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站首頁 工作範例 辦公範例 個人範例 黨團範例 簡歷範例 學生範例 其他範例 專題範例
當前位置:三優範文網 > 合同 > 委託合同

答辯狀(精選20篇)

欄目: 委託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56W

答辯狀 篇1

答辯意見

答辯狀(精選20篇)

答辯人保定電視臺就上訴人上訴委託合同糾紛,現發表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人認為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懇請法院依法駁回其上訴請求,理由 如下:

一、答辯人訴求的保險數額是根據社保機構的要求所應申報和繳納的真實資料,同時答辯人提交了長達78頁的上訴人職工欠繳保險明細,均嚴格按照社保部門要求的標準,結合每個職工的檔案工資核算的養老、醫療等各項費用。答辯人提供的證據真實、充分,足以證實上訴人每個職工應繳社保費用的標準及計算過程。

二、上訴人以被法院劃扣款項為由拒付保險費用不能成立。

上訴人因他案被法院劃扣款項,系因上訴人剝離了答辯人全部的可經營性資產成立,因而判定上訴人應承擔還款責任,與本案應付保險費用事宜沒有任何關聯性,更無可以抵消的法定事由。答辯人訴求的費用繫上訴人應為其職工繳納的保險,關係到上訴人及答辯人職工的基本生存需要,上訴人不應以任何理由拖延和拒付。

三、上訴人要求答辯人返還其20__年12月補交4萬多元的保險不能成立。

上訴人20__年12月繳納的費用,系其根據上訴人核算的標準,並按照上訴人的要求補繳的20__年8月-12月的保險費用,答辯人向上訴人出具了收費票據,並已按此時間段將上述費用交到社保部門。目前,上訴人除了一審中確定的數額外,仍拖欠答辯人  元保險。上訴人要求答辯人返還上述費用毫無事實依據。

因此,在上訴人欠繳保險費事實已經非常明確的情況下,上訴人仍故意找種種理由拖延支付保險費用,已經嚴重影響了雙方職工保險的繳納,並引發了社會事件。因此,為了維護廣大職工的合法權益,懇請二審法院依法駁回上訴人的訴訟請求。

答辯人:

20__年1月30日

答辯狀 篇2

民事答辯狀

答辯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註冊地址: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答辯人因收到        人民法院轉來關於        與原告        因        糾紛一案,現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被告均不存在僱傭關係。 

1.答辯人與原告        不存在僱傭關係。原告受僱於被告        而非答辯人,且其報酬由被告何劍支付,足見原告事實上系受僱於被告        ,其與答辯人不存在僱傭關係。

2.答辯人與被告        系承攬合同關係,而非僱傭關係。《民法典》第二百五十一條規定,承攬合同是承攬人按照定做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做人給付報酬的合同。本案中,答辯人將搬運工地提升架的任務交由被告        承攬,並一次性支付其承攬報酬;且被告何劍為完成承攬任務,還僱請了原告為其提供勞務。由此可知答辯人與被告間為承攬合同關係。

二、原告以答辯人系發包人應對其損失承擔連帶賠償責任無事實和法律依據。 

1.答辯人認為,作為搬運工地提升架的承攬人並不需要有相關資質,故原告依照《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向答辯人主張賠償無事實依據。

2.此外,《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中所述發包人應限於僅指《民法典》中建設工程合同關係或與建設工程合同類似的合同關係中的發包人。

因建設工程事務中,若施工承包方無相關資質則勞動者遭受意外傷害的風險將劇增,故司法解釋以保護勞動者權益為考量而有此規定。但若對發包人的定義進行任意擴張解釋,將大多數普通、簡單的承攬合同關係中的定做人都歸類為發包人,則會不當的對定做人苛以重責,不符合社會經濟生活實踐,亦有違民法公平之原則。

故答辯人認為本案不應適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人身損害賠償案件適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一條第二款的相關規定。

三、除上述觀點外,答辯人對於本案保留以下答辯意見: 

1.對於本案損害結果的發生,答辯人即使存在過錯,亦屬輕微過失,不應承擔連帶賠償責任,且應由作為僱主的被告                           及直接侵權人被告許美麗對原告的損失承擔主要的賠償責任。

2.關於賠償數額,答辯人認為:

(1)誤工費計算不符合客觀事實,誤工時間為    天,以農林牧漁業職工平均工資人民幣    元/年計算為計算標準,誤工費應為人民幣    元。

(2)護理費用不符合客觀事實,護理期限為    天,以農林牧漁業職工平均工資人民幣    元/年為計算標準,護理費應為人民幣    元。

(3)原告主張交通費的損失,但其提供的部份證據的真實性、與治療之間的關聯性均存在疑問,故答辯人對此不予認可。

(4)住院伙食補助費應為人民幣    元/天,計算    天共人民幣    元。

(5)營養費數額偏高,應為人民幣    元。

(6)殘疾賠償金數額過高,原告為農村居民,故以農村居民人均純收入人民幣    元/年為計算標準,傷殘九級十級,殘疾賠償金應為人民幣    元。

(7)精神損失撫慰金數額過高,可由法院依法裁決。

綜上,原告向答辯人主張損害賠償無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應駁回其對答辯人的訴求。即使答辯人對損害的發生存在過錯,亦屬輕微過失;且主張的部分賠償專案及金額欠缺理據,故懇請貴院酌情考量本人的答辯意見並依法作出裁判。

