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養老協議書集錦(精選18篇)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2.61K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1

甲方: 得祿鄉人民政府(敬老院)法定代表人:

養老協議書集錦(精選18篇)

乙方(供養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身份證號:

(監護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 :

身份證號:

丙方; 村委會

為營造溫馨、舒適、安全的 生活環境,滿足農村五保供養人員“老有所依,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為”的需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農村五保供養工作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繼承法》等若干問題的意見規定,結合得祿鄉的實際 ,特簽訂此協議;

第一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

(1)按照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管理;

(2)在徵詢多方的意見後,制訂、修改管理制度;

(3)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有權根據乙方的變化情況調整乙方入住的房間;

(4)為了乙方的健康和安全,在乙方出現緊急情況時,有權在通知丙方及監護人的同時採取緊急措施。

2、甲方的義務

(1)儘量為供養人員提供良好的生活環境;

(2)為供養人員提供個人生活照料、膳食、心理疏導及精神的安撫,引導供養人員積極鍛鍊身體,從容地應對困難,學會快樂地享受生活。

(3)在提供服務的過程中,尊重乙方,保障乙方的人格尊嚴和人身安全;

(4)提供均衡的營養配餐;

(5)提供必要的住宿條件;

(6)為乙方建立個人檔案,將包括乙方的入住登記表、體檢報告等

健康資料以及日常經費開支情況等個人資訊。

(7)允許丙方及經乙方許可的親屬和其他人員探視乙方並提供方便;

(8)接受乙方和丙方對甲方的合理建議和監督。

第二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對甲方的服務有批評建議;

(2)有參加社會活動的自由和權利;

(3)在入住期間依法享有人身自由;

(4)享有隱私權,人格尊嚴和人身、財產安全不受侵害;

(5)在突發急病、意外傷害的情況下有權獲得及時醫療救助。

(6)監護人對供養人員的生活、健康狀況有知情權;

2、乙方的義務

(1)入住前要根據本合同要求的內容如實向甲方反映本人的基本情況,如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

(2)入住後要自覺遵守敬老院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甲方提供的各項服務設施。協助甲方搞好管理,愛護公物,節約用水用電;

(3)與其他入住老人和諧相處;

(4)在接收甲方提供的養老服務期間,因疾病出現診療情形,應在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5)供養人員在住院期間,監護人有責任來探視以及照顧病人;

(6)乙方要尊重服務人員,聽從工作人員的安排和指揮;

(7)供養人員外出,須在監護人的陪同下或許經得甲方工作人員的允許,外出發生的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8)監護人家庭住址、聯絡方式變更應及時通知甲方;

第三條 丙方的權利和義務

(1)負責供養人員入住的宣傳動員、稽核申報,送檢以及敬老院的管理和業務工作;

(2)入住前如實向甲方陳述其所知悉的乙方的脾氣秉性、家庭成員、既往病史等基本情況;

(3)應經常與甲方和乙方進行溝通,保持聯絡,做好乙方的思想工作;

(4)丙方應及時協助甲方處理乙方出現的緊急情況或善後事宜;

第四條 特別約定

1、出現疾病或事故等緊急事件的處理

如乙方在入住期間突發疾病或身體傷害事故,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及供養人員的監護人,同時儘自身所能立即採取必要救助措施,及時聯絡120或999急救車輛;如需到醫療機構急救,甲方應派人陪同。如遇丙方及監護人不來醫院處理的,甲方無手術簽字權,甲方對乙方在醫院期間的治療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去世的善後處理

(1)本合同有效期內,如乙方去世,甲方應及時與丙方及監護人取得聯絡,甲方應協助丙方及監護人進行善後處理。

(2)甲方負責辦理死亡證明,負責與殯儀館聯絡等。

(3)發生本款約定的情況,如甲方自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無法與丙方及監護人取得聯絡,或者雖然取得聯絡但丙方及監護人在甲方發出書面通知之日起三日內仍不來協同處理相關事宜的,則表示乙方、丙方授權甲方自行處理,甲方本著合理善意、符合公序良俗的原則進行善後處理,如遺體火化等;

(4)在乙方死亡後,乙方所有財產歸集體所有;

3、特殊情形的約定

(1)乙方不服從甲方管理、不聽甲方勸阻或不接受甲方服務,食用在外自購食品或探視親友送來的食品等原因造成的損害,由乙方承擔。遇上述情況,甲方應及時通知丙方。

(2)在供養期內,乙方因自身身體原因患病的,甲方應在所提供服務和自身能力的範圍內積極救治,但對乙方患病或乙方因疾病導致去世所產生的後果不承擔責任。

(3)因不可抗力致乙方受到傷害甲方不負責任。

4、本合同關於乙、丙方權利義務的約定,並不免除對乙方有法定贍養義務的其他人員的法定責任;

5、乙方違反甲方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不服從甲方管理、擾亂他人正常生活、打架鬥毆、故意傷害他人身體或其他違法、犯罪行為等造成自身傷害的,由乙方自行承擔全部後果;由此造成甲方或第三人(包括其他入院老人或親屬、甲方職工、來訪人員等)人身或財產損失的,由乙方承擔相應法律責任。

第五條 未盡事宜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甲方會同乙方或丙方另行協商補充,作為協議附件,附件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生效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方各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日期:

乙方(簽章):

日期:

丙方:。

(簽字或者蓋章):

日期:

監護人: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_________”發展慈善公益事業,救助社會弱勢群體的宗旨,在對於社會中的弱勢人群提供援助和救濟,具體實施“安老”計劃的工作中。就老人入院收養、養老事宜,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

