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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牌產品經營協議書(通用3篇)

欄目: 經營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9.31K

品牌產品經營協議書 篇1

合同編號:_________

品牌產品經營協議書(通用3篇)

特許方:_________

受許方:_________

一、總則

1.甲、乙雙方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及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願、互惠互利、誠實守信的原則,經充分友好協商自願簽訂本協議,並由雙方共同信守。

2.甲方將_________品牌經營模式,以特許經營的形式授予乙方從事_________品牌產品經營活動。

二、協議宗旨

1.甲、乙雙方只有在簽訂本協議後,乙方才能獲得甲方授權許可,按本協議規定的地點、期限、範圍從事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經營活動。

2.本協議規定甲、乙雙方屬於特許經營關係,乙方享有按本協議經營_________系列產品帶來的所有效益及自行承擔所有風險。

三、乙方受許特許經營權需具備條件:

1.乙方必須是在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____工商管理部門批准註冊的合法單位,並具有相應經營範圍的資格。

2.乙方須在_________繁華商業地段擁有_________平方米以上的經營場所,按甲方要求的專賣店統一標準形象進行裝修佈置並專營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

3.乙方首批進貨資金_________元,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起10天內將首批進貨資金匯入甲方指定帳戶。

4.乙方在本協議規定的期限及地點銷售由甲方供應的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乙方的年度銷售回款額不得低於_________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許可乙方使用經甲方書面認可的_________品牌標識、文字、圖案和文稿在本協議特許地區、期限內,用於店鋪門頭、櫥窗、店內裝修佈置。許可乙方用_________品牌標識印製手提袋及包裝物,允許乙方使用_________品牌標識在本協議特許地區內作各種傳播媒介開展有利於提高_________品牌品牌形象的廣告宣傳。

2.乙方收到甲方發出的貨物後如發現貨物與發貨單不符,可在收到該貨物7日內以傳真形式通知甲方查詢,否則按甲方無誤處理。

3.本協議規定甲方是乙方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的唯一供貨方。

4.乙方增設、遷址、重修_________品牌,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告知甲方增址、遷址的詳細地址並按甲方規定的統一標準和要求完成店面裝修,經甲方認可合格後方可開店經營,否則由此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自負。

5.乙方必須嚴格執行甲方規定的市場零售價格,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乙方不得擅自漲價或降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對乙方實施停止供貨,直至解除該合同。

6.乙方在開設_________品牌專賣店或店中店、專櫃期限內只能銷售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不得銷售其他品牌產品,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停止向乙方供貨,並且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本協議。

7.乙方不得向本協議規定區域範圍_________以外地區銷售_________品牌系列產品,如違反,甲方有權對乙方停止供貨,情節嚴重者,取消特許經營資格,解除合同。

8.乙方不得生產、銷售、轉移、藏匿、倉儲、運輸假冒_________品牌產品。否則乙方必須賠償由此給甲方造成的名譽、商譽、商標、打假費用等方面的全部經濟損失。

9.乙方有義務維護_________品牌的聲譽和形象,有義務協助甲方打擊假冒_________品牌產品。

10.乙方不得將甲方傳授給乙方的產品資料和經營機密洩露給第三方。如乙方違反此條規定,甲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協議,並將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及由此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

11.乙方必須每月與甲方進行對帳,乙方必須在收到對帳單7日內將對帳結果返回至甲方。如乙方逾期未能返回對帳結果,則視為乙方認同甲方對帳單的全部內容和金額。

12.乙方必須遵守甲方的經營模式,甲方有權對乙方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的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

13.如乙方未能完成本協議規定的銷售回款指標,或乙方未能如期完成甲方規定的開店計劃和店面翻新計劃,甲方有權終止供貨、解除合同,並有權許可第三方在乙方經營_________品牌產品的市場上從事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業務。

14.乙方如違反本協議規定,侵犯甲方的合法權益,破壞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體系,或出現重大債務問題無法正常經營,以及被政府部門下令停業或吊銷營業執照不具備經營資格,或經營所需其他條件未達到甲方要求,或違反甲、乙雙方期貨合同條款及甲方相關的管理辦法等,甲方有權單方面終止乙方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資格。

