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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5篇)

欄目: 租賃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3.05W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精選15篇)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預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1.1 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型別為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二)[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甲方:乙方:日期: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2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無錫市 區(縣) 街道辦事處(鄉鎮)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房屋(□是 / □否) 已設定了抵押。

第二條 房屋租賃情況及登記備案

(一)租賃用途: ;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居住人數為: ,最多不超過 人。

(二)如租賃用途為居住的,甲方應自與乙方訂立本合同之日起7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京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房屋出租登記手續。對多人居住的,乙方應將居住人員情況告知甲方,甲方應建立居住人員登記簿,並按規定報送服務站。本合同變更或者終止的,甲方應自合同變更或者終止之日起5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社群來錫人員和出租房屋服務站辦理登記變更、登出手續。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居住人員發生變更的,乙方應當自變更之日起2日內告知服務站,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居住人員中有外地來錫人員的,甲方應提供相關證明,督促和協助乙方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暫住證;居住人員中有境外人員的,(□甲方 /□乙方)應自訂立本合同之時起24小時內到當地公安派出所辦理住宿登記手續。

租賃用途為非居住的,甲方應自訂立房屋租賃合同之日起30日內,到房屋所在地的房屋行政管理部門辦理房屋租賃合同備案手續。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季/ □半年/ □年),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現金/□轉賬支票/□銀行匯款),押 付 ,各期租金支付日期: 

(二)押金:人民幣 元整 (¥: ) 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房屋租賃押金除抵扣應由乙方承擔的費用、租金,以及乙方應當承擔的違約賠償責任外,剩餘部分應如數返還給乙方。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 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無錫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其他約定事項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共______頁,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委託代理人 : 國籍: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委託代理人: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3

合同編號:_________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出租]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預出租方(甲方):_________[預租]

預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無錫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_________(出租/預租)的_________(房屋/商品房)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出租或預租房屋情況

甲方_________(出租/預租)給乙方的房屋座落在本市_________(區/縣)_________路_________(弄/新村)_________(號/幢)_________室(部位)_________(以下簡稱該房屋)。該房屋_________([出租]實測/[預租]預測)建築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房屋用途為_________,房屋型別為_________,結構為_________。該房屋的平面圖見本合同附件。甲方已向乙方出示:

(一)[出租]房地產權證/房屋所有權證/_________;[證書編號:_________]。

(二)[預租]預售許可證[許可證編號:_________]。

1.2 甲方作為該房屋的_________(房地產權利人/代管人/法律規定的其他權利人)與乙方建立租賃關係。簽訂本合同前,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_________(已/未)設定抵押。

1.3 該房屋的公用或合用部位的使用範圍、條件的要求;現有裝修、附屬設施、裝置狀況和甲方同意乙方自行裝修和增設附屬設施的內容、標準及需約定的有關事宜,由甲、乙雙方分別在本合同附件(二)、(三)中加以列明。甲、乙雙方同意該附件作為甲方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和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向甲方返還該房屋的驗收依據。

二、租賃用途

2.1 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作為_________使用,並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房屋使用和物業管理的規定。

2.2 乙方保證,在租賃期內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核準前,不擅自改變上款約定的使用用途。

三、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3.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出租]房屋租賃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預租]房屋租賃期自預租商品房使用交接書籤訂之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3.2 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返還。乙方需繼續承租該房屋的,則應於租賃期滿前_________個月,向甲方提出續租書面要求,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四、租金、支付方式和期限

4.1 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每日每平方米建築面積租金為

(_________幣)_________元。[出租]月租金總計為(_________幣

)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萬_________千_________百_________十_________元_________角整)。[預租]月租金由甲乙雙方在預租商品房交付使用書中按實測建築面積計算面積計算確定。該房屋租金_________(年/月)內不變。自第_________(年/月)起,雙方可協商對租金進行調整。有關調整事宜由甲、乙雙方在補充條款中約定。

4.2 乙方應於每月_________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逾期支付的,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需按日租金的_________%支付違約金。

4.3 乙方支付租金的方式如下:_________。

五、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5.1 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慶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_________個月的租金,即(_________幣)_________元。甲方收取保證金後應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租賃關係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的費用外,剩餘部分無息歸還乙方。

5.2 租賃期間,使用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煤氣、通訊、裝置、物業管理、_________等費用由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

5.3 _________(甲方/乙方)承擔的上述費用,計算或分攤辦法、支付方式和時間:_________。

六、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6.1 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有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6.2 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並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損壞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乙方拒不維修,甲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3 租賃期間,甲方保證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處於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狀態。甲方對該房屋進行檢查、養護,應提前_________日通知乙方。檢查養護時,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減少對乙方使用該房屋的影響。

6.4 除本合同附件(三)外,乙方另需裝修或者增設附屬設施和裝置的,應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按規定須向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進行。乙方增設的附屬設施和裝置歸屬及其維修責任由甲、乙雙方另行書面約定。

七、房屋返還時的狀態

7.1 除甲方同意乙方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後的_________日內返還該房屋,未經甲方同意逾期返還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_________元/平方米(_________幣)向甲方支付該房屋佔用期間的使用費。

7.2 乙方返還該房屋應當符合正常合用後的狀態。返還時,應經甲驗收認可,並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八、轉租、轉讓和交換

8.1 除甲方已在本合同補充條款中同意乙方轉租外,乙方在租賃期內,需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方可將該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但同一間居住房屋,不得分割轉租。

8.2 乙方轉租該房屋,應按規定與接受轉租方訂立書面的轉租合同。並按規定向該房屋所在區、縣房地產交易中心或農場系統受理處辦理登記備案。

8.3 在租賃期內,乙方將該房屋轉讓給他人承租或與他人承租的房屋進行交換,必須事先省得甲方書面同意。轉讓或交換後,該房屋承租權的受讓人或交換人應與甲方簽訂租賃主體變更合同並繼續履行本合同。

8.4 在租賃期內,甲方如需出售該房屋,應提前三個月通知乙方。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購買權。

九、解除本合同的條件

9.1 甲、乙雙方同意在租賃期內,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一)該房屋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二)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徵用的;

(三)該房屋毀損、滅失或者被鑑定為危險房屋的;

(四)甲方已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設定抵押,現被處分的。

9.2 甲、乙雙方同意,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書面通知另一方解除本合同。違反合同的一方,應向另一方按月租金的_________倍支付違約金;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一方損失的,還應賠償造成的損失與違約金的差額部分:

(一)甲方未按時交付該房屋,經乙方催告後_________日內仍未交付的;

(二)甲方交付的該房屋不符合本合同的約定,致使不能實現租賃目的的;或甲方交付的房屋存在缺陷,危及乙方安全的。

(三)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房屋用途,致使房屋損壞的;

(四)因乙方原因造成房屋主體結構損壞的;

(五)乙方擅自轉租該房屋、裝染該房屋承租權或與他人交換各自承租的房屋的;

(六)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累計超過_________月的;

十、違約責任

10.1 該房屋交付時存在缺陷的,甲方應自交付之日起_________日內修復,逾期不修復的,甲方同意減少租金變更有關租金條款。

10.2 因甲方未在本合同中告知乙方,該房屋出租前已抵押或產權轉移已受限制,早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賠償。

10.3 租賃期間,甲方不及時路性本合同約定的維修、養護責任,致使房屋損壞,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承擔賠償責任。

10.4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甲方擅自解除本合同,提前收回該房屋的,甲方應按提前收回天數的租金的_________倍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抵付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負責賠償。

