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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實習的報告範文3000字(精選5篇)

欄目: 實習報告 / 釋出於: / 人氣:2.52W

法院實習的報告範文3000字 篇1

一、實習概況

法院實習的報告範文3000字(精選5篇)

三年的理論學習終於迎來了一次實踐的檢驗。年月日,我們來帶了市區人民法院開始了實習生涯。

市區人民法院位於省省會城市-市中心城區,區人民法院設有刑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小額債務巡回法庭、執行庭、研究室、政工科、辦公室、書記官室等部門,其中小額債務巡回法庭是省唯一的一個專門處理小額債務,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審結案件的法庭,民事審判二庭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設定大民事審判庭改革的有關精神,撤銷經濟庭而設立的,而政工科設有監察室,辦公室設有法警隊、車隊、服務中心。

這次我們學校共有20人在法院實習,我們分佈在各個科室。我和另兩個同學選擇民二庭開始了我們的實踐學習之路。

二、思想收穫

(一)嚴謹—法律人永恆的指向標

當進入法學院第一天的時候,老師就告訴我們作為一個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嚴謹。平常在學校並沒有什麼感覺。但當實習後,這裡的法官、書記員身上都散發著嚴謹的氣質。當法官寫判決時,要注重邏輯、條理、突出中立性,要細究一句一字甚至一個標點符號。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時,書記員要一一核對證據清單。總之,在法院的實際工作中每個人都是小心謹慎。法院是一個解決糾紛的地方,而不是製造糾紛的地方。而避免糾紛最好的辦法就是我們法律人最為強調的嚴謹。

(二)不卑不亢才能贏得尊重

平常的工作中,我會接待各式各樣的當事人。有些人表現的過於卑微,而有些人表現的過於傲慢。過於卑微的人很容易讓人瞧不起,過於傲慢的人則會讓對方感覺到不受尊重。這兩類人來法院辦事,往往會得不到預期的結果。只有那種不卑不亢的的人,在表達自己意志及主張時,才能引起對方的尊重,才能得到自己比較滿意的結果。

(三)與人方便才能與己方便

與人方便方能與己方便似乎是一個永恆的定律。

一天上班,我看到帶我的書記員打電話時的態度特別好,覺得十奇怪。於是問她,為什麼你對有些律師態度很好,但對有些律師的態度特別差。她笑著對我說,那是因為有些律師平常在接觸中會為法院行方便。比如,法院需要他們提交某份資料,他們一般會盡快提交。提交證據一般他們都會提交兩份,這樣法院就不用再去影印,這樣就減輕了法院的工作。對這樣的律師,我們當然會態度好。而有些律師辦事很拖拉,要打電話催很多次才會來交某份材料,這樣很多工作就因為他們而耽誤了,所以見到他們自然就沒好氣。

想要讓對方給予自己幫助,那麼前提是在能幫助對方時儘量去幫助對方。

(四)禮貌—人際關係的潤滑劑

作為一個有教養的人,禮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禮貌的作用更凸現出來。因為到法院來的人,大部分人是有糾紛的。如果我們對他們以禮相待,可以一定程度上緩解他們的怒氣,也可以為解決當事人間的糾紛提供一點的幫助。到法院辦事,如果當事人懂得禮貌待人,會給法院一種當事人是一個知書達理之人,也會無形中增加法院的當事人的好感。

三、業務收穫

(一)打雜的工作

做一個實習生,第一要務就是打雜,哪裡需要我就要衝向哪裡。

1、打電話

在實習單位,每天的電話總是響個不停,而辦公室的老師們又經常不在,於是接電話的重任就落在我的身上。而且法院每天都有很多案件結案,就得通知當事人過來領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而這份工作也要有等級最低得實習生來做。雖然看起來打電話容易,對著話筒同對方交談,覺得和當面交談一樣簡單,其實不然,打電話大有講究。

(1)第一聲很重要

當我們打電話通知當事人或其代理人領法律文書時,我們在電話中就代表法院民二庭。所以既要禮貌,又要嚴肅。一般第一句會說:“你好,這裡是法院民二庭。”聲音要清晰、悅耳、吐字清脆,給人一種很專業的感覺。

(2)端正自己的姿勢

打電話過程中絕對不能喝茶、吃零食,男生的話不能抽菸,即使時懶散的姿勢對方也能夠聽出來。如果讓當事人聽對你的聲音時無精打采的,那麼當事人會懷疑法院的權威。

(3)認真清楚的記錄

雖然我們每天接很多電話,可沒有一個會是找我們的。所以,要錄住電話的內容很重要。一般當事人打電話都是詢問案件情況。我們首先要問對方案件得案號,主審法官是誰。其次,問對方是誰。第三,問對方所要諮詢的問題是什麼。第四,請對方留下聯絡方式,或告知對方過多久再來電諮詢。並且我們一定要把上述內容記在小本子上,以防自己忘記。

2、影印

有人開玩笑說實習生就是“影帝”、“影后”。在法院,幾乎都是紙上作業。各種法律文書檔案都需要一式幾份。判決書影印份數是訴訟參與人的人數加上九份,裁決書影印份數比訴訟參與人的人數多幾份就行了。所以,一般一份文書,我們至少要影印十多份。每天至少有兩三個案件結案,那麼我們每天都得影印上百份文書,而且還得把他們裝訂好。那個工程量也是很浩大的。我們法院一共有五臺影印機。其中一臺幾乎不用,有兩臺設了密碼。那麼一般情況下,我們能用的只有兩臺。而十幾個部門要影印東西。所以,影印一定要搶佔先機。只要影印室一開門就去影印。一般我們實習生上班會比法院工作人員早些,這樣我們就可以避開復印機使用的高峰期,提早把影印任務完成。而且影印的時候,出來一分就裝訂一份,也可以大大減少時間,增加效率。其實,我們法院有一臺很先進影印機,,從影印到裝訂一條龍完成。但那臺影印機設了密碼。只有列印室的老師才能使用。有時,為了能節約時間,也為了偷點小懶,我會對列印室的老師說很多好話。這樣她看我嘴巴這麼甜的份上,會開恩讓我用新機子。新影印機的速度會比一般影印機快三分之一。

3、蓋章

在法院,法律文書都要蓋法院的章。而蓋章講究一個快準狠。通常十幾份判決書、公告、通知書,要蓋上百個章。那麼多的法院章主任一般會蓋的不耐煩,所以我們的速度一定要快。稱主任在不耐煩之前把章蓋好。由於不同文書的蓋章位置是不同的,所以把需要在相同位置蓋章的文書放在一起。這樣可以節約時間,也可以使蓋的章的位置更準確。蓋章時尤其要注意的是當主任蓋完一張文書後就立馬抽走,這樣可以為主任省去很多麻煩。幫主任省去麻煩,就等於為自己多鋪一條路。一般法律文書只要蓋法院的章就夠了,但判決書、裁定書只要超過一張紙就得蓋騎縫章,蓋這種章會很費勁。主任一般不會幫我們蓋,我們通常自己蓋。自己蓋的時候要在文書下多墊幾張紙,否者章會蓋的不清楚。

(二)書記員的工作

在法院實習,我們是分到書記員的辦公室。所以自然而然的也會做書記員的工作。

1、庭前準備工作

開庭前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1)在法定期限內,分別向當事人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和起訴書、答辯狀副本。我們一般在立案庭排好期後,我們會作出開庭通知書一類的文書,蓋章後然後在送達給當事人。而在實踐中,一般被告很少會提交答辯狀,而往往選擇在庭上答辯,再補交答辯狀;(2)以當事人申請(獲依職權)進行財產保全,依申請進行先予執行。由於我們庭多是合同糾紛案件,先予執行情況在我們庭出現的較小,至於財產保全,一般是由當事人申請,法院根據申請再裁定是否進行保全;(3)通知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蔘加訴訟;(4)告知當事人有關訴訟權利和義務、合議庭組成人員;(5)需要有人民法院勘驗或委託鑑定的,進行勘驗或委託部門鑑定。在我們庭經常會出現對合同的鑑定。通常我們會委託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鑑定。

