填寫說明:1. 所有要素請用黑色碳素筆填寫,字跡清晰可辨。塗改無效。
2. 所填資料真實,與相關證件、證明等原件一致。
3. 證明單位需為申請貸款學生家庭所在地社群居委會、鄉、鎮(含)以上的民政部門或同等職能部門。證明部門章清晰,經辦人要簽字,並填寫單位聯絡電話。
4. 請證明單位認真稽核家庭情況,確保本證明內容與實際情況相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