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甲乙雙方根據國家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1、合同有效期:自 ____年__月__日至 ____年__月___日止 ,合同期滿聘用關係自然終止。
2、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3、簽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期限,不得超過國家規定的退離休時間,國家另有規定可以延長(推遲)退休年齡(時間)的,可在乙方達到法定離退休年齡時,再根據規定條件,續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4、本合同期滿後,任何一方認為不再續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應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
第二條 工作崗位
1、甲方根據工作任務需要及乙方的崗位意向與乙方簽訂崗位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明確乙方的具體工作崗位及職責。
2、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及乙方的業務、工作能力和表現,可以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重新簽訂崗位聘任合同。
第三條 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甲方實行每週工作40小時,每天工作8小時的工作制度。
2、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保證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條件下工作。
3、甲方根據乙方工作崗位的實際情況,按國家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4、甲方可根據工作需要組織乙方參加必要的業務知識培訓。
第四條 工作報酬
1、根據國家、和單位的有關規定,乙方的工作崗位,甲方按月支付乙方基本工資為1500.00元人民幣,獎金每日一個病人輸液0.5元,甲方每月從乙方工資中扣除200.00元保證金,滿1000.00元后不再扣除,合同期滿一次性付給乙方。
2、甲方根據國家、單位的有關規定和本人的工作表現,調整乙方的工資。 3、乙方享受國家規定的、探親假、婚假、計劃生育等假期。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六條 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公司員工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公司員工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公司員工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公司員工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公司員工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公司員工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第五條 工作紀律、獎勵和懲處
1、乙方應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
2、乙方應遵守甲方規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自覺服從甲方的管理、教育。
3、甲方按單位有關規定,依照乙方的工作實績、貢獻大小給予獎勵。
4、乙方如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按市府和單位的有關規定經予處罰。
第七條 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變更、終止和解除
1、公司員工聘用合同依法簽訂後,合同雙方必須全面履行合同規定的義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合同。確需變更時,雙方應協商一致,並按原簽訂程式變更合同。雙方未達成一致意見的,原合同繼續有效。
2、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期滿或者雙方約定的合同終止條件出現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即自行終止。在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期滿一個月前,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3、甲方單位被撤消,公司員工聘用合同自行終止。
4、經公司員工聘用合同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公司員工聘用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聘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工作紀律或聘用單位規章制度的;
(3)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務,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單位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但應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受聘人。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後,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願從事甲方另行安排適當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公司員工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公司員工聘用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不履行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
7.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能終止或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1)乙方患病或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2)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內的(符合《實施意見》第三條第5款規定者除外);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聘用單位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
(1)甲方未按照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約定支付工作報酬或者提供工作條件的。
9.乙方要求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應當提前三十天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 第七條 違反和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經濟補償
