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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精選23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46W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精選23篇)

出租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_________

預出租方: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的_________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甲方_________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室_________。該房屋_________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型別為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設定抵押。

1.3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元。。[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內不變。自第_________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5.3_________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除本合同附件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2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房屋坐落地址

甲方出租的商鋪坐落地址:______號,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期_____年,自_____年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

承租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中止合同,收回房屋:

1.承租人擅自將房屋轉租、轉讓或轉借的;

2.承租人利用承租房進行非法活動的,損害公共利益的;

3.承租人拖欠租金累計達30天的,並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合同期滿後,如出租方仍繼續出租房屋,承租方享有優先權。但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作適當調整。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1.每年租金為為人民幣______元整(¥元)。

2.從第二年起,租金每年比上一年度增加______元(即第二年為______元,第三年為______元,第四年為______元,………)。

3.(或)為減輕乙方負擔,經雙方協商,甲方同意乙方租金分________期付款,付款期限及金額約定如下:

第一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二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五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六期:租金為______,付款時間為____年____月____日。

(或3.乙方每(____月、年)繳納一次租金,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

4.乙方必須按照約定向甲方繳納租金。如無故拖欠租金,甲方給予乙方7天的寬限期,從第8天開始甲方有權向乙方每天按實欠租金1%加收滯納金。

第四條租賃期間房屋修繕

出租方將房屋交給承租方後,承租方的裝修及修繕,出租方概不負責。如承租方不再使用出租方的門市後,承租方不得破壞已裝修部分及房屋架構。

第五條各項費用的繳納

1.物業管理費:乙方自行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

2.水電費:由乙方自行繳納;(水錶表底數為_________度,電錶底數為_______度,此度數以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直至合同期滿)。

4.維修費:租賃期間,由於乙方導致租賃房屋的質量或房屋的內部設施損毀,包括門窗、水電等,維修費由乙方負責。

5.使用該房屋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其它各項費用均由乙方繳納,(其中包括乙方自己申請安裝電話、寬頻、有線電視等裝置的費用)。

第六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如果出租方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時,合同對新的房產所有者繼續有效。承租人出賣房屋,須在3個月前通知承租人,在同等條件下,承租人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租賃房屋轉租給第三方使用,必須事先書面向甲方申請,由第三方書面確認,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七條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1.若甲方在乙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給他人,視為甲方違約,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沒有違反本合同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視為乙方違約,乙方負責賠償違約金______元。

3.承租方違反合同,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給他人使用的,應支付違約金元。如因此造成承租房屋損壞的,還應負責賠償。

第八條免責條件

若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或造成承租人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一律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一條本合同雙方籤蓋章後生效,如一方違約,另一方有權向違約方要求賠償違約金_________元。

本合同共______頁,1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均有同等法律效力。

出租方(蓋章):___________承租方(蓋章):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法定代表人(籤):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3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情況下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商鋪基本情況

甲方商鋪(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於: 香巴拉大道商鋪一間

第二條 房屋用途

乙方租用本房屋用於食品經營,乙方不得在房屋內進

行任何違法活動。不得存放危險、易爆、易燃及其它國家規定的違禁物品。

第三條 租賃期限及租金

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第四條 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人民幣)

第五條 付款方式

按年付款。乙方應於本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一年租金:2萬6千元。大寫貳萬陸仟元整。

共3頁,第2頁

第六條 維修養護、裝修及責任

(1)、租賃期間,甲方對房屋及其附屬設施進行檢查,乙方應予積極協助。

(2)、租賃期間,防火安全,房屋內財產安全等事物由乙方負責。

(3)、乙方在不影響房屋安全的前提下有權利對房屋進行裝修改造,但在對房屋裝修改造過程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

第七條 合同中止及續租

(1)、租賃期滿,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租用權。

(2)、租賃期滿前,甲乙雙方不得單方面終止合同。

第八條 因不可抗力原因導致該房屋損壞和造成損失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九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

第十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一式 兩 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甲方代理人: 乙方代理人: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4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一、租賃期限

1.甲方現自願將______________________ 號門面經營權租賃給乙方,租期從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年_____月_____日止,租期________個月。

2.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3.雙方議定每年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總計租金___萬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在籤本協議時乙方應予一次性付清。

二、雙方應盡的義務與所得的權利

1.租貸期間,乙方應負責按時繳交一切稅收、經營費用(包括:稅務、治安、衛生、市場物業管理費和水電費等),逾期不繳交造成的一切罰款和其他損失,由乙方自己承擔。

2. 租貸期間,甲方應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3.租貸期間,商鋪經營權屬於乙方所有,甲方不得以任何藉口加以干涉或者有中途轉讓、轉租、終止協議等違約行為,否則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

4.租貸期間,因不可抗拒的因素(自然災害)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5.租貸期間,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6.租貸期間,乙方對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甲方應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4.租貸期間,乙方不得私自將商鋪轉租,若要轉租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妥當,方能轉租。並向第三承租方交代清楚交納稅收費用情況,以免引起第三承租方與甲方的糾紛。

三、其他事項

1.甲方將商鋪租給乙方經營,商鋪內所有所有設施(包括:滅火器、電器開關插座等)和有關證照、繳費簿等,乙方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損壞,乙方應予補辦或賠償(乙方自設除外)。

2.乙方承租商鋪,只能按市場規定經營範圍經營,不得利用商鋪搞詐騙和其他非法活動,否則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乙方應做好安全防火工作,若由乙方引起災害,其責任全部由乙方承擔賠償。

4.租貸期間,乙方欠下的債權、債務與甲方和商鋪無關。

5.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下一年的優先租貸權。

四、本協議一式二份,每份共3頁,甲、乙方各持一份,作為依據,本協議在乙方付款雙方簽字後即時生效,雙方不得違約,任何一方違約,都必須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處理。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5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向甲方租賃商業房屋一事,甲、乙雙方達成如下事項:

第一條:出租地址

甲方將位於小區、建築面積為

㎡的號商鋪,出租給乙方作為場地使用,其經營範圍在租賃期內不得擅自更改,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滿後,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租權。如乙方需要續租,須提前 60天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申請,雙方重新議定租金後,方可簽訂續租合同。否則,視為乙方不再繼續租賃。

第三條:租賃保證金

甲乙雙方商定本房租賃保證金為元(人民幣大寫:),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一次性支付。

甲乙雙方商定在租賃期滿或合同正常終止後十五日內,若乙方無拖欠房租及其他費用時,對商鋪無損壞,甲方將租賃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息)

第四條:租金價格與租金交付時間每平方米月租金單價為元,月租金共計元(大寫:),支付方式為支付,由乙方在上一期租金到期前15日內預付下一期租金。

第五條:租賃期間的商鋪修繕和裝修等約定

1、乙方應按妥善使用商鋪內的設施,保護房屋原結構和裝置不受破壞(因室內裝修、裝飾需要,需經甲方同意方可進行)。

2、乙方因使用需要,在不影響房屋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可以對所承租商鋪進行裝修,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乙方在辦理完相關手續後,方可進場裝修並服從物業管理方的統一管理。租賃期滿後裝修物的權屬處理,雙方商定:

(1)租賃期滿,甲、乙雙方未達成房商鋪續租協議時,甲方同意乙方拆除室內固定裝修物和搬離可移動設施、裝置,乙方應將承租範圍內拆除的隔牆及室內設施復原。

(2)租賃期內,若乙方整體轉讓未到期的該商鋪使用權時,需經甲方同意,並滿足甲、乙雙方原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條件,租金不低於當年每平方米的單價。受讓方需與甲方重新簽訂房屋租租賃合同,裝修物權歸屬乙方處置。

(3)租賃期內,若甲方將乙方租賃商鋪出售,商鋪所有權發生改變,租賃關係轉移,租賃合同到期後乙方應與商鋪所有權人(業主)商談續租事宜。

第六條:甲、乙雙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應對出租房屋的合法性承擔法律責任。

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物業管理費用等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3、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並徵得甲方及物業公司同意。

4、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5、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6、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違約責任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收回本房屋,保證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違約責任的權利:

(1)擅自改變租賃商鋪的經營範圍;

(2)利用承租商鋪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和甲方利益。 (3)拖欠房屋租金累計30日以上。

2、甲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甲方需要提前終止合同,甲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

3、乙方不得無故提前終止合同,若乙方需要提前解除或終止合同,乙方應提前三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經雙方同意方可終止合同。乙方享有轉讓權。乙方轉讓,須告知並徵得甲方同意。

第八條:免責條款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如因此而終止合同,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結算,多退少補,甲方退還乙方全額保證金。

第九條:解決爭議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本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

1、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全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到期後自行作廢。

甲方:

乙方:

電話: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我國《合同法》及其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有關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租賃範圍及用途:

甲方同意將位於__________省________市________區______________街____號商鋪(該商鋪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在良好及可租賃的狀態下租給乙方作為______________使用,出租商鋪的建築面積為_______㎡。

第二條 租賃期限為_____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

1租金為_____元/平米/月。每月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大寫:);租金每月一次性付清,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第一個月房租,以後每月租金均在當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甲方在收到租金後應當給乙方收費憑證。

2、為確保出租房屋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交納人民幣(大寫)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作為房屋使用保證金。待合同期滿後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第四條 設施及費用承擔:

1、房屋租賃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包括房屋租賃稅)由乙方負責。

2、如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3、乙方合同期滿後,不得拆除地磚和吊頂。 第五條 甲方責任和義務:

1、甲方保證出租商鋪產權清楚,若有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

2、甲方在簽訂合同之時將房屋交給乙方使用。

第六條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且合法使用房屋,不得從事違法亂紀活動。

2、未經甲方和有關部門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房屋的結構作任何改動,乙方對該房屋的裝飾應以不損壞該房產整體結構和設施為原則,並徵得甲方同意。

