為:

1.組織對影響電網安全、穩定的重大裝置事故進行調查;根據情況組織或參加電力生產人身傷亡事故的調查。

2.對擬建、在建、執行的電廠涉及電網安全執行的重大技術問題進行指導監督;對電站鍋爐進行檢驗、登記。監督《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的執行,歸口統計、上報事故報告。

3.傳達國家有關電力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組織電力生產企業參加各種安全專業會議、安全檢查或安全性評價,及時向企業通報事故資訊。

4.對併網電廠制訂落實反事故措施提供必要的諮詢和幫助。

5.對在電力安全生產中作出顯著成績的電力生產企業進行表彰或獎勵。

第八條併網電廠必須有健全的安全管理體系。併網電廠安全管理機構業務上接受電網經營企業的安全監察機構的指導。

第九條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應按《電力法》規定,制定電廠內部安全生產責任制、併為保障電力安全生產提供組織和資金保障。

第十條併網電廠應積極參加電網經營企業組織的安全會議、安全技術交流等安全活動。

第十一條併網電廠必須接受對事故的調查,並負責反事故措施的落實;應按規定按時上報或抄報事故有關的報告、報表。

第三章事故調查

第十二條由於併網電廠原因引發或造成擴大的電網執行事故和重大、特大人身或裝置事故,應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規定的程式和內容組織調查組調查;併網電廠及有關方面要積極配合,並提供有關資料。

第十三條由電網經營企業代管電廠的人身、裝置重大事故,按照“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一般由代管單位按照《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組織調查,產權所有者和經營者可根據情況參加。

第十四條非電網經營企業直接管理的一般人身傷亡和裝置事故,可根據情況由併網電廠組織或參加事故調查;電網經營企業可根據情況決定是否參加。

第十五條末構成職工人身死亡,末涉及電網安全,未構成重大、特大性質的事故,由併網電廠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自行調查、處理,電網經營企業的電力安全監察部門負責監督。

第四章事故統計、報告

第十六條併網電廠在發生人身死亡事故、重大、特大事故後(含當時不能認定,有可能構成的),應在24小時內向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報告。

第十七條併網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應按《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有關規定向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上報。

第十八條電力工業部歸口管理的公司(如華能國際電力開發公司等)所經營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應同時抄報所在電網的電網經營企業安監部門。

第十九條電網經營企業代管的電廠的事故報告、報表,按對直屬企業管理方式統計、上報和考核。

第二十條事故報告、報表應及時、準確、完整。

第二十一條電網經營企業對併網電廠的事故報告的及時性、準確性及完整性進行監督評價,如有違反《電業生產事故調查規程》有關條款的事故定性,有權重新認定。

第五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公用發電廠是指由電網經營企業統一排程並且所發電量以送入電網銷售為主的各類電廠。

第二十三條電網經營企業可依據本規定對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範圍、內容制定實施細則,並報電力工業部備案;上報備案時間從本辦法實施之日起三個月內完成。

第二十四條電網經營企業在與併網執行公用發電廠簽訂的上網協議中應依據本規定明確有關電力生產安全監督管理的內容和範圍,並對併網電廠影響電網安全執行的事故有相應的考核規定。

第二十五條本辦法解釋權屬電力工業部。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11

為了認真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公司的各項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的實施情況,及時發現和解決生產中存在的各種事故隱患,防患於未然,確保安全生產和安全生產達標工作的落實,特制定安全生產檢查制度,要求公司下屬各部門、單位、專案部遵照實施。

一、安全檢查的型別:

1、日常性檢查。即是經常的、普遍的檢查。可以是企業、職能部門、專案經理部、班組、專職安全技術人員、安全員等不同層次。可在適當時機進行。

2、專業性檢查。是針對特種作業、特種裝置、特殊場所進行的檢查。

3、節日前後的檢查。是針對節假日期間容易產生麻痺思想的特點而進行的安全檢查,包括節日前進行安全生產綜合檢查,節日後要進行遵章守紀的檢查等。

4、不定期檢查。

二、檢查方法與形式

1、安全檢查要有組織、有計劃的進行,根據本部門的具體情況,由專職安全管理人員,每月對各施工現場進行一次定期安全檢查。

2、各工程管理人員及各專案負責人,對自己所管轄的施工現場進行安全檢查,查現場的機械、安全用電、防護設施、文明施工、遵章守紀等,發現問題及時整改,並做好記錄。

3、班組負責人,每天必須跟班作業,每天巡視安全生產情況,施工人員有無違章等,同時做好記錄。

4、加強特殊時期、節假日、冬雨季等不定期的安全檢查,部門將會同各專案負責人,根據情況隨時進行抽查,以防特定時期及季節變化、職工紀律鬆懈、思想麻痺等,給安全生產帶來危害。

三、安全檢查的主要內容:

1、查思想。主要檢查對安全工作的認識。即檢查領導、工程管理人員及員工對安全生產的認識,對安全生產法規、方針政策及各項規章制度的落實情況。

2、查管理。主要檢查安全管理的措施方法是否科學合理,是否有效果。

3、查隱患。主要是檢查、識別不安全隱患。

4、查整改。主要檢查對過去提出問題的整改情況。

5、查施工條件、安全設施、生產裝置、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如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帽、安全帶、現場文明施工等是否達到"安規"要求。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12

為保證安全防護裝置的完好有效,防止因裝置缺陷導致傷亡事故,根據GB12266—90《機械加工裝置一般安全要求》有關標準,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防護裝置的定義

安全防護裝置指:裝置的固定、半固定密閉罩;機械、電器屏障;機械或電器連鎖裝置;自動或半自動給料、出料裝置;防止誤動作或誤操作的裝置;警告或報警裝置等。

二、安全防護裝置的購置

1、購置新裝置的安全要求:購置新裝置時,要同時購置保證安全執行的安全防護裝置。不購置不符合國家有關安全標準的各種裝置,不購置安全防護裝置不全或安全防護裝置不符合國家標準要求的裝置,不購置產生嚴重職業危害的裝置。

2、購置特殊裝置的安全要求:購置特殊裝置,安全防護裝置不全,不能保證操作安全的,必須根據實際,到其他廠家購買或由本單位使用部門製作相應的防護裝置。

三、安全防護裝置的使用維護與管理

1、安全防護裝置的使用:操作者在操作使用主體裝置時,對其配套的安全防護裝置,必須與主體裝置一樣,首先進行檢查,無問題後才能進行正式生產。

2、安全防護裝置的管理:不得拆除、停用、挪用安全防護裝置,安全防護裝置發生鼓掌或損壞時要及時修復,在修復之前不得使用該主體裝置。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13

為全面落實道路運輸安全生產責任制,保障道路貨物運輸安全,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駕駛人員必須瞭解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規、法律和標準,熟悉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生產事故的預防措施和必要的應急方法。凡直接從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業務管理人員,必須掌握貨物的有關知識,經設區的道路運輸機構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

應當保持車輛技術狀況良好,車裡必須按規定定期進行二級維護。車輛必須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禁止客貨混裝、嚴禁拉運危險品。

車輛每年必須按時完成《道路運輸證》審驗,運輸時必須攜帶車輛《道路運輸證》和駕駛員從業資格證,駕駛人員應自覺配合接受道路運政機構的路檢路查。

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凡發生道路運輸重大安全生產事故的,有關人員必須在第一時間內到達事故現場,並及時反饋給道路運政機構。

凡事道路貨物運輸駕駛員,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時,必須嚴格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

一、必須瞭解掌握道路貨物運輸方面的主要法律法規、機動車維修和急救等方面基本知識,未經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考核合格,禁止上崗從事運輸經營。

二、嚴禁未取得貨物運輸從業上崗資格證,駕駛貨運車輛從事貨物運輸。

三、嚴禁使用報廢的、擅自改裝的和其他不符合國家規定的車輛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

四、禁止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的規定和本安全操作規程管理要求,連續駕駛車輛運輸超過4個小時以上。

五、禁止不按規定對車輛進行維護和檢測,禁止不進行二級維護非法買賣二級維護合格證、車輛不定期進行技術等級平定。

六、從事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時,必須隨車攜帶車輛運輸證和從業資格證。

七、禁止其它違反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定,擅自從事的道路貨物運輸經營活動。

違反上述規定,將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列》《道路貨物運輸及站場管理規定》(交通部令20xx年第6號)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處罰。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14

