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 年,工作地點為 ,工作崗位為 。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群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專案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 (單位)_______________ 乙方 (個人)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型別為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年_月_日,終止日期___年_月_日,其中試用期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__________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並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於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於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於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於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於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後關於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範;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准,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並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後,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款和第二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徵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係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 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款、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並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並按原勞動部《違反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於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後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於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後,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款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原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款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祕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後,亦不得在 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後為甲方工作期限在 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 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簽章)
或委託代理人 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鑑證機關(蓋章) 鑑證員(蓋章)
鑑證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_________大學學生處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
為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著自願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_________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並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乙方要求甲方為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其中
1.工作內容:_________
2.工作時間:_________
3.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辦理實習資訊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元(即按實際聘用人數,每人管理費_________元或按學生酬金的_________%計)管理費用於為丙方購買人身保險等。
三、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係,乙方終止用工關係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與丙方發生經濟關係。
五、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七、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智慧財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八、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大學學生處
乙方(用人單位)_________
丙方(學生)_________
為保證就業實習工作的順利進行,保護學校、用人單位及學生的合法權益,甲乙丙三方本著自願合作的原則,經慎重協商,甲乙丙三方承認《_________大學大學生就業實習管理規定》對三方均有的約束力,並達成如下就業實習協議:
一、乙方要求甲方為其介紹丙方從事就業實習工作,其中
1.工作內容:_________
2.工作時間:_________
3.就業實習報酬和福利待遇:_________
二、在辦理實習資訊登記時,乙方在就業實習報酬外應向甲方支付管理費用_________元(即按實際聘用人數,每人管理費_________元或按學生酬金的_________%計)管理費用於為丙方購買人身保險等。
三、乙方在丙方實習期間,不得無故剋扣丙方的勞動報酬。無論乙方辭退或丙方辭職,乙方均需付足學生自勞動開始之日至離開之日的全部報酬。乙方有權根據其用工需要而終止與丙方實習用工關係,乙方終止用工關係需提前10天通知甲方、丙方。如丙方因無故離職,或因表現不佳被辭退,學校將按考勤等校規處理。