3、在租賃期間,乙方對於出租房屋不得以任何形式轉租、轉讓、轉借、抵押、聯 營或其他有損甲方利益的行為。

4、承租期內,由被盜、火災等事故造成損失,和乙方人為造成事故,損害甲方房屋的,由乙方負責。

5、乙方在未違反租約的前提下,有權優先續租該房屋。如要求續租,在本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申請,再由雙方另行商議續租事宜。 第七條合同的解除

本合同除發生下列情形外,合同期內完全有效,不得單方解除。

1、租賃期屆滿。

2、因乙方過錯嚴重造成房屋毀損的。

3、出現不可抗力造成房屋毀損達不到使用目的的。

4、政府強制徵收或拆除該房屋的。

5、乙方遲延交付房租超過10天的。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任何一方因違約造成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賠償合同總值的________違約金,並賠償其他的一切損失和費用。

第九條 補充約定:

承租期內,若因國家政策變動或不可抗力的因素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甲方應提前半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必須按通知要求辦理終止合同手續,按時退出所租用房屋,甲方不承擔由此造成的任何損失,但甲方必須負責退還乙方已交房租但未使用完時間的租金。

第十條甲方應提供產權證(或具有出租權有效證明)、身份證明(營業執照)等檔案,乙方應提供身份證明檔案。雙方驗證後可影印對方檔案備存。所有影印件僅供本次租賃合同使用。

第十一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應及時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未盡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與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三條 本合同經雙方簽章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 電話: 地址: 年 月 日

地址:

年 月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就甲方攤位出租給乙方使用,為明確雙方權力義務,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方出租位於洛陽市隋唐遺址公園內中心廣場東主幹道道沿上第號攤位給承租方經營。

二、租賃期為15日,自20xx年2月19日起至20xx年3月5日止。

三、租金(大寫):元/15日整(¥元)。

合同簽訂一次性交清總款。

四、乙方所有物品及裝置的保管、財產安全自行負責,甲方不負責乙方經營商品、財產丟失賠償責任。

五、保證金及管理辦法:

1保證金:為了廟會統一、規範的管理,約束所有商戶的經營行為,保障乙方的權益,特別設立保障金,乙方共交納保障金元。

2、保障金管理辦法:如乙方受到顧客投訴,兜售違法、不合格食品等行為的,將扣除部分保障金,扣除部分需在兩日內足額補齊,否則按照自動解除協議處理。

3、乙方受到顧客投訴一次,經核查屬實,按情節嚴重程度,處以罰款。

4、如乙方在甲方無理鬧 事,甲方有權扣除乙方所有保障金,屢教不改者,將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5、專案結束後,乙方若損壞甲方物品,照價賠償,甲方返還乙方保障金。

6、乙方不得經營協議內容外的商品,(如小吃之類)。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退租金,乙方自動退場。

六、乙方應做好周邊環境的衛生清潔工作,配合甲方維持廟會秩序,維護設施完整,維護公共安全。

七、嚴禁私拉亂接,使用大功率超過1000W的電器裝置,嚴禁在市場內陳放、銷售、燃放煙 花 爆 竹,違規造成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八、若遇天氣原因等不可抗力因素給乙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經營中的安全問題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九、乙方若擅自將攤位轉租、變相經營、不按合同內容商品經營、製售假冒偽劣、三無商品、欺行霸市、違反國家及甲方安全管理規定、不遵守園區管理規定,不按約定用途使用攤位,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十、乙方應於租賃期滿或合同終止後當日內將租賃的攤位及甲方提供的配套設施以完好、適租的狀態交還甲方。

十一、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7

商鋪租賃合同最新的格式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筒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以下筒稱乙方)

甲方將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層租給乙方,租期為年,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到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租金為人民幣________元整,分月份繳納,每月租金為________元整,乙方應在每月五日前繳清。

三: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店面,沒收押金。

四:乙方必須對甲方的財產妥善愛護使用,並負責維修,若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工商、稅收、衛生、房屋出租稅費等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繳納。

六: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裝修在不影響整體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必須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所需各種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裝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店面轉讓給他人使用,乙方-1-在租賃未到期間,需要解除合同時,甲方將沒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必須得先通過甲方同意,由甲方與他人簽訂合同後,再退還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賃期間滿,必須將店面、房間完整無損交還甲方,所經營的商品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續租,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九:本合同訂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給甲方,合同期滿,如果乙方沒有違約,甲方將押金歸還乙方。

十:本合同簽訂之前店面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自行負責,本合同簽訂之後店面的一切債務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8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營業執照證號: 營業執照證號或身份證號: 聯絡地址: 聯絡地址: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為了共同發展、繁榮市場,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特訂立如下協議:

一、租賃商鋪的位置、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第 層 號商鋪,租賃面積為 ㎡的場地(含公攤面積),租賃給乙方經營 (品種、品牌)產品。

二、租賃期限、優惠期及其它

1、本合同租賃期限 年,自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按商鋪實際交付時間起計算租金,商鋪具體交付時間以甲方通知為準,實際面積以最終測繪報告為準)。

2、為了培養市場,扶持廠商裝修經營,甲方給予乙方租賃期間共 個月的免租優惠期。免租期自房屋交付之日起算。

3、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如乙方發生不按合同約定繳納租金、擅自停業、撤場和提前終止合同等違約行為,甲方不給予乙方上述免租優惠,已享受的免租優惠期應按第三條第1款約定的租金予以補足。

4、乙方在承租期屆滿前三個月,應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是否續租。如繼續承租,甲、乙雙方應就承租條件重新協商,另行訂立書面合同,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如乙方合同期滿而未與甲方簽訂新的租賃合同,乙方必須在合同期滿之日停止經營活動,在3日內辦完退場手續並無條件撤離租賃場地。逾期不撤離者,甲方有權收回商鋪轉租他人,並將乙方商鋪內的遺留物品異地封存或自行處置。

三、租金計算標準及交付方式

1、乙方承租商鋪租金:¥ 元/月·平方米,(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__拾 元整。每季度租金共計¥ 元,(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__佰 拾 元整。租金按每 年遞增 。

2、簽訂合同當日乙方支付第一季度租金,以後每次按季度向甲方支付所承租商鋪的租金,即在上一季度結束前十日內支付下一季度的租金。逾期未繳者,將按欠費總額的5‰/天加收滯納金;逾期超過7日,甲方有權停止乙方水電供給,逾期超過15日,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收回商鋪,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履約保證金及商品質量保證金

1、乙方簽訂本合同時,必須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 元(人民幣大寫): 佰 拾 萬 仟 佰 拾 元整)。出現下列事項甲方有權使用該保證金進行抵扣,由此造成的該保證金金額減少,由乙方在5日內予以補足:

乙方如果出現其經營人員因違反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導致相應罰款從該保證金中扣除。

2、租賃期滿,甲方在乙方全面履行本合同各項條款的約定,並保證甲方出租場地完好狀態,1個月後的3個工作日內向乙方無息退還保證金。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按本協議第三條之規定向乙方收取場地租賃費。

2、甲方根據合同面積按建築中心線劃分商鋪場地,乙方自行隔斷及進場裝修。

3、甲方應廣泛收集乙方的建議,根據市場整體營銷政策制訂相應廣告宣傳及大型促銷活動方案,對所有廣告宣傳內容進行公開、公示。

4、在租賃期內向乙方有償提供租賃經營場地以外的輔助設施及服務,並負責公共部分物業管理及清潔工作。

5、租賃期內,甲方有對該商鋪進行處置的權利,包括抵押、出售等,但不得影響本合同的履行。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有權以自己的名義在本協議第一條規定的核準經營範圍內獨立從事合法經營,獨立承擔民事責任,嚴格遵守國家稅務、工商及市政等職能部門的相關規定,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理。

2、乙方應按國家規定自覺納稅,乙方不按規定履行納稅義務被有關部門查處的,甲方視為乙方違約並解除合同。如甲方受工商、稅務等部門委託代徵代收相關費用,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及時間繳納。

3、乙方必須按本協議第二條及時繳納場地租賃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如不按時繳納,甲方有權採用停止供電、限制使用場地等相應措施直至終止租賃協議,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商鋪內的商品貨物、道具等進行折價處理,用以衝抵乙方所欠租賃費及其他相關費用,並保留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4、乙方必須提供簽約負責人及經辦人的身份證明、合法的法人資格證明、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註冊商標、產品廠家銷售授權書、產品的檢測報告以及產品中文使用說明書等有效證明檔案,乙方經營的商品質量,必須符合國家法律、法規、標準的要求,嚴禁仿製其他廠家樣品,禁止出現相同樣品中重複或“克隆”現象,一經發現,甲方有權要求廠家撤換樣品。乙方銷售的商品,不得侵犯他人的商標、企業名稱、認證標誌、專有技術等智慧財產權,若有違法,責任自負。

5、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管理制度,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不得超範圍經營。乙方必須維護甲方的整體企業形象(商品展示、營業秩序等)。乙方必須文明經商,公平競爭,不得使用不正當競爭手段。乙方須嚴格執行甲方關於營業時間的規定,不得無故停業或在非營業時間內營業,以保證市場的正常運作。

6、乙方接到甲方商鋪交付通知後,應及時進場裝修,並在規定時間內結束裝修。若乙方在規定裝修開始10日內未進場裝修,視作乙方自行放棄該租賃場所,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將該租賃場所另行安排,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7、乙方在租賃期內應妥善使用和維護公共設施,如需自行裝修需將裝修方案報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施工,具體裝修注意事項雙方另行簽訂裝修協議。裝修時不得改變和破壞租賃場所內部、外形以及甲方其他場所的原結構及實施影響人員疏散的裝璜,應使用符合國家標準及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裝璜材料。對人為原因造成甲方的財產損失或影響其他經營者利益應負全部責任並負責賠償。

