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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個別化教育實施情況的彙報

欄目: 彙報材料 / 釋出於: / 人氣:1.16W

自8月x日揚州市教育局開展個別化教育計劃推廣會議以來,我市迅速部署個別化教育工作,積極落實會議精神,現將我市實施個別化教育工作的有關情況彙報如下:

關於個別化教育實施情況的彙報

這次揚州市個別化教育工作會議,是在貫徹落實國家和省、市中長期教育改革和發展規劃綱要精神,努力踐行教育公平,為有特殊需要學生的提供適合的優質教育的背景下召開的,影響十分深遠,意義十分重大。許明局長、邵正祥副局長高度重視這項工作,先後批示召開專題會議進行佈置落實。

此前,我市已於XX年依託市荷花塘特殊教育學校成立了由邵正祥副局長任主任,趙家定科長、劉春生校長任副主任的高郵市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承擔對全市隨班就讀工作的具體指導工作。同時,積極利用高郵特殊教育網和《盂城特教》刊物做好特殊教育相關理論和政策的宣傳工作。

8月x日,我市召開推廣個別化教育計劃專題會議,全市各市直及鄉鎮中心國小校長參加了會議。會上,由小教科趙家定科長就實施個別化教育計劃的意義做了進一步的學習和強調,市荷花塘特殊教育學校劉春生校長做了業務輔導報告,對個別化教育計劃的實施及表冊填寫等具體事項進行了專門指導。

目前,各學校已經按照會議要求積極報送了相關材料,個別化教育計劃正在積極地推進當中。據初步彙總統計,我市?所國小?個班級,共有五類特殊需要兒童?人,其中相對“超常”兒童?人,聽障兒童?人,視障兒童?人,智障兒童?人,生活和社會適應障礙兒童?人。

從材料報送和現場的有關情況瞭解來看,我市推進個別化教育計劃的措施是得力的,進展是迅速的,基本達到了預期目的。但在組織實施個別化教育的過程中,也還有一些不盡如人意的地方。比如,有的基層學校對個別化教育意義的認識還有模糊之處,對個別化教育計劃的操作和實施還不能自上而下地一以貫之,個別化教育計劃的有些措施還不夠落到實處。這些問題的存在,影響了個別化教育的實施效果,造成此項工作一定程度上的虛置。

分析造成有些工作較為滯後的原因,我們認為主要有以下幾個方面:

一是部分基層學校確實存在著思想不到位的現象。一些學校雖然也明白優質教育應該普惠於每一個兒童的道理,應該給這些殘疾兒童更多的支援與關愛,但囿於現實中片面追求分數、追求拔尖的精英教育思維影響,造成對這些特殊需要兒童特別是殘疾兒童有意無意的忽視。再加上一些學校班額過大,完成普通教育就要耗費巨大的精力,對特殊需要兒童的個別化教育就只能將就著做做了。一些學校未能按照通知要求做到班班有落實,還是按照慣性思維只統計了原有的“三類”殘疾兒童部分,對超常兒童未予統計,等等。

二是基層普通學校普遍缺乏特殊教育的相關知識和物質條件。個別化教育計劃涉及到超常、殘疾兒童,這些兒童的教育屬於特殊教育的範疇,必須要具備相當的專業知識和條件,才能有的放矢,收到實效。在個別化教育計劃的創始國美國,個別化教育計劃被寫入《所有殘障兒童教育法》,從計劃的制定、實施到評估都有一套科學的流程和專業的方法。但普通學校的師資大多沒有特殊教育的專業背景,又缺乏相關的培訓途徑。此外,從學校來說,也缺乏相應的特殊教育設施裝置和專業書刊。教師開展特殊教育僅憑老經驗,老方法,效果受到一定的影響。

三是對個別化教育的相關支援機制還不完善。實施個別化教育是一件好事,善事,但是如果僅有良好的初衷,而沒有相應的保障措施作保障的話,美好的理念也會變成一場空。目前急需解決的,有以下幾個問題:一是特殊需要物件的篩選確定。現在的篩選認定工作較為混亂,上級雖有一定的要求,但遠遠不夠具體明確,這樣一層層的資訊傳遞下來,跑冒滴漏現象嚴重,造成下面操作的無所適從。比如,有的學校標準掌握不清,甚至有將考試九十多分、八十多分的孩子確認為智障兒童。二是現有的考核機制尚未將個別化教育工作完全納入。我市有的個別化教育做得好的學校,在相關的教師考核中,已經將個別化教育的要求予以體現,如第一國小。但多數學校,包括教育局對鄉鎮、學校的考核、督導機制中,還沒有關於隨班就讀工作的相關體現。比如,對隨班就讀教師的工作量怎麼計算,對個別化教育的績效如何考核,如何評優等等,都沒有明確的規定,這也造成了部分鄉鎮、學校對此項工作的忽視。三是對於個別化教育物件的相關待遇未予明確。個別化教育物件中,“三殘”兒童特別是智障殘疾兒童是個特殊的群體,對他們是否要參與學校的統分,是否享受規定的福利待遇,各地學校做法不一,這也造成了一定程度上此項工作的無序。

