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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通用17篇)

欄目: 承包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14W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通用17篇)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其中,第________年出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________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________年撥給_________元,第________年撥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月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2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了促進植樹造林植業,加速綠化速度,滿足對苗源的需要,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內容、苗圃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樹苗的栽培發包給乙方承擔,乙方根據承包任務劃出_________畝_________分土地作為_________苗圃,地點在_________。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_________月,從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1.在承包期內,乙方共為甲方栽培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其中,第一年出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_________樹苗_________株;第二年_________。

2.甲方向乙方提供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_________斤、_________,樹種的出苗率應達到_________%以上;在承包期間,甲方應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_________元,其中,第一年撥給_________元,第二年撥給_________元,_________;甲方每年為乙方提供化肥_________斤。甲方向乙方撥款和提供化肥時間,均為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

3.甲方應向乙方無償傳授各種樹苗的栽培技術,提供有關育苗的參考資料(material),每季度派技術員指導不少於_________次。

4.苗木出圃時,乙方應保證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樹苗高不低於_________米,地表直徑不少於_________公分,_________。各種樹苗均不得有爛根、黑根,無嚴重病蟲害。

5.乙方負責按品種、按量、按質、按時出圃樹苗,由甲方於每年的_________月_________日以前負責包銷完。每株權苗價格為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樹苗_________元,_________,價款由甲方與購方統一結算,乙方應根據甲方的發苗提單向購方發苗,出圃樹苗的包捆由乙方負責。

6.購方購買數量較多的樹苗時,由甲、乙、購三方對出圃樹苗作抽樣檢查,對質量不符部分,由乙方按比例補齊。

7.樹苗銷售完畢,雙方應於_________天以內辦完結算手續,銷售樹苗款按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乙方得_________%。樹苗售價如因有關部門調價而上升或下降,雙方應按比例增加或減少。

第四條 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合格的樹種樹秧,應按不合格部分樹種樹秧價值的_____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須相應減少乙方栽培樹苗的數量。如果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還應賠償乙方的損失。

2.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及時向乙方提供栽培樹苗資金和化肥,應比照銀行關於延期付款的規定,向乙方償付違約金,並相應減少或免除乙方栽培樹苗的義務。甲方如不能按時按量銷售樹苗,應根據合同規定的樹苗售價,按乙方應該得到的提成比例,向乙方給付酬金。

3.乙方如不能按合同規定生產出合格的樹苗,少生產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向購方發放樹苗,每一百株樹苗遲發一天,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乙方如私自出售樹苗,出售一株,應向甲方償付違約金_________元。

第五條 不可抗力

各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栽培樹苗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免乙方的義務。

第六條 雙方議定的其它事項

本合同從承包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失效。合同期滿後雙方如願意繼續合作,必須重新訂立承包合同。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不因雙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在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份,送_________等單位各留存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3

甲方:

乙方:

為繁榮和發展市場經濟,進一步提高土地利用率,根據雙方生產和經營的需要,現將甲方葛針園苗圃承包給乙方,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合同,共同恪守:

一、標的物:

甲方葛針園苗圃土地一宗,座落在**縣**鎮*村,土地總面積為11.53畝(見公路局苗圃示意圖):

二、地面附著物

(一)院內附著物:磚混平房1棟共4間(門窗齊全完好,房頂無漏雨),大門、圍牆、簡易廁所齊全配套,壓水井1眼。

(二)其它附著物

1、深水機井1眼;

2、合歡樹苗4畝*20xx棵*0.5元=4000元(市場價,下同);

3、法桐樹苗2畝*20xx棵*5元=20xx0元;

4、楝子樹苗1畝*5000棵*0.3元=1500元;

5、臭椿樹苗1畝*1000棵*4元=4000元;

6、綠化草皮1畝(667M2)*5元/M2=3335元。

三、承包單價

每畝每年180元(按11.53畝計算)。

四、承包期限

承包期年,自20xx年3月1日至年月日止。

五、交款方式

合同生效之日,按照承包年限,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款(現金支付)。

六、約定事項

1、承包期內,乙方按照國家法律規定,自主經營,自負盈虧,照章納稅,並承擔承包土地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務及其與承包土地有關的各種糾紛等經濟和法律責任。

2、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承包土地不受侵犯,土地面積不得減少,承包期滿如數交還甲方(11.53畝)。

3、承包期內,乙方有保護耕地的義務,不得在承包土地內挖沙取土。否則,除由乙方恢復原地質地貌外,並終止合同,由其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及法律責任均由乙方承擔。

4、地面現有苗木,按照本合同第二款的市場價,乙方必須一次性現金購買(臭椿樹苗由甲方處理)。

5、承包期內,乙方必須向甲方繳納房租費,每年按1500元計算,按承包年限,在合同生效時一次性向甲方交清。承包期內,房屋及其設施的維修責任和費用由乙方承擔。

6、承包期內,乙方必須保護好現有的深水井設施。否則予以賠償5000元。

7、承包期內,乙方不得在地面上建設永久性建築,特殊情況需書面請示甲方,待甲方允許後方可實施。合同期滿,乙方建造的不動產一律歸甲方所有;可動產由乙方自行處理,並承擔其相關費用。

8、承包期滿,乙方如數交換甲方土地及其地面附著物,如有缺失、損壞等,均由乙方賠償。乙方如需繼續承包,在同等價格及相同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七、違約責任

