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情況彙報

欄目: 情況彙報 / 釋出於: / 人氣:2.18W

近幾年來,我局認真貫徹落實縣委、縣政府《關於進一步加強和改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的實施意見》,把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作為重點工作來抓,全力落實保護未成年人的各項工作措施。幾年來,共為未成年人提供法律諮詢人246人次,承辦法律援助案件49件,取得了較好的社會效果。

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情況彙報

一、落實責任,加強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領導

為了進一步加強領導,更好地落實目標責任,我們成立了由縣政法委副書記、司法局長程亞武為組長,黨組成員為副組長,基層科、宣傳科、公律科、法律援助中心等股室負責人為成員的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領導小組,具體負責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的指導。初步形成了由局黨組統一領導,分管領導具體負責,各相關職能股室組織協調,鄉鎮司法行政機關自覺參與的工作格局,為深入推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設提供了組織保障。

二、充分發揮法制宣傳職能,強化未成年人的法制觀念

在開展“五五”普法工作中,我們始終把未成年人的法制宣傳教育放在突出的位置,通過四種法制教育形式,深入持久地開展未成年人法制宣傳教育,不斷提高未成年人的法律意識和法律素質。

一是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普法教育機制。主動與縣教育部門聯絡,在全縣中國小校配齊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在教育局領導的密切配合下,全縣中學都配齊了法制副校長和法制輔導員。嚴格落實責任制,規範法制宣傳教育的制度

二是開展“小手牽大手”活動。

以漫畫、圖片作宣傳展牌,在全縣學校巡迴展覽。我們向省、市普法辦以郵寄形式,收集關於吸毒、網咖、不尊重長輩和老師等一些漫畫圖片,共製作160塊展牌,深入各學校巡迴展覽,讓學生觀看和自我對照剖析,並要求每一名學生寫出《觀後感》交給學校的法制副校長評閱。通過巡迴展覽,不少學生深受教育和啟發,同學們感慨的說:“平時我們聽法制課倍感乏味,而看這些圖片讓我們還有些吸引力,也領會了很多法律知識”。

三是開展把法律帶回家的主題活動。

組織縣普法講師團,在各學校巡迴宣講法律知識。縣依法治縣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吸納法律和授課經驗豐富的專業人才,成立了團風縣普法講師團。深入到全縣各學校巡迴宣講《憲法》、《未成年人保護法》、《預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和《義務教育法》等為主要內容的法制宣傳課。結合生活中例項案件進行以案說法,讓學生通俗易懂,深受老師和同學們的歡迎。“五五”普法開展以來,全縣共有中國小生2.6萬餘人接受法制教育。

四是開展經常性的普法宣傳活動。

結合青少年實際,在團風電視臺常年開闢“普法之窗”。青少年尤其是十三四歲的青少年,很容易在法律上產生一些模糊認識,對一些犯法,罪與非罪的辨別亟待我們進行法制宣傳教育。今年,我們購買了一些愚教於樂的專題法律節目片,在團風電視臺以“以案說法”和“一問一答”等形式開闢“普法之窗”。讓學生們觀看後曉知以理,懂知以法,使他們懂得了很多法律知識。

三、大力實施“失足青少年”的幫教工程

四、加大法律援助工作力度,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一是建立健全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網路。我們在縣團委、縣婦聯和十個鄉鎮設立了未成年人維權工作站,在全縣各中國小校建立了法律援助聯絡點,讓各學校的法制副校長擔任法律援助資訊聯絡員,全縣基本上形成了由團縣委、縣司法局組織協調,法律援助中心具體指導,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站主動介入,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聯絡點主動參與的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網路。法律援助網路體系的健全和完善,為未成年人獲得法律援助提供了更方便更快捷的服務。

二是簡化了工作程式,暢通了工作渠道。為了確保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在受到侵害時能及時獲得法律援助,我們簡化了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請程式,規定凡是涉及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申請,一律免除經濟困難審查。同時還規定,對於未成年人的申請,法律援助工作站可以先承辦再申請,以節省工作時間,及時維護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

三是建立了目標考核機制,確保任務分解落實。為了確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落實到實處,我們根據實際情況,建立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目標考核制度,把未成年人法律援助案件的數量、質量、服務態度列入了法律援助工作人員的年度目標考核內容,落實了獎懲措施,簽訂了《法律援助責任書》,規範了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確保未成年人法律援助的數量和質量落到了實處。

四是建立了督辦機制,提升了法律援助工作效果。我們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和求真務實的工作作風,積極開展未成年人法律援助工作,服務質量和效能逐步提高,有效地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一是積極為未成年人刑事犯罪提供辯護。在為違法犯罪的青少年指定辯護過程中,我們法律援助律師本著“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針,承辦律師積極到法院認真查閱案件材料,並及時到看守所會見未成年人犯罪嫌疑人,曉之以理,動之以情,讓未成年人知道自己的行為對社會、對家庭所造成的危害,並積極查詢相關法律、法規,尋找相關法律依據,向法院提出犯罪嫌疑人罪輕的事實和法律依據。所指定的案件,律師全部接受無一例拒絕辦理的情況發生。通過律師的辯護,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均得到了減輕,達成了“以教育、感化為主,以懲罰為輔”的目的。二是加大未成年人的法律援助。由於未成年人沒有行為認知能力,往往在家庭糾紛等案件中處於非常不利的地位,我們把未成年人的傷害、撫養、財產分割、受教育權等作為法律援助工作重點,做到了有問必答、有案必接,讓未成年人真真切切地感受到了政府的關懷和法律援助的實惠,有力地維護了未成年人的合法權益。如團風縣福利院的一個叫程佳(化名)的九歲小朋友,因其父母XX年年12月協議離婚,原定她隨母居住,而其父對程佳的撫養費卻隻字未提,後其母有病,且工資低,生活難以為繼,程佳的教育費、生活費和醫療費根本無著落,其母作為代理人多次找其父協商無果。2010年6月5日,程佳的母親以程佳的名義就撫育費向縣法律援助中心申請法律援助,縣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後,立即指派團風鎮法律服務所主任汪永興為程佳提供法律援助。接案後,汪永興經過調查發現,程佳的父親與程佳的母親是第二次婚姻,離婚後,程佳的父親還在撫養著前妻之子,收入雖然說很固定,但收入不是很高,並以此為由拒不支付程佳的撫育費,為了確保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得到保護,汪永興憑著深入細緻的調查和高超的訴訟技巧據理力爭,最終法院判決程佳的父親每月支付撫育費321.90元,直至程佳十八歲獨立生活為止。

雖然我局在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設工作上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縣委、縣政府的要求相比,與人民群眾的迫切希望相比,與先進單位相比,我們還有很大的差距,今後我們將一如既往的將未成年思想道德建設工作納入重要工作議程,加大工作力度,創新工作方法,努力為我縣未成年人健康成長提供一個良好的法制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