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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通用19篇)

欄目: 合同樣本 / 釋出於: / 人氣:2.96W

保密協議 篇1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通用19篇)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5年內。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蘇州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30倍的違約金 ;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 篇2

保密協議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簽約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在甲方任職,其在工作過程中可能知悉或接觸到甲方的商業祕密,雙方當事人就乙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本著自願、公平及誠實信用原則,經協商一致,訂立下列具體條款:

一、商業祕密的範圍

第一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是指                    。

第二條 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內容: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保密義務

第三條 乙方應履行下列保密義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密期限

第四條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到商業祕密脫密時止。乙方的保密義務並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或終止而免除。

四、法律責任

第五條 乙方必須保守甲方保密資訊,在職期間,故意或過失導致甲方保密資訊洩露的,甲方可根據規章制度給予乙方相應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情節嚴重的,甲方可以將乙方移送司法行政機關追究刑事責任。

第六條 乙方違反保密協議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應當支付甲方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訴訟費、律師費、保全費等)。

五、爭議解決

第七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雙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 本協議第七條的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公安、工商、智慧財產權等政府管理部門對乙方侵權行為或違法行為進行處理的權利。

六、其他約定

第九條 本協議若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協議有衝突,以本協議約定為準。

第十條 本協議的補充和修改必須用書面達成且經雙方簽署後才能生效。

第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照國家或地方的法律法規執行。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或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保密協議 篇3

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與____________結為合作伙伴。簽訂此協議是為了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及個人隱密。______________達成協議保護其個人專有的與貿易有關的產業資訊。

協議雙方同意向對方展示各自的某些獨享資訊資源,以達到雙方預期的收益。同時也更進一步達成協議此類資訊必須被保護以及確保其機密性。

雙方應遵守的原則包括

(一)防止機密資訊在未授權情況下被使用及洩密。

(二)未經對方書面許可的情況下不得洩露任何機密資訊。

(三)不得使用此機密資訊或其他資訊去幹擾或利用對方的合作機會,一方可以向他方介紹並使對方瞭解其技術,商業機密,業務往來,股東,合作方,資金來源以及今後的業務往來或股東合資中可能的合作機會。如果沒有此項機密資訊持有一方的書面形式的許可,本方應確保其完整的機密資訊,不試圖接觸,徵集,處理或從中得利。如其中一方違反協議將按規定收取其利用此機密資訊所得總數的10%或收取其10%或更多的股權。

(四)任何破壞協議的行為將受到法律的制止或糾正,他方按規定所做的公正的制裁(包括禁令)。所有制裁可能包括,但不僅僅限定在因破壞協議而從預期收效中所損失的。

個人機密指任何資訊,資料,知識,無論是口述的,書面的或記錄在任何媒體介質上的因與其他方合作而洩露或被得知的未被公眾所知的資訊。

個人機密不包括如下內容

(一)不因違約方洩露而被社會大眾所知的資訊。

(二)不經一方洩露而被另一方所得知的資訊。

(三)在非保密的前提下被第三方所知,而不是經由他方提供與機密協議有關檔案所得知的。

(四)公共領域內的資訊。

(五)_____發展的,被合法檔案所證實了的未涉及過此機密的如僱工,代理商,轉包人所得知的資訊。

(六)在法律程式調查或政府機關合法的需求,執法過程中洩露的,在此範圍內。此情況下洩密方將盡最大努力及時地勸說另一方去揭發事實真相。

此協議將依據_______________法律制訂。如任何此協議中的條款被宣佈無效或無強制性,那麼此條款將視為與此協議相分離,其他部分將繼續全面生效。

如雙方在與此協議有關的款項上有任何異議,將向由____________委員會所指定的相關的單個_____者遞交其分歧書。此_____將由_____________實行。__________也將與______________委員會的條款相一致。此_____中所做的任何裁決將是最終裁決,將制約雙方。任何一方將有權向權威法律機構以_____形式遞交此裁決。此_____所需費用,包括但不僅僅限定於法定的雙方所付的費用,將向失去_____權的一方徵收。按_____者所做的裁決。如果_____者的裁決不符,雙方將支付其各自的合理的費用及其它裁決所需的費用,將平均支付罰款。

此協議中的條款將在協議規定的日期內有效,除非經雙方書面形式的許可更改,廢除或融合到另外的協議中去。

此協議影印件具有與原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 篇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和國家、地方有關規定,就企業技術祕密保護達成如下協議:

一、保密內容和範圍

1.乙方在協議執行前所持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已被甲方應用和生產的。

2.乙方在協議執行期內研究發明的科研成果。

3.甲方已有的`科研成果和技術祕密。

4.甲方所有的技術資料。

二、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的科研成果提供良好的應用和生產條件,並根據創造的經濟效益給予獎勵。

2.乙方必須按甲方的要求從事專案的研究與開發,並將研究開發的所有資料交甲方儲存。

3.乙方必須嚴格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防止洩露企業的技術祕密。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利用技術祕密進行新的研究與開發。

三、保密費的數額及支付方式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內含保密費,其獎金和其中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和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四、違約責任

1.乙方違反此協議,甲方有權無條件解除聘用合同,並取消收回有關待遇。

2.乙方部分違反此協議,造成一定經濟損失,甲方視情節輕重處以乙方3~10萬元罰款。

3.乙方違反此協議,造成甲方重大經濟損失,應賠償其甲方所受全部損失。

4.以上違約責任的執行,超過法律、法規、賦予雙方許可權的,申請上海市仲裁機構仲裁或向法院提出上訴。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

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協議 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郵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簽訂本保密協議,共同遵守保密協議所列條款。

第一條 保密資訊的定義

1.1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訊(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具體包括甲方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和規章制度中列為絕密、機密級的各項檔案。

1.2 技術資訊指甲方擁有或獲得的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方案、製造方法、工藝流程、計算機軟體、資料庫、實驗結果、技術資料、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說明書、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一切有關的資訊,以及有關生產和產品銷售的技術知識、資訊、技術資料、製作工藝、製作方法、經驗、方法或其組合,並且未在任何地方公開過其完整形式的、未作為工業產權來保護的其他技術。

1.3 經營資訊指有關商業活動的市場行銷策略、貨源情報、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合同、交易相對人資料、客戶名單等經營資訊。

1.4 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和有關協議約定,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也屬本保密協議所稱的商業祕密。

1.5 乙方對上述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本協議之簽訂可認為甲方已對其商業祕密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二條 保密義務

2.1 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中關於保密的規定,履行保密職責。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披露和使用商業祕密。

2.2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視為無限期保密):

