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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精選16篇)

欄目: 施工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6.56K

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

甲方:有限公司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精選16篇)

乙方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安全施工,本著“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服從公司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乙方對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裝備,制訂確保工程專案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乙方進入工作場地後要落實好安全措施,確保不發生各類傷亡事故。

四、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施工作業,只能去規定的作業區域進行施工活動,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危險區域和場所,若發生事故,後果自負。

五、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用電裝置要採用安全電壓,要有漏電保護設定,要有防雨防潮設施,嚴禁亂接亂設電源,進入受限空間必須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必須有安全監護人,方可進入作業。

六、生產中的車輛要做到安全駕駛,進入工作現場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作業,司機要隨時注意周圍的地質環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由於違章作業造成的損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擔。

七、由於乙方違章作業,造成公司財產和人員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調查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事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調查處理。

甲方責任人簽字:

乙方責任人簽字: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2

甲方:

乙方

為了保證安全生產,安全施工,本著“誰施工,誰負責”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簽訂《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書》具體內容如下:

一、乙方要根據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規章制度的要求,服從公司的安全監督管理。

二、乙方對施工人員要進行安全教育培訓,配備必要的勞保用品和安全裝備,制訂確保工程專案安全進行的安全技術措施。

三、乙方進入工作場地後要落實好安全措施,確保不發生各類傷亡事故。

四、乙方人員進入生產區施工作業,只能去規定的作業區域進行施工活動,未經許可不得擅自進入其他危險區域和場所,若發生事故,後果自負。

五、高處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用電裝置要採用安全電壓,要有漏電保護設定,要有防雨防潮設施,嚴禁亂接亂設電源,進入受限空間必須佩戴必要的防護用品,必須有安全監護人,方可進入作業。

六、生產中的車輛要做到安全駕駛,進入工作現場服從領導,聽從指揮,在指定的區域內進行作業,司機要隨時注意周圍的地質環境,在確保安全的前提下進行作業,由於違章作業造成的損失及事故由乙方承擔。

七、由於乙方違章作業,造成公司財產和人員的傷亡事故,由乙方負責調查處理,造成的經濟損失及事故費用由乙方承擔,甲方協助調查處理。

甲方責任人簽字:

乙方責任人簽字: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3

專案經理部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勞務公司名稱 (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遵守國家及本地區有關安全生產的法規,明確雙方的安全生產責任,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雙方在簽訂勞務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以資共同遵守執行。

一、 安全生產責任目標

1、因工死亡、重傷率為零;

2、輕傷頻率控制在 3 ‰以內;

3、特種工人持證率100%,實施施工工傷保險和勞動保護100%;

4、創文明、標化工地。

二、 責任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 甲方職責:

1、依據國家、本地區和上級勞動保護、安全生產主管部門(包括總包)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環境/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對乙方進行安全教育,幫助乙方提高工人的安全生產意識和自我保護能力,督促工人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2、施工前須對乙方的工人進行安全進場教育,介紹有關安全生產管理制度、規定和要求,介紹施工中有關安全、防火等規章制度及要求;並根據本工種的特點及乙方的施工內容,對乙方進行書面的安全技術交底。

3、對乙方有督促、監督、檢查的權利,嚴禁違章指揮;對乙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若逾期未整改完,甲方有權依據專案的處罰條款進行處罰。

4、協助乙方辦理相關的安全生產的手續。

四、乙方職責:

1、必須認真執行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規程,認真學習甲方的安全教育內容。

2、特殊作業工種持有效證件上崗率必須達到100%。

3、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積極配合甲方的安全工作;有權利拒絕違章作業;對於甲方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時,有要求甲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該認真整改。

4、施工期間,每日開展班前安全活動,根據當日施工任務,對工人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技術交底;檢查作業場所和機械(具)等安全環境狀況,落實注意事項,作好詳細記錄,以供甲方檢查。

5、督促工人保管好自己的防護用品,施工時自覺穿戴好安全防護用品。

6、不得擅自拆除、改動施工現場腳手架,以及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如確實需要拆除改動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的,必須經甲方工地負責人和安全負責人同意,並採取了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擅自拆除,責任自負。

7、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必須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做它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甲方同意,並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指派專人值班。

8、必須積極配合甲方開展安全標化、文明施工創優活動,要求班組作好工完場清工作,保持場容場貌,遵守甲方各項管理制度,維持現場文明施工。

9、在施工期間所使用的各種裝置以及工具由乙方自備或向甲方租賃。在使用過程中,由於裝置、工具因素或使用操作不當而造成傷亡事故,由借入使用方負直接責任;未經甲方許可,擅自私拉電氣線路造成後果均由乙方負直接責任。

10、甲、乙方人員在施工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機械等重大事故(包

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及本地區有關事故報告規定處理。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五、其它

本協議同工程合同正本同日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必須嚴格執行;由於違反本協議造成傷亡事故,由違約方承擔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 乙方:

甲方安全負責人: 乙方安全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4

為了滿足社會對高層次專業人才的需求,更好地為地方經濟建設和社會發展服務,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聯合舉辦成人高等教育,為保證聯合辦學的順利進行,在符合國家和院校規定的情況現就有關事項協議如下:

一、聯合辦班招生計劃、專業及學制

二、甲方承擔的主要工作和責任

1、負責聯絡主考院校的招生計劃的申報與落實。

2、負責學籍的管理、註冊及畢業證的辦理工作。

3、檢查、督導教學計劃的實施。

4、對學習期滿,成績合格者,頒發主考院校的成教專本科畢業證,省教育廳納入電子註冊,國家承認其學歷 。

三、乙方承擔的主要工作和責任

1、組織宣傳、報名、招生,並按甲方要求將學員有關資料報送甲方,以便招生、錄取和註冊,組織學生按國家和甲方要求參加成人大學聯考。

2、依據甲方提供的教學計劃及教學大綱,提供教學場所、聘任合格教師,組織實施教學。

3、根據甲方的要求,負責學生在學習期間的日常管理。

四、經費及分成

五、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具體事務及操作,由甲方所屬相關部門與乙方會同辦理。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經雙方單位蓋章簽字後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負責人:負責人:

電話:電話: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5

為了貫徹執行 “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加強安全生產監督管理,防止和預防安全事故的發生,保障職工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為施工生產活動創造安全的作業環境,保障施工生產的順利進行,以安全生產為目的,總承包單位江蘇鹽城二建集團有限公司與分包單位陝西省金泰有限公司就安全生產及文明施工等施工現場管理達成如下協議:

一、安全管理

1、進場應簽定或者提供分包合同,合同必須有安全生產方面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2、應向總包提供單位安全生產主要責任人及現場安全生產管理負責人名單、建立健全本單位安全生產責任制。

3、分包單位應提交入場人員名單、身份證影印件及一寸相片2張,辦理入場工作卡。

4、負責對本單位員工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分項工程質量安全技術交底,與員工簽定勞動合同。

5、分包單位負責對本生產區域內的安全生產防護措施完整性和有效性,創造必備的安全生產條件,並負責施工過程中的安全監督檢查,不得違章作業、違章指揮、違反勞動紀律。

6、當兩個及兩個以上單位在同一區域作業,對他人及周圍設施的安全有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各分包單位應指定專門負責安全生產的管理人員負責區域內的安全監督及監護。

7、特殊工種如電工、電焊工、起重工及架工等操作人員必須經過有關部門培訓並取得合格證方能持證上崗。

8、分包單位須建立健全施工現場防火制度,增強防火意識,按規定設定明顯的防火標誌牌,配備有效的消防器材,堅持施工動火審批制度。

9、分包單位必須嚴格執行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電焊、氣割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10、貫徹“誰施工誰負責安全、防火”的原則。分包單位在施工期間發生各類事故及事故隱患,應及時組織搶救傷員、保護現場,並立即向上級單位和有關部門報告。

11、分包單位對於施工現場的腳手架、設施、裝置的各種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等不得擅自拆除、變動。如確需拆除變動的,必須經總包施工負責人和安全管理人員的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

12、參加總包組織的安全檢查及安全會議,服從總包管理協調配合工作。

13、分包單位應按有關規定,採取嚴格的安全防護措施,承擔由於自身安全措施不力而造成事故的責任和因此而發生的費用。

二、入場安全紀律: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遵守門衛制度,現場安全紀律及管理細則;

2、進入施工現場需佩戴工作證,違章罰款100元;

3、進入施工現場必須正確佩戴好安全帽,不得赤腳、穿拖鞋、高跟鞋,違者罰款20元;

4、特種作業必須由專業工種持有效證件上崗操作,懸空及高空作業必須繫好安全帶,不得酒後作業,違者罰款100元;

5、“四口、五臨邊”的防護設施和安全警示牌、責任牌、外架立網、欄杆網片未經同意隨意拆除者,或雖經同意,但施工完後未及時恢復或恢復不符合要求,留下隱患者,罰款100~500元;

