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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精選27篇)

欄目: 建築合同 / 釋出於: / 人氣:1.53W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1

甲 方: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精選27篇)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乙 方:

法定代表人:

住 所 地:

根據國家《物業管理條例》等相關法規、條例,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 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

總建築面積:

規劃用地面積:

住宅建築面積:

商業建築面積:

其他物業建築面積: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範圍:

第二章 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門廳、房屋承重結構、房屋主體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內天井、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承重結構部位等;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電梯、樓內消防設施裝置、監控裝置、水泵、水箱、垃圾桶、綠化設施、庭院中的桌、椅、小品等。

3、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綠地、道路、化糞池、機動車停車場、變電站、溝渠、池、井等。

4、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5、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6、車輛(機動車和非機動車)行駛、停放及經營管理;

7、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管服務;

8、物業管理區域內業主、使用人裝飾、裝修物業的管理服務;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管理區域的日常安全巡查服務;

11、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巡視、檢查、物業維修、更新費用的賬務管理;

12、供水、供電、供氣、電信等專業單位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對相關管線、設施維修養護時,進行必要的協調和管理。

第三條 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增值無償服務;(詳見附件三)

2、特約有償服務;(詳見附件三)

3、協助甲方處理與甲方工作相關的業主投訴,協調甲方與業主之間的關係。

第四條 乙方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權利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三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五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費用按以下標準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

住宅物業服務費:

商業物業服務費:

第六條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護費用,包括電梯保養費用和年檢費用。但不含電梯及其他公共設施、裝置水電耗能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不含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 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按政府有關部門收費標準執行﹚;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管理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法定稅費;

(9)公司管理費用攤銷;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業主應於甲乙雙方合同約定日期內全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

一、 納入物業管理範圍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以下稱空置房),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按 元/每月每平方米標準支付給乙。

二、 甲方將未售出用於出租的物業服務費由甲方按相對應的物業型別服務費標準全額向乙方支付,甲方同時承擔相應的公攤、公共維修儲備金等費用,支付方式為每月10日前支付上月費費。

三、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

四、 物業服務費交費方式:物業服務費自甲方通知業主辦理交房手續的當月起,由業主向乙方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在入夥之日向乙方全額預交12個月物業服務費(未按時辦理收樓手續業主亦按自此交費日期、交費方式向乙方交納物業服務費)。以後均按6個月為一個收費階段向乙方預交下一季度物業服務費,具體交費日期為每個收費階段第1個月的 25 日前。

第四章 物業管理相關費用

第七條 業主應於乙方接管之日按建築面積 元/平方米向乙方一次性交納裝修垃圾清運費用,建築垃圾放置於乙方指定位置,由乙方負責清理。

第八條 生活垃圾清運、處理費由環衛部門按規定向業主(使用人)收取或委託乙方向業主(使用人)收取。

停車費、車位使用費:小區車位的配套設施如停車棚、車位區分設施、照明設施、電源由甲方負責安裝到位,乙方負責管理經營。

一、 產權屬甲方所有的停車位,根據甲乙雙方商議另行簽訂委託經營協議。

二、 地面以地下出租的車位清潔服務費標準將按 市普通住宅小區停車場停車收費標準申報物價部門批准後執行,所收費用歸乙方所有,用於彌補乙方物業管理服務經費不足。車位清潔服務費用標準為: 元/月·個(以價格行政主管部門核准後的標準交納)

三、 地下已出售的車位由相應業主向乙方按 元/月·個的標準交納車輛清潔服務費。

第十條 公共設施、裝置執行費用分攤

電梯執行電費、公共照明等公共設施裝置能源消耗電費,由乙方據實按月公佈,向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按月據實分攤,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應按乙方規定時間交納。逾期,乙方可按照供電供水部門滯納金標準向逾期交費的業主及使用人收取水電滯納金。

第十一條 電梯維護費:1至4層(含4層): 元/月·戶

第五章 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 甲方應書面通知乙方進場對物業進行承接,甲乙雙方各派2人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

1、共用部位: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室外牆面、屋面、住宅大堂、公共門廊(走道)、架空走廊、樓梯間、水電及通訊用房、管理用房、消防用房和電梯間等部位。

2、公用設施裝置:物業管理區域內屬全體業主、使用人共同使用的綠地、水箱及供水設施、給排水管道、化糞池、電視通訊線路、宣傳欄、電梯、照明系統、消防系統、避雷裝置、裝置用房、管理用房、公共停車場和監控設施等裝置。

第十四條 乙方按政府相關部門的竣工驗收報告及專案現狀進行接管驗收,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在保修期內如存在質量問題,由甲方負責限期返修。如甲方委託乙方維修,維修費用全部由甲方支付。

第十五條 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業主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 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業主資料和產權資料及物業管理所必須的其他資料。

在交房時,由業主與乙方共同查驗到業主自用部位、設施存在質量問題,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處理,並對問題進行跟蹤。

第十七條 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相關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十八條 甲乙雙方約定乙方將於 年 月 日 時 分進場承接物業。

第六章 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九條 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

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條 乙方可採取規勸、公示、 糾正 、責令恢復原狀、收取補償費用由乙方恢復、向政府主管部門報告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小區臨時規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一條 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二條 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

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三條 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期間相關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四條 甲方按規定向乙方提供面積約60平方米的物業管理用房。

第二十五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二十六條 本專案的廣告位由乙方全權負責經營和管理,廣告位所得收入歸乙方所有。

第七章 專項維修儲備金

第二十七條 專項維修儲備金依照《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執行。

專項維修儲備金由業主按 元/月·平方米向乙方預存,專項維修儲備金專款專用,由乙方提出維修使用計劃,甲方審批後按計劃實施,專項維修資金不敷使用時,由全體業主以所擁有物業建築面積按比例分攤。

第二十八條 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專項用於保修期滿後的小區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裝置維修、更新、改造,專項管理,每半年向全體使用人公佈共用部位、公用設施裝置專項維修資金使用情況。

第二十九條 業主轉讓物業的所有權時,所結餘的專項維修資金不予返還,隨物業所有權同時過戶。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三十條 因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款致使乙方未能完成管理服務內容,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不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應在規定期限內達標,如乙方無法達標,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第三十二條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水電費用的,應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四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五條 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3、非因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第九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六條 合同期限:無期限,自乙方正式進駐承接歐景藍灣二期物業服務之日起計算。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成立業主委員會並與新選聘的物業公司簽訂物業服務合同後終止,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甲方。

第三十八條 甲方在與業主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將本合同中約定的業主的權利義務條款作為合同的補充條款或附件。

第三十九條 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

第四十條 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 種方式處理:

1、向當地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連附件共十捌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授權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2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管理資質等級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選聘(或續聘)乙方為_________________(物業名稱)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第二條 物業管理區域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用途: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總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託管理的物業範圍及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二章 物業服務內容

第三條 制定物業管理服務工作計劃,並組織實施;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材料等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部位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共用照明、________。

第六條 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泵房、自行車棚、_______。

第七條 公共區域的綠化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門崗服務、物業區域內巡查、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維持物業區域內車輛行駛秩序,對車輛停放進行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一條 消防管理服務,包括公共區域消防設施裝置的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 電梯、水泵的執行和日常維護管理,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房屋裝飾裝修管理服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 其他委託事項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物業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 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質量按以下第_________項執行:

1.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釋出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一,即普通商品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

2.執行北京市國土資源和房屋管理局釋出的《北京市住宅物業管理服務標準》(京國土房管物字[20__]950號)規定的標準二,即經濟適用房、直管和自管公房、危舊房改造回遷房管理服務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執行雙方約定的物業服務質量要求,具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章 物業服務費用

第十六條 (適用於政府指導價)物業服務費用執行政府指導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和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其中,電梯、水泵執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如政府釋出的指導價有調整,上述價格隨之調整。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按照乙方與保險公司簽定的保險單和所交納的年保險費按照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乙方收費時,應將保險單和保險費發票公示。

第十七條 (適用於市場調節價)物業服務費用實行市場調節價。

1.物業服務費由乙方按_________元/平方米/月向業主(或交費義務人)按年(季、月)收取。(按房屋建築面積計算,房屋建築面積包括套內建築面積加公共部位與公用房屋分攤建築面積。)其中,電梯、水泵執行維護費用價格為:________________;按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2.物業服務支出包括以下部分: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維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其它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適用於包乾制)物業服務費如需調整,由雙方協商確定。

4.(適用於酬金制)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費中提取_________%作為乙方的酬金。

5.(適用於酬金制)物業服務費如有節餘,則轉入下一年度物業服務費總額中;如物業服務費不足使用,乙方應提前告知甲方,並告知物業服務費不足的數額、原因和建議的補足方案,甲方應在合理的期限內對乙方提交的方案進行審查和作出決定。

6.(適用於酬金制)雙方約定聘請/不聘請專業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進行審計;聘請專業機構的費用由全體業主承擔,專業機構由雙方協商選定/(甲方選定、乙方選定)。

第十八條 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大、中修和更新改造費用從專項維修資金支出。

第十九條 停車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車庫車位(租用):_________;其中,物業管理服務費為:_____________;車庫車位(已出售):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日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大廈物業管理服務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1.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2.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專案

1.承擔大廈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承擔大廈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汙水管、垃圾庫、抽風排煙道、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承擔大廈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自行車房棚、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承擔大廈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承擔大廈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大廈消殺。公共區域綠化等。

6.承擔大廈交通、車輛行駛、停泊及管理。

7.對大廈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大廈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大廈保安工作。

8.為大廈業主提供社群文化娛樂服務。

9.做好大廈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的建立、儲存。

10.做好政府法規和行業政策所規定的應由乙方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按________________考評標準執行。

第四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管理

1.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大廈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住宅物業每平方米____元/月。商業物業每平方米____元/月。

2.大廈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乙方應在每月____日前,向繳費業主提供上月物業服務收費明細帳單並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程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3.甲方應協助乙方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甲方承諾不慫恿、煽動業主不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侵害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

4.乙方應按規定購買車場保險、大廈公共裝置、設施等財產保險,按規定為其員工辦理普通社會保險(按南州相關標準)和人身意外保險(每人____元/年)。保險費列入物業管理服務成本費開支。

5.乙方應按政府、行業法規,如實列支物業管理服務成本費用,按政府規定提取____%的物業管理服務佣金,不得隱瞞物管收入,虛報多報支出費用。乙方弄虛作假、亂收費、做假賬,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雙方合同關係。

6.大廈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按政府規定由乙方每____個月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____個月),賬目公佈前送交業主委員會稽核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季度後的次月____日以前,特殊情況延遲公佈賬目需書面告知業主委員會。乙方不公佈賬目,業主有權暫停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7.甲方有權聘請獨立會計審計機構每年對上述帳目進行查驗稽核一次,審計費用在物業收費中支出。乙方提供的帳務虛假或嚴重失實的,將構成甲方解除合同的合理理由。

第五條 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__________

1.大廈專項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收費標準,每平方米____元,隨物業管理服務費一齊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然後以業主委員會名稱單獨建帳列項,按政府規定的專項本體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專款專用。

2.大廈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按物管公司先立項報價,業主委員會稽核簽字後才實施的程式進行運作。

3.大廈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____個月由業主委員會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____個月),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佈前由業主委員會送交乙方核查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季度後的次月____日以前。

4.業主拖欠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規定辦法進行處理。

5.大廈____公用設施專用基金(指用於南州市住宅區公用設施專用基金管理規定指定專案)由業主委員會負責向開發商追討。在大廈須動用該專用基金時,且原大廈開發商拒絕支付該專用基金的情況下,由業委會負責。

