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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科學技術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規定

欄目: 畢業設計 / 釋出於: / 人氣:1.42W

畢業設計(論文)是教學計劃中的一個有機組成部分,是完成專業培養目標的最後一個重要的實踐性教學環節。為了切實做好我校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一步提高我校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特制訂如下規定。第一條畢業設計(論文)的教學基本要求1.通過畢業設計(論文)鞏固和拓展所學的基本理論和專業知識,培養學生綜合應用、獨立分析和解決實際問題的能力,培養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能力,使學生獲得科學研究的基礎訓練。2.培養學生正確的設計思想、理論聯絡實際的工作作風和嚴謹的工作態度。對文科專業還應注重培養學生運用馬克思主義基本原理和思想方法,分析解決社會政治、經濟、文化等問題的能力。3.使學生在方案設計、社會調查、查閱文獻、資料蒐集、工程繪圖、計算、實驗、資料處理、外文閱讀、計算機和工具書使用、文字表達等基本技能和基本能力方面得到進一步的訓練和提高。第二條畢業設計(論文)的選題原則和要求(一)選題原則1.從本專業培養目標出發,體現高階專門人才基本訓練的內容,使選題具有綜合性、先進性和一定的難度。2.在滿足教學基本要求的前提下,儘量結合工程科研、社會實踐,使選題具有多樣性、應用性和一定的特色。3.促進學生積極思考和研究,培育學生的創新意識和創新精神,使選題具有新穎性、創造性和一定的創新之處。(二)具體要求1.一般情況下,工科學生應以工程設計為主,參加設計的學生數應占60%以上;文、理科學生以論文為主,儘可能多地選擇與社會政治經濟建設相結合的實際應用題目,避免把文獻綜述、資料索引或實驗資料的收集處理作為論文任務佈置給學生。2.畢業設計(論文)應對計算機程式設計、應用和閱讀與選題相關的外文資料提出具體要求。3.選題難度和份量要適當,要考慮完成設計(論文)所需經費和其它客觀條件,使學生在規定時間內,經努力能按時完成。4.選題要體現因材施教原則。在保證教學要求的前提下,選題內容可因學生的基礎、能力差異而有所不同,充分發揮各類學生的主動性和積極性。對於學有專長的學生,可允許自選課題,但應由個人提出申請,經指導教師同意、系主任批准。5.對於一個課題由多人合作完成的專案,應有明確分工,各人有不同的小題目,內容有所側重,注意使每個學生都能得到全面的綜合訓練。6.選題需經系主任批准,報教務處備案。選題一經確定,不得隨意更改。第三條畢業設計(論文)指導教師職責指導教師由具有一定設計經驗與科研能力、對該課題內容熟悉、具有講師職稱以上的教師承擔。一般情況下,助教不單獨承擔指導工作。在外單位進行畢業設計的可以聘請外單位相當於講師以上職稱的工程科技人員或研究人員承擔指導工作,並應有專人(講師以上職稱者)定期進行聯絡。指導教師確定後,原則上不能隨意更換。指導教師在學生畢業設計期間不得隨意出差,確因公需出差,須經系主任批准、教務處備案,時間不得超過一週,並委派相當水平的教師代理指導。否則,按教學事故處理。指導教師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學生數一般不超過6人。鼓勵有科研課題的教師多帶畢業設計(論文),但必須做到每人一題。指導教師主要職責是:1.選擇課題,擬定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和指導書;做好設計(論文)的前期準備工作,如文獻資料、圖書、工具書、實驗器材等;制定周密的進度計劃。2.指導學生了解畢業設計(論文)課題的任務、目的、要求等全部工作內容,制訂工作計劃,認真指導學生進行總體方案設計和實驗方案或調查方案的選擇以及審查資料處理、理論或實驗分析的結論等。3.定期檢查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度及工作質量,及時解答學生所提問題和儘量解決學生所面臨的困難。4.指導學生按規範要求正確撰寫畢業設計(論文),評審所指導的設計(論文)的全部資料,並寫出評語和評分。5.