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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精選19篇)

欄目: 借條 / 釋出於: / 人氣:1.77W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1

民事答辯狀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精選19篇)

答 辯 人:王海,男,漢族,x年x月x日生, x人,現住,聯絡電話。

被答辯人:馬蘭,女,漢族,x年x月x日生,x人,現住,聯絡電話。

xx年11月4日,被答辯人馬蘭向貴院提交了一份《民事起訴狀》,要求答辯人和被告返還借款66.7萬元,答辯人收到貴院送達後,認為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根本不能成立,其理由如下:

一、合同具有相對性,債權人只能向債務人要求返還借款。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借款的訴訟請求無據可依。

xx年3月18日,被告因往煤業公司送煤業務發生資金週轉困難向被答辯人提出借款,被答辯人考慮其親戚關係遂借給被告76.7萬元,被告出具了《欠條》。xx年2月20日被告返還了被答辯人借款10萬元,並由答辯人就《欠條》的後續還款事實進行見證。由此可見,本案中借款合同的當事人為:借貸人——被答辯人馬蘭,借款人——被告。根據合同的相對性原理,被答辯人顯然只具有向被告請求還款的權利,被告具有向被答辯人返還借款的義務。而答辯人作為該案的案外人既不具有請求還款的權利也不具有返還借款的義務。事實上,答辯人在該《欠條》上以簽字納印的方式所做的見證只是用來證明被告將於何時還款的事實,證明該事實的真實、有效、存在。然而被答辯人卻在被告拒絕履行還款義務的情況下向答辯人提出了要求返還借款的訴訟請求,顯然沒有任何事實及法律依據,根本不能成立。

二、答辯人在《欠條》上簽字納印的行為並非擔保行為,而是對該借款事實的一種見證。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本案被告是錯誤的。 我國《擔保法》規定的擔保主要有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5種方式。在本案被告向被答辯人出具的《欠條》上,答辯人簽字納印的行為顯然不屬於抵押、質押、留置或定金中的任何一種。那麼是否就屬於“保證”行為呢?根據我國《擔保法》第6條的規定:“保證是指保證人和債權人約定,當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保證人按照約定履行債務或者承擔責任的行為。”可見所謂保證應是保證人與債權人的明確約定,該約定在債務人不履行還款義務時實現。同時《最高人民法院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22條對保證合同成立的形式作了明確規定:第三人單方以書面形式向債權人出具擔保書,債權人同意的;雖未在主合同上籤署保證條款,但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或蓋章的,保證合同成立。然而從本案來看,答辯人在被告出具的《欠條》上對“其中一部分伍拾萬元於20xx年7月份底歸還”這一事實簽字納印的行為,並不是答辯人將要對被答辯人出借的50萬元進行擔保的明確表示,也不是答辯人在被告不履行還款義務時答辯人將要履行還款義務或承擔責任的明確約定,更不是答辯人以書面形式向被答辯人出具擔保書或者答辯人以保證人的身份簽字蓋章的行為。因此,答辯人在《欠條》上簽字納印的行為並非是擔保行為,只能說是對被答辯人與被告之間借款事實的一種見證。可見在本案中答辯人既未因與被答辯人發生借款成為借款人,也未因對被答辯人的借貸進行擔保成為擔保人,與該案沒有發生任何利害關係。而在民事訴訟過程中,作為參與案件審理的“被告”,應當是侵犯原告民事權益,與案件有利害關係的人,被答辯人將答辯人列為被告顯然是錯誤的。

三、即使答辯人簽字納印的行為被被答辯人視為擔保,該擔保也已經逾期,答辯人將不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退一萬步講,即使答辯人簽字納印的行為被被答辯人視為“保證”,該保證期間也已經到期,答辯人將免除保證責任,不承擔還款義務。我國《擔保法》規定,保證人與債權人對保證期間未約定的,保證期間為主債務履行期滿之日起6個月。在本案中,被答辯人與被告約定50萬元的履行期滿之日為xx年7月份底,那麼根據法律規定保證人的保證期間即為xx年7月份底至20xx年1月份底。然而在該保證期間內,被答辯人既未向被告提起訴訟或申請仲裁請求還款,也未向答辯人提出要求承擔保證責任。根據《擔保法》的規定,保證人將免除保證責任。因此答辯人以簽字納印的方式進行見證的行為即使被被答辯人視為“保證”,答辯人也不應當承擔還款義務。相信人民法院一定會支援答辯人的答辯,駁回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借款的訴訟請求。

綜上,答辯人認為在被答辯人馬蘭與被告之間借款而引起的糾紛中,答辯人既未與被答辯人發生借貸行為,也未有任何擔保表示,並非本案的當事人。同時即使答辯人簽字納印的行為被被答辯人視為“保證”,該保證也已經逾期,答辯人的擔保責任也已經被免除。因此,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返還借款的訴訟請求沒有任何事實和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認真審查,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x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2

民事答 辯 狀

答辯人:繁昌縣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

住所地:蕪湖市繁陽鎮環城東路84號

法定代表人:陳建,總經理

答辯人就答辯人與原告擔保合同糾紛一案,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一、答辯人在成立清算組後已經對公司清算的事宜進行了公告,原告起訴答辯人仍然承擔連帶保證責任而提起的訴訟請求應予以駁回。

原告在起訴狀中共提供了六組證據,其中第六組證據中的《繁昌縣萬好置業有限公司清算報告》中顯示萬好置業於xx年4月24日成立清算組並通知債權人申請債權,xx年9月29日萬好置業將清算事宜在《蕪湖日報》進行了公告。xx年12月31日萬好置業清算完畢。

第六組證據中的《准予登出登記通知書》顯示,繁昌縣工商行政部門於xx年4月15日准予對繁昌縣萬好置業進行登出登記。

可知,萬好置業在清算過程中已經盡到了通知告知義務,萬好置業解散的事實也得到了國家行政機關的許可,所以在法律上萬好置業作為獨立的民事責任承擔主體已經消亡。新成立的萬好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是在工商行政部門依法進行登記的企業法人,其餘萬好置業是不同的民事主體,原告在起訴狀中仍然要求萬好房地產有限公司承擔本不應該承擔的債務責任的訴求於法無據。

綜上所述,原告的訴訟請求缺乏事實及法律依據,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依法予以駁回,以維護答辯人的合法權益。

此致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3

民 事 答 辯 狀

答辯人:王、蔡X

答辯人就被答辯人起訴民間借貸糾紛一案,現提出以下答辯意見:

一、被答辯人在訴狀中所述不實,不實之處有以下幾點: 1、xx年11月23日答辯人與被答辯人雙方簽訂借款協議後,被答辯人是通過中國工商銀行轉賬的方式,從戶名叫盧,賬戶號為6222X5的賬戶上轉至62賬戶上20萬元,之後被答辯人在其工作的成都投資有限公司辦公室將27500現金交給答辯人,口頭說將其餘22500元作為第一個月的利息先予扣除,並讓答辯人手寫了一張借條一張收條,收條內容是收到現金25萬元。因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二百條,答辯人實借的本金應按227500計算。

