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賠償調解協議書十篇

欄目: 協議書 / 釋出於: / 人氣:2.79W

賠償調解協議書 篇1

甲方:貴州農熠農業開發有限公司

賠償調解協議書十篇

乙方:

身份證號:__

乙方兒子:

身份證號:__

乙方兒媳:

身份證號:__

乙方於20__年5月3日,在甲方大棚上班時,因工作失誤,造成右大腿受傷,導致“ 右側股骨下段骨折”。

雙方均認可該次事故為工傷。

為了解決雙方的勞動糾紛,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工傷待遇賠償金陸萬貳仟(¥62000.00)元,於二0___年七月十九日打入乙方貴州農村信用社賬戶:

該賠償金包括:①乙方因工傷停工留薪期待遇薪金、②生活護理費用、③住院伙食補助費、④一次性傷殘補助金、⑤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⑥傷殘就業補助金、⑦營養費、⑧繼續醫療費用、⑨其他因本次事故應當支付的費用。

二、在支付上述費用後,甲方不再承擔其他賠償責任。

乙方亦不得以其他任何理由或情形,要求甲方承擔任何賠償責任。

三、自即日起起,乙方自願解除與甲方的勞動關係。

四、乙方住院期間向甲方暫借貳萬伍仟元(¥25000.00)元(出院時退回8666.71元),用於住院治療期間發生的醫療費用,該費用由甲方承擔。

其他醫療費用已在本協議第一條中的賠償金中作出補償。

五、如有:①甲方不按照本協議第一條約定支付賠償金、②乙方不遵照本協議第二條履行之情形出現,視為違約,由違約方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3000元。

六、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示,雙方均認可沒有欺詐、脅迫、引誘或趁人之危等不誠實信用之情形。

七、本協議自雙方簽字、滑石鄉調解委員會、巖腳村村民調解委員會蓋章後生效

八、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持一份、滑石鄉調解委員會、巖腳村村民調解委員會各持一份。

甲 方: (籤 名)

乙方: (籤 名)

滑石鄉調解委員會: (蓋 章) (籤 名)

巖腳村村民調解委員會: (蓋 章) (籤 名)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賠償調解協議書 篇2

甲方:

乙方:

鑑於:(工亡事故概述及調解背景)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

第二條甲方支付乙方以下費用:一次性工亡補助金、喪葬費、供養親屬撫卹金以及其他合理費在內共計人民幣元整(¥元)。乙方完全同意接受前述賠償款額。

第三條支付方式:

年 月 日由甲方支付 元(¥ 元)給。指定收款賬戶(開戶銀行:,賬號:,賬戶名:,詳見《附件3》)。

第四條乙方同意委託(具體授權委託手續見《附件4》)全權代為領取前述全部由甲方支付的費用後,由乙方內部自行分配、處理,其分配、處理方式、後果均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甲方支付乙方前述全部費用後,雙方債權全部結清,且所有糾紛一次性了斷、終結。乙方不得再就此事向甲方主張任何權利、任何費用,也不得就本次事件向甲方提起任何訴訟、仲裁。

第六條本協議簽訂後,雙方均須全面遵守履行,如有任何一方違約的,違約方需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三萬元整。如乙方違反本協議約定,還需退還甲方支付的前述費用人民幣元整(¥元)。

第七條本協議為一次性處理終結協議,協議簽訂後,雙方再無其它爭議。

第八條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一份,乙方執一份,一份交由人社部門備案,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甲乙雙方就本調解協議中涉及各類通知、協議等檔案,以及發生爭議糾紛時相關檔案和法律文書送達時的送達地址及法律後果作如下約定:

1、甲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乙方確認其有效的送達地址為。

2、前述地址適用範圍,包括雙方非訴時各類通知、協議等檔案,以及就本合同發生爭議糾紛時相關檔案和法律文書的送達,同時包括在爭議進入勞動人事爭議仲裁、民事訴訟一審、二審、再審和執行程式。

3、任何一方的送達地址需要變更時應當履行通知義務,通過的方式通知對方,確保對方知悉。未按前述方式履行通知義務,雙方所確認的送達地址仍視為有效送達地址。”

第十一條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甲乙雙方可協商解決,如通過協商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本協議簽訂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糾紛。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共同確認:對協議同項下條款文義有充分理解和把握,知悉所享有的權利及應承擔的義務及違約後將承擔的責任,且不存在重大誤解等意思表示不真實的`情形。

第十三條其他約定。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賠償調解協議書 篇3

甲方:

