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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管理辦法(通用1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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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車管理辦法(通用19篇)

校車管理辦法 篇1

校車管理工作是我校管理工作中的一個重要環節,為了規範我校的校車管理工作,特制定校車管理制度

1、 開學初,車隊老師跟車,核對學生資訊(姓名、站點和接送情況),名單上要接送的學生若要改不接送,車隊老師須交家長的說明字條給校車管理員。

2、 車隊老師必須在下課鈴後5分鐘內(值勤老師在20分鐘內)到達集合地點管理車隊學生,維持車隊紀律,嚴禁學生在車隊內講話、隨意跑動,確保車隊安靜有序。

3、 車隊老師每天要認真清點車隊人數,對於缺勤學生必須詢問班主任、或檢視當天缺勤學生表,落實學生缺勤原因。因工作疏忽導致學生離校,追究其責任。

4、 車隊老師要求學生戴好車牌上車,做好每天有檢查、有登記。

5、 嚴禁車隊老師在放車時間段隨意離開本車隊做私人事情,管理好本車隊學生,防止學生在車隊打架、推拉等現象。學生上車安全有序,禁止瘋跑上車。

6、 車隊老師不得擅自給學生調車,車隊有要調車的學生及時上報校車負責人。

7、 車隊老師有事不能送車隊,本人及時告知校車負責人,嚴禁私自找人代送車隊。

8、 當車隊出現人數與學校所發的名單不一致時,送車老師必須及時上報黎必。

9、 車隊老師必須每天詢問車隊情況,並將車隊情況在學校網站上如實填寫。遇上需要跟車解決的問題,送車老師必須跟車去解決問題。

10、 班主任每天詢問班級學生乘車情況,配合車隊老師處理班級學生車隊問題。

11、 班主任每天提醒學生佩戴車牌上車,並隨時檢查學生車牌佩戴情況。

12、 班主任不得留車隊學生在校,因班主任的疏忽導致學生未上校車責任自負。

13、 因特殊情況學校需要車隊老師跟車的時候,車隊老師服從學校安排。

14、 A號車學生離開等車教室後,必須關好所在教室窗、燈、風扇、門,整理好班級桌椅。

15、 送車老師嚴格執行學校規定的“晴天方案” 、“雨天方案” 和“中途下雨天方案”。

說明: 對違犯上述要求的教師,情節較輕的,由學校提出書面警告;情節較重、造成不良影響的,責令教師本人作出書面檢查,並在全體教師大會上予以公開批評;情節嚴重、在社會上造成惡劣影響的,學校予以辭退。

校長辦公室

20xx-8-30

校車管理辦法 篇2

為了學校校車管理有條不紊、規範、強化職能,特制定校車管理制度。

一、 加強領導,強化責任意識。

首先學校要把防範交通安全事故的工作放在突出的位置,切實加強領導將校車管理工作納入到重要議事日程。

(一)成立校車安全工作領導小組,形成學校、車主、家長“三位一體”的責任網路和帶班領導、值班教師、學生家長“三位一體的乘車學生管理網路。

(二)把責任逐一分解落實到崗,到人,最大限度的保障廣大學生安全。

二、履行職能,建立長效機制。

(一)建立校車、駕駛員檔案,詳細掌握本校乘車學生情況以及轄區內校車數量,車輛所有人、駕駛人、執行時間,行駛路線、每個站點乘車人員等基本情況。

(二)負責清點乘車人數,組織學生上下車,維護乘車秩序與安全。

(三)(鎮)政府、行政村有專人負責組織本轄區乘車學生按時,有序上、下車,確保不漏一車,不漏一人。

(四)學校與鎮政府部門密切配合,與全社會形成合力,共同為學生的健康成長提供一個安全、穩定、和諧的環境。

三、注意宣傳,提高安全意識。

做好交通安全的宣傳教育工作,提高廣大師生的安全意識。

(一)充分利用校園廣播站、宣傳廚窗、板報、安全教育課等多種形式,廣泛、深入地開展交通安全教育活動。

(二)教育家長和國小生、兒童不乘坐超員車、報廢車、拼裝車、貨力、農用車(拖拉機、三輪車)等各類非法營運車輛。

四、強化監管,確保安全執行。

學校將組織相關人員對校車運營情況進行監督發現問題,及時上報政府及相關部門,及時消除隱患,避免各類安全事故發生,做到防患於未然。

學校與校車簽訂校車安全教育責任狀,學校與車主簽訂責任狀。

(一)建立校車及乘車學生檔案。

(二)運營校車,必須有座位險,有消防等安全設施,有接送學生記錄。

(三)有帶班領導、值班教師、學生乘車家長、乘車日記。做到定車、定人、定時、定站點、定線路。

(四)車主及駕駛員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酒後及疲勞駕車,嚴格按照校定載客人數載客,保證營運車安全,技術狀況等合國家標準。

(五)建立完善校車管理制度,落實相關人員責任,有專人對校車運營情況進行監督、檢查,發現違法規現象,要及時制止、糾正,並及時上報有關領導及部門。

(六)制止車主及駕駛員不準載學生進入加油站,裝載易燃易爆等危險品或其他人員。

(七)對校車管理一定要做好做實,切實把校車管理工作抓實、抓好、抓出成效。

20xx年3月

校車管理辦法 篇3

1、成立幼兒園校車安全管理領導小組。

2、幼兒園園長與接送學生車輛管理工作人員、接送學生車輛駕駛員、隨車管理教師層層簽訂安全責任書,明確各自工作職責,按照規定對駕駛員和師生定期開展交通安全教育。

3、幼兒園與有關學生家長簽訂《學生乘坐接送學生車輛安全責任書》,明確學校、學生、家長、車主單位等各方責任。

4、幼兒園建立防範接送學生車輛交通事故、惡劣天氣的制度、措施和應急預案。建立機動車輛進入學校管理制度,進入學校區域時,在指定的地點停放,停放地點設有明顯標誌。

5、幼兒園應加強對學生及家長的交通安全教育,教育學生不乘坐非法營運車輛,發現接送學生車輛的違規行為及時向當地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和教育行政部門報告。

6、幼兒園實行接送學生車輛“六定”管理模式,即定人(固定駕駛員、隨車管理教師)、定車(固定班次)、定座位(固定學生座位)、定檢(定時對接送學生車輛進行檢測維護)、定線路(固定接送線路)、定時間(固定接送時間)。幼兒園應加強對學生上下學的組織管理,科學調整上下學時間,合理安排學生接送車輛數量,杜絕超員現象。

