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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大綱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2.44K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書大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是指:房地產開發單位或公房出售單位(產權單位)

乙方是指:購房人(產權人)或承租人

本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買賣(預售)合同、租賃合同編號為:_________

乙方所購買(租賃)物業基本情況: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在甲乙雙方簽訂《房屋買賣(預售)合同》或《房屋租賃合同》的同時,就前期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實施前期物業管理。

2.有權將本協議甲方的有關權利義務轉讓給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

3.監督所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保證所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按本協議規定實施物業管理,並對物業管理企業的行為承擔責任。

4.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並書面告知乙方。

5.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其配套檔案規定代收維修基金。

6.負責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7.在保修期內按規定承擔保修責任,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保修服務並承擔相應費用。

8.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

9.與乙方訂立《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1o.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11.按規定組織召開業主大會或業主代表大會。

12.不得佔用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 使用功能。

13.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專項工程任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人。

14.自本協議終止之日起7日內,與業主委員會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辦理本物業的物業管理移交手續,物業管理移交手續須經業主委員會確認。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參加、出席業主大會或被推選參加、出席業主代表大會,享有相應的權力。

2.監督甲方及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提出意見和建議。

3.遵守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

4.依據本協議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用及其它費用。

5.裝飾裝修房屋時,遵守有關規定並與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

6.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事先通知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應給予賠償。

7.轉讓房屋時應事先通知甲方,告知受讓方與甲方簽訂本協議。

8.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9.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10.接受甲方所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的管理和服務。

第二條 甲方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向乙方提供下列物業管理服務

(一)按《住宅質量保證書》的規定,提供保修服務。

(二)制定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制止違反物業管理制度和《物業使用守則》的行為。

(三)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和財務年度計劃。

(四)當業主、使用人裝修物業時,與其簽訂《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按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五)為業主、使用人辦理入住手續。

(六)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____等。

(七)房屋共用裝置及其執行的維護和管理。

共用裝置是指共用給排水管道、落水管、電梯、避雷裝置、公共照明、安全監控、消防設施、郵政信箱、天線、二次加壓水泵及水箱、__________________。

(八)房屋共用設施及其執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是指非市政道路及路燈、化糞池、自行車棚、垃圾箱(房)、庭院燈、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

(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及構築物的維修、養護與管理。包括:物業管理辦公經營用房、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等。

(十)公共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的養護與管理。

(十一)公共環境衛生管理。包括:公共場所、場地、房屋共用部位、非市政道路的清掃保潔及垃圾的收集。

(十二)經營管理實行封閉物業管理的住宅區內的停車車位,對未參加車輛損失保險、車輛玻璃破碎保險、車輛盜搶保險的,物業管理企業有權制止停放。

(十三)維護社群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值班、巡視、__________________。發生刑事案件依照法律規定報公安部門處理。

(十四)與房屋及附屬建築物改建裝修相關的垃圾清運、__________________等的管理。

(十五)物業檔案管理。包括物業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產權資料、業主和使用人檔案、維修檔案。

(十六)負責向業主和使用人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電梯執行費,經有關部門委託可代收電費、水費、煤氣費、房租、採暖費、_________。

(十七)接受乙方委託,對乙方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進行維修、養護及其他服務。

(十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條 甲方保證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按下述標準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服務。其中,竣工綜合驗收前的管理服務標準由甲、乙雙方按約定標準執行;竣工綜合驗收後的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依據國家有關標準及《濟南市物業管理辦法》、《濟南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等級服務評定(試行)標準》制定,具體內容如下

(一)房屋及維修管理

1.房屋外觀完好、整潔,無髒損和妨礙市容觀瞻現象。

2 .房屋行政街號、幢號、單元號有明顯標誌,設有引導方向平面圖。

3.封閉陽臺、空調安裝、抽油煙機排氣孔等統一有序,房屋立面無吊欄等懸掛物。

4.一樓護欄無探出牆面現象,二樓以上無護欄。

5.房屋完好率98%以上。

6.房屋大中修有完整的開工報告及工程預算書,履行安全技術交底手續,工程質量驗收手續齊全,決算書經過有關部門審計,有完整的竣工報告並建立有關保修制度,工程資料存檔備查。

7.房屋小修、急修及時率98%以上,合格率達100%,險情排除及時率達100%,有維修記錄和回訪記錄。

8.房屋檔案資料管理完善,按幢、戶立檔。

(二)共用裝置管理

1.裝置圖紙、檔案資料齊全,裝置臺帳記錄清晰,管理完善,隨時查閱。

2.專業技術人員、維修操作人員嚴格執行操作規程,按要求經過專業培訓,持證上崗。

3.裝置良好,執行正常,有裝置執行記錄。有專門的保養檢修制度,無事故隱患。

4.小區內生活用水(高壓水泵、水池、水箱)有嚴密的管理措施,有二次供水衛生許可證和操作人員健康許可證。水質檢驗合格。

5.電梯按規定時間執行,電梯廂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6.電梯有專業隊伍維修保養,安全執行和維修養護規章制度健全,執行養護有記錄。

