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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民庭實習報告(精選5篇)

欄目: 實習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1.97W

法院民庭實習報告 篇1

一、實習概況

法院民庭實習報告(精選5篇)

三年的理論學習終於迎來了一次實踐的檢驗。年月日,我們來帶了市區人民法院開始了實習生涯。

市區人民法院位於省省會城市-市中心城區,區人民法院設有刑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小額債務巡回法庭、執行庭、研究室、政工科、辦公室、書記官室等部門,其中小額債務巡回法庭是省唯一的一個專門處理小額債務,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審結案件的法庭,民事審判二庭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設定大民事審判庭改革的有關精神,撤銷經濟庭而設立的,而政工科設有監察室,辦公室設有法警隊、車隊、服務中心。

這次我們學校共有20人在法院實習,我們分佈在各個科室。我和另兩個同學選擇民二庭開始了我們的實踐學習之路。

二、思想收穫

(一)嚴謹—法律人永恆的指向標

當進入法學院第一天的時候,老師就告訴我們作為一個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嚴謹。平常在學校並沒有什麼感覺。但當實習後,這裡的法官、書記員身上都散發著嚴謹的氣質。當法官寫判決時,要注重邏輯、條理、突出中立性,要細究一句一字甚至一個標點符號。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時,書記員要一一核對證據清單。總之,在法院的實際工作中每個人都是小心謹慎。法院是一個解決糾紛的地方,而不是製造糾紛的地方。而避免糾紛最好的辦法就是我們法律人最為強調的嚴謹。

(二)不卑不亢才能贏得尊重

平常的工作中,我會接待各式各樣的當事人。有些人表現的過於卑微,而有些人表現的過於傲慢。過於卑微的人很容易讓人瞧不起,過於傲慢的人則會讓對方感覺到不受尊重。這兩類人來法院辦事,往往會得不到預期的結果。只有那種不卑不亢的的人,在表達自己意志及主張時,才能引起對方的尊重,才能得到自己比較滿意的結果。

(三)與人方便才能與己方便

與人方便方能與己方便似乎是一個永恆的定律。

一天上班,我看到帶我的書記員打電話時的態度特別好,覺得十奇怪。於是問她,為什麼你對有些律師態度很好,但對有些律師的態度特別差。她笑著對我說,那是因為有些律師平常在接觸中會為法院行方便。比如,法院需要他們提交某份資料,他們一般會盡快提交。提交證據一般他們都會提交兩份,這樣法院就不用再去影印,這樣就減輕了法院的工作。對這樣的律師,我們當然會態度好。而有些律師辦事很拖拉,要打電話催很多次才會來交某份材料,這樣很多工作就因為他們而耽誤了,所以見到他們自然就沒好氣。

想要讓對方給予自己幫助,那麼前提是在能幫助對方時儘量去幫助對方。

(四)禮貌—人際關係的潤滑劑

作為一個有教養的人,禮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禮貌的作用更凸現出來。因為到法院來的人,大部分人是有糾紛的。如果我們對他們以禮相待,可以一定程度上緩解他們的怒氣,也可以為解決當事人間的糾紛提供一點的幫助。到法院辦事,如果當事人懂得禮貌待人,會給法院一種當事人是一個知書達理之人,也會無形中增加法院的當事人的好感。

三、業務收穫

(一)打雜的工作

做一個實習生,第一要務就是打雜,哪裡需要我就要衝向哪裡。

1、打電話

在實習單位,每天的電話總是響個不停,而辦公室的老師們又經常不在,於是接電話的重任就落在我的身上。而且法院每天都有很多案件結案,就得通知當事人過來領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而這份工作也要有等級最低得實習生來做。雖然看起來打電話容易,對著話筒同對方交談,覺得和當面交談一樣簡單,其實不然,打電話大有講究。

(1)第一聲很重要

當我們打電話通知當事人或其代理人領法律文書時,我們在電話中就代表法院民二庭。所以既要禮貌,又要嚴肅。一般第一句會說:“你好,這裡是法院民二庭。”聲音要清晰、悅耳、吐字清脆,給人一種很專業的感覺。

(2)端正自己的姿勢

打電話過程中絕對不能喝茶、吃零食,男生的話不能抽菸,即使時懶散的姿勢對方也能夠聽出來。如果讓當事人聽對你的聲音時無精打采的,那麼當事人會懷疑法院的權威。

(3)認真清楚的記錄

雖然我們每天接很多電話,可沒有一個會是找我們的。所以,要錄住電話的內容很重要。一般當事人打電話都是詢問案件情況。我們首先要問對方案件得案號,主審法官是誰。其次,問對方是誰。第三,問對方所要諮詢的問題是什麼。第四,請對方留下聯絡方式,或告知對方過多久再來電諮詢。並且我們一定要把上述內容記在小本子上,以防自己忘記。