2、被答辯人與答辯人最初約定的利息不是銀行同期貸款利率四倍,而是月九分的高利息,答辯人於xx年12月22日和xx年1月23日分別按九分利息還了兩次單筆22500元后,與被答辯人協商,答辯人同意將利息降低到月息八分,此後答辯人按八分月息,即每月20xx0元開始還款。

3、答辯人沒有拒不履行還款義務,答辯人在實際獲得借款後的一個月即從xx年12月22日起就開始按月九分和月八分還息,在xx年12月22至xx年12月9日期間,分十六次累計將23萬元打至被答辯人要求匯入的盧興根的工商銀行賬號上。xx年1月27日因答辯人經濟緊張,距離上次還錢49天都沒有還錢,被答辯人便主動聯絡答辯人王,答應再借給答辯人10萬元,條件是將借到的錢中一部分用於歸還上一筆錢。於是雙方在xx年1月27日再次簽訂借款協議,被答辯人借給答辯人10萬元,亦通過盧工商銀行賬號轉賬10萬元,答辯人收到該款時馬上按要求將其中5萬元轉入被答辯人徐X的賬戶。

二、因最初被答辯人關於借款利息的約定超過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所以該筆借款利息應按同期銀行貸款利率四倍計算,答辯人在按九分、八分月息還款時多還的利息應算至償還本金,並且每次計算利息時也應以扣除已還款後的本金為基礎。xx年11月23日中國人民銀行公佈的貸款年利率為6%,四倍的月利率則為2%,本金為227500元,至xx年1月27日止,答辯人累計還款280000元,而至該日,答辯人所欠被答辯人連本帶息僅為262298.59元,答辯人不僅歸還了被答辯人全部借款,還多還了17701.41元。(答辯狀後附計算過程)

三、被答辯人約定的違約金不符合法律規定,不應予以支援。

四、xx年3月20日左右,被答辯人徐X找到答辯人王要求其繼續還錢,因答辯人當時沒有錢,被答辯人便要求其寫下兩張欠條,一張數額60000元,一張數額33000元,用來抵做涉案借款的利息。上述欠條是建立在高利貸基礎上的,答辯人已於xx年1月27日還清借款,所以上述欠條所載的債務是子虛烏有的。

五、答辯人於xx年末在網上查到成都投資擔保有限公司可以貸款,於是聯絡到名為盧X的經理,因盧X指派徐X一起承辦答辯人的借貸業務,所以答辯人才認識被答辯人徐X。放款、還款時用盧賬號也是盧X和徐X要求的,而答辯人從來都沒有見過或聯絡過盧興根此人。被答辯人拒絕承認答辯人用盧興根的賬號還款意圖很明顯,因為作為專業的放貸人員,被答辯人明知九分八分月利息屬於違法的高利貸,法院一定不會支援,所以其採用說謊隱瞞的方法拒不承認答辯人已還款。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和其背後的投資公司採用說謊隱瞞真相的手段企圖鑽法律的空子,利用訴訟侵佔答辯人的合法財產,這種行為應當得到嚴厲制止,否則受到侵害的將遠不止答辯人。為了維護法律的尊嚴和答辯人的合法權益,期貴院依法公正審理。

此致

XX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

20xx年x月x日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4

借款人: (下簡稱甲方)

法人代表:

貸款人: (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是新成立的公司,現處於前期籌備階段,為了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特向乙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並共同遵守執行。

一、借款金額: 元(大寫:人民幣 佰 拾 萬元整)

二、借款期限:從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止,借款期限為 月。借款到期後如雙方無異議,則本借款合同可順延,順延期限另行約定。

三、借款利息為 零 利息形式。

四、借款用途:本借款限於流動資金借款,用於公司經營活動,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挪作他用。

五、借款償還:

1、如甲方不能按期還款,最遲在借款到期前十五天應向乙方提出延期申請,屆時乙方可在雙方協商的基礎上決定是否延期。

2、如乙方臨時需要收回借款,應提前十五天向甲方提出還款申請。

六、違約和違約處理:

1、甲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貨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

2、甲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有關單位對

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七、合同生效: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共貳份,雙方各執壹份。本合同若有其他未及事宜,雙方進一步商定補充條款。

借款人(甲方)(蓋章) 貸款人(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5

貸款方:

借款方:

保證方:

借款方為進行生產(或經營活動),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並聘請作為保證人,貸款方業已審查批准,經三方(或雙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條貸款種類

第二條借款用途

第三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大寫)元整。

第四條借款利率借款利息為千分之,利隨本情,如遇國家調整利率,按新規定計算。

第五條借款和還款期限

第六條還款資金來源及還款方式

1、還款資金來源:

2、還款方式:

第七條保證條款

1、借款方用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品由貸款方退還給借款方。

2、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3、借款方必須按照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4、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民間標準借貸合同範文民間標準借貸合同範文。借款方應提供有關的計劃、統計、財務會計報表及資料。

5、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貸方追償的權利,借貸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第八條違約責任

一、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情節嚴重的,在一定時期內,銀行可以停止發放新貸款。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按銀行規定加收罰息。借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加減收利息。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二、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應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銀行、信用合作社的工作人員,因失職行為造成貸款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應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九條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民間標準借貸合同範文預設。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非因《借款合同條例》規定允許變更或解除合同的情況發生,任何一方當事人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當事人一方依照《借款合同條例》要求變更或解除本借款合同時,應及時採用書面形式通知其他當事人,並達成書面協議。本合同變更或解除之後,借款方已佔用的借款和應付的利息,仍應按本合同的規定償付。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保證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報送等有關單位(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貸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保證方:(簽字)

地址:

電話號碼: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6

貸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借 款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 保 方: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之規定,經貸款方、借款方、擔保方充分協商,達成如下協議,共同信守。

第一條 借款方向貸款方申請借款人民幣(大寫)____ 萬元,用於____ 專案。借款實際發放額,在本合同規定期限內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

第二條 貸款方根據借款方按工程進度報送的工程用款計劃和用款借據,在____ 天內審查發放貸款,以保證借款方工程進度的資金需要。如因貸款方責任未按時供應資金,要根據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借款方違反規定,擅自改變用款計劃,挪用貸款或物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被挪用的貸款要加收____ %的罰息並如數追回。

第三條 借款期限定為____ 年____ 月,從發放出貸款之日起至全部收回本息,具體用款和還款的方式和時間,以借據為憑並作為本合同附件。利率月息為____ ‰ ,按季收息。貸款逾期未還除限期追收外,按規定從逾期之日起加收利息____ %.