一、甲方同意接收乙方老人入院收養。按規定範圍提供生活、醫療、護理、康復、文體、娛樂等各項服務。

二、乙方同意甲方提出的收費標準和辦法,按時交付各項費用;收費標準調整時,則按調整後的標準交付費用。

三、老人入院或出院以自願原則辦理,甲方有權根據老人的生活自理能力、健康狀況,安排調整老人住房。如有生活、醫療和思想問題。乙方需派員協助解決。

四、為確保老人住院期間的安全特作如下規定:

1.老人住院期間需遵守院內一切規定,避免攜帶貴重物品,及大件不易存放物品。

2.老人院實行規範化管理,食堂供應三餐,收住期間老人不得私自使用電爐、電飯煲、電熱水器等危險性電器,以防意外。

3.老人外出需按規定辦理請假手續,未經請假私自離院發生走失及其它意外,由當事人負責。

4.住院期間,老人間如發生爭執、吵鬧,家屬或送養單位及機構有責任配合我院對老人進行說服,若經勸說教育無效,或因突發難以預料的精神和心理障礙,而發生打架、傷害他人、尋短見等意外,責任由當事人負責。

五、老人因病情需要或乙方要求到外院就醫,所需費用(包括陪人費、交通費)均由乙方負擔(三無老人除外)。老人住院期間,住院費、護理費、門診醫藥費需在下月15號之前交齊,不得藉故拖延。超過30天未交,每天加收所欠款額1%的滯納金。超過3個月不交費,甲方有權按乙方違約處理,除將老人送回乙方處外,保留起訴的權利。住院老人經請假離院,本院免收離院期間的`護理費和伙食費(床位費照收)

六、入院後因精神、情緒、心理、性格、生活習慣等原因不適應或不適宜院內生活者,為維護院內其它老人的權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辦理退院,乙方不得拒絕。

七、住院期間,老人的一切財物由老人處理(三無老人見備註),如遇以下情況,可按以下規定辦理。

1.親屬如要求領取老人財物,需經老人本人同意,並徵得區內管理人員認可,方能有效;如遇老痴呆或神志不清時,一切財物由法定供養人酌情處理。

2.家屬或老人單位代表接收痴呆、神志不清的老人財物時,須徵得本區管理人員的同意。

3.老人後事按乙方後事留言辦理,老人的遺物、遺款,乙方需在30天內辦理認領物續,逾期甲方按捐助處理。

八、備註:

1.老人在老人院養期間,若老人逝世,將遺體送:_________殯儀館,防腐_________天,所有費用由_________負責。

2.老人生前一切財產及遺物,同意由全權處理。

九、乙方的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

姓名:_________

關係:_________

通訊地址及電話:_________

法定供養人(單位、送養機構):_________

其它親屬:_________

乙方有關人員的通訊地址及電話若有變動,須及時通知甲方更正,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本協議一式兩份,由(甲方)_________市愛心之家志願者協會,(乙方)_________老人送養機構、單位或家屬各持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並共同遵照執行。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3

養老協議

父母年事已高,身邊需要有人日常照顧,為使父母亨有一個幸福生活,本著公平合理,互幫互助的原則,特制定本養老協議

1設立父母養老金專用帳戶,一切收支全部入帳。(父母收入包括政府針對父母的各種補助,工資收入,單位福利金,慰問金以及各子女所兌養老金等;父母支出指:父母生病支出,日常生活支出,日常照顧費以及因為父母而出現的各種意外花費等專案的支出。)父母收支要專人管理,並負責父母日常生活用品採購及供應,要有帳可查,定期公佈(用簡訊一月一公佈)。帳目管理人採取推舉的方法產生。當帳戶資金短缺時,由子女按比例分攤。帳戶資金節餘時,按比例分配。任何子女不得私自挪用帳戶資金。

2因父母已需要專人負責照顧日常生活,本著有人出人,無人出錢的原則,按以下方法執行,原則上按長幼順序輪流照顧,一家輪流照顧一個月。四女兒不參與輪換。父母有選擇照顧人的優先權利,即父母徵得相關子女同意後,有權選擇照顧周到者延長照顧時間的權利。若有子女照顧不周現象時,父母和子女有權協議取消照顧不周者的照顧權。若需接送時,由輪到方月末最後一天主動接回老人。為了靈活方便互利易操作,採取以下辦法:子女按比例一次性兌出一年日常生活照顧費納入養老金帳戶。每照顧一個月,負責照顧的人可從養老金帳戶中領回一個月的日常照顧費,輪到某子女時,該子女若無時間,可委託他人代為照顧,照顧費歸被委託人所有,即照顧權可轉讓,可調換照顧時間,但轉讓和調換不得出現空缺。若父母因病住院,照顧費增加50%。

補充1,生活費或因生病等原因造成帳戶資金不足時,本著互助原則,子女按如下比例兌出,大兒、二兒、小兒、三女兒各負擔20%,大女兒、二女兒各負擔10%,四女兒負擔自願。若子女因照顧不周被取消照顧權者,按應負的負擔費雙倍兌出,作為處罰。

補充2,參考目前物價及生活條件,父母日常照顧費暫定為1500元/月,子女按比例每月兌出生活費1000元納入養老金帳戶。如果物價及用工上漲,照顧費和生活費也應相應上漲,上漲幅度由父母子女協商解決。生活費節餘時放在帳戶中應急使用,任何子女不得私自使用。

補充3,財產分割:父母當家時留有三處宅基地,原則上宅基地及附屬物東院歸大兒所有,西院歸二兒所有,北院歸三兒所有。土地分割,父母土地父母預留菜地一塊,其餘由承擔20%的子女平分。(可另行協商解決)

