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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合同範文(精選13篇)

欄目: 勞動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72W

保密合同範文 篇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合同範文(精選13篇)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組成員: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參與甲方關於_________專案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 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範圍包括:

1.技術資訊:包括技術方案、設計要求、服務內容、實現方法、運作流程、技術指標、軟體系統、資料庫、執行環境、作業平臺、測試結果、圖紙、樣本、模型、使用手冊、技術文件、涉及技術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包括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絡方式、需求資訊、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專案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3.其他事項: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通過與專案對方當事人締約)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 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該專案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1.主動採取加密措施對上述所列及之商業祕密進行保護,防止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者知悉及使用;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

4.不得允許(包括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行為)或協助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

5.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工作後,都不得利用該專案之商業祕密為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包括自辦企業)服務;

6.該專案的商業祕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專案不同程度的瞭解申請對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所有權,在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權者除外;

7.如發現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公司報告。

第三條 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但尚未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後果的應當承擔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違約罰款;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或嚴重後果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損失賠償見本條第3項所列。

3.本條第2項所述損失賠償包括: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所受到的實際_________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為: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1套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B.如果甲方的損失依照上述計算方法難以計算,損失賠償額為乙方支付不低於甲方就該專案商業祕密已發生的投資費用的______%作為損失賠償額;

C.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D.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侵犯了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權利,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 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六條 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仲裁機關申請仲裁或訴諸法律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合同範文 篇2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第二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解決。

第三條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是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是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第五條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是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_________年內。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第七條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是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是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是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

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是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_____。

第十四條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_________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是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合同範文 篇3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_________年內。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_________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  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簽字):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保密合同範文 篇4

甲方:

乙方: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為甲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 種(沒有做出選擇的, 視為無限期保):

(A)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B)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 。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 種:

(A)甲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 元。

(B)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 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乙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立合約人簽字、蓋章:

甲方: 身份證號碼:

乙方: 公司 法定代表人:

保密合同範文 篇5

為了保護公司擁有的各項資訊的合法權益,維護和促進公司在行業中的地位和發展,並同時依法保護員工的合法權益。公司及員工雙方當事人就員工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公司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機密的有關事宜,制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一、公司認為每一位員工均是公司的主人,為此公司將毫無保留地為每一位員工提供履行崗位職責的一切可能條件。

二、雙方確認,員工在_________公司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_________公司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而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_________公司享有。

三、_________公司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員工就依_________公司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_________公司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1.無論是受聘期間或離開公司以後,保守公司有關機密是每一位員工的義務。除此以外,公司嚴禁員工利用此類資訊謀取私利。

2.員工在_________公司任職期間,必須遵守_________公司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3._________公司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員工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_________公司的或屬於第三方但_________公司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4.以下提及的內容(包括但不限於)均屬於保密範圍,員工沒有預先得到天津市_________通訊有限公司的書面准許,不得傳播、影印、借出、洩露給其他人屬於保密的資訊。同時,在其他人面前使用這些資料時,不洩露給他人:

(1)員工在公司期間,無論是工作時間或業餘時間,利用公司或公司資源所獲得的與公司利益有關的一切成果:資訊、資料、技術、資料、記錄、技術文件、工具及源程式等,均屬公司財富,屬於保密範圍;

(2)凡封面、首頁或頁面上已明確標有“密件”或“保密”字樣的公司檔案與資料;

(3)員工應嚴格遵守的各個專案研製過程中的管理規定;

(4)公司內部的財務制度與資料,人事制度與資料,其他制度、資料與記錄,均屬保密的範圍;

(5)公司內部網路上的所有資訊,屬於保密的範圍;每個員工的內部網路帳號及密碼均應嚴格保密;

(6)客戶的檔案資料、公司的營業戰略和經濟效益、市場計劃及產品推銷以及尚未公開的公司產品、服務或技術,均屬保密範圍;

(7)客戶透露給公司員工的資料,或公司給某客戶的價格等,不論是口頭或書面,只要明顯屬於私密性或機密性者,應予保密,不得透露給公司內外非經授權之任何人;