(1) 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2) 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之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3 乙方因承擔保密義務,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一) 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甲方一次性支付乙方_________元。

(二) 雙方約定,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已經包含保密費。勞動關係解除或終止,甲方不另行支付保密費。

第三條 違約責任

3.1 乙方違反上述約定,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乙方給甲方造成的損失,甲方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扣除後仍然不足的部分,甲方可以向乙方追償。

3.2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工作任務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如果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乙方承擔。

3.3 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計算方法是,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3.4 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上述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獲得的全部利潤。計算方法是,乙方從每件與違約行為直接關聯的產品獲得的利潤乘以在市場上銷售的總數所得之積,或者以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作為損失賠償額。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第四條 爭議處理及其他

4.1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雙方無法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可以向當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不服裁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以下無正文。

甲方(蓋章):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 篇6

保 密 協 議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單位地址:                                                          

乙方(勞動者)姓名:          性別:         民族:                 

文化程度:        所在部門:              職務:                      居民身份證號碼:                                                    

家庭住址:                                                          

郵政編碼:                 聯絡電話(手機):                           參加本單位工作時間:                                                

鑑於協議雙方承認有必要保護不時由甲方指明所有保密資訊,係指乙方在受僱期間及離職之後有保護甲方的技術祕密、商業祕密和其他智慧財產權(以下統指智慧財產權)的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和法規,尤其是指《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雙方達成一致協議,特定以下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甲方享有。甲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乙方應當依甲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甲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甲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乙方享有,甲方尊重乙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乙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乙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甲方申明。經甲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乙方享有智慧財產權,甲方不得在未經乙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乙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乙方申明後,甲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乙方承諾,未經甲方及其關聯公司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第五條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第六條 乙方承諾,在為甲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乙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乙方應當承擔甲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由此產生的律師費、訴訟費等費用);甲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乙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可以從乙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乙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甲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甲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甲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費不得由乙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乙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甲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甲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八條 乙方承諾,其在甲方任職期間,非經甲方事先同意,不在與甲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乙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甲方不得限制乙方從甲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 乙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甲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甲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第十條 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協議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協議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如甲方的任何員工發現乙方在非工作場合包含但不限於咖啡館、茶室、酒店等場所和甲方的同行或競爭對手進行交談則視為乙方洩密,甲方可以單方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第十二條 本協議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乙方從甲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乙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甲方工作場所內。

本協議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乙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甲方以正當理由拒絕發給乙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乙方解聘。

乙方離職時應對所使用的電腦資訊進行交接手續,如發現電腦內沒有任何公司資料和經甲方電腦技術人員對其電腦進行痕跡核查發現有拷貝的痕跡視為乙方洩密,則甲方有權拒絕辦理解除合同證明並不予進行工資結算。

第十三條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甲)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協議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乙方如違反本協議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貳個月工資;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甲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乙方的聘用關係。

乙方的違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乙方應當賠償甲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為準。本協議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六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前已仔細審閱過協議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協議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第十七條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並作為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附件,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用人單位)蓋章:                    乙 方(遵守保密協議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字:

日期:                                    日期:

保密協議 篇7

保密協議

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

住所地:

聯絡方式: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工作,已經(或將要)獲悉甲方保密資訊,為了確保乙方履行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資訊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保密資訊是指:

(一)乙方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獲取的相關業務、技術祕密、圖紙、軟體、計算機程式(包括自行開發及甲方付費購買的第三方提供的軟體和相關資料)、程式碼、資料庫、專利、工業版權等。

(二)乙方在履行職責過程中甲方向乙方披露的,或乙方自行獲取的交易方面的書面或者其他形式的資料資訊、客戶資訊,反映公司財務狀況、人事管理的資訊以及重大決策及發展戰略。

(三)下述資料和資訊除外:

1.已經公佈於眾的資料,但不包括任何主體違反保密義務或侵權所進行的披露。

2。在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前已為該方知悉的非保密資訊。

第二條 保密責任

乙方除事先已經取得甲方書面批准外,乙方自與甲方形成勞動關係之日起,及至日後的任何時間都應當遵守下列規定:

(一)乙方負有遵守甲方保密制度,保守甲方商業祕密的義務,非事前經甲方許可不得將工作期間所獲悉的保密資訊提供、洩露、披露給任何第三方,無論這種洩密是有償或無償的,亦無論是故意或過失。

(二)甲方的保密制度或本協議未規定或規定不明之處,乙方應秉持謹慎、誠信的原則,採取必要且合理的措施,盡力維護其於履職期間獲悉或持有的任何甲方可能涉密的資訊(亦包括甲方持有且對第三方負有保密義務或可能負有保密義務的資訊)的機密性。

(三)乙方除應對自身因履職需要掌握的甲方之保密資訊負有嚴格保密責任外,還應採取合理的必要保護措施,防止第三人自乙方或乙方負責管的部門獲取其所負責保管或接觸的保密資料。

(四)乙方不得為自己或他人利益使用、利用甲方的保密資訊。

(五)乙方不得取得或接觸按其職權或級別不應取得或接觸的保密資訊。

(六)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編制、製作、使用或持有的與甲方業務有關的任何檔案、手冊等均屬甲方所有。乙方需在與甲方解除勞動關係前將上述檔案(包括正本及所有副本)交付給甲方,並不得保留上述檔案的全部或任何部分的複製檔案。

(七)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完成的與甲方業務相關(包括依賴甲方裝置或工作場所完成)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祕密資訊,除乙方與甲方另行書面約定為乙方獨享智慧財產權外,均屬於職務成果,甲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第三方轉讓。

在雙方就此項成果的歸屬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前甲方就使用並進行生產經營的,乙方不得要求甲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八)本協議之約定不妨礙甲方受其他相關法律有關商業祕密、商標、專利、著作權等有關智慧財產權法律之保護。

第三條保密期限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屬於當然保密期限。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退職,離退職後三年內仍有義務保守保密資訊的機密性。

第四條法律責任

(一)乙方應對其故意或過失洩露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後果承擔法律責任。

(二)乙方自願或受他人指使竊取甲方商業祕密為己所用或提供給第三方的,無論是否以營利為目的,且無論是否實際獲利,甲方均有權要求乙方停止侵害、賠償損失,並將非法所得交付給甲方,情形嚴重的提交司法部門追究刑事責任。

(三)甲方對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有權任意採取如下措施的任一項或幾項:

1.內部處理:扣發工資獎金、給予處分、直至辭退、開除,同時可要求乙方承擔經濟損失;

2.可對乙方提起違約或侵權之訴;

