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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環境衛生整治彙報(精選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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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環境衛生整治彙報 篇1

金山橋社群是專案開發前沿陣地,過去幾年對環境衛生治理有所疏忽, 2月份在金山橋街道的月考評中墊底,扣罰2萬元,經過總結反思,主要做了以下幾個方面的工作

全縣環境衛生整治彙報(精選3篇)

1、建立環境衛生管理長效機制。

3月初,我們專門制定了《環境衛生治理工作方案》和《保潔人員管理制度》,由第一書記主抓,將社區劃分為六個片區,每一位村幹部負責一個片,對各自片區的衛生工作負責;組建專門的保潔隊伍,實行區域包乾,責任到人,對發現的問題及時交辦整改,督促落實,加強對保潔人員的管理和考核,兌現獎懲,每月進行一次工作講評,激發隊伍的積極性和創造力;在牯牛山組開展示範組、示範家庭建立、環境衛生收費和垃圾分類回收試點,以點帶面,向全社群推廣。

2、充分發揮組長和黨員的作用。

規範紅白喜事辦理,各居民組有此類大型活動的,組長第一時間上門,告知主事者應注意的情況,事後要督促主家全面清理垃圾,沒有督促到位的,由組長負責到底;組長、黨小組長、黨員等從自己做起,搞好家庭衛生,維護社群環境,對屢教不改的.居民,主動上門進行勸說。

3、創新舉措開展宣傳教育。

一是開展評比活動,20xx年底評選了環境衛生“示範家庭”、“先進個人”、“示範單位”等,20xx年每月開展居民組評比,每季度開展家庭衛生評比,引起大家對環境衛生的關注;

二是開展志願活動,3月份開展了學雷鋒環境衛生義務清理活動,6月份開展了黨員幹部大掃除活動,均有百多人蔘加,同時在社群九個重建地均安排了1名義務監督員,對重建地的各類違章行為進行了及時勸導、上報等;

三是開展百姓城管志願者培訓,由我社群牽頭組織兩次以上的培訓,安排人員參加街道和區裡組織的培訓,涵蓋不同的人群;

四是逢會必提環境衛生工作,包括總結表彰會議、各類組長黨小組長會議、民主生活會等,我們都進行宣傳,在全社群基本形成了共識;五是進行上門宣傳,我們在日常巡查中,對發現問題較多的都進行多次上門勸導,甚至現場動手清理,爭取他們的理解、支援和配合。

全縣環境衛生整治彙報 篇2

尊敬的市人大各位領導:

按照市人大關於對城鄉規劃法貫徹實施情況進行執法檢查的通知要求,現將我縣規劃編制及實施情況、《城鄉規劃法》貫徹落實情況彙報如下:

一、縣域規劃編制及實施情況

1、規劃編制完成情況

(1)縣城規劃情況。

(2)鄉(鎮)規劃完成情況。

我縣目前已編制完成興泉鎮的總體規劃和小集鎮修建性詳細規劃,石龍壩鄉的集鎮總體規劃的編制工作已啟動,年內完成。

2、規劃實施情況。

興華橋片區規劃的實施對加快我縣城市建設步伐,全面緩解我縣老城市政壓力,改善縣城總體面貌和居住環境,進一步完善我縣城市功能,加快推進我縣建設亞熱帶山水園林城市的程序起著積極的推動作用。

二、《城鄉規劃法》的宣傳情況

認真學習、廣泛宣傳,深刻領會,把握《城鄉規劃法》的精神實質。《城鄉規劃法》頒佈實施以來,我縣高度重視,通過六項措施深入學習貫徹《城鄉規劃法》。

一是為確保宣傳作穩步推進、不留死角,做到宣傳到位,縣普法辦、縣規劃局專門制定了城鄉規劃宣傳計劃,並嚴格按照計劃的內容抓實宣傳工作,確保了宣傳工作有條不紊按計劃進行。