6、高處作業嚴禁掉物或拋物,違者罰款100~500元;

7、施工現場嚴禁打架、鬥毆,違者罰款100~500元;

8、嚴禁偷盜施工現場的財物,違者罰款5000元以上,並移交公安機關處理;

三、臨時用電安全管理

1、各專業分包進場需向總包單位申報用電容量及電箱、裝置數量、經同意後在總承包指定位置搭接電源;

2、臨時用電必須符合JGJ46-20__《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及JGJ59-99《建築施工安全檢查評分標準》;

3、電纜必須採用三相五線制雙層絕緣電纜,電纜接頭應牢固可靠,並應做好絕緣包紮,不得有老化、破皮等缺陷。其中綠黃雙色線在任何情況下只能用作保護零線或重複接地線;

4、配電箱

4.1配電箱應採用特板或優質絕緣材料製作,特板厚度應大於1.5㎜配電箱需防雨、防塵安門、上鎖、進出線口應設在箱底導線束不得與箱底進出口直接接觸;固定或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大於1.3m、小於1.5m移動或下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大於0.6m,小於1.5m;

4.2電器開關(含插座)應安裝在金屬或非木質的電器安裝板上,不得有歪斜、鬆動;連線線應用絕緣導線、接頭不得有鬆動,外露帶電部分;工作零線應通過接線端平板連線,並應與保護零線接線端平板分設。配電箱金屬底座、外殼等必須保護零線。

4.3每臺用電裝置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配電箱內開關電器必須在任何情況下都可以使用電裝置實行電源隔離;

4.4漏電保護器應裝設雜配電箱電源隔離開關的負荷側和開關箱電源隔離開關負荷側;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應不大於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應不小於0.1s;

4.5電動工具的負荷線必須選用無接頭的多股銅芯橡皮護套軟電纜;工具外殼、手柄、負荷線、插頭、開關等必須完好無損;

4.6電焊機必須設定防雨罩,交流弧焊機變壓器的依次側電源線長度不大於5m、進線處必須設定防護罩;焊把線接頭不得超過3處及老化;焊接現場不得有易燃、易爆物品;

5、違反臨時用電管理第三條、第四條、第五條罰款50~200元;

四、文明施工管理

1、進場材料、半成品必須按總包指定地點堆放整齊,材料堆放地相關防火滅火設施由分包單位配備齊全。違者罰款200元/次;

2、施工過程應做到工完場清,建築垃圾及時清運完畢,違者罰款100元/次。若分包單位未在甲方規定時間內將本身施工產生的建築垃圾清理乾淨,甲方有權制定第三方清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3、現場嚴禁亂丟生活垃圾,違者罰款20元/次;現場內嚴禁吸菸

4、嚴禁在施工現場大小便,違者小便50元,大便500元罰款;

五、成品、半成品保護管理

1、施工過程中,各專業施工隊應加強協調,密切配和,出現問題及時反映,協商解決,互敬互讓,文明禮貌;

2、對已施工完畢的成品應採取相應的保護措施,相互間應予保護,不得在已施工完畢的產品上無任何保護措施進行下道施工,違者罰款50~500元,並負責賠償返工費用。

六、其他

本協議正本兩份,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分包單位施工完畢退場後自行失效。

總包單位: 分包單位:

江蘇鹽城二建集團有限公司 西安市鑫龍建築裝飾工程(集團)有限公司

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6

發包單位:(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單位:(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做好公司的現場及安全管理工作,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生產方針,加強對外來施工單位(乙方)在公司廠區內進行機械工件噴漆作業的安全管理,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制定“安全協議”如下:

一、甲方給乙方提供噴漆場地、電源、水源、油漆(含底漆、面漆、稀料、膩子等噴漆所需材料);以及噴漆勞保用品,提供乙方人員隨甲方員工每班一次工作餐,餐具乙方自備;噴漆完工,驗收合格後,支付給乙方承包費。

二、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檢查時提出的違章現象和不安全隱患,乙方必須立即整改,如出現危及人身和裝置安全的緊急情況,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罰款處理或停止乙方施。

三、乙方必須按時保質完成甲方派予的噴漆工作。

(1)乙方人員在甲方噴漆工作期間,必須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遵紀守法;愛護甲方設施,團結工友;節省甲方材料及消耗,不得浪費及丟失,及時清理現場,愛護環境不得超標排放。

(2)乙方負責乙方噴漆人員的管理、安技和勞保措施落實及安全培訓,確保乙方人員身體健康且無傳染病,對乙方人員的安全問題負責。

乙方在施工時必須明確指定現場安全負責人,加強施工地點的文明衛生及安全管理,所有施工人員應正確穿戴好防護用品,遵守甲方的廠區安全、現場管理規定,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乙方施工人員發生的無甲方責任的工傷事故,其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3)乙方人員的各類社會保險等自理。

(4)乙方人員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裝置,並做好日常維護保養,人為或失誤造成損壞應予賠償甲方損失。

三、若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則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轄,未盡事宜依《民法典》處理。

發包方:____製造有限公司責任人______

承包方:責任人______

年月日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7

甲方(專案部):

乙方(工 班):

為確保本工程的順利施工及施工中人身、裝置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築法》等法律、法規、及公司的相關管理規章制度,明確專案部、施工班組的責任和義務,確保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保證員工和其他所有僱員在工程建設過程中人身健康安全,預防發生各類施工安全事故,圓滿完成公司下達的施工任務,經雙方協商,甲乙雙方自願簽訂本協議。

工程專案名稱: ;

工程地址: ;

協議期限: 年 月 日至本工程完工退場。

一、通用條款:

一)、工班進場必須貫徹執行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方針、政策、法令、法規,遵守國家、行業有關安全施工、文明施工的規定。嚴格服從專案部的管理,遵守公司及專案部的各種規章制度。

二)、工班應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用工,嚴禁使用未成年工和有職業禁忌的人員進行施工作業。工班在進場後,必須把班組人員名單及身份證影印件統計整理好報專案部存檔,並辦理工卡,工人憑工卡出入工地。

三)、工班入場後,由專案部組織,對工人進行三級安全教育、安全及質量技術交底,並在記錄表上簽名留底存檔。專案部每月定期的組織工班進行安全教育培訓,工班應積極配合,安排好班組工人進行培訓學習。

四)、工班的相關負責人、工程技術人員和特種作業人員的配置及持證符合安全生產要求。 配備的機械、工契據及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及人手滿足安全生產需要。

五)、施工過程中,嚴格服從專案部施工管理人員的管理,執行公司及專案部制定的施工計劃。工班必須保證足夠的人手,以確保工程按計劃順利進行。

六)、工班在施工過程中,嚴格按照施工方案和施工圖紙進行施工,不得偷工減料,野蠻施工,必須按照公司質量要求及合同質量要求完成各項工作。

七)、工班使用的機械裝置,必須嚴格遵守《機械裝置管理制度》,定期的對裝置進行檢查保養。施工機械裝置必須由專人進行操作和管理,下班離開時,及時關掉電源、鎖好電箱方可離開。

八)、工班在施工現場嚴格遵守安全生產製度,服從安全員的管理,做好相關安全防護工作。

九)、工班必須嚴格遵守消防管理制度,不得在施工現場隨意吸菸、生火等。動火作業必須嚴格執行動火審批制度,做到先有動火審批手續再進行動火作業施工。

十)、工班必須按規範要求做好現場的文明施工,做到工完場清。材料堆放必須按規範要求堆放整齊,嚴禁亂堆亂放。積極參加專案部組織的文明施工培訓學習。

十一)、專案部對工班在生產工作中違反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發出的口頭或書面的整改通知單,工班必須按要求進行整改。

十二)、需要由工班提供的專項施工方案或送檢材料等,工班必須積極配合專案部的工作,及時按要求提供。

十三)、工班工人必須嚴格遵守生活區管理制度,嚴禁在生活區進行賭博、賣淫嫖娼、六合彩等違法活動,嚴禁在宿舍內生火,使用電熱裝置做飯取暖。嚴禁在宿舍內亂拉亂接電線插座。生活用品必須擺放整齊,保持宿舍的整潔。

工班應對工作地段採取的質量技術措施和安全技術措施、工作班人員狀態以及施工中的安全責任負責;如因工班採取的安全措施不當、違反有關安全規程、規定及本協議所列事項而造成的一切後果的,均由乙方(工班)承擔所造成的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

二、專用條款(由專案部根據各不同工種填寫):

甲方(專案部):

專案經理:

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工班):

工班負責人:

籤 定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由專案部、工班方各執一份。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8

為了進一步貫徹落實“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安全生產方針,嚴格執行勞動保護和安全生產的法令、法規,強化安全生產管理,落實兩個以上生產經營單位在同一作業區內簽訂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依法從嚴治理作業現場,確保工廠在生產過程中操作人員的安全與健康,防止各類事故的發生,確保生產安全順利進行,依據安全生產法及相關條例法規等有關要求,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並達成以下協議。