2、影印

有人開玩笑說實習生就是“影帝”、“影后”。在法院,幾乎都是紙上作業。各種法律文書檔案都需要一式幾份。判決書影印份數是訴訟參與人的人數加上九份,裁決書影印份數比訴訟參與人的人數多幾份就行了。所以,一般一份文書,我們至少要影印十多份。每天至少有兩三個案件結案,那麼我們每天都得影印上百份文書,而且還得把他們裝訂好。那個工程量也是很浩大的。我們法院一共有五臺影印機。其中一臺幾乎不用,有兩臺設了密碼。那麼一般情況下,我們能用的只有兩臺。而十幾個部門要影印東西。所以,影印一定要搶佔先機。只要影印室一開門就去影印。一般我們實習生上班會比法院工作人員早些,這樣我們就可以避開復印機使用的高峰期,提早把影印任務完成。而且影印的時候,出來一分就裝訂一份,也可以大大減少時間,增加效率。其實,我們法院有一臺很先進影印機,,從影印到裝訂一條龍完成。但那臺影印機設了密碼。只有列印室的老師才能使用。有時,為了能節約時間,也為了偷點小懶,我會對列印室的老師說很多好話。這樣她看我嘴巴這麼甜的份上,會開恩讓我用新機子。新影印機的速度會比一般影印機快三分之一。

3、蓋章

在法院,法律文書都要蓋法院的章。而蓋章講究一個快準狠。通常十幾份判決書、公告、通知書,要蓋上百個章。那麼多的法院章主任一般會蓋的不耐煩,所以我們的速度一定要快。稱主任在不耐煩之前把章蓋好。由於不同文書的蓋章位置是不同的,所以把需要在相同位置蓋章的文書放在一起。這樣可以節約時間,也可以使蓋的章的位置更準確。蓋章時尤其要注意的是當主

任蓋完一張文書後就立馬抽走,這樣可以為主任省去很多麻煩。幫主任省去麻煩,就等於為自己多鋪一條路。一般法律文書只要蓋法院的章就夠了,但判決書、裁定書只要超過一張紙就得蓋騎縫章,蓋這種章會很費勁。主任一般不會幫我們蓋,我們通常自己蓋。自己蓋的時候要在文書下多墊幾張紙,否者章會蓋的不清楚。

(二)書記員的工作

在法院實習,我們是分到書記員的辦公室。所以自然而然的也會做書記員的工作。

1、庭前準備工作

開庭前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1)在法定期限內,分別向當事人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和起訴書、答辯狀副本。我們一般在立案庭排好期後,我們會作出開庭通知書一類的文書,蓋章後然後在送達給當事人。而在實踐中,一般被告很少會提交答辯狀,而往往選擇在庭上答辯,再補交答辯狀;(2)以當事人申請(獲依職權)進行財產保全,依申請進行先予執行。由於我們庭多是合同糾紛案件,先予執行情況在我們庭出現的較小,至於財產保全,一般是由當事人申請,法院根據申請再裁定是否進行保全;(3)通知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蔘加訴訟;(4)告知當事人有關訴訟權利和義務、合議庭組成人員;(5)需要有人民法院勘驗或委託鑑定的,進行勘驗或委託部門鑑定。在我們庭經常會出現對合同的鑑定。通常我們會委託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鑑定。

2、庭後工作

(1)開庭後,一般的當事人提交辯護意見。這些檔案都是由法官的書記員簽收的。我們會在接收的檔案上寫上:於某年某月某日某人簽收。(2)送達判決書,裁定書。一般當法官寫好判決書後,會在判決書的原件上寫好電話號碼。我們依次通知的當事人來法院領裁判書。如果當事人不能親自來領的話,必須開出委託書委託他人來領。領判決書時,我們會讓當事人寫一份宣判筆錄,陳述其對判決的意見,並且當事人要在送達回證上簽字。如果通知不到當事人的,我們會在報紙上公告送達。(3)接受上訴狀。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審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省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狀是提交給我們法院,既要有上訴狀書面文字的,也要有電子文字。我們收到上訴狀後,會進入法院電腦系統。將電子版的上訴狀,一審的判決書等一起用郵件的形式發給市中級人民法院,之後將上訴狀書面文字及一審卷宗一起提交給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我們還會通知被上訴人來我們院領上訴狀,並告知其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

3、整理工作

當一個案件結束後,所有的案件材料會訂成卷宗。我們會查閱卷宗中是否有遺漏的地方沒有填寫或者是否有哪份檔案沒有蓋章。確認一切都沒問題了之後,我們會把案件歸檔。就是將案件的一些基本資訊,例如案號、案由、主審法官等基本資訊記錄在歸檔本上。

(三)法官的工作

據說我們院是市接受案件最多的一個法院。所以,每個法官的案件都很多。有時法官也會把一些案件的判決書給我們寫。從簡單的簡易程式,再到普通程式,重審案件的,各式各樣的案件都有。當然寫判決書時我們也會遇到很多困難。但法官一般都會細心的指導我們,耐心的修改我們寫的判決書,直到我們寫出一份像樣的判決。

1、寫判決前

我們在寫判決前會先看原告的起訴狀,再看原告提交的證據是否支援其訴訟請求。對證據的認定主要看其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之後再看對方的答辯狀及證據,審查被告的抗辯理由是否成立,是否有證據支援。最後,再看開庭筆錄。理清雙方爭議的焦點。大致這一個流程下來,我們對案件就會比較清楚。