此致

人民法院

簽署時間:    年    月    日

答辯人:

附:答辯書副本    份;

證據材料    份

答辯狀 篇3

答辯狀

答辯人:

聯絡電話: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就        與        的    勞動爭議仲裁   一案,答辯人現答辯如下:

一、答辯人與被答辯人迄今未簽訂勞動合同,系被答辯人自身拒絕簽訂勞動合同所致,故其以未籤勞動合同為由要求答辯人支付雙倍工資沒有事實依據。

20__年2月,被答辯人進入答辯人處工作,從事車工工作。雙方口頭約定試用期1個月,月工資1500元,期滿後雙方再簽訂正式書面勞動合同。

20__年3月,答辯人提出與被答辯人簽訂書面勞動合同。但被答辯人表示簽訂合同意味上保險自己也要負擔部分費用,今後發放的工資會減少,由於自身經濟困難,暫時不需簽訂勞動合同。後答辯人多次要求與被答辯人簽訂勞動合同,都被被答辯人以各種理由推諉。如今,被答辯人以未籤勞動合同為由,向答辯人要求支付雙倍工資,答辯人不得不嚴重質疑被答辯人當時拒絕簽訂勞動合同的動機。

二、雙方口頭約定被答辯人的月工資為1500元,而實際答辯人每月發放給被答辯人的月工資均超過20__元,其中已經包含了加班、加點費。

一直以來,答辯人按照國家法律規定安排生產,發放工資。因答辯人所在行業是生產性行業,有淡季旺季。6個月以來,被答辯人每月平均工作天數在21-25天,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也只有8-9小時。對於確實因生產需要安排被答辯人加班的,答辯人已經在每月應發放的工資中增加了幾百元作為津貼發放給被答辯人。被答辯人所陳述情況與事實不符合。

三、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違反公司紀律長期擅自離職,其以答辯人非法解除勞動關係為由要求經濟補償毫無依據。

20__年2月以來,被答辯人曾兩次沒有任何理由,就擅自離崗礦工數星期。答辯人從未向被答辯人提出解除雙方勞動關係,故被答辯人稱因答辯人無故解除勞動關係,要求答辯人支付經濟補償金毫無任何事實依據,也沒有法律依據。一直以來,答辯人關心被答辯人,在被答辯人遇到困難的時候,答辯人曾伸出援手予以幫助。如今被答辯人的做法,實在令答辯人不解,也感到心寒。

鑑於被答辯人的所作所為,給答辯人聲譽造成了影響,經濟上帶來了損失,答辯人將另案對被答辯人提起訴訟,追究被答辯人的責任。

綜上所述,答辯人請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所有仲裁請求。

此致

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答辯狀 篇4

仲裁答辯狀

答辯人:

地址:

聯絡電話: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就被答辯人申請仲裁(        糾紛)一案,我方現答辯如下:

我公司與申請人於20__年4月25日簽訂了《(20__)設計合同》,根據合同條款即付申請人4萬元定金(是設計總額的20%)。後因工程建設投資較大,我公司只能是入股經營,與我公司合資的另一方要求從設計到施工完全由他們負責。因此我公司於20__年8月1日向申請人說明情況提出終止設計合同。事後雙方經過多次磋商,由於申請人索取費用太高,雙方未能達成協議,於是申請人向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現就申請人提出的請求和理由作出如下答辯:

一、申請人要求我公司支付方案設計費6萬元是沒有法律根據的。

根據國家計委編印的《工程設計收費標準》總說明中第十七條的規定,“設計費按設計進度分期撥付,設計合同生效後,委託方應向設計單位預付設計費20%作為定金,初步設計完成後付30%,施工圖完成後付50%。申請人向我方提交的《方案意見書》,並不是初步設計書,這是我們雙方之間的分歧意見之一。根據規定,初步設計書應具有初步設計說明書,初步設計概算書及裝置、結構、電器三個專業的圖紙。而申請人只交付方案意見收由我公司審批,沒有初步設計說明書、概算書及三個專業圖紙,我公司認為申請人沒有完成初步設計,因此不能按規定支付設計費。  另外,就我公司與申請人 設計合同第八條第二款規定:“方案設計完成後15天內,甲方即向乙方支付設計費6萬元”。此合同之規定也是指初步設計書完成後付設計費6萬元,並不是指“方案意見書”完成後即付6萬元。作為申請人來說,他們完全懂得“方案意見書”和“初步設計書”的不同概念和內容。而申請人卻把兩個概念及內容混為一談,向我公司追索6萬元,既不符合國家的有關規定,也不符合設計合同條款的規定。因此我公司拒絕申請人的請求是有道理的。據此,申請人請求我公司支付延期款0.3萬元也是沒有根據的。

二、申請人要求我公司賠償經濟損失2.7萬元(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逾期違約金0.3萬元),這個請求是毫無根據的。

根據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中規定“寫字商住樓的基礎圖,是在設計方案認可後兩個月及收到勘探資料後一個月後交付施工圖”,而申請人在我公司對方案意見書尚未認可的情況下,違反雙方簽訂的設計合同條款規定,這種不履行合同的行為屬於無效行為,我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損失,因此我公司不能承擔申請人提出的施工圖設計費2.4萬元及其他經濟損失。

