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簽訂借款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

欄目: 借款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8W

擔保是法律規定或者當事人約定的保證合同履行,保障債權人利益實現的法律措施。因此讀者朋友們,當你們在簽訂借款合同時,可以留個心眼,請求借款人擔保。而擔保分五種,分別是保證、抵押、質押、留置和定金。

簽訂借款合同時需要注意哪些?

保證,是以保證人的財產和信用為擔保的基礎,屬於人的擔保。這裡需要注意檢視的是保證人是否具有保證的資格,而且保證人一定是借款人以外的第三方。不過如果要保證的話,保證人可以選擇一般保證與連帶保證。因此在借款時需要注意是否是連帶保證。從而使借款是可以找對人。

抵押,是一定的財產為擔保的基礎,屬於物的擔保。這裡需要注意的是抵押是不轉移財產佔有,即是固定資產類,且需要在特定的財產登記處登記時才有效,可以以將來的財產設立抵押。從而做到抵押借款。

質押,是一定的財產為擔保的基礎,也是屬於物的擔保。不過與抵押相比,質押包括動產權利的質押,質押物需要交給債權人佔有,比方說對方家的字畫,珠寶。而且質押還可以是權利的質押。不過這裡需要注意的是質押需要在登記時方能生效。

留置,也是一定的財產為擔保的基礎。該方式下的擔保是因特定的合同產生的,留置不需要事先約定但屬於合法佔有。比方說對方欠你錢,但某天對方需要您進行轉賬,你將該部分錢先留下。該方式與債權屬於同一法律關係。

定金,是一定的金錢為擔保的基礎,又稱金錢擔保。一般定金的金額不得超過主合同標的額的20%,收受定金的一方如果沒有履行義務將需要雙倍返還。定金從實際交付定金之日起生效。定金需要以書面的約定。

上述方式是在擔保時能很好的規避風險。從而保障債權人利益實現的法律措施。不過如果是比較好的朋友你需要考慮是否進行這樣的方式讓對方進行擔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