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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夥承包經營合同(精選23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2.22W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1

發包人:(以下稱甲方):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精選23篇)

承包人:(以下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開展洗浴休閒經營服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甲方將座落在鹽都區潘黃鎮青年路何橋村的銀光休閒洗浴中心承包給乙方經營,就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主用工。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20xx年5月5日前移交甲方。

三、承包金及違約保證金的繳納

承包金為伍萬元整,採取先繳納後使用經營的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

1、現金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2、違約保證金貳萬元整(不計息)

四、經營證照及洗浴休閒中心的硬、軟體設施,裝置等一切相關用品。

1、甲方於本合同簽字之日將洗浴休閒中心所需的全部經營證照手續交給乙方。

2、現有的洗浴休閒中心的硬體、軟體設施及現有物品移交乙方使用,乙方應當正當經營,並切實維護甲方的信譽。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經營承包金及違約保證金。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3、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提供洗浴休閒中心裝置設施管道等的線路圖給乙方,以便乙方經營過程中負責維護保養(如無線路圖,可來人指導維修、保養)。

4、甲方及時將洗浴中心移交乙方使用,乙方確認甲方提供的設施運用於經營,予以接受經營。

5、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洗浴休閒中心。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經營承包金及違約保證金。

2、乙方應當合法經營,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如發生違反法律的經營活動以及一切不安全的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應當愛護休閒中心裝置、設施,適時維修和保養,經營期間的水電費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確需適當調整調整休閒中心裝飾及裝置設施的,應當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七、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書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貳萬元整,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1、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造成方負責全額賠償。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法定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等。

(2)政府統一規劃或拆遷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全年的承包金,並給予經濟補償。

(3)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後,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違約保證金。

八、其它

1、合同期滿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交還洗浴中心。

2、合同期滿後,原有設施裝置及物品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裝置設施及物品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按國家的規定折價取得這部分裝置設施。

3、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見證及擔保人:

年 月 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2

轉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承包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為明確轉包方與承包方的權利義務關係,雙方本著平等、自願、有償的原則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甲方轉包給乙方的地塊位於 鎮 村 村民小組 處。本宗地面積 畝。其位置與四至範圍如下:

第二條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承包使用年限為國家土地政策變更之日止,既為永久。

第三條 乙方同意按合同規定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土地承包金共計 元人民幣。

第四條 本合同雙方簽字之日,乙方需於當日以現金形式向甲方繳付承包金 元。

第五條 甲方保證上述土地使用權屬清楚、無爭議。若發生與甲方有關的產權、使用權糾紛或債務,概由甲方負責清理,並承擔民事訴訟責任,因此給乙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 乙方依法享有承包土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經營和處置產品。

第七條 乙方承包的土地被國家建設用地依法徵用、佔用和白鶴灘電站建設佔用的,土地補償甲、乙雙方各佔50%,但徵用登記時,權屬應登記在乙方名下,待土地賠償時由乙方將總賠償額的50%轉付給甲方;土地上的附著物的賠償全部歸乙方所有,甲方不得干涉。

第八條 甲方必須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第九條 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第十條 甲方有義務協調甲方村民委員會及村民與乙方之間產生的矛盾,如因甲方村民委員會及村民的過錯給乙方造成了不應有的損失,甲方負責賠償造成的直接損失。

第十一條 合同待雙方簽字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

第十二條 因國家政策、法律等不可抗力的原因造成合同無法履行,合同自動解除。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合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十四條 甲方違反合同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賠償直接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發生糾紛後,應當協商或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到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 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第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二份,合同雙方各執一份。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住址: 住址:

電話: 電話:

簽訂時間: 年 月 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3

訂立此協議的合夥人:

1、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2、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合夥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服飾店,該服裝店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

專案/商品_服裝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甲方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乙方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二)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服裝店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___________負責收銀、__________負責管理、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7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服裝店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服裝店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銀行帳號由_________保管、服裝店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服裝店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服裝店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總共兩頁、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XX年XX月XX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4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承包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上交利潤遞增包乾/稅後承包金(遞增)包乾/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等)

四、上繳利潤數額

1.承包方以_________元為上繳利潤包乾基數,自__________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遞增_________%的比例上繳利潤,即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

2.上繳利潤後剩餘部分,全部留給承包方,由承包方首先歸還國家貸款,然後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各項基金的比例為:

生產發展基金

獎勵基金

福利基金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

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

六、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_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_____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元。

2.國家資產的維護_________;裝置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_%。閒置資產處理辦法_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人均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方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登出等批准和登記手續;

3.承包期間,發包方必須尊重承包方自主權,不干預承包方正常經營活動;並幫助承包方解決下述問題:_________;

4.對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___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_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後,可依法定程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並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 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 抵押、質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

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7.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十、企業經營者的獎懲

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_________。

承包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_________。

十一、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

十二、承包經營期內中止或承包期滿時: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的驗證;

2.清產核資的原則:_________;

3.計價辦法:_________;

4.移交程式:_________。

十三、違約責任:

1.發包方無理干擾承包方的生產經營活動,給承包方造成損失的,從上繳利潤中扣除賠償金額。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________。

2.發包方不按合同第_____條規定為承包方解決_________問題時,按_____的_____%交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上交利潤中扣除。

3.承包方未按合同完成上繳利潤總額或年度上繳利潤額,按下述辦法交付違約金_________。

4.承包方未實現第_________條規定的經濟技術指標的,按下述辦法交納違約金;未實現企業升級時,_________;新增固定資產達不到規定數額時,_________;技術改造任務未完成時_________;產品質量未達到規定標準時_________。

5.承包方承包期間,給企業財產造成損害的,按下述辦法支付賠償金: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審批機構批准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十五、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於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登出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十六、宣告及保證

(一)發包方:

1.發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發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發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發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發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為一家依法設立併合法存續的企業,有權簽署並有能力履行本合同。

2.承包方簽署和履行本合同所需的’一切手續_________均已辦妥併合法有效。

3.在簽署本合同時,任何法院、仲裁機構、行政機關或監管機構均未作出任何足以對承包方履行本合同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判決、裁定、裁決或具體行政行為。

4.承包方為簽署本合同所需的內部授權程式均已完成,本合同的簽署人是承包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人。本合同生效後即對合同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十七、保密

雙方保證對從另一方取得且無法自公開渠道獲得的商業祕密(技術資訊、經營資訊及其他商業祕密)予以保密。未經該商業祕密的原提供方同意,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洩露該商業祕密的全部或部分內容。但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雙方另有約定的除外。保密期限為___年

一方違反上述保密義務的,應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並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十八、不可抗力

本合同所稱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預見,不能克服、不能避免並對一方當事人造成重大影響的客觀事件,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政府行為等。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時,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情況書面告知另一方,並應在_________天內,提供事故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書面資料,雙方認可後協商終止合同或暫時延遲合同的履行。

十九、通知

1.根據本合同需要發出的全部通知以及雙方的檔案往來及與本合同有關的通知和要求等,必須用書面形式,可採用_________(書信、傳真、電報、當面送交等)方式傳遞。以上方式無法送達的,方可採取公告送達的方式。

2.各方通訊地址如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一方變更通知或通訊地址,應自變更之日起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否則,由未通知方承擔由此而引起的相應責任。

二十、爭議的處理

(一)本合同受___

______國法律管轄並按其進行解釋。

(二)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十一、解釋

本合同的理解與解釋應依據合同目的和文字原義進行,本合同的標題僅是為了閱讀方便而設,不應影響本合同的解釋。

二十二、補充與附件

本合同未盡事宜,依照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未作規定的,雙方可以達成書面補充協議。本合同的附件和補充協議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二十三、合同效力

本合同自雙方或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權代表人簽字並加蓋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為____________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副本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留存一份。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____ 承包方(蓋章):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_______

鑑(公)證意見:

經辦人:鑑(公)證機關(章)

年月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5

訂立此協議的合夥人:

1、甲方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2、乙方姓名: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規定,合夥雙方本著自願、公平、平等、互利的原則訂立合夥協議如下:

第一條 合夥內容

雙方自願合夥組建經營服飾店,該服裝店所有資產均屬合夥雙方共同所有,約定投資份額各佔投資總額的50%。

第二條 合夥經營專案

專案/商品_服裝__

第三條 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合夥期滿可續訂合夥合同。

第四條 出資金額、方式、期限

(一)合夥人出資。甲方__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乙方_________以現金方式出資,合計人民幣__________元,享有50%的股份。

(二)本合夥出資共計人民幣____________元。合夥期間各合夥人的出資為共有財產,不得隨意請求分割。合夥終止後,合夥雙方的出資仍為個人所有,屆時予以返還。

第五條 盈餘分配與債務承擔

合夥雙方共同投資,共同經營,共同勞動,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一)盈餘分配: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二)債務承擔:合夥債務先以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投資額為依據,按比例承擔。任何一方對外償還後,另一方應當按比例在10日內向對方清償自己應負擔的部分。

第六條 財務、管理、重大活動

服裝店在經營期間應嚴格執行財務制度,由___________負責收銀、__________負責管理、記賬。當月盈餘於次月1至7日前結算,並製作結算單。

服裝店的收支款項應統一在服裝店設立的賬戶中流轉,開戶銀行和銀行賬號由雙方確定後,銀行帳號由_________保管、服裝店的所有工作人員的錄用及工資標準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服裝店的人事、財務、經營、管理等制度由合夥雙方協商確定。

重大的合同、決策、開支、經營等活動須經合夥雙方協商同意並在備忘錄上簽字。

1、對外開展業務,訂立合同;

2、對合夥事業進行日常管理;

3、出售合夥的產品(貨物)、購進常用貨物;

4、支付合夥債務;

5、出差使用經費。

第七條 合夥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夥人的權利:

1、合夥事務的經營權、決定權和監督權,合夥的經營活動由合夥人共同決定,無論出資多少,每個人都有表決權。

2、合夥人享有合夥利益的分配權;

3、合夥人分配合夥利益應以出資額比例或者按合同的約定進行,合夥經營積累的財產歸合夥人共有;

4、合夥人有退夥的權利。

(二)合夥人的義務:

1、按照合夥協議的約定維護合夥財產的統一;

2、分擔合夥的經營損失的債務;

3、為合夥債務承擔連帶責任。

第八條 禁止行為

(一)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業務活動。如其業務獲得利益,歸合夥人共同所有,造成的損失按實際損失進行賠償。

(二)禁止合夥人參與經營與本合夥競爭的業務。

(三)除合夥協議另有約定或者經全體合夥人同意外,合夥人不得同本合夥進行交易。

(四)合夥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夥利益的活動。

(五)禁止私自挪用、轉借、轉讓服裝店的貨物及流動資金。

第九條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全體合夥人討論補充或修改。補充和修改的內容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條

本合同正本總共兩頁、一式二份,合夥人各執一份。本協議自合夥人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__

_ _年_月_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6

發包方: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 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提高環保磚廠的效益,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信守執行。

一、承包專案及範圍

1、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的全部機械承包給乙方使用。

2、甲方同意乙方以甲方的名義從事生產經營。

二、承包期限

1、本合同的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_____個月。

2、本合同的承包期限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款及支付:本合同的承包款分______段計付。