第一條汙水處理廠內執行安全生產一般要求

1、凡本廠職工(包括學員、實習生)要熟知安全操作規程,在操作中,應堅守崗位,嚴格按操作規程工作。

2、生產作業時必須穿工作鞋,注意防滑,不得在池上追逐奔跑,不得酒後上池子。

3、經常檢查走道板、欄杆,如有不牢固或損壞情況,立即彙報修理。

4、夜裡不得摸黑工作。

5、遇有池上積雪或結冰時,應先清掃,然後上池工作。

6、作好日常維護、保養並作好巡視檢查記錄,發現異常情況,立即上報有關部門。

第二條防毒氣管理要求

1、下池、下井工作必須先填寫《井下、池內作業工作票》,向領導申報,經廠長、或分管廠長批准後方可進行。

2、下池、下井工作前,必須檢測池內、井下毒氣濃度,不符合工作要求時,不得下去工作。

3、當井下、池內毒氣超標時,必須採取必要的通風措施,等安全條件具備後,才可下池、下井工作。

4、井下、池內作業必須明確分工,明確負責人、安全員、搶救員,作業人數不得少於3人。

5、井下、池內作業嚴禁吸菸和明火作業,確實需要明火作業的,必須經安全主管負責部門批准,批准後才能進行。

6、井下、池內作業必須全神貫注,密切配合,工作時不許嬉戲及隨意離開崗位,以免發生危險。

第三條防溺水和防高空墜落要求

1、池上欄杆必須經常檢查,以防發生事故。

2、不準隨意越欄工作,經批准後,越欄工作必須穿好救生衣或繫好安全帶並有人監護。

3、池上救生圈不得挪用,以備不測之需。

4、池上走道板必須保持平整和無積雪、無結冰。

5、全廠井蓋如有腐蝕損壞,要及時調換。

6、患有心臟病、高血壓和深度近視人員不得登高作業。

7、迷霧、大雪、大雨或六級以上大風天氣不得登高作業。

8、登高時必須佩帶安全帽和安全帶。

9、夜間不摸黑登高。

10、飲酒、精神不振或醫院證明不宜登高者不得高空作業。

11、登高必須檢查腳手架、腳手板的牢固情況。

12、登高不準穿厚底皮鞋或攜帶笨重工具。

第四條交接班規定

交接班工作是保證安全正常執行,明確責任的重要環節,全廠職工必須嚴格執行。

一、交接班工作內容:

1、交清本班生產執行及裝置運轉情況;

2、交清生產報表、生產工具;

3、交清上級工作指令;

4、共同對裝置進行巡迴檢查。

二、交接班要求:

1、接班人員必須提前15分鐘到崗;

2、交接班時,交接人員應全部到齊;

3、交接雙方經認真檢查,雙方認可後,方可交接班。

三、交接人員任務:

1、交班前,交接人員必須對裝置進行全面檢查;

2、交班前應整理好生產報表,執行記錄;

3、交班時,有責任回答接班人提出的問題;

4、發現接班人有酗酒、精神失常等影響正常工作的情況時,不得交接,並有責任堅守崗位,報告有關部門,等待處理;

5、接班人逾時不到,有責任堅守崗位,報告有關部門。

四、接班人任務:

1、接班人必須認真聽取交班人介紹情況,嚴格按交接內容逐項檢查;

2、交班人員提前離崗,接班人應及時記錄並向有關部門彙報;

3、交班人交班不清,接班人可拒絕接班,並向有關部門彙報。

五、特殊情況處理:

1、交接班時,突然發生事故或裝置故障,應由交班人負責處理,接班人應協助工作,待處理完畢後方可交班。

2、如事故或裝置故障在短時間內難以解決的,應彙報有關部門,有部門負責人決定交班人是否可離崗。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15

第一章總則

為了加強對風廠檔案的管理,有效地提供技術檔案資訊資源,為風廠的生產、經營管理工作提供優質的服務,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於公司所屬的所有風廠檔案室。

第二章生產技術檔案的管理

技術檔案的歸檔、管理由風廠廠長、專工及技術員負責。對風力發電廠在生產、經營過程中形成的文書檔案、技術檔案、聲像檔案、電子版檔案等進行收集、整理、歸檔、保管、鑑定、統計,並提供利用。保證檔案的齊備、完整、準確、安全;檔案歸檔率100%,完整率98%,準確率100%;查全率、查準率在98%以上。技術檔案的收集風力發電廠新建工程、擴建工程驗收合格後,風廠負責人應向工程主管資料人員索要工程中涉及到的以下所有圖紙:工程竣工圖紙保護定值單保護整定計算書裝置說明書產品合格證裝置出廠試驗報告裝置交接試驗報告裝置除錯報告大型裝置安裝報告裝置驗收報告監理報告風廠歷年裝置檢修、預試的技術檔案,驗收報告。風力發電廠員工外出培訓學習、開會收集的資料。

生產裝置異動、變更資料清冊以及電子版資料由風廠技術管理人員負責將以上資料歸類存檔。公司員工因公外出(包括出境)學習、參觀、考察和參加各種專業會議,收集到的各種檔案、材料,應在學習等結束後的7日內交給風廠技術管理人員,並填寫移交清冊。技術檔案的保管標準根據風力發電廠裝置的實際狀況,各類檔案應分櫃按工期、裝置主次、電壓由高到低、由一次到二次順序排列保管。檔案脊背編號採用5位數,如1,其中第一位數字的“1”代表該風廠一期工程,依此類推。檔案盒脊背的標準見附件一,其中“年度”欄內填寫本資料檔案所在竣工年度;“一級類目名稱”欄內填寫“生產”;“保管期限”欄內填寫“長期”;“盒號”欄內填寫該資料的5位數編號。檔案室要建立檔案索引,標明資料實際位置及順序,方便查閱。檔案室要有資料借閱登記本,所有借閱人員必須履行借閱手續。

