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合同樣本

廣東省林地流轉合同(精選3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21W

廣東省林地流轉合同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廣東省林地流轉合同(精選3篇)

縣(市、區) 鎮(鄉) 村委會

合同編號: 村 組林地流字[ ]第 號

簽訂日期:二O 年 月 日

甲方(轉出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入方): 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規範林地流轉(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為,維護林地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 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 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 (承包再流轉形式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租賃、抵押、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形式出資或條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的方式,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流轉期限共 年,流轉給乙方用於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上 述林地、林木交付現狀:

第二條 林地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及時間

(一)林地流轉價款採取以下第 方式支付,如需具體收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作補充約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 為 元,面積 畝,共計為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併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元,共計 元,支付時間為 年 月 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 期,每期 年,每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 %。合同生效後 天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 元,共 元。以後每 年於當年 月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二)本合同生效後 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元作為合同定金。採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後 天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後一期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林地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

2.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後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或使用權;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後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4.提供所流轉林地範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原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對流轉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置收益權;

2.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徵佔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於非林業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採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閒置丟荒,並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5、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後的剩餘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徵佔用該流轉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四)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後 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採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 。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或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可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員會、鎮(鄉)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採取以下第 種解決方式:

(一)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鄉)政府批准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准或備案(簽證)後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原發包方和鎮(鄉)政府以及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如屬集體發包的由村委會主任或村民小組長簽名、村組蓋章):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二O 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

附件:

1.甲、乙雙方(負責人)身份證影印件;

2.流轉林地四至範圍附圖(萬分之一地形圖);

3.甲方《林權證》影印件;

4.屬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的集體統一經營林地對本村、組外承包的應提供:依法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的村民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村民代表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對外承包的票決記錄影印件和鎮(鄉)政府批准意見書;

5.屬承包再流轉的,轉出方應提供原承包方同意流轉的書面意見和發包方書面同意(或方案)的相關證明材料。並在合同生效後終止原有的承包關係。

廣東省林地流轉合同 篇2

甲方(轉出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轉入方):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範林地流轉(包括非“四荒地”上的非家庭承包林地)行為,維護林地流轉雙方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規定,經甲乙雙方自願平等協商同意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流轉林地標的、形式、期限和交付現狀

甲方將其享有的坐落在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 的下列林地(具體見下表及附圖)面積共 _____ 畝的林地使用權、經營權以 _____ (承包再流轉形式為轉包、出租、互換、轉讓、租賃、抵押、入股和作為合資合作形式出資或條件;非“四荒地”非家庭承包形式為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的方式,從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起至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止流轉期限共 _____年,流轉給乙方用於林業生產經營活動。

第二條 林地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及時間

(一)林地流轉價款採取以下第 _____ 方式支付,如需具體收取可在本合同第七條作補充約定。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使用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 _____ 為 _____ 元,面積 _____ 畝,共計為 _____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併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_____ 元,共計 _____ 元,支付時間為 _____ 年 _____ 月 _____ 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_____ 期,每期 _____ 年,每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 _____ %。合同生效後 _____ 天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 _____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 _____ 元,共 _____ 元。以後每 _____ 年於當年 _____ 月 _____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二)本合同生效後 _____ 天內,乙方向甲方支付 _____ 元作為合同定金。採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後 _____ 天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後一期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林地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本合同約定的林地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好林地;

2.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後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或使用權;

3.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後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4.提供所流轉林地範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原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5.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對流轉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林木處置收益權;

2.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徵佔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給該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不得用於非林業建設。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4.必須做好造林培育,其採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閒置丟荒,並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5、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第四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後的剩餘年限。

(二)合同有效期間,如因政府依法徵佔用該流轉林地,或者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均不負違約責任,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地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四)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60天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擁有優先繼續經營使用權,但須與甲方重新簽訂合同。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後 天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採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 __________________ ;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生效後,甲乙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 _____ ‰作為滯納金。逾期 _____ 個月,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承包或流轉價款的 _____ ‰作為滯納金。逾期 _____ 個月,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六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發生爭議,可由甲乙雙方自行和解;和解不成的,可由村民委員會、鎮(鄉)政府等政府行政管理部門調解;和解、調解不成的,可採取以下第 _____ 種解決方式:

(一)向 __________________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向 __________________ 人民法院申請訴訟。

第七條 其他約定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對上述條款的修改或補充)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起生效,如需經鎮(鄉)政府批准或經主管部門備案(簽證)的,經自批准或備案(簽證)後才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原發包方和鎮(鄉)政府以及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如屬集體發包的由村委會主任或村民小組長簽名、村組蓋章):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廣東省林地流轉合同 篇3

甲方(出讓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型別: □農村居民 □城鎮居民 □村集體經濟組織

□企業法人 □農民合作社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證件型別及編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營主體型別: □農村居民 □城鎮居民 □村集體經濟組織

□企業法人 □農民合作社 □其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規範集體林權流轉行為,維護流轉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等相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 特定術語和規範

(一)本合同所稱的集體林權流轉是指在不改變集體林地所有權及林地用途和公益林性質的前提下,林權權利人將其依法取得的林木所有權、使用權和林地承包經營權或者林地經營權,依法全部或部分轉移給其他公民、法人及其他組織的行為。

(二)集體林權流轉應當遵循依法自願、公平公正和誠實守信原則,任何組織和個人不得強迫或者阻礙進行林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