四、乙方在_________日以前,將丙方的報酬付給甲方,統一由甲方發放,乙方不直接與丙方發生經濟關係。
五、丙方就業實習依法享受勞動保護,乙方不得安排丙方從事易對人體造成傷害或危險的特殊行業或專業的勞動及違法活動;乙方應對丙方的人身安全提供保障,不得損害或變相損害丙方在勞動保護方面的合法權益。否則,造成的後果由乙方負責。但是,甲方應為丙方提供相應的醫療保障,乙方對丙方的醫療不承擔責任。在工作期間,乙方對丙方的故意行為造成的自身人身傷害事故不負責任。有關勞動保護的其他內容參照勞動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六、甲方是具體負責指導大學生就業實習的組織管理機構。在工作中甲方教育丙方遵紀守法,執行用人單位及學校的規章制度,履行就業實習協議中的各項義務,如乙方與丙方發生糾紛,甲方主持調解雙方的爭議。在調解前,乙方或丙方不可申請仲裁和訴訟。
七、乙方有權與丙方簽定有關智慧財產權、保密義務等協議。甲方督促丙方執行上述協議。
八、本協議發生的爭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由甲方所在地法院管轄。
八、本協議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負責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
班級:_________
學號: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互相考察之後,乙方自願在甲方學習,服從學校的安排,接受學校的培養教育。甲方同意接收乙方在本校學習服裝設計專業,學制三年,經雙方同意,協議如下:
一、收費標準:學費_______元;第二年獲國家助學金_______元。
二、退費標準:學生入學後三日起至一個月內退學者,收取一個月學費,其餘部分退回;入學超過一個月,不足兩個月的,收取兩個月學費;超過兩個月的,不退學費。
三、助學金髮放:申報中專學生,一年後由學生本人持身份證、戶口原件,領取助學金卡。離校者,必須隨時和學校保持聯絡,備案電話保持暢通,如因學生本人原因領不到助學金,後果自負。
四、學生做到:
1、遵守學校學習制度:不退到、不早退、不曠課。
2、遵守學校放假制度:不提前請假、不晚歸。
3、遵守學校自習制度:按時上自習、完成作業。
4、遵守學校住宿制度:按時就寢、按時起床。
5、端正學習態度:明確學習目標、克服散慢習慣、成績合格。
6、尊師愛校:尊敬老師、聽從安排、團結同學、愛護公物、熱愛集體。
7、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誠實不撒謊、爭當品學兼優的好學生。
8、每週六評比總結會必須參加,一週學習出勤情況由本人簽字,向家長彙報。
9、通校生人身安全、學習質量由學生自行負責。
五、家長做到:
1、按時交納學費等各項費用,不拖不欠;
2、家長與學校要經常溝通,開學後放假前最少聯絡兩次;
3、若家長聯絡方式改變,及時通知學校,以方便學校及時彙報學生情況,否則一切後果由家長自行負責。
六、學校做到:
1、組織學生參加中專考試,成績合格,為學生建立學籍。
2、畢業發國家承認的中專學歷證書。
甲方(用人單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 年,工作地點為 ,工作崗位為 。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 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群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專案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 年 月 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甲方(院校):
乙方(學生):
雙方本著平等、誠信的原則,根據甲方有關就業規定,就甲方為乙方就業推薦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一)甲方的承諾和保證
1、乙方同時具備以下條件時,甲方負責100%就業推薦:
(1)已經年滿16週歲,體檢合格。
(2)是甲方一年制以上專業(含一年)的學員,學習期滿,學完所有課程且成績合格。
(3)在校期間沒有違紀行為或就業前撤銷處分的。
2、乙方在校學習期間成績優秀、表現突出的,優先進行工作推薦。
3、甲方為乙方推薦的就業地點包括北京、上海、深圳、杭州、廣州、南京、成都以及其他新華集團兄弟院校所在地城市。
4、若乙方因技術原因被用人單位辭退(以用人單位出具的辭退意見書載明的原因為準),乙方可以在原專業免費重修部分課程。重修期間住宿費、生活費乙方自理。
5、若乙方十六歲週歲以下,應遞交就業申請到甲方就業指導部門,等乙方年滿十六週歲後為其就業推薦。
(二)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本協議:
1、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者地方規範性檔案相關規定的。
2、在校期間嚴重違反校規校紀,並被紀律處分的。
3、經催告後,乙方未按甲方要求交清學費、實習費等費用的。
4、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到甲方提供的用人單位面試或工作的。
5、因個人原因被用人單位辭退或辭職(以用人單位的陳述為準)。
6、乙方已到崗就業的。
7、乙方違反承諾和保證或者其他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原因。
第二條乙方的承諾和保證
1、就業推薦前已經全面瞭解學院就業推薦制度與流程,已接受就業前安全和就業注意事項教育,並承諾認真、全面按要求執行,按時辦理離校相關手續。
2、在應聘過程中向用人單位提供的推薦表所有資訊和身份證、學歷證、職業技能資格證書等材料都是真實的。
3、本人已經認真聽取甲方就業指導部門對就業推薦單位用人性質、就業崗位、福利待遇等招聘情況的介紹,對用人單位已經做了全面的瞭解,經過慎重考慮並已經取得父母(或法定監護人)同意,我同意到甲方推薦的單位面試和就業。
4、在前往用人單位報到前到崗後,及時與家人聯絡,讓家人放心。自行負責面試以及就業推薦期間的人身財產安全事宜,在校外發生的人身和財產損失與學校無關。
5、按時到用人單位辦理報到手續,到崗後遵守用人單位安全操作規程和各項規章制度,恪守職業道德,不洩漏用人單位祕密,不做有損用人單位利益和甲方聲譽的事。
6、甲方根據乙方專業技能的實際水平,按照甲方《關於設定學生就業最低薪酬標準的通知》的要求進行就業推薦。乙方因就業推薦所發生的交通、食宿等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7、上崗後在工作中如有困難需要幫助解決,應向班主任和就業指導部門(或駐外辦)反饋。如離職應按用人單位規定程式辦理。在未進行多方溝通和妥善處理前,不得私自離崗。
8、在用人單位發生勞動糾紛時,應理解社會現實,本著友好協商的態度來解決,通過合法程式妥善解決問題,不應有過激的行為。
第三條協議生效及其他
1、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至乙方接受就業推薦併成功就業(包括試用期)後終止。
2、乙方通過用人單位面試,並上崗後即視為成功就業。
3、甲方為乙方與用人單位之間建立勞動關係提供免費的居間服務。
4、當乙方接受甲方的就業推薦時,甲方與乙方之間的培訓合同關係終止,乙方可以繼續在宿舍中居住7天。
5、甲方發出的通知以送達以下地址或者撥打電話視為送達。
乙方的通訊地址:
乙方聯絡電話:
若乙方變更以上通訊方式,應當立即通知甲方,否則因此產生的不利後果由乙方承擔。
6、乙方同意將其肖像和姓名無償用於甲方及其關聯企業的廣告宣傳。