1、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止的承包款為_________萬元人民幣。其中磚廠合夥人為_______人,即____________,按每人__________萬元分配。由乙方留下自己分得________萬元後,在________年_______月前,向甲方支付合夥人的承包款共計_________萬,現由甲方向_________按份分配。上述乙方應向甲方交納月息_______分計息,由乙方向甲方支付。

2、第二階段自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的承包款為______萬元,除乙方留足自己應得的_______萬元合夥分紅外,乙方還須向甲方繳納承包款______萬元,該款在_____年______月底前付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前付清剩餘的全部承包款。此後按每年_____萬支付到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四、磚廠財產的交接

1、由甲乙雙方對現有機械裝置和固定資產進行清點造冊,登記簽字交接,並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2、本合同期滿時,由甲乙雙方對財產進行驗收和接收,由雙方簽字認可。

3、乙方在合同期滿時,必須保證機械裝置的完好,能夠正常運轉和使用,如有損壞和遺失,照價賠償。

4、乙方在合同期內添置的易耗品,按照“來添去丟”的原則,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不予接收。

五、有關約定

1、乙方在合同期間,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合同期內的所有生產經營性開支和稅費由乙方負責。

3、合同期內,乙方必須注意安全生產,嚴守操作規程,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負責。

4、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借款和用甲方財產進行任何抵押。

5、合同期內,乙方自主聘請的工人,由乙方自主管理,支付報酬和待遇,所有人員與甲方無任何法律上的關係。

六、違約責任

1、本合同一經簽字,任何一方不得違約,如單方違反,罰違約金 ________萬元。

七、本合同簽字後生效,本合同一式三份,雙方各執一份,見證人存一份。

甲方簽字: _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年 _____月 _____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7

合夥人: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合夥人: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依據相關法律法規,就合夥承包____________工程事宜,雙方本著自願、平等、公正的原則,達成如下一致,訂立本合同,供各方信守。

一、合夥宗旨

在合法合理的前提下,搞好工程建設,進而實現各方利潤最大化。

二、合夥經營專案和範圍

合夥專案以_______________公司中標合同確認的專案內容及範圍為準;

甲、乙雙方合夥承包的專案,對外以__________________名義出現。

三、合夥期限

合夥期限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即合夥施工的專案發生至完工,各方結算完畢為止。

四、出資額、方式及比例

1.甲方以 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________萬元。該款用途為 ,佔工程專案全部出資比例________%。

2.乙方以 出資,出資額為人民幣 萬元。該款用途為,佔工程專案全部出資額比例________%。(注:甲、乙雙方出資款項的出資方式、出資額、用途及比例如若發生變化,需合夥人協商一致決定。)

五、收益分配與債務承擔

1.收益分配,以出資為依據,按比例分配;

2.合夥承包的工程專案如產生債務,先由合夥財產償還;合夥財產不足清償時,以各合夥人的出資為依據,按比例承擔。

六、權利與義務

1. 為合夥期間的財務負責人,合夥專案的一切財務收入、支出均需經 同意方可支出與進帳;同時, 參與合夥專案的日常管理;

2. 負責專案的工程管理、裝置維護及當地社會關係的協調,並參與日常管理;

3.甲、乙雙方共同決定合夥重大事項,所合夥承包的工程專案的日常管理及決策等事項由所有合夥人協商一致決定。

七、退夥及禁止行為

1. 合夥期間,一方退夥將嚴重影響合夥專案建設進行的,不得退夥;

2. 退夥需經全部合夥人同意,方可實行,未經全部合夥人同意而自行退夥給合夥造成損失的,應對所有損失進行賠償。

3.未經全體合夥人同意,禁止任何合夥人私自以合夥名義進行其他業務活動,若該活動產生利益,歸合夥所有;若對合夥產生損失,由其賠償;若產生法律責任,由其承擔;

4. 禁止合夥人在合夥不利時退夥。

八、合夥期滿

合夥期滿,雙方按合夥協議進行結算,盈虧均按比例承擔、分配。

九、糾紛解決

合夥人之間如發生糾紛,應共同協商,本著有利於合夥事業發展的原則予以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以訴諸法院。

十、生效及補充

1.本協議自各方簽字後生效,各方各執一份;

2.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並訂立補充協議。

合夥人: 年___月____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8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商鋪經營權在本合同期限內發包給乙方以供經營,訂立本合同,雙方應共同遵守,嚴格執行。具體合同條款如下: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甲方同意將位於市路弄號的“______”商鋪及內部設施交由乙方承包經營使用。

1.2乙方承包商鋪後,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

1.3承包期限為年,從______到______止。

第二條承包形式及利潤分配、保證金的支付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

2.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保證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潤元整,上述款項每個月為壹期支付,即人民幣______元整,每一期到期日前五日內支付下期費用;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2.3乙方在簽訂合同時應向甲方上交風險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_元整。若乙方在合同期內無違反本合同規定行為,合同期滿後,在乙方結清承包費用、水、電、電訊等各項費用,甲方商鋪驗收合格後應如數返還乙方。

2.4甲方應於______將商鋪交給乙方,自______到______止,甲方承諾給予乙方免費裝修期。

2.4原約定為甲方或現約定為乙方承包該商鋪後需要支付給其他第三方的場地租賃費用,由乙方向甲方交付並由甲方負責支付給其他第三方。

第三條債權債務承擔

3.1在乙方承包前商鋪產生的債務由甲方承擔。

3.2承包經營期間,商鋪實行獨立核算、依法納稅,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承包後在經營中所產生的水、電、煤氣、物業管理費及其他相關的一切費用,乙方在收到付費賬單或付費通知單後應按時交納清結各項款項。

3.3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在公司的法定經營範圍內從事經營活動。

第四條甲方權利和義務

4.1有商鋪經營方向監督權、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4.2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4.3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4.4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並按本合同規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4.5乙方對商鋪的水、電、裝修及房屋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後施工,且不得破壞原有的主體結構。

4.6甲乙雙方共同辦理乙方承包營業的相關手續,任何一方均應盡力協助對方。

4.7甲方不能因己方債務原因影響乙方承包後的正常營業和商鋪使用,如因甲方單方債務或相關必備手續不全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營業的損失,由甲方負全部責任。

第五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5.1甲乙雙方同意對現有經營場所進行重新裝修,重新裝修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2乙方負責全面經營,自負盈虧,按時向甲方支付承包費及其它約定的費用。

5.3乙方負責承擔經營範圍內的水、電、煤氣和所使用的設施、裝置年檢和保養及其它相關所有費用。

5.4乙方負責商鋪的經營、人員的配置管理,並對經營中所有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消防、衛生、稅務等事項全權負責。

5.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經營;但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第六條雙方承諾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後不得參與和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對外進行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和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7.1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商鋪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7.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乙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乙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7.4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5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乙方如未按本合同規定時間上交利潤的,每天應按未付金額的%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如超過一個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協議條款規定按時支付清其他各項款項,所產生的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本協議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本合同,並且過錯方在未徵得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視為違約,違約金為元。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甲、乙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有商鋪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本協議書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9.3本協議書正本一式兩份,甲、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9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為了發揮出租車的最佳效益,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增強駕駛員責任感,保障車主利益,增加駕駛員收入,更好地服務市民,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湖北省出租汽車客運管理辦

第一條 甲方將享有經營收益權的計程車,車號為的夜班,承包給乙方從事夜間經營活動,承包期限為年月日至年月日止,為期個月。

第二條 乙方須向甲方繳納人民幣元,作為安全服務質量保證金,此金在合同期內不計利息。乙方須每天向甲方繳納夜班承包費元整。因修車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營運的,承包費協商解決。

第三條 合同期內,乙方應嚴格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地駕駛車輛,確保乘客及他人安全,合同之日起,此前的所有相關費用及違章由甲方負責處理,此後在乙方營運期間一切違章及其他事故由乙方承擔,另外若乙方此後發生事故,因事故賠償和事故處理支出的實際費用,保險公司拒賠部分由乙方承擔。保費的上浮率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第四條乙方無任何理由或任何形式轉讓此車或者期間將車給他

第五條 甲方的權力和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活動實行監督。

2、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車輛合法有效的證件。

3、因甲方的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停運的,造成乙方不能正常營運的,甲方付乙方每班元工資。

4、乙方造成車輛損壞的,甲方有權要求到該車的4S店進行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損壞件的更換以原車是什麼樣質量的配件為準。

5、乙方有下列情形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

(1)嚴重違反行業管理規定及甲方公司管理規定的;

(2)發生重大服務質量事件,造成惡劣影響的;

(3)造成交通事故3次以上(含3次),負主要或主要以上責任的;

(4)未經甲方允許,將車交於他人駕駛的;

(5)被有關部門吊銷《駕駛證》、《從業資格證》的;

(6)其它嚴重違反法律法規或合同規定的。

第六條 乙方的權力和義務

1、在合同期內,乙方守法經營,自擔風險,自負盈虧,有權要求甲方依照合同提供的相應的服務。

2、按時足額繳納每天承包費。

3、每天清潔車輛,保證車輛內外整潔、衛生。

4、乙方若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輛停運的,除承擔當班的元承包費外,還應承擔停運損失費用,每天按元計算。

5、承擔夜班期間的燃油費、洗車費、燈泡損壞及補輪胎、交通違章費用。

6、積極參加甲方公司舉辦的各項文明建立活動。

第七條解除合同處理

1、合同到期前30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提出申請是否續租,甲方有權決定是否續租,

2、解除合同後,甲方在查清乙方的交通事故、交通違章處理完畢後,及時足額退還乙方的安全服務質量保證金。

3、若甲方車輛轉讓,或公司政策原因,此合同自動終止。

第八條違約責任

本合同生效後,若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或擅自提前解除合同視為違約必須支付違約金元。

第九條 特別約定

1、燃油料價格的上下浮動與承包費用沒有關係。

2、燃油補貼與乙方沒有任何關係。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另籤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簽名蓋章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10

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下稱甲方)

承包人:________________(下稱乙方)

保證人:________________(下稱丙方)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的_______________洗浴中心事宜達成如下協議,雙方應共同遵守。

一、合同標的

甲方將座落於的_______________洗浴中心承包給乙方經營。乙方對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_____休閒中心的現狀已有充分了解,願意承包經營甲方的上述休閒中心,並保證合法經營。

二、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

三、承包期限

1、承包經營期限為年,即從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2、根據法律規定或本協議書約定,提前解除或終止協議書履行的,不受上述期限的限制。

四、承包金及繳納方式

乙方承包洗浴中心經營的承包金為_______________元/年,採取先繳納後使用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承包金:

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五、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有權按協議約定的方式收取承包金,

2、甲方於本協議簽字之日將_______________洗浴中心經營所需的各種證照交給乙方。

3、本協議簽訂後甲方應及時將_______________洗浴中心移交給乙方使用。

4、甲方對移交給乙方承包經營管理的設施、裝置等資產享有法定所有權,並享有監督權。

六、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承包金。

2、乙方應當在工商管理部門和甲方的授權範圍開展各項經營活動。

3、乙方經營期間的水電費用、證照的年檢相關費用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合同期內,乙方對甲方提供的資產設施、裝置享有使用權並必須保持裝置完好。如因使用期限已滿自然損壞的設施,應由乙方及時上報甲方審定後報廢,乙方不得擅自處理。

