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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感染管理辦法(通用1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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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1

一、為認真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和防治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傳染病和防治法實施細則》及《消毒管理辦法》的有關規定,醫院成立院內感染控制委員會,全面領導院內感染管理工作

二、建立健全院內感染監控網,以醫院住院患者和工作人員為監測物件,統計住院患者感染率。

三、感染管理辦公室醫護人員定期或不定期深入各科病房及重點科室工作,做空氣、物體表面、工作人員手的微生物學監測,督促檢查預防院內感染工作。

四、定期或不定期進行院內感染漏報率的調查,督促病房如實登記院內感染病例,杜絕漏報。

五、分析評價監測資料,並及時向有關科室和人員反饋資訊,採取有效措施,減少各種感染的危險因素,降低感染率,將院內感染率控制在10%以內。

六、經常與檢驗科細菌室保持聯絡,瞭解微生物學的檢驗結果及抗生素耐藥等情況,為採取相應措施提供科學依據。

七、加強院內感染管理的宣傳教育,宣傳院內感染監測工作的意義和監測知識,提高醫護人員的監控水平。

八、擬定全院各科室計劃並組織具體實施。

九、協調全院各科室的院內感染監控工作,提供業務技術指導和諮詢,推廣新的消毒方法和製劑。

十、對廣大醫務人員進行預防院內感染知識的培訓和繼續教育,做好有關消毒、隔離專業知識的技術指導工作。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2

1、嚴格執行《消毒隔離管理總則》有關規定。

2、腸道門診執行《腸道門診醫院感染管理制度》。

3、一律使用一次性注射用品,用後由回收站統一回收。

4、門診體溫計由服務中心統一消毒發放,回收。

5、壓舌板採用一人一用一滅菌,用後統一由供應室回收。

6、建立日常清潔制度。

7、各診室要有流動水洗手裝置。

8、門診各治療室均應有紫外線燈管,每天照射一次。

9、各科室桌、椅、床、地面、窗臺用清水擦拭每日一次,有汙染時用500mg/l含氯製劑擦拭。

10、搶救室環境整潔,儘量控制陪客,減少室內汙染,定時通風。

11、急診搶救室及平車、輪椅、診察床等應每日定時消毒,被血液、體液汙染時應及時消毒處理,消毒劑用500mg/L含氯製劑。

12、急診搶救器材應在消毒滅菌的有效期內使用,一用一消毒或滅菌。

13、病人離開搶救室後,應及時進行終末消毒,以便應急。

14、門急診治療室、換藥室參照相應制度,觀察室參照病房的醫院感染管理制度。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3

1、嚴格執行《消毒隔離管理總則》的有關規定。

2、在院感科的指導下配合做好各項監測,按要求報告醫院感染髮病情況,對監測發現的問題及時分析原因,採取有效措施。

3、患者安置原則應為:感染病人與非感染病人分開,同類感染病人相對集中,特殊感染病人單獨安置。

4、病室內應定時通風換氣,每週空氣消毒一次,地面應溼式清掃,遇汙染時即刻消毒,每月大掃除一次。

5、病人床單、被套、枕套每週更換1-2次,枕芯、棉褥、床墊定期消毒。被血液,體液汙染時,及時更換,並裝入紅色塑料袋,禁止在病房、走廊清點更換下來物品。

6、病床應溼式清掃,一床一套(巾),床頭櫃應一桌一抹布,用後均需消毒。病人出院,轉科或死亡後,床單位須進行終末消毒處理。

7、彎盤、體溫計等用後立即消毒處理。

8、加強各類監護儀器裝置,衛生材料等清潔與消毒管理。

9、一次性餐具、便器固定使用,保持清潔。

10、對傳染病患者及其用物按傳染病管理的有關規定,採取相應的消毒隔離和處理措施。

11、傳染性引流液、體液等標本需消毒後排入下水道。

12、治療室、配餐室、病室、廁所等應分別設定專用拖把,標記明確,分開清洗,懸掛晾乾,定期消毒。

13、垃圾置塑料袋內,送定點站處理。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4

庫區管理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市政府將庫區管理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對有關單位和相關區(縣)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考核評價的內容。具體的工作目標和考核評價辦法由庫區管理委員會組織制定。

第八條

承擔庫區管理職責的相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庫區內的行政執法。發現本單位無權查處的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移送有查處權的單位。

庫區管理委員會可以組織市水行政、環境保護、海事等相關單位對庫區內複雜、重大的執法活動開展聯合執法。

市水行政、環境保護、國土資源、漁業等部門可以委託市水務綜合執法機構在庫區內實施行政處罰及其相關行政管理職能,委託執法方案由庫區管委會組織制定。委託行政機關與市水務綜合執法機構之間應當簽訂書面委託協議,委託協議應當載明委託事項、許可權、期限、雙方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等。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範辦稅服務廳外聘人員管理,保障外聘人員合法權益,充分調動外聘人員工作積極性,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範》、《國家稅務總局關於進一步加強辦稅服務廳管理的意見》(國稅發〔20xx〕11號)等檔案精神,結合《博州地稅系統辦稅服務廳外聘人員管理辦法》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所稱外聘人員是指稅務機關(以下簡稱用人單位)為解決用人需要,通過合法勞務派遣單位聘用的非在編在崗的工作人員。

第三條 用人單位必須根據本單位實際情況,結合工作崗位需要,嚴格控制外聘人員的使用範圍和人數。

第四條 精河縣地稅局辦公室是外聘人員管理工作的指導部門。外聘人員的數量及比例根據工作實際情況確定。

第五條 外聘人員所產生的費用由勞務派遣公司相關規定執行。

第六條 外聘人員錄用堅持德才兼備、以德為先、民主公開、競爭擇優的原則。

第二章 招聘與上崗

第七條 用人單位因工作崗位需要,確需外聘人員的,應認真核定招聘崗位數量及上崗條件,報州局人事教育科稽核同意。

第八條 用人單位應與勞務派遣單位簽訂勞務派遣協議後面向社會招聘。勞務派遣協議內容包括派遣崗位、工作內容、人員數量、人員要求、派遣期限、勞動報酬和社會保險等,同時應明確費用支付方式以及違約責任。

勞務派遣單位應依法與外聘人員簽訂用工合同,各單位不得自行與外聘人員簽訂用工合同。

第九條 勞務派遣單位與外聘人員一般簽訂2年以上用工合同。合同期滿後,經用人單位考核同意,外聘人員可以和勞務派遣單位續簽合同。

第十條 用人單位應與勞務派遣單位約定外聘人員試用期。試用期一般不超過3個月,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內。

第十一條 外聘人員錄用的基本條件是:擁護黨的路線、方針、政策,遵紀守法,具有大專以上文化,財經類專業優先,道德品質好,具備工作崗位要求的基本技能,身體健康,年滿20週歲以上。

第十二條 招聘採取考試與考察相結合的辦法,擇優聘用。

考試內容包括面試、筆試兩個環節。面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綜合分析能力、情境應變能力、言語表達能力、人際關係處理能力及外貌形體是否符合要求;筆試主要考察應聘人員適應工作 崗位需要的基本知識及和技能。考察內容包括思想政治表現,道德品質以及與應聘崗位相關的專業素養,業務能力。

第三章 職責與規範

第十三條 外聘人員應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用人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

第十四條 外聘人員不得以個人名義簽署具有法律效力的稅務文書,也不得從事具有稅收執法權的工作。

第十五條 外聘人員工作崗位職責,參照《新疆地稅系統稅收徵管質量評價體系(修訂)》中設定的綜合服務崗,具體如下:

(一)納稅人涉稅徵管資料的受理、錄入(辦理)、匯出和匯入。

(二)納稅人各種證件及涉稅證明、批覆的發放。

(三)納稅申報受理及稅款解繳。

(四)向相關部門傳遞查補稅款、罰款的入庫資料和資訊。

(五)代開發票。

(六)各種徵管資料的整理(分戶或分類)和歸檔工作。

(七)稅務登記的辦理。

(八)其他非執法崗位工作。

第十六條 外聘人員在工作時間內統一穿著工裝,工裝管理按照《新疆地稅系統辦稅服務廳外聘人員工裝管理辦法》執行。

第十七條 外聘人員在工作期間應自覺維護地稅機關的形象和榮譽,按照《全國稅務機關納稅服務規範》有關要求做好納稅服務工作。

第四章 培訓與考核

第十八條 用人單位應建立和完善針對外聘人員的教育、培訓和激勵機制,要以提升人員素質為目標,結合崗位需求,加強以下教育培訓:

(一)職業道德、法紀觀念教育。

(二)稅容風紀、言行規範、工作態度教育。

(三)稅收業務知識、崗位技能、服務禮儀、溝通技巧、陽光心態、壓力釋放等培訓。

(四)其他專案培訓。

第十九條 用人單位應當根據不同崗位的要求,編制外聘人員培訓計劃並組織實施。

外聘人員應當按照用人單位要求,參加崗前培訓、在崗培訓和為完成特定任務的專項培訓。

第二十條 用人單位根據崗位職責,開展外聘人員工作考核。用人單位應從工作實際出發,結合上級有關規定,制定相關考核辦法,科學確定考核專案、量化考核指標、規範考核程式、充分發揮考核的引導促進作用。

第二十一條 用人單位應採取各種措施,提高外聘人員工作積極性,獎勤罰懶,鼓勵先進、鞭策後進。

第五章 薪酬與社保

第二十二條 外聘人員薪酬待遇基數參照當地用工支付標準確定。用人單位應根據實際情況,建立外聘人員能級收入體系,完善薪酬待遇正常增長機制。

第二十三條 外聘人員按照有關規定享受社會保險待遇,單位和個人按規定比例分擔相關費用。屬個人繳納的部分由用人單位代扣代繳。

第六章 解聘與辭職

第二十四條 在聘用合同期限內,用人單位對不能勝任崗位工作要求的外聘人員,可以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第二十五條 外聘人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退回勞務派遣單位:

(一)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能完成崗位職責任務,或者不能達到工作標準的。

(二)曠工或者因公外出、請假期滿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15個工作日,或者一年內累計超過30個工作日的。

(三)同時與其他單位建立人事關係或者勞動關係,拒不改正的。

(四)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對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五)外聘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

(六)外聘人員連續三個考核期內考核不合格的。

(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六條 外聘人員因個人原因辭職,需提前30天提交辭職報告,按規定程式辦理手續。

第七章 附則

第二十七條 本辦法由精河縣地方稅務局負責解釋。

第二十八條 本辦法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6

安全生產責任制是單位對各中標單位、各類人員至每個員工所規定的在他們各自職責範圍內,對安全生產應負的責任制度。

單位根據各中標單位、各類人員的不同職責範圍制定了安全生產責任制,現已成為完整的制度體系,為督促責任制的落實,做到安全生產工作時時處處有人管,實現安全生產,特制定本辦法。

⑴本辦法依據“管生產,必須管安全”、“安全生產、人人有責”的原則及國家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規範、標準制度。

⑵本辦法適用於單位各個部門、各中標單位、各類人員的安全生產責任的考核。

⑶中標單位、各類人員安全生產責任制,必須落實到位,並實行一級對一級負責:實行逐級簽訂安全生產責任狀。各單位、各部門、各類人員自簽訂之日起,安全生產責任生效。

⑷安全生產責任考核的考核,實行分級考核的辦法,即:單位負責人對單位部門負責人,各部門負責人對本部門管理人員進行考核。 ⑸安全生產責任考核採用等級係數法,詳見附表。從“安全工作狀況”和“工傷事故情況”兩個方面考察和綜合。“安全工作狀況”是企業主要負責人和專案負責人的安全的重視程度,安全工作職能部門的工作以及“人、機、環境”等三方面的因素所決定。“工傷事故情況”是安全情況的重要標誌。

⑹安全生產責任制考核,單位每半年進行一次考核,專案部、班組每季節進行一次考核,考核依據安全生產檢查情況按照附表內容進行計算評比等級,即D值越大安全性越好,安全性分為5個等級即: D=8~9 一級安全等級 安全

D=7~7.99二級安全等級 較安全

D=5~6.99三級安全等級 一般

D=3~4.99四級安全等級較不安全,應該全面加強安全管理

工作

D<3五級安全等級 極不安全,應停產整改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7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為加強財務管理,規範財務工作,促進公司經營業務的發展,提高公司經濟效益,根據國家有關財務管理法規制度和公司章程有關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公司會計核算遵循權責發生制原則。

第三條 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和方法:

(一)籌集資金和有效使用資金,監督資金正常執行,維護資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經濟效益。

(二)做好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建立健全財務管理制度,認真做好財務收支的計劃、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強財務核算的管理,以提高會計資訊的及時性和準確性。

(四)監督公司財產的購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綜合管理部定期進行財產清查。

(五)按期編制各類會計報表和財務說明書,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四條 財務管理是公司經營管理的一個重要方面,公司財務管理中心對財務管理工作負有組織、實施、檢查的責任,財會人員要認真執行《會計法》,堅決按財務制度辦事,並嚴守公司祕密。

第二章 財務管理的基礎工作

第五條 加強原始憑證管理,做到制度化、規範化。原始憑證是公司發生的每項經營活動不可缺少的書面證明,是會計記錄的主要依據。

第六條 公司應根據稽核無誤的原始憑證編制記帳憑證。記帳憑證的內容必須具備:填制憑證的日期、憑證編號、經濟業務摘要、會計科目、金額、所附原始憑證張數、填制憑證人員,複核人員、會計主管人員簽名或蓋章。收款和付款記帳憑證還應當由出納人員簽名或蓋章。

第七條 健全會計核算,按照國家統一會計制度的規定和會計業務的需要設定會計帳簿。會計核算應以實際發生的經濟業務為依據,按照規定的會計處理方法進行,保證會計指標的口徑一致,相互可比和會計處理方法前後相一致。

第八條 做好會計稽核工作,經辦財會人員應認真稽核每項業務的合法性、真實性、手續完整性和資料的準確性。編制會計憑證、報表時應經專人複核,重大事項應由財務負責人複核。

第九條 會計人員根據不同的帳務內容採用定期對會計帳簿記錄的有關數字與庫存實物、貨幣資金、有價證券、往來單位或個人等進行相互核對,保證帳證相符、帳實相符、帳表相符。

第十條 建立會計檔案,包括對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都應建立檔案,妥善保管。按《會計檔案管理辦法》的規定進行保管和銷燬。

第十一條 會計人員因工作變動或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負責監交,交接人員及監交人員應分別在交接清單上簽字後,移交人員方可調離或離職。

第三章 資本金和負債管理

第十二條 資本金是公司經營的核心資本,必須加強資本金管理。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必須聘請中國註冊會計師驗資,根據驗資報告向投資者開具出資證明,並據此入帳。

第十三條 經公司董事會提議,股東會批准,可以按章程規定增加資本。財務部門應及時調整實收資本。

第十四條 公司股東之間可相互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股東應按公司章程規定,向股東以外的人轉讓出資和購買其他股東轉讓的出資。財務部門應據實調整。

第十五條 公司以負債形式籌集資金,須努力降低籌資成本,同時應按月計提利息支出,並計入成本。

第十六條 加強應付帳款和其他應付款的管理,及時核對餘額,保證負債的真實性和準確性。凡一年以上應付而未付的款項應查詢原因,對確實無法付出的應付款項報公司總經理批准後處理。

第十七條 公司對外擔保業務,按公司規定的審批程式報批後,由財務管理中心登記後才能正式對外簽發,財務管理中心據此納入公司或有負債管理,在擔保期滿後及時督促有關業務部門撤銷擔保。

第四章 流動資產管理

第十八條 現金的管理:嚴格執行人民銀行頒佈的《現金管理暫行條例》,根據本公司實際需要,合理核實現金的庫存限額,超出限額部分要及時送存銀行。

第十九條 嚴禁白條抵庫和任意挪用現金,出納人員必須每日結出現金日記帳的帳面餘額,並與庫存現金相核對,發現不符要及時查明原因。財務管理中心經理對庫存現金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以保證現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現金收付都必須有合法的原始憑證。

第二十條 銀行存款的管理:加強對銀行帳戶及其他帳戶的保密工作,非因業務需要不準外洩,銀行帳戶印籤實行分管、並用制,不得一人統一保管使用。嚴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蓋銀行帳戶印籤。

第二十一條 出納人員要隨時掌握銀行存款餘額,不準簽發空頭支票,不準將銀行帳戶出借給任何單位和個人辦理結算或套取現金。在每月末要做好與銀行的對帳工作,並編制銀行存款餘額調節表,對未達帳項進行分析,查詢原因,並報財務部門負責人。

第二十二條 應收帳款的管理:對應收帳款,每季末做一次帳齡和清收情況的分析,並報有關領導和分管業務部門,督促業務部門積極催收,避免形成壞帳。

第二十三條 其他應收款的管理:應按戶分頁記帳,要嚴格個人借款審批程式,借款的審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門負責人→財務負責人→總經理。借用現金,必須用於現金結算範圍內的各種費用專案的支付。

第二十四條 短期投資的管理:短期投資是指一年內能夠並準備變現的投資,短期投資必須在公司授權範圍內進行,按現行財務制度規定記帳、核算收入成本和損益。

第五章 長期資產管理

第二十五條 長期投資的管理,長期投資是指不準備在一年內變現的投資,分為股權投資和債權投資。公司進行長期投資應認真做好可行性分析和認證,按公司審批許可權的規定批准後,由財務管理中心辦理入帳手續。公司對被投資單位沒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成本法核算;擁有實際控制權的,長期投資採用權益法核算。

第二十六條 固定資產的管理:有下列情況之一的資產應納入固定資產進行核算:①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房屋、建築物、機器、機械、運輸工具和其他與經營有關的裝置器具、工具等;②不屬於經營主要裝置的物品,單位價值在20xx元以上,並且使用期限超過2年的。

第二十七條 固定資產要做到有帳、有卡,帳實相符。財務部負責固定資產的價值核算與管理,綜合管理部負責實物的記錄、保管和卡片登記工作,財務部應建立固定資產明細帳。

第二十八條 固定資產的購置和調入均按實際成本入帳,固定資產折舊採用直線法分類計提,分類折舊年限為:

(一)房屋、營業用房 30年

(二)通訊裝置、交通運輸裝置 3年

(三)電子計算機、辦公及文書處理裝置 3年

(四)電器裝置、安全保衛裝置 3年

第二十九條 已經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不再提取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當月不提折舊,當月減少的固定資產,當月照提折舊。

第三十條 對固定資產和其他資產要進行定期盤點,每年末由綜合管理部負責盤點一次,盤點中發現短缺或盈餘,應及時查明原因,並編制盤盈盤虧表,報財務部稽核後,經總經理批准後進行帳務處理。

第三十一條 無形資產指被公司長期使用而沒有實物形態的資產,包括:專利權、土地使用權、商譽等。無形資產按實際成本入帳,在受益期內或有效期內按不短於20xx年的期限攤銷。

第三十二條 遞延資產是不能全部計入當期損益,需要在以後年度內分期攤銷的各項費用,包括開辦費,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和攤銷期限超過一年,金額較大的修理費支出。開辦費自營業之日起,分期攤入成本。分攤期不短於5年,以經營租入的固定資產改良支出,在有效租賃期內分期攤銷。

