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用人單位)名稱:__________
企業類別: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
現住址: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籤訂本協議。
第一條 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 勞動崗位
甲方安排乙方從事__________工作,乙方應完成甲方分配的生產任務。
第三條 勞動報酬
甲方按照國家的規定和乙方的工作崗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勞動報酬於辭職當天結清,不得有拖欠現象。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假
(一)甲方實行每日工作不超過八小時。因生產經營的需要,雙方協商可延長工作時間或加班,但不得違反《勞動法》有關規定,並支付加班費。
第五條 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在協議期內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
(二)甲方有權按國家和江陰市的有關規定及企業的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對乙方實行管理。
(三)乙方在工作期間和工作場所內,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傷害的和從事與工作有關的預備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傷害的。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申請工傷認定
第六條 本協議的解除、變更、終止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本協議的內容可以變更或解除。
(二)本協議到期,自行終止。
甲方(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人:
(簽字或蓋章)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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