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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精選23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56W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精選23篇)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其中,第________年出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________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________年撥給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撥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material),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繁榮和發展市場經濟,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據雙方生產和經營的需要,現將甲方葛針園苗圃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標的物:

甲方葛針園苗圃土地一宗,座落在**縣**鎮*村,土地總面積為11.53畝(見公路局苗圃示意圖):

二、地面附著物

(一)院內附著物:磚混平房1棟共4間(門窗齊全完好,房頂無漏雨),大門、圍牆、簡易廁所齊全配套,壓水井1眼。

(二)其它附著物

1、深水機井1眼;

2、合歡樹苗4畝*20xx棵*0.5元=4000元(市場價,下同);

3、法桐樹苗2畝*20xx棵*5元=20xx0元;

4、楝子樹苗1畝*5000棵*0.3元=1500元;

5、臭椿樹苗1畝*1000棵*4元=4000元;

6、綠化草皮1畝(667M2)*5元/M2=3335元。

三、承包單價

每畝每年180元(按11.53畝計算)。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年,自20xx年3月1日至年月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款(現金支付)。

六、約定事項

1、承包期內,乙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並承擔承包土地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務及其與承包土地有關的各種糾紛等經濟和法律責任。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積不得減少,承包期滿如數交還甲方(11.53畝)。

3、承包期內,乙方有保護耕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土地內挖沙取土。否則,除由乙方恢復原地質地貌外,並終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地面現有苗木,按照本合同第二款的市場價,乙方必須一次性現金購買(臭椿樹苗由甲方處理)。

5、承包期內,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房租費,每年按1500元計算,按承包年限,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期內,房屋及其設施的維修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好現有的深水井設施。否則予以賠償5000元。

7、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特殊情況需書面請示甲方,待甲方允許後方可實施。合同期滿,乙方建造的不動產一律歸甲方所有;可動產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其相關費用。

8、承包期滿,乙方如數交換甲方土地及其地面附著物,如有缺失、損壞等,均由乙方賠償。乙方如需繼續承包,在同等價格及相同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八、其它

1、承包人承包苗圃時,必須有1-2名東平縣公路局在職幹部職工作為擔保人。在乙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時,則扣發擔保人工資作為賠償,直至扣滿乙方的違約金為止。

2、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吸納社會資金投入苗木產業建設,緩解甲方資金困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參照《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苗圃基地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一、 地址、面積、四至界限:

(一) 地址:;

(二)面積:按現有實際經營的面積計算,大約X畝左右(大寫:X畝。具體面積按《苗圃調繪圖》為準,多於或少於X畝不影響本合同約定費用的計算)。

(三)四至界限:東自西止南

自北止(參看調繪圖紙標識)。

二、 現有主要苗木品種、規格、數量:

(一) 品種:

(二) 規格:

(三) 數量:

三、 承包期限、承包費、苗木轉讓費及交款方式、票據

(一)承包期限:X年(大寫:X年),從XX年月日起,至X年月日止。承包期滿,乙方需要繼續承包的,到期前的3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並完善協議。

(二)承包費金額:XX萬元人民幣/年,XX年共計X萬元人民幣(大寫:X萬元人民幣)。

(三)苗木轉讓費:X萬元(大寫:X萬元)。

(四)交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後的3個工作日以內,雙方現場定界移交併簽收移交清單。定界移交後的3個工作日以內,乙方將承包期內的全部承包費、苗木轉讓費一次交付到甲方對公賬號。交付款項時,投標保證金自然抵扣乙方的部分繳款金額。

(五)票據:承包費由甲方開據發票,苗木轉讓費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收取苗圃承包費、苗木轉讓費;

2、擁有該苗圃的土地所有權、處分權;

3、有權要求乙方在合同期滿歸還苗圃承包經營權時,按技術規範要求和屆時市場情況種植苗木。

4、有義務按時移交苗圃給乙方,協助乙方完善苗木經營許可證照。

5、有義務確保乙方對苗圃自主經營,根據乙方的需要,協助乙方合法合規辦理檢疫證、苗木合格證、運輸許可證。

6、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如遇該苗圃地被國家徵佔用,有權依法獲得土地補償費,有權依法處置該苗圃。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苗圃土地有承包經營權,對現有苗圃中的所有苗木有所有權、處分權。在不改變苗圃地用途的情況下,依法享有苗圃地的使用權、苗圃收益權。

2、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依法經營、照章納稅,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經濟責任。但不得私自租賃、轉包、出讓給第三方經營。

3、經甲方同意,有權在苗圃內按規劃修建道路、排灌設施。但退還承包經營權時,甲方不予補償。

4、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苗木轉讓費。中途放棄承包經營的,無權要求退回部分或全部承包費、苗木轉讓費。

5、在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徵佔用土地,有權依法獲得苗木、新修地面設施補償費。

6、承包期滿,不得裸地交還給甲方,應按照屆時的市場狀況,與甲方協商確定好苗木品種並規範栽植完善,方可交付甲方。如甲方繼續招募承包人,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五、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的約定事項,均視為違約。

(二)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無過錯方的經濟損失。對方自動放棄違約責任追訴權的情形除外。

(三)乙方不按時交納或少交納承包費、苗木轉讓費時,甲方有權按每日萬分之四的標準收取滯納金;甲方不按時交付苗圃給乙方使用時,乙方有權按同等比例收取違約金。

(四)乙方未交清承包費、苗木轉讓費前,不得經營該苗圃,包括但不限於採伐、移栽苗木與翻地、除草、修路等。同時,甲方有權無償中止乙方的苗圃承包經營權。中止15天內,乙方仍不完清費用的,合同自然終止,並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六、免責

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均可免除違約責任,但受益方應酌情補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不可抗力是指國家政策調控、政府規定調整、土地被依法徵佔用和戰爭、地震等非甲乙雙方可以掌控的情形。

七、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則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機構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補充

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作書面補充協定或備忘錄。補充協定或備忘錄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生效條件與附件

本合同系採取公開競標方式取得,乙方持《中標通知書》與甲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為《競標公告檔案》、《中標記錄》、《中標通知書》、

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各備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5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甲乙雙方就甲方食堂承包事宜共同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廚房、餐廳、員工食堂的全套廚房裝置。

2.乙方負責廚房設施的維護,若發生損壞,乙方需照價賠償或重新購置。

3.乙方自行採購、加工,負責食堂水電等,自負盈虧。

4.乙方自行安排廚房員工,並負責廚房員工工資福利。

二、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乙方依法經營、履行合同,做好協調工作。

2)甲方對乙方進菜、配菜、營養搭配、服務水平及衛生狀況進行監督,並有權要求乙方及時整改。

3)甲方協助乙方維持食堂治安秩序,並加強對員工的教育。

2.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負責食堂的經營管理,具體包括食堂人事、菜餚的搭配與製作、就餐環境衛生、服務等。

2)乙方必須遵守國家和地方有關環境和食品衛生的標準。嚴禁供應腐爛變質的食品及非法渠道購買的食用油、地溝油等。保持菜餚的新鮮、衛生和安全。

3)乙方必須按時供應甲方員工就餐,做到新鮮可口、花樣翻新、營養搭配好。

4)餐後認真清洗食具並消毒工作,食堂內部、用餐大廳、周邊環境衛生全面清潔整理。經常清理食堂內外水池、下水道,確保暢通。經常清理灶臺及炊事用品汙垢。

5)做好消除蚊、蠅、鼠害。

6)冰櫃定期清理、除霜、消除異味、生熟物品分開存放。

7)乙方現場工作人員必須具有健康證。

8)所有食堂工作人員工資和福利均由乙方負責。

9)廚房員工應遵守甲方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廚房紀律。

三、伙食標準

1)中餐5元/人,晚餐5元/人。其中中餐標準為2葷1素菜1湯,晚餐標準為2葷1素菜1湯,米飯任食。(如有變動,雙方協商核定)