7、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乙方(簽字):
電話: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共和國勞動法》,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同意,自願簽訂本協議書,遵守本協議書所列條款。
一、協議書生效
條 本協議書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二、工作內容
條 甲方同意將畢業生委託乙方安排其就業,推薦人員赴乙方工作。
條 甲方推薦的畢業生將乙方的要求,按時規定的工作,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條定時工作制的,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每日工作不超過8小時,平均每週不超過40小時。乙方甲方推薦的人員每週休息一日,乙方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後可以延長工作,每日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的,在保障甲方推薦的人員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每日超過3小時,每月超過36小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平均日和平均周工作不超過法定標準工作。不定時工作制的,工作和休息休假由甲方推薦的人員自行安排。
第五條 乙方延長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作,應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同等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範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第七條 乙方對甲方推薦的人員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乙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同工同酬。
第九條定時工作制或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甲方推薦的人員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足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工資不低於_________元,試用期間工資_________元。
第十條 乙方安排甲方推薦的人員加班或延長工作超過本協議書條規定的,按《勞動法》第44條支付工資報酬。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一條 乙方與甲方推薦的人員應按和市社會保險的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和大病醫療統籌及社會保險費用。
乙方應為甲方推薦的人員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規定轉移。
第十二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規定。
第十三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待遇按規定。
第十四條 乙方為甲方推薦的人員福利待遇:
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五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應遵守乙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範;愛護乙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參加乙方組織的培訓,思想覺悟和職業技能。
第十六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違反勞動紀律,乙方可依據本規章制度,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協議書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十七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制度,本協議書應變更內容。
第十八條 訂立本協議書所依據的.客觀情況重大,本協議書無法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協議書的內容。
第十九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本協議書可以解除。
十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乙方可以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十一條 下列情形,乙方可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但應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甲方推薦的人員:
1、甲方推薦的人員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從事原工作也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勝任工作,培訓或者工作崗位,仍勝任工作的。
十二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有下列情形,乙方依據本協議書十二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
十三條甲方推薦的人員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縣勞動鑑定委員會確認完全或喪失勞動能力的,按規定辦理,依據本合同十二條解除與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勞務關係。
十四條 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動關係,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通知乙方。
十五條 有下列情形,甲方推薦的人員可以隨時通知乙方解除勞務關係:
1、在試用期內的;
2、乙方以暴力、威脅、監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3、乙方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勞動條件的。
八、經濟補償與賠償
十六條 下列情形,乙方違反和解除甲方推薦的人員勞務關係的,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經濟補償金:
1、乙方剋扣或者無故拖欠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的,拒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延長工作工資報酬的,除在規定的內全額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工資報酬外,還需加發於工資報酬_________的經濟補償金;