補充4,每年1月1號到15號為本年度全年養老金支付時期,各子女應按時把資金打入養老金帳戶中,若出現拖欠甚至不交養老金的現象,按每日1%收取滯納金。拒不執行者將以不贍養父母為依據訴於法庭。

補充5,在養老中出現問題,按照少數服從多數的原則協議解決。 補充6,本協議自201 年1月1號起執行

我同意以上條款,並同意 負責管理帳目,自願遵守以上約定。

同意人 (簽字)

公證人 (簽字)

年 月 日

養 老 協 議 書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4

贍養人:張,男,52歲,製氧機廠工人;

張x,男,49歲,公司幹部;

張x,女,46歲,中學教師;

張x,男,43歲,商店營業員。

被贍養人:劉,女,70歲,無業,贍養人之生母。

被贍養人:劉,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獨自生活困難很大。為了使被贍養人安度晚年,經其子女張聰、張明、張伶、張俐協商意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贍養人輪流接被贍養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的生活,並負擔其同生活期間被贍養人的全部費用開支。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於任何一位家庭成員。贍養輪換期為每半年一輪換,贍養次序依次為張聰--張明--張伶--張高。

二、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至少每月親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員探望被贍養人1次。贍養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時,由共同生活的贍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或商討處理辦法。共同生活期間,如被贍養人因特殊原因,費用開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贍養人予以補助。

三、被贍養人現居的住房以及擁有的現金、財物任由本人處置,贍養人不得干預。

四、本協議不盡之處,可隨時補充修改,但須經各贍養人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五份,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張x(章)

張x(章)

張x(章)

張x(章)

被贍養人:劉(章)

xx年xx月xx日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5

甲方:x(二人均系XX社群居民) 乙方:x(二人均系XX社群居民)

丙方: (系XX社群居民,長子。經由已故居民x的原

配妻子同意,由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與原配妻子(已故)婚後生育兩個女兒,長女,次女。

甲方之二與原配(已故)婚後生育一子,名為(已故) 甲方和x在xx年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x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築面積為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x,男、xx年1月10日生人,現年91歲。x,女、x年12月14日生人,現年86歲。由於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後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僱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x的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x的'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後,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佔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x的一切收入歸乙方,x的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後生效。

甲 方:乙 方: 丙 方:

見證單位: XX社群居委會 見證人:

20xx年11月10日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6

甲 方:安陽市興達園林科技觀光有限公司

地 址:安陽市瓦店鄉瓦店集

法定代表人:竇雲明

乙 方:郝愛玲

住 址:河北省邯鄲市鐵西南大街22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它相關法律法規,本著優勢互補、平等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甲方與乙方就建設興達愛心生態養老護理園專案進行洽談,在充分協商的基礎上,雙方就該專案的相關事宜達成一致意見,特訂立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乙方投資專案的名稱及規模

1.1 專案名稱:新建安陽興達愛心生態養老護理園。

1.2 專案總投資:3.5億元。其中,固定資產投資3.5億元。

1.3 專案主要建設內容及規模:建有公益性和居家式養老公寓、農業研究中心、養老護理學院、中老年女子會所、老年用品商場、星級賓館、青少年科教園地、幼兒園、康復體檢中心、類似植物園的高效農業區等建成後,將擁有養老床位1650個。

1.4 專案的社會效益:招收護理型學生800名,增加就業崗位500-800個。

1.5 專案的選址及用地規模:園區建在瓦店集,安南高速下道口,佔地300畝。

1.6 專案建設工期:2年,其中首期建設一年,即從20xx年8月-20xx年7月。

第二條 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主要內容及條款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2.1 甲方協助乙方在瓦店鄉租用土地300畝。

2.2 甲方以掛牌出讓方式,按每畝4萬元的地價標準在瓦店鄉瓦店集為乙方提供300畝土地用於建設養老園區。

2.3 乙方繳清加專案用地的土地出讓金,並完成房屋建設經驗收合格後,甲方在一個月內為乙方辦理土地、房屋等產權證。

2.4 甲方需負責公關,及時同相關部門溝通聯絡。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3.1 乙方租用土地建基地必須與土地所有權者或土地使用權者簽訂土地租用協議,並及時繳清租地費用;同時乙方必須解決基地農戶的轉移就業問題或者與農戶簽訂收購協議,保護基地農戶的合法權益。

3.2 乙方建園區,在取得土地進場開工建設前必須繳清土地出讓金;在接到入場通知後的兩個月內必須進場開工建設,並按時完成本協議約定的投資建設內容。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土地性質與用途,也不得擅自轉讓土地,否則甲方無償收回土地,其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3.3 乙方建加工廠必須符合環境保護和消防安全等基本要求。

3.4 乙方必須自覺規範經營行為、服從主管部門的管理,按時上報企業財務報表及相關資料。

3.5 乙方負責建設期和經營期的安全,獨立承擔民事責任。

第四條 合同生效及違約責任

4.1 本協議未盡事宜本著有利於專案建設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後簽訂補充協議。

4.2 任何一方違約,違約方賠償對方直接經濟損失。

4.3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在不能協商解決的情況下,可訴請人民法院裁決。

4.4 本協議一式陸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其餘存檔。

甲 方(蓋章): 乙 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7

贍養人:張,男,52歲,製氧機廠工人;

張x,男,49歲,公司幹部;

張x,女,46歲,中學教師;