7、 駕駛員在駕駛車輛時,須攜帶有效駕駛證、行駛證及有關證件、遵守交通規則, 不疲勞駕車,不違章駕車,不飲酒駕車,駕車時不接打電話, 保持車況良好,經常檢查車輛運載情況,發現問題及時解決, 行駛車速不準超過每小時50公里。

8、跟車老師必須在乘車前仔細對照乘車名單,確認核實當日乘車人數;如有幼兒因特殊原因更改乘車線路的,家長鬚提前通知幼兒園,並在當日記錄中做特別說明,以免遺漏;跟車過程中,必須對照乘車清單,確認每個站點上車、下車的幼兒,並在每個相應的名字後打勾確認;跟車結束前,必須對整個車廂進行檢查,確認沒有一個幼兒被遺留在車上,並在乘車表上簽名確認後,再請園長簽名交辦公室備案。跟車教師督促校車司機必須保持車輛勻速行駛,避免一切不安全駕駛的行為,及時提醒校車司機必須在幼兒坐穩後,方可啟動車輛前行。

校車管理辦法 篇4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和完善機關的人事管理,保障臨時工和用人單位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結合我辦事處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本辦法適用於我辦事處聘用的非佔編工作人員。

第二章 聘用和辭退 第三條 黨政辦公室負責各部門臨時工用人計劃的申報,由黨政聯席會議集體研究決定各部門擬聘臨時工的崗位職數。

第四條 臨時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辭退。

1、曠工或無正當理由逾期不歸連續超過三天,或一年內累計超過十天的;

2、組織紀律渙散,經常遲到、早退、無故缺席、上班幹私事,受到單位負責人三次以上警示的;

3、不按規章制度辦事,損害單位權益,造成嚴重後果以及嚴重違背職業道德,給單位造成極壞影響的;

4、違反工作規定或操作規程,發生責任事故,直接導致國家集體財產五萬元以上損失的;

5、有違法行為但不夠刑事處分的;

6、政治信仰動搖,經常散佈流言蜚語,參與非法活動或邪教組織的;

7、無理取鬧、打架鬥毆,嚴重影響工作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8、不勝任本職工作,德、能、勤、績、廉等方面均達不到崗位職責要求的;

9、犯有其它嚴重錯誤或依照有關規定不宜繼續留用的。

第三章 工資和福利

第五條 臨時工工資由所在單位根據其工作崗位、個人技能、工作量確定標準併發放。同時,按規定為臨時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年終根據黨委、政府表彰獎勵規定,結合臨時工個人考核情況可以給予適當獎勵。

第七條 臨時工在合同期內因公(工)負傷、致殘或死亡的,參照國家有關規定處理。

第八條 臨時工假期待遇:

(一)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為有薪假日;

(二)臨時工的婚假三天,喪假三天(限直系親屬死亡),假期內發給工資;

(三)臨時工生育和計劃生育假與單位在編人員相同;

(四)臨時工請事假不發工資。

第四章 管理和紀律

第九條 臨時工由黨政辦公室負責管理,進行年度考核,臨時工應嚴格遵守法律法規和機關各項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崗位職責和義務。

校車管理辦法 篇5

1、做好當天的行車記錄,保管好當天所發生的各項費用的票據,並在票據後簽名確認於當日或次日到車隊辦公室核報,並堅持費用核報不過周的原則。

2、車輛的管理、排程和日常工作安排,統一由機關車隊副隊長負責並服從於領導。

3、各駕駛員要準時準點地安全完成所分配的工作任務,要服從車隊的工作安排和車輛調配。對不服從工作安排和車輛排程的,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處罰。

4、為不影響公司正常工作,駕駛員有事請假必須提前一天,凡請假超過三天以上的每日補助標準按3元計發,凡超過10日者,(非特殊情況)退回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

5、對車輛的隨車證件和按規定配備的各種維修工具、材料、裝置做到不浪費、不遺失,並做好相關的領用登記。

6、及時接聽和回覆公司的電話(5分鐘內),通訊裝置必須處於24小時接通狀態。(公司負責核報每人每月50元手機接聽費)

7、駕駛員無故違法、違章或隨車證件不全被交警部門處以罰款的費用不予報銷。違法、違章造成的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8、外聘駕駛員應按時上下班,(特殊情況下超時工作的補助辦法另行規定)。任何個人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和無故遲到早退,一經發現,第一次口頭批評;第二次由車隊提出警告;第三次退回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

9、任何個人未經車隊批准和同意不得私自出車和私自用車,不得假公濟私,否則視情節輕重,第一次提出口頭批評並承擔相關費用;第二次退回市職業介紹服務中心;情節特別惡劣的,發現一次立即退回市平安勞務派遣中心。

10、用車部室不得強迫駕駛員隨意更改核定後的行車路線、時間和目的地;駕駛員不得隨意更改用車意圖,更不得假公濟私,公車私用。特殊情況需經車隊同意,否則由此而發生的一切費用,前者由用車部室負責人承擔70%的責任,駕駛員承擔30%的責任;後者由駕駛員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相關費用。

11、在出車前和返程後應及時檢查車輛,發現故障應立即向車隊負責人報告情況和申請維修

校車管理辦法 篇6

向水功能區排汙的單位應當於每年1月底前向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或者流域管理機構報告上一年度入河排汙情況。兩個以上排汙單位通過同一入河排汙口排放廢水汙水的,應分別報告。入河排汙口暫停使用、永久封閉或者排汙情況發生較大變化的,入河排汙口設定單位應當及時向有管轄權的水行政主管部門報告。

校車管理辦法 篇7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加強公司辦公區域的安全管理,增強員工的安全意識,落實各項安全措施,保障公司各項工作順利開展,本著“預防為主,杜絕隱患”的原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 本制度中的安全管理,是指包括消防、防盜和用電等方面的安全管理

第三條 辦公室為公司辦公區域安全管理的歸口管理部門,負責安全防範措施的制訂、落實、檢查及安全事故的調查及處理:各部門、機構應負責本部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條 本制度適用於北京總公司全體人員,各部門應遵照執行

第二章 用電安全管理

第五條 公司辦公室區域應配電容量配置設施裝置,並留有餘地

第六條 員工使用各類設施裝置時,應遵守相關的操作程式和要求,禁止違規操作,以保障用電安全

第七條 員工不得擅自使用電熱器具;下班時應切斷辦公設施裝置的電源

第三章 加班事項

第七條 每日19點後仍需在辦公室進行辦公人員視為加班

第八條 員工加班應填寫《加班申請單》(附表一),經部門主管以上領導同意後,方可實施加班

第九條 加班人員應填寫各樓層加班領取鑰匙表格(附表二)後領取各樓層鑰匙,並於下班後進行鎖門工作

第十條 加班人員離開前需確認周圍電器裝置及空調開關關閉後方可離開(包括洗手間各項設施)