(三)通過家庭承包取得的林權,採取轉讓方式流轉的,應當經發包方同意;採取轉包、出租、互換或者其他方式流轉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四)集體統一經營管理的林權流轉給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的單位或者個人的,應當在本集體經濟組織內提前公示,經本集體經濟組織成員會議三分之二以上成員或者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後報鄉(鎮)人民政府批准。村集體經濟組織應當對受讓方的資信情況和經營能力進行審查後,再簽訂合同。

(五)林權採取互換、轉讓方式流轉,當事人要求權屬變更登記的,應當向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申請登記。

第二條 流轉標的物及流轉

(一)預定流轉林權的林權證書號(可另附件): __________ ,以林權證登記面積為準,共計 ____ 畝,其中公益林 ____ 畝,商品林 ____ 畝。

(二)甲方現通過□轉包 □出租 □互換 □轉讓 □入股 □作為出資、合作條件 □其他 ____ 方式流轉給乙方,乙方對其受讓的林地、林木應當依法開發利用。

(三)甲方將□林地經營權 □林木所有權 □林木使用權流轉給乙方。

(四)流轉林地上的附屬建築和資產情況及處置方式(可另附件):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五)林權流轉期限從 ____ 年 ____ 月 ____ 日起至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止,共計 ____ 年。甲方應於

____ 年____ 月 ____ 日之前將林地林木交付乙方。

第三條 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

(一)以資金進行計價:

1.一次性付款方式。林地經營權流轉價款按每年每畝為 ____ 元,面積 ____畝,共計為

____ 元,如林地上的林木一併轉讓的,按每年每畝 ____ 元,共計 ____ 元,支付時間為 ____ 年 ____ 月 ____日。

2.分期付款方式。共分為 期,每期 年,每期林地流轉價款遞增 ____ %。合同生效後

____ 日內由乙方向甲方一次性支付第一期的流轉價款 ____ 元,以及林地上的林木轉讓款

____ 元,共 ____ 元。以後每 年於當年 ____ 月____ 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支付下一期的林地流轉價款。

(二)以實物或者實物折資進行計價或者其他方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三)公益林流轉的,森林生態效益補償資金由□甲方□乙方受償,或者 ____ 。

(四)本合同生效後 ____ 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____ 元作為合同定金。採取一次性付款的,定金在流轉合同期滿後 日內一次性返還。分期付款的,定金在最後一期的流轉價款中抵扣。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有權要求乙方按合同規定繳交林權流轉價款。監督乙方依照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利用和保護林地。

(二)有權在本合同約定的流轉林地期限屆滿後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或使用權。

(三)所提供的林地林木權屬應清晰、合法,無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如在流轉後發現原轉出的林地林木存在權屬糾紛或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責任。

(四)提供所流轉林地範圍的全國統一式樣的林權證、原轉出方合法的集體決議紀錄或與集體經濟組織簽訂的原承包、流轉經營合同等證明材料。

(五)不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協助乙方做好護林防火和林區治安管理工作。協助乙方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手續,有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依法享有受讓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置產品。

(二)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流轉價款。如該流轉林地被依法徵佔用的,有權依法按規定獲得相應的補償。

(三)依法按規定申辦林地林木權屬登記或變更登記、林木採伐審批手續,不得非法砍伐林木。

(四)應當做好造林培育,其採伐跡地應在當年或者次年內完成造林更新,不得閒置丟荒,並保護好生態環境和水資源。

(五)依法做好護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責任,保護野生動植物資源工作。

(六)應當嚴格按照國家和本地林業管理規定開發利用,不得擅自改變林地用途和公益林性質,不得破壞林業綜合生產能力。

第六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在流轉期內,乙方不得擅自將林地再次流轉,如乙方確實需要再次流轉的,必須經甲方同意,並依法辦理相關手續。

(二)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合同全部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方將合同終止日至流轉到期日的期限內已收取的林權流轉款退還給乙方;致使合同部分不能履行的,其他部分繼續履行,流轉價款作相應調整。

(三)合同期滿後,如乙方繼續經營該流轉林地,必須在合同期滿前90日內書面向甲方提出申請。如乙方不再繼續流轉經營,在合同期滿後 日內將原流轉的林地交還給甲方,乙方必須將原流轉經營林地的林木妥善處理。未採伐林木的處理約定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四)合同終止或解除後,原由乙方修建的道路、灌溉渠等設施,處置方式為 ____ ;修建的房屋及其他可拆卸設施,處置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違約責任

(一)如甲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須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如乙方違約致使合同不能履行,所交付定金不予退還。因違約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應繳納的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日,乙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三)甲方流轉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林地林木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經營,致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四)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林木流轉價款,逾期一日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本期(年)應付流轉價款的 ‰作為滯納金。逾期 日,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乙方應承擔違約責任。

(五)自宜林地造林綠化約定期滿 日後,乙方不履行造林綠化約定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未造林綠化的林地。

(六)乙方給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或者擅自改變林地用途或者造成森林資源嚴重破壞,經縣級以上林業主管部門確認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違約損失、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該林地經營使用權,所收取的定金不予退還。

第八條 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雙方當事人可以通過協商解決,也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等調解解決。當事人不願協商、調解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約定採用如下方式解決:

□提請當地農村土地仲裁機構仲裁。□向有權管轄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九條 附則

(一)本合同未盡事宜,經出讓方、受讓方協商一致後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補充條款(可另附件):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本合同自當事人簽字蓋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 ____ 份,由出讓方、受讓方、林地所有權的集體經濟組織、縣級林業主管部門、 ____ 、 ____ 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委託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單位:(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證人:(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