8、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改變經營業態、業種,不得將經營場地轉租他人,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場地。

9、乙方負責商鋪內照明設施並每月承擔相應電費、水費、電話費,公攤部分照明電費、水費及空調費用按租賃面積分攤。

10、乙方必須投保財產保險,保險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因乙方未辦理財產保險所發生的意外事故概由乙方自行承擔。

11、乙方廣告牌、燈箱製作、安裝,必須報甲方稽核,同意後定尺寸、定功率、定安裝位置,燈箱必須用防火阻燃材料。

12、乙方經營人員嚴禁在商場吸菸,須瞭解不同火源滅火器材的選用,並掌握滅火器的使用方法:乙方租賃場地必須承擔消防安全責任,採取必要的防火措施,因在乙方展位內吸菸、私拉亂接電線電器、將明火、易燃易爆物品帶進場、裝修違規操作等引起的火災事故,其經濟、法律責任由乙方自負。

13、為增加商場的銷售總額,提高市場內所有商家的經濟效益,甲方在節慶期間開展大型促銷活動,乙方應無條件地支援甲方的促銷活動,乙方不支援甲方的促銷活動,甲方視同乙方違約並有權解除合同。

七、合同的變更、轉讓、解除及終止

1、在租賃期間,乙方因各種原因不能履行合同而要求轉讓的,必須報甲方書面申請,經甲方稽核同意後,方可辦理相關手續。未經甲方同意私自轉讓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商鋪,已收租金、保證金不予退還。

2、在租賃期間,乙方出現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決定解除合同,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甲方的經濟損失:

(1)不按時繳納場地租賃費及相關費用的;

(2)違反工商、物價、稅務、治安、衛生、消防技術監督等法規,經書面警告後仍不糾正的;

(3)因商品質量或服務質量被新聞單位曝光影響甲方聲譽的;

(4)違反甲方各項管理制度,造成嚴重後果的;

(5)不妥善使用、維護公共設施,或造成甲方嚴重財產損失的;

(6)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產品經常出現質量問題或銷售假冒偽劣產品,經甲方警告,仍不糾正的;

(7)與顧客吵架或打架,或者有其他嚴重侮辱顧客行為影響甲方聲譽的;

(8)有其它違法、違約行為而使甲方遭受損失的;

(9)不按時補足合同保證金的。

3、合同期滿前三個月,乙方應就是否續簽合同書面通知甲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同時雙方應在本協議屆滿前二個月重新簽訂書面租賃協議。

4、合同期滿後,乙方如不續租場地,或乙方因其它原因在合同期滿前退場,乙方在租賃場地的所有固定裝修及裝飾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拆除、損毀。

八、其它約定事項

1、乙方應自覺愛護公共財物,自行負責商鋪內的衛生保潔工作,保證甲方所提供裝置、設施完好無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繕或賠償。

2、乙方將商鋪作為倉庫使用、閒置商鋪或擅自停業超過7日等行為,則視為乙方違約,

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行處置,所造成相關損失由乙方承擔。

3、租賃期間甲方向乙方發出的有關收取租金、綜合管理費、水電、空調及公攤等費用繳納通知,乙方門店工作人員必須簽收。乙方如不簽收,甲方留置或張貼其門店和市場公告欄即視為乙方收到。

4、本合同涉及的有關通知的郵寄或送達,以雙方在本合同中所提供的通訊地址為準;租賃期間如任何一方的通訊地址變更的,應在變更後7日內書面通知對方,否則,因此而引發的任何經濟賠償責任均由未履行告知義務的變更方負責。

九、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任何一方均不得擅自修改或提前解除合同。如乙方違約,甲方無條件收回商鋪,履約保證金不予退還,並追究乙方欠款及其他法律經濟責任;如甲方違約,應雙倍退還乙方履約保證金。

2、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法律效力,甲乙雙方須共同遵守,若有違反,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本合同的約定處理。

十、不可抗力

租賃期內,如發生不可抗力因素,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造成損失的,由各方自行承擔,雙方不作違約。

十一 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方式

1、本合同的履行及履行過程中所發生的爭議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2、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任何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友好的態度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或一方不願意協商的,則交由租賃商鋪所在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十二 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補充,補充約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或營業執照影印件作為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一部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合同在簽定,經甲乙雙方簽章後生效,至本合同履行完畢後自然失效。

十三 本合同附件

(1) 裝修管理條例一份

(2) 消防責任書一份

(3) 商鋪平面圖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9

商鋪租賃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就乙方承租甲方自有商鋪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出租商鋪情況

1、甲方將其自有的位於                           的商鋪(商鋪的具體地址以房產證中標示為準,以下簡稱“該商鋪”)租賃給乙方作為商業用途使用。該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商鋪具體情況詳見附件),若該面積與產權登記面積有差異,以產權登記面積為準。

2、租賃期間,乙方只享有商鋪的使用權,商鋪所有權歸甲方所有:合同終止時,除乙方因生產經營需要自購的裝置外,商鋪內的裝置、建築物、水、電、基礎設施等仍歸甲方所有,乙方應當按本租賃合同有關規定將商鋪退還甲方。

二、商鋪租賃期限

1、雙方協定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商鋪,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需繼續承租的,應於租賃期滿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方可續租,雙方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三、租金支付方式、期限及交付

1、甲、乙雙方約定,租金按月結算,該商鋪每月租金為人民幣       元(大寫:             ),在當月      號前一次性付清。每月租金由乙方匯至甲方指定的下列賬號,或按雙方書面同意的其他支付方式支付: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商鋪租金    年後遞增      %,即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經雙方協商一致,租金按當時的物價及周圍門市租金漲幅可作適當調整,雙方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約定。

為確保該商鋪設施完好以及租期內相關費用如期結算,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之日起      日內向甲方交納人民幣       元(大寫:       )作為乙方履行本合同的保證金,待合同期滿乙方付清本應交納的所有費用後,甲方將保證金全額無息退還乙方。

雙方簽署本合同並且乙方按照約定足額支付保證金和首月租金後,甲方於   年   月   日將該商鋪交付乙方使用,否則甲方有權順延交付時間,但租賃期限不順延。

乙方應於約定的商鋪交付之日與甲方辦理交接手續,乙方逾期未前來辦理的視為該商鋪已交付乙方。雙方應依該商鋪及配套設施的清單進行核對簽名確認。

乙方因經營需要裝修的,甲方可給予乙方   個月的裝修免租期,免租期自交付之日(包括實際交付與視為交付之日)起算。裝修免租期內乙方無需支付租金,但應繳納管理費及使用該物業而產生的水電費等費用。免租期滿次日起開始計付租金。

四、其他費用

1、租賃期間,租賃商鋪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網路通訊費、政府稅費等費用由乙方支付。其中物業管理費以商鋪建築面積計算,自    年   月   日開始計收,乙方應於每月   日前向物業管理公司交納管理費,乙方拒交或逾期交付的按本合同逾期交付租金違約條款處理。

2、租賃期間,乙方因開展生產經營辦理自己的企業牌照而引起的所有稅費及其他相關費用,費用皆由乙方自行承擔。

五、商鋪使用、建設要求和維修責任

1、該商鋪僅可作為商業用途、只限於合法經營的專案。乙方如需改變商鋪用途,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由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變所租賃商鋪用途、或用於開展違法經營活動的,由乙方承擔因此造成的責任,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相應損失。

2、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對各種可能出現的故障和危險應及時消除,對自然發生商鋪損壞的,地震、戰爭除外。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商鋪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另需對商鋪進行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其規劃及施工方案等經甲方同意後須交由甲方備案後方可施工。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應協同甲方報請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得損壞周邊道路、下水道和綠化等公共設施。如有損壞,乙方必須恢復原狀,所需費用由乙方支付。

4、該商鋪的安全防火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不得在租賃商鋪內生產、存放、銷售易燃、易爆等危險物品及其他一切法律和國家政策禁止或者限制的物品。  

六、商鋪轉租和歸還

1.租賃期間,乙方必須依法使用所租賃商鋪,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轉租、分租、出借。否則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保證金,無償收回租賃商鋪,乙方已支付的租金不予退還,並保留追究乙方違約責任的權利。

如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商鋪的,該轉租合同及本合同已經實際履行的期限累計不得超過本合同約定的租賃期限。

2.本合同提前終止,或租賃期滿且甲、乙雙方未達成續租協議的,乙方應於終止之日或租賃期限屆滿之日遷離商鋪,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將該商鋪歸還時,應保證商鋪和甲方原有的生產裝置、附屬設施等恢復正常狀態。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商鋪的,應向甲方加倍支付租金,但甲方有權書面通知乙方其不接受雙倍租金,並有權收回租賃物,強行將租賃場地內的乙方所有的物品搬離租賃物,且不負保管責任。

七、雙方權責

1、租賃期間,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不得利用商鋪存放違禁物品或進行非法經營等違法犯罪活動。

2、租賃期間,甲方有權督促並協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衛生工作,在乙方利用商鋪經營過程中的一切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包括但不限於勞資糾紛、債權債務、保險、環保汙染、消費者權益糾紛等,由乙方獨自承擔,與甲方無關。若因與乙方相關的法律糾紛導致甲方承擔責任的,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追償的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對外承擔的全部債務的總額以及因此支付的訴訟費、仲裁費、律師費以及其他必要費用。