10.5 乙方未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或者超出甲方書面同意的範圍和要求裝修房屋或者增設附屬設施的,甲方可以要求乙方_________(恢復房屋原狀/賠償損失)

10.6 租賃期間,非本合同規定的情況,乙方中途擅自退租的,甲方可沒收乙方的保證金,保證金不足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4

第一章 合同雙方

第1條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2條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地址

郵政編碼             電話號碼        傳真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第3條 甲乙雙方就房屋租賃事宜經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雙方共同信守本合同一切條款。

第二章 出租房屋

第4條

4.1 甲方同意出租給乙方,乙方同意向甲方租賃按本合同經雙方同意的附件b“出租房屋圖示”所確定的房屋。(附件b1:所有的面積表;b2:所有樓層的圖紙中出租面積用粉紅色標明;b3:已批准的擴初設計製作的全套建築圖紙)。該出租房屋與擴初設計一致,其竣工後與竣工圖一致,並且與本合同的條款一致。甲得到施工圖就向乙方提供。

4.2 如果因為中國政府或建築技術的要求與擴初設計的圖示相比較,甲方對出租房屋的建築和/或對最後竣工的出租房屋作了改變,只要這些變更不改變按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用途,提高了相應的裝修和裝置,而且只要這類改變對實際的使用面積不作大的變化的話,雙方同意這些更改。在這種情況下雙方應繼續受本合同的所有條款的約束,而且乙方同意不應對這些更改提出任何索賠或其他要求。

4.3 出租房屋的建築的內外裝修應根據甲方和出租房屋建築的承包商之間的施工協議的標準說明(附件c),由甲方自費設計和實施。乙方要求對附件c作出的任何改變應得到甲方的書面同意,由此而產生的任何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5條

5.1 雙方希望出租房屋所在的建築的建造將以正常的建造速度進行,以便在  年 月 日或者由甲方在締結中心建築合同後  個工作日內通知的其他日期竣工並交付使用。

甲方應提前  個月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出租房屋的租賃(以及第9條中規定的義務)應根據本合同的條款開始生效的日子(以下稱為“開張日期”),但在開張日之前出租房屋應已由甲方從承包商手中接收過來。“開張日期”不應比  年  月  日或前面所說的甲方通知乙方的其他日期早於或晚於  個工作日。

如果“開張日期”超過  年  月  日或上述其他所定日期工作日,甲方應向乙方補償由於這種逾期而引起的任何合理的實際費用。出租房屋在建築物基本竣工時便應認為可交付使用。

5.2 在“開張日期”的天后,甲乙雙方應簽訂一個移交議定書,確認出租房屋的正常移交,並指明哪些被發現的(如果有的話)應由甲方負責的缺陷。

5.3 當出租房屋已適合於為本5.3條款規定的目的而進入時,乙方在“開張日期”之前的   個工作日之內為安排可移動裝置或其他必要物件的安裝事宜,有權進入出租房屋的任何部分,但條件是:(1)乙方事先向甲方送交一份認可書,確認全面接受乙方認為完好並滿意的出租房屋的這一部分;該認可書對乙方應有約束力;(2)甲乙雙方應對由他們各自的行為或疏忽或各自代理人、承包人或僱員的這類行為造成的所有損害或損失或人身傷害負完全責任。

第三章 合同雙方的責任

第6條甲方應負責:

6.1 按以下規定,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造:建造並完成出租房屋的建築物的結構;根據附件c中規定的標準說明書,安裝內外裝修和裝置,包括一套預製的可進入式的兩種溫度的冷庫。安裝必要的給排水、煤氣、電、供暖、空調、電梯、自動扶梯、自動滅火、電訊的設施,以及閉路電視和計算機系統的空管,建築物的管理系統和有關辦公室的必要安裝。這類建築和安裝的所有費用和開支均由甲方承擔。

6.2 提供乙方在安裝出租房屋防盜系統時所產生的合理費用。條件是這種提供的費用只能根據乙方遞交的這類開支的合法的發票支付,而且甲方這種支付總額不超過人民幣     。乙方有權安裝防盜系統,條件是這類安裝不影響出租房屋的結構。

6.3 根據附件c中的規定為出租房屋安裝水、電、煤氣、供暖和空調的設施及提供電訊設施。

6.4 維修出租房屋的供暖和空調系統,電梯,自動扶梯,火警,防火系統的機械裝置。甲方承擔這類維修的費用,甲方具有自己實施這類維修工作的專有權利,亦有委託信譽良好的分包商進行這類維修的權利,無論以何種方式,因為這類維修而引起的所有費用和開支應由甲方承擔。

6.5 保持出租房屋建築物和結構及首層的公用區域和出租房屋的地下室處於良好維修狀態,允許乙方的顧客使用露天停車場。

6.6 向乙方收取租金、誠意抵押金及保證抵押金和根據本合同乙方應支付的其他費用。

6.7 保證不在建築物內經營也不允許任何第三者經營與乙方性質相類似的商店。

6.8 根據雙方同意的條件,在乙方提出與租賃房屋相關的要求時提供其他幫助。

第7條乙方應負責:

7.1 根據本合同履行其全部義務,包括按期向甲方繳納誠意抵押金、保證抵押金和租金以及有關出租房屋的供熱和空調的費用。同時直接向有關部門支付水、電、煤氣費,如果不行,則仍應向甲方支付這類費用。

7.2 支付自己的垃圾清理費和其他有關費用以及其他中國政府可能徵收的與出租房屋相關的公共服務費用(如有的話)。

7.3 根據本合同的條款在租賃期內出租房屋應對公眾開放,允許中外賓客作為顧客進入出租房屋,採用國際先進的服務方式把出租房屋經營成為一個具備一流服務標準的購物中心。

7.4 佈置安裝各種可移動的裝置和傢俱,所有由乙方購買的這類裝置和傢俱應屬於乙方所有,乙方應自費安排相應的保險。

7.5 保護出租房屋,包括建築物和裝置在良好維護和清潔的條件下正常運轉,維護出租房屋的衛生條件,消除擾人的噪音,並修復由乙方的代理人、僱員、顧客、客人或供貨者或承包商所造成的任何損壞。

7.6 未經與甲方建築師商議後作出書面同意,不得在出租房屋外部的任何部分張貼、刻劃或塗寫任何記號,設定燈箱或刊登廣告。但乙方的店名和店徽則無需徵得事先的書面同意,不過他們的規格和安放位置應與出租房屋的建築師協商。

7.7 不得以任何方式對出租房屋或建築物的任何部分作拆移或毀壞或損壞。未經甲方的書面同意,不得對出租房屋作任何改變、增設或改進。到租賃結束時乙方應將出租房屋恢復至開張日期的原狀。

7.8 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同意,不得把任何爆炸品和易燃或有毒的物品帶入或存放在出租房屋裡。

7.9 不得安裝任何可能產生超過有關環保法規規定限制標準的震動或噪音,或超過與此出租房屋相關的設計荷載或使出租房屋易於招致火災或增加建築物失火的危險,或改變此建築物保險率的儀器、機器或裝置,或安裝任何其他對出租房屋有危害或影響其安全的物品。