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執行。

八、其它

1、承包人承包苗圃時,必須有1-2名東平縣公路局在職幹部職工作為擔保人。在乙方違反本合同條款時,則扣發擔保人工資作為賠償,直至扣滿乙方的違約金為止。

2、本合同一式叄份,雙方各執一份,甲方存檔一份,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為吸納社會資金投入苗木產業建設,緩解甲方資金困難,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參照《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共謀發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現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苗圃基地事宜達成合同如下:

一、 地址、面積、四至界限:

(一) 地址:;

(二)面積:按現有實際經營的面積計算,大約X畝左右(大寫:X畝。具體面積按《苗圃調繪圖》為準,多於或少於X畝不影響本合同約定費用的計算)。

(三)四至界限:東自西止南

自北止(參看調繪圖紙標識)。

二、 現有主要苗木品種、規格、數量:

(一) 品種:

(二) 規格:

(三) 數量:

三、 承包期限、承包費、苗木轉讓費及交款方式、票據

(一)承包期限:X年(大寫:X年),從XX年月日起,至X年月日止。承包期滿,乙方需要繼續承包的,到期前的3個月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要求,並完善協議。

(二)承包費金額:XX萬元人民幣/年,XX年共計X萬元人民幣(大寫:X萬元人民幣)。

(三)苗木轉讓費:X萬元(大寫:X萬元)。

(四)交款方式:本合同簽訂後的3個工作日以內,雙方現場定界移交併簽收移交清單。定界移交後的3個工作日以內,乙方將承包期內的全部承包費、苗木轉讓費一次交付到甲方對公賬號。交付款項時,投標保證金自然抵扣乙方的部分繳款金額。

(五)票據:承包費由甲方開據發票,苗木轉讓費由甲方開具收據。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收取苗圃承包費、苗木轉讓費;

2、擁有該苗圃的土地所有權、處分權;

3、有權要求乙方在合同期滿歸還苗圃承包經營權時,按技術規範要求和屆時市場情況種植苗木。

4、有義務按時移交苗圃給乙方,協助乙方完善苗木經營許可證照。

5、有義務確保乙方對苗圃自主經營,根據乙方的需要,協助乙方合法合規辦理檢疫證、苗木合格證、運輸許可證。

6、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如遇該苗圃地被國家徵佔用,有權依法獲得土地補償費,有權依法處置該苗圃。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對苗圃土地有承包經營權,對現有苗圃中的所有苗木有所有權、處分權。在不改變苗圃地用途的情況下,依法享有苗圃地的使用權、苗圃收益權。

2、自主經營、自負盈虧,依法經營、照章納稅,獨立核算、獨立承擔民事經濟責任。但不得私自租賃、轉包、出讓給第三方經營。

3、經甲方同意,有權在苗圃內按規劃修建道路、排灌設施。但退還承包經營權時,甲方不予補償。

4、按時足額繳納承包費、苗木轉讓費。中途放棄承包經營的,無權要求退回部分或全部承包費、苗木轉讓費。

5、在承包期內,如遇國家徵佔用土地,有權依法獲得苗木、新修地面設施補償費。

6、承包期滿,不得裸地交還給甲方,應按照屆時的市場狀況,與甲方協商確定好苗木品種並規範栽植完善,方可交付甲方。如甲方繼續招募承包人,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包權。

五、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是甲乙雙方真實意思表示,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約定的權利義務,任何一方未履行合同的約定事項,均視為違約。

(二)任何一方違約,應承擔違約責任,並賠償無過錯方的經濟損失。對方自動放棄違約責任追訴權的情形除外。

(三)乙方不按時交納或少交納承包費、苗木轉讓費時,甲方有權按每日萬分之四的標準收取滯納金;甲方不按時交付苗圃給乙方使用時,乙方有權按同等比例收取違約金。

(四)乙方未交清承包費、苗木轉讓費前,不得經營該苗圃,包括但不限於採伐、移栽苗木與翻地、除草、修路等。同時,甲方有權無償中止乙方的苗圃承包經營權。中止15天內,乙方仍不完清費用的,合同自然終止,並可追究乙方的違約責任。

六、免責

不可抗力因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時,甲乙雙方均可免除違約責任,但受益方應酌情補償對方因此受到的損失。不可抗力是指國家政策調控、政府規定調整、土地被依法徵佔用和戰爭、地震等非甲乙雙方可以掌控的情形。

七、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糾紛,雙方應本著實事求是、公平公正原則協商解決。經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機構申請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八、合同補充

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後,可作書面補充協定或備忘錄。補充協定或備忘錄與本協議具同等法律效力。

九、生效條件與附件

本合同系採取公開競標方式取得,乙方持《中標通知書》與甲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附件為《競標公告檔案》、《中標記錄》、《中標通知書》、

十、合同份數

本合同壹式陸份,甲乙雙方各持貳份,、各備案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5

甲方:

乙方:

丙方(見證方):

本著雙方互利互惠、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魚塘地點、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江南區沙井街道金雞村石頭嶺山腳兩張小魚塘及周邊場地(與白文坡五隊椅子嶺八張魚塘相鄰),共計約三畝承包給乙方進行農業生態種養綜合性開發。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xx年5月1日起至2042年4月30日止,共30年。

三、解除原租賃合同補償金、魚塘承包金及其繳納方式

1、甲方與魚塘原承租方解除租賃合同應支付補償金人民幣(¥,此費用由乙方代甲方支付。魚塘承包金實行先付款後使用原則,魚塘承包金按每年 (¥ 元),每年5月1日前繳納下一年的承包金。