3、租賃期間,商鋪因不可抗力和政府政策等原因而造成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互不承擔責任。乙方無條件遷出,且不能認作甲方提前終止合同。如果乙方因違反工商、環保、消防、稅務、勞動局等政府部門的法律、法規要求而導致商鋪被查封或造成不能經營的,期間的租金乙方仍要按時支付,乙方支付的保證金甲方不予退還。

4、租賃期間,乙方可根據自己的經營特點進行裝修,但要經甲方書面同意,並且原則上不得破壞原商鋪結構,裝修費用由乙方自負。租賃期滿後如乙方不再承租,乙方應將商鋪和甲方原有的附屬設施等恢復原狀,不能恢復的,甲方也不作任何補償。

5、租賃期間,乙方應及時支付租金及其他應支付的水電費、物業管理費等一切費用,如乙方逾期超過    天仍未支付的,甲方有權按照日    ‰向乙方計收逾期繳納部分的滯納金,並有權解除本合同、沒收乙方所交的保證金、無償收回本合同項下的商鋪,並有權繼續追討乙方逾期末付款項及相應滯納金、違約金等一切應當由乙方承擔的款項。

6、租賃期滿後,甲方如繼續出租該商鋪時,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期滿後不再續租,乙方應如期搬遷,否則由此造成一切損失和後果,都由乙方承擔。

7、乙方應取得經營的行政許可及批准(包括但不限於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等),辦理有關手續過程及之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及各稅項由乙方承擔,發票產生的稅金由乙方負責。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租賃商鋪及其地上建築物、附屬物提供作抵押擔保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在租賃商鋪及其地上建築物、附屬物設定債務,乙方不得擅自轉讓租賃商鋪及其地上建築物、附屬物使用權。乙方違反本規定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向甲方承擔一切損失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9、租賃期間,如乙方提前退租而違約,甲方除可以沒收保證金外,租賃期間乙方在商鋪內增設的裝修物也歸甲方所有。

八、通知與送達

本合同有效期內,雙方確定以本合同尾部載明的地址為送達地址,任何一方因填寫的地址錯漏、需變更電話或地址時未及時通知另一方導致送達不能的,由其承擔一切不利後果。

九、爭議的解決方式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約定所產生的有關爭議,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商鋪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法共同協商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之處,經雙方商議,按的書面補充協議為準。雙方的主體資料和交付的設施裝置清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經雙方蓋章簽字後生效。

出租方(簽字/蓋章):             承租方(簽字/蓋章):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授權代表:

電   話:                     電 話:

地     址:                   地     址: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0

(合同編號: )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所擁有的商鋪事宜,訂立本合同。本合同以上海市房屋土地資源管理局和工商行政管理局20xx年11月制定的上海市房屋租賃及商品房預租合同為範本,結合甲乙雙方的實際情況,在雙方協商一致的情況下制定,是雙方真實意思的表達。

一、出租寫字樓情況

1-1 甲方出租給乙方的寫字樓的主要情況如下:

座 落:上海市_____區____路___號(弄)____室(以下簡稱該房屋)。

建築面積:________平方米。

土地用途:__________。

結 構:__________。

樓 層:本房屋所在建築共____層,本房屋位於第__層,有/無電梯。

裝修情況:精裝修房配傢俱和電器(清單見後)。

(簡裝修不配傢俱電器)

(毛坯房)

該房屋的房產證及平面圖影印件見本合同附件(一)。

甲方已向乙方出示原件,乙方確認影印件與原件一致。

房地產權證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未設定抵押。甲方作為該房屋的房地產權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訴乙方該房屋已設定抵押(按揭)。甲方保證本租賃事宜已經抵押權人同意。若因抵押原因需要處分本房屋,雙方同意按本合同第九部分解除本合同的條件的有關內容處理。

1—3 本房屋的產權共有人包括:_____________。甲方保證所有產權共有人均同意將該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並與甲方共同在本合同上簽字確認,出租的房屋沒有權屬糾紛。(產權共有人以授權的方式委託甲方簽字,甲方保證授權委託書真實有效,並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1-4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乙方辦公營業使用, 乙方保證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而未核准前,不擅自改變上述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房屋租賃期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其中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期間的時間,甲方同意該段時間做為乙方籌備和裝修時間,不計入正式租期。乙方同意為該段裝修時間向甲方補償人民幣____元。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要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屆滿前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金等租賃條件均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做相應調整。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限期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月租金總計為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_萬________仟________佰________拾________元________角整)。

該房屋租金____年內不變,自____年__月__日起,雙方同意對租金標準進行調整,具體細節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具體情況

協商確定,雙方同意租金調整幅度在_______%範圍之內。租賃期滿後若乙方需要繼續租賃且甲方同意,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千分之______支付滯納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乙方可以使用支票、現金支付房租。甲方收到乙方所交的房租後,應在3日內向乙方提供正式的租賃費發票。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個月的租金,即人民幣___________元。

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等費用、房屋和裝置日常維修由乙方承擔。裝置、房屋維修、物業管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由甲方承擔。(房屋日常費用指房屋日常發生的小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包括燈、門、水電、燃氣設施以及其他屬於甲方的設施。房屋出現大的、非乙方使用所造成的損壞所造成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包括牆體裂縫、基礎下沉、房屋漏雨滲水等。)

5—3 雙方同意由乙方負責辦理本房屋的意外商業保險事宜,並承擔保險費用,保險受益人為甲乙雙方。保險範圍包括:甲方擁有產權的本房屋、設施、傢俱和電器;乙方擁有的傢俱電器裝置。若因發生意外情況如火災等造成雙方的財產損失,由雙方共同向保險公司索賠。所獲賠償金按照所保險合同中所保險的內容由雙方分享。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____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另外,屬於甲方維修範圍需要進行大修時,若因維修工作對乙方的營業造成較大和較長時間的影響,甚至導致乙方完全無法營業,甲方同意在乙方受影響期間適當減少或免除乙方的租金,具體減免比例由雙方根據影響時間和影響程度協商確定。市政工程、道路和設施維修或公共部分維修所造成的影響不屬於此範圍,但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通過協商的方式妥善解決。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2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向有關部門審批的,則還由甲方委託乙方報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及其維修責任由乙方負責。

6-5 乙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合法使用該房屋,不擅自改變使用性質。

6-6 乙方保證不在該房屋記憶體放危險物品。否則,如該房屋及附屬設施因此受損,乙方應承擔全部責任。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當日內應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合同所規定的租金標準的1.5倍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使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方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7-3 屬於乙方的傢俱、電器等裝置由乙方負責搬走。由乙方增加的裝修(包括新增固定的隔牆、窗、燈具、門及其他拆卸後會損壞室內狀況的情況等)乙方不得拆除,以免破壞室內的裝修狀況。(或由雙方根據當時的實際情況協商處理)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受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由甲方(或甲方委託乙方)向上海___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____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根據國家法律,甲方出售本房屋給第三人後,本合同繼續有效。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 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三) 該房屋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四) 乙方為自然人的情況下,若在租賃期內由於乙方發生人身意外事故導致意外死亡,根據國家法律,從人道主義角度考慮,乙方的家人、法定繼承人可以要求繼續履行本合同,也可以要求解除本合同而不必承擔違約責任。

(五) 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倍支付違約金;給雙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在租賃期間房屋發生權屬糾紛而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甲方承擔違約和賠償責任。

(四)乙方未徵得甲方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五)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六)乙方擅自轉租房屋、轉讓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七)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日的;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的拾日內進行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並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該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到限制,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向乙方支付______個月的租金做為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恢復房屋原狀。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向甲方支付____個月的資金做為賠償。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抵扣。保證金不足抵扣的,不足部分則由乙方另行支付。

十一、其他條款

11-1 租賃期間,甲方如需抵押該房屋,應當書面告知乙方,並向乙方承諾該房屋抵押後當事人協議以折價、變賣方式處分該房屋前____日書面徵詢乙方購買該房屋的意見,並且處分該房屋須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辦理。

11-2 若因政府調整規劃等原因發生房屋拆遷,雙方同意按照政府有關拆遷的規定協商處理善後事宜。

11-3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簽字後立即生效。生效後的____日內,由甲方負責按規定向上海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辦理登記備案,領取房屋租賃登記備案證明,並向乙方提供備案證明的影印件;本合同經登記備案後,凡變更、終止本合同的,由甲方負責在本合同變更終止之日起的____日內,向原登記機構辦理變更、終止登記備案手續。因甲方未辦理房屋租賃登記備案或變更、終止登記備案的,所引起的法律糾紛,由甲方承擔一切責任。

11-4 甲方應按照國家的規定向乙方提供租賃費發票。

11-5 甲方應按照國家和上海市政府的有關規定,在完成合同備案後的__個工作日內負責與當地公安派出所簽定治安責任保證書。乙方應全力協助辦理好相關事宜。甲方也可以出具委託書,委託乙方辦理相關事宜。

11-6 乙方保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合法經營,保證不在本房屋內從事任何違反國家法令、法規的事情;乙方房屋符合消防安全條例;若乙方因違反國家法律、法規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乙方承擔全部責任,並承擔全部損失。 11-7 若乙方在本房屋內從事違法活動而受到政府部門的處罰,甲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

11-8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本合同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本合同及其補充條款和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鉛印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11-9 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並願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

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10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發生爭議,應通過協商解決,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同等法律效力;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方式解決。

11-11 本合同連同附件一式五份。其中:甲、乙雙方各持兩份,上海市____區房地產交易中心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國籍: 國籍: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註冊證明/身份證號碼:

產權共有人(簽字):

住址: 住址:

郵編: 郵編:

電話: 電話: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簽名蓋章: 簽名蓋章:

簽約日期: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簽約地點:

經紀機構名稱(蓋章):