一、協議內容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國家、地方安全生產法規,以及安全生產主管部門頒發的有關安全生產、消防工作的方針、政策、嚴格執行有關勞動保護法規、條例、規定。

2、甲乙雙方都應有安全管理組織體制,包括抓安全生產的領導,各級專職和兼職的安全人員,應有工種的安全操作規程,特種作業人員的審證考核制度及各級安全生產崗位責任制和定期安全檢查制度等。

3、甲乙雙方的有關領導必須認真對本單位職工進行安全生產製度及安全技術知識教育,增強法制觀念,提高職工的安全生產思想意識和自我保護的能力,督促職工自覺遵守安全生產紀律、制度和法規。

4、正常生產期間,乙方指派    同志負責乙方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甲方指派      同志負責甲方有關安全、消防工作,甲乙雙方指派負責人負責聯絡,監察督促對方執行的有關安全、防火規定,甲乙雙方應經常聯絡,相互協助檢查和處理作業現場有關的安全、防火工作,共同預防事故的發生。

7、甲方雙方有協助對方搞好安全生產、防火管理以及督促檢查的義務,對於查出的隱患的一方必須按期限整改,對一方違反安全生產規定、制度等情況,另一方有權要求另一方整改的權利,甲方應改認真整改。

8、在生產操作過程中的個人防護用品,有各方自理,甲、乙方都應督促作業人員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

9、甲乙雙方人員對各自所在的作業區域、作業環境、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必須認真檢查,發現隱患,立即停止使用,並在落實整改後方可作業。一經生產, 就表示該該單位確認生產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符合安全要求和處於安全狀態,生產單位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事故後果負責。

10、甲乙雙方的人員,對公共區域的現場各類安全防護設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不得擅自拆除、更動, 如確實學要拆除更動的,必須經雙方指派負責人協商同意,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 任何一方人員,擅自拆除所造成的後果,均由該方人員及其單位負責。

13、特種作業必須執行國家《特種作業人員安全技術培訓考核管理規定》,經省、市、地區的特種作業安全技術考核站培訓後持證上崗,並按規定定期審證,嚴禁違章、無證操作;嚴禁不懂電器、機械裝置的人,擅自操作使用電器、機械裝置。

1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各類防火防爆制度,易燃易爆場所嚴禁吸菸及動用明火,消防器材不準挪作他用。 電焊、氣焊作業應按規定辦理動火審批手續,嚴格遵守“十不燒”規定,嚴禁使用電爐。 冬季施工如必須採用明火加熱的防凍措施時,應取得防火主管人員同意,落實防火、防中毒措施,並指派專人值班。

15、甲乙雙方在工作區域需要更改水電時,應注意對方的水電線路的保護,如遇有特殊情況,應及時向對方和有關部門聯絡,採取保護措施。

16、貫徹誰主管誰負責安全的原則。 甲、乙方人員在生產期間造成傷亡、火警、火災、等重大事故(包括甲、乙方責任造成對方人員、他方人員、行人傷亡等),雙方應協力進行緊急搶救傷員和保護現場,按國務院事故報告制度執行,報告上級主管部門及市、區(市)勞動保護監察部門等有關機構,事故的損失和善後處理費用,應按責任,協商解決。

二、其他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友好協商      。

三、協議解除和終止,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除協議:

1. 因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

2. 因一方工廠搬遷無法履行。

四、附則:

1. 本協議訂的各項規定使用於協議雙方,如遇有國家和深圳市有關法規不符者按國家和深圳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2.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有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寶安區安監、消防部門各備案一份。

3. 本協議即簽訂時生效,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經辦人: 經辦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9

甲方:中集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第

專案經理部

乙方:分包法人單位全稱

專案經理部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施工許可證上的工程名稱工程的安全生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築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安全生產許可證條例》、《化學危險品安全管理條例》、《企業職工傷亡事故報告和處理決定》、《特別重大事故調查程式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要求,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本協議。

(一)

說明

1、甲乙雙方存在正式合同關係,甲方為總包,乙方為分包。

2、施工期間,甲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專案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乙方授權同志為本工程己方專案負責人,其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編號為:。上述甲乙雙方專案負責人全權負責各自單位的安全管理工作,上述人員發生變更,甲乙雙方應及時溝通,並留下書面變更記錄。

3、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傷亡事故的發生。

4、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5、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6、本協議所稱傷亡事故均包括對第三方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

(二)

安全責任劃分原則:

1、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安全管理體系。

2、甲乙雙方作為法人單位均應當分別履行的責任主要包括:

1)具備安全生產條件所必須的資金投入;

2)按規定配備安全生產管理機構或人員;

3)建立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

4)健全並落實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規程;

5)根據工程特點,制定相應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並確保實施;

6)對本單位管理人員和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培訓並經考核合格後上崗作業,施工生產過程中,要督促作業人員遵章施工;

7)向本單位從業人員如實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和防範措施以及事故應急措施並履行簽字手續,同時督促作業人員遵照執行;

8)落實安全生產有關標準或規範、做好防護措施;

9)及時發現和消除生產安全事故隱患;

10)及時、如實報告生產安全事故;

11)執行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的其他要求。

(三)

甲方責任

1、甲方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總的安全生產管理各項制度,規範現場的安全管理,協調甲乙方之間、乙方同其他分包單位之間的關係。

2、在乙方提出關於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要求後,甲方負責根據工程現場情況及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負責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及時變更乙方的安全責任區。甲方要儘可能以書面的形式為乙方明確安全責任區,並由雙方負責人簽字確認,分別留存,無法書面明確的安全責任區按安全責任區的劃分原則確定。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見乙方責任第7條

3、甲方負責編制工程總施工組織設計及分項施工方案中適應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並及時進行審批、下發給相應的乙方;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專案,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0條。

4、甲方負責根據工程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機械裝置、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以及用於腳手架、臨邊、洞口、交叉作業等處安全防護設施的物資(統稱為安全生產物質條件,具體範圍以雙方合同為準)。因甲方提供的上述物質條件存在缺陷造成施工人員傷亡事故,由甲方(或出租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5、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技術措施的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工作,交底以書面形式交至乙方管理人員,並由雙方管理人員簽字確認。甲方進行的交底側重於解決“物的不安全狀態”隱患,具體交底範圍包括:工程採用的新工藝、新技術、新材料或使用的新裝置的技術性能;各分項工程安全技術措施;施工現場樓板、屋面、陽臺等臨邊防護、通道口防護、預留洞口防護、電梯井口防護、樓梯邊防護、垂直方向交叉作業防護、消防器材佈置、機械防護棚的做法等。甲方未履行上述責任,造成傷亡事故,由總包承擔相應責任。對於“人的不安全行為”方面的隱患的解決,由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操作規程或標準規範對乙方人員的操作行為進行安全交底,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2條。

6、甲方負責根據相關規定,明確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設定安全警示標誌的要求。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主要包括:施工現場入口處、施工起重機械、臨時用電設施、腳手架、出入通道口、樓梯口、電梯井口、孔洞口、橋樑口、隧道口、基坑邊沿、爆破物及有害危險氣體和液體存放處等。

7、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相關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的各項驗收工作,驗收工作必須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需要進行安全生產驗收的工作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安全生產驗收工作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入場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分項工程的驗收工作;乙方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的驗收工作等。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報驗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由甲方確定,具體範圍見附表1。

8、甲方負責組織乙方及第三方,進行施工現場安全責任區的交接工作,交接工作應履行書面手續,甲方、乙方、第三方等相關方簽字確認。安全責任區需交接內容主要包括:甲方為乙方提供的安全防護用具、機械裝置、施工機具及配件等的交接;分項工程的交接工作;安全防護措施的交接等。需交接的分項工程範圍執行國家相關規範要求,需交接的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第7條內容。

需要交接的安全責任區由乙方負責申請報驗,具體要求見乙方責任第13條。

9、為督促和協助乙方做好施工現場安全管理,進一步消除施工現場安全隱患,甲方有權對乙方安全責任區進行安全檢查,對發現的“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各類隱患,甲方可以以文字或口頭形式要求乙方及時整改。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現場進行的安全檢查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安全管理責任區域和範圍內隱患未及時得到消除導致的事故不承擔主要責任。

10、當乙方根據本協議乙方責任第16條、第18條要求,書面提出某作業場所存在安全隱患導致無法施工時,甲方負責和乙方共同協商,消除作業場所的安全隱患,保證施工工人的安全,隱患消除完畢,需留存相應的資料,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11、為督促和協助乙方開展安全教育,甲方應在乙方入場後,與乙方共同對其施工工人進行一次入場安全教育(教育時間由雙方協商確定);甲方還應在施工過程中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教育,乙方現場負責人應對甲方每次進行的教育記錄進行籤認。乙方必須知曉,甲方對乙方施工工人進行的安全教育並非本協議要求甲方必須履行的責任,甲方對乙方事故人員缺失安全教育不承擔主要責任。

