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生申請生源地信用
助學貸款證明
同學(學號
)系我校
院(系)
班普通全日制學生(通過普通大學聯考統一錄取),通過認定已納入家庭經濟困難學生檔案管理,本學年學校學費和住宿費
元,沒有獲得校內國家助學貸款資助,請協助該生辦理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
院系(公章)
學生資助管理部門(公章)
年 月 日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聯絡人 :
學校學生資助管理部門聯絡電話:
學 生 承 諾
1、本人確係家庭經濟困難,無法承擔本年學費,如發現所述情況不實,願意承擔相應責任。
2、本人已瞭解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責任和義務,如果貸款獲得審批,將按照借款合同規定按時還款。
3、本人已理解《湖北省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重點知識問答》內容。
學生簽字:
(此證明僅供湖北省高校學生到湖北省內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申請貸款使用,申請時交由縣級學生資助管理中心存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