二是規劃局認真組織局機關工作人員學習《城鄉規劃法》,並對照新舊規劃法進行了深入淺出的講解,使全體工作人員較全面地理解和把握《城鄉規劃法》的內涵。

三是到市局領取了法規宣傳單及宣傳冊,並安排專人利用交流會、五一節等日子到人流量較大的地方進行宣傳,共發放法規宣傳單5000份,宣傳冊200本。

四是嚴格按照《城鄉規劃法》重新確定了規劃審批程式。

五是通過製作宣傳展板、法制宣傳欄、會議培訓等形式,對城鄉規劃法的意義、指導思想、城鄉規劃的編定、實施、修改、監督等進行全面的宣傳。

通過宣傳學習使我縣各界人士對《城鄉規劃法》有了更進一步的瞭解,大家認識到《城鄉規劃法》是在綜合原有《城市規劃法》和《村莊集鎮規劃建設管理條例》的立法基礎上,總結近十幾年來國內城鄉地區發展和規劃管理實踐經驗,按照貫徹落實科學發展觀和構建社會主義和諧社會的指導思想,順應新時期城鄉一體化的發展趨勢,修訂出臺的一部國家大法。《城鄉規劃法》的出臺,對華坪建立科學的規劃體系和嚴格的規劃實施制度,正確處理近期建設與長遠發展、區域性利益與整體利益、經濟發展與環境保護、現代化建設與歷史文化保護等關係提供了堅實的法律保障;《城鄉規劃法》的頒佈實施,也對華坪的規劃管理和建設提出更高的要求,一是要落實科學發展觀,統籌城鄉協調發展,建立統一的城鄉規劃體系。二是要提高城鄉規劃制定的科學性,保障規劃實施的嚴肅性。三是要明確城鄉規劃的強制性內容,保障社會和公共利益。四是要建立事權一致的規劃行政管理體制,保障規劃的全面實施。

三、近期工作情況

1、強化領導,提高規劃管理職能

為適應新時期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需要,縣委、政府高度重視,進一步強化了對城市規劃管理工作的領導,9月經縣人民政府研究決定成立了華坪縣城鄉規劃管理委員會,縣長任主任,常務副縣長、分管副縣長任副主任,委員由相關部門負責人、相關專業技術人才組成,規委會制定了科學、嚴密的工作制度,主要對我縣重要規劃成果、重大建設專案、重要地段城市規劃設計等進行審查審定,協調解決城市規劃管理和實施過程中遇到的各種問題,為維護我縣規劃的正常實施,提高我縣城市規劃管理水平提供了重要的組織保證。

2、理順關係,加強部門間的配合,確保規劃的前置審批

城市規劃管理是一項複雜的綜合系統工作,需要多個部門的支援與配合,規劃管理工作才能得以順利實施,而我縣長期以來,在規劃管理過程中與各部門之間缺乏溝通合作的平臺,對專案的審批管理分頭審批,難免給我縣規劃實施管理帶來一定的問題和矛盾。規劃局針對此問題,積極主動地找縣委、政府主要領導彙報,並抓住市規劃局領導到我縣檢查規劃工作座談會的契機,通過大力宣傳《城鄉規劃法》和日常工作中加強了以土地、城建、交通、水利、環保等部門相互的溝通與聯絡,就這樣在市規劃局指導協調下,在縣委、政府的關心和重視下,我縣相關部門協作配合各司其職、各負其責、協商有序、嚴格執行“一書兩證”這一《城鄉規劃法》的核心制度,目前基本做到了未取得《建設專案選址意見書》發改部門不予審批專案;未取得用地規劃條件、土地中心不予招、拍、掛;未取得《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國土部門不予辦理土地審批手續,使我縣用地規劃管理等各項工作得到進一步提高。

3、認真推行規劃審批公示制度,增強規劃的透明度,體現公開化原則

為增強城市規劃的透明度,實施“陽光”規劃,提高市民對規劃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我局積極推行了規劃審批公示制度,制定出臺了《華坪縣規劃局規劃許可審批須知》和政務公開公示欄,做到規劃報建、審批公開化、規範化堅持執行規劃審批前公示及批後向社會公示制度,接受社會監督,確保規劃和公眾利益的實現。

4、強化管理,有力推進城市建設健康有序發展

四、存在的問題及困難

(一)老城規劃存在的問題

老城區原為我縣的政治、經濟、文化中心,近年來,隨著經濟的不斷髮展,城市化程序的不斷推進,以及新城的逐漸形成,作為城市中心的老城的職能作用逐步發生了轉變和偏移,但老城的中心地位依然存在,依然具有較強的凝聚力和影響力。在老城的不斷更新和改造中,也出現了許多問題和矛盾,主要體現在