2、寫判決

判決書的原件是有一個簽發頭的,簽發頭之下是判決書的首部。我們庭的判決書首部都會寫上: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案號(年份)龍民二初字第某號。之後寫上當事人及其委託代理人。對當事人的身份的認定要以當事人提交的身份證明為準(自然人以身份證為

準,法人及其他組織以營業執照或企業機讀檔案為準)。再其之後寫上法院對案件的受理開庭情況。接下來寫原告訴稱(一般是起訴狀的內容),被告辯稱(一般是答辯狀的內容)。之後是經審理查明,這部分內容是最重要的。它是法院認定的事實,它的真實性要有證據證明,同時它也是後面法院判決的事實依據。在經審理查明之後就是本院認為,即說理部分,也是整個判決書的精華。最後就是判決的內容及尾部的內容(包括訴訟費,上訴權,審判人員,書記員)。

3、寫判決時遇到的問題及答案

(1)對於借款合同無效的案件,如何確定被告佔用資金期間的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該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當相應的責任”。無效借款案件,一般判決借款人返還借款本金,同時判決借款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商業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付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給出借人。

(2)股權轉讓合同何時成立?

一般而言,股權轉讓合同在雙方達成意思表示一致並簽名或蓋章時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該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生效的,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至於辦理工商登記中的股權轉讓登記只有宣示性,並不對合同的生效產生影響。

(3)已參與公司管理或行使股東權利是否構成股東的實際轉讓?

本來,只有股東才享有股權,才可能參與公司管理事務和行使股權,然而,實踐中,受讓方在根本未辦理或正在辦理股權變更手續的情況下,就已經實際參與公司管理和行使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決議上簽字或分配公司盈利,有的甚至擔任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而股權轉讓更重要的是權屬的變更,因此,參與管理和行使股權並不構成股權的實際轉讓。

(4)對超過舉證期限,但對案件的審理起決定作用的證據,應否予以質證和採納?

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供證據材料的,將承擔證據失權的後果。對於當事人逾期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在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也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在審判實踐中,在有些情況下,當事人

因客觀原因無法再舉證期限內提供證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沒有向法院申請或提出申請後不被採納的,在舉證期限屆滿後提供證據,即使該證據對案件起決定作用,人民法院也不應該對該證據進行質證。

(5)人民法院通過審理只支援了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訴訟費如何承擔?

訴訟費是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當繳納的費用,其包括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按案件性質的不同,案件受理費又可分為財產案件受理費和非財產案件受理費。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承當。雙方都有責任的雙方分擔。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他們各自對訴訟行為所支出的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雙方應負擔的金額。因此,對法院支援當事人部分訴訟請求的,應按上述決定當事人訴訟費的分擔。

四、不足

雖然在法院實習的兩個月裡,從為人處事,到工作業務的熟悉,我都受益良多。但獲益的同時也有一絲遺憾。

(一)不能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

因為是實習的緣故,我們的工作大部分是臨時的。所以在工作來之前,我們不能很好的規劃自己的時間,安排工作的先後順序。同類性質的工作不可以一次性完成,這樣就浪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

(二)當天的工作可能不能當天完成

在公務員系統,似乎都有一個共性—相對懶散。很多事能拖就拖。這樣在處理一些案件時,可能會出現超過審限的問題。由於缺乏相應的懲罰機制,即使超過審限,也不會特別引起法官或書記員的注意。在實習的日子裡,我也沒有做到有工作就立馬做。這是一個極不好的習慣,也為我的實習生活留下了不小的遺憾。工作也許永遠也做不完,但至少做完一件少一件。特別是在法院工作,多做一件工作,就等於多幫當事人減少一點那麻煩。

年月日,我結束了兩個月的實習。在這兩個月的時間裡,我接觸了一個完全陌生的社會;在這兩個月裡,我完成從一個學生到一個社會人的蛻變。在這我由衷的感謝一路悉心指導我的法院民二庭的所有老師們。庭長的嚴謹、萍姐的細心、小裴姐的麻利……因為有這麼多優秀的老師的存在,才能使我在實習中得以成長。

法院民庭實習報告 篇2

轉眼又到了學生參加實習的時候了,為此,查字典範文大全小編特意為大家整理的關於法院實習總結範文和相關材料,希望對您有幫助。

經我同學老爸介紹,我進入法院實習並且被安排到民庭,因為民庭事情比較多,學的東西也比較多。我也有一張自己的辦公桌,面對著辦公室中陌生的面孔,我也不敢多說話只能呆呆坐在那邊。但人並不是那麼不容易相處的,漸漸地我也活躍起來了。與人相處禮貌一點,嘴軟一點,勤勞一點,就會感覺人世間到處都存在溫情而不是冷漠。

