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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精選23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5.24K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合同號: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精選23篇)

供應商編號: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就乙方租賃甲方場地(櫃檯)經營事宜,本著平等、互利、自願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 承租場地位於  

第二條 乙方商鋪經營範圍: 品牌, 商品。

第三條 乙方租用期限為 年 個月,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1、如屬乙方裝修,專櫃的設計、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其設計、裝修方案經甲方審批同意後方可實施,裝修過程務必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供應商裝修管理規定》。

2.自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須於 天內提出裝修方案,裝修期自裝修方案經甲方批准之日起計,甲方提供 天裝修期給乙方,如乙方超期,甲方以每日 元收取因裝修延誤導致營業損失及相關費用,由乙方現金交納。

第五條 租賃方式

1、浮動租金:甲乙雙方實行專櫃銷售分成,合作經營。甲方按乙方銷售額的 %倒扣作為甲方鋪位的浮動收入。

2、固定租金:乙方每月租賃費人民幣 元,大寫 。乙方於每月15日前繳納或由甲方從乙方銷售款中扣除。否則,每拖欠一天,則按應繳款項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六條 合同簽訂後三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 元,

大寫 。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合同,乙方應繳款項清算完畢並遷出一個月後,保證金以不計息方式退還乙方,甲方在限期內收到乙方足額保證金後,本合同生效。

第七條 甲方負責商場的安全保衛和清潔衛生工作,並將乙方商鋪所經營的水電、空調、排風等設施安排到位。甲方每月向乙方收取管理費人民幣

元,乙方營業區自用增設的水電用具,其水電費另計收取。

第八條 乙方不得將商鋪轉租、轉包或轉讓,不得經營本合同規定品牌以外的其他商品。

第九條 合同面積一經確定,乙方不得任意改變,若乙方隨意增加面積,甲方有權按每月每平方米5000元對乙方超出合同部分進行處罰。

第十條 乙方在第二條規定範圍內合法經營並接受甲方質量監督和物價管理,價格調整或打折應事先提前三天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樓層經理同意後方可執行,且不得高於其在深圳市場其它商場的零售價格,否責甲方有權按差額的50倍罰款。

第十一條 乙方新品種上櫃按甲方有關管理規定執行,在經營中,甲方如據專櫃實際情況,對乙方提出商品更換的意見,乙方須配合並作出相應調整。

第十二條 甲方負責向保險公司購買“”固定資產、裝修的火災及自然災害險。(不包括乙方專櫃的貨架及商品)如乙方對經營的商品及鋪位購買保險,可由乙方書面提出,由甲方統一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乙方商品的質量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產品質量法》以及國家、行業主管部門的有關規定,進入甲方場地的商品須完好無損,按國家有關政策法律規定實行三包(包退、包換、包修),如屬商品本身質量問題,由乙方負責處理,如乙方混入偽劣、假冒商品,甲方有權予以沒收,並處以商品零售價總額10倍的罰款,直到解除合同。

第十四條 乙方委派專櫃導購 名,所派人員須上報甲方認可並經甲方培訓後方可上崗。乙方保證所派導購嚴格遵守甲方規章制度;保證按《勞動法》履行用工手續合理,按時給付導購工資和法定的福利待遇,因專櫃導購引起的勞動糾紛,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乙方導購須接受甲方統一系統培訓,並支付培訓費每人200元整。

第十六條 乙方導購須著甲方統一的員工制服,佩戴統一工牌。

第十七條 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不合格或出現嚴重違規的導購,因乙方導購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乙方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第十八條除甲方雙方議定外,乙方不得於甲方規定的營業時間內停止營業,若甲方因整體或區域性裝修改造要求乙方暫停營業時,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停業期內乙方免交有關費用。

第十九條乙方商品在甲方商場開展促銷活動時(一年不少於四次促銷);須經甲方批准後方可實施,有關促銷方式或廣告宣傳品的張貼及使用須遵守甲方有關規定;並經甲方批准後實施。乙方同類商品在其他商場或專賣店促銷時,須在甲方場地同時進行,乙方必須參加甲方組織的整體營銷宣傳活動,並承擔相應費用。促銷期間的銷售額,超保底部分不予降點。

第二十條 甲方設立的會員卡,乙方必須參加,憑甲方的會員卡可享受乙

方會員制或貴賓制的貴賓折扣,若乙方無會員制或貴賓制,甲方會員憑會員卡購買乙方正價貨品均可享受九折優惠,已折貨品可享受折優惠,特價貨品除外,折扣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乙方保證甲方會員卡能按以上優惠內容正常使用,若因會員卡在乙方專櫃不能正常使用,而影響甲方的信譽,甲方可視情節輕重對乙方處以20xx元——5000元的罰款。

第二十一條 乙方銷售款一律由甲方收銀臺統一收銀,嚴禁乙方人員截留銷售收入或將業務轉移至商場外進行。若有違反,則按其所收金額的20倍罰款,此款從乙方結算款中扣除。

第二十二條 乙方在經營期間,應遵守國家工商、稅務所制定的各項法律、法規,依法納稅,如有違法經營,所產生的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二十三條合同的解除:如乙方違反下列其中任何一項規定者,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沒收履約保證金,所有裝修設施和貨物均歸甲方所有,並處以最低5000元的罰款,而乙方所拖欠的租金及費用仍需繳納。如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或第三者信譽、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沒收乙方所有物品、商品,其價值不足以彌補甲方或第三者損失的,乙方仍需補足。

1、拖欠應交款項兩個月以上(含兩個月)或拖欠款項總額達 5000 元(含)

2、轉租、轉包或轉讓。

3、擅自更換應須甲方認可之專櫃設施或改變裝修。

4、截留銷售收入或將業務轉移至商場外進行,合同期內累計2次以上者(含2次)。

5、擅自終止營業八小時以上(含八小時)。

6、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不接受管理。

7、經營過程中有嚴重損害甲方利益的其他行為。

8、被國家有關部門查封。

9、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在甲方500米範圍之內另設分店。

第二十四條乙方若需提前中止合同,應提前二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保證金

第二十五條 甲方可根據經營情況對商場商品佈局及經營場地進行調整,乙方須配合並作出相應調整,調整前雙方可另行簽訂合同。

第二十六條合同有效期內,若乙方銷售額持續不佳,甲方有權對其予以清退。乙方須於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三十日內撤出場地。

第二十七條乙方退出經營場地時,應及時將場地內所有的貨物、櫃檯及設施撤出,但不應破壞場地原有設施及影響甲方正常營業,因乙方責任造成不良後果,甲方有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要求賠償的權力。

第二十八條 合同有效期內,因不可抗力因素或政府徵用商場土地,本合同自行解除。

乙方因商品滯銷需要撤退,應於接到甲方書面通知七日內撤走商品。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延撤櫃時間或將商品存放甲方倉庫,否則甲方對佔用貨櫃等營業場地的將按每日每平方米20元收取場地佔用費;佔用倉庫的,按每日每平方米10元收取壓倉費。

合同到期五日內乙方既不續簽,又不及時辦理撤櫃手續,甲方除依照原合同條件收取費用外,對商品受損失的,不承擔損害賠償責任。逾期20天未撤走,甲方有權削價處理該商品,以彌補甲方損失。

第二十九條在經營中,乙方所發生之債權、債務及糾紛、訴訟等概由乙方負責,一切與甲方無關,乙方不得將經營的設施、場地和商品向任何單位和個人作抵押、擔保、轉讓、轉租、轉借,否則按違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合同期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所制定的各項有關專櫃管理制度,如有違反,甲方有權作相應處罰。

第三十條 合同期內,乙方撤場後需留下保證金支付商品質量“三包”可能發生的費用,一個月後乙方可結清餘額,如有不足,乙方需如數補交。

第三十一條合同期滿,乙方有意續簽合同,須於合同終止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

第三十二條甲方制定的有關專櫃管理規定做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後簽訂補充協議。如雙方不能達成一致意見或有爭議,可向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第三十四條 甲、乙雙方應對本合同保密。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六條其它

甲 方:        乙 方:

地 址:       地 址:

電 話:0755- 電 話:

傳 真:0755 傳 真:

代理人: 代理人: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2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就房屋租賃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東莞市區號店鋪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平方米,使用面積為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裝置。上述裝置的執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租賃期限

五、一、租賃期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其中免租期日,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作為乙方裝修時間。

第三條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幣元。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戶。

(六)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影印件。

(七)上述裝置、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裝置,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簽字日期:年月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就房屋租賃之事宜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 東莞 市 區 號店鋪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裝置。上述裝置的執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一、租賃期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其中免租期 日,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作為乙方裝修時間。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房屋租金每月人民幣 元。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10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戶。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影印件。

(七)上述裝置、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裝置,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

乙方:

簽字日期: 年 月 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4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

甲方: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 簽訂地址: _________________

乙方: 簽訂日期: ____年____月____日

法定代表人: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就商鋪轉讓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礎上達成以下合同,並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 轉讓標的

甲方於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將位於______路___號的店鋪(面積為______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 所轉讓標的的情況

該店鋪的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________ ,產權人為丙。丙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租期到__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月租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三條 結算與結算方式

乙方在_________年___月___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丙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的裝修裝飾裝置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四條 乙方權利義務

1、店鋪交給乙方後,乙同意代替甲向丙履行該租賃合同,每月交納租金及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領回甲交納的押金,該押金歸乙方所有。

2、店鋪現有裝修、裝飾、裝置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租賃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動產無償歸乙方(動產與不動產的劃分按租賃合同執行)。

第五條 債權債務

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餐飲,租期內甲方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經營前該店鋪及營業執照上所載企業______飯店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 違約條款

1、乙方逾期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鋪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費的千分之___的違約金,逾期______日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2、甲方應保證丙同意甲轉讓店鋪租賃權,如由於甲方原因導致丙或甲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3、若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屆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裝置損失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的違約金。

第七條 其他約定

1 、遇國家徵用拆遷店鋪,有關補償歸乙方。

2、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已下令拆遷店鋪,甲方退償全部轉讓費,賠還裝修損失____________元,並支付轉讓費的______%的違約金。

3、如果合同簽訂之後政府明令拆遷店鋪,或者市政建設(如修、擴路、建天橋、立交橋、修地鐵等)導致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前述順延除外)。

第八條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合同或遲延履行本合同,應自不可抗力事件發生之日起三日內,將事件情況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並自事件發生之日起三十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導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遲延履行的證明。

第九條 修改或補充

本合同可根據各方意見進行書面修改或補充,由此形成的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第十條 法律適用與糾紛解決方式

1、本合同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

2、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的,雙方應按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3、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

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雙方約定,凡因本合同發生的一切爭議,當和解或調解不成時,選擇下列第____種方式解決:

(1)將爭議提交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權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沒有行使其權利或沒有就對方的違約行為採取任何行動,不應被視為對權利的放棄或對追究違約責任的放棄。任何一方放棄針對對方的任何權利或放棄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不應視為放棄對對方任何其他權利或任何其他責任的追究。所有放棄應書面做出。

第十二條 後繼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確規定外,後繼立法(本合同生效後的立法)或法律變更對本合同不應構成影響。各方應根據後繼立法或法律變更,經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或補充,但應採取書面形式。

第十三條 通知

1、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或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被通知一方實際收到時生效。

2、前款中的“實際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訊內容到達被通訊人(在本合同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訊地址範圍。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三日內,將變更後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則變更方應對此造成的一切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第十四條 合同的解除和變更

1、 當合同一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時,在新協議未達成前,原合同仍然有效。要求變更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對方在接到通知15日內給與答覆,逾期未答覆則視為已同意。

2、如乙方要求變更或解除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第十五條 合同的解釋

本合同各條款的標題僅為方便而設,不影響標題所屬條款的意思。

第十六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理人在本合同上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

各方應在合同正本上加蓋騎縫章。

本合同—式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授權代理人(簽字): 授權代理人(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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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和本市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乙方承租使用甲方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租賃門面描述

1、甲方將其合法擁有的座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門面房出租給乙方用於經營。該門面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2、內附屬設施:(或附表)

二、租賃房屋用途

1、乙方租賃房屋作為商業門面使用。

2、乙方向甲方承諾:在租賃期限內,未事先徵得甲方的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門面的原有結構和用途。

三、租賃期限

本合同租賃期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簽訂日開始租金為每年_______人民幣,大寫_______。第一次需支付________年租金,一次性支付_____元,大寫_________。第_______年開始租金提前一個月每一年一次性支付,具體租金按每年________%遞增。或由市場價漲落經雙方協商約定,如雙方無法達成協商,可由取得專業資質第三方房產評估公司根據市場價評估確定。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應在乙方支付租金之日將上述房屋鑰匙交付乙方。

2、甲方必須保證出租給乙方的門面能夠從事商業經營。

3、在租賃期間,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4、租賃期滿,乙方未續租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添置的用於經營的所有可以移動、拆除的裝置設施歸乙方所有,未能移動拆除的裝置設施歸甲方所有。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使用房屋,不承擔門面自然損耗的賠償責任。

2、乙方在不破壞門面原主體結構的基礎上,有權根據營業需要對上述房屋進行裝修,甲方不得干涉。

3、在租賃期內,因租賃門面所產生的水、電、衛生費、物業管理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4、按本協議約定按時支付租金。

5、乙方擁有本門面的轉讓權,前提是要告知房屋所有人。在沒有告知房屋所有人而私自轉讓此門面,如出現危害甲方的實質性結果,乙方全權承擔法律責任。

七、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及時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負責承擔。

2、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乙方拒不維修,甲方或出租人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和裝置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狀態。甲方或出租人要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的,應提前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配合。如因乙方阻撓養護、維修而產生的後果,則概由乙方負責。

八、續租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租賃權,但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兩個月向甲方提出。雙方可根據本合同約定情形,結合實際情況重新協商後,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未按約定期限交付租金,超過60天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未經甲方認可或同意,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經甲方通知,在限定的時間內仍未修復的。

(3)從事非法經營及違法犯罪活動的。

2、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甲方不交付或者遲延交付租賃房屋20天以上的。

(2)乙方承租期間,如甲方因該房屋或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與第三方發生糾紛或甲方與第三人之間的糾紛涉及到該房屋及房屋範圍內的土地,致使乙方無法正常營業超過20天的。

3、在租賃期間,租賃合同被解除的,因本合同終止使乙方遭受損失的,甲方應按乙方具體經營性損失支付賠償金,但下列情況除外:

(一)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或者拆遷的;

(二)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三)因地震、颱風、洪水、戰爭等不可抗力的因素導致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造成本合同在客觀上不能繼續履行的。

十、其他條款

1、在租賃期間,乙方所繳納的水費、電費、房租等交於甲方的各種費用,甲方應給乙方開相應的收據。乙方因房屋使用所繳納的其他費用,乙方應將相應收據影印件交於甲方。

2、甲,乙雙方如有特殊情況需提前終止合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待雙方同意後,方可辦理手續。若甲方違約,除要負責退還給乙方相應期限內的房租外,還需支付給乙方上述的賠償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不退還租金。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另行約定,補充協議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連補充條款及附件共_______頁,壹式兩份。其中,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十一、其他約定

租賃期間的水費、電費(其中水_____元/噸,電________元/度)無特殊情況約定不變。已方在承租時交納給甲方水電費押金_____元,大寫_______。在乙方退租並結清由經營所產生的各項費用以後,甲方退還給乙方。

出租方(甲方)承租方(乙方)

聯絡地址:聯絡地址:

電話:電話:

證件號:證件號: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6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產管理法》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商鋪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商鋪坐落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積______平方米,該商鋪用途為百貨商場,不能做餐飲娛樂。

二、租賃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止。

三、租金年付,先付租金後使用,該商鋪前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後二年(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日),每年租金遞增_____%。

四、乙方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商鋪租金____________,由乙方於每年預繳租金用完日的前二個月向甲方預繳下一年度的租金,如乙方到期付不交清下年度的全部租金,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商鋪另行安排,造成的損失甲方概不承擔。