第六條 乙方自律承諾

1.乙方應同大廈業主委員會及全體業主加強溝通,相互尊重;接受大廈業委會和全體業主的監督。

2.乙方承諾,不作假帳、亂收費,定期公佈物管帳目,嚴格按________標準提供管理服務。加強大廈治安巡邏管理,若因物業安全管理違規、失職、脫崗,造成業主家中被盜,財產損失和其它意外事故,除現金、有價證券、珠寶、古董外,乙方將承擔賠償責任。若因物業車場管理責任,造成業主車輛被盜,乙方將承擔賠償責任。承諾大廈治安消防重大責任事故發生率為零。

3.乙方承諾,不干涉業主委員會的正常監督、維權活動。

4.乙方對大廈的改造計劃須徵得業委會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七條 管理服務期限

_____年,從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第八條 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1.大廈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後,雙方合同關係即終止。乙方應提前____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裝置、大廈資料等交接清單,送業主委員會稽核。大廈物業收費財務帳目,應於合同終止後的____日之內,送交業主委員會稽核,由業主委員會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2.乙方願意續簽合同,應在合同到期前____天,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合同到期前____天召開)進行表決確認。管理服務期間無重大失職過失,無賬務弄虛作假,表決結果業主滿意率達到____的,由業主委員會直接同乙方續簽合同。

3.業主大會表決,業主滿意率達不到____,原合同到期後自行終止。由業主委員會另行招聘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4.新老乙方的交接過渡期最長為____個月,原乙方應提供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____個月過渡期滿後,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九條 違約責任

1.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將按每日萬分之____的標準計算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欠費期超過____個月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對欠費期超過____個月的業主,可提起訟訴進行追討,敗訴方除補繳納物業管理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用。

2.乙方服務未達到服務標準,給物業共同利益造成損害的,應向甲方賠償損失;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

3.乙方未給予甲方交接過渡期而擅自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應向甲方賠償損失,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全體業主____個月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計算。

第十條 糾紛的解決

本合同各方當事人對本合同有關條款的解釋或履行發生爭議時,應通過友好協商的方式予以解決。和解或調解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一條 生效條件

本合同自雙方在本合同上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式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當事人各執____份,其他用於履行相關法律手續。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授權代理人:(簽字)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子信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4

甲方:

乙方:

為了維護大廈各業主的權益,促進大廈的管理,現業主與物業管理公司達成以下協議:

一、業主已於 年 月 日收到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簽訂的《住戶手冊》。

二、同意將來若將該物業產權轉移(包括但不限於出售、轉讓、饋贈、遺贈或互易)時,需取得承讓人在公證處簽署此相同的承諾書,並在產權轉移後一個月內將該份合約交管理公司,以確保該承讓人遵守該管理公約及業主守則的規定,此外亦同意以書面通知發展商及管理者關於單元擁有人的變更及承讓人的姓名,聯絡地址及其他有關資料。

三、本業主/本公司完全同意和嚴格遵守本手冊所載之各項內容並願意與小區管理處通力合作,共同維護住宅小區的建設風貌及優美、整潔、寧靜、安全的居住環境。如有違反願按《住戶手冊》中的要求,接受經濟和行政處罰。

四、本合同一式兩份,業主和管理處各執一份,自簽字之日起具有法律效力。

業主房屋地址:

業主(委託人)簽名:

聯絡電話:

管理單位蓋章:

負責人簽名:

聯絡電話:

年 月 日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央監控裝置、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裝置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

(2)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4、_________。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及其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按養護計劃和操作規程,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狀況進行檢查,發現不安全隱患或險情及時排除;

7、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並於每年_________月,以_________方式向甲方提出這些計劃和報告。

8、每_________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收支帳目和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使用情況,將物業管理服務專案、收費標準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

9、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改善配套專案,須與相鄰業主協商同意並徵得業主大會同意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不得擅自改變房屋共用部位的用途;

10、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由甲方提供的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資料;

11、建立、妥善保管和正確使用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的變更情況;

12、接受業主、使用人、甲方、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等的監督,不斷完善管理服務,定期向甲方報告本合同履行情況;

13、_________。

第五章 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質量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

2、裝置執行;

3、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護和管理;

4、公共環境衛生;

5、綠化;

6、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

7、公共秩序維護與協助消防;

8、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急修、小修;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上述1~8項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不低於物業管理服務的行業指導標準,具體見附件二。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執行國家、省、市有關物業管理服務費用的相關規定;

2、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非住宅由業主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具體是_________;

3、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每_________[月]/[季]/[半年])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_________。

4、本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的調整[由甲方召開業主大會討論決定後,乙方據此向物價主管部門申報並獲核定的標準進行調整]/[甲方召開業主大會決定標準,甲乙雙方協商調整]。

5、空置、空關房屋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分別由_________按其擁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向乙方交納。

6、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承租人另有約定的,從其約定,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責任;

7、業主轉讓物業時,須交清轉讓之前該業主應承擔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

8、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未計入的共用設施裝置執行、能耗費用,按_________[該幢]/[該物業]住戶實際用量共同分攤;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以下第_________項處理;

(1)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_________元交納滯納金;

(2)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應交管理服務費的千分之_________交納滯納金;

(3)_________。

第二十二條 車位使用費不得高於有權核定部門規定的現行標準,由車位使用人按下列標準向乙方交納:

1、露天車位: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2、車庫: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3、摩托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4、自行車:每日:_________元,每月:_________元,每年:_________元;

5、_________。

第二十三條 乙方受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的費用,由當事人自行約定。

第二十四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它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五條 房屋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本物業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保修期滿後的日常養護費用,由乙方在收取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中列支,其大修、中修、更新、改造費用,在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中列支。共用的專項裝置執行的能耗,應設獨立計量表核算,據實際用量合理分攤計收費用。

第二十六條 經甲方同意,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將本物業當年度需用維修專項資金移交給乙方代管的,乙方應當定期接受甲方的檢查與監督。

第二十七條 乙方發生變換時,代管的維修專項資金帳目經甲方稽核無誤後,應當辦理帳戶轉移手續。帳戶轉移手續應當自雙方簽字蓋章起十日內送當地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和甲方備案。

第二十八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保險由乙方代行辦理,保險費用由全體業主按各自所佔有的房屋建築面積比例分攤。

業主、使用人的家庭財產與人身安全的保險由業主、使用人自行辦理;

_________。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___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約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_________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達到合同約定;逾期未整改的,或整改不符合合同約定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督促和要求乙方清退所收費用,退還利息並按_________支付違約金;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協議,未能讓業主按其擁有房屋建築面積按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標準和時間交納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向業主催促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_________交納違約金或_________。

第三十三條 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提前終止合同的,應向對方支付_________元的違約金;給對方造成的經濟損失超過違約金的,對超過部分還應給予賠償。

第三十四條 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乙雙方向開發建設單位索賠。

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相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五條 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第三十六條 因違約而需解除本合同的,提出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到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如有異議,可請求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確認解除合同的效力。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七條 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交接驗收手續。

第三十八條 為維護公眾、業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乙方因採取緊急避險措施造成業主財產損失的,當事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三十九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二條 本合同期滿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投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獲得管理權,但根據法規政策或主管部門規定被取消投標資格或優先管理資格的除外。

第四十三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四十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同意按下列第_________方式解決:

(一)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二)依法向人法院起訴。

第四十五條 甲乙雙方應將本物業的《業主公約》作為本合同的附件;業主轉讓物業時,應當將《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作為轉讓合同的附件,並告之受讓人關於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等費用的交納情況。

第四十六條 本合同期滿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本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__起生效。

甲方(簽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一、本物業構成細目

二、本物業管理質量目標

三、本物業的管理方案

四、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備案表

合同備案號:(_________)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6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及國家、地方有關物業管理法律、法規和政策,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實行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物業服務合同範本。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座落位置:市區路號;佔地面積:平方米;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住宅平方米;物業型別:。

第二條委託管理事項

1、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本物業規劃紅線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本物業規劃紅線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和公共環境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及清潔衛生。

5、交通、車輛行駛及停泊。

6、配合和協助當地公安機關進行安全監控和巡視等保安工作,。

7、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8、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9、法規和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物業服務合同範本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四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第五條管理目標

乙方根據甲方的委託管理事項制定出本物業“管理分項標準”,與甲方協商同意後作為本合同的必備附屬條件。乙方承諾,在本合同生效後年內達到的管理標準;年內達到管理標準,並獲得政府主管部門頒發的證書。

第六條管理服務費用

1、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按下列第項執行:

2、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下列第項執行:

3、乙方對物業產權人、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但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4、房屋建築的共同部位及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與更新改造,由乙方提出方案,經雙方議定後實施,所需經費按規定在房屋本體維修基金中支付。房屋本體維修基金的收取執行市政府物業管理主管部門的指導標準。甲方有義務督促業主繳交上述基金並配合維護。

甲方: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7

甲方:深圳市 業主委員會

乙方: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經深圳 業主大會 年 月 日投票表決, 物業管理有限公司獲得深圳 物業管理服務權。管理服務期限為 ,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截止。為保障 物業管理服務正常執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深圳經濟特區住宅區物業管理條例》及其實施細則等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在平等、自願、協商一致的基礎上,雙方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小區位置:深圳市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平方米

管理及服務面積: 平方米(其中管理用房 平方米,服務用房 平方米,獨立、包括室內車庫 個,計 平方米,管理人員宿舍 平方米)

住宅面積: 平方米

住宅戶數: 戶

(截止 年 月 日,業主入夥戶數 戶)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專案

1.承擔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樓蓋、屋頂、樑、柱、內外牆體和基礎等承重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別墅圍牆外牆體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2.承擔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設施裝置(共用的上下水管道、汙水管、雨水排放系統,垃圾庫、抽風排煙道、共用照明、加壓供水裝置、配電系統、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供水系統等)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

3.承擔 小區內屬物業管理範圍的市政公用設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綠化、室外泵房、路燈、停車場等)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4.承擔 小區內的屬配套服務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5.承擔 公共環境(包括公共場地、房屋建築物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包括別墅牆內屋外小區消殺,公共區域(包括紅線外邊緣)的綠化等。

6.承擔 交通、車輛行駛、停泊及管理。

7.對 實行24小時封閉式管理,對 規劃紅線內範圍進行全天候監控巡視,實行外來人員檢查登記出入制度,配合和協助公安機關做好小區保安工作。

8.為 業主提供社群文化娛樂服務。

9.做好 物業及物業管理檔案、資料的建立、儲存,並在乙方管理期滿時移交甲方。

10.做好政府法規和行業政策所規定的應由物業管理公司承擔的其它事項。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標準和目標。

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按深圳市優秀住宅小區考評標準執行,詳見深圳市住宅局檔案(深住[1997]13號)。

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制定的《深圳 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作為本合同的必須附件。

第四條物業管理服務費及其管理

1.經甲乙雙方協商決定, 物業管理服務費按如下標準收取: 物業和 物業每平方米 元/月(不包括本體維修基金)

2. 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乙方應在每月10日前,向繳費業主提供上月物業服務收費明細帳單並接受業主查詢。乙方必須按政府規定、程式收費,不得亂收費,做到計費準確,收費公開透明。

3.業主應自覺按時繳納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得拖欠。逾期欠費業主將按每日萬分之五的標準計算繳納滯納金。乙方有權對欠費期超過1個月的業主進行公示通報;對欠費期超過3個月以上的業主,可提起訟訴進行追討,敗訴方除補繳納物業管理費外,還應承擔勝訴方合理的律師費用。

4.對故意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及水費,拒不改正者,經業主委員會同意或水務部門授權,乙方有權停止供水服務。

5.乙方對業主、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份,自用裝置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的服務,採取成本核算方式,按實際發生費用計收;甲方有權對乙方的上述收費專案及標準進行稽核和監督。

6.甲方應協助乙方催繳物業管理服務費,甲方承諾不慫恿、煽動業主不繳物業管理服務費,反對“吃霸王餐”無理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侵害其他繳費業主的合法權益。乙方應作好欠費業主的催繳、統計、記賬工作, 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欠繳戶數(僅限空置、拍賣問題房)在一個管理年度期間最多不得超過15戶,否則,超過部分的管理費以佣金抵扣。