(8)公司在履行與政府、客戶合同時可以得到的一些祕密材料並加以利用,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使用、傳播、處理和控制這些材料的有關法律、公司規定和合同要求。

5.員工在為公司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員工違反上述規定而導致公司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員工應承擔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6.員工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的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客戶祕密資訊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碟、儀器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公司或客戶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價值,員工應在離職時,或於公司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公司的財物,包括記載著公司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7.新員工在培訓期間,必須學習公司有關安全、保密的制度,經培訓合格聘用的,公司有權要求與其簽訂保密協議,不簽署協議者,公司可以不予聘任;

1.員工在任職期間,非經公司同意,不得在與公司生產、研發、銷售、運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

2.不論何種原因員工從_________公司離職,離職後2年內不得到與_________公司同行業或相關行業的單位就職(包括兼職);

3.不論何種原因員工從_________公司離職,離職後2年不自辦與_________公司同行業或相關行業的企業或者從事與_________公司商業祕密有關的工作;

4._________公司在支付員工的工資報酬時已經考慮了員工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其任職期間的工資已含有競業限制補償費,故而無須在員工離職時另行支付保密費。

1.員工如有違反第四條款中任何一項,應當承當違約責任,視違約情況向公司一次性支付不低於_________元的違約金,並且公司有權不經預告解除與員工的聘用關係;

2.員工如有違反第五條款中任何一項,應當承當違約責任,一次性向_________公司支付違約金,金額為員工離開公司前一年平均月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歸還_________公司;

3.員工因違約行為給_________公司造成重大損失的,公司有權視造成情況向員工索賠,甚至追究法律責任;

4.員工的違約行為給_________公司造成損失的,員工應當賠償公司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費,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七、以上表述的一切,都無法完全表達公司認為員工應當遵循所有政策及法規的意願,公司無法在本協議中對所有與本公司及其全體員工有關的法律提供一個面面俱到的解釋。因此,員工應當提高自身的責任感,努力熟悉與自己職責有關的所有法律、公司政策和規章制度。公司保留對本協議的解釋權。

八、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向公司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上述約定不影響公司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九、本協議經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聘方(蓋章):_________公司  僱員(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

保密合同範文 篇6

總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_(總部/分部/加盟店)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員工)

根據甲方與乙方於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達成的《勞動合同》,甲方聘任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為了滿足總部_____________及甲方對商業祕密保護的要求,根據總部的規定,經協商一致,簽訂以下保密協議:

一、商業祕密

本協議所稱商業祕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總部特許經營系統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並經總部及甲方採取保密措施的技術資訊和經營資訊。

乙方依照本協議知悉的商業祕密,除另有規定之外,均視為總部的商業祕密。

二、商業祕密的範圍

乙方作為甲方_________職務,在任職期間知悉的經營祕密和技術祕密,無論甲方是否對該等資訊標明商業祕密,乙方均負有保密義務。商業祕密的範圍包括以下資訊:

(一)總部許可甲方使用的經營訣竅,包括總部制定的特許經營手冊及總部通過書面檔案形式載明的有關特許經營系統經營管理的資訊,以及_________資訊;

(二)總部許可甲方使用的_______________技術祕密;

(三)甲方的客戶名單及_______________資訊;

(四)有關加盟店經營情況的財務報表及_______________資訊;

(五)乙方完成的職務發明創造或職務作品;

(六)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職務成果

乙方在任職期間,執行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或者主要是利用甲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所完成的發明創造為職務發明創造。乙方對其職務發明創造,負有保密義務,不得將其公開,或以自己的名義申請專利。

由甲方或者總部主持,代表甲方或者總部的意志創作,並由甲方或者總部承擔責任的作品,甲方或者總部視為作者,乙方應當承擔保密義務。

乙方為完成甲方指派的工作任務所創作的作品是職務作品,其著作權由甲方享有,乙方應當承擔保密義務;經甲方同意的,乙方可以享有署名權。

四、保密義務

在本合同履行期間及終止後,乙方對知悉的本合同規定的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除非該等商業祕密由權利人合法公開,否則均不免除乙方的保密義務。