12、甲方有權對於乙方施工人員在生產工作中的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的行為予以制止和糾正,甲方有權對不滿足安全管理要求的乙方人員提出更換。

13、甲方對乙方落實法律法規規章要求、落實合同及本協求情況,有權進行監督,對乙方違法行為有權進行舉報,對違反合同及協議的行為,有權及時制止,同時,因乙方違法或違反合同、協議對甲方造成的損失,有權進行索賠。

14、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總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四)

乙方責任

1、乙方現場負責人必須持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證明書或授權委託書,同時持《安全生產考核合格證書》上崗;乙方使用不滿足上述條件的人員對現場進行管理,本單位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乙方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證上崗,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乙方施工現場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配置必須符合法律法規要求。施工人員50人以下的,應當設定1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50人-200人的,應設2名專職安全生產管理人員;200人以上的,應根據所承擔的分部分項工程施工危險實際情況增配,並不少於3人。乙方上述人員配置不到位或無證上崗,施工工人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乙方必須對進入甲方施工現場的工人簽訂合法的勞動合同,載明有關保障從業人員勞動安全、防止職業危害的事項,以及依法為從業人員辦理工傷社會保險的事項。同時,乙方進入本工程現場,必須向甲方提供準確的現場施工工人名冊交甲方管理人員,施工過程中臨時調整人員時必須及時書面通知甲方。乙方施工人員發生傷亡事故,若事故者未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或事故者和名冊不符合,不論甲乙雙方或第三方的原因造成的事故,均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5、乙方應保證本單位工人身體條件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尤其不得使用未滿18週歲的未成年工或童工、不得招用傻呆或有精神病的人員,由於乙方工人身體條件不符合所從事工作的要求或乙方私自使用上述人員,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乙方不得將承接的工程非法再次轉包,乙方違反本規定,發生在非法轉包單位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7、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必須首先向甲方提出關於明確乙方安全責任區的書面申請,確定責任區後,要和甲方履行簽字手續。乙方進入施工現場,未向甲方提出上述要求,或未經甲方明確安全責任區即開始施工,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乙方安全責任區劃分的原則為:施工區以乙方與甲方簽訂的合同內容所涉及到的所有作業面、材料存放場地以及乙方人員進出工作面所必經的施工區域等為乙方安全責任區域,辦公區和生活區以乙方人員辦公、生活的區間為責任區域。

8、乙方進入施工現場後,必須服從甲方關於施工現場安全管理的各項規定,乙方不服從管理導致生產安全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乙方負責按照相關法規要求,在每位工人入場前,做好本單位施工工人的公司級、專案級、班組級“三級安全教育”及其他各類教育,並及時組織受教育人員的考核,考核合格後方可上崗操作。乙方還必須對施工工人做好班前、日常安全教育(每月至少開展一次),並留下教育資料存檔。乙方需將對工人開展的“三級安全教育”、考核記錄在完成考核後三日內,報甲方專職安全員備案,並留書面記錄,甲乙雙方分別留存。乙方未按照規定對施工工人開展教育和考核,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對於專業分包單位專業性較強的工程專案,由乙方負責及時制定各專項施工方案,方案中必須制定符合本工程特點的安全技術措施,及時按程式進行審批,同時乙方負責組織實施方案。由乙方編制的施工方案存在缺陷或乙方未落實方案導致現場發生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乙方負責根據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在自己的責任區內,合理組織施工,不按甲方施工安排及技術措施方案施工,自作主張、盲目施工、私自更改施工程式,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2、乙方負責根據標準、規程、操作規程、甲方技術交底和安全交底要求等,對下屬每一位施工工人進行側重於杜絕“人的不安全行為”隱患的安全交底,書面告知作業場所和工作崗位存在的危險因素、防範措施、危險崗位的操作規程、違章操作的危害及事故應急措施等,務必使每一位施工工人掌握自我保護的知識,並負責督促工人執行交底。安全交底必須採用書面形式,被交底的施工工人必須在交底上簽字接收。安全交底一式三份,由工人、乙方單位分別留存一份,同時,乙方還必須在交底簽字完畢後一日內,報甲方一份進行備案。

乙方施工人員未接收安全技術交底,或未按照交底要求施工,或乙方未按要求向甲方上報上述資料,發生傷亡事故的,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3、乙方負責按照安全生產相關的法律法規、標準規範、甲方簽發的技術交底或安全交底等要求,及時做好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施工、各項安全防護措施等安全生產工作。對於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進行驗收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乙方按標準做到位後,在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或操作工人進入工作面之前,必須填寫報驗表,書面報甲方進行驗收,待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並履行驗收簽字手續後,方可進行後續工序的施工。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分別留存報驗資料和驗收資料。乙方需報驗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範圍,同甲方責任第7條內容。

乙方未按要求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或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未經驗收私自施工(以甲乙雙方籤認的驗收單為準),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4、乙方負責根據相關標準規範及甲方要求,在較大危險因素的場所和有關設施、裝置上(同甲方責任第6條內容)設定安全警示標誌。

15、當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共同驗收合格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移交乙方後,乙方負責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進行日常維護,確保其有效性。乙方在未向第三方移交分部、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前,對因己方負責範圍內的分項工程或安全防護措施存在缺陷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6、乙方除按第15條做好分項工程及安全防護措施有效性的保障工作外,還必須經常性的檢查本單位安全責任區內的各類隱患,包括人的不安全行為、物的不安全狀態、環境的不良因素等,對發現的各類隱患要及時處理,並將檢查及處理情況記錄在案。乙方需將對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檢查情況或檢查記錄,每日及時向甲方進行書面彙報,以使甲方協助乙方解決其安全責任區的隱患,保證乙方操作工人的安全。乙方未履行檢查職責或未發現本單位安全責任區的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乙方發現安全隱患未按上述要求向甲方及時彙報或隱瞞不報,甲方即認為乙方能夠獨立解決該隱患,此類隱患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7、當甲方按照甲方責任第9條要求,對乙方安全責任區的隱患提出整改要求後,乙方負責按照甲方文字或口頭的整改要求,及時糾正本單位的安全隱患,並要以整改反饋單的形式向甲方反饋整改情況,乙方未按甲方要求及時糾正隱患,導致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8、乙方負責在安排本單位施工工人工作任務前,派專人檢查工人所在的施工區域、作業環境、安全防護措施、操作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有無安全隱患,若存在安全隱患,能夠內部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將隱患解決後方能安排工人作業,若需和甲方協調解決的,乙方必須及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反饋,待雙方共同將隱患排除後方準施工。若乙方安排工人作業前未檢查有無安全隱患,或發現隱患不進行整改也沒有書面反饋給甲方要求排除既自行組織施工,就表示乙方確認施工場所、作業環境、設施裝置、工具用具等符合乙方安全要求,乙方對施工過程中由於上述因素不良而導致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19、乙方負責合理使用甲方提供的機械裝置、臨時用電設施、居住住所等安全物質條件(範圍同甲方責任第4條),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上述安全物質條件前,要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並認真檢查物質條件能否滿足安全規定並保證己方安全生產需要,對於滿足己方需要的要與甲方履行交接手續,對於不符合安全規定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甲方必須積極整改,整改合格後,履行交接手續後方準使用。違反本規定或不經甲方許可,不正確使用安全物質條件導致傷亡事故,或因乙方原因導致安全物質條件發生缺陷等導致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本條闡述事項的典型事例包括但不限於下列各項:

19.1乙方使用甲方提供電器裝置,未報請甲方同意,在使用前也未進行檢測是否合格後即行使用,擅自亂拉電器線路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9.2乙方人員未經甲方允許私自動用、亂開甲方機械裝置造成傷亡事故的。

19.3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塔吊等機械時,訊號工或掛鉤工人違反操作規程操作造成傷亡事故。

20、乙方不得擅自拆除、變動現場的安全防護措施、安全標誌和警告牌。因施工生產需要拆卸的安全防護措施,乙方必須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經甲乙雙方及相關方協商一致並採取必要、可靠的安全措施後方能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拆除後,乙方安全負責人員必須對該施工區域進行重點監控。安全防護措施的拆除必須留存雙方籤認的書面記錄。

乙方對本單位施工工人擅自拆除或未按甲方批准的拆除要求拆除安全防護措施所造成的傷亡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1、乙方負責為本單位施工工人提供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護目鏡、手套等各類安全防護用具和安全防護服裝,並不能以貨幣等非實物的方式代替,同時乙方相關管理人員必須督促施工工人自覺穿戴好防護用品。乙方為工人配備的上述物品,在向工人發放後,必須將發放清單及物品合格證明材料,交甲方備案。乙方未向工人提供防護用品,或提供不合格防護用品,或乙方工人不正確佩戴防護用品,或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2、乙方不得使用國家命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安全生產的工藝和裝置,乙方自帶的施工機械裝置、電氣裝置、各類設施等必須符合國家標準、規範的要求,且受力效能、機械效能良好、安全防護裝置齊全、靈敏、有效,乙方對自帶的上述裝置、設施必須建立管理制度,並進行有效管理,裝置的安裝、使用、檢測和報廢必須符合相關標準。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