五、本合同簽訂生效後,乙方自願向甲方繳納押金壹萬元整(¥:10000元整),該押金不計利息,等合同期滿,乙方無任何違約行為及欠費,押金全額返還。乙方在租賃期間如中途提出退出經營或擅自解除合同,由所交租金及押金不予退還。

六、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並負責賠償損失,租賃期間,門前三包,消防安全,綜合法理及安全保衛工作,乙方應當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並承擔全部責任和服從甲方監督管理。

七、乙方不得隨意改變商鋪結構和損壞商鋪的設施,裝修費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時乙方的裝修遵循“來修去丟”的原則,甲方不予負責。

八、租賃期間水、電、暖費、稅費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在租賃期如果發生有關部門徵收本合未列出專案,但與使用該商鋪經營所發生相關的費用,均由乙方支付。

九、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店面,乙方無條件騰空。如甲方繼續出租該商鋪,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必須提前三個月提出,並簽訂後期合同。

十、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收回商鋪,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商鋪抵押。

2、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的框架結構。

3、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違法活動。

4、故意損壞承租房屋。

十一、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等因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無條件終止,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三、本合同一式三從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案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雙方簽字後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2022年商鋪租賃合同的範本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甲乙雙方本著互利互惠、平等自願的原則,經雙方協商就衡一國際一樓商鋪臨時租賃事項簽訂本協議,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臨時租賃位置。

1、臨時租賃位置位於區層

2、甲方提供促銷展架計個、每個個、每個元。

3、經營範圍:臨時租賃位置僅限於經營

4、經營品牌:

二、租賃期限為: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三、該租賃攤位的租金為元。

四、該攤位的質保金為元。

五、乙方須在本協議簽署之日向甲方一次性交付上述租金和質保金共計人民幣元。租賃期限屆滿,甲方對臨時攤位進行驗收,乙方並歸還甲方所提供的所有道具並確保無任何損壞,甲方在乙方搬出租賃區之日起二十天內將質保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六、臨時租賃期間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甲方有權利提供攤位指定物業部門進行管理。

②、甲方保留改進,擴充,增加或減少商場用途,數量或面積的權利。

③、甲方儘量減少給乙方經營上帶來的不便。

④、甲方有權合理使用公共地方不須通知乙方。

2、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①、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流程。

②、乙方必須接受甲方指定的物業部門進行管理。

③、臨時租賃期間,乙方承擔該租賃攤位的防火,防盜責任,併為甲方定期的入鋪安全檢查提供協助。

④、負責臨時租賃期間環境衛生,公共設施裝置的保養,安全防範工作等。

⑤、臨時租賃期間內,不得將攤位轉租,分租,轉讓,出借,抵押,出售,用於非法活動或改變攤位用途。

⑥、乙方經營活動中一切經濟和法律責任由其承擔。經營中一切債權債務均由乙方自行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在經營過程中,因經營糾紛等被法院和有關部門查封租賃攤位,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⑦在經營過程中如有質量問題或要求退貨的、乙方應無條件服從。⑧專櫃員工工資由乙方支付,實行同工同酬,按勞分配、多勞多得的原則發放工資。同時乙方應承擔員工國家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各項社會福利等。

七、違約處理。

雙方在臨時租賃期間,任何一方違約必須承擔法律責任。

乙方未按照本協議中約定的日期開業或為經甲方同意擅自停業的,連續二天以上不營業,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協議,收回商鋪,沒收乙方所交的質保金。

八、本協議續租

1、本協議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2、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10天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協議。

九、其它約定:

1、如甲方經營需要或其他租戶進場,甲方提前三天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無條件調整位置。

2、乙方保證展示和銷售的產品必須為

十、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甲方:乙方:

代理人:代理人: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簽約日期:簽約日期: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7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

1.每______年租金為為人民幣萬仟______元整(¥____________元)。

2.從第二______年起,租金每______年比上一______年度增加____________元(即第二______年為____________元,第三______年為____________元,第四______年為____________元,………)。

3.(或)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日。

第二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日。

第三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日。

第四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日。

第五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日。

第六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租金為_____,付款時間為_______年_______月_日。

………

(或3.乙方每(__________月、______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______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____________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____________元。

本合同共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於簽訂《商鋪租賃合同》,原簽訂的期為現在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均同意提前解除該租賃合同,已達成協議如下: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雙方對於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於因乙方主動提出提前結束合同,經雙方友好協商,同意解除合同。

二、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前,自願退出該租賃商鋪,並核算清所欠甲方的所有應繳費用,如租金、管理費、水電費、及經雙方協商剩餘房租(個月)由乙方承擔個月的風險費用元(大寫:人民幣)辦理合同解除之前,乙方應該繳清所欠甲方的一切費用。

三、乙方在辦理合同解除後,商鋪退還給甲方時,原有水、電及消防等設施應該保持正常,乙方不得損壞屋內設施,損壞應照價賠償。

四、合同解除當天,乙方應把房屋及鑰匙交還給甲方。

五、乙方退租後,產生的任何損失甲方不承擔賠償責任。乙方退租前,產生的任何經濟損失和經營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責任。

六、甲、乙雙方簽署本協議後,有關甲、乙雙方的租賃關係結束,但不影響《商鋪租賃合同》中結算和清條條款的效力。

七、在原來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到期後,甲方應該退給乙方保證金元(大寫:人民幣)和個月的房屋租金元(大寫:人民幣)。

八、在執行本解除協議過程中如發生爭執,甲方與乙方應盡力協商,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可向

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經仲裁後,依然無法協調。可向人民法院提

請訴訟。

九、本協議正本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蓋章或簽字後,既生效,既具有法律效力,並由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年月日年月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9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深圳市國土房產物業管理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據《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__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______年______個月,即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第三條?乙方可將出租房屋作______________用途。

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四條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月租金總額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

第六條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貳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八條租賃期間,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它應繳費用。

第九條雙方同意以委託建設銀行託收為結算方式,乙方保證每月五日前其託收賬戶內有足夠的金額支付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

每月五日後第一個工作日為乙方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的銀行託收日,託收不成功的租戶可於託收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到甲方業務大廳繳納現金,並承擔由託收日後的第一日起計的應繳費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並且在乙方滯納期間,甲方有權進行督促,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第十條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在結清費用後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後拾日內進行維修;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代為維修。

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損壞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及時通知乙方後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乙方不得因裝修或其它原因改變房屋結構,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於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七條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五)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第十八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壹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後自動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遷離出租房屋,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沒收租賃保證金,並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提供配套服務,包括水、電供應等。

第二十一條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壹佰伍拾元。同時甲方有權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退還租賃保證金,並支付一個月房租金額的補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說明理由,經甲方同意並支付其相當於乙方所租房屋一個月租金的補償費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補償費用,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承諾遵守“________________住戶公約”、“________________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與甲方達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_____委員會申請_____;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以中文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壹份,有關部門執壹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________

登記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出租人(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美髮用品市場管理有限公司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鑑於甲、乙雙方 年月日就乙方承租方________商鋪簽訂《 方________商鋪租賃合同》(以下稱“《租賃合同》”),《租賃合同》生效後,甲方依約將商鋪交付給乙方使用。現乙方因自身原因提出放棄上述商鋪優先續約權及承租權。

為此,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就《租賃合同》終止、商鋪返還等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租賃合同》自年月日解除,甲乙雙方租賃關係即同時解除。

二、本協議生效後乙方於年月日前將鋪位退還給甲方。如乙方不按時退還,甲方將按照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收取房屋佔用費。

三、乙方承擔商鋪實際退還之日前的所有費用,包括租金、水電費、物業費、通訊費、廣告費等一切費用。

四、乙方退還商鋪時應保證商鋪內水、電等設施正常使用,且不得損壞商鋪內原有設施和非乙方裝修部分,若有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

五、《租賃合同》解除後,甲方按照《租賃合同》約定扣除乙方欠繳費用後退還承租押金,明細見附件。

六、退費時間為合同解除後滿兩個月,退費方式為網銀轉賬。

七、乙方撤出商鋪後,遺留物品視為放棄,甲方有權處置。

八、因乙方退租給第三人造成的任何損失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九、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甲方即有權將該商鋪進行二次招商,並可隨時與意向經營戶實地參觀該商鋪直至簽訂《租賃合同》。