5、乙方在經營中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否則後果與經濟責任自負。

6、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7、乙方不得在經營過程中將_______________洗浴中心轉讓給第三方經營,一經發現甲方有權隨時終止合同並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8、乙方不得以洗浴中心名義對外進行擔保或從事與經營範圍無關的經營活動。

9、乙方對於洗浴中心消防裝置設施應定期檢查、維護、保養,對於因消防設施不達標而引起的災難由乙方自行負責。

10、乙方應在本協議書解除或終止之日將有效證照全部移交給甲方。

七、擔保或保證金

丙方自願為乙方在本協議框架類的全部義務向甲方提供連帶責任擔保,丙方提供擔保的期間為二年。

乙方向甲方繳納保證金___________元,乙方違約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主張退還。乙方無違約行為的,甲方應在協議解除或終止後及時退還保證金。

八、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協議書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守約方有權提前解除協議或終止本協議書的履行。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_______________元;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損失。

九、其它

1、協議期滿後,甲方如重新對外發包經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經營權。

2、協議期滿或解除後,原有裝置及設施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裝置設施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折價取得該部分裝置設施。

3、協議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與本協議同等的效力。

十、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十一、本協議一式叄份,甲乙雙方及擔保人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

擔保方: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11

發包方:________承包方:__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和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抽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商)。雙方協商一致辭,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商、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承包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第一款、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二款、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專案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三款、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第四款、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商(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當然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公限一個)作為本研製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第一款、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第二款、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定、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第三款、有機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第四款、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第五款、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

第六款、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保法收入。

第二節、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第一款、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第二款、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第三款、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第四款、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裝置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撮因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第五款、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知項指令性計劃。

第六款、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第七款、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第八款、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美職工的勞動備件,在不資料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不資料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1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天台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________________的部分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茶園:甲方所有的__________茶園_______畝,__________的茶園_______畝,__________的茶園______________畝,__________的茶園_______畝,共計茶園_______畝。(附平面圖)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裝置、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築物、構築物;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裝置、設施;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附平面圖及清單)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除公共市政設施外)等方式處置。甲方如有需要,須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  _______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_______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_______年至_______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萬元整。從______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______%。

3.乙方應在每年_______月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於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援,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著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臺刈、品種改良等,並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置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置。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並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範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範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9.乙方生產、生活中所需木材須在甲方指定地點砍伐,無償使用。

10.乙方必須遵守《護林防火公約》及有關規定,嚴禁煙火進出,嚴禁放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火警、火災必須積極參與撲救。

11.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同時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上報各項報表,並接受各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貳萬元,如乙方無違約行為,承包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後,該保證金應退還給乙方。

1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甲方已收取的保證金無需退還。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則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萬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4.甲、乙方破產或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及天台縣_________、天台縣公證處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簽字: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13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

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為上繳利潤遞增包乾。

二、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三、上繳利潤數額1.乙方以___元為上繳利潤包乾基數,自___年起,按平均每年遞增___%的比例上繳利潤,即___年為___元,___年為___元,___年為___元。

2.上繳利潤後剩餘部分,全部留給乙方,由乙方首先歸還國家貸款,然後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職工福利基金。各項基金的比例為:

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福利基金備註

3.乙方完不成上繳利潤時,其差額由乙方用當年留利抵交。不足時,用企業資金抵交。

四、承包期間,乙方保證完成國家的指令性計劃。

五、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乙方保證___年達到___企業標準,___年達到____企業標準。

2.承包期間,新增固定資產總額為____元,其中___年___元,___年____元,___年___元。

3.新產品開發數分別為:____年____個,___年___個,___年___個;主要專案是___;新產品產值率___年____,___年___,___年___。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共____元,新增總產值___元,利潤____元。

5.承包期間產品質量達到___級標準,新創___。

六、承包期間,甲方有權對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進行監督和檢查;有權________承包期間,甲方必須尊重乙方自主權,不干預乙方正常經營活動;並幫助乙方解決下述問題:________

七、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經營自主權。企業經營者為乙方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下列事項,有依法自主決定的權利。

八、違約責任

1.甲方無理干擾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給乙方造成損失的,從上繳利潤中扣除賠償金額。賠償金的計算方法為____

2.甲方不按合同條約____條規定為乙方解決___問題時,按___的___%交付違約金,違約金從上交利潤中扣除。

3.乙方未按合同完成上繳利潤總額或年度上繳利潤額,按下述辦法交付違約金:______

4.乙方未實現第___條規定的經濟技術指標的,按下述辦法交納違約金;未實現企業升級時,_______;新增固定資產達不到規定數額時,_______;技術改造任務未完成時,________;產品質量未達到規定標準時,________。

5.乙方承包期間,給企業財產造成損害的,按下述辦法支付賠償金:___。

九、企業經營者的獎懲

乙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

乙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

十、合同的變更或解除

十一、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爭議時,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以下列第___種方式解決:

1.交___工商局經濟合同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交___法院審判。

十二、本合同自___時起生效。

合同正本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14

發包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

為深化企業改革,提高勞動生產率,依據《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承包經營責任制暫行條例》,經____人民政府批准,將____廠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由____管理局、____財政局、____稅務局、____勞動局和中國工商銀行____分行組成的____工業發包委員會作為發包方(以下簡稱:發包方)。發包方通過規定的招標程式最終確定以____為代表的(個人、合夥人、企、事業單位法人)投標者中標,作為本合同規定承包期限內____廠的承包方(以下簡稱:承包方)。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招標承包經營是在堅持企業的社會主義全民所有制的基礎上,按照所有權與經營權分離的原則,通過公開招標,選拔經營者,並以承包合同形式確定發包方、承包方、企業職工三者責、權、利關係,使企業真正成為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的社會主義商品生產者。

第二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社會主義方向,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方針、政策、法規、法令。

第三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獨立核算,照章納稅,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所有制、原有行政隸屬關係及財政、稅收渠道不變。

第四條 承包經營期間,本廠必須堅持生產____產品經營方向,在此基礎上可以實行多種經營。

第二章 承包的期限、形式和主要指標

第五條 本廠本次實行招標承包經營的期限為____年,即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形式為:保上繳利潤,保技術改造投資,職工工資總額與上繳利潤掛鉤的承包經營責任制。

第七條 本廠本次招標承包經營的主要經濟技術指標為上繳利潤、技術改造投資、貸款歸還、企業上等級目標。具體如下:

1、以“包死基數、逐年遞增、不足自補、超交分成”為原則,承包經營期間上繳利潤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2、承包經營期間,保技術改造專案完成,技術改造投資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3、承包經營期間,歸還銀行貸款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____年為____萬元。

4、 本廠企業上等級目標為____年底以前達到國家(市)級企業標準。

第三章 承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一節 承包方的權利

第八條承包經營期間,承包個人或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以下簡稱:第一承包人)為該廠法人代表,擔任廠長,享受廠長負責制和本合同賦予廠長的全部權利,並承擔其全部義務,如企、事業法人承包則由其指派的承包代理人(僅限一人)作為本廠的法人代表,行使廠長的職權,並代表承包方履行本合同。

第九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對本廠的經營管理有如下權利:

1、 有權按國家規定自主聘任副廠長及副廠級行政幹部,組成本廠的領導機構,並報主管局備案,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後,該領導機構即告解體。

2、 有權決定本廠的機構設定、人事任免和專業技術人員的聘任。

3、 有權依照有關規定獎懲、招用職工和辭退違紀職工。

4、 有權改革本廠內部分配製度,在上級核定的工資總額範圍內有權自選工資形式,自定工資標準。

5、 有權根據實際需要購置新裝置。

6、 在不違反本合同第四條的前提下,有權開發新產品。

第十條 承包方有權依據本合同規定,取得其應得的合法收入。

第二節 承包方的義務

第十一條 承包方在承包期間應盡義務如下:

1、對本廠的物質文明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負有全面責任。

2、 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按期如數繳納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和統籌基金。

3、 必須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

4、 在承包期間,應保證本廠廠房裝置的完好,並按國家規定,分類按比例提取固定資產折舊基金和大修理基金,做到專款專用。

5、 應完成國家給本廠下達的各項指令性計劃。

6、 應負責繼續履行本廠與其它單位已簽訂的一切有效經濟合同,並應承擔本廠與其它單位一切原有合法債權、債務。

7、 自覺接受本廠黨組織和本廠職工的監督,尊重和保護本廠職工的民主權利,定期向本廠職代會報告工作,聽取職工的意見和建議。

8、 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改善職工的勞動條件,在不斷提高經濟效益的前提下,逐步提高本廠職工收入,不斷改善職工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承包方須以一定的自有資金做抵押(或擔保)。承包方的抵押金(或擔保金)額為____元。

第十三條 承包方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承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四章 發包方的權利與義務

第十四條 發包方的權利如下:

1、有權維護國家利益和本廠利益不受損害。

2、 有權監督本廠的產品經營方向。

3、 對本廠有財務監督權、審計權和產品質量檢查權。

4、 有權按國家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維護本廠職工的合法權益。

第十五條 發包方的義務如下:

1、不得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涉承包方的經營自主權。

2、 不得平調本廠資產。

3、 必須按本合同規定保障承包方的合法權益。

4、 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發包方履行的全部條款。

第五章 承包方的收入

第十六條承包經營者(係指承包個人、合夥承包的第一承包人、企、事業法人承包所指派的承包代理人,下同),在承包期間享受經營者收入,原有工資級別存入檔案。本次承包結束後,承包經營者如不繼續承包,按國家有關工資政策重新核定其工資級別。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享受本廠職工的福利待遇,國家規定的各種補貼照發。

第十七條 承包經營者在承包期間的收入按與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掛鉤考核的原則確定。(附加指標係指:銷售收入、產品質量、安全生產、勞動生產率、資金利稅率。此項指標按____主管局每年下達的計劃執行)具體規定如下:

1、承包經營者如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其收入以本廠職工當年人均收入為基數,所得是基數的兩倍,上繳利潤每超當年指標1%,再累加相當基數____%的收入,直至基數的四倍。

2、 發包方如認為承包經營者作出特殊貢獻時,可另給予特殊獎勵。

3、承包經營者因病、事假實際工作不足九個月,只發給預支生活費。

4、 職工人均年收入的計算範圍按____勞字____號檔案規定執行。

第十八條 企、事業單位承包,如超額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其單位承包收入為超承包指標上繳利潤財政返還地方部分的50%,另外50%歸還本廠作為生產發展基礎。

第十九條承方包的收入每年底結算一次,年底結算之前,承包經營者只能按每月____元的標準預支生活費(不含國家規定的補貼)。年底結算以後,承包經營者的個人收入和企、事業法人收入,由發包方一次發給。