張x,男,43歲,商店營業員。

被贍養人:劉,女,70歲,無業,贍養人之生母。

. 被贍養人:劉,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獨自生活困難很大。為了使被贍養人安度晚年,經其子女張聰、張明、張伶、張俐協商意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贍養人輪流接被贍養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的生活,並負擔其同生活期間被贍養人的全部費用開支。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於任何一位家庭成員。贍養輪換期為每半年一輪換,贍養次序依次為張聰--張明--張伶--張高。

二、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至少每月親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員探望被贍養人1次。贍養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時,由共同生活的贍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或商討處理辦法。共同生活期間,如被贍養人因特殊原因,費用開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贍養人予以補助。

三、被贍養人現居的住房以及擁有的現金、財物任由本人處置,贍養人不得干預。

四、本協議不盡之處,可隨時補充修改,但須經各贍養人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五份,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張x(章)

張x(章)

張x(章)

張x(章)

被贍養人:劉(章)

20年月日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8

贍養人:張聰,男,52歲,製氧機廠工人;

張明,男,49歲,公司幹部;

張伶,女,46歲,中學教師;

張俐,男,43歲,商店營業員。

被贍養人:劉,女,70歲,無業,贍養人之生母。

. 被贍養人:劉,年老多病,無經濟收入,獨自生活困難很大。為了使被贍養人安度晚年,經其子女張聰、張明、張伶、張俐協商意見一致,特訂立本協議如下:

一、自年1月1日起,贍養人輪流接被贍養人回家共同生活,全面負責照顧被贍養人的生活,並負擔其同生活期間被贍養人的全部費用開支。被贍養人的生活水平不得低於任何一位家庭成員。贍養輪換期為每半年一輪換,贍養次序依次為張聰--張明--張伶--張高。

二、未輪到接被贍養人共同生活的贍養人至少每月親自或委派家庭其他成員探望被贍養人1次。贍養人患病住院或遇到重大事件時,由共同生活的贍養人通知其他贍養人,共同輪流護理或商討處理辦法。共同生活期間,如被贍養人因特殊原因,費用開支大幅度增加,可由其他非共同生活的贍養人予以補助。

三、被贍養人現居的住房以及擁有的現金、財物任由本人處置,贍養人不得干預。

四、本協議不盡之處,可隨時補充修改,但須經各贍養人一致同意。

五、本協議一式五份,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贍養人:張聰(章)

張明(章)

張伶(章)

張俐(章)

被贍養人:劉(章)

20年月日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9

養老服務協議範本:

協議編號:(根據本機構情況編號)

養老服務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郵編:

電話:

乙方:(入住老人)

姓名:

年齡:

性別:

籍貫:

身份證號:

原工作單位:

郵編:

丙方(親屬或本市擔保人):

親屬(擔保人)姓名:

與入住人的關係:

工作單位: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絡電話:

郵編:

協議總則

第一條為滿足老年人安度晚年的實際需要,實現“老有所養、老有所樂、老有所醫、老有所學”,人人共享社會進步的成果,切實保護老年人的合法權益,為老人營造溫馨、舒適的生活環境,充分體現黨和政府對老年人的關懷,體現全社會對老年人的關心,各方遵循《民法通則》、《老年人權益保障法》、《老年福利機構基本規範》、《××市養老機構管理辦法》及國家其他法律法規,經平等協商,簽訂本協議。

第二條各方簽約表明:

甲方對乙方已進行體檢,確信可以為乙方提供約定服務,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乙方對甲方提供服務的宗旨、內容、性質、工作流程及己方責任已充分了解,自願接收甲方提供約定的服務,自主簽約並接受本協議的約束。丙方對甲、乙雙方已有充分的瞭解,自願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三方均確認,協議內容已仔細瞭解,對各方的情況均已瞭解並理解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三條情形變遷時,得訂立補充協議。任何一方認為有必要,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條款。

協議分則

第四條甲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提供生活起居、文化娛樂、康復訓練、醫療保健等服務配套設施的義務。配備相應的醫療護理人員和服務人員,有完善的管理規章和服務流程,保障乙方生活環境舒適、潔淨;

(二)根據體檢情況,甲方確定乙方為:√自理老人、○介助老人、○介護老人,按照護理等級提供生活照料服務(詳見護理及收費標準)。乙方身體狀況發生變化時,甲方有權對乙方的居所進行調整。

(三)醫療護理的義務。老人突發疾病,須儘快通知其親屬或單位,說明病情。對需搶救的,甲方大夫有緊急處置權;如需送醫院搶救,可撥打120救護車(費用由乙方或丙方負擔),之後以適當的方式通知丙方或其他關係人。對介護老人制定護理方案並嚴格實行程式化個案護理。

(四)滿足老人精神文化生活需要的義務。組織老人進行必要的情感交流和社會交往,開展文體活動,對老人進行保健知識教育。幫助老人進行心理調適和處理好老人之間的關係。

(五)甲方不承租乙方法定監護人的責任。

(六)甲方不對乙方在院區外的'行為負責。

(七)如電話聯絡不到丙方或乙的近親屬時,甲方可以特快或掛號信的方式聯絡,回執時間視為乙方或丙方已知道。

(八)對乙方提出的其他服務要求,由本協議三方另行補充並作為本協議附件。

第五條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一)遵守規章,接受管理。入住前要如實提供老人的基本情況,包括脾氣秉性、飲食愛好、生活習慣、既往病史等,入住後要自覺遵守養老機構的規章制度,接受管理,愛護公物,損壞公物按價賠償。外出要請假。