十、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協議自甲乙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

簽字頁(無內容):

甲方:________美髮用品市場管理有限公司

授權代表: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簽訂日期:年月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買受人和出賣人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買賣商鋪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專案建設依據。

出賣人以方式取得位於、編號為___________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該地塊土地面積為,規劃用途為,土地使用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出賣人經批准,在上述地塊上建設商鋪,【現定名】【暫定名】_。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為,施工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

第二條商鋪銷售依據。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為【現房】【預售商品房】。預(銷)售商品房批准機關為,商品房預售許可證號為。

__________。

第三條買受人所購商鋪的基本情況。

買受人購買的商鋪(以下簡稱該商鋪,其商鋪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一,編號以附件一上表示為準)為本合同第一條規定的專案中的:

地下一層號商鋪。

該商鋪平時作為商業用房,戰時無條件服從國家需要。

該商鋪屬鋼筋混凝土結構,建築層數為地下一層。

該商鋪合同約定建築面積共平方米,其中,套內建築面積平方米,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

平方米。

第四條計價方式與價款。

出賣人與買受人約定按套內建築面積計算該商鋪價款:

該商鋪單價為(幣)每平方米元,總金額(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第五條套內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商鋪交付後,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雙方同意按第種方式進行處理:

1、雙方自行約定:

(1)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據實結算房價款;

(2)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買受人按約定的單價補足房款;

(3)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的部分,出賣人按約定的單價返還買受人。

2、雙方同意按以下原則處理:

(1)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的,據實結算房價款;

(2)面積誤差比絕對值超出3%時,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之日起30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

買受人不退房的,產權登記面積大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買受人補足;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承擔,產權歸買受人。產權登記面積小於合同約定面積時,面積誤差比絕對值在3%以內(含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返還買受人;絕對值超出3%部分的房價款由出賣人雙倍返還買受人。

面積誤差比=

因設計變更造成面積差異,雙方不解除合同的,應當簽署補充協議。

第六條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確認及面積差異處理。

合同約定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的,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鑑於人防工程的特殊性,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不予計價,雙方同意對產權登記面積與合同約定面積發生差異部分互不找補。

第七條付款方式及期限。

買受人按下列第種方式按期付款:

1、一次性付款

買受人在年月日前付清全部房價款的,出賣人給予買受人佔付款金額%的優惠,即實際付款額為(__________幣)_千百拾萬千百拾元整。

2、分期付款

買受人應當按以下時間如期將房價款當面交付出賣人或匯入出賣人指定的銀行(帳戶名稱:,帳號:_)

(1)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按揭付款

(1)買受人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2)買受人應於年月日前支付全部房價款的_____%,計(__________幣)千百拾萬千百____拾元整;

(3)買受人付清前述首付款後,應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於_年月日前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

4、其他方式

_________。

第八條買受人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買受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日之內,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出賣人有權解除合同。出賣人解除合同的,買受人按累計應付款的%向出賣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願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出賣人同意,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規定的應付款期限之第二天起至實際全額支付應付款之日止,買受人按日向出賣人支付逾期應付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2、買受人未按銀行要求持有關材料按時到銀行辦妥按揭貸款手續的,視為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付款,按本條第一款承擔違約責任。

3、經過銀行審查後,銀行不能為買受人提供貸款或不能提供足額貸款的,買受人應自銀行作出此決定之日起日內自行向出賣人付清房款;否則,買受人應按本條第一款承擔未按時付款的違約責任。

第九條交付期限。

出賣人應當在年月日前,依照國家和地方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將具備下列第種條件,並符合本合同約定的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

1.該商鋪經驗收合格。

2.該商鋪經綜合驗收合格。

3.該商鋪經分期綜合驗收合格。

4.該商鋪取得商品住宅交付使用批准檔案。

5.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但如遇下列特殊原因,除雙方協商同意解除合同或變更合同外,出賣人可據實予以延期:

1、遭遇不可抗力,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2、因重大政策性影響或其他特殊情況,且出賣人在發生之日起_____日內通知買受人的;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出賣人逾期交房的違約責任。

除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特殊情況外,出賣人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期限將該商鋪交付買受人使用,按下列方式處理:

按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不超過日,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日後,買受人有權解除合同。買受人解除合同的,出賣人應當自買受人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之日起天內退還全部已付款,並按買受人累計已付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買受人要求繼續履行合同的,合同繼續履行,自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最後交付期限的第二天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出賣人按日向買受人支付已交付房價款萬分之(該比率應不小於第(1)項中的比率)的違約金。

第十一條規劃、設計變更的約定。

經規劃部門批准的規劃變更、設計單位同意的設計變更或人防工程特殊需要導致下列影響到買受人所購商鋪質量或使用功能的,出賣人應當在有關部門批准同意之日起10日內,書面通知買受人:

(1)該商鋪結構形式、戶型、空間尺寸、朝向;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買受人有權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做出是否退房的書面答覆。買受人在通知到達之日起15日內未作書面答覆的,視同接受變更。出賣人未在規定時限內通知買受人的,買受人有權退房。

買受人退房的,出賣人須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天內將買受人已付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利率付給利息。買受人不退房的,應當與出賣人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交接。

商鋪達到交付使用條件後,出賣人應當書面通知買受人辦理交付手續。雙方進行驗收交接時,出賣人應當出示本合同第九條規定的證明檔案,並簽署房屋交接單。出賣人不出示證明檔案或出示證明檔案不齊全,買受人有權拒絕交接,由此產生的延期交房責任由出賣人承擔。

由於買受人原因,未能按期交付的,視為交付,房屋損毀滅失的風險歸買受人,基於該房屋產生的物業管理等費用由買受人承擔。

第十三條出賣人保證銷售的商鋪沒有產權糾紛和債權債務糾紛。因出賣人原因,造成該商鋪不能辦理產權登記或發生債權債務糾紛的,由出賣人承擔全部責任。

第十四條出賣人關於裝飾、裝置標準承諾的違約責任。

出賣人交付使用的商鋪的裝飾、裝置標準應符合雙方約定(附件二)的標準。達不到約定標準的,買受人有權要求出賣人按照下述第__種方式處理:

1、出賣人賠償雙倍的裝飾、裝置差價。

2、經雙方選定的鑑定部門確認後,由出賣人在合理期限內恢復到約定標準,或賠償差價。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出賣人關於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正常執行的承諾。

出賣人承諾與該商鋪正常使用直接關聯的下列基礎設施、公共配套建築按以下日期達到使用條件:

1.供水、供電在房屋交付時即達到使用條件;

2.電梯,空調在房屋交付後日內達到使用條件;

3.其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如果在規定日期內未達到使用條件,雙方同意按以下方式處理: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六條關於產權登記的約定。

出賣人應當在商鋪交付使用後日內,將辦理權屬登記需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如因出賣人的責任,未能在上述期限內將應由出賣人提供的資料報產權登記機關備案,致使買受人不能在規定期限內取得房地產權屬證書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項處理:

1.買受人退房,出賣人在買受人提出退房要求之日起日內將買受人已付房價款退還給買受人,並按已付房價款的%賠償買受人損失。

2.買受人不退房,出賣人按已付房價款的%向買受人支付違約金。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保修責任。

雙方詳細約定商鋪的保修範圍、保修期限和保修責任等(見附件三)。

在商鋪保修範圍和保修期限內發生質量問題,出賣人應當履行保修義務。因不可抗力或者非出賣人原因造成的損壞,出賣人不承擔責任,但可協助維修,維修費用由購買人承擔。

第十八條物業管理。

1、前期物業公司由出賣人選擇,出賣人應當保證物業管理公司有較好的聲譽,有相應的資格與能力來維護買受人的各項權利;買受人應遵守該物業公司的管理規定。

2、首期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期限屆滿後,業主委員會有權根據法律的規定,重新選擇物業公司。

3、物業管理的時間至少在年月日以前開始,以保證買受人能夠及時享受到相應的物業管理服務。

第十九條雙方就下列事項約定:

1、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外牆、人防專用設施及其用房的使用權歸出賣人;

2、該商鋪所在商業街的命名權歸出賣人;