乙方:

代表人:

身份證號:

丙方 :

身份證號:

丁方 :

身份證號:

甲方職工_同志於20__年_月__日醉酒死亡,現甲、乙、丙、丁四方就該起事件的爭議問題,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在已經為乙方墊付4000元費用的基礎上,再一次性向乙方支付補償款__ 萬元(包含死亡賠償金、被撫養人生活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損害撫慰金以及喪葬補助費、一次性救濟金、供養直系親屬生活困難補助等)。

2、甲、乙雙方就本次事件的賠償、補償等所有爭議問題一次性了結,再無任何其他爭議。

3、乙方保證其向甲方出具的戶口簿、身份證、近親屬關係證明以及授權委託書等書面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如上述檔案的真實性或合法性存在問題,則乙方須將甲方支付的104000元補償款全部返還甲方,並自願放棄向甲方索賠的所有權利,丙方和丁方對乙方上述返還補償款的義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4、乙方承諾不得再就本次事件,以勞動、侵權或任何其他理由向甲方或其工作人員要求賠償、補償或主張任何其他權利,並不得干擾甲方及其工作人員的正常生產、生活。

5、乙方、丙方和丁方保證,李除乙方外再無其他近親屬。如有乙方之外的李的近親屬向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主張權利,則乙方須將甲方支付的104000元補償款全部返還甲方,並自願放棄向甲方索賠的所有權利,丙方和丁方對乙方上述返還補償款的義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5、甲、乙、丙、丁四方一致同意,如果乙方違反第4條的約定,又向甲方或其工作人員主張權利或干擾甲方及其工作人員的正常生產、生活,因此給甲方或其工作人員造成的所有費用和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補償款、賠償款等等),全部由丙方和丁方承擔,甲方不需要承擔任何責任。

甲方(蓋章):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 丁方: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立協議人:

建築工程公司(下稱甲方)

百貨公司(下稱乙方)

建築工程公司訴百貨公司建築安裝工程合同糾紛一案,在__區人民主持下,雙方當事人調解結案,調解書已於1999年10月16日送達。

調解協議規定乙方欠甲方建築工程款83209. 26元,於1999年10月16日前一次付清。

逾期不付按銀行貨款的有關規定承擔利息;雙方互不追究其他責任。

現因乙方目前經濟方面有困難,提出分期付款。

經甲、乙方反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甲方同意變更__區人民(1999)_法經字第190號民事調解書關於乙方欠甲方建築工程款83209. 6元,於1999年10月26日前一次付清”的決定。

(二)乙方於1999年12月30日前,付款43209. 26 iG;於20__年3月 0日付款40000元。

(三)甲、乙雙方均應信守協議。

乙方如不履行協議,每期拖欠的款額,每拖欠一日按30%計 算滯納金。

(四)本協議書一式三份。

甲、乙方各執一份,交人民一份。

甲方:建築工程,A公司(公章) 乙方:__百貨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___(章) 法定代表人:___(章)

賠償調解協議書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律師事務所律師

乙方:__________公司_____________支公司

甲方訴乙方機動車輛保險合同糾紛一案,現甲乙雙方本著自願公平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本和解協議,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乙方確定甲方的機動車輛保險定損額為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因甲方無法提供病歷,加扣醫療費用的X%,同時因甲方投保車輛系第二次出險,也須加扣相應金額的X%。最後確定實際賠付金額為__________元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乙方在收到甲方符合理賠條件的有關票證之日(全套理賠票證原件已交付乙方)起1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支付。

第二條

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一條所述賠款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後,2個工作日內,向__________縣人民法院撤回起訴。訴訟費用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

第三條

有關甲方出險車輛的全部殘值由乙方收回,甲方保證不得短少,否則扣減本協議第一條約定的相應的賠付金額。

第四條

本協議簽訂履行後,甲乙雙方無其他爭執。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代表簽字或蓋章後即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賠償調解協議書 篇5

甲方:

乙方:

20xx年4月15日甲方委託乙方與東莞市虎門正東製衣廠簽訂《委託加工合同》,約定甲方因生產需要,外發深圳市迪美迦科技有限公司相關面輔料給東莞市虎門正東製衣廠加工成成衣,由於乙方在沒有經甲方負責人就加工單價為27元/件價格同意情況下,與東莞市虎門正東製衣廠將此合同簽署。為了妥善解決相關事宜,減少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損失,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關於《委託加工合同》的問題:

由於乙方在未經甲方就單價價格同意額情況下,與東莞市虎門正東製衣廠簽訂《委託加工合同》。乙方承擔單價為27元/件,加工費總金額為27000元的全部加工費。

短褲數量1000件,加工單價為27元/件。加工費總金額27000元

第二條 關於短褲面料問題:

由於乙方失誤造成短褲加工面料用錯,乙方承擔面料費11040元

第三條 關於短褲輔料問題:

由於乙方失誤造成短褲加工輔料拉鍊全部報廢,乙方承擔輔料拉鍊費共計共計2560元。

第四條 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各方當事人對本協議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經協商未達成書面協議,則任何一方當事人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 其他

本協議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協議具有相同法律效力。本協議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協議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賠償調解協議書 篇6

甲方(肇事方):

乙方(受害方):

於 年 月 日,在發生交通事故造成乙方受傷,甲方負全部責任。事故發生後,乙方被送往醫院接受住院治療。在此期間,乙方已經花費的醫療費合計: 元。乙方目前傷勢穩定,根據醫院主治醫生的醫囑,乙方還需要後續治療,預估後續治療費元。現在甲方、乙方本著公平、自願的原則,就交通事故損害賠償事宜,經過雙方友好協商一致的情況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的傷情傷殘程度及乙方病情需要恢復的時間等基本情況,甲、乙雙方均已瞭解及認可。

二、甲方已經支付乙方產生的醫療費元,尚需要支付已經產生的醫療費元,至於後續手術費等後續醫療費待實際產生後按照實際支出情況由甲方全額另行支付。

三、甲方同意乙方的要求,一次性支付給乙方元,該筆款項包含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營養費、誤工費、傷殘賠償金及精神損害撫慰金、交通費。

四、乙方在甲方完全按照本協議履行後,自願放棄追究甲方的一切責任的權利。

五、甲方與乙方簽訂此協議後,甲方應當立即支付乙方前述款項合計元。乙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後,需要嚴格遵守本協議條款行使權利和承擔義務。

六、甲、乙雙方對未盡事宜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交由事故發生地的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雙方宣告:我們上述協議內容完全真實、合法,如果有虛假願意承擔法律責任。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賠償調解協議書 篇7

甲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其他法律法規,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_________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乙雙方因___________發生糾紛,經調解,甲方願意支付乙方一次性賠償費用_______元整。

第二條、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自行安排處理,其安排處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第三條、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此事處理即告終結,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第四條、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相關此事的權利、義務。甲乙雙方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提出其他任何賠償費用要求。

第五條、本協議為甲乙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

第六條、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方明白違反本協議所涉及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果完全滿意。

第七條、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經協商或調解不能解決的,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在甲方所在地提起仲裁或者訴訟。

風險告知:關於爭議解決方式的約定,可以選擇到有管轄權法院訴訟或者選擇仲裁,二者的本質區別是若約定仲裁解決仲裁一裁終局,約定向法院提起訴訟兩審終審。

第八條、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本協議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當事人各執一份,見證方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甲乙雙方當事人各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再以任何理由糾纏。

第九條、協議的任何修改或補充,只有在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後生效,併成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

賠償調解協議書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解決乙方工傷事宜,根據《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條“發生勞動爭議,勞動者可以與用人單位協商,達成和解協議”和《工傷保險條例》的相關規定規定,雙方本著平等協商、互諒互讓的原則,經充分協商達成協議如下:

一、乙方為甲方聘為職工,___年___月____日乙方在工作時因自己不慎受傷。乙方經治療現在已經花費住院費、醫藥費、護理費、交通費,共計_____元(_____元整),上述款項已由甲方全部支付。

二、乙方同意對沒有完成的治療事項自己負責。

三、甲乙雙方一致同意:由甲方一次性賠償給乙方工傷期間工資、交通食宿費、護理費、住院伙食補助費以及本協議簽訂後的後續治療中發生的掛號費、醫療費、交通食宿費、營養費、護理費、工傷期間誤工費等各項費用共計____元(____元整);該款於本協議簽訂日內一次性付清。

四、乙方領取上述各項費用後,雙方勞動關係即為解除,雙方不存在因勞動關係解除而產生的糾紛,因勞動關係解除而產生的相應權利已經包含在第三項中。

五、乙方領取上述各項款項後,乙方自願放棄其他各項權利,關於本次工傷賠償及勞動關係解除全部解決完畢,以後互不相擾。

六、乙方自願放棄基於雙方勞動關係發生及解除所產生的其他各項權利。

七、以上協議的達成,完全出於甲乙雙方的自願,是真實意思的表示,不存在威脅等情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任何一方均不得以任何理由進行反反悔。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持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賠償調解協議書 篇9