第六章 合同的變更、解除或終止

第二十條本合同生效後即具有法律約束力,發包、承包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在新的書面協議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履行期間,如國家有關政策與本合同簽訂時相比發包、承包任何一方利益受到重大影響,受影響的一方可以提出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承包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本廠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兩年度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發包方有權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並保留向承包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利。

第二十三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規定,干擾承包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承包方無法繼續經營下去,或使承包方的合法收入得不到保障,承包方有權解除本合同並要求發包方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由於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鬚髮包、承包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五條 本合同規定的承包期滿,發包承包雙方的權利、義務履行完畢後,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期滿三十日以前,承包方應接受發包方派出的審計機構對其承包情況進行稽核,確定無誤後,雙方代表在審計意見書上簽字後,承包方方可離職。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發包、承包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第二十八條 承包方如未按期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年度附加指標,應承擔違約責任和相應的經濟處罰,具體規定如下:

1、 承包方如未完成本合同規定的年度上繳利潤指標,按每降低1%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預支生活費額的7%,直至扣減其檔案工資額的50%。

2、承包方如未成本合同規定的其它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各項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經營者個人當年收入總額,但最多不超過其當年收入總額的____%。

3、承包經營者在本合同解除或終止時如未完成上繳利潤指標,除分別按本條一至三款扣減收入以外,還須以本人(含保人)抵押金抵補,直至抵清或全部抵盡為止。

4、 企、事業法人承包,如未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須用本單位自有資金補足。

5、企、事業法人承包,如完成年度上繳利潤指標,但未完成其各項年度經濟技術指標和附加指標,則由發包方酌情相應扣減承包單位超上繳利潤分成收入,但最多不超過該收入的____%。

6、本條第一至五款所指扣減數額和抵補數額,即為承包方違反本條所應繳納的違約金額數。此項違約金由承包方負責在違約的年度的次年三月底以前交付發包方,承包方對此項違約金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萬分之三向發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承包方自理。

第二十九條發包方如違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條的規定,應承擔違約責任,賠償違約給承包方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並須向承包方支付其所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的百分之三的違約金。發包方的賠償金和違約金應在違約年度的次年一月底以前交付承包方。發包方如有滯納行為,則須從滯納之日起至補齊之日止,以天為單位按滯納數額的百分之三向承包方支付滯納金,此項滯納金由發包方自理。

第三十條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發包、承包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合夥承包的原定第一承包人(或企、事業法人承包的原指派承包經營者)如發生意外事故,無法繼續履行本合同,則由承包合夥人(或企、事業法人)另行推選(或指派)第一承包人(或承包經營者),經發包方認定,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三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如本廠仍實行招標承包經營,且承包方履行本合同情況良好,承包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先再承包的權利。

第三十三條 發包方的《招標書》、承包方的《投標書》、《答辯材料》(合夥人承包者《承包合夥人協議書》),均為本合同附件,上述檔案材料如與本合同正文有矛盾之處,以本合同正文為準。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由發包方代表、承包方代表簽字,並經____公證處公證後生效。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正本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和____公證處各執一份。

本合同副本若干份,報企業承包指導委員會、發包方成員單位備案。本合同副本與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蓋章)

承包方________代表________(簽字簽章)

簽約日期: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約地點:________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15

發包方: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

雙方根據_________,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_________.

二、承包經營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承包形式:稅後承包金(遞增)包乾。

四、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數額:?承包方按_________(遞增)_________%比例上交承包金。承包方上交承包金時間按_________計算,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年_________月交_________元;_________.

五、承包經營風險擔保方式:風險抵押金或風險保證金保函。承包者須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向承包企業提交承包經營風險保證金、保函或風險抵押金,數額為人民幣_________元。風險保證金、保函須以銀行不可撤銷、被承包企業可以單方面提款的形式提供。

六、企業留利部分:生產發展基金_________%,福利基金_________%,獎勵基金_________%.

七、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通過清產核資,發包時,被承包企業的總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其中固定資產為_________元人民幣,流動資金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2、承包期間淨資產應保持或增值總額不低於_________萬元,其中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年_________萬元;_________.

3、企業資產的維護:裝置完好率達到_____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_%.

4、閒置資產的處理辦法:_________.

5、新產品開發_____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

6、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技術投資總額_________元;_________年為_________;_________年為_________元;_________.

八、承包經營前企業的虧損和/或債務的處理:_________.

九、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承包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調、服務工作,不得干預承包者對被承包企業行使生產管理職權;

2、負責辦理本承包合同的審批、變更、登出等批准和登記手續;

(二)承包方:

1、在承包期內,有權在國家法律、法規允許的範圍內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負全面責任。並行使一切生產經營管理職權;

2、必須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和財務會計制度。應嚴格執行本承包經營合同,接受被承包企業董事會的監督,並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維護職工的合法權益;

3、在承包期間不得改變企業的法人地位、名稱和經營範圍,如確實需要改動,?應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

4、對被承包企業的財產無權行使任何形式的處置權,如,轉讓、變賣、轉移、抵押、抵押、出租、贈送等;

5、承包經營期間,若以被承包企業的名義貸款,須經發包方董事會同意;

6、所得承包收入應依法繳納所得稅;

7、應每_________月(季)的_________日前據實向發包方董事會報送企業的財務報表;

十、承包經營期間,企業債務的安全線為當年承包利潤的總額的_________.

十一、承包期間對企業原有人員的安排:_________.

十二、承包期間企業的勞動管理:_________.

十三、承包期間工資、福利管理:_________.

十四、承包期間企業的_____辦理:_________.

十五、承包經營期間因執行承包合同而同其他公司、企業、個人等引起的糾紛的處理方式和承擔責任方式:_________.

十六、承包經營期內中止或承包期滿時:

1、被承包企業應進行清產核資,清產核資應由中國註冊會計師的驗證;

2、清產核資的原則:_________;

3、計價辦法:_________;

4、移交程式:_________.

十七、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承包金或延長承包期限;

2、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造成承包方無_____常生產的,經_________的,發包方仍不改正的,承包方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經濟損失;

3、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_____時間內不能上交承包金的_________%,發包方有權收繳承包者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

4、連續_________年(月)未按合同規定上繳承包金的。或承包方嚴重違反合同或嚴重違背法律、法規的,發包方除有權收繳承包方的風險抵押金或按銀行保函提取風險保證金外,還有權終止合同並要求承包方給予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八、爭議的解決方式:凡因本合同引起的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雙方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應提交______________委員會,按照申請_____時該會實施的_____規則進行_____,_____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十九、本合同須經被承包企業原審批機構批准後方可生效,對本合同的變更、延期、中止、終止同樣須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審批機構批准起三十日內,應由_________到登記機關辦理登記手續。

二十、承包經營期限計算始於登記機關簽發登記證件之日,承包經營的變更、登出登記手續按登記機關的規定辦理,合同雙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二十一、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_________.

二十二、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補充協議,並送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協商不成,應提請_____裁決。

二十三、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_________份。副本一式_____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四、本合同於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簽訂。

發包方(蓋章)_________?承包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16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雙方根據有關法律規定,在合法自願基礎上,經協商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遞增包乾。

第二條 承包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年。

第三條 上交利潤數額

1.承包方上交利潤包乾基數為________元。

2.承包方按____遞增____%比例上交利潤。

3.承包方上交利潤時間按____計算,即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____年____月交____元。

第四條 企業留利分配:_________

第五條 國家指令性產品供應計劃和生產計劃

第六條 主要經濟技術指標

1.____年末固定資產原值____萬元,承包期間固定資產增值總額為____萬元,其中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____年____萬元。

2.資產的維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裝置完好率____%;固定資產淨值率________%。

3.新產品開發____項,主要新產品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4.承包期間技術改造投資總額____元;____年為____元;____年為____元;____年為____元。

5.產品質量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主要物資能源消耗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7.安全生產和雙保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出口創匯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9.產值指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0.上交利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七條 貸款歸還,承包前的債權債務處理: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八條 雙方權利和義務

(一)發包方:

1.應按承包合同規定,監督企業管理好資產,監督企業依法經營,照章納稅,履行合同;做好指導、協商、服務工作。

2.承包方因經營管理不善,在____時間內完不成上交利潤____%,或嚴重違法經營,或____的,發包方會同有關部門核查後,可依法定程式解除承包合同或者更換經營者。

3.按合同規定兌現獎罰條款。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二)承包方:

1.承包方的經營者____是企業在承包期內的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的生產經營管理活動負有全面責任,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全民所有制工業企業法》第45條規定行使職權。

2.在國家法律、政策、計劃允許的範圍內,承包方有權建立以經營者為首的生產經營管理系統。

3.承包方必須遵守國家法律,執行國家政策和計劃,完成合同規定的各項指標和任務,維護國家、企業和職工的合法權益,正確處理企業內部的分配關係。

4.承包方完成或超額完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獎勵: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承包方完不成承包指標時,分別下列情況,對企業經營者進行處罰: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發包方違約或非法干預,給承包方造成經濟損失,相應調整當年上交利潤或延長承包期限。

2.承包方完不成上交利潤指標,除由經營者和其他負責人按合同規定賠償外,不足部分以企業資金補足。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解決合同糾紛的方式: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按____項處理:

(1)由____ 仲裁委員會仲裁。(2)向____ 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本合同自____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發包方、承包方各執一份,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____,____,____。

發 包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承 包 方: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17

目錄

前言

1)合營雙方

2)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3)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4)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5)合營雙方的責任

6)董事會

7)經營管理機構

8)籌建和籌備

9)採購

10)勞務管理

11)稅務

12)財務與會計

13)審計

14)土地使用費

15)合營期限

16)違約的責任

17)清算

18)保險

19)適用的法律

20)保安祕密

21)不可抗力

22)爭議的解決

23)解除合同

24)附則

前言

××××和××××、××××、××××(××××為其三家授權代表)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和其它有關法律、法規,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經過友好協商,同意共同出資,在中國××市建立並經營合資企業,特簽定本合同。

第一章 合營雙方

第一條 本合同的雙方如下:

甲方:××××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中華人民共和國

乙方:××××、××××、××××。××××、×××分別委託××××為其授權代表。

1.××××: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2.××××: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3.××××:

登記地:××××

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

姓名:×××

職務:××

國籍:××

第二章 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二條 合營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以下簡稱“中國”)的有關法律、法規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在××市登記成立合資經營企業。

第三條 合營企業的名稱和法定地址如下:

名稱:中文:××××(以下簡稱“合營企業”)

英文:××××

法定地址:××××。

第四條 合營企業為根據中國法律成立的中國法人,其一切活動受中國法律的管轄,其正當權益受中國法律的保護。如公佈新法律,則按《中華人民共和國涉外經濟合同法》第四十條之規定執行。

第五條 合營企業是有限責任公司。甲乙雙方分別以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度對合營企業承擔責任,並按各自認繳的出資額的比例分配利潤,承擔風險和損失。

第三章 合營企業的宗旨、經營範圍和規模

第六條 合營企業的宗旨是:本著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建造、經營具有現代化水平的××俱樂部,為中外人士(新聞工作者、實業家、商界人士及其他各界人士)提供社交、會議、辦公、通訊、康樂、食宿場所和服務。通過先進的經營管理手段和優質、高效率的服務,獲得雙方均滿意的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