3、本合同所規定的書面通知是指以郵寄、公告等方式或直接以書面方式告知對方,以郵寄或公告方式通知的,郵寄或公告當日視為已通知,郵寄後日或公告後日視為通知到達之日。

4、_____________。

第二十條買受人的房屋僅作使用,買受人應按物業管理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進行經營,使用期間買受人不得擅自改變該商鋪的建築主體結構、承重結構和用途。除本合同及其附件另有規定者外,買受人在使用期間有權與其他權利人共同享用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並按佔地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面積承擔義務。

出賣人不得擅自改變與該商鋪有關聯的公共部位和設施的使用性質。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述第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____________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二條本合同未盡事項,可由雙方約定後簽訂補充協議(附件四)。

第二十三條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連同附件共頁,一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持有情況如下:

出賣人份,買受人份,份。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二十六條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90天內,由出賣人向__________________申請登記備案。

出賣人(簽章):        買受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簽章)           (簽章)

年月日     年月日                        籤於籤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以下稱甲方):

乙方(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玉帶鎮潤玉路號,建築面積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貳_年,自20__年6月2日起至20__年6月1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提前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解除合同通知到達乙方即生效:

1.乙方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乙方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乙方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

4.未經有關主管部門書面批准的私自拆改房屋結構的。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乙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商鋪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保證金及租金交納期限:

1.房屋租賃單價:元/㎡/月。

2.第一年項下租金為為人民幣萬仟佰拾元角元整(¥元)。

3.乙方每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或轉賬的形式支付租金。繳納期限:第一年房租應於年月日前繳納;第二年房租應於年月日前繳納。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逾期支付房租的,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計算至實際繳納房租之日。

5.乙方應向甲方繳納一個月房租作為保證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裝修和修繕

甲方將房屋交給乙方後,乙方的裝修及修繕甲方概不負責。乙方因裝修涉及消防、結構變動、室內牆體、外牆立面、公共設施、裝置等事項的,應經有關部門書面批准。乙方改變房屋結構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因改變房屋造成的任何矛盾糾紛,一切由乙方自行協調。如乙方不再使用甲方的商鋪後,乙方應將租賃房屋恢復原狀。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及裝修垃圾清運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物業費1.0元/平方米/月,裝修垃圾清運費3.50元/㎡(如大面積改動的,經現場核實所繳費用不夠運費的,將退費自行清運)按年繳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3.維修費:租賃期間,維修費由乙方自行負責。

4.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所有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其自行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5.以上費用不能及時繳納的甲方將有權作清退處理。

第六條甲方與乙方的變更:

1.如果甲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租賃合同不變,直到租賃合同期滿為止。甲方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違約金為二個月租金。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違約金為二個月租金。

3.乙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為二個月租金。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4.乙方應於合同期滿後,按合同要求返還房屋給甲方。乙方未按期返還房屋,按日租金三倍支付違約金直到實際返還為止。乙方返還房屋不符合本合同要求的,視為未按期返還房屋。乙方應自行改正,直到符合合同要求為止。

5.因乙方違約,造成提前解除本合同的,對於乙方的裝修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需按照長蘆街道辦事處要求,承擔本專案的文明城市建立、上級部門檢查等任務。

7.乙方對本專案的管理要達到城建、城管、消防、公安、工商、衛生等部門的要求。

第八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做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本合同共__叄__頁,1式3份,甲方執2份,乙方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聯絡電話:___聯絡電話:___

聯絡地址:___聯絡地址:___

賬號:___身份證號碼:

開戶行:___

簽約日期:20__年月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甲方:

身份證號: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在 有門面壹間,乙方自願承租,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達成如下條款,特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甲方願將自有門面壹間租賃給乙方使用,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二、甲方門面裝修固定財產卷閘門、室內外設施齊全。

三、租賃經營時間

租賃時間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賃期限為_年。

四、租金

1、門面月租金雙方協商為元,乙方在合同簽訂時每年首日前半月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門面租金。每年租金遞增,不準拖欠和以各種理由拒交。

2、甲方提供:水電錶設施齊全,供乙方使用。水電費由乙方負責,乙方按月向供水電部門交清水電費、不得拖欠、拒交,否則發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水錶底表噸位,電錶底數度數。

五、租賃責任

1、乙方對甲方的門面所屬建築物和裝修的固定財產不得隨意該拆,如乙方需裝修改造門面內外需徵得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處理好各種關係方可裝修。乙方施工不得危及房屋門面安全。

2、甲方的門面室內外所有的固定財產及不固定的財產和配套設施若有損失或遺失,均由乙方賠償和維修改造好,費用由乙方負責。

3、合同期滿,乙方所增設和改換的固定設施不得拆除和損壞,一切設施如有損壞,乙方照價賠償或修復,經甲方驗收合格後方可。乙方向甲方交押金元。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得將甲方門面單方面和因其他理由為由轉租給他人經營和使用,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門面,終止乙方合同。乙方若有特殊情況,需轉讓門面必須經得甲方先同意,注:(只能在合同期內轉讓,並支付甲方人民幣元)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日期: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出租方:__________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食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物的狀況

1-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商鋪系坐落在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__________購物中心”B樓二層整個樓層(以下簡稱該商鋪)的在建建築。該商鋪建築面積約為__________餘平方米,現雙方約定按__________平方米標準計算,最後實測面積多於或少於_______平方米的,均按__________平方米計算,不作調整。附該商鋪的平面圖。

1-2甲方為該商鋪的房地產權利人,有全部的、無任何瑕疵的法定權利、許可權和能力簽署本合同,享受和承擔本租賃合同所保證的權利和義務。

1-3以下內容由甲、乙雙方在本合同附件二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商鋪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商鋪的驗收依據:

(一)有關該商鋪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二)現有裝修標準、附屬設施和裝置狀況;

(三)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租賃期滿後附屬設施的歸屬問題

(四)其他甲乙雙方認為應另行約定的有關事宜。

1-4甲方B樓地面車位,乙方均有權無償使用。地下停車車位,經雙方商議後,提供一定數量供乙方使用。

二、租賃物的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對所租賃商鋪的使用範圍與乙方的經營範圍相符。乙方經營範圍進行調整的,該商鋪的使用範圍也可進行相應調整,無須徵得甲方同意。

三、租賃期限

3-1除非甲乙雙方按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本合同商鋪租賃期限為_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商鋪,乙方應如期返還(雙方均有意續租並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的除外)。

四、租金支付

4-1該商鋪的租金採取固定租金的方法,按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天或__________個月計算(第__________至第_________年優惠_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按__________平方米計算)。第_______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__________天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__________天_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至第__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__________元__________天__________平方米);第__________年到第__________年每天每平方米租金為__________元,每年年租金為__________元(__________天__________平方米)。

4-2甲乙雙方在本合同簽定後_____________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個月租金(以第一期租金計算)作為定金,正式開始計算租金後該定金抵作租金,以後每____個月支付一次,起租前____天內交清下____個月租金,以此類推。交款地點:甲方財務部門。付款帳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3進場時間為乙方收到甲方大樓竣工驗收合格後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之日。甲方不收取進場裝修日後____個月內的租金。如因進場裝修日後__________個月的截止期與合同約定的租賃起始日不一致的,則租金按實際承租期限及上述4-1條款各期租金標準計算。如整個租賃期限超過__________年的,超過部分按上述4-1條款的最後一期的租金標準計算,即按每平方米每天__________元計。

五、租賃物的交付與返還

5-1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進場裝修通知書視為甲方已向乙方交付了租賃物。

5-2甲方交付的租賃物應具備以下條件:

5-2-1甲方負責在一樓大廳位置免費安裝一至二樓的樓梯。

5-2-2甲方負責安裝消防系統、新風系統及獨立的中央空調系統,並保證該消防系統能得到政府有關部門的審批通過。

5-2-3甲方在二樓層為乙方提供排煙、排汙出口。

5-2-4甲方為二樓層安裝無框架落地白玻。

5-2-5甲方負責提供__________KW用電量(但中央空呼叫電量不包括在內)。

5-3乙方書面通知甲方接收商鋪的日期視為商鋪返還日。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返還該商鋪,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商鋪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商鋪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5-4商鋪返還前,乙方應自行拆卸並搬走其在該商鋪內的所有設施、物品及增添的附著物。如果乙方的拆卸或搬遷給該商鋪或甲方的任何其他財產造成損壞,乙方應立即予以修復或向甲方作出賠償。