7.乙方應按規定購買車場保險、小區公共裝置、設施等財產保險,按規定為其員工辦理普通社會保險(按深圳相關標準)和人身意外保險(每人100元/年)。保險費列入物業管理服務成本費開支。

8.乙方應按政府、行業法規,如實列支物業管理服務成本費用,按政府規定提取10%的物業管理服務佣金,不得隱瞞物管收入,虛報多報支出費用。乙方弄虛作假,亂收費,做假賬,一經發現甲方有權單方解除雙方合同關係。

9. 物業管理服務費所有收支賬目,按政府規定由乙方每3個月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個月),賬目公佈前送交業主委員會稽核備存。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特殊情況延遲公佈賬目需書面告知業主委員會。乙方不公佈賬目,業主有權暫停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10.甲方有權聘請獨立會計審計機構每年對上述帳目進行查驗稽核一次,審計費用在物業收費中支出。乙方提供的帳務虛假或嚴重失實的,將構成甲方解除合同的合理理由。

第五條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管理

1 專項本體維修基金按政府收費標準,每平方米0.25元,隨物業管理服務費一齊由乙方直接向業主收取,然後以業主委員會名稱單獨建帳列項,按政府規定的專項本體維修基金使用範圍專款專用。

2. 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使用,按物管公司先立項報價,業主委員會稽核簽字後才實施的程式進行運作。

3. 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收支、使用賬目,每3個月由業主委員會向業主公佈一次(張貼時間不少於1個月),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賬目公佈時間為每季度後的次月15日以前。賬目公佈前由業主委員會送交物業管理公司核查等因備存。

4.業主拖欠專項本體維修基金的,由乙方按照拖欠物業管理服務費的規定辦法進行處理。

第六條業主共有物業收入及其管理

1. 游泳池、網球場、服務樓、宿舍、管理樓、停車場、庫屬配套的公共設施,其產權屬 業主共同所有。 停車場及公共場地出租的所有稅後收入歸 業主所有,以業主委員會的名稱單獨建帳列項。

2. 停車場及業主共有物業,甲方委託乙方代為管理(出租),並參照政府物業管理服務規定,按收入的10%提取車場管理服務費。第七條業主委員會經費的收支管理

1. 業主委員會按政府有關規定“每年每100M2按8元”的標準或者業主大會核准的標準,在物業管理費中,提取業主委員會活動經費。業主委員會活動經費的收支情況,由業主委員會按季向業主公佈,接受全體業主的監督。

2. 業主委員會主任每月領取X元職務津貼和祕書每月1800元的職務津貼在物業管理服務費中立項列支。

第八條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與物業管理公司議定年度管理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年全面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超過三分之二的業主書面表決形式,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交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停水、停電等催繳催改措施。

4. 業委會全體成員不得利用監督權以權謀私,不得在本小區物管隊伍中安插親友。

5.業委會全體成員不得免交、少交物管服務費、停車費,不得無理煽動業主不交物管服務費。

6.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但是對於業主連續有效投訴三次以上的乙方工作人員,甲方有權要求立即進行更換。

7.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8.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9.法規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第九條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政策及本合同的規定,制訂該物業的各項管理辦法、規章制度、實施細則,自主開展各項管理經營活動,但不得損害大多數業主(住使用者)的合法權益,獲取不當利益。

2.遵守國家、地方物業管理服務收費規定,按物業管理的服務專案、服務內容、服務深度,測算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並向甲方提供測算依據,嚴格按合同規定的收費標準收取,不得擅自加價,不得只收費不服務或多收費少服務。

3.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4.有權依照法規政策、本合同和業主公約的規定對違反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行為進行處理。

5.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整體管理責任及利益轉讓給給其他人或單位,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包給個人。

6.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監督、指導,並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7.至少每3個月向全體業主張榜公佈一次管理費用收支帳目,不作假帳、不亂收費。

8.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建立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開展有效的社群文化活動和便民服務工作。

11.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原委託管理的全部物業及其各類管理檔案、財務等資料;移交本物業的公共財產,包括用管理費、公共收入積累形成的資產;對本物業的管理財務狀況進行財務審計,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

12.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另有專門合同規定除外)。

第十條違約責任

1.如因甲方原因,造成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相應補償;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不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直接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相應補償;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並有權終止合同。

3.因甲方房屋建築或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和承建商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鑑定結論為準)

4.甲、乙雙方如有采取不正當競爭手段而取得管理權或致使對方失去管理權,或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當承擔全部責任。

5.因乙方原因未按約公佈相關帳目或者提供虛假帳目的,甲方有權隨時撤銷委託終止合同並要求乙方承擔由此產生的全部損失。

第十一條合同的終止、續約與交接

1.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到期後,雙方合同關係即終止。乙方應提前10天按政府、行業法規,填報固定資產、辦公、裝置、XX小區資料等交接清單,送業主委員會稽核。物業收費財務帳目,應於合同終止後的10日之內,送交業主委員會稽核,由業主委員會聘請專業財務公司進行審計。

2.乙方願意續簽合同,應在合同到期前60天,書面通知業主委員會。由業主委員會召開業主大會(合同到期前30天召開)進行表決確認。管理服務期間無重大失職過失,無賬務弄虛作假,表決結果業主滿意率達到法定三分之二的,由業主委員會直接同乙方續簽合同。

3.業主大會表決,業主滿意率達不到三分之二,原合同到期後自行終止。由業主委員會另行招聘物業管理服務公司。

4.新老物業管理公司的交接過渡期最長為2個月,原物業管理公司應提供過渡期物業管理服務;2個月過渡期滿後,必須按規定進行交接、撤離。

第十二條雙方爭端與解決方式

1.一方單方解除合同的理由不充分的,另一方有權請求賠償損失。

2.乙方未給予甲方交接過渡期而擅自停止物業管理服務的,應向甲方賠償損失,損失難以計算的,按照全體業主一個月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計算。

3.乙方服務未達到服務標準,給物業共同利益造成損害的,應向甲方賠償損失;給業主個人造成損害的,應向業主個人賠償損失。

4.甲方、乙方以及業主因物業服務發生爭議的,應平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均應提交華南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按照申請仲裁時該會實施的仲裁規則進行仲裁。仲裁裁決是終局的,對雙方均有約束力。

第十三條其他事項

1.本合同所有附件均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合同同等的法律效力。

2.乙方可制訂約束其內部工作人員的管理辦法和操作規程以履行本合同。乙方在業主公約與本合同以外製訂涉及業主權利義務的物業管理辦法的,以及向業主收取本合同約定以外的其他費用的,應獲得甲方批准。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一份交政府主管部門備案,三份合同具同等效力。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並蓋章起生效,對甲乙雙方及 全體業主具有約束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二OO  年   月  日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8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

組織名稱: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物業型別:__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__;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四至:東至: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其他:_________.

第二條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裝置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基礎、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汙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案使用專項維修資金的預算和計劃;

11、裝修管理;

12、物業服務費和本合同規定的其他費用的收取;

13、法律政策規定應由乙方管理服務的其它服務事項。

第四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本合同特別約定的物業管理事項為:

1、接受業主委託,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進行維修養護(服務價格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物業服務質量

第五條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標準(具體服務標準見附件三)

第四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

1、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成本、法定稅費和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根據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和重慶市物業服務收費指導價格確定的原則,雙方約定物業服務費用按月、季、年收取,其收取的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業主向乙方按約定的標準交納物業服務費,乙方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酬金制是指在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按約定比例或者約定數額提取酬金支付給物業管理企業,其餘全部用於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支出,結餘或者不足均由業主享有或者承擔的物業服務計費方式。物業服務資金的構成包括物業服務支出和物業管理企業的酬金)

本物業管理區域的物業服務資金預收標準如下(按建築面積計算)

(1)住宅: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2)寫字樓: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3)商業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4)其他物業:_________元/月·平方米

乙方選擇以下第種方式對物業服務資金提取酬金:

(1)乙方每月/每年按_________元的標準從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每月/每年按預收物業服務資金數額_________%的比例提取。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並由乙方按已公示的預算方案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預收的物業服務支出應當全額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業主承擔。

第七條共用的專項裝置執行的能源消耗,應獨立計量核算,採取_________方式向業主分攤計收。

第八條業主應於_________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

已納入管理服務範圍的,開發建設單位未出售或未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由開發建設單位全額交納;業主的空置房(經乙方與業主雙方認定,其水、電、氣表起止數均未走動的),其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50%的比例交納。

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或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物業使用人不按照約定交納的,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繳費約定,業主應當自約定之日起書面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或者物業服務資金按(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每年/每季/每月)前____日內履行交納義務。

第九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書面報告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_________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

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方或乙方可以委託雙方共同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承擔。

第十條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佔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____元/㎡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第十三條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按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裝置設施進行經營(如:設定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其他約定_________.

第五章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專案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裝置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專案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裝置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其他用房__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

第二十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專案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裝置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第二十八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附則

第三十條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方式解決:

1、向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向人民法院訴訟。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自起生效。

附件:

1、物業構成明細;

2、共用設施裝置明細;

3、物業管理服務標準。

甲方(簽章)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附件

附件1:

物業構成明細

附件2:

共用設施裝置明細

1、綠化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2、道路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3、化糞池:_________座

4、汙水檢查井:_________座

5、雨水檢查井:_________座

6、垃圾站:_________個

7、公用垃圾桶:_________個

8、配電室:_________個

9、水泵:_________個

10、熱交換站:_________個

11、空調冷卻塔:_________個

12、煤氣調壓站:_________個

13、機動車庫:_________個平方米

14、露天停車場:_________個平方米

15、非機動車庫:_________個平方米

16、道路燈:_________盞

17、庭院燈:_________盞

18、電梯:_________部

19、共用天線系統:_________個

20、消防水池:_________個

21、信報房(箱)_________個

22、中央監控系統:_________個

23、消防箱:_________個

24、裝置層:_________平方米

25、人防層:_________平方米

附件3:

物業管理服務標

(可參照中國物業管理協會印發的《普通住宅小區物業服務等級標準(試行)》約定)

一、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

二、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

三、公共場所、物業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四、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五、機動車和非機動車的停放管理

六、公共秩序、安全、消防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七、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八、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九、其他服務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9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雙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簽訂《上海__________大廈前期物業管理合同》(以下簡稱《民法典》),現雙方經協商一致,就解除該《民法典》的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

一、合同解除

雙方同意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該《民法典》自動解除,各方無須再通知對方合同解除。雙方互不對該《民法典》的解除承擔任何賠償責任,各方如有損失各自承擔。

二、費用結算

1、甲方於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乙方物業管理顧問費人民幣__________萬元。甲方付款的同時乙方需向甲方開具等額的有效發票。

2、除本協議約定的款項外,甲方無須再向乙方支付任何費用,也無須承擔任何責任。

三、交接工作

1、本協議簽訂生效後三日內,乙方應向甲方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交接完畢並撤出甲方物業。

2、乙方應將甲方無償提供的物業管理用房恢復原狀並退還甲方。

四、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10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中洋水景園管理規約等相關規定,甲乙雙方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

四至範圍:東至: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面積: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查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規約的行為進行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拆除違章建築、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納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有效措施催繳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5、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6、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7、全力支援乙方對拒繳物業費的業主採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籌集、使用、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9、法規政策約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事項和責任。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安全秩序、交通等實施管理與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物業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行為;

5、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進行來訪人員登記控制,安全巡邏。

6、汽車、兩輪車停車位無償提供全體業主停放車輛,乙方負責場地清理、車輛整理,不負保管責任。

7、對交通秩序、車輛停放、出入登記進行管理。

8、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9、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0、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11、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業主,並與業主訂立《裝修管理協議書》,每日對裝修現場不少於2次的巡查監管;