乙方不得向不知悉商業祕密的任何第三人洩露商業祕密,包括甲方單位的工作人員及特許經營系統內的人員在內。

五、保密制度

乙方應當遵守經營手冊所規定的保密制度,以及總部或甲方制定的其他保密制度,尤其應當遵守以下保密規定:

(一)對載有商業祕密的經營手冊、書面檔案、計算機軟體及其他物品,不得以影印、摘抄、拍攝、錄音及其他任何方式進行復制;

(二)未經甲方許可,不得以任何方式知悉不屬於其職務範圍內的商業祕密;

(三)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將載有商業祕密的經營手冊、書面檔案、計算機軟體及其他物品帶離甲方規定的場所或以通訊手段進行傳送。

六、檢查

甲方認為有必要時,可以對乙方遵守保密制度的情況進行檢查,包括乙方所使用的辦公設施、裝置、通訊工具及乙方存放於甲方辦公場所的物品。

為了避免因檢查而侵犯乙方的個人隱私或其他權利,乙方不應將有關檔案、信件及物品存放於辦公場所內,否則,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商業祕密的排除

本協議所規定的商業祕密,乙方如果能夠證明該等資訊可以從公知領域獲得,不具有祕密性,則可以解除乙方對該資訊的保密義務。

八、承諾與保證

乙方承諾並保證:乙方在與甲方簽訂勞動合同及本協議前,未與第三人簽署過與勞動合同及本協議相沖突的保密協議或_____協議;乙方不對第三人負有與勞動合同及本協議相沖突的保密義務或_____義務;乙方在履行勞動合同過程中,不會非法使用第三人的商業祕密。

九、勞動合同的終止

乙方與甲方的勞動合同關係終止前_________個月時,乙方應當將所有載有商業祕密的檔案、計算機軟體及物品移交給甲方指定的人員,辦理移交手續,由甲方安排其從事其他職務的工作。

乙方要求終止合同的,應當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過甲方,並按照前款規定辦理移交手續,在實施脫密措施期滿後,方可終止勞動合同。

十、保密津貼

在乙方任職期間,甲方每月向乙方發放保密津貼_________元。

保守商業祕密,是乙方履行法律規定的義務,不得以此要求甲方給予補償,包括勞動合同關係終止後的保密期間。

十一、違約責任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披露商業祕密的,除承擔法律所規定的賠償責任外,並應當償付違約金_______元。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使用商業祕密的,除承擔法律所規定的賠償責任外,並應當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具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根據其情節輕重及商業祕密的重要性,對乙方處以_____元以上____元以下的罰款:

(一)複製商業祕密的載體的;

(二)將商業祕密的載體帶離甲方規定的場所或以通訊手段進行傳送;

(三)未辦理移交手續的;

(四)未按照規定期限提前通知甲方及脫密期限未滿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知悉不屬於其職務範圍內的商業祕密的。

乙方違反承諾與保證的,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並對乙方處以_________元以下的罰款,且並不解除乙方按照本協議承擔的保密義務。

十二、總部的權利

乙方依照本協議承擔的保密義務及其他義務,均視為總部享有相應的權利。在甲方終止與總部的特許經營合同關係後,以及總部認為有必要時,可以直接依據本協議向乙方主張權利。

總部有權對乙方違反本協議規定的違約行為,直接行使賠償請求權及處罰權,除非乙方已經按照本協議的規定全部履行了賠償義務。

未經總部同意,甲方不得放棄對乙方的賠償請求權,否則,其行為無效,總部有權依照本協議主張甲方放棄的全部或部分權利。

十三、合同文字

本協議文字由總部統一制定,未經總部同意,不得擅自更改;擅自更改的,其內容無效,仍應按原協議文字的內容執行。

本協議一式_________份,由甲方、乙方及_________各存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四、宣告

乙方宣告:總部及甲方制定的現行的保密制度和今後制定的保密制度,除與本協議及勞動合同相牴觸之外,乙方均應無條件地遵守和執行。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章):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合同範文 篇7