2、繳納方式:現金繳納或銀行轉賬。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解除原租賃合同補償金及第一年承包金。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魚塘的所有權屬於甲方所有,如因甲方魚塘所有權變更,屆時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均由變更方概括享有和承擔,甲方須負責本合同發包方名稱的變更辦理並承擔變更的各項費用,本合同約定內容同時合法順延。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承包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干預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2、乙方擁有魚塘的承包經營使用權,在承包期內由於各種原因需另行轉包給第三人的,須經甲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並可終止合同。

3、甲方收取乙方支付的解除原租賃合同補償金後,自行負責與原承租方解除租賃關係,乙方不再承擔因解除原合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4、為了魚塘及周邊場地的安全經營,甲方應對周邊環境加強管理,維護好周邊治安秩序。

5、承包期滿後,乙方要保持尾期原裝,地表固定建築等不動產歸甲方(包括魚塘、塘城、場地、綠化苗木),其餘動產(種養的商品動植物、傢俱等附屬物)歸乙方,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價格另議,但在同等條件下(承包價不能超過適時市場價),乙方有優先續包權。

5、乙方有權在承包的魚塘、養殖場地內建設風景物及房屋道路等建築,費用乙方自行負責。

6、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時,按有關規定所得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得,對乙方的地上固定資產投資等補償費用歸乙方所得。甲方不得收取國家有關部門發出徵地公告後剩餘時間的承包金。

7、在承包期間,甲方所提供的承包範圍,若發生產權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乙方只對產權方擁有者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條款。

8、甲方保證乙方的道路通行權及進行水、電設施的安裝施工方便。

五、違約責任

1、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單方解除本合同,應按未履行部分合同承包金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對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如乙方逾期交付魚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付年承包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仍不予交付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3、在承包期內,如甲方擅自再向第三方另行轉包或乙方擅自再向第三方轉包,違約方應按未履行部分承包金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對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在承包期間,甲方所提供的場地,若發生產權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協調解決處理,並承擔乙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承擔責任後可以依法向第三方追償。

5、乙方不得在承包範圍內開採地下礦產,也不能葬墳,否則終止合同,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6、如受國家政府限制的違規建築被拆除的,甲方不負責任何責任。

六、不可抗力因素

如承包期內由於遇到不可抗拒的大自然災害(如地震、塘底下陷)、戰爭等發生,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受雙方負責人的變更而改變。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執一份,報送甲方所在隊備案一份。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丙方見證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蓋章)

年 月 日

甲方銀行戶名、賬號及開戶行:

6223350004408909

北部灣銀行富寧支行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6

甲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 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 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源,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麵積

甲方將位於__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__公斤(或____元),其中: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____年上交____公斤(__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____魚佔__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__月____日(時間不超過前後10天)甲方?盞揭曳繳轄壞南視?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7

甲方:一農場水產科

乙方:

為了發展農場經濟,加強漁業開發及合理利用,保障漁業生產者的合法權益,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願的原則,根據我國《漁業法》、《合同法》的相關法律法規,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將 魚塘承包給乙方,面積為 畝。

(二)承包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日止。

(三)第一年承包費訂為 元 ,第二年承包費在上一年承包費基礎上遞增5%,依次類推至第年,並在今後承包期內每年8月20日前交清下一年承包費,如不按期上交,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四)承包魚塘的所有權歸一農場,乙方享有管理、使用、投資經營、捕撈收益權,但在承包期內不得出賣、出租或轉讓,若乙方確實無力經營時,須甲方同意後方可轉讓。

(五)甲方應在乙方魚塘養殖期間補充用水時,積極地主動同有關單位協商解決,在農場總體用水安排和規定下保障承包戶達到最低限度的養殖用水,水費由乙方承擔。

(六)乙方在經營水產養殖時所發生的各項費用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七)甲、乙雙方應共同執行以上協議,任何一方如有違反則向另一方追究違約責任,並支付當年承包費的30%做為違約金。

(八)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如有未盡事宜,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另做補充,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乙方(簽字):

甲方(簽字、蓋章):

年 月 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8

合同編號:東風合XX02 號 :

甲方(發包方)聯絡電話:地址:

乙方(承包方)身份證號碼:聯絡電話:住址:

為了嚴格規範東風農場國有資產的管理,確保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甲乙雙方根據相關法律法規,經平等自願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魚塘進行養殖,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魚塘的使用限制 魚塘僅供乙方依法進行養殖,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擅自改變其用途。

第二條 承包面積、位置 乙方承包甲方的魚塘位於東風農場內的沙壟圍墾魚塘,總面積為 35.825 畝,四至界限分別為:東至磚廠圍牆邊 1 米外及南邊塘石邊,南至 水利堤石邊,西至廠房東塘基邊,北至原執勝餐廳塘基中心。

第三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貳年。 年 1 月 1 日起至 20xx 年 12 月底止, 自 如遇國家政策性調整需要終止合同,雙方同意終止合同,租金計至合同終止之日。

第四條 承包費用、履約保證金和繳交要求

1、承包費用: 承包金為每年 1600 元/畝。每年總承包金為伍萬柒仟叄佰貳拾元整 。(57320 元) :

2、繳交要求(按“先交費後養殖”的原則) (1)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繳清第一年的承包費用。 (2)第二年起的承包金均須要在當年的 1 月 1 日前繳清。

3、在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需向甲方繳納履約保證金人民幣伍仟元正(¥5000 元)。承包期滿時,待乙方繳清有關費用和履行完合同約定義務後10 個工作日內,甲方無息退還給乙方。