第六章 收入管理

第三十三條 公司的營業收入包括手續費收入、其他營業收入等。營業收入要嚴格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確認,並認真核實、正確反映,以保證公司損益的真實性。

第三十四條 營業收入要按照規定列入相關的收入專案,不得截留到帳外或作其他處理。

第七章 成本費用管理

第三十五條 公司在業務經營活動中發生的與業務有關的支出,按規定計入成本費用。成本費用是管理公司經濟效益的重要內容。控制好成本費用,對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經濟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三十六條 成本費用開支範圍包括:利息支出、營業費用、其他營業支出等。(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負債形式籌集的資金成本支出。

(二)營業費用包括:職工工資、職工福利費、醫藥費、職工教育經費、工會經費、住房公積金、保險費、固定資產折舊費、攤銷費、修理費、管理費、通訊費、交通費、招待費、差旅費、車輛使用費、報刊費、會議費、辦公費、勞務費、董事會費、獎勵費、各種準備金等其他費用。

(三)固定資產折舊費:指公司根據固定資產原值和國家規定的固定資產分類折舊率計算攤銷的費用。

(四)攤銷費:指遞延資產的攤銷費用,分攤期不短於5年。

(五)各種準備金:各種準備金包括投資風險準備金和壞帳準備金。投資風險準備金按年末長期投資餘額的1%實行差額提取,壞帳準備金按年末應收帳款餘額的1%提取。

(六)管理費用包括:物業管理費、水電費、職工工作餐費、取暖降溫費、全勤獎勵費等其他費用。

第三十七條 職工福利費按工資總額14%計提,工會經費按工資總額2%計提,教育經費按工資總額3%計提。住房公積金經批准後,由公司按職工工資總額的一定比例逐月交納。

第三十八條 加強對費用的總額控制,嚴格制定各項費用的開支標準和審批許可權,財務人員應認真稽核有關支出憑證,未經領導簽字或審批手續不全的,不予報銷,對違反有關制度規定的行為應及時向領導反映。

第三十九條 公司各項成本費用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管理和核算,費用支出的管理實行預算控制,財務管理中心要定期進行成本費用檢查、分析、制定降低成本的措施。

第八章 利潤及利潤分配管理

第四十條 公司營業利潤=營業收入-營業稅金及附加-營業支出利潤總額=營業利潤+投資收益+營業外收入-營業外支出

(一)投資收益包括對外投資分得的利潤、股利等。

(二)營業外收入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收入,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盈、處理固定資產淨收益、教育費附加返還款、罰沒收入、罰款收入,確實無法支付而按規定程式經批准的應付款項等。

(三)營業外支出是指與公司業務經營無直接關係的各項支出,具體包括:固定資產盤虧和毀損報廢淨損失、非常損失、公益救濟性捐贈、賠償金、違約金等。

第四十一條 公司利潤總額按國家有關規定作相應調整後,依照繳納所得稅,繳納所得稅後的利潤,按以下順序分配:

(一)被沒收的財物損失,支付各項稅收的滯納金和罰款;

(二)彌補公司以前年度虧損;

(三)提取法定盈餘公積金,法定盈餘公積金按照稅後利潤扣除前兩項後的10%提取,盈餘公積金已達註冊資本的50%時不再提取。

(四)提取公積金、公益金按稅後利潤的5%計提,主要用於公司的職工集體福利支出。

(五)向投資者分配利潤,根據股東會決議,向投資者分配利潤。

第九章 財務報告與財務分析

第四十二條 財務報表分月報和年報,月報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年度財務報表包括資產負債表、損益表、現金流量表、營業費用明細表、利潤分配表。公司財務月報表應於次月15日內完成,年度財務會計報告應於次年90日內製作,必要時聘請會計師事務所進行審計。

第四十三條 年末還應報送財務情況說明書。財務情況說明書主要內容包括:

(一)業務、經營情況,利潤實現情況,資金增減及週轉情況,財務收支情況等。

(二)財務會計方法變動情況及原因,對本期或下期財務狀況變動有重大影響的事項;資產負債表製表日至報出期之間發生的對公司財務狀況有重大影響的事項;以及為正確理解財務報表需要說明的其他事項。

第四十四條 財務分析是公司財務管理的重要組成部分,財務管理中心應對公司經營狀況和經營成果進行總結、評價和考核,通過財務分析促進增收節支,充分發揮資金效能,通過對財務活動不同方案和經濟效益的比較,為領導或有關部門的決策提供依據。

第四十五條 總結和評價本公司財務狀況及經營成果的財務報告指標包括:①經營狀況指標:流動比率、負債比率、所有者權益比率;②經營成果指標:利潤率、資本利潤率、成本費用利潤率。

第十章 會計電算化

第四十六條 會計電算化硬體裝置是指專用於會計電算化的微機及其配套裝置,包括伺服器、工作站、網線、印表機、UPS電源等。會計電算化硬體裝置由財務管理中心統一管理和使用,非會計電算化工作人員一般情況下不得使用,特殊情況確需使用時,應經財務管理中心經理批准,在不影響會計電算化正常工作情況下進行。

第四十七條 財務軟體是用於完成會計核算、處理會計業務的軟體。操作人員在實際工作中發現軟體的設計功能未能正常實現時,應立即與軟體開發商聯絡,進行修改、除錯,完成除錯後,應及時檢查、核對,以確保相應帳務資料和功能模組的正確性。

第四十八條 每月10日前對上個月的會計資料進行備份。操作人員運用財務軟體必須是通過系統選單選項進入系統操作,應根據工作需要設定操作許可權和密碼。操作人員對使用的硬體裝置的安全負責。下班時,應關閉裝置的電源。裝置的開啟和關閉應嚴格按規範程式進行。

第四十九條 公司會計電算化未通過財政部門評審之前,採用微機和手工帳並行的辦法。每月末,會計核算人員必須將手工帳與微機帳進行核對。保持手工帳與微機帳一致。

第五十條 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系統的管理,嚴格按照企業銀行電子支付程式和許可權規定執行。電子支付密碼器、智慧IC卡、帳戶密碼和操作人員密碼是使用企業銀行系統的關鍵要素,應妥善保管,主管卡和操作員卡應按照分管並用的原則,由財務管理中心負責人和操作員分別設制密碼,不得一人統管使用。

第十一章 附 則

第五十一條 本辦法由公司財務管理中心負責解釋。

第五十二條 本辦法自董事會通過之日起開始施行。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8

1、鑰匙是學校管理中的一項重要工作,必須引起高度重視。鑰匙櫃或鑰匙箱是存取鑰匙的重要環節,相關工作人員交接班必須進行徹底的清查和認真交接,如有丟失、損壞等立即報告部門經理處理。領取或歸還鑰匙必須認真做好收發記錄。

2、學校所有的鑰匙全部儲存在鑰匙櫃內,任何人都不能將鑰匙帶出學校。

3、鑰匙櫃內應設有明顯的樓棟、樓層、數量等標記,以便準確領取或歸還。

4、各種鑰匙必須由相關區域服務員親自領取,不得代領。

5、領取及歸還各種鑰匙都必須有嚴格的登記手續,鑰匙管理人員進行監督執行,並做到登記清楚,準確,做好鑰匙收發存檔工作。

6、交接班時,鑰匙管理人員要根據登記本進行核對,簽字無誤後方可下班,所有鑰匙由鑰匙管理人員負責發放,任何人不得私自從鑰匙櫃內取用。

7、領取鑰匙的人員要檢查有無損壞,裂紋或晶片脫落等異常情況,鑰匙不得私自借用,嚴禁鑰匙離開自己的視線、脫離自己的管理範圍、亂丟亂放。

8、夜間或所在區域已經下班後的鑰匙使用,必須經過總值班經理簽字同意,並且不少於2人在場方可利用鑰匙開門。總控卡或重點部位鑰匙或遇突發情況需用鑰匙,需由總值班經理和保安部帶班負責人共同啟用,之後簽字註明啟用原因,用後及時封存或上鎖。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9

為加強黨支部建設,嚴格黨員教育和管理,制訂本制度。

一、組織生活制度

嚴格執行“三會一課”規定;每年根據上級部署開展一次民主評議黨員活動;每個黨員都要自覺參加黨的組織生活,不應無故缺席。黨支部要對黨員參加組織生活的情況進行監督和檢查。

(一)支部黨員大會制度。黨員大會一般每季度召開一次。主要任務是:傳達學習上級黨組織的決議、指示;討論通過支部的工作計劃和工作報告;對吸收新黨員和預備黨員轉正作出決議;討論決定黨員的獎勵和處分;討論決定支部的其它重大事項,監督支委會正確執行黨的決議。

(二)支部委員會制度。支委會至少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分析研究支部工作的進展情況和黨員、群眾的思想狀況;討論如何貫徹上級黨組織的指示和決定;檢查黨支部實行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活動落實情況;研究制定支部工作計劃,工作報告,研究黨員教育、管理和發展黨員工作,安排支部近期活動。

(三)黨小組會制度。黨小組會每月召開一次。主要內容是:學習黨內檔案和上級指示,落實黨支部的決議和工作安排,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聽取黨員的思想彙報、要求和反饋;討論改選小組長等有關黨務方面的工作。

(四)黨課制度。一般每年不少於四次黨課,聯絡實際對黨員進行黨的基本理論和基本路線教育;進行理想、宗旨、法紀、黨的優良傳統和形勢教育;進行黨風、黨紀、廉政勤政和黨的基本知識教育。黨課由支部組織,也可由上級黨組織統一組織。黨員領導幹部要帶頭講黨課。黨課可吸收要求入黨的積極分子參加。

二、集體領導制度

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凡屬黨的路線、方針、政策的貫徹,重大工作任務的部署,黨的自身建設、思想政治工作和群眾利益方面的重大問題,以及上級規定應由黨支部集體決定的問題,都應提交黨支部委員會集體討論決定,不得由個人或少數人專斷。