2)乙方需按月提供購買清單以便甲方核查。

四、結算方式

甲方按ID用餐系統核定用餐數,按月計算餐費,於每月的15日前以現金或支票付給乙方。

五、合同期限

合同期一年,即從20___年3月1至20___年2月28日止。合同期滿,雙方如無異議,自動續約。

六、合同終止條例

若甲方有意終止合作關係,須提前15天通知乙方;乙方有意終止合作關係,須提前30天通知甲方;

七、違約責任

1.因乙方提供不潔食物造成甲方人員食物中毒的,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並承擔相應的法律後果。

2.嚴禁從非法渠道購買包裝標誌或標誌不全的食用油、地溝油,如發現立即終止合同並予以嚴罰,涉嫌觸犯刑律將移送公安機關處理。

3.員工食堂只針對甲方員工開放,嚴禁對外銷售,如有違反甲方有權單方提出解約並不做任何補償。

八、須遵守的食堂相關規定

1.用餐時間:中餐12:00—13:00晚餐17:30—18:30

2.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定,講究個人衛生、勤剪指甲、勤理髮、不要隨地吐痰。

3.食堂全體從業人員配備兩套以上的專用工作服裝和帽子。

4.食堂採購員必須採用新鮮潔淨的原料製作食品,發現有*變質或其他感官性狀異常的食品及其原料,不得加工或使用。

5.嚴格按照食品衛生要求去操作,防止食物中毒。

6.清洗乾淨後的餐具要整理齊備且有規律地擺好。

7.每天清理,每月三次大掃除,確保廚房環境衛生。

8.加強對餐廳工作臺及工作區域的衛生管理,隨時清掃,使之無棄物、垃圾、油汙及死角。

9.盛廢棄物容器保持乾淨,使棄物不外溢並加蓋放置,並對棄物進行及時處理。

10.食堂應按照“生進熟出”的原則合理安排工作程式,防止生熟食品交叉汙染。食堂應設有食品原料儲存、原料初加工、烹飪加工、備餐、用餐、餐具工用具清洗消毒等相對獨立的專用場地,其中,備餐間必須單獨設立。

11.食堂從業人員及集體餐分餐人員每年必須進行健康檢查,取得健康證明後方可上崗工作。

12.食堂從業人員出現咳嗽、腹瀉、發熱、嘔吐等有礙於食品衛生的病症時,應立即脫離工作崗位,待查明病因、排除有害食品衛生的'病症或治癒後,方可重新上崗。

13.要加強食堂安全保衛工作,嚴禁食堂工作人員以外的人員,隨意進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間及食品原料存放間等,以防止投毒事件的發生,確保員工用餐的衛生與安全。

14.食堂採購員必須到持有有效衛生許可證的經營單位採購食品及其原料。要確保食品及原料進貨渠道的可靠、規範,確保食品的質量和衛生。

15.每天對所採購的食品原料進行質量檢驗,並有驗收記錄;對直接來源於生產單位的食品索取證件。

16.在食品貯存場所內,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17.接觸和盛裝原料、未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須標誌明顯,並做到分開使用,定位存放,用後洗淨,保持清潔。

九、其它

本合同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乙方: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約日期: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6

發包方: (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

承包方: (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於淮安市區楚州區東長街鴻福家園20xx二至四樓、20xx承包給乙方經營,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願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 旅館經營業務。

二、承包期限: 年 月,自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1.承包金每年 萬元,五年總承包費60萬 ,必須於每年 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承包金。

2. 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承包經營保證金300000元(大寫:叄拾萬元整),該承包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後且乙方未違約甲方歸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應當由其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訊等費用)時。甲方可不經過乙方同意,將相應款項直接從其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導致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不足 3 萬元的,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交納。

2.將 旅館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酒店內現有裝置、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協調乙方辦理昌達旅館證照的法人代表的變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昌搭旅館並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

3.協助甲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確保酒店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人為損壞,應照價賠償,負責承包期內水、電、網路的線路或管道的維護,保證通暢。並對用水用電設施裝置須進行日常維修及保養,電器裝置的維修和保養必須在該品牌的專業維修點。

5.不得隨意更改酒店建築結構及用途,如需小範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方可動工。

6.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7.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酒店,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酒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9. 政府有關部門因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並交納。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不得做有損於甲方及昌達旅館聲譽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2.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通訊費、稅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酒店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後3日內如仍有餘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酒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築結構及用途。

3. 乙方損壞酒店設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乙方經營超出酒店《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行政處罰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停止。

5. 逾期20 天以上未繳納按本合同約定應當由乙方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於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訊等費用)。

6. 承包期內,乙方經營酒店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嚴重影響甲方及 昌達 旅館聲譽和形象的行為。

六、酒店印章的保管、使用

酒店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酒店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絡業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務需要加蓋具與酒店有關的印章,必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免責條款:

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1.該酒店佔用範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酒店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徵用的;

3.該酒店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範圍的;

4.酒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諸如天災、戰爭等等)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通知

1. 依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而發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訊應以書面形式進行。雙方通訊地址如下:

發包方(甲方): 聯絡電話: 地址:

承包方(乙方): 聯絡電話: 地址:

2.甲、乙雙方聯絡方式、送達地址發生變化時,均應當在聯絡方式、送達地址發生變化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 360 元計算。如逾期超過 20 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酒店及其它財物,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並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費的 20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1000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並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昌達旅館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並願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7

合同編號:

甲方(出租方):____________ _____ 乙方(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經原甲方同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方式

甲方採用租賃方式將其承包經營的土地流轉給乙方經營。

二、流轉土地基本情況及用途

甲方自願將其出租的位於南寧市三塘鎮 村的土地合計___200___畝 (土地範圍:詳見附圖)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給乙方,主要從事 經營。

三、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期限

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期限為50年,自20 年1月1日起至20xx年12月31日止。乙方應於20xx年6月1日之前將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定金10萬元交給甲方,,甲方則給予乙方半年的時間作為規劃時間(即20xx年6月1日至20xx年12月31日止),該定金在乙方交付第一次租金時退還給乙方。至20xx年1月1日甲方將土地交付乙方。

四、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價格與支付方式

1、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價款:2500元/年.畝,每年租金合計為:伍拾萬元整(小寫:500000.00元)

2、租賃價款支付方式:按年交付,即每年1月10日之前,支付當年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租賃價款總額。如逾期不交付,乙方按日1%承擔違約滯納金,逾期30日,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五、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5.1甲方與村委會的土地承包關係不變,甲方繼續履行原土地承包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5.2有權獲得土地流轉租賃收益,有權按照合同約定的期限到期收回流轉的土地。

5.3有權監督乙方合理利用、保護租賃土地。

5.4租賃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土地補償費和安置補助費。

5.5尊重乙方的生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但可予以協助,並幫助調解本村和其他承包戶之間發生的用水、用電及產權糾紛。

5.6甲方不得在租賃區域內取土,並不得私自對租賃區域內的土地進行再次開發。

5.7在本合同有效期內,甲方不得再以任何方式將租賃土地再次流轉租賃。

5.8土地租賃期間,甲方不得干擾乙方的平田整地工作,否則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

5.9甲方不得干擾、阻撓、堵塞、侵佔、挪用、偷盜、毀壞租賃的土地及其渠、路、井、電等配套設施。

5.10甲方原地塊中的經濟類作物果樹(棗樹、果樹等)應及時清理,不得影響乙方的正常生產活動。

5.11土地租賃後,甲方依法享受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直接補貼。

5.12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6.1依法享有生產經營自主權、產品(主、副產品)處置權和收益權。

6.2維持土地的正常用途,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進行設施建設,,不得未經許可在租賃的土地上建設永久性的建築物和構築物等不動產。

6.3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經營權流轉承包租金。依法保護合理利用土地,不得隨意棄耕拋荒,不得損壞農田水利設施,不得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