(二)遵醫囑。須按要求接受醫療護理及康復訓練,在患病治療期間遵守醫囑,配合治療。

(三)及時交納費用。

(四)外出及返回時應進行登記。

(五)與同室老人其他老人和睦相處。

(六)家庭及單位地址、聯絡方式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第六條丙方義務

(一)丙方應經常與老人溝通,保持聯絡,滿足老人的精神需求。

(二)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做好工作,使乙方心情舒暢。

(三)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進入用餐和為乙方選餐。

(四)丙方為乙方選用藥品或可能影響乙方健康的其他物品,若委託甲方服務人員協助,應向甲方醫生出具有效病歷或醫療單位的證明,經甲方醫生同意後方可使用。如乙方所需藥品中斷,甲方不負責向丙方催藥,丙方應對乙方因此產生的後果負責。

(五)丙方如帶乙方外出,應自覺進行登記,一切安全責任由丙方負責。

(六)丙方對乙方原因造成的損害負有連帶賠償責任。

(七)乙方和丙方的住址、聯絡電話、郵政編碼變更時,應及時通知甲方,否則,應承擔由此引起的一切後果。

第七條三方安全義務

(一)甲方建有來客探視登記制度,外人入內及離開時均需自覺登記。即使乙方親自帶入,仍應進行登記;

(二)在丙方或乙方其他親屬探視期間,甲方不對乙方在還期間的非他人故意傷害承擔責任;

(三)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在房間內裝置其他裝置。

(四)乙方在發生如下情況時,均須向甲方及時說明並服從甲方安排,否則甲方對可能的傷害或損失不承擔責任:

l、在房間內保管貴重物品;

2、會見可能有糾紛的客人;

3、認為自身安全受到他人威脅;

4、服用自帶藥品、食品或使用自備小物品時有疑問;

5、對於某種器材或裝置的使用方法不明;

6、不顧甲方的勸告和警示。

7、其他應當向甲方說明的情況。

(五)甲方保持文體活動器材良好,並在可能有危險性的區域設定警示標誌。

(六)甲方為乙方安全,有權勸阻乙方參與某項文體活動或服務,如乙方堅持參與。甲方不承擔由此產生的不良後果;

(七)甲方組織乙方查體,乙方拒不參加的,後果自負;

(八)乙方突發傳染性疾病,應聽從甲方安排;

(九)在乙方需送醫院就診時,甲方應通知丙方。如因丙方懈怠造成乙方病情加重,甲方不承擔責任。轉診期間視為假出院;

(十)乙方在甲方人住期間病情加重或新發疾病,甲方採取急救措施並通知丙方,丙方應急時趕到。否則,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一)甲方不承擔不可抗力對乙方造成傷害的責任。

(十二)乙方身體狀況發生變化時,應服從甲方對護理等級調整。如不服從安排視為自動出院,若因此發生意外,甲方不承擔責任。

(十三)甲方不承擔乙方因自身原因而引發的身體傷害。

第八條服務費用

乙方需按雙方約定的時間向甲方繳納有關費用。繳納地點:財務室。

(一)乙方需向甲方支付如下固定費用:

1、床位費每月元;

2、伙食費每月元;

3、護理費每月元;

4、交納押金元;

5、冬季取暖費每月元;

6、電費(指自帶家用電器並經同意者)元;

7、其他約定的服務收費計元。

8、每月交納的費用,如乙方連續天以上不在院內就餐,餐費按天退還。床位費不予退還。

(二)固定費用按月收費須由乙方在費用發生內日前支付,乙方也可與甲方協商其他付費辦法;

(三)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醫療服務所產生的醫藥費用,按實際發生額隨時收取;

(四)乙方損壞甲方物品,應照價賠償;

(五)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各項收費規定和制度;

(六)在以下情況下發生的費用或賠償,由乙方負擔:

1、醫療費用;

2、喪葬費用;

3、違乙方義務,造成自身或他人傷害或損失;

(七)丙方對須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或賠償負有連帶責任。

協議附則

第九條單方協議解除

(一)以下情況下甲方可解除協議:

1、甲方認為乙方的病情發展超出了甲方的護理能力;

2、發現乙方患傳染病、精神病;

3、乙方有過度暴力、自殘、盜竊、詐騙傾向或其他嚴重不良嗜好,影響其他老人生活的;

4、乙方涉案刑事犯罪,損害社會公共利益;

5、未按時繳納有關費用或賠償金;

6、乙方不遵守甲方規章,對甲方工作產生嚴重干擾。

(二)如甲方違反本協議中的甲方義務,乙方可解除協議;

(三)任何一方解除合同,須至少半個月前通知對方;

(四)合同解除後,甲方應按規定退還尚未發生但已預交的費用;

(五)如乙方因其他原因解除合同,已交費用不予退還;

(六)合同解除,並不影響甲方向乙方要求支付按《服務費用》一節發生的賠償金。

第十條解決爭議的辦法

各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由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在協商和訴訟期間,各方仍需履行本協議。

第十一條其他條款

(-)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各方協商,另訂補充條款。

第十二條補充條款(不足可附頁)

甲方:蓋章)

委託人:

乙方:(入住老人本人簽名)

姓名:

丙方(親屬或擔保人簽名)

姓名:

協議簽訂時間:年月日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10

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委託管理協議書 甲方(委託人) :濟南市歷下區 街道辦事處

乙方(受託人) :濟南大家園家政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探索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驗,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範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將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委託給乙方管理,雙方簽訂本委託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指導乙方在甲方確定的試點社群按照《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檔案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審批政府資助的居家養老服務物件,對社群評估上報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稽核,確定服務時間,並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製作並向試點社群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專案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8元現金,特殊服務專案兌現10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檔案精神對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專案:買菜購物、記賬核算,做飯,洗刷炊、餐具,整理清潔居室、廚房、衛生間,洗衣、晾晒衣物,讀報、聊天等。