第十一條 加班人員離開前應確認鎖門事項無誤後方可離開

第十二條 本辦法從 20xx年9 月1 日開始生效執行

校車管理辦法 篇8

各村委會、鎮直各單位:

為了鎮容鎮貌整潔衛生,道路交通便利暢通,市場管理規範有序,保障人民群眾身體健康,生命安全,根據上級有關城鎮管理和農貿市場管理的規定精神,結合我鎮實際,特就整頓鎮區街容街貌,規範農貿市場管理制定如下方案:

一、整頓的指導思想

以鄧小平理論和“三個代表”重要思想為指導,以國務院、省、市有關規定為依據,以全面建設小康社會和現代化小城鎮為目標,按照“統一管理,分級負責,專業人員管理與群眾管理相結合”的原則,積極響應群眾的意願和要求,採取有力措施,切實解決鎮區髒、亂、擠、不安全的問題,改善我鎮投資環境,實現城鎮依法管理,促進我鎮經濟社會協調發展。

二、組織機構

為了加強領導,便於統一部署和協調工作,鎮政府成立整頓領導小組,同時為加強日常工作管理,重組鎮城管中隊,調配專職工作人員。

三、整頓的範圍和重點

鎮區街道兩旁的商店,路邊和人行道上擺設的攤點、停放的車輛以及農貿市場內的商店和攤位。

四、工作步驟及時間安排

㈠宣傳發動及登記階段 :2月28日至3月10日 。

㈡集中整治階段: 3月11日至3月31日 。工作中要將檢查,管理,打擊和建章立制有機結合,整體動作,務求取得實效。

㈢鞏固提高和經常化管理階段: 4月1日以後。

五、工作要求

第一階段。

1、張貼整頓公告,告知整頓鎮區街容街貌和規範農貿市場管理的目的意義,通知沿街所有攤點的經營者,屬於農副產品的和新申請到鎮農貿市場內經營的要在3月10日前到鎮城管中隊辦理登記手續,不願歸入農貿市場內的非農副產品經營者,也在3月10日前搬入固定商店內,所有車輛停放在指定的地點。嚴禁沿街擺攤設點,店外店、攤外攤,隨處停放車輛。

2、獎懲措施。⑴對主動登記並歸入農貿市場內經營的,按登記順序優先讓早登記者挑選攤位。⑵農貿市場內的經營者免收二個月的攤位費和商店租金,僅收衛生費。⑶拒不歸入商店和農貿市場內的攤點和店外店、攤外攤,沒收其生產經營物品、工具,亂停放車輛等其他違規行為按上級有關規定處罰。

3、辦理登記,將經營者按登記時間先後順序造冊。整理辦公場所,掛牌服務及辦理內業材料,清理市場內外環境,編排好攤位和商店順序。

4、加強隊伍建設。組織城管隊員學習上級有關法規、條例、辦法,提高執法水平,做到依法管理。

5、收費標準及辦法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二階段。

集中統一整頓,農貿市場正式恢復營業,指定車輛停放點,動員說服仍不移入商店和農貿市場內的經營者,對拒不改正的,按有關規定強制執行。同時市場內派四名、街道派二名工作人員常駐檢查管理,履行好城管職責,維持秩序,管好衛生。,尤其嚴禁沿街擺攤設點,店外店、攤外攤、亂停車輛及物品亂堆亂放,維持街道整潔,規範市場管理,各項工作逐步走向規範化、正規化。

第三階段。

針對工作中暴露出來的不足之處,加強整改,健全制度,總結提高。

東瀚鎮人民政府

二0XX年二月二十八日

校車管理辦法 篇9

(一)獎勵

酒店對於表現傑出、成績顯著的員工將分別酌情給予公告表揚、獎金、書面嘉獎、記功、晉升榮譽,並以“獎罰令”形式在公告欄公告。

1、獎勵等級

獎金:每次獎20元至50元。

書面嘉獎:獎勵獎金100元並公告,副本歸入該員工的個人檔案,三次書面嘉獎視同一次記功。

記功:獎勵獎金200元並公告,副本歸該員工的人人檔案,一年內有五次記功者自動晉升一級。

員工凡籤《處罰通知單》者,取消評選A級工資標準,季度優秀員工,凡犯有嚴重過失者取消一切評選資格。

員工在工作中因服務質量好,而得到客人的書面表揚兩次者,可衝減一次輕微過失《處罰通知單》。

2、獎勵性質:

◇獎金

1.拾金不昧者;

2.熱心服務並有具體事實者;

3.提出有益於酒店發展規律的意見和建議的員工‘

4.有顯著的善行佳話,為酒店爭創榮譽者;

◇書面嘉獎

1.季度優秀員工(包括:銷售冠軍、禮儀形象大使、服務標兵);

2.品德端正、工作努力,能適時完成重大或特殊交辦任務者;

3.對酒店服經營或管理制度建議改進,經採納施行且卓有成效者;

4.節約酒店各項資源,卓有成效者;

5.遇有災難,勇於負責,處置得當者;

6.檢舉違規或損害酒店利益者;

7.保護賓客生命安全和酒店財產者,見義勇為勇敢獻身者;

8.以現職守故障,予以速報或妥為防止損害者;

9.對於酒店臨時組織的、非本職工作範圍內的工作,能按時並出色完成任務者;

10.檢舉飛單現象,經確認情況屬實後,給予該員工書面嘉獎;

11.及時發現隱患,並予以妥善處理,避免酒店遭受損失者;

◇記功

1.拾金不昧且金額較高並受客人表揚者;

2.技術、業務考核成績特別優秀者,獲市、區級先進稱號,為酒店贏得聲譽者;

3.維護酒店重大利益,避免重大損失者;

4.在增收節支方面做出成績者;

5.遇有意外事件或災害,能妥善處理,有效避免人身傷害或減少損害者;

6.其它方面有顯著成績者;

3、獎勵評選

1.酒店每月給員工做一次等級工資考核,注:連續三個月拿A級工資才可參加“季度優秀員工”評比;連續拿二個“季度優秀員工”者可參加“者可參加”“年度優秀員工”評比。

2.酒店按季度、年度評選優秀員工,標準按部門人員編制情況而定;

