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對監理單位提交的《專案監理規劃》進行稽核。
(3)對監理單位提出的工程實施與工程管理過程中的重要問題給予及時解決。協調其與相關單位之間的關係。
(4)負責監理費用控制與結算。
(1)負責專案的人員管理。包括人員的調配、考核、獎懲等方面的管理。
(2)專案的目標管理:對專案的整體目標進行明確下達,並將目標進行分解,做到責任到位,並對目標完成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調整。
(3)對專案施工準備、施工進度、質量、現場管理、投資控制進行稽核、監督檢查。
(4)對施工過程中出現的重大問題進行決策和處理。
(5)負責稽核施工材料的選用和對材料供應商的評價。
(6)負責組織工程中新材料、新工藝、新結構、新技術的技術論證、稽核。
(7)對《施工組織設計/方案》重大技術措施和經濟方案的初步審查意見稽核。
(8)對工程中出現的不合格處理方案進行審批,並對結果進行確認。
(9)組織竣工驗收及移交。
(10)監督檢查工程和專案檔案資料的管理。
(11)負責各專案之間的資源調配,與工程管理相關各部門、單位進行溝通平衡。
2、組織制訂並實施技術系統規章制度和實施細則。
3、組織不合格品的審理工作。
4、組織技術、產品開發與創新。
5、組織建立並實施質量體系。
6、公司標準化、計量管理工作。
7、定期進行技術分析和質量分析工作,制定預防和糾正措施。
8、重要技術工藝裝置、計量器具的申購。
9、技術系統檔案等資料的整理保管及公司檔案管理工作。
10、公司保密工作。
1、負責工程技術部的日常管理工作。
2、配合協調各部門進行專案前期運作,提出合理化建議。
3、負責組織工程的招投標工作。
(1)對承包商、監理單位進行考察、評價。
(2)組織編制招投標檔案,選擇投標單位或進行邀標。
(3)組織投標單位進行現場踏勘和答疑。
(4)組織評標和開標工作,確定中標單位。
(5)參與合同談判與合同的簽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