5-5商鋪返還時遺留在該商鋪內屬乙方所有的物品或附著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的處理措施及費用必須合理。

六、商鋪的裝修及維修

6-1甲方允許乙方按其經營需要,在不影響商鋪主體結構的前提下,自行設計並裝修。乙方應在裝修之前向甲方提交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甲方應在合理時間內作出決定。乙方提交的設計圖紙和施工方案未經甲方書面認可並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乙方無權擅自進場裝修。對於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甲方應在____天內給予明確的書面答覆決定。

6-2租賃期間,甲方在接到乙方發出的書面維修通知三日內應及時對租賃物進行維修。甲方未及時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不善,造成租賃物毀損的除外)。

6-3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附屬設施受損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不維修的,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除本合同及其附件規定之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如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並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的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如不影響出租房屋主體結構的,可自行進行,無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乙方所有,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七、甲方的權利、義務

7-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收取租金。

7-2甲方交付商鋪的日期不晚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7-2因出租商鋪產生的所得稅、房產稅及其他與出租商鋪有關的稅、費,由甲方承擔。

7-3租賃期內,甲方不得無故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甲方在遇到火災、地震等突發事件時,可在不通知乙方的情況下進入該商鋪。

7-4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商鋪的,應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7-5租賃期內,如果甲方將該商鋪出售給第三方的,應將本合同出示給受讓方,並確保乙方擁有連續完整的租賃權。

7-6甲方應協助乙方辦理營業所需的工商、稅務、規劃、環保、消防、衛生、通訊、設計、施工、增容(如有需要)及其它國家規定的申報手續或經營執照,協助乙方提供報批所需的相關檔案、圖紙、資料等。甲方對此類協助不另行收費。

八、乙方的權利、義務

8-1乙方應按本合同的約定支付租金。

8-2乙方負責申報及繳納因經營所產生的各種稅費。

8-3租賃期內,乙方承擔使用該商鋪所發生的水、電、煤氣、空調、通訊、裝置等費用,按其獨立安裝的表具度數和政府規定的標準計算。

8-4乙方擁有完整合法的經營自主權。

8-5乙方對商鋪招牌的設計和安裝應當遵守甲方的統一規定,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有權在二樓與三樓之間整圈外立面設定廣告牌。

8-6乙方負責租賃期間商鋪內的人身、財產的安全。對於因在租賃商鋪內發生的任何事故,包括但不限於鬥毆、火災、煙霧、水浸或任何物質的溢漏等造成的人身傷亡和財產損失,乙方承擔甲方因此而遭受的所有損失,但因租賃物自身原因導致的除外。

8-7為避免8-6條款事由的發生,乙方應購買合適的保險。

8-8沒有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8-9租賃期間,乙方應服從甲方組建或聘請的專業物管公司統一的物業管理,並承擔物業管理費(包括:公共區域提供水、電、清潔、保安、園藝、垃圾清運、房屋管理所需的費用)。物業管理費按__________元/平方米?月收取。乙方承租門口專用區域的衛生和保安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擔。

8-10租賃期內,乙方必須提供甲方所在地單獨註冊的營業執照、驗資報告、稅務登記證給甲方,並按月向甲方上報統計報表。

九、合同的變更與解除

9-1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並簽訂書面協議的,可以變更本合同。

9-2非經雙方協商一致,任何一方都無權以任何理由解除本合同。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違約方承擔下列相應的違約責任外,守約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合同自守約方發出書面通知書之日起即行解除: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經乙方書面催告後_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甲方應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

(二)甲方交付的商鋪不符合本合同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商鋪存在缺陷,危及乙方人身、財產安全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三)租賃期內,該商鋪被鑑定為危房且按照法令不得用於出租的。甲方除雙倍返還定金外,還應向乙方承擔裝修費用、品牌損失費等乙方為履行本合同所發生的各項費用。

(四)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或該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的,自該情形發生之日起15天內,乙方可以解除本租賃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如因甲方無正當理由拒絕乙方提交的裝修方案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須同時雙倍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如因裝修方案未經有關部門審批通過而解除合同的,甲方還必須同時返還乙方已交付的定金。

(五)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經甲方書面通知超過三個月仍未繳的;

(六)乙方開業後又無正當理由閒置達三個月的;

(七)乙方利用商鋪從事非法活動的。

違反本條款第五、六、七項的,乙方應向甲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_倍(以第一年的租金標準計算)支付違約金。

9-3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行解除,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商鋪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被提前收回的;

(二)商鋪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非甲方原因造成該商鋪毀損、滅失的;

十、違約責任

10-1甲方未按時交付商鋪的,除符合9-2第一項規定的依該項規定處理外,應按遲延履行期限承擔每日2萬元的違約金。

10-2乙方遲延交付租金的,除符合9-2第五項規定的依該項規定處理外,應按遲延履行期限承擔日萬分之四的違約金。

10-3租賃期內,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商鋪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壞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但因乙方不合理使用商鋪導致的損害除外。

10-4甲方違反7-6規定的協助義務的,甲方應賠償乙方因此受到的所有損失(包括但不限於裝修費、品牌損失費)。

10-4租賃期內,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或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已提前交納的租金不作退回,且應向甲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_______%作為違約金。甲方提前收回房屋的,應向乙方賠償未到期租金的____%為違約金。如未到期租金的_______%少於解除合同前__________個月的租金總額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相當於解除合同前__________個月的租金總額的違約金。同時,甲方還應賠償因其違約使乙方遭受的一切直接和間接損失,包括但不限於乙方的所有裝修費、尋找替代營業用房的租金差價、停業期間的利潤損失、律師費和訴訟費。

十一、其他

11-1本合同的簽訂、履行、解釋、效力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1-2若本合同的部分條款被認定為無效,不影響合同其他條款的法律效力。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和本合同規定不一致的,以補充條款為準。

11-4甲、乙雙方如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一致同意提交杭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11-5本合同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另一份交房產行政主管部門登記備案。五份協議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經雙方簽字並蓋章後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5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興國縣將軍大道南外村委會西側2號樓D2110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商業經營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61.03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3年,自 20xx 年 7 月 22 日起至 20xx 年 7 月 21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30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1830.00__元(大寫:壹仟捌佰叄拾元整 );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後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1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叄仟元整_(_3000.00_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

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未經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10%_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實業有限公司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和規定,甲、

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_____會所部分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房屋的情況

1-1甲方出租座落於本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會所# 房(1-2層)給乙方。建築面積____________平方米。

1-2甲方作為該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

1-3該房屋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

裝置狀況維持現狀。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__________________會所 # 作為__________________使用。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同意以及按規定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清前,不得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租賃期__________________。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繼續承租,則應於租期屆滿前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年租金______元。乙方應於合同簽訂後一次性交清租金。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向乙方交付出租房屋,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元。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保證金除用以補充合同約定的由乙方承租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退還乙方。

5-2租賃期間,所發生的水、電、暖裝置、工商、稅務、市政、消防等其他有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5-3每層樓消防安全通道應保持暢通,不允許佔道經營。乙方在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火災事故、失盜、人身意外傷(亡)等事件均由乙方承擔。

六、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6-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租期屆滿後的______日內應返還承租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的,每逾期一月乙方應按年租金的,向甲方支付佔用使用費。

6-2乙方返還承租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七、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7-1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不承擔責任:

(一)____________會所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____________會所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7-2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個解除合同;

(一)甲方交付的出租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

(二)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承租房屋用途,致使損壞的;

(三)因乙方原因造成承租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四)乙方擅自整體轉租、轉讓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

八、違約責任

8-1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出租房屋,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付違約金。

8-2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過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8-3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按提前退租天數的租金的倍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其他條款

9-1本合同簽字後生效。

9-2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定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補充條款具同等法律效力。