3.評選程式:優秀員工由部門推薦、報行政辦公室稽核備案,總經理批准;其它形式的獎勵由員工所在部門經理提名,並寫出主要事蹟和具體意見,報行政辦公室核實後,由行政辦公室推薦並報總經理行政辦公室會議批准;

4.晉升按酒店規定的崗位級別設定辦理。

二、員工懲罰制度:

(一)處罰等級

(1)輕微過失

處罰10-50元,並籤第一次《處罰通知單》,籤滿3張《處罰通知單》,酒店將給予辭退。

(2)過失

處罰50-100元,並籤第一次籤《處罰通知單》,籤滿3張《處罰通知單》,酒店將給予辭退。

(3)嚴重過失(並籤第二次《處罰通知單》)

扣除當月工資的50%(當月工資不夠扣除者,從下月工資中繼續扣除,依次順延,或從服裝製作費中代扣),並處停工留職察看7天。

(4)開除

扣除工資,服裝製作費。

(二)處分許可權及程式

(1)解除勞動合同以下處分,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直接處理;書面警告的,經違紀員工本人簽名,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報行政辦公室存檔:凡拒絕在違紀單上簽名的,處罰上升一級。

(2)解除勞動合同處分,由本部門及有關職能部門報行政辦公室,行政辦公室按規定辦畫理解除合同手續。

(3)開除的員工,由部門、保安部、行政辦公室立即聯合辦理並清除酒店。(特殊情況可直接辦理)。

(4)凡涉及部門經理以上(含部門經理)員工違紀,由有關職能部門書面報總經理或總經理行政辦公室,由總經理報董事會批准後,由行政辦公室辦理處分手續。(本條款也適用於經理以上人員的解聘)。

(三)處分有效期限

凡犯輕微過失籤書面警告第一次者二個月內撤消;第二次警告者三個月內撤消,第二次者半年內撤消(含嚴重過失且籤第二次《處罰通知單》者)。員工犯有上述過失後,確有悔改且各方面表現良好,經部門經理提出,行政辦公室核准,報清總經理批准後,由行政辦公室備案,可提前撤消。

(四)過失性質

輕微過失(第違反以下次,給予書面警告一次);

1.一個月內遲到三次或早退一次;

2.上、下班不到部門簽到,或上班時間不經允許外出;

3.上、下班不按指定通道進出;

4.不按規定的時間站立或站位時倚靠其它倚靠物;

5.對客人服務有按規範標準服務或見客、見上司、同事不問候者;

6.因工作失誤,忘錄消費單者(總單金額不超過100元以內),並由個人賠償;

7.未經部門經理批准,下班後在酒店無故逗留15分鐘以上;

8.不按規定著裝,衣著不整潔,不佩戴工號牌;

9.擅自離開本崗位,但尚未離開本酒店(串崗)未釀成事故;

10.違反安全操作規章制度,但尚未造成後果;

11.未經部門經理批准或非工作需要走客用通道;

12.不按規定時間、地點就餐;

13.在工作時間到衛生間吸菸或吸流動煙;

14.未經部門負責幹部和行政辦公室同意帶親朋參觀酒店;

15.未經部門經理同意進入或參觀酒店其它部門;

16.未經部門經理同意打私人電話或用內線電話聊天;

17.在酒店內行為不檢點,如大聲喧譁,追逐打鬧;

18.工作時間洗澡、吃零食、聽收音機、看書報雜誌;

19.工作時間扎堆閒聊,影響服務質量;

20.撥弄是非,影響員工團結;

21.擅自變更辦公室、更衣櫃,床位擅自更換鑰匙或加鎖;

22.違反銀川市政府關於建設文明城市的有關規定;

23.區域衛生檢查不合格者;

24.私自將食品帶入酒店;

25.在酒店洗滌私人衣物或到洗衣房熨燙衣服;

26.由於工作過失,造成酒店財物損失200元以內;

27.廚房員工穿工作擅自進入非工作區;

28.工作時間手插口袋或在客人面前手抱胸前;

29.不按規定時間關閉各種裝置設施;

30.不按規定折兌浴區內的洗浴用品;

31.瞭解其他員工犯有嚴重過失行為知情不報者;

32.給服務技師亂點鐘者;

33.穿便服在營業區走動者(特殊情況除外);

34.非工作需要,用內線電話閒聊;

35.交接班事項不清楚或用品交接不完善;

36.工作區域記憶體放私人物品;

37.不按規定時間開關裝置或使用裝置;

38.在夜間執班時穿個人衣物執班;

39.到員工洗澡間洗衣服。

校車管理辦法 篇10

總則

一、 為貫徹執行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加強對職業病防治工作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的水平,切實保障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職業病防治法》第五條的規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 本制度是從組織上、制度上落實“管生產必須管安全”的原則,使各級領導、各職能部門、各生產部門和職工明確職業病防治的責任,做到層層有責,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做好職業病防治,促進生產可持續發展。

三、 本制度規定從公司領導到各部門在職業病防治的職責範圍,凡本公司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以本制度追究責任。

四、 為保證本制度的有效執行,今後凡有行政體制變動,均以本制度規定的職責範圍,對照落實相應的職能部門和責任人。

各部門和人員的職責

一、 總經理的職責

1、 認真貫徹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落實各級職業病防治責任制,確保勞動者在勞動過程中的健康與安全。

2、 設定與企業規模相適應的職業衛生管理機構,建立三級職業衛生管理網路,配備專業或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負責本公司的職業病防治工作。

3、 每年向職工代表大會報告企業職業病防治工作規劃和落實情況,主動聽取職工對本企業職業衛生工作的意見,並責成有關部門及時解決提出的合理建議和正當要求。

4、 每季召開一次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會議,聽取工作彙報,親自研究和制訂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落實職業病防治所需經費,督促落實各項防範措施。

5、 根據“三同時”原則,企業新、改、擴建或技術改造、技術引進專案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應由衛生行政部門稽核同意方可進行建設,切實做到職業病防護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生產和使用。

6、 親自參加企業內發生 職業病危害事故的調查和分析,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7、 對本公司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 企業職業衛生工作領導小組職責

在總經理的領導下,根據國家有關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政策和標準的規定,在企業中具體組織實施各項職業病防治工作,具體職責:

1、 組織制訂(修改)職業衛生管理制度和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並督促執行。

2、 根據企業機構設定,明確各部門、人員職責。

3、 制訂企業年度職業病防治計劃與方案,並組織具體實施,保證經費的落實和使用。

4、 直接領導本公司職業病防治工作,建立企業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

5、 組織對公司幹部、職工進行職業衛生法規、職業知識培訓與宣傳教育。對在職業病防治工作中有貢獻的進行表揚、獎勵,對違章者、不履行職責者進行批評教育和處罰。

6、 經常檢查公司和各部門職業病防治工作開展情況,對查出的問題及時研究,制訂整改措施,落實部門按期解決。

7、 經常聽取各部門、車間、安技人員、職工關於職業衛生有關情況的彙報,及時採取措施。

8、 對企業內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採取應急措施,及時報告,並協助有關部門調查和處理,對有關責任人予以嚴肅處理。

9、 對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直接責任。

三、企業技術部門的職責

1、 編制企業生產工藝、技術改進方案,規劃安全技術、勞動保護、職業病防治措施等,改善職工勞動條件,促進文明生產。

2、 編制生產過程的技術檔案、技術規程,製作和提供生產過程中的職業病危害因素種類、來源、產生部位等技術資料。

3、 對生產設施、防護設施進行維護保養,檢修,確保安全執行。

4、 對本企業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技術責任。

四、 專(兼)職職業衛生專業人員職責

1、 協助領導小組推動企業開展職業衛生工作,貫徹執行國家法規和標準。彙總和審查各項技術措施、計劃,並且督促有關部門切實按期執行。

2、 組織對職工進行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總結推廣職業衛生管理先進經驗。

3、 組織職工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並建立健康檢查檔案。

4、 組織開展職業病危害因素的日常監測,登記、上報、建檔。

5、 組織和協助有關部門制訂制度、職業安全衛生操作規程,對這些制度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6、 定期組織現場檢查,對檢查中發現的不安全情況,有權責令改正,或立即報告領導小組研究處理。

7、 負責職業病危害事故報告,參加事故調查處理。

8、 負責建立企業職業衛生管理臺帳和檔案,負責登入、存檔、申報等工作。

五、 分廠廠長職責

1、 把企業職業衛生管理制度的措施貫徹到每個具體環節。

2、 組織對本廠職工的職業衛生培訓、教育,發放個人防護用品。

3、 督促職工嚴格按操作規程生產,確保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嚴加阻止違章、冒險作業。

4、 定期組織本廠範圍的檢查,對車間的裝置、防護設施中存在的問題,及時報領導小組,採取措施。

5、 發生職業病危害事故時,迅速上報,並及時組織搶救。

6、 對本廠的職業病防治工作負全部責任。

校車管理辦法 篇11

總 則

第一條 為了滿足公司飛速發展的需要,為了加強對本公司物資採購與付款環節的內部控制,財務部在李總的指示下,在專案部、採購部等部門的配合下,特制定此制度,

材料採購流程管理制度。

第二條 對外採購業務內部控制制度的基本要求是採購與付款中的不相容職務應當分離,其中包括:

(一)付款審批人員和付款執行人員不能同時辦理尋求供應商和洽談價格的業務;

(二)採購合同的洽談人員、訂立人員和採購人員不能由一人同時擔任;

(三)貨物的採購人員不能同時擔任貨物的驗收和記賬工作。

第三條 採購部門的劃分

(一)生產原材料採購:由採購部門負責辦理。

(二)日常辦公用品採購:由行政管理部或其指定的部門或專人負責辦理。

(三)對於重要材料的採購,必要時由總經理指派專人或指定部門辦理採購作業。

第四條 採購方式

一般情況,選擇下列一種最有利的方式進行採購:

(一)集中計劃採購:凡具有共同性的材料,須以集中計劃辦理採購較為有利,採購前,先通知請購部門依計劃提出請購,採購部門集中辦理採購。

(二)長期報價採購:凡經常性使用,且使用量較大的材料,採購部門應事先選定供應廠商,議定長期供應價格,批准後通知請購部門依需要提出請購。

(三)未經公司主管領導書面同意,不得私自變更、替換現有原輔材料供應商;如有更適合供應商而需要替換原供應商的,採購部必須提交書面變更供應商陳述材料,獲得書面批准後方可變更。

(四)詢價、議價結束後,需公司主管領導書面同意方可定價,否則公司不予認可價格(特殊情況下,需電話徵得總經理同意);由此引起後果由責任人負全責。

(五)採購合同簽訂由公司指定或授權委派專人負責,否則視為無效。

第五條 詢價、比價、議價

(一)經辦人員應對廠商的報價資料進行整理並經過深入調查分析後,以電話或其他聯絡方式向供應廠商議價,

(二)凡是最低採購量超過請購量的,採購經辦人員在議價後,應在請購單中註明,經主管簽字確認後上報。

(三)採購經辦人員接到“採購申請單”後應依採購材料使用時間的緩急,並參考市場行情及過去採購記錄或廠商提供的資料,需精選三家以上的供應商進行產品的書面比價,經分析後進行議價,議價結果書面上報主管領導。

(四)採購部門接到請購部門(專案部、行政管理部)以電話聯絡的緊急採購情況,主管應立即指定經辦人員先行詢價、議價,待接到請購單後,按一般採購程式優先辦理。

第六條 採購報銷流程圖

第七條 請購與採購

(一)使用部門根據本部門實際物資需求情況,填寫請購單(即採購單第一聯),明確採購物資的名稱、規格、質量執行標準、數量、價格、使用日期等,交給採購部門稽核。請購單應有部門經理簽字。

(二)採購部門收到使用部門提交的請購單時,稽核後如確有必要購買,由採購經理簽字,再請總經理予以批示。採購經辦人員接到經批准的“採購申請單”(即採購單第二聯)後,應按照上述總則操作,貨比三家,選擇出合適的供應商後,並以電話或傳真確定交貨(到貨)日期。

(三) 採購單一式四份,第一聯即使用部門提交的請購單,第二聯即採購部門使用的採購申請單,第三聯交給財務(採購員核銷時),第四聯交給倉管員(以備驗收)。

第八條 驗收與入庫

(一)採購物資到貨後,採購員要及時組織質監部門、倉庫管-理-員進行入庫前的清點驗收,驗收過程中應首先比較所收物資與請購單、發票賬單上的品名、規格、數量、單價是否相符,然後檢查物資有無損壞、使用效能優劣。驗收合格後,驗收部門的人員應對已收物資編制一式兩聯、事先編號的驗收單進行簽字,作為驗收和檢驗物資的依據,第一聯本部門留存,第二聯交給倉管員。

(二)倉管員根據進貨檢驗報告結果(主要是驗收單)對合格貨品進行入庫,入庫單必須通過採購員、倉管員簽字。不合格品由相關採購員辦理退貨事宜。入庫單一式三份,第一聯本部門留存,第二聯交給財務,第三聯交給採購員。