保密合同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        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_________年內。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        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_________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

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合同範文 篇8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專案:____________________

專案組成員: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因參與甲方關於_________專案的有關工作,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為了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誠信的原則,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訂立本保密協議。

第一條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應承擔保密義務的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範圍包括:

1.技術資訊:包括技術方案、設計要求、服務內容、實現方法、運作流程、技術指標、軟體系統、資料庫、執行環境、作業平臺、測試結果、圖紙、樣本、模型、使用手冊、技術文件、涉及技術祕密的業務函電等等;

2.經營資訊:包括客戶名稱、客戶地址及聯絡方式、需求資訊、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專案組人員構成、費用預算、利潤情況及不公開的財務資料等等;

3.其他事項:甲方依照法律規定(如通過與專案對方當事人締約)和有關協議(如技術合同等)的約定要求乙方承擔保密義務的其他事項。

第二條乙方的保密義務

對第一條所稱的該專案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保密義務:

2.不得刺探或者以其他不正當手段(包括利用計算機進行檢索、瀏覽、複製等)獲取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

3.不得向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

4.不得允許(包括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行為)或協助不承擔同等保密義務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

5.不論因何種原因終止參與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工作後,都不得利用該專案之商業祕密為其他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企業(包括自辦企業)服務;

6.該專案的商業祕密所有權始終全部歸屬甲方,乙方不得利用自身對專案不同程度的瞭解申請對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所有權,在本協議簽訂前乙方已依法具有某些所有權者除外;

7.如發現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被洩露或者自己過失洩露祕密,應當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公司報告。

第三條保密期限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的保密義務自本協議簽訂時開始,到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公開時止。乙方是否繼續參與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工作,不影響保密義務的承擔。

第四條違約責任

1.如果乙方未履行本協議第二條所規定的保密義務,但尚未給甲方造成損失或嚴重後果的應當承擔不超過人民幣_________元的違約罰款;

2.如果因為乙方前款所稱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的損失或嚴重後果的,乙方應當承擔違約責任,損失賠償見本條第3項所列。

3.本條第2項所述損失賠償包括:

A.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所受到的實際_________經濟損失,計算方法為:因乙方的侵權行為導致甲方的產品銷售數量下降,其銷售數量減少的總數乘以每件1套產品利潤所得之積;

C.甲方因調查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

D.因乙方的違反協議行為侵犯了甲方關於該專案的商業祕密權利,甲方可以選擇根據本協議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或者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第五條爭議的解決辦法

因執行本協議而發生糾紛,可以由雙方協商解決或者共同委託雙方信任的第三方調解。協商、調解不成或者一方不願意協商、調解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

第六條協議的效力和變更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起生效。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_____機關申請_____或訴諸法律解決。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合同範文 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將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作品、計算機軟體、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訴訟途徑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同意甲方披露、使用有關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的,視為甲方已同意這樣做,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_____種(沒有做出選擇的, 視為無限期保密):

(1)無限期保密,直至乙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_________。

乙方同意就甲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____種:

(1)甲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_______元。

(2)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甲方的上級主管人員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視為乙方提出的要求或交付的工作任務,除非乙方已事先公開明確該主管人員無此許可權。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職員、代理人、顧問等等。

甲方離職之後是否仍負有前款的義務,由雙方以單獨的協議另行規定。如果雙方沒有簽署這樣的單獨協議,則乙方不得限制甲方從乙方離職之後的就業、任職範圍。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任職期間包括甲方在正常工作時間以外加班的時間,而無論加班場所是否在乙方工作場所內。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發給甲方全部或部分工資的行為,視為將甲方解聘。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起訴訟。雙方同意,選擇____方住所地的、符合級別管轄規定的人民法院作為雙方合同糾紛的第一審管轄法院。

上述約定不影響乙方請求智慧財產權管理部門對侵權行為進行行政處理。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違約金______元;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條 本合同如與雙方以前的口頭或書面協議有牴觸,以本合同為準。