4、承包費及履約保證金以現金形式繳交。乙方如需開具發票,稅費由乙方承擔。

5、繳交地點:東風農場財務室。

第五條 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對魚塘行使發包權、監督權。

2、乙方不履行合同約定時有權收回所承包的魚塘。

3、制止乙方實施損害魚塘資源和農場其它資產的行為。

4、在承包期終止後,有權提出新的發包標準,選擇確定新的承包方。

5、魚塘承包期間,政府的各類惠農支農政策以甲方作為受益主體,但政府另有規定的除外。

6、維護乙方相關合法權益。

7、以現有的排灌設施提供給乙方排灌進出水。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對承包的魚塘資源使用和收益的權利。如在承包期內徵得甲方書面同意後對所承包的魚塘進行了設施改造,對改造形成的由乙方投入建設的財物,在承包合同期內享有處置權。合同期滿時不處置的,則視乙方放棄其所屬財產的處置權,甲方有權清理,清理所產生的費用及由於乙方不及時清理而造成甲方損失的,由乙方承擔。

2、對魚塘需根據農場的要求,依法自主安排養殖方式,並自行承擔承包過程中所出現的各種風險。

3、承包期內不得對魚塘進行轉包,在承包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對原承包的魚塘有繼續承包的優先權。

4、維持魚塘的養殖用途,承包期內,魚塘的維護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5、依法執行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品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的規定,並協助甲方做好上述管理工作。

6、執行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和規定,保護和合理利用魚塘資源。

7、不得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或佔用排水河搭棚養殖。同時,負責修理或更換魚塘區排水竇的司利、竇板的一切費用。

8、乙方養殖的產品不能違反食品安全法的標準,不得養殖法律禁止養殖的品種。若乙方因此影響甲方商譽,需賠償甲方商譽損失 2 萬元,並無條件收回魚塘。

9、乙方對死魚的處理應符合動物檢疫法的要求,不得丟棄,否則發現一次需支付違約金 1000 元給甲方,從履約保證金中扣除,乙方並須承擔因此發生的對死魚的處理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1、在承包期間,除合同約定和國家以及各級政府的政策調整的因素之外,甲乙任何一方不得隨意變更和解除合同,如有違約,由違約方承擔另一方的經濟損失,當事人雙方都有過錯的,應當分別承擔相應的違約責任。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造成甲乙雙方無法履行合同,或是合同確有必要變更或解除的,可以經雙方協商後,按照法律程式變更或解除合同,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雙方自行承擔或雙方協商解決。

2、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的,甲方每天按拖欠總金額的 0.3收取乙方的滯納金。

3、出現下列情形時,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若觸犯法律、造成農場或第三方損失的還追究其相應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1)乙方不按時繳交承包費用且逾期 30 天的; (2)乙方私自對魚塘進行轉包的; (3)乙方有違反國家及農場魚塘管理政策、規定行為的; (4)乙方違反政府及甲方對計劃生育、綜治維穩、環境保護、違禁農藥的使用和安全生產方面規定的;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開櫝、開口、堵截排水河入(排)水的; (6)因魚塘入水過高造成農場或第三方(作物)廠房受浸的; (7)無論是由於何種原因,由於魚塘排出的鹹水造成農場或第三方的作物生長受影響的; (8)越界養殖的; (9)乙方破壞農場內農田水利設施及其他設施的。

第七條 解決爭議的辦法 在合同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廣州市南沙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八條 其它事項

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執叄份,乙方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2、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必要組成部分,與合同正文條款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如果政府徵用或農場需要使用土地,青苗補助歸乙方所有,土地補償歸甲方所有。補償標準按南沙區政府的檔案執行。

附件:乙方承包魚塘的四至示意圖; 乙方身份證影印件。

甲方:廣州市番禺區東風農場(蓋章)法定代表人(簽字):乙 方(簽字): 簽訂時間: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9

(以下簡稱甲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互利,共同發展,雙方共贏”的原則,為了明確雙方的權力和義務,經雙方友好合作上協議一致,同意簽定以下合同。

一、承包形式為上交甲方年款。乙方承包後,只管經營管理,自付盈虧,開發新老客戶維護市場,開啟品牌知名度。衛生環保、社保等 只交納國稅、地稅、工人工資、水電費、電話費等經銷費用全部由乙方負責。承包期限為壹年,自20xx 年 12月 日起至 20xx年 11月 日止。

二、每年上繳承包金額定為每個月乙方上交貳仟伍佰元人民幣給甲方,本合同雙方簽定乙方應一次交完,每月承包金人民幣貳仟伍佰元給甲方,一次性付清當月的承包金給甲方後方可繼續承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並以違約處理,收回甲方的全部財產自己經營。合同期滿後甲方應將押金貳仟元退還給乙方,雙方的債權債務各自承擔,互不相關。

三、乙方在經營期間所增加的美容美甲產品,以便承包期滿後雙方處理解決。乙方負責在甲方原有客戶的基礎上積極開發新客戶,開啟更廣的銷路,為雙方創造更大的經濟效益。承包期間甲方不再購買美容美甲產品。

四、在本合同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嚴格規範操作裝置,為確保裝置的正常良好運轉,正常保養和維護的費用和房租水電費、稅收費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付。負責客戶保質保量保價經營合理。乙方一定要保證美容美甲產品 出來的客戶滿意。