2、乙方支付甲方推薦的人員的工資報酬低於本市最低工資標準的,要在補足低於標準的,支付於低於____的經濟補償金。
十七條下列情形,乙方應甲方推薦的人員在乙方工作年限,每滿_______年發給於甲方推薦的人員解除勞務關係前_________個月平均工資月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_________個月:
1、經與甲方推薦的人員協商,乙方解除勞動關係的;
2、甲方推薦的人員勝任工作,培訓或者工作仍勝任工作,由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的。
九、約定
十八條 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解決。
十九條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甲乙雙方按照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及相關規定,遵守誠實、信用的原則,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依法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錄(聘)用乙方。
二、乙方同意畢業後到甲方工作。
三、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限為年,工作地點為,工作崗位為。
四、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乙方月實際工資收入不低於元(該項收入不得低於當地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甲方錄(聘)用乙方工作期間,甲方按國家和本省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包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保險),提供相關的福利待遇,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品。
六、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在簽訂本協議前組織體檢,否則以學校畢業時體檢為準。
七、甲方在招聘時所提供的帶有承諾內容的宣傳材料作為本協議的附件,乙方在應聘時所提供的自薦材料亦作為本協議的附件。
八、甲方所介紹的情況嚴重失實,乙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乙方所提供的自薦材料內容嚴重失實,甲方可單方解除本協議並免責。
九、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經書面告知對方,本協議解除:
1、甲方被撤銷或依法宣告破產的;
2、乙方考入普通高等院校、依法服兵役、被錄用為公務員,或經選拔參加選調生、選聘生、西部計劃、欠發達計劃、三支一扶、服務社群計劃等國家和地方基層就業專案的;
3、乙方報到時未取得畢業資格的;
4、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其它情形。
十、本協議生效後,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一方違約,另一方可依法追究其違約責任,並要求賠償相關損失。
十一、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協議中雙方約定的條、款或解除協議,變更或解除協議應當採用書面形式。
十二、甲乙雙方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或提請有關部門協調解決,也可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
十四、經甲乙雙方協商,乙方於年月日前到甲方報到。甲方應當在乙方報到後1個月內為乙方辦理錄用手續,或簽訂勞動(聘用)合同,乙方應當積極配合。本協議中關於工作期限、崗位、地點、薪酬等主要條、款應寫入勞動(聘用)合同。
十五、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甲方為乙方辦理錄(聘)用手續後,本協議終止。
甲方(公章):
乙方(簽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畢業生:__________________
用人單位:________________
培養單位:________________
簽訂本就業協議應遵守的條款
第一條本《就業協議書》適用於參加初次就業的普通高校(含研究生培養單位)畢業研究生、本專科畢業生;在中國境內登記註冊的各類企業、事業單位;國家機關、部隊以及依照中國法律核准登記的外因公司、分支機構。
第二條簽訂本就業協議應當遵守平等、自願、誠實信用的原則。
第三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有權利瞭解對方的實際情況,被瞭解方應當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不得弄虛作假。
第四條《就業協議書》如增加其他約定條款,約定條款內容不得違反國家法律和行政規章的有關規定,不得損害學校、用人單位和畢業生的聲譽及合法權益。
第五條畢業生與用人單位對就業協議的成立,有其他約定的,須在就業協議書中註明。例如:用人單位進人需要經人事主管部門核准的,應當在協議書中約定,核准後就業協議成立。
第六條本協議經畢業生和用人單位簽字或蓋章後生效,經學校鑑證登記後作為簽發報到的依據。
第七條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後、用人單位、畢業後所在學院和學校各一份。
雙方協議的主要條款
用人單位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主管部門:______________
通訊地址: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
聯絡人及電話:_________單位性質:______________
檔案:_________________
接收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
詳細地址: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出生年月:______________
學院:_________________專業:__________________
政治面貌:_____________學位類別: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培養方式:______________
畢業生姓名: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製表
簽約須知
根據國家的規定,普通高校畢業生就業實行“市場導向、政府調控、學校推薦、學生與用人單位雙向選擇”的就業機制,為維護國家就業方案的嚴肅性,規範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 特制定本協議書:
一、簽約各方必須遵守國家的有關法律、法規和教育部的有關規定,堅 持公開、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