本合同的修改必須採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第十七條 雙方確認,在簽署本合同前已仔細審閱過合同的內容,並完全瞭解合同各條款的法律含義。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

保密合同範文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翻譯有限公司

訂立本協議旨在乙方為顧客提供規範、保密的翻譯或本地化服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經友好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譯文型別

甲方委託乙方翻譯(資料名稱)______________,共_______頁,約______________字。

二、翻譯時間

雙方協定翻譯稿件交付日期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三、交稿形式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資料保密

本協議所涉及的甲乙雙方在合作過程中或通過其它任何渠道所獲知的對方未向社會公開的技術情報和商業祕密均負有保密義務,未經對方書面許可,任何一方不得將其洩露給第三方,否則應承擔相應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此項保密義務在協議終止後仍然有效。

五、智慧財產權

所有翻譯資料的智慧財產權歸甲方所有,乙方未經許可不得用於(包括報告全文、摘錄、單項資料等)公開發布、轉載、使用或其他用途,否則視為違約。

六、本協議有效期內基於業務運作需要,雙方協商共同定製的其他相關制度和書面檔案,其效力等同於本協議。

七、本協議未盡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保密協議經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翻譯有限公司

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簽約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mail:___________________e-mail: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保密合同範文 篇11

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鑑於:

1、甲乙雙方均系依法成立並持續經營之公司,依法擁有其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該等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對其正常經營具有重要意義;

2、甲乙雙方就 專案具有合作關係,知悉或即將知悉對方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

3、為維護雙方的合法權益,雙方同意對對方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以及合作過程中的各項事務承擔保密義務。甲、乙雙方經平等友好協商一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共同訂立本合同信守執行。

第一條 定義

1.1商業祕密

本合同項下的商業祕密是指一方擁有的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其帶來經濟利益或其他利益、具有實用性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

(1)技術資訊:一方及其關聯公司現有及正在開發或構想中的技術的有關資訊,包括但不限於專利及非專利的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用技術、計算機軟體、資料庫、商標設計等的相關資訊、其它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工藝流程、技術引數、技術指標、報告、音像製品、圖紙模型、操作手冊、技術文件及與其相關的決議、檔案及函電等。

(2)經營資訊:一方及其關聯公司現有或未來將發生的與經營有關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現有及正在開發或構想中的經營政策、客戶資源、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招標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其它相關的決議、檔案及函電等。

(3)管理資訊:一方及其關聯公司現有或未來將發生的與管理有關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現有及正在制定或構想中的人事資訊、工作計劃、組織結構資訊、內部規章制度、業務規程等資訊、檔案和資料等。

(4)關於重大法律問題的資訊:包括但不限於一方及其關聯公司正在或將要進

1.2其他祕密息。

1.3或者口頭上的。

1.4體或組織。

1.5關聯公司:與該方受共同控制、或控制該方的公司;“控制”這一用語的含義指擁有選舉或委派董事會多數董事或決定公司財務和經營政策的權力。

第二條 甲乙雙方的保密義務

2.1一方自其知悉對方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之日起開始對本合同規定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承擔保密義務。

2.2一方在與對方合作期間,應本著謹慎、誠實的原則,採取任何必要的、合理的措施保守其知悉的對方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

2.3一方在與對方合作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擅自儲存與其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有關的任何物品、資料,也不得私自進行復制、交流或者轉移。

2.4一方在與對方合作期間,除了因為合作需要之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告知、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知悉本合同規定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也不得在合作過程中不正當使用或者在合作過程之外使用或許可、幫助他人使用本合同規定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

2.5一方在與對方合作期間,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資訊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若一方違反上述規定而導致對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時,違約方應當承擔守約方為此而支付的一切費用。

2.6雙方的合作結束後,無論因為任何原因導致合作結束的,一方仍應按照本合同的規定對其在合作期間接觸、知悉的本合同規定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承擔保密義務,該保密義務直至上述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由對方公開或者實際上已經公開時止。