1、原老城內建築密度過大,人居環境相對較差。老城內原有的建築密度就相對較大,近年,由於國企改制和行政單位的規劃性、政策性的搬遷和向新城的轉移,給老城帶來了改造的機遇,然而,改造因未得到有效控制和合理引導,呈現出的是一種無序狀態,建設活動多為見縫插針式,不但沒有降低老城內的建築密度,反而提升了建築容積率,給老城的環境和基礎設施都帶來了不少壓力,尤其是街坊內部,建築更是挨鄰接戶,間距很小,連基本的日照、採光、通風、消防都難以滿足,居住環境相對較差。

2、道路等級偏低,道路狹窄,線形不暢。老城內的城市道路都比較狹窄,最寬的也只有16米,窄的巷道只有3—4米,未形成完整的道路系統,車多、人多、路窄,經常發生交通擁堵。

3、城市功能不完善,公共服務設施配套不足。道路、廣場、綠地、停車場、公廁以及文化娛樂設施等,未合理分佈或嚴重不足,已遠遠不能滿足需求。

4、公共綠地空間不足。老城內的紅衛廣場是市民集散、活動的主要場所,有少量的公共綠地,因此公共綠地只有文化廣場,已不能滿足人們對公共空間的需求。

(二)新區建設存在的問題

新區建設中基本能按照我縣的修建性詳細規劃實施建設,但由於資金投入、基礎設施建設、招商引資情況等多方面的原因,新區的建設仍處於一種低開發狀態,建設活動大多沿主要道路展開,個人建房、零星工程較多,地塊的整體開發、整合開發程度較低,地塊的建築密度、容積率、綠地率、停車泊位等經濟技術指標未能有效控制,地塊功能的完善配套有一定難度。

(三)規劃管理執法力度不夠強,加之市民的規劃意識程度不同,未批先建,少批多建的現象在我縣還時有發生。

五、下一步工作打算

1、在下一步的城市建設規劃管理中,我們還要進一步加大城鄉規劃法的宣傳。要通過開展多途徑、多層次、多形式、有重點和針對性的宣傳活動,擴大全社會和廣大城鎮居民對城鄉規劃的知曉面,增強全民法制意識。

2、加強我縣城鎮規劃的執行和管理力度。嚴格按照我縣總規及修建性詳細規劃實施規劃監督管理職能,進一步落實工作責任,理順管理體制,加大我縣城鄉規劃執法管理力度,逐步提高我縣城鄉規劃管理的覆蓋面,堅決遏制破壞城市規劃的亂修亂建行為。

3、加強監督,加大依法管理的力度。逐步建立完善我縣各鄉鎮的規劃編制,結合華坪縣規劃,積極穩妥、科學健康的推進城市程序。

4、嚴格我縣土地開發的規劃管理力度,合理開發土地,保證在建專案的各項經濟指標符合我縣規劃要求。

5、注重規劃管理隊伍建設,重視人才培養加強規劃管理人員的學習培訓工作,通過有計劃的學習培訓,進一步提高我縣城市規劃管理人員的整體素質。

6、加快城鄉規劃編制程序:①結合我縣實際,進一步加大我縣城鄉規劃編制力度,年內完成我縣老城區控制性詳細規劃及地形圖補測工作。②認真組織完成我縣規劃評估工作。③認真落實麗江市城鄉規劃目標責任制,將鄉鎮規劃列入工作計劃,爭取在預定的期限內按時完成。

7、圍繞開發和建設兩大主題,監督實施好我縣興華橋片區的開發建設規劃管理工作。

全縣環境衛生整治彙報 篇3

在縣委縣政府的正確領導下,縣城管局幹部職工緊密團結,通力協作,以建立省級衛生城市為目標,以潔淨城市環境、提升城市品位、提高市民生活質量為己任,努力抓好環衛設施建設,進一步強化垃圾清掃、清運和處理工作,城區衛生質量有明顯好轉。

一、明確目標任務,開好局

圍繞縣委、政府的工作要點和《縣城市管理局XX年工作要點》檔案精神,制定了《縣環衛所XX年工作績效考評方案》,明確了工作目標和要求,並對各項工作實行百分制考核,細化了考核內容及考核評分標準,以制度管人管事,使全域性人員人人身上有責任、壓力、動力,確保各項工作落實到位。