三、我公司支付的定金應抵作設計費用。

根據《根據工程勘察設計條例》第七條規定:“按規定收取費用的勘察設計合同生效後,委託方應向承包方付給定金。勘察設計合同履行後,定金抵作勘探、設計費”。又規定:“委託方不履行合同的,無權請求返還定金”。依據以上條款規定,我公司與申請人簽訂合同後,按規定支付4萬元定金,並且申請人也提交“方案意見書”,雙方均在履行合同,所以申請人毫無理由扣我公司的4萬元定金,又另外要求收取方案設計費6萬元。我公司認為該定金應抵作申請人所提供的“方案意見書”的設計費用。

四、我公司支付的設計趕工費應抵作設計費用。

我公司與申請人在友好合作的基礎上,接受申請人的要求,以設計趕工費的名義支付現金3000元,作為資金使用,該款項在雙方簽訂的合同中沒有明文規定,我公司要求將設計趕工費抵作設計費用。

以上意見,請求仲裁委員會公正裁決。

此致

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簽名或蓋章):

年       月        日

答辯狀 篇5

答辯人:__________,男,______歲,____族,_______省_____市人,現住_______市_____區_______路______號。

答辯人因_______訴我離婚一案,現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人認為原、被告夫妻感情沒有破裂,不同意離婚,理由有三:

一、原、被告夫妻系自由戀愛,有感情基礎;

二、原、被告性格相近,愛好相同;

三、原、被告共同生活中,一直和睦相處。

答辯人認為原告在訴狀裡談到的夫妻經常吵架,不是事實,我們結婚十餘年,有深厚的感情基礎,雙方價值觀、人生觀基本一致,偶爾為點家庭瑣事爭吵幾句屬正常現象,根本不會影響夫妻感情,原告屬一時衝動提出離婚,請求法院判決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狀 篇6

答辯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因張某訴拖欠工程款糾紛一案,現依法提出答辯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張某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原告所承接我公司新建廠房拋力光淨化工程,未按操作規程施工,存在明顯的工程質量問題,拉風槽不能正常排風,我公司多次通知原告,原告也派人來到過現場檢視維護,但一直未能維修好。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我公司出具書面函件給原告時,也已明確要求原告,要保證淨化工程的正常運轉,維修及維護,不能影響生產。但事實上,原告根本未維修好。造成答辯人公司經常停工待產。

原告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計算利息,明顯於法無據。

首先,該工程一直組織有關方面的人員進行正式驗收,特別是未能通過環保檢測,合同約定驗收合格後_______天內付清尾款,至今未能驗收合格,無法取得環保和消防部門的驗收許可證。

另外,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我公司答應給付尾款,但條件是必須進行維護,保證生產,但原告未進行維護。

綜上,請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 篇7

答辯人:王_______________,男,漢族。

章_______________,女,漢族。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_____

答辯人王_______________、章_______________因原告________________股份有限公司訴答辯人商標侵權糾紛一案,現針對其《起訴狀》中的訴訟請求及所敘述的事實和理由作如下答辯:_________________。

鄭州市________________配件商行的業主和實際經營者均為章_______________,王_______________只是個業務員。故,原告起訴王_______________沒有明確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二、答辯人章_______________不知道所銷售的產品侵犯了原告的註冊商標權。

答辯人尊重原告的智慧財產權,但是答辯人銷售涉案產品的行為是在不知情的情況下實施的,主觀上並無過錯。

三、答辯人章_______________所銷售的涉案侵權產品是有合法的來源渠道,答辯人沒有侵權故意,無需承擔侵權賠償責任。

答辯人所銷售的涉案侵權產品是通過正規合法的途徑,由________________商貿有限公司提供的,該公司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目前已經到庭,可以出庭作證的。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商標法》第64條之規定,答辯人沒有侵犯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故意,無需承擔任何侵權賠償責任。民事商標侵權則需要有當事人的主觀故意為前提,故,原告提交的證據,並不能當然作為認定答辯人商標侵權的依據。

四、不能證明涉案商標的產品構成侵權,涉案商標的產品是否為假冒產品,沒有權威機構予以認定。

至於涉案商標的產品是否為假冒產品,原告只有自己單方證明於法無據。因此不能證明涉案商標構成侵權。

五、原告訴請答辯人承擔損失賠償四萬元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涉案產品的銷售價格僅為人民幣290元,原告卻訴答辯人承擔四萬元的經濟損失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答辯人只是一個小個體工商戶,現在生意已非常慘淡,幾乎面臨關閉狀態,根本就再經不起任何輕微的經濟衝擊。答辯人沒有侵犯原告註冊商標專用權的故意,並且涉案產品有正規合法的來源渠道,不應當承擔侵權賠償責任,請求貴院依法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市中級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答辯狀 篇8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答辯人因與被答辯人勞動爭議一案,答辯人現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請求事項: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_________勞動仲裁委員會做出的__________________仲裁裁決書事實清楚,證據充分,法庭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根據仲裁裁決書認定的案件事實如下:“申請人(即本案被告)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應聘到被申請人(即本案原告)處工作並擔任市場總監,工資為_________元每月,被申請人一直與其簽訂勞動合同,也未與其繳納社會保險費,申請人主張的離職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被申請人認為是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並以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的工資表、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___月的考勤表予以證明,但以上證據均為列印件,沒有申請人的簽名,而且申請人也不予認可,因此本會對被申請人提交的以上證據不予認可,被申請人沒有其他證據證明其觀點,應承擔舉證不能的責任,本會對申請人主張的離職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予以認可。