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和大家都混熟了。帶我的兩位法官和藹可親,很好相處,第三天的時候,第一次跟著他們去“下鄉”(即傳送法律文書),跟隨著當事人的引導,汽車開到當事人家門口,可是家裡空無一人,為了躲債吧!後來尋找到村支書瞭解情況,我第一次當了法官的書記員,寫“詢問筆錄”。第二次跟隨庭長一塊 “下鄉”,其實下鄉也是法律上的一個程式,具體來講就是當事人收不到傳票而送達的。

每天上班,坐在辦公室裡的時間最多了,看看卷宗、整理案卷、瞭解法律程式等等,我那時嘴巴也挺軟的,不懂就問,多問多學點,知道就越來越多了。當然,有時候幫法官拿些材料,蓋公章,寄法律文書的活兒。一般來講,當事人都是先到辦公室裡說明情況、訴說案情,瞭解一些具體的法律程式,而法官一向貫徹“調節為主,判決為輔”的原則。因此每天都可以聽到很多故事,也學學法官調節的本事。

因為我是在民庭裡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而在此我不得不多提到離婚案件,第一天上班,開啟抽屜看到一份20xx年度各類案件報告總結,其中離婚案件佔據大部分,這又說明了什麼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1、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沒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灼之言;3、婚外情;4、夫妻吵架算正常,但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算不正常了(吵架問題)5、婆媳關係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因此,告誡廣大朋友,不要拿感情開玩笑,視婚姻如兒戲,請謹慎對待,認真經營。

最後來談談法官吧,兩位平時可敬可親的法官在法庭上可是很嚴肅的哦,我也好幾次去聽庭,看著他們在法庭上專注的眼神,威嚴的口氣讓人佩服萬分。但話又說回來,法官不是那麼容易當的,平時都得兩面受氣,一方面是受當事人的氣,一方面又得受律師的氣。記得一次要開庭了,一位老律師沒準備好材料,法官用嚴厲的口氣叫她去補辦,搞的那老律師很沒面子,庭後到我們辦公室裡對法官抱怨起來了(可能他們也挺熟的,不過那位老律師還真有個性,呵呵),因此,當法官不是那麼容易的!!

法院民庭實習報告 篇3

首先,我想向所有為我的實習提供幫助和指導的X縣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員及我的法官老師致謝,感謝你們為我的順利實習所作的幫助和努力。 通過兩個多月的實習,獲得了一些初淺的體會。進法院後,我被分在了民一庭,這對我是很有利的,因為民一庭是整個法院裡案子最多的庭。我虛心地向法官們學習,並與他們建立了良好的關係,積累了一些社會經驗,這是在學校和課本上學不到的,讓我終生受益。與此同時,我也看了許多實際案例和一些專業書籍與雜誌,讓我初步地進入了角色。負責帶我實習的法官們都很耐心地指導我、精心地為我答疑解惑,讓我學到了一些實實在在的本領。

在民一庭實習的兩個多月裡,我主要做了以下一些事情。

1、整理卷宗。在實習期間,幫助法官整理卷宗幾十份,邊整理邊看,在這些已經審結的案件中有很多典型案例,其中涉及到事實的認定,證據的採信,責任的認定等等。在整理卷宗過程中,對民事案件從立案到審結的程式,各種該歸檔的文書的分類有了詳細的瞭解。這個是我在以前的學習中沒有接觸過的,鑑於卷宗將成為永久性的檔案,在整理前我都問得很仔細,然後做得很認真,整理完後覺得自己很有成就感。儘管做的事情都比較微小、繁雜,而且第一次上手,但每一件看似平凡瑣碎的小事都蘊藏著豐富而深刻的學問,特別對於法律這門彰顯公平與正義的學科,每一個細微的環節都事關當事人的切身利益,因此我在處理每個細節時都抱著“處處小心,時時留意”的態度,虛心地向法官們請教,他們也不厭其煩地對我進行傳幫帶,使我從中受益匪淺,同時我也深深地明白了作為一名法律人身上所肩負的崇高使命與社會責任。

2、旁聽案件。X縣法院管轄人口較多,民一庭又是全法院管轄的事最多最雜的,剛去的那段時間幾乎每天都有開庭。這對我來說是一件好事,可以聽的案子就比較充足。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的審判特點和程式有了詳細的瞭解,懂得了審理民事案件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不同,民事案件理想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共贏而又不失法律的尊嚴,這一點就對法官的個人素質要求很高,這個素質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知識淵博,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人為的拉大法官和群眾的距離。

3、做庭審的臨時記錄。在庭裡的書記員的指導下,我在庭審過程中試著做過幾起案件評議時的記錄,由於平時我們在速記這方面鍛鍊較少,搞模擬審判時的書記員記錄都是假的,庭審筆錄都是早就準備好的,所以在記錄的時候不能全面的記錄下來,只能記住一些重點和大概。我覺得我們的教學活動中應該增加速記這方面的培訓,因為雖然現在庭審筆錄全國的法院系統都是用亞偉速錄系統電腦記錄,但在詢問當事人或證人,在開合議庭評議這樣的臨時會議的時候還是用的手工記錄,並不是每個場合都能用得上電腦,過分的依賴現代化辦公裝置會使人類退化。

