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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精選8篇)

欄目: 規章制度 / 釋出於: / 人氣:1.12W

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 篇1

一、食品採購

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精選8篇)

(一)制定食品採購計劃。確定採購食品的品種、品牌、數量等相關計劃安排。

(二)選擇供貨商。認真查驗供貨商的主體資格證明,保證食品的來源合法。

(三)簽訂供貨合同。與供貨商簽訂供貨合同,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特別是出現食品質量問題時的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四)索取食品的.相關資料。向供貨商索取食品的相關許可證、進貨發票等證明材料,採用掃描、拍照、資料交換、電子表格等科技手段建立供貨商檔案備查。

(五)對食品進行查驗。具備條件時設立食品檢測室,對供貨商提供的食品進行檢測並做好詳細記錄。經查驗不合格的食品,通知供貨商做退貨處理。

(六)每一批次的進貨情況詳細記錄進貨臺帳,賬目保管期限為二年。

二、食品儲存與銷售

(一)按照食品儲藏的要求進行存放。食品要離牆離地,按入庫的先後次序、生產日期、分類、分架、生熟分開、擺放整齊、掛牌存放。嚴禁存放變質、有臭味、汙染不潔或超過儲存期的食品。

(二)貯存直接入口的散裝食品,應當採用封閉容器。在貯存位臵表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三)用於食品銷售的容器、銷售工具必須符合衛生要求。

(四)銷售散裝食品,應當在散裝食品的容器、外包裝上標明食品的名稱、生產日期、保質期、生產經營者名稱及聯絡方式等內容。

(五)銷售散裝、裸裝食品必須有防蠅防塵設施,防止食品被二次汙染。

(六)每天對庫存食品進行查驗。每週對倉庫衛生檢查一次。確保庫房通風良好、乾淨整潔,符合食品儲存要求。

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 篇2

一、專間的管理應做到“五專”:專用房間、專人制作、專用工具容器、專用冷藏設施、專用洗手消毒設施。

二、專間工作人員工作時應嚴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一次性手套;非操作人員不得擅自進入專間,傳遞食品時從能夠開合的食品輸送窗進行;食品新增劑的使用應符合GB2760《食品新增劑使用標準》,並應有詳細記錄。

三、專間應為獨立隔間,專間內應設有專用工具清洗消毒設施和空氣消毒設施,專間內溫度應不高於25℃,宜設有獨立的空調設施;專間入口處應設臵有洗手、消毒、更衣設施的通過式預進間,洗手消毒設施附近應設有相應的清洗、消毒用品和幹手設施。員工專用洗手消毒設施附近應有洗手消毒方法標示;水籠頭宜採用腳踏式或感應式等非手動式開關或可自動關閉的開關。

四、專間不得設臵兩個以上(含兩個)的`門,專間如有窗戶應為封閉式(傳遞食品用的除外);專間內外食品傳送視窗應可開閉,宜設為進貨和出貨兩個,大小宜以可通過傳送食品的容器為準,並有明顯標示。

五、冷盤間、裱花間應設有專用冷藏設施,需要直接接觸成品的用水,還宜通過淨水設施。

六、專間以紫外線燈作為空氣消毒裝臵的,紫外線燈(波長200-275nm)應按功率不小於1.5W/m3設臵,紫外線燈宜安裝反光罩,強度大於70μW/cm2;專間內紫外線燈應分佈均勻,距離地面2m以內;工作前要開啟紫外線燈進行紫外線消毒30分鐘以上,然後對工作臺進行消毒。

七、專間的面積應與就餐場所面積、供應就餐人數相適應;工作結束後,清理專間衛生,工作臺無油漬、汙漬、殘漬,地面衛生清潔。

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 篇3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食品安全法實施條例》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我單位就食品經營管理工作,制定如下制度:

一、進貨檢查驗收制度

1、對採購的食品按照法律、法規和食品安全標準履行檢查義務,檢查食品感官質量和標籤;檢驗是否為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禁止銷售的食品;檢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銷售進口食品的,查驗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銷售生鮮食品的,查驗檢驗檢疫等上市憑證資料是否相符。

2、對進入商場、超市、食雜店懸掛“總經銷” “總代理”字樣牌匾的必須查驗是否持有合法有效的授權文書,並將文書影印件留存歸檔備查。

3、實行統一配送經營方式的食品經營企業,可以由企業總部統一查驗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進行食品進貨查驗記錄。企業總部向所屬經營者提供進貨查驗的證明。統一配送之外自行採購的`食品,建立進貨檢驗記錄制度。