二、加大環衛設施投入,增強環衛發展後勁

1、垃圾中轉站建設穩步推進。總投資170餘萬元的石圳中轉站上半年已建成並投入使用,目前機械裝置運轉正常。總投資500萬元日處理能力300噸的大型垃圾中轉站建設在穩步推進,4月初已確定選址並完成地勘施工,專案的立項和圖紙設計等前期工作已全部落實,目前已進入圖審和報建程式,大型垃圾中轉站建成後,可實現垃圾封閉化、大運量運輸,減少運輸垃圾車流量,提高運輸經濟性,顯著改善垃圾運輸的環保性,對保護東江源有重要意義,同時具有良好的.社會效益。

2、垃圾填埋場裝置不斷完善。按年初工作計劃,垃圾填埋場285標高路面防滲材料鋪設已基本完工,總造價55.80萬元,施工質量達標。垃圾滲濾液處理站更換了價值39.58萬元的mbr膜和反滲膜,確保雨季來臨前的汙水處理能力達到設計標準(100噸/日),原存在缺陷的汙泥脫水系統—板框壓濾機,經專家的指導,擬採用臥式螺旋卸料沉降離心機代替有缺陷的板框壓濾機,目前離心機的採購合同已籤,等到貨安裝除錯完畢後,可解決汙泥池內汙泥的排放難題,保證垃圾滲濾液處理站的正常運轉。

三、延伸清掃保潔範圍,增大公共服務輻射面積

在去年對縣城建成區小街小巷全覆蓋納入垃圾收集、清掃保潔範圍後,今年又將縣城四個出口路納入了清掃保潔範圍,新增清掃保潔面積10萬㎡,其中城南出口路2.4萬㎡城東出口路1.2萬㎡城北出口路4萬㎡馬蹄崗至養老院1.8萬㎡、進三中村道0.6萬㎡,目前主、次街道清掃面積已達118.89萬㎡,小街小巷清掃面積28.46萬㎡,縣城居民基本都能享受到衛生清掃保潔的公共服務。

四、積極探索市場化模式,調動員工積極性

在充分論證老城區的清掃保潔承包給瑞金美怡保潔公司的利弊得失的基礎上,將黃崗山公園和綜合大市場內的清掃保潔以公開競標的方式決定清掃保潔承包人,另將城北一路至三路原環衛所直管路段以管理權發包的方式承包給本單位有管理經驗的退休幹部,營運成本低、衛生質量高、效果明顯。

五、強化日常監管,清掃保潔質量穩步上升

1、出臺多項切實可行規章制度、向以制度管人的規範化管理轉變。上半年,在原有管理制度的基礎上,新出臺《聘用人員管理規定》、《垃圾壓縮站操作人員職責及管理制度》、《垃圾收集車作業管理制度》、《勾臂車作業管理制度》等四項專業制度,充實完善了《考勤制度》、《清掃保潔制度》、《車輛管理制度》、《駕駛員工作職責及管理制度》等四項管理制度,基本上把整個環衛運轉環節都納入了制度管理的範疇,有效保證環衛體系正常運轉。

2、實行輪流帶班制,監管出工、出力及質量狀況。實行班子成員輪流帶班督查制(5個班子成員週一至週五每人帶班一天),對全城各清掃段,各承包區的人員出勤、出力及工作狀況進行督查,隨時掌握一線情況。

3、實行錯時上下班制,有效提高監管效果。目前環衛監管隊伍實行了靈活應用的六班製作息方式:即上午三班(行政班 8:30-12:00,早班6:30-10:00,中班10:00-13:30),下午三班(行政班14:30——18:00,中午班 13:30-17:00,小晚班17:00-22:00),帶班班長可根據工作需要隨時靈活選擇六班當中的任何兩班,並在相應簽到表中籤字備查(必要時會進行反查)有針對性地對當天的出勤情況進行有效監督。

4、實行內部相互監督制,確保監管公平、公正。每天帶班督查組有固定的帶班領導,為防止走過場,同時還隨機或固定指定派另一位班子成員陪同督查,以確保督查成效。

5、獎罰分明,有效調動一線工人及監管人員工作積極性。每天,督查人員將督查到的情況登記在督查表上,並要求當事人簽字認可,每月15日召開當月督查情況專題會,討論決定哪些要處罰,哪些要獎勵,並按當月處罰總額的30%提取工作經費,以提高督查人員的工作積極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