乙方自帶的裝置設施工具存在缺陷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3、乙方進行爆破、吊裝、土方開挖等危險作業時,必須派專門人員進行現場安全管理,確保操作規程的遵守和安全措施的落實。乙方進行上述作業時,現場無專人進行安全管理,發生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4、乙方自帶進入施工現場的氧氣、乙炔、油漆、塗料等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必須建立專門的安全管理制度,並設專人管理和發放,同時要書面報甲方同意後,在樓外設專庫存放。乙方自帶的上述物品,進場前需向甲方提交清單進行備案。乙方私自使用上述物品,管理不善導致的爆炸、火災等事故造成的傷亡事故和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5、乙方負責採購合格、衛生的食品及配料,並保證食品加工過程的安全性,防止食物中毒等事故的發生,乙方對本單位工人發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承擔主要責任。

26、乙方負責督促本單位工人保持生活住所的乾淨整潔及良好的住宿習慣,對於發生在工人住所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7、乙方施工人員違反甲方管理規定、違反安全操作規程作業或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造成的傷亡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乙方施工人員發生以下無法採取有效防護措施進行杜絕的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28.1非工作時間工人突然死亡、2米以下非高處作業發生摔倒導致傷亡、挪動大件材料發生意外傷亡等;

28.2高處作業不繫掛安全帶,或系掛安全帶,但在摘帶移動作業位置時發生傷亡事故的;

28.3在現場或生活區吸菸,違章動用電氣焊、明火而發生的火災事故導致傷亡事故的;

28.4私自拆除現場安全防護措施,並從防護拆除處摔落造成的傷亡事故。

29、乙方在非允許施工時間內施工,發生傷亡事故時,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0、乙方人員在施工現場外,生活區外發生的違反治安管理規定、違法行為造成的後果,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1、乙方必須服從其他法律法規要求作為分包單位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32、乙方負責每月25-28號書面向甲方彙報本單位工人(含管理人員)傷亡事故情況,並不得瞞報事故。

(五)

其他事宜

1、本協議作為甲乙雙方工程合同的補充,與工程合同具備同樣法律效力,協議內容如有和國家、地方的有關法律法規規章不符者,按國家和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2、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施工現場發生施工人員傷亡事故時,本協議作為區分甲乙雙方責任的主要檔案,協議未闡明的事項,由甲乙雙方按照法律法規的規定解決。

3、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後生效,有效期從*年*月*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專案經理部各存放一份,法人單位各存放一份。

甲方法人單位:

乙方法人單位:

甲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乙方現場負責人(簽字):

電話:

電話:

*年*月*日*年*月*日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0

甲方:

乙方:

為全面落實安全生產管理工作,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武鄉西山發電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甲方) 與 (以下簡稱乙方)結合雙方實際情況,經共同協商,於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在 專案工程施工中的安全責任,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必須共同遵守。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隨合同生效而生效,隨合同終止而終止。

一、甲乙雙方共同安全目標

1.不發生輕傷及以上人身傷害事故;

2.不發生裝置損壞事故;

3.不發生火災;

4.不發生環境汙染事故;

5.不發生同等及以上責任重大交通事故;

6.不發生誤操作事故;

7.不發生嚴重社會影響的電力安全生產事件。

8.杜絕違章指揮、違章管理、違章作業,不造成裝置性違章。

二、甲方委託乙方的專案基本情況

1、工作範圍: 。

2、工作地點: 。

3、工作環境:主要危險源是 。

4、工作方式:以承包工程形式進行。

5、工作性質:自主作業管理,甲方進行必要配合。

6、工作手段:乙方自帶必要的工器具、機械及加工裝置等。

7、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要求,甲方必須進行安全資質審查,乙方應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

(一)資質審查:

1.具有法人資格的營業執照、施工資質證書、承裝(修、試)電力設施許可證、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書、法人授權委託書、被授權人的身份證影印件等。建築施工企業還需取得住房和城鄉建設主管部門頒發的安全生產許可證。

2.審查承包單位簡介和安全生產情況。掌握承包單位近三年的工作業績和安全生產情況,應選擇有相近工作經驗的執行、維護、檢修、試驗、改造的承包單位;最近3年內沒有發生兩起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沒有發生重大施工質量問題。

3.專案經理必須具有相關專業中級及以上職稱,施工負責人、安全管理人員、工程技術人員和員工技術素質符合要求。對生產事故負有安全責任的專案經理,五年內不得擔任專案經理及以上安全生產崗位職務。

4.有保障工程質量和安全生產的管理體系,有完善的安全施工管理制度及應急救援預案,內容包括:安全職責制度、安全獎懲制度、安全檢查制度、安全工器具管理制度、事故調查制度和各類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等。

5.安全管理機構和安全員配備符合相關規定且滿足要求,承包單位300人以上的必須設有專職安全管理機構;施工隊伍超過30人的設專職安全員;施工隊伍超過30人以下的設兼職或專職安全員。

6.要求全員持證上崗,主要負責人、專案經理、安全管理人員須經培訓合格,特種作業人員必須持有《特種作業操作證》,進網作業人員持有《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

7.保證安全施工機械、工器具、安全防護設施、安全用具滿足安全施工要求。

8.為員工辦理工傷保險和勞動保險,意外傷害保險費相關證明材料和施工人員的身體健康證明。

9.有良好的商業信譽,最近3年內沒有重大違約行為和重大違法經營記錄。

10. 甲方要求提供的其它資料。

11.以上材料乙方應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備案。

(二)實行“兩金兩費制度”

1、在合同中要明確規定安全生產保證金、安全措施費,並經甲方專案具體負責部門和安全監督部門進行細目稽核、甲方概預算部門進行費用稽核。乙方將不低於承包合同金額的2%作為本專案安全生產措施費,且將意外傷害保險和安全生產措施費作為不可競爭費用。

安全生產措施費主要包括:施工現場臨時設施、環境保護、文明施工等維護建設工程安全作業環境所需費用;安全措施所需費用;施工現場防冰凍雨雪等自然災害所需費用。

2、安全風險抵押金:

乙方交納給甲方承包款3~5%的安全風險抵押金 元。(違章罰款從合同款中扣除)

四、甲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負責對乙方的安全資質和安全、技術條件進行審查,確定其具備相應的資質和條件。

2.負責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作統一協調、管理。

3.對乙方工作負責人、安全監護人資格進行考試認定,並下發正式檔案通知內部有關崗位和通報相關單位。

4.提供甲方安全管理方面的規章制度,並對乙方進行必要的安全培訓。甲方在崗前安全培訓中應讓乙方知悉工作場所存在的職業病危害,掌握有關職業病防治的規章制度、操作規程、應急救援措施、職業病防護設施和個人防護用品的正確使用維護方法及相關警示標識的含義,並經考試合格後方可上崗作業。

5.開工前,甲方的專案負責人和專業人員與乙方專案負責人和專業人員進行對口書面交底,雙方簽名確認;甲方專案負責專業技術人員監督乙方工程技術管理人員對全體施工作業人員進行全面的安全技術交底,並有雙方簽名的交底記錄;專案負責專業技術組織全體施工人員進行安全知識、規程考試合格,並應有完整的記錄,合格者發給“安全上崗證”。

6.對有可能造成停電、觸電、機械傷害、中毒窒息、高空墜落和其它生產事故的工作任務,甲方針對工程特點組織主要危險因素專題技術交底,督促乙方編制確保作業安全的主要危險因素防範措施,甲方進行稽核合格,並檢查乙方安全技術交底層層到位,方可開工作業。在主要危險因素安全技術組織措施中明確甲乙雙方安全責任,分別落實。

7.甲方安排的作業監護人,要提醒乙方作業人員工作範圍危險源,並提出防範建議,發現違章立即制止,並做好記錄。協助乙方辦理工作票手續和工作許可手續。

8.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過程中發生違章作業時,甲方有權制止,直至停止乙方的承包工作。

9.由於甲方原因給乙方造成的不良後果,按中介分析結論承擔相應的責任。

10.在保證安全的前提下,甲方應儘量向乙方提供工作方便,使工程圓滿完成。

五、乙方應承擔的安全責任:

1.乙方應遵守與本合同專案有關的法律、法規、條例、規定、規程,保證甲方免予承擔由於乙方違反上述法律、法規、條例、規定、規程規定的任何責任。

2.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專案全部或部分進行違法轉包、分包、託管、代管,禁止任何單位和個人掛靠有資質的單位承包專案,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移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義務,也不能轉讓合同中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3. 乙方法人代表是本單位的安全第一責任人,乙方的施工代表(施工第一責任者)是本工程的安全第一責任者,應全面負責本工程的安全管理工作,切實履行安全職責。