檔案室的門要經常上鎖,鑰匙由技術管理人員或風廠廠長保管。嚴禁穿油汙的工作服進入檔案室,查閱資料時手要乾淨,進入檔案室的人員嚴禁在室內吸菸。技術檔案的使用本風廠內的職工查閱本風廠技術檔案時,要遵守檔案室管理制度中的相關規定,查閱後的資料要放回原位,查閱過程中要愛惜查閱的資料,注意不要損壞及圈塗資料。

本風廠內的職工借閱資料時,徵得技術管理人員的同意並在技術檔案借閱登記本上進行登記後,即可提供,但一般不許拿出本風廠,如確因工作需要必須拿出風廠時,應經風廠廠長批准,由借閱人履行借閱手續後方可將資料帶出風廠。

風廠內技術檔案原則上只供給本風廠內部人員使用,外來風廠人員或其他單位人員特殊情況需進入檔案室查閱資料時,必須得到風廠廠長的許可,並且在本風廠人員的監視下方可進入檔案室進行資料的查閱,但嚴禁將任何資料帶出檔案室。

風廠技術管理人員應定期檢查檔案室的門窗,注意門窗的密封情況。同時要查閱技術檔案借閱登記本,及時催交外借的資料。若職工借閱檔案時不慎損壞或丟失檔案,風廠技術管理人員應立即彙報風廠主管領導,視資料的貴重程度對責任人進行適當的罰款。

第三章考核細則

檔案室資料收集不全,每缺一份資料考核管理人員50元。收集的資料保管不善,損壞或丟失的,每份資料考核責任人100元。不按檔案借閱手續進行資料借閱的,每發現一次考核當事人100元,考核檔案管理人員200元。不執行檔案管理制度,私自進入檔案室進行亂翻亂動資料的,考核當事人100元,考核檔案室管理人員200元。檔案室資料收集齊全,按規定存放;日常管理中嚴格執行檔案管理制度,確保檔案歸檔率、完好率均達到100%的,將給予檔案管理人員200~500元的獎勵。

第四章附則

本制度由生產技術部負責解釋。

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附件一檔案盒“脊背”標識制定標準(單位:mm)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16

專案安全生產資料(檔案)管理制度

1、建立安全生產資料檔案室,指定專人負責管理。

2、專案經理部安排一或兩人(資料員、安全員)負責記錄、整理、收集安全生產資料,建立檔案。

3、專案經理要經常檢查瞭解指導資料整理建檔工作。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17

一、 村(居)要規範完善安全生產工作文書檔案的管理工作。文書檔案實行專櫃專盒存放,專人保管。

二、認真做好安全生產工作的各項記錄,特別是安全生產會議記錄簿、安全檢查記錄簿、隱患整改登記簿、安全事故登記簿、安全工作日誌,及時反饋安全資訊,做到有章可循,有據可查。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監管臺帳並及時更新,包括各類應急救援預案、生產經營單位基本情況臺帳、安全生產條件臺帳、安全隱患監管臺帳、危險源監管臺帳、特種作業人員監管臺帳、安全生產資訊臺帳(塘、庫、堰、八戶大院、道路、橋樑、車輛、駕駛員、地質災害點、易發森林火災點、危房等)等。

四、按文書資料與檔案的標準化管理要求,做好各類資料的歸類登記工作,以及各類檔案、資料的.傳閱回收登記工作。

五、檔案盒設定歸類要有以下內容:會議記錄、領導批示、上級來文、本級發文、目標責任書、安全檢查資料、教育培訓資料、隱患登記整改資料、重大危險源及重點部位登記監控資料、應急救援預案、政策法規、事故統計及調查資料等。

六、年終將全年所有安全生產的檔案、資料、表冊、總結、臺帳按分類檔案整理的要求裝訂成冊。

七、安全生產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安全生產文書檔案管理作為村(居)安全工作年度考核的重要內容和依據。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18

1目的

為了加強員工的質量意識,減少生產品質異常,提高產品的質量,降低成本,完善生產車間質量管理制度,確保產品質量符合規定要求,達到顧客滿意,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範圍

適用於本車間所有與質量有關的過程及人員。

3職責

3.1各班組負責人/質管部人員負責質量獎罰的取證工作,各工序人員應做好配合工作;

3.2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人力資源部負責人負責質量獎罰的處置工作;

3.3廠務副總經理負責質量獎罰和重大質量事故處置意見的審批。

3.4生產部技術部每月對員工質量狀況進行統計彙總分析,並根據質量狀況將當月的質量獎金進行考核分配。

4質量事故定義

4.1一般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小於或等於1000.00元的。

4.2嚴重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大於1000.00元而少於5000.00元的。

4.3重大質量事故:事故給公司帶來的直接經濟損失在5000.00元以上的或嚴重影響公司聲譽的。

4.4質量經濟損失計算時,包括材料成本和返修人工、工具、電費等所有加工、返工和處理的一切費用的估算值。

5質量獎定額及獎罰標準

5.1車間內部質量獎定額及標準

5.1.1質量獎包括在車間產量工資中,車間所有員工的工資中質量獎定額標準為80.00元/月。

5.1.2車間各工序生產員工違反生產人員個人衛生、生產裝置衛生、生產環境衛生、物料傳遞衛生、生產工具衛生管理、生產員工個人遵守制度所沒有造成嚴重後果的,質量獎考核處罰金額標準按照《食品車間管理及考核管理辦法》中的相關規定執行。

