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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學聯考責任書借鑑(精選3篇)

欄目: 責任書 / 釋出於: / 人氣:1.61W

大學聯考責任書借鑑 篇1

為確保大學聯考工作正常有序進行,經學校研究決定:

大學聯考責任書借鑑(精選3篇)

一、參加學校組織統一食宿及乘車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執行:

1、任何考生不得擅自行動,否則,誤時誤事責任自負。

2、通學生必須由家長在體育場(交:早晨7:45;下午1:45;接:上午11:50;下午5:30)乘車點準時接送。

3、在外借宿(在親戚朋友家住或租房住)學生按通學生的辦法處理,且必須寫出家長是否接送的情況說明。

4、因家長自身原因不能按時交接所造成的後果由家長負責。

二、不願參加學校組織的統一食宿及乘車的考生按以下要求執行:

1、考生必須由家長接送,交接地點在雲吟職門口。

2、交接時間:6月7-8日;交:早晨8:10;下午2:10;接:上午11:40;下午5:10。請家長正點準時進行交接,誤點誤事責任自負。

3、交之前,接之後的一切安全由家長負責。

三、交接辦法:以家長在班主任處簽字為準。

四、家長交接前後聯絡電話:

考生大學聯考期間住址:

五、一年一度的大學聯考,事關重大。如因考生家長監護失職所造成的後果由家長自負。

六、本責任書原則上以學生和家長當面簽字後生效,如不能當面簽字,必須由家長簽字後親自與班主任聯絡落實,否則,所造成的後果由學生及家長負責。

班 級: 學生簽字:

家長簽字: 班主任簽字:

四川省夾江縣雲吟職業中學校

二〇年五月十四日

大學聯考責任書借鑑 篇2

一、為了認真履行監考職責,確保大學聯考統考工作的順利實施,根據《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和《監考員職責》制定本責任書。

二、監考員應認真學習《監考員職責》、《監考員須知》、《實施規則》中有關考試實施、試卷及答題卡分發和回收等方面的規定,熟悉監考業務,遵守紀律,認真履行監考職責,確保考試工作順利進行。

三、監考員應嚴把考生入室關,嚴禁考生攜帶書籍、資料、透明膠、計算器、手機、尋呼機及其他無線接收、傳送裝置等違禁物品進入考場,認真核對準考證與考生本人是否一致,嚴防代考;認真指導和檢查考生填寫的准考證號、姓名、貼上的准考證號條形碼是否正確,杜絕考生錯填、漏填。

四、監考員要忠於職守,密切監視考生考試,對有違紀動機的考生要立即制止,提出警告,消滅在萌芽狀態。如發現考生有違紀舞弊行為,要留下證據,做好記載,報告主考處理。

五、考試結束,監考員應認真清點試卷及答題卡的份數,按規定裝訂密封好,嚴防漏裝、錯裝考生的答題卡和試卷。

六、監考人員工作態度要嚴肅認真,監考員甲、乙必須一前一後觀察全場,不能擅離職守。在考場和考點辦公室內不準吸菸,不準閱讀書報,不準抄題作題,不得將試卷傳出考場,不準高聲談笑,要模範遵守考試紀律。

七、監考人員有下列行為之一者,通報批評,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情節嚴重,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1、未經考點辦公室批准,擅離工作崗位的。

2、監考中不履行職責,吸菸、看書、打瞌睡、聊天、擅自離開崗位,經指出仍不改正的。

3、答題卡和試卷裝訂密封不合格,漏裝考生答題卡和試卷的。

4、利用監考或從事考試工作之便,為考生舞弊提供條件的。

5、考試期間,擅自將試卷帶出或傳出考場的。

6、提示或暗示考生答卷的。

八、凡在監考工作中不認真負責,出現錯裝、漏裝、試卷啟封錯誤、試卷(答題卡)錯發等不規範操作的,除通報批評、嚴肅追究責任外,當年評先、晉職實行一票否決制度。對監考中玩忽職守,對考生作弊放任不管被省、市巡視員發現舞弊一起或在評卷時發現雷同試卷一起,除給予500元經濟處罰外,並視情節輕重給予相應的行政處分。

九、本責任書未盡事項按國家考試法規執行,本責任書由考點主考與監考員簽訂,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考點主考簽名:     監考員簽名:

20__年六月 日 20__年六月 日

大學聯考責任書借鑑 篇3

參加體育大學聯考學生安全責任書

為確保學生在體育大學聯考之間的人身安全,增強學生安全防範意識,提高安全防範能力,杜絕安全事故的發生,依照相關檔案的規定,結合我校實際情況,特制訂本安全責任書:

1. 學生的一切行動聽從帶隊教師的安排,體育考試期間--20__年3月23日至20__年3月27日,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任何方法離開團體範圍,

2. 考試期間,積極關注考試動態,準時參加考試,如因個人原因延誤,後果自行負責。

3. 嚴禁以任何形式從事賭博活動。

4. 嚴禁到歌廳、網咖、遊戲室、溜冰場等營業性場所參與任何活動。

5. 嚴禁與社會閒雜人等有不正當往來、勾搭,更不允許參與他們的活動。

6. 嚴禁喝酒、抽菸、偷盜、損壞公物、追打吵鬧、打架鬥毆。

7. 嚴禁玩刀具、易燃易爆及對他人易造成傷害的物品,不準做其他有危險或可能危及他人的事情。

8. 購買物品需到具備衛生健康證條件的商店和餐飲店,以防傳染病。

9. 學生違背有關規定,不聽勸告和制止,帶隊老師及時通知學生的監護人,再此期間造成的意外傷害學生自己負責。

10.體育大學聯考期間由帶隊老師統一管理安排。(責任書一式2份,老師、學生各一份)。

學生簽名: 家長電話:

教師簽名: 教師電話:

大方縣百納民族中學

20__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