五、甲方負責把甲方原有的全部客戶和經銷商交乙方自己經營管理。在承包期間,如有相關部門檢查抽檢時,乙方必須及時通知甲方,甲方必須為乙方解決問題。

六、違約責任

1、甲方在乙方合同經營期間不得單方終止合同或轉包他人,否則按合同法論處,負責賠償1萬元人民幣給乙方做為違約金。

2、乙方在本合同期間不得擅自終止或轉讓他人,否則按合同法論處,負責賠償1萬元人民幣給乙方做為違約金。甲方有權終止本合同。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一式兩份,甲方和乙方各執一份,雙方應共同遵守履行,如違約者,按《合同法》論處。

八、本合同附件《裝置清單》,《產品清單》各一份。

九、本合同期滿後如果乙方不繼續承包,乙方必須把甲方原有的裝置原有的產品和原有的經銷商客戶全部交回給甲方。

十、合同期滿後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權繼續承包。

十一、本合同一經簽字蓋章具有法律效益,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解決,如不能解決,由當地法院進行判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0

發包方:(以下簡稱為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為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明確甲方及乙方的權利、義務關係,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範圍: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座落在  ,其中經營房間為   。

二、承包期限:具體承包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雙方約定為每年  元正。

2、承包金按年支付,乙方每年需提前兩個月如數向甲方繳納下一年度的承包金。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

2、將炎黃賓館的經營權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賓館內現有裝置、設施、傢俱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

4、甲方如提前解除合同,須提前2個月書面通知乙方,由雙方協商解除合同有關事宜,並由甲方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炎黃賓館旅店。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

3、負責辦理各類證照,確保賓館正常營業。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按雙方認定的評估價值賠償給甲方。

5、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

6、不得隨意更改賓館建築結構及用途,如需小範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徵得甲方同意後方可動工。

7、不得經營《營業執照》所確定的營業範圍之外的業務,如發生超範圍經營業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賓館,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9、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賓館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如由於季節的原因停止營業需提前1個月與甲方提出書面請求,經甲方允許,可以停業。

11、乙方不得做有損於甲方及炎黃賓館聲譽和形象的事。

12、承包期內所有發生的工商、衛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3、承包期內發生的水電費、治安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賓館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包括七樓甲方父母生活用水電費)。

14、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收回全部設施裝置及賓館正常營業的全部物資,乙方應保證賓館能正常營業,乙方承包期間所增加的經營裝置歸甲方所有。

甲方保證雙方約定的承包期間不漲承包金。

15、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繼續承包享有優先權,雙方另行商議承包經營時間及承包金。

五、違約責任: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甲方賓館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六、爭議的解決: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七、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達成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在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貳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法定代表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1

甲方: (發包方)

乙方: (承包方)

經甲方研究同意,經縣招標中心投標,將__水庫的精養魚塘全部給乙方承包,乙方願意承包,並就有關事項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1、甲方供精養魚塘五口(總水面80.6畝)、水稻田面積20畝,溫桔樹若干棵給乙方承包經營,以及水庫上的兩個豬場600㎡,其他附屬房約1500㎡交給乙方使用,但在使用期間,乙方應負責保管、維修,其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期滿後,上述財產應完好無損交給甲方,否則照價賠償,

2、承包期限叄拾年,即20_年元月1日至2041年12月31日。

3、承包總金額為

4、承包金繳納方法:乙方中標後,在簽訂合同時乙方一次性付清承包總金額給甲方。

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的一切費用,包括各種材料、魚苗、漁具、工具等生產成本以及工商管理費、稅費(除水產稅)和工傷事故等一切費用,全部由乙方自負,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和經營支出。

6、乙方在承包期間應維護好精養魚塘及魚塘的現有設施(如小堤壩、涵管等)。

7、若甲方以乙方承包的該魚塘為載體,爭取的上級資金全部歸甲方,與乙方無關,且乙方有義務無償配合甲方;乙方自己爭取的上級資金全歸乙方。

8、甲方應支援協助乙方按鄉規民約的調解,處理糾紛,維護乙方經營的合法權益。

9、防洪搶險期間,乙方應積極主動地配合甲方完成水庫防洪搶險工作,如不服從,依據有關法律、法規懲處。

10如遇有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造成的損失,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11、承包期間乙方要建附屬設施,必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建,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拆除。

12以上條款甲、乙雙方必須共同遵守,不得違反,如有一方違反,需要終止合同,罰違約金伍仟元整。

13、本合同簽訂後,從20_年元月1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方四份,乙方一份。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20_年一月一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2

發包人:(以下稱甲方):

承包人:(以下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開展洗浴休閒經營服務,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在互惠、互利的原則下,甲方將座落在鹽都區潘黃鎮青年路何橋村的銀光休閒洗浴中心承包給乙方經營,就承包經營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雙方共同遵守。

一、經營方式

乙方承包經營期間,實行獨立核算、自負盈虧、自主經營自主用工。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xx年8月30日起至20xx年4月30日止。20xx年5月5日前移交甲方。

三、承包金及違約保證金的繳納

承包金為伍萬元整,採取先繳納後使用經營的原則,乙方應按下列方式向甲方繳納:

1、現金一次性支付人民幣

2、違約保證金貳萬元整(不計息)