5.1.3當出現不合格,屬於非批量(加工時間不超過1小時)一般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20.00元/次扣罰。

5.1.4當出現不合格,屬於非批量的'嚴重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50.00元/次扣罰。

5.1.5當出現不合格,屬於非批量的重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00.00元/次扣罰。

5.1.6當出現不合格,屬於批量(加工時間超過1小時)的一般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0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150.00元/次的扣罰。

5.1.7當出現不合格,屬於批量的嚴重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15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200.00元/次的扣罰。

5.1.8當出現不合格,屬於批量的重大質量事故,對相應的責任崗位人員按200.00元/次扣罰,對相應的責任班長按300.00元/次的扣罰。

5.1.9崗位操作員一個月內同一質量問題重複發生三次,需下崗培訓並考核合格後才能重新上崗,若全年中有三次類似情況公司將按勞動用工合同相關要求處理。

5.1.10當月質量獎考核處罰超過相應人員的質量獎定額標準(質量事故除外),將扣罰當月的全部質量獎金並下崗培訓學習;若全年中有三次類似情況公司將按勞動用工合同相關要求處理。

5.2質量獎勵定額及標準

5.2.1崗位技能熟練且工作態度良好,能起到表率作用的10--50元/次獎勵。

5.2.2對質量管理方面提出合理化建議並被採納實施的,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給予獎勵10-100.00元。

5.2.3發現裝置異常情況及時採取措施,未造成安全事故的20--200元/次獎勵。

5.2.4發現水、電、氣、冷、原料異常情況及時上報,未造成成本浪費的10—100元/次獎勵。

5.2.5嚴格按照生產工藝進行生產,發現品質異常情況及時上報,未造成批量損失的獎10--100元/次獎勵。

5.2.6工作執行力強且結果好的10--50元/次獎勵。

5.2.7工作效率高且質量優先的10--50元/次獎勵。

5.2.8發現壞人壞事及不良行為及時制止和上報的20元以上/次獎勵。

5.2.9工作熱情在幹好本職工作的同時積極幫助新員工適應環境的10—50元/次獎勵。

5.2.10發現優秀人員及時向公司推薦並協助引進的50—200元/次獎勵。

5.2.1 5.2.11對全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員工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質量標兵”證書並給予獎勵200.00元。

5.2.12對全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長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優秀基層管理人員”證書並給予獎勵300.00元。

5.2.13對全年內無不合格品產生的班組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將授予“優秀團隊”證書並給予獎勵500.00元。

5.2.14對全年內班組開展質量管理工作成績突出,產品質量明顯提高,給公司帶來顯著效益的,年終由生產部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公司獎勵班組全體1000.00元

6考核方式及責任認定範圍

6.1公司領導及後勤職能部門現場檢查各工序自檢、互檢情況未嚴格執行的或詢問各工序作業指導書相關工藝引數、裝置要求等相關生產技能問題,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10.00元/次。

6.2公司相關部門組織的質量相關培訓及考核結果達不到要求的,處罰10.00元/次。

6.3第二方稽核人員(公司外來客戶)現場詢問生產崗位相關問題時,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20.00元/次。

6.4第三方稽核人員(認證稽核相關人員)現場詢問生產崗位相關生產技能時,在崗人員不能準確回答相關問題時,處罰20.00元/次。

6.5國家相關職能部門到公司檢查時,各工序在崗人員沒按要求做好的,處罰20.00元/次。

6.6當質量事故是質檢人員發現的,並即時上報處理的,如屬一般質量事故可免除質檢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7當質量事故是班組長髮現的,並即時上報處理的,如屬一般質量事故可免除班組長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8當質量事故是操作人員自己發現的,並即時報質檢或班組長處理的,如屬非批量性質量事故經濟損失小於100.00元的可免除操作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9當質量事故起因是由工藝技術或工藝計劃資料指引誤導的,可免除生產操作員及質檢員責任,對相應責任人按次扣罰。

6.10當質量事故起因是其它非人為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產操作相關人員責任,否則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11當質量事故起因是原材料檢驗或儲存不當因素造成的不合格,可免生產操作相關人員責任,對相應責任人按次扣罰。

6.12如果後工序發現前工序質量事故,未形成批量的只對前面責任工序操作人員進行相應的扣罰,形成批量的對班長、操作員按公司相關規定進行處罰。

6.13當發現品質異常質檢員要求停機改善而未停機改善,對檢驗員置之不理,沒有進行改善措施,繼續生產造成的不合格,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以上扣罰崗責任者和班長。

