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園林仲裁案結案彙報材料

欄目: 彙報材料 / 釋出於: / 人氣:1.77W

各位領導:

園林仲裁案結案彙報材料

大家好!

我代表xx園林仲裁案應對團隊向大家做結案彙報。報告分為五個部分,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介紹案件起因和整體情況,第三部分介紹辦案過程,第四部分和第五部分總結經驗教訓。

一、子公司與xx園林從建立合作到產生糾紛的大致經過

1、XX年10月,經資訊產業部電子十一院副院長推薦,子公司以直接委託方式與xx園林簽定《會所區市政、山體綠化、景觀工程施工合同》,合同暫定總價為240萬元。

2、因各種原因,工程於XX年12月完工,xx園林於XX年4月首次提交結算資料,報送金額為403萬元,又由於各種原因,該工程結算一直未完成初審,子公司工作人員最後一次確認接收xx園林調整後工程結算資料的時間是XX年8月,本次報送金額為295萬元。

3、XX年9月,子公司原常務副總被雙規,子公司中止了對xx園林的結算初審工作。

4、XX年3月,xx園林依據合同向仲裁委申請仲裁,要求子公司立即向其支付工程款115萬元、養護費19.7648萬元、違約金31.4765萬元、催收工程款所發生的差旅費5萬元。

二、關於xx園林仲裁案的總體情況

風險管理部於XX年3月9日收到子公司的法律協助申請,由於距仲裁委要求提交的證據期限(收到仲裁申請後15日內)僅剩1日,我方舉證面臨巨大風險,風險管理部及時與仲裁委取得聯絡,並以子公司原常務副總供述xx園林向其行賄為由,提交延期審理申請書、中止審理申請書、調取證據申請書,並通過選取需迴避的仲裁員獲得第二次選擇仲裁員的機會,成功取得寬延期限。

風險管理部與子公司及總部成本部密切配合,並取得集團法務部、審計部和紀檢監察部的支援,全面準備開庭資料,反覆審查結算資料,共同參加開庭、調解、質證共計5次,到司法鑑定中心現場核對工程造價1次,提交我方異議或質證說明共計5次,沉重打擊了行賄單位囂張氣焰,併為公司減少經濟損失1,034,137.75元。

從辦案過程和仲裁結果來看,此案不僅可作為公司齊心協力應對仲裁的成功案例,還可作為公司向社會弘揚正氣,向供應商彰顯規範、陽光、透明企業文化的經典案例。

三、辦案過程

xx園林仲裁案歷時一年四個月,參加開庭、調解、質證共計5次,到司法鑑定中心現場核對工程造價1次,提交我方異議或質證說明共計5次。時序過程是:

XX年3月9日,風險管理部收到子公司的法律協助申請,由於據規定的截止日期僅有一天時間,風險管理部立即擬製延期舉證申請書、調取證據申請書、仲裁中止申請書。仲裁委雖認為我方的理由在法律上不夠充分,但仍在情理上給予我方一定寬限時間,我司成功爭取到寬限期。

XX年3月,風險管理部針對xx園林仲裁申請,認真全面地收集和研究相關資料,並向集團法務部和外部經驗豐富的律師請教答辯思路和技巧,綜合管理法律、人際、道義等,制定xx園林仲裁案應對方案。

XX年4月,風險管理部積極組織仲裁應對相關工作:1、請集團紀檢監察部協助提供關於xx園林向子公司原常務副總行賄的證據;2、請子公司積極認真開展結算稽核工作;3、請集團審計部協助稽核,並出具正在辦理xx園林終審結算的證明;4、按仲裁程式準備並提交證據、答辯書等。

XX年5月,風險管理部參加第一次庭審,成功駁回對方關於違約金、養護費和差旅費的申請,並獲准依據合同對結算進行終審。根據仲裁委合理限定的終審時間,督促子公司和總部成本部開展結算稽核工作,並根據其專業結果,擬製提交仲裁委的結算說明。