4、寫一些法律文書,在實習期間,曾幫辦公室的法官草擬了幾份民事裁定書,寫過兩分公告啟示,雖然寫的都是一些比較簡單的文書,還是照著模板寫的,但還是出了不少錯誤,記得寫的第一份裁定書是一方當事人撤訴,基本格式就是先介紹當事人情況,原告,原告代理人,被告,被告代理人,案由,撤訴的理由,然後是經本院審理,認為原告的請求是其真實意思表示,且不損害國家集體和第三人利益,准予起撤回起訴,訴訟費用減半由原告承擔,就這麼簡單的一份裁定書我寫了四遍才合格!原因就在於措辭不嚴謹,法官讓我改了三次才送給庭長簽字,真是慚愧!回來後狂看司法文書寫作的格式,後悔當初老師講時自己沒好好聽,真是應徵了那句古話,“紙上得來終覺淺,覺知此事須深行”。

5、跟隨一位姓龍的法官到縣城周邊區域調查案件,送達法律文書。原先總以為送達文書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現在才知道不是那麼回事,每件事都有它的難處和方法,一份傳票送給被告有時要送很多次被告才肯接受,就是簽收個送達回證就要給他們解釋半天,因為在那些不懂法的人眼裡,簽字是件很慎重的事情,他們心裡在想,這簽了字是不是就判了啊,會不會對自己不利,有人甚至把門關起來故意不讓我們進去,給他耐心的解釋半天,給他說明送達回證簽收只是表明你收到傳票和開庭通知了。現在才體會到中國法治程序緩慢的程度了,普法教育任重道遠。

在法院裡呆了幾個月,對這裡受理的案件情況有了大致的瞭解,X縣人民法院民一庭的案件主要集中在以下幾類:

1、離婚糾紛,一般需要公告送達的或者涉及財產的稍微複雜的離婚案件都由民一庭受理。法院對離婚案件,一般情況下第一次離婚的如果不是婚姻法規定的那幾種如一方有賭博吸毒等惡習不改,一方有遺棄虐待家庭成員,夫妻分居滿兩年的等等這些強制規定的,一審都是經調解無效後判決駁回原告的離婚請求,但如果半年後原告再以相同理由提起要求離婚的,法院審理時如果調解無效一般都會判決支援離婚,所以現在要離婚是一件很簡單的事情,一次不成,再來一次準行。

2、道路交通事故案件,案件的共性:一是受害人及其親屬依法維權意識增強,案件增長幅度大。二是原告索賠數額高,原告勝訴率高,獲賠數額相對較少,精神損害法院一般不予支援,唯有一件因受害人死亡,法院才支援了原告方精神損害賠償一萬元。三是車輛及人員的流動性,法院受理案件後,送達訴狀副本、舉證通知、開庭傳票比較難,直接影響了案件的審理進度,增大了案件的審理難度,審理週期相對較長。四是判決裁定確定的民事賠償執行不到位現象突出,法院受理的該類案件,大多是肇事者無能力賠償或雙方就賠償額度未達成一致意見,交警部門調解不成的情況,這嚴重影響當事人權益和司法權威。

兩個多月的法院實習使我深刻地體會到:法律是一門實踐性很強的學科,它僅有基本的專業知識是遠遠不夠的,它更需要的是實務操作、辦案經驗和社會閱歷,作一名法官不僅需要有獨立的法律人格,更需要有崇高的法律素養。

實習結束了,但我感覺並不是那麼輕鬆似的,我覺得自己面臨著更多的壓力與挑戰。我一直很喜歡這樣一句話:人生因為經歷而美麗。我想在法院實習的這段工作經歷將永遠成為我記憶中一抹靚麗的色彩,因為它教我懂得了如何獨立地生活,如何憑藉法律人的智慧和真誠贏得他人的尊敬和信賴,如何盡己所能關心需要幫助的人。如果經歷也是一種積累,那麼這兩個多月來無疑使我變得自信而富足。最後我要說的是:實習的最大收穫就是悟出了一個道理,路還很長,要學的東西還有很多!

法院民庭實習報告 篇4

經我同學老爸介紹,我進入法院實習並且被安排到民庭,因為民庭事情比較多,學的東西也比較多。我也有一張自己的辦公桌,面對著辦公室中陌生的面孔,我也不敢多說話只能呆呆坐在那邊。但人並不是那麼不容易相處的,漸漸地我也活躍起來了。與人相處禮貌一點,嘴軟一點,勤勞一點,就會感覺人世間到處都存在溫情而不是冷漠。

隨著時間的流逝,我和大家都混熟了。帶我的兩位法官和藹可親,很好相處,第三天的時候,第一次跟著他們去“下鄉”(即傳送法律文書),跟隨著當事人的引導,汽車開到當事人家門口,可是家裡空無一人,為了躲債吧!後來尋找到村支書瞭解情況,我第一次當了法官的書記員,寫“詢問筆錄”。第二次跟隨庭長一塊“下鄉”,其實下鄉也是法律上的一個程式,具體來講就是當事人收不到傳票而送達的。