經紀人姓名(簽字):

經紀人資格證書編號:

附件一:該房屋的房地產證及平面圖影印件

(貼上處)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二:該房屋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和要求

(貼上處) (騎縫章加蓋處)

附件三:現有裝修、附屬設施及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及裝置的約定

(貼上處) (騎縫章加蓋處)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1

出 租 方(甲方):國土房產物業管理服務中心

法 定 代 表 人:

地址:

承 租 方(乙方):

地 址: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於深圳市福田區下梅林梅山苑_______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共_______平方米 。

第二條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_______年_______個月,即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可將出租房屋作_______用途。

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能夠作上述用途使用,並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四條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月租金總額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第六條甲方應於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貳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 即人民幣_______元(大寫_______)。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八條租賃期間,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它應繳費用。

第九條雙方同意以委託建設銀行託收為結算方式,乙方保證每月五日前其託收賬戶內有足夠的金額支付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

每月五日後第一個工作日為乙方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的銀行託收日,託收不成功的租戶可於託收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到甲方業務大廳繳納現金,並承擔由託收日後的第一日起計的應繳費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並且在乙方滯納期間,甲方有權進行督促,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第十條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在結清費用後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後拾日內進行維修;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代為維修。

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損壞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及時通知乙方後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乙方不得因裝修或其它原因改變房屋結構,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於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條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七條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五)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預交款項有結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但保證金無權要求退還。

第十八條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壹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後自動解除。

第二十條乙方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遷離出租房屋,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沒收租賃保證金,並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提供配套服務,包括水、電供應等。

第二十一條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壹佰伍拾元。同時甲方有權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退還租賃保證金,並支付一個月房租金額的補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說明理由,經甲方同意並支付其相當於乙方所租房屋一個月租金的補償費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補償費用,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四條乙方承諾遵守"梅山苑住戶公約"、"梅山苑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與甲方達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本合同以中文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壹份,有關部門執壹份。

第三十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章):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人(簽章):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2

甲方:

乙方:

為更好提高單位房屋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於縣城中路汽車站運達商場靠車站東大門一間面積為82.5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使用。

二、租期從二OO 四年元月一日起至20xx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即:兩年)。

三、年租金x萬元整,乙方於每年元月份一次性向甲方交清當年的租金,但甲方必須提供稅務發票。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x元押金(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乙方必須依約交付租金,如有拖欠,按拖欠額每日收取0.5%的違約金。

六、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七、合同期內,甲方應提供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因甲方責任停水、停電,致使乙方損失,甲方按全年租金總額0.5%支付違約金,並賠償乙方實際損失。如乙方需增容,其手續和費用由乙方負責。

八、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主體結構的正常維修,如委託乙方代行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若甲方拖延維修或不作委託維修造成房屋毀損,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賠償。其室內的各種設施(包括門窗)維修費用均由乙方負責。

九、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十、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十一、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因改建、擴建要收回房屋,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取得乙方同意,如乙方需退還也必須提前3個月書面通知甲方,並取得甲方同意,如甲方違約,除退還押金外另賠償違約金x元,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如乙方違約不得要求返回押金,並賠償不足部分損失。

十二、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三、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四、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糾紛,應通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訴請人民法院處理。

十五、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蓋章

年 月 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甲乙雙方基於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就商鋪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甲方同意將商鋪(建築面積m2)出租給乙方。

第二條:租期自XX年9月24日至20xx年12月31日。(XX年9月24日至XX年12月31日為免租金期)

第三條:租金和租金交納期及條件:

1、本商鋪租金按下述方式計價:

(1)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為4500元。

(2)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為4635元。

(3)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為4867元。

(4)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為5110元。

(5)XX年1月1日至XX年12月31日,每月租金為5365元。

乙方以現金形式支付租金,按先繳後用原則按季繳納租金,乙方在租金到期前15日提前交納租金給甲方(甲方戶名:,甲方賬號:)。20__年1月1日至20__年12月31日的租金按照每年不低於6%,不高於8%遞增。實際計價金額及計價方式按合同雙方平等協商的原則依據當時市場價格進行協商。

2、本合同簽署同時,乙方向甲方交納租賃場地保證金5000元(大寫:伍仟元整),保證金在合同簽訂之日交付給甲方。若在合同解除後或期屆滿後乙方未存在違約行為或者給甲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將保證金全額退還給乙方,保證金不計算利息。若乙方提前解除合同或者有其他違約行為的,保證金不予退還。若乙方在承租期間給甲方房屋或相關裝置造成損害的,甲方有權從乙方保證金中扣除維修或賠償費用,保證金不足以維修或者賠償的,由乙方另行支付。

3、合同雙方經濟往來賬目以銀行對賬單及流水單為依據。

第四條:水電費、管理費、電話費、清潔費、維修費、租賃稅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交納,與甲方無關。

第五條: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若甲方的該房產所有權發生轉移或者變更,應符合有關房產轉讓規定,但甲方應提前壹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並協助乙方與產權繼受人繼續履行合同的權利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租賃房屋合租及轉租使用,如需轉租必須得到甲方的同意,完善相關手續,取得使用權,終止原有合同,承擔現有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必須依約繳納租金及其他費用,若在規定期限內無故拖欠,甲方有權向乙方回收滯納金,滯納金為實欠租金的5%每天,按逾期天數計收。若拖欠租金達到1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不退還乙方保證金。

2、租賃期滿,乙方需續租,應在期限屆滿前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30天與乙方重新協商簽定租金、租期有關租賃事項。

3、乙方在租賃期間,租賃期內維護裝置設施的完好無損同(自然折舊除外),乙方不得擅自改變租賃房屋的結構用途,如確需要變更用途,需經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進行。如乙方造成租賃房屋及其裝置的毀損,應負責維護及恢復。如乙方不負責修復,甲方有權自行修復,但費用由乙方承擔。

4、乙方如在租賃房屋內安裝超過電錶負荷的任何裝置、儀器或機械,須徵得甲方同意,並由甲方協助乙方辦理相關手續,費用由乙方自理。未經甲方同意和因未辦理相關手續而產生的事故或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責任。

5、乙方不得破壞該建築外觀整體形象,裝修施工需甲方同意,不得佔用消防和人行過道及超出租賃範圍堆放任何物品,造成安全隱患由乙方承擔。

6、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或合同期滿,甲方書面通知之日起提前20日告知乙方,並結清所有房租及其它費用,結清剩餘房租在七日內乙方無條件自行搬出。

7、乙方保證承租甲方的房屋作為商業用房使用,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規和政府相關規定,合法經營。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一切債權、債務關係、消防安全及其他人身或財產損害責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擔;因乙方違法經營而給甲方造成的連帶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第七條:合同期滿,乙方無條件搬出,本合同自動解除。如甲方商鋪繼續出租,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但乙方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雙方共同在自願的基礎上按現有行情協商商定租金、租期。

第八條:租賃期間,若乙方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不能使用租賃房屋,乙方需立即書面通知甲方。若雙方同意租賃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損毀無法修復使用,本合同可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甲方須將所有保證金及預付租金無息退還乙方。

第九條: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利益及房屋的使用質量,現甲乙雙方在公平自由自願的基礎上約定此租賃房屋用途為酒店前臺。若乙方需要變更經營範圍及房屋用途,必須向甲方提交書面申請並獲得甲方的書面許可後方可進行。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而擅自改變經營範圍及房屋用途,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條:乙方在經營過程中若發現消防、安全隱患的,乙方應積極處理解決並向甲方報告。若因乙方處理不力或未向甲方報告所產生的損失後果由乙方負責。

第十一條:協議如有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如補充規定與本合同有條款不一致,則以補充規定為準。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工商管理部門或人民法院裁決。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章後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出租方(簽章):承租方(簽章):

身份證號碼:身份證號碼: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4

甲方:(出租方)_物業公司

乙方:(承租方)

乙方租用甲方房屋作營業商鋪,雙方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房屋租賃合同,共同遵守。

一、房屋位置

1、座落位置:

2、面積:13個平方

乙方對甲方所要出租的房屋作了充分了解,願意承租該房屋。

二、租賃期限租賃期限自__年1月20日至__年1月20日止。

三、甲、乙雙方議定的上述房屋的年租金為人民幣(大寫)9仟元正,計9000元,租金每半年結算1次。

本著先付款後使用的原則,由乙方在每半年第1個月的前15日內交付給甲方。

物業管理費按每月每平方米建築面積1、5元計算,由乙方與租金1同交付給甲方。

四、甲方保證上述房屋地產權屬清楚,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糾紛或債權債務,概由甲方負責賠償。

乙方保證承租上述房屋僅作為營業用房使用。

五、租賃期內,甲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按合同約定的時間將本合同的房屋交付給乙方使用。

2、如需出賣或抵押上述房地產,甲方將提前個月通知乙方。

六、租賃期內,乙方保證並承擔下列責任:

1、如實承擔租賃期間發生的水電費。

2、如需對房屋進行改裝或增擴裝置時,應徵得甲方書面同意,費用由乙方自理。

3、如需轉租第3人使用時或第3人互換房屋使用時,或以該房屋使用權與他人合作時,必須取得甲方同意。

4、因使用不當或其它人為原因而使房屋或裝置損壞時的,乙方負責賠償給予修復。

5、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保證金人民幣為壹仟元,乙方期滿後退回。

七、合同終止時的財產歸屬合同終止,乙方應將房屋交還給甲方,房屋由乙方添置的可動產歸乙方,乙方可以搬走、乙方在承租期間裝修投資,分2種情況確定歸屬:

1、合同期滿或乙方違約造成合同解除的,裝飾投資應歸甲方所有,甲方不作任何補償。

2、因甲方違約提前終止合同的,合同終止時,甲方根據重置價結合成新給予補償。

八、違約責任:任何1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規定的條款,另1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所造成的損失由責任1方承擔,乙方逾期交付房租,每逾期1日,由甲方按年租金額的千分之1向乙方加收違約金。

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採取協商辦法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1方均可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本合同未盡事項,甲乙雙方可另行議定,其補充合同書經雙方簽章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10.1、本合同1式叄份,甲方2份,乙方1份。

10.2、雙方約定的其它事項;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5

出 租 方(甲方):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承 租 方(乙方):

法 定 代 表 人: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甲方願意將產權屬於自己的商鋪出租給乙方使用。雙方根據國家相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詳細情況如下:

第一條 租賃商鋪位置、面積

1. 租賃位置:甲方將位於華寧金城財富廣場 幢 層 號,共 間,建築面積約 平方米的商鋪使用權出租給乙方;(此商鋪的面積以產權約定為準,本合同面積與產權面積如有誤差,此租金不作調整)

2. 租賃商鋪的用途為: 。

第二條 租賃期限

1. 租賃期限: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 此商鋪為甲方未銷售商鋪,租賃期內,乙方放棄優先購買權,甲方無需通知乙方,擁有對此商鋪的自主銷售權力;

3. 若甲方在租賃期內將該房屋出售給第三人,甲方應在銷售後三十日內書面告知乙方,本合同甲方權利義務自動轉與買受人;

4. 合同期滿後,甲方尚未出售該房屋,如乙方欲續租該商鋪,需在合同期滿前三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續租要約,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經雙方協商另行簽訂租賃合同;

5. 合同期滿後,若此商鋪已銷售,如乙方需繼續承租,由乙方與該商鋪所有權人(購房業主)協商簽定租賃合同。

第三條 租金、保證金繳納及優惠方法

1、首年度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租 金 元。以後每年度租金在前一年租金上遞增8%;

第二年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計租金 元;

第三年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計租金 元;

第四年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計租金 元;

第五年租金(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共計租金 元;

2、甲方給予乙方 個月的租賃優惠期,優惠期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優惠期內租金全免;

3、乙方應於本合同簽定當日向甲方交付定金 元,於入駐裝修之時向甲方交付第一年的餘下租金即 元;

4、以後每年度應至少提前三十日一次性付清下年度租金。逾期繳納,每逾期一天須向甲方支付應交租金及費用的3%作為滯納金。逾期一個月,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5、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 元作為租賃保證金, 並於入駐裝修之時付清。

第四條 其它費用

1.乙方應按物業管理公司規定按時、如數交納相關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物業管理費;水、電、氣等乙方產生的費用按實照繳。(乙方進場時須同時簽訂物業管理合同,費用標準和交納辦法以物管合同約定為準);

2.乙方使用該商鋪進行商業活動產生的各種稅費(包括但不限於房產稅),由乙方按照國家有關稅收規定自行繳納,甲方不承擔代扣代繳義務。若乙方未按國家有關稅收規定繳納相關稅費而引發的一切糾紛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第五條 交付時間和標準

1. 在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並付清租賃保證金、租金、物管費等後,甲方應於20xx年2月28日前將出租商鋪交付乙方使用;

2.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租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逾期兩個月,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自行承擔;

3. 甲方向乙方出租的商鋪設施和裝修標準按實際交房時現狀為準。

第六條 雙方責任和義務

1. 合同期內,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乙方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且符合本合同約定的範圍內開展經營,自行辦理工商、稅務、衛生、治安等一切相關證照手續,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2. 在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享有按本合同第一條約定經營範圍的該商鋪使用權,因非質量原因或因使用所產生的正常維修等費用由乙方負責;

3. 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

4. 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甲方的各項設施、裝置,防止不正常損壞。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造成的維修、損壞、賠償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5. 在乙方裝修或經營過程中,因乙方原因或租賃場地內裝置、設施對甲方或第三方造成人身和財產損害,由乙方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6. 乙方自行裝修房屋,自付裝修費用,租期屆滿,或中途退租,或違約終止解除合同,不得以裝修費抵租金或向甲方要求賠償裝修費用。

7. 乙方在裝修之前,必須將裝修方案、圖紙報甲方審定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8.合同期滿後乙方需要續租的,乙方應提前三個月通知甲方,並且在同等租金價位上,乙方有優先承租權。

9.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直接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使用權,已繳納的租金和保證金不退還,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1) 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經營範圍的;

2) 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3) 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 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5) 乙方經營期間環境汙染引起周邊居民投訴三次以上,經整改仍不能達到要求的。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於30天之內收回出租房屋。

第七條 違約金和違約責任

若甲方單方面違約,按違約時乙方已交納的當年租金額的50%支付違約金;若乙方單方違約,按違約當年所交租金總額的50%支付違約金,同時甲方收回該商鋪使用權。

第八條 免責條件

如發生不可抗力事件以及自然災害,造成場地及商品毀損和其它損失的,雙方各自承擔自己的損失。

第九條 爭議的解決

因履行本租賃合同而產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可在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訴訟解決。

第十條 生效日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和物業管理公司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條 補充條款: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6

甲方(出租方): 地址:  乙方(承租方):  身 份 證 號碼:  地址:

甲、乙雙方於年(下稱“租賃合同”),乙方向甲方承租位於號商鋪(下稱“該商鋪”),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現因乙方於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撤出。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就租賃合同的解除事宜達成以下協議,供雙方遵照執行:

一、甲、乙雙方簽訂的租賃合同自於年月____日起解除,合同中雙方的權利義務於租賃合同解除之日自行終止。

二、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租金、物業管理費及其它費用計算說明如下:

三、乙方在該商鋪所進行的固定裝修歸甲方無償所有,由甲方自行處置。但乙方在租賃期間添置的可移動物品歸乙方所有,乙方應在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將該設施裝置搬離該商鋪。乙方逾期搬離的,視為乙方的違棄物,甲方有權自行處置。乙方搬離時不得損壞商鋪和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並賠償甲方的全部損失。

四、乙方應在年月____日前向甲方移交該商鋪及其它屬於甲方所有的物品,並經甲方驗收和書面認可;逾期不移交的,每逾期一天應向甲方支付 元違約金,並賠償因此導致的甲方全部損失(包括甲方因不能按時向新的承租方交付該項商鋪而承擔的違約責任),但由於甲方原因導致逾期移交的情形除外。由於乙方租賃期間裝修或其它原因造成該商鋪受到破壞的,乙方須賠償因此經給甲方帶來的損失。

五、因乙方未履行商鋪租賃合同的約定期限,乙方繳納轉名服務費0。 繳納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前的租金、管理費、水電費 。

甲方: 乙方:  代表人簽名:  代表人簽名:

年月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7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筒稱甲方)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筒稱乙方)

甲方將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給乙方經營使用,經雙方共同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甲方店面包括二層租給乙方,租期為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到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二:乙方每年向甲方繳納租金為人民幣壹萬貳仟元整,分月份繳納,每月租金為壹仟元整,乙方應在每月五日前繳清。

三:乙方應按時足額支付租金,逾期未付清租金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收回店面,沒收押金。

四:乙方務必對甲方的財產妥善愛護使用,並負責維修,若有損壞,應照價賠償。

五:租賃期間,水費、電費、物業管理費,工商、稅收、衛生、房屋出租稅費等其它一切費用由乙方繳納。

六:租賃期間,乙方如需裝修在不影響整體結構和外觀的前提下,務必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進行,所需各種費用由乙方自付,租賃期滿裝修部分不得拆除。

七: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店面轉讓給他人使用,乙方-1-在租賃未到期間,需要解除合同時,甲方將沒收乙方押金。如乙方找到他人出租,務必得先透過甲方同意,由甲方與他人簽訂合同後,再退還乙方押金。

八:乙方租賃期間滿,務必將店面、房間完整無損交還甲方,所經營的商品乙方自行處理。如需續租,乙方應在合同到期前兩個月向甲方告知,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優先權。

九:本合同訂立之日,乙方交押金壹仟元給甲方,合同期滿,如果乙方沒有違約,甲方將押金歸還乙方。

十:本合同簽訂之前店面的一切債務由甲方自行負責,本合同簽訂之後店面的一切債務由乙方負責。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從簽字之日起生效執行。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8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甲方同意根據本合同條款及條件,將下列房屋出租給乙方。

第一條 租賃商鋪

甲方同意將崑山市陽光昆城 路 號商鋪租賃給乙方使用(商鋪的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提供房型圖給乙方。

第二條 租賃用途

1、乙方向甲方承諾長期租賃的商鋪的其經營範圍和品牌為

2、乙方自行辦理營業執照及各種許可證,並在營業執照核准的範圍內合法經營;

3、租賃期限內,若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使用用途,不得轉包或轉租;

第三條 租賃商鋪的期限

甲方租賃給乙方的商鋪有效期為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租金:

租金按以下方式計算為(人民幣大寫) 至合同期滿,租賃稅費由乙方自行承擔。(注:月稅金為年稅金的十二分之一;以上租金不含租賃稅費)。

2、 定金:

本商鋪租賃合同簽訂之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定金人民幣(大寫)3、 押金:

本商鋪交付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相當於 個月的商鋪租金作為押金,共計人民幣(大寫) ,至租賃合同期滿後在乙方無違約行為的前提下無息歸還給乙方。

4、 租金支付方式:

商鋪租金按 支付,先付後租,乙方須在每個週期首月前10日將週期應付的租金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 其他費用

1、乙方在施工裝修和租賃期內的水、電、電話費及所有消耗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若由甲方代為乙方墊付的,在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據的三日內, 乙方必須向甲方支付墊付款,否則甲方有權向乙方採取停電、停水措施,直至款項付清。