第七條 合營企業的經營範圍是:社交和會議場所、康樂專案、旅館、辦公樓、餐館、附屬的通訊裝置和商品部,以及其它有關的生活、工作服務設施。

第八條 合營企業的建設和經營的規模如下:

總佔地面積 ××平方米;

新建建築面積 ××平方米;

其中:旅館部分約 ××平方米(約××間客房);

辦公樓部分約 ××平方米;

原有建築物面積 ××平方米。

第四章 投資總額和註冊資本

第九條 合營企業的投資總額為××美元。投資中包括下列費用:

1.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的土地處置費;

2.市政工程設施費;

3.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移轉合營企業的作價;

4.設計費(包括勘測費);

5.建設費(包括新建築的建設及f.f.e.庭院綠化和附屬設施的建設);

6.籌建費;

7.開業籌備費;

8.新建築建成開業前的流動資金;

9.建設期間的貸款利息;

10.其它由董事會決定的不可預見的開支費用。

第十條 合營企業進行經營所需用地已由甲方進行了處置,其處置費為××美元。甲方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在合營企業成立後移交給合營企業,作價為××美元。

第十一條 合營企業的註冊資本固定為××美元。其中甲方出資額為××美元,佔××%;乙方出資額為××美元,佔××%。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分別按前條規定的出資金額以如下方式出資:

1.甲方:甲方的土地處置費××美元,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和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作價××美元,合計××美元,作為出資。土地處置費和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的詳情,見本合同附件一《甲方出資一覽表》。

2.乙方:以現金××美元作為出資。乙方三家投資者的投資比例分別為:××××××%,××××××%,××××××%。

第十三條 甲乙雙方根據以下規定向合營企業繳足全部出資額。

1.甲方土地處置費××美元,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作價××美元。甲方應在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天內將全部土地和現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交付合營企業驗收。

2.乙方應分兩批將其繳足的註冊資本現金××美元匯入合營企業開立的銀行帳戶。

第一批應於合營企業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後十五(15)天內交付××%的註冊資本,計××美元;

第二批應於××××年×月×日之前交付××%的註冊資本,計××美元。

第十四條 甲乙任何一方未能在前條規定的期間內全部或部分履行出資義務,即構成違約。違約方需根據延誤的時間和金額,按利率××%/日向非違約方支付延誤賠償金。如超過期限×個月仍未履行出資義務,非違約方可解除本合同,並有權要求違約方賠償因違約而對非違約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五條 甲乙雙方繳足出資額後,須由在中國註冊的會計師驗證並出具驗資報告,並由合營企業發給董事長和副董事長簽署的出資證明書。

第十六條 合營企業所需的投資總額中,除本章規定的註冊資本××美元外,不足部分××美元由合營企業另行籌資。

第十七條 為籌措第十六條所列投資總額中不足部分的資金××美元,合營企業委託××銀行牽頭、××銀行為副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投資總額如超過××美元,合營企業可向上述國際銀團申請接受以建設費(《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美元)的×%為限度的備用信貸。

如仍不足,合營企業在得到中國銀行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可向其它銀行申請接受以投資總額中未完成投資(投資總額扣除第九條第一款和第三款所指費用後,即《可行性分析報告》中所列的××美元)的×%(扣除前款所述建築費的×%的金額)為限度的借款。

第十八條 合營企業接受貸款,在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監督下進行。按××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數額提供擔保。合營企業將其全部資產提供給××以作為上述擔保的反擔保。××收取擔保費。

第十九條 貸款協議、擔保協議和反擔保協議應在合營企業成立後儘快簽署。

第二十條 甲乙任何一方如向第三者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必須事先經另一方書面同意。

第二十一條 甲乙任何一方在轉讓其全部或部分出資額時,另一方有權優先購買。但是一方提出轉讓時,另一方須在接到書面通知××天內書面答覆是否接受轉讓,如逾期未作出接受轉讓的答覆,即視為放棄優先購買權。

任何一方向第三者轉讓其出資額的條件,不能比向本合同另一方提出的條件優惠。

違反上述條款規定之一的,其轉讓無效。

第二十二條 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須經董事會會議的通過或確認,並報原審批機構批准,向登記管理機構辦理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三條 甲方同意乙方在合營企業成立後,成立以××××為首的由××××、××××、××××組成的投資公司,如未發生乙方不履行本合同義務的情況,乙方可向該投資公司轉讓乙方出資者的資格或全部出資額。但是,該投資公司必須具有履行本合同、承擔本合同規定的各項義務的能力。

乙方應於轉讓前××天書面通知甲方,並由合營企業報原審批機構批准。甲方要為儘快取得該項批准進行積極協助。

如乙方不按上述方式進行轉讓,則必須要繼續履行本合同規定的乙方的各項義務。

第五章 合營雙方的責任

第二十四條 合營雙方除必須履行本合同其它條款所規定的義務外,還應負責協助辦理下述事項:

甲方:1.協助合營企業向中國有關當局辦理合營企業成立的申請批准、註冊登記和領取營業執照等手續;

2.協助合營企業同中國政府土地管理部門簽訂用地合同,取得土地使用權;向中國有關部門辦理原有建築物、構築物及固定在建築物上的裝置所有權移交給合營企業的手續;

3.負責提供新建建築物和改造原有建築物所必要的有關法規、資料和資料;

4.在合營企業的經營管理機構成立之前,協助乙方辦理有關外籍業務人員的入境、居留等手續;

5.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經營中的水、電、煤氣、暖氣、通訊、道路等有關基礎設施的建設及正常使用的聯絡事宜;

6.協助合營企業辦理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需從中國境外採購進口的機具、材料、裝置、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的報關手續,在中國境內的運輸和申報減免稅手續等事項;

7.協助合營企業辦理招聘中國籍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的事宜;

8.協助合營企業就改造原有建築物、新建築物的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事宜,儘快取得中國有關審批部門的批准;

9.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原有建築物改造完成之時,新建築土建工程完成之時,使其通過中國有關驗收部門的竣工檢查;

10.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取得××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的貸款,向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辦理貸款許可手續;

11.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有關事項。

乙方:1.根據董事會決定的方針和計劃,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在中國境外聯絡以最優惠的價格採購或租用建設工程和經營所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機具、材料、裝置、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並安排運抵指定的中國港口;

2.根據合營企業的利益和需要,推薦和派遣有能力勝任和有合作精神的人員參加合營企業籌建和經營管理工作;

3.盡最大努力協助合營企業為其經營管理人員、技術人員和營業人員在中國境外培訓提供場所和一切必要的條件,或其它有關安排;

4.協助辦理合營企業委託的其它有關事項。

第六章 董事會

第二十五條 董事會是合營企業的最高權力機構,決定合營企業的一切重大問題。

第二十六條 董事會由×名董事組成,其中甲方委派×名董事,乙方委派×名董事。

第二十七條 董事的任期為×年,董事任期屆滿,經委派方繼續委派可以連任。

第二十八條 如果一名董事的職位因故出現空缺時,其原委派方將另外派一名董事替補。

遇有特殊情況,委派方可以在其委派的董事任期屆滿前更換該董事,但須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和董事會。

第二十九條 董事會設董事長和副董事長各一名,董事長由甲方、副董事長由乙方分別從各自委派的董事中任命。

董事長是合營企業的法定代表人。董事長因故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授權副董事長代行其職權。董事長和副董事長都不能履行其職權時,應由董事長授權另一名董事代行其職權。

第三十條 董事會會議須有三分之二以上的董事出席即符合法定人數,方能舉行。董事因故不能出席,可出具委託書委託另一名董事或一個第三者代表其出席董事會會議和表決。

第三十一條 董事會會議須得到出席會議的董事半數以上的同意,而且其中須包括有甲乙方各自委派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方能作出決議。

第三十二條 下列事項須由出席董事會會議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的一致通過才能作出決議:

1.合營企業章程的修改;

2.合營企業的中止、解散(但合營期滿的解散不包括在內);

3.合營企業註冊資本的轉讓;

4.合營企業與其它經濟組織的合併。

第三十三條 董事會會議每年至少召開一次,由董事長負責召集並主持。董事長不能召集時,應委託副董事長或另外一名董事負責召集並主持。

經三分之一以上董事的提議,董事長必須召開臨時董事會會議。

第三十四條 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可列席董事會會議,但無表決權,除非他們本人是董事或者是被委託代表一名董事。

第三十五條 董事會會議上決議的事項,應分別用中文和×文作出議事錄,經出席的董事或第三十條所指的受委託者簽字後由合營企業歸檔儲存,並抄送甲乙雙方。

第三十六條 董事會會議應在中國××舉行。經董事長與副董事長協商同意,也可改在其它地點舉行。

第三十七條 除了擔任合營企業經營管理職務應得的報酬外,董事不得從合營企業獲取任何報酬。但董事會開會期間的往來旅費、住宿、招待等開支由合營企業負擔。

第七章 經營管理機構

第三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董事會之下設立經營管理機構,負責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

第三十九條 經營管理機構設總經理一名,視工作需要設副總經理一或三名,總會計師一名,審計師一名。上述人員為合營企業的高階管理人員,由董事會任免。

第四十條 在合營企業成立之後的前×年,本著甲乙雙方人數對等原則,總經理由乙方推薦,副總經理由甲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從合營企業成立後的第×年開始,總經理由甲方推薦,副總經理由乙方或甲乙雙方分別推薦。

在合營期間,總會計師由甲方推薦,審計師由乙方推薦;如雙方同意,審計師也可由甲方推薦。

第四十一條 董事長、副董事長和董事可以兼任合營企業的總經理、副總經理或其它高階管理職務。

第四十二條 總經理執行董事會決定的事項,對董事會負責,組織領導合營企業的日常經營管理工作。在董事會授權的範圍內,對外代表合營企業,對內任免高階管理人員之外的其它下屬人員,並行使其它被授予的職權。在總經理因故不能執行職務時,應授權副總經理代行其職權。

副總經理輔助總經理工作,並在總經理授權之下,分擔一定範圍的經營管理的領導職權。總經理對合營企業日常業務中的重要事項,應與副總經理協商一致。

前款規定的重要事項在章程中規定。

第四十三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不得兼任其它任何經濟組織的執行職務,不得參與其它經濟組織對合營企業的商業競爭,否則,應視為合營企業的失職行為。

第四十四條 總經理、副總經理及其它高階管理人員有營私舞弊或嚴重失職行為,或者不能勝任工作,經董事會決定可隨時解聘。

第四十五條 根據董事的決定,在經營管理機構中分設若干部門,分管合營企業各方面的業務。分設的部門經理和副經理,由總經理任免,向總經理負責。

第四十六條 經營管理機構包括臨時設立的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人員編制、工資待遇及福利等,由總經理負責擬定,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四十七條 合營企業旅館部分的經營管理,委託××××負責,由總經理、副總經理提出委託條件、擬訂委託合同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八章 籌建和籌備