3.通過司法機關追究乙方刑事責任。

(四)因乙方違約或侵權應當賠償甲方的範圍,包括甲方的直接損失及間接損失。甲方要求乙方賠償損失的同時,還可向乙方追索甲方因乙方洩密行為造成全部損失金額的300%作為違約金。

第五條 獎勵機制

(一)甲方鼓勵員工嚴格遵守保密制度,鼓勵主動防止和制止洩密、竊密行為。

(二)如乙方舉報洩密、竊密行為一經查實並協助甲方挽回損失的,甲方將予以一定經濟獎勵,並在人事任免及職級晉升方面同等條件下優先考慮。

第六條適用法律和爭議解決

(一)對因本協議或者本協議各方的權利和義務而發生的或者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和爭議,本協議雙方不可撤銷地接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並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解釋。

(二)雙方當事人就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應首先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能達成一致意見的,任何一方均可以採取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

(一)依法向 法院起訴;

(二)依法向 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七條 其他約定

(一)本協議與勞動合同聯合使用,同時生效;

(二)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本協議由甲方蓋章、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或授權代表:

簽約地點: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 篇8

保密協議

【當事人情況】

第一條 合同主體描述

1. 本保密協議(以下簡稱“本協議”)由以下雙方於【        】年【        】月【        】日(以下簡稱“生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        】(新增具體簽署地址)共同簽署:

(1)【        】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披露方”、“用人單位”或“公司”),一家根據中國法律組建併合法存續的有限公司,其註冊號為【        】,聯絡地址位於【        】,法定代表人為【        】。

(2)【        】(以下簡稱“接受方”、“勞動者”或“員工”),一位具有完全行為能力的中國公民,其公民身份號碼:【        】,聯絡地址:【        】,電子郵箱:【        】,聯絡電話:【        】。

2.為本協議之目的,披露方和接受方在本協議中單稱“一方”,合稱“雙方”。

第二條 合同目的描述

1. 鑑於:

(1)披露方和接受方於【        】年【        】月【        】日簽訂了一份《勞動合同》(以下簡稱“勞動合同”),根據該勞動合同,披露方僱用接受方作為其正式員工,在公司從事【        】崗位的工作,其屬於披露方的[□高階管理人員]、[□高階技術人員]或[□負有保密義務的人員](根據實際情況選擇),接受方理解並同意,接受方在公司履行其職責和工作過程中將不可避免地直接及間接接觸公司大量的商業祕密(以下簡稱“商業祕密”,具體定義如下),應當對公司的商業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2)雙方理解並同意,商業祕密是披露方有價值的財產,而錯誤使用或在未經授權下透露將實質性地損害商業祕密的價值,並給披露方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

據此,本著平等自願與誠實信用原則,經友好協商,就保密等有關事宜,雙方一致達成如下條款和條件,以資共同遵照執行:

第三條 術語定義

1. 離職:指員工自動離職、協商一致解約、嚴重違法違紀被披露方辭退、合同期滿終止等勞動合同解除或終止的各種情形。

2. 創作檔案:指在創作過程中可能產生或足以產生智慧財產權的檔案及(或)各類機密資料檔案,包括但不限於草稿、圖面、個人筆記、會議記錄、軟體等。

3. 商業祕密:指由披露方所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披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並經披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4. 保密資訊:指披露方向接受方披露的全部資訊或接受方在履行雙方合作事宜時而獲知的披露方的資訊,不管上述資訊是以何種方式披露或者以何種方式獲得(本協議約定的非保密資訊除外)。

5. 關聯公司:指披露方直接或間接控制的子公司/實體組織、直接或間接控制其的母公司/實體組織、直接或間接被同一母公司/實體組織控制的公司/實體組織、各分公司以及其他與披露方具有關聯關係的公司。

第四條 保密資訊的範圍

1.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是指披露方以任何形式(包括但不限於書面、口頭、或以樣品、範本、計算機程式或其它形式)向接受方披露的與業務相關的任何資訊。

······

因涉及相關智慧財產權,如需,可與昆明合同律師網申波律師聯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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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 篇9

保密協議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證號:

住址:

就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而知曉的甲方商業祕密和甲方客戶個人資訊,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保密範圍

1、甲方公司的商業模式。

2、甲方公司搭建過程、運營策略、推廣方案。

3、甲方公司產業產品的製作過程、定價策略及其參與市場競爭的核心優勢。

4、乙方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需要而獲得的甲方客戶資訊、交易資料、分析資料等資料資訊。

5、為甲方提供服務過程中知曉的客戶個人資訊。

6、產品銷售資訊(包括但不限於銷售數量、客源分部、客戶上下游銷售資料等)。

7、乙方獲知的甲方其他非公開資訊。

8、上述保密資訊的洩露可以經資料、文字、圖片及記載上述內容的資料、光碟、軟體、圖書等有型媒介體現,也可通過口頭等視聽形式傳遞。

第二條  雙方權利義務

1、乙方對其因身份、職務、職業或技術關係而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應嚴格保守,保證不被披露或使用,包括意外或過失。

2、乙方未經授權,不得以競爭為目的、或出於私利、或為第三人謀利、或為故意加害於甲方,擅自披露、使用商業祕密、取走與甲方商業祕密有關的物件;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無關人員洩露;不得向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允許或協助不承擔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商業祕密的檔案或檔案副本;對因工作所保管、接觸的有關本公司或公司客戶的檔案應妥善對待,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

3、乙方失去儲存涉密資訊載體的資格時,應將所有存有涉密資訊的載體清空或交還給甲方。

第三條  違約責任

1、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的商業祕密,因乙方洩露導致甲方遭受損失的,乙方應賠償甲方人民幣_______萬元。

2、乙方應嚴格保守甲方客戶的個人資訊,因乙方洩露導致客戶遭受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四條  協議生效

1、本協議有效期為 無限期 ,直到涉密資訊依法經公開時為止。

2、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效力。

第五條  法律適用、管轄

1、本協議之效力、解釋、變更、執行與爭議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大陸地區法律。

2、因本協議產生爭議的,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合同簽訂地有管轄的法院提起訴訟。

【以下為《保密協議》簽署頁】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簽署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 篇10

甲方:_________(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_____________(員工姓名)

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後的必須期間,均會接觸或掌握甲方的商業祕密,為了維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現就有關保密事項協議如下:

一、甲方的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包括但不限於:設計、程式、操作等方面的軟體,產品方案,產品策略,製作方法,客戶名單,貨源及技術情報,財務資料,供應商、經銷商資料,以及乙方依約或依法對第三方負有保密職責的第三方的商業祕密等資訊。

