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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人員考核細則(精選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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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治人員考核細則 篇1

杜絕影響穩定事件發生

綜治人員考核細則(精選5篇)

一是嚴格實行綜治領導責任制。根據上級要求,年初,該局就制定了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計劃,並與各股室簽訂了綜治工作目標責任書。堅持“誰主管,誰負責”的原則,各股室負責人是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社會穩定的第一責任人,具體抓好所在股室的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

二是及時處理排查矛盾隱患。要求各股室及時瞭解並掌握內部綜治和平安建設工作的實際狀況,協調解決存在的實際問題,排除矛盾糾紛,並建立排查臺賬,把所有矛盾糾紛消除在萌芽狀態,有效杜絕了影響穩定事件發生,收到了明顯效果。

三是認真做好信訪穩定工作。對專案工地出現的問題,由分包領導具體負責;重大信訪案件實行局領導督辦、信訪工作人員包案制度,責任到人,確保每個信訪案件都能及時有效地處理。

制定年度綜治工作重點

該局從思想上高度重視平安建立工作,不斷健全綜治機構,加強制度建設。局黨組始終把平安建設作為全域性的重點工作來抓,做到思想上有位置,組織上有班子、工作上有佈置。牢固樹立防範意識,建立並堅持由局“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具體抓,股室負責人抓落實的工作機制。

此外,該局還簽訂機關股室綜治目標責任狀,健全責任機制,形成橫向到邊、縱向到底,上下聯動的綜治工作網路。

為鞏固和發展該局中心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建立工作成果,根據貴溪市委、市政府對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提出的各項要求,該局結合本局的實際情況,制定了社會治安治理工作要點,把綜治工作納入年度考核管理範疇,並將綜治工作作為晉職晉級工作的考核重要內容。

全力推進和諧貴溪建設

綜治工作是一項事關人民生命財產安全、國家長治久安的大事,決不可掉以輕心。貴溪市城鄉規劃局局長吳繼平說:“城鄉規劃是政府指導和調控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管理部門,社會綜合治理工作顯得尤其重要。加強綜治工作的主動性、全面完成綜治目標責任,貴溪市城鄉規劃局責無旁貸。”

採訪中記者瞭解到,該局專門對綜治(安全生產)工作明確了分工,即綜治第一責任人負總責,直接責任人抓具體工作,把綜治和建立市級文明單位工作擺上中心的重要議事日程,並寫入年度工作計劃,使綜治工作與業務工作有計劃、有步驟地同步實施。

此外,該局還積極宣傳綜治工作,並參與宣傳“和諧貴溪”為主題的各種活動,做到分工明確,責任到人。落實“誰主管誰負責”的治安責任制,確保綜治工作落到實處。為加強安全保衛工作,該局聘請了一位有責任心的人員負責值班安全保衛工作,確保節假日均有人值班。

綜治人員考核細則 篇2

去年以來,我市以全面建立無傳銷城市為總目標,構建“打、防、控、管”為一體的打擊傳銷工作體系,全市打傳工作取得壓倒性勝利,市民安全感和滿意度顯著提升。鞏固打傳工作成果任重道遠,為此,我市近日出臺《20xx年合肥市打擊傳銷固守防控工作考核辦法》(以下簡稱《考核辦法》)。

對標考核

依據《考核辦法》,考核將在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統一領導下,由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房產局、市綜治辦、市文明辦聯合實施,採用百分制,以月度通報和年度考核相結合方式進行考核。其中,月度通報是綜合12345政府服務直通車、國家工商總局傳銷舉報網站等平臺提供的有效傳銷投訴資料,將所有縣(市)區、開發區及一類街鎮和排名前三名的二類街鎮投訴情況在《合肥日報》通報,並作為年度考核依據之一;年度考核則是對各類考核物件年度打擊傳銷固守防控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考核。

《考核辦法》將考核物件劃定為一類固守縣區8個,二類防控縣區5個;一類重點固守街鎮12個,二類一般防控街鎮25個。考核物件皆實行動態管理。

據介紹,百分制考核內容包括組織機構、專業隊伍、經費保障、清理固守、物業和房屋租賃管理、處罰教育、投訴處理、宣傳教育、加強維穩防控等“題目”,而且還設有加減分專案。