12、向業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3、開展有效的便民服務工作;

14、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15、適時向甲方報告本管理區域內重大物業服務事項;

第四條維護物業及業主安全和美好環境的規則

業主在使用物業時,以下為禁止條款: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改變住宅入戶門、外立面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規格、功能和佈局,改變房屋設計用途。

2、在外牆面安裝各種裝置設施,影響整體建築美觀。

3、更改陽臺佈局、功能及外觀顏色,隨意打孔、改變排煙、排汙、排氣管道,改變安裝空調位置等。

4、佔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相關場地,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裝置。

5、在區內道路、活動廣場等公共區域,搭建、晾晒、私設攤點。

6、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將館、生產加工場所,或產生噪聲、汙染等經營性活動。

7、安裝衛星接收器、外接防盜柵欄、雨棚、搭建陽光房、封閉晾晒陽臺、外接花盆架等,在非預留的平臺或牆面上安裝其它物品等。

8、破壞住宅圍牆燈光、景觀照明。

9、入戶門廳、樓道、樓梯間擺放車輛及雜物。

10、封閉排氣、排水口;不配合物業公共部位、裝置設施維護。

11、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12、汽車、兩輪車在道路公共區域亂停放。

13、車庫、小車庫單獨出售出租區外停車、儲物、住宿、經營等。

14、不按規定飼養寵物。

15、高空拋撒物品。

16、踐踏損壞綠化。

17、在區內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標噪聲。

18、在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焚燒紙錢、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樹、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物品、張貼廣告、塗改宣傳文字、畫面或隨意刻畫等。

20、利用物業窩藏犯罪人員、贓物或其他從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五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管理服務費構成主要有公共物業維護保養費,包括物業的外牆、地面道路、共用活動區域、樓梯、消防系統、智慧化系統、燈光照明系統、給排水系統等;共用水電費,包括共用照明、保潔綠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務人員工資、福利;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環境保潔維護、綠化維護費;物管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辦公及法定稅費等。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____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11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坐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物業管理內容

一、保潔

1.公共保潔

A.公區域院內及外圍衛生、南北生活區院內衛生。

.人員編制:_____人。

C.保潔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2.樓宇保潔

A.主樓__________層__________層走廊、衛生間、牆面玻璃及地面衛生。__________樓電梯口。__________層地面及電梯間及樓面平臺衛生。電梯、安全通道及消防通道衛生。一樓室外平臺及兩側通道。

綜合樓兩側樓梯、__________樓走廊衛生間及玻璃衛生。

群樓兩側樓梯、二樓衛生間及走廊、平臺衛生。

人員編制主樓_____人、綜合樓及群樓_____人。

保潔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綠化

1.綠化範圍:辦公及外圍區域、生活區域的草坪及樹木管理。

2.人員編制:_____人。

3.綠化標準:____________________

三、保衛

1.保衛範圍:生活區域的安全及公共交通秩序。

2.人員編制:_____人

標準:______________

四、授權由物業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項.

第三條物業管理服務質量(乙方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室外保潔:____________________

2.室外保潔:____________________

3.交通秩序:____________________

4.綠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保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條委託物業管理承包經營、自負盈虧形式

費用包括:

1.工資及福利費、管理費用、稅費。

2.保潔工具、保潔用品及勞服用品。

3.保安器械及勞服用品。

4.綠化工具及勞服用品。

第五條物業管理期限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到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六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本物業的委託物業管理費用為(大寫)___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委託物業管理費用及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雙方權利、義務

1.甲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本合同規定甲方將住宅區及辦公區域委託乙方實行物業管理。

(2)給乙方提供管理用房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平方米,員工宿舍_____平方米)。

(3)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4)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檢查,每半年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有權終止合同。

(6)如有重大活動有權支配乙方人員,乙方人員必須服從安排。

(9)對乙方人員有有任免權,如出現一個月內同一員工連續投訴三次有權要求換人

(5)協助乙方做好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協調乙方與行政管理部門的關係。

(6)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

2.乙方責任、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情況,制訂本物業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各項管理法規和合同規定的責任要求,根據甲方授權,對本物業實施綜合管理,確保實現管理目標,並承擔相應責任,自覺接受甲方檢查監督。

(3接受甲方對經營管理過程中財務帳目的監督並報告工作,定期向甲方報送財務報表公佈管理費支出帳目。

(6對住宅區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其使用功能,乙方如在住宅區內改擴建完善配套專案,須報甲方和有關部門批准後方可實施。

(6)乙方須本著高效、精幹的原則在本物業設定管理機構和人員。

(7)建立本住宅區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情況。

(10)在管理期滿時向甲方移交全部專用房屋及有關財產、全部物業管理檔案及有關資料。

(1

1)開展卓有成效的社群便民服務工作。

(1

2)有權選聘專營公司承擔住宅區物業管理的專項業務並支付費用,但不得將住宅區物業管理的整體責任及利益轉讓給其他人或單位。

第九條 合同更改、補充與終止

1.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合同條款進行修訂更改或補充,以書面合同為準。

2.合同規定的管理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各方如欲續訂合同,須於期滿前三個月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3.合同終止後,乙方可參加甲方的管理招標並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承包管理。

第十條 其他事項

1.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颱風、洪水、地震等),造成經濟損失的,雙方應相互體諒,共同協商,合理分攤。

2.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招標書為合同的有效組成部分。

3.本合同正式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約束力。

4.雙方如對合同發生爭議,協商不成的,可提請物業管理部門調解,或訴至人民。

甲方(蓋章):_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 代表(簽名):__________

時間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12

第一條:

甲方(業主):  地址:

乙方(物業管理公司):  地址: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委託乙方對其__市__路__號提供物業管理服務,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管理服務期限為____年,自本合同簽字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管理服務事項  第三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

第四條共用設施、裝置的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共用照明、水泵房、消防設施、低壓配電設施、避雷設施。

第五條市政共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化糞池、溝渠、管道。

第六條公共綠地、綠化、建築設施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七條附屬配套建築、場地和設施的養護和管理:圍牆、大門。

第八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和垃圾的收集、清運。

第九條維護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

第十條配合、協助當地公安機關實施小區的治安防範工作,配備保安值勤、巡視、進行安全監控。

第十一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竣工驗收資料與住戶檔案。

第十二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三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三條甲方權利義務。

1.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享受乙方提供的物業管理服務。

2.監督乙方管理服務工作及實施制度的執行情況。

3.有權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投訴乙方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

4.有權向乙方投訴其管理人員的服務態度和服務質量並知悉處理結果。

5.向乙方遞交物業產權證影印件一份作為備案材料。

6.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章,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文化活動。

7.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8.如需進行室內裝飾裝修,必須遵守物業裝飾裝修管理規定,填寫申請表,繳納裝飾裝修保證金,經乙方審查核準後方可施工;完工時,通知乙方檢查有無違章、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和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業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

乙方檢查未發現上述現象,應將保證金返還甲方;若有上述現象,應要求甲方限期修復或扣除保證金作維修費用。

9.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破壞房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的顏色、形狀和規格),擅自改變房屋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  (2)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暢⒆孕諧搗(棚)等共用場所(地);  (3)佔用、損壞或擅自移動供電、供水、供氣、通訊、排水、排汙、消防、監控、路燈等公用設施裝置;  (4)違章搭建;  (5)踐踏、佔用綠地,毀壞綠化,損壞、塗畫公共標誌和建築小品;  (6)隨意傾倒、堆放、丟棄垃圾或雜物,高空拋物;  (7)擅自在物業共用部位或公共場所懸掛、張貼、塗寫、刻畫、設立廣告牌;  (8)放置超過安全標準的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或者發出超過規定標準的噪音;  (9)未經有關部門批准設定攤點;  (10)利用物業從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十四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規章。

2.制止違反物業管理規章的行為,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對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行為,根據情節輕重,採取規勸、警告、制止、與業主協商解決、索賠、起訴等措施。

4.可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構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等的年度安全檢查、小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案,並由甲方委託我司落實實施。

6.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  (2)代收代支費用;  (3)有償服務費用。

7.每6個月向甲方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賬目。

8.協助處理房地產開發企業、其他部門或單位對物業管理遺留的問題。

9.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改變或完善配套專案,經甲方同意後方可實施。

第四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十五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和維修費用

第十六條物業管理服務費,指為完成本合同第二章所規定的委託管理事項而發生的費用,由服務成本、法定稅費、經理人酬金構成。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標準為__元月,管理費每半年結算一次,1月份繳交上半年、7月份繳交下半年。

以上已包含乙方提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總額的10%作為提供服務的經理人酬金和稅金。

第十七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從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應交費的%。

交納滯納金。

第十八條甲方同意乙方無償使用本物業的配套管理用房,乙方不得將管理用房轉作其他用途。

第十九條乙方對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應當事先公佈收費標準,由當事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條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場地的維修、更新費用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書面報告及預算,經確認後乙方組織實施。

第六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一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四條義務的約定,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限期內解決;導致乙方未能完成規定管理目標或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五條義務和第四章的約定,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可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作出處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七章附則  第二十四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五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向該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二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30日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甲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託代理人:  年月日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13

甲方(行政機關):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企業):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公共機構節能條例》等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願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以下物業管理服務事項達成協議。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

物業型別

坐落位置

建築面積

其他說明。

第二條 物業管理範圍

乙方所接受的物業管理範圍是物業建築產權標註及周邊區域、設施裝置等資產在內的管理服務,不涉及資產的所有權。

(一)建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屋頂 □外牆面 □承重牆體 □樓面 □門廳 □各類通道

□電梯廳 □車庫 □廣場道路 □室外管道 □窨井 □其他

(二)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中央空調 □變配電室 □照明 □電梯 □弱電 □監控裝置

□給排水系統 □泵房 □消防設施 □備用電源 □其他

(三)公共秩序的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治安 □消防 □車輛 □其他

(四)公共綠地的養護和管理(請在選擇項中打“√”):

□公共綠地 □花木 □建築小品 □其他

(五)其他約定(請在選擇項中打“√”):

□會務接待 □後勤保障 □其他

第三條 日常管理服務職責和要求

(一)建築物管理

做好建築物的檢查和維修保養工作,使建築物公共部位處於完好狀態,防止各種對建築物侵蝕、損害行為的發生。

(二)裝置設施管理

按照各裝置設施的使用維護規範,做好日常養護工作。負責裝置設施的日常操作以及照明、給排水等日常維修工作。

(三)公共秩序管理

物業區域內24小時全天候公共秩序管理,包括門禁巡查、中央監控和突發事件處理等。

(四)公共環境管理

物業區域內公共部位的清掃、保潔、垃圾清運等。

(五)交通秩序維護

物業區域內各類車輛進出交通引導與車輛正常的停放秩序。

(六)消防防災管理

落實消防工作責任制,做好消防監控值班和巡查,注意發現火災隱患,按要求制定應急預案並定期開展預案演練,一旦發生火災配合消防部門撲救。

(七)能源管理

定期做好對電、水、燃氣能耗的統計、分析工作,在甲方的指導下努力開展節能工作,制定節能措施並不斷挖掘潛力,提高能源使用效率。

(八)會務及接待服務

按甲方要求提供日常會務服務和重要活動、重大會議的接待服務,配合做好安全保衛工作。

(九)其他後勤保障服務

根據合同約定為甲方提供餐飲、咖吧、送水、洗衣、洗車、廢棄物處理、物品搬移等服務及甲乙雙方協商約定的突擊性、臨時性任務。

以上各項管理服務內容或延伸服務內容可根據甲方需求,另行增加相關內容和具體質量標準。

第四條 管理服務期限

管理服務的期限為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五條 管理服務的質量標準

乙方應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對本物業的管理服務達到甲方在招標書中提出的、乙方在投標書中承諾的以及在管理服務方案中具體表明的質量標準。(詳見附件)