二、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應為其供給工作所必需的各種資訊、資料、裝置和軟體,以充分發揮其聰明才智。

三、甲方應制定相應的保密制度,對商業祕密的資料、範圍、保密期限等作出規定,以便乙方遵循。

四、乙方同意採取必要及有效的措施,維護其於受僱期間所知悉或持有的商業機密。除職務上的正常、合理使用外,非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將甲方的商業祕密洩露、告知、交付或轉移給甲方(包括甲方之關係企業)以外的第三方,或為自我或第三方使用。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保證不私自保留、複製和洩露任何商業祕密資料,不在其他公司兼職;保證不私自從外部將任何有侵權可能的資訊和資料攜人甲方,並擅自使用,否則,乙方願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法律和經濟職責。乙方離職後1年內,保證不在甲方以外的任何場所使用甲方的商業祕密與甲方競爭;甲方為此支付乙方保密費用元。

六、乙方離職時,應立即將自我所持有的甲方所有的'商業祕密資料、軟體等物品移交甲方所指定的人員,並辦妥相關手續。

七、甲、乙雙方均願嚴格執行本協議。任何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_______元;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願承擔全部賠償職責。此外,乙方違約的,甲方能夠解除其勞動合同。

八、本協議為勞動合同的附件,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協議 篇1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關於禁止侵犯商業祕密行為的若干規定》、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原則下訂立以下協議,以茲共同遵守:

第一條 公司商業祕密範圍

1、甲方經營資訊:包括甲方經營方針決策、投資決策意向、發展規劃、經營計劃方案、經營狀況和實際實力、認證模式和服務定價、市場分析、營銷策略等;

2、甲方交易資訊:包括與有合作關係企業和客戶名單、客戶資料、合作意向、投資合同條款、營銷網路和渠道、客戶抵押物資訊、成本價格、拍賣標的底價、收費標準、購買理財產品的客戶資料、成交或商談的價格等;

3、甲方管理資訊:包括財務預算、財務報表、統計資料、財務分析報告、資產狀況、工資薪酬資料、人事資料、理財投資客戶材料、業務投資資料(客戶調查審查報告、會談記錄、公證書、合同、表格等)、業務標準規範和流程、業務培訓資料等。

4、甲方其他資訊:乙方在甲方從業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的所有其它應當保密的資訊。

第二條 保密期限

1、雙方簽署同意的勞動合同期內。

2、勞動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兩年內,乙方依然應當堅守職業操守和職業道德,保守對甲方的保密承諾。

第三條 保密費用

甲方對乙方的技術成果給予的獎勵,獎金中含有保密費,其獎金和保密費的數額,視技術成果的作用及其創造的經濟效益而定。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雙方約定的保密條款。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無論在正常或非正常的情況下,未經甲方事先同意,乙方均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向任何(單位內部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外部的)人員洩露自己知悉或持有的屬於甲方的、或者不屬於甲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機密資訊。

2、乙方承諾在甲方任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參與組織、策劃或者參加任何與甲方相競爭的專案和活動,不在與甲方經營專案類似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內任職或為其提供幫助和服務。

第五條 違約責任

在勞動合同期內,如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約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接受處罰或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尚未造成嚴重後果經濟損失,但給甲方正常經營活動帶來不良影響的,將酌情予以乙方警告、扣除當月績效處罰;

2、合同解除或期滿終止後兩年內,如乙方未履行對甲方的保密承諾,並對甲方的經濟利益造成損害的,甲方可依據有關法律規定,選擇司法訴訟等辦法,依法處理。

第六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產生爭議的,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應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第七條 其他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雙方當事人簽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保密協議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單位地址 __________________現在住所_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 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參加由甲方於_________ 年 _________月 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 _________月_________ 日組織的崗前專業培訓,甲方希望乙方能夠對其提供的相關資訊予以有效保護。

因此,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為保守甲方相關專案資訊、管理方案和技術祕密,特訂立如下協議條款:

第一條、本協議所稱保密資訊是指甲方在乙方參與學習培訓期間以口頭、書面或電子檔案等形式傳授給乙方的培訓資料,以及其它需要保密的專案資訊、管理方案和技術等資訊。

甲方享有該保密資訊的所有權。

乙方同意接受甲方以培訓授課或以發行培訓資料的形式向其宣講和釋出的保密資訊,並承諾在採取嚴密措施保護甲方保密資訊的同時,不向除甲乙雙方以外的任何第三方洩露甲方的保密資訊。

第二條、乙方需經甲方同意才能持有或保管一切記錄有甲方保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磁碟以及其它形式的載體,否則,均應歸甲方所有,且不論這些保密資訊有無商業價值。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負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協議簽訂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保密協議 篇13

甲方(聘用單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聘人)::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

聯絡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雙方根據國家和本市有關法規、規定,按照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商業祕密範圍

第一類___公司經營中的商業祕密

包括但不限於以下所列: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保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專案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尚未公開的企劃方案、預算;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等資料;

7、公司出資開發、研製、購買的軟體;

8、公司設計方案、圖紙、報價表、效果圖,客戶資料;

9、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如管理流程、行政、人力資源及各部門管理資料及工作手冊。

第二類財務方面機密

包括但不限於如下所列;

1、財務部的收款、存款、付款、現金流量等財務狀況;

2、客戶資料情況,合作伙伴情況,以及公司將要發展方向的方針、策略;

3、材料裝置採購方式、採購價、採購渠道,採購合同,分包商資料情況;

4、專案成本核算、經營成本、勞動力成本、機械成本、管理成本;

5、合同及分包商合同、協議;

6、在經營活動中的保密行為;

7、公司領導臨時交待的保密事項;

特別說明:如乙方無法確定屬於商業祕密,則可向上級及公司諮詢。在得到上級或公司明確答覆“不屬於商業祕密”之前,乙方應按商業祕密對待。

第二條不洩露、不使用商業祕密

乙方同意,在甲方聘用期間以及聘用期終止後,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決不公開發表或對其他人洩露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為其他目的而是用甲方的任何商業祕密,決不復印、轉移含有甲方商業祕密的資料。

第三條脫密期

乙方同意,因乙方的特殊崗位,如乙方合同到期或將離職,甲方有權在合同到期或離職前的三個月內將乙方調離現崗位(薪酬相應調整)直至離職,乙方應予配合。

第四條限制競爭性行為

乙方同意,自己在受甲方聘用期間,決不直接地或者間接地從事同甲方業務具競爭性的業務,決不同時接受甲方競爭對手的聘用,決不對甲方競爭對手提供(無論直接地或者間接的)諮詢性、顧問性服務,決不聘用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為自己工作,也不唆使甲方的任何其他職工接受外辦聘用。