第四條 借款方保證按期償還全部借款本息。貸款逾期未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收貸款,必要時,貸款方可從借款方帳戶中扣收,借款單位在其他銀行還有存款帳戶的,貸款方可商請該行代為扣款清償。

第五條 借款方按照銀行抵押貸款辦法規定,願以自己擁有的財產或貸款新增的固定資產作抵押,抵押品另附明細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貸款方對抵押品享有處理權和優先受償權。

借款方請____ 作為借款的保證人,經貸款方審查,證實保證人具有足夠代償的財產。保證人有權檢查和督促借款方履行合同。當借款方不履行合同時,由保證方負連帶償還本息的責任,必要時,由貸款方從保證人的存款帳戶內扣收。

第六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經營管理、計劃執行、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應提供工作便利。借款方必須按時向貸款方報送有關工程進展、貸款使用情況及統計報表和資料,貸款專案竣工驗收和審查決算時,要有貸款方參加。

第七條 因國家調整計劃、產品價格以及修正概算等原因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由借、貸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協議,並經保證方同意,作為合同的補充部分。

第八條 本合同經合同雙方簽章後生效,有效期至____ 年____ 月止。

本合同一式三份,貸款方、借款方 保證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借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貸款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

保證方:(公章)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帳號: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7

貸款方:××

借款方:××

一、借款用途

張××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並計算複利。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7%。借款方如果不按期歸還款,逾期部分加收利率0.5%。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年*月起至**年*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個人借貸擔保標準合同個人借貸擔保標準合同。

五、條款變更

因國家變更利率,需要變更合同條款時,(gkstk)由雙方簽訂變更合同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六、權利義務

貸款方有權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償債能力等情況。借款方應如實提供有關的資料。借款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使用貸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貸款,並對違約部分參照銀行規定加收罰息。貸款方提前還款的,應按規定減收利息。

七、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有房屋6間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三)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四)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

(五)需要有保證人擔保時,保證人履行連帶責任後,有向借款方追償的權利,借款方有義務對保證人進行償還。

八、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立合同人: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雙方茲因借款事宜,訂立本件契約,條款如下:

一、甲方願貸與乙方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於訂立本約之同時,由甲方給付乙方,不另立據。

二、借貸期限為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個人借貸擔保標準合同預設

三、利息每萬元月息________元,乙應於每月____日給付甲方,不得拖欠。

四、屆期未能返還,乙方除照付利息外,並按利率一倍加計的違約金給付甲方。

五、本契約書的債權,甲方可自由讓與他人,乙方不得異議。

六、乙方應覓保證人一名,確保本契約的履行。而願與乙方負連帶返還本利的責任,並拋棄先訴抗辯權。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連帶保證人: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8

貸款方: 身份證號: 住址:

借款方: 身份證號: 住址:

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借款用途

要從事個體經營,急需一筆資金。

二、借款金額

借款方向貸款方借款人民幣10萬元。

三、借款利息

自支用貸款之日起,按實際支用數計算利息。在合同規定的借款期內,年利為1.2%

四、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20xx年1月起至20xx年1月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五、保證條款

(一)借款方用自建房屋做抵押,到期不能歸還貸款方的貸款,貸款方有權處理抵押品。借款方到期如數歸還貸款的,抵押權消滅。

(二) 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六、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本合同一式2份,雙方各執1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9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乙方從甲方借款事宜達成一致,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借款用途和借款金額

借款用途: __公司資金週轉_(銀行還貸)_

借款金額:(小寫) ___300000.00____,(大寫):___叄拾萬元整___

二、借款利息及支付時間

1、自款到賬之日(,開始計算利息。借款期限

自_________________年__12月__27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年__1_月__21_日止,超出期限的費用按如下條款收取。

2、每__一__天加收_1__%的費用 3000 元,不足_一_天按_一_天計算。

3、本合同最長借款期限為一個月,截止到____________年 1月27日。

三、借款期限

借款方保證從______________年___12___月__27__日起至_________________年__1__月__27__日止,按本合同規定的利息償還借款。貸款逾期不還的部分,貸款方有許可權期追回貸款。

四、權利義務

1、甲方有義務按照合同約定的額度及期限履行借款義務。

2、乙方須按照合同規定歸還借款利息。本金和利息逾期不還的,按日利率1%加收利息每天(小寫) _3000_,(大寫):

3、如果乙方改變的借款所規定的貸款用途,則按日利率(小寫) __3000__,(大寫):__叄仟元整___。

4、如客戶未能按期、全額歸還甲方借款及利息則甲方有權利用產權證號為 除應得款項後其餘資金返還乙方,之間時間所有費用乙方需無條件承擔並支付其費用利息。

5、乙方如期、全額歸還甲方款項及利息後甲乙雙方所簽訂的產權證號為

6、乙方把產權證號為

五、保證條款

(一)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二) 借款方必須按合同規定的期限還本付息。

(三) 借款方有義務接受貸款方的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等情況。

六、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也可由第三人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由任意一方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做約定的,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八、合同另附合同借款方夫妻雙方身份證影印件各一份,及擔保人身份證影印件。

九、本合同共計兩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十、擔保人同樣有權利負責此合同的監督及合同執行。

出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借款方(乙方):

_______________ 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 配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固定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擔保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手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10

甲方(貸款方)

乙方(借款方)

乙方於 年 月 日向甲方借款,金額為人民幣 元,期限為 年,至 年 月 日到期。為了確保借款如期歸還,現根據規定,並在平等的基礎上,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乙方必須按月交清每月應付借款利息,如逾期未交,逾期利息部分可由甲方計算複利。

三、根據乙方的經營收入和借款數額,甲方同意乙方分期還清借款本金,具體還款計劃如下表:

四、如超過2個月(含2個月)以上未交應付利息,或超過2個月(含2個月)未按計劃歸還本金,甲方有權依法處置乙方的抵押物,提前收回借款本息。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11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借款事宜,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於 ____年 ____月 ____日前交付甲方。

借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

還款日期: ____年 ____月 ____日。 還款方式:現金/__________支付。

違約責任:

1、借款方的違約責任

(1)借款方不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貸款方有權收回部分或全部貸款,對違約使用的部分,按銀行規定的利率加收罰息。

(2)借款方如逾期不還借款,貸款方有權追回借款,並從到期日起付日息1% .

(3)借款方使用借款造成損失浪費或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貸款方應追回貸款本息,有關單位對直接責任人應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2、貸款方的違約責任

(1)貸款方未按期提供貸款,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加收借款方的罰息計算相同。

(2)利用借款合同進行違法活動的,追究行政和經濟責任。情節嚴重的,由司法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協商解決,解決不成,提交__________人民法院。

本合同自 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 附身份證影印件):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12

公路 借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

貸款人:

住所(地址):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借款人因 公路建設專案,向貸款人申請人民幣貸款 萬元,期限為 年。根據我國有關法律規定,經雙方當事人平等協商,自願簽訂本貸款合同(以下簡稱“本合同”)。

第一條 定義與解釋

1.1 在本合同中,下列術語具有如下含義:

1.1.1 “銀行營業日”指貸款人所在地法定工作日。

1.1.2 “結息日”指每季最後一個月的20日。

1.1.3 “借款人”指依據本合同借用貸款的人,包括其繼承人、受讓人。

1.1.4 “貸款人”指依據本合同發放、管理貸款的銀行,包括經辦貸款和實施賬戶監管的銀行。

1.1.5 “提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1條提取貸款的期間,包括推遲提款的期間。