2、庭後工作

(1)開庭後,一般的當事人提交辯護意見。這些檔案都是由法官的書記員簽收的。我們會在接收的檔案上寫上:於某年某月某日某人簽收。(2)送達判決書,裁定書。一般當法官寫好判決書後,會在判決書的原件上寫好電話號碼。我們依次通知的當事人來法院領裁判書。如果當事人不能親自來領的話,必須開出委託書委託他人來領。領判決書時,我們會讓當事人寫一份宣判筆錄,陳述其對判決的意見,並且當事人要在送達回證上簽字。如果通知不到當事人的,我們會在報紙上公告送達。(3)接受上訴狀。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審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省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狀是提交給我們法院,既要有上訴狀書面文字的,也要有電子文字。我們收到上訴狀後,會進入法院電腦系統。將電子版的上訴狀,一審的判決書等一起用郵件的形式發給市中級人民法院,之後將上訴狀書面文字及一審卷宗一起提交給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我們還會通知被上訴人來我們院領上訴狀,並告知其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

3、整理工作

當一個案件結束後,所有的案件材料會訂成卷宗。我們會查閱卷宗中是否有遺漏的地方沒有填寫或者是否有哪份檔案沒有蓋章。確認一切都沒問題了之後,我們會把案件歸檔。就是將案件的一些基本資訊,例如案號、案由、主審法官等基本資訊記錄在歸檔本上。

(三)法官的工作

據說我們院是市接受案件最多的一個法院。所以,每個法官的案件都很多。有時法官也會把一些案件的判決書給我們寫。從簡單的簡易程式,再到普通程式,重審案件的,各式各樣的案件都有。當然寫判決書時我們也會遇到很多困難。但法官一般都會細心的指導我們,耐心的修改我們寫的判決書,直到我們寫出一份像樣的判決。

1、寫判決前

我們在寫判決前會先看原告的起訴狀,再看原告提交的證據是否支援其訴訟請求。對證據的認定主要看其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之後再看對方的答辯狀及證據,審查被告的抗辯理由是否成立,是否有證據支援。最後,再看開庭筆錄。理清雙方爭議的焦點。大致這一個流程下來,我們對案件就會比較清楚。

2、寫判決

判決書的原件是有一個簽發頭的,簽發頭之下是判決書的首部。我們庭的判決書首部都會寫上: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案號(年份)龍民二初字第某號。之後寫上當事人及其委託代理人。對當事人的身份的認定要以當事人提交的身份證明為準(自然人以身份證為準,法人及其他組織以營業執照或企業機讀檔案為準)。再其之後寫上法院對案件的受理開庭情況。接下來寫原告訴稱(一般是起訴狀的內容),被告辯稱(一般是答辯狀的內容)。之後是經審理查明,這部分內容是最重要的。它是法院認定的事實,它的真實性要有證據證明,同時它也是後面法院判決的事實依據。在經審理查明之後就是本院認為,即說理部分,也是整個判決書的精華。最後就是判決的內容及尾部的內容(包括訴訟費,上訴權,審判人員,書記員)。

3、寫判決時遇到的問題及答案

(1)對於借款合同無效的案件,如何確定被告佔用資金期間的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該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當相應的責任”。無效借款案件,一般判決借款人返還借款本金,同時判決借款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商業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付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給出借人。

(2)股權轉讓合同何時成立?

一般而言,股權轉讓合同在雙方達成意思表示一致並簽名或蓋章時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該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生效的,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至於辦理工商登記中的股權轉讓登記只有宣示性,並不對合同的生效產生影響。

(3)已參與公司管理或行使股東權利是否構成股東的實際轉讓?

本來,只有股東才享有股權,才可能參與公司管理事務和行使股權,然而,實踐中,受讓方在根本未辦理或正在辦理股權變更手續的情況下,就已經實際參與公司管理和行使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決議上簽字或分配公司盈利,有的甚至擔任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而股權轉讓更重要的是權屬的變更,因此,參與管理和行使股權並不構成股權的實際轉讓。

(4)對超過舉證期限,但對案件的審理起決定作用的證據,應否予以質證和採納?

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供證據材料的,將承擔證據失權的後果。對於當事人逾期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在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也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在審判實踐中,在有些情況下,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再舉證期限內提供證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沒有向法院申請或提出申請後不被採納的,在舉證期限屆滿後提供證據,即使該證據對案件起決定作用,人民法院也不應該對該證據進行質證。

(5)人民法院通過審理只支援了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訴訟費如何承擔?

訴訟費是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當繳納的費用,其包括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按案件性質的不同,案件受理費又可分為財產案件受理費和非財產案件受理費。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承當。雙方都有責任的雙方分擔。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他們各自對訴訟行為所支出的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雙方應負擔的金額。因此,對法院支援當事人部分訴訟請求的,應按上述決定當事人訴訟費的分擔。

四、不足

雖然在法院實習的兩個月裡,從為人處事,到工作業務的熟悉,我都受益良多。但獲益的同時也有一絲遺憾。

(一)不能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

因為是實習的緣故,我們的工作大部分是臨時的。所以在工作來之前,我們不能很好的規劃自己的時間,安排工作的先後順序。同類性質的工作不可以一次性完成,這樣就浪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

(二)當天的工作可能不能當天完成

在公務員系統,似乎都有一個共性—相對懶散。很多事能拖就拖。這樣在處理一些案件時,可能會出現超過審限的問題。由於缺乏相應的懲罰機制,即使超過審限,也不會特別引起法官或書記員的注意。在實習的日子裡,我也沒有做到有工作就立馬做。這是一個極不好的習慣,也為我的實習生活留下了不小的遺憾。工作也許永遠也做不完,但至少做完一件少一件。特別是在法院工作,多做一件工作,就等於多幫當事人減少一點那麻煩。

年月日,我結束了兩個月的實習。在這兩個月的時間裡,我接觸了一個完全陌生的社會;在這兩個月裡,我完成從一個學生到一個社會人的蛻變。在這我由衷的感謝一路悉心指導我的法院民二庭的所有老師們。庭長的嚴謹、萍姐的細心、小裴姐的麻利……因為有這麼多優秀的老師的存在,才能使我在實習中得以成長。

法院實習的報告範文3000字 篇2

三年的理論學習終於迎來了一次實踐的檢驗。年月日,我們來帶了市區人民法院開始了實習生涯。

市區人民法院位於省省會城市-市中心城區,區人民法院設有刑庭、民事審判一庭、民事審判二庭、行政庭、立案庭、審判監督庭、小額債務巡回法庭、執行庭、研究室、政工科、辦公室、書記官室等部門,其中小額債務巡回法庭是省唯一的一個專門處理小額債務,以高效、快捷的方式審結案件的法庭,民事審判二庭是依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設定大民事審判庭改革的有關精神,撤銷經濟庭而設立的,而政工科設有監察室,辦公室設有法警隊、車隊、服務中心。

這次我們學校共有20人在法院實習,我們分佈在各個科室。我和另兩個同學選擇民二庭開始了我們的實踐學習之路。

二、思想收穫

(一)嚴謹—法律人永恆的指向標

當進入法學院第一天的時候,老師就告訴我們作為一個法律人,最重要的就是嚴謹。平常在學校並沒有什麼感覺。但當實習後,這裡的法官、書記員身上都散發著嚴謹的氣質。當法官寫判決時,要注重邏輯、條理、突出中立性,要細究一句一字甚至一個標點符號。當事人提交的證據時,書記員要一一核對證據清單。總之,在法院的實際工作中每個人都是小心謹慎。法院是一個解決糾紛的地方,而不是製造糾紛的地方。而避免糾紛最好的辦法就是我們法律人最為強調的嚴謹。