5.4土地租賃後,乙方依法享受除種糧農民直接補貼和農資綜合直接補貼外的所有國家和當地政府提供的各種支農惠農政策補貼和服務。

5.5租賃期間土地被依法徵收、佔用時,乙方應服從,但有權獲得相應的青苗補償費和投入建設的地面附著物補償費。

5.6租賃到期時,及時向甲方交還租賃的土地或者協商繼續租賃,同等條件下有優先租賃權

5.7乙方應教育工作人員與當地村民搞好團結關係,尊重當地風俗習慣,做好租賃土地廢棄物的處置和搞好租賃區域內環境衛生。

5.8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七、違約責任

7.1因變更或解除本合同使一方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免除責任外,應由責任方負責賠償。

7.2甲方非法干預乙方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負責賠償。。

7.3乙方不按合同約定使用土地,改變土地用途、破壞水利、電力等基本設施或給土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損失乙方自負。

7.4甲方因干擾、阻撓、堵塞、侵佔、挪用、偷盜租賃的土地及其渠、路、井、電等農田配套設施,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按照實際直接損失或財產原有價值負責賠償。

八、其他約定

8.1本合同訂立後,雙方應將合同報出租方、鎮農村土地承包管理部門備案;合同有效期內乙方不得對租賃的土地進行任何形式的流轉。

8.2合同期滿後,若甲方繼續出租該土地的,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權;若不繼續出租的,因租賃期間乙方為便於生產耕作,生產經營需要而設立的相關設施及地上附著物,能拆除而不影響租賃土地生產的,由乙方拆除或雙方協商採取作價補償或恢復原狀等方法進行處理;如果拆除會降低或破壞租賃土地生產的,同時甲方也不同意拆除,則甲方通過協商折價給予乙方經濟補償。但乙方在租賃期間因投入而提高土地生產能力的,甲方不作補償。

8.3租賃期滿,若不繼續出租土地,乙方應協助村委會按戶恢復承租土地地貌,並參與處理因恢復地貌而引起的矛盾糾紛。

8.4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以請求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調解,不願調解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市農村土地承包糾紛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也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8.5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法律公證後生效。

8.6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經協商一致後可訂立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應。

8.7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公證處、鎮農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委員會備案一份,村委會存檔一份。

附件:1、流轉土地四至平面分佈圖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法人代表或委託代理人(簽章):

簽訂時間:___年___月___日

見證單位:

___年___月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8

甲方:

乙方:

為了調動員工積極性,提高公司的經濟效益,甲方決定將公司下屬業務部門發包給乙方,由乙方承包經營,現甲、乙雙方就公司內部承包事宜,在平等基礎上,經充分協商,自願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 甲方將公司業務一部發包給乙方承包經營。

二、承包期限: 年,即從20xx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二、 承包經營的業務範圍:

三、 承包淨利潤分成:由甲方得 %,乙方得 %。甲方在每年可預支乙方利潤分成,承包到期,進行總結算,但預支多少金額時,甲方視乙方承包經營的月利潤而定。

四、 承包虧損的承擔:發生虧損,對虧損額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 %;

五、 承包期內,在經營中發生的債務,由乙方負責清收,如未能按照與客戶的合同約定的時間清收到應收款,則甲方可暫不支付乙方應得的利潤分成,甲方視乙方對應收款清收的情況,有權決定用乙方應得利潤衝抵應收款。

六、 財務由甲方統一管理和記錄,統一開票,統一納稅,分別計算乙方承包單位的成本和利潤。乙方自己也應對財務收支進行測算和記錄。甲、乙雙方每月進行一次財務核算和核對,並予以書面確認。

七、 業務一部的人員工資、獎金、福利、經營稅收、分擔房租、汽車使用、紙張、分擔的水電費、流動資金、交通費、郵寄費、交通事故、安全責任事故、罰款等經營中的一切費用均是經營成本。

八、 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進行監督,並提出建議和意見。

九、 乙方必須依法經營,依法納稅。乙方不得故意虛列成本開支,也不得單獨或夥同他人故意降低業務收入,不得收受客戶的賄賂,更不得采取收入不入帳等形式,牟取私利,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有權要求乙方彌補甲方的損失,構成犯罪的,由司法機關處理。

十、 乙方若連續 月發生承包虧損,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十一、 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如有糾紛,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太倉市人民法院處理。

十二、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9

發包方: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

__________(發包方)與__________(承包方)經協商一致,且經__________股東會批准,現將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承包經營期間,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標

第三條 承包經營的期限為一年,即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 承包經營的方式為: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為此支付給發包方人民幣二千元。該筆款項於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承包方的權利

第五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六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具體權利如下:

1、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的領導機構,並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的機構設定,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和資產。

第七條 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條 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承包方的義務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的.經營範圍。

3、對本有財務監督權。

第十二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經營權。

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條 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所有利潤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以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承包方對的投資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如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發包方按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方另行推選或指派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發包方應將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製成冊,雙方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發包方應提供董事會和股東會關於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經營的決議,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如本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發包方: 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0

甲方(發包方):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乙方負責人(承包方):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的法律法規,在合法、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達成如下條款:

一、承包期限:

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無固定期限。

二、承包核算辦法:

打杆:甲方按照乙方生產每米合格產品______元人民幣計價,鋼筋骨架成型:甲方按照乙方生產每米合格產品______元人民幣計價,做為乙方含承包負責人在內的工資報酬。

三、承包工作內容:

1、承包甲方車間內外所有關於水泥杆的生產作業的機械操作。包括水泥杆生產工藝操作、機械裝置和現場垃圾的清理、水泥杆的裝卸車、及原材的裝卸。保證生產產生的廢料能二次利用的必須利用。

2、嚴格執行公司產品質量標準、安全生產製度和管理制度,保證質量產品合格、生產安全、管理有序。

3、負責生產區域內的工藝衛生和環境衛生。

4、負責編制生產用機輔料計劃,節約使用和正確使用生產用機配件,降低生產成本;提出和實施裝置保養方案,對行車、離心機、空壓機、各類水泵、蒸養池,變頻器,調直機,切斷機,電焊機等裝置設施以及使用場所,按照要求進行保養和清掃,保證正常生產秩序。

5、特別提醒:在生產過程中,如有鋼筋骨架長短不齊,螺旋筋纏繞不均勻,不緊的,嚴禁乙方進行下一道工序,成品杆歸堆前應仔細檢查外部,內部是否符合GB/T20__-4623的規範要求。

四、產量計算及工資結算方法:

1、基數:按兩班______根為日產量做為基數。當月產量工資報表由財務、倉庫、人事部門根據當月產量、質量、員工狀態等綜合資料進行核算,對當月發生的問題當月處罰扣除。核算資料經總經理審批,公司領導和承包人確認後簽字存檔。

2、承包人每月按照當月產量基數×每米承包費計算承包體內人員工資。

3、因乙方原因完不成生產任務的,根據不能完成任務的具體原因,另外處以欠產數量每根______元的罰款。乙方對水泥杆的廢品率保證在千分之三內,超出的廢品乙方需賠付甲方實際成本。

4、除國定假日外放假外,因甲方原因造成承包期內累計停產休息時間超過平均每月2天的,超出部分的天數每人每天補貼______元,全年統算。

五、質量要求及保證指標:

1、預應力鋼筋調直下料後,其下料長度相對誤差應不大於鋼筋長度的1.5/1000。

2、預應力鋼筋不得有接頭,普通鋼筋允許有接頭,連線時應採用對焊連線,其接頭技術要求應符合GB50204—20__的規定。

3、縱向受力鋼筋淨距不宜小於30mm,錐形杆小頭不宜小於25mm,當配筋太密時,可採取雙根並列佈置

4、縱向受力鋼筋內側應設架立圈,架立圈鋼筋直徑宜採用5mm~8mm。其間距對於鋼筋混凝土電杆不宜大於500mm,對於預應力、部分預應力混凝土電杆不宜大於1000mm。