1、經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當事人協商一致,由甲方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根據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由甲方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其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於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最多不超過十二個月。
3、公司員工聘用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已簽訂的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由甲方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甲方按受聘人員在本單位工作年限,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
4、甲方單位被撤銷的,甲方應在被撤銷前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工作時間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一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經濟補償金的工資計算數為乙方被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上一年月平均工資)。
5、公司員工聘用合同履行期間,乙方要求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應按不滿公司員工聘用合同規定的期限,支付當月基本工資作為的違約金給甲方,保證金不以退還。
6、乙方因“用人單位未按照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約定支付工作報酬”而通知甲方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甲方應按合同約定結算並解除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的同時支付欠發的工作報酬。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甲乙雙方因實施公司員工聘用合同發生人事爭議,按法律規定,先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2、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二份,乙方一份,經甲、乙雙方簽字後生效。
3、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相牴觸時,以國家法律、法規為準。
甲方:
乙方(簽字)
簽約時間: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就甲方聘請乙方拍攝相片,並將拍攝相片用於甲方任何商業用途一事,達成以下條款,以茲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合作內容
1、甲方聘請乙方,作為甲方任何商業用途形象宣傳圖片的專用模特。
2、乙方作為甲方任何商業用途拍攝的模特,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中途退出拍攝。
第二條、拍攝時間
1、拍攝時間為:20__年3月29日
2、乙方應在約定的開拍時間30分鐘前到達甲方指定地點。
3、若因特殊原因,雙方可以協商另行確定拍攝時間。
第三條、拍攝內容
1、乙方保證能按照甲方現場要求,配合甲方的拍攝工作,否則乙方承擔延遲拍攝責任。
第四條、甲方義務
1、甲方應按約定支付報酬。
第五條、乙方義務
1、乙方保證準時到達現場。
2、乙方保證全力配合甲方拍攝工作。
第六條、照片的使用範圍
1、甲方對在此過程中拍攝照片擁有版權,並有權將拍攝照片用於網上宣傳及相關品牌宣傳。
2、除上述用途外,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將相片用於他處。
3、乙方保證甲方不會因拍攝相片、使用相片,而受乙方起訴侵犯肖像權。
第七條、拍攝費用及肖像權使用酬金
1、甲方向乙方支付人民幣 元/天(大寫: 整),作為拍攝費用和肖像權使用酬金,該費用已包含稅費。
2、上述費用已經包括乙方許可甲方使用肖像權的費用。
3、甲方以現金方式支付給乙方。
第八條、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能準時到達拍攝現場,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如果遲到超過2個小時,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當天拍攝酬金10倍的損失。
2、若乙方不能配合甲方拍攝工作,因此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若導致拍攝工作無法進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承擔相應損失。
第九條、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引發一切爭議,甲、乙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有權向所在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條、其他條款
1、此合同一經雙方蓋章確認後,除不可抗因素外,未經同意不得任意取消或延期。
2、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章) 乙方:
甲方代表簽字: 身份證號: 日期: 日期:
甲方(單位名稱):____司法所
乙方(單位名稱):
根據南京市人民調解工作暫行規定及有關的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協商的原則,一致同意簽訂本協議書(以下簡稱“協議”)。
第一條聘任崗位與工作目標
(一)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要求,聘用乙方擔任瑞金路街道專職人民調解員崗位工作。
(二)乙方服從甲方的工作安排,履行崗位管理制度和工作職責,按時完成甲方分配的工作任務。
第二條崗位聘用期限
本協議的崗位聘用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三條崗位職責
1、負責派出所接處警中的民間糾紛、適用調解的治安案件,可以調解處理的輕微刑事案件及街道範圍內的重大民事糾紛調解。
2、嚴格按照調解程式及法律法規對矛盾糾紛進行調解。
3、認真做好調解筆錄,對調解成功的案件要製作調解協議書。
4、在街道司法所的指導下健全完善各項工作機制和工作臺帳。
5、糾紛調解率達100%。
第四條崗位津貼
(一)聘用期內,乙方的崗位津貼分為基本工資和績效津貼,基本工資為每月1000元,績效津貼每月300元。
(二)基本工資每月發放一次,績效津貼每月經考核後與基本工資一同發放。
第五條乙方義務
(一)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及司法所各項規章制度。
(二)忠於職守,公平公正,認真負責。
(三)工作中發揮積極主動精神,自覺維護甲方權益。
(四)嚴格遵循調解工作的有關規定和程式,使用的工作方法和方式不得超越法律界限。
(五)工作中不得向當事人收取任何費用。
(六)廉潔自律,注重學習,不斷提高法律道德素養和調解技能。
(七)服從司法所的管理,保證每天工作時間不少於6小時。
第六條聘任考核
(一)甲方組織考評活動家對乙方履行崗位職責狀況進行考核。
(二)崗位聘用期內,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交書面述職報告或履行崗位職責情況總結。
(三)考核標準根據本協議第三條和第五條的約定執行。
(四)乙方同意按照甲方的考核辦法接受考核。
(五)每年(月)考評次。考核結果作為績效津貼發放和續聘用上崗的依據。
第七條解聘與續聘
(一)乙方考核不合格的,甲方可以解除本聘用協議,本聘用協議作廢。
(二)本協議期限屆滿後,需續聘的,由甲乙雙方協商另行簽訂協議。
第八條違法責任
本協議一經簽訂,雙方必須嚴格履行,任何一方違反協議協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一)乙方需要終止協議,應提前一個月告知甲方。
(二)協議期內甲方不為乙方輸社會保險(因乙方屬退休人員,已享受社會保險)。
第十條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