(二)不卑不亢才能贏得尊重

平常的工作中,我會接待各式各樣的當事人。有些人表現的過於卑微,而有些人表現的過於傲慢。過於卑微的人很容易讓人瞧不起,過於傲慢的人則會讓對方感覺到不受尊重。這兩類人來法院辦事,往往會得不到預期的結果。只有那種不卑不亢的的人,在表達自己意志及主張時,才能引起對方的尊重,才能得到自己比較滿意的結果。

(三)與人方便才能與己方便

與人方便方能與己方便似乎是一個永恆的定律。

一天上班,我看到帶我的書記員打電話時的態度特別好,覺得十奇怪。於是問她,為什麼你對有些律師態度很好,但對有些律師的態度特別差。她笑著對我說,那是因為有些律師平常在接觸中會為法院行方便。比如,法院需要他們提交某份資料,他們一般會盡快提交。提交證據一般他們都會提交兩份,這樣法院就不用再去影印,這樣就減輕了法院的工作。對這樣的律師,我們當然會態度好。而有些律師辦事很拖拉,要打電話催很多次才會來交某份材料,這樣很多工作就因為他們而耽誤了,所以見到他們自然就沒好氣。

想要讓對方給予自己幫助,那麼前提是在能幫助對方時儘量去幫助對方。

(四)禮貌—人際關係的潤滑劑

作為一個有教養的人,禮貌是必不可少的。在法院工作,禮貌的作用更凸現出來。因為到法院來的人,大部分人是有糾紛的。如果我們對他們以禮相待,可以一定程度上緩解他們的怒氣,也可以為解決當事人間的糾紛提供一點的幫助。到法院辦事,如果當事人懂得禮貌待人,會給法院一種當事人是一個知書達理之人,也會無形中增加法院的當事人的好感。

三、業務收穫

(一)打雜的工作

做一個實習生,第一要務就是打雜,哪裡需要我就要衝向哪裡。

1、打電話

在實習單位,每天的電話總是響個不停,而辦公室的老師們又經常不在,於是接電話的重任就落在我的身上。而且法院每天都有很多案件結案,就得通知當事人過來領判決書、裁定書等法律文書,而這份工作也要有等級最低得實習生來做。雖然看起來打電話容易,對著話筒同對方交談,覺得和當面交談一樣簡單,其實不然,打電話大有講究。

(1)第一聲很重要

當我們打電話通知當事人或其代理人領法律文書時,我們在電話中就代表法院民二庭。所以既要禮貌,又要嚴肅。一般第一句會說:“你好,這裡是法院民二庭。”聲音要清晰、悅耳、吐字清脆,給人一種很專業的感覺。

(2)端正自己的姿勢

打電話過程中絕對不能喝茶、吃零食,男生的話不能抽菸,即使時懶散的姿勢對方也能夠聽出來。如果讓當事人聽對你的聲音時無精打采的,那麼當事人會懷疑法院的權威。

(3)認真清楚的記錄

雖然我們每天接很多電話,可沒有一個會是找我們的。所以,要錄住電話的內容很重要。一般當事人打電話都是詢問案件情況。我們首先要問對方案件得案號,主審法官是誰。其次,問對方是誰。第三,問對方所要諮詢的問題是什麼。第四,請對方留下聯絡方式,或告知對方過多久再來電諮詢。並且我們一定要把上述內容記在小本子上,以防自己忘記。

2、影印

有人開玩笑說實習生就是“影帝”、“影后”。在法院,幾乎都是紙上作業。各種法律文書檔案都需要一式幾份。判決書影印份數是訴訟參與人的人數加上九份,裁決書影印份數比訴訟參與人的人數多幾份就行了。所以,一般一份文書,我們至少要影印十多份。每天至少有兩三個案件結案,那麼我們每天都得影印上百份文書,而且還得把他們裝訂好。那個工程量也是很浩大的。我們法院一共有五臺影印機。其中一臺幾乎不用,有兩臺設了密碼。那麼一般情況下,我們能用的只有兩臺。而十幾個部門要影印東西。所以,影印一定要搶佔先機。只要影印室一開門就去影印。一般我們實習生上班會比法院工作人員早些,這樣我們就可以避開復印機使用的高峰期,提早把影印任務完成。而且影印的時候,出來一分就裝訂一份,也可以大大減少時間,增加效率。其實,我們法院有一臺很先進影印機,,從影印到裝訂一條龍完成。但那臺影印機設了密碼。只有列印室的老師才能使用。有時,為了能節約時間,也為了偷點小懶,我會對列印室的老師說很多好話。這樣她看我嘴巴這麼甜的份上,會開恩讓我用新機子。新影印機的速度會比一般影印機快三分之一。

3、蓋章

在法院,法律文書都要蓋法院的章。而蓋章講究一個快準狠。通常十幾份判決書、公告、通知書,要蓋上百個章。那麼多的法院章主任一般會蓋的不耐煩,所以我們的速度一定要快。稱主任在不耐煩之前把章蓋好。由於不同文書的蓋章位置是不同的,所以把需要在相同位置蓋章的文書放在一起。這樣可以節約時間,也可以使蓋的章的位置更準確。蓋章時尤其要注意的是當主任蓋完一張文書後就立馬抽走,這樣可以為主任省去很多麻煩。幫主任省去麻煩,就等於為自己多鋪一條路。一般法律文書只要蓋法院的章就夠了,但判決書、裁定書只要超過一張紙就得蓋騎縫章,蓋這種章會很費勁。主任一般不會幫我們蓋,我們通常自己蓋。自己蓋的時候要在文書下多墊幾張紙,否者章會蓋的不清楚。

(二)書記員的工作

在法院實習,我們是分到書記員的辦公室。所以自然而然的也會做書記員的工作。

1、庭前準備工作

開庭前應做好以下準備工作:(1)在法定期限內,分別向當事人送達受理案件通知、應訴通知書、舉證通知書和起訴書、答辯狀副本。我們一般在立案庭排好期後,我們會作出開庭通知書一類的文書,蓋章後然後在送達給當事人。而在實踐中,一般被告很少會提交答辯狀,而往往選擇在庭上答辯,再補交答辯狀;(2)以當事人申請(獲依職權)進行財產保全,依申請進行先予執行。由於我們庭多是合同糾紛案件,先予執行情況在我們庭出現的較小,至於財產保全,一般是由當事人申請,法院根據申請再裁定是否進行保全;(3)通知必須共同進行訴訟的當事人蔘加訴訟;(4)告知當事人有關訴訟權利和義務、合議庭組成人員;(5)需要有人民法院勘驗或委託鑑定的,進行勘驗或委託部門鑑定。在我們庭經常會出現對合同的鑑定。通常我們會委託市中級人民法院進行鑑定。

2、庭後工作

(1)開庭後,一般的當事人提交辯護意見。這些檔案都是由法官的書記員簽收的。我們會在接收的檔案上寫上:於某年某月某日某人簽收。(2)送達判決書,裁定書。一般當法官寫好判決書後,會在判決書的原件上寫好電話號碼。我們依次通知的當事人來法院領裁判書。如果當事人不能親自來領的話,必須開出委託書委託他人來領。領判決書時,我們會讓當事人寫一份宣判筆錄,陳述其對判決的意見,並且當事人要在送達回證上簽字。如果通知不到當事人的,我們會在報紙上公告送達。(3)接受上訴狀。當事人不服一審判決,可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一審遞交上訴狀,並按對方當事人的人數提出副本,上訴於省市中級人民法院。上訴狀是提交給我們法院,既要有上訴狀書面文字的,也要有電子文字。我們收到上訴狀後,會進入法院電腦系統。將電子版的上訴狀,一審的判決書等一起用郵件的形式發給市中級人民法院,之後將上訴狀書面文字及一審卷宗一起提交給市中級人民法院。同時,我們還會通知被上訴人來我們院領上訴狀,並告知其向市中級人民法院提交答辯狀。