1.1.6 “還款期”指借款人依據本合同第6.7條歸還貸款的期間,包括貸款展期的期間。

1.1.7 “寬限期”指允許借款人遲延履行義務而不視為違約的期間。

1.1.8 “專案”指 公路。

1.1.9 “建設期”指從專案開工之日起至專案完工之日。

1.1.10 “經營期”指專案竣工交付使用開始至運營期結束。

1.1.11 “完工”指竣工報告經有關部門批准,專案交付使用。

1.1.12 “成本超支”指專案建設投資(包括固定資產支出和流動資金支出)超支。

1.1.13 “預備費”包括基本預備費和漲價預備費。

1.1.14 “專案資本金”指在 公路總投資中由投資者認繳的非債務性資金。

1.1.15 “擔保性檔案”指為了保證本合同的履行而簽署的保函、保證、抵押合同、質押合同等。

1.2 本合同目錄和條款的標題僅為查閱方便,不影響本協議任何條款的含義。

第二條 借款人陳述與保證

2.1 借款人是依法設立的、具有法人資格的實體,依法有權訂立和履行本合同;

2.2 所建專案已經取得有關批覆檔案,包括專案建議書批覆檔案、工程可行性研究報告批覆檔案、環保批覆檔案、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檔案、專案資金承諾檔案、公路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書等所有應該取得的政府批准檔案;

2.3 向貸款人提供本專案下的批准其借款的檔案、擔保性檔案、建設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技術諮詢合同等;

2.4 本合同項下 萬元的專案資本金按期、足額到位;

2.5 向貸款人提供本專案的其他建設資金的貸款方及其他資金出資方的資金承諾書;

2.6 在總投資中單列百分之 的預備費用於應付意外事件及物價上漲可能引起的成本超支;

2.7 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債務與借款人其他債務處於平等地位(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2.8 在談判、簽署、履行本合同過程中向貸款人提供的有關資料真實、完整、準確;

2.9 目前無重大經濟糾紛發生。

第三條 貸款

3.1 貸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總額為人民幣 萬元的貸款。

3.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只能用於 公路專案建設。

3.3 本合同項下貸款期限共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4 在貸款期限內,借款的實際提款日和還款日以貸款人批准的借據為準;其他記載事項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本合同為準,借據是合同的組成部分。

第四條 利率和利息

4.1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率,確定為年息百分之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如遇中國人民銀行調整利率,並且本合同項下的利率在規定的調整範圍內的,則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作相應的調整,無須經借款人同意。

4.2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利息,以每年360天為基數,從借款人提款之日起,按實際貸款餘額和佔用天數計收(包括第一天,除去最後一天)。

4.3 貸款人在每一結息日向借款人計收利息。貸款到期,利隨本清。

第五條 提款前提條件

5.1 首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向貸款人提交下列檔案或辦理下列事項:

5.1.1 貸款證交由貸款人稽核;

5.1.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專案的有關批覆檔案,包括專案建議書批覆檔案、工程可行性報告批覆檔案、環保批覆檔案、徵用土地批文、開工批覆檔案、專案資金承諾檔案、收費權批文或意向性承諾以及專案資金計劃安排等;

5.1.3 生效的建設承包合同;

5.1.4 生效的原材料供應合同;

5.1.5 專案財產保險單;

5.1.6 所有依法生效的擔保性檔案。

5.2 首次和每次提款前,借款人必須滿足下列條件:

5.2.1 擔保合同合法有效;

5.2.2 本合同項下貸款所建專案的資本金和其他籌措資金已按規定的時間足額到位;

5.2.3 未發生成本超支或者成本超支部分已自籌解決;

5.2.4 未發生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

5.2.5 出具按規定用途使用貸款的情況報告及有關的財務報表、資料;

5.2.6 按本合同規定向貸款人辦理提款手續;

5.2.7 已按第7.3條的規定開立賬戶。

第六條 提款和還款

6.1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提款期,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6.2 本合同項下貸款分次提取,即:

(1)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2)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3) 年 月 日,提款 萬元;

……………………………………………

6.3 借款人確需推遲提款日期的,應在提款日前 天徵得貸款人的同意,並支付貸款人因此所受到的利息損失(推遲提款期的利息-同期活期存款利息=貸款人所受利息損失)。

6.4 貸款人應在借款人辦理借款手續後 個銀行營業日內將貸款放出。

6.5 如果借款人要求取消全部或部分尚未提取的貸款,應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終止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出申請,經貸款人同意後方可取消。

6.6 借款人在確定的提款日或提款期內,未辦理提款手續且未申請推遲提款的,貸款人可以通知借款人在3天內辦理有關手續;逾期仍未辦理的,貸款人有權取消未提取的貸款。

6.7 本合同項下貸款的還款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分 次還款,具體還款時間與金額如下:

還款日 還款本金數額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年 月 日 萬元

6.8 借款人不能按期歸還貸款的,可以在該筆貸款到期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展期申請,貸款人同意後,由貸款人與借款人簽訂展期協議。

6.9 借款人用於歸還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的資金,包括但不限於:

a. 公路建成通車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

c.

……………………………

6.10 第6.9條所列資金尚不足以歸還貸款的,借貸雙方應及時協商以借款人的任何其他資金償還貸款本息,或者由保證人清償。

6.11 借款人要求提前還款的,應於擬定提前還款日 個銀行營業日前向貸款人提交申請,經與貸款人協商同意後,可以提前還款。對於提前償還的款項,借款人不能重新借用。

6.12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必須在結息日進行;本金金額不得少於 萬元。

6.13 借款人提前還款的,應按實際用款天數計算利息,與本金一併歸還。

6.14 借款人提前歸還的本金,應按本合同6.7條規定的還款計劃倒順序減少貸款本金。

6.15 若某個提款、還款、結息日為非銀行營業日,則順延至下一個銀行營業日,若下一個銀行營業日為下一個公曆年度或月份的第一天,則該提款、還款日提前至上一個銀行營業日。順延或提前的,相應加收或減少利息。

第七條 賬戶監管

7.1 為保證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的落實,借款人在此不可撤銷地委託貸款人根據銀行賬戶管理規定和本合同的約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對借款人按第7.3條開立的賬戶進行監管。

7.2 賬戶監管包括:

7.2.1 監督借款人專款專用,對非用於本專案的開支有權拒付;

7.2.2 監督借款人按規定的用款順序支付款項;

7.2.3 有權從償債基金賬戶直接劃轉資金以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取得的其他債權。

7.3 借款人應在下述機構開立並保持下述賬戶,直至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而獲得的其他債權全部還清為止:

7.3.1 開立於 的專案資金專用賬戶,借款人從貸款人處提取的所有款項及專案資本金必須存入該賬戶,賬戶餘額不得低於按規定應當留足的預備費的金額;從該賬戶提取的款項只能轉至基本結算賬戶;

7.3.2 開立於 的基本結算賬戶,借款人收到的下述款項應付至該賬戶內且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第7.4條規定的支出:

a.專案完工後收取的車輛通行費;

b.本專案下的所有保險賠款;

c.借款人收取的工程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項下的違約金、賠償金、定金及其他款項;

d.借款人從任何其他渠道收取的本專案下的所有其他款項。

7.3.3 開立於 的償債基金賬戶,該賬戶內的資金只能用於歸還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其他債權。借款人應在還本結息日將當期應當償付的款項存入償債基金賬戶,並享有 天的寬限期。