特殊服務專案:協助老人洗頭、洗腳、擦澡、剪指(趾)甲、處理大小便,縫補老人衣服,整理疊放衣服,配合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法律援助、協助老人翻身、 喂水、餵飯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委託管理期間,居家養老服務員為乙方員工,每月負責服務員“代幣券”的收回、兌現、工資的發放。乙方有聘用、檢查、獎懲、辭退服務員的權利。對甲方推薦的居家養老服務員,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5、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6、今後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願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託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後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濟南市歷下區 乙方:濟南大家園家政 街道辦事處 服務中心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11

被贍養人姓名

父親: 母親:

贍養人姓名

長子:次子: 三 子:四 子:

大女兒:二女兒: 三女兒: 四女兒:

為維護被贍養人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如下贍養協議。

第一條:贍養人的主要義務

1、贍養人不分兒女,自結婚成家之後都有贍養被贍養人的義務,各贍養人應積極履行對被贍養人經濟供養、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義務。

2、贍養人不得要求被贍養人承擔不願意或力不能及的勞動。

3、被贍養人的房產權、房屋租賃權和居住權受法律保護,未經被贍養人同意,贍養人子女不得強佔、出賣、出租、轉讓。

4、贍養人應妥善安排好被贍養人的膳食結構,保證被贍養人吃飽、吃好。

5、如被贍養人不能自行出行,贍養人應安排時間負責被贍養人出行,所需交通費由贍養人承擔。

6、被贍養人生病,贍養人應及時給予醫治,並負責生活照料與護理。被贍養人日常檢查、就診、買藥由贍養人負責。被贍養人大病需住院治療的,住院期間由各贍養人輪流護理,沒有時間或條件親自護理的,由當期贍養人聘請專人護理。

7、被贍養人生活不能自理時,贍養人自行護理應根據所有贍養人商議達成時間輪換一次,由贍養人護理。個別贍養人不能親自照料被贍養人的,可以按照被贍養人的意願,請人代為照料,並及時支付所需費用。贍養人之間可以協商由其中一個贍養人護理,其他贍養人應支付相應的補助,補助的數額由贍養人共同協商。

8、贍養人有權依法平均繼承父母遺產。

第二條 贍養的方式、週期

1、被贍養人單獨居住的,贍養人應主動上門贍養,各贍養人按照約定時間進行輪換。

2、被贍養人同贍養人同住的,各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按照約定時間進行輪換,下一順序的贍養人負責上門接回被贍養人。

第三條 贍養費及共同承擔的費用數額、給付方式、給付時間

1、根據家庭實際情況,每位贍養人每年給付被贍養人贍養費元,最晚於每年春節前以貨幣方式向被贍養人付清。

2、贍養人應以現金方式支付贍養費,贍養人應填好相應憑證,贍養人應對支付贍養費或共同分擔的費用承擔舉證責任。

3、贍養費或共同承擔的費用,由贍養人承擔。被贍養人有醫療保險不能報銷的醫療、護理等費用,由被贍養人從存款中支取,不足部分,贍養人共同承擔。

第四條 協議變更的條件和爭議的解決方法

1、變更本協議應取得被贍養人、贍養人全部同意後方可變更、修改。

2、贍養人在協商、調解的過程中,各贍養人應本著實事求是、求同存異、最有利於維護被贍養人利益的原則進行協商,妥善處理好爭議事宜。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贍養人不得以放棄繼承權或其它理由,拒絕履行贍養義務。

2、贍養人不履行贍養義務,被贍養人有要求贍養人給付贍養費的權利。

3、因贍養人不履行本協議而產生的訴訟費、律師費、交通費、贍養期間的護理人員費用由違約的贍養人承擔。

4、贍養人不盡贍養義務的,在繼承遺產時少分或不分。

5、部分贍養人不履行義務,其他贍養人按照長幼順序由不盡贍養義務贍養人的下一順序贍養人繼續履行贍養協議約定的義務,任何贍養人不得以此作為自己不履行義務的理由。

本協議共4頁。贍養人、被贍養人各執一份。

被贍養人

父親:

母親:

贍養人

長子:

次子:

三子:

四子:

大女兒:

二女兒:

三女兒:

四女兒:

村內見證人:

協議簽訂時間:協議簽訂地點:年 月 日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12

甲方(委託人) :濟南市歷下區 街道辦事處

乙方(受託人) :濟南大家園家政服務中心

為進一步探索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驗,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範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將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委託給乙方管理,雙方簽訂本委託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指導乙方在甲方確定的試點社群按照《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檔案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審批政府資助的居家養老服務物件,對社群評估上報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稽核,確定服務時間,並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製作並向試點社群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專案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8元現金,特殊服務專案兌現10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檔案精神對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專案:買菜購物、記賬核算,做飯,洗刷炊、餐具,整理清潔居室、廚房、衛生間,洗衣、晾晒衣物,讀報、聊天等。

特殊服務專案:協助老人洗頭、洗腳、擦澡、剪指(趾)甲、處理大小便,縫補老人衣服,整理疊放衣服,配合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法律援助、協助老人翻身、喂水、餵飯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委託管理期間,居家養老服務員為乙方員工,每月負責服務員“代幣券”的收回、兌現、工資的發放。乙方有聘用、檢查、獎懲、辭退服務員的權利。對甲方推薦的居家養老服務員,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5、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6、今後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願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託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後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自xx年xx月xx日至xx年xx月xx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濟南市歷下區 乙方:濟南大家園家政街道辦事處服務中心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xx年xx月xx日 xx年xx月xx日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13

甲方(委託人) :

乙方(受託人) :