甲方(肇事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丙方(受害方):___________________

丁方(保險公司):___________________

一、 交通事故基本情況

1、事故經過:___年_月_日,發生了___駕駛___車輛在____________路段和___駕駛___(車牌號為___)相撞致______________的道路交通事故。後____交警隊趕赴現場處理,製作了事故現場圖,扣留了雙方車輛以備進一步調查。

2、___交警隊對該事故的認定情況:___交警隊在查明事實的基礎上,作出如下認定。______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定,是發生事故的主要原因,應承擔此事故的主要責任;___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__條第__款之規定,是發生事故的次要原因,應負此事故的次要責任;乘車人___無責任。

二、甲乙丙丁四方根據交警隊的事故認定,在交警隊的主持下,按照互諒互讓的原則達成如下調解交通事故協議:

1、經雙方確認,本次事故造成雙方財產損失和人員傷殘所需費用情況如下:

(1)甲方車輛維修費及其他雜費___元(人民幣,以下同);___受傷住院治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伙食補助費、交通費、住宿費、傷殘補償金、後續治療費等共計___元。

(2)乙方車輛維修費及其他雜費___元;___受傷住院治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傷殘補償金、後續治療費等共計___元。

(3)丙方(乘車人)___受傷住院治療醫藥費、誤工費、護理費、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補助費、傷殘賠償金、後續治療費等共計___元。

(4)以上費用共計___元。

2、經雙方協商,由甲方承擔上述費用的60%,計___元;乙方承擔上述費用的40%,計___元;甲方在扣除自身損失費用外,尚需支付乙方___元;支付丙方___元。

3、丁方需承擔甲方所需賠付費用的80%,承擔乙方所需賠付費用費用的75%,丁方照上述標準各自對甲乙雙方進行賠付,並代甲方支付須賠付給乙方和丙方的部分。

4、以上費用賠付和結算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即時結算付清。

5、甲乙丙三方需積極配合丁方辦理保險賠付事宜,及時提供丁方所需要的交通事故認定書、醫藥費用發票等資料。

5、本協議履行完畢後,除本協議另有規定外,甲乙丙三方的賠付責任即算完畢,其中任何一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對其他任何一方提出增加賠付及其他要求。

6、如本案的受傷者確因事故引起的病情進一步惡化,治療費用大大超過本協議預計,超出預計1 萬元以內,由傷者自行負責,1 萬元以上費用由傷者出具省級醫院證明(包括醫療診斷書、醫藥費用發票、傷殘鑑定報告等)及其他可證明該病情惡化是由該事故引發的證據,可另行找甲乙責任方賠付,由甲乙方按照本協議確定的賠付責任標準(即甲方60%、乙方40%)分擔賠付。

三、本協議自協議各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四、協議各方如在履行本協議中發生糾紛,可先協商,協商不成,可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五、本交通事故協議書共四頁,一式五份,協議各方各一份,______交警隊一份存檔備查。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日期:

賠償調解協議書 篇10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協商一致,現(甲方)與 (乙方)就此事賠償事宜,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願一次性賠償乙方醫療費、誤工費、交通費、住宿費、精神撫慰金等合計 元。

二、付款時間及辦法:

三、上述費用支付給乙方後,由乙方內部自行安排分配和處理處分,其分配處理處分的方式及後果不再與甲方有任何關係。

四、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乙方保證就此事不再以任何形式和任何理由向甲方提出其他任何賠償或者補償費用要求。

五、甲方履行賠償義務後,就此事處理即告終結,甲乙雙方之間不再有任何權利和義務。以後因此次賠償事故的結果和因此事衍生的結果亦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對此不再承擔任何責任。

六、本協議簽訂後,雙方當事人應以此為據,全面切實履行本協議,不得以任何理由糾纏。如違約的,除由違約方賠償另一方因此造成的損失外,還應承擔違約金 元。

七、本協議為雙方平等、自願協商之結果,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且公平合理。

八、本協議內容甲乙雙方已經全文閱讀並理解無誤,甲乙雙方明白違反本

協議所涉及的'法律後果,甲乙雙方對此協議處理結算完全滿意。

九、本協議為一次性終結處理協議。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協議附件

甲方:

二零xx年 乙方: 月 日 見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