第五條禁止惡意損壞行為

鑑於乙方受聘用期間職位的特殊性,可能會掌握甲方更多、保密等級更高的商業祕密,乙方承諾:無論在甲方受聘用期間或者聘用結束(無論因何原因而結束)後,無論出自任何原因,乙方到工商、稅務、勞動等相關單位進行所謂的投訴、舉報等發洩私憤的行為的,均為蓄謀惡意損壞甲方名譽及利益的行為,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均有乙方自行承擔。

第六條聘用期終止後的義務

1、當聘用期無論由於何種原因終止時,或者甲方有要求時,乙方同意立即向甲方移交自己所掌握的,包含有職務開發中商業祕密的文件、記錄、筆記、提綱、資料、源程式、目標程式、模型、樣品以及任何其他材料,並辦妥有關手續。

2、乙方同意,在聘用期終止後仍然嚴密地保守自己在甲方任職期間所瞭解的甲方的商業祕密,直到這些資訊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性資訊為止。

3、乙方同意:由於乙方崗位的特殊性,在乙方終止或解除聘用的三個月內,如因財務方面的需要,乙方仍應配合甲方提供適當諮詢、解答、交接、指導工作。

第七條法律責任

1、乙方違反本協議中的任何義務的,均視為嚴重違反規章制度與勞動紀律,甲方有權解除勞動合同或聘用合同,並不支付任何補償。

2、乙方利用甲方無形資產獲取的利益,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交付給甲方,並保留訴訟的權利。

3、乙方違反保密義務的,應向甲方支付___50萬元違約金。同時,乙方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損失,損失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損失、調查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公證費用等。

第八條附則

1、雙方是否構成勞動關係以雙方簽署的其它協議為準,本協議不作為勞動關係的證據。

2、本協議自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保密協議 篇14

甲方:

乙方:

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精神,甲、乙雙方就保守商業祕密及競業限制事項,經充分協商一致後,共同訂立本協議,以資信守:

一、乙方任職期間對知悉的甲方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二、根據甲方的經營情況,確定以下(包括但不限於)資訊屬甲方的商業祕密:____________-(如:經營戰略、管理訣竅、進貨渠道、客戶資料、產品定價及報價資料、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產品生產技術和工藝規範等)、甲方確定的其它保密資訊。

三、乙方無論因何種原因接觸了與甲方的勞動關係,對知悉的商業祕密仍負有保密和不為自己或他人的經營活動使用之義務,直至該祕密被甲方認為不再是商業祕密。該協議的效力不因勞動合同的解除而終止。

四、乙方如違約使用甲方商業祕密或導致祕密洩露的,應承擔違約責任,須支付甲方違約金伍萬元人民幣;如造成甲方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應賠償甲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直接經濟損失和間接的利益損失);觸犯刑法的,交由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五、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及離職之後的兩年以內,非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不得在原門診(包括所有分店)五公里範圍內與甲方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

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員工、代理人、顧問等;乙方在離職之前或離職之後兩年以內,不得搶奪甲方客戶,或引誘甲方其他員工離職,損害甲方的合法權益;也不得自營與甲方相同或具有競爭性關係的產品或服務。

六、甲方為培訓乙方所花費的培訓費用,若乙方在合同未到期的情況下解除合同,應向甲方賠償上述培訓費用(按照實際費用評算)。

七、乙方違反本協議第五條的約定,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為合同期工資總額的30%。

八、本協議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生效。

甲方: 乙方:

年 月 日 年月日

保密協議 篇15

【合同編號: 】

甲方(企業):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乙方(員工):

身份證號:

住址:

聯絡電話:

由於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協商的原則,自願簽訂如下保密協議:

乙方確認在簽署本協議之前已經詳細審閱了協議內容,並已理解協議各條款的含義。

第一條商業祕密的定義

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夠為甲方帶來經濟利益或者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並經甲方採取一定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經營資訊,以及其他雙方約定或者甲方內部規定保密的資訊。本協議所稱甲方的商業祕密不限於甲方企業本身的商業祕密,還包括因業務往來所知悉的甲方所屬集團其他成員企業的商業祕密,以及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在締約過程中知悉的對方當事人的祕密)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如技術合同、合作協議等)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具體包括但不限於:

1、銷售祕密:客戶方案、銷售進度、圖紙、樣品、相關的函電等;

2、經營祕密: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人力資源資訊等;

3、特別指出的商業祕密:

第二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1、乙方在任職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2、遇到甲方保密規章、制度中未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的方面時,乙方應本著謹慎、負責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保守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

3、乙方不得刺探非本職工作所需要的商業祕密。

4、除履行職務需要之外,未經甲方事先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洩漏、傳播、公佈、發表、傳授、轉讓、交換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無權知悉該項祕密的甲方職員)知悉屬於甲方或者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5、乙方不得利用所知悉的甲方的商業祕密從事有損甲方或者甲方關聯企業利益的經營、交易等行為。

6、如果乙方發現商業祕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商業祕密的,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相關部門報告。

7、其他本著誠實信用原則應當承擔的保守商業祕密的義務。

第三條 載體返還

乙方離職時,或者任何時候只要甲方提出要求,乙方應當立即向甲方歸還全部商業祕密載體,包括但不限於該商業祕密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不得將這些載體及其複製件擅自保留或交給其他任何單位或個人。如果該載體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轉錄到其他載體中的,則應立即銷燬或刪除。

第四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甲方對本協議第一條所述的商業祕密採取適當的保密措施並告知乙方時開始,到該商業祕密由甲方公開時止。

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乙方離職之後(自離職之日起)仍應當保守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同在甲方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

第五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約定:

1、如果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任職期間接受甲方的罰款、降薪或辭退等處罰。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並承擔賠償甲方損失的責任。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前款所述損失賠償按照如下方式計算。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及可舉證之期待利益損失;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本條a)款所述的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不低於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的合理數額,或者不低於甲方商業祕密許可使用費的合理數額;

c)甲方因調查和追究乙方的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以及因此導致勞動合同解除而給甲方造成的人員錄用費、培訓費等損失也應當包含在損失賠償額之內。

4、因乙方的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的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通過司法的方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法律責任。

第六條無競業

乙方承諾:到甲方工作,並不違反其與原單位簽訂的保密或者競業限制協議,對原單位亦不負擔保密或者競業限制義務,不會因此受到原單位追究。

乙方上述承諾不實而造成有關單位追究甲方責任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且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並且乙方須對甲方因此受到的損失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而引起的任何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在 提起仲裁(此處可改為指定法院起訴亦可,看雙方約定)。上述約定不影響甲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八條其它事項