7.4 借款人承諾,其從基本結算賬戶內的所有提款和轉賬只能按照下列次序支付下述款項:

7.4.1 專案建設期:

a.按借款人的工程預算應付的工程款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

c.其他支出

7.4.2 專案經營期:

a.本合同項下的到期利息額

b.本合同項下的到期本金額

c.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給貸款人的任何其他金額

d.按借款人的營運預算應付的營運開支

e.其他支出。

7.5 在貸款人發出違約通知後(除非該違約通知被收回),除非用作支付貸款本息及貸款人依據本合同取得的其他債權,否則借款人從第7.3條所列賬戶的所有提款應事先取得貸款人的同意。

7.6 貸款人對為實施本合同約定的賬戶監管而採取的拒付、限制支出等措施不承擔法律責任。

第八條 擔保

8.1 為保證專案的按期完工和貸款的按期清償,有關方已向貸款人提供以下擔保:

8.1.1 在專案建設期間內, 向貸款人提供資金承諾,保證在發生工程成本超支、不能按原計劃成本完成全部工程時,通過各種方式融資,補充資金,直至工程全部完工(見附件一)。

8.1.2 當專案不能按期完工時,借款人將其所獲得的來自於建設承包合同、原材料供應合同以及本專案下其他合同的違約金、賠償金等所有權益轉讓給貸款人。

8.1.3 借款人以依法獲得的 公路收費權質押作為清償本合同項下債務的擔保(見 公路收費權質押合同),並承諾該質押擔保不因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而撤銷。

8.1.4 專案建成後,還款期內貸款本息的償還,由 向貸款人提供擔保,保證在借款人不能按期清償貸款本息時承擔連帶責任(見附件二)。

第九條 借款人承諾

9.1 所作的陳述與保證真實無誤;

9.2 承認和遵循貸款人的業務制度和操作慣例及本合同項下的操作規程;

9.3 按照本合同和借據中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

9.4 在每個財務年度結束後 日和每個季度結束後 日內,向貸款人提交該階段的財務報表,並保證真實、完整、準確。年終財務報表需經註冊會計師(審計師)事務所稽核、確認;

9.5 保證資金狀況沒有發生不利於本合同項下貸款的變化;

9.6 本專案的匯率風險由借款人自行承擔並採取措施加以防範,不得影響貸款本息的償還;

9.7 允許貸款人及其委託的單位或個人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以及借款人專案建設、生產經營、財務收支等情況;

9.8 借款人實行承包、租賃、聯營、合併(兼併)、分立、股份制改造、與外商合資、合作等涉及銀行債權債務的產權變動或經營方式調整時,不得改變本合同項下借款人對貸款人應負的義務,並在作出決定 日前向貸款人提出報告,與貸款人就貸款清償或者落實達成協議後實施;

9.9 借款人變更註冊資本、章程、法定代表人及其他工商登記事項時,應在變更後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0 借款人涉及重大經濟糾紛訴訟或出現財務狀況惡化、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應當在事件發生後 日內書面通知貸款人。

9.11 借款人應當及時就已發生或者將發生的本合同規定的違約事件向貸款人通報。

第十條 貸款人承諾

10.1 按照本合同的約定,及時足額撥付應當發放的貸款;

10.2 對獲悉的借款人專案建設、財務收支等情況依法保密。

第十一條 變更、解除與轉讓

11.1 締約各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本合同。確需變更、解除的,必須經雙方協商一致。合同變更、解除的,不影響各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合同解除的,不影響本合同中規定的爭議解決條款。

11.2 借款人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義務的,受讓方必須經貸款人確認並承接本合同項下借款人的全部權利和義務;有保證人的,應取得保證人的同意或另行提供令貸款人滿意的擔保。在貸款人與受讓方的債務轉讓協議生效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十二條 保險

12.1 借款人應在本合同生效後 日內向貸款人認可的保險公司辦理本合同項下的專案保險。險種為 險、 險、 險;保險餘額應與本文同項下專案的總價值相等;保險期限應不短於貸款期限,並根據有關規定續保,直至貸款還清為止。

12.2 保險費由借款人負擔,保險單由貸款人保管,保險單為本合同附件;貸款人有權向借款人追償為維護自身利益而代付的保險費用及有關支出。

12.3 在本合同有效期內,若專案發生投保範圍內的損失,借款人應將其所得保險賠償金存入第7.3.2條規定的基本結算賬戶,由借貸雙方協商決定用於專案毀損部分的修復或提前清償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13.1 借款人逾期未提款的,應按日向貸款人支付未提取貸款金額部分的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2 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約定的期限還本付息的,對逾期貸款每日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對未支付的利息計收復利。

13.3 借款人未按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的,貸款人對違約使用部分計收萬分之 的利息。

13.4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二條、第十一條和第12.1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貸款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5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第7.4條規定的,應向貸款人支付挪用金額百分之 的違約金。

13.6 借款人違反本合同條款約定,情況嚴重,致使貸款人認為可能危及貸款安全的,貸款人有權取消尚未發放的貸款,並提前收回已經發放的部分或者全部貸款。不能收回的,視為貸款逾期,按第13.2條的規定計收利息。

13.7 發生第13.6條規定的情形的,貸款人有權依法處置質押的 公路收費權。

13.8 借款人不按本合同的規定歸還貸款本息、違約金、賠償金的,貸款人有權從借款人在貸款人及其分支機構處開立的所有賬戶上直接扣收。

13.9 貸款人有下列行為之一的,應當及時改正,並向借款人按日償付違約部分萬分之 的違約金:

13.9.1 收到借據後,無正當理由推遲放款的;

13.9.2 無故提前收回貸款的。

第十四條 爭議解決

14.1 借貸雙方在履行本合同的過程中發生爭議的,應當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

第十五條 通訊

15.1 本合同履行中的任何通知和溝通均應直接送交,或者採用掛號信函、傳真、電報、電傳等書面形式。但是採取除掛號信函之外的其他書面形式送交的,應在事後三天內以掛號信函方式補寄對方。

15.2 本合同履行中的各種送交,均以寄件人寄出的時間為送交時間。

15.3 本合同雙方的通訊地址,以本合同締約人欄中的記載為準,如有變更,應立即通知對方。

第十六條 其他

16.1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者授權代理人簽字,並加蓋公章後生效,至本合同項下所有應付款項全部清償之日止。

16.2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另行約定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貸款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授權代理人): (簽字)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13

甲方(借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貸款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一、乙方貸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於_____________________前交付甲方。

二、貸款利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借款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還款日期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自_____________________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合同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14

甲方(借款人): 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3.為實現債權和質權而支付的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因違約方發生的律師費)。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四)在借款期內,保證人發生被宣告破產、被依法撤銷、解散、資不抵債等喪失擔保資格和能力的變故時,保證人應及時通知乙方,甲方應提供新的擔保。

(五)本合同項下保證人的一切義務均具有連續性,對其合法繼承人具有完全的約束力。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提供的證明、資料等檔案有虛假、非法的情況;