第四十八條 合營企業在開始階段,應在董事會的授權和監督之下,由總經理在副總經理協助下完成以下三項任務:

1.有關合營企業的建設工程的工作;

2.有關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準備工作;

3.原有建築物和設施全面開業前的正常經營。

第四十九條 對於第四十八條規定的三項任務,總經理和副總經理之間應作如下的責任分工:

1.總經理負責全面工作;

2.副總經理協助總經理工作,並分別負責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的工作。

第五十條 為完成上述四十八條中所列的合營企業開始階段的三項任務,由總經理負責組織配備適當人員,分別建立籌建處、籌備處和行政處,其職能如下:

一、籌建處

(1)組織制訂方案設計和擴大初步設計,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並報中國主管當局批准;

(2)根據批准的擴大初步設計,製作工程預算,由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報董事會決定;

(3)接洽承包設計單位,安排與其訂立設計合同的有關事宜;

(4)接洽總承包施工單位,安排與其訂立總承包合同的有關事宜;

(5)安排在中國境內外採購和運輸工程建設所需的機具、裝置、材料;

(6)隨時督促檢查承包設計和承包施工的單位按時保質保量地履行合同,並根據需要與對方協調解決履行合同中發生的問題;

(7)及時檢查施工過程中的工程隱蔽部分,組織部分工程的驗收及全部工程的竣工驗收;

(8)嚴格按照設計和工程承包合同的條款掌握設計費和工程費的支付,並在預算的範圍內支付其它有關費用;

(9)整理和儲存有關設計、施工、驗收的一切圖紙、檔案和其它記錄資料;

(10)其它有關籌建的業務。

二、籌備處

(1)維護、管理原有建築,維持正常營業;

(2)就康樂、旅館、辦公樓、飲食店和商店等各不同營業部門分別制訂經營管理計劃,並聯系、安排上述營業部門經營管理的對外合作和委託的有關事宜;

(3)安排各營業部門的所需裝置、傢俱和其它用品的採購、運輸、安裝;

(4)擬訂各營業部門人員的編制;

(5)安排和管理對營業人員的業務培訓;

(6)做好合營企業全面開業的一切準備。

三、行政處

(1)負責一般行政事務工作;

(2)負責有關法律事宜;

(3)負責文書、資料的收發登記、保管等工作;

(4)制訂財會制度,全面負責財會工作;

(5)負責資金的籌措、使用及收支工作;

(6)負責新建築及原有建築的建設、改建費的投資預算、結算的管理工作;

(7)負責工作人員的考核、選拔、聘用及崗前培訓工作;

(8)制訂工作人員的工資標準、福利待遇方案及獎懲條例等。

第五十一條 第五十條所述臨時機構在完成其規定的任務後,經董事會決定,應即行撤銷。在臨時機構撤銷以前,總經理必須根據第四十六條規定,就合營企業的機構設定、人員配備提出方案報董事會批准,並做好全面開業準備。

第五十二條 根據董事會的授權,總經理和副總經理協商一致後,可將籌建和籌備工作的一部分與第三者合作完成或委託第三者代理完成。

第五十三條 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設計,須由合營企業委託××××和××××合作進行,其有效送審設計方案的新建築物的建築面積增加部分,不得超過×萬平方米的×%。

合營企業委託××××總承包合營企業新建築物的建設工程。

第九章 採購

第五十四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必需的機具、材料、裝置、交通工具及其它用品,應由總經理負責提出採購計劃和預算。並將擬在中國境內採購和必須從中國境外進口的品目分別開列清單,報董事會批准後由合營企業自行採購,或委託第三者採購。

第五十五條 合營企業建設工程和營業所需物資的購置,在品質、價格和交貨期限同等條件下,應優先採用中國的產品。

第五十六條 為保證合營企業各方面的設施達到國際上較高階的水平,如合營企業需要從中國境外進口裝置、材料等物資,應按中國政府規定事先編制計劃,申領進口許可證,並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等有關法律規定申請免徵進口關稅和工商統一稅。

第十章 勞務管理

第五十七條 合營企業所需要的中國籍職工,可以由甲方推薦,或者在勞動人事部門協助下,由合營企業公開招收,但一律通過考核,擇優錄用,並與之簽訂僱傭合同。

第五十八條 合營企業職工的招聘、辭退、工資、福利、勞動保護、勞動紀律,由經營管理機構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勞動管理規定》和中國其它有關規定製訂具體規章,報董事會批准後執行。

第五十九條 合營企業的職工有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建立基層工會組織,開展工會活動。合營企業與本企業工會的關係,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第十三章的各條規定執行。

第六十條 合營企業的中、外籍高階管理人員和其它管理人員的薪金待遇,由董事會決定。中國籍的高階管理人員,原則上應與外籍高階管理人員同工同酬。

第十一章 稅務

第六十一條 合營企業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所得稅法》等有關稅務方面的法律和規定,繳納各種稅款。在新建築物和原有建築物開始營業前,合營企業向中國稅務機關提出分別享受減免所得稅的申請,經批准後實行。

第六十二條 合營企業職工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的規定繳納個人所得稅。

第六十三條 合營企業的固定資產分別下列三種情況,採用直線法進行折舊。按期折舊完畢,不留殘值。

1.新建房屋、建築物和原有建築採用加速折舊辦法。新建房屋、建築物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原有建築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報中國財政部稅務總局批准後實施;

2.各種機器裝置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3.各種車輛和電子裝置,自投入使用次月起×年折舊完畢。

第六十四條 在新建建築竣工和原有建築改造完成後,總會計師應儘快計算列出合營企業固定資產一覽表,並經審計師審計,由董事會作出決定,連同折舊辦法一起報請中國稅務主管部門審查批准後執行。

第十二章 財務與會計

第六十五條 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由總會計師在審計師的協助下,根據中國財政部《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會計制度》等規定並結合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予以制訂,經董事會批准後執行。合營企業的財會制度應報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北京市財務部門和稅務部門備案。

第六十六條 合營企業的會計制度採用日曆年制,自公曆每年一月一日起至十二月三十一日止為一個會計年度。第一個會計年度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至該年十二月三十一日止。

第六十七條 合營企業出據的單據、帳簿,均用中文書寫,季度、年度報表分別用中、×文書寫。人民幣為記帳的本位幣。對外幣的收支除應登記實際收付的外幣金額外,還應按照確定的匯率(根據中國國家外匯管理局公佈的外匯牌價)折算為人民幣記帳。由於貨幣兌換率波動引起的損益應作為當年損益入帳。

對於外幣的現金、銀行存款,其它收付款項以及債務等,除按當日匯率摺合為人民幣記帳外,還應按實際計算金額和收付的貨幣另行記帳。

第六十八條 合營企業應按季和按年度提出會計報表,分別報送甲乙雙方。合營企業的季度和年度報表分別報送××市稅務機關、合營企業主管部門、同級財政部門,年度報表還應抄送原審批機構。

報表格式應符合中國財政部和其它有關部門的規定。

1.每季的會計報表,應在季度終了的次月二十日前提出;

2.年度會計報表,應在次年的四月三十日前連同審計報告一併報出。

第六十九條 合營企業每年進行一次決算,如出現虧損,應由次一年的稅前收益中彌補,在補足各年度虧損及償還該期應償還的銀行貸款之前,不得分配當年的利潤。

合營企業經年度決算實現的利潤,在繳納合營企業所得稅、提取儲備基金、職工獎勵和福利基金、企業發展基金後,剩餘的利潤,按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每年分配一次,分配辦法由董事會決定。

各種基金的提留比例,由董事會決定。

第七十條 合營企業在中國銀行或中國銀行同意的其它銀行開立外匯帳戶和人民幣帳戶。

合營企業要在中國國外或香港、澳門地區的銀行開立外匯儲蓄帳戶,應向中國有關外匯管理部門辦理申請批准手續。

第十三章 審計

第七十一條 在合營企業的每個會計年度末,合營企業應責成審計師對企業的帳簿和單證記錄進行審計。該項審計須在不遲於該會計年度結束後的××天內完成。經審計的會計報表連同審計師的報告應在完成後儘快提交給董事會及甲乙雙方。

第七十二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前條所述年度審計結束後的××個月之內,對合營企業的全部帳目進行審計。此種審計完成後,須向董事會提出審計報告。董事會應在收到該審計報告××天內,對有關問題作出答覆。

第七十三條 甲乙雙方均有權在各會計年度中,對一項特定的帳目或問題進行專項審計。此種專項審計須提前××天書面通知對方,抄送總經理,並且應儘量不影響合營企業正常業務的進行。

第七十四條 根據第七十二條和第七十三條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須自己另行聘請審計師或會計師進行審計。此種審計產生的費用由要求進行審計的一方負擔。

第十四章 土地使用費

第七十五條 合營企業自用地合同規定的時間起截至合營期限終止或合營企業提前解散時為止,每年按規定向中國政府土地主管部門交納所佔用土地的使用費。

第十五章 合營期限

第七十六條 甲乙雙方的合營期限為××年,自合營企業成立之日起計算。原有建築自雙方繳足第一批出資額之日起開始營業、改造。原有建築的營業、改造和新建築的建設為第一期,時間約為×年。新建築物竣工後和原有建築一起全面營業。第二期自全面營業開始之日為××年。

第七十七條 甲乙雙方同意延長合營期限時,應在合營期滿之前至少六個月,經董事會決議,並報中國有關當局批准。

如第七十六條所指第一期超出×年,董事會須提出延長期限的申請,報原審批機構審批。

合營企業在全面營業期間因故中斷三個月以上時,董事會應向中國原審批機構申請相應延長合營期限。

第七十八條 合營企業遇到下列任何一種情況時,應由董事會在××天內作出解散合營企業的決議,提出解散申請書,經原審批機構批准後,可以提前終止和解散:

1.合營企業連續×年發生嚴重虧損,無力繼續經營,或虧損累計額超過註冊資本;

2.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致使企業無法繼續經營;

3.因不可抗力或因發生甲乙雙方簽訂本合同時未曾預見到的事件,致使合營企業繼續經營明顯陷入困境;

4.合營企業不能達到其經營目的,而又無其它發展前途;

5.投資總額超出××美元,甲乙雙方又無法提出有效的解決辦法;

6.經努力,合營企業得不到××銀行牽頭組織的國際銀團貸款;

7.經努力、合營企業無法同第五十三條所指的設計承包單位、施工承包單位及第四十七條所指的管理公司就委託條件等事項達成一致。

第十六章 違約的責任

第七十九條 甲乙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合同或合營企業章程規定的義務,或者因其他違反合同和章程的行為,而給另一方造成損失的,須負責對此損失實行賠償。

因一方違反合同或章程義務導致合同不得不提前終止的,不解除違約一方的賠償損失的責任。

第十七章 清算

第八十條 合營企業宣告解散時,應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經營企業法實施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由董事會提出清算的程式和清算委員會人選,報企業主管部門稽核並監督清算。

第八十一條 合營企業以清算當時的全部資產對其債務承擔責任。合營企業清償債務後剩餘的全部財產,按照甲乙雙方的出資比例進行分配。

第八十二條 合營企業期限屆滿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已折舊完畢,不留殘值)作價一美元由甲方購買,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