5、預應力鋼筋鐓頭的強度不得低於該材料標準強度的95%。

6、電杆在其全部長度範圍內均應配置螺旋鋼筋。螺旋鋼筋直徑宜採用2.5mm~6mm,其間距不宜大於120mm,距兩端各1.5m之內的間距不宜大於70mm。

7、骨架成型後,各部尺寸應符合下列要求:

(1)縱向受力鋼筋間距偏差不得超過±5mm;

(2)螺旋筋應纏於縱向受力鋼筋外,其間距偏差不得超過±10mm;

(3)架立圈間距偏差不得超過±20mm,垂直度偏差不得超過架立圈直徑的1/40。

8、外觀質量

電杆的外觀質量應符合表1的規定。

9、保護層厚度

縱向受力鋼筋的淨保護層厚度不得小於15mm,鋼板圈、法蘭盤接頭端縱向受力鋼筋頂部,必須採取有效防腐措施處理。保護層允許厚度偏差。

六、甲方權利和義務:

1、甲方提供生產車間、裝置、生產配套設施、原材料、水、電、輔助生產用氣、生產工具、辦公用品。

2、甲方為需要住宿的員工提供宿舍。

3、甲方按產量、質量、成本等核算每月承包費,交乙方簽字確認。工資發放時間按照公司現有規定執行。

4、甲方安排生產任務應充分考慮員工的工作時間和勞動強度。

5、甲方對乙方的安全生產、工藝程式、產品質量、節約水電、生產裝置的使用等情況進行監督。對乙方所提出需要甲方配合協助的裝置維修、裝置改造、勞動保護以及其它合理訴求,甲方有義務及時處理和,不得推諉。

6、甲方對乙方的人員調配、工資發放、違紀處理等事項有指導、建議和監督權。甲方有權按照廠規廠紀對違紀員工進行教育和處罰。處罰款當月從承包費中扣除。如乙方員工違犯國家法律的,甲方有權移交司法部門處理。

七、乙方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依據公司生產訂單安排生產,做好人員調配,合理安排用工,全力完成公司交給的生產任務。嚴格生產工藝,確保產品質量,並按要求如實填寫工藝流程單。

2、乙方負責依據公司管理辦法,進行生產管理,崗位定員,工資分配。承包人依據結算數額,按照管轄員工的工作任務、工作表現、出勤狀態編制工資和獎金髮放單。經甲方稽核確認後,由甲方負責發放。

3、乙方應按規定保養和維修裝置。發現故障或安全隱患,應及時處理。需要甲方處理的,應及時向甲方提出處理時間和要求。如甲方沒有及時處置造成損失,乙方不承擔責任。

4、如因乙方違章作業導致甲方裝置損壞或人身傷害事故的,乙方應承擔事故責任和處理費用。其它意外原因導致的上述事故,責任甲方承擔。

5、公司每月召開生產排程會,下達月生產計劃;每週下達生產任務單,乙方應根據任務單,完成所下達的生產任務。

6、乙方有保守公司商業機密的義務和穩定員工隊伍的義務。乙方承包人應秉公處事,平等待人,搞好內部員工團結,共同完成生產任務。

八、違約責任:

乙方連續兩個月不能按照本協議內容保質、保量完成生產任務,或者管理混亂,嚴重背離公司管理辦法要求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並提前15天告知乙方。乙方應將生產人員無條件交予甲方管理。不借故阻撓、設定障礙,確保順利過渡。甲方在合同終止後5日內扣除相應罰款,予以清賬。

九、本合同相關條款:

1、本協議相關的一些實施細則,在以上條款的原則下,由甲方起草實施細則,雙方協商,逐步完善。

2、車間管理獎罰制度、承包體內員工工資制定及發放細則,以及後續雙方協商確定的其它文字,是本合同不可缺少的補充。

3、本協議有效期終止後,如雙方均無異議。因不可抗力造成此合同部分或全部無法執行時,雙方協商解決。

4、甲乙雙方必須嚴格遵守合同,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將承擔對方的全部損失。如有異議,協商解決。甲乙雙方均享有提請企業所在地仲裁機構裁決的權利。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收購垃圾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1、甲方與乙方簽定協議,負責處理乙方的垃圾(包括汙水)和管理垃圾房。所有清潔工作必須按照深圳市衛生防疫站,衛生局和環保局的規定進行。如有違反深圳政府的規定及行為,甲方將負全部責任。甲方必須全部負責為乙方處理垃圾所需的有效的政府認可檔案或牌照及其所需費用。

2、甲方指定一個或幾個人員做專職的“垃圾處理服務人員”。他們將負責從酒店的垃圾房清出全部的乙方在此合同裡所規定的垃圾。無論何種天氣(雨天、雪天、冷天、熱天等),垃圾的清運工作每天都要照常進行,包括節假日在內。

3、甲方準備一份其指派的專職服務人員的值班安排表,並必須在每週星期四交一份給乙方的管事部經理。每兩週一次。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每天的值班時間如下:

早班:7:00-17:00

晚班:15:00-24:00

甲方將按照乙方所制定的規章制度來管理自己的員工,每天從上午6:30-24:00至少安排二名員工在垃圾房內清理垃圾,每天清運垃圾的時間為:早班7:00-8:00,晚班19:00-20:00。

4、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要時刻聽從乙方管事部經理、其助理或當值負責人的管理,並必須把待運出酒店的全部垃圾堆放整齊、妥當,保證垃圾處理的周圍環境整潔、乾淨達到乙方規定的衛生要求。

5、在乙方人員對垃圾房和周圍環境進行定期的維修,清潔衛生工作時,甲方指派的服務人員必須給予大力協助,使得此地區的衛生狀況符合深圳市衛生保疫站及街道辦事處的有關規定和要求。

6、對於將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方的全部指派人員,甲方要提供他們的登記照(兩張),身份證和完整的人事資料。此外,每個甲方的指派服務人員必須交有效健康證,以證明他們沒有傳染病或其它健康問題。

7、如甲方指派人員不具備第6項要求,這些人員不可以在乙方管轄區內的酒店任何地區工作或逗留。甲方需另指派符合第6項條件的人員替代。

8、對於在乙方管轄區內工作的甲主指派人員不論在任何地方任何情況下發生的交通事故、物品遺失、人身意外、傷及第三方(財產或人員),甲方必須為他們承擔全部責任。乙方不承擔任何形式的責任。

9、甲方必須承擔垃圾處理涉及的一切費用,包括(堆放、運輸、處理管理和其它),這些過程與清潔乙方垃圾房裡的垃圾相關。甲方處理全部垃圾時,必須嚴格遵照深圳環衛局的管理規定和要求。如有違反,其全部後果及責任均由甲方承擔,而不可以向乙方提出索賠。(甲方不負責酒店任何裝修垃圾。)

10、乙方員工不得擅自售賣酒店承包給甲方範圍內的垃圾及廢品。乙方負責給甲方水、電清洗垃圾房,房內外地面、牆壁、地溝、天花、窗戶等環境裝置。乙方垃圾房的滅蚊、滅鼠工作、藥物由乙方提供服務。

11、工作或逗留於乙方管轄區的甲方人員,當他們履行其職責時,甲方必須保證指派的人員守時、忠誠、老實、吃苦、肯幹、品行端正。

12、在清理和處理垃圾時,如果甲方指派人員發現垃圾中有乙方物品或餐具(如碟子、碗、餐刀、其它用具等),無論酒店用品或餐具是否完好,甲方及其指派人員都必須及時歸還給酒店管理部。

13、除了此合同裡規定的可賣垃圾外,任何情況下,甲方指派人員都不準從乙方管轄區拿走乙方任何物品。如果發現甲方指派人員正在拿乙方物品,而這些物品並不屬於可賣垃圾範圍,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______-______元(人民幣)的罰金。如甲方指派工作人員有嚴重過失,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此合同,並且乙方不會退還甲方按規定已預付給乙方的全部金額。過失情節的輕重程度將以酒店“員工手冊”為標準。