2.7雙方合作期間,只得為合作之目的而合理使用對方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且涉及到複製、保留對方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的載體、將對方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予以公開或在特定範圍內予以公開等可能導致對方的商業祕密和其他祕密被第三方知悉等事項的,應提前通知對方並取得對方的書面同意。

2.8因為一方之僱員或關聯機構的原因導致對方的商業祕密或其他祕密被洩漏或不正當使用的,視為違反本合同。

第三條 例外規定

甲乙雙方知悉的以下資訊不受本合同限制:

3.1在從對方處知悉該資訊之前,已經為一方所掌握之資訊;

3.2在一方沒有違背本合同的情況下,已經成為公眾普遍可以獲得的資訊;

3.3對方已經公開披露的資訊;

3.4在披露方披露後,接受方合法、獨立地從第三方獲得的不受保密義務限制的資訊;

3.5應司法機關或政府機構的有效命令而披露的資訊,但僅限於該命令所限制的範圍和目的。

3.6一方主張特定的資訊屬於前述資訊的,該方負有舉證責任,如果該方不能證 第3頁,共5頁。明特定的資訊屬於上述資訊,該方應按照本合同規定對其負有保密義務。

第四條 違約責任

4.1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規定的保密義務,應及時採取補救措施,並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人民幣 元),且對方有權終止與該方之合作。

4.2一方的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所受到的損失(包括直接損失和間接損失)及其因調查違約方的違約行為、採取補救措施而支出的合理費用,包括但不限於守約方的先期經濟投入,守約方向違約方及有關單位追索而發生

6.4如果本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規定被認為非法或不可執行,則除這些條款和規定以外的其他條款的效力和可執行性不得因此而受到影響。

6.5對本合同的任何修改僅得以書面補充合同進行,雙方均應在書面補充合同簽字蓋章,書面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七條 其他

6.6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7本合同已經雙方仔細審閱,各方均明確瞭解所有條款的法律涵義,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署後生效。

6.8本合同適用於作為合作專案雙方之間確立保密關係而簽訂保密合同的情形。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法定代表人(授權代表):

日期: 日期:

保密合同範文 篇12

甲方(聘用方):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受聘方):            

身份證號碼:            

鑑於乙方在甲方單位從業期間已經(或將要)知悉甲方的商業祕密,並獲得增進知識、經驗、技能的機會,為明確乙方的保密義務,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保密協議:

一、保密的內容和範圍

甲乙雙方確認,乙方承擔保密義務中的甲方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以下內容:

1.技術資訊:技術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涉及商業祕密的業務函電等;

2.經營資訊:經營資訊的範圍包括但不僅限於甲方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表率內容等;

3.甲方依照法律規定或有關協議的約定,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4.乙方在從職期間因工作關係而獲得、交換的保密性資訊以及其他一切與甲方事務有關的保密資訊。

二、保密義務

對甲方的商業祕密,乙方承擔以下義務:

1.不得刺探與本職工作或本身業務無關的甲方商業祕密;

2.不得向任何第三人披露甲方的商業祕密;

3.不得使任何第三人(包括甲方單位內部員工)獲得、使用或計劃使用甲方商業祕密資訊,即除了得到甲方單位指示和在業務需要的程度範圍內嚮應該知道上述內容的單位內部員工或本單位外業務單位進行保密內容交流外,不得直接或間接向單位內部、外部的人員洩露商業祕密資訊;

4.為甲方利益盡職盡責工作,在甲方從業期間不得組織、計劃組織以及參加任何與公司相競爭的企業或活動;在勞動合同終止後,不得直接或間接地勸誘、幫助他人勸誘甲方內掌握商業祕密的員工離開甲方單位;在勞動合同終止後年內,不得組建、參與或就業於與甲方有競爭關係的公司或單位;

5.不得允許(出借、贈與、出租、轉讓等方式處分甲方商業祕密的行為皆屬於“允許”)或協助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商業祕密資訊;

6.不得為自己利益使用或計劃使用;

7.不得複製或公開包含甲方單位商業祕密內容的檔案、信函、正本、副本、磁碟、光碟等;