二、畢業生應按國家和省畢業生就業政策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 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用工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向,對用人單位的要求,可在“畢業生對用人單位約定”一欄註明。
三、用人單位要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若與用人單位簽定本協議,用 人單位應同時出具同意接收結業生的證明。用人單位如對畢業生有其他要求可在“用人單位對畢業生約定” 一欄註明。
四、學校要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 位簽定協議後,由學校稽核彙總並報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鑑證或國家教育部批准,列入就業方案下達執行,學校負責到省畢業生就業就業主管部門辦理派遣手續。
五、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 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單獨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 一方提出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由違約方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省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影印無效。此協議經鑑定後方可納入就業方案,予以派遣。
畢 業 生 情 況 及 應 聘 意 見姓 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政治面貌 培養方式 健康情況 專 業 學制 學歷 家庭地址 e-mail固定電話 行動電話 應聘方式學校招聘會( ) 政府舉辦招聘會( ) 人才市場( ) 網路簽約( )其他( )應聘時間 應聘地點應聘意見: 畢業生簽名: 年 月 日 用 人 單 位 情 況 及 接 收 意 見單位名稱 單位隸屬 聯 系人 聯絡電話 郵政編碼 通訊地址 網 址 單位性質國有企業非國有企業黨政機關事業單位科研學校部隊其它畢業生
檔案戶口黨團關係接 收檔案接收單位名稱 郵編 檔案轉寄詳細地址 戶口接收地址(單位) 黨.團組織關係接收單位 用人單位意見:
簽章 年 月 日用人單位上級主管部門意見:
(有用人自主權的單位此欄可略)
簽章 年 月 日用人單位所在地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意見:
籤 章 年 月 日
用人單位注意事項:
1、本協議書由湖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辦公室和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按國家教育部高校學生司統一格式翻印。
2、本協議書全省統一編碼,填寫號碼的小方框為紅色,其它印刷字元為蘭色,本協議書一式四份,影印無效。
3、“需求資訊登記鑑證號”是確保畢業生就業有關手續順利辦理的重要依據。根據湘教通[20__]190號檔案精神,用人單位到我辦(委託省就業指導中心)辦理了畢業生需求資訊登記手續的,方有此鑑證號;如未辦理,應及時按有關規定補辦,以免造成不必要的延誤(學校及其畢業生自行聯絡的省外用人單位,原則上由學校統一到我中心辦理登記手續)。
4、查詢、瞭解湖南省高等院校畢業生有關情況,可登入“湖南省畢業生就業資訊網”,網址為:。
湖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辦公室
湖南省大中專學校學生資訊諮詢與就業指導中心
編號:
全國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就業協議書
畢 業 生
用人單位
學校名稱
國 家 教 育 部 高 校 學 生 司 製表
湖南省教育廳畢業生就業辦公室 翻印
為維護畢業生就業市場秩序,規範市場行為,明確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在畢業生就業工作中的權利和義務,經協商,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簽訂如下協議:
一、畢業生應按國家規定就業,向用人單位如實介紹自己的情況,瞭解單位的使用意圖,表明自己的就業意見,在規定的時間內到用人單位報到。若遇特殊情況不能按時報到,需徵得用人單位同意。
二、用人單位應如實介紹本單位的情況,明確對畢業生的要求及使用意圖,做好各項接收工作。凡取得畢業資格的畢業生,用人單位不得以學習成績為由提出違約;未取得畢業資格的結業生,本協議無效。
三、學校應如實向用人單位介紹畢業生的情況,做好推薦工作,用人單位同意錄用後,經學校稽核列入建議就業範圍,報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批准,學校負責辦理派遣手續。
四、學校應在學生畢業前安排體檢,不合格者不派遣,本協議自行取消,由學校通知用人單位。如用人單位對畢業生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原則上應在簽訂協議前進行體檢,否則,以學校體檢為準。畢業生報到後體檢不合格者,在其報到後一個月內,用人單位與學校協商徵得同意,可將其退回學校;超過一個月的由用人單位按在職人員的有關規定辦理。
五、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三方如有其他約定,應在備註欄內註明,並視為本協議書的一部分。
六、本協議經各方簽字、蓋章後生效。三方都應嚴格履行本協議,若有一方變更協議,須徵得另兩方同意,並由違約方向另兩方交納違約金。
七、本協議一式四份,畢業生、用人單位、學校和省級畢業生就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影印無效。
甲方:
乙方:
為了全面貫徹教育部關於以社會需求為培養目標,以就業為導向的辦學方針,建立“需求、培養、實訓、就業”的教學模式,使畢業生能夠學以致用,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本協議。
一、 甲方應履行的職責
1、根據乙方提供的入學材料,到省教育廳辦理正式錄取手續,負責學生畢業證及就業報到證的辦理工作。
2、按國家教育部規定的教學計劃和教學大綱及用人單位的實際需求進行教學,保質保量地完成各學科的教學任務。
3、學生畢業後負責推薦就業,併為每位學生至少提供一個就業崗位。
4、負責畢業生崗前培訓工作。
5、負責推薦就業的專業包括我院20__年招生的各個高職專業。
二、乙方應履行的職責
1、學生必須修滿規定的學時。
2、在校期間必須嚴格遵守學院的規章制度,刻苦學習,成績必須達到合格以上。
3、學生必須向學院提供真實、有效的入學錄取材料。
4、學生在校期間必須配合學院進行上崗培訓及推薦就業。
三、如果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甲方不負責安置工作。
1、在校期間不認真學習,所學課程成績有不合格的,不能按時取得畢業證者。
2、不按時交納學費或經學院允許緩交,但在畢業前仍未交齊全部學費者。
3、在校期間受到嚴重警告及以上處分者。
4、畢業後自行就業者。
5、無正當理由,出於個人好惡,不服從推薦就業者。
四、其它規定
1、如發生協議條款之外的事情,由雙方協商解決。
2、十八週歲以下的學生必須由監護人簽字。
3、本協議一式兩份,學院和學生各一份。
甲方: 乙方: (學生)
法定代表人(蓋章) 監護人: (家長)
X年X月X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