”由此可知,本案的基本事實已經查清,即被答辯人在沒有與答辯人簽訂勞動合同的情況下,又單方面解除與答辯人的勞動關係,依法理應支付答辯人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

二、答辯人提交的證據充分,合法。

相反,被答辯人訴稱答辯人在其公司工作時間不足以簽訂勞動合同與事實不符,所提交的證據也缺乏證據證明力。

首先,從證據的來源看,被答辯人提交的考勤表以及工資表等證據均是由被答辯人單方面製作,連基本的真實性要素都不具備,不能作為確定案件事實的依據。

其次,被答辯人無法提供答辯人親筆簽名的工資發放表以及考勤簽到表,僅依據其單方面製作的考勤表和工資表來確定答辯人在其公司工作時間只有_________天的主張顯然不能讓人信服。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二條:“當事人對自己提出的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或者反駁對方訴訟請求所依據的事實有責任提供證據加以證明,沒有證據或者證據不足以證明當事人的事實主張的,由負有舉證責任的當事人承擔不利後果”

最後,被答辯人的證據在不被仲裁庭認可情況下,竟還懷疑勞動仲裁機構的專業素養,“認為仲裁庭完全沒有法律基本知識”,因此,應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三、被答辯人訴稱認為答辯人申請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無法律依據,與事實不符。

根據仲裁裁決書認定的基本事實,以及綜合答辯人在仲裁機構提交的證據,答辯人在被答辯人公司工作時間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因此,根據《民法典》第十條、第四十七條、第八十二條規定,答辯人要求被答辯人支付雙倍工資以及經濟補償金具有充分的法律依據。

此外,被答辯人因工作期間未依法為答辯人購買社會保險,答辯人將保留向勞動監察機構申請要求被答辯人補繳社保的權利。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無視《民法典》的相關規定,既不積極履行仲裁裁決,也不從中汲取教訓依法規範公司管理制度,反而企圖否認事實,逃避法律義務,請求法院駁回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 篇9

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被答辯人:

地址:

法定代表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答辯人因收到______人民法院轉來——____________關於“_______與_______訂立的裝修合同糾紛”一案,現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

答辯事項:

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_________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和理由:

一、被答辯人所稱答辯人拖延工期這一說法與事實不符。事實是答辯人按照雙方約定內容在合理的工期內完成了裝修工程,但被答辯人在驗收後以各種理由拒不簽定工程驗收單。

二、被答辯人所稱答辯人安裝的_______不符合約定這一說法不符合事實情況。______部分的安裝工程不屬於答辯人的工程範圍之內,在雙方簽訂的《室內裝修工程合同》及《_________》中明確約定了答辯人負責裝修的內容,其中沒有關於_________安裝的約定,_____實際上是被答辯人從另外一家公司購買,並負責安裝的。故答辯人不應對______的問題承擔責任。並且________樣式及安裝要求完全都是按照於被答辯人的約定安裝的,後被答辯人因不滿意_______樣式要求退還______款是沒有任何依據的。

三、被答辯人所稱答辯人裝修質量不符合約定這一說法與事實不符。我公司是正規的室內裝飾裝修公司,裝修質量完全符合國家安全標準,在為被答辯人室內裝修工程是完全按照雙方約定進行的。改動之處也是經過雙方協商之後,經過被答辯人的同意才進行改動的。固被答辯人要求答辯人退還已付工程款沒有任何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在申請中所稱的情況根本不存在,我公司嚴格按照合同約定為被答辯人提供商鋪裝修服務。懇請駁回被答辯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 篇10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住所地在__________市__________路,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男,漢族, _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_ 日出生,住__________市__________號__________室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解除勞動關係、工資爭議案件,現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一、被答辯人請求解除勞動關係的事實和法律依據

被答辯人因自身原因於20__年2月21日主動辭職,其後雙方於20__年2月22日就勞動合同解除達成結算協議,雙方勞動關係已經解除。被答辯人再主張解除勞動關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明顯不當。

二、被答辯人主張給付各項費用154548元沒有依據

1、被答辯人辭職後,雙方在協商一致基礎上籤訂勞動合同解除協議,明確約定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工作期間的工資、加班費、節日加班費用等費用已全部結清,被答辯人對此無任何異議,被答辯人不再追究答辯人任何責任。

根據江蘇省高院、江蘇省仲裁委蘇高法審委(20__)47號文第25條規定,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就工資、加班工資等勞動報酬的計算、支付達成結算協議,不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強制性規定的,應認定有效,但有證據證明在協議簽訂時存在欺詐、脅迫、重大誤解、顯失公平或乘人之危等違背當事人真實意思表示的情形除外。本案中,雙方已就工資、加班工資等達成結算協議,該協議不違反法律強制性規定,又不存在欺詐、脅迫等情形,依法有效。

2、被答辯人主張經濟補償金於法無據。被答辯人主動辭職,也不符合要求支付經濟補償金的前置條件和程式,主張經濟補償金沒有法律依據。

3、被答辯人主張雙倍工資亦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首先,雙方簽有勞動合同,不存在雙倍工資的問題;其次,主張雙倍工資有著明確的時間限制、時效限制、數額限制。被答辯人的主張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

綜上所述,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依法不能成立,懇請貴委依法駁回被答辯人的仲裁請求。