在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前,由指導教師請一位評閱人(校內教師)或由答辯委員會(小組)負責人組織教師對設計(論文)進行評閱,要求參加評閱的教師從學術角度就學生所學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的掌握和運用程度、學生能力等方面進行認真評閱,並給出評閱成績。6.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答辯工作,評定學生成績。第四條畢業設計(論文)對學生的要求1.學生修完教學計劃所規定的課程(含實踐環節),取得所規定的學分數和績點,方有資格參加畢業設計(論文)。2.在教師指導下,學生可根據個人特長和實際情況提出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的課題要求,系進行統籌安排。3.在教師指導下,根據任務書的要求,擬定設計(論文)總體方案和進度計劃。4.獨立進行設計(論文)的研究全過程,充分發揮主觀能動性和積極性,嚴肅認真,刻苦鑽研,按時完成任務。不得弄虛作假,不得剽竊他人研究成果,一經發現,其畢業設計(論文)以不及格計。5.自覺遵守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虛心接受教師和工程技術人員的指導。畢業設計(論文)期間,無故缺席按曠課處理,缺席時間達四分之一以上者不得參加答辯,其成績以不及格計。6.準確繪製設計圖紙,認真擬定設計說明書或撰寫論文,做到圖畫正確清晰,設計合理經濟,說明書簡明扼要、文字通順,書寫工整、計算正確,並用中英文撰寫說明書(論文)摘要。7.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結束後,所有的畢業設計(論文)資料(包括圖紙、試驗記錄、原始資料、調研記錄本、上機程式、實物照片、圖片、錄音帶、錄影帶、設計手冊、列印本、樣本實物等),學生不得自行帶走,須由各系負責收回作為教學資料妥善儲存;對有價值的還需要整理歸檔。第五條畢業設計的組織工作全校的畢業設計(論文)在主管校長統一領導下進行,實行分級管理,層層負責的辦法。校、二級學院、系的工作職責分別為:(一)學校教務處工作職責1.在學校預算的基礎上,落實全校畢業設計(論文)的經費預算。2.彙總各二級學院(系)畢業設計(論文)的課題和指導教師安排,協調有關問題。3.具體負責安排、組織檢查全校畢業設計(論文)工作。4.做好全校“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選和選編工作。5.督促做好畢業設計(論文)的成績登入、入檔工作。(二)二級學院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委員會工作職責在二級學院院長的領導下,成立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委員會,由各系主任參加,其主要職責:1.統一領導、管理和協調畢業設計(論文)的全過程。2.稽核各畢業設計(論文)題目、指導教師配備情況(題目、指導教師名單于第8學期開學第一週內呈報教務處備案)。3.督促、檢查各系畢業設計(論文)組織工作情況。4.定期檢查畢業設計(論文)工作進展情況,協調解決畢業設計(論文)中的有關問題,考核指導教師的工作。5.負責組織、監督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閱、答辯和評分工作。6.做好二級學院“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評選和編印工作。7.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總結以及經驗交流。(三)系工作職責系是直接組織與指導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基礎單位,其主要職責:1.根據教學計劃安排,擬定畢業設計(論文)工作計劃,選定題目,組織收集畢業設計(論文)的參考資料。2.組織編寫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和指導書。3.提出指導教師名單和分配題目。4.檢查畢業設計(論文)進展情況和質量,研究解決所出現的問題。5.成立畢業設計(論文)形式審查小組,根據規範化要求進行本單位畢業設計(論文)的形式審查工作。畢業設計(論文)規範化要求參照附件1。6.成立答辯委員會,對學生所完成的畢業設計(論文)進行評閱、答辯、成績評定、總結等工作。