合營企業中止合同進行清算時,固定資產及其它財產均按當時帳面價值計算。由清算髮生的一切費用,從可分配的財產中優先支付。

上述兩款所指帳面價值,包括在稅後利潤進行分配時保留累存的固定資產折舊款和逐年累存的未分配淨收益。

第八十三條 合營企業清算後的財產,乙方分得的部分用××幣支付。

合營企業解散後,各項帳冊和檔案交由原中國合營者儲存。

第十八章 保險

第八十四條 合營企業投保的各種險別,均須根據董事會的決定,向中國的保險公司投保。投保的險別、金額和期限及其它有關事宜,在保險合同中規定。

對中國的保險公司所未設的險別,可在中國境外的保險公司投保。

第十九章 適用的法律

第八十五條 本合同的成立、效力、解釋、履行以及有關本合同的爭議的解決,均適用中國的法律。

第二十章 保守祕密

第八十六條 甲乙雙方對屬於合營企業經營、技術、銷售、管理和財務狀況中的祕密資料,不經對方同意不得單方面予以公開。

第八十七條 合營企業的合同、章程,以及本企業與其它單位間訂立的協議和合同,不經甲乙雙方同意不得向第三者公開。

第二十一章 不可抗力

第八十八條 由於地震、颱風、水災、火災、戰爭以及其它不能預見並且對其發生和後果不能避免或克服的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而直接影響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約定的條件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的一方應立即將事故和事件情況電傳或電報通知對方,並應在××天內立即提供事故和事件詳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證明檔案。甲乙雙方應按照事故和事件對履行合同影響的程度儘快協商決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責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義務。因不可抗力事故和事件造成的損失,各方都不負賠償責任。

第二十二章 爭議的解決

第八十九條 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合同中發生的或者與本合同有關的任何爭議,應首先以友好精神力求協商解決。

如爭議未能協商解決,應提交有關仲裁機構進行仲裁。如甲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協會仲裁規則進行仲裁;如乙方為原告,應在××××,根據該委員會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都有約束力。

第九十條 在發生爭議和在協商、仲裁期間,除有爭議的問題外,甲乙雙方應繼續履行本合同中規定的各自應承擔的其它義務。

第二十三章 解除合同

第九十一條 發生下列情況之一的,本合同失效:

1.第十七章規定的清算手續完成後;

2.乙方全部出資額轉讓給甲方後;

3.如果本合同簽字後六個月得不到中國政府審批機關批准。

第二十四章 附則

第九十二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的修改、變更,須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凡需經有關當局批准的,在獲得批准之後生效。

第九十三條 本合同的正本用中文和×文兩種文字寫成,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儲存一份。兩種文字的文字具有同等效力。如發生歧義,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九十四條 甲乙雙方之間就履行本合同或與其有關事宜相互的通知,凡與雙方各自的權利、義務有關的,應以書面形式進行。

前款的通知如採取電報或電傳形式,須隨後以航空掛號信函通知。

合營企業與乙方之間往來的檔案、通知、會計報表、審計報表等,均須以航空掛號寄送。

雙方接受通知的地址,應在本合同中第一條寫明的法定地址。

第九十五條 甲乙雙方在合營期內未取得對方同意,不得使用、也不得讓第三者使用“××”,或與其類似的名稱,進行與合營企業無關的活動。

第九十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屬檔案,均自中國有關當局批准之日起生效。

第九十七條 本合同於××××年×月×日,由甲乙雙方的授權代表在中國××市簽署。

甲方:×××                乙方:×××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18

甲方:__縣___局

乙方:___茶業科技開發公司

為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天台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__縣___的部分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茶園:甲方所有的上盤分場的茶園畝,小坑分場的茶園畝,山形盤分場的茶園畝,上庵分場的茶園畝,共計茶園畝。(附平面圖)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裝置、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築物、構築物;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裝置、設施;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附平面圖及清單)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除公共市政設施外)等方式處置。甲方如有需要,須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年至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萬元整。從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 %。

3.乙方應在每年月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於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援,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著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臺刈、品種改良等,並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置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置。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並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範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範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9.乙方生產、生活中所需木材須在甲方指定地點砍伐,無償使用。

10.乙方必須遵守《護林防火公約》及有關規定,嚴禁煙火進出,嚴禁放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火警、火災必須積極參與撲救。

11.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同時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上報各項報表,並接受各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貳萬元,如乙方無違約行為,承包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後,該保證金應退還給乙方。

1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甲方已收取的保證金無需退還。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則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萬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4.甲、乙方破產或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及__縣___、__縣公證處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__縣___局乙方:

代表簽字:代表簽字:

年月日

附件:(略)

合夥人:

___(以下簡稱甲方)

___(以下簡稱乙方)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19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引進資金,加大科技投入,發展_________茶葉產業,經雙方認真協商,甲方將所屬的_________的部分茶園發包給乙方經營管理,現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特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經營管理範圍

1.茶園:甲方所有的上盤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小坑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山形盤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上庵分場的茶園_________畝,共計茶園_________畝。(附平面圖)

2.與茶園生產經營配套的廠房及生產裝置、辦公用房、生活用房等建築物、構築物;生產生活辦公用的裝置、設施;相關的室外場地、道路、供水供電等設施。(附平面圖及清單)

3.上述各項在承包期內的所有權歸甲方所有,但經營管理權、使用權歸乙方。乙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對其改造、轉租(除公共市政設施外)等方式處置。甲方如有需要,須徵得乙方同意,並另行協商解決。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及其支付

1._________年屬承發包雙方交接期及乙方承包籌備期,不計承包金。

2._________年至_________年期間承包款為每年人民幣_________萬元整。從_________年開始,每年的承包款在上年的基數上遞增_________%。

3.乙方應在每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前一次性付清當年承包款,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出具正式票據給乙方。

4.乙方在生產經營過程中發生的一切費用均自行負責,甲方除收取承包款外,不承擔任何費用。

四、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必須按本合同的約定及時將本合同項下的承包標的交與乙方經營,並保證其合法有效性。

2.凡涉及乙方需要新建房屋、維修改造設施、增加用電能力等與承包經營有關事項時,甲方必須予以配合。

3.甲方必須保證乙方擁有完整有效的承包經營權,並承諾其職工將不會干擾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秩序,否則,甲方得承擔所有法律責任。

4.如乙方出於多種經營需要而涉及林場,甲方應予以支援,具體事項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

5.甲方應在其職責範圍內幫助協調解決乙方生產經營中的困難。

6.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承包經營活動提出意見。

7.甲方有權按合同的約定收取承包金。

五、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和本合同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2.乙方必須本著科學、負責的態度開展經營管理活動,嚴禁採取掠奪性方式進行生產。

3.乙方有權對茶園的設施進行整理、改造。

4.乙方有權對茶樹進行改種,包括修剪、臺刈、品種改良等,並保證茶園種植面積的穩定。

5.因生產經營需要而添置設施的,乙方可自行採購;所有權歸乙方所有,承包期滿或本合同解除後由乙方處置。

6.乙方有權新建、改造房屋,在承包期內所有房屋的房產證均由乙方保管,新建、改造房屋的產權歸甲方所有,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合同提前解除的,則甲方應按比例對乙方作出補償。

7.乙方對水塘擁有管理權,並擁有優先取水權,其他單位和個人如需用水,應徵得乙方書面同意,在水量不足的情形下,乙方有權在甲方管轄的範圍內開渠引水。

8.承包經營範圍內的電力設施由乙方負責管理使用,如因電力不足而需增容的,甲方應配合乙方辦理相關手續。

9.乙方生產、生活中所需木材須在甲方指定地點砍伐,無償使用。

10.乙方必須遵守《護林防火公約》及有關規定,嚴禁煙火進出,嚴禁放牧,乙方有義務配合甲方做好護林防火工作,對火警、火災必須積極參與撲救。

11.乙方必須做到安全生產,事故責任自負,同時建立健全財務制度,按國家有關規定上報各項報表,並接受各有關職能部門的檢查監督。

12.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三個工作日內,乙方須向甲方支付保證金_________萬元,如乙方無違約行為,承包期滿或本合同提前解除後,該保證金應退還給乙方。

13.乙方必須按本合同的規定支付承包金。

六、違約責任

1.如乙方未能按合同約定支付承包金的,則每逾期一天按未交部分的萬分之二承擔違約責任,如超過四十天仍未全部支付,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同時,甲方已收取的保證金無需退還。

2.如因甲方的原因導致乙方無法開展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則乙方可提前解除本合同,同時,甲方應對乙方的所有投入予以賠償,並支付乙方違約金_________萬元。

七、其它

1.承包期內如遇不可抗力等自然災害,甲方同意對承包金進行調整,具體標準由雙方另行協商。

2.凡涉及承包範圍內的產權事項,由甲方負責處理,但當其與乙方的利益衝突時,事先應徵得乙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3.本合同未盡之處由雙方另行協商,形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方的債權債務與乙方無關,但如因甲方債務的原因導致乙方利益受到損害(如種植面積和設施、房屋的減少)的,除按比例調整承包金及首先用承包金衝抵後,不足部分仍需對乙方賠償。

5.為確保乙方完整的經營自主權,甲方不得隨意處置(包括但不限於轉讓、出租、抵押等)土地使用權,在此,甲方同意將土地使用權證交與乙方保管,直至本合同終止。

6.合同期滿後,乙方有權優先續簽合同,但須提前三十天通知甲方。

八、合同的終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雙方可以解除合同:

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實現本合同目的。

2.本合同第六條約定的情形。

3.國家法律、法規、政策出現重大變化,致使乙方無法經營的。

4.甲、乙方破產或被工商管理部門吊銷營業執照的。

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及_________公證處各執壹份,並在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20

甲方:清水磚廠 身份證號:

乙方:身份證號:

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為提高磚廠生產質量,以達到雙方共贏的目的,在雙方完全自願的情況下,本著公平、公正、自願的前提下特訂立協議條款如下:

一、甲方責任:

1、甲方將能正常運轉的磚廠(清水磚廠)成套裝置及場地設施承包給乙方,經乙方驗收合格後交予乙方。

2、生產線管理,甲方有權監督,但不能影響乙方正常生產及管理工作。

3、甲方保證在規定時間內,即每月15日至20日足額發放上月工資。儒在規定時間內甲方未能按時發放工資,乙方有權停工,期間所有損失由甲方負責。在此停工期間工人的基本生活費、誤工費均由甲方承擔,誤工費以每天工資的平均基數為準。

4、廠外一切事務均由甲方負責處理承擔。

5、甲方保證及時供應制磚土且提供碼放成品磚的場地,不得耽誤乙方生產,否則損失由甲方承擔。在正常天氣狀況

下,因為制磚土供應不及時所引起的停工造成損失由甲方承擔;因天氣原因、裝置故障等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6、甲方每月收清乙方所生產的合格成品磚,並算清付給乙方磚款,不得拖欠。