此致

__________市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

時間: __________ 年 __________ 月 __________ 日

答辯狀 篇11

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答辯人收到________人民法院送達的原告________訴答辯人離婚及撫養權糾紛一案的民事起訴狀副本,經認真閱讀,答辯人認為,原告並沒有將案件之真實事實向法院陳述,訴狀中多有不實之詞。為澄清案件事實,使人民法院能夠公正審理本案,答辯人提出答辯如下:

請求事項:請求人民法院查明事實,駁回原告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答辯人與原告感情基礎穩固,且無《_____》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定之法定離婚情形,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________年春節,答辯人與原告經人介紹相識,因對彼此都很滿意,雙方很快墜入愛河,並與同年農曆________月月舉行婚禮。婚後雙方感情穩固,家庭幸福,同年農曆________月,雙方迎來了自己的愛情結晶——兒子________出生,孩子的出生更是給這個小家庭帶來了無限的幸福和美好的憧憬。在日常生活中,夫妻二人偶爾因生活瑣事產生一些輕微的爭吵,按一般的生活邏輯,這是在正常不過的事情。如果夫妻二人不發生一些爭吵,倒是反常的。以上事實,可以看出答辯人與原告感情並未破裂,不但未破裂,且感情基礎穩固。且答辯人品行良好,積極上進,並無《_____》第三十二條第三款所規定之不良行為及其他情形。所以,答辯人與原告不符合法定離婚的條件。

二、關於子女撫養權的問題

(一)雙方婚後生有一子——________,答辯人認為一個幸福和完整的家庭是孩子健康成長所必可少的條件,良好的家庭環境可以給孩子帶來一個陽光向上的成長心態。反之,會使孩子的心靈充滿陰霾,不利於孩子的成長。因此,維持答辯人與原告的婚姻,才會使這個家庭完整幸福,從根本上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

(二)由於原告堅持選擇離婚,並同時爭取孩子撫養權。答辯人從有利於孩子成長的角度來衡量,認為即便雙方最終離婚,孩子也應當由答辯人撫養。

1、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原告未盡到應有的監護義務。________年,在孩子隨原告生活期間,由於對孩子監護不力,使孩子誤食不明有毒物品,後經送往醫院搶救(另:醫院病例資料正在調取中),才得以生還,此事給孩子無論是身體上還是心靈上都造成了無法彌補的傷害。其他原告未盡到監護之事例,因篇幅之所限,在此不再一一列舉。

2、原告無法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原告因其工作性質,收入微薄(月薪________元左右),按照現在的物質生活水平,原告連最基本的生活保障都很難提供給孩子,何來孩子的健康成長。而答辯人收入遠遠高於原告,且收入穩定,可以給孩子提供良好的物質生活條件。根據《_____》關於離婚後子女撫養權的立法精神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意見》的有關規定,並結合以上事例來衡量,無論是從有利於孩子身心健康、還是雙方的撫養能力和撫養條件,孩子都應由答辯人來撫養。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 篇12

答辯人:

地址: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代理人就王某某(以下簡稱原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大竹縣人民法院訴龍某某(以下簡稱被告)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作如下答辯:

答辯事項:

被答辯人起訴的主張違背事實,不符合法律規定,請求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根據原被告雙方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第四條和第六條第1項約定內容充分而且十分明顯反映了______和______二人違背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六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終止後的全過程,都要誠實,講信用、相互協作。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老百姓也不會原諒一個出爾反爾、不守信用、說話不算數的人,這說明二位原告在合同簽訂之初,就利用被告的處境,有乘人之危之嫌。

二、二位原告在起訴書中的訴訟請求第一項稱“依法確認原被告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是沒有法律、沒有行政法規、沒有地方性法規、沒有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在調整民事法律關係的民法中也根本找不出,也不可能找出法律根據。根據《民法典》第55條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44條第1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結合本案實際情況,______當時是非常清楚標的物的實際情況而強烈要求購買,說明買賣雙方的行為是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重大誤解、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二位原告與我的當事人所籤合同正是如此。無論是從合同的簽訂過程、或者從合同的簽訂內容來看都沒有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2條第1款的(一)至(五)項中的任何一項規定,同時也沒有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53條第1款的(一)(二)兩項規定。請法院依法駁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三、二位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原被告初步達成購買協議並繳納定金______元不屬實,有捏造事實進行敲詐的嫌疑。如果二位原告確實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繳納定金______元給被告,請在法庭當庭舉證,並經龍某本人或者其代理人質證後法院方可採信。在本合同中,原告和被告在合同的付款方式中也沒有約定繳納定金______元的內容。這從另一個方面說明,二位原告想通過這種方法獲得不當得利,這種行為不應受到法律的保護。當然,二位原告在起訴書中的訴訟請求第二項稱“依法判令四被告返還已收取的購房款和定金______元”也沒有事實依據,當然本案訴訟費用由二位原告承擔。再次請法院依法駁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二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合同簽訂後,原告______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購房款______萬元”不屬實,被告龍某親筆書寫了收條就更不屬實。

四、二位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後原告經多方瞭解得知原被告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這實屬找藉口,“多方瞭解”的人都有誰,有無公信力並無相關證明。但據本案被告龍某提供的______法律服務所對該房屋買賣合同進行了見證,結論是:“其訂立的合同真實、合法、有效。”並蓋有公章,具有信服力。