8.因工作保管、接觸的有關單位的檔案應妥善儲存,未經許可不得超出工作範圍使用,如發現商業祕密被洩露或因自己過失洩露的,應採取有效措施防止洩密進一步擴大,並及時向甲方報告;

9.乙方同意:因職務創造和構思的有關技術祕密或經營祕密,將向甲方及時彙報,並以書面形式做出報告,該職務成果歸屬甲方;

10.在商業祕密的個別部分或個別要素已被公知,但尚未使商業祕密的其他部分或整體成為公知知識,以致商業祕密沒有喪失價值的情況下,乙方應承擔仍屬祕密資訊部分的保密義務,不得使用該部分資訊或誘導第三人通過收集公開資訊以整理出甲方的商業祕密;

11.乙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甲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甲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甲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乙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甲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甲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乙方無須將載體返還,甲方也無須給予乙方經濟補償。

三、保密期限

雙方同意,乙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甲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甲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商業祕密,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乙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1.乙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下列第            種:

(1)無限期保密,直至甲方宣佈解密或者祕密資訊實際上已經公開;

(2)有限期保密,保密期限自離職之日起計算到            。

2.甲方同意就乙方離職後承擔的保密義務,向其支付保密費。保密費的支付方式為下列第            種:

(1)乙方離職時,一次性支付            元;

(2)乙方認可,甲方在支付乙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乙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乙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四、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商定,如乙方違反上述各項義務而損害甲方利益,按照以下方法承擔違約責任:

1.若乙方不履行本協議所規定的保密義務,應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人民幣            元;

2.若因乙方前款的違約行為造成甲方損失的,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如乙方已經支付違約金的,應予以扣除),具體損失賠償標準為:

(1)損失賠償額為甲方因乙方的違約行為所受到的實際經濟損失,包括甲方為開發、培植有關商業祕密所投入的費用,因乙方的違約行為導致甲方產品銷售量減少的金額,以及依靠商業祕密取得的利潤減少金額等;

(2)依照(1)款計算方法難以計算的,損失賠償額為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全部利潤;

(3)甲方因調查乙方違約行為而支付的合理費用,由乙方承擔;

(4)因乙方違約行為侵犯了甲方商業祕密權利的,甲方可選擇根據本協議第 款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也可根據國家法律、法規要求乙方承擔侵權責任。

3.乙方嚴重侵犯甲方的商業祕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甲方可依據我國法律的有關規定,選擇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辦理。

五、爭議的解決方法

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糾紛,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第三方調解。有一方不願協商、調解或協商、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都有提起訴訟的權利。提起訴訟的法院為:            法院。

六、本協議的任何修改必須經過雙方的書面同意,            。

七、本協議一式二份,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協議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字):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簽訂地點:               簽訂地點:           

保密合同範文 篇13

甲方(員工):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企業):_________________

鑑於甲方在乙方任職,並獲得乙方支付的相應報酬,雙方當事人就甲方在任職期間及離職以後保守乙方商業祕密的有關事項,訂定下列條款共同遵守:

第一條 雙方確認,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因履行職務或者主要是利用乙方的物質技術條件、業務資訊等產生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智慧財產權均屬於乙方享有。乙方可以在其業務範圍內充分自由地利用這些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甲方應當依乙方的要求,提供一切必要的資訊和採取一切必要的行動,包括申請、註冊、登記等,協助乙方取得和行使有關的智慧財產權。

上述發明創造、技術祕密及其他商業祕密,有關的發明權、署名權(依照法律規定應由乙方署名的除外)等精神權利由作為發明人、創作人或開發者的甲方享有,乙方尊重甲方的精神權利並協助甲方行使這些權利。

第二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所完成的、與乙方業務相關的發明創造、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甲方主張由其本人享有智慧財產權的,應當及時向乙方申明。經乙方核實,認為確屬於非職務成果的,由甲方享有智慧財產權,乙方不得在未經甲方明確授權的前提下利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亦不得自行向第三方轉讓。