14、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當值時必須穿制服及配戴工卡。

15、甲方指派的所有工作人員,必須嚴格遵守乙方制定的各項有關安全、保安及衛生的規章制度。

16、甲方必須按此合同規定的次數及時清運全部垃圾。此外,甲方垃圾運輸車必須憑乙方保安人員(或其指派負責人)共同簽字確認的出入通行證出入乙方管轄區域。

17、此項協議中所有費用將由甲方負責,自簽定本協議之日起,三日內向乙方繳交保證金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在本協議有效期內如未發生任何違例事故,協議期滿時退還給甲方。甲方應於每月十日前按時向乙方繳納該月管理費人民幣______元整(¥______)。

18、由乙方從其管轄區各處收齊合同第19條規定的全部可賣垃圾,集中到乙方管理的垃圾房裡。

19、以此合同的各項條款及要求為前提,乙方在此宣告:下列物品屬於“或賣垃圾”。

甲方可以拉走:

各類剩菜剩飯等 (乙方不再使用)

各類紙包裝及空盒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塑料瓶子及其他塑料製品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鋁、錫制盒或罐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玻璃瓶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用過的食用油 (乙方不再使用)

各種泔水(不可以倒進市內排水系統裡)

各種供動物食用的垃圾 (人適合人類使用)

除非乙方要求使用可賣垃圾,這類情況時,請參考第20條規定。

20、對於需要在酒店內使用的某些可賣垃圾,乙方可以隨時要求不予出售。如果乙方不願出售,甲方不可以因失去這些垃圾而提出賠償或補償。不過,乙方會保證這些垃圾在第21條規定的時間處理。

21、乙方宣告:按此合同規定,甲方是可賣垃圾處理的獨家代理,乙方不可在此合同期內,就可賣給垃圾處理一事,再與第三方簽約。但是,若深圳市環衛局有指示或要求,此規定就不適用。

此合同的終止:

A、乙方將有權提前解除協議而無須作任何解釋。

B、如果有關省市或政府部門通知乙方終止合同(或者省、市政府部門的有關規定發生變化)則乙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如果發生此情況,甲方無權要求賠償或補償損失。但是甲方可得到預付風險抵押金的退款。

C、如果任何一方要求提前終止此合同,必須提前三十日(自收到通知書之日算起)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通知書告知對方其要求終止此合同。

D、如果甲方沒有提前三十天通知乙方而單方提前終止合同,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索賠,且甲方無權要求乙方退還已預付給乙方的款項。

22、此合同之有效期為壹年,即__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_年___月___日。

23、如果雙方合作良好,服務到位,則會在此合同到期時,續簽合同。

24、此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一經簽字立即生效,同具有法律效益。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2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料,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麵積

甲方將座落在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公斤(或__元),其中:

__年上交__公斤(__元),__年上交__公斤(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魚佔__%,__魚佔__%,__魚佔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月__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後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產的鮮魚(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每年捕撈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甲方:

乙方: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3

發包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明確甲方及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範圍: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座落在  ,其中經營房間為   。

二、承包期限:具體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雙方約定為每年  元正。

2、承包金按年支付,乙方每年需提前兩個月如數向甲方繳納下一年度的承包金。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將炎黃賓館的經營權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賓館內現有裝置、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

4、甲方如提前解除合同,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有關事宜,並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炎黃賓館旅店。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

3、負責辦理各類證照,確保賓館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按雙方認定的評估價值賠償給甲方。

5、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築結構及用途,如需小範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如由於季節的原因停止營業需提前1個月與甲方提出書面請求,經甲方允許,可以停業。

11、乙方不得做有損於甲方及炎黃賓館聲譽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費、治安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賓館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包括七樓甲方父母生活用水電費)。

14、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全部設施裝置及賓館正常營業的全部物資,乙方應保證賓館能正常營業,乙方承包期間所增加的經營裝置歸甲方所有。

甲方保證雙方約定的承包期間不漲承包金。

15、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繼續承包享有優先權,雙方另行商議承包經營時間及承包金。

五、違約責任: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甲方賓館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六、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雙方依據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署本合同,企業經營承包合同範本。

一、承包情勢為上交利潤遞增包乾。

二、承包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共__年。

三、上交利潤數額

1.承包方上交利潤包乾基數為

2.承包方按____遞增____%比例上交利潤。

3.承包方上交利潤時光按__盤算,即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__年__月交__元。

四、企業留利調配權

五、國度指令性產品供給規劃跟出產打算

六、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萬元,其中__年__萬元;__年__萬元;__年__萬元;__年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

2.國家資產的保護_____________;裝備完好率到達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

閒置資產處置措施____________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項,重要新產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承包期間技巧改革投資總額____元;____年為____元;____年為___元;____年為____元。

5.產品德量請求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質能源耗費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

7.保險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__。

七、貸款償還,承包前的債務債權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雙方權力和任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劃定,監視企業治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徵稅,

實行合同;做好領導、和諧、服務工作。

2.對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或重大守法經營,或__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分核查後,可依法定程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調換經營者。

3.按合同規定兌現獎罰條款。

4.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經營者____是企業在承包期間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運動負有全面責。

2.在國家法律、政策、方案容許的範疇內,承包方有權樹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體系。

3.承包方必需遵照國家法律,履行國家政策和籌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義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正當權利,準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聯。

4.承包方實現或逾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離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辨下列情形,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分: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

九、違約義務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涉,給承包方造成經濟喪失,相應調劑當年上交利潤或延伸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潤指標,除由經營者和其他負責人按合同規定抵償外,不足區域性以企業資金補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

十、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產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_種方法解決:

1.向_____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_______法院起訴。

十一、雙方商定的其餘事項

十二、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分,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份,分送__,__,__。

發包方:(蓋章)承包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蓋章)法定代表人:(蓋章)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5

甲方:______________

乙方: ______________

丙方:______________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大酒店及其相關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基本約定

1、丙方系由甲方全額投資的下屬全資獨立法人。

2、乙方願整體承包經營酒店,並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甲、丙雙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3、丙方對此表示確認和同意。

二、整體承包經營的範圍及條件

1、甲方下屬的全資獨立法人丙方酒店位於

2、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酒店的餐飲部營業用房包括營業大廳、包房、後廚、粗加工房,二樓至五樓的客房,六樓的商務房間。

3、上述餐飲部營業用房、客房、商務房的相應裝置設施、一併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三、承包金的數額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為人民幣______________ 萬元,以後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應繳納承包金上遞增2%。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承包金人民幣19.2萬元。

3、以後乙方應在本年年底,即12月31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承包金。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酒店裝置完好押金人民幣2萬元,酒店建築物完好押金人民幣1萬元, 共 計人民幣3 萬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將上述錢款支付到甲方帳戶中。

四、承包經營期限

1、甲方承包經營華鐵酒店的期限為______________ 年,自 ______________年12月31日起至 ______________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 可 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終止甲方對酒店的承包經營。

五、合同三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負責保管甲方的產權證明和丙方的營業執照、印章、發票、支票、工商稅務登記證、安全衛生合格證等證章。

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證章時,得經甲方稽核 後,由甲方具體使用。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並支援乙方在正常營業範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華鐵酒店的建築物、裝置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瞭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華鐵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

2、根據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並經自身稽核同意,甲方應按規定出示營業執照、印章等證照,並提供上述證照的影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華鐵酒店原經營情況、裝置設施狀況及提供酒店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三)乙方的權利

1、為使酒店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對華鐵酒店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2、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內不斷擴充套件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3、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報甲方人事部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四)乙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酒店正常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範圍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不承擔任何責任。

2、在承包經營間,乙方以大酒店名義所造成的

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受,與甲方無關。

3、乙方需以丙方名義對外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時,須經甲方稽核同意,並由甲方具體使用酒店的證章。甲方對上述合同和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義務。基於上述合同和協議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未經甲方稽核同意,乙方不得以酒店名義對外擔保或舉債等。