第六條畢業設計(論文)的考核程式畢業設計(論文)的考核程式一般分為資格審查、審閱、評閱、答辯和綜合成績評定五個環節。1.資格審查。學生按計劃完成畢業設計(論文)後,經形式審查小組通過、指導教師評閱、系主任批准,方獲得參加答辯資格。2.審閱。學生應將完成的畢業設計(論文)、圖紙及附件按期交給指導教師審閱,指導教師要認真審閱,提出審閱意見,寫出評語和評分,所評成績佔設計(論文)成績的60%。3.評閱。詳見本規定第三條第5點,指導教師所評成績佔設計(論文)成績的40%。4.答辯。(詳見本規定第七條)5.綜合成績評定。(詳見本規定第八條)第七條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畢業設計(論文)答辯是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進行全面檢查、考核的一個必不可少的環節。因此,畢業設計(論文)結束時,每個學生均須逐個參加答辯。1.答辯前,各二級學院應以專業為單位成立答辯委員會,負責本專業畢業設計(論文)的答辯工作。答辯委員會主任一般由系主任擔任,答辯委員會成員為3—5名,由具有較高學術水平的教師擔任。各答辯委員會可設立一名祕書(不佔答辯成員名額),負責答辯過程的記錄、材料整理等事宜。2.對於畢業學生太多的專業,可分別成立若干答辯小組,每個小組由3—5人組成,其成員須具講師以上職稱。對於結合生產或科研任務的畢業設計(論文),可以聘請有關生產、科研部門的人員參加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3.答辯委員會與各答辯小組的成員由各專業提名,經系主任、二級學院院長稽核後,於正式答辯前一個月送交教務處,由主管校長批准後生效。4.答辯委員會與各答辯小組的任務是組織本系、本專業學生的答辯評分工作,統一答辯方法、步驟、要求,評閱畢業設計(論文),統一評分標準,科學嚴格評定成績,推薦優秀畢業設計(論文)。5.答辯一律安排在畢業設計(論文)工作的最後一週內進行,時間大約2—3天。各二級學院應將學生答辯的名單、日期安排提前向學生公佈,並於答辯前報教務處備案。6.答辯前兩天,指導教師應把畢業設計(論文)發還給學生,由學生寫好答辯報告書面提綱。提綱包括:①課題的任務、目的與意義;②所採用的原始資料或指導文獻;③設計(論文)的基本內容及主要方法;④成果、結論和對自己完成任務情況的評價。報告時間為10—15分鐘。7.答辯提問一般二十分鐘左右。提問要考察:①有關基本理論、基本知識、研究方法等的掌握程度;②獨立工作能力、實踐能力和綜合分析能力的體現程度;③關於畢業設計(論文)須進一步說明的問題等。8.答辯完成後,由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在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評語欄中寫出評語,評定學生答辯成績。指導教師和系主任結合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平時成績、設計(論文)成績、答辯成績三部分成績進行綜合成績評定,其中設計(論文)成績由指導教師和評閱教師的審閱和評閱成績組成。經二級學院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委員會稽核同意後統一向學生公佈,有關教師不得事先將評分情況告訴學生。答辯程式及實施辦法參照附件2。第八條畢業設計(論文)綜合成績評定及其標準1.評定學生設計(論文)成績時,必須實事求是,嚴格掌握標準。一般來說,獲得優秀畢業設計(論文)的人數不宜過多;凡經過全面考核,確定為不及格的畢業設計(論文),應堅持原則,作不及格處理。各二級學院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委員會要把好關,對優秀和不及格的作認真審查,集體討論,保證準確。凡畢業設計(論文)成績不及格者,作結業處理。一年內可申請隨下屆補做一次,並向學校繳納一定的指導費。學生補做畢業設計(論文)由原所在專業安排,一般應在校內進行,其間的一切費用由學生自理。2.畢業設計(論文)的綜合成績由平時成績(佔20%)、設計(論文)成績(佔50%)、答辯成績(佔30%)三部分組成,按百分制折算為五級記分制,即優秀(90~100分)、良好(80~89分)、中等(70~79分)、及格(60~69分)、不及格(59分以下)。具體評分標準參照附件3。第九條畢業設計(論文)的經費畢業設計(論文)經費由學校確定經費總額,然後按參加畢業設計(論文)的實際人數分配到各二級學院,包乾使用。