6.14故意將不合格品混入到合格品中,或私自報廢、處置不合格品的,按該類不合格在本制度中的相關條款所表述的兩倍以上扣罰崗位責任者和班長。

7獎罰處理流程

7.1當月車間內部質量獎獎罰處理流程

各級管理人員開據扣罰單—通知扣罰責任者--車間主管確認—生產部技術部確認—質管部確認—廠務副總經理審批--報人力資源部扣款--車間月末公佈當月質量獎扣罰情況

7.2當月車間內部質量獎獎勵處理流程

車間內勤統計—車間主管確認—生產部技術部確認--質管部確認—廠務副總經理審批--人力資源部獎勵--車間月末公佈當月質量獎扣罰情況

7.3公司年終質量獎獎勵處理流程

由生產技術部、研發部、質管部提名並在《四川省智強食品有限公司獎罰單》上填寫推薦理由和擬定獎勵意見,報送廠務副總經理批准。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19

一、施工安全控制的程式

1、根據“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控制方針,確定安全控制目標。安全控制目標是減少和消除施工過程中的事故,保證人員安全和財產免受損失。具體可包括:a)提高管理人員的管理水平,增強操作人員的安全意識。b)減少或消除人的不安全行為。c)減少或消除裝置、材料的不安全狀態等。

2、編制專案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3、有效地實施專案安全技術措施計劃。

4、對實施效果進行驗證。

5、持續改進安全管理績效。

二、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要求

1、必須取得安全行政主管部門頒發的《施工安全許可證》後才可開工。

2、總承包單位和每一個分包單位都應持有《安全生產許可證》。

3、各類人員必須具備相應的執業資格才能上崗。

4、所有新員工必須經過三級安全教育。

5、特殊工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並嚴格按規定定期進行復檢。

6、對查出的安全隱患要做到“五定”,即定整改責任人、定整改措施、定整改完成時間、定整改完成人、定整改驗收人。

7、必須把好安全生產“六關”,即措施關、交底關、教育關、防護關、檢查關、改進關。

8、施工現場安全設施齊全,並應符合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

9、施工機械(特別是現場安設的起重裝置等)必須經安全檢查合格後方可使用。

三、施工安全控制的基本思路和方法

1、提高安全意識和安全管理水平。

2、儘可能完全消除有不可接受風險的危險源。

3、如果是不可能消除有重大風險的危險源,應努力採取降低風險的措施。

4、在條件允許時,應使工作適合於人。

5、應儘可能利用技術進步和推廣採用新技術、新工藝來改善安全控制措施。

6、應考慮保護每個工作人員的措施。

7、應將技術管理和程式控制結合起來,有效開展預防活動。應有可行的、有效的應急預案。

8、作為最終手段,還應考慮使用個人防護用品。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2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加強安全管理基礎工作,促進企業安全臺帳的標準化、規範化,特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各部門、部室必須建立安全臺帳、檔案和安全活動記錄,即安全會議臺帳、安全組織臺帳、安全教育臺帳、安全檢查臺帳、隱患治理臺帳、不安全分析事件臺帳、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臺帳、職業安全衛生臺帳、安全防護用品臺帳、應急預案臺帳、重大操作檯帳、安全風險評估臺帳、裝置臺帳、特殊工種人員檔案、安全學習資料檔案、班組安全活動記錄臺賬等。臺帳要求填寫規範、字跡清晰、不允許改寫、儲存完好。安全管理部門要定期檢查與考核。

第二章安全資料管理規定

第三條安全會議

按要求填寫會議名稱、內容、時間、地點、參加人員、主持人、處理結果等內容,主要記錄廠、關於安全方面的會議(如廠安全員月例會、車間安全例會等),尤其對安全生產檔案的傳達、學習和貫徹情況要詳細填寫。

第四條安全組織臺帳

(一)安全臺帳要將廠安全生產委員會、安全組織網路、安全監督部門組成成員記入臺帳;

(二)車間安全組織臺帳要將車間安全領導小組、安全組織網路記入臺帳(例如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崗位、文化程度、安全教育狀況等)。

第五條安全教育臺帳

(一)廠安全教育臺帳:包括企業領導和管理人員安全教育培訓情況:安全教育情況;安全監督管理人員安全教育情況;新員工入廠三級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情況;外來施工人員安全教育情況;其它人員安全教育情況等。

(二)部門安全教育臺帳:應包括部門領導及職工安全培訓情況;新入廠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情況;轉崗及離崗半年以上覆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

(三)安全教育臺帳:應包括部門領導及職工安全培訓情況;新入廠員工三級安全教育情況;特殊工種安全教育及培訓考核情況;轉崗及離崗半年以上覆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對事故責任者的安全教育情況;崗位安全技術練兵情況;應急預案的演練情況;外來施工人員的安全教育情況等。要有教育培訓時間、地點、培訓人、被培訓人、教育培訓內容、考試時間、考試成績等。考核試卷要存檔。

