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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關於廣州積分入戶的訊息

欄目: 細則 / 釋出於: / 人氣:1.69W

10月27日,廣州市政府批准同意,20xx廣州積分入戶指標為6000個!入戶指標比去年進一步增加!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整理的關於最新廣州市積分入戶的實施細則。

最新關於廣州積分入戶的訊息

廣州市積分制入戶政策公佈

【政策調整】高新技術人才最高可加10分

記者瞭解到,新修訂的“辦法”和細則在20xx年版的基礎上,作了以下5個方面的調整:

新增“創新創業”計算分值指標專案

明確在廣州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就業並從事專業技術工作的申請人,工作每滿1年積2分,最高10分。目的是貫徹落實“大眾創業,萬眾創新”國家戰略,推進廣州市“國際科技創新樞紐”建設,為高新企業吸納技能人才。

新增“職住區域”導向指標及分值

設定職住區域導向指標,明確:“(1)申請人居住地由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一年積2分,最高積10分;申請人就業地和居住地均由越秀區、海珠區、荔灣區、天河區轉移到本市其他行政區域的,每滿1年積4分,最高不超過20分。(2)申請人或申請人夫婦共同在從化區、增城區擁有自有產權住房的,積10分。”這一規定是貫徹落實省城市工作會議關於“區分主城區、郊區、新區等區域,分類制定落戶政策”的要求,有助於通過加強落戶引導實施中心城區“抽疏”戰略,使城市人口分佈更加合理。

調整“技術能力”指標及分值

明確現正從事與上述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相對應職業工種工作的可予加分。通過分值調整,既體現了對技術能力的要求,又兼顧了對申請人“正在從事該職業”的要求,一方面是確保真正為廣州吸納經濟社會發展亟需的技能人才,另一方面也有效避免出現有些申請人為積分制入戶突擊考證的現象。

在原有基礎上增加急需工種

在原有基礎上增加了急需工種,廣州市來穗局會同市發改委、市人社局每年修訂印發“積分工種目錄”,將廣州市急需或艱苦行業列入目錄,符合工種目錄的從業人員可以獲得相應積分,為學歷、技能資格等尚未達到人才引進等遷入條件的特殊艱苦行業人員入戶開啟一個入戶通道,也為廣州經濟社會厚植“工匠精神”土壤,實現更加精準地吸納經濟社會發展急需的技能人才。

按繳納“醫療保險”和持“居住證”時間長短進行排名

此項修訂不但是迴應社會各界的關注關切,也是以更科學更合理的規則為在廣州長期做出貢獻的來穗務工人員入戶暢通渠道,同時樹立更加鮮明正確的導向,激勵來穗人員真正在廣州“安居”、“樂業”,體現國務院《居住證暫行條例》關於“具有合法穩定就業和合法穩定住所”的有關精神。

【便民措施】簡化12項申請材料的辦理流程

據悉,在前兩年積分制入戶申請受理工作經驗的基礎上,今年繼續選擇在來穗人員多、交通便利的街道或者部分割槽政務服務中心設立積分制入戶受理視窗,全市共設定36個視窗,比去年增加6個,申請人可在居住地所在區就近選擇受理視窗提交申請材料。

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介紹,今年積分制入戶進一步推進“網際網路+政務服務”,簡化了12項申請材料的辦理流程。其中,明確房產、就業登記、社保繳費、個人納稅等11類證明材料不再需要申請人提交紙質材料,改由直接網上填報資訊、後臺統一稽核;未違反計劃生育證明不再要求申請人回原戶籍地辦理證明,大大節省了申請人辦理證明的成本和時間。

近日,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將統一印發《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申辦指南》、《積分入戶廣州須知》等宣傳資料,對20xx年積分制入戶的政策規定、申請步驟、需提供材料及辦理流程等進行全面詳細的介紹,在各受理視窗、各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以及大型廠區、企業免費贈閱。同時,相關資訊也可在市來穗局官方網站、官方微信公眾號(“廣州來穗局”)等平臺獲取。

【時間流程】11月1日至30日接受網上申請

據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相關負責人介紹,今年積分制入戶申請辦理流程基本與以前保持一致:網上申請→遞交紙質材料→視窗受理→材料初審→稽核排名→向申請人公開資訊→公示排名→核發入戶卡→申請辦理準遷手續。

具體時間安排如下:①11月1日至11月30日,接受申請人通過“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網上申請系統”填報相關資料,並按要求通過積分制入戶受理視窗提交紙質材料;②12月中旬,各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完成申請人資格初審;③1月中旬,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組織相關部門對申請人資料進行稽核;④2月上、中旬,向申請人公開稽核情況並向社會公示5天,經公示無異議後向入戶人員及隨遷人員發放入戶卡。

關於廣州積分入戶熱點回答

1.問:20xx年積分制入戶有多少個指標?