三、黨內表決制度

決定黨內重大問題時,要召開黨支部黨員大會或支委會進行表決。表決時要遵循黨內表決制度,不論贊成還是反對,執行一人一票表決制,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對於少數人的不同意見,應當認真考慮。如對重要問題發生爭論,雙方人數接近,除了在緊急情況下必須按多數意見執行外,應當暫緩作出決定,進一步調查研究,交換意見,下次再表決;在特殊情況下,也可將爭論情況向上級黨委報告,請求裁決。

四、民主生活會制度

黨支部每年按上級黨委規定時間召開支部委員民主生活會。民主生活會前要做好準備工作,根據上級黨委的要求和實際情況,確定會議的主題、內容、時間,向上級黨委報告,並通知每個支部委員;支委之間相互溝通談心;廣泛徵求各黨小組、黨員和群眾的意見和建議。會議期間要學習有關檔案,統一思想認識。會議主持人要帶頭開展批評與自我批評,引導與會的支委暢所欲言。會議檢查和反映出來的問題,要認真制訂整改措施,切實加於解決。會議要指定專人做好會議記錄,會後將會議記錄和會議情況報送上級黨委。

五、交納黨費和請假制度

黨員每月按規定標準自覺向黨支部交納黨費。黨員外出半個月以上或因故未能參加黨支部活動,必須向黨支部請假。對黨員無故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要及時給予幫助教育。黨員如果沒有正當理由,連續六個月不參加黨的組織生活,或不交納黨費,或不做黨所分配的工作,視為自行脫黨。黨支部應當決定予以除名,並報上級黨委批准。

六、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絡制度

黨支部建立黨支部委員分工聯絡制度。各黨支部委員要按分工聯絡各黨小組。聯絡人要根據黨員的具體實際,做好黨員的思想政治工作,瞭解黨員的思想、工作、生活等方面的情況,幫助黨員排憂解難;對於聯絡物件的情況要定期向黨支部彙報,黨支部要進行督促和檢查。

七、換屆選舉制度

黨支部換屆選舉要嚴格按照《中國共產黨章程》和《中國共產黨基層組織選舉工作暫行條例》的規定進行,要切實尊重黨員的民主權利。黨支部委員會任期三年。

八、目標管理和“創先爭優”制度

黨支部從以下四個方面實行目標管理:

(一)政治思想

1、認真學習馬列主義、毛澤東思想、鄧小平理論,堅持用“三個代表”的重要思想武裝頭腦。

2、堅定不移地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和各項方針、政策,牢固樹立以經濟建設為中心的思想。

3、堅持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有強烈的事業心和政治責任感,堅持與黨中央保持一致。

4、認真學習黨的基本知識、市場經濟知識、科學文化知識、法律法規知識和業務工作知識。

(二)黨內生活

1、積極參加黨的組織生活和各項活動。

2、按時按標準交納黨費。

3、在黨的生活會議上主動彙報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家庭的重要情況,接受黨組織和黨員的監督。

4、正確反映群眾的意見和要求,自覺維護黨和人民的利益,積極做好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

(三)作風要求

1、認真貫徹民主集中制原則,作風民主,為人正派,堅持原則,秉公辦事,顧全大局,團結協作。

2、堅持調查研究,深入基層,深入實際,瞭解新情況,解決新問題。

3、認真執行《黨章》和《準則》,遵守黨的紀律和國家法律及廉潔自律規定,堅決反對腐敗,自覺抵制不正之風。

4、模範遵守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堅持按政策、按制度、按規定辦事,積極參加各項公益活動。

(四)工作任務

1、認真履行職責,盡心盡力,盡職盡責地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和單位或領導交辦的各項工作任務。

2、樹立無私奉獻的敬業精神,積極投身改革開放和現代化建設,解放思想,敢於開拓,真抓實幹。

3、服從組織安排和調動,在各項工作中發揮先鋒模範作用,工作效率高,質量好,在本職工作崗位上努力創一流業績。

黨支部根據目標管理的具體內容,年初認真制定計劃,半年檢查分析,年終總結表彰,抓好落實,注重效果。

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原則

黨的基層組織,是黨的全部工作和戰鬥力的基礎,是宣傳和執行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加強對黨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團結、組織黨內外幹部和群眾努力完成本單位工作任務的戰鬥堡壘。為了充分發揮這種重要作用,基層黨組織必須經常地吸收新鮮血液,不斷髮展壯大黨的隊伍。基層黨組織的任務之一,就是要經常不斷地教育和培養各條戰線湧現出認真貫徹執行黨的基本路線,誠心誠意為人民謀利益,帶領群眾為經濟發展和社會進步做出實績的先進分子,在他們具有入黨要求並具備黨員條件時,及時地把他們吸收到黨內來。要切實有效地做好這項工作,必須掌握髮展黨員工作的方針和原則、明確此項工作的程式。

一、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

發展黨員工作的方針是“堅持標準,保證質量,改善結構,慎重發展”。簡稱十六字方針。

(1)堅持標準。發展黨員必須嚴格堅持黨章規定的黨員標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能降低標準,更不得另立標準。

(2)保證質量。在工作上要正確處理好數量與質量,需要與可能的關係,把質量放在第一位。

(3)改善結構。在發展新黨員工作中,要注意使結構合理。逐步改善黨員隊伍的結構和分佈,以利於更好地發揮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改善結構包括改善年齡、文化結構和職業分佈。

(4)慎重發展。發展新黨員必須按照黨章規定,堅持個別吸收原則,嚴格履行入黨程式,成熟一個發展一個,防止把不具備黨員條件的人吸收到黨內來。

二、發展黨員工作的原則

(1)入黨自願和個別吸收原則。有了入黨要求,自願提出入黨申請,經過黨組織的培養和考察,確實具備黨員條件,才能被吸收入黨;黨組織要堅持逐個培養考察,逐個履行入黨手續。支部大會和黨委會討論接收新黨員時要進行逐個討論和表決。在堅持入黨自願和個別吸收的原則過程中,要防止突擊發展和關門主義的現象發生。

(2)科學規劃原則。依據組織建設的需要,入黨積極分子成熟情況,在調查研究的基礎上,對發展工作制定長遠規劃,減少盲目性和隨意性。對發展計劃,每年年初上報一次,黨委半年研究調整一次。

(3)責任追究原則。對組織發展工作必須明確責任,實行目標管理,對把隊伍帶少了、帶老了、帶丟了,任期內沒有發展黨員或違規發展黨員的支部書記必須追究責任。

(4)總量控制原則。發展黨員要適當控制數量,切實提高質量。在保證質量的前提下,各基層黨委要根據全縣的發展總量科學規劃本單位的發展數量,既不搞關門主義,又不搞突擊發展,防止盲目追求數量、大起大落。

(5)突出重點原則。發展的重點就是黨的力量薄弱的單位以及農村、新經濟、新社會組織、各類社會團體。要在優秀的工人、農民、知識分子及其他社會階層的先進分子中加大發展工作的力度。但也不能以突出重點為由,忽視其他行業和階層,防止形成新的死角。

(6)常抓常議的原則。發展黨員是集黨員的教育與管理為一體的一項重要工作,是提高黨員素質、保證黨員發揮先鋒模範作用的重要環節,它是各級黨組織的一項基本職能,必須作為經常性的工作來研究、部署、落實,而不是集中發展、突擊發展。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10

為提高賓館衛生,為顧客提供清新,整潔的消費環境,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每天早晨,各個樓層對各自負責的工作區域進行打掃,包括樓道衛生.樓梯扶手,樓道垃圾桶表面及垃圾袋的更換,滅火器的抹塵,各樓區域的花區定時澆水,如有任何一項不按時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二、客房內不能出現死角衛生,其中包括門後,電腦桌後,床底。空調定時清理,大房間內沙發套,窗簾定時清洗,麻將桌牌要擺放有序.桌底要清掃。如有一項不按時清理,每人每次扣10元。

三、客房內抹塵要仔細到位,電視,電腦螢幕不能有水漬,布毛等,客房物品要擺放整齊有序,不能亂放,如違反每次扣10元。

四、客房內蓋杯,電壺要清洗到位,壺內不得有殘渣,,飲水機桶要更換及時,違者每次扣5元。

五、客房內門,衛生間門,開關,壁燈每天都要抹塵,牆壁汙點及時清理,違者每次扣5元。

六、客房內床單被罩做到一客一換,其中包括鐘點房,損壞的布草要及時更換,以便使用。不退的房間客人不在時,必須更換床單,被罩。如接到客人因此投訴,每人扣10元。

七、客房內空調水及時倒掉,違者罰5元,造成嚴重後果的,處罰加重.尤其是夏天。

八、客房內拖鞋清理乾淨,放入鞋櫃,擺放消毒條,違者扣5元。

九、衛生間內馬桶清理乾淨,表面不得有水漬,尿漬,桶內不得有大便殘留,每天更換消毒條,消毒條要擺放有序,違者扣5元。

十、衛生間洗漱用品應齊全,如發現漏配任何一樣,每次扣5元。

十一、衛生間頂,牆壁或玻璃門清理到位,面盆,水嘴,淋浴,鏡子,口杯不得有水漬,如發現每次扣5元。

十二、.服務員查房時應仔細快捷,如發現漏查商品自己承擔,漏配商品每次扣10元,沒補齊的商品及時上報前臺。

十三、打掃衛生時,不得用熱水,如發現一次扣20元。

十四、不得有抹布,用過的布草遺留在房間,如發現每次扣5元。以上制度望員工自覺遵守,若違反嚴格按照制度執行,不留任何情面。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11

