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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木種植承包合同(通用9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82W

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1

甲方:

苗木種植承包合同(通用9篇)

乙方:

雙方為了共同把萍鄉市委黨校新校區綠化景觀工程快速高質量按時完成,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為了雙方友好,不發生任何爭執,特定如下協議:

1、施工地點:

2、施工單位: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乾)。

4、所承包的工程量:新校區內未完成的綠化量以設計20_年6月第三版圖紙為準,包括新增補苗(雙方認可並簽字的附件一(3)頁,小苗數量僅供參考,實際用量按設計要求質量標準。樹木數量如遇甲方供苗按附件二(2)頁認定的清單苗木價格相對扣減)

5、甲方應盡職責:甲方應24小時有足夠的水源供用和放置苗木場地,加班時用電源。甲方在對乙方苗木驗收合格無異議後,在約定時間(節假日除外)付好款項。

6、乙方應盡職責:乙方應該注意清潔衛生,文明施工,苗木應按甲方規定大小,質量不得隨意改變,變更應與甲方協調同意後,才能變更苗木,苗木不得有病苗,應保證紅花綠葉。

7、工程承包總造價:總造價伍拾貳萬元整。(不含稅)。

8、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60%付款,苗木進場第一車後,從第二車開始分段付款(付款按造價6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15天之內付工程總造價90%,其餘10%的保證金待一年養護期滿樹苗驗收後15天之內付清。

9、其他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10、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甲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2

業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等價有償、公平、誠信的基礎上,經友好協商,就甲方委託乙方進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預定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施工範圍

施工範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並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後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範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請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3、苗木成活率達到100%。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結算方式: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後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90%。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為 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 方承擔)。

(3)提供本專案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應在兩週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並於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週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並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1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保養期界滿,接清餘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合作的原則協商,甲方將 工程以包工包料包活方式承包給乙方種植,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一 、工程名稱及內容

1.工程名稱:

2.施工內容:

二、施工時間:

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該時間包含一年的養護期。

三 、承包方式

本工程採用包工包料包養護管理的形式由乙方組織施工。

四、 種植範圍

1. 在甲方指定地點種植相應苗木;

2. 對養護期內死亡的和成長效能差的苗木進行替換補植。

五、種植要求(品種及價款)

六、質量標準及質量保證

1. 按甲方現有綠化面,乙方組織人員挖穴、施肥、種植,確保苗木長勢良好,無病蟲害。

2.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所用綠化材料應符合甲方指定的品種、規格和等級。

3. 工程質保期:乙方工程竣工驗收後一年。一年中乙方負責綠化苗木的養護管理,並須保證成活率達到100%。

七、付款方式

工程完工並經甲方驗收合格後,甲方於一周內支付工程總價的 %,即人民幣(大寫): 元;質保期滿且經甲方驗收合格後一週內付清餘款。

八、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負責提供苗木澆水水源,協調施工環境;

2. 甲方派現場代表( 姓名: 聯絡電話:)進行質量監督,現場代表如認為工程質量可能出現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工並聽取處理意見。工程量之外及工程量變更,需乙方簽證認可;

3. 乙方負責做好施工組織計劃,按進度施工,工程量變更向甲方通報情況,按甲方的總體安排如期保質保量完成工程任務;

4. 乙方負責派專案經理(姓名: 聯絡電話: )對工程實施全面負責;

5、乙方負責施工人員人身安全,有意外事件與甲方無關。

九、 違約責任

如一方違約,另一方可終止合同,並向對方收取合同額 %的違約金;未按期竣工,每延長一天,應收取合同金額 %違約金,遇有不可抗拒因素,工期順延。

十、工程分包

乙方不得將其承包的工程轉包給他人,也不得將其承包的全部工程肢解以後以分包的名義分包轉包給他人。特殊情況需轉(分)包,必須徵得甲方的書面同意。

十一、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包括因戰爭、動亂、空中飛行物體墜落或其他非甲方、乙方責任造成的爆炸、火災以及約定的自然災害。

十二、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中如產生爭議且雙方無法自行調解時,雙方同意提交貴陽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

十三、本合同一式 份,雙方各執 份,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4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