針對以上問題,我們將在以下幾個方面加強工作,努力使個別化教育工作得到更快的推進,取得更好的效果:

一是充分發揮市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作用。要按照特殊教育學校成為全市特殊教育的“三中心”的要求進一步加強特殊教育學校建設。強化對全市個別化教育的工作指導,在師資隊伍上、業務開展上、研究服務上,加強對全市隨班就讀的輻射工作。適當安排一定的專項經費,以保證指導工作的順利開展。

二是完善對個別化教育工作的管理和考核。進一步研究制定我市的《特殊需要學生隨班就讀管理辦法》,對特殊教育物件的確定、安置途徑、保障措施等提出相應解決辦法,加強統一指導,減少盲目行動。進一步提高基層學校領導對隨班就讀和個別化教育工作意義和重要性的認識,修訂完善對鄉鎮、學校的有關考核指標,將隨班就讀的個別化教育工作列入考核內容,進一步強化績效評估,促進工作開展。同時,也要要求鄉鎮、學校將個別化教育納入學校正常的管理,同步計劃、同步檢查、同步考核。

三是進一步完善基層學校實施個別化教育條件。要求基層學校儘可能配備必要的特殊教育設施裝置和專業刊物、讀物,依託高郵市特殊教育康復指導中心,進一步辦好高郵特殊教育網和《盂城特教》。在此基礎上,創辦《隨讀資訊》專門刊物,進一步宣傳普及特殊教育及個別化教育的理論和知識,指導業務開展。

此外,我們也建議市局進一步完善個別化教育的有關配套機制,以便更好地落實措施,推進個別化教育的有效開展。

一是儘快明確特殊需要兒童的篩選標準,這也是今天的一項討論內容。我們目前的做法是:在五類兒童中,“相對超常兒童”由篩選小組直接確定,它的界定比較簡單,是特指班級裡在智力發展或特殊才能方面明顯超越一般正常兒童的兒童。“生活和社會適應障礙”概念不明確,建議改為“肢體障礙或腦癱等運動障礙”(如需細分,則建議分列),這樣就可以歸併到聽障、視障、智障,共四類殘疾兒童類別中。這一類別的確定較為複雜,我們採取的辦法是:(1)有殘疾證的直接認定;(2)無殘疾證的,有疑似情況的由篩選小組建議其家長到殘評委或指定醫院鑑定後再做確認;(3)家長不願意的,但疑似情況明顯的,作為待定特殊教育需要物件。我們的做法來源於我們的經驗,未必非常科學。我們建議,應由市局研究確定更為具體的操作細則,對待定的物件也可以單獨列稱一類加以區別,以便使特殊需要物件的篩選更加科學、客觀。

二是進一步加大對特殊教育學校和普通學校的專業支援力度。個別化教育的實施有賴於特殊教育學校中心作用的發揮,也有賴於基層學校的專業環境的改善。特殊教育學校要開展師資培訓、巡迴輔導、研究服務等工作,需要人力、財力、物力上的有力保證,應加大投入,幫助其改善條件,使其能夠承擔其這樣的責任。必要的情況下,要組織全省、全市隨班就讀師資的培訓班。對一般的基層學校,同樣也需要給予一定的物質和經費方面的支援。

三是對特殊需要兒童給予政策的扶持,並落實有關待遇。殘疾兒童是特殊需要學生中的弱勢群體,他們最需要得到相應的政策關心和待遇扶持。如對殘疾兒童在生活補助、對幫扶殘疾兒童的政策鼓勵方面要向殘疾兒童傾斜,以進一步改善殘疾兒童的學習、生活狀況,提升他們的生命尊嚴。

四是完善個別化教育的全過程管理。一份完整的個別化教育計劃的執行過程,應包括計劃的制定、過程的組織、效果的評估等環節。目前的個別化教育計劃實際上只有計劃的制定一塊,過程的組織、效果的評估如何體現,均只有略微涉及,也無相應的資料整理要求。這樣,就有可能會造成基層學校重書面、輕實踐,重計劃、輕執行和評估的傾向。如若對個別化教育計劃的制定及對應的佐證資料作出進一步的明確規定,並輔以相應的檢查、管理措施,那麼個別化教育的實施及檔案建立就可能更加真實、完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