每天上班,坐在辦公室裡的時間最多了,看看卷宗、整理案卷、瞭解法律程式等等,我那時嘴巴也挺軟的,不懂就問,多問多學點,知道就越來越多了。當然,有時候幫法官拿些材料,蓋公章,寄法律文書的活兒。一般來講,當事人都是先到辦公室裡說明情況、訴說案情,瞭解一些具體的法律程式,而法官一向貫徹“調節為主,判決為輔”的原則。因此每天都可以聽到很多故事,也學學法官調節的本事。

因為我是在民庭裡實習,每天所接觸的案件一般是勞動糾紛、人身損害賠償糾紛、借貸糾紛、離婚案件。而在此我不得不多提到離婚案件,第一天上班,開啟抽屜看到一份20xx年度各類案件報告總結,其中離婚案件佔據大部分,這又說明了什麼呢?不免讓我十分震憾!當我看卷宗的時候,我都會十分留意離婚案件的判決書所述的理由,有以下幾點:1、婚前缺乏瞭解,婚後沒有感情;2、父母之命,媒灼之言;3、婚外情;4、夫妻吵架算正常,但大吵三六九,小吵天天有那就算不正常了(吵架問題)5、婆媳關係緊張引起夫妻感情不和。因此,告誡廣大朋友,不要拿感情開玩笑,視婚姻如兒戲,請謹慎對待,認真經營。

最後來談談法官吧,兩位平時可敬可親的法官在法庭上可是很嚴肅的哦,我也好幾次去聽庭,看著他們在法庭上專注的眼神,威嚴的口氣讓人佩服萬分。但話又說回來,法官不是那麼容易當的,平時都得兩面受氣,一方面是受當事人的氣,一方面又得受律師的氣。記得一次要開庭了,一位老律師沒準備好材料,法官用嚴厲的口氣叫她去補辦,搞的那老律師很沒面子,庭後到我們辦公室裡對法官抱怨起來了(可能他們也挺熟的,不過那位老律師還真有個性,呵呵),因此,當法官不是那麼容易的!!!

其實,上回我們學校組織到福州市中院旁聽時,看著那法庭上的種種不該的情形,我就對法院失望了。這回到法院實習,漸漸刷去不好的陰影,重新正視法院,但畢竟這回是基層法院,也有很多不足的地方(指在裝置上),因此也不能要求的太高,就讓我心目中法院的形象長留吧,也希望下回能到檢察院去試試!

法院民庭實習報告 篇5

2月20日 星期五

今天去報到,可以說是見習的第一天。因為是週五,院裡也沒什麼事。所以,我報到後就回住處了,晚上整理了一下今後實習要注意的事項:

1、 要準時去,準時回。

2、 防止兩週熱的情緒病。

3、 要尊重工作人員。

4、 要積極主動。

5、 重視看案卷——一部不說話的實體法和程式法。寧可在裝訂時慢一點,也要爭取認認真真地看一回案卷。

6、 不要表現得很書生氣,要表現得很老練,像出了社會的人。

7、 每天堅持寫實習日記,見習完後提交專業實習報告。

2月23日 星期一

今天是正式見習的第一天。

車開半小時後,我們到達了目的地。首先,政治處李主任給我的印象比較深。李主任講的話都很精闢,實在,讓我很有好感。我想,平易近人,作風實在對今後的工作很重要。

我被分到執行一庭。和一個法官見了面後,就是參觀一下辦公環境,熟悉一下。整個下午也沒做什麼事,因為大多數工作人員也都出差去了。

2月24日 星期二

今天最大的收穫是和葉輝副庭長的一次談話。葉庭長舉了幾個現實中的例子,告訴我和我的搭檔們,專業素質的重要性。而專業素質最直接的體現就是通過國家司法考試。葉庭長甚至還稍顯極端地說,在校拿什麼獎學金是假的,考什麼證都是假的,只有一張司法考試通過證對法學專業的畢業生才是實實在在的。仔細想想也是,能通過全國幾乎是最難的考試,說明學到東西了。另一方面,也證明司考證的含金量之高。

此外,葉庭長跟我們說了一下,執行一庭和二庭的分工合作,比如,一庭主要負責一審案件的執行,而二庭則負責二審和一些特殊案件的執行。

2月25日 星期三

今天我認認真真地看了一本刑事案件的卷宗。確實如張老師所說,我感受到案卷就是一本不說話的實體法和程式法。那是去年發生的一單命案,犯罪嫌疑人謀財害命,後來在新發的一個鬥毆致死的案件中被抓。犯罪嫌疑人從被公安局逮捕,到審問,到被檢察院提起公訴,到被法院審判定罪,最後到被執行槍決。所有程式走下來,期間需要辦的手續,提供的證據在案卷中都非常明白。從案件中,我特別感受到審案程式和證據的重要性。

2月26日 星期四

今天下午,去聽一個刑事審判案件的公開審判。程式上基本是我們上學期搞模擬法庭時走的那種程式。

大開眼界的是,我原以為,只有電視上才有那種雄辯滔滔的律師,沒想到,第一回聽庭審,就讓我見識了一位律師的厲害。他是原告的律師。印象特別深刻的是,他能針對辯護律師的無理辯駁,一一舉證反駁。而且,偶爾會來一段深情的問話。我當時和同學們都不斷暗地叫好!