5、在承包經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酒店轉讓給第三方承包經營。

6、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7、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酒店的名稱。確需變更,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變更手續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依法經營、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9、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應報甲方備案,甲方對乙方的上述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0、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只能在酒店範圍內使用丙方原有的裝置設施及各類用具用品等,乙方不得將其攜帶或搬出大酒店範圍之外使用。

1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對酒店的建築物、裝置設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必須精心維護、定期保養、及時維修,甲方有權進行檢查和監督。

12、酒店的'六樓為商務房,乙方在經營時只得將其用作公司註冊地或辦公場所,不得另作他用。

13、華鐵酒店原來的建築結構與佈局設施等不得隨意變動。因經營之需確要作區域性變動,例如裝修、供電增容等,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酒店現擁有餐飲、客房及商務三種不同功能的用房,乙方不應隨意改變。確需區域性調整,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5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作有損於甲方和丙方形象的各種宣傳或廣告,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

16、乙方同意甲方每年將其在酒店的全部資產以甲方名義辦理商業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有協助的義務。保險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17、酒店中乙方自購裝置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賠償金歸乙方所有。

18、第一年的保險手續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個月內辦理完畢,以後下一年的保險手續在本年年底前及時延續、辦理。

19、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把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身份證、相關產權證明等交予甲方查驗。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將上述證照的影印件留存甲方處以備案。

20、承包經營酒店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各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五)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丙方負責辦妥酒店的工商營業執照、按食品衛生合格證消防驗收合格證等一系列證照。

六、違約責任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承包經營合同。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合同的相對方(守約方)都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賠償標準為:當年總經營承包費乘以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的10%計。

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按六/2條款進行賠償外,乙方還可要求甲方賠償其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進行整改與裝飾等的投入。

賠償標準定為: 投入總費用(有準確的憑證)×15%×提前終止合同年數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六/2條款進行賠償外,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所進行的整改與裝飾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對此放棄抗辯權。

5、在承包經營期間,由於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終止對酒店的承包經營,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還。

6、由於乙方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處而使甲、丙雙方在再繼續經營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賠償標準為:

影響時間天數×年承包費/365天計為經濟賠償額。

七、承包經營的終止

1、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按規定將華鐵酒店返還給甲、丙雙方。酒店的建築物、資產、裝置設施、用具等,客房內的辦公桌、椅、床、櫃、沙發及辦公用品等物品應與原清冊相符,並返還給甲、丙雙方。 如有減少或不符,乙方應按市價向甲丙雙方負責賠償。

2、承包經營期

滿,乙方因經營需要而對酒店添置的裝置設施及增加的其他不動產均一律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拆除或損壞。

3、酒店原有的10門通訊有直撥電話、一臺小型自動程控交換機及分機若干門,承包期滿後轉讓給乙方,轉讓過戶費由乙方承擔。

4、酒店的全部資產、裝置設施、各類物品、用具完好地歸還給甲方後,甲方即應把押金人民幣三萬元等退還給乙方。

5、乙方承包經營酒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其應在承包經營期屆滿時處理完畢。尚未處理完畢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承受,與甲方無關。

八、其他

1、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丙三方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由 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3、本合同一式陸份,叄方各執二份,如甲、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公證,公證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4、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5、若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列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______________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丙方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 日 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 月______________ 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6

一、承包專案:

甲方將 給乙方承包,全權委託乙方經營管理。

二、承包原則:

1、本協議本著利益共享,風險由乙方自己承擔的原則,以承包的形式確定甲、乙雙方的權、責、利的關係。

2、承包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所有經營場所和裝置設施等,乙方全權負責經營管理和經營活動。

3、承包期間酒店場所和原有設施裝置的所有權不變。

4、乙方在承包期間投入的裝修、購買裝置等由乙方自行負責。

5、乙方因管理不善或決策嚴重失誤,造成重大損失或者虧損的,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三、承包期限:

本協議的承包期限為 年,即從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四、承包人員:

五、承包方式:

1、甲乙雙方淨利潤分配:經乙方承包經營後,超出原來淨利潤部分的,甲方享有超出淨利潤的10%,另外90%歸乙方支配。

2、乙方的利潤報表每季度結算一次,送給甲方備案監督,利潤分配一年結算。

3、承包期間,甲方單位內部活動需要安排在本酒店的,乙方無條件先安排甲方單位,其餘時間有乙方自主安排經營活動。

4、稅務費、管理費、水電費、通訊費、員工工資、行政人員工資和其它社會等費用由乙方支付。

六、承包權責:

1、乙方(承包人)受權後,有權針對酒店經營管理、財務、人事等方面提出治理方案,正確掌握酒店發展的經營決策,並按季度向甲方提交酒店實際財務會計報表,供甲方核實。

2、乙方對員工和各級管理人員有人事任免權,有權自主調動和使用,有權進行獎懲、辭退違紀員工。

3、酒店安全生產、人身安全、消防安全、環境保護,勞動保護由乙方負全責。不斷改善勞動條件,關心職工生活,督促好職工福利工作。

4、其他經營方面的權利等。

七、爭議解決:

合同簽定後,如有單方面違約,全部責任將有違約方承擔。任何一方如需要變更本合同或其他特殊要求,應雙方共同協商一致後,另行簽約補充合同,合同附件及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法律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任何一方都可向有管轄權的仲裁機構,進行仲裁或向法院提起申訴。

八、附則 :

1、本協議期滿後,如甲方仍須將承包時,乙方在履行本協議良好的情況下,甲方應優先考慮由乙方續約。

2、本協議期滿後,甲、乙任何一方如需續約或終止協議,應於本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向對方提出。

3、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4、乙方擬出酒店整改的可行性報告,符合同後。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7

甲方:

乙方:

丙方:

甲、乙、丙三方經友好協商,就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大酒店及其相關事宜,簽訂如下合同:

一、基本約定

1、丙方系由甲方全額投資的下屬全資獨立法人。

2、乙方願整體承包經營酒店,並向甲方支付承包金。甲、丙雙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行為監督檢查。

3、丙方對此表示確認和同意。

二、整體承包經營的範圍及條件

1、甲方下屬的全資獨立法人丙方酒店位於

2、乙方整體承包經營丙方酒店的餐飲部營業用房包括營業大廳、包房、後廚、粗加工房,二樓至五樓的客房,六樓的商務房間。

3、上述餐飲部營業用房、客房、商務房的相應裝置設施、一併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三、承包金的數額及其支付方式

1、乙方承包經營酒店第一年的承包金為人民幣 萬元,以後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應繳納承包金上遞增2%。

2、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乙方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承包金人民幣19.2萬元。

3、以後乙方應在本年年底,即12月31 日之前向甲方支付下一年的承包金。

4、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酒店裝置完好押金人民幣2萬元,酒店建築物完好押金人民幣1萬元, 共 計人民幣3 萬元,在合同生效之日起十五日內,乙方將上述錢款支付到甲方帳戶中。

四、承包經營期限

1、甲方承包經營華鐵酒店的期限為 年,自 年12月31日起至 年12月30日止。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 可 以提前解除本合同,終止甲方對酒店的承包經營。

五、合同三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甲方負責保管甲方的產權證明和丙方的營業執照、印章、發票、支票、工商稅務登記證、安全衛生合格證等證章。

乙方在需要使用丙方的上述證章時,得經甲方稽核 後,由甲方具體使用。

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監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督乙方嚴格執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規定。

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並支援乙方在正常營業範圍內合法地開拓各種新的經營業務,不斷擴大營業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華鐵酒店的建築物、裝置設施、安全衛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5、甲方有權瞭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二)甲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華鐵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

2、根據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並經自身稽核同意,甲方應按規定出示營業執照、印章等證照,並提供上述證照的影印件。

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七日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華鐵酒店原經營情況、裝置設施狀況及提供酒店部分資料,供乙方參考。