答:經市政府批准同意,今年由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統籌協調的積分制入戶指標明確為6000個,比去年4500個名額增加了三成多,比20xx年及以前每年3000個增加了一倍。

2.問:20xx年積分制入戶申報的起止時間是什麼?

答:20xx年積分制入戶的申報時間是11月1日至30日,申請人可在申請期內通過“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網上申請系統”(網址:http://lsj.gz.gov.cn)提交申請並在視窗遞交紙質資料。

3.問:20xx年積分制入戶工作由哪個部門負責?

答:廣州市政府近日印發的《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明確,“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負責積分制入戶的統籌協調和具體實施”。

4.問:申請積分制入戶需要具備哪些基本條件?

答:需要具備以下6個基本條件:①年齡不超過45週歲;②在本市有合法穩定住所;③持本市有效《廣東省居住證》;④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並繳納社會保險滿4年;⑤符合計劃生育政策;⑥無違法犯罪記錄。

5.問:如果申請人在某一或兩項積分指標中已經達到60分,其餘的積分指標項是否就不必再“每分必爭”?

答:是的,已達到60分的申請人就已經具有入戶申請的資格,在積分指標中不需要“每分必爭”,也不再需要提交其它積分證明材料。

6.問:積分滿60分後,按照什麼規則進行排名?

答:今年的排名規則與去年有些差別。具體來說,就是先按照本市繳納社會醫療保險時間排名,在此時間相同的情況下,按照在我市連續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的時間排名。凡經兩輪排名後排序相同的,作並列排名處理。凡並列排名者具有同等積分制入戶資格。

7.問:20xx年的積分入戶為申請人辦事進行了哪些簡化?

答:今年的積分制入戶運用盡量簡化申辦流程和材料,為申請人提供便利。如社保繳費證明、就業登記證明、獻血證明等申請材料改由申請人網上填報資訊,稽核部門直接反饋稽核情況,不再需要提交紙質材料;學歷為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可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進行線上驗證,並列印《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註冊備案表》後,可不再提交學歷驗證證明;直接在所在街(鎮)計生部門辦理符合計劃生育政策證明,不再需要原戶籍地辦理等。具體情況詳見《20xx年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申辦指南》。

8.問:積分制入戶申請的整個流程是怎樣的?

答:申請人準備相應的基本材料及積分證明材料後,在廣州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網站(http://lsj.gz.gov.cn,【戶口直通車】提醒,拖到最底“原文連結”進入!)註冊登入“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網上申請系統”,填報申請資料,上傳資料圖片,並在系統確認提交。待預審通過後在系統下載列印《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申請表》,並持相關材料到居住地所在區積分制入戶受理視窗遞交。

9.問:在網上申請系統中填報申請資料具體如何操作?有什麼注意事項?

答:申請人用身份證資訊在“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網上申請系統”註冊登入後,系統將提供“分類填報嚮導”,引導申請人填寫所有需要填報的資訊、上傳所有的證明圖片。特別提醒申請人在註冊賬號時應填寫有效的郵箱,以便接收郵件通知;同時建議申請人在開始填報之前,整理、核對好所有紙質證明材料,並掃描或拍照(圖片應為jpg、gif、png格式,大小2.5MB以下),儘量避免網上填報時出現錯漏。

10.問:可以在哪些受理視窗提交積分制入戶紙質材料?

答:積分制入戶共在全市11個區設立36個受理視窗,申請人應在居住地所在區(以辦理《廣東省居住證》為準)選擇受理視窗提交申請。各受理視窗地址請查閱《20xx年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申辦指南》。

11.問:“年齡不超過45週歲”,具體怎麼計算?

答:不超過45週歲是指1970年10月31日(含當天)後出生。

12.問:“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具體是怎樣界定的?

答:在本市合法穩定就業或創業是指與用人單位簽訂了一年期及以上勞動合同且已辦理就業登記的勞動者,或者在廣州轄區內辦理了工商登記的企業出資人和個體工商戶經營者。

13.問:申請人的勞動合同和就業登記的日期不一致,是否符合申請條件?

答:可以不一致。按照規定,只要勞動合同的有效期滿一年,就業登記材料的日期在申請有效期內,就符合申請條件。

14.問:勞動合同簽訂單位和繳納社會保險單位名稱不一致,會影響申請嗎?

答:申請人的勞動合同簽訂單位、繳納社會保險單位和就業登記單位三方單位名稱必須一致,不一致的不具申請資格。

15.問:“繳納社會保險滿四年”,“社會保險”是指哪些型別的保險?

答:“繳納社會保險滿四年”是指:在廣州地區繳納企業職工基本養老保險、職工社會醫療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生育保險,每個險種繳費累計均滿4年。

16.問:社保計算時間的有效期截止到什麼時候?