7.10 不得使用任何負荷超過現有管線的煤氣和電器用具。

7.11 不對建築中的不屬於本合同規定的出租房屋的其他任何部分的使用、經營、管理或出租,提出任何反對意見或干預。

7.12 在出租房屋內安排並實施防火和安全保衛措施。

7.13 如出租房屋建築物發生火災事故或任何其他緊急情況,或在出租房屋,或其任何固定裝置和裝置發現有缺陷時,立即通知甲方。

7.14 遇到甲方提出與出租房屋相關的請求,按雙方同意的條件提供幫助。

第四章 租賃期限、租金、押金和其他服務費用

第8條

8.1 租賃期從“開張日期”起算為年。經雙方協商達成書面協議,則租賃期限可以延長。希望延長租賃期限的任何一方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其希望延長期限的意向。

8.2 開張日期年後,一方在接到另一方提前一個月的書面通知時,雙方同意對本合同的條款和執行情況以及租賃情況作出評價和討論。但是未經雙方書面同意,不得對合同修改;沒有作出這類修改時,本合同仍對雙方有約束力。

第9條

9.1 出租房屋的租金總金額共為   。

租金按月支付。每個日曆月的租金乙方應在該月的15日付給甲方。(如果該日為星期日或國家規定的假日,則在以後最近的一個工作日支付)。開張日期所在月有關部分的租金應推遲並放入下個月的租金中一併支付。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租金應根據租金支付日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人民幣與外幣的兌換率以 (幣種)的形式支付。根據9.3條和9.4條規定支付的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的支付也以相同的方法計算和支付。

9.2 合同中的租金應按附件中規定的比率調整和增加。

9.3 另外,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總額為  個月租金的誠意抵押金,該筆抵押金按一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期前 個月時支付,以後每個月支付一筆。這筆誠意抵押金在本合同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甲方應退還給乙方。

9.4 另外,乙方還應付給甲方總額為  個月租金的保證抵押金,按年分期支付,第一筆於開張日前  個月支付,以後每   個月支付一筆。保證抵押金在整個租賃期保持不動,乙方不得將該押金用作月租金或作扣除。本合同的租賃期終止或解除時保證抵押金應由甲方退還給乙方,如根據本合同乙方因其在本合同中的義務對甲方有債務時,可從中扣除實際欠款額。

9.5 所有根據本合同應支付的款項均由乙方直接轉賬付給甲方告知的甲方在北京的開戶銀行除租金、誠意抵押金和保證抵押金外,乙方根據本合同負責向甲方支付或償還的款項或費用應以甲方作這類支付或花費時所用的相應幣種支付。

甲方得知乙方違反了本合同的規定或未盡到本合同或本合同的一部分中所規定的義務時,仍接受乙方繳納的租金或其他付款不可認為是放棄了對這種違約追究的權利。

9.6 根據這個第9條或本合同規定所有應由乙方付給甲方的款項應如數支付,不應有任何性質的扣除。

9.7 雙方各自承擔各自的稅務。

第10條

10.1 第7.1條中所規定的供暖和空調費用將由甲方向乙方按成本價格收取,方式為購入價+損耗率+勞務費+其他費用。

10.2 第7.1條中提及的每個月發生的費用,由乙方在下個月的   個工作日內向甲方支付。

10.3 雙方同意,如果因為對任何裝置或儀器進行必要的修理和維護,而影響到在第10條前提到的任何服務時(應事先通知乙方)或如果因為火災、水災或其他不可抗力,甲方無法控制的原因或其他險惡條件或由於甲方無法控制的不可避免的燃料、材料、水、氣、電、勞動力的短缺,(應儘快通知乙方)或任何因乙方的任何顧客、服務員、門衛或其他服務人員的行為、失職或疏忽大意而引起的損壞或毀壞,甲方不對乙方負有任何責任;乙方亦不應追究甲方的責任。

第五章 使用、轉租、權利轉移

第11條

11.1 除綜合經營商場和批發部外,乙方不能把出租房屋用作其他任何目的,未經甲方事先的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的部分或全部轉為他用,雙方明確同意在租賃期間如果未經甲方的事先書面許可,出租房屋被全部或部分地作為他用,甲方有權立即提高租金或迫使乙方終止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同時乙方應賠償甲方因這類未經授權的使用而遭受的任何損失和損害。

11.2 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把出租房屋任何部分轉讓或分租給任何第三者。甲方有權作出提高租金為條件的同意的決定,提高租金;提高的數額至少為已定租金與第三者因這種轉讓,分租或佔用,支付給乙方數額之間差額的50%,如果甲方同意這種行為,乙方應承擔第三方一切行動或未採取行動的責任,無論是否為乙方自己的過失或疏忽。

11.3 如果乙方違反11.2款的規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儘早結束並彌補這類違約,但無論怎樣時間不應晚於提出要求後一個月。

11.4 未經另一方的書面許可,任何一方都不得將本合同的權利或義務的全部或部分讓與或抵押轉讓給第三方。

第六章 日常管理

第12條通知乙方後,甲方,甲方的代表或其授權的代理人,僱員或承包商應有權隨時進入出租房屋(緊急情況除外,此時無需通知乙方)對其進行檢查和/或改動或修理,或甲方認為對出租房屋的建築物或裝置或裝置的執行和維修有必要的事情,並且在租賃期的最後6個月中允許將來的承租者進入出租房屋觀看。對以上所提行為,乙方應有權派遣其僱員與甲方合作進行。

第七章 合同的修改

第13條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需經雙方同意,並以書面形式作出並經有關部門批准,否則無效。

第八章 合同違約、終止

第14條

14.1 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違反了本合同的任何條款,並且不能完全恰當地履行或部分地履行其按合同規定的義務,另一方有權利用掛號信通知對方已違約。除非違約方在二週內採取滿意的補救措施,否則要求補救的另一方應有權對其損失和損害要求索賠。

14.2 根據本合同,應由任何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項到期未付時,該方應承擔從應付日至結清日全部遲誤付款額1%的月息。如果這筆款項超過三個月仍未支付,則未清款額的月息應增至1.5%。

14.3 甲方或其代理人,代表或僱員,對乙方的財產或其他人的已委託給乙方或其僱員或代理人的財產的損壞不負責任;也不對因中心的房客或第三者造成的在中心的經營或建築期間所引起的任何損壞或人員傷害負有責任。除非,這類的損害或人員傷害是由於甲方的過失,疏忽或其他甲方可控制的有意行為所致。

第15條雙方受本合同明確規定的專門條款的約束,如果任何一方因不可抗拒力的力量如地震、風暴、洪水、火災或其他自然災害、瘟疫、戰爭、暴亂、敵對行動、公共騷亂、公共敵人的行為、政府 或公共機關的禁止、勞資糾紛或其他雙方無法控制、不可預見的事件,這些事件的發生為不可預防和避免,而無法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時,受妨礙的一方如果可能的話,應在這類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後的8天內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15天之內,提供事件的詳細情況和有關部門簽署的證明及一份解釋不能履行按本合同規定應履行的全部和部分義務的說明書。

如果發生了不可抗力的事件,任何一方均不對另一方因不能履約或延誤履約而遭受的任何損害,成本增加或損失負責。聲稱遇到不可抗力事件的一方應採取適當的措施以減少或消除不可抗力事件的影響,並在最短時間內努力重新履行因不可抗力事件而受影響的義務。通過協商,雙方應根據不可抗力對合同履行的影響程式,決定是否修改或終止本合同。

第16條出現如下情況時,本合同可在其期滿前以下列方式終止:

(1)如果乙方逾期不支付租金,誠意抵押金或保證抵押金,甲方除有權要求索賠外,有權終止本合同。

(2)如果一方被申請執行或要對其採取執行破產或其他類似程式或行動時,對方可以立即終止本合同。

(3)如果出租房屋遭到毀壞或嚴重損壞以致其使用受到嚴重損害時,如果甲方沒有在合理的時間內對其進行修理或更換,乙方可以提前兩週通知甲方終止此合同。

(4)遇到第15條中規定的不可抗力事件時,合同可以按該規定終止。

雙方在此同意,除第16條中規定的終止原因外,任何一方不可終止本合同。

第17條在本合同到期或提前終止時,乙方應在期滿或終止時無需得到通知和要求並不無理拖延就把其所有物搬出出租房屋,把出租房屋交還給甲方,包括所有的固定裝置和裝置。這些裝置和裝置應和租賃開始時一樣的良好,自然磨損和自然損壞除外。在本合同期滿或提前終止時,由於乙方無理拖延未能按時把出租房屋的佔有權交還甲方,乙方應賠償甲方因無理拖延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損害和費用,包括甲方因任何後繼租客、或任何其他第三者由此而提出索賠而受到的一切損失或損害。

第18條在中國法律允許和有關部門同意的範圍內,如果任何一方認為為了雙方的利益應共同經營乙方商店(有或沒有第三者加入)或為進一步合作做出安排的話,該方與另一方應就此事宜進行討論,除非雙方以書面作出,否則雙方達成的任何協議無效。

第九章 語言、法律和仲裁

第19條 本合同由中、英文寫成,兩種語言具有同等效力。

第20條 本合同的制定,其合法性和解釋及在執行合同的過程中出現的或與本合同相關的爭議的解決,應受中華人民共和國頒佈的法律的約束。

第21條

21.1 在執行本合同的過程中,如出現爭議或發生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雙方首先應儘量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通過友好協商不能解決,則任何一方都有權把爭議提交北京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根據該委員會規則進行仲裁。作出的任何裁決都是終審裁決,對雙方具有約束力。仲裁費用應由敗訴方承擔。

21.2 在仲裁過程中,除有爭議的事情外,本合同應繼續執行。

第十章 合同的生效

第22條 如下述兩項條件都得到滿足,則合同應生效:

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

本合同經有關上級部門批准。

第十一章 其他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5

出租人(甲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承租人(乙方): 證件型別及編號: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就房屋租賃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一)房屋坐落於 ,建築面積 平方米。

(二)房屋權屬狀況:甲方持有 (□房屋所有權證/ □公有住房租賃合同/ □房屋買賣合同/ □其他房屋來源證明檔案),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或房屋來源證明名稱: ,房屋所有權人(公有住房承租人、購房人)姓名或名稱: ,甲方承諾房屋未抵押,未進行註冊。

第二條 房屋租賃用途

(一)租賃用途: 從事教育諮詢和輔導工作,出租方同意承租人,從事與教育相關工作 第三條 租賃期限

(一)房屋租賃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共計 年 個月。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將房屋按約定條件交付給乙方。《房屋交割清單》(見附件一)經甲乙雙方交驗簽字蓋章並移交房門鑰匙及 後視為交付完成。

(二)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後,甲方有權收回房屋,乙方應按照原狀返還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甲乙雙方應對房屋和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及水電使用等情況進行驗收,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乙方繼續承租的,應提前 7 日向甲方提出(□書面 / □口頭)續租要求,協商一致後雙方重新簽訂房屋租賃合同。

第四條 租金及押金

(一)租金標準及支付方式: 元/月,

租金總計:人民幣 元整(¥: )。 支付方式分兩次支付

首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

第二次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之前,支付金額為人民幣 元整(¥: )。

第五條 其他相關費用的承擔方式

租賃期內的下列費用中, 由甲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9)衛生費(10)上網費由乙方承擔:(1)水費(2)電費(3)電話費(4)電視收視費(5)供暖費(6)燃氣費(7)物業管理費(8)房屋租賃稅費(9)衛生費(10)上網費(11)車位費(12)室內設施維修費(13) 費用。

本合同中未列明的與房屋有關的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乙方墊付了應由甲方支付的費用,甲方應根據乙方出示的相關繳費憑據向乙方返還相應費用。

第六條 房屋維護及維修

(一)甲方應保證房屋的建築結構和裝置設施符合建築、消防、治安、衛生等方面的安全條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證遵守國家、濟南市的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區的物業管理規約。•

(二)租賃期內,甲乙雙方應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處於適用和安全的狀態: 1、對於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因自然屬性或合理使用而導致的損耗,乙方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後的 7 日內進行維修。逾期不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因維修房屋影響乙方使用的,應相應減少租金或延長租賃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屬物品、裝置設施發生損壞或故障的,乙方應負責維修或承擔賠償責任。

第七條 轉租

除甲乙雙方另有約定以外,乙方需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方可在租賃期內將房屋部分或全部轉租給他人,並就受轉租人的行為向甲方承擔責任。

第八條 合同解除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繼續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權單 方解除合同: 1、遲延交付房屋達 20 日的。

2、交付的房屋嚴重不符合合同約定或影響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擔約定的維修義務,致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不按照約定支付租金達 20 日的。

2、欠繳各項費用達 3000 元的。 3、擅自改變房屋用途的。

4、擅自拆改變動或損壞房屋主體結構的。

5、保管不當或不合理使用導致附屬物品、裝置設施損壞並拒不賠償的。 6、利用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或者妨礙他人正常工作、生活的。• 7、擅自將房屋轉租給第三人的。 (五)其他法定的合同解除情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一)甲方有第八條第三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200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有第八條第四款約定的情形之一的,應按月租金的 20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甲方並可要求乙方將房屋恢復原狀或賠償相應損失。

(二)租賃期內,甲方需提前收回房屋的,或乙方需提前退租的,應提前 30 日通知對方,並按月租金的 200 %向對方支付違約金;甲方還應退還相應的租金。

(三)因甲方未按約定履行維修義務造成乙方人身、財產損失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四)甲方未按約定時間交付房屋或者乙方不按約定支付租金但未達到解除合同條件的,以及乙方未按約定時間返還房屋的,應按月租金的 200 % 標準支付違約金。

第十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或按照另行達成的仲裁條款或仲裁協議申請仲裁。

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其中甲方執 份,乙方執 份, 執 份。

本合同生效後,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採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出租人(甲方)簽章: 承租人(乙方)簽章: 聯絡方式: 聯絡方式: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6

出租方(甲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__身份證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年___月___日止。

第三條房屋租金

該房屋租金為____元整,每月____元人民幣。租賃期間,如遇到市場變化,雙方可另行協商調整租金標準;除此之外,出租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調整租金。

第四條付款方式

按____支付,每月日支付,另付押金____元,租房終止,乙方結清各項費用後,甲方將押金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第五條關於房屋租賃期間的有關費用

在房屋租賃期間,以下費用由乙方支付,並由乙方承擔延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1.水、電費;2.煤氣費;3.電話費。物業管理費和暖氣費用由_____支付。

第六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房屋退還甲方。如乙方要求繼續租賃,則須提前____個月書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合同期滿前____個月內向乙方正式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七條因乙方責任終止合同的約定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合同並收回房屋,造成甲方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1、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租的;

2、擅自將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他人或擅自調換使用的;

3、擅自拆改承租房屋結構或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

4、拖欠租金累計達____個月;

5、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6、故意損壞承租房屋的;

第八條租賃期間應注意電氣防火、防盜、防觸電,執行當地有關部門規定,造成損失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第九條提前終止合同租賃期間,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需提前_____月書面通知對方,經雙方協商後簽訂終止合同書,在終止合同書籤訂前,本合同仍有效。如因國家建設、不可抗力因素或出現本合同第十條規定的情形,甲方必須終止合同時,一般應提前_____個月書面通知乙方。乙方的經濟損失甲方不予補償。