甲方沒有申明的,推定其屬於職務成果,乙方可以使用這些成果進行生產、經營或者向第三方轉讓。即使日後證明實際上是非職務成果的,甲方亦不得要求乙方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甲方申明後,乙方對成果的權屬有異議的,可以通過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通過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解決。

第三條 甲方在乙方任職期間,必須遵守乙方規定的任何成文或不成文的保密規章、制度,履行與其工作崗位相應的保密職責。

乙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規定不明確之處,甲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採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於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以保持其機密性。

第四條 除了履行職務的需要之外,甲方承諾,未經乙方同意,不得以洩露、公佈、釋出、出版、傳授、轉讓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規定不得知悉該項祕密的乙方的其他職員)知悉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他人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資訊,也不得在履行職務之外使用這些祕密資訊。

第五條 雙方同意,甲方離職之後仍對其在乙方任職期間接觸、知悉的屬於乙方或者雖屬於第三方但乙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祕密和其他商業祕密資訊,承擔如同任職期間一樣的保密義務和不擅自使用有關祕密資訊的義務,而無論甲方因何種原因離職。

甲方離職後承擔保密義務的期限為自離職之日_________年內。

甲方認可,乙方在支付甲方的工資報酬時,已考慮了甲方離職後需要承擔的保密義務,故而無須在甲方離職時另外支付保密費。

第六條 甲方承諾,在為乙方履行職務時,不得擅自使用任何屬於他人的技術祕密或其他商業祕密,亦不得擅自實施可能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行為。

若甲方違反上述承諾而導致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僅指控時,甲方應當承擔乙方為應訴而支付的一切費用;乙方因此而承擔侵權賠償責任的,有權向甲方追償。上述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可以從甲方的工資報酬中扣除。

第七條 甲方在履行職務時,按照乙方的明確要求或者為了完成乙方明確交付的具體工作任務必然導致侵犯他人智慧財產權的,若乙方遭受第三方的侵權指控,應訴費用和侵權賠償不得由甲方承擔或部分承擔。

第八條 甲方承諾,其在乙方任職期間,非經乙方事先同意,不在與乙方生產、經營同類產品或提供同類服務的其他企業、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內擔任任何職務,包括但不限於股東、合夥人、董事、監事、經理、代理人、顧問等等。

第九條 甲方因職務上的需要所持有或保管的一切記錄著乙方祕密資訊的檔案、資料、圖表、筆記、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碟、儀器以及其他任何形式的載體,均歸乙方所有,而無論這些祕密資訊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若記錄著祕密資訊的載體是由甲方自備的,則視為甲方已同意將這些載體物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乙方應當在甲方返還這些載體時,給予甲方相當於載體本身價值的經濟補償。

第十條 甲方應當於離職時,或者於乙方提出請求時,返還全部屬於乙方的財物,包括記載著乙方祕密資訊的一切載體。

但當記錄著祕密資訊的栽體是由甲方自備的,且祕密資訊可以從載體上消除或複製出來時,可以由乙方將祕密資訊複製到乙方享有所有權的其他載體上,並把原載體上的祕密資訊消除。此種情況甲方無須將載體返還,乙方也無須給予甲方經濟補償。

第十一條 本合同提及的技術祕密,包括但不限於: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製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體、資料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資料、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件、相關的函電,等等。

本合同提及的其他商業祕密,包括但不限於:客戶名單、行銷計劃、採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等等。

第十二條 本合同中所稱的任職期間,以甲方從乙方領取工資為標誌,並以該項工資所代表的工作期間為任職期間。

本合同中所稱的離職,以任何一方明確表示解除或辭去聘用關係的時間為準。

甲方拒絕領取工資且停止履行職務的行為,視為提出辭職。

第十三條 因本合同而引起的糾紛,如果協商解決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權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十四條 甲方如違反本合同任一條款,應當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其年收入_________倍的違約金;無論違約金給付與否,乙方均有權不經預告立

即解除與甲方的聘用關係。

甲方的違約行為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當賠償乙方的損失。違約金不能代替賠償損失,但可以從損失額中抵扣。

第十五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完成之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