保險櫃的管理使用各單位都配備有專用保險櫃,專門存放現金,各種有價證券,銀行票據,印章及其他出納票據。一般來說保險櫃的使用應注意以下幾點:

(1)保險櫃的管理。

保險櫃一般由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授權,由出納員負責管理使用。

(2)保險櫃鑰匙的配備。

保險櫃要配備兩把鑰匙,一把由出納員保管,供出納員日常工作開啟使用;另一把交由保衛部門封存,或由單位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負責保管,以備特殊情況下經有關領導批准後開啟使用。出納員不能將保險櫃鑰匙交由他人代為保管。

(3)保險櫃的開啟。

保險櫃只能由出納員開啟使用,非出納員不得開啟保險櫃。如果單位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需要對出納員工作進行檢查,如檢查庫存現金限額、核對實際庫 存現金數額,或者有其他特殊情況需要開啟保險櫃的,應按規定的程式由總會計師或財務處(科、股)長開啟,在一般情況下不得任意開啟由出納員掌管使用的保險櫃。

(4)財物的保管。

每日終了後,出納員應將其使用的空白支票(包括現金支票和轉賬支票)、銀錢收據、印章等放入保險櫃內。保險櫃記憶體放的現金應設定和登記現金日記賬,其他有 價證券、存摺、票據等應按種類造冊登記,貴重物品應按種類設定備查簿登記其質量、重量、金額等,所有財物應與賬簿記錄核對相符。按規定,保險櫃內不得存放 私人財物。

(5)保險櫃密碼。

出納員應將自己保管使用的保險櫃密碼嚴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洩露,以防為他人利用。出納員調動崗位,新出納員應更換使用新的密碼。

(6)保險櫃的維護。

保險櫃應放置在隱蔽、乾燥之處,注意通風、防溼、防潮、防蟲和防鼠;保險櫃外要經常擦乾淨,保險櫃內財物應保持整潔衛生、存放整齊。一旦保險櫃發生故障,應到公安機關指定的維修點進行修理,以防洩密或失盜。

(7)保險櫃被盜的處理。

出納員發現保險櫃被盜後應保護好現場,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待公安機關勘查現場時才能清理財物被盜情況。節假日滿兩天以上或出納員離開兩天以上沒有派人代其工作的,應在保險櫃鎖孔處貼上封條,出納員到位工作時揭封。如發現封條被撕掉或鎖孔處被弄壞,也應迅速向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報告,以使公安機關或保衛部門及時查清情況,防止不法分子進一步作案。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12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辦公環境管理,創造安全、舒適、規範、有序的工作氛圍,完善日常監督考核機制,明確檢查考核標準,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本規定包括管理職責、辦公安全、環境衛生、日常秩序、檢查考核及評分方法、附則等。

第三條 本規定適用於 所有部門(單位)及員工。

第二章 管理職責

第四條 院長辦公室是大樓辦公環境的業務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其有關制度、標準的制定和管理工作。

第五條 辦公環境的年度檢查考核工作,由院長辦公室牽頭,會同機關各部門共同組成檢查組實施。

第六條 辦公安全、消防工作由院長辦公室組織協調,高新物業具體負責日常工作。

第七條 各部門、各單位綜合崗(管理科室)具體負責本部門(單位)辦公環境的管理工作,根據有關要求做好本部門(單位)該項工作的日常管理和自檢自查工作。

第三章 辦公安全管理

第八條 除吸菸室外,大樓其他區域嚴禁吸菸。

第九條 大樓內設施、裝置調改及施工作業由院長辦公室統一協調、實施,嚴格遵守《物業施工管理暫行規定》,按有關程式申請辦理審批手續,嚴禁擅自調改、施工。

第十條 大樓內的強弱電施工必須由高新物業、北京中油瑞飛資訊科技有限責任公司(簡稱中油瑞飛)、集團公司機關服務中心通訊處(簡稱通訊處)統一組織實施,嚴禁員工私自改動辦公區的供電、網路、通訊線路。

第十一條 嚴禁攜帶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危險品進入辦公區域;按照有關規章制度,嚴格管理易燃、易爆、腐蝕、有毒等危險品在實驗室的應用。

第十二條 愛護辦公區內的消防裝置、器材、標識,嚴禁損壞遮擋或挪作他用。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佔用或堵塞消防疏散通道。

第十三條 嚴禁違規使用微波爐、電熱爐、電熱壺、咖啡機、電烤箱、加溼器、電冰箱等非辦公用電器。

第十四條 遵守各類安全標識,無關人員不得進入安全圍欄、專用機房、配電室、裝置間。

第十五條 所有電線電纜應完好無損,排列整齊,遠離易燃物、熱源、腐蝕品、金屬管路等。

第四章 環境衛生管理

第十六條 自覺維護室內外環境衛生,保持室內乾淨整潔,不隨地吐痰,不亂扔紙屑、果皮,不堆放雜物。

第十七條 員工個人桌面資料擺放整齊,個人物品應妥善保管,地面乾淨無汙損,無廢棄物。員工下班、出差或休假前,應將個人電腦、印表機、影印機等裝置關閉。

第十八條 不得將有異味、腥味的食品帶入辦公區,除應急值班等特殊需要外,禁止在辦公室內用餐。

第十九條 精心佈置室內環境,員工座右銘和保密禁則應擺放在統一位置,物品擺放要做到合理、整齊、有序。

第二十條 員工應將消防應急包放置在工位背櫃隨手可及的顯著位置,不得損壞、遺失。

第二十一條 辦公資料、檔案、物品原則上均應入櫃,確有困難的要裝箱擺放整齊。

第二十二條 大樓內所有辦公傢俱由院長辦公室統一配置、編號、擺放,不得私自購置、隨意擺放。

第二十三條 嚴禁在大樓內自行粘掛畫作、海報、宣傳品、掛鐘或擺放物品,確因工作需要的,應經院長辦公室審批同意後,由高新物業統一佈置。

第二十四條 嚴禁擅自佔用、挪動、損壞辦公區域的擺件、畫作等。

第二十五條 要自覺維護室內外的綠植花卉,不準自行配置、調整、更換,不準往花盆內倒汙水或丟雜物。

第五章 日常秩序管理

第二十六條 關於門禁系統使用的相關規定要求,員工必須

憑門禁卡出入大樓;因工作需要臨時借用人員,由部門(單位)負責人簽字確認,院長辦公室稽核後,到物業公司辦理工作卡出入大樓;來訪人員出入大樓必須在一層服務檯辦理訪客卡領取和登出手續。

第二十七條 保持整潔的儀容儀表,工作時間內嚴禁穿拖鞋、短褲、背心、超短裙、吊帶裝等出入大樓。

第二十八條 員工就餐要嚴格遵守《科技園餐飲部就餐規定》有關內容,厲行節約、反對浪費、按需取食,不得私自將食物帶出餐廳。

第二十九條 非經允許,不得私自在大樓內公共區域進行攝影、攝像。

第三十條 各類辦公傢俱、辦公裝置(行動式電腦除外)及大件物品運送出入大樓,必須事先到院長辦公室辦理《北京華服高新物業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條》。應自覺接受安保人員的檢查,所運送物品須與《北京華服高新物業公司物品出入放行條》批准內容相一致。

第三十一條 車輛出入必須按交通標識行駛,嚴禁車輛逆行。機動車必須憑停車證駛入地下車庫並對應車位編號停放,嚴禁無證車輛或使用假車證駛入地下車庫。

第三十二條 各部門(單位)應嚴格執行《科技園會議服務須知》,預訂會議室不用的,需及時電話辦理退訂。不得通過反覆預定會議室的形式長期佔用會議室。

第六章 檢查考核及評分方法

第三十三條 辦公環境的檢查考核工作由日常專項檢查和年度檢查考核組成。

第三十四條 院長辦公室可根據實際需要,根據本規定的相關條款,定期組織專項檢查工作,檢查結果作為年度檢查考核相關指標的計算依據。

第三十五條 辦公環境的年度檢查考核原則上每年集中組織一次,檢查範圍為各部門(單位)的所有辦公用房。

第三十六條 辦公環境年度檢查考核分數為各分項分值之和,滿分為100分。

(一)辦公安全管理總分值20分,此項為一票否決制,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發現有違反考核內容中關於辦公安全事項的,該部門(單位)環境檢查中辦公安全項記為0分。

(二)環境衛生管理總分值40分,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每發現一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扣1分。

(三)日常秩序管理總分值40分,凡檢查或日常記錄中每發現一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扣2分。

(四)考核中,各單項分值扣完為止,不記負分。

第三十七條 辦公環境管理檢查考核的獎懲措施

(一)各部門(單位)的考核結果在院門戶網上進行通報。

(二)檢查考核得分前3名的單位可獲得“辦公環境管理年度先進單位”榮譽稱號,並頒發獎牌。

(三)檢查考核中辦公安全項得分為0的單位,下達整改通知,責令其限期整改。

第七章 附則

第三十八條 本規定由院長辦公室制訂並負責解釋。

本規定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13

第一章 總 則

一、目的:為了營造一個乾淨、整潔、舒適、合理、安全的工作場所和空間環境;強化公司基礎管理,提升經營形象和員工綜合素質,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範圍:本規定適用於公司全體員工。

三、推行方法:6S推行以PDCA迴圈管理模式為方法。

第二章 6S 的定義、目的

一、總目的

強化基礎管理、提升員工素質及企業形象、加強企業競爭力;營造出整潔、舒適的工作環境;使得裝置保持清潔、員工文明進取、企業健康發展。 二、6S 的定義、目的

1、整理

1.1定義:將工作場所中任何物品區分為必要的與不必要的,必要的留下來,不必要的徹底清除,騰出空間。

1.2目的:(1)騰出空間; (2)防止誤用、誤送; (3)塑造清爽的工作場所;