第六條 管理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一) 本物業的管理服務費用按□酬金制,酬金為每月________元人民幣/□包乾制的方式約定, 合計人民幣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元。按每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__元/每月計算。

(二)支付方式(請在選擇項中打“√”):

雙方約定物業管理服務費按□每月/□每季/□每半年/□其他方式支付________,支付日期為________________。

(三)結算方式(請在選擇項中打“√”):

□國庫直撥 □支票 □轉賬 □其他

在本合同履行期限內,如遇政府政策性調價、最低工資和社會保險費基數調整、增設繳費專案、物價指數上升等因素導致物業管理服務成本顯著上升,甲乙雙方可通過協商一致,以補充協議的方式對物業管理服務費作出相應調整。

第七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1.有權審定乙方編制的管理服務方案、人員編制、費用預算。

2.有權對乙方管理服務的質量進行監督,對不符合質量標準的管理服務有權建議整改,對不稱職人員可以要求乙方更換。

3.為乙方的管理服務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及所必需的相關資料,包括辦公用房、裝置工具庫房(含相關工具、物料)、員工更衣及休息場所等設施和涉及本物業管理服務所需的驗收圖紙、資料等。為乙方的物業管理服務提供相應的協助和配合。

4.按合同約定的費用及支付方式,按時支付物業管理服務費。

5.按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商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1.應根據法律、法規的規定及本合同約定,編制物業管理服務方案、人員編制和費用預算,報送甲方審定。

2.保證從事本物業管理專案的人員具備相應的職業資格和應有的素質要求。如需調整管理人員及技術骨幹應事先通報甲方,對甲方提出認為不適合的在崗人員,乙方應作出相應調整。

3.對管理服務涉及的專業性、技術性要求較高的工作內容,可另行委託第三方承擔,但應及時報甲方備案。委託的工作內容僅限於分項內容,整體管理服務專案不得轉讓給第三方。

4.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向甲方提交物業管理總結報告。在約定時間內向甲方移交房屋、物料、裝置、工具、檔案和圖紙資料;所有移交的內容都應有清單並由雙方簽收;全部手續完成後簽署物業移交確認書。

5.按法律規定或經雙方商定應由乙方承擔的其他責任和義務。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乙方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而甲方逾期支付管理服務費用的,每逾期一天按未付物業費用金額的____%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但未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整改,乙方達到管理服務質量標準後,甲方應支付相應的管理服務費用。

(三)乙方未按合同約定的質量標準履行管理服務職責,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按實賠償;因乙方管理服務質量問題導致甲方無法實現合同目的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

(四)因乙方原因導致重大火災、失竊等事件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並要求乙方賠償相關損失。

(五)其他違約責任

第九條 爭議解決方式

雙方發生爭議的,可協商解決,或向有關部門申請調解;也可提請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不願意仲裁而選擇向法院提起訴訟的,請雙方在簽署合同時將此仲裁條款劃去)。

其他約定

合同附件

(一)本專案招投標過程中的有關檔案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招投標檔案內容同本合同條款有不一致處,以本合同條款為準。(詳見附件)

(二)對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後另行簽署補充協議。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補充協議內容與本合同不一致處,從補充協議。(詳見補充協議)

第十二條 合同生效

本合同簽訂後經雙方簽字、蓋章後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份,雙方各執_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住所: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

委託代理人:________委託代理人: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電話: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開戶銀行: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賬號:___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郵政編碼:________

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14

委託方:大學輕紡工程與美術學院 (以下簡稱甲方)

受託方:XX公司(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更好地為教學科研和師生提供優質的後勤服務,不斷提高後勤服務的質量和水平,甲方將第一教學樓物業管理服務委託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一、服務區域

第一教學樓周邊道路內側石以內。

二、服務內容

1、房屋建築及附屬裝置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屋面、門窗、牆面、地面、樓梯、走廊、門廳、衛生間、給排水裝置、供電及照明裝置、衛生設施等。

2、裝置、傢俱、教具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電梯、空調、安防監控、電子顯示屏、廣播音響、電鈴、各種辦公傢俱、課桌椅、黑板、講臺、窗簾、各種門牌等。

3、場地、教室、公共走道、衛生間、裝置設施衛生保潔。

4、提供粉筆、黑板擦。教師休息室開水供應。

5、做好花草樹木、盆景(花)的養護工作。

6、地下停車場的使用管理,督促各種車輛按秩序停放,保證樓四周無車輛。

7、消防安全及消防裝置設施的執行管理。

8、配電間配電安全執行管理。

9、服務區域內安全保衛。

三、服務標準和要求

1、房屋建築、裝置、傢俱、教具良好、執行正常、無事故隱患、完好率達90%以上,維修及時率達90%以上。

2、各類管理服務人員要有明顯標誌、遵守職業道德、語言規範文明、服務熱情主動、各項管理制度完善、檔案資料齊全。

3、實行24小時保安制度,加強巡視,無重大偷盜、火災事故發生。因乙方原因造成的重大事故,乙方應承擔相應責任。

4、實行標準化清掃保潔,教室和公共場所垃圾日產日清。廁所保潔做到無異味、無積水、乾淨整潔。

5、執行第一教學樓管理制度,做好管理和服務工作,維護正常的公共秩序,對違章人員做出處罰或提出處理建議交學校有關部門處理。按時開關大門,按時開放教室和教師休息室,保證上下課鈴聲準時,保證教師飲用開水、粉筆、黑板擦的供應。

6、無重大投訴事件,在甲方組織的評議中滿意率達到90%以上。

7、必須對服務範圍內的情況經常性巡查或詢問,發現問題及時處理。

四、服務費用

1、第一教學樓建築面積16725㎡(含地下停車庫),甲方按建築面積每年10元㎡向乙方支付服務費,合計167250元。分三次支付,協議簽訂後先付6萬元,下半年再支付6萬元,年終根據考核結果結算。

2、乙方承擔服務區域內單件服務價格在300元(含人工和材料)以下的另星維修費用(電梯、空調、廣播音箱、多媒體、安防監控裝置、電子顯示屏裝置除外),單件服務價格在300元以上的甲方另付。

五、違約責任

1、甲方在抽查中發現同一地點或同一專案連續五次至十次不符合服務標準的,每次扣50元,十次至五十次,每次扣100元,五十次以上,每次扣500元。這些都從支付乙方的服務費中扣罰。

2、發現未經有關部門同意,擅自使用教室及裝置的情況,及時分別向有關部門與甲方反映,否則發現一次扣罰100元,二次扣罰200元,依次類推。

3、甲方原因造成乙方達不到服務標準,由甲方承擔責任。

六、附則

1、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商定。

2、本協議僅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3____日止。

3、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

甲方:學院後勤基建處(章)乙方:XX公司(章)

代表人: 代表人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15

第一章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地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市____區____路(街道)____號

四至: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___。

第六條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___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垃圾的收集、___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________

2.保潔費:________

3.保安費:________

4.房屋裝置執行費:________

5.維修養護費:________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____時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____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

(2)________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___%

1.房屋外觀:______

2.裝置執行:______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___元或按套每戶___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___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___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___倍取。

第二十三條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

2、車庫車位: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______

2.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___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一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因房屋建造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____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代表人: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16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 話: 傳真: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註冊地址:

郵政編碼:

法定代表人: 職務:

電 話: 傳真: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南寧市物業管理規定及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 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委託乙方對龍光?玖譽湖(一期)景湖、瀾湖組 團小區(以下簡稱本物業)實施專業化、一體化的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以供雙方 恪守。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1. 物業名稱:(以下簡稱本物業)

2. 本物業位置:

四 至:北至慶安街、南至慶林路

西至規劃路、東至延慶路

3. 佔地面積: 平方米

4. 總建築面積: 平方米

5. 車位數量: (其中地上車位 個,地下車位 個)

6. 物業型別:混合式住宅

上述指標,最終以政府相關部門對本專案工程竣工驗收後的備案資料為準。 如相關指標變化,不影響本合同各項條款的履行。

第二條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 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本物業交付使用後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 管理規定》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承擔。

第三條 本物業的交付時間為甲方在銷售合同中約定的時間,暫定為: 20__年9月。甲方若需變更交付時間,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

第一條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樑、柱、 內外牆體和基礎等結構部位、外牆面、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裝置機房等。

第二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管理和執行服務,包括:共用的上下

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用水設施、共用照明、天線、加壓水泵房、

費)。

第七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但不含車輛及車上財產的保險和保管 責任)。

第八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但不含業主、使 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

第九條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檔案、資料,包括工程建設竣工驗收資料、業主 及物業使用人檔案資料等。

第十一條 業主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業主提出 委託時,乙方可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二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有關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臨時管理 規約》的行為,可以根據具體情況進行相應處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要 求恢復原狀、要求賠償損失;對無故不交納法律、法規政策規定或合同約定的有 關費用或者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提請有關行政主管部門或司法部門予以 解決。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物業服務費、公攤水電費、電 梯電費、車位服務費、垃圾清運費等費用;受有關部門委託負責向業主或物業使 用人收取政府規定的各項代收代付費用。

第十四條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由物業管理企業管理的其它事項。 第十五條以上委託管理事項,均指本物業範圍內事項。

第三章 物業服務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的服務期限:

1、 本專案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的期限為自合同簽訂之日起,至該專案業主委 員會與業主大會決議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終止。

2、 本物業交付之前,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承擔;自甲方限定的交付期限屆 滿之日起至本物業業主大會與其選聘的物業服務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約定 開始提供物業服務之日止,該期間的物業服務費用由本物業的全體業主承擔。

第四章 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後,甲方應當指定專職人員,負責與乙方保持聯絡和協 調依本合同約定的相關事務。

第二條 在本物業正式銷售前,負責協同乙方制定《龍光?玖譽湖(一期) 景湖、瀾湖組團小區臨時管理公約》;在與購房人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時, 《龍光?玖譽湖(一期)景湖、瀾湖組團小區臨時管理公約》應得到購房人的書面 確認;《商品房買賣合同》中應包含本合同的有關內容。

第三條審定乙方擬定的與甲方或業主有重大關聯的本物業管理檔案。

第四條在不妨礙乙方正常物業管理的情形下,有權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

服務過程。

第五條 審定乙方提出的本物業管理年度工作計劃、費用收支計劃及基金使 用計剣等。

第六條有權聘請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服務費及專項維修資 金等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第七條 本物業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在保修責任期 內,如發生保修範圍內的質量問題,經甲方確讓屬實後,由甲方協助返修;甲方 應修但未能及時返修的,可委託乙方維修,由此所發生的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八條交付乙方管理的本物業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甲方在交付乙方管理前與乙方辦理承接驗收手續,並接受乙方對本物業公用部 位、公用裝置設施的查驗。在辦理物業承接驗收手續時,甲方應當向乙方移交下 列資料:

1. 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 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 裝置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 本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及使用說明檔案。

4. 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第九條按照本物業原有規劃設計及乙方提供的本物業整體標識設計配備 方案,對本物業各類設施、裝置、房號、樓層號、棟號、消防疏散圖、本物業總 平面圖、宣傳欄、公告、公約欄、會所、娛樂等公共場所、地下停車場及首層電 梯廳內外的各類標識警示牌、指示牌和告示牌等在審定後進行製作和安裝。

第十條 在本物業內設定安防監控系統、住戶對講系統等技防設施,應統一

設定在一個值班室,以利於本物業的治安管理。

第十一條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並在銷售房 屋時告知業主本物業的各項收費標準。

第十二條 有權向社會各界宣佈甲、乙雙方合作之事實。

第十三條 甲方承擔本物業開辦費及前期介入費。

第十四條 依據本合同規定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使用要求並適應本物業檔

次的管理用房。上述用房的產權屬本物業全體業主共同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內 享有無償使用權。