答:今年積分制入戶計算繳納社會保險時間截止到20xx年10月31日。

17.問:男職工也必須購買“生育保險”嗎?

答:根據《社會保險法》相關規定,所有職工都應當參加生育保險。

18.問:如申請人曾領取過失業待遇,其原失業保險參保時間是否納入計算?

答:已領取了失業待遇的申請人,其原失業保險參保年限納入累計繳費時間”。但現在失業的人不能申請積分入戶。

19.問:早期在省繳交社保時間和現在在市繳交社保時間,兩者是否可以合併計算?

答:可以。但重複購買的月份不累加計算。

20.問:異地轉入的醫療保險,如果能打印出來,會計算在醫療保險的有效繳費時間內嗎?

答:異地轉入社保不計算在內。

21.問:在20xx年至20xx年參加的“外來工醫保”也能計入醫療保險的參保時間嗎?

答:通常所稱“外來工醫保”是指根據《關於非廣州市城鎮戶籍從業人員參加基本醫療保險有關問題的通知》(穗勞社醫〔20xx〕7號),在20xx年8月1日至20xx年8月1日期間實施的“外來從業人員基本醫療保險”。今年積分制入戶工作中,申請人蔘加“外來工醫保”的時間可計入參保時間。

22.問:今年具體有哪些職業資格或職業工種可以按照急需工種或職業資格指標加20分?

答:具體可見市發展改革委、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聯合印發的20xx年版《廣州市積分職業資格或急需工種目錄》。

23.問:職業技能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上的工種目錄是否必須跟職業資格(職業工種)目錄完全一致嗎?

答:職業技能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上的工種目錄必須與20xx年版《廣州市積分職業資格或急需工種目錄》完全一致才予計分。

24.問:如何驗證職業技能資格證書?

答:可登入國家、省、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的相關網站列印個人證書資訊查詢頁面,作為職業技能資格證書驗證材料。

25.問:全國的證書和參加全國統一考試獲取專業資格證書,是否納入技術能力計分項?應該如何開具認證證明?

答:根據《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實施細則》第二條第二款規定:辦法所稱的職稱是指通過全國統一考試、經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評審、認定取得有效的專業技術資格。請申請人按照“申辦指南”第(七)條“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或(職業資格)證書驗證證明”部分的相關指引提供相關材料。

26.問:同一職業技能資格、專業技術資格(職業資格)證書,可以在技術能力和職業資格(職業工種)兩個計分指標同時加分嗎?

答:可以。

27.問:申請人的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相對應的評審表(或考核認定表、國家統一考試報名發證審批表)遺失了,但能出具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出具的證明材料,是否承認此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在“技術能力”指標項給予計分?

答:如果申請人能夠提交廣東省人事考試局出具的證明材料,可作為認證材料,稽核部門將發函到相關部門對該證明進行核查。

28.問:如何確認正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或從事與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相對應工種工作?

答:由用人單位為申請人出具是否正在從事專業技術工作或從事與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職業資格證書相對應工種工作的證明。

29.問:“社會服務”積分指標項中,無償獻血、義工和志願者服務的分值怎麼計算?

答:《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管理辦法》規定:“所稱的年度指當年1月1日至12月31日。”“社會服務”積分指標計算分值,明確為近5個年度內(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在本市參加獻血每次積2分,1年內積分不超過2分,最高不超過10分;在本市參加義工、青年志願者服務每滿50小時積2分,1年內積分不超過2分,最高不超過10分。

30.問:“納稅”的積分分值具體如何計算?

答:申請當年的上3個納稅年度(20xx年1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內,在本市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淨入庫稅額累計達到10萬元或以上的,積20分。

31.問:如何確認是否屬於我市“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

答:以每年廣州市統一印發的“高新技術企業”、“新型研發機構”目錄為準,並經市科技創新主管部門稽核確認。

32.問:現屬集體戶口的申請人辦理申請時,戶口簿戶主頁不能提供原件,怎麼辦理?

答:可提交戶主頁影印件,加蓋戶主單位公章。

33.問:戶口簿上資訊未能及時更新可以申請此次積分制入戶嗎?

答:戶口簿上資訊(如婚姻狀況、文化程度等)沒能及時更新,不影響此次積分制入戶申請。

34.問:辦理學歷證明等材料應到哪個部門?具體怎麼辦理?

答:辦理廣東省中專及全國各省專科以上學歷認證應到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辦理(學歷為大專以上(含大專)學歷的可登入中國高等教育學生資訊網進行線上驗證);辦理廣東省內技工學校學歷驗證證明,應登入廣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網站列印查詢頁面;辦理本省高中、職中、國中學歷,省外高中、中專、職中、國中、中技及以下的學歷證明,應到當地教育、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等行政主管部門辦理驗證證明。關於開具各類相關證明材料的經辦機構和詳細指引可在市來穗人員服務管理局網站(網址:http://)或各受理視窗查閱《20xx年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申辦指南》。

35.問:學歷證書遺失,如何提供證明材料?