四、經營證照及洗浴休閒中心的硬、軟體設施,裝置等一切相關用品。

1、甲方於本合同簽字之日將洗浴休閒中心所需的全部經營證照手續交給乙方。

2、現有的洗浴休閒中心的硬體、軟體設施及現有物品移交乙方使用,乙方應當正當經營,並切實維護甲方的信譽。

五、甲方的權利及義務

1、甲方有權按約定收取經營承包金及違約保證金。

2、甲方應積極配合乙方營造良好的經營環境。

3、甲方在簽訂本合同時提供洗浴休閒中心裝置設施管道等的線路圖給乙方,以便乙方經營過程中負責維護保養(如無線路圖,可來人指導維修、保養)。

4、甲方及時將洗浴中心移交乙方使用,乙方確認甲方提供的設施運用於經營,予以接受經營。

5、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洗浴休閒中心。

六、乙方的權利及義務

1、乙方應按約定及時足額繳納經營承包金及違約保證金。

2、乙方應當合法經營,不得違反國家的政策和法律,如發生違反法律的經營活動以及一切不安全的事,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與甲方無關。

3、乙方應當愛護休閒中心裝置、設施,適時維修和保養,經營期間的水電費及其他有關部門收取的費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確需適當調整調整休閒中心裝飾及裝置設施的,應當事先徵得甲方書面同意,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5、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使用甲方財產對外提供擔保,不得擅自處置甲方財產。

七、違約責任

雙方應當全面履行本合同書的約定,任何一方違約的,均應向守約方承擔違約金貳萬元整,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損失的,還應當賠償守約方的全部損失。

1、如因一方原因造成另一方經濟損失的,造成方負責全額賠償。

2、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時,本協議自動解除,雙方均不承擔責任。

(1)因法定不可抗力導致本合同無法執行時,包括但不限於自然災害如洪水、地震、火災和風暴等以及社會事件如戰爭動亂等。

(2)政府統一規劃或拆遷行為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雙方協商解除本合同,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全年的承包金,並給予經濟補償。

(3)甲乙雙方協商解除合同後,甲方無條件退還乙方違約保證金。

八、其它

1、合同期滿後,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推遲交還洗浴中心。

2、合同期滿後,原有設施裝置及物品歸甲方所有,乙方添置的裝置設施及物品歸乙方所有,甲方可按國家的規定折價取得這部分裝置設施。

3、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條款具有本合同同等效力。

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後生效。本合同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3

農村副業經營承包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

郵碼: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

為了調動農民發展農副業生產的積極性,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提高經濟效益,為城鄉市場提供更多的農副產品,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副業的專案、內容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年,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三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對乙方承包的特定副業專案生產經營實行監督檢查。

2.甲方必須合理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他物資,合理安排乙方接受業務技術部門的培訓。

3.甲方應該定期公佈集體的財務帳目和副業生產提成費用的支出情況,接受乙方的財務監督檢查。

第四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在承包期內,必須向甲方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其中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以前上交承包款____元(或上交____公斤____,____公斤____);……。?(或:按乙方的收入比例分成,甲方得____成,乙方得____成。)

2.對以上交承包款為承包形式者,乙方有權根據市場需求,自主調整生產經營專案;對以特定副業專案為承包形式者,乙方在完成承包專案規定的任務之後,有權自主調整經營專案。乙方在不違背國家政策、法律的前提下,有權自主決定生產和經營活動。

3.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的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和其他物資,有權接受發展副業的生產技術培訓。

第五條?雙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時、按量分配給乙方國家下撥用於發展副業生產的化肥、農藥、專項貸款指標和其他物資,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不按時、按量向甲方上交承包款(或特定的農副產品),應按其價值的__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第六條?不可抗力

在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生產、經營的農副業產品損失,經調查證實後,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承擔的義務。

第七條?其他約定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合同期滿自行失效。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合同執行期間如乙方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合同執行中,甲乙雙方不得隨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亦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必須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交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鑑證,則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留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4

訂立合同雙方:

__縣__鄉__村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縣__鄉__村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充分利用水利資料,發展漁業生產,為城鄉人民群眾提供更多的商品魚,增加集體和個人收入,根據中央(83)、(84)一號檔案精神,經村民大會充分討論和甲乙雙方認真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地點和麵積

甲方將座落在__魚塘(河道、水庫、湖面)__畝,承包給乙方養魚,魚塘(河道、水庫、湖面)的所有權歸甲方,乙方只有管理使用權和合同規定的受益權,但不準出賣、出租或轉讓,在承包期內,乙方如去世,其家庭成員享有承包繼承權。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第三條 乙方上交甲方提成的辦法及時間

在承包期內,乙方共上交甲方鮮魚(或承包款)__公斤(或__元),其中:一九__年上交__公斤(__元),一九__年上交__公斤(__元)……;在上交甲方的鮮魚中,__魚佔__%,__魚佔__%,__魚佔__%……。上交時間均為每年__月__日左右(時間不超過前後十天),甲方收到乙方上產的鮮魚(或承包款)後,即出具收魚(款)憑證。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應將養護魚用的房屋__間(如果有)和下列工具提供給乙方使用:____。

2.上級主管部門如有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甲方應合理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對社員群眾進行保護漁業生產的教育。如發生偷、毒、炸魚等情況,甲方應積極協助乙方處理。

4.養魚與農業用水發生矛盾時,甲方必須保證乙方用水最低水位線不低於____米。

5.乙方需要排水或抽水時,甲方應及時提供抽水機給乙方使用。

6.甲方有權督促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

第五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除了不可抗力的情況發生外,乙方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時間內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完成國家派購商品魚的任務(如果有)。