(三)乙方的權利

1、為使酒店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對華鐵酒店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2、乙方有權在營業執照的經營範圍內不斷擴充套件業務,創造更多的利潤,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3、根據經營需要,乙方有權按《勞動法》的規定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雙方勞動合同簽訂後一個月內報甲方人事部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四)乙方的義務

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酒店正常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範圍所引起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承擔,甲不承擔任何責任。

2、在承包經營間,乙方以大酒店名義所造成的

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受,與甲方無關。

3、乙方需以丙方名義對外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時,須經甲方稽核同意,並由甲方具體使用酒店的證章。甲方對上述合同和協議的內容負有保密義務。基於上述合同和協議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4、未經甲方稽核同意,乙方不得以酒店名義對外擔保或舉債等。

5、在承包經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酒店轉讓給第三方承包經營。

6、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各種年檢手續均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也由乙方承擔。

7、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酒店的名稱。確需變更,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變更手續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8、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嚴格執行安全,消防、衛生等方面的有關規定。乙方應依法經營、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9、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應報甲方備案,甲方對乙方的上述商業祕密負有保密義務。

10、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只能在酒店範圍內使用丙方原有的裝置設施及各類用具用品等,乙方不得將其攜帶或搬出大酒店範圍之外使用。

1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對酒店的建築物、裝置設施、日常用品、低值物品、工具等,必須精心維護、定期保養、及時維修,甲方有權進行檢查和監督。

12、酒店的六樓為商務房,乙方在經營時只得將其用作公司註冊地或辦公場所,不得另作他用。

13、華鐵酒店原來的建築結構與佈局設施等不得隨意變動。因經營之需確要作區域性變動,例如裝修、供電增容等,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4、酒店現擁有餐飲、客房及商務三種不同功能的用房,乙方不應隨意改變。確需區域性調整,須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15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作有損於甲方和丙方形象的各種宣傳或廣告,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與責任。

16、乙方同意甲方每年將其在酒店的全部資產以甲方名義辦理商業保險,保險費由乙方承擔,保險手續由甲方負責辦理,乙方有協助的義務。保險賠償金歸甲方所有。

17、酒店中乙方自購裝置的商業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賠償金歸乙方所有。

18、第一年的保險手續雙方應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半個月內辦理完畢,以後下一年的保險手續在本年年底前及時延續、辦理。

19、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把其營業執照、稅務登記證、身份證、相關產權證明等交予甲方查驗。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將上述證照的影印件留存甲方處以備案。

20、承包經營酒店期間所發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各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五)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丙方負責辦妥酒店的工商營業執照、按食品衛生合格證消防驗收合格證等一系列證照。

六、違約責任

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乙、丙三方經協商一致,可以提前解除本承包經營合同。

2、在本合同的有效期內,合同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合同的相對方(守約方)都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違約方賠償損失。

賠償標準為:當年總經營承包費乘以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的10%計。

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除按六/2條款進行賠償外,乙方還可要求甲方賠償其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進行整改與裝飾等的投入。

賠償標準定為: 投入總費用(有準確的憑證)×15%×提前終止合同年數

4、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乙方除按六/2條款進行賠償外,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所進行的整改與裝飾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乙方對此放棄抗辯權。

5、在承包經營期間,由於乙方自身的原因而被迫終止對酒店的承包經營,乙方已向甲方支付的承包金,甲方不予退還。

6、由於乙方違法經營被有關部門查處而使甲、丙雙方在再繼續經營受到損失,乙方應負責予以賠償。賠償標準為:

影響時間天數×年承包費/365天計為經濟賠償額。

七、承包經營的終止

1、承包經營期滿,乙方應按規定將華鐵酒店返還給甲、丙雙方。酒店的建築物、資產、裝置設施、用具等,客房內的辦公桌、椅、床、櫃、沙發及辦公用品等物品應與原清冊相符,並返還給甲、丙雙方。 如有減少或不符,乙方應按市價向甲丙雙方負責賠償。

2、承包經營期

滿,乙方因經營需要而對酒店添置的裝置設施及增加的其他不動產均一律無償歸甲方所有,不得拆除或損壞。

3、酒店原有的10門通訊有直撥電話、一臺小型自動程控交換機及分機若干門,承包期滿後轉讓給乙方,轉讓過戶費由乙方承擔。

4、酒店的全部資產、裝置設施、各類物品、用具完好地歸還給甲方後,甲方即應把押金人民幣三萬元等退還給乙方。

5、乙方承包經營酒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其應在承包經營期屆滿時處理完畢。尚未處理完畢的債權債務由乙方繼續承受,與甲方無關。

八、其他

1、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本合同自動解除,甲、乙、丙三方的權利義務自行終止。

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丙三方若發生爭議,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由 人民法院訴訟管轄。

3、本合同一式陸份,叄方各執二份,如甲、乙方同意,本合同可以公證,公證費由甲、乙雙方各半承擔。

4、本合同自簽章之日起生效。

5、若有其他未盡事宜,甲、乙、丙三方可另列補充協議。

甲方簽字(蓋章)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8

甲方:(發包方)

乙方:(承包方)

經甲方研究同意,經縣招標中心投標,將__水庫的精養魚塘全部給乙方承包,乙方願意承包,並就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供精養魚塘五口(總水面80.6畝)、水稻田面積20畝,溫桔樹若干棵給乙方承包經營,以及水庫上的`兩個豬場600㎡,其他附屬房約1500㎡交給乙方使用,但在使用期間,乙方應負責保管、維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後,上述財產應完好無損交給甲方,否則照價賠償,

2、承包期限叄拾年,即20_年元月1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_

甲方:一農場水產科

乙方:

為了發展農場經濟,加強漁業開發及合理利用,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根據我國《漁業法》、《合同法》的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魚塘承包給乙方,面積為畝。

(二)承包期限為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年日止。

(三)第一年承包費訂為元,第二年承包費在上一年承包費基礎上遞增5%,依次類推至第年,並在今後承包期內每年8月2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費,如不按期上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承包魚塘的所有權歸一農場,乙方享有管理、使用、投資經營、捕撈收益權,但在承包期內不得出賣、出租或轉讓,若乙方確實無力經營時,須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

(五)甲方應在乙方魚塘養殖期間補充用水時,積極地主動同有關單位協商解決,在農場總體用水安排和規定下保障承包戶達到最低限度的養殖用水,水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經營水產養殖時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執行以上協議,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則向另一方追究違約責任,並支付當年承包費的30%做為違約金。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另做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

__年__月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9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鑑於乙方多年一直為_____________大酒店的高階管理人員,對_____________大酒店有充分了解和熟悉,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乙方承包經營________大酒店,_____________大酒店的經營範圍見營業執照。

第二條 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於_____________省_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

2.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裝置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3.本合同簽訂後______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第三條 承包期限、用途

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後,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 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酒店每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 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後________幾天內付清,第一次應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時止,需交_______元。

b 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______天內全部繳清。

第五條 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生政府有關部門徵收本合同中未列出專案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或擔保),乙方的抵押(擔保)額為________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稅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後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條 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體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a.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 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體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定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裝置,設計規模、範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後方可施工。

第七條 對酒店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合同或終止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_____%,乙方承擔_____%;因客觀原因(如拆遷、政府行為、國家法律政策變動、非典等非人為因素所能控制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_____%;

2.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於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酒店的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生的費用。

第八條 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後,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酒店。

3.甲方出售該酒店,在__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購買權。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後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酒店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於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_______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 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裝置處於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於______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於承包期滿後,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裝置、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 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  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酒店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 保險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應以甲方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險,並在保單上註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財產險

(2)公眾責任險

(3)勞工保險

(4)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標準應投的保險。

第十三條 關於酒店公章的使用

1.承包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酒店的公章,但甲方概不負責乙方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所負的任何債權債務。