1、本協議如與雙方以前的任何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協議的規定為準。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簽訂補充協議,協議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4、本協議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託代理人:(簽字)

時間: 時間:

保密協議 篇16

保密協議

議範本可能不適合貴方使用要求,僅供貴方參考。我方不保證本協議的適用性,而且我方不承擔因使用本協議範本而產生的任何責任。

B>於20xx年月日由

1,[披露方](以下稱“披露方”)和

2,[接受方](以下稱“接受方”)簽訂,

披露方和接受方以下共稱為“雙方”

>

A.接受方理解披露方已經或即將披露有關的資料,這些過去、現在或後來披露給接受方的資料以下稱為披露方的“產權資料”

1.對披露方披露的產權資料,接受方在此同意:(i)嚴守產權資料機密,並採取所有預防措施保護該產權資料(包括但不僅限於接受方為保護其自有機密材料所採用的措施),(ii)不洩露任何產權資料或源自於產權資料的任何資料給任何第三方,(iii)除用於內部評估其與披露方的關係之外,任何時候均不得利用該產權資料,以及(iv)不復制或顛倒設計該產權資料。接受方應爭取其接受產權資料或能接觸產權資料的僱員、代理、和分包商簽訂一份保密協議或類似的協議,此協議的實質內容應與本協議相似。

2.未准予任何權利或許可的條件下,披露方同意上述條款不適用於披露後五年以後的任何資料,也不適用於接受方能說明其具有下述情形的任何資料:(i)已經或正在變成(不是通過接受方或其會員、代理、諮詢單位或僱員的不正確作為或不作為而導致變成的)普通大眾可以獲取的資料,或者(ii)能書面證明接受方從披露方收到資料之前已經擁有或熟知的資料,除非接受方非法佔有該資料,或者(iii)由第三方合法披露給他的資料,或者(iv)未使用披露方的產權資料,由接受方獨立開發出來的資料。只要接受方採取勤勉合理的努力來減少洩密且允許披露方尋求保護令,接受方可以應法律或法庭命令的要求披露資料。

3.任何時候,只要收到披露方的書面要求,接受方應立即歸還全部產權資料和檔案、或包含該產權資料的媒體及其任何或全部影印件或摘要給披露方。如果該產權資料屬於不能歸還的形式、或已經複製或轉錄到其他資料中,則應銷燬或刪除之。

4.接受方理解本協議(i)並不要求披露任何產權資料或者(ii)並不需要披露方進行任何交易或發生任何關係。

5.接受方進一步承認並同意,對於提供給接受方或其顧問的產權資料的完整性準確性,披露方或者其任何一個主管、官員、僱員、代理或顧問現在或將來均沒有進行任何明示或暗示的意思表示或保證,並且現在或將來均不承擔任何責任或義務;接受方應自己負責評估該產權資料。

6.任何一方在任何時間任何期限裡沒有享受其本協議項下的權利並不能解釋為他已經放棄了該權利。如果本協議的任何部分、條款或規定是不合法的或者是不可執行的,協議其他部分的有效性和可執行性仍不受影響。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分配或轉讓其在本協議項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權利。未經雙方事先書面達成一致意見,本協議不得以任何其他理由而更改。除非本協議的任何意思表示或保證具有欺詐性,本協議業已包含了雙方對合約事項的全部理解,它可取代此前的所有相關意思表示、書面材料、談判或諒解。

7.本協議受披露方所在地法律管轄(如披露方所在地不只一個國家,則為其總部所在地)(“地域”)。雙方同意將由本協議引起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提交給地域內的非排他性法庭審理。

[披露方][接受方]

簽字:簽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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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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職務:職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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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址: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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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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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協議 篇17

保密協議

本協議由下列各方於【時間】在【地點】簽署:

甲方:

乙方:【專業機構】

甲方因收購【目標公司】(以下簡稱“目標公司”)聘請乙方提供專業服務。為保證收購事項的順利進展,甲方要求包括乙方在內的所有專業機構對於執業過程中所獲知的資訊予以嚴格保密,乙方亦同意按照執業準則對該等資訊予以保密。為此,雙方達成如下協議:

保密資訊的範圍

為本協議之目的,以下資訊屬於保密資訊:

甲方關於收購目標公司的計劃、進展情況;

收購的商業條件;

收購完成後關於目標公司的重整計劃、治理結構的調整方案;

參與收購的中介機構及工作人員;

關於目標公司的所有非公開披露資訊;

收購法律檔案;

其他任何在依照法律、法規和政府部門的規章予以公開披露前,乙方獲知的與本次收購的有關資訊。

下列資訊不在本協議規定的保密資訊之列:

已公開的資訊;

並非直接或間接地從與甲方或目標公司獲得,亦非來源於負有保密義務的第三方,而是乙方通過自行收集、研究而獲得的資訊;

義務與責任

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間接向任何無關的第三方提供保密資訊,或者提供獲得保密資訊的途徑。乙方之僱員、附屬機構、分支機構的行為均視為乙方的行為。

保密資訊將由乙方以機密的方式持有並對待,並將不會被乙方用於除協助甲方完成上述收購外的其他方面,不過,基於以下兩種情形可以披露:

任何此等資訊可以披露給受聘於乙方並由於工作需要而知道這些資訊的乙方的僱員和代理人,所有這些人都將由乙方告知此等資訊的機密性質並將在乙方的指導下以機密的方式對待此等資訊;

此等資訊的任何披露屬法律要求、主管部門要求或徵得甲方同意。

甲方同意乙方為介紹本身的業績,在任何場合提及參與本次收購,但乙方不得介紹任何未經公開的資訊。

爭議解決

任何因執行本協議所發生的,或與本協議有關的爭議,雙方應以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如協商未能達一致,則應將爭議提交【北京仲裁委員會】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雙方均應主動履行。

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由雙方授權代表簽字和(或)雙方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司】(蓋章)

代表: (簽字)

日期:乙方:(蓋章)

代表: (簽字)

日期:

保密協議 篇18

保密協議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絡方式:

甲乙雙方願意就【             】進行合作,鑑於雙方在本專案中互相披露保密資料,為了促進協議雙方的洽談、合同的簽訂及履行,明確協議雙方的保密責任,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以共同信守。