3、整理工作

當一個案件結束後,所有的案件材料會訂成卷宗。我們會查閱卷宗中是否有遺漏的地方沒有填寫或者是否有哪份檔案沒有蓋章。確認一切都沒問題了之後,我們會把案件歸檔。就是將案件的一些基本資訊,例如案號、案由、主審法官等基本資訊記錄在歸檔本上。

(三)法官的工作

據說我們院是市接受案件最多的一個法院。所以,每個法官的案件都很多。有時法官也會把一些案件的判決書給我們寫。從簡單的簡易程式,再到普通程式,重審案件的,各式各樣的案件都有。當然寫判決書時我們也會遇到很多困難。但法官一般都會細心的指導我們,耐心的修改我們寫的判決書,直到我們寫出一份像樣的判決。

1、寫判決前

我們在寫判決前會先看原告的起訴狀,再看原告提交的證據是否支援其訴訟請求。對證據的認定主要看其真實性、合法性和關聯性。之後再看對方的答辯狀及證據,審查被告的抗辯理由是否成立,是否有證據支援。最後,再看開庭筆錄。理清雙方爭議的焦點。大致這一個流程下來,我們對案件就會比較清楚。

2、寫判決

判決書的原件是有一個簽發頭的,簽發頭之下是判決書的首部。我們庭的判決書首部都會寫上:區人民法院民事判決書,案號(年份)龍民二初字第某號。之後寫上當事人及其委託代理人。對當事人的身份的認定要以當事人提交的身份證明為準(自然人以身份證為 準,法人及其他組織以營業執照或企業機讀檔案為準)。再其之後寫上法院對案件的受理開庭情況。接下來寫原告訴稱(一般是起訴狀的內容),被告辯稱(一般是答辯狀的內容)。之後是經審理查明,這部分內容是最重要的。它是法院認定的事實,它的真實性要有證據證明,同時它也是後面法院判決的事實依據。在經審理查明之後就是本院認為,即說理部分,也是整個判決書的精華。最後就是判決的內容及尾部的內容(包括訴訟費,上訴權,審判人員,書記員)。

3、寫判決時遇到的問題及答案

(1)對於借款合同無效的案件,如何確定被告佔用資金期間的利息?

《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五十八條規定:“合同無效或者被撤銷後,因合同取得的財產,應當予以返還;不能返還或者沒有必要返還的,應該折價補償。有過錯的一方應當賠償對方因此所受到的損失,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各自承當相應的責任”。無效借款案件,一般判決借款人返還借款本金,同時判決借款人按照中國人民銀行規定的同期商業銀行同類貸款利率計付資金佔用期間的利息給出借人。

(2)股權轉讓合同何時成立?

一般而言,股權轉讓合同在雙方達成意思表示一致並簽名或蓋章時成立,除法律、行政法規規定應該辦理批准、登記手續生效的,股權轉讓合同自成立時生效。至於辦理工商登記中的股權轉讓登記只有宣示性,並不對合同的生效產生影響。

(3)已參與公司管理或行使股東權利是否構成股東的實際轉讓?

本來,只有股東才享有股權,才可能參與公司管理事務和行使股權,然而,實踐中,受讓方在根本未辦理或正在辦理股權變更手續的情況下,就已經實際參與公司管理和行使股東權利,包括在股東決議上簽字或分配公司盈利,有的甚至擔任公司的董事長或總經理。而股權轉讓更重要的是權屬的變更,因此,參與管理和行使股權並不構成股權的實際轉讓。

(4)對超過舉證期限,但對案件的審理起決定作用的證據,應否予以質證和採納?

當事人在舉證期限內不提供證據材料的,將承擔證據失權的後果。對於當事人逾期提供的證據,人民法院在審理時不組織質證,也不能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但在審判實踐中,在有些情況下,當事人因客觀原因無法再舉證期限內提供證據的,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請延期舉證;沒有向法院申請或提出申請後不被採納的,在舉證期限屆滿後提供證據,即使該證據對案件起決定作用,人民法院也不應該對該證據進行質證。

(5)人民法院通過審理只支援了原告的部分訴訟請求,訴訟費如何承擔?

訴訟費是當事人進行民事訴訟依法應當繳納的費用,其包括受理費、申請費和其他訴訟費。按案件性質的不同,案件受理費又可分為財產案件受理費和非財產案件受理費。案件受理費由敗訴的當事人承當。雙方都有責任的雙方分擔。共同訴訟當事人敗訴,由人民法院根據他們各自對訴訟行為所支出的費用,由該當事人負擔。其他訴訟費用由人民法院根據具體情況,決定當事人雙方應負擔的金額。因此,對法院支援當事人部分訴訟請求的,應按上述決定當事人訴訟費的分擔。

四、不足

雖然在法院實習的兩個月裡,從為人處事,到工作業務的熟悉,我都受益良多。但獲益的同時也有一絲遺憾。

(一)不能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

因為是實習的緣故,我們的工作大部分是臨時的。所以在工作來之前,我們不能很好的規劃自己的時間,安排工作的先後順序。同類性質的工作不可以一次性完成,這樣就浪費了很多時間和精力。

(二)當天的工作可能不能當天完成

在公務員系統,似乎都有一個共性—相對懶散。很多事能拖就拖。這樣在處理一些案件時,可能會出現超過審限的問題。由於缺乏相應的懲罰機制,即使超過審限,也不會特別引起法官或書記員的注意。在實習的日子裡,我也沒有做到有工作就立馬做。這是一個極不好的習慣,也為我的實習生活留下了不小的遺憾。工作也許永遠也做不完,但至少做完一件少一件。特別是在法院工作,多做一件工作,就等於多幫當事人減少一點那麻煩。

年月日,我結束了兩個月的實習。在這兩個月的時間裡,我接觸了一個完全陌生的社會;在這兩個月裡,我完成從一個學生到一個社會人的蛻變。在這我由衷的感謝一路悉心指導我的法院民二庭的所有老師們。庭長的嚴謹、萍姐的細心、小裴姐的麻利……因為有這麼多優秀的老師的存在,才能使我在實習中得以成長。

法院實習的報告範文3000字 篇3

大一年級的暑假,我來到本市的中級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近一個月的實習生活。

我來到的是本院的刑事三庭。

法院的工作並不是像我認為的輕鬆,繁瑣的東西都不是我曾經想象得到的。

德州中級人民法院自20xx年提出一個比較新穎的圓桌審判的提議,將有關少年的民事以及刑事案件都在禁止旁觀的少年庭中進行審判,這個創新得到了重視,在山東省乃至全國的法院學書本們也引發一些探討。包括是否要對未成年人進行犯罪前科消滅制度的適用。一份由山東省高階法院製作,德州市中級人民法院協辦的雜誌《少年審判》也是針對青少年犯罪的專門雜誌,對圓桌審判這種模式連續幾期都進行了深入的報道與分析。

少年審判庭的獨特之處就是一改一貫的庭審座次安排設計,而採用圓桌來代替,從物理距離上拉近法官與當事人的座次距離,從而儘量拉近當事人對法官的心理距離。因為我們很多人,尤其是未成年人,一般都是初次與法院打交道,這樣他們可能會從心理上對法院有一種畏懼感,可能會使一些未成年人無法正確認知自己的行為,感覺進入法院就是受人歧視或是犯了不可饒恕之罪,從而不利於未成年人今後的改造,或是形成自卑感,甚至自暴自棄,毀之一生。但採用圓桌的形式,當事人與法官有了近距離接觸,且圓桌給人一種平等公平的感覺,易於青少年平息心態,真確解決自己的困惑,使正義得到更好的伸張。並且有利於法官擺正好自己的心態,認真調查案情。無論是對原告被告,法院當事人都是大有裨益的。