第十五條協助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物業管理服務和經 營活動。

第十六條不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動。 第十七條負責處理因甲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第十八條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由甲方承擔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第五章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一條 本合同簽訂之日起,乙方應配備專案聯絡專人,便於與甲方溝通聯 系。

第二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 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第三條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 且根據實際情況,針對不同方面制訂專項規章制度,並向業主、物業使用人告知 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

第四條 本合同簽訂後,乙方要及時掌握本物業工程進展情況,並向甲方提 供物業管理諮詢服務。具體計劃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五條 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本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 管理書面交接手續。

第六條 乙方須於本物業交付前60天內組建本物業管理處,配備主要物業 管理人員,本物業管理處代表乙方履行本合同的權利和義務。

第七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業主所有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統 一委託乙方經營。

1、 乙方對物業管理區域內公共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提供有償經營管理服務 (包括但不限於業主共有的車位、外牆及電梯轎廂、道路和綠地,通道、樓梯、

大堂等,以及其他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公共場所、公共設施和物業服務用房等), 服務收費標準由乙方自行根據市場行情制定和調整。公共區域經營收益的30% 用於乙方管理成本,70%納入小區服務資金,用於彌補小區物業服務費用。

2、 所有權或收益權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停車場(位/庫)的經營收益的30% 作為乙方的管理成本歸乙方所有,剩餘70%的經營收益作為車位使用費納入房屋 公共維修金。

第八條 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收支計劃及管理計劃,經甲方審定後由乙方

實施。

第九條有權依法制訂本物業管理檔案,與甲方或業主有重大關聯的檔案報 甲方備案並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公告後實施。

第十條在本合同期限內,乙方不得擅自提高本合同約定的收費專案標準,

如需變動需按程式向當地相關政府部門申報。

第十一條負責編制房屋及附屬設施、裝置年度維修養護計劃和大、中修方

案並組織實施,其費用按政府有關規定列支。

第十二條 在經營管理場所或收費地點醒目的位置,向業主公佈有關物業服

務收費專案、收費標準及收費辦法等內容。

第十三條 建立完善的本物業管理檔案並負責及時記載有關變更、登記情

況。

第十四條 開展健康向上的社群文化活動,提供便民服務專案。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國家和政府有關法律、法規、政策、本 合同和本物業臨時管理公約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

第十六條負責制定本物業房屋裝修管理辦法,報甲方審定後向業主公示;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之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合同,並負責監 督落實;發現業主違規裝修的,應及時予以制止並提出合理解決方案,同時報告 甲方。

第十七條在本物業交付後,對進入本物業提供經營服務的單位和個人實行 統一管理。

第十八條有權選聘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服務並支付費用,但不 得將本物業整體轉讓或委託給其他個人或單位進行管理,不得將重要專項業務承 包給任何個人或單位。

第十九條 物業管理服務過程中存在的問題,應當及時有效處理;如屬甲方 責任的,應及時反饋給甲方並協助處理。

第二十條 在本物業內有損甲方信譽行為的,應當及時告知甲方,並協助甲 方妥善處理。

第二十一條本合同終止後,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全部檔案 資料,並詳細列明清單,簽署書面交接手續。

第二十二條 接受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及有關政府部門的管理、監督、指導, 接受甲方和業主的監督。

第二十三條法律、法規及政策規定由乙方承擔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第六章物業服務費用

第一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服務收費釆用包乾制,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建築 面積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公共水電及電梯電費分攤另計),具體標準如下:

【住 宅】每月每平方米2. 50元:

【商業】每月每平方米丄匹 元。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 乙方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員工生 活用房租金等。

2.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預裝裝置的日常維護費用。

3. 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 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 物業管理區域外牆清洗(合同期限內不少於一次)、小區消殺費用。

6. 灼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7. 乙方的辦公費用(含電話通訊費、網路使用費、有線電視費等)。

8. 社群文化活動費用(文化活動室管理成本和維護費用、節日裝飾費等)。

9. 乙方固定資產折舊。

10. 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11. 法定稅費。

12. 乙方的利潤及不可預見費等一切費用。

(三) 本物業的物業服務費收取起始日為自商品房入夥通知書載明的入夥之 日起開始計收。若業主提前收樓,則從實際收樓之日計收。若業主因其自身原因 未能在交付期限內辦理相關交付手續的,物業服務費也自入夥通知書載明的入夥 之日起計收;

(四) 改變原設計功能的物業,按改變後的實際使用功能類別的物業服務費 標準收取;

(五) 本物業服務費每月交納一次,每次交納費用時間為每月5日前繳納當 月的物業服務費,逾期未交納的,乙方有權要求業主補交,且業主要從逾期之日 起按逾期交款額每天千分之一的標準繳交違約金;

(六) 業主出租其擁有的物業,其應承擔的物業服務費由業主交納,業主與 承租人另有約定的,按其約定交納,但業主應將此約定送乙方備案並負連帶繳納 責任;

(七) 在履行本合同期間,甲方為促銷樓盤而對業主承諾免收的物業服務費 用由甲方全部承擔;

(八)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 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風險由乙方享有或承擔。如遇政府政策調整, 則甲、乙雙方協商,按調整後的標準執行。

(九) 車場收費標準(業主已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服務費):

業主已購買車位的,收取車位服務費60元,'個/'月。

車位使用人應從簽收車位之日或視為車位交付使用之日起繳交費用,費用按 月交納,當月費用繳交時間為當月5日前。車位使用人不按約定標準和時間交納 上述費用的,乙方有權要求車位使用人限期補交併暫停車位使用人使用停車卡, 並從逾期之日起按每日千分之一追繳違約金。

(十)非機動車收費按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十一)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 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由甲方按以上收費標準全額交納。

第二條 乙方受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對其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 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所發生的費用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承擔。

第三條 乙方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提供其它服務專案的收費原則:

(一) 屬於市場價調節價的按照市場調節價或低於市場價的價格收取;

(二) 屬於政府指導價的按照政府指導價執行。 上述價格乙方均應當明示於業主和物業使用人。

第四條 保修期內屬保修範圍內的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 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甲方承擔。

第五條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與使用

一、 維修資金根據政府部門相關檔案要求收取,屬於所交納的業主所有,專 項用於物業保修期滿後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更新和改造,不得 挪作他用。

二、 乙方按照《南寧市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管理辦法》及相關流程使用物業專 項維修資金。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一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的義務,直接導致乙方無法完成管理 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整改,整改仍不能達到目傭的,乙方有 權解除本合同,造成乙方經濟和名譽損失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虹爭糙濟補償。

第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相關條款約定的義務,未能在本合同約,蒐;的期限內 達到相應的管理目標或無法達到物業管理質量標準要求,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在一 定期限內整改,整改仍不能達到目標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造成甲方經濟和 名譽損失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直接經濟補償。

第三條除本合同另有約定以及經雙方協商一致可以終止本合同以外,任何 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終止本合同。如單方終止合同,造成守約方經濟和名譽 損失的,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給予經濟補償。

第四條 甲方房屋建築和設施裝置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造成重大事故的, 由甲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因乙方管理不善或操作不當等原因造成重大事 故的,由乙方承擔責任並負責善後處理(產生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有關部門的 鑑定結論為準)。

第八章其他事項

第一條雙方對本合同條款的更改或補充,均須以書面方式簽訂修改或補充 協議,修改或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條本合同履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均不承 擔違約責任並按有關法規政策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 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循本合同約定的各項內容。

第四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提請 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調解;調解不成的,可到物業所在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五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 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六條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項,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政策執行。

第七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十五頁,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政 府物業管理主管婀景案)-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承諾人(簽章):

簽署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17

編號:

甲方:主委員會

地址:

乙方: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資質等級:

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中洋水景園管理規約等相關規

定,甲乙雙方就的物業管理服務事宜,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四至範圍:

東至:、西至、

南至:、北至:。

管理面積:住宅

第二條甲方權利義務:

1、審查物業管理服務方案、年度服務計劃、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年度費用概預算、決算報告,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和計劃的實施;

2、對乙方的管理實施監督,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如因乙方管

理不善,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管理失誤,經物業管理主管部門認定,有權終止合同;

3、委託乙方對違反物業管理法規政策及業主規約的行為進行處

理:包括責令停止違章行為、拆除違章建築、要求賠償經濟損失及支付違約金、對無故不繳納有關費用或拒不改正違章行為的責任人,採取有效措施催繳催改;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規定內容所進行的管理和經營活

動;

5、負責處理非乙方原因而產生的各種糾紛;

6、協助乙方開展物業管理服務、相關宣傳教育和文化活動;

7、全力支援乙方對拒繳物業費的業主採取的有效措施;

8、按照相關政策、法律法規,籌集、使用、管理專項維修資金。

9、法規政策約定由甲方承擔的其他事項和責任。

第三條乙方權利和義務:

1、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安全秩序、交通等實施管理與服務。

2、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完善物業管理制度;

3、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4、制止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行為;

5、協助公安部門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進行來訪人員登記控制,安全巡邏。

6、汽車、兩輪車停車位無償提供全體業主停放車輛,乙方負責場地清理、車輛整理,不負保管責任

7、對交通秩序、車輛停放、出入登記進行管理。

8、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整體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9、向業主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10、編制物業管理服務及財務年度計劃;

11、提前將裝修房屋的注意事項和限制條件書面告知業主,並與業主訂立《裝修管理協議書》,每日對裝修現場不少於2次的巡查監管;

12、向業主提供房屋自有部位、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13、開展有效的便民服務工作;

14、不承擔對業主及非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財產的保管保險義務;

15、適時向甲方報告本管理區域內重大物業服務事項;

第四條維護物業及業主安全和美好環境的規則

業主在使用物業時,以下為禁止條款:

1、損壞房屋承重結構、主體結構,改變住宅入戶門、外立面等部位設施的顏色、形狀、規格、功能和佈局,改變房屋設計用途。

2、在外牆面安裝各種裝置設施,影響整體建築美觀。

3、更改陽臺佈局、功能及外觀顏色,隨意打孔、改變排煙、排汙、排氣管道,改變安裝空調位置等。

4、佔用或損壞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相關場地,移動物業共用設施裝置。

5、在區內道路、活動廣場等公共區域,搭建、晾晒、私設攤點。

6、改變房屋使用功能,即家教、麻將館、生產加工場所,或產生噪聲、汙染等經營性活動。

7、安裝衛星接收器、外接防盜柵欄、雨棚、搭建陽光房、封閉晾晒陽臺、外接花盆架等,在非預留的平臺或牆面上安裝其它物品等。

8、破壞住宅圍牆燈光、景觀照明。

9、入戶門廳、樓道、樓梯間擺放車輛及雜物。

10、封閉排氣、排水口;不配合物業公共部位、裝置設施維護。

11、在非指定位置傾倒或拋棄垃圾、雜物。

12、汽車、兩輪車在道路公共區域亂停放。

13、車庫、小車庫單獨出售出租區外停車、儲物、住宿、經營等。

14、不按規定飼養寵物。

15、高空拋撒物品。

16、踐踏損壞綠化。

17、在區內堆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物品,排放有毒有害物質,發出超標噪聲。

18、在區內燃放煙花爆竹、焚燒紙錢、敬斗香、做佛事等。

19、在大樹、共用部位和相關場所懸掛物品、張貼廣告、塗改宣傳文字、畫面或隨意刻畫等。

20、利用物業窩藏犯罪人員、贓物或其他從事危害共有利益、侵害他人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五條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管理服務費構成主要有公共物業維護保養費,包括物業的外牆、地面道路、共用活動區域、樓梯、消防系統、智慧化系統、燈光照明系統、給排水系統等;共用水電費,包括共用照明、保潔綠化等;聘用的管理服務人員工資、福利;小區公共秩序維護、環境保潔維護、綠化維護費;物管企業固定資產折舊、辦公及法定稅費等。

甲方:

乙方:

時間: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18

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

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 (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四至: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 。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 、 、 。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 、 、 、 。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場所 、 、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 、 、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 、 _。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 物業管理費:

2. 保潔費:

3. 保安費:

4. 房屋裝置執行費:

5. 維修養護費: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 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 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 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 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 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 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執行;

(1) 無償使用;

(2)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 。

7. 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8. 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 方式償付;

9. 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

(2)

10. 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 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 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 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 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 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 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 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管理滿意率達到 %

1. 房屋外觀:

2. 裝置執行:

3. 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

4. 公共環境:

5. 綠化:

6. 交通秩序:

7. 保安:

8. 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 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收取;

2. 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 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 高層住宅電梯、水泵、 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 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 調整;

6. 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 倍收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 露天車位:

2、 車庫車位: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及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的收取標準約定如下:

1.