2.在必要的時候,甲方可以對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實行檢查、監督。

第十四條 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並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_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 其他約定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 本合同自雙方籤(章)後生效。

第十八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________份,由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籤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籤蓋章)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20

發包方:————公司

承包方:————

————公司(發包方)與——————(承包方)經協商一致,且經————公司股東會批准,現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標

第三條 承包經營的期限為一年,即從———年—— 月——日起至——— 年——月——日止。

第四條 承包經營的方式為: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為此支付給發包方人民幣二千元。該筆款項於____之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承包方的權利

第五條 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六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公司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具體權利如下:

1、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並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定,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和資產。

第七條 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條 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承包方的義務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公司的經營範圍。

3、對本公司有財務監督權。

第十二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經營權。

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條 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所有利潤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四條 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以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 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 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承包方對公司的投資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如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發包方按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章 附 則

第二十二條 承包方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方另行推選或指派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 在簽訂本合同時,發包方應將公司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製成冊,雙方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發包方應提供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關於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經營的決議,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 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公司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發包

方: ——————公司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蓋章)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____年____月____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21

訂立合同雙方: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

有限公司(發包方)與(承包方)經協商一致,且經有限公司股東會批准,現將公司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承包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承包經營期間,公司獨立核算、依法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必須在本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本公司企業法人營業執照為準)。

第二章承包的期限,方式和主要指標

第三條承包經營的期限為一年,即從20_年八月七日起至20_年八月六日止.

第四條承包經營的方式為:發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將公司經營權提供給承包方,承包方為此支付給發包方人民幣二千元。該筆款項於__ __之前付清。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

第五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方指派的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行使總經理的職權。

第六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公司享有自主、獨立的的經營權。 具體權利如下:

1. 有權聘任副總經理和各部門經理,組成本公司的領導機構,並報股東會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有權決定公司的機構設定,制定規章制度,人事聘用、任免和獎懲。

3.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和資產。

第七條承包方有權根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八條承包方有權在承包期內使用公司公章、合同章、支票、賬號、發票等財務憑證。

承包方的義務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等. 2.在承包期間,應保證公司各項資產的完好(合理損耗除外),.

第十條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一條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公司利益不受損害。

2.有權監督本公司的經營範圍。

3.對本公司有財務監督權。

第十二條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涉承包方的經營權。

2.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3.必須全面履行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三條承包方的收入計算方法:承包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的所有利潤均由承包方享有。

第六章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十四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仍然有效。

第十五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生重大變更,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六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以及暫停支付承包費用,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十七條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合同。

第十八條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十九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條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支付承包方對公司的投資總額的50%作為違約金,如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超出該違約金的,則發包方按承包方的實際損失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方另行推選或指派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二十三條在簽訂本合同時,發包方應將公司所有資產及債權債務狀況編製成冊,雙方確認後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發包方應提供公司董事會和股東會關於不干涉承包方自主經營的決議,並作為本合同的附件。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公司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由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正本二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雙方在履行合同中發生爭議的,應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的,雙方提交仲裁委員會仲裁。

發包方: ___國際貿易(上海)有限公司

地址:

電話: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簽字蓋章)

鷂___年____月____日

承包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鷂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22

公司蠶繭收購經營承包合同提要:爭取承包區域內鄉鎮政府的支援,盡最大努力搞好蠶桑生產、蠶繭收烘工作,搞好科技養蠶和養蠶新技術的推廣工作,把提高蠶繭質量,增加蠶農效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公司蠶繭收購經營承包合同

甲方:zz絲綢有限公司

乙方:z縣z蠶桑專業合作社

受國際金融危機影響,絲綢行業市場疲軟,企業執行困難,z縣蠶桑產業受到前所未有的衝擊,為了穩住z縣的蠶桑產業,維持企業的正常運轉,甲方根據董事會的指示精神,將z縣境內官壩、石黃、碾盤 、豐收、雙龍站的蠶桑生產、蠶繭收購實行經營承包給乙方,甲方雙方就承包的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承包期限

20xx年1月1日---20xx年12月31日,合同到期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續約權利。

二、承包原則

依法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三、承包金、承包保證金

承包金為 6.5 萬元,簽訂合同時一次性付清承包金。

承包資產保證金為叄萬元,保證金不計息,不抵作承包金。合同終止時,雙方賬務、資產交接清楚後,甲方一次性退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甲方有監督乙方進行蠶桑生產、蠶繭收購經營的.權利;

(2)甲方發現乙方違約時應及時指出,乙方拒不改正甲方有終止合同,並沒收保證金;

(3)甲方有對乙方制定監督管理辦法的權利。

2、義務

(1)組織規劃全縣的蠶桑生產發展,爭取國家和政府對蠶桑產業的扶持政策、協調縣政府、縣級各部門的關係,維護好z縣境內的收購秩序;幫助協調好邊界關係。

(2)提供所轄蠶繭站(點)的收購資格證書,工商營業執照等檔案;

(3)提供所轄蠶繭收購站的現有房屋、收烘設施裝置;

(4)提供統一的鮮繭收購聯票和幹繭銷售增值稅發票;

(5)及時傳達國家的產業政策和蠶繭收購政策,合理制定好全縣各季的收購價格和質量標準。

(6)承包區域比鄰的鄉鎮收購時間、收購價格雙方協商,甲方不得高於承包區域內價格和單方面提前開秤。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乙方實行全額經營承包,自負盈虧;

(3)乙方有自行組織、銷售蠶藥蠶具等蠶需物質的權利;

義務

(1)依法經營,不得從事與蠶桑生產、蠶繭收烘無關的經營活動;保證全額收購承包區域內農民所生產全部蠶繭,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絕收購,並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後果和法律責任。

(2)提供內部管理制度,接受甲方監督;不得做出有損甲方聲譽和形象的事情;

(3)按時足額向甲方上繳承包金,否則視為違約。

(4)乙方所需蠶種必須向甲方訂購,其價格按z統一定價標準執行,現款現貨;

(5)乙方在蠶繭收購經營中,必須如實填寫鮮繭收購聯票和開具增值稅發票(增值稅發票由甲方提供,稅金由乙方交甲方上繳國家),不得虛開、漏報、不得有偷稅漏稅行為,否則由此產生的經濟刑事責任概由乙方承擔。

(6)爭取承包區域內鄉鎮政府的支援,盡最大努力搞好蠶桑生產、蠶繭收烘工作,搞好科技養蠶和養蠶新技術的推廣工作,把提高蠶繭質量,增加蠶農效益作為工作的出發點和落腳點;

(7)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認真執行國家的繭價政策;

(8)管理好甲方提供的各種證照,資產設施裝置。在合同期內各種證照換證,房屋、設施裝置維修,各種物資的添置,收購稱的檢修等概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概不承擔經濟責任。合同期滿各種證照完好交還甲方,房屋、設施裝置的完好率必須達到90%以上;

(9)做到安全生產,承包期內的一切安全責任由承包人全權負責,並承擔安全方面的法律責任。

六、其它

1、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單方更改合同條款,否則由當事人承擔全部責任;

2、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按承包金20%支付乙方違約金,乙方違約甲方承包金、保證金不退。

3、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甲方:zz絲綢有限公司 乙方: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23

農村副業經營承包協議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調動農民發展農副業生產的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提高經濟效益,為城鄉市場提供更多的農副產品,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副業的專案、內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特定副業專案生產經營實行監督檢查。

2.甲方必須合理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他物資,合理安排乙方接受業務技術部門的培訓。

3.甲方應該定期公佈集體的財務帳目和副業生產提成費用的支出情況,接受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

第四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

(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2.對以上交承包款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整生產經營專案;對以特定副業專案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專案規定的任務之後,有權自主調整經營專案。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生產和經營活動。

3.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的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他物資,有權接受發展副業的生產技術培訓。

第五條 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指標和其他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不按時、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農副產品),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第六條 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生產、經營的農副業產品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承擔的義務。

第七條 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則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一份。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