五、二位原告購買的房屋雖然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這說明所有權沒有轉移,而不是債權不成立或無效,合同是債權,請二位原告把債權和物權分開,切忌混淆。再加上本案的標的物是頂層,就是農村人所說的朵尖子,不是純粹的完整的一層房屋,經諮詢_____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這種情形是可以補辦房屋產權證的。因此原告的主張不能得到支援,法院理應駁回起無理要求。

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法官一定會維護社會誠信,不會支援狡詐,被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確認該合同有效,並且按合同約定的違約金數額支付原告並承擔相應的損失。請尊敬的審判員採納我的答辯意見。

此致

______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龍某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 篇13

答辯狀:_________________李某某,(曾用名王文某某),男,漢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四川省某縣竹陽鎮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王某某,男,漢族,,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出生,住四川省某縣竹陽鎮__________街__________號,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蘭某某、王某甲現針對原告李某某、王某某訴其法定繼承糾紛一案的訴訟請求,作出如下答辯:_________________

原告李某某、王某某的三項訴訟請求均沒有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理由如下;

二位原告沒有盡到贍養其老父親的責任。不享有繼承份額。

答辯狀 篇14

民事答辯狀(標準模板)

答辯人: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____

民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

工作單位:______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因__________訴我單位_________一案,答辯如下: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此 致

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簽章)

____年__月__日

附:答辯狀副本____份。

其它證明檔案___份。

答辯狀 篇15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出生,______族,住______市______區______路______小區______號樓______單元______戶。身份證號碼:______.電話:______.答辯人就___________離婚糾紛一案,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一、同意解除與______的婚姻關係我與______感情確已破裂,無和好的可能,之前,______已經起訴過一次離婚,法院判不離後,兩人一直分居至今,因此,同意解除與______的婚姻關係。

二、同意孩子______由______撫養,但是______應保證孩子由其親自撫養,不能送交其父母撫養;保證使其接受良好的教育;保證給予足夠的關心與呵護,使其身心都能得到健康的成長與發展,否則我可變更撫養關係孩子年幼,一直由我照顧和看管,______對孩子又不管不問,我一直不能參加工作,生活基本上全靠我父母、哥哥及朋友資助,目前我沒有太多的經濟能力支付孩子的撫養費,因此,我只能保證支付孩子每月______元撫養費。

三、夫妻共同財產依法分割

1、結婚後夫妻共同購置房屋一處,位於______,面積______平米,市場價值______萬元,房屋歸______所有,由______支付我一半的房款計______元。

2、______自孩子出生後就沒有向家裡交過一分錢,至今已有______時間,其______年前四個月的平均工資為______元,這部分收入應為夫妻共同財產,我要求分得一半。

3、銀行存款為夫妻共同財產,我業已申請法院調取婚後______在______銀行的存款,存款數額的一半歸我所有。

4、其他家庭共同財產(傢俱)約______餘元,因房屋歸______所有,這些財產也歸其所有,由______支付______元給我。

四、夫妻共同債務由雙方負擔為維持生活,我先後兩次借款______元,用於家庭生活開支和孩子的撫養,這些屬於夫妻共同債務,已為法院有效判決所確認,應由雙方共同負擔。

上述答辯意見,請法院採納。

此致

______市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

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答辯狀 篇16

答辯人:

地址:

代理人:

被答辯人:

地址

被答辯人:

地址:

代理人就王某某(以下簡稱原告)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向大竹縣人民法院訴龍某某(以下簡稱被告)房屋買賣合同糾紛一案,現作如下答辯:

答辯事項:

被答辯人起訴的主張違背事實,不符合法律規定,請求依法駁回其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根據原被告雙方訂立的《房屋買賣合同》第四條和第六條第1項約定內容充分而且十分明顯反映了______和______二人違背了《_____》第六條當事人行使權利、履行義務應當遵循誠實信用原則。誠實信用原則要求當事人在訂立履行合同以及合同終止後的全過程,都要誠實,講信用、相互協作。在現實生活中,我們老百姓也不會原諒一個出爾反爾、不守信用、說話不算數的人,這說明二位原告在合同簽訂之初,就利用被告的處境,有乘人之危之嫌。

二、二位原告在起訴書中的訴訟請求第一項稱“依法確認原被告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的房屋買賣合同無效”是沒有法律、沒有行政法規、沒有地方性法規、沒有規範性檔案的規定。在調整民事法律關係的民法中也根本找不出,也不可能找出法律根據。根據《_____》第55條和《_____》第44條第1款規定,依法成立的合同,自成立時生效。結合本案實際情況,______當時是非常清楚標的物的實際情況而強烈要求購買,說明買賣雙方的行為是真實意思表示。不存在重大誤解、脅迫、乘人之危等情形。二位原告與我的當事人所籤合同正是如此。無論是從合同的簽訂過程、或者從合同的簽訂內容來看都沒有違背《_____》第52條第1款的(一)至(五)項中的任何一項規定,同時也沒有違背《_____》第53條第1款的(一)(二)兩項規定。請法院依法駁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