7.負責鍋爐供暖的,嚴格遵守鍋爐供暖各項規章制度,執行正常,並有執行記錄。供暖期間,居室內溫度應為18℃,不低於16℃。

(三)共用設施管理

1.小區內公共配套服務設施完好,並按原設計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設施裝置齊全,執行正常。

3.道路暢通,路面平坦無損壞。

4.汙水排放暢通,溝道無積水。

5.危險部位標誌明顯,有防範措施。

(四)綠化及養護管理

1.公共綠地、庭院綠化佈局合理,花草、樹木、建築小品配置得當。

2.綠化有專人養護和管理,無損壞、踐踏現象,無病蟲害及枯死現象。對綠地、花木等定期澆水、施肥、除蟲、修剪、清除枯葉。

(五)環境衛生管理

1.小區內環衛設施完善,設有果皮箱、垃圾房等保潔設施。

2.小區內實行垃圾袋裝化,日產日清。

3.樓梯間、通道、走廊的地面、牆面和樓梯扶手、窗臺 無灰塵,窗戶明亮。樓道內無亂堆亂放現象。裝置間清潔衛生,通風照明良好。

4.道路、庭院、綠地、共用場地無雜物,保持清潔。

5.雪後及時掃淨小區內道路和樓間積雪;雨後及時清理汙水。

6.小區內馬路無攤點、市場,商業網點牌匾美觀整齊、管理有序。

7.小區內無違章臨時建築。

8.小區內無亂堆、亂放、亂貼、亂畫、亂刻和亂掛現象。

9.共用場地定期清潔,地面無油漬等汙染現象。

(六)社群秩序維護

1.小區內實行24小時值班巡邏制度。

2.值班人員有明顯標誌,熟悉轄區情況,工作規範,作風嚴謹,有值班巡邏記錄,各項管理措施落實。

(七)停車場及車輛停放管理

1.甲方委託物業企業經營管理的停車場車輛停放有序,場地清潔衛生無汙染、無破損,車輛管理制度完善。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消防

1.消防系統標誌明顯,裝置完好,可隨時啟用。

2.配備專職或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3.消防通道暢通無阻。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按《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實施裝修管理。

(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自乙方辦理入住手續當月起,物業管理服務費用(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由乙方按下述標準向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交納。

(一)住宅按套內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二)非住宅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三)因乙方原因空置房屋,其物 業管理費用標準為: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非住宅房屋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

(四)乙方交納費用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出租物業時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由乙方交納;

(六)乙方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七)合同有效期內,若物價部門批准調整物業管理服務費收費標準,從批准執行之日起,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按調整標準向乙方收取;

(八)保修期內物業的維修養護執行建築工程保修的有關規定。甲方可委託物業管理企業提供保修服務,並按規定向物業管理企業支付相應費用;

(九)保修期滿後發生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設務的維修養護更新費用,按《濟南市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基金管理暫行辦法》及配套檔案執行:

1.維修基金利息的使用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提出年度使用計劃,經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稽核後劃撥;

2.維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時,經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稽核批准,按業主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續籌。

(十)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可提供水費、電費、燃(煤)氣費、暖氣費、房租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收費標準執行政府規定;

(十一)乙方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實施維修養護及其他服務時,物業管理企業可按約定標準向乙方收取服務費;

(十二)電梯執行費按下列約定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在實行封閉物業管理的住宅區內的停車車位,由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對停放車輛的業主、使用人實行委託服務,按物價部門規定收取車位費。車位費收入扣除經營管理成本後結餘部分,主要用於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

2.綠地養護;

3.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第五條 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每半年向業主、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情況,每年1月份向業主公佈全年維修基金利息收支情況。

第六條 甲方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負責簽訂利用本物業 管理區內房屋、共用設施、共用場地設定的戶外經營性廣告及商亭、攤點等有償使用協議並負責收取有償使用費。

有償使用費收入扣除成本後結餘部分用於

1.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維修;

2.綠地養護;

3.彌補減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

4.便民服務費用;

5.業主委員會辦公經費。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違反本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督促物業管理企業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給予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二)乙方違反本協議,使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未達到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質量目標的,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給予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三)甲方及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違反本協議,擅自提高收費標準或亂收費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清退所收費用及利息,並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四)乙方違反本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企業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應交費用的_________%按日交納滯納金,或向人民法院起訴。

(五)因未按規定交納維修基金,或維修基金利息不敷使用時未按規定續交維修資金,造成物業失修失養導致業主、使用人財產損失和人身傷害的,由未交費的責任人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六)甲方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不按規定使用維修基金利息,或將維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造成乙方經濟損失或導致物業失修失養,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並給予經濟賠償。

(七)任何一方擅自提前終止本協議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本協議有效期內突發性緊急搶修排險工程費用,由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先行墊付,按相關業主擁有的建築面積比例分攤,由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於工程開工起15日內向乙方收繳,逾期未交納的,按應分攤金額的_________%按日交納滯納金,甲方也可向人 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或其委託的物業管理企業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十一條 本協議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中未盡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二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雙方可採取以下措施:

(一)向濟南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三條 本協議正本連同附件共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四條 在簽訂本協議前,甲方已將協議樣本送_________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

第十五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至業主委員會與其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管理委託合同》生效之日終止。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