答:請申請人回原畢業學校補辦學歷證書。再根據《20xx年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申辦指南》關於學歷認證的相關指引出具學歷認證或驗證證明。

36.問:在廣州擁有自住房產或者租房居住的申請,如何提供合法住所證明?

答:申請人本人在廣州自有房產或者租房居住(依法辦理租賃期一年及以上租賃備案手續),無需提供房產證明、租賃證明,只需在網上填報相關資訊,由稽核部門直接反饋稽核情況。

37.問:如果申請人住在單位提供的宿舍,怎麼提供合法住所證明?

答:政府部門、用人單位提供住房的,應提供相關單位出具的分房證明、租賃證明(含單位證明)。

38.問:如果申請人居住在配偶名下的房產或以配偶名義辦理租賃合同,如何提供合法住所證明?

答:應由申請人在網上申報時填寫相關情況,並上傳、提交結婚證(驗原件,收復印件)。

39.問:借住在親戚朋友家的申請人,如何提交合法住所證明?

答:申請人借住在親戚朋友家的,可提交經備案的借住合同;或業主房產證原件及影印件和允許借住書面說明;或本市實際居住地所在的居(村)委出具的證明;物業服務企業出具的證明(由房屋所在地的街、鎮流動人員和出租屋管理服務中心根據相關規定予以核查確認)。

40.問:居住證的地址與提供的合法住所證明中的房產證明不一致,會影響申請嗎?

答:申請人居住證的地址必須與提供的合法住所證明中的房產證明一致。如不一致,申請人應到現居住地所屬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變更居住證;如因特殊原因無法變更居住證地址,則由辦理居住證的流管中心出具證明材料。

41.問:計生證明的有效時間是如何規定的?

答:未違反計劃生育政策證明的有效期在整個申請期內的視作有效。但最終以計生部門的核查為準。

42.問:申請人如何提供“無違法犯罪記錄”?

答:申請人不用提交無違法犯罪記錄,將由公安機關統一進行核查。

43.問:申請人在網上提交申請並通過預審後,在視窗受理時被發現其中某些材料不符合要求,應該怎麼操作?

答:如果在受理視窗發現紙質證明材料不符合要求,可以在視窗填寫《退出申辦業務辦理申請表》,工作人員在積分制入戶網上申請系統中退回該申請,申請人即可再到積分制入戶網上申請系統中刪改申請資料,修改後如果達到60分依然可以再次提交申請。

44.問:申請人多長時間可以得知自己是否入圍?

答:根據稽核流程,申請人可在2月上中旬登陸“廣州市積分制入戶網上申請系統”查詢本人稽核結果。公示時間為5天。

45.問:本次積分制入戶的人員,其配偶、未成年子女是否可以同時遷入本市居民戶口?

答:是的,需要申請人在申報時填寫隨遷人員的有關資料。

46.問:申請人的子女剛剛出世,還沒辦理戶口登記,也沒有身份證號,在填寫隨遷資料時該如何操作?

答:未成年子女須在原戶籍地辦理上戶登記後,再申報隨遷登記。

47.問:申請人因個人原因不能前來提交紙質材料,是否可以委託他人前來辦理,能代替簽名嗎?

答:由於申請人在遞交申請材料時需簽訂個人承諾書,因此,必須由申請人本人到受理點提交紙質材料。

48.問:已遞交的申請材料在積分制入戶工作結束後可以申請取回嗎?

答:成功申請積分制入戶人員的申請資料將作為檔案留存,不再退還給申請人。未能入圍的申請人的資料將由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保管一年,申請人可於20xx年3月1日至11月30日向來穗人員服務管理部門申請退回。詳情可到積分制入戶受理視窗諮詢。

49.問:申請材料造假的責任承擔?

答:申請人及其隨遷人員存在隱瞞、欺騙或提供虛假申報證明材料情形的,一經查實,其申請不予辦理,並通報各稽核部門,永久取消其申請積分制入戶資格。已經入戶的,予以登出,退回原籍。

50.問:落戶地址應如何填報?

答:落戶地址應按照以下順序選擇填報:(一)在本人或直系親屬擁有產權並供其居住的房屋、合法承租的有一定期限的房管部門的公房(含政府提供的保障性住房)或政府或用人單位擁有產權安排供其居住的本市房屋地址登記入戶;(二)如沒有以上規定住所的,准予在工作單位集體戶或人力資源市場集體戶登記入戶,與實際居住地、工作地所在區的親戚朋友搭戶;(三)以上方式均無法辦理落戶的,在實際居住地、工作地所在街道(鎮)公共集體戶登記入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