2、整頓

2.1定義:必要的東西分類按規定的位置擺放整齊,加以標識,以便在需要時立即找到。

2.2 目的:(1)清除“尋找”的浪費; (2)工作場所清除明瞭;

(3)整齊的工作環境; (4)清除過多的積壓物品;

3、清掃

3.1定義:清除工作場所的髒汙,並防止髒汙的發生,保持工作環境的乾淨明麗。

3.2 目的:(1)保持令人心情愉快的乾淨環境;(2)減少髒汙對品質的影響; (3)減少工業傷害事故;

4、清潔

4.1 定義:將以上3S實施的做法制度化、規範化,並貫徹執行及維持。

4.2 目的:維持上面的3S成果;

5、素養

5.1 定義:人人養成好習慣,依規定行事、培養積極進取精神。

5.2 目的:培養具有良好習慣,遵守規則的員工,營造團隊精神。

6、安全

6.1 定義:養成良好的安全防範意識,減少和杜絕安全事故和人身傷亡事件。

6.2 目的:確保生產現場處於安全狀態,裝置運轉正常。

第三章 “6S” 推進組織、職責與許可權

一、6S 推進委員會組織結構圖

二、明確組織職責和許可權

1、實行責任制

1.1 推行小組對委員會負責。

1.2 推行小組應依據委員會頒佈的目標計劃,制定詳細的適合本小組實情的目標計劃上交委員會,接受委員會的監督考核。

1.3 規定委員分管內容和責任。

1.4 規定推行小組分管內容和責任。

2、職責、許可權

2.1 主任委員

職責:為6S推行、實施提供資源支援和管理支援;定期實施6S活動之上級診斷或評價工作;主持各項獎懲活動,並予全員精神講話。

許可權:對6S推行活動有絕對管理權,6S活動爭議仲裁權。

2.2 委員

職責:策劃推行方案、推動和跟進6S相關活動;負責6S推進的過程指導、管理支援和工作協調;指揮、監督6S推行過程中各部門的運作情況。

許可權:對6S推行活動方案有修改權;對違反6S活動標準的有指導改善權、按考核標準的處罰權;對考核、檢查小組與執行責任部門的爭執問題有仲裁權;對6S全面推行活動成果有檢討權。

2.3 6S專員

6S專員是6S活動推進的具體負責人。

職責:制定6S活動推進方案;召集會議;整理資料;編制6S判定表、檢查表;考核檢查6S活動的執行情況;對6S異常情況進行監督、檢查、整改指導;對6S執行情況進行記錄、彙總;評比分數的統計與公佈;6S宣傳策劃、培訓。

許可權:對6S活動策劃方案有建議修改權;對6S推進活動有建議權;對現場違反6S標準的有教育指導權、處罰決定權;對6S考核、檢查專案有評審權;對整改措施實施情況的跟蹤驗證權。

2.4 推行小組

執行委員會計劃,擬定本組具體實施計劃和方法,總結小組落實情況,與本部門(車間)人員和委員會保持緊密聯絡。

2.4.1 推行組長

推行小組組長為各部門負責人,是本部門6S推進的第一責任人。

職責:參與6S活動的策劃,依公司6S活動計劃,制定本部門實施方案;確定本部門定置管理的區域及責任人;編制部門自檢評分表,按照《6S現場考核》對本部門人員和指定區域進行監督和考核;參加有關6S教育訓練,參與公司6S文宣活動;負責本部門6S活動的培訓教育;分析和改善6S活動中問題點;其它有關6S活動事務的處理。

許可權:對本部門違反6S相關規定的有教育處罰權;本部門6S活動中產生爭議有處理權;有權參與“6S檢查小組”的考核、檢查、評分工作;6S評分缺點的改善和申述;對“6S檢查小組”現場檢查存在的問題有權提出自己的異議。

2.4.2 各工序負責人

各工序負責人是本工序6S現場的第一責任人。

職責:參與制定本部門6S活動實施方案;本工序整理、整頓工作的落實,清掃責任區的劃分;按照各工序6S日常考核表對本工序考核;檢查員工服裝儀容、行為規範;督導部屬的清掃、點檢及安全巡查;協助下屬克服6S之障礙與困難點。

許可權:本工序6S活動中產生的爭議有處理權;對違反6S相關規定的有糾正權、教育處罰權;對6S檢查工作有建議權。

2.4.3 6S值班員

6S值班員是各部門(工序)6S現場管理聯絡員,公司員工按部門(工序)實行6S值班員輪崗制度,6S值班員由普通員工擔當(新進員工需工作滿3個月),值班員崗位每日一換,由各單位自己排班。

職責:協助配合工序負責人對本部門(工序)每日6S現場的監督、維持;本部門(工序)的日檢和上報工作;協助企管部6S現場檢查工作、現場確認、跟蹤整改。

許可權:對本部門(工序)有關6S現場管理有監督權;對不符合的情況有糾正權;對現場整理、整頓、清掃工作有建議權。

推行6S值班員制度的目的在於督促員工在工作過程中自檢、互檢,增加責任心,促進員工不斷學習6S知識,提高工作效率,增強企業活力。各單位可根據實際情況制定本辦法的實施細則。

2.5 員工的6S責任

自己的工作環境須不斷地整理、整頓,物品、材料及資料不可亂放;不用的東西要立即處理,不可使其佔用作業空間;通道必須經常維持清潔和暢通;個人用品、工具及檔案等放置於規定場所;滅火器、開關箱、機器裝置等周圍要時刻保持清潔;原料、輔料按定製要求擺放,較大較重的堆在下層;不斷清掃,保持清潔;聽取上級的指示,並積極配合。

三、 組織成員工作方法

1、利用會議激發創意,讓大家出主意、想辦法;

2、簡明的宗旨、目標,告訴下屬成員你要求他們做什麼,別自以為他們知道你的要求;

3、及時跟進檢查,作出評價並提出建議;

4、雙方同意後確定整改完成的最後期限;

5、獎賞為實現目標作出成績的集體和個人;

6、不斷回顧總結成功和失敗的經驗。

四、6S推委會的遵旨

6S委員會重視人才的培育,讓基層的員工能直接得到參與和發揮作用的機會,藉以發掘到公司內更多潛在的人才,最重要的是可以激發起員工的積極性、參與性,促進員工之間的互動交流、發揮團隊的精神力量。

五、6S推行小組會議制度

為有效推動6S活動,檢討執行成果及發現應改善的事項,並評議申訴的案件,每月至少召開一次小組會議,總結各車間(部門、工序)6S執行情況,檢討6S推行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並作決議和記錄。

會議後次日應將記錄轉送各部門,必要時並張公告

第四章 6S現場管理考核制度

6S推進第一階段考核制度

一、目的

為進一步規範公司6S現場,對員工個人的6S現場管理實施量化考核,引導鼓勵員工不斷改善,特制定如下制度。

二、範圍

適用於公司各部門的6S現場管理及安全文明生產考核。

三、檢查週期、方法

1、檢查表編制的依據是“6S現場管理制度”、“整理清單”“車間定置標準書”、“清掃標準書”、“各工序作業指導書”、“安全操作規程”。

2、6S現場管理推進第一階段檢查由企管部組織定期、不定期的檢查和各部門(工序)負責人及6S現場值班員的自檢組成。

3、參加檢查的人員:品保總監、6S專員、企管部部長、各部門負責人、各工序負責人及現場6S值班員。

4、6S現場檢查週期

4.1 車間、工序每日自檢,由工序負責人及6S值班員負責,車間主任監督;

4.2 企管部每週二、週四例行檢查,由工序負責人進行現場確認;

4.3 企管部每週不定期檢查(每週最少兩次),由6S值班員進行現場確認。

4.4每月由企管部組織一次,品保總監、各車間主任參加檢查,主要針對上一期存在的問題現場驗證。

4.5 企管部不定期邀請總經理對現場6S成果驗收、指導。

5、6S檢查小組成員在考核、檢查中必須客觀、公正、依據檢查表扣分,如有對不符合事項不予指正和不扣人情分者,給予罰款:50元/次。

6、在6S檢查小組現場檢查中,各部門(工序)負責人必須給予積極配合,當檢查員與被查核部門發生爭議時,由品保總監或總經理進行裁決。

7、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檢查扣分及時公佈,接受全員監督。

7.1 檢查結果由企管部每週統計,經品保總監簽字確認後,週六上午在公告欄公佈;