第九條 付款與核算

(一)預付款採購

1、按合同約定需要預付購貨款的,由採購員提供採購申請單、合同影印件、付款通知書(註明付款事由、付款金額、對方單位名稱、開戶銀行及賬號),辦理付款批准手續後(付款通知書須由總經理簽字),交公司財務部門辦理預付貨款業務。

2、貨物及發票已到,驗收合格並與購貨合同、發票及清單核對無誤後,採購員貼上好報銷票據(採購申請單、入庫單、購貨發票、購貨合同),財務部稽核後,由總經理簽字,財務做賬。

(二)現款採購

採購員必須憑有總經理簽字的借款單向財務部借款,採購回來後,採購員持購貨發票到倉庫辦理入庫手續,由質監部門、倉庫保管員驗收,並開出入庫單(入庫單必須註名:供貨方名稱,貨物的名稱,數量、單價、金額、用途簽字)。入庫單必須通過採購員、保管員簽字。採購員貼上好報銷票據(採購申請單、入庫單、購貨發票、購貨合同),財務部稽核後,由總經理簽字,然後辦理報銷手續。

(三)後付款採購

採購員貼上好報銷票據(採購申請單、入庫單、購貨發票、購貨合同),財務部稽核後由總經理簽字。供應商需要結款時,由財務將款項匯出。

(四)貨物已到發票未到,驗收合格並與購貨合同核對無誤後,如供貨方要求並經總經理簽字批准,可憑付款通知書支付不超過貨物總價值80%的貨款,待發票到後再付清餘款;發票已到貨物未到,不準支付購貨款。採購業務完畢後,財務部門要催促採購員及時結清購貨結餘款,不留“尾巴”。

(五)物資採購必須取得發票方可報銷,如無特殊情況,發票應是增值稅專用發票。

校車管理辦法 篇12

1、樹立高度的責任心,關心商場的利益,嚴格片區保潔責任制,在清潔過程中,如發現設施裝置有損壞或異常情況應及時向上級主管或工程維修人員彙報,負責管理好片區衛生器具,認真做到衛生器具整潔、佈置合理,隨時保持清爽、美觀,保證商場內外的清潔衛生,不留衛生死角。保潔人員應隨時巡視賣場,發現汙物雜物應及時處理,隨時保證商場內的清潔衛生。

2、保潔人員要努力提高自身素質和對公司負責的覺悟,服從領導工作安排,遵守公司工作紀律,不遲到,不早退,不擅自離崗,如有急事須向主管請假。當班人員不得做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得到主管的批准,方才能到休息室休息。

3、承包崗位片區衛生必須達到規定標準,連續3次未達標者,分別給予警告、罰款、辭退的處罰。當日值班長鬚做好詳細記錄。

4、保潔人員對商家、顧客服務要熱情周到,舉止端莊,禮貌大方,把顧客當作上帝,對客戶的投訴當日值班長必須馬上處理,不得與客戶發生爭執。

5、上班時必須穿著清潔,按規定要求著裝,並將工作卡端正戴在左胸前,不管在任何時候,任何工作場所都不得穿短褲、背心、拖鞋。

6、保潔人員在工作要堅持原則,團結協作,以禮相待,不準以個人恩怨懈怠工作,不準給同事裝置工作障礙,不準以任何藉口擾亂工作秩序。

7、不準私拿公物,私賣廢品,如發現,分別給予罰款並同時辭退;如損壞衛生工具者,要照價賠償。拾到物品,應及時上交主管。

8、商場內的垃圾要隨時清除乾淨,用垃圾桶、垃圾袋及時運送出場外或指定地點並倒入集裝箱。不準用扶梯運送垃圾,運送垃圾必須走樓梯通道,扶梯上、樓梯及周圍的汙漬、垃圾必須及時清除。

9、保潔人員在工作中有權勸阻、制止破壞公共衛生的行為,不能處理、解決時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彙報,有權提出工作中的一些合理化建議。

10、保潔員必須嚴格按照《保潔員清潔工作程式》執行。

校車管理辦法 篇13

退貨作業

對於檢驗不合格的材料退貨時,應開立“材料交運單”並檢附有關的“材料檢驗報告表”呈主管籤認後,憑以異常材料出廠。

校車管理辦法 篇14

為加強辦公用品使用的管理,節約開支、避免浪費,特制定本管理規定。

一、辦公用品分類:

1、常用品:圓珠筆(芯)、水筆(芯)、鉛筆、橡皮、墨水、膠水、回形針、大頭針、裝釘針、稿紙。

2、控制品:名片、資料夾、壓桿夾、檔案架、計算器、釘書機、筆記本、會議紀錄本、信封、筆筒、鋼筆、白板筆、水彩筆、固體膠、膠帶、標籤紙、塗改液、更正帶、檔案盒、檔案袋、皮筋、刀片、圖釘、票夾、印臺(油)、量具、刀具、軟盤、燒錄盤。

3、特批品(不列入辦公用品費用考核):印刷品(各類宣傳單、各類表格、檔案頭等),財務帳本、憑證,蘋果機彩色墨盒及列印紙,u盤等。

二、辦公用品使用物件:各公司主管以上管理人員、職能和業務部門員工,具體由各公司核定。

三、申購和採購:辦公用品常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消耗情況進行申購備領,控制品和特批品由使用部門(人)提出申購,控制品經各公司總經理批准,特批品經董事長批准;批准後的《申購單》交採購中心執行購買。未填寫《申購單》及未經領導批准擅自購買的不予報銷。

四、管理和發放:

1、辦公用品由人事行政部門統一保管,並指定保管人,按公司核定的費用標準向使用人發放。

2、採購人員應將所採購的物品交保管人辦理登記入庫手續,保管人根據採購價格核定物品單價,計入領用部門(人)費用,並在每月終填報《辦公用品使用情況彙總表》。

3、各部門應指定專人領取辦公用品。

五、各部門費用核定及有關規定:

1、各公司各部門應按總部核定的辦公用品費用定額標準嚴格把好申購和領用關。保管人不得超標發放辦公用品,確因工作需要超標領用的,應經分管領導同意。

2、核定的費用實行增人增費、減人減費,各部門增人或減人,其費用由人事行政部門根據人員變動情況進行調整。

3、各部門因特殊情況需增加費用的,應以書面形式報批,經分管領導稽核後,由總經理特批,並報請總部增加該項費用。

4、辦公用品使用實行月統計年結算,截止時間為每月終和年終12月31日。由人事行政部門出具報表,財務部稽核。費用超支在超支人年終獎金中扣除,節約費用計入下年度使用。