15.甲方有權隨時要求乙方償還所有欠甲方的貨款,乙方如延期付款,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除交付所欠貨款外還需按未付貨款的日萬分之五交納滯納金。

16.乙方不得擅自將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權轉讓給第三人,轉讓第三人必須經甲方書面同意,甲方並有權瞭解乙方與第三人簽訂的_________品牌合作協議條款。

17.乙方任何形式的廣告宣傳必須接受甲方的監督檢查,對不利於甲方的廣告宣傳甲方有權要求乙方立即停止,直至追究乙方的法律責任。由此造成的一切後果由乙方承擔。

18.甲方統一設計制定_________品牌專賣店的門頭、燈箱、店內外裝修、貨架、促銷品、廣告品、產品展示等並協助乙方實施。

19.甲方將實施統一的廣告、推廣活動作為宣傳,並統一_________品牌專賣店識別系統,維護_________品牌特許經營體系的名譽和統一形象。

20.乙方必須在每月28日前按甲方要求以書面形式向甲方報出當月的銷售、庫存報表。乙方應將本地區市場資訊及時反饋給甲方。

五、獎勵及調貨條款

1.乙方沒有違反本協議條款並年銷售回款額達壹佰萬元以上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_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伍拾萬元以上,壹佰萬元以下者,按實際回款額的_________%返利;年銷售回款額達到叄拾萬元以上,伍拾萬元以下者可享受零售價_________折供貨的優惠。

返利在第二年年初以貨物形式支付。

2.乙方看樣訂貨。凡乙方向甲方訂購的貨物除質量問題或甲方錯發以外,甲方有權不予退換,如乙方確有困難,可在收到該批貨45天內向甲方提出書面調換申請,甲方可根據具體情況酌情處理,但是:

申請調換的數量不能超過乙方年購貨量的_________%

打折產品、特價產品和樣品不能調換。

調換商品須經甲方確認同意後方可執行。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退貨,甲方有權不予認可,造成的損失由乙方承擔。調換商品的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3.甲方對乙方專賣店裝修給予支援。裝修費以貨物形式支付。但必須在兩年後憑甲方企劃部簽字認可的裝修結算書到公司報銷。

六、供貨及運輸:

1.供貨地點:甲方倉庫。

2.運輸方式:自提或代辦託運,運費及保險費由乙方負擔。

3.收貨要求:乙方收到貨後,必須在每件開箱前稱重,重量相符,開箱驗貨;如重量不符不得開箱,並立即通知甲方或向運輸部門查詢、索賠。否則,開箱後出現任何後果均由乙方負責。

4.乙方以後要貨必須以傳真為據,如無傳真甲方有權不予發貨。

七、不可抗力

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的發生,包括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勞工問題等,導致本協議無法履行時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件之一,一方應立即將事件情況書面通知另一方,並在3日內提供事故詳情及本協議不能履行或延期履行的原因,逾期按違約處理。

八、協議適用法律及爭議的解決

本協議之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和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管轄。

九、協議期限、續簽和終止

1.本協議有效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2.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均可在本協議到期前30天內向另一方提出延長協議之書面申請,經雙方協商同意後可續簽協議。

3.協議到期後,如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再續簽協議,則甲、乙雙方的特許經營關係自然終止。

4.本協議終止後,乙方原有_________品牌庫存產品限一個月期限內自行處理,一個月以後乙方不得再銷售_________品牌產品。

5.本協議簽訂地點:_________。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合同履行地:_________。

7.在履行本合同中如出現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通過法律解決,由_________人民法院管轄。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

法人代表:_________法人代表:_________

委託代表人:_________委託代表人:_________

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營業執照註冊號: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簽訂地點:_________

品牌產品經營協議書 篇2

甲方:乙方: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聯絡電話:聯絡電話:

一、供應商經營品類為 品牌為, 經營方式為 。

二、營業額指標:全年含稅營業總額不低於人民幣________元,乙方每月的聯營指標(含稅)具體約定如下:

三、在本合同簽訂____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進場費_________元。

四、乙方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交納保證金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___元)

五、甲方按乙方營業額的39;________%(如乙方實際營業額達不到約定的營業額指標,則按該指標提取),提取聯營管理費,於每月付款時一併結算。

六、物業管理費:收費標準人民幣_________元平方米月。

七、因甲方需對乙方委派的駐店營業人員進行管理和培訓,乙方同意按駐店營業人員的人數,一次性向甲方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管理費、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培訓費,按每人人民幣________元(其中押金________元)的標準支付胸牌費、按每人夏裝(男裝 ______元人民幣套,女裝_______元人民幣套)冬裝(男裝_____元人民幣套, 女裝______人民幣套)的標準支付服裝費。

八、乙方聘用甲方營業員的,應支付其工資(______元人月)和獎金(月銷售額的____%人月),並且應在每月月首____日內,交付於甲方;所聘外來營業員的工資及獎金,由乙方自行負擔。如逾期支付甲方店員工資和獎金,每逾期一天,按應付款項的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九、本合同聯營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十、補充協議:

甲方: 簽字(蓋章)乙方: 簽字(蓋章)

委託代理人: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品牌產品經營協議書 篇3

甲方:

甲方地址:

聯絡電話:

傳真:

法定代表人: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地址:

收貨地址:

收貨人:

一、協議總則:

1.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願、誠實守信、共同發展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簽訂本協議。

2.甲、乙雙方在互惠互利、優化整合雙方資源、提高經營效率、降低運營成本的基礎上,以促進公平、公正、有序及可持續發展的經營環境,為消費者提供質優產品,完善服務,不斷提升可愛可親服務體系在中國市場佔有率,作為雙方合作目的。

3.甲、乙雙方的責任及義務僅以本協議為限,此協議有效期為一年,於20年08月03日起至20年08月02日止,協議期內不收取品牌管理費。

4.智慧財產權:可愛可親經營模式的智慧財產權屬甲方所有,乙方有權在本合同授權範圍內合理使用,包括但不限於可愛可親商號、可愛可親商標、專利、外觀設計、系統、產品資訊、廠商資訊、標誌和服務標誌、教育體系標誌、模式、樣式、店鋪管理模式、會計統計、專業教育研修程式及有關營運不可分割的統一系統等所有相關資源和技術。

5.甲乙雙方為獨立的民事主體,各自承擔獨立法律責任。

二、品牌合作及相關條款:

1.乙方可於協議期滿前一個月向甲方書面提出續約要求,如乙方無違反本協議的情況,雙方即可續約。雙方續約後,乙方無需再向甲方繳納品牌使用費用。如乙方沒有提出續約要求,則於協議期滿時視為自動解除合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退回所有涉及甲方智慧財產權的相關物料。

2.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可愛可親”品牌,在吉林省松原市扶余區(縣)開設可愛可親高階(級別)特許店,相互之間無產權及歸屬關係,乙方接受甲方授權後,其建立的品牌店按甲方確認的統一規範和模式進行管理,享受甲方的專業技術指導和接受甲方監督。

3.乙方確定最終經營店址後,必須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並由甲方確認後方可進行裝修和開業,甲方可以提出更改地址的意見,若乙方未根據甲方的意見重新選址,一切後果均由乙方自行承擔。

4.乙方在未取得市級代理權時,不得使用以城市為名的店稱,否則甲方有權取消其加盟權。

5.甲方授權乙方銷售已經與甲方建立合作關係的國內或國外生產廠家或代理商的商品(國內或國外生產廠家或代理商要求設立專櫃的需按其要求進行)。

6.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可愛可親母嬰用品生活館商號、商標、營銷策劃及相關的經營模式。乙方須按本合同的規定,在甲方統一的經營模式、經營管理方法下從事可愛可親相關經營活動。