第六條安全檢查臺帳

要定期組織安全檢查,要將檢查時間、檢查內容、檢查人、檢查出的問題、整改措施、完成時間等記錄上賬。廠級安全檢查每季度不少於一次,車間級安全檢查每月不少於一次,班組級每週不少於一次,除此之外還要按照專業特點、根據季節變化、節假日安排以及特殊作業要求,開展專項檢查。安全檢查中發現的隱患、問題、整改要求及整改複查情況均應按要求如實填寫。

第七條隱患排查與治理臺帳

隱患排查與治理應實行分級管理,凡發生的隱患,不論級別和資金來源,均應在隱患治理臺帳中填寫,要有隱患名稱、隱患級別、隱患所在單位、存在部位、計劃費用、實際費用、資金來源、整改前臨時防範措施、整改方案(方案要具體)、完成進度、負責人、計劃完成時間、實際完成時間、隱患治理後的評估情況等。隱患整改要嚴格按照“五落實”原則進行。

第八條不安全事件臺帳

臺帳要記錄所發生的'各類事故,包括火災、爆炸、裝置、生產、交通、人身、質量、環境和其他事件。部門級事故臺帳要記錄本部門發生的人身、火宅、爆炸、裝置(包括停電、停汽、停水、停裝置等,只要影響到生產執行均應上賬登記)、裝置事件要記錄事故發生所在部門、發生日期、事故類別、事故經過,並嚴格按照“三不放過”原則,進行事故原因及責任分析,詳細填寫應吸取的教訓、採取的防範措施和處理意見等,人身事故要將當事人姓名、性別、年齡、工種、工齡及事故概況等記入臺帳。

第九條安全工作考核與獎懲臺帳

安全工作考核和獎懲臺帳記錄對各部門、各崗位安全生產責任制的考核情況,要有各級安全工作和安全生產考核細則,對事故發生的單位、個人及“三違”人員進行處罰的情況,對防止和避免事故發生的有功人員的獎勵情況,對在安全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貢獻的單位和個人表彰和獎勵情況。臺帳應設考核專案或內容、被考核部門和個人、主要事蹟和存在問題、考核意見和結果、獎懲情況、考核部門簽字及審批部門等欄目。

第十條消防颱帳

記錄消防安全組織網路、消防演練情況、消防設施臺帳、消防工作會議。

第十一條職業安全衛生臺帳

記錄員工體檢時間、人數、姓名、性別等,塵、毒、噪聲、射線分佈情況及定期檢測資料。

第十二條安全防護用品臺帳

記錄防護用品明細,每週防護用品檢查情況等。

第十三條應急預案臺帳

記錄應急預案演練。

第十四條重大作業到位臺帳

記錄重大操作人員到位情況,巡檢情況及危險風險評價等。

第十五條裝置臺帳

建立裝置執行與檢修維護方面臺帳、記錄設施變更情況。

第十六條安全風險評估臺賬

每月開展一次動態安全風險評估,有會議記錄、報告。

第十七條安全學習資料

儲存下發的上級各種檔案、安全會議材料及安全試題庫、安全考試卷、安全通報等學習資料

第十八條特殊工種人員檔案

記錄特殊工種人員姓名、工種個、年齡、本崗位工齡、性別、取證時間、參見培訓情況及複審考試情況等。

第十九條安全活動記錄

(一)安全活動記錄要內容齊全,填寫參加人數、參加領導、活動內容、發言情況、領導簽字等。

(二)安全活動內容:學習安全檔案、通報、安全規章制度;學習安全技術知識、勞動衛生知識;結合事故案例,討論分析典型事故,總結吸取事故教訓;開展事故預想和崗位練兵,組織各種安全技術表演;檢查安全規章制度執行情況和消除事故隱患;開展安全技術座談、攻關和其他安全科研活動。

(三)班組安全活動記錄要將本班組的安全會議、安全教育、安全檢查、安全活動等內容記錄清楚,並與車間內容相對應。

第三章附則

第二十條本制度由安監部和廠辦負責解釋。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如與上級有關規定衝突,按上級規定執行。

第二十二條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執行。

電子生產管理制度 篇21

為加強公司的規範化管理,完善各項工作制度,促進公司發展壯大,提高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公司章程的規定,特制訂本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一、公司管理制度大綱

1、公司全體員工必須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和決定。

2、公司倡導樹立“一盤棋”思想,禁止任何部門、個人做有損公司利益、形象、聲譽或破壞公司發展的事情。

3、公司通過發揮全體員工的積極性、創造性和提高全體員工的技術、管理、經營水平,不斷完善公司的經營、管理體系,實行多種形式的責任制,不斷壯大公司實力和提高經濟效益。

4、公司提倡全體員工刻苦學習科學技術和文化知識,為員工提供學習、深造的條件和機會,努力提高員工的整體素質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風硬、業務強、技術精的員工隊伍。