4.乙方必須建立安全監督機制,並配備專(兼)職安全監督人員 ,認真開展安全監督工作,並隨時和甲方互通情況。開工前應自上而下進行危險點分析和安全技術交底,使全體施工人員均掌握工程特點及施工安全措施,並有完整的記錄。乙方應主動邀請甲方安全技術人員到位進行監督檢查。

5.特種(裝置)作業人員必須取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資格證書才能上崗。

6.乙方對所有工作人員的身體素質、精神狀況、技能水平、作業中的安全行為及工期延誤負責。

7.乙方應組織全體施工人員認真學習《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甲方安全管理規章制度等規定中的相關部分,考試、體檢合格方可進行工作,並將考試成績書面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稽核備案。以後若發生人員變更,在進入現場前,保證遵照以上程式辦理,工作票負責人、簽發人另行說明。

8.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履行安全職責,加強對施工作業的安全管理,特別應加強容易發生火災、爆炸、觸電、高空墜落、中毒、窒息、機械傷害等作業管理,配備必要的安全生產設施和勞動防護用品,經常對施工人員進行安全教育。

9.乙方負責所屬工作人員著裝整齊、佩戴工作標誌,符合安規著裝規定,應隨身攜帶或佩戴甲方發給的“安全上崗證”,並在施工中隨時接受檢查。乙方保證不使用未成年工和不適應現場安全施工的老、弱、病、殘人員施工。非技術性的施工專案,工作人員年齡不得超過55歲。所有員工不得有電力生產的職業禁忌症。在合同期間,乙方應為僱用的人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負責處理其管轄人員傷亡事故的全部善後事宜。

10.由於乙方人員過失、違章作業或責任造成的裝置、電網事故,火災等事故,承包單位根據合同必須接受甲方的處罰。由於乙方人員過失、違章作業或責任造成的人身傷亡事故、工期延誤、裝置損壞,乙方負全部責任。對於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終止該項專案合同的執行,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11.乙方應負責賠償由於乙方過失或責任造成甲方以及第三者的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以及負責由於乙方原因造成的財產損失、傷亡事故的責任和因此發生的費用。

12.乙方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和指導,乙方對甲方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的意見必須及時整改,如有不同意見必須在有效時間內反饋。實行安全日報告制度。

13.承包方應保持施工區域和生活區域的環境衛生,及時清理垃圾和廢棄物。進入現場的材料、裝置必須按規定放置有序,防止任意堆放施工器材、雜物阻塞工作場所周圍的通道和汙染環境。

20.乙方應將工作場所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如實告知勞動者,在醒目位置設定職業病防治公告欄,並在可能產生嚴重職業病危害的作業崗位以及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工作場所設定警示標識。

21.乙方應組織制定並實施電力安全生產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定期開展應急預案演練,及時對演練效果進行評估。

六、乙方發生下列情況所產生的扣款,甲、乙雙方約定從安全風險抵壓金中扣除或在承包工程結束時從承包款中扣除。

1.乙方工作中造成人身輕傷的,每一人次扣罰人民幣一萬元,造成人身重傷的,每一人次扣罰人民幣二萬元,造成人身死亡的,每一人次扣罰人民幣三十萬元。

2.由於乙方責任造成裝置損壞、環境汙染事故,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3.由於乙方責任發生特大、重大及火災事故,每次扣罰人民幣三十萬元(當不足於彌補甲方損失時,以實際發生的損失額度計)。

4.由於乙方責任發生嚴重未遂事故,每次扣罰人民幣5000~50000元。

6.乙方人員發生下列違章情況,被甲方人員發現時,應立即予以制止,並令其立即整改,可根據情節每人次扣罰人民幣300-20__元。

(1)不正確佩戴安全帽,工作人員在工作中不按規定正確著裝;

(2)使用不合格的安全帽、安全帶、絕緣工器具、電氣工器具或安全帽、安全帶、絕緣工器具、起重工器具、電氣工器具未進行定期試驗;

(3)未經電工培訓合格人員從事電氣作業;將電源線直接插入插座內或掛在閘刀開關上使用;

(4)不按規定使用相應的安全工具進行作業;

(5)使用的電動工具金屬外殼不接地或不裝漏電保護器,使用中不戴絕緣手套;

(6)制定的安全措施不健全或與實際不符,使用中導致事故發生或延誤事故處理;

(7)工作或休息時倚靠欄杆或坐立在欄杆、腳手架上;

(8)在機械的轉動、傳動部分保護罩上坐、立、行走;

(9)在易燃、易爆區攜帶火種、穿帶鐵釘、鐵掌的鞋等;

(10)動火作業不按規定辦理動火工作票;

(11)在氫油區使用鐵製工具又無防止產生火花的措施;

(12)安排未經培訓並考試合格的人員上崗;

(13)各種孔洞蓋板掀開後未裝設遮欄、警告標誌;

(14)擅自跨越安全遮欄;

(15)照明行燈不按規定電壓使用;

(16)進行特種作業人員無證上崗或證件不符合要求;

(17)未進行安全培訓即進入現場(無安全上崗證);

(18)不按規定裝設安全防護網;

(19)生產現場吸菸或有菸頭;

(20)隨意挪用現場安全設施或損壞現場安全標誌;

(21)電氣人員走錯間隔;

(22)無正當理由挪用消防器材;

(23)未辦理任何裝置試轉手續或安全措施未恢復即進行試轉;

(24)其它違反《電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建設安全工作規程》、《電力裝置典型消防規程》、甲方《反違章管理標準》及其它規章制度的行為。

7.未盡事項按甲方《安全生產獎懲規定》、《反違章管理標準》、《文明生產管理標準》等規定中條款執行。

七、其它事項

1.工程發生不安全情況時,屬乙方責任,由乙方組織調查、分析和處理,甲方應給予配合,乙方應將結論書面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

2.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及甲方行業相關規定協商解決。

3.本協議一式四份 , 甲、乙方各執一份(作為合同附件),安全監督部門、專案負責部門存留一份。

4.本協議後面應附有施工中的安全、組織、技術、環保措施以及有關部門核發的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法人代表資質證書的影印件及《發(承)包工程安全技術交底記錄》。

5.本協議作為合同附件,與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隨合同生效而生效,隨合同終止而終止。

甲方: (章) 乙方:(章)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法人代表(簽字):

甲方代理人(簽字): 乙方代理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1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意識,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明確責任,保證安全生產,使施工能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合同。

1.位職工都應自覺遵守施工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對於違章作業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違章者自負。

2.於施工隊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3.遵守安全紀律。

4.認真執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5.服從工地的安全檢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工作。

6.為保證安全生產、有以下違紀現象工地給予處理。

(1)安全帽佩戴不規範或不戴安全帽,發現一次罰款_______元。

(2)對於工地打架鬥毆現象,視情節罰款_______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在工地偷竊集體及個人財物,扣除工資、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4)施工現場要保持工完料盡地清、道路通暢。

7.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施工隊:__________________

職工: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2

以下的“甲方”指為服務發包的拉法基瑞安公司貴州BU相關企業, “乙方”指提供該服務的合同方企業。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為明確雙方在安全管理方面的權利及義務,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條例,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簽訂本安全協議,以便雙方信守,嚴格履行。本安全協議一經簽署,將作為雙方購銷合同或訂單的一部分,與購銷合同或訂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下職業健康、安全基本要求是為在拉法基瑞安公司工作的乙方(合同方)及其分包商所制訂。本要求意味著遵守適用的當地政府機構制訂的條例和規定、強制性的協定和合同文件要求。每一個合同方都必須保證它及所僱傭的分包商(如有)滿足這些要求,以及在本樣本條款中列出的其它可適用要求。乙方應採取必要的預防措施來防止傷害人員和破壞環境的事件發生。

一、合同方(下稱乙方)的安全責任

負責在我公司(下稱甲方)現場工程施工或服務期間對其工作人員的安全管理,保證其工作人員完全遵守甲方相關安全管理規定。

乙方必須遵守甲方及有關部門對施工場地交通、施工噪音、環境保護、安全生產等方面的管理規定,因乙方違反上述規定導致的違約罰款,由乙方自行承擔。

施工前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教育,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接受甲方的安全監督和檢查。

採取一切必要措施確保在甲方現場工程施工或服務安全文明生產,確保無傷亡及機械裝置安全事故。

在施工或服務開始前,所有工作人員必須接受甲方提供的安全培訓。經安全培訓合格,並與甲方對應部門授權負責人、安全人員一起進行工作風險分析後,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務。

在每天工作開始前,乙方必須通知甲方授權人員。在獲得甲方負責人員同意後,方可施工或提供服務,禁止不通知甲方人員就私自進入工地開始作業。

對於有安全風險的作業,在風險未得到合理有效的控制前,乙方工作人員可以拒絕作業。

對於甲方授權人員的錯誤指揮或工作安排,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授權人員的上司,在影響到安全時,還應立即通知甲方安全部門。