經費使用範圍是:材料、器材的消耗費、加工、部分計算機上機費、資料費、調研費等。凡結合生產實際和科研專案的題目,應從該專案經費中撥出適當經費支援畢業設計(論文),以解決畢業設計(論文)經費不足的問題。第十條本規定從2000年起實施,學校以前公佈的畢業設計(論文)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相符的,一律以本規定為準。第十一條本規定由教務處負責解釋。附件1: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規範化要求附件2: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程式及實施辦法附件3—Ⅰ: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本科生(理、工、農)畢業設計(論文)評分標準附件3—Ⅱ: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本科生(文、管理)畢業設計(論文)評分標準佛山科學技術學院二OOO年四月四日報送:校黨委正副書記、正副校長、校長助理髮至:各學院、畢業班級附件1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本科生畢業設計 (論文)規範化要求為加強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規範化建設,提高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的質量,特制定本要求。一、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規範化要求 (一)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主要內容1.主要內容2.具體要求3.主要參考文獻4.指導教師評語5.評閱教師評語6.系審查意見7.答辯委員會評語及成績評定8.成績綜合評定9.教務處審定意見(二)畢業設計(論文)任務書具體要求1.畢業設計(論文)題目、主要內容、具體要求和主要參考文獻由指導教師把關。2.指導教師評語由指導教師根據學生在畢業設計(論文)過程中的表現、畢業設計(論文)完成情況和質量等方面進行較詳細的評價,作出是否達到合格要求和能否參加答辯的意見;評閱教師評語由評閱教師主要從學術角度就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所反映出來的基本知識與基本技能的掌握運用程度等方面進行認真的評閱。3.系審查意見由系主任領導的形式審查小組根據指導教師對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指導情況、學生畢業設計(論文)完成情況以及指導教師和評閱教師的評語確定學生畢業設計(論文)是否達到合格要求、是否具備答辯資格的意見。4.答辯委員會評語及成績評定由答辯委員會成員集體討論決定。5.成績綜合評定由指導教師、系主任根據學生在作畢業設計(論文)期間的平時成績、審閱與評閱成績、答辯成績三方面進行綜合評定。6.教務處審定意見由教務處根據學校有關檔案作出最後審定意見。二、畢業設計(論文)文字結構規範化要求(一)畢業設計(論文)文字結構內容1.畢業設計(論文)題目、摘要、關鍵詞(中英文)2.畢業設計(論文)目錄3.畢業設計(論文)正文⑴選題背景⑵方案論證⑶過程(調查、研究、設計或實驗)論述⑷結果分析⑸結論或總結4.致謝或後記5.附錄6.參考文獻(二)畢業設計(論文)規範化的具體要求1.畢業設計(論文)題目、摘要、關鍵詞由指導教師把關。2.論文文字每頁右下角必須有頁碼,目錄中必須標明頁碼;正文內容中的序號統一規範為:一、二、三、...;(一)(二)(三) ...; 1.2.3....;(1)(2)(3)...。3.畢業設計(論文)正文(1)選題背景:說明本設計課題的來源、目的、意義、應解決的主要問題及應達到的技術要求;簡述本課題在國內外發展概況及存在的問題,本設計的指導思想。(2)方案論證:說明設計原理並進行方案選擇,闡明為什麼要選擇這個設計方案(包括各種方案的分析、比較)以及所採用方案的特點。(3)過程(調查、研究、設計或實驗)論述:指作者對自己的研究工作的詳細表述。要求論理正確、論據確鑿、邏輯性強、層次分明、表達確切。(4)結果分析:對研究過程中所獲得的主要的資料、現象進行定性或定量分析,得出結論和推論。(5) 結論或總結:對整個研究工作進行歸納和綜合,闡述本課題研究中尚存在的問題及進一步開展研究的見解和建議。