第1條 定義

1.1 資訊的公開所謂“公開”,只要該資訊已經在本行業中成為公知事項,即意味該資訊已經被公開。

1.2 披露方所謂“披露方”是指披露“保密資訊”的一方。

1.3 接受方所謂“接受方”是指接受“保密資訊”的一方。

1.4 關聯方所謂“關聯方”是指控制該方的、被該方控制的或處於包括該方在內的各方共同控制之下的任何公司或其他經營實體。就該方而言,“控制”一詞是指對該方的絕大部分資產或享有表決權的股份的直接或間接所有權。

1.5 保密資訊

1.5.1 本協議項下所謂的“保密資訊”是指依《反不正當競爭法》第十條第三款所規定的,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權利人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涉及到的範圍是:包括但不僅限於圖紙、電子記憶媒體、電子資料、實驗資料、材料、零部件、客戶名單、貨源情報、合同、價格、成本、產銷策略等協議雙方在洽談、簽訂、履行合同過程中相互披露的與合作專案相關的內容資訊。

1.5.2 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還需具備以下條件:(1)如果“保密資訊”以書面形式披露,“披露方”需在披露時標明有“內部資料”、“嚴格保密”、“專有資訊”、“保密”或其它同等標誌。(2)如果“保密資訊”以書面形式之外的其它形式被披露,“披露方”需於該等資訊被披露後7個工作日內,以書面形式將該等資訊列為“保密資訊”的宣告提交到“接受方”處簽字確認。

1.5.3 本協議所規定之保密義務不適用於以下資訊:(1)披露時已公開之資訊。(2)非因“接受方”過錯,而為第三人知悉且該第三人不負保密義務之資訊。(3)披露時為祕密資訊,但披露後非因“接受方”過錯,而被公開之資訊。(4)披露時已為“接受方”所知悉,且“接受方”不負保密義務的資訊。(5)按照政府或主管當局或法院的命令或強行法被要求披露的,但前提是該命令必須立即書面通知被披露方,以此給予被披露方介入的機會。(6)由“接受方”獨立開發的資訊。(7)根據雙方的事先合意,釋出、公開的資訊。(8)由“接受方”從第三方合法獲得的,且“接受方”並未由此而承擔保密義務的資訊。

1.6 背景保密資訊所謂“背景保密資訊”是指本專案開發之前已為甲乙各方所有並於本專案開發期間披露給對方的保密資訊。

1.7 新保密資訊所謂“新保密資訊”是指本專案合作過程中所產生的除“背景保密資訊”之外的所有技術、經營保密資訊。

第2條 “保密資訊”的保密、管理義務

2.1 接受方應以其保護自身同樣重要之類似資訊的同等審慎態度保護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但該等審慎度不應該低於合理的注意程度。

2.2 “接受方”只能將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披露給有必要知悉該“保密資訊”的僱員,“接受方”有義務要求必需知曉該等“保密資訊”的接受方僱員承擔保密義務,並經常檢查其僱員對保密義務的履行情況。

2.3 在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期間,非經“披露方”書面同意,“接受方”不得將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保密資訊”披露給任何第三方,該等第三方並不包括“接受方”的“關聯方”。如果接受方有必要將本協議項下所規定的“保密資訊”進一步披露給第三方,則需經“披露方”事先書面同意。

2.4 “接受方”有權將“保密資訊”傳達給其“關聯方”,但條件是該等“關聯方”應接受本協議項下各條款的約束。

2.5 根據雙方的事先合意,各方可以釋出、公開有關本協議書描述的“保密資訊”。

2.6 甲乙各方任何一方發現來自對方的有關本協議項下的“保密資訊”被洩密時,發現方有義務立即通知被洩密方,在被洩密方書面提出請求的情況下,發現方可以協助被洩密方防止該等“保密資訊”進一步被洩露。發現方因阻止該等“保密資訊”被進一步洩露採取合理措施所花費用,由被洩密方承擔。

2.7 披露方披露給獲取方的保密資訊不得複製,特殊情況下,經披露方書面同意,獲取方可以對披露方所披露的保密資訊資料進行少量的複製。如披露方提出要求,獲取方應按照要求將複製的保密資訊資料歸還給披露方,或者在提供書面證明的情況下予以銷燬。

第3條 “保密資訊”的產權、使用權

3.1 本專案開發之前所產生的“背景保密資訊”仍為各方所有,本保密協議的簽署並不產生“背景保密資訊”所有權的轉移;但針對本開發項下所產生的成果,如需以“背景保密資訊”為基礎,則接受方可以免費使用該等“背景保密資訊”。

3.2 本專案開發期間所產生的“新保密資訊”,歸 雙方共同 所有。雙方另有約定除外。第4條 保證條款“披露方”保證其有權進行本協議項下的披露。但任何一方均未在本協議項下做出任何其它保證,包括對於商業適銷性、適合於特定目的性的保證。

第5條 “接受方”保密義務期限協議雙方同意按下列第【 】種方式處理:(1)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資訊起至【 】年 【 】月【 】日止;(2)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資訊起滿【 】 年時止;(3)接受方的保密期限為:自接受保密資訊起永久保密,除非該保密資訊已經被合法地成為公開資訊。

第6條 繼受及受讓本協議應對本協議每一方各自的繼受人及受讓人具有約束力並適用於該等繼受人及受讓人的利益。不過,未獲另一方的書面同意之前,任何一方均不得轉讓本協議或本協議項下的任何權利或義務,但當任何一方通過吸收合併、重組、新設合併或出售其全部或實質上全部資產的方式轉讓給某一權益繼承人時,則無須該等同意。

第7條 違約責任7.1 出現以下情況時,獲取方應承擔違約責任:7.1.1 獲取方及獲取方的員工等未經披露方的書面同意擅自向第三方洩露保密資訊的;7.1.2 獲取方違反本協議第二條約定的;7.1.3 獲取方的其他行為洩露保密資訊的。7.2 出現上述情況時,獲取方應立即停止其違約行為並採取措施避免披露方損失的擴大,同時,獲取方應賠償披露方因此所遭受的經濟損失。

第8條 爭議解決

8.1 在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如發生任何與協議有關的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

8.2 如自爭議發生之日起1個月內仍無法得到妥善解決,則甲乙任何一方均有權通過訴訟方式解決。

第9條 舉證甲乙各方任何一方在主張本合同項下“保密資訊”相關利益時,需證明該“保密資訊”是祕密的、有一定價值的並採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予以保密的。