2.乙方養魚、新放魚苗、看管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的費用,均由乙方自理。

3.乙方在捕撈魚時,嚴禁使用電魚、毒魚、炸魚等危險辦法。

4.乙方每年捕撈魚後,應優先完成承包任務。

5.承包期屆滿,乙方應及時交還甲方提供乙方使用的養護魚房屋和工具,如有損壞或丟失,乙方應負責修理或賠償。

6.承包期屆滿,魚塘(或河道、水庫、湖面)內不到__規格的小魚、魚苗,乙方應無償交給甲方(或由甲方按雙方協議價格購買)。

7.乙方有自主養魚經營權,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完成合同規定的義務後,超額部分全歸乙方。

8.乙方抓住偷魚者送交甲方處理,按每人偷魚一次罰款__元計算,罰款歸乙方。

9.合同期滿後,甲方如再行發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權。

第六條 甲方的違約責任

1.甲方如不按合同規定乙方提供養護魚用房屋、工具,應償付違約金__元給乙方,乙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2.甲方如截留上級主管部門扶持漁業生產的貸款、現金或物資,截留貸款按其金額的__%向乙方償付違約金;截留現金或物品,按其金額的__倍向乙方償付違約金。

3.甲方如無故不及時向乙方提供抽水機,應對所造成的損失負責。

第七條 乙方的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合同規定的時間完成承包任務,每逾期一天,按所欠商品魚的市場價格(或承包款的金額)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

2.乙方如用電、毒、炸等危險辦法捕撈魚,應按總承包款(商品魚按市場價格折價)的__%向甲方償付違約金,甲方並可提出解除合同。

3.合同期屆滿時,乙方如捕撈小於__規格的小魚、魚苗,應向甲方償付__元的違約金。

第八條 不可抗力

如因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旱災等)造成魚塘(河道、水庫、湖面)崩潰、乾涸,經證實後,甲方應據實減少或免除乙方的承包任務。

第九條 其它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合同自承包開始之日起生效,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修改或解除合同。如甲方代表人發生變更,不得變更本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期滿,甲乙雙方如願意繼續承包,應重新簽訂合同。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份,交鄉、村(如經公證或鑑證,應送公證或鑑證機關)……各存一份。

甲方:__縣__鄉__村__組__(公章)

代表人:__

乙方:__村__村民__(蓋章)

__年__月__日訂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5

發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簡稱乙方)

企業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根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經協商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形式

上繳利潤定額包乾,超額全留。

二、承包期限

自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_________年。

三、上交利潤定額

1.乙方在_______年內,上交利潤總額為____________元。其中,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元。

2.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

3.乙方應根據留利數額,建立生產發展基金,獎勵基金和福利基金。三項基金的比例為:___________.

四、經濟技術指標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五、技術改造任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六、承包前債權債務的處理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七、貸款歸還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承包期間,甲方有權根據法律和合同的規定監督檢查乙方的生產經營情況;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在法律和合同的規定之外隨意干涉乙方的生產經營活動。

九、承包期間,乙方享有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的經營管理自主權。

企業經營者____________為乙方法定代表人,對企業經營管理中的下列事項,有依法自主決定的權利: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違約責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一、對企業經營者的獎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二、爭議的解決辦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三、其他有關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十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者蓋章之日時起生效。合同正本雙方各執________份,副本________份。

附件:1.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

4.______________________

5.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公章) 乙方:____________(公章或個人簽章)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簽章) 企業經營者:________________(簽章)

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6

甲方:

乙方:

丙方(見證方):

本著雙方互利互惠、公平合理合法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承包魚塘地點、面積及用途

甲方將位於江南區沙井街道金雞村石頭嶺山腳兩張小魚塘及周邊場地(與白文坡五隊椅子嶺八張魚塘相鄰),共計約三畝承包給乙方進行農業生態種養綜合性開發。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從20_年5月1日起至2042年4月30日止,共30年。

三、解除原租賃合同補償金、魚塘承包金及其繳納方式

1、甲方與魚塘原承租方解除租賃合同應支付補償金人民幣(¥,此費用由乙方代甲方支付。魚塘承包金實行先付款後使用原則,魚塘承包金按每年 (¥ 元),每年5月1日前繳納下一年的承包金。

2、繳納方式:現金繳納或銀行轉賬。本合同簽訂後5日內乙方需向甲方支付解除原租賃合同補償金及第一年承包金。

四、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魚塘的所有權屬於甲方所有,如因甲方魚塘所有權變更,屆時甲方的權利和義務均由變更方概括享有和承擔,甲方須負責本合同發包方名稱的變更辦理並承擔變更的各項費用,本合同約定內容同時合法順延。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承包合同規定的義務,但不得干預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2、乙方擁有魚塘的承包經營使用權,在承包期內由於各種原因需另行轉包給第三人的,須經甲方同意,否則視為違約並可終止合同。

3、甲方收取乙方支付的解除原租賃合同補償金後,自行負責與原承租方解除租賃關係,乙方不再承擔因解除原合同所產生的一切費用。

4、為了魚塘及周邊場地的安全經營,甲方應對周邊環境加強管理,維護好周邊治安秩序。

5、承包期滿後,乙方要保持尾期原裝,地表固定建築等不動產歸甲方(包括魚塘、塘城、場地、綠化苗木),其餘動產(種養的商品動植物、傢俱等附屬物)歸乙方,如甲方繼續對外承包,價格另議,但在同等條件下(承包價不能超過適時市場價),乙方有優先續包權。

5、乙方有權在承包的魚塘、養殖場地內建設風景物及房屋道路等建築,費用乙方自行負責。

6、在承包期內,因國家建設徵用土地時,按有關規定所得的土地補償費歸甲方所得,對乙方的地上固定資產投資等補償費用歸乙方所得。甲方不得收取國家有關部門發出徵地公告後剩餘時間的承包金。