如果有工作人員在安全培訓方面未通過甲方認可,乙方不得安排其在甲方進行施工或提供服務。

乙方工作人員在安全培訓結束後憑培訓簽字到甲方指定部門辦理出入證。沒有出入證的人員,如無甲方授權人員許可,不得進入甲方場地。

在開始工作前,乙方必須按照工作風險分析的要求,落實每項保護措施並獲得工廠安全部門認可之後,方可以施工作業。

乙方工作人員必須配置符合甲方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包括但不限於):合格的安全帽、帶鋼頭的勞保鞋、反光工作服、防護眼鏡。甲方有權拒絕穿戴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的個人進入甲方施工/服務場地。

在進入甲方廠區或施工場地,乙方必須確保其工作人員佩帶好所要求的個人防護用品。對於未按照甲方要求佩帶個人防護用品的個人,甲方有權按照其安全管理制度管理對乙方進行處罰(包括要求乙方承擔違約金等)。

乙方必須確保其工作人員身體健康,具有完成相應工作的技能和經驗。對國家要求必須持證上崗的崗位人員具有合法或有效資質證書(如電工、焊工、架子工等)。

乙方不得僱傭不具備作業所要求的生理條件的人員在甲方從事作業。乙方不得僱傭童工。

乙方必須使用符合安全要求、使用狀況可靠的裝置。對法律法規要求校驗的裝置應具有有效的資質證明,不得使用不符合安全規定的裝置、器具、工具等。

乙方必須確保其工作人員進入甲方生產區或施工區域時,必須配戴好使用狀況良好的安全帽、工作鞋;在離地1.8米以上高空作業必須戴好安全帶(全身式,高處有移動時需有雙掛鉤);在粉塵、嘈聲大的地方應按照要求戴好口罩、耳塞;在焊接、切割作業須戴好專用防護眼鏡、焊工手套。

甲方可根據施工/服務的特性,要求乙方為其工作人員配置個人防護用品,乙方不得拒絕。

如果乙方在甲方有腳手架作業,乙方必須採用符合要求的材料架設,所用木板合格並且兩端固定在腳手架上。乙方必須按照架設作業規範進行。架設完成後必須認真檢查並經甲方確認,掛綠牌方可使用。

在具有危險能量的裝置、工藝系統上工作前,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執行上鎖掛牌驗證制度。

乙方工作人員只能在甲方指定的施工作業區域開展工作,不得在甲方其他區域隨意走動或觸控現場裝置。

乙方工作人員施工作業過程中,必須認真遵守甲方和國家相關安全規章制度,採取措施杜絕任何違章行為的發生。

乙方工作人員不得酒後作業,不得在工作現場睡覺、打鬧。

乙方工作人員不得從空中向下拋扔鋼管、腳釦等物體,以免砸傷下面的人員。

對於甲方規定的高風險的作業,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設專人指揮和管理。

根據甲方要求,乙方必須安排其工作人員或代表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安全會議或安全培訓,並且將甲方的安全會議行動計劃落實到實際工作中。

乙方必須做到文明施工,施工現場材料堆放整齊規範。每天作業結束後及時將現場產生的廢物清走,無明顯的安全隱患。

施工完後乙方應負責將施工現場清理乾淨,並將施工垃圾運至甲方規定的地點。

乙方車輛進入工廠生產區時,行駛車速不得超過甲方限速要求。車輛必須停在甲方指定的區域,乙方司機進入施工區域時,必須佩帶個人防護用品。乙方不得僱傭安全效能不合格的車輛進入廠區。

對於違反本協議以及違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行為,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罰或要求乙方賠償違約金。金額將根據其行為、影響、頻率和態度等根據甲方的管理制度執行。

對於嚴重違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員,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替換,乙方不得拒絕。

對於違反甲方安全管理制度的乙方工作人員,甲方有權拒絕其進入甲方廠區或施工區域。

對於在作業現場出現的安全隱患或安全整改專案,乙方必須按照甲方要求在期限內整改並獲得甲方認可。

對於不按照甲方安全管理制度作業並不積極改正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的履行並要求乙方在規定的時間內撤離甲方作業現場或廠區,由此產生的任何經濟損失,全部由乙方承擔。

乙方在獲得合同或定單時,必須為其工作人員(或僱傭的人員)購買工傷保險等,甲方不承擔任何因為乙方安全事故導致的任何經濟賠償。

乙方原則上不得將甲方的作業專案外包給其他方,對需分包的工作,需要獲得甲方的同意和認可(包括安全認可)。

乙方僱傭的分包方,安全管理和安全要求等全部遵守本安全協議的所有內容,乙方承諾其分包方接受並遵守本安全協議的所有內容,並接受甲方的安全管理。

乙方在施工中出現任何安全責任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擔,甲方有權根據情況保留對乙方追究損失賠償的權利。

二、甲方的安全責任

為乙方提供入廠安全培訓並辦理出入證。

根據乙方的要求和詢問,解釋甲方相關的安全管理規定。

檢查和監督乙方以及乙方僱傭方的安全方面的工作(包括裝置、人員等)。

任命對應部門授權負責人,並協助乙方開展工作風險分析。

及時認可乙方的保護措施並安排和指導乙方工作。

協助乙方開展安全風險、安全隱患和安全事故調查和分析。

三、安全保證金

作為簽訂合同和本協議的安全承諾,根據施工專案風險程度,乙方須繳納1000—100000元人民幣作為乙方在履行合同期間的專項安全保證金。以上錢款交到甲方財務部保管。

履行合同期間,如乙方有下述條款三的違章行為,將會被處罰,罰金在乙方安全保證金中抵扣。如罰金總額超過保證金,將從合同款中扣除差額,或要求乙方現金補足。

合同履行結束後,甲方將退還安全違章處罰後剩餘的安全保證金。

四、違章處罰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產生的任何安全違章行為將受到嚴肅處理。

處理依據有:

本協議。

集團和拉法基公司的安全規章制度。

國家相關安全法律法規。

處理辦法:

對乙方人員的安全違章處理包括:警告、限期整改、經濟處罰、終止合同。

安全違章罰金單,經公司安全部門經理簽字確認後,交到財務部門執行。

乙方、乙方僱傭人員或其分包方,如違反甲方安全規定的行為,將導致如下安全違約處罰:

嚴重程度

違章次數一般違章嚴重違章

違規造成事故

第一次書面警告書面警告500~5000元

第二次100-200元200-1000元終止合同

第三次200-1000元終止合同終止合同

對於乙方多人同時嚴重違反安全規定的,每人次處罰1000元。同時,對該工作的主要負責人處200以上1000元以下的處罰。

對於現場存在安全隱患,在收到甲方《安全隱患整改通知書》後不及時進行整改的行為,視其情節輕重,將受到200-5000元的處罰。

對於乙方頻繁出現不遵守安全規定的合同方,甲方有權令其停工整頓。

如果乙方人員出現三次違反安全規定的行為,甲方將要求乙方將該員工調離甲方現場或辭退。

其它獎懲約定:

以上安全違約處罰並不表示為甲方對的乙方、乙方僱傭人員或乙方的分包方或乙方分包方的僱傭人員的全部違約處罰條例,甲方將根據其公司安全制度,要求乙方承擔全部違約處罰,乙方不得拒絕。

上述安全違約處罰均由乙方承擔。

五、本協議自雙方蓋章之日起生效。且本協議的效力獨立於雙方簽訂的購銷合同或訂單的效力,雙方購銷合同或訂單的解除、終止、無效,均不影響本協議的效力。

六、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章):

授權代表簽字:

單位地址:

電話:

傳真:乙方(章):

授權代表簽字:

地址:

法定代表人:

電話:

傳真:

開戶銀行:

帳號: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3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強化安全意識,杜絕重大傷亡事故的發生,明確責任,保證安全生產,使施工能順利進行,特制定本合同。

1、 位職工都應自覺遵守施工隊的各項規章制度,按照安全技術操作規程進行施工嚴禁違章作業,對於違章作業造成的一切後果,由違章者自負。

2、 於施工隊管理人員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

3、遵守安全紀律。

4、認真執行十項安全技術措施。

5、服從工地的安全檢查及上級有關部門的監督、指導工作。

6、為保證安全生產、有以下違紀現象工地給予處理。

(1)安全帽佩戴不規範或不戴安全帽,發現一次罰款20元。

(2)對於工地打架鬥毆現象,視情節罰款100-1000元,情節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3)在工地偷竊集體及個人財物,扣除工資、嚴重者交司法部門處理。

(4)施工現場要保持工完料盡地清、道路通暢。

7、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施工隊: 職工: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4