為進一步探索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經驗,推動居家養老服務規範健康發展,經協商,甲方將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委託給乙方管理,雙方簽訂本委託協議,以共同遵守。

一、甲方權利與義務

1.指導乙方在甲方確定的試點社群按照《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有關檔案精神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的管理工作。

2、負責核定審批政府資助的居家養老服務物件,對社群評估上報需要提供居家養老服務的老年人進行稽核,確定服務時間,並移交給乙方提供服務。

3、製作並向試點社群發放“代幣券”。

4、負責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專項經費的管理與監督,按時向乙方劃撥。

根據每月服務記錄所記錄服務情況及收回的代幣券數量,服務專案每張代幣券(服務1小時)向乙方兌付8元現金,特殊服務專案兌現10元。

5、加強監督檢查,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工作實施評估,對乙方的管理與服務有批評、舉報的權利。

二、乙方權利與義務

1、按照《濟南市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實施意見》及有關檔案精神對居家養老服務試點工作進行管理。

居家養老服務內容包括:

服務專案:買菜購物、記賬核算,做飯,洗刷炊、餐具,整理清潔居室、廚房、衛生間,洗衣、晾晒衣物,讀報、聊天等。

特殊服務專案:協助老人洗頭、洗腳、擦澡、剪指(趾)甲、處理大小便,縫補老人衣服,整理疊放衣服,配合進行精神護理和康復護理,陪同和協助老人到醫院、診所看病就醫,協助提供法律援助、協助老人翻身、 喂水、餵飯等。

2、以微利或保本為經營宗旨,無償或低償為老年人服務。

3、負責對服務員的上崗資格認證培訓和上崗培訓。

4、委託管理期間,居家養老服務員為乙方員工,每月負責服務員“代幣券”的收回、兌現、工資的發放。乙方有聘用、檢查、獎懲、辭退服務員的權利。對甲方推薦的居家養老服務員,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優先錄用。

5、自覺接受甲方的工作指導,對甲方提出的有關問題及時研究解決。

6、今後甲方開展此類工作,在自願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接受委託的資格。

三、違約責任:

1、乙方在服務中連續3個月服務滿意率達不到80%,或者在服務中出現重大責任事故的,甲方有權利自行終止本協議並要求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2、協議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解除本協議,若一方因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時,提前三十天書面通知對方後可解除協議。

四、本協議有效期

自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五、本協議一式二份

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蓋章) (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14

贍養人:

被贍養人:

二十年業已盡到撫養義務,並對贍養人疼愛有加無任何虧欠,現贍養人因不切實際的婚戀糾紛不服被贍養人管教,為自身一己私利,不顧家庭和睦和鄰里勸告,嚴重傷害父母,業已侵犯了第三方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現自願放棄在職工作並斷絕與被贍養人的父母關係,從此雙方互不干涉。但其非法決定並不能免除其贍養父母的法定義務。為維護被贍養人的合法權益,切實保障被贍養人的晚年生活,現根據相關法律,經雙方協商一致,由贍養人一次性賠付被贍養人以下贍養費用並自願達成協議:

一:基本養老費《__市城市居民人均消費性支出(__)》

二:晚年租房費

三:必要的精神損失及消費性支出__元

四:保險金費用__元

五:晚年醫療保障器械費__元

以上內容由贍養人一次性兌現,贍養權力人以後生老病死不得向贍養義務人提出任何要求。如無兌現贍養義務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贍養權力人主張任何權利。

贍養人:

被贍養人:

日期: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15

被贍養人一:

被贍養人二:

贍養人一:

贍養人二:

贍養人三:

贍養人四:

為維護老年人合法權益,弘揚中華民族尊老、敬老、養老傳統美德,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促進家庭和睦、和諧,切實保障老年人的晚年生活,根據《憲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婚姻法》等有關規定,贍養人和被贍養人簽訂家庭贍養協議如下:

一、贍養內容

1、被贍養人一自願與贍養人一共同生活。

2、被贍養人一的生活費用: 每年負擔 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3、被贍養人二自願與 共同生活。

4、被贍養人二的'生活費用: 每年負擔 元,每年12月、6月2次付清。

二、特殊情形處理

被贍養人一、二如有疾病、生病等較大花費的,由 共同分擔,在第一條約定的費用之外另行支付。

三、附則

1、本協議經贍養人簽署後即生效。

2、贍養人不執行本協議約定義務的,願意接受依法強制執行。

3、本協議由村(居)委會監督執行。

4、本協議未盡事項參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老年人權益保障法》。

5、本協議一式份,贍養人各執一份,見證人執一份。

簽署時間:__年_月_日

被贍養人(簽字):

贍養人(簽字):

見證人(簽字):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16

甲方:_______(二人均系_______社群居民)

乙方:_______(二人均系_______社群居民)

丙方:_______(系_______社群居民,長子。經由已故居民原配妻子同意,由承擔贍養義務和合法繼承財產)

甲方之一與原配妻子(已故)婚後生育兩個女兒,長女,次女。

甲方之二與原配(已故)婚後生育一子,名為(已故)甲方和在_______年結婚,婚後未生育子女。

甲方現有房產座落新村16號樓一單元403號,房屋建築面積為64.7平方米。甲方在該房屋居住。

甲方_______,男、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人,現年91歲。_______,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生人,現年86歲。由於兩位老人年邁,生活不能自理,經兩位老人同意,乙方和丙方達成贍養老人和甲方身後財產處理協議如下:

1、根據甲方的'意見和該家庭的特殊情況,乙方和丙方通過協商一致同意兩位老人分別由乙方和丙方各自承擔贍養責任,即乙方和丙方按月輪換負責老人的生活(包括僱保姆工資和生活費用)