5、公司鼓勵員工積極參與公司的決策和管理,鼓勵員工發揮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議。

6、公司實行“崗薪制”的分配製度,為員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證,並隨著經濟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員工各方面待遇;公司為員工提供平等的競爭環境和晉升機會;公司推行崗位責任制,實行考勤、考核制度,評先樹優,對做出貢獻者予以表彰、獎勵。

7、公司提倡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提高工作效率;提倡厲行節約,反對鋪張浪費;倡導員工團結互助,同舟共濟,發揚集體合作和集體創造精神,增強團體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8、員工必須維護公司紀律,對任何違反公司章程和各項規章制度的行為,都要予以追究。

二、員工守則

1、遵紀守法,忠於職守,愛崗敬業。

2、維護公司聲譽,保護公司利益。

3、服從領導,關心下屬,團結互助。

4、愛護公物,勤儉節約,杜絕浪費。

5、不斷學習,提高水平,精通業務。

6、積極進取,勇於開拓,求實創新。

第一部分公司管理制度

第一章檔案管理制度

為減少發文數量,提高辦文速度和發文質量,充分發揮檔案在各項工作中的指導作用,特制訂本制度。

一、檔案管理內容主要包括:上級函、電、來文,同級函、電、來文,本公司上報下發的各種檔案、資料。按照分工的原則,全公司各類檔案由辦公室歸口管理。

二、收文的管理

三、公文的簽收

1.凡來公司公啟檔案(除公司領導訂啟的外)均由辦公室登記簽收

2.對上級機要部門發來的檔案,要進行信封、檔案、文號、機要編號的“四對口”核定,如果其中一項不對口,應立即報告上級機要部門,並登記差錯檔案的文號。

3.公文的編號保管

(1)、辦公室祕書對上級來文拆封後應及時附上“檔案處理傳閱單”,並分類登記編號、保管。須由公司承辦或歸檔的公司領導親啟檔案,公司領導啟封后,也應交辦公室辦理正常手續。

(2)、本公司外出人員開會帶回的檔案及資料應及時分別送交辦公室祕書進行登記編號保管,不得個人儲存。

4.公文的閱批與分轉

(1)、凡正式檔案均需分別由辦公室主任(或副主任)根據檔案內容和性質閱籤後,由辦公室祕書分送承辦部門閱辦,重要檔案應呈送公司領導(或分管領導)親自閱批後分送承辦部門閱辦。為避免檔案積壓誤事,一般應在當天閱簽完,緊急檔案要立即辦。

(2)、一般函、電、單據等,分別由辦公室祕書直接分轉處理。如涉及幾個單位會辦的'檔案,應同主辦單位聯絡後再分轉處理。

(3)、為加速檔案運轉,辦公室祕書應在當天或第二天將檔案送到公司領導和承辦部門,如關係到兩個以上業務部門,應按批示次序依次傳閱,最遲不得超過2天(特殊情況例外)。

5.檔案的傳閱與催辦

(1)、傳閱檔案應嚴格遵守傳閱範圍規定,不得將有密級的檔案帶回家、宿舍

或公共場所,也不得將檔案轉借其他人閱看。對尚未傳達的檔案不得向外洩露內容。

(2)、閱讀檔案應抓緊時間,當天閱完後應在下班前將檔案辦公室,閱批檔案一般不得超過2天,閱後應簽名以示負責。如有領導“批示”、“擬辦意見”,辦公室應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按檔案所提要求和領導批示辦理有關事宜。

(3)、檔案閱完後,應送交辦公室祕書,切忌橫傳。

(4)、辦公室祕書對檔案負有催辦檢查督促的責任,承辦部門接到檔案、函電應立即指定專人辦理。不得將檔案壓放分散,如需備查,應按照公司有關規定,並徵得辦公室同意後,予以影印或摘抄,原件應及時歸檔週轉。

第二章檔案管理制度

一、嚴格執行黨和國家的保密、安全制度,確保檔案和案卷機密安全。

二、各部室應在每季度底向公司辦公室移交上季度文書檔案並履行清交手續。

三、各部室應明確規定檔案責任人,檔案責任人(檔案員)對本部門檔案的收集、建檔、保管、借閱和利用負全責。

四、各類規章制度、辦法、人事、工資資料、會議記錄、會議紀要、簡報、重要電話記錄、接待來訪記錄、上級來文、公司發文、工作計劃和工作總結以及添置裝置、財產的產權資料由辦公室負責歸檔。

五、各工程專案立項、國土、規劃、設計、監理、質監及技術等圖紙文字技術資料、質量資料由投資發展部負責歸檔。

六、各類承包合同、商務合同、協議的正本原件由財務部歸檔,副本原件、影印件由辦公室歸檔,其他部門備份存檔並由資訊中心實行電腦化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