第十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議定,並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為準。本合同連同附件共___頁,一式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________年_____月___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7

出租方(以下稱甲方): 身份證號:

承租方(以下稱乙方): 身份證號:

一、租賃房屋位置及用途

二、租賃期

1、租賃期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 30天告知甲方。

2、租賃期滿後,甲方有權收回該物業,乙方如不續租應按本房屋租賃合同內容規定如期交還;如甲方將該物業繼續出租或出售,乙方享有優先權。

三、租金

1、20xx年4月2日—20xx年4月3日止月租金為(大寫: 伍仟元整 );20xx年4月2日—20xx年4月1日止月租金為 ;20xx年4月2日—20xx年4月1日止月租金為 5600 元整(大寫: 伍仟陸佰元整 );租金以 6 個月支付一次,每次交付租金續於下期租金到期前提前10天交付甲方。

2、租賃期間,該物業每月的物管、通訊費、天燃氣費/煤氣費、清潔費、水電費、及其他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並應按相關收費部門的規定繳納。

四、押金

1、乙方須向甲方支付押金人民幣,甲方應開具押金收據,乙方負責保管押金收據。租賃期滿,乙方負責結清使用該物業應由乙方承擔的相關費用。

2、乙方若於本房屋租賃合約之租賃期內違反本合約相關規定,致使甲方未能如期收取租金或乙方未繳納應承擔之費用,甲方可以扣除部分或全部押金抵付。若押金不足以抵付有關費用,乙方須在接到甲方付款通知書十天內補足。

五、雙方責任

1、甲方出租該物業,甲方保證對該物業擁有合法產權證明及享有完整所有權。

2、租賃期間,乙方如對該物業及其設施故意損壞或使用不當而引起的損毀,乙方應負責修理和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因此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如屬正常自然損失,則由甲方負責維修及保養。

3、乙方使用該物業時,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結構和用途,不得儲存任何違禁品、易燃品、爆炸品等物品。同時必須嚴格遵守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和當地物管部門的有關規定。

4、租賃期間,甲方允許乙方轉讓該物業,第三方可憑與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繼續使用該合同,享有與乙方相同的義務和權力,但需提前告知甲方。如第三方需辦理執照,更換乙方的名字,甲方全力配合。

5、租賃期間,乙方如拖欠租金達十天以上,或欠交該物業租賃

6、租賃期間,除不可抗力因素外,甲、乙雙方必須按照本合約內容執行。

六、其他

1、本房屋租賃合約的訂立、生效、解釋及爭議均適用於中國法律。如發生爭議時,合約各方首先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向該物業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甲、乙雙方同意,除本房屋租賃合約的內容外,本房屋租賃合約內容如有任何更改或補充,甲、乙雙方同意書面補充協議補充,並經甲、乙雙方簽署作實生效。

3、本房屋租賃合約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8

合同編號:

出租人: 簽訂地點: 承租人: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第一條 租賃房屋坐落在 、間數 、建築面積 平米 、房屋質量 。

第二條 租賃期限從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提示:租賃期限不得超過二十年。超過二十年的,超過部分無效。)

第三條 租金(大寫):

第四條 租金的支付期限與方式:

第五條 承租人負責支付出租房屋的水費、電費、煤氣費、電話費、光纜電視收視費、衛生費和物業管理費。

第六條 租賃房屋的用途:

第七條 租賃房屋的維修:

出租人維修的範圍、時間及費用負擔: 承租人維修的範圍及費用負擔:

第八條 出租人(是/否)允許承租人對租賃房屋進行裝修或改善增設他物。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範圍是:

租賃合同期滿,租賃房屋的裝修、改善增設他物的處理:

第九條 出租方(是/否)允許承租人轉租租賃房屋。

第十條 定金(大寫) 元。承租人在 交給出租人。

第十一條 合同解除的條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出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 承租人不交付或者不按約定交付租金達

2. 承租人所欠各項費用達(大寫)

3. 未經出租人同意及有關部門批准,承租人擅自改變出租房屋用途的;

4. 承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致使房屋或裝置嚴重損壞的,

5. 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進行裝修的;

6. 未經出租人書面同意,承租人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

7. 承租人在出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有下列情形之一,承租人有權解除本合同:

1. 出租人遲延交付出租房屋

2. 出租人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承擔維修責任,使承租人無法繼續使用出租房屋。 3. 第十二條 房屋租賃合同期滿,承租人返還房屋的時間是: 第十三條 違約責任:

出租人未按時或未按要求維修出租房屋造成承租人人身受到傷害或財物毀損的,負責賠償損失。

承租人逾期交付租金的,除應及時如數補交外,還應支付滯納金。

承租人違反合同,擅自將出租房屋轉租第三人使用的,因此造成出租房屋損壞的,負責賠償損失。

第十四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 也可由當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提交 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五條. 其他約定事項:

出租人(章): 承租人(章):

住所: 住所

法定代表人(簽名): 法定代表人(簽名):

居民身份證號碼: 居民身份證號碼:

委託代理人(簽名): 委託代理人(簽名)

電話 : 電話:

開戶銀行: 開戶銀行:

賬號 : 賬號:

郵政編碼 : 郵政編碼:

鑑(公)證意見 : 鑑(公)證機關: (章) 經辦人: 年 月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經過甲、乙雙方商議,現就有關門市房租賃事宜達成以下協議,共同遵守執行。

一、租賃場地為 ,其營業室面積約 平方米。

二、租賃期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 計年。租賃期滿後乙方在同等條件下可優先續租。

三、年租金第一年度為 元,房租在租期內,每次繳納一年房租費用。3.乙方若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天,則乙方需按月租金的5%支付滯納金。乙方如果不按時付清租金,甲方可收回房產,乙方違約所以造成的經濟損失責任由乙方負責。

三、裝潢問題。現有裝潢屬於甲方所有,乙方如果要再進行裝潢,應該事先經過甲方同意,合同期滿後其裝潢設施不得人為損壞,無償留給甲方。

五、裝置、設施問題。屬於營業性設施、裝置為乙方所有,租賃期滿後乙方帶走。屬於房產設施和水、電裝置為甲方所有,租賃期滿後乙方不得拆除和移動。

六、乙方在經營中要遵紀守法,經常進行房屋和水、電、氣的安全和防火檢查,不得改變房屋結構,水泥地板承重不得超過400 公斤/ 平方米,如果發生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負責,乙方按時向有關部門交納水、電、氣、清潔費用,並負責門市前的日常保潔和治安工作。房屋在繳納租金後拆除,甲方須退換乙方所剩餘繳納的租金。

七、乙方在合同期間不得擅自將門市房轉租給他人,如果有特別情況,需要經過甲方同意並在合同上簽字方可以轉讓,否則甲方有權收回房產,並不退未到期租金。

八、租賃期間除房產稅以外的稅費由乙方負責。

九、甲方收取乙方水電押金 元。租賃期滿待乙方交清當期水電費後,甲方一次返回押金(不計息)。

十、經營期滿時,乙方應該保證燈亮、排汙暢通,門窗和玻璃完好,如果有損壞,乙方應按價值賠償(自然陳舊不在此列)。未盡事宜,由雙方商議。

本合同一式二份,經過雙方簽字即具法律效力。

出租方: (蓋章) 承租方: (蓋章) 代表人: (簽章) 代表人: (蓋章) 電話: 電話: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0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達成如下房屋租賃協議:

1、甲方將租賃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2、付款方式:乙方應於本協議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租金,租金/月,須一次性付清房租。租期滿後下年租金甲方有權調整,乙方如不同意可搬走。乙方需向甲方交納住房押金元,中途退房,押金、房租和預交款一律不退。如遇政府拆遷、徵購乙方應無條件搬離,甲方將剩餘房租退還乙方。

3、租賃期間收視費、水、電、燃氣費、垃圾費、物業費由乙方承擔。乙方在租賃期間需按時交納各項費用,如不按時交納,造成停水停電等與甲方無關。

4、該房屋用途為私人居住,除雙方另有約定,乙方不得改變房屋用途。乙方在租賃期間必須保證愛護房屋一切設施,不能隨意破壞、改裝、亂定亂畫和亂拉電線,需保持屋內乾淨整潔,若屋內設施及物品在租賃期內有損壞,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

5、乙方在租賃期間應注意安全,每晚切斷燃氣開關,洗浴時注意安全,避免觸電,防止意外事故發生。如出現任何意外事故由乙方承擔責任,與甲方無關。

6、乙方在租賃期間不得在房屋內聚會、酗酒,以免影響他人休息,更不得從事違法活動。

7、乙方在租賃期間貴重物品及現金要自己儲存好,如有丟失請報告公安部門處理,與甲方無關。

8、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終止協議收回房屋,造成甲方

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1)擅自將承租房屋轉租或抵押給他人的;(2)擅自拆改房屋結構並改變承租房屋用途的;(3)拖欠租金計達五天的;(4)利用承租房屋從事違法活動或不遵守房屋有關規定的;(5)故意損壞房屋及其設施的;(6)利用承租房屋貯存有害品、危險品及汙染環境的。

9、乙方在租住時需提供身份證影印件一份,非本市人員,自覺辦理暫住證。

10、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連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其餘設施裝置由乙方自理,在租賃期滿或者合同解除時,乙方須按時搬出自己所有物件。搬出後三日內房屋仍有乙方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甲方房屋配有簡單家居:

11、合同期滿,乙方可優先租賃本住房,合同期滿不再租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12、電錶

13、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14、以上各條如乙方不能按合同執行,甲方將有權提前終止合同,押金、房租和預交款一律不退。

15、其它:

甲方簽字: 電話:

乙方簽字: 電話: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1

編號:

甲方:   (出租人)乙方:   (承租人)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一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本人,共有)擁有完全所有權和使用權,設有房屋它項權利有

(如果房屋是共有,則還應增加:已經共有人同意,附書面同意宣告。如果是委託租賃,應有房屋所有權人與受託人的委託協議書)

第二條 房屋法律概況

1、房屋所有權證書登記人:        ,身份證號碼:              ;

2、房屋所有權證書編號:                  ;

3、土地使用權證書編號:                  ;

4、房屋所有權證書上登記的房屋建築面積:                  ;

5、房屋的使用面積:

6、房屋的附屬建築物和歸房屋所有權人使用的設施:

第三條 出租房屋概況(包括從落地址、名稱、用途、間數、建築面積、使用面積、地面、牆壁質量、傢俱裝置等)

第四條 租賃期限、用途

1、該房屋租賃期共    個月。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2、乙方向甲方,租賃該房屋僅作為使用。

3、租賃期滿,甲方有權收回出租房屋,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 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第五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 該房屋每月租金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 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甲方收款後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

第六條 租賃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 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租賃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應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應按時交納自行負擔的費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確由乙方交納的費用。

第七條 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租賃期內,甲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該房屋及所屬設施的維修責任除雙方在本合同及補充條款中約定外,均由甲方負責(乙方使用不當除外)。

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 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乙方向甲方提出維修請求後,甲方應及時提供維修服務。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屬設施。如因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經濟賠償。

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租賃期滿後或因乙方責任導致退租的,除雙方另有約定外,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房屋的轉讓與轉租

1、租賃期間,甲方有權依照法定程式轉讓該出租的房屋,轉讓後,本合同對新的房屋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3、甲方出售房屋,須在 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

(3)損壞承租房屋,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5)利用承租房屋存放危險物品或進行違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各項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害的。

(7)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 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後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

第十條 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租賃房屋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能夠正常使用狀態。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硬體設施、裝置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判斷的,應於 日內向對方主張。

3、乙方應於房屋租賃期滿後,將承租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交還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房屋應當保持房屋及設施、裝置的完好狀態,不得留存物品或影響房屋的正常使用。對未經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甲方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於甲方怠於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 %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損失。

第十二條 乙方違約責任

1、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該房屋,乙方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負責賠償直至達到彌補全部損失為止。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將房屋轉租、轉借給他人使用的;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改變動房屋結構或損壞房屋;

(3)改變本合同規定的租賃用途或利用該房屋進行違法活動的;

(4)拖欠房租累計 個月以上的。

2、在租賃期內,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的,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 %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則乙方須按日租金的 倍支付滯納金。

5、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該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 倍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三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 .

第十四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 份,由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             乙方:     。

身份證號(或營業執照號):         身份證號: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地址:                   地址:

郵政編碼:                郵政編碼:

房產證號:

房地產經紀機構資質證書號碼:

簽約代表:

簽約日期:  年  月  日        簽約日期: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2

乙方: (身份證號碼: )(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當地政府對房屋租賃的有關規定,就租賃房屋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部分 房屋概況

第1條 甲方保證向乙方出租的房屋系甲方擁有完全的所有權和獨立使用權,並有權將該房屋依照本協議規定有償租給乙方;甲方所出租房屋不存在任何權屬、其他經濟糾紛。

第2條 出租房屋概況

甲方將座落在婁底市漣鋼婁星北路的自有房產,婁星支公司院內的附樓三層閒臵房、房前6米空地和車庫,整體出租給乙方作為創辦幼兒園的場所,無抵押。廚房前約120平方米無償供乙方戶外活動使用,租用場地實行封閉式管理。 附房屋-平面示意圖:

第二部分 租賃期限

第3條 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遇以下情況應順延:

1.發生不可抗力事由的;

2.乙方非正常原因逾期交付房屋的;

3.非甲方原因致使房屋無法居住的;

4.經雙方協商一致並書面更改的。

第三部分 租金條款

第4條:乙方在合同成立時須繳納押金6000元(大寫:陸仟元整)租金每年人民幣52800元(大寫:伍萬貳仟捌佰元整),續租租金從第二年遞增3%(百分之三)。

第5條:租金按每半年支付;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應支付給甲方26400元(大寫:貳萬陸仟肆佰元整)的租金;半年期滿時,乙方應在一星期內向甲方支付下個半年的租金,承租期以此類推。

第6條:租金支付地點:甲方辦公樓。

第7條:租金支付方式:轉帳。

第四部分 其他相關費用

第8條 房屋在租賃期間產生的稅收由甲方方承擔,不因本租賃合同無效、撤銷、變更而變動,除非雙方對此達成書面變更協議。

第9條 租賃期間,乙方因正常生活之需要的煤氣費、水電費、電話費、有線電視費、網路使用費等由乙方方承擔;環境衛生費、治安費、物業管理費用等由甲方承擔。

第五部分 房屋變更與設立他項權利

第10條 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應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