7、在承包期間,甲方所提供的承包範圍,若發生產權糾紛,由甲方負責協調處理,乙方只對產權方擁有者履行本合同的約定條款。

8、甲方保證乙方的道路通行權及進行水、電設施的安裝施工方便。

五、違約責任

1、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擅自單方解除本合同,應按未履行部分合同承包金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對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2、如乙方逾期交付魚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應按逾付年承包金的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延期一個月以上(含一個月),經甲方書面催告後仍不予交付的,甲方可以終止合同。

3、在承包期內,如甲方擅自再向第三方另行轉包或乙方擅自再向第三方轉包,違約方應按未履行部分承包金標準向對方支付違約金,並承擔對方因此所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4、在承包期間,甲方所提供的場地,若發生產權糾紛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負責協調解決處理,並承擔乙方因此所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甲方承擔責任後可以依法向第三方追償。

5、乙方不得在承包範圍內開採地下礦產,也不能葬墳,否則終止合同,並承擔由此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6、如受國家政府限制的違規建築被拆除的,甲方不負責任何責任。

六、不可抗力因素

如承包期內由於遇到不可抗拒的大自然災害(如地震、塘底下陷)、戰爭等發生,雙方互不承擔任何責任。

七、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本合同不受雙方負責人的變更而改變。合同未盡事宜,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經雙方共同協商作出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丙方執一份,報送甲方所在隊備案一份。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並經丙方見證後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蓋章):

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丙方(蓋章)

年 月 日

甲方銀行戶名、賬號及開戶行:

北部灣銀行富寧支行

樹木苗圃經營承包合同 篇17

甲 方:

乙 方:

為了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杜絕糾紛,更好地為周邊市民服務,根據國家有關承包經營管理規定,結合我公司具體實際,特制定本合同,合同條款如下:

一、經營範圍:

乙方必須在經營營業執照範圍內正常經營超市,不能經營國家有關部門規定的禁營物品。

二、承包期限及費用:

本合同有效期為 年。自 年_____月_____日至 年______月______日止。乙方承包後每月承包費用貳仟柒佰元整(¥:2700元),按季度支付,每季度結束前提前15天一次性交付下季度承包費,逾期每天按3%的月承包費(即81元/天)收取滯納金,逾期超過半月,自動解除合同,並以一季度的承包金作為違約金支付給甲方;

承包期內,所產生的水、電、物業等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店內一切電器和固定物品(另見附表)由乙方維護,有人為損壞或遺失的,乙方按原價賠償;保證金2萬元,或由擔保人簽字給予擔保,若有損壞丟失,乙方不能補償的由擔保人承擔責任。

三、門店貨源相關事宜:

1、乙方可採用自採形式,但要在保證食品安全以及價格正常的情況下方可上架,如果因食品安全以及其他所有問題產生刑事、民事、經濟賠償等情況,一律由乙方自行承擔。

2、乙方可採用甲方提供配送服務。甲方保證所提供商品一系列安全問題。

四、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1、甲方為乙方提供超市用房一間,佔地面積64.43平方米。

2、甲方為乙方提供品牌。

3、甲方監督乙方的營業工作以及食品衛生及安全工作。

4、甲方監督乙方經營商品的價格,嚴禁乙方哄抬物價。

5、對乙方經銷食品進行定期或不定期檢查,嚴禁超市存有腐爛變質食品。

6、如發現乙方經營嚴重危害周邊居民身心健康的不衛生、不合格食品,甲方有權沒收並責令乙方整改,如乙方拒不整改或整改不徹底,甲方可提前終止合同,並繼續每季度按合同索要承包經營費用,並且賠償甲方名譽損失費。

四、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1、乙方必須經營符合國家衛生許可條件的食品,嚴禁經營“三無”或黴變食品,如發生中毒或其它食品衛生安全事件,由乙方負全部責任(含刑事、民事、經濟賠償),並終止合同。

2、乙方無條件服從甲方的監督,嚴格遵守《超市管理制度》,並在甲方指導下開展營銷活動。

3、乙方自行辦理工商、稅務、衛生等相關部門規定辦理的各種證件,其所需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不得以各種理由向居民室外攤銷或強行推銷任何商品。

5、門店經營價格應與市場價格保持平衡,乙方不得要求甲方保證消費的居民人數。

6、乙方無條件配合甲方迎接上級的一系列安全及食品衛生檢查。檢查不合格,如罰款等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7、不得以任何理由少交或要求退還承包費。

8、乙方負責超市室內及門前的清潔衛生。

9、嚴禁乙方向居民賒帳,有特殊情況要註明情況並簽字,違反一次罰款50元。

10、承包到期後,乙方自行負責處理存貨。

11、乙方要嚴格執行《超市管理制度》如違反一條一次罰款50元。

五、其它相關事宜:

1、承包合同一經簽訂後,乙方的經營就開始自負盈虧,即使因一些不可抗拒的自然因素造成超市經營虧損,也由乙方自行負責,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2、乙方如違規,甲方有權提前合同終止,並不返還租金。

3、保證所售商品不能高於附近超市及農貿市場。

4、如果停電,甲方不承擔為乙方提供發電的責任。

5、此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

6、此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解釋權歸安徽皖嶺農副產品經營專業合作社所有。

甲方(簽章): 經辦人簽字:

乙方(簽章): 擔保人簽字:

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