2、乙方營業的稅收、工商、衛生、治安等行政事業的收費,均由乙方按照行政法規自行交納。

3、乙方應於租金交付同時支付相應月份的物業管理費。

4、該商鋪的租賃稅及相關所有的稅費(包括甲方承擔部分)均由乙方承擔,並申報繳納。

第六條 商鋪交付

1、實際有效交付的商鋪是指商鋪交付乙方使用時至少應具備的條件,參照房屋預售合同交房標準。

2、甲方若未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商鋪,應按照延遲的實際天數,經雙方確認起租日予以順延(不含裝修期)。

第七條 出租方及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如甲方將商鋪所有權轉讓給第三方(受讓方),必須通知乙方,所有適用於甲方雙方的條款,甲方應保證同樣適用於受讓方,對於本商鋪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2、租賃期間,乙方若需將商鋪轉租給他方使用和經營,必須事先通知甲方,在得到甲方同意後,由甲方與他方重新簽訂租賃合同,租賃期間,乙方不得將商鋪私自轉租、轉借。

3、租賃到期後,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的租賃權。

第八條 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提供該商鋪的房屋產權證明,保證該商鋪無侵權租賃行為。

2、在租賃期間,凡涉及該商鋪及土地的要益爭議由甲方負責解決。

3、乙方不得擅自改變商鋪的結構和用途。

4、乙方自行負責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等經營所需證照的辦理,如需甲方提供有關證明材料或需蓋有關證明章,甲方應積極配合。

5、商鋪的內部裝修和門面裝修由乙方負責,但門面裝潢和裝修方案均經過甲方和物業管理公司批准,並符合當地有關消防、安全、環保等條例,商家排放的汙水必須符合環保標準。

6、乙方負責商鋪門面及內部的日常維修。

7、乙方應依約支付租金及相關費用,如果發生拖欠,除按月補交外,應按拖欠期限每日向甲方支付所拖欠租金總額的千分之三的滯納金。

8、自商鋪交付使用之日起,乙方應支付甲方第一期的租金,拖欠租金超出15天視為違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出租之商鋪,並沒收其押金,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應由乙方自負。

9、乙方在日常經營中,要做好門前三包、清潔、防火、防盜等工作。

10、租賃期滿,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將商鋪恢復原樣。

11、如乙方在租賃未滿時提出退租,必須經甲方書面認可,並承擔違約責任,違約責任按第九條處理。

12、乙方必須遵守與出租方所簽訂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第九條 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若因甲方或乙方之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完全履行,應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責任;違約金 元,乙方違約還承擔甲方支出的相關費用,甲方違約還須賠償乙方商鋪的裝修費。

1、租賃期間,如該商鋪遇市政、規劃等需要而拆遷或調整商業網點等不可抗力,甲方必須在接到通知後的第十五天內書面通知乙方,但不作為違約。

2、租賃期滿間,該商鋪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導致損毀,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合同期滿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商鋪另行出租,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退房時,須歸還甲方電存摺及水卡,其中水量計算以機械錶讀數為準,不得拖欠水電費,(水費以水廠電腦計費為準)。

乙方若要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 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承租權,經協商後,雙方重新簽訂商鋪租賃合同。 第十一條 未盡事宜及爭議

1、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增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執行過程中,如發生爭執,可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有管轄權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 乙方:

代表(簽字蓋章): 代表(簽字蓋章):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電話: 電話: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19

合同編號:( )

出 租 方(甲方)深圳市國土房產物業管理服務中心

法 定 代 表 人:

地 址:

承 租 方(乙方)

地 址:

營業執照或身份證號碼: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深圳經濟特區房屋租賃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座落於深圳市福田區下梅林梅山苑 房屋出租給乙方使用。建築面積共 平方米 .

第二條 乙方租用出租房屋的期限為 年 個月,即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可將出租房屋作 用途。

甲方保證出租房屋能夠作上述用途使用,並符合國家有關消防安全規定。

乙方將出租房屋用於其他用途的,須經甲方書面同意,並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辦理改變房屋用途的報批手續。

第四條 甲方保證第三條所列出租房屋的用途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乙方保證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的行為符合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第五條 出租房屋的單位租金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 元(大寫 ),月租金總額人民幣 元(大寫 )

第六條 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

甲方遲於前款時間交付出租房屋,乙方可要求將本合同有效期順延,雙方應書面簽字確認。

第七條 甲方交付出租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貳個月租金數額的租賃保證金, 即人民幣 元(大寫 )

甲方收取租賃保證金,應向乙方開具收據。

第八條 租賃期間,乙方每月應向甲方支付當月租金,物業管理費,房屋本體維修基金及其它應繳費用。

第九條 雙方同意以委託建設銀行託收為結算方式,乙方保證每月五日前其託收賬戶內有足夠的金額支付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

每月五日後第一個工作日為乙方應繳甲方的各項費用的銀行託收日,託收不成功的租戶可於託收日後的第三個工作日到甲方業務大廳繳納現金,並承擔由託收日後的第一日起計的應繳費用每日千分之三的滯納金,並且在乙方滯納期間,甲方有權進行督促,有權停止水,電供應。

第十條 甲方應保證房屋及其內部設施的安全,符合有關法律,法規或規章的規定要求。乙方應正常使用並愛護房屋內部的各項設施,防止不正常損壞。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按時交回房屋並保證房屋及內部設施的完好(屬正常損耗的除外),同時結清應當由乙方承擔的各項費用,在結清費用後甲方向乙方返還保證金。

第十一條 乙方在出租房屋使用過程中,如出租房屋及內部的設施出現或發生妨礙安全的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並採取有效措施;甲方應接到乙方通知後拾日內進行維修;甲方拒不維修的,乙方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代為維修。

本條維修的費用由甲方承擔。但因乙方使用損壞的由乙方承擔。

第十二條 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出租房屋及其內部的設施出現損壞或發生故障,乙方應負責及時維修或賠償。乙方拒不維修或賠償,可經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由甲方代為維修,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十三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確因需要對出租房屋進行改建,擴建或裝修的,須報請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並及時通知乙方後方可進行,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

本合同有效期內,經甲方同意並經政府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可對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甲,乙雙方應就此另行簽訂書面協議。乙方不得因裝修或其它原因改變房屋結構,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四條 乙方不得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於他人,否則視為違約。

第十五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需轉讓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的,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

出租房屋轉讓他人的,甲方應保證受讓人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有效期內,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自動解除:

(一)發生不可抗力或意外事件,使本合同無法履行;

(二)政府決定徵用,收購,收回或拆除租賃房地產;

(三)甲,乙雙方協商一致。

第十七條 按本合同規定應由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收回房屋,由此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向甲方賠償;

(一)乙方拖欠租金及其它各項費用達壹個月;

(二)未經甲方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三)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二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四)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乙方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

(五)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

甲方依據上述情形單方解除合同的,應當書面通知乙方遷離並收回出租房屋,乙方預交款項有結餘的,應當將餘款退還乙方。但保證金無權要求退還。

第十八條 因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向乙方賠償;

(一)甲方遲延交付出租房屋壹個月以上;

(二)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約定,使乙方無法按其用途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三)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一條規定,不承擔維修責任或支付維修費用,致使乙方無法繼續租用的;

乙方因上述理由單方面解除合同的,應當及時書面通知甲方,及時遷離出租房屋,並有權要求甲方返還保證金以及退還多收的預交款項。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乙方需繼續租用出租房屋的,應於有效期屆滿之日前壹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要求;甲方同意續租,應重新訂立合同辦理有關手續。甲方不同意續租,則本合同到期後自動解除。

第二十條 乙方應於租賃期屆滿之日遷離出租房屋,並將其返還甲方。乙方逾期不遷離或不返還出租房屋的,甲方可沒收租賃保證金,並且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訴訟期間,甲方有權停止為乙方提供配套服務,包括水,電供應等。

第二十一條 乙方擅自將出租房屋全部或部分轉租他人的,應向甲方交付違約金,違約金金額為轉租房屋面積每平方米每月人民幣壹佰伍拾元。同時甲方有權按十七條的規定解除合同。

第二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履行本合同所定各項義務,不得無故解除合同。

甲方需提前解除合同,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退還租賃保證金,並支付一個月房租金額的補償金給乙方方可解除合同。

乙方需提前解除合同的,應向甲方說明理由,經甲方同意並支付其相當於乙方所租房屋一個月租金的補償費用方可解除本合同;如乙方拒不支付補償費用,甲方可從租賃保證金中扣除。

第二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所定的義務造成對方損失的,應向對方賠償實際損失。

第二十四條 乙方承諾遵守“梅山苑住戶公約”,“梅山苑房屋租賃管理辦法”,各項物業管理規章制度及其它與甲方達成的涉及所租房屋的協議,否則視為違約。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約定的各項條款,甲乙雙方均須自覺履行,如有違約,按合同條款約定進行處理。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就本合同未盡事宜,可另行協商作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須到原合同登記機關鑑證後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就履行本合同發生糾紛,應通過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可提請本合同登記機關調解或: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以中文為正本文字。

第二十九條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執壹份,合同登記機關備案壹份,有關部門執壹份。

第三十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聯絡電話:            聯絡電話:

法定代表人(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年    月    日

登記人(簽章)

合同登記機關(簽章)

年 月 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20

甲方:

乙方:x商鋪

為更好提高門面的使用率,現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一致同意簽訂租賃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座落於副食大樓一樓一間面積為平方米的臨街門面租賃給乙方,作為服裝店使用。