第11條 租賃期間,甲方欲對房屋設立抵押權,須提前2個月書面告知乙方,乙方有權決定是否繼續承租。如乙方在15日內無異議或不作為,則視為認可甲方的行為。如乙方作出決定終止本合同,則租賃關係自終止本合同通知書到達甲方的次日起計算。甲方沒有按以上約定告知乙方,乙方有隨時單方面解除本合同的權力,並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2條 甲方設立其它他項權利必須徵得乙方同意。

第13條 租賃期間,甲方應負責房屋的正常維修,或委第六部分 房屋修繕託乙方代行維修,維修費由甲方承擔。甲方應保證房屋能滿足乙方正常使用和居住之需要。

第14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發生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自然損壞,或人為損壞,或屋面漏水等,影響乙方正常居住生活事由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之日起3天內予以修繕,超過3天,乙方有權自行修繕。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消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5條 租賃期間,如房屋有傾倒危險,或其它嚴重妨礙乙方正常居住的,或威脅到乙方的生命財產安全的,甲方應在接到乙方的通知後立即進行修繕或暫時補救,如果甲方對此怠慢,或不予以理睬,或採取維修保養措施不力,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

對房屋進行的修繕費用,乙方可以抵消租金或向甲方索還,並可追究甲方違約責任。

第16條 租賃期間,房屋內原有的家電、傢俱等附屬設

第17條 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屋內原有的施、裝置的維修由甲方負責,維修費用由甲方負擔。家電、傢俱等附屬設施、裝置的損失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賠償損失。

第七部分 保險責任 第18條 在租賃期限內,甲方負責購買租賃房屋的保險。若各方未購買上述保險,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賠償及責任由甲方承擔。

第八部分 甲方權利與義務

第19條 甲方保證如實向乙方解釋和說明房屋情況和周邊概況,應包括房屋權屬、房屋維修次數、物業管理、治安、環境等,及如實回答乙方的相關諮詢,否則視為欺詐行為

第20條 在承租期內,如甲方確因國家政策性變化,或由總公司成立新的分支公司時甲方確需用房,方可收回附樓作為公司辦公之用,但須提前半年通知乙方,並按乙方所租年金標準,對乙方用於房屋裝修改造的費用進行補償,但不承擔其他損失。合同期滿後,如乙方不願再租用,裝修歸甲方所有。

第21條 乙方承諾所租房屋僅用於開辦幼兒園,亦不得擅自轉租,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在租住期間如造成房屋損壞或不按時繳納水電費的,公司有權在押金中扣除或採取停水、斷電或終止合同等措施。

第22條 合同有效期內,除法律規定和本合同約定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合同的情形外,甲方不得解除合同。

第九部分 乙方權利與義務

第23條 租賃期間,如乙方需要退房,必須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根據乙方的申請和合同約定辦理合同解除的相關手續及費用結算。

第24條 根據本合同約定提前終止合同或合同期滿,乙方應在收到甲方正式書面通知之日起15天內搬出全部裝置、物件,但雙方另有協商除外。如乙方短期內另找房屋確實有困難或另有其它特殊情況,則甲方應允許乙方延期30天,但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的租金一次性交清租金。

第25條 租賃期滿,乙方在同等租金下有優先承租權。乙方需續租,應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甲方,甲方自收到書面通知之日起10天內應提出異議或與乙方協商續約;如在接到乙方書面通知之日起10天內甲方不予以書面答覆,則視為默認同意乙方續租,本合同自動延長1年,自期滿次日起計。

第26條 乙方在承租期內自覺遵守甲方院內的公共秩序和有關管理制度,教育和管理好兒童,儘量避免午休時間內住戶的吵鬧干擾。

第27條 家長接送兒童的車輛,應安排在大門外等候,不得隨便進入院內。

第28條 乙方承租後,應自己單獨安裝電錶和水錶,每月按水電管理部門收取甲方的營業電費標準,按時向甲方交納。

第29條 乙方在租住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改變房屋主體結構。

第十部分 不可抗力和例外

第26條 不可抗力意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觀自然情況。

第27條 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約定的有關義務時,甲乙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或雙方應於不可抗力發生後10日內將情況告之對方,並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後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合同。

第28條 不可抗力影響如持續1個月以上,任一方均有

第29條 合同履行期間,如非因乙方原因,房屋發生漏權單方面終止合同。水、倒塌,或房屋被認為危房,或其它原因致使乙方無法正常居住生活的,在甲方維護或修繕完畢之前,甲方應減免這段日期的租金。

第30條 因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本合同則自然終止,甲方應在本合同終止之日起7天內返還乙方多支付的租金,其它有關問題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第十一部分 爭議解決

第31條 本合同歸中國法律、法規管轄。

第32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過程中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解決不成的,雙方同意選擇下列第1種方式解決:

1.提交婁底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房屋所在地法院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部分 合同生效

第33條 本合同自雙方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或授權代表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三部分 違約責任

第34條 乙方不按本合同約定期限內足額支付房屋租金,每遲延1日,應向甲方支付應付租金的3‰作為違約金。如乙方在逾期三個月未及時繳納房租的,甲方除有權要求乙方支付違約金和應付的租金外,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不承擔乙方的各種損失。

第35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甲方支付2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1)因房屋質量存在問題,或因消防安全不符合要求,使乙方無法正常使用的;

(2)因該房產的產權、債務糾紛而影響到本合同履行和乙方正常使用的。

(3)無正當理由變更合同的或無正當理由中途解除本合同或導致本合同不能誠信履行的。

(4)其他違反本合同約定的。

第37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合同,收回房屋,並有權要求乙方支付2個月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借、與他人調劑交換或擅自改變合同約定的房屋用途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經營和違法犯罪活動或在租賃房屋內貯藏違禁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

第十四部分 索賠

第38條 如果因甲方非正當原因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甲方應返回乙方已經交付的租金及乙方基於信賴而先期投入的各類費用,包括但不限於乙方交付的中介費用、乙方的來回搬遷費用、乙方已經支付和雖未支付但將要產生的裝修費用、乙方為正常居住生活需要而新增的固定裝置安裝費用。

第十五部分 其他 第39條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

第40條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5年。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第41條 因所租賃房屋本身及其附屬物質量量問題造成第三人損害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乙方不承擔責任,但乙方對第三人之損害有過錯的除外。

第42條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簽字: 簽字:

年月日: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3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廣告攤位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廣告攤位基本情況說明

本廣告攤位地址位於:__________,

本廣告攤位大小:__________,

第二條:廣告攤位用途

本廣告攤位只允許乙方用於產品的宣傳,不得任意改變其用途,也不得因乙方從事廣告宣傳活動造成區域內環境破壞。

第三條:租賃期限:

租賃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四條:租金

該廣告攤位租金每月為¥,大寫:。租賃期間如遇市場變化,甲方未徵得乙方同意不得任意調整租金標準。在此期間,如政府有關部門發生徵收與本合同攤位有關的位置。未履行的廣告費用需由甲乙雙方共同承擔。

第五條:付款方式

乙方應於合同生效之日,向甲方支付定金元,租金按個月結算,由乙方在投入使用前天支付給甲方。

第六條:租賃期滿

租賃期滿後,本合同即將終止,屆時乙方須將攤位使用權退還給甲方。如乙方需繼續租賃,則須提前15天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甲方在接到申請之日起10天內向乙方正式提出書面答覆,如同意繼續租賃,則續簽租賃合同。

第七條:違約責任

租賃期間,雙方必須信守合同,任何一方違反合同規定,則按月須向對方繳納月租金20%作為違約金。乙方逾期未交付租金的,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按月租金的1%向乙方加收滯納金。