7.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可愛可親”品牌及其相關品牌形象、視覺效果設計(包括但不限於:店鋪設計方案、招牌設計方案、貨架設計方案、商品陳列技巧等)進行店面的設計裝修,並開展銷售經營活動,以甲方提供的產品為其店內銷售的全部產品(乙方向甲方申請自行採購的除外),並由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8.甲方授權乙方使用“可愛可親”品牌的使用權,本合同條款下之產品、經營方式和管理均具有不可轉讓性。乙方不得再行向任何第三方出借、轉讓使用權,乙方不得將甲方授予的一切經營權利私下轉借給第三方。不得未經授權自行製作、複製可愛可親品牌形象的物品或甲方的產品,不得在未經授權的場地展示可愛可親形象物或出售甲方的產品和服務,否則將視乙方該行為為嚴重違約行為,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做出賠償。

9.乙方簽約時一次性支付高階(級別)品牌使用費萬元,獲得甲方的正式授權。除本合同被依法撤銷外,乙方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品牌使用費。

10.甲方授權乙方在約定區域範圍內展開經營活動,其取得資格的方式是在符合本協議的第二章第9條款後(繳清相關的費用)即時生效。

11.乙方簽約時繳納品牌管理保證金,以確保本合同的完全正當履行。合同終止後三個月以內甲方全額無息退還保證金給乙方。若在經營過程中乙方出現以下情況時,甲方將不予退還此保證金:保證金之前不是說沒有嗎?

乙方在雙方合作終止後未妥善安置顧客

乙方在協議期滿前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結業;

乙方被客戶投訴退賠或串貨尚未解決

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約定的條款。

乙方未能退回所有涉及甲方智慧財產權的相關物料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許可任意升、降價

12.雙方簽約後,乙方獲得甲方一次性免費贈送市場價值的可愛可親系列產品及相應級別贈送的儀器裝置和形象產品。

13.乙方進貨額每達到___元時,甲方返還乙方品牌費__元,返至總額累計至萬元為止(進貨金額只計服裝、玩具、可愛可親自主品牌,特價產品除外)。增加奶粉等

14.乙方平均每月進貨量不低於元。

15.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及終止後,乙方及其僱員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披露、使用或允許他人使用其所掌握的甲方的經營資訊和商業祕密。乙方承諾採取必要的防範措施,保護甲方披露的經營資訊和商業祕密。雙方承諾對對方披露的所有資訊承擔保密義務。

三、經營方式及相關條款:

1.甲方授權乙方在其區域內可以以電話訂購、店內零售的方式進行實體店鋪的銷售。

2.乙方在其授權區域,經營期間必須自行投入、自主經營、自負盈虧。即乙方合法享有可愛可親母嬰用品生活館的全部經營權利和義務,並承擔經營期間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甲方對其債權債務無須承擔任何法律責任。

3.乙方在經營期間原則上只能經營已經與甲方建立合作關係的國內或國外生產廠家或代理商的產品以及甲方自行生產、提供或許可其經營的其他產品。如果乙方需要銷售當地特色而我司未與該廠商合作的產品,可以向總部提出書面申請,經稽核通過方可自行採購或由總部協調採購(但產品出現質量問題甲方不予承擔任何的責任)否則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同並要求賠償。

4.乙方在經營期間,必須明碼標價,按甲方網上公佈或發貨單的廠家建議零售價,根據當地市場的具體消費水平,可以上下浮動20%定價(廠商有保護價的除外),不得超低價銷售專賣產品及假冒偽劣產品,否則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本合同。

5.在經營過程當中,如乙方在一年半內確實由於經營不善等原因需要關閉,為了降低乙方的經營風險,總部可以考慮退貨(乙方未在甲方處採購商品及貼有價格標籤、陳舊、損壞、拆卸等影響第二次銷售的除外),其退貨費用按乙方自甲方購入價的30%回收,運費由乙方承擔;退回產品有效期必須為一年以上,食品類為兩年以上,在該期限外,總部不予受理退貨處理。