二、索證索票制度

1、索證:進貨時按規定向生產廠家或上級供貨商索取“一照二證一報告”。即索取有效期內的營業執照、食品生產許可證、食品經營許可證等證件和質量檢驗合格報告。對生產廠家或上級批發企業的上述證照及時更新,以保證在有效期內。經營進口食品的,索取進口食品的合法證明。

2、索票:進貨時索取載有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者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的進貨票據。

3、食品索證索票後,在指定場所顯要位置予以公示,供消費者進行查詢及有關部門進行檢查。

三、進銷貨臺賬制度

1、食品批發商建立食品進銷臺賬制度,零售商建立食品進貨臺賬制度。

2、建立食品進貨臺帳制度,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內容,或者保留載有上述資訊的票據。

3、批發商銷貨時按照市局下發的供貨憑證樣式,如實記錄食品的名稱、規格、數量、生產批號、生產日期、保質期、供貨商名稱及聯絡方式、進貨日期等,憑證格式為二聯,第一聯存根(批發商銷貨臺帳),第二聯隨貨同行(零售商進貨臺帳)。

4、設立一個存放上一級批發商或廠家相關資質和臺賬的資料櫃,按照供貨商、供貨時間、商品類別等不同,將供貨憑證進行分類整理,定期裝訂成冊,落實臺賬管理。批發商應將供貨者的許可證、營業執照和食品合格的證明檔案及時影印或掃描備案。銷售生鮮食品的認真做好進貨臺帳記錄和票據貼上。

5、進貨查驗記錄、批發記錄或者票據應當真實,不得偽造,儲存期限不得少於兩年。

四、質量自檢制度

1、經營生鮮食品的商場、超市、集貿市場、批發市場建立食品質量檢測室(臺)、為主開展生產、蔬菜等食品的檢測工作。

2、設定食品質量檢測崗位,配備兩人以上專(兼)職食品質量檢測人員,購置必要的檢測裝置,自行開展質量檢測。

3、通過檢測,及時發現食品質量問題,經檢測不合格的食品進行退市處理,防止不合格食品進入流通環節,並將檢測結果及時存檔上報轄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部門。

4、在市場、超市內設立公示牌,對食品質量檢測結果進行公示。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1、發現經營的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立即停止經營,下架單獨存放,通知相關生產經營者和消費者,並記錄停止經營和通知情況,將有關情況報告轄區市場和質量監督管理機關。在接到有關監管部門關於不合格食品退市通知後,及時按上述規定立即處理,並協助食品生產者執行食品召回制度

2、對貯存、銷售的食品定期進行檢查,查驗食品的生產日期和保質期,及時清理變質、超過保質期及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主動將其退出市場,並做好相關記錄。

六、消費投訴處理制度

1、在經營場所設立相應機構和人員,處理本經營場所發生的消費者食品投訴。提供食品時向消費者提供有關銷售憑證(發票、信譽卡),作出特殊承諾的提供書面憑證。

3、確定受理後,對消費者的具體投訴內容和要求進行登記、做好投訴人姓名、住址、郵政編碼、聯絡方式、購買食品的日期、品名、牌號、規格、數量、計量、價格、受損害情況、消費者的要求等相關內容的登記記錄,並由投訴人簽字蓋章,將投訴人提供的憑證和有關材料影印存檔。

4、受理消費者食品投訴後,指定具體的工作人員進行調查處理,不得故意拖延或者無理拒絕。負責調查人員首先將企業自身情況調查清楚,結合投訴人意見,分清責任。屬於本單位責任的,按規定或者與消費者約定應當給消費者退貨、換貨、賠償的,及時給消費者解決;經營者沒有責任,認真向消費者解釋清楚。

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 篇4

一、從業人員、管理人員必須掌握有關食品衛生的基本要求,具有一定的食品衛生知識和食品衛生相關的法律法規知識。

二、從業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新參加工作和臨時參加工作的食堂從業人員必須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參加工作上崗位操作。

三、凡患有痢疾、傷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滲出性面板病以及其他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從事接觸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五、從業人員必須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並且做到:

(一)工作前、處理食品原料後、便後用肥皂及流動清水洗手;接觸直接入中食品之前應冼手消毒;

(二)穿戴清潔的工作衣、帽,並把頭髮臵於帽內;

(三)不得留長指甲、塗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四)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銷售場所內吸菸。

六、從業人員必須進行食品衛生知識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將考核結果計入從業人員個人檔案,作為晉升工資資,表彰先進的依據之一。

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 篇5

一、餐具、用具消毒由專人負責,必須穿戴整潔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員必須取得個人健康證明和食品安全知識培訓合格證明方可上崗操作。