據瞭解,少年審判庭在德州中院已經實行了將近兩年多,好像口碑也是一直不錯的,我有看一些針對少年審判庭制度的採訪以及調查分析。其中絕大部分的未成年犯罪當事人認可圓桌審判的模式,認為有利於保護其隱私,有利於案件的公平審判。也有極少部分不同意非公開審判模式,因為害怕自己會受到不公正對待,希望有人民作證庭審現場。我認為這種看法是不足取的,因為我們的法院就是為人民服務的,堅持正義,公平審判時每一個法官的職責也是神聖的使命。對一個於己沒有利害關係的人來說,更沒有理由進行偏執的審判。但這種想法也應當為法官敲響警鐘,因為凡事沒有空穴來風,法官這個群體更應該以身作則,謹慎運用手中的權力,法官裁量權,因為這頂天平的兩邊,不僅牽連著兩個家庭,更牽連著整個社會正義。如果法院這並天平都搖搖欲墜,那我們即使可以看到太陽,也未必會感受到陽光的滋潤。

另外,還有一個很令人感興趣的話題就是是否要對未成年人犯罪實行前科消滅制度。這項制度其實在國際上並不新鮮了,許多國家都已經對此有所規定。

圓桌審判對我這個實習生來說其實還是不太瞭解的。但從微觀上我最深刻的感受就是我們的刑事庭不僅僅接受刑事案件的審判,還包括涉及青少年的民事案件。我所在的這將進一個月時間中,我旁聽了大約7個案件,全部都是有關青少年的民事案件。在這些案件中,有4件是關於家庭財產糾紛,兩件關於保險公司賠償案件都是針對在外工作的農村戶口人員是否應按照城市人口標準來計算賠償問題。還有一個有關孩子撫養權的爭奪問題。

我發現現實生活中的真實審判與我們的模擬法庭相差很多。我們的模擬法庭雖然也是取材於真實的案例,但我們真正去做的時候,有時為了突出爭議焦點,或是有利於增加現場戲劇性,往往進行一些篡改,捨棄細枝末節的一些東西,總體來說,表演的成分佔絕大部分。我原以為對一個案件來說,最重要的是庭審的階段,並且我一直以來認為中國的律師很多時候並沒有什麼用武之地,因為以前在電視上看過很多庭審現場的電視節目,感覺了是在法庭上可以發揮的餘地並不大,如何能在短短的幾分鐘內就左右法官的看法呢?真的是很不思議。

但發現庭審固然重要,卻是功夫在詩外。

對於法官來說,合議庭在庭審之前對案件的深入探討,也是很費腦筋的。法官之間對案件的認識或是由於其社會經驗、知識儲備等各方面原因導致一件不夠一致,也是比較頭疼的一件事吧。

也許一個案件事實是比較簡單的,但是圍繞其中主線索的,卻也是有很多需要認真考慮的情節。比如說有一個案件是未成年人甲乙二人,甲父得知其犯罪,勸其歸案自首。於是甲又對乙轉述此意思,乙表示同意,於是甲乙二人共同乘坐甲父的汽車來到公安局自首。在庭審之前的合議庭討論案件的時候,法官們一致認定甲行為具有自首的從輕處罰情節,但是在對乙行為的判定上卻產生分歧,對於甲辯護律師的說辭來看,乙投案的行為不屬於自首,而是屬於甲同學的立功行為,是屬於甲協助公安機關逮捕同案人員。對於我這樣一個剛接觸刑法不過半年時間的人來說,這毋庸置疑是乙的自首行為,又如何會有甲立功之說?這也許正是我們這些只是啃課本的同學與司法實務人員的差距吧。看似簡單的條文,其背後蘊涵了深刻的道理,每一個決定都是事出有因,每一法律條文的適用也都是錯綜複雜的,不經要考慮犯罪事實、當事人的主觀動機、雙方當事人的關係,還要考慮許多看似法律之外的事情,也許這些是中國特殊的司法環境決定的。每一個基層法官在判案的時候,還要考慮當事人的滿意度,是否會提起上訴,是否會走上訪之路;上級法院的判案風格,對事實認定的特點。因為中國司法體系似乎還是很有些層級制度的遺風,法官的個人利益口碑,法院的口碑都是與上訴率和重審率等密切掛鉤的。我不知道法官在判案的時候,會不會有種帶著枷鎖跳舞的感覺呢?

在庭審中聽律師進行法庭陳述、法庭辯論,律師在庭外的工作還是很繁瑣的吧。比如說是要進行證據的獲取,辨別當事人的說辭,避免自己協助當事人作偽證假證。還要來法院翻閱卷宗等等吧。也許是外國電影看多了的緣故,大律師們在法庭上的慷慨陳詞、語驚四座,與現實中的庭審現場好像有點大相徑庭。

在庭裡實習閒談的時候,有一個學長是中南財經政法出身的,讀完本科就自己考到了這裡,他很認真的說,不要做法官,這個職務跟你想象的很不一樣。他也在高中的時候就立志從事法官的職業,可是他說,對他現在來說,也算是已經實現了自己的理想,可是並不是很快活,正所謂“人在江湖,身不由己”,很多事情不是自己可以左右的。仿若“人在江湖飄啊,哪能不挨刀啊”,可當我們傷痕上身的時候,還能這麼淡定自如,談笑風生嗎?法官也是一個需要不斷妥協的身份……

但我心中理想的職業就是做一名法官,因為我從心底裡覺得做法官更易體現一個法律人的價值。我們利用自己的學識,可以使得當事人的利益可以得到真正的實現,噹噹事人可以滿載笑容而去,使其可以通過司法途徑實現正義,那舒展的眉頭難道不是對我們最大的肯定嗎?我們的司法最大的目標不就是讓每個當事人可以得到公平的對待,讓整個社會在司法的維護下,充滿幸福與希望。因為當他們遇到困難的時候,可以不會走投無路不顧一切,只要有法律作為一個最後的保護傘,我們又何必瞻前顧後彷徨無策呢。也對於社會的維穩也是大有裨益的。

也許,這個學長的看法,也是很多抱著夢想而來的法律人的苦惱所在。也許這也是當前司法大環境下的一個矛盾縮影,這個苦惱的解決,應該不會太遠,希望不會太遠,如果一個基層法官都對法律抱有懷疑,我們的百姓又如何堅定信仰呢。

在庭審中,有一個案子是一個遺產掙分的案子。死者生前有一套房產,是在二婚之前所購買的。現在是死者的前妻與現在的妻子爭奪這份房產,其中的法律事實暫且不談。二人在庭上旁若無人,吵的那叫一個熱火朝天,法官多次呵斥仍是難以正常進行法庭程式。我不知道是不是因為法官年輕的緣故,似乎不被她們放在眼裡,完全無視法庭秩序。但經過我又看了一些案子審理,覺得還有一個原因就是因為他們本身的學識不高,在法庭上只是一味胡攪蠻纏,相互“撕咬”,似乎認為證明對方人品低劣可以有利於自己多分的一些遺產。

我一直以為對於許多百姓來說,一輩子與法庭打交道的機會少之又少,一般都會選擇私了。但發現現在人們的法律意識是有很大的提高,許多普通人開始更多的依賴於司法途徑來解決。這真的是很大的進步吧,

可是庭審中的爭吵總是不斷上演,我不知道是不是情緒所致,但是總感覺法庭的尊嚴感在很多人心中並不是很明顯。如果每一個當事人都不能平心靜氣在法庭上陳述案情,爭取法官的認可,也許無謂的爭吵會適得其反吧。畢竟法官也是有感情的人,對法庭上沒有禮貌的人總會反感吧,如果因此而是的自己無法得到最大利益,豈不是很可惜呢。還有很多人尤其是公司,在接到法院傳票後的正式庭審時候卻並不領情,甚至置之不理,讓法院的工作很難進行下去,這也是很無奈的吧。