7.2出現嚴重不合格項時,企管部於當日下達“整改通知單”到車間負責人,由車間主任負責落實到個人。企管部對改善結果驗證,並將檢查表記錄存檔。

7.3 企管部每月30日前將該月的檢查情況按部門彙總公佈,並送車間主任,由車間負責人分析本部門存在的問題,並制訂措施。

7.4 企管部不定期將改善前後的照片張貼在6S公佈欄,對比6S實施效果。

四、考核制度 1、獎罰方法

1.1 部門(工序)自檢工作,由各單位自行獎罰,獎罰可採取多樣化的方式,不限於罰款處罰。

1.2 企管部或檢查小組檢查時根據“6S現場管理檢查表”,採用評分形式進行考評;獎勵、罰款的計算標準是5元/1分。

1.3 除檢查表中要求的專案外,各車間可根據自身情況追加要求專案,獎勵/扣罰方法相同。

1.4 獎勵、罰款由企管部月底進行彙總,並將每月彙總結果報辦公室備案,行政總監負責將獎勵、罰款在責任人當月工資中給予體現。

2、基層員工 2.1 企管部或檢查小組現場檢查時發現不符合項,由工序負責人或6S值班員確認,對責任人進行扣分。

2.2 為加強管理的力度,員工同一周內違反相同專案實施加倍扣分,違反1次扣1分,第2次扣2分,第3次扣5分,超過3次由車間主任從嚴處理。

2.3 對6S活動中積極主動、有創新專案的員工,由工序負責人提出、車間主任稽核每項獎勵1~2分,多項多獎。

2.4 每月統計分值最高的,由工序投票推薦1到2人作為“6S示範員”,發放“6S示範員”胸卡。

2.5 季度統計分值最高的,由各工序投票推選出公司“6S先進個人”,一次獎勵50元。

2.6 統計分值由每週評比結果和月評比結果進行加權綜合後得出。

3、6S值班員

3.1 企管部或檢查小組現場檢查時發現6S值班員存在不合格項時,加倍扣分。

3.2 同一工序每天扣分超過2分的,每超過1分,6S值班員按50%對應扣分。

3.3 部門、工序沒有出現不合格現象的,當班6S值班員加1分。

4、工序

4.1 工序所有員工6S分值的平均分作為各工序的考評依據。

4.2 工序負責人沒有按車間日常考核對員工進行考核的,一次扣3分。

4.3 工序負責人沒有對6S現場管理進行早會宣導的,一次扣2分。

4.4 所在工序出現扣分的,工序負責人按工序總分的50%進行扣分。

4.5 季度統計平均分值最高的工序,推薦該工序為公司“6S示範區”,發錦旗一面,負責人當選“6S明星”,獎勵工序負責人100元,獎勵工序200元。

4.6 對企管部發出過整改通知單,沒有按期完成整改或整改後驗證仍不合格的工序不能獲獎。

4.7 綜合考評成績並列時,並列工序均得獎。

4.8 各工序的綜合考評成績,企管部每月彙總後及時公佈。

5、部門(車間)

5.1 部門(車間)負責人為6S現場管理的第一責任人,本部門(車間)各工序負責人的扣分之和為部門負責人的6S考核得分。

5.2 部門(車間)負責人未對本部門6S現場管理進行培訓的,扣5分。

5.3 部門(車間)負責人未組織本部門人員進行6S現場管理考核制度培訓和學習的,扣5分,並責令其限期完成。

5.4 沒有對工序負責人進行日常考核的,一次扣3分。

5.5 企管部發出整改措施表,車間應督促工序負責人在限期內進行有效的整改,沒有按期完成的,扣3分;整改後經驗證仍不合格的扣5分。

5.6 沒有根據6S推委會制定的6S策劃方案制定本部門實施計劃或不能按期完成其他6S相關工作的,一次扣4分。

6 表彰

6.1 每期評選結果,由6S推行部門寫成報告,送交總經理審批,並將獎金領出,在月初給予頒獎。

6.2 將每期的“6S示範員”、“6S先進個人”、“6S示範區”、“6S明星”照片張榜公佈。

五、其它規定

1、本考核辦法一經公佈,各部門主管對其部門人員進行培訓和整改,時間為7天。

2、各部門學習和整改時間到期後,“6S檢查小組” 及時進行定期、不定期現場考核,嚴格按照本管理制度執行。

3、此考核辦法中獎勵辦法只限車間。

4、本管理制度自頒佈之日起生效,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擅自修改。

5、本管理制度中有不完善的地方,將在執行過程中逐步進行補充和完善。

6、本管理制度的歸口管理為企管部,執行過程中的一切解釋權歸企管部。

六、相關檔案及表格

1、《6S現場檢查表評分表》

2、《整改通知單》

3、《清掃、定置標準書樣本》

6S推進第二階段考核

6S 第一階段考核時間為20xx年6月份至20xx年6月份,第二階段考核以各單位自檢為主,考核以分級考核的形式開展,即企管部考核各部門第一負責人;部門、車間考核工序負責人;工序負責人考核員工,各級的考核範圍為其責任區域,比如企管部發現車間有不符合標準的,直接拍照存檔,對部門、車間負責人進行扣分,同時將不合格情況反饋至第一負責人;車間主任在生產現場發現不符合標準的,不論是哪名員工造成,全部計為工序負責人的責任;工序負責人發現某員工不符合標準的,直接處罰當事人。處罰,獎勵方法同上述獎懲制度。每月底由各部門(車間)將考核結果交企管部,由企管部進行彙總監督。

第五章 6S活動

一、6S宣傳

1、做6S宣傳標語和條幅懸掛於生產現場。

2、利用6S園地做6S宣傳工作,每部門負責一期,兩週一換,參照板報進行評比。

二、6S研討會

每季度“6S示範區”、“6S先進個人”評選結束後,由企管部組織一次6S研討會,參會人員包括6S推委會成員、各工序負責人、6S先進個人,互相交流、學習6S實施心得,總結本部門在6S執行過程中遇到的困難與不足,借鑑成功經驗,使公司的6S活動朝統一化、規範化、標準化發展。 部門之間相互觀摩、到6S示範工序參觀、學習,爭取在較短時間內使公司各部門都達到6S的要求。

三、6S競賽

為確保公司員工進一步瞭解6S的含義、目的、推行方法及其要領,在今後6S推行中員工能從被動改為主動去實施與宣導6S實施的帶來好處,促使公司的6S活動變成一種良好的工作、生活習慣,通過6S知識搶答賽與現場圖片6S的判定,加深對6S知識的瞭解,增強將理論知識應用於實際的操作。

第六章 教育訓練

一、6S現場實施的負責人

每季度企管部根據6S現場管理需求向人力資源部提出培訓要求,由人力資源部制定培訓計劃,並考核、記錄培訓效果。

二、全體員工

各部門根據6S現場管理的需要,可隨時組織本部門員工培訓,培訓資料可由企管部協助提供。

培訓方式分為:集體授課、現場教育、早會宣導等。

培訓效果跟蹤:開、閉卷考試;現場檢查效果驗證。

各部門根據6S現場管理的需要,可隨時組織本部門員工培訓,培訓資料可由企管部協助提供。

培訓方式分為:集體授課、現場教育、早會宣導等。

培訓效果跟蹤:開、閉卷考試;現場檢查效果驗證。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14

向水功能區排汙的單位應當於每年1月底前向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報告上一年度入河排汙情況。兩個以上排汙單位通過同一入河排汙口排放廢水汙水的,應分別報告。入河排汙口暫停使用、永久封閉或者排汙情況發生較大變化的,入河排汙口設定單位應當及時向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15

第一條 為規範汽車租賃行為,維護汽車租賃市場秩序,保護租賃各方當事人合法權益,保障社會公共安全,促進汽車租賃業健康發展,根據《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市行政區域內的汽車租賃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適用本辦法。

本辦法所稱汽車租賃,是指租賃經營者在約定時間內,將租賃汽車交付承租人使用,收取租賃費用,且不提供駕駛勞務的經營行為。

本辦法所稱汽車包括《機動車型別術語和定義》所列的載客汽車、載貨汽車等。

第三條 市交通主管部門主管全市汽車租賃管理工作;區縣(自治縣)交通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汽車租賃管理工作;交通主管部門所屬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負責本行政區域內汽車租賃管理的具體工作。

公安機關應當加強對汽車租賃經營者的治安管理和車輛登記管理,指導、監督汽車租賃經營者建立、完善內部治安保衛制度、承租人身份查驗及登記制度,督促其完善治安防範措施。

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應當依照職責做好汽車租賃經營工商登記等管理工作。

第四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汽車租賃服務和管理資訊系統,對租賃行業實施資訊化管理,為社會公眾提供資訊服務,並與公安、工商等部門共享管理資訊。

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門應當加強執法協作,暢通訊息交流渠道,有效防範和懲處利用租賃車輛進行的各類違法犯罪活動。

第五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依法經營,優質服務,誠實守信,公平競爭。

鼓勵汽車租賃經營者實行規模化、集約化、網路化經營。

第六條 鼓勵汽車租賃業實施行業自律。汽車租賃行業組織應當建立健全行業自律制度和服務規範,指導汽車租賃經營者的經營行為,提高租賃經營服務質量,維護租賃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第七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在取得營業執照之日起30日內,將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經營場所、經營組織機構、車輛情況等事項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備案。

前款規定的事項發生變化的,應當在發生變化之日起15日內,將變化事項告知原備案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

第八條 從事小型客車租賃經營應當符合下列條件:

(一)取得工商營業執照;

(二)有20輛以上符合國家標準並經檢測合格的自有小型客車;

(三)租賃車輛保險手續齊備;

(四)有與其經營業務相適應的辦公場所、停車場地;

(五)有相應的業務、管理人員;

(六)有健全的安全生產管理制度和服務質量保障措施。

第九條 從事小型客車租賃經營的,應當向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提出申請,並提交下列材料:

(一)重慶市小型客車租賃經營申請表;

(二)營業執照副本、組織機構程式碼證;

(三)法定代表人或者負責人身份證明;

(四)經營場所和停車場地產權證明或者合法租用1年以上的證明;

(五)經營組織機構、企業管理制度、業務操作規程、安全管理制度;

(六)自有車輛行駛證或者購置承諾書。

接到申請的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按照《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的規定進行審查。

第十條 從事小型客車租賃經營的,應當在租賃車輛用於租賃經營前15日內持機動車行駛證、車輛保險證明到所在地區縣(自治縣)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辦理租賃車輛備案,領取租賃車輛備案證。

第十一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出租9座以上(不含9座)載客汽車的,只能租賃給承租單位用於半年以上固定用車。

承租單位不得將租賃的9座以上(不含9座)載客汽車用於本單位自用以外的其他用途。

第十二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服務專案、收費標準、租車流程及監督電話;

(二)按照規定進行車輛安全技術檢驗和維護保養;

(三)建立安全生產責任制度,落實安全主體責任;

(四)建立治安保衛工作制度,落實治安防範措施;

(五)建立租賃經營管理檔案和車輛管理檔案,並按規定報送管理資料資訊;