9-3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

方有權按規定索賠。

9-4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向中寧縣人民法院起訴。

9-5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持二份,乙方持一份。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經營範圍),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租金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 );租金按季度每三個月支付,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季度房租,以後每季度租金其他應交納費用均在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第四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後___天內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五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續租後房租按_________計算。

3、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經營範圍。

第六條 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水電費及其他應交納費用超過10天的。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300%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八條 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九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電話:

地址: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互利”的基礎上,就乙方租賃甲方房屋相關事宜達成本合同,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店鋪門面基本情況

1、店鋪坐落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店鋪面積約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用途

甲方向乙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商鋪使用。

第三條:租賃期限

1、租賃期限共_______年,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續租:本合同約定租賃期滿後,如果甲方同意乙方可以繼續承租本合同項下房屋,續約期內的租金,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市場價格協商確定,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續約期內雙方的權利義務除雙方另有約定外均適用本合同相應規定。

第四條:租金和支付方式及租金交納期限

1、租賃金額:每年_______元。

2、付款方式:上交款。甲乙雙方自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全年的房租,第二年至第五年的房租要提前一個月交。

3、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交納租金。到期不交視同違約,違約金壹拾萬元整。

第五條:房屋的附屬設施及費用的承擔

1、承租區域內設施的使用乙方向甲方或第三物業管理者支付水、電費、房產、土地使用稅及其他產生的直接費用。收費標準按北京相關標準的執行。

2、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他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3、租賃期間,由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內外部設施損毀,包括房內外防水、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第六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1、出租方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在使用期間的裝修及修繕有承租方自行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的房屋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固定的設施及房屋構架。

2、承租方裝修過程中需改變房屋原貌或改變主要結構時得向甲方申請,得到甲方及有關部門領導同意後方可施工,施工單位要有資質的單位,並向有關部門備案,施工期間和施工後出現任何事情與甲方無關。如未經同意私自施工,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賠償損失。造成後果由雙方協商或移交法律部門追究法律責任。

第七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1、有權按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收取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或逾期違約金。

2、監督乙方正確使用房屋、並保證房屋內外各類設施在乙方進場時能正常使用。

3、甲方不承擔乙方的經營風險及責任。

4、在乙方有以下行為時:擅自將房屋整修轉租、轉讓或轉借;利用承租房進行違規及違章經營和非法活動時,損害公共利益或甲方利益時;拖欠租金的行為。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並提出賠償。乙方租賃期間內可以部分面積招租或招商,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

5、與乙方另簽訂消防安全協議書此合同附件,監督乙方安全使用房屋,針對發現乙方的安全有權要求限期整改。

6、在乙方辦理工商、稅務等手續時,甲方應為乙方提供房屋的相關證明檔案。

7、在乙方沒有違反使用水、電時,甲方應保證商鋪正常用水用電。

第八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按照房屋的使用用途,使用租賃房屋開展正常經營活動,不受甲方干涉,但乙方不得擅自改造用途。

2、確保消防安全,如果因乙方使用房屋或經乙方裝修房屋出現並造成人身財產損害時,均由乙方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3、按照交納房屋租金及其他費用。

4、不擅自拆改房屋構造,不在租賃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

5、甲乙雙方在經營過程中如因對方原因造成雙方無法正常經營,所帶來的一切損失由責任方承擔。並負責損失的賠償。

第九條:違約責任

1、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和造成承租人的任何損失或無法使用房屋時,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合同終止。

2、若甲乙雙方在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單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經濟損失。並有壹拾萬元的違約金。

第十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其他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其他約定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至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____頁,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9

出租方:______________

承租方: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條款以共同遵守:

一、租賃場所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賃面積:雙方共同確認:該鋪按建築面積為____平方米計。

三、租賃用途:由乙方作經營________________之場所用。

四、租賃期限:_____年,即自_____年_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免租裝修期:甲方同意給予乙方自簽約之日起_____的免租裝修期,但在該裝修期限內乙方仍應按有關規定承擔除租金之外的其他費用。

六、租金及管理費標準:

1、每月每平方租金為_____元,合計為_________元.

2、該租金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平方米為_____元月租金為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每月租金_____元。

3、該租金由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計收。

七、租賃押金:本合同簽訂的同時,乙方須向甲方繳納貳個月的租金作為租賃押金,共計人民幣______元。該租賃押金由甲方保管,保管期間不計利息,在租賃期滿或雙方同意解除合同且乙方未發生違約的情況下,甲方將租賃押金免息退還乙方。

八、付款方式:租金按月結算。乙方須於每月______________號前向甲方財務部付訖每月租金。

九、乙方在租賃、裝修期間所耗用的水電費、治安費、電話費及政府等到有關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十、租賃期間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按時提供沒有權屬爭議的租賃場所給乙方使用;

2、甲方有權監督乙方遵守物業公司的有關物業管理規章制度,並對乙方的違規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合法經營,並有權協同國家有關部門對乙方經營進行檢查,對於非法,違法經營者,可報請有關部門追究其刑事、民事責任。

4、乙方逾期未繳納應繳費用,每逾期一天,甲方可按逾繳金額的____計滯納金;逾期______________天的,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收回該鋪另作安排,並不退還乙方押金。

十一、租賃期間乙方的權利義務:

1、租賃期內,乙方享有對該房的合法使用權;租賃期屆滿,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2、乙方須按本合同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和承擔其它應繳費用。

3、乙方對該鋪進行裝修時,必須提前向甲方書面申請辦理裝修許可證,並同時將裝修方案送甲方審議,在獲取甲方書面許可後方可開始施工。

4、租賃期間,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將該鋪轉租、轉借、分租或與他人更換使用。

5、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變更該鋪作商業經營之用途、以及該鋪的設施結構、佈局,並不得閒置該房.

6、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對該鋪進行擴、加、拆、改建等工程。

7、乙方在租賃期間應自行負責對該鋪的物業安全檢查和相關維護。否則,因此造成甲方或第三方遭受損失的,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該鋪進行經營前,應自行辦妥與經營有關的政府所需手續,並依法繳納各項費用。

10、乙方在使用該鋪開展業務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經濟、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11、租賃期滿,乙方必須完整交還該鋪,甲方有權視乎需要要求乙方保留或拆除該鋪的附屬裝修設施,同時乙方不得拆除該房內不可分離之裝修設施。乙方如有續租意願應提前不少於______________個月與甲方進行協商,並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12、租賃期內,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及物業公司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協助和配合物業公司的管理工作,不得擾亂公共秩序。

十二、特別約定:

1、如因不可抗力的緣故原因,致使本合同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的,雙方互不追究。

2、如因國家徵用或拆遷,所得補償全部由甲方享有,本合同自行終止。

3、除前述第1、2種情況外,任一方違約的,應根據違約事實及本合同規定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

4、任一方如發生違反合同第十一、十二條規定之行為的,則另一方有權計收對方______________個月租金作為違約金,並有權決定單方面終止合同抑或繼續履行合同。

5、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儘量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一方均可向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訂補充協議。

十四、本合同一式兩份,經雙方簽章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效力。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20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互利互惠的原則,現就雙方簽訂的《商鋪租賃合同》中未盡事宜訂立以下補充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甲方原則許可乙方的經營方式為體驗營銷,但乙方必須向甲方提供體驗營銷的合法證件或相關手續,並出具合法的經營資格(如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特別許可證等,影印後交甲方備存)。

甲方必須相應的向乙方出具相關證件:(包括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房屋產權證、產權人許可甲方出租經營的憑證、消防安全檢查合格證、房屋出租備案登記證等。)

二、雙方同意將該商鋪的租賃合同期限改為至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原《商鋪租賃合同》中約定的“租賃期為二年:_____________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的內容作廢。乙方承諾在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前無條件撤離租賃場地。

三、乙方必須在本補充協議簽訂前向甲方交清此前拖欠甲方的物業管理費、水電費(不含照明費公攤、空調費公攤)等,否則甲方有權停止提供乙方水、電、空調的供給。

四、乙方必須確保前來商鋪參加體驗活動的參與者(尤其是中老年人)的安全,如在本商場內外發生摔傷、暈倒、傷亡等各種意外事故,系乙方原因造成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為了保證意外事故受損者能得到及時救治或處理,甲方應該在事故發生後馬上通知乙方,乙方必須立即配合甲方參與事故的處理。如果是乙方的原因造成的意外事故但乙方沒有配合甲方處理的,視為乙方違約,每少參與一次事故處理的處違約金______元。