為確保工程專案施工順利進行,保證現場施工人員的人身安全和用電設施安全,經甲乙雙方協商,特制定臨時用電協議,來約束雙方共同堅持的“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監督管理好施工過程中的各項用電安全工作,預防發生預想不到的安全事故。甲乙雙方不得以任何藉口違反本協議條款,以確保安全生產。

協議如下:

(一) 甲乙雙方共同遵循條款

1、甲乙雙方必須嚴格執行《建築工程施工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 )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 )的要求,遵守國家及北京市現行的有關安全生產法律、法規和規範標準。

2、甲、乙雙方均對各類施工人員和電工進行安全教育、安全培訓的義務,杜絕一切違章行為。

3、甲、乙雙方一切工作均以安全第一為出發點,相互採納安全管理中先進經驗和合理化建議,更好的保證施工安全。

(二) 甲、方的責任及義務

1、甲方必須根據《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__)提供合格、有效的a級配電箱,。

2、甲方安全管理的範圍為,現場a級配電系統的用電配置,a級配電以下部分由分包單位自行按標準實施安全管理。

3、甲方嚴格檢查標準,並有權對乙方區域一切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配電設施和用電設施實行監督檢查,並有權對不符合要求的用電區域實行斷電措施,或沒收不符合安全用電的設施和裝置,有停電權、處罰權和責令整改權。

4、甲方有權對乙方的違章行為,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工和不聽指令的維修人員給予開除或撤換職務的權利。

5、甲方具有對乙方施工區域用電設施實行工程監控、檢查、驗收的職責。

(三) 乙方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嚴格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範》(JGJ46-20__)和《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DBJ01-83-20__)對用電設施進行維護和管理。

2、乙方對臨時用電必須由電氣工程技術人員負責管理,會同甲方對施工管轄區域內的一、二級配電的管理和維護及檢修。

3、乙方對二級以下配電設施和日常用電設施的安全管理負責,乙方自身加強安全管理和日常維護、維修工作,每日檢查,杜絕一切違章用電行為和違章接用電器裝置、設施。

4、乙方必須從甲方安裝的二級電箱內接用電源,現場一切用電設施都必須經得甲方同意,並驗收合格後,方可使用,否則都屬違章行為。

5、乙方因工程需要,如增加二級配電箱和電源設施時,必須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安全監督部門提出申請,經甲方同意後在指定的電源點接電,不得擅自借接,否則視為違章行為。

6、乙方自備的電氣元件、用電器材、漏電開關、各類閘箱、線纜、用電設施、各類手動電器工具、用具、各類中小型機械在使用前必須申報總包安全監督部門對其進行安全驗收,合格同意後方可使用,嚴禁擅自使用、否則視為違規。

7、乙方委派的電工和維修人員必須持證上崗,具有相應的技術素質。取得有效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報甲方安全監督部門同意後方可錄用。

8、乙方所有的用電裝置均須達到三級控制,二級及二級以上的漏電保護,且末級漏電動作時間不大於0.1秒,漏電電流不大於30mA,各類線路均按規定做好安全防護措施,各類閘箱符合“一機一閘一箱一漏”配置要求。

9、因乙方安全管理原因、安全管理失控未按上述條款執行,施工人員違章用電、違章作業、違反勞動紀律、違反操作規程或違章指揮,違反甲方指令及拖延安全防患整改或經確認是乙方責任等原因造成的安全事故,發生的一切經濟損失。

甲方:

年 月 日

乙方:

年 月 日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5

甲方:

乙方:

為了進一步貫徹執行中石油關於氣瓶運輸、使用的HSE相關規定,根據《危險化學品安全管理條例》、《氣瓶安全監察規程》等檔案要求及精神,經雙方共同協商,特制定本協議:

一、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是指甲方使用的氧氣瓶、乙炔瓶、氬氣瓶、二氧化碳氣瓶等。

二、乙方所提供氣瓶的顏色要求:

序號氣瓶名稱化學式外表面顏色字樣字樣顏色色環

1氧O2天藍氧黑P150不加色環,P200白色環一道,P300白色環二道

2乙炔C2H2白乙炔紅正面寫“不可近火”

3二氧化碳CO2鋁白液化二氧化碳黑P150不加色環,P200黑色環一道

4氬Ar灰氬綠P150不加色環

注:表中P系氣瓶設計壓力,單位kgf/cm2

三、乙方所提供氣瓶在甲方管轄區運輸的安全要求

序號名稱安全要求

1裝車固定橫向放置,頭朝一方,旋緊瓶帽。備齊防震圈,瓶下方用三角形木塊等卡牢,裝車不超高,高壓氣瓶堆放不應超過五層。

2分類裝運氧氣、強氧化劑氣瓶不得與易燃品、油脂和帶油汙的物品同車混裝;所裝介質相互接觸,能引起燃燒、爆炸的氣瓶不得混裝

3輕裝輕卸不拋、不滑、不碰、不撞、不得用電磁起重機搬運

4禁止煙火禁止吸菸,不得接觸明火

5遮陽防晒夏季要有遮陽和防雨設施,防止日光曝晒,防止雨淋

6滅火防毒車上應備有滅火器材或防毒面具

7安全標誌車前應懸掛黃底黑字“危險品”字樣的三角形標誌

四、乙方所提供氣瓶的其他相關要求

1、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是經國家指定檢驗機構檢測,並在使用有效期內的合格氣瓶。

2、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貼有充裝單位的合格證。

3、乙方所提供的工業氣瓶必須配有防震圈、瓶帽、瓶閥等安全裝置,並確保其完整、安全、有效。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至20 年 月 日至20 年 月 日。

甲方: 乙方:

(簽章) (簽章)

日期: 日期:

施工作業安全管理協議 篇16

受託人(船舶經營人,以下簡稱甲方): 船務有限公司

委託人(船舶所有人,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和交通部的有關規定,經雙方協商,本著平等自願原則,簽訂如下合同:

一、乙方將自有船舶委託給甲方管理

船 名: 曾用名: 主機功率:

船舶種類:貨輪 建造日期:

總長: 型深: 型寬: 總噸: 淨噸: 載重噸:

二、船舶安全管理期限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甲方責任

1、負責取得船舶合法的營運資格;

2、負責航海交安全管理責任,按規定建立並指導、檢查、督促落實該船的安全規章制度和安全管理措施及執行情況,負責對船員的崗位安全培訓;

3、負責按國家有關規定配備船員,辦理聘用合同,對乙方推薦符合要求的船員優先配備;

4、負責海商、海損事故處理;

5、負責建立船舶各類管理臺賬、聯絡制度,及時向乙方通報情況。

四、乙方責任

1、如實向甲方提供船舶有關資料和證明,保證船舶來源的合法性;

2、配合、協助甲方對船舶的安全管理;

3、向甲方推薦船員,並負責對船員管理進行監督;

4、按本合同約定的額度和支付方式按時向甲方支付管理費和有關費用,並承擔未經甲方同意,拖延或少支付安全管理費的有關費用造成的違約責任;

5、負責承擔乙方自身原因造成的風險責任和經濟損失;

6、負責辦理船舶保險、船員人身保險、油汙染險、船舶承運險,並爭取保費優惠;

7、其他責任:負責船舶的裝置更新及船舶修理。

五、雙方關於管理費、保險費用和有關費用額度、支付方式的約定

委託管理期間,委託人應向受託人支付 萬/年的委託經營管理費,在合同簽訂之日一次付清,次年管理費待一年期滿之日一次性支付,若委託人15天內未支付管理費,受託人有權單方面終止合同,並對委託人作違約處理。委託人應將船舶保險費、稅費、航政規費及委託人認定應付的有頭費用按受託人規定的期限及時交至指定銀行賬戶,由受託人按期支付,並在支付後及時結算。

六、雙方關於風險責任和責任賠償的約定

該委託經營管理的船舶,在甲方經營管理期間所產生的一切風險責任,由乙方對該船的實際價值及經營管理過程中產生的利潤和保險賠償款等應得的所有合法利益先予承擔,對上述利益不足補償部分的損失由甲方依法承擔。

七、雙方關於經營費用和利潤分配的約定

該船實行公司內部單船核算,經營費用由乙方支付,營業利潤歸乙方所有。

八、雙方關於違約責任和違約金的約定

甲、乙雙方必須認真履行合同約定條款,若有違約,除賠償對方相應的損失外,還應處以人民幣壹萬元的違約金。

九、其他約定

1、未經委託人同意,不得轉讓該合同。

2、委託期間,委託人有權轉讓該船舶,但須提前10天以書面形式告知受託人,雙方約定合同終止時間,由此造成的經營損失由委託人承擔。

3、遇有政策變動和本合同未盡事宜,待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

十、本合同經雙方確認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二份,並分別報備當地航管部門、船舶國籍登記機關。

十一、本合同履行中發生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當地主管部門申請仲裁或訴諸人民法院。

甲方(法人代表): 乙方:

《水路運輸許可證》編號: 身份證號碼: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