2月27日 星期五

今天的主要工作是在馮華祥法官的指導下作了一個問話筆錄。開始當事人和法官說俚語,我幾乎聽不懂,於是,不得不從新開始,讓他們用普通話交流。開始我就覺得做筆錄並不是件簡單的事,實踐也證明了這一點。能把法官,尤其是當事人說的話用最精簡的語言表達出來,又不改變其意思,真不簡單。強調當事人,是因為你根本不知道他將怎麼答,必須等他說完你才能概括,而就在你概括和寫的時候,他又可能說下一句了。應付的辦法只能是高度專注,迅速反應,當然,前提是有過硬的語言功底。

3月2日 星期一

上午旁聽了一個調解會議,感受和昨天差不多,就是發現很多案件執行難,今天這個案件的被執行人涉及到政府。被執行人是一破產的政府企業,債務糾紛是8年前發生的,判決是6年前判的,可還在執行。

3月3日 星期二

今天的工作比較有挑戰性。上午上班後,書記員華姐拿了兩個案件的未整理卷宗交給我和搭檔整理。那麼大一疊材料,必須按照規定的目錄,一一疊好。工作的關鍵在於,我們能否識別每份材料的性質,也就是說它該放哪。比如,立案申請表等等。第一卷,我們獨立做,做了一個多小時。後來,拿給華姐檢查,結果真的有些放錯了。經過她的指點,我們下午又整理了一卷,這次做對了。當然,我們沒忘了好好看看案卷,又一次提高自己。難怪,孫老師在課堂上說,其實做書記員挺鍛鍊人的。

3月4日 星期三

今天有個特別的感想,是關於社會的:犯人為了三萬二千元就殺人了,而且心態顯得很輕鬆,更可怕的是手段惡劣,殺人還要毀屍。這說明,貧窮是犯罪的重要原因之一。而案件的另一個犯罪嫌疑人的父親正在貴州坐牢,可見,家庭環境對一個人的成長也非常重要。

3月5日 星期四

雖然感覺有點清閒,但還是學到些東西的。至少,我沒浪費時間,因為沒事做的時候我就看看書。本想多主動跟法官聊聊的,但發現兩個問題:一,我對法律並不太感興趣,沒有問的激情。二、打算和法官談談人生經驗的,但他們都已人到中年了,曾嘗試過幾次,卻沒說兩句後就一切歸於平靜。呵呵,也許是我還沒找到更好的溝通方式。這也是我未來兩週的努力方向——多主動和法官溝通。

3月6日 星期五

不過,也發現一些不好的現象:庭審過程中,儘管法警一再警告聽眾把手機關掉,卻時不時有手機在響,結果使庭審顯得不夠嚴肅。我想,高院可以將此列入法庭紀律之一,作出具體的司法解釋或新規定。

3月9日 星期一

下午,幫法官列印一份報告材料,是一份關於移交案件報領導批示的檔案。從中瞭解到,當被執行人在外地時,執行一庭是如何向領導彙報,然後移交執行二庭辦理移交手續,最後移交到外地法院的。

3月10日 星期二

今天,又做了件新鮮事:做合議庭筆錄。

首先,我得說說過程:F法官(承辦法官)教我把案頭寫好後,他說一句,我按他意思寫一句。寫了幾段後,他該說的也說完了。

這時,辦公室進來一位Z法官,是本案件的合議庭成員。F法官對Z法官說,這是合議庭筆錄,你看看,然後說說你的意見。Z法官說,就寫同意承辦人意見就行了。F法官勸說Z法官說多幾句。Z法官笑嘻嘻地說,沒事,你就寫同意承辦人意見就行了,然後就在筆錄後面簽了個大名。

至於合議庭另一位C法官的意見,則是F法官說的,基本上就是同意的意思,展開來說而已。

然後,我想說說我的想法。天啊,為保障案件更公平地執行的合議庭制度在現實操作中就是走過場而已。我又回想起老孫在課堂上給我們看的一個照片:高院的一次庭審中,一名年老的審判員,坐在審判長的旁邊,對著庭下廣大聽眾打瞌睡!我想,可以作個調查,合議庭制度在審判和執行過程中,在現實中,幾乎都是走過場。那,背後的原因是什麼?應該如何從新修正或設計合議庭制度?這是很值得思考的問題。好吧,學年論文我就寫這個,我得仔細弄明白這個問題。

3月11日 星期三

今天有事,我向法官請了假,留在學校,沒去法院。

3月12日 星期四

上午,又作了一個當事人問話筆錄。有了第一次的經歷和經驗,這一次做起來順利多了。首先,經歷使我不再有點害怕做不好的心理,其次,經驗讓我明白如何達到記筆錄的要求。做玩筆錄,和法官聊了一會。下午法官也沒什麼事,我們繼續討論一些問題:比如:刑事附帶民事訴訟為什麼沒有精神損害賠償一項,該不該有?違反證據為什麼不能用等等。