三、二位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原被告初步達成購買協議並繳納定金______元不屬實,有捏造事實進行敲詐的嫌疑。如果二位原告確實有充分的證據證明繳納定金______元給被告,請在法庭當庭舉證,並經龍X本人或者其代理人質證後法院方可採信。在本合同中,原告和被告在合同的付款方式中也沒有約定繳納定金______元的內容。這從另一個方面說明,二位原告想通過這種方法獲得不當得利,這種行為不應受到法律的保護。當然,二位原告在起訴書中的訴訟請求第二項稱“依法判令四被告返還已收取的購房款和定金______元”也沒有事實依據,當然本案訴訟費用由二位原告承擔。再次請法院依法駁回二位原告的全部訴訟請求。二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合同簽訂後,原告______按照合同約定支付購房款______萬元”不屬實,被告龍X親筆書寫了收條就更不屬實。

四、二位原告在起訴狀的事實與理由部分所稱“後原告經多方瞭解得知原被告之間的房屋買賣合同屬無效合同,不受法律保護。這實屬找藉口,“多方瞭解”的人都有誰,有無公信力並無相關證明。但據本案被告龍某提供的______法律服務所對該房屋買賣合同進行了見證,結論是:“其訂立的合同真實、合法、有效。”並蓋有公章,具有信服力。

五、二位原告購買的房屋雖然未取得房屋產權證書,這說明所有權沒有轉移,而不是債權不成立或無效,合同是債權,請二位原告把債權和物權分開,切忌混淆。再加上本案的標的物是頂層,就是農村人所說的朵尖子,不是純粹的完整的一層房屋,經諮詢_____縣人民政府相關部門,這種情形是可以補辦房屋產權證的。因此原告的主張不能得到支援,法院理應駁回起無理要求。

此致

______縣人民法院

答辯人:龍某某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 篇17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答辯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被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姓名、性別、出生年月、民族、文化程度、工作單位、職業、住址。(被答辯人如為單位,應寫明單位名稱、法定代表人姓名及職務、單位地址)

答辯人因_____________(寫明案由,即糾紛的性質)一案,進行答辯如下:_________________

請求事項:_________________(寫明答辯所要達到的目的)

事實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寫明答辯的事實依據和法律依據,應針對原告、上訴人、申訴人,即被答辯人提出起訴、上訴、申訴飢依據的事實、法律和所提出的主張陳述其不能成立的理由)

此致

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簽名或蓋章)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答辯狀 篇18

答辯人:地址:法定代表人被答辯人:地址:風險提示:

一份嚴謹的民事訴訟答辯狀,

首先需要分清是否屬於法院主管,是否有需要寫民事訴訟答辯狀;

其次是弄清楚受理法院的管轄;再有就是檢查訴訟主體是否遺漏,是否有誤;此外還應該注意起訴期限和訴訟時效的問題。在明視訊記憶體在上述問題時,不要急於答辯,答辯時在答辯中明確提出異議,往往能事半功倍,即可令對方敗訴。____年____月____日,答辯人因收到_XX人民法院轉來關_______而造成的損失__XX元一案,現依法提出如下答辯意見: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____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風險提示:

製作民事答辯狀時,應當圍繞原告在民事起訴狀中敘述的事實和理由進行。答辯人有權否認對自己不利的不能成立的和無證據證明的事實。進而有取捨地闡述對自己有利的,及對方當事人沒有提及的事實,特別在一些雙方當事人存在混合過錯或都有違約行為的案件,答辯人更應當注意如何承認、如何反駁及如何確立自己的觀點。從而達到以自己的事實和理由和對方的事實和理由相抗衡。事實和理由:

一、對保險情況予以認可被答辯人在我公司投保了機動車__保險及__險___萬,發生事故時尚在保險期內。

二、對超過訴訟時效的費用不予賠付本案所涉_____發生於____年____月____日,依上述的事實,根據我國《民法典》第一百三十六條,從__發生之日,即被答辯人_知道自己的權利受到侵害之日起算,至今早已超過___的訴訟時效,且不存在因客觀原因不能行使權利的情形。據此,對超過訴訟時效的部分,答辯人不同意承擔保險責任。

三、被答辯人主張的以下不合理費用答辯人不予賠付

1、誤工費被答辯人___其主張誤工費不合理。被答辯人__也未提供與其他收入相關的勞動合同、工資單和完稅證明,因此,誤工費的主張不應得到支援。

2、營養費營養費的計算,醫囑沒有明確需要加強營養的天數,被答辯人主張___元數額過高。

3、護理費被答辯人護理費的計算參照的標準是_____的標準,而__發生是在____年,應當參照____年事故發生時的標準。

其次,被答辯人____的護理期計算重複。

4、精神損害撫慰金過高根據被答辯人的實際情況,其所主張的精神損害撫慰金過高,合理的費用應該是___元。綜上所述,答辯人認為:被答辯人_對於答辯人提出的訴訟請求不合法且不合理。此致____人民法院答辯人:____年____月____日風險提示:

在答辯時,答辯人(被告)對自己所提出的主張負有舉證責任。

注意,列書證,要附上原件或複製件,如系摘錄或抄件,要如實反映原件本意,切忌斷章取義、並應註明材料的出處;列舉物證,要寫明什麼樣的物品,在什麼地方由誰儲存著;列舉證人,要寫明證人的姓名、住址,他能證明什麼問題等。

另外,證據和證據來源,雖然法律規定必須提交,但提交時的說明應能簡就簡,儘可能在法律許可的範圍內保留自己的殺手鐗,在庭審辯論中佔據主動。 附:答辯書副本_份;證據材料__份

答辯狀 篇19

答辯人:

法定負責人:

住所地:

被答辯人:

住所地:

被答辯人訴答辯人借記卡糾紛一案,答辯人依據本案事實和相關法律,現提出答辯意見如下:

答辯事項:答辯人請求人民法院依法駁回被答辯人不合理且不合法的訴訟請求。

事實與理由:

一、被答辯人證據不足,不能證明起訴狀所述待證事實,被答辯人訴訟請求應不予支援。

被答辯人提交的證據可分為三組,第一組為郵政儲蓄綠卡對賬單、活期明細、簡訊,該組證據僅能證明交易卡號末四位3404的郵政儲蓄綠卡於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發生交易,交易金額合計______萬元。

第二組為中國行動通訊客戶詳單,該組證據僅能證明被答辯人在交易發生後進行了電話掛失、電話報警。

第三組為銀行卡、存摺,該組證據僅能證明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開立了交易賬戶。

被答辯人訴稱:人在某市,卡未離身,交易系他人使用偽造的銀行卡在異地盜取,銀行存在管理漏洞。

而縱觀上述三組證據,均不能證明被答辯人訴稱的待證事實,與待證事實無任何關聯性。

被答辯人訴稱:資金在相距遙遠的異地取走,可以認為系他人支取。

答辯人認為該推斷不成立,交易發生時間為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時,被答辯人報案時間為次日,按當下交通之發達,完全有充足的時間完成異地交易行為,且交易及報案時卡是否在被答辯人身上,交易是否被答辯人授意他人代為實施尚不得而知。

因此,被答辯人證據不足,根據《最高人民法院關於民事訴訟證據的若干規定》第七十六條的規定,其主張應不予支援。

二、被答辯人未妥善保管密碼,責任應自行承擔。

被答辯人在答辯人處辦理了郵政儲蓄綠卡,根據雙方簽訂的《中國郵政儲蓄銀行綠卡章程》第八條的約定,持卡人應妥善保管綠卡和密碼,凡使用密碼進行的交易,中國郵政儲蓄銀行均視為持卡人本人所為。

中國郵政儲蓄銀行依據密碼為持卡人辦理交易所產生的電子資訊記錄為該項交易的有效憑據。

因密碼洩露造成的經濟損失,由持卡人本人負責。

銀行卡密碼系被答辯人自行設定,具有私密性和唯一性的特點,答辯人及任何第三人無從知曉。

被答辯人訴稱:交易非本人實施。

假定該訴稱成立,則持卡人必須知曉正確的密碼方能進行交易,持卡人獲得密碼只有兩種可能:一是被答辯人故意告知,該情形下應視為被答辯人自行交易或授意交易,責任當然自擔;二是被答辯人無意之間洩露,該情形下被答辯人應對其未盡妥善保管密碼之義務導致財產損失自行承擔責任。

三、答辯人業務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違規操作,不應承擔責任。

答辯人系經國務院銀行業監督管理機構審查批准的合法、有效存續的金融機構,有健全的組織機構和管理制度,有符合要求的營業場所、安全防範措施,有經過國家認證和檢驗合格的安全交易設施。

答辯人依據持卡人密碼正確的操作指令辦理交易,完全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違規操作,不應承擔責任。

綜上,被答辯人無任何證據證明存在偽造的銀行卡、交易系他人所為,而被答辯人有洩露密碼的高度蓋然性,且答辯人業務合法合規,不存在任何違規操作,因此,被答辯人的訴訟請求均不應支援。

此致

______區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附:答辯書副本_____份;

證據材料______份。

答辯狀 篇20

答辯人:______________,女,年月日生,戶籍地: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

答辯人因與上訴人_____離婚糾紛一案,提出如下答辯意見:_________________

一、上訴人的上訴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駁回。

(一)上訴請求1應予駁回。

(二)上訴請求2應予駁回。

(三)上訴請求3應予駁回。

(四)上訴請求4應予駁回。

二、下列財產,一審不予處理或錯誤認定為夫妻共同財產,請求中院予以糾正。

1、被上訴人用於購買_____房產的_____萬元婚前存款;

2、_____房產裝修款_____元;

3、_____汽車;

4、上訴人貸款炒股轉走的現金_____元。

三、由於時間變化,夫妻共同財產和債務已經發生變化,列舉如下:_________________

1、_____房產貸款,現貸款餘額本金是_____元,利息是_____元,罰息是_____元,訴訟費預計支出是_____元,合計此套房產負債為_____元;

2、_____銀行貸款,現本息餘額是_____元。

四、根據事實,請求中級法院依據事實和法律,作出如下認定:_________________(按一審判決書的認定順序)

1、認定被上訴人的婚前財產為_____房產一套和現金人民幣_____萬元;(判決書第_____頁第_____行,維持一審認定)

2、認定_____房產繫上訴人出售_____房產的房款所購買;(判決書第_____頁倒數第_____行,維持一審認定)

3、認定被上訴人出資婚前存款_____萬元購買_____房產;(依據證據,重新認定)

4、認定被上訴人用出售_____房產的房款裝修_____房產;(依據證據,重新認定)

5、認定上訴人非法轉移現金_____元;(判決書第_____頁第_____行,依據司法解釋,重新認定)

6、其餘認定不變。

綜上所述,上訴人的請求沒有事實和法律依據,應予駁回。

一審有關事實認定錯誤,處理不當,應予糾正。

請求中院查明事實,作出正確的判決。

此致

_____市人民法院

答辯人:_________________

Tags:答辯狀 精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