6.甲方為乙方辦理髮貨事宜,發貨及運輸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發貨必須提供準確的發貨清單,發貨清單裝入商品包裝箱內,乙方憑發貨清單驗貨,如有差異乙方應在貨物到達後兩天內以書面形式告知甲方,否則甲方視乙方如數收到和接受發貨清單上所列的商品。

7.甲方應乙方要求向乙方提供免費培訓,委派專業的銷售專家協助乙方開業及人員培訓,派出人員在培訓期間的車旅費、食宿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之權利:

1.乙方有權優先獲得甲方定期或不定期的產品、營銷、推廣、促銷、市場等相關資訊。

2.乙方有權依本合同的要求向甲方或其代理訂購與甲方建立合作關係的國內或國外生產廠家或代理商的孕嬰用品,並在授權區域內開展經營業務。

3.乙方有權在其授權區域內通過電話訂購、店內零售的傳統銷售方式進行銷售。

4.乙方有權進行合理的打折讓利促銷活動,在其推廣過程中產生的相關費用和折扣成本,均由乙方自行負擔,但如果甲方有統一的促銷支援則按政策執行。

5.乙方有權進行廣告刊登,但應預先將廣告文案送交甲方稽核,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刊登,廣告費用由乙方自行承擔。

6.乙方在合同簽署後48小時內享有單方解除權。在合同簽署48小時後或乙方獲取甲方經營資源後,該單方解除權即告取消。

五、乙方之義務:

1.為有效促進產品銷售,乙方有義務對甲方統一制定的促銷活動應完全瞭解其重要性和必要性,並竭力執行。

2.乙方在經營期間,應遵守先付款後發貨的原則,甲方或其代理在確認貨款到帳後組織發貨,否則因貨款未到賬而導致發貨時間延誤由乙方自行負責。

3.乙方在本協議發生終止、解除、撤銷或被宣告無效,應在30日內向甲方退還有關檔案資料,撤消相關使用者名稱和密碼,以示履行保密義務。如果有關檔案資料,使用者名稱和密碼等公司商業機密遺失、損毀、被盜等意外情形發生,應立即通知甲方,並對此造成的不良後果承擔相應的責任。

4.乙方需認同並接納甲方的經營宗旨、管理章程和運作模式,服從可愛可親總部的管理與指導。

5.乙方對甲方訂貨資訊系統內的商品價格有保密的義務,如乙方將進貨價格洩露給與甲方建立合作關係的國內或國外生產廠家或代理商,導致廠商停止供貨、抬價,或洩露給其他個人和單位以謀取私利,甲方有權要求乙方作出補償並追究其法律責任,同時甲方可以單方終止合同。

6.乙方嚴格按甲方或其代理統一提供的可愛可親母嬰用品生活館店鋪設計形象要求進行裝修,乙方自行負責其裝修費用。開業後一個月內須將店鋪的外景效果圖和店內照片用快件的形式郵寄到總部,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可以提前解除合同。裝修費不是說有報銷的嗎?

7.乙方須依法註冊個體工商戶,經營甲方資源。如乙方註冊公司經營甲方資源,則乙方必須重新以公司名義與甲方簽訂本合同。

8.乙方聯絡方式(例:電話,郵箱等)如有變更,須於7個工作日內告知甲方,如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將由乙方承擔,乙方經營地點及收貨地點如有變更,須提前20個工作日向甲方提出書面申請,否則視為乙方違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合作,如乙方暫未確定店鋪,在確定店鋪前7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甲方,否則因此造成的一切後果將由乙方承擔。

9.本合同期滿後,甲乙雙方未就繼續履行本合同達成一致,乙方不得使用本合同第一條第4款規定的甲方智慧財產權,否則應賠償甲方品牌費用¥6.98萬元。是否還要收取費用?