3月13日 星期五

到辦公室報道後,法官說今天暫時沒什麼事可做。於是,經過法官的同意,我去法院對面的好世界地產中介機構瞭解購買二手房的手續,也當是一種學習。親身感受了中介機構的那種氣氛,當然我也和經紀人聊了一個多小時,在聊天中瞭解到買二手房的手續大概如下(引自“百度知道”):

1、買賣雙方建立資訊溝通渠道,買方瞭解房屋整體現狀及產權狀況,要求賣方提供合法的證件,包括房屋所有權證書、身份證件及其它證件。

2、如賣方提供的房屋合法,可以上市交易,買方可以交納購房定金(交納購房定金不是商品房買賣的必經程式),買賣雙方簽訂房屋買賣合同(或稱房屋買賣契約)。買賣雙方通過協商,對房屋坐落位置、產權狀況及成交價格、房屋交付時間、房屋交付、產權辦理等達成一致意見後,雙方簽訂至少一式三份的房屋買賣合同。

3、買賣雙方共同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接受審查。買賣雙方向房地產管理部門提出申請手續後,管理部門要查驗有關證件,審查產權,對符合上市條件的房屋准予辦理過戶手續,對無產權或部分產權又未得到其他產權共有人書面同意的情況拒絕申請,禁止上市交易。

4、立契。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根據交易房屋的產權狀況和購買物件,按交易部門事先定的審批許可權逐級申報稽核批准後,交易雙方才能辦理立契手續。

5、繳納稅費。稅費的構成比較複雜,要根據交易房屋的性質而定。比如房改房、危改回遷房、經濟適用房與其它商品房的稅費構成是不一樣的。

6、辦理產權轉移過戶手續。交易雙方在房地產交易管理部門辦理完產權變更登記後,交易材料移送到發證部門,買方憑領取房屋所有權證通知單到發證部門申領新的產權證。

7、對貸款的買受人來說在與賣方簽訂完房屋買賣合同後由買賣雙方共同到貸款銀行辦理貸款手續,銀行稽核買方的資信,對雙方欲交易的房屋進行評估,以確定買方的貸款額度,然後批准買方的貸款,待雙方完成產權登記變更,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後,銀行將貸款一次性發放。

8、買方領取房屋所有權證、付清所有房款,賣方交付房屋並結清所有物業費後雙方的二手房屋買賣合同全部履行完畢。

3月16日 星期一

今天的工作都是些平時的工作,如整理一下案卷,去蓋幾個章而已。不過,感想倒有幾個,法院這麼大的一個單位,蓋章竟還要設一個專門的不門,不過,也許這是方便管理的緣故吧。

3月17日 星期二

上午參加愛了個座談會,與會者有李主任,楊法官,馮法官。領導們都挺隨和的,整個會議氣氛也很輕鬆,獲不少。

3月18日 星期三

上午看了一卷卷宗,下午去送達。送的是一份通知書,看起來很簡單,回來再看看書,發現送達也是很有講究的一種法律行為:

第一,送達的主體只能是人民法院。當事人及其他訴訟參與人不是送達的主體。雖然當事人或其他訴訟參與人也要向人民法院呈交訴訟文書或相互之間遞交其他文書,但這種行為不能稱為送達,因此不適用有關送達的規定。

第二,送達是一種特定的訴訟行為。法院在訴訟中的行為是多種多樣的。但送達這種行為具有一定的特定性。?

第三,送達的文書是法律文書和訴訟文書。如判決書、裁定書、調解書、支付令、決定書、起訴狀副本、答辯狀副本、傳票、通知書等。?

第四,送達必須依法定程式和方式進行。民事訴訟法對送達的程式和方式有比較具體的規定,人民法院實施送達行為時必須依照規定辦理。違法的送達不能產生相應的法律後果。

3月19日 星期四

我開始發覺在單位挺清閒的,如果能在清閒之餘,好好學習,那麼,幾年下來也可以成為一個知識很淵博的人。但事實是,一進入社會也許會有太多應酬了,會身不由己。那假如我進了單位,我該怎麼設定自己的原則,怎樣規劃自己的人生,曾樣提高自己,這一大堆的問題都很值得思考!否則,我也隨大流了,當然,我不是說自命清高,至少,我應該在必要的範圍內保持自己的思想,和行動,追求自己生命的意義。

3月20日 星期五

上午與搭檔討論前天楊法官講的兩句話:

一、好的領導者就是把下屬也培養成領導者。

二、課內的書太淺顯了,要注重閱讀課外的其他專家學者的深度論文。

下午,與書記員討論司法考試的事情。他談到兩點我很認同:

第一, 理論知識必須要很紮實;

第二, 實踐經驗也很重要。他拿他自己作列子,他說他幹書記員的工作幹了幾年了,所以對那些程式都很熟悉,所以,複習的時候在程式方面很輕鬆,且考試時不容易弄混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