(四)甲方死亡、被宣告死亡、被宣告失蹤、喪失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財產代管人、監護人拒絕履行本合同;

(五)合同履行期間,抵押人擅自處分抵押物,或者抵押人的行為足以使抵押物價值減少,乙方要求恢復原狀、提供擔保遭拒絕;

(六)合同履行期間,甲方中斷、撤銷乙方要求投保的保險;

(七)保證人提供虛假財務報告或者拒絕乙方對其財務狀況進行監督、檢查;

(八)保證人違反本合同保證條款或喪失擔保能力甲方未能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擔保;

(九)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各方同意採取向合同簽訂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的方式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15

出借方:

借款方:

借款方為擴大生產經營,向出借方借款,經雙方友好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昭信守。

第一條借款用途:本合同所借款項用於公司經營活動。

第二條借款金額: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借款利息採用固定利息形式,不隨國家利率變化,年利息為百分之六。

第四條 借款和還款期限:

1、借款時間共伍年,自20xx年xx月xx日起,至20xx年xx月xx日止。出借方將於20xx年xx月xx日之前,將該款項一次性交到借款方財務部門。

2、還款時間與金額:

借款方還款時間為20xx年xx月xx日,本金和利息一併還清。

3、借款方如當期在約定時間內未清當期款項應按日息計算,如還款日期超過30天應付當期還款金額%違約金。

第五條還款資金來源:公司賬面金額。

第六條 借貸雙方權利義務:

(一)借款方義務

1、 借款方必須按照借款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借款,不得挪作他用,不得用借款進行違法活動。

2、 借款方應當按照合同約定期限還本付息。

(二)出借方義務

出借方應當按期足額將款項交付給借款人。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協議正式簽訂後,任何一方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條款的,即構成違約。違約方應當負責賠償其違約行為給守約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

2、任何一方違約時,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本協議

第八條 協議的變更或解除:

1、借款人需要延長借款期限的,應在借款到期日前 30 日內向出借人提出申請,徵得其同意。

2、出借人若單方解除協議,提前收回本金,需提前 30 日向借款人提出告知,借款人只將本金歸還,利息清零無需支付。

3、由於不可抗力的意外事故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公司應進行清算。借款人可以向出借方申請,變更或解除合同,並免除承擔違約責任。

、 本協議的變更,必須經雙方共同協商,並訂立書面變更協議。

第九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

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公司註冊地所在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其它: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合同雙方當事人共同協商,做出書面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借款人(蓋章):____________出借人(簽字):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16

( )xx銀行借合同字第 號

經xx銀行___(下稱貸款方)與___(下稱借款方)和___(下稱擔保方)充分協商,根據《借款合同條例》和中xx銀行的有關規定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自 年 月 日起,由貸款方向借款方提供___(種類)貸款(大寫)____元,用於____,還款期限至____年__月__日止,利率按月息__‰計算。如遇國家貸款利率調整,按調整後的新利率和計息方法計算。

具體用款、還款計劃如下:

分期還款計劃:

日期:

金額:

第二條 貸款方應在符合國家信貸政策、計劃的前提下,按期、按額向借款方提供貸款。否則,應按違約數額和延期天數付給借款方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的計算,與逾期貸款的加息同。

第三條 借款方願遵守貸款方的有關貸款辦法規定,並按合同規定用途使用貸款。否則,貸款方有權停止發放貸款,收回或提前收回已發放的貸款。對違約部分,按規定加收__%利息。

第四條 借款方應按期償還貸款本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願作為借款方對合同載明的全部貸款正當使用和按期還款的保證人。對借款方轉移貸款用途等違反合同的行為,保證人承擔連帶責任;借款方不按期歸還貸款本息時,由保證人承擔代償責任。

保證人相互間負連帶保證責任。

第五條 貸款方有權檢查、監督貸款的使用情況;瞭解借款方的計劃執行、經營管理、財務活動、物資庫存等情況。借款方對上述情況應完整如實地提供。對借款方違反借款合同的行為,貸款方有權按有關規定給予信貸制裁。

貸款方按規定收回或提前收回貸款,可直接從借款方存款帳戶中扣收。

第六條 貸款到期,由借款方及保證人負責償還貸款本息。借款方及保證人到期不能歸還,又未與貸款方簽訂延期協議的,從逾期之日起,貸款方加收 %的利息,並可以從借款方及保證人的存款帳戶上直接扣收逾期貸款本息。

第七條 在借款方及保證人發生財產不足以清償多個債權人的債務時,借款方、保證人願以其財產(包括應收款項)優先償還所欠貸款方的貸款本息。

第八條 借、貸及保證人發生糾紛,由各方協商解決;需要訴訟的,向貸款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申請仲裁的,按有關仲裁規定辦理。

第九條 其他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有關法規和銀行有關貸款規定辦理。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各方簽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借、貸、保證人各執一份。

簽約日期____年__月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___

製表單位:xx銀行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17

甲方(借款人): _ 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出借人): 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保證人):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具體約定:

(一)、乙方借給甲方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為_____________‰,高於國家利率,如國家利率調整,則在新規定上增加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選擇的還款方式為

(六)、本合同借款的擔保方式為_個人無限連帶保證反擔保_(見第二條保證條款)。

(七)、本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執一份。

第二條、保證條款:

(一)本合同的保證方式為連帶責任保證。

(二)保證人保證擔保的範圍:

1.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金、利息(含複利)、罰息;

2.違約金、賠償金、補償金;

(三)保證人保證責任的保證期間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本合同項下債務履行期限屆滿之日起兩年。

第三條 違約責任

一、發生下列情況之一即構成違約:

(一)甲方改變借款用途;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逾期或未按約定的金額歸還借款本息;

(三)甲方或擔保人其他可能影響歸還乙方貸款的行為。

二、發生違約情況時,乙方有權採取以下一種或多種措施:

(一)按中國人民銀行的規定計收罰息和複利;

(二)要求甲方立即提前償還部分或全部借款,或以合法程式處分本合同項下的抵、質押物以清償全部借款和利息,或要求保證人履行保證責任;

(三)其他法律允許的措施。

第四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爭議,各方協商解決。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訂日期: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18

合同編號:________年________字第________號

借款人(以上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

有效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及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貸款人(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向乙方申請借款,乙方經審查同意發放貸款。為維護甲、乙雙方利益,明確各自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按照有關法律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借款金額

甲方向乙方借款人民幣(小寫)____________;(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元整。

第二條 借款期限

甲方借款期限為______月,自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 借款利率和計息方法

每學期、學年度發放貸款的利率,根據發放時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利率檔次進行確定,按______結息。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國家利率調整或計息方法變更,貸款人無須通知借款人,本合同項下貸款利息或計息方法也做相應調整。貸款利息自貸款發放之日起計算。