2.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由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 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 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滿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附:業主公約

為加強    (以下簡稱"本物業")和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制訂本公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須自覺遵守。

一、 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規定。

二、 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三、 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裝置、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保安、綠化等管理,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 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五、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接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直轄市解決。

六、 加強安全防範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範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盜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七、 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並事先告知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並將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來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糾正,造成他人物業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為,並及時告知業主委員並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貪汙處理。

八、 業主發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裝置進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九、 凡房屋建築及附恬設施裝置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益、安全、或有礙外觀統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主按規定分攤。

十、 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建立僉租賃關係時,應告知並要求對方遵守本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並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 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 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2) 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 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 損壞、排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汙、消防等公用設施;

(5) 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 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7) 踐踏、佔用綠化用地;損壞、塗畫園林建築小品;

(8) 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9) 影響市容光煥發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0) 隨意停放車輛;

(11) 聚從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2) 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3) 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共他行為。

十二、 人為造成公共設施裝置或其他業主設施裝置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人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 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

十四、 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施、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十五、 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十六、 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友愛,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19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路(街道)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 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央監控裝置、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_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裝置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 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20

學院物業管理服務合同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乙方: 物業服務中心

法定代表人:

住所:

聯絡電話:

統一社會信用程式碼:

為進一步做好學院的物業管理,物業服務工作,需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立此合同,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一、管理服務的範圍:負責除學生生活服務中心轄區以外區域,空間的各項物業服務,管理工作,具體包括:

(一)全院的供電供水服務管理。

(二)綠化,美化,保潔服務管理。

(三) 樓住宿學生的服務管理。

(四)醫務室,收發室,接送教工子女入托上學服務管理。

(五)水電,校產維修服務管理。

(六)文印部,儲蓄所,招待所,學院快餐廳等原物業下屬實體的服務管理。

二、服務管理專案應達到的要求及服務管理費用

(一)服務區內應經常保持衛生,清潔,院內垃圾及時清運,下水管道及時疏通,達到師生滿意。此項總費用為 萬元(大寫: )(包括勞務費及衛生工具費 萬元(大寫: ), 萬元(大寫: )垃圾清運費, 萬元(大寫: )管道疏通費及化糞池窨井清汙)。

甲方進行經常檢查,使用者經常性監督。滿意率為 %不獎不罰;滿意率 %以下,給予 元(大寫: )以內罰款; %以上,給予 元(大寫: )以內獎勵。如乙方達不到要求或工作完成突出,視具體情況,每次在 元(大寫: )以內予以獎懲。

(二)院內現有綠地,草坪,樹木等的日常維護,花木的調整移栽,節日及有要求時,院內集中擺放盆景等,現有綠化面積約 萬平方米,種植樹木約 株,管護費用 萬元(大寫: )(包括全部勞務費,工具費等)。院內花草樹木成活率達 %以上,乙方應及時澆水、滅蟲、修剪和整治,若因管理不善,出現死亡,按面積大小、樹木棵數,除重新栽植外,另處以成本費用 倍以內罰款。滿意率為 %不獎不罰; %以下,給予 元(大寫: )以內罰款; %以上,給予 元(大寫: )以內獎勵。

(三)收發室服務全院師生,保證傳送及時無差錯。在假期中,每週應當不少於 次傳送報紙信件等,總費用 萬元(大寫: )。滿意率為 %不獎不罰; %以下,給予 元(大寫: )以內罰款; %以上, 給予 元(大寫: )以內獎勵。

(四)醫務室,保證為師生24小時值班服務,做好學生的體檢工作,重病號的轉送工作,辦理公療人員的有關手續,全院的衛生宣傳,防疫工作等。服務費為 萬元/年(大寫: ),學生體檢另付費用。要求醫務室建立正規財務賬。

(五) 車接送教工子女上學,每天必須按時,不丟不掉學生。接送保證每天不少於 次,服務費共 萬元(大寫: )(包括司機工資,汽油費,養路費,保險費,車輛維修費等全部費用。如遇國家政策作重大調整,則其費用作相應增減。現里程為 公里)。每學期向學生家長征求一次綜合意見和測評,滿意率低於 %者,給予 元(大寫: )以內罰款;滿意率高於 %者,給予 元(大寫: )以內獎勵。其它方面按《 學院車輛管理辦法》執行。

(六)學院倉庫保管。應按學院關於《倉庫管理辦法》執行,按照學院下達的購置計劃進行採購,應當做到物美價廉。發生的損耗由乙方負擔,勞務等相關費用 萬元(大寫: )。

(七)供電服務管理,供水服務管理,應做到供電供水及時,保證師生員工的正常學習、工作、生活用水用電。

具體要求:事先未接到通知條件下,外電停半小時後,應立即啟動自備電源,院內早上 點半至晚上 點之間,一般情況連續停電不得超過 小時,原則上全天24小時供水。有特殊情況,需提前通知。若達不到上述要求,每次扣減費用 元(大寫: )以內。滿意率為 %不獎不罰; %以下,給予 元(大寫: )以內罰款; %以上,給予 元(大寫: )以內獎勵。學院內:電價為 元/度(大寫: ),水價為 元/噸(大寫: )(承包單位除外)。電費: 萬元(大寫: )(如遇國家政策作重大變化,由甲乙雙方作相應調整;對於實驗室,微機房,多媒體教室等本年度新增的使用者,由乙方裝表計量,由甲方核定用電計劃,計劃內部分由學院另行撥付,超計劃部分由乙方向用電單位收取電費;對於在承擔正常教學,科研任務之外,開展有償服務的,由學院下達用電計劃,超計劃部分由乙方向使用單位收取)。水費: 萬元(大寫: )(含綠化用水)。高壓檢修及水電執行,勞務及小件工具等費用: 萬元(大寫: )。

(八)做好 樓住宿學生管理服務工作(住宿人數由甲乙雙方共同核定),每生每年撥付 元(大寫: ),實習不住校而留有床位的學生,每生每年撥付 元(大寫: )。

(九)學生管理

1.加強學生日常基本道德行為規範的教育和管理。

(1)嚴格按照《 學院學生操行成績評定細則》修訂稿的要求,抓好學生操行評定工作。

(2)採取有效措施,使學生不文明率年均控制在 %以內。

2.加強學生紀律教育,嚴肅處理違紀學生。

(1)要採取有力措施,使違紀率年均控制在 %以內。

(2)對違紀學生的處理,要及時準確地做好原始材料的調查取證,堅持在事實清楚,證據確鑿,定性準確,處理恰當,手續完備(本人檢查,證言等)的基礎上,寫出書面處理意見(含錯誤事實,性質,參加研究人員和處理結果等)。

(3)嚴禁對違紀事件隱瞞事實,弄虛作假,不及時處理或不上報。

(4)每幢宿舍樓每晚要有專人值班,保證新生報到,每學期開學和學院一起安排學生住宿,定期檢查學生晚歸和外宿,將晚歸和外宿學生名單一式兩份報學生工作部及學生所在系,並協助查處和處理。

(5)謹防重大惡性事件發生,若發生重大惡性事故,除承擔相應的責任外,每次處以 元(大寫: )以下的罰款,並予以通報批評。

3.狠抓學生幹部隊伍的教育和管理,每學期對所有學生幹部進行一次集中培訓和一次考評,及時清除不合格,違法亂紀的學生幹部。

4.服務熱情,態度和藹。若服務人員與學生謾罵,打架,視情節輕重一次罰款 元(大寫: )。

5.保持學生公寓內務整潔,環境乾淨,培養學生講衛生的良好習慣,保持學生公寓的衛生狀況良好。檢查不合格,每次每棟處以 元(大寫: )以下罰款。學生測評滿意率在 %,不獎不罰;每低於一個百分點罰款 元(大寫: ),每高一個百分點獎勵 元(大寫: )。

(十)關於校產,水電等維修工作:全年水電及校產維修費 萬元(大寫: ),按月撥付(含液化氣站維護、執行費, 元(大寫: )以下現有設施的維修,單項 元(大寫: )以下的新建和改造)。若不能及時維修或維修質量較差,視檢查情況,每次應給予 元(大寫: )以內處罰。(維修範圍另行界定)滿意率為 %不獎不罰,否則給予 元(大寫: )以內獎罰。

(十一)乙方有權對轄區內學生損壞公物等行為進行處罰,有責任阻止學生踐踏草坪,損壞公物等不文明行為,若甲方發現上述不文明行為發生而乙方無人制止,一次扣罰乙方 元(大寫: )- 元(大寫: )。

(十二)若因乙方原因出現重大責任安全事故,除給予經濟處罰外,還要追究相應責任。

上述第(九)項由學生工作部監控,其餘專案由計劃財務部監控。

三、甲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為乙方開展服務管理提供必要的設施,條件。

(二)每月按時撥付固定性的勞務費。

(三)對於大宗購置,甲方應監督乙方的招標工作。

(四)對於物資採購等事宜,甲方應及時督查。

(五)甲方有權從撥付的勞務費中扣繳應繳的費用。

四、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

(一)對於雙方認定的目標要求,乙方應全力組織實施。

(二)乙方有責任更新學生食堂的餐廚具,以改善衛生狀況。

(三)經甲方同意,乙方有權利用學院的名義,在院內外依法進行經營活動,但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乙方自籌資金所建房屋,自購裝置,乙方具有其所有權和處置權。

(四)乙方在力所能及的條件下,參加院內維修等專案的競標。

(五)上級有關部門到乙方檢查工作等事宜,乙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和義務。

五、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條款,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原因外,不得單方解除合同,否則視為違約,應追究相應的違約責任。

一方沒有履行本合同的義務或履行有瑕疵的,應承擔因此給另一方造成的全部損失。並支付 元(大寫: )的違約金。

六、爭議解決

本協議履行過程中發生的一切爭議、糾紛,雙方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協商無效時,依照下列 方式處理(只能選擇一種)。

(一)提交 仲裁委仲裁。

(二)向 人民法院起訴。

七、其它

(一)甲方對乙方各項管理服務工作進行經常性監督檢查,並嚴格兌現獎懲。年終綜合考評,結果優秀者,再給予 元(大寫: )以內的獎勵。

(二)合同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乙方代表簽名:

簽訂地點: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合同文字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21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註冊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前期物業管理是指:自房屋出售之日起至業主委員會與業主大會選定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止的物業管理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區(市)________縣________路(街道)_______號

四至:_________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乙方參與本物業的竣工驗收,並在物業移交接管時,與甲方辦理物業管理書面交接手續;本物業交付使用後的質量責任,按國家《建設工程質量管理規定》和《房屋建築工程質量保修辦法》等規定承擔。

第二章 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央監控裝置、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 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條 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 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 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它委託事項

1.在本物業保修期內代為保修的,費用由保修責任人承擔;

2.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服務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起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_時止。合同期滿或業主委員會成立與業主大會所聘的物業管理公司簽訂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然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在業主委員會成立之前,負責制定《業主臨時公約》,讓購房人訂立物業買賣合同時,對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並在與購房人訂立的買賣合同中有包含本合同的內容;或負責讓購房人與乙方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及其附件《物業使用守則》和《房屋裝飾裝修管理協議》,並將其作為房屋租售合同的附件;物業竣工交付使用時,負責向購房人提供房屋質量保證書和房屋使用說明書;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3.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並每年進行一次考核評定;並將管理情況報物業管理主管部門備案;