第10條 其它

10.1 適用法律本協議的效力、履行及解釋均適用於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

10.2 協議語言如果本協議以中英文簽署,以中文為準,英文只具參考之用。

10.3 協議修改在執行本協議過程中,不得任意修改本協議項下任何條款,對本協議所做的任何修改,由雙方經友好協商達成一致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保密協議,該補充檔案自雙方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簽字並加蓋單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原保密協議中被修改條款自補充保密協議生效之日自動失效,原保密協議中其它條款不受影響繼續有效。

10.4 協議生效本協議自雙方加蓋單位公章或合同專用章之日起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5 協議效力

10.5.1 本協議構成雙方之間有關本協議標的的完整協議,吸收並取代雙方之前有關其保密義務的所有交流。

10.5.2 本協議是商務合同、各類協議不可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如果本協議與商務合同、各類協議所規定內容發生衝突,以商務合同、各類協議為準。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簽字):

保密協議 篇19

甲方(單位):___________

乙方(員工):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

鑑於

乙方現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和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依據相關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簽訂本協議。

第一條 保密內容及範圍

1.1 乙方同意對甲方、或者雖屬於甲方客戶(含意向客戶)等第三方但甲方負有保密義務的一切保密資訊在保密期內予以嚴格保密。

1.2 本協議中的"保密資訊"是指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接觸到的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任何形式的祕密資訊,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

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觀點、發現、發明、公式、程式、計劃、圖表、模型、引數、資料、標準、商業祕密、專有技術以及任何智慧財產權等;

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製作或擁有的任何形式的報告、訪談記錄、資料、信件、電子郵件、報表、模型以及其他檔案的原件或副件;

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的技術資料或祕密、經營情況、經營策略及經營資訊、客戶資訊、客戶經營狀況等;

甲方內外部專案的專案建議書、專案計劃、報價、合同、專案研究方法和工具、培訓資料和工具以及專案成果等;

(5)甲方內部不欲公開或未經公開的公司制度、檔案、決議、訊息和公司運營情況等;

(6)任何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不欲公開的關於財務、成本、利潤、市場、銷售、合同的資訊及客戶和經銷商名單等。

(7)除上述外,下列資訊屬於甲方的重要保密資訊:___________ 。

乙方承認,上述"保密資訊"均為甲方的保密資訊。本協議不僅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簽訂之後接觸的保密資訊,也適用於乙方在本協議生效日期前接觸的所有保密資訊。

乙方確認,如果對是否屬於保密資訊存在爭議,則乙方應按保密資訊進行處理,除非得到甲方或乙方上級的明確否認。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2.1 乙方同意為甲方公司利益盡最佳努力,在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不組織、參加或計劃組織、參加任何競爭企業、或從事任何不正當使用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

2.2 乙方在為甲方提供服務或雙方合作期間,應嚴格遵守甲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服務內容相應的保密職責;若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保密資訊。

2.3 甲方或乙方上級在職權範圍內就保密事宜對乙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乙方應予執行,並作為本合同約定的保密義務的一部分。

2.4 乙方同意對保密資訊予以嚴格保密,承擔的保密義務包括但不限於:___________

乙方因某一專案而從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處獲得的保密資訊,乙方承諾只在進行該專案或與該專案緊密相關的專案研究時使用,絕不為與該專案無關的目的使用該保密資訊;

乙方應對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交到自己手中的保密資訊予以妥善儲存,不得洩漏或遺失,在未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不得私自保留或複製、記錄;

非經甲方事先書面許可,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地以任何方式或向任何第三方(任何第三方,包括除甲方該專案組人員以外的任何機構和人員)披露或透露保密資訊;亦不得依據保密資訊,就任何問題,向任何第三方做出任何建議;

當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要求乙方交回保密資訊時(無論出於何種理由),乙方應立即將保密資訊(及保密資訊的載體、複製品等)完整交回;

(5)根據甲方的要求,如實向甲方提供保密資訊的使用記錄;

(6)乙方在離職時或任何時候甲方提出要求時,須將一切保密資訊(及保密資訊的載體、複製品等)在甲方要求的時間內交還甲方;

(7)乙方在離職後,應嚴格遵守相關法律規定,以及以上各項保密義務,不得以任何方式利用、傳播、披露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資訊,不得利用所掌握或知悉的保密資訊從事損害甲方利益或可能對甲方利益造成不利影響的活動,包括向乙方之後任職單位披露或使用保密資訊、為乙方自營企業利益使用保密資訊等。

(8)無論在職期間或離職後,乙方均不得勸誘及參與招聘甲方其他員工到甲方的競爭單位工作。

(9)在職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離職後乙方或者乙方新入職單位、乙方自行投資的公司企業等也不得與甲方客戶有私下交易或金錢往來,否則視為乙方洩露甲方的客戶資訊和祕商業密。

2.5 保密資訊的保密期是指:___________乙方在職或離職後,甲方、甲方客戶或甲方關聯客戶對外公佈保密資訊或者保密資訊為公眾所知之前的任何時間。

2.6 特別是,下列任何一行為均屬於違反保密義務之列:___________ 。

2.7 甲方客戶資訊屬於甲方的高度祕密資訊。離職後,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直接或間接與原甲方客戶從事與甲方業務相競爭或相沖突的業務。如原甲方客戶與乙方聯絡,乙方應讓其與甲方聯絡或告知甲方。

第三條 有關確認

3.1 雙方確認,就本協議的履行,甲方無需額外向乙方支付費用或報酬,除非雙方另有約定。

3.2 乙方確認,已經知悉並理解甲方的下列制度,同意遵守執行:___________

、《員工手冊》、《保密制度》。

3.3 甲方有權不定期的修改、補充、釋出有關保密的制度與作法,並通過電子郵件、公司網路平臺等進行釋出,乙方同意經常查收相關檔案,並遵照執行。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 乙方違反保密義務時,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______元。同時還應賠償由此給甲方、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造成的一切損失,損失範圍包括但不限於甲方的名譽損失、直接損失和可得利益的損失,以及調查費用、公證費用、訴訟費用、律師費用,向第三方支付的賠償,為應對第三方的指控而支付的一切費用等。

上述賠償可以從乙方的服務報酬或勞動報酬中扣除。

4.2 如果乙方侵犯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相關的保密資訊或智慧財產權,甲方有權代表甲方客戶及甲方關聯客戶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

4.3 乙方在職期間有任何違反本協議的行為時,均被視為嚴重違反勞動紀律與甲方規章制度,甲方可解除勞動關係並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第五條 附則

5.1 本協議的簽訂與履行不代表雙方建立勞動關係;雙方關係以雙方簽署的其他文字約定為準。

5.2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署後生效。

5.3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

簽署時間:__________年 ______月 ______日

甲方(簽章):___________

乙方(簽名):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