(六)國家和本市其他相關規定。

汽車租賃經營者出租小型客車的,還應當將小型客車租賃車輛備案證交與承租人隨車攜帶。

第十三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與承租人約定簽訂書面租賃合同。合同內容應當包括車輛用途、租賃期限、租賃費用及付費方式、車輛交接、擔保方式、車輛維護和維修責任、車輛保險、風險承擔、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條款。

《重慶市汽車租賃合同》示範文字由市交通主管部門、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門會同汽車租賃行業組織制定。

第十四條 簽訂租賃合同時,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核對並如實登記承租人的下列資料:

(一)個人承租的,個人身份證明和擬駕車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

(二)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承租的,營業執照或者組織機構程式碼證、擬駕車人員的機動車駕駛證、經辦人員的身份證明、所在單位的工作證明以及授權經辦書。

汽車租賃經營者應當按照公安機關治安管理要求及時報送承租人的相關資訊。

汽車租賃經營者對承租人的相關資訊應當採取保密措施,不得對外洩露。

第十五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發現承租人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非法營運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有權拒絕簽訂或者終止履行租賃合同,並及時向有關部門舉報。

第十六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不得有下列行為:

(一)向承租人提供駕駛勞務;

(二)沿途攬租;

(三)明知承租人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仍向承租人提供租賃車輛;

(四)利用租賃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五)法律、法規禁止的其他行為。

第十七條 租賃車輛應當符合下列要求:

(一)行駛證登記的所有人與汽車租賃經營者的名稱一致;

(二)機動車使用性質按照公安機關的規定登記為租賃;

(三)已按照國家規定辦理相應的保險;

(四)已安裝車輛定位裝置;

(五)技術狀況良好,符合安全執行條件;

(六)車內配備有效的滅火器具、急救包、故障車警告標誌。

第十八條 承租人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提供的相關資訊合法、真實、有效;

(二)不得將租賃車輛交由無相應駕駛資格的人員駕駛;

(三)不得將承租車輛進行抵押、變賣或者轉租;

(四)不得使用承租車輛從事道路運輸經營;

(五)不得利用承租車輛進行其他違法犯罪活動。

承租人租賃小型客車的,還應當隨車攜帶小型客車租賃車輛備案證。

第十九條 承租人應當對車輛租賃期間因其過錯發生的交通違法、交通事故以及其他因承租人行為造成租賃車輛被扣押等後果依法承擔責任。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汽車租賃經營者對交通事故的發生有過錯的,依法承擔相應的賠償責任。

第二十條 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按年度對汽車租賃經營者的安全生產、經營行為、服務質量、管理水平和履行社會責任等情況進行安全服務質量考核評價,並將考核評價結果向社會公佈,接受社會監督。

第二十一條 汽車租賃經營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年度考核評價為不合格:

(一)發生重大生產安全事故,被依法確定為責任事故的;

(二)存在重大治安違法行為,被公安機關依法處理的;

(三)存在重大違法經營行為,被有關部門依法處理的;

(四)經營場所、裝置設施、租賃車輛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被依法處理後仍不改正的;

(五)經營服務行為不符合本辦法規定,被依法處理後仍不改正的。

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按照《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相關規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二條 交通主管部門和道路運輸管理機構應當建立投訴、舉報制度,公開舉報電話、通訊地址或者電子郵箱,受理投訴、舉報。

交通主管部門或者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對受理的舉報或者投訴應當在15日內作出處理,並回復投訴、舉報人。情況複雜的,應當在30內作出處理並回復。

第二十三條 違反本辦法第七條、第十二條、第十七條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責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處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按照規定辦理經營備案的;

(二)未在經營場所顯著位置明示服務專案、收費標準、租車流程及監督電話的;

(三)出租小型客車未將小型客車租賃車輛備案證交與承租人隨車攜帶的;

(四)未建立租賃經營管理檔案和車輛管理檔案,或者未按規定報送管理資料資訊的;

(五)未安裝租賃車輛定位裝置的。

第二十四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一條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違規出租9座以上(不含9座)載客汽車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處5000元以上100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五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三條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未按要求與承租人簽訂租賃合同的,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第二十六條 違反本辦法第十四條規定,汽車租賃經營者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由公安機關給予警告,可以並處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罰款:

(一)未核對並如實登記承租人相關資料的;

(二)未按照要求報送承租人相關資訊的。

第二十七條 交通、公安、工商等部門的工作人員在汽車租賃經營管理工作中玩忽職守、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依法給予處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第二十八條 《重慶市道路運輸管理條例》對汽車租賃經營違法行為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本辦法規定由道路運輸管理機構實施的行政處罰,實行交通綜合行政執法的,由交通綜合行政執法機構負責實施。

第二十九條 本辦法施行前已從事汽車租賃經營的,應當自本辦法施行之日起180日內,按照本辦法規定辦理相關手續。

第三十條 本辦法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16

1、分公司要在總公司的統一領導下,嚴格按照國家法律、法規及公司的各項管理制度開展工程業務。

2、總公司給分公司刻制的印章須繳納用印押金,以督促分公司對印章妥善保管。各分公司均不得自行刻制公司各類章,否則總公司處以5000-50000元的嚴厲處罰或撤消分公司的經營權。

3、分公司承擔承包期間發生的全部經營成本,包括:開辦費、交易席位費、工程專案工程費開支、所有稅費、分公司日常開支和上繳總公司的管理費,以及分公司經營有關而發生的等所有費用。

4、分公司所承接專案工程費發票和稅金統一在總公司所在地開具和交納。

5、分公司在承攬工程專案時,必須自己組織工程隊伍,專案經理應由總公司進行資格確認和授權,如臨時需要借用總公司人員,必須徵得總公司同意,並按公司規定向分公司收取一定的費用。分公司不能私自和公司內�咳嗽弊孕行?蹋?裨蜃芄?究傷媸背廢?止?咀矢窕蚋?柩俠韉木?麼Ψ!�

6、總公司提供公司資質證書、人員上崗證件、執照以及其他的相關資信資料,以便分公司用以辦理註冊備案及投標過程中使用,借用期限為2個星期,最多1個月。借用公司人員上崗證件收取一定費用。

7、分公司在承攬工程業務時,招投標專案由分公司自行組織編制投標檔案,並以總公司的名義參加投標,不得以分公司名義簽訂工程服務合同,訂立合同必須蓋公司的合同專用章。招投標工程如需總公司編制投標檔案,總公司將收取標書編制費。

8、總公司對分公司的工作質量考核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執行。因出現的工程質量、安全事故,用工經濟糾紛賠償,由分公司承擔,如給總公司造成重大影響的,總公司將撤銷分公司的經營權。分公司借用總公司人員組成的專案工程部,不論何種原因受到主管部門的通報批評或行政處罰,除按總公司相關規章制度對分公司及專案工程部進行處罰外,分公司還應對相關借用人員個人進行經濟補償。

9、分公司在每月15日前以書面形式向總公司彙報分公司上月的工作情況,包括所工程專案的工作進展情況和財務報表。外地可用傳真、電子郵件和總公司網站等形式上報總公司。

10、分公司要遵紀守法,按章納稅,要按照總公司的規定,根據分公司工程費收入按比例及時向總公司上繳管理費,分公司年產值達不到承包目標的,總公司可隨時取消分公司經營權。

11、分公司以總公司名義承接業務,所承接專案工程費必須進入總公司財務,憑總公司發票收取工程費。嚴禁私自收取工程費,如發現私自收款的,查實後按10倍罰款,罰款金額歸總公司所有。

12、分公司已簽訂的工程合同,在合同規定付款日期或工程結束前總公司財務賬上未有體現該工程工程費收取情況記載的,總公司有權按規定向分公司收取該工程的管理費。

13、分公司管理費須按與總公司簽訂的合同要求按時交付給總公司,如不能付清,則按人民銀行同期貸款利率計息給總公司。

廉江市第一建築工程有限公司

20xx年1月18日

病房感染管理辦法 篇17

目的:為了保障公司裝置、財產安全,規範辦公室門鎖的管理,落實鎖匙管理責任,特制定本規定。

範圍:公司全體員工。

內容:

1 、公司辦公室、檔案櫃、辦公桌鑰匙統一由行政部管理登記分配,備用鑰匙由行政部統一管理。

2、辦公室鑰匙,由行政部登記,辦公室負責人簽字領取一把,其餘均由行政部存檔備用。

3、檔案櫃、辦公桌鑰匙,由行政部統一登記,辦公桌、檔案櫃使用人簽字領取一把,其餘均由行政部存檔備用。

4、嚴禁將鑰匙借給他人使用或另複製鑰匙,如因工作需要複製鎖匙,行政部統一複製;如遇特殊原因需要自行復制,到行政部領取申請單,由本部門總經理簽字後方可自行復制。

5、個人分管鑰匙分管人必須隨身攜帶,不準任意亂放以防丟失或被無關人員使用,當有關人員需使用鑰匙時,要親自持鑰匙開門。

6、如有特殊情況需要使用備用鑰匙,必須填寫好《鎖匙借用登記表》行政部批准後,辦理相關借用與歸還手續。

7、如果鑰匙有遺失或損壞,請速報行政部,以便及時更換並記錄在《鎖匙領用/變更登記表》。

8、任何鎖頭的增加、更換、移動都必須填定《鎖匙領用/變更登記表》經行政部批准後進行更正鎖匙或編號。

9、行政部每半年檢查一次各部門領用的鑰匙,檢查內容包括:數量、損壞、丟失、是否為複製等,並填寫相關的檢查記錄。

10、員工離職其辦公場所使用的鎖匙必須回收驗證。

11、 如員工自行離職未交接相關工作及鎖匙時,行政部將與其有關的所有鎖匙重新更換並填寫完整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