5、各公司可根據總部下達的辦公用品定額自主確定各部門及各使用人的辦公用品使用標準。

六、其它規定:

1、各部門要控制和合理使用辦公用品,杜絕浪費現象。水筆芯、圓珠筆芯、膠水、墨水、塗改液、計算器等辦公用品重新領用時應以舊換新。

2、凡調出或離職人員在辦理離職或交接手續時,應將所領用的辦公用品(一次性消耗品除外)如數歸還。有缺失的應照價賠償,否則不予辦理有關手續。

3、辦公裝置的耗材及維修費用。

1)電腦、印表機、影印機、傳真機等辦公裝置的耗材及維修費用,總部另定定額標準。屬多個公司共用的,按集團總部規定的標準進行分攤;屬各部門或個人保管使用的,計入所在公司定額費用。

2)耗材包括:列印、影印紙,鐳射印表機碳粉、硒鼓,針式印表機色帶,噴墨印表機墨盒(水),影印機碳粉,傳真紙,滑鼠,鍵盤等;其申購由裝置使用部門(人)負責,並經總經理批准,屬多個公司共用的,由指定管理公司的人事行政部門負責申購。

3)辦公裝置的報修參照耗材申購程式辦理。

七、本規定自下發之日起執行。

校車管理辦法 篇15

為加強公司辦公樓停車場管理,合理利用停車場車位資源,規範現有停車場使用和車輛停放,保障公司員工利益及車輛安全,特制定本規定:

1、辦公樓停車場為辦公樓的附屬場所,由辦公室負責各項管理工作。

2、停車場車輛只准停放公司所屬的辦公車輛、客戶車輛及內部員工車輛,未經同意的外部車輛及客車、貨車嚴禁停放。

3、停車場內標有專用字樣及班車字樣的停車位為專有車位,其它車輛一律嚴禁停放。

4、每個車位僅限停放一輛汽車,按標線有序停放,禁止佔道停車,隨意擺放。

5、停車場優先停放公司所屬車輛,除專用停車位外,採取先到先得原則,在停車位飽和情況下,有車員工請自行解決停車問題,無車位車輛禁止在公司院內除停車位標線以外地方停車。

6、車輛停妥後,車輛駕駛員應拉緊手剎,熄火後關緊門窗,並將貴重物品隨身攜帶。

7、除公所屬車輛外,其他車輛嚴禁在停車場內進行車輛維修、加油、清洗。

8、辦公樓停車場不收取任何費用,不提供對車輛的保管服務,停車場內停放的車輛損失管理部門不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9、辦公室將每日對停車場內的停放車輛進行檢查,對違反規定的停放車輛進行登記並告知,對停在車輛標線以外的車輛將勸其離場,對於超過二次違反規定者,第三次違反規定者處以30元罰款,第四次違反規定處以60元罰款,以此類推。

10、對於一個月內多次經提醒,屢教不改者,視為嚴重違反公司紀律,將視情節嚴重處以相關處分。

校車管理辦法 篇16

為了建設高素質教師隊伍,優化教師隊伍學歷、職稱和素質結構,按照學院發展戰略,努力建設一支專兼結合的雙師型教師隊伍,現制定外聘教師管理辦法如下:

一、外聘教師的原則

外聘教師分為兼職和兼課兩大類。

1.兼職教師是學院師資隊伍的重要組成部分,納入教師常規管理。聘用兼職教師主要目的是優化教師隊伍結構或特殊專業需要。

2.兼課教師是對緊缺師資的有效補充,需完成所安排的具體教學任務。聘用兼課教師主要是由於某些課程現有教師難以勝任,且屬課時量不多的階段性課程。

二、外聘教師任職基本要求

1、認同白雲文化,熱愛職教事業;

2、師德師風良好,工作責任心強;

3、認真履行職責,遵守學院規章;

4、外聘教師主要面向校外企業和社會中實踐經驗豐富的名師、專家、高階技術人員、能工巧匠以及高等院校中已經退休的教授、副教授;個別急需專業也可考慮該專業碩士研究生以上學歷或副高以上職稱(含高階技師)的高階人才;

5、兼職教師周課時一般為12—16課時,另有其它工作量。其它工作量是指指導青年教師、指導專業教研活動、參加聽課評教等,每月總計8-10課時,由系(部、中心)作出具體規定。

6、兼課教師不限工作量。

三、招聘、考核、聘用

1、招聘 系(部、中心)用人申請經批准後,外聘教師可由人事處招聘。

2、考核 人事處會同教務處、系(部、中心)進行面試,教務處會同系(部、中心)進行業務考核。

3、聘用 面試、考核合格,經批准後聘用。兼職教師聘期1--3年,兼課教師聘期一般為0.5-1年。

4、系(部、中心)也可按學院“532”結構要求自行聘請,報教務處、人事處稽核、批准。

四、外聘教師的管理

1、外聘教師接受學院及其系(部、中心)的管理和領導。

2、外聘教師受聘期間必須遵守學院的各項規章制度。

五、待遇

外聘教師薪酬標準及其它待遇

(1)固定工資與其它工作量

①兼職教師設固定工資,另加課時費;兼課教師不設固定工資,只計課時費;

②固定工資標準為1500元/月;

③固定工資與其它工作量掛鉤,其它工作量由系(部、中心)作出具體規定並負責考核,凡其它工作量達不到規定者,按比例減少固定工資。

(2)課酬及其它待遇

①課時費:教授120元/課時;副教授100元/課時;博士生(講師)80元/課時;碩士生65元/課時,其他職稱人員參照上述標準執行。課時費一般按原始課時計算,只考慮實驗(訓)教學授課係數,不考慮班級人數係數、重複(多頭)課係數、職稱係數等因素。

②享受有薪假(以固定工資為基數,兼課教師不享受此項待遇)、商業醫療保險、旅遊補助(兼課教師不享受)、免費體檢(一年一次);

③免費提供住宿(廣州市區教師免費安排交通車及午休床位);

④和專職教師一樣,享受節日慰問金(品)及年度(學期)表彰獎勵。

六、工資及課時費發放辦法

固定工資:考勤由系(部、中心)月底報人事處,兼職教師其它工作量由系(部、中心)具體管理並按月考核,考核結果經教務處稽核後於月底隨教學工作量一起報人事處,經人事處稽核後報財務部,由財務部於次月發放;

課時費:兼職、兼課教師課堂教學工作量由系(部、中心)按月考核,考核結果經教務處稽核後於月底隨專職教師教學工作量一起報人事處。人事處按標準課時單價計算的課時費學院分配後由董事會統一回收;人事處再根據批准的課時費標準和教務處提供的課時(工作量),計算課時費報財務部於次月予以發放。