第四條 借款用途

此貸款只能用於甲方在校期間的學雜費及生活費用。甲方必須按約定用途使用貸款,不得將貸款挪做他用。

第五條 本合同所稱債務是指借款人應向貸款人償還、支付的全部款項,包括貸款本金、利息、罰息、費用、違約金、賠償金及其他一切款項。

第六條 甲方應在乙方開立個人儲蓄或信用卡賬戶,並留有足夠的餘額,授權乙方於約定的還款日自動從該賬戶中扣收應償還債務。

第七條 提款方式

甲方借款的學雜費部分由乙方按學年度分次劃入甲方就讀學校所指定的賬戶(或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儲蓄或信用卡賬戶),甲方借款的生活費用部分由乙方按學期分次劃入甲方在乙方開立的儲蓄或信用卡賬戶。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__月,利率______(月)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__月,利率______(月)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__月,利率______(月)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__月,利率______(月)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發放貸款______________元,期限______月,利率______(月)

?第八條 還款方式

本合同項下的貸款本息採用____________________(一次性歸還貸款本息法/月均還款法/遞增還款法)歸還。

本合同項下的借款利息由財政貼息50%,其餘50%由甲方按______償還。

第九條 還款計劃

甲方從支用借款的次月開始,按______償還貸款本息。(如甲方享受貸款寬限期,利息從支用借款的次月開始按______償還,貸款本金自寬限期滿的次月開始償還。)還本付息日為當月的20日。

採用月均還款法,按照現行利率,甲方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額每學年度確定一次,每學年度內每月應歸還貸款本息為: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________年每月________元

第十條 貸款擔保

本合同項下的全部債務採用如下第 種方式擔保:

(一)由______提供連帶責任還款保證,並另行簽訂《保證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二)由______提供抵押擔保,並另行簽訂《抵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三)由______提供質押擔保,並另行簽訂《質押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保證人財務狀況惡化或因其他原因導致償債能力明顯下降,或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致使擔保能力明顯減弱或喪失時,貸款人有權要求借款人更換保證人或提供新的抵押物、質物以擔保本合同項下債務。

第十一條 提前還款

甲方在合同生效一年後,若有足夠的資金來源,可以提前部分或全部還款,但必須在還款日前______天向乙方提出書面申請。對提前還款的部分按合同約定利率和實際使用時間計收利息。

經貸款人同意提前還款的部分,借款人不得要求再次提用。

第十二條 甲方宣告與承諾

甲方宣告如下:

(一)甲方為完全民事行為能力人,簽署本合同基於其真實意思表示。

(二)甲方向乙方提供的所有檔案、資料和憑證等書面材料均為準確、真實、完整和有效的。

甲方承諾如下:

(一)接受乙方的信貸檢查與監督,並給予足夠的協助和配合。

(二)甲方承諾當發生如下事件時將及時通知乙方:

1.住所發生變化;

2.個人財產狀況發生惡化;

3.涉入重大訴訟或仲裁案件;

4.發生其他影響其償債能力的情形。

(三)甲方不遲於每一筆本息到期前______天存入足額資金以備支付。

第十三條 扣劃

甲方同意,甲方在本合同項下應支付的任何款項,可由乙方從甲方開立在中國銀行各機構的賬戶上直接扣劃。

第十四條 違約責任

如甲方未按約定期限歸還借款本息,且又未就展期事宜與乙方達成協議,乙方有權就逾期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的比例計收利息

如甲方未按本合同規定的用途使用貸款,乙方有權就挪用貸款部分按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比例計收違約金。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在公開報刊及有關媒體上公佈甲方姓名、身份證號碼及違約行為,停止發放尚未劃付的貸款,並宣佈本合同項下的借款本息全部立即到期:

(一)甲方逾期未付本金或利息超過______日;

(二)甲方逾期及挪用款項總額達______元人民幣;

(三)甲方在第十二條中的宣告不真實或違反其所作的承諾;

(四)借款人在變更工作單位或居住地址後30天內未將變更後的工作單位和居住地址通知貸款人;

(五)甲方在其他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

(六)保證人、抵押人、質押人在擔保合同項下發生違約事件,影響甲方履行本合同項下的義務;

(七)甲方或保證人財務狀況嚴重惡化;

(八)抵押物、質押物貶值、毀損、滅失、被查封或凍結,甲方未按乙方的要求提供新的擔保;

(九)甲方死亡、失蹤或喪失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後,無繼承人、受遺贈人或監護人,或者其繼承人、受遺贈人、監護人拒絕履行借款合同;

(十)甲方受到司法或行政處罰,以至影響債務清償的。

第十五條 費用

與本合同訂立、履行及糾紛解決有關的費用,均由甲方支付或償付。

第十六條 轉讓和權利保留

未經乙方書面同意,甲方不得將本合同項下義務轉讓給第三人。

乙方給予甲方任何寬容、寬限、優惠或延緩行使本合同項下的任何權利,均不影響、損害或限制乙方依本合同和法律、法規而享有的一切權益,不應視為乙方對本合同項下權利、權益的放棄。

第十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

本合同生效後,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和解除本合同。當事人的任何一方要求變更合同內容或解除合同須以書面形式提前______日通知合同對方當事人。本合同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均構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八條 法律適用、爭議解決及司法管轄

一、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二、在合同履行期間,凡因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以採取如下第______種方式加以解決:

(一)依法直接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二)提交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九條 附件

下列附件及經雙方共同確認的其他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具有與本合同相同的效力:

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經甲方及乙方授權簽字人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份,均具同等效力。

第二十一條 特別提示

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甲方已經與乙方進行了充分的協商。

乙方已提請甲方特別注意有關雙方權利義務的全部條款,並對其作全面、準確的理解。乙方已經應甲方的要求對上述條款做出相應的說明。

簽約各方對本合同條款的理解完全一致。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簽字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介紹人(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見證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合同簽訂地: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合同答辯狀範文 篇19

抵押權人:_________(貸款人)

抵押人:_________(借款人)

擔保人:_________(擔保人)

第一條 總則

抵押權人與抵押人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會同擔保人簽訂本房產授揭貸款合同(下稱“合同”),抵押人同意以其與擔保人簽訂立房產買賣合同項下之全部權益抵押予抵押權人,賦予抵押權人以第一優先抵押權,並願意履行合同全部條款;抵押權人向抵押人提供一定期抵押貸款,作為抵押人購置抵押物業之部分樓款、擔保人同意承擔該筆貸款之擔保責任。經三方協商,特訂立本合同。應予遵照執行。

第二條 貸款內容

一、貸款金額:人民幣_________元整。抵押人在此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將此筆貸款全數以抵押人購樓款名義,存入售房單位帳戶。

二、貸款期限: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共_________個月。

三、貸款利率:月息_________‰,如遇國家利率調整,貸款利率相應調整。

第三條 還本付息

一、本合同項下之貸款本金及其相應利息以分期付款等額償還的方式還本付息、期數_________,每期應繳付本_________、息_________(不包括利率調整帶來之應級金額變動),首期還款_________。

二、抵押人必須在抵押權人處開生存款帳戶,抵押人並不可撤銷地授權抵押權人、對與本抵押貸款有關之本息和一切費用,可照付該帳戶,若因此而引致該帳戶發生透支,概由抵押人承擔償還之責。

三、如果抵押人未能按規定及時繳付本息時,抵押人必須立即期款及逾期利息。抵押權人並有權在原利率基礎上,向抵押人加收加200%以上的罰息。抵押人所欠利息,按日累積計收。

