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書信 > 協議書

商業管理協議書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2.47W

特許方:北京北岸魚村飲食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下稱甲方)

商業管理協議書

受許方: (下稱乙方)

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在平等,互利,誠信的基礎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就乙方加入"珍妃魚糕"飲食服務體系,達成以下協議:

協議定義

1.1 "珍妃魚糕"飲食服務體系是甲方建設並管理的全國性銷售和服務機構.該機構的一切經營管理制度,規範,商號,商標等均由甲方制定並所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保護.未經甲方授權認可,其他單位和個人均不得使用.

1.2 本協議所指受權的定義為:在乙方認同接受甲方經營管理制度規範和品牌形象的基礎上,申請加入"珍妃魚糕"服務體系.甲方同意乙方的申請,授權乙方在協議指定區域內以"珍妃"品牌經營本協議指定的食品製作加工專案.

1.3 甲乙雙方均為獨立的企業法人或自然人,相互之間無產權及隸屬關係,雙方各自獨立承擔民事及法律責任.

授權範圍

2.1甲方授權乙方在 省 市(縣) 區(鎮)以"珍妃"品牌從事甲方提供的食品製作加工專案和服務.

2.2 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品牌跨越授權區從事本協議指定專案或其它專案的經營.

加入費用

3.1 費用的使用範圍

3.1.1甲方持有的智慧財產權使用費;

3.1.2甲方系統的技術使用費,裝置費,培訓費;

3.1.3甲方系統的經營管理制度,規範等管理使用費;

3.1.4甲方提供的營運指導,新品開發和其它服務費.

3.2 費用的金額和支付方式

3.2.1乙方簽約時一次性支付甲方智慧財產權使用費,技術轉讓費,裝置費,服務費等

萬 仟 佰 元,獲得甲方的正式授權,簽約後,此費用不退返.

3.2.2 乙方自獲得甲方授權之日起第二年須向甲方支付管理費壹仟元整,支付及續約日期為合約有效期最後一個月,支付超期未續約的,視為乙方自動放棄繼續使用"珍妃"品牌的權利,合同自動失效.

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4.1 甲方的權利

4.1.1 甲方擁有系列智慧財產權的專有權.

4.1.2 當甲方的系列智慧財產權專有權受到侵害時,有要求乙方協助解決的權利.

4.1.3 甲方對乙方在經營場所的裝飾,陳列和品牌形象標識系統(cis)應用的規劃安裝有建議權和決定權.

4.1.4 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服務質量及經營狀況有監督,檢查和考核的權利.

4.1.5如乙方未按照本協議中甲方的經營管理制度,規範運作,嚴重影響甲方聲譽,甲方有權收回授權,中止合同.

4.2 甲方的義務

4.2.1 提供本協議指定的商號,商標及經營管理規範給乙方使用.

4.2.2 為乙方從業人員提供專業,規範的系統培訓.

4.2.3 為乙方免費培訓1名技術人員,並頒發由總部授予的結業證書,開店資格證,授權銅牌.

4.2.4為乙方長期提供有市場潛力的相關專案,並及時,快速地為乙方培訓人員,增進後續拓展力.

4.2.5為乙方提供長期的營運指導,諮詢及技術支援服務.

4.2.6甲方免費為乙方提供相應的製作裝置及相關的配件.

4.3 乙方的權利

4.3.1 獲得甲方指定的專有智慧財產權的使用權.

4.3.2 獲得甲方在日常經營管理中的專業指導服務.

4.3.3 獲得甲方在市場營銷和廣告策劃上的支援.

4.3.4 甲方擁有的新技術,新專案,新產品,乙方享有優先經營權.

4.4 乙方的義務

4.4.1 遵守甲方的經營管理制度和規範,接受甲方的監督.

4.4.2乙方在經營中可使用"珍妃"標識,但不得利用相同名稱,圖形來表現乙方所有的其它商號或企業名稱.

4.4.3 乙方不能將甲方傳授的技術配方,指定的商號,商標及經營策劃,管理轉讓或透露給第三方.

4.4.4 店與店之間距離必須保持1000米以上,乙方確定店址前,須向甲方申報核實後方可.若乙方未經許可擅自確定店址,造成店與店之間距離衝突,責任由乙方承擔.

4.4.5乙方將魚糕店轉讓或營業場所搬遷或辦理分店,應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開分店需與甲方另行辦理手續(代理商除外).

4.4.6乙方在確定好經營地址後,須及時以書面或傳真形式通知甲方存檔備案.否則視為乙方違約,承擔相關責任.

4.4.7乙方店面營業啟動之後,15日內應將營業執照影印件,店面,店堂5張照片等相關資料提供給甲方備案,甲方有權對外宣傳權.如拖延不報,視為本協議自動終止.

4.4.8乙方在經營中,因自己管理不善引起的安全事故而損害第三者利益時,則由乙方承擔責任.

4.4.9乙方如放棄所在加盟城市的代理權,甲方有權在該地發展代理商,乙方必須服從代理商的管理.

物流配送

5.1 甲方在本協議簽定後,向乙方免費提供開業所需物品.

5.2 乙方培訓結束後,甲方代辦託運贈送的裝置,輔料及開業物品,運費由乙方承擔.

5.3 乙方日後需再次購機或輔料時,可以信函或傳真的方式通知甲方,並將貨款匯至甲方指定的帳戶.款到後甲方辦理託運事宜,運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收到貨物後應及時清點,三日內向總部彙報.(再次購機價格見附表)

協議的生效,期限及續約

6.1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乙方向甲方交納首期全部費用後即告生效.

6.2 本協議有效期為壹年,自XX年 月 日至XX年 月 日止.

6.3 不違返合同的前提下,乙方有優先續約的權利,自協議簽訂之日起到合同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延長申請,批准後除交納規定的管理費外,甲方不再收取其它費用.

第七條 違約責任

7.1 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應賠償守約方的經濟損失.賠償損失和違約金的計算方法為:按本協議約定的加盟費的20%計算,除此以外不再計算其它損失,也不得提出其它要求.

爭議的解決方法

8.1 本協議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或簽定補充協議.

8.2 在協議履行過程中,如雙方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妥,在協議簽約地人民法院提出訴訟.

本協義簽約地:北京市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或蓋章生效,具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

特 許 方:北京北岸魚村飲食文化發展有限公司

代 表:

簽約地址:北京市宣武區廣安門外大街248號機械大廈1712室

郵政編碼:100055

電 話:010-51938286

受 許 方:

代 表:

地 址:

郵政編碼:

電 話: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