二、餐具、用具必須嚴格執行“一洗、二刷、三衝、四消毒、五保潔”的程式進行洗滌消毒。

三、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須專用,分設洗滌池、消毒池和清潔池,並有明顯標識。

四、化學消毒劑應符合國家消毒產品衛生標準和要求,餐具消毒時消毒液濃度不得低於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時間不低於5分鐘。

五、待清洗餐具用具應用不滲漏的容器盛裝修,不得隨意亂放。

六、消毒後餐具專櫃儲存,與未消毒餐具分開放臵,保潔櫃應有明顯標誌,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七、餐具消毒應有記錄、存檔備查。

八、餐飲器具使用後應及時洗淨,定位存放,保持清潔。消毒後的餐飲器具應貯存在專用保潔設施內備用,保潔設施應有明顯標記。餐飲器具保潔設施應當定期清洗,保持潔淨。

九、餐飲器具使用前應按《餐飲器具清洗消毒推薦方法》的規定洗淨並消毒。

十、應定期檢查消毒裝置、設施是否處於良好狀態。採用化學消毒的`應定時測量有效消毒濃度。

十一、消毒後餐飲具應符合GB14934《食(飲)具消毒衛生標準》規定。

十二、不得重複使用一次性餐飲具。

十三、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飲器具應分開存放,保潔設施內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十四、餐具擺臺超過當次就餐時間尚未使用的應收回保潔。

十五、盛放調味料的容器應定期清洗消毒。

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 篇6

一、學校食堂應對食品進行留樣,以便於必要時檢驗。

二、留樣的採集和保管必須有專人負責,配備經消毒的專用取樣工用具和樣品存放的專用冷藏箱。食品留樣冰箱為專用裝置,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物品。

三、留樣的.食品樣品應採集在操作過程中或加工終止時的樣品,不得特殊製作。

四、原則上留樣食品應包括所有加工製作的食品成品,其它情況可根據需要由監管部門或餐飲服務提供者自行決定留樣品種。

五、

五、留樣食品應按品種分別盛放於清洗消毒後的密閉專用容器內,防止樣品之間汙染;在冷藏條件下存放48小時以上,每個品種留樣量應滿足檢驗需要,不少於100g。

六、留樣食品取樣不得被汙染,貼好食品標籤,待留樣食品冷卻後,放入專用冷藏箱內,並做好留樣記錄,包括留樣日期、時間、品名、留樣人。

七、一旦發生食物中毒或疑似食物中毒事故,應及時提供留樣樣品,配合監管部門進行調查處理,不得影響或干擾事故的調查處理工作。

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 篇7

一、貯存場所、裝置應當保持清潔,無黴斑、鼠跡、蒼蠅、蟑螂,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如殺鼠劑、殺蟲劑、洗滌劑、消毒劑等)及個人生活用品。

二、食品原料、食品新增劑應當分類、分架存放,距離牆壁、地面均在10cm以上,並定期檢查,使用應遵循先進先出的原則,變質和過期的食品、食品新增劑應及時清理銷燬。

三、冷藏、冷凍的溫度應分別符合冷藏和冷凍的溫度範圍要求。

(一)冷藏、冷凍貯存應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嚴格分開,不得在同室記憶體放。冷藏、冷凍櫃(庫)應有明顯區分標識,宜設外顯式溫度(指示)計,並定期校驗,以便於對冷藏、冷凍櫃(庫)內部溫度的'監測。

(二)在冷藏、冷凍櫃(庫)內貯存時,應做到植物性食品、動物性食品和水產品分類擺放。確保食品中心溫度達到冷藏或冷凍的溫度要求。

(三)冷藏、冷凍櫃(庫)應定期除霜、清潔和維修,以確保冷藏、冷凍溫度達到要求並保持衛生。

食品經營許可證管理制度 篇8

一、到證照齊全的生產經營單位或市場採購,並現場查驗產品一般衛生狀況和包裝、標識,購買符合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的產品。

二、從固定供貨商或供貨基礎地採購食品時,索取並留存供貨基地或供貨商的資質證明,與供貨商或供貨基地簽訂保證食品衛生質量的合同。

三、從食品生產企業或批發市場批量採購食品時,按照生產批次向供貨商索取符合法定條件檢驗機構出具的檢驗報告影印件並經供貨商簽字或蓋章。非批量採購食品時,索取購物憑證。

四、採購食用農產品時,索取銷售者或市場管理者出具的.購物憑證。

五、採購生豬肉時,查驗確認為定點屠宰企業屠宰的產品及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並索取購物憑證。採購其他肉類查驗檢疫檢驗合格證明,並索取購物憑證。

六、採購食品新增劑時,查驗該產品獲得省級衛生行政部門的食品衛生許可後購買,並索取購物憑證、產品檢驗合格證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