校車管理辦法 篇17

一、目的

為了進一步加強會議室管理,明確各部門使用會議室的規定及申請使用流程,現對會議室的使用作如下規定。

二、適用範圍

適用於公司內部各大小會議室的使用。

三、會議室使用規定

1、 會議室均由總經辦統一管理,統籌協調安排使用,並負責室內衛生清潔、綠植更換、裝置設施維護保養等各項日常管理工作。

2、 部門或個人需要使用會議室時,需提前至少半天向總經辦提出申請,填寫在《會議室使用登記簿》上,經辦公室准許後方可使用。

3、 負責會務人員需提前至前臺領取鑰匙,開啟會議室門,需要使用音響、投影裝置的,提前安裝除錯。

4、 使用原則:先申請後使用,按申請的先後順序使用。沒有經過申請的部門或個人臨時需使用,可以使用(仍須至前臺申請後使用),但如有衝突,必須先禮讓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特殊情況下,經相互之間協商後可以調整使用順序(總經辦不負責協商,由使用者自己協商)。

5、 遇公司級的緊急及重要會議,已申請使用會議室的部門或個人,在不能調換的情況下,部門或個人應先讓公司層級的重要會議。

6、 為了提高會議室的使用效率,部門及個人應在預約的時間到達會議室,並開始使用,超過30分鐘未到達會議室的,總經辦有權對會議室的使用權另作安排。

7、 使用者應按預約的時間內使用完畢,不許超時使用。如需延長使用,請及時通知總經辦,如在緊接的時間段內已安排了給公司級或其他部門使用時,超時使用的單位或個人必須離開該會議室,終止使用該會議室。

8、 任何部門或個人在使用會議室期間,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裝置設施,安全使用,嚴禁私自接拉電源,私自移動裝置。用後應及時整理,保持會議室整潔:按6S標準(包括白板檫幹

淨,白板筆蓋好,桌椅、設施裝置還原,地面室內衛生等),離開時關閉電源、空調,鎖好門、窗,將門鑰匙交還辦公室。

9、 會議室內所有配置、裝置等,用後不能帶走。會務人員必須管理和維護室內設施和物品,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辦公室同意不得將會議室的各種設施拿出會議室或轉作他用。如因個人原因造成設施裝置損壞,須照價賠償。

10、 會議室內本公司員工不允許抽菸,不能往會議室窗臺及窗外丟東西。違者發現一次罰款50元。

11、 如部門或個人臨時取消申請,再需使用時需重新申請。

四、程式

1、申請流程

1)部門或個人至前臺查詢會議室的使用狀況;

2)部門或個人提出申請,經前臺登記確認後記錄在《會議室使用登記表》上;

3)部門或個人按時間使用會議室。

2、使用流程

1)部門或個人按會議室使用規定使用會議室;

2)部門或個人自行制定人員安排會務工作(公司級或重要接待除外);

3、交換流程

1)部門或個人使用完畢後,總經辦人員有權檢查會議室,發現不按規定使用的,及時要求部門或個人改正;

2)如部門或個人拒絕改正,將根據本規定對責任人作出處罰:①負責會議室清潔衛生一星期;②如造成經濟損失的,照價賠償;③經勸說後仍未自覺遵守各項規定,將停止其繼續借用會議室。

會議室使用流程圖:

五、本規定自批准之日起執行,其解釋權歸辦公室。

校車管理辦法 篇18

庫區管理實行目標管理責任制和考核評價制度。

市政府將庫區管理目標完成情況作為對有關單位和相關區(縣)政府及其主要負責人進行考核評價的內容。具體的工作目標和考核評價辦法由庫區管理委員會組織制定。

第八條

承擔庫區管理職責的相關單位按照各自職責開展庫區內的行政執法。發現本單位無權查處的違法行為應當及時移送有查處權的單位。

庫區管理委員會可以組織市水行政、環境保護、海事等相關單位對庫區內複雜、重大的執法活動開展聯合執法。

市水行政、環境保護、國土資源、漁業等部門可以委託市水務綜合執法機構在庫區內實施行政處罰及其相關行政管理職能,委託執法方案由庫區管委會組織制定。委託行政機關與市水務綜合執法機構之間應當簽訂書面委託協議,委託協議應當載明委託事項、許可權、期限、雙方權利和義務、法律責任等。

校車管理辦法 篇19

為了更加有效、充分地發揮和利用辦公室電腦及網路資源,延長電腦的使用壽命,保證隊內相關工作的順利進行;同時,也為了使隊員更加放心的使用電腦,特制定以下規定:

一、電腦使用規定

1、 辦公室電腦裝置是隊內很多資訊集散的平臺,每一位隊員都有使用電腦的權利,也有維護其處於良好工作狀態的義務。

2、 私人檔案未經允許禁止存入電腦,工作檔案除文字文件可存於電腦桌面外,其餘型別檔案存入D盤或已分類資料夾內。

3、 任何人不得擅自刪改電腦內檔案,刪改檔案必須由電腦維護人員或檔案建立人完成。

4、 除電腦維護人員,任何人禁止私自安裝軟體,禁止解除安裝電腦內已有軟體。

5、 如需使用移動裝置,務必先進行病毒檢測,提示無病毒後方可繼續操作。

6、 辦公室電腦用於隊內相關工作順利進行,必要時候可聯網蒐集資料,但禁止下載與工作無關的東西。

7、 電腦使用結束後應及時關機,並在確定電腦完全關閉後拔下電源插頭,節約用電。

8、 任何人使用辦公室電腦都需嚴格執行上述規定,對於違反規定造成電腦故障的,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若因非人為因素造成電腦故障,應及時通知祕書處以便更快的得到維修。

二、電腦維護規定

1、 愛護電腦裝置,任何人不得隨意撥弄、拆卸、搬動計算機裝置;工作人員必須定期清潔電腦裝置。

2、 為了使隊員更方便的找到所需檔案,先由維護人員建立分類資料夾,此後使用者根據實際情況不斷更新分類。

3、 除由維護人員安裝好防毒軟體進行定期掃描外,任何使用者也需根據使用情況進行病毒查殺,保證電腦執行環境的安全。

4、 若有軟體需要升級,在確定必要的情況下,使用者可自行進行升級操作。

5、 電腦維護工作人員每週必須進行至少一次日常維護工作。

6、 電腦維護工作由祕書處策劃組承擔,全體值勤隊員參與。

大學生文明值勤隊

20xx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