獎優罰怠

市打擊傳銷工作領導小組將根據各類考核物件的考核結果進行排名,市政府對成績突出的街鎮給予專項補助,用於打傳工作經費支出。其中,成績排名前三的一類街鎮、一類街鎮轉化為二類街鎮的、成績排名第一的二類街鎮分別給予10萬元獎勵;給予其他考核成績95分以上(含95分)的一類街鎮5萬元獎勵、二類街鎮3萬元獎勵。

考核結果納入全市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年度計分,並作為年度建立或複評“無傳銷縣(市)區”的認定依據。年度考核成績低於90分的收回“無傳銷縣(市)區”標牌並通報。

《考核辦法》還規定,二類縣(市)區進入一類縣區,將在全市通報批評,並約談相關縣(市)區人民政府、開發區管委會負責人。對二類街鎮調整為一類街鎮的,全市通報批評,並約談街鎮主要負責人;打傳形勢長期得不到扭轉的,實施嚴格問責,直至採取必要組織措施。另外,對年度考核成績最後一名且成績低於80分的一類街鎮,實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一票否決”。

綜治人員考核細則 篇3

1.認真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財經方針、政策、法令,執行和宣傳“會計法”,維護財政法規、財經紀律,保護國有資產的安全。

2.編制和執行學校的各項財務計劃,擬定學校具體財務管理制度(方法),做好記帳、算帳、報帳工作。

3.堅持“量入而出、收支平衡”原則,精打細算,厲行節約,合理分配,提高資金使用效率。

4.學校的經濟活動由單位法人代表負責,財務人員協助校長管理學校日常財務工作。

5.學校財務工作係指學校行政及工會的工作,學校財務人員在上級財務部門的領導下,統一處理各項財務工作。

6.根據財務監督制度的需要,設定會計、出納財產管理員崗位。

7.會計人員要做好學校財務預、決算工作,準確做好學校帳務、結算上報工作,做到帳實相符、帳帳相符、帳表相符、表表相符,認真執行會計崗位責任制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8.學校出納人員要認真管理好學校的現金、票據、保險箱。嚴格執行財務制度及報銷手續,認真履行出納崗位制度所規定的各項職責。

9.財務人員應當認真做好學校各項資金的管理工作。認真稽核學校的各項財務收支憑證,各種憑證內容必須填寫完整。財務人員有權拒絕受理不符合財務規定的業務,不做假帳,不設帳外帳,不設小金庫。

10.做好財務檔案工作,未經領導同意不得向外人提供、傳閱、影印會計資料,妥善保管各種財務會計資料。

11.認真執行財產管理制度,並制定本單位財產管理辦法,不擅自購買控購商品,執行政府採購制度。

12.在財務會計工作方面取得顯著成績者、在維護財務制度或財經紀律有成績者、在財務管理理論有創見並促進學校財經工作管理者、在提高資產使用效益防止損失浪費有成績者由學校及上級部門給予獎勵。

13.不遵守財務制度,工作失職,造成學校經濟或其它損失者,由學校及上級部門給予懲處。

綜治人員考核細則 篇4

一、任課老師

1、思想品德老師要認真備課,在課堂上加強教育,突出德育的實效性。其他學科教師要根據學科特點,充分挖掘教材的思想內涵,在課堂上適時、適當進行思想品德教育,在課堂中要體現德育常態化,並在寫入教案中。