第四條 提前還款

一、抵押人自願提早繳付本合同規定之部分或全部款項時,需提前1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抵押權人並經認可,且應給予抵押權人相等於該部分或全部款項1個月利息之補償金。

二、在下列所述之任何情況下,抵押權人有權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清還部分或全部實際貨款額,及/或立即追討擔保人。

1.抵押人及/或擔保人違反本合同之任何條款。

2.抵押人及/或擔保人有不正當或違法經營。

3.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發生任何之重大變化而影響其履行本合同條款能力。

4.抵押人捨棄抵押房產。

第五條 手續費及其它費用

一、抵押貸款手續費:抵押人按貸款金額的3‰繳付手續費,在貸款日一次性付清。抵押權人在任何情況下都不予退還該筆手續費。

二、抵押貸款檔案及保管費:抵押人在貸款日一次性付¥_________元整。

三、公證費用及抵押登記費用:有關本合同所涉及之公證及抵押等費用,全部由抵押人支付。

四、由於抵押人及/或擔保人的原因引致抵押權人採取正當行為而引起的費用概由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負責償還,且該項費用自發生之日起至收到之日止,同樣按日累積計收利息。

第六條 房產抵押

一、本合同項下的房產抵押是指抵押人與擔保人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內抵押人全部權益抵押,包括

1.房產物業建築期內(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日期之前)抵押人之權益抵押。

2.售房單位發出入夥通知書後抵押人之房產物業抵押(見附表)。

二、抵押房產物業登記

1.物業建築期之購房權益抵押應向深圳市房地產權登記處辦理抵押備案。抵押人之“房產買賣合同”及由售房單位出具之“已繳清樓價款證明書”等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2.物業建成入夥即辦理房產物業抵押登記,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由擔保方負責辦妥並交由抵押權人收執和保管。

三、抵押房產物業的保險

1.抵押人必須在規定時間內,到抵押權人指定的保險公司並按抵押權人指定的險種投保。保險標的為本合同項下之抵押房產。保金額不少於重新購置抵押房產金額之全險。在貸款本息還清之前,抵押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中斷保險,否則由此引起的一切費用及損失概由抵押人承擔。

2.保險單上必須註明抵押權人為保險第一受益人,且不得附有任何有損於抵押權人權益和權力的限制條件,或任何不負責賠償之金額(除非經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保單正本由抵押權人執管。

3.若上述保險賠償金額數,不足以賠付抵押人所欠抵押權人的欠款時,抵押權人有權向抵押人及/或擔保人追償,直到全部收回。

4.倘該房產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受到損壞,而保險公司認為修理損壞部分符合經濟原則者,則保單項下賠償金將用於修理損壞部分。

四、抵押之解除

該抵押人依時清還抵押權人一切款項,並履行合同全部條款及其它所有義務後,抵押權人即須在抵押人要求及承擔有關費用之情況下,解除在抵押合同中對有關抵押房產的抵押權益。並退回抵押物業之“房產權證書”及“住房買賣會同”,另具函_________市房地產權登記處將該項抵押物之抵押登記予以登出。

五、抵押物之處分

1.抵押人逾期30天仍未清繳全部應付款項或抵押權人按本合同規定要求抵押人立即提前歸還部分或全部欠款而不得時,抵押人即可通過拍賣、轉讓、出租抵押物等形式行使其處分抵押物這權力。

2.抵押權人處分抵押物所得價款在依次扣除處分該抵押物而支出的一切費用、所欠之一切稅款及抵押人根據此合同一切應付之費用及雜費後,扣還抵押人所欠貸款及應付利息。如有餘款,抵押人將其退還抵押人或其它有權收取之士,如不足,抵押權人有權另行追索抵押人及/擔保人。

3.抵押權人於運用其權力及權利時,而令抵押人受到不能控制之損失,抵押權人概不負責。

第七條 抵押人宣告及保證

抵押人在遵守本合同其他條款的同時,還作宣告及保證如下:

1.向抵押權人提供一切資料均真實可靠無任何偽造和隱瞞事實之處。

2.未經抵押權人同意,抵押人不得將上述抵押房產全部或部分以任何形式處置。如上述抵押房產之全部或部分發生毀損.不論何原因所致,亦不論何人之過失.均由抵押人負全部責任並向抵押權人既償由此引起的一切損失。

3.抵押人將抵押房產出租必須書先徵得抵押權人書面同意,且租約內必須計明:抵押人背約時,由抵押權入發函日起計_________個月內,租客即須遷出。

4.如擔保人代抵押人償還全部欠款,抵押人同意抵押權人將抵押物業權益轉給擔保人,擔保人有權以任何形式處分抵押物,並對抵押人有追索權,抵押人對擔保人則沒有反索權。

5.按照抵押權人合理之請求採取一切措施及簽訂一切有關檔案,以確保抵押權人之合法權益。

第八條 擔保人及擔保責任

一、擔保人是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企業法人,是本合同項下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賣方,也是本合同項下貸款抵押人的介紹人及擔保人,承擔無條件及不可撤銷擔保責任如下:

1.擔保額度:以本合同項下貸款本息及與本合同引起有關之訴訟費用為限。

2.擔保期限:以本合同生效日起至擔保人交付房產,發出入夥通知書和辦妥房產權證並交與抵押權人止。

二、擔保人保證按抵押權益之房產買賣合同的要求,準時、按質完成抵押物業的建造工程,抵押權人對此不負任何責任。

第九條

抵押權人在核實已收開全部貸款檔案後起3天內須將貸款金額全數貸出。

第十條 其它

一、對本合同任何條款,各方均不得以口頭形式或其它形式修改、放棄、撤銷或終止。

二、在本合同履行期間,抵押權人對抵押人任何違約或延誤行為施以的任何寬容、寬限或延緩履行本合同享有的權益和權力, 均不能損害、影響或限制抵押權人依本合同和有關法律規定的債權人應享有的一切權益和權力。

三、本合同不論因何種原因而在法律上成為無效臺同、或部分條款無效,抵押人和擔保人仍應履行一切還款責任。若發生上述情況,抵押權人有權終止本合同,並立即向擔保人和抵押人追償欠款本息及其它有關款項。

四、抵押權人向抵押人和擔保人討還欠款時,只須提供抵押權人簽發之欠款數目單(有明顯錯誤者樹則,即作為抵押人和擔保人所欠之確數證據,抵押人和擔保人不得異議。

五、未盡事宜,按照《_________省抵押貸款管理規定》、《_________商品房產管理規定》及有關法規執行。

第十一條

本合同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訂立,並受其保障。

第十二條 附則

一、本合同須由三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_____市公證處公證。

二、本合同以抵押權入貸出款項之日期作為合同生效日。

三、本合同內所述立附表一、二,抵押貸款申請書,借款借據及抵押人與擔保人所簽訂之房產買賣合同為本全約不可分割之一部分。

四、本合同用中文書寫,一式五份,均具有同等效力,抵押人、抵押權人、擔保人各執一份,公證處、登記處各存檔一份。

抵押人(蓋章):_________       抵押權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擔保人(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