案件經過法庭辯論後,法官會詢問雙方當事人是否接受調解。我一直不太理解調解的功效,為什麼讓法官都這麼青睞這種方式呢。甚至雙方當事人都不接受的情況下,法官依然在努力勸服當事人走調解之路。因為我總覺得既然當事人已經需求法律的幫助,利用調解的方式還是在很大程度上依據人的感性而非法律的尊嚴。但是法官的意思是說,調解無論對當事人、法官、法院都是很有好處的。

庭審中對法官個人素質還是要求很高的。我原以為如果你有過硬的專業知識就可以遊刃有餘,但是不僅如此,對法官的情商要求還是蠻高的。比如法庭上的一些突發狀況,雙方當事人吵嘴,甚至大打出手;對於一些案件來說,法官輪番上陣勸雙方當事人走調解之路,卻是無能為力,但對於某些法官來說,卻可以說是手到擒來。調解對於一些激烈的當事人來說是一件很困難的事情,這需要法官有過人的口才,有點像談判專家的感覺。法官在調解的時候,要善於從當事人的角度出發,真的是有點軟硬兼施的感覺。

還想起一點,我們做模擬法庭的時候,好像更重視的是審判的流程,真實的法庭應該不會直接出判決書的。我覺得我們的模擬法庭比起實際的現實法庭還是很有差距的,模擬法庭主要有利於我們熟悉審判流程,有利於鍛鍊我們的口才,文書寫作,但還是有點脫離實際。

法院的實習中,正好趕上做減刑假釋的案子。這真的是一個很龐大的工程。我做了大概二十幾個。發現其中絕大多數人文化水平是很低的,還有一些年紀很小,想象跟自己幾乎一樣年紀的人卻把自己送入監獄那高高的圍牆,真的很可惜。但這不只是他們自己的錯。因為一些家庭原因,從小可能耳濡目染家庭一些不良的習慣,沒有樹立正確的是非觀;或是因為家庭經濟原因,迫於無奈,窮途陌路,正所謂“人窮則思變”,便走上了不歸路。可是讓我一直很好奇的是,究竟有多少人走出那個高塔可以真正的痛改前非。如果因為他的家庭原因,走出監獄,父母仍然無法給他正常的嚮導,生活環境並未改變,繼續誤入歧途並不是不可能的。也許還有一些人,真的是下定決心要洗心革面了,但是現實卻不給他機會,沒有工作,甚至也喪失了親情,當他物質精神都是兩手空空的時候,讓他如何能張開雙臂高呼快樂的生活?!

人性的善惡,有時是很微妙的一個東西,能真正不被外物所左右的人,不是神仙,也得早已羽化了。

人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僅僅有監獄真的是不夠的。

但許多事情不是一時半會可以解決的,需要資金、需要改革、需要文化的接受、需要觀念的改變。

另外還有一個我一直很疑惑的地方,現在的刑法目的通說預防說、報應說。可似乎報應說的觀點總在被刻意的迴避。但從中國的古話來看:惡有惡報;老天有眼。包括一些案件都會有民意的介入。媒體的介入有利於引起全社會的關注,但是也不可避免犯罪者可能會被重則,“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這難道不是樸素的報應主義在作怪?

對於一些案件,譬如交通肇事的案件中,一些很嚴重的案件(如杭州飆車案),當事人如果賠償金額多的話,司法實務上就會適量對其自由刑給予較輕的處罰。書上的解釋是我們刑法的準則是不僅僅要懲罰犯罪者,更要保護受害者,如果受害者都可以原諒犯罪者,司法又何必強行介入給予嚴厲懲罰呢?這個觀點我是贊同的。但是我覺得會產生的一個後果就是,當犯同樣的罪行時候,甲因為賠償金繳納得多,因此吃牢飯的日子就少得多。乙卻因為家庭貧困而擔負更多的身體刑,這會不會導致社會認為司法處罰不公?或是導致富人產生一種誤解就是有點像古代的拿錢了事一般?對司法的尊嚴性會不會有所損害呢?

一個月的實習,讓我思考了很多,任重而道遠。

路漫漫其修遠兮,吾將上下而求索…………

法院實習的報告範文3000字 篇4

實習目的:為了深入司法實踐工作,瞭解庭審的全過程,體驗司法工作的日常事務,將自己在學校中所學的理論運用到實踐中去,加深對理論的認識,培養自己的法律思維,為以後更好的適應社會,適應所從事的工作打下夯實的基礎。

實習時間:20xx年2月18日---20xx年3月18日

實習地點:xx市人民法院

實習單位和部門:xx市人民法院民三庭

實習內容:整理卷宗,登記案件資訊表,做庭審筆錄,擬寫審理報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一.實習過程與體會

20xx年2月18日到3月18日我在xx市人民法院進行了為期一個月的實習,雖說是短短一個月的實習但是卻讓我感受頗多。

我被分在了民三庭,民三庭作為法院的一個內設機構,主要負責合同糾紛,民間借貸糾紛,離婚案件,交通肇事案件以及其他一些簡單的民事糾紛。而我的主要任務就是協助書記員和法官的工作和一些瑣碎的工作,比如:整理卷宗,登記案件資訊表,做庭審筆錄,擬寫審理報告判決書調解書等法律文書。

整理卷宗是從事法律工作最基本的內容,它看似簡單其實不然。整理卷宗包括排序、編頁碼、填寫證據目錄及卷宗目錄、裝訂案卷等。它不僅要遵循一定的順序,同時還要掌握整理的技巧。在整理過程中需要把案件的情況寫清楚,這也是一個不能馬虎的環節,稍有差錯就得重新返工,所以每次填寫我都十分認真,填寫完成後都會讓書記員幫我檢查並指出錯誤。剛開始我也很慌亂,翻過來翻過去,自己都有些亂了,但這是熟能生巧的活,幹得多了也就熟練了。在書記員的指導下我基本上能夠獨立的整理卷宗,為書記員減輕了一部分的負擔,當然這也極好的訓練了我的耐心與毅力。看著一份份卷宗的完成我有了小小的成就感。

基層法院的案件比較多所以經常有旁聽的機會,通過旁聽案件,我對民事案件的審判特點和程式有了一定的瞭解,知道了審理民事案件的關鍵在於化解當事人的矛盾,這和刑事案件著重體現國家強制力懲罰犯罪是完全不同的,民事案件最理想的狀態應是讓雙方當事人雙贏同時又符合法律的規定,這一點就對法官的素質提出了更高的要求,這不僅僅是法律方面的紮實功底,更重要的是懂得替當事人著想,儘量減少當事人的訴訟成本,更不能擺官老爺的架子。參加了幾次庭審,對於庭審過程有了更深層次的瞭解。平常只是侷限於書本的知識並沒有真正觸及庭審,即使是模擬開庭也始終不能與真正的庭審相提並論,這讓我從抽象的理論真正與實踐得到了結合,很受啟發。

做庭審筆錄是一項比較艱鉅的工作,也是對我的一個考驗。庭長為了鍛鍊我,讓我從最簡單的做起,記錄離婚案件。離婚案件的三要素,婚姻關係,子女的撫養,財產的分割。剛上手時很是緊張,害怕跟不上庭審的進度,可是庭長對我很照顧,看我沒記完就會等等我,在大家的幫助下我完成了我的第一次庭審筆錄,雖然困難點但是還是很欣慰的。為了提高自己的能力,庭後我找到庭長為我指導,我知道了自己的最大的缺點是理論功底欠缺還有就是缺乏鍛鍊。有了這次經驗我也敢於挑重擔了,開始記錄一些交通肇事的案件,對於其中的法言法語我不是很瞭解,所以只能課下做功課,瞭解相關的法條,加強自己的理論基礎。最讓我感到難忘的是庭長讓我擬寫判決書,剛剛參加的庭審就派上用場了,庭長告訴我寫判決書應該注意的事項並給了我幾份模板讓我參照。前邊的都是固定的格式,需要發揮的是:經審理查明…..和本院認為…..這是核心和根本,也是讓當事人心服口服的依據,必須謹慎措辭,有理有據,有法可依。寫完以後我交給庭長,庭長仔細閱讀後給我指出了不足之處,並給我講了寫判決書的精華之處,使我受益良多。