二、班主任

2、班主任要抓好主題班會課,要結合學校政教辦安排和自己工作計劃,開好班會,注重實效。

3、班主任要搞好班級文化建設,佈置好教室,表冊上牆,學習園地或黑板報要每月更換一次內容,主題由學校團、隊安排。

4、班主任要管理好教室和寢室,做到清潔衛生、物品擺放有序,符合軍訓要求。

5、班主任要加強學生行為習慣養成教育,組織學生學習《中國小生守則》、《中國小生日常行為規範》和《中國小生文明禮儀常識》等,力求做到學生知曉率達100%。

6、班主任每期組織開展一次家長會,共同探討教育學生的具體方法、交流教育經驗、通報學生思想和學習情況以及學校管理要求。

7、班主任要定期對本班學生進行家訪,家訪面要達到50%以上。

8、班主任要做到“十到場”(即:三操、早讀、午餐、午睡、下午第一節、課外活動、讀報時間、晚睡等),督促學生養成文明習慣。

9、班主任要加強留守學生和單親家庭子女的思想教育和關愛工作,制定具體措施和辦法,並落實到日常班級管理中。

10、班主任要對學生加強安全教育,開展活動前做好安全預案,杜絕不安全事故發生,確保學生生命和財產安全。

11、班主任要根據學校安排,根據學生平時表現、品德修養,按10%的比例推舉班級德育之星。

12、班主任每期末要對學生品德操行,組織學生進行一次民主評議,並寫好評語,發放通知書。期末要填好常管手冊中班級管理內容並上交學校存檔。

三、共青團和少先隊

13、學校團、隊為德育工作主陣地,要結合學生特點和重大紀念日及節日,組織師生開展如“5.4”、“6.1”、國慶、“12.9”、元旦等德育主題教育活動,並取得實效。

14、學校團、隊要主持好升國旗儀式,並做好國旗下講話,達到較好的思想教育效果。

15、團、隊要搞好廣播室播音工作,弘揚正氣、打擊邪惡,充分體現育人功能。堅持每天播音三次,每次不少於半小時。

16、學校團、隊至少要組織學生開展一次公益活動。

17、學校團、隊要根據上級要求和組織建設需要,開展常規性、思想教育性強的團、隊活動和組織建設活動。

18、學校團、隊要利用“5.4”和“6.1”分別評選出優秀團員和優秀少先隊員以及學生團、隊幹部進行表彰。

四、政教辦

19、政教辦要建立學校德育工作體系,制定德育工作計劃、期末做好德育工作總結

20、政教辦要每期組織舉辦一次以上法制教育、心理健康教育和疾病預防專題講座及其他針對性德育與安全活動(如文明禮貌月、弘揚民族精神活動月等)。

21、政教辦每學年要根據班風和學風等內容搞好班主任工作考核,開展一次優秀班主任評選表彰活動。

22、政教辦每學期要至少召開兩次班主任培訓交流會;每年要根據平時量化情況評選出優秀學生幹部和優秀班級進行表彰。

綜治人員考核細則 篇5

一、扣分細則

1、考勤:

(1)遲到(每節課,中午查勤,若有事需向老師請假):每次扣1分,若在校門衛處被登記為遲到者加扣1分。

(2)早退:每次扣2分。

(3)曠課(含升旗、早讀、集會、自習):每節扣3分。

(4)曠操(課間操、眼保健操):每次扣1分。

註解:1、每次點名以座位是否有人為準,值日者也不例外。2、請假不能後補(除特殊原因外)。

2、儀表、衛生:

(1)在校佩帶首飾、頭髮不符合學校要求者,除首飾暫時沒收外,每人每次扣2分。

(2)值日勞動遲到或沒按時完成者每人每次扣1分 ,缺席者扣2分,並補做值日。

(3)勞動不符合要求,每人每次扣3~5分。

(4)亂丟垃圾者,每人每次扣1分。

3、課堂紀律:

(1)上課被科任老師點名批評者每人每次扣2分,若情節嚴重,被老師批評兩次以上者,在徵求老師意見後,扣5~10分。

(2)自習課講話、走動或有其他違紀行為者,每人每次扣2分。

4、作業:

缺交和書寫亂畫1次扣1分;每週同一科累計缺交3次者,則扣10分。單元測驗不及格的按段分別扣10、8、6、4、2分。

5、在教室內打球者,扣2分,並沒收其球類;若造成損失者,要加倍扣分並賠償損失。

6、放學違紀被記名一次扣3分。

7、嚴重違反校紀班規(含打架偷盜等),並給班級造成名譽損失者,每人每次扣10~15分,並請其家長到校協助教育。

二、加分細則:

1、凡為班級或同學做一件好人好事者,每人每次加1分。

2、一週內未扣分者加1分,一月內未扣分者追加3分。

3、當月單元測驗及格的同學加5分。

4、大型考試成績優秀者,按以下原則加分:

(1)各科前3名,分別加5分、4分、3分。

(2)總分前3名,分別加7分、5分、3分。

(3)各科平衡發展,五科均在A段的加2分。

5、參加校運會或藝術節的同學每人加1分,獲獎的按名次分別加5、3、2分。

6、由班委或同學評出每天值日完成最出色的同學,加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