2、甲方醫療費用由乙方承擔,醫療費用由丙方承擔。

3、甲方兩位老人全部故去後,對該房產進行作價出售,出售全部房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4、甲方_____的低保金、佔地老人生活費和居民保險以及困難補助等收入,一切收入歸乙方,一切收入歸丙方。

5、甲方現有存款人民幣肆仟元,該款歸乙方和丙方兩方平分。

6、未盡事宜,由乙方和丙方協商解決。

7、此協議一式五份,甲、乙、丙、見證單位和公證處各一份,該協議公證後生效。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丙方:_______見證單位:_______社群居委會見證人: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17

被贍養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贍養人:

甲:_______________(長子)__________(長媳)

乙:_______________(次子)

因被贍養人年事乙高,並長期重病,需贍養人贍養。經甲、乙雙方贍養人商議決定並經被贍養人同意,特定如下協議:

一、被贍養人養老主要依靠家庭成員,特別是甲、乙雙方應當履行對父母經濟上的供養,生活上照料和精神上慰籍的義務,照顧父母的特別需要。

二、贍養人應當妥善安排父母的住房,對患病的被贍養人應提供醫療費用和護理。

三、贍養人不得強求被贍養人承擔體力過重的勞動;不得岐視、侮辱和虐待被贍養人。

四、被贍養人的生活方式由被贍養人自己選定,可以同甲、乙雙方生活在一起,也可以單獨生活,甲、乙雙方有贍養父母的.義務。父母待遇從優、生活來源由甲、乙雙方保障。供應標準由甲、乙雙方共商決定,每人每年白麵________________斤,小米(大米)_______________斤,豆類雜糧___________斤,油_____斤,必須保證質量或生活費用_____________元/年大寫;必須保證被贍養人用電、用水和用煤的方便。

五、醫療費

①平時醫療費:每月交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人民幣。

②住院治療費、護理費。國家醫療保險報賬後剩餘部分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承擔。

六、被贍養人百年後的安葬費也由甲、乙二方共同平均分擔。

七、此協議一式四份。被贍養人一份,甲、乙二方各一份,村委各一份(並請監督執行)。

八、具體說明略以上各條經村兩委批准,對不執行上述協議規定者,未盡事宜者,再商議決定,如果商議不成,再由國家有關法律處理。

九、本協議書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贍養人:

甲(簽字):_______________

乙(簽字):_______________

被贍養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執筆人:_______________

在證人:_______________村委會簽定

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

養老協議書集錦 篇18

甲方:

乙方:

伴隨《威海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意見》正式出臺,威海市環翠區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工作全面推開,並選擇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環翠支行作為主辦行代理收繳、發放養老保險資金(以下簡稱代理資金),中國農業銀行股份有限公司威海分行城區24個營業機構,均提供相應服務。為確保代理資金及時收繳、發放到位,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本協議。

第一條合作原則

一、雙方以服務城鎮非從業居民養老保障工作為目的,以農行“金穗借記卡”為平臺,發放、收繳代理資金,減少現金支付風險,本著相互信任、相互支援、誠實守信的原則,建立長期、全面業務合作關係,共同打造利國利民的德政工程。

二、雙方在符合國家有關法律、政策及內部規章制度的前提下,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共同處理合作過程中出現的問題。

第二條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權利

(1)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安全、妥善地保管資金,併為之提供各種金融服務。

(2)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準確地進行資金劃撥和清算。

2、甲方義務

(1)甲方須在協議簽訂後在乙方指定的營業機構開立用於發放、收繳城鎮居民養老保險資金的專用賬戶。如今後引入托管機制,優選乙方為託管行。

(2)代理收繳時,甲方須及時將代理收繳資金繳存在乙方開立的收繳專戶,並協調財政局在代收繳資金上劃財政局後繼續存入我行;代理髮放前,甲方須及時按照乙方要求提供代理髮放清單,將資金劃撥到在乙方開立的賬戶內。

(3)甲方須按照乙方要求在參保居民檔案建立時,及時提供相關資訊資料,按時與乙方核對賬務。

(4)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金穗借記卡”開卡清單,接收相應卡片,併發放至參保的持卡人。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1)根據《威海市城鎮居民社會養老保險實施意見》要求,乙方提供“金穗借記卡”作為發放代理資金的便利渠道,為保證代理資金按時、足額到位,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乙方開立存款賬戶。

(2)為了保證甲方資金的安全,乙方有權按照國家金融法規監督和管理甲方賬戶資金。

2、乙方義務

(1)乙方須為甲方提供的符合參保條件的居民辦理“金穗借記卡”,並免收小額賬戶管理費、年費和工本費。

(2)乙方須為甲方提供開戶、結算等方面的金融服務並確保代理資金及時發放到位。

(3)乙方須在所轄各網點和甲、乙雙方共同認定的居委會或物業管理辦公室安裝和提供ATM、POS、轉賬電話等金融機具及相關服務,以確保廣大參保居民安全、方便、快捷地使用“金穗借記卡”。

(4)乙方須為甲方辦理網上銀行、電話銀行等金融工具提供方便,滿足甲方金融產品需求。

(5)乙方按照甲方要求,配合甲方在參保居民檔案建立時,收集、保管資訊資料,並做好清單交接,批量開立“金穗借記卡”,將卡片傳遞轉交給甲方。

第三條其他事項

一、雙方在資訊資料交換及使用過程中應共同遵守保密原則。

二、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本協議未規定的特殊情況,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三、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報財政部門備案。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簽訂日期:____年__月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