4.致謝或後記:簡述自己通過本設計的體會,並對指導教師以及協助完成設計的有關人員表示謝意。5.附錄:包括與論文有關的圖表、計算機程式與執行結果、主要裝置與儀器儀表的效能指標和測試精度等。6.參考文獻:為了反映文稿的科學依據和尊重他人研究成果以及向讀者提出有關資訊的出處,正文中應按順序在引用參考文獻處的文字右上角用[]標明,[ ]中序號應與“參考文獻”中的序號一致,正文之後則應刊出參考文獻,並列出只限於作者親自閱讀過的最主要的發表在公開出版物上的文獻。參考文獻的著錄,按著錄/題名/出版事項順序排列:期刊——著者,題名,期刊名稱,出版社,卷號(期號),起始頁碼。書籍——著者,書名、出版社,版次(第一版不標註),出版年,起始頁碼。7.文字要求:文字通順,語言流暢,無錯別字。一般情況下應採用計算機列印成文,若手寫則要求書寫工整。8.圖紙要求:圖面整潔,佈局合理,線條粗細均勻,圓弧連線光滑,尺寸標註規範,文字註釋必須使用工程字書寫。提倡學生使用計算機繪圖。9.曲線圖表要求:所有曲線、圖表、線路圖、流程圖、程式框圖、示意圖等不準徒手畫,必須按國家規定標準或工程要求採用計算機或手工繪製。10.摘要與外文要求:中文摘要與外文摘要都應在500漢字左右或相應字元數;要求閱讀一定數量的與本專業相關的外文資料。11.字數要求:畢業設計(論文)字數要求在8千—1萬字左右;文科各專業的文獻綜述必須單獨寫,其字數應在1—2千漢字。文、管理等科類均可參照以上文字結構規範化要求,作出符合該科類特點的畢業設計(論文)文字結構規範化要求。三、畢業設計(論文)形式審查的要求1.各二級學院必須成立畢業設計(論文)形式審查小組,根據規範化要求負責組織本單位畢業設計(論文)的形式審查工作,該項審查工作應在答辯前完成。2.形式審查合格者由審查小組簽字後方能參加答辯;凡形式審查不合格者,應令其返工,直到達到要求為止。3.若學生在校外進行畢業設計(論文),其論文的形式審查一律回校後進行。四、畢業設計(論文)成稿要求1.畢業設計(論文)的封面由教務處按統一格式印製。2.文字紙張的規格為16開。3.文字正文內容一般要求用計算機處理,用五號字編排,單面列印。4.文字裝訂順序為:封面、摘要與關鍵詞、目錄、正文、致謝或後記、附錄、參考文獻。附件2佛山科學技術學院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程式及實施辦法一、答辯程式1.答辯資格審查凡本科生畢業設計(論文)按計劃完成者,其設計(論文)經系形式審查通過,方獲得參加答辯資格。2.畢業設計(論文)答辯畢業設計(論文)通過形式審查後,由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以公開方式主持答辯工作。答辯前,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成員都須詳細審閱每位學生的畢業設計(論文)報告,瞭解設計(論文)的質量和水平,並準備答辯時應向學生提出的問題,做好答辯準備。答辯過程中,學生須報告自己畢業設計(論文)的主要內容,報告時間不超過15分鐘,但不少於10分鐘;學生須回答答辯委員會或答辯小組所提問題,答辯提問一般二十分鐘左右。答辯過程中,應做好記錄,供評定成績時參考。3.成績評定(1)答辯前,每個學生須將自己的畢業設計(論文)在指定時間內交指導教師審閱,由指導教師寫出評語並作出預評分。(2)答辯工件結束後,答辯委員會應舉行專門會議按學校統一的評分標準和評分辦法,評定每個學生的答辯成績。對於所評優秀、不及格的畢業設計(論文),各二級學院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委員會要把好關,認真審查,集體討論,保證準確。(3)由指導教師和系主任根據學生畢業設計(論文)的平時成績、設計(論文)成績、答辯成績三部分作出綜合成績評定。經二級學院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委員會稽核同意後統一向學生公佈。二、實施辦法1.各二級學院畢業設計(論文)工作在主管院長領導下進行。2.各二級學院應以專業為單位成立答辯委員會,畢業生太多的專業成立若干答辯小組。3.答辯委員會及答辯小組的職責是安排答辯程式、主持答辯過程、評定學生成績、寫出評語等。4.答辯工作結束後,答辯委員會應向二級學院畢業設計(論文)指導委員會作出書面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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