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養護成活、包工期、保質量、保安全

四、栽植品種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 元日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月竣工。(如遇不可抗劑因素和自然災害,或甲方原因,影響施工,經甲方簽證後可順延工期。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違約金人民幣1000元。甲方可從乙方的工程款內扣付)

第二條:甲、乙雙方代表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第三條:施工中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3.1甲方:

一、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臨時用房。

二、提供水、電,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三、提供施工現場的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等有關資料,並協調、處理施工中發生的不可預見問題。

3.2乙方:

一、必須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苗木種植工程)。包括起苗、包裝、運輸、挖坑、換土、採購雜肥、栽種、綠化土方平整及換、填土,渣土外運、清場,直至養護期間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等包種、包活、包養護等全部內容。

二、工程負責養護 個月。苗木成活率保證達到90%。乙方應向甲方遞交 個月養護期的《綠化工程養護計劃書》。

三、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工作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苗木種植工程及養護期間應教育本單位所有人員愛護花草樹木,如因人為損傷,損失的苗木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五、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七、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 個月,養護期間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設計時,必須經雙方共同商定後,方可按修改後的設計組織施工,並調整相應投資,簽定補充協議。

第四條: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

一、栽種完成後,乙方自檢並通知甲方一起驗收。驗收合格,甲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養護期滿,甲方再次驗收,苗木成活率達到90%即為合格。若達不到合同要求,乙方負責補種或甲方按苗木單價扣款。

二、 養護期滿,甲方應於當日組織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2驗收致使乙方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工程質量保修範圍:質量保修即為對工程的養護管理;包括綠化苗木、花卉、草坪及園林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具體質量保修內容約定如下:按設計圖紙栽植清單,做好綠化修剪、除草、澆水、防蟲等養護及管理。

第五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簽定後,由甲方預付工程投資總額的 %,共計 元。

二、工程養護期滿後,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餘款,共計 元。

第六條:附則

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二、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所訂條款內容不得與本協議所訂條款內容矛盾;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常州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第七條:違約

甲、乙雙方不能按本協議的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致使發生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5%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並應繼續履行合同,除非雙方協議中止合同。

本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地址: 地址:

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5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

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養護成活、包工期、保質量、保安全

四、栽植品種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 元日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 月竣工。(如遇不可抗劑因素和自然災害,或甲方原因,影響施工,經甲方簽證後可順延工期。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違約金人民幣1000元。甲方可從乙方的工程款內扣付)

第二條:甲、乙雙方代表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第三條:施工中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3.1甲方:

一、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臨時用房。

二、提供水、電,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三、提供施工現場的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等有關資料,並協調、處理施工中發生的不可預見問題。

3.2乙方:

一、必須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苗木種植工程)。包括起苗、包裝、運輸、挖坑、換土、採購雜肥、栽種、綠化土方平整及換、填土,渣土外運、清場,直至養護期間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等包種、包活、包養護等全部內容。

二、工程負責養護 個月。苗木成活率保證達到90%。乙方應向甲方遞交 個月養護期的《綠化工程養護計劃書》。

三、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工作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苗木種植工程及養護期間應教育本單位所有人員愛護花草樹木,如因人為損傷,損失的苗木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五、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七、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 個月,養護期間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設計時,必須經雙方共同商定後,方可按修改後的設計組織施工,並調整相應投資,簽定補充協議。

第四條: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

一、栽種完成後,乙方自檢並通知甲方一起驗收。驗收合格,甲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養護期滿,甲方再次驗收,苗木成活率達到90%即為合格。若達不到合同要求,乙方負責補種或甲方按苗木單價扣款。

二、 養護期滿,甲方應於當日組織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2驗收致使乙方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 工程質量保修範圍:質量保修即為對工程的養護管理;包括綠化苗木、花卉、草坪及園林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具體質量保修內容約定如下:按設計圖紙栽植清單,做好綠化修剪、除草、澆水、防蟲等養護及管理。

第五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簽定後,由甲方預付工程投資總額的 %,共計 元。

二、工程養護期滿後,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餘款,共計 元。

第六條:附則

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二、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所訂條款內容不得與本協議所訂條款內容矛盾;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常州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第七條:違約