審理報告也是如此,這次庭長只是給了我一份模板讓我自己琢磨,我按照模板依貓畫虎地寫,有了寫判決書的經歷再寫審理報告不再感覺那麼棘手。雖然兩者不能全盤套用,但是畢竟有相似之處,對於文字措辭我也有所把握。花了一個小時的時間寫完了審理報告,交給庭長,他說有些進步,這對於我來說是極大地鼓勵。擬寫判決書、審理報告,其中有些門道是可以被看穿的,既要簡練得當又要有理有據,當然這也不是一日之功就能練就的。

通過這次實習,我明白瞭如何與人相處是現代社會做人的一個最基本的問題。對於自己這樣一個尚未真正步入社會的學生來說,需要學習的東西很多。做事要先做人。作為一個實習生,我們不僅只是把領導交給我們的事做好,更要有眼力,有積極的態度,只有這樣才能真正地有所收穫。沒人誰會去督促你該怎麼樣做,只能靠自己在細小的工作上積累經驗。無論是跟領導、同事、律師還是當事人接觸,都要端正自己的態度,擺清自己的位置。在這個過程中我還學會了許多法言法語,結實了許多法官律師老師,他們對於我的實習提供了良好的環境和悉心的指導,在指導我理論學習的同時,也教了我很多做人的道理。

在法院不僅能學到專業知識和做人的道理更讓我知道了人們的法律意識在不斷提高。都說走法律行業是條不歸路,但我想中國法律界的春天也即將到來,因為人們的法律意識正在不斷增強,中國的法制建設程序也在不斷前進,相信用不了多久中國的法律界就會有更高水平的發展。

二.問題與不足

當然在實習中我也看到了自身存在很多問題,不僅需要在理論上更加紮實地探索而且還要在實踐中不斷熟練積累經驗。由於理論與實際脫節,更多的是需要我將理論與實際相結合。我想隨著年齡的增長和閱歷的增加我會慢慢成熟起來。同樣,我也發現了法院存在的問題。

1. 庭審有些走過場。在旁聽中發現有些案件事實清楚,證據充分,爭議不大,符合簡易程式的規定但是法庭卻沒有適用簡易程式,仍然走的是普通程式。如此看來這對於司法資源是一種嚴重的浪費而且對於當事人也是不利的,因為普通程式和簡易程式的審理期限是不同的,適用簡易程式當事人可以更快地解決爭議,減少一些損失。

2.久調不決問題嚴重。為了構建和諧社會,如今法院大力倡導調解優先,於是出現了久調不決的現象,更有的法院還給法官下達調解率,作為目標責任制考核業績。所以法官對案件,不願意判決,願意當事人撤訴或調解結案,對當事人不願調解的案件,久拖不決。

3.現有的法官素質仍有欠缺。如今在庭審一線工作的不乏一些退伍軍人,他們本身法律素養不高,並非科本出身,對於法律的理解仍舊存在偏差,更多的是憑藉經驗。那麼想更好地駕馭法庭也有一定的困難,當然這對於經濟發展後的審判工作提出了挑戰。我們不可否認他們的功績但是對於他們法律水平的提高仍是值得高度重視的問題。

4.執行問題仍然很難。在實習期間目睹了許多案子有了判決卻仍得不到應有的賠償。我也諮詢了許多法官,與他們交流中我發現這是一個一直存在的問題---執行難。究其原因,並非一方面,有法律自身存在的問題,有法官的職業素質當然也有當事人自己法律素養的欠缺。判決書是法官基於事實和法律做出的判斷,想要真正讓當事人獲得實惠就要依靠執行工作,可是執行工作卻仍是令人堪憂…

對於以上問題我想提出自己的一些拙見:

1.法庭應當嚴格的按照法律和司法解釋對於適用簡易程式審理案件的要求來審理案件,以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對於法庭沒有按照相關規定適用簡易程式的,當事人或者訴訟代理人可以要求法院予以使用。只有程式公正與實體公正並重才能保證判決的權威性與正確性,才能做到以理服人。

2.法院應當貫徹“能調則調,當判則判”的方針,不能久調不決,取消法院把調解率作為評優指標的一個方面。雙方當事人必須在平等的基礎上自願進行協商,充分表達其真實意思,法院主要是起主持和召集當事人進行協商的作用。這樣才能保證當事人權利的同時減少司法資源的浪費。

3. 法官隊伍的建設是一項長期的工作。對於法官隊伍的建設可以積極採取多種手段,加強法官的學歷教育,提升法官學歷層次,組織法官參加各種培訓,進行崗位練兵,提高職業技能。

4. 解決執行難的問題,應該建立高素質的執行隊伍。如今對於執行人員提出來更高水平的要求,不僅要能吃苦耐勞,更要有智有勇。執行員的選任應當通過法定的任命程式,同時對執行人員要及時地、不斷地進行政治教育和業務培訓。只有建立一支素質過硬的隊伍,執行難才有希望得以解決。

成績與收穫

在法院的實習使我懂得了許多,作為一個將要從事法律行業的人,首先要具備最基本的素質---認真。不論是整理卷宗還是寫判決書,都是馬虎不得的,否則不僅給當事人造成損失,對於司法資源也是一種浪費。在這期間,在庭長和書記員的指導下我能夠獨立的進行一些工作,如:整理卷宗,記錄庭審筆錄,擬寫判決書等。小活也是能鍛鍊人的,在整理的過程中也逐漸培養了我的耐心與毅力。同時我也深刻體會到只有具備了紮實的法律功底才能將案件分析清楚,從而給當事人一個滿意的答覆而非單純的靠經驗。在實習期間,我覺得我的專業知識得到了提升,能力得到了增強,也得到了大家的認可,讓我非常有自豪感,也讓我體會到了一個庭就是一個家庭,大家互相幫助共同將案件做好。實習生活對我有很大的影響,改變了我很多想法和思維,我想我會受益一生的。

法院實習的報告範文3000字 篇5

為助推我院第二個三年發展規劃的的步伐,進一步加強法院幹部隊伍建設,就我院幹警隊伍狀況進行了深入的調查瞭解,現將調查情況報告如下:

一、我院幹警隊伍的基本情況

(一)機構設定情況:經省編委、總局編委核定我院設定10個內設機構:辦公室、政工處、監察室、立案室、刑事審判庭、民事審判庭、行政審判庭、審判監督庭、執行局、研究室、法警大隊。

現設有X箇中心法庭:分別是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XX人民法庭;設有X個辦案組:分別是XX辦案組(屬XX人民法庭),XX辦案組(屬XX人民法庭),、江4個辦案組(屬XX人民法庭)。

(二)幹警隊伍情況:我院編制XX人,在崗幹警人數XX人離崗待退幹警X名。幹警年齡層次情況:35歲以下幹警XX人,36歲至45歲幹警XX人,46歲至55歲幹警XX人,56歲以上幹警X人(含4名離崗待退幹警),全院幹警平均年齡42歲;學歷情況:大學本科以上XX人,其中,取得研究室學歷1人。大專2人;職級情況:副處級以上X人,正科級4XX人,副科級X人,科員級XX人。審判職務情況:具有法職資格人員XX人(含行政部門法職人員X人),助理法官X人,書記員X人,微機員X人,法警X人,通過司法考試XX人;政治面貌情況:中共黨員XX人,共青團員X人,群眾X人。

幹警招錄情況。自20xx年以來,以各種方式招錄幹警XX人,其中組織調入幹警X人,以公務員招錄幹警X人。其中:法官X人,法官助理X人,法警X人,微機員X人,書記員X人。