二、乙方責任

1、乙方負責生產線管理,保質保量生產,所生產磚必須達到國家標準,如出現質量缺陷不能出售由乙方全權負責處理並承擔相應損失。

2、乙方負責招收生產線所需技術工和普通職工,並確保正常生產。

3、在正常天氣情況下,乙方必須保證正常生產進度。如出現蹬火,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以窯內磚坯數量為準計算,蹬火一天乙方賠償甲方1000元。

4、乙方必須保證合格產品進窯。

5、定期檢查生產裝置,如電瓶車,如若損壞由乙方負責照價賠償。

6、護架人員必須做到雨後草簾的晾晒,如發現草簾損壞、腐爛、發黴等由乙方照價賠償。

7、拉坯人員必須做到掉落磚坯及時拾回,如有遺漏,每塊磚坯扣除1元。

8、在正常生產情況下,乙方必須服從甲方安排。

9、在磚廠承包期間,乙方交給甲方成品磚費用為: 元/萬,九零磚元/萬;如遇惡劣天氣或者自然災害等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承擔,甲方承擔60%,乙方承擔40%。

10、生產過程中出現焦磚情況下,超出10‰由甲方按照成品磚計算。

11、在甲方正常提供場地及原材料所需款項的前提下,乙方不得擅自停工、停產,如果擅自停工、停產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

三、承包方式:

1、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將磚廠所有的生產裝置、設施交於乙方生產使用、管理。

2、甲方在承包期滿前以成品磚結算,並現金付給乙方有,不得拖欠。

3、甲乙雙方協商訂此勞務合同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年 月 日止。

4、乙方必須愛護裝置,在合同期滿交還給甲方的裝置必須能正常運轉,損壞的裝置必須維修好交予甲方。

四、安全生產責任

1、乙方確保安全用電、依法用電,安全生產。

2、乙方應積極實施本磚廠制定的安全生產管理規章制度。

3、在正常生產過程中,如出現安全事故所造成的損失,20__元以下由乙方自行解決,超過20__元的多處部分由甲方承擔(家屬除外),不得互相推託,否則造成不良後果,由推託方承擔(工人廠外發生事故,由工人自己承擔)。

五、法定保障

1、本磚廠勞務承包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

六、如果乙方紅磚質量達不到國家標準,出現質量問題,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不承擔違約責任。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後生效。

甲方法定代表人:

乙方法定代表人: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21

發包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 (以下簡稱乙方)

一、 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同意將______________海洋公園及周邊甲方劃定的區域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雙方就有關事宜訂立協議如下:

二、承包海洋公園在______________ ,承包期限一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承包期滿而甲方繼續招租時,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享有儔承包權。

三、乙方承包海洋公園的年承包金額為_______元;乙方簽訂本協議時向甲方繳納房屋及設施、裝置保證金_______元,承包期滿,若乙方不再承包,保證金由甲方全額退還乙方,(不計利息)。

四、承包金額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乙方承包甲方海洋公園由乙方獨立經營,自負盈虧;乙方自行負責辦理和繳納該遊樂場經營所需的工商營業執照和稅務登記證及費用:如經營所需從業人員資格證等,其手續及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乙方每月按供應商或甲方抄表人員提交的資料支付所承包遊樂場的水費、電費,逾期不繳者,甲方有權停止供應水電直至終止本協議,並追加乙方應繳費用的____%作為違約金。

七、 本協議未盡條款或在執行過程中出現分岐,雙方以協商解決,協商不能解決的,可向

_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解決。

八、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 乙方(簽字蓋章):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22

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如下簡稱乙方)

甲乙單方經友愛商議,在對等志願的根底上,就乙方承包甲方一切的__________________茶莊事件,告竣以下和談:

第一條乙方承包運營_______________茶莊,___________茶莊的運營範疇見停業執照。

第二條茶莊的座落、面積、裝修、裝置狀況

1.承包給乙方的茶莊位於____________市________________路_____________號;

2.茶莊現包羅一幢面積為_____________平方米____________房及茶莊四周甲方一切的從屬地盤(甲方應供給一切的權屬證書);

3.本條約簽署後_____________日內,甲乙單方配合對移交給乙方的___________茶莊的財富停止盤點。

4.甲方必需在___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將茶莊區域性移交給乙方,由乙方停止簡樸裝修(如裝置空調、鋪設空中等)。

5.上述衡宇、地盤利用權和財政均屬承包財富的範疇之列,甲方應同茶莊的停業執照一併移交給乙方,供乙方運營利用。

第三條承包限期

該茶莊承包限期共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四條承包金付出方法

1.該茶莊第一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第二年至_____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3.每一年的承包金必需在昔時_____月_____日一次性付清。

4.本條約簽署後當日,乙方先預支給甲方承包定金______萬元。

第五條茶莊衡宇補葺與利用

1.在承包限期內,甲方包管該衡宇的利用寧靜(乙方利用不妥除外),別的所屬硬體裝置的培修義務由乙方自行賣力。

2.甲方提出停止培修須提早_______日書面告訴乙方,乙方應主動輔佐共同,承包限期順延。

第六條茶莊的轉包與讓渡

1.在承包時期,甲方有權依法定法式出售乙方所承包的茶莊。出售後,本條約對新的茶莊一切人和乙方持續有用。

2.乙方如將該茶莊的承包權讓渡給第三方,提早三個月告訴甲方。

3.甲方出賣該茶莊,在________個月前書面告訴乙方,在劃一前提下,乙方有優先購置權。

第七條條約的變動、消除與停止本條約

1.本條約見效後具備法令束縛力,甲、乙單方均不得隨便變動大概消除本條約,需求變動或消除時,須經單方商議分歧告竣新的書面和談。

2.甲方有如下舉動之一的,乙方有權消除條約:

(1)供給不契合商定前提的茶莊裝置,嚴影響運營。

(2)甲方未實行衡宇的補葺任務,嚴峻影響運營。

3.承包期滿條約天然停止。

4.因不成抗力身分招致條約沒法實行大概沒法完整實行時,甲、乙單方輔佐商分歧,能夠變動大概消除條約。

第八條守約義務

1.甲、乙單方應片面實踐實行本條約,不實行大概不完整實行的應負守約義務。

2.在承包時期,甲方有第八條第二款的舉動之一或無合理來由拒不實行本條約的,乙方有權停止條約,甲方應根據昔時年承包金的兩倍作為守約金。

第九條免責條目

1.因不成抗力緣故原由以致本條約不克不及持續實行或釀成的喪失,甲、乙單方互不負擔義務。

2.因國度政策需求撤除或革新旅店的衡宇,使甲、乙單方形成喪失的,互不負擔義務。

3.因上述緣故原由而停止條約的,承包金根據實踐利用工夫計較,不敷整月的按天數計較,多退少補。

4.不成抗力系指不克不及預感、不克不及制止其實不能剋制的主觀狀況。

第十條爭議處理

本條約發作的爭議,由單方當事人商議或請求調整;商議或調整處理不可的,按以下第_____種方法處理(如下兩種方法只能挑選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統領權的群眾法院提告狀訟。

第十一條本條約未盡事件,經甲、乙單方商議分歧,可訂立彌補條目。彌補條目及附件均為本條約構成部門,與本條約具備劃一法令效率。

第十二條本條約自單方籤(章)後見效。

第十三條本條約及附件一式_______份,由甲、乙單方各執_______份。具備劃一法令效率。

甲方:(具名蓋印)____________

乙方:(具名蓋印)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合夥承包經營合同 篇23

最新果園承包合同書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的規定,本著平等協商、自願、有償的原則,就村裡的核桃園承包經營權轉包(出租)事宜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承包果園名稱及座落:果園名稱:芒果園。

果園地點:麗江市華坪縣中心鎮何家屋基。

土地面積約為__畝的土地承包給乙方。

二、承包期限:年月至年月免費種植,不收租金。

年月日至年月日收租金,共年。

三、承包價格:按照土地芒果總收成的20%計算。

例如所有芒果今年總共賣1萬,則應付承包金額20__元。

1.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按芒果售賣完成以後逐年交納,繳納期為芒果售完日。

四、林木資產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甲方同意將地上屬甲方所有的林木資產及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一次性無償轉讓給乙方,期滿後所有林木資產及地面上原來的基礎設施歸還甲方;乙方在承包期間種植管理果樹增添的建設性設施(如水井、水窖、看守房等)為乙方所有,期滿後按當時的合理價位折價給甲方,如乙方續包,則無需清算,增添建設性設施需要知會甲方並同意。

五、雙方的權利和義務(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對自己發包的土地擁有使用權,在乙方承包後,任何第三方不得在承包期內向乙方主張任何權利;

2、維護乙方的土地承包經營權,不得單方面變更、解除承包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在本合同期限內,承包金按每年一次交納。

5、乙方在果園的經營期間,如需甲方出面協助的有關事宜,甲方不得推卻,應給予協助辦理;承包期滿,甲方協助對果園承包的續租事宜和手續的辦理;

6、甲方與土地所有權人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

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應由甲方承擔。

但如因乙方不向甲方履行轉包合同義務而造成甲方不能履約時,乙方應與甲方一起承擔連帶違約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承包土地的使用、收益和土地承包經營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理產品;

2、乙方對發包責任人擅自更改合同內容或不合理的攤派有權拒絕;

3、承包土地被依法徵用、佔用的(如林木即按現有地面上的誰投資種植,即補償誰,原有林木資產補償歸甲方所有,但前提是按現有地面上的林木不能改變,如有更換必須經甲方同意,並清點後才許可,否則補償是有理講不清的。)投資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4、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承包金,甲乙雙方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稅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同時按甲乙雙方的林木受害的情況補償;

5、按合同約定的土地承包價格和支付方式交納承包費。

六、土地承包經營權的流轉1.乙方對承包土地可採取轉包、出租、互換等方式流轉,流轉的收益由乙方享有;但應取得甲方的同意,否則無效;2.土地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承包期的剩餘期限;3.土地流轉後的土地承包費、承包費繳納時限、方式,仍由乙方按合同規定執行。

七、債權債務的承擔本合同簽訂之前涉及到所承包土地的債權債務由甲方承擔,與乙方無關;乙方在承包過程中涉及的所承包土地與第三方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八、徵地補償及承包金變更甲方在合同期內不得單方強行收回發包的土地,如遇國家建設徵地、統一規劃農田基本建設、土地開發和綜合治理等不可預見的事件發生,土地補償款歸甲方所有;地上作物及附著物的補償應按誰投資誰受益的原則分配。

並根據情況甲方負責對乙方承包土地的承包金按減少的面積以比例減少。

九、違約責任

1、任何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按年限的長短已付承包金總額的10%;

2、承包期間內,應有甲方協助辦理的事宜,甲方不給予支援和協助,造成乙方的經營損失,甲方將承擔損失的責任;

3、因一方違約造成對方遭受經濟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相應的經濟損失。

乙方具體賠償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由雙方協商或法院判決。

甲方如違反合同約定應賠償數額為乙方在所承包土地上的所有投入。

十、因本合同的訂立、生效、履行、變更或解除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若協商不成,提交保亭縣人民法院裁決。

十一、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制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後生效。

十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指紋):________

_乙方法定代表人(簽字、指紋):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