甲、乙雙方不能按本協議的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致使發生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5%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並應繼續履行合同,除非雙方協議中止合同。

本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6

業主(甲方)

承包方(乙方):

第一條: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預定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第二條:施工範圍

施工範圍:

回填種植土按現場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由雙方代表簽證認可,但單價不允許超過甲方認可的預算單價的限額。

第三條:施工方式

1、本工程由乙方以包工、包料的形式進行施工。

第四條:工期

1、工期自預定開工日期之日起至乙方竣工並通過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止,預計 天(包括法定假日),不計乙方通知甲方驗收後等待甲方驗收的時間。

2、如遇下列情況,乙方須在發生簽證事由2日內書面通知甲方,並經甲乙雙方代表簽證,工期相應順延,否則視為乙方放棄簽證的權利,工程不予順延。

(1)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施工進度,如未按時交出場地,接通水電、甲方變更設計等。

(2)不可抗力因素。

第五條:工程質量及驗收標準

1、工程質量必須達到合格(驗收標準按業主設計要求及行業規範執行),因乙方故意延誤致使工程未能按時結算或提請驗收的,本工程不能評定為合格。

2、乙方提供的苗木必須事先控制質量,苗木規格嚴格按照設計要求進行選擇,苗木種植質量必須嚴格按照綠化種植規範。

3、苗木成活率達到100%。

4、工程完工後,乙方應通知甲方進行驗收。雙方現場檢查工程質量,質量合格,即由甲方簽收。

第六條:工程價款及結算、付款方式

1、工程預算總價款為人民幣 元(大寫 元)。

2、結算方式:

(1)甲方應在預定開工日期前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預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2)甲方應在乙方材料、工人進場以及提交開工報告後 個工作日內向乙方支付工程預算總價款的30%;

(3)甲乙雙方辦理竣工驗收和結算手續後的 個工作日內,甲方向乙方加付至工程結算總款額的90%。

(4)工程結算總款額的10%作為工程質量保證金及保養金,甲方應在保養期期滿

(5)以上付款的方式均以 支付。

第七條:保養期

1、苗木保養期為 個月,從本工程施工完成合同約定的全部驗收之日起計。

2、保養期內,凡因乙方施工造成的質量問題,乙方接甲方通知之日起日內,應無條件予以保養,苗木不成活的應及時更換。否則,甲方有權另派施工隊伍施工、保養,一切費用在保養金內扣除,超過保養金的部分,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第八條:雙方義務

1、甲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工程建設進行全面管理。

(2)向乙方提供施工場地,保證運輸道路暢通,同時提供施工用水、用電(水電費由 方承擔)。

(3)提供本專案施工圖紙,負責組織圖紙會審和設計交底。

(4)甲方在收到乙方所提交的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後,應在兩週內通知乙方核對工程價款並於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2、乙方義務

(1)委派現場代表 負責對施工其間的全面管理。

(2)根據甲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按照本合同約定完成承包範圍內的施工工作。

(3)按相關安全法規進行安全施工,遵守甲方施工現場管理的有關規定,承擔在施工過程中的放火、防盜、防止事故發生等安全責任。若出現安全問題,責任由乙方自行承擔。

(4)工程交付甲方前,應負責已完工工程的保護工作,在此期間發生損壞的,由乙方自費予以修復並按合同約定交付甲方,由此造成工期延誤,按違約責任中的逾期完工條款處理。

(5)乙方應確保工程質量達到驗收標準。

(6)乙方應在工程竣工驗收後兩週內向甲方提交竣工結算書及完整的竣工結算資料,並在收到甲方發出的核對工程價款通知之日起內與甲方核對工程價款,與竣工驗收後的`兩個月內完成結算。

第九條:違約責任

1、因甲方工程量變化或圖紙變更造成工期延期的,竣工日期應予以順延。

2、甲方未能按本合同約定進行竣工驗收的,由甲方承擔工程保管及風險責任。

3、甲方逾期付款的,導致施工無法進行,乙方可停止施工。

4、工程質量達不到約定標準,由乙方承擔相應的責任。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除不可抗力或甲方原因外不得以任何理由停工,非上述原因連續停工兩個工作日以上的,甲方解除合同,造成甲方工期延誤或其他損失的,乙方應予賠償。