二、租期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即:壹年)。

三、月租金五千陸百元整(5600元),乙方於每月10日前向甲方交清當月的租金即五千陸百元整(5600元),如乙方未按時交付租金拖欠租金五個工作日後,甲方有權終止租賃合同,勒令乙方清場甲方不承擔任何職責,不退還押金。

四、房屋租賃合同生效後,乙方應向甲方交付壹萬貳千元押金(12000)(不計利息),合同期滿押金退回。

五、承租期內乙方在不改變和影響房屋整體結構的前提下,可進行裝修裝飾;期滿不續租,其裝修材料由乙方自行處理,若拆除,其費用由乙方自理並恢復原貌。

六、合同期內,甲方應帶給水、電供應。水、電費按月按表由甲方計收。同時乙方應自覺遵守甲方的水、電管理規定,如有違反,按甲方的水電管理辦理。

七、租賃期間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

八、租賃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不得將房屋租給第三方,或改變用途,租期屆滿或解除合同時,乙方需按時歸還房屋給甲方,如需續租,須提前3個月與甲方協商。

九、租賃期間,甲乙雙方均不得藉故解除合同,如甲方需要收回該房屋做為消防通道或作為前臺使用時,乙方務必無條件同意,並在甲方書面通知乙方一個月內清場否則因此對甲方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乙方按期清場後合同終止,甲方退還押金。

十、合同期滿,乙方如需續租,在同等條件下,甲方應優先乙方。

十一、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二、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兩份,乙方兩份,合同自簽訂日起生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蓋章

年月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21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丙方:(商鋪出租方)

根據相關法律規定,就甲方將位於____的商鋪,轉讓給乙方一事,甲、乙、丙三方經好友協商,就店面轉讓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於__年__月__日前將位於____商鋪{面積平方米}轉讓給乙方使用。

第二條該店鋪所有權證號碼為____,產權為丙方____,丙方與甲方簽訂了租賃合同,合同到期時間為____,月租為人民幣____,店面交給乙方使用後,乙方同意代替甲方向丙方履行租賃合同,每月交納該合同約定由甲交納的水電費等各項費用,該合同期滿後由乙方領回甲方交納的押金,押金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該店鋪現有裝修,裝飾,工具,裝置{包括}全部無償歸乙方使用,該合同期滿後,不動產歸丙所有,其它歸乙方所有。

第四條乙方在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頂手費人民幣大寫萬元整{小寫:元},上述費用包括甲方交給乙方再轉付給丙方的押金,第三條所述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

第五條該店鋪的營業執照已由甲方辦理,經營範圍為,租用期內繼續以甲方名義辦理營業執照,稅務登記等相關手續,但相關費用及由乙方經營引起的債權債務全部由乙方負責,與甲方無關,乙方接手前,該店鋪的所欠一切債務由甲方負責償還,與乙方無關,

第六條乙方逾期未交付轉讓金,除甲方交付日期相應順延外,乙方每日還需向甲方交付轉讓費的的違約金,逾期30天,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按轉讓費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應保證丙的同意轉讓店鋪,如由甲方原因導至丙或甲方自己中途收回店鋪,按甲不按時交付店鋪承擔違約責任,

第七條遇國家徵用店鋪,有關賠償歸乙方。

第八條如果合同簽訂前政府下令撤遷店鋪,甲方退還全部轉讓費。如果合同簽訂後國家命令撤除店鋪,使乙方難以經營,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退還剩餘租期的轉讓費,押金仍歸乙方,甲方在每年營業執照有效期蓋滿時仍未辦妥年審手續,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應退回全部轉讓費,賠償裝修,添置裝置損失元,並支付轉讓費的的違約金,

第九條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執一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22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協商確認,甲方自願將___達成共識如下:

1、合同及房屋租賃期限:合同及房屋租憑期限均為自至年月日止,期限:壹年,合同經簽定立即生效,期滿後自動解除。

2、訂後一次性付清。

3、房屋租賃保證金:

乙方需向甲方交納保證金:壹仟元整¥1000.00元,用於包括但不限於承租房屋設施、物業、制度等各方面的保障、保全。租賃期滿,如無意外情況發生,甲方將保證金全額返還乙方。

4、房屋租賃期間,由乙方承擔該合同商鋪所產生的包括但不限於電費、物業費等各項費用,同時遵守各項法律、法規及市場內外的各項管理制度。房屋使用過程中,乙方應遵循市場統一規劃部署,不得從事違法經營,自行承擔經營責任,如發生問題,後果由乙方自行承擔。

5、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結構、使用性質及轉租,如有變動或轉租意向,需徵得甲方同意,否則將視為違約,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並賠償甲方違約損失。

6、合同生效,甲方即將房屋交付乙方;合同到期,乙方應按期將房屋交付甲方,如因特殊原因不能及時交房,需徵得甲方同意,並向甲方交納延期房租。

7、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錫市商鋪租賃合同 篇23

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方與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在自願、平等、等價有償的原則下經過充分協商,特定立本合同。

第一條 租賃內容

一、甲方將位於________市________ 區________號門面租賃給乙方。甲方對所出租的房屋具有合法產權。

二、甲租賃給乙方的房屋建築面積為 平方米,使用面積為 平方米。甲方同意乙方所租房屋作為經營用,其範圍以乙方營業執照為準。

四、甲方為乙方提供的房間內有:消防設施及供配電等裝置。上述裝置的執行及維修費用,包含在租金之內,乙方不再另行付費。

第二條 租賃期限

五、租賃期________年,自 ________年____月____ 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租金及其它費用

六、合同有效年度租金共計為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七、每一個租賃年度按月計算。

八、電費按日常實際使用數(計量)收費,每月____日前交上月電費(甲方出示供電局收費發票)其它費用,雙方協商補充於本條款內。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九、甲方

(一) 甲方應保證所出租的房屋及設施完好並能夠正常使用,並負責年檢及日常維護保養、維修;凡遇到政府部門要求需對有關設施進行改造時,所有費用由甲方負責。

(二) 對乙方所租賃的房屋裝修或改造時的方案進行監督和審查並及時提出意見。

(三) 負責協調本地區各有關部門的關係,併為乙方辦理營業執照提供有效的房產證明及相關手續。

(四) 甲方保證室內原有的電線、電纜滿足乙方正常營業使用,並經常檢查其完好性(乙方自設除外),發現問題應及時向乙方通報。由於供電線路問題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甲方應給予乙方全額賠償。

(五) 在合同期內,甲方不得再次引進同類(飾品)商戶。如違約應向乙方賠償 元人民幣經濟損失費,並清除該商戶。

(六) 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消防設施符合行業規定,並向乙方提供管轄區防火部門出具的電、火檢合格證書影印件。

(七)上述裝置、設施出現問題甲方應及時修復或更換,如甲方不能及時實施,乙方有權代為修復或更換,費用(以發票為準)由房租扣除。

十、乙方

(一)在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允許的範圍內進行經營及辦公。

(二)合同有效期內,對所租賃的房屋及設施擁有合法使用權。

(三)按合同內容交納租金及其它費用。

第五條 付款方式及時間

十一、乙方在簽訂合同時付給甲方 元人民幣為定金,在正式入住後五日內將第一月的租金 元人民幣付給甲方。

十二、乙方從第二次付款開始,每次在本月前5天交付。

十三、乙方向甲方支付的各項費用可採用銀行轉帳、支票、匯票或現金等方式。

第六條 房屋裝修或改造

十四、乙方如需要對所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造時,必須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造的費用由乙方自負。在合同終止、解除租賃關係時,乙方裝修或改造與房屋有關的設施全部歸甲方所有(可移動設施除外)。

第七條 續租

十五、在本合同期滿後,乙方有優先續租權。

十六、乙方如需續租,應在租期屆滿前二個月向甲方提出,並簽訂新租賃合同。

第八條 其它

十七、甲方和乙方中任何一方法定代表人變更、企業遷址、合併,不影響本合同繼續履行。變更、合併後的一方即成為本合同當然執行人,並承擔本合同的內容之權利和義務。

十八、本合同的某項條款需要變更時,必須用書面方式進行確定,雙方訂立補充協議,接到函件方在十天內書面答覆對方,在十天內得不到答覆視同同意,最後達成補充協議。

十九、雙方各自辦理財產保險,互不承擔任何形式之風險責任。

二十、乙方營業時間根據顧客需要可適當調整。

第九條 違約

二十一、甲、乙雙方簽訂的房屋租賃合同。乙方已交納定金後,甲方未能按期完好如數向乙方移交出租房屋及裝置,屬於甲方違約。甲方每天按年租金的1%向乙方支付延期違約金,同時乙方有權向甲方索回延誤期的定金,直至全部收回終止合同。

二十二、在合同有效期內未經乙方同意,甲方單方面提高租金,乙方有權拒絕支付超額租金。

二十三、任何一方單方面取消、中斷合同,應提前二個月通知對方。

二十四、乙方未按時向甲方支付所有應付款項屬於乙方違約,每逾期一天,除付清所欠款項外,每天向甲方支付所欠款1%的違約金。超過60日甲方有權採取措施,收回房屋。

二十五、因不可抗拒的因素引起本合同不能正常履行時,不視為違約。甲方應將乙方已預交的租金退還給乙方。

二十六、因甲方原因使乙方未能正常營業,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賠償乙方經濟損失。

第十條 合同生效、糾紛解決

二十七、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單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理人簽字後,乙方交付定金後生效,即具有法律效力。

二十八、在本合同執行過程中,若發生糾紛,由雙方友好協商,如協商不成時,可訴請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二十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並另行簽訂補充協

議,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十一、甲、乙雙方需提供的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三十二、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第十一條 其他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 法人: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

帳 號:________________帳 號: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簽字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字地點:____________簽字地點: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