五、乙方作為甲方商場的獨立商鋪,不受商場經營好壞狀況的影響,故乙方已預交給甲方的四個月(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商鋪租金____________元、三個月(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辦公室租租金______元,合計____________元,由甲方作為乙方已交租金全部計收。除此之外產生的租金由乙方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

六、甲方承諾暫不計收乙方的照明費、空調費等公攤費用,但物業管理費(2元/m2)及水電費,乙方必須按實際應交金額向甲方交清,於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結算。

七、在經營過程中,乙方要妥善管理好體驗活動的參與者,要求參與者不得在甲方商場內外高聲喧譁、爭搶擁擠或做有礙甲方商場物業管理及其他租戶經營、公共利益的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投訴或處罰等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八、本協議生效後,即成為《商鋪租賃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商鋪租賃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除本補充協議中明確所作修訂的條款外,原合同的其餘部分應完全繼續生效。

九、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自訂立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負責人):____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21

甲方(出租方) 身份證號:

乙方(承租方): 身份證號:

依據《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甲方位於 臨街商鋪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1、該商鋪坐落於 號商鋪,該商鋪建築面積上下兩層約 m2。該商鋪不得用於飯店等對室內環境及周圍居民造成影響的經營活動。

2、甲、乙雙方應互示身份證以真實的證明雙方身份,並提供身份證影印件證明作本協議附件。

3、該商鋪租賃期三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租金:按照先交租金後使用的原則,第一年租金 元( )/年,合同期內,第二年、第三年租金按市場行情在原價格基礎上隨行就市協商而定(注:合同期內年租金遞增應控制在15%以下)。

4、商鋪房屋租賃期滿乙方如需要續租時,乙方須在期滿前一個月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考慮同乙方續簽合同。如果乙方不續租,應提前一個月告訴甲方,其自行裝修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裝修費。或乙方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貌。甲方要收回商鋪房屋也應提前一個月告訴乙方。

5、付款方式:一次性繳納一年的房租,既第一次交納時間為合同雙方簽約後2日內交付。以後兩年必須在每年陽曆 月 日前交付。乙方如不能按時交付租金時,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收回商鋪房屋,因此造成的經濟損失與甲方無關。若乙方在商鋪租賃期內提出終止合同時,甲方不退還租金。

6、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該鋪面,乙方擁有合同期內合法的使用權;乙方在本合同約定事項的原則下有權轉租此商鋪,但轉租

7、合同期內,與該商鋪有關的各項費用由乙方承擔:水費、電費、電話費、城市市容費、垃圾清理費、電視收視費、物業管理費及租賃期間產生的相關費用(因乙方滯交所產生的罰金應由乙方承擔)。乙方租賃期間必須遵守國家法令、法律、法規進行經營活動,不得從事違法經營活動。否則,後果自負。

8、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內將該商鋪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使用;並經雙方交驗移交房室鑰匙及物業手續等交割完畢後視為交付;乙方租賃後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用途,不得因裝修等原因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商鋪主體和牆體結構。

9、合同簽訂時,乙方需向甲方交納此商鋪押金¥1000.00元(壹仟元整),押金不得衝抵商鋪租金。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乙方將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移交甲方並交清相關費用後,甲方全額無息返還乙方交付的相應押金。

10、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由乙方添臵的可移動物品可由其自行收回,而對於乙方自行裝飾、裝修(地板、地面、頂、隔房、固定電料等)的構築部分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向甲方收取任何費用。或乙方負責將房屋恢復原貌。

11、本合同執行期內,因地震等不可抗力致使商鋪毀損等自然災害造成的其他損失,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甲方不退還租金。甲、乙雙方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12、本合同履行期間產生的爭議,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22

出租方:(簡稱甲方)

承租方:身份證號:(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定本合同。

一、租賃房屋座落地點:

二、租賃期限: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租金標準:無論市場房費高低,均由乙方承擔,甲方只在市場的房費之上每月加收_____元整;其他稅收,水電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收乙方押金______元整。

四、乙方無權將房子轉讓;乙方應在每季度初將市場房費和加收房租一次付給甲方_____年或月,逾期十天內不交,甲方有權將房子收回,不退押金。乙方不能半途終止合同,若乙方租賃期間半途解除合同,乙方負責甲方全部損失,不退押金。

五、甲方不能半途終止合同,此合同執行過程中,出現自然災害,國家及村整改、拆遷土地需要收回房子,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甲方退還乙方押金,不負乙方其他損失,裝修不予賠償。若甲方因個人原因半途解除合同,甲方負責乙方全部經濟損失。

六、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違背商城規定及一切常例,不得和商城發生衝突,否則後果自負。

七、租賃期滿,甲方如繼續出租,乙方優先,若乙方不繼續租賃,應提前十五天通知甲方,並將稅收清單及水電費等費用清單交給甲方,(購電卡一張,房屋鑰匙_______把)手續辦完,甲方退還押金。

此合同一式兩份,甲方、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東莞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2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權利義務關係, 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______市場內____樓__廳____攤位出租給乙方,由乙方在市場內從事經營。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年。即自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止。租憑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在發租規定的最後期限屆滿前__天內還未辦理續租手續,即視為放棄優先承租權,甲方有權將攤位另行發租。

第三條 租金、租金的繳納期限和優惠辦法

1、租金每月____元,共計____元,交納時間____。

2、合同簽訂後,乙方在__年__月__日前一次性繳付一年的攤位租金,

甲方按該攤位年租金給予一次性優惠__%,實際繳付金額為人民幣____元。

第四條 甲方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

1、制定管理制度及經營公約等,並檢查、督促乙方執行;

2、有權對乙方利用所租攤位銷售偽劣商品和其他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損害消費者利益的行為進行教育和管理,並報有關執法部門;

3、在租賃期間因市場內部改造、房屋維修,需對乙方所租賃的攤位進行遷移、拆除時,甲方須提前__天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接到甲方書面通知後須於__天內謄清攤位。甲方儘量給乙方重新安排攤位,乙方願接受安排的,租金視調整後攤位實際狀況重新予以核定。乙方不願接受安排的,則由甲方退還乙方從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攤位租金。租金退還計算方式為:按乙方所繳付的實際租金除以合同規定的承租天數,乘以拆攤之日起至承租合同期滿之日止的天數。

(二)甲方義務:

1、不得擅自提前終止合同;

2、提供經營必備的後勤保障設施,如通風裝置、照明燈光等,並逐步改善經營條件。

3、對自然原因造成的攤位損壞及照明燈光設施的故障進行維修、更換、保養。

4、維護市場內經營秩序,搞好環境衛生,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第五條 乙方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依法享有自主經營權;

2、甲方違反規定給乙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賠償。

(二)乙方的義務:

1、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市場內的各項規章制度,合法經營;

2、服從管理,依法按期繳納各項稅費;

3、乙方為所租賃攤位的安全責任人,對該攤位使用安全和防火安全負責,並遵守市場內各項消防安全、用電安全管理規定,不出售有毒、有害、易燃易爆物品,不亂接電源,不違章使用電器,違者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4、愛護本市場內公共設施、維護攤容、攤貌及市場環境衛生;

5、文明經商、禮貌服務,在指定範圍內經營。不出售反動、淫穢、封建、迷信、假冒偽劣商品;不亂堆、亂放、亂掛物品;

6、乙方不得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乙方若有特殊原因,確需中途退租、轉租、轉讓攤位,需經甲方同意。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履行本合同規定的各自義務,保證合同正常履行;

2、甲方擅自提前終止合同,乙方按攤位租金__%向甲方收取違約金;

3、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擅自中途退租、轉租、轉讓,甲方有權提前終止與乙方的租賃合同,並按攤位租金__%向乙方收取違約金,同時取消乙方下一輪優先續租資格。

第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按下列第__種方式解決:

1、武漢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有關合同法律、法規的規定,由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當事人簽字(蓋章)後生效。

出租方(章):______ 承租方(章):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

電話: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