XX年6月,風險管理部組織子公司和總部成本專家共同參加仲裁委組織的開庭調解,我方提交終審結果,羅列出一切可能的扣減理由,將結算額從其申請的295萬元審減到182萬元,極大挫敗了對方的信心。同時,我們也預計出合理的結算額應在260-270萬元。

XX年7月,仲裁委安排xx園林對我方終審結果進行復核,並反饋意見。雙方爭議大,不能達成一致意見。

XX年8月,仲裁委連續組織第二次庭審和第三次庭審,雙方在仲裁委組織下核對結算,由於爭議大,仲裁委要求進行司法鑑定。

XX年9月,提交司法鑑定所需的資料和費用,對提交鑑定的資料進行質證,並預交鑑定費用。

XX年12月,領取並複核司法鑑定初稿,由子公司稽核,總部成本部複審,並由風險管理部逐項反饋質證意見。

XX年2月,子公司成本部、總部成本部及風險管理部共同派員到南昌,與xx園林和司法鑑定中心一起對工程造價進行三方核對。

XX年4月,領取鑑定終稿,組織子公司和總部成本部複核,並擬製《對審價鑑定報告的質證意見》,共同參加出庭質證。

XX年5月至6月,對鑑定終稿補充調整說明組織核對並提交質證意見書。

XX年7月26日,收到仲裁委領取裁決書的通知,經反覆鑑定,工程造價明確部分為248萬元,仲裁委以子公司未在認價單上明確說明價格含義為由,裁決子公司支付起苗費16萬元,共計264萬元。與對方仲裁申請相比,本次仲裁為子公司減損和節約成本共計103萬元。

四、經驗總結

從風險管理部辦案的角度,本案相關經驗可以歸納四點:

1、通過尋找正當理由和選擇必須迴避的仲裁員等技巧,成功取得寬延期限,不僅避免直接敗訴,而且為我方分析案情、收集證據等爭取到時間。(前面已提及,此處不贅述)。

2、樹立必勝信念,保持態度積極,虛心多方請教,事先周全策劃,尋找充分的法律依據,收集和準備詳實的證據材料,在首次開庭時成功駁回對方關於違約金、養護費和差旅費的申請,並獲准依據合同對工程結算進行終審。

3、全面調集支援力量,充分發揮律師和成本人員專業特長,羅列出一切可能的扣款理由,首次反饋時將結算額從對方申請的295萬元審減到182萬元,極大挫敗了對方的信心。同時,我方也預計出合理的結算額應在260-270萬元,做到心中有底,從容不迫。

4、耐心細緻,契而不捨,不屈不撓,反覆審查結算資料,反覆提交異議和質證說明,讓仲裁委和鑑定機構充分領教我方的態度和決心,讓對方筋疲力盡,最終為公司減少經濟損失103萬元。

五、管理建議

憑心而論,如果不是對方最後一次提交結算資料的時間與子公司原常務副總被雙規的時間巧合,我們很難為子公司找到長達一年未完成初審的正當理由。由於對方能夠提供我方確認接收其結算資料的記錄,而我方卻不能提供其結算資料不合格的證明。仲裁委極可能根據《建設工程價款結算暫行辦法》,認為我方已經同意其報送金額,並裁決我方支付工程款。風險管理的第一個建議就是:請成本管理部門重視工程結算工作,在要求合作方守約的同時,也要督促我們的員工遵守合同約定。

風險管理部對本案最大失望是16萬元起苗費付得太冤枉!裁決書中關於起苗費是這樣寫的:“關於起苗費,鑑定機構認為,以籤認價為計價依據的,因簽證單未明確價格含義,應計算起苗費。” 如果證據存在瑕疵,就可能被對方利用,或者被鑑定機構和仲裁委用來和稀泥。風險管理的第二個建議就是:請各部門注意與合作方溝通表達的準確性,重視日常工作記錄,重視檔案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