6、乙方應向甲方支付的違約金,甲方在應付未付款中扣除,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第十條:轉讓條款

未經合同雙方共同書面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單方面全部或部分轉讓其在本合同項下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合同終止

1、因解除而終止

(1)由於乙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甲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乙方在收到甲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甲方有權向乙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乙方時生效,乙方應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甲方可繼續向乙方追償。

(2)由於甲方違約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如果乙方認為本合同已無必要繼續履行或甲方在收到乙方要求其糾正違約的通知後仍不糾正其違約行為,則乙方有權向甲方發出解除本合同的書面通知,該通知自送達甲方時生效,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雙方確認已完成工作量的款項,並按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3)合同一方依本合同約定行使解除權的,合同自解除通知送達之日起終止。

(4)合同終止後,不妨礙一方向違約方追究違約責任。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同權利義務終止:

(1)本合同按約定履行完畢;

(2)本合同經各方協商一致而終止;

(3)本合同因一方出現本條第1款的違約情況(包括一方擅自轉讓本合同項下權利義務行為),另一方發出解除合同的通知;

(4)法律法規規定終止的其他情形。

第十二條:適用法律條款

本合同的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規定。 第十三條:爭議的解決

凡因執行本合同所發生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一切爭議,合同各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如果協商不能既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另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合同及其補充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並在保養期界滿,接清餘款之日起自行終止。

4、本合同一式 份,甲、乙雙方各執 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7

萍鄉市委黨校新校區綠化景觀工程隊:(以下簡稱甲方) 湖南長沙雨花區園中緣苗木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雙方為了共同把萍鄉市委黨校新校區綠化景觀工程快速高質量按時完成,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為了雙方友好,不發生任何爭執,特定如下協議:

1、施工地點:

2、施工單位: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乾)。

4、所承包的工程量:新校區內未完成的綠化量以設計20xx年6月第三版圖紙為準,包括新增補苗(雙方認可並簽字的附件一(3)頁,小苗數量僅供參考,實際用量按設計要求質量標準。樹木數量如遇甲方供苗按附件二(2)頁認定的清單苗木價格相對扣減)

5、甲方應盡職責:甲方應24小時有足夠的水源供用和放置苗木場地,加班時用電源。甲方在對乙方苗木驗收合格無異議後,在約定時間(節假日除外)付好款項。

6、乙方應盡職責:乙方應該注意清潔衛生,文明施工,苗木應按甲方規定大小,質量不得隨意改變,變更應與甲方協調同意後,才能變更苗木,苗木不得有病苗,應保證紅花綠葉。

7、工程承包總造價:總造價伍拾貳萬元整。(不含稅)。

8、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60%付款,苗木進場第一車後,從第二車開始分段付款(付款按造價6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15天之內付工程總造價90%,其餘10%的保證金待一年養護期滿樹苗驗收後15天之內付清。

9、其他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10、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甲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8

發包單位(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單位(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

工過程中的權利、義務和經濟責任,經雙方協商同意簽定本合同。

第一條:承包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包養護成活、包工期、保質量、保安全

四、栽植品種及單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工程造價:本合同全部工程造價 元日

六、工程期限:本工程自 年 月 日開工至 年月竣工。(如遇不可抗劑因素和自然災害,或甲方原因,影響施工,經甲方簽證後可順延工期。因乙方原因拖延工期,按每拖延一天,乙方應向甲方交違約金人民幣1000元。甲方可從乙方的工程款內扣付)

第二條:甲、乙雙方代表

甲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法定代表人姓名:

身份證號碼:

第三條:施工中雙方的權利、義務和責任

3.1甲方:

一、為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臨時用房。

二、提供水、電,保證施工正常進行。

三、提供施工現場的工程地質、地下管網線路等有關資料,並協調、處理施工中發生的不可預見問題。

3.2乙方:

一、必須按合同要求組織施工(苗木種植工程)。包括起苗、包裝、運輸、挖坑、換土、採購雜肥、栽種、綠化土方平整及換、填土,渣土外運、清場,直至養護期間澆水、治蟲、除草、減枝、施肥、更換死亡苗木等包種、包活、包養護等全部內容。