第八條:提前終止合同

如遇甲方因管理需要須提前終止合同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乙方,但甲方不得隨意終止合租賃給其它商戶。

第九條:爭議的解決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的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甲乙雙方同意提交仲裁,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條: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一條: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即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_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4

租 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將自有的坐落在房屋,帶全套傢俱家電出租給乙方作住房使用。所產生的物管費、垃圾清運費、有線電視費、水電煤氣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交納。

附清單:主臥室:床、四門衣櫃、床頭櫃、梳妝檯、梳妝檯凳子、窗簾

次臥室:內嵌衣櫃、窗簾

書 房:床、書櫃、晾衣架(含原裝衣架18個)、窗簾

客 廳:沙發(7個靠枕)、茶几、電視櫃、酒櫃、內嵌鞋櫃裝飾櫃、創維29寸電視(遙控器)、室外晾衣架、窗簾

飯 廳:美的立式水機、西門子冰箱、飯桌及4把配套凳子

廚 房:海爾洗衣機、櫥櫃吊櫃、美的灶及油煙機

衛生間:面盆、鏡子、毛巾杆、洗漱架、馬桶、浴霸、浴房、淋浴架及花灑、屋頂太陽能

第二條 租賃期限

租賃期一年,甲方從20xx年8月31日起將出租房屋交付乙方使用,至20xx年8月30日止。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收回房屋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擅自將房屋轉租、分租、轉讓、轉借、聯營的;

2.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非法活動,損害公共利益的;

3. 不按時繳納相關費用的;

4.未按合同履行義務的;

第三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交納方式及押金

1. 甲乙雙方議定合同期內月租金,乙方已在X月X日交納第一次房租X元給甲方。先付後用。

2. 由乙方要求租金按季度支付共4次。需提前一月支付下一季度租金。

3. 傢俱家電押金:X元;水電煤氣費押金:X元

第四條 租賃期間的房屋使用要求

交付乙方使用的房屋裝修完好整潔明亮,所有地磚、牆磚、臥室木地板、門、窗、鎖等完好無損,傢俱家電完好無損乙方簽字代表認同,租住期間使用損壞的由乙方負責修理及賠償。

第五條 違約責任及相關約定

1.乙方未按本合同第一、二條的約定未能租滿一年負責賠償X元。

2.乙方逾期交付租金,除仍應補交欠租外,並按月租金的1%,以天數計算向甲方交付違約金。

3.甲方向乙方收取約定租金以外的費用,乙方有權拒付。

4.甲方保證擁有房屋產權,提供相應證明。在交易時該房屋沒有產權糾紛;除補充協議另有約定外,有關按揭、抵押債務、稅項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辦妥。交易後如有上述未清事項,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由此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

5. 租賃期間,發生火災、被盜、人生傷亡事故等,乙方應承擔全部賠償責任。

6. 乙方應愛護房屋內的一切設施及保持房屋衛生。不允許在牆面釘釘子及汙染損壞牆面。

7.一年租期後若甲乙雙方租或不租都應提前2月告知對方。若乙方不再續租應將房屋衛生打掃乾淨交付甲方。

8. 合同期滿後,如甲方仍繼續出租房屋的,乙方擁有優先承租權。

第六條 免責條件

1.房屋如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導致損毀或造成乙方損失的,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市政建設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互不承擔責任。

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第七條 爭議解決的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任何一方均可向房屋租賃管理機關申請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九條 當前的水、電等表狀況:

(1)水錶① 噸(衛生間);水錶② 噸(太陽能);水錶③ 噸(廚房)(2)電錶現為:度;(3)煤氣表現為: 方。

以上讀數乙方應根據要求每月抄報到門外單上,若因乙方遺忘所產生的滯納金由乙方承擔。費用由甲方代繳,每月找乙方結算一次費用。

本合同一式2份,甲乙方各執1份。

附交接清單:

樓道單元門鑰匙3把 入戶門鑰匙3套(6把) 臥室門鑰匙3把(每道門1把)

出租方:(蓋章) 承租方:(蓋章)

電話: 電話:

無錫市房屋租賃合同 篇15

訂立合同雙方:

出租方: (個人或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個人或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調劑房屋使用的餘缺,甲方願意將產權(或管理權)屬於自己的房屋出租給乙方,雙方根據 市(縣)有關房產管理的規定,經過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合同遵守。 第一條 出租房屋坐落地址 。

第二條 房屋名稱、規格、等級、間數、面積、單價、金額、地面質量(見下表)。

第三條 租賃期限。

租期為 年 月,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甲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時間和標準,將出租的房屋及時交給乙方使用居住。

第四條 租金和租金交納期限。

乙方每月向甲方繳納租金人民幣 元整,甲方應出具收據。租金在當月 天內交清,交租金地點在 。 (房屋租金,由租賃雙方按照房屋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私有房屋租金標準協商議定;沒有規定標準的,由租賃雙方根據公平合理的原則,參照房屋所在地租金的實際水平協商議定。出租方不得任意抬高租金。)

第五條 出租方與承租方的變更。

1.租賃期間,甲方如將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不必徵得乙方同意,但應通知乙方。房產所有權轉移給第三方後,該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甲方,享有原甲方的權利,承擔原甲方的義務。

2.租賃期間,乙方如欲將房屋轉讓給第三方使用,必須徵得甲方的同意。取得使用權的第三方即成為本合同的當然乙方,享有原乙方的權利,承擔原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甲方的責任。

1.甲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向乙方提供租賃房屋,應按延遲期間內乙方應交租金的 %計算,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租賃期間,出租房屋的維修由甲方負責,如租賃房發生重大自然損壞或有傾倒危險而甲方又不修繕時,乙方可以退租或代甲方修繕,並可以用修繕費用收據抵消租金。 3.出租房屋的房產稅、土地使用費由甲方負擔。 4.租賃期間,如甲方確需收回房屋自主,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解除合同,甲方應付給乙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 %計算。 第七條 乙方的責任。

1.乙方依約交付租金,甲方如無正當理由拒收,乙方不負遲延交租的責任;乙方如果拖欠租金,應按中國人民銀行延期付款的規定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拖欠租金達 月以上,甲方可以從乙方履約金(如乙方付有履約金)中扣除租金,並可收回出租之房屋。

2.租賃期間,房屋管理費、水電費由乙方負擔。

3.租賃期間,如乙方確因特殊情況需要退房,必須提前 _ 個月書面通知甲方,解除合同,應付給甲方違約金,違約金以剩餘租期內應交租金總額的 %計算。 4.租賃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房屋的結構及用途,乙方如因故意或過失造成租用房屋和裝置的毀損,應負責恢復原狀或賠償經濟損失。乙方如需裝修牆窗,須事先徵得甲方同意,並經房屋修繕管理部門批准方能施工。乙方在租用房屋內裝修牆窗的格、花、板壁、電器等物,在遷出時可一次折價給甲方,亦可自行拆除,但應恢復房屋原狀。

5.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乙方必須按時搬出全部物件。搬遷後 日內房屋裡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6.租賃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必要時甲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和申請執行。

第八條 合同期滿,如甲方的租賃房屋需繼續出租或出賣,乙方享有優先權。

第九條 房屋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導致毀損,本合同則自然終止,互不承擔責任。

第十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執行中如發生糾紛,應通過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提請當地房管部門調解或人民法院裁決。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_ 份,交 市(縣)房管局、街道辦事處……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出租人(或單位): (蓋章) 地址:

工作單位:

承租人(或單位): (蓋章) 地址: 工作單位:

年 月 日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