六、甲方之權利:

1.甲方有權對乙方店內的產品陳列、零售標價、銷售方式、資訊反饋、售後服務、經營管理等方面進行指導和監督。

2.甲方根據市場發展的長遠計劃,有權提供宣傳用品,如:海報、掛旗、宣傳手冊、站臺廣告、電視廣告、廣播宣傳、卡通貼畫等,並適時針對市場釋出相應的廣告資訊。

3.甲方及其代理有權對乙方的營業狀況、經營方式、營銷技巧、產品銷售、庫存商品、價格制定等情況進行檢查、核對或交流。

4.甲方及其代理可以對乙方開業期訂購的首批產品的百分之壹拾伍進行調整發貨,以更加完善乙方店內的產品資源。此項不容接受

5.如果乙方在合同期內違約造成甲方或其代理的經濟損失和企業形象的破壞,甲方有權視違約情況要求乙方賠償經濟損失或追究法律責任。

6.換季產品(例如服飾、鞋帽)等在同季度內按甲方調劑政策予以調劑,跨季度的產品甲方有權不予調劑。

七、甲方之義務:

1.甲方或其代理負責維護乙方的經營權。為維護乙方的經濟利益,甲方採取區域政策保護措施,甲方在授權乙方一定的區域內不得擅自授予其他投資商經營同樣的店鋪。但自願連鎖、直營連鎖、網店、商場、超市內的店中店或專櫃的經營形式除外;同時,乙方不能向授權商圈區域外串貨。

2.如果甲方供應的產品因內在質量問題(乙方從總部以外渠道進貨的由乙方自己負責)引起的經濟損失或法律糾紛,根據相關法律條款由甲方出面協助乙方向與甲方建立銷售合作關係的國內或國外生產廠家和代理商進行索賠或追究其法律責任。

3.甲方通過其訂貨系統和訂貨清單向乙方提供全國統一的優惠供貨價格(一般按市場參考零售價計算從2.5折到7.0折不等,食品類、紙尿褲、強生等薄利產品按發貨時的廠商供價行情的除外)資訊給乙方,由乙方通過網上訂貨資訊系統、傳真、電子郵件、委託甲方客服人員等書面方式下單訂貨。

4.甲方保證對乙方的產品供應是長期穩定的。為確保該條款的實現,緊俏產品乙方應提前下訂單,並給甲方不少於15個工作日的訂單處理完成時間。

5.甲方或其代理負責向乙方提供統一的店鋪設計方案,乙方自行裝修製作,裝修製作費用由乙方負責。甲方或其代理在乙方開店前統一安排宣傳推廣用品(包括弔旗、店員服裝、開業氣球、價格標籤、物價牌、會員卡和購物膠袋等),超過公司配額的開業用品乙方需另行付費購買。

6.甲方或其代理負責制定和修改可愛可親母嬰用品生活館的經營手冊、培訓資料、管理模式、店鋪管理章程、會員卡制度、銷售策劃方案等。

7.甲方有義務為乙方的個人資料及店鋪資訊進行保密,未經乙方許可,甲方不得將乙方的所有個人資料及店鋪資訊向第三方公佈。

八、特別申明:

乙方確認,甲方已經全部按照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向其履行了全部的資訊披露義務,並明確認知其簽訂本協議的一切法律後果。

九、違約責任及相關條款:

1.本合作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如果產生有關本合同的存在、效力、履行、解釋、終止的爭議,甲方與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向甲方所在地廣州仲裁委員會提請仲裁。

2.本協議自雙方代表簽字之日起生效,協議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補充條款:

1、報銷路費及住宿費:;報銷哪方的住宿費?

2、乙方增加儀器配置:專業單人泳療裝置2套多功能店鋪專業收銀機,一臺多功能妊娠紋修復儀1臺,豪華多功能瑜珈健胸儀1臺,超豪華多功能美體塑身健身儀1臺,高階嬰兒理髮椅及理髮器1套,補充儀器款共計:;

3、乙方享受陽光樣板店政策;

4、乙方於20年8月03日已支付品牌使用費及保證金元。

甲方:

甲方地址:

甲方代表:

簽約日期:

乙方:

乙方地址:

簽約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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