二、工程負責養護 個月。苗木成活率保證達到90%。乙方應向甲方遞交 個月養護期的《綠化工程養護計劃書》。

三、乙方不按合同約定完成各項工作時,應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四、苗木種植工程及養護期間應教育本單位所有人員愛護花草樹木,如因人為損傷,損失的苗木由乙方承擔經濟責任。

五、施工過程中,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監督檢查和質量管理,如因質量問題造成返工,其費用由乙方全部負責;

六、乙方在施工中要精心組織,確保安全,如有事故發生,後果自負;乙方要確保施工現場清潔,及時清理廢棄物。

七、乙方包栽包活,在栽植完工後,要養護苗木 個月,養護期間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3.3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變更設計時,必須經雙方共同商定後,方可按修改後的設計組織施工,並調整相應投資,簽定補充協議。

第四條:工程質量檢查及驗收

一、栽種完成後,乙方自檢並通知甲方一起驗收。驗收合格,甲方在驗收記錄上簽字。養護期滿,甲方再次驗收,苗木成活率達到90%即為合格。若達不到合同要求,乙方負責補種或甲方按苗木單價扣款。

二、 養護期滿,甲方應於當日組織驗收。如甲方不能按時2驗收致使乙方發生損失,應由甲方承擔全部責任。

三、工程質量保修範圍:質量保修即為對工程的養護管理;包括綠化苗木、花卉、草坪及園林小品等的養護和管理。具體質量保修內容約定如下:按設計圖紙栽植清單,做好綠化修剪、除草、澆水、防蟲等養護及管理。

第五條:工程款結算:

一、本合同簽定後,由甲方預付工程投資總額的 %,共計 元。

二、工程養護期滿後,甲方應於 年 月 日前付清全部餘款,共計 元。

第六條:附則

一、此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二、本合同自簽定之日起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驗收並結清尾款後失效。

三、本協議未盡事宜,經雙方共同協商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所訂條款內容不得與本協議所訂條款內容矛盾;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四、爭議的解決:有關本合同的一切爭議,首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向常州市仲裁機構申請仲裁,仲裁結果為最終結果。

第七條:違約

甲、乙雙方不能按本協議的內容履行各自的義務,致使發生合同無法履行的行為,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包括支付5%違約金,賠償因其違約給對方造成直接經濟損失並應繼續履行合同,除非雙方協議中止合同。

本合同簽定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委託代理人: 電話: 電話:

苗木種植承包合同 篇9

甲方:

乙方:

雙方為了共同把萍鄉市委黨校新校區綠化景觀工程快速高質量按時完成,達到驗收合格標準,為了雙方友好,不發生任何爭執,特定如下協議:

1、施工地點:

2、施工單位:

3、工程承包方式:包工包料(大包乾)。

4、所承包的工程量:新校區內未完成的綠化量以設計20xx年6月第三版圖紙為準,包括新增補苗(雙方認可並簽字的附件一(3)頁,小苗數量僅供參考,實際用量按設計要求質量標準。樹木數量如遇甲方供苗按附件二(2)頁認定的清單苗木價格相對扣減)

5、甲方應盡職責:甲方應24小時有足夠的水源供用和放置苗木場地,加班時用電源。甲方在對乙方苗木驗收合格無異議後,在約定時間(節假日除外)付好款項。

6、乙方應盡職責:乙方應該注意清潔衛生,文明施工,苗木應按甲方規定大小,質量不得隨意改變,變更應與甲方協調同意後,才能變更苗木,苗木不得有病苗,應保證紅花綠葉。

7、工程承包總造價:總造價伍拾貳萬元整。(不含稅)。

8、付款方式:按工程進度60%付款,苗木進場第一車後,從第二車開始分段付款(付款按造價60%)。工程完工驗收合格後15天之內付工程總造價90%,其餘10%的保證金待一年養護期滿樹苗驗收後15天之內付清。

9、其他未盡事宜,協商解決。

10、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共同遵守!

甲方代表簽字(蓋章): 甲乙方代表簽字(蓋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