幹警流失情況。自20xx年以來,共流失幹警XX人,其中退休X人,調出X人。流失幹警職務為法官X人,法警X人,書記員X人。

二、目前我院隊伍建設現狀及分析

近年來,我院在加強隊伍建設方面作出了一些探索,也採取了一些措施,大多數幹警能夠盡職盡責,默默奉獻,勤奮學習,鑽研業務,開拓進取,隊伍的整體素質和發展的總體趨勢是好的,但也存在一些問題。

(一)存在的主要問題。

1、用人機制問題。在用人機制上由於歷史的原因,一部分靠論資排輩在中層領導崗位的人員佔據了領導位置,不同程度挫傷了一些年輕幹警的工作積極性,產生了幹好幹壞都一樣,熬年頭等位子的消極情緒。

2、人員專業結構問題。從學歷結構上講,我院高素質人員嚴重短缺,僅有1人考取了在職研究生畢業證書,在全院本科學歷以上68人中,全日制本科學歷只有5人,僅佔全院本科學歷人員0.7%。從專業素質上講,少數幹警不能完全適應崗位的要求,缺少獨擋一面的業務骨幹和辦案能手,特別是法庭已經出現審判人員青黃不接的問題,由於近兩年部分法庭庭長即將退休,法庭庭長選任存在潛在危機。

3、基層法院缺乏在職專業培訓能力水平較低。雖然對業務培訓採取了一些措施,制定了培訓計劃,但對培訓工作只是流於表面文章。隨著市場經濟的不斷深入發展,一些新型的疑難案件也逐漸出現,而由於審判人員年齡結構老化問題,大多數幹警知識更新不到位,理念滯後,存在坐吃山空、憑老經驗、按老辦法解決新問題,辦案吃力費時,質量不高。

4、法官的後備力量斷檔。從年齡、學歷等結構可以看出,大部分法官都是先高中(國中)升專科後,再專升本學歷,第一學歷較低,由於建院初期至90年代中期進人門檻較低,相當一部分幹警理論知識功底匱乏,而這一部分人員目前基本都工作在審批一線崗位,院機關及法庭中層領導絕大多數也是由這部分人員擔當,導致審判工作質量不高,因此急需補充法官的後備力量。

5、沒有高層次、複合型法官。目前全院本科以上學歷幹警雖然已達62人,但真正全日制本科畢業的僅5人,其中法律專業1人。大部分幹警的學歷是在職教育取得的第二、三學歷。這些幹警雖然在長期的審判實踐中,積累了一定的審判工作經驗,但由於對法律知識缺乏系統的學習,法學理論水平不高,整體業務能力不強,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案件質量和調研能力的提高。

6、編制緊缺問題。1998年,省編委給我院設定編制90人(當時核編時未含青年、佳南法庭、嘉蔭法庭)。重新核編後,總局編委核定的編制75人。目前,院機關1人庭室6個,3人法庭3個,1人辦案組3個。可以說,無論是院機關還是法庭、辦案組,這種人員組成是很難承載其工作任務的,這也將導致工作質量效率不高、工作推著幹、幹警無暇顧及業務學習等一系列嚴重問題的產生。

(二)制約幹部隊伍建設科學發展的主要因素

1、用人機制問題。人民法院是國家的審判機關,肩負著保護人民、打擊敵人、懲治犯罪,維護穩定的重任。建院初期,由於對新進人員的考核、使用等制度尚不健全,往往都是領導批條子、憑關係、指令安排,公開選調、選招機制沒有實行,造成人員素質參差不齊,人員年齡偏大,特別是中層幹部一干就是十幾年,甚至到退休。受編制體制的影響,幹部的調整進出口不暢,建院以來,前三任主要領導均是由分局黨委選拔任用,第四任主要領導也就是現任領導是通過墾區系統交流任用的,因此我院也有一名副職領匯出口交流。中層領導均為敞開出口進行交流,在一定程度上制約著法院幹部隊伍的發展,影響著幹警積極因素的發揮。

2、幹部隊伍素質的制約。由於歷史的原因,幹部隊伍整體業務素質相對較低,培訓工作跟不上。一是培訓質量不高。人民法院的培訓工作是審判工作的基礎性工作,新的法律、法規、司法解釋不斷出臺,人民法院就要不斷學習,強化培訓,要向全體人員及時貫徹新的思維模式,新的法律內容,新的審判經驗,就必須通過不間斷的培訓來提高隊伍的整體素質。各項業務培訓大都是上級法院組織培訓的,在落實培訓內容上是很蒼促的,在時間安排上是很短暫的。由於倉促的內容、短暫的時間安排,幹警在培訓中接受的新課題、新內容、新案例、新思維是有限的,由於受培訓模式的制約,從而影響了幹警參加培訓的積極性。二是基層人民法院繁重而又複雜艱鉅的工作任務,特別承辦第一審案件,一些幹警多忙於案件的審理和執行,沒有時間去更新理論業務知識,更新思維方式,更新審判觀念,缺乏理論知識的儲備和知識能量積蓄,在辦理案件中往往是現學現用,對照書本查詢,丟掉書本憑經驗,往往是案結事不了。

3、對基層法院實行法院幹部隊伍序列管理時機不成熟。法院綜合服務部門幹警對分類管理存在一定的憂慮心理,因為畢竟一部分綜合服務部門的人員具備法官職務,只是由於工作需要而從事審判綜合服務工作,分類管理後不同人員心態不平衡,法官在綜合部門不辦案件有意見,辦案法官任務重、風險大、待遇不高也有意見,法官助理、書記員工作積極性難調動。

4、由於墾區特殊的管理機制,多年來一直受經費嚴重不足的制約。省內培訓經費一直處於緊張狀態,省外培訓控制相當嚴格,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培訓工作的正常開展。

三、關於幹部隊伍建設的幾點建議

1、加強思想政治教育,提高幹警的思想政治素質,增強宗旨意識。結合學習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和“人民法官為人民”主題實踐活動,培養和強化幹警全心全意為人民服務的宗旨意識和服務大局意識,牢固樹立社會主義法治理念,緊緊圍繞“為大局服務,為人民司法”工作主題,把群眾滿意作為衡量工作的標準,提高幹警立足本職工作、服務大局、建功立業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2、完善學習培訓機制。積極探討審判方式改革,對於提高審、執案件有著積極的推進作用。要確保“調解優先、調判結合、執行兌現、案結事了”辦案執行週期的完成,必須強化業務能力建設。因此,要使廣大幹警適應審判工作的需要,一是要創新教育培訓管理的能力,著力提升教育培訓成效,加大高層次、專家型法官教育培訓力度。調整教育培訓內容,如基層法院的法律文書製作、庭審觀摩、駕馭庭審能力充實到教育培訓內容中去。二建立科學的教育培訓體系。按照不同部門、不同工作崗位、不同層次對在職法官進行分類培訓。豐富培訓形式,嘗試採取“法官教法官,法官帶法官”的培訓方式,定期組織基層法院的優秀青年法官,到上級法院學習,由資深法官做老師,採取“師傅帶徒弟”方式,有針對性地進行培訓。三是建議取消對在職幹警取得法律職務任職資格後任命法官的不適宜限制。四是堅持教育培訓與審判工作實際不脫節、相適應的培訓理念。真正把教育培訓內容運用到實踐審判中去。定期或不定期對幹警的學習進行測驗,用學習指導審判實踐。

3、適當改變現有法官選任方式來提高法官的素質。上級法院的法官應儘量從下級法院法官中選拔。上級法院對下級法院負有指導監督的職能,客觀上要求上級法院法官的素質高於下級法院,所以從下級法院優秀法官中選拔上級法院法官能有效保證上級法院的法官素質。同時廣開渠道,建立暢通的人才流動機制,根據工作需要,有計劃地從社會法律人才隊伍中選調優秀人才,充實法官隊伍。同時探索建立吸引優秀人才和留住優秀人才的機制,按照從優待警的原則,幫助幹警解決實際困難,不斷提高幹警的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