4.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5.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在保修責任內,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第_________種方式處理:

(1)甲方負責返修;

(2)委託乙方返修,支出全部費用;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元租用,其租用收入用於_________;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管理用房(產權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________

8.在物業管理交接驗收時,負責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裝置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9.為實現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服務要求而發生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用,除由業主、使用人按規定繳納外,不足部分由甲方承擔。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時間: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22

委託物業管理服務合同範文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_________

受託方: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市_________區_________路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___萬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萬平方米

容積率:_________%

綠地佔有率:_________%

公建配套用房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小區總戶數:_________

受益人口:_________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付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承重結構部位,戶外牆面、樓梯間、直廊通道、門廳、樓內共用存車庫、_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上下水管道、水箱、加壓水泵、電梯、天線、落水管、住宅區道路、綠地溝渠、池、井、室外停車場、車庫、游泳池、小區自管公廁、垃圾間、垃圾箱、_________。

第六條市政公用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公建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教育場所。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維修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年_________次。

第十四條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服務費:月_________元;

2、代收代辦費:_________。

3、特約服務費:_________。

第十五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應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六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七條其它委託事項。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八條委託管理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首屆業主委員會正式簽訂物業管理合同時止。

首屆業主大會召開後,本合同自行終止,首屆業主大會可按照規定選聘或者續聘物業企業,並簽訂本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委託合同。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九條甲方權利義務

1、在銷售物業之前,制定業主臨時公約,對有關物業的使用、維護、管理,業主的共同利益,業主應當履行的義務,違反公約應當承擔的責任等事項依法作出約定並要求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2、在物業銷售前將業主臨時公約向物業買受人明示,並予以說明;

在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時,應當要求物業買受人對遵守業主臨時公約予以書面承諾;

3、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買賣合同應當包含前期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內容;

4、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立案制度;

5、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6、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賬務預算及決算;

7、委託乙方管理的房屋、設施、裝置應達到國家驗收標準要求。

如存在質量問題,按以下方式處理:

負責返修;

委託乙方返修,支付全部費用;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無償使用;

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10、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委託管理費_________元/2;

合計_________元。

11、

負責收集、整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

12、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時,由乙方負責催交;

13、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_________。

_________。

14、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15、_________。

第二十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及本合同的約定,制訂物業管理制度;

2、與物業購買人簽訂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協議;

3、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政策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條的約定,對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臨時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5、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6、負責編制房屋、公用部位公用設施裝置年度養護計劃和維修方案,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維修經費來源_________;

7、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告知有關限制條件,訂立書面約定,並負責監督;

8、負責編制物業管理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9、每_________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物業管理服務費收支帳目;

10、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在本物業內改、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11、

本合同終止或業主大會決議解聘乙方時,乙方必須在合同終止日或在接到解聘通知後7日內,退出該物業管理區域並向甲方或業主委員會移交全部經營性商業用房、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12、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管理服務質量

第二十一條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目標管理。

1、房屋外觀:_________

2、裝置執行:_________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_________

4、公共環境:_________

5、綠化:_________

6、交通秩序:_________

7、保安:_________

8、急修:_________

小修:_________

9、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的滿意率達到:_________

第六章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二條物業管理服務費

1、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服務費,住宅_________元/2及非住宅房屋_________元/2由乙方按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2、空置房屋的物業管理服務費,由乙方按約定的收費標準向產權人收取;

3、業主或使用人逾期未交納物業管理服務費的,按業主臨時公約中的有關約定,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三條車位使用費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_________

2、車庫: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乙方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毗連部位的維修、養護及其它特約服務,由當事人按約定支付費用。

第二十五條其它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服務專案和收費標準如下:

1、_________

2、_________

3、_________

第二十六條房屋保修期滿後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公共場地的維修、養護費用:

1、房屋共用部位的日常、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維修、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2、房屋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養護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維修、更新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3、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資金,由_________負責籌集;

維修資金用於保修期滿後住宅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

未設立維修資金的維修費用由_________承擔。

4、維修資金的其他約定

第七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甲方違反合同第十九條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定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

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未能達到約定的管理目標,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

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甲乙雙方任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合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_________元的違約金;

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三十一條甲乙雙方的其他約定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二條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完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合同期滿後,乙方全部完成合同並且管理成績優秀,經業主大會同意後,可續訂合同。

第三十四條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

本合同及其附件內,空格部門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共__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方雙方及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因房屋建築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用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

產生質量事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八條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應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九條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或報請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進行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雙方同意由_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第四十條合同期滿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合同期滿_________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經房地產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後生效。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23

甲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住所地: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

資質等級:_______________

證書編號:_______________

根據《物業管理條例》和相關法律、法規、政策,甲乙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選聘乙方對(物業名稱)提供前期物業管理服務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物業基本情況

第一條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物業型別_______;座落位置_______;建築面積_______。

物業管理區域四至:東至_______;南至_______;西至_______;北至_______。(規劃平面圖見附件一,物業構成明細見附件二)。

第二章服務內容與質量

第二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包括以下內容:

1、物業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位明細見附件三);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執行、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設施裝置明細見附件四);

3、物業共用部位和相關場地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及雨、汙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綠化的養護和管理;

5、車輛停放管理;

6、公共秩序維護、安全防範等事項的協助管理;

7、裝飾裝修管理服務;

8、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第三條在物業管理區域內,乙方提供的其他服務包括以下事項: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四條乙方提供的前期物業管理服務應達到約定的質量標準(前期物業管理服務質量標準見附件五)。

第五條單個業主可委託乙方對其物業的專有部分提供維修養護等服務,服務內容和費用由雙方另行商定。

第三章服務費用

第六條本物業管理區域物業服務收費選擇以下第種方式:

1、包乾制

物業服務費用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服務費用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法定稅費;

(10)物業管理企業的利潤;

(11)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按照上述標準收取物業服務費用,並按本合同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提供服務,盈餘或虧損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2、酬金制

物業服務資金由業主按其擁有物業的建築面積預先交納,具體標準如下:

多層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高層住宅:_______元/月.平方米;

別墅:_______元/月.平方米;

辦公樓:_______元/月.平方米;

商業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

物業:_______元/月.平方米。

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由物業服務支出和乙方的酬金構成。

物業服務支出為所交納的業主所有,由乙方代管,主要用於以下開支:

(1)管理服務人員的工資、社會保險和按規定提取的福利費等;

(2)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日常執行、維護費用;

(3)物業管理區域清潔衛生費用;

(4)物業管理區域綠化養護費用;

(5)物業管理區域秩序維護費用;

(6)辦公費用;

(7)物業管理企業固定資產折舊;

(8)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及公眾責任保險費用;

(9)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採取以下第種方式提取酬金:

(1)乙方按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元的標準從預收的物業服務資金中提取。

(2)乙方_______(每月/每季/每年)按應收的物業服務資金_______%的比例提取。物業服務支出應全部用於本合同約定的支出。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結餘部分,轉

入下一年度繼續使用;物業服務支出年度結算後不足部分,由全體業主承擔。

第七條業主應於之日起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納入物業管理範圍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時交給物業買受人的物業,其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由甲方全額交納。業主與物業使用人約定由物業使用人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從其約定,業主負連帶交納責任。業主與物業使用人之間的交費約定,業主應及時書面告知乙方。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按_______(年/季/月)交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在______________(每次繳費的具體時間)履行交納義務。

第八條物業服務費用實行酬金制方式計費的,乙方應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管理年度計劃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預決算,並每年次向全體業主公佈物業服務資金的收支情況。對物業服務資金收支情況有爭議的,甲乙雙方同意採取以下方式解決: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四章物業的經營與管理

第九條停車場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共有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2、停車場屬於甲方所有、委託乙方管理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停車場車位所有權或使用權由業主購置的,車位使用人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元/個月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條乙方應與停車場車位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管理服務協議,明確雙方在車位使用及停車管理服務等方面的權利義務。

第十一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甲方)所有。會所委託乙方經營管理的,乙方按下列標準向使用會所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費用: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十二條本物業管理區域內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物業共用部位、公用裝置設施統一委託乙方經營,經營收入按下列約定分配: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第五章物業的承接驗收

第十三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配合乙方對以下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確認查驗過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存在以下問題: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甲方應承擔解決以上問題的責任,解決辦法如下:

1、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

第十五條對於本合同簽訂後承接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甲乙雙方應按照前條規定進行查驗並簽訂確認書,作為界定各自在開發建設和物業管理方面承擔責任的依據。

第十六條乙方承接物業時,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七條甲方保證交付使用的物業符合國家規定的驗收標準,按照國家規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範圍承擔物業的保修責任。

第六章物業的使用與維護

第十八條業主大會成立前,乙方應配合甲方制定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根據規章制度提供管理服務時,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給予必要配合。

第十九條乙方可採取規勸、等必要措施,制止業主、物業使用人違反本臨時公約和物業管理區域內物業管理規章制度的行為。

第二十條乙方應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物業管理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第二十一條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

應徵得相關業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確需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徵得相關業主和甲方的同意。臨時佔用、挖掘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道路、場地的,應在約定期限內恢復原狀。

第二十二條乙方與裝飾裝修房屋的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應簽訂書面的裝飾裝修管理服務協議,就允許施工的時間、廢棄物的清運與處置、裝修管理服務費用等事項進行約定,並事先告知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飾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

第二十三條甲方應於______________(具體時間)按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能夠直接投入使用的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_平方米,其中:辦公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用房_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四條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第七章專項維修資金

第二十五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繳存_______。

第二十六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管理_______。

第二十七條專項維修資金的使用_______。

第二十八條專項維修資金的續籌_______。

第八章違約責任

第二十九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三條、第十四條、第十五條的約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務無法達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的,由甲方賠償由此給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條除前條規定情況外,乙方的管理服務達不到本合同第二條、第三條、第四條約定的服務內容和質量標準,應按的標準向甲方、業主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一條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未能按時足額交納物業服務費用(物業服務資金)的,應按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二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條、第七條的約定,擅自提高物業服務費用標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就超額部分有權拒絕交納;乙方已經收取的,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雙倍返還。

第三十三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七條的約定,拒絕或拖延履行保修義務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可以自行或委託乙方修復,修復費用及造成的其他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三十四條以下情況乙方不承擔責任:

1、因不可抗力導致物業管理服務中斷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但因物業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損失的;

3、因維修養護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且事先已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暫時停水、停電、停止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等造成損失的;

4、因非乙方責任出現供水、供電、供氣、供熱、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執行障礙造成損失的;

5、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九章其他事項

第三十五條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但在本合同期限內,業主委員會代表全體業主與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的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自動終止。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月,業主大會尚未成立的,甲、乙雙方應就延長本合同期限達成協議;雙方未能達成協議的,甲方應在本合同期滿前選聘新的物業管理企業。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物及時完整地移交給業主委員會;業主委員會尚未成立的,移交給甲方或代管。

第三十八條甲方與物業買受人簽訂的物業買賣合同,應當包含本合同約定的內容;物業買受人簽訂物業買賣合同,即為對接受本合同內容的承諾。

第三十九條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業主應承擔連帶責任。第四十條本合同的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存在衝突的,以本合同為準。

第四十二條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可選擇以下第種方式處理:

1、向_____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一式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簽章):_____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24

甲方(業主大會):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________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業主大會)

組織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業主委員會代表人: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物業管理企業)

企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物業管理條例》、《重慶市物業管理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物業區域《業主公約》的約定,甲方通過招標、議標等方式選聘乙方,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________(物業名稱)實施本物業區域的物業管理服務的相關事宜,訂立本合同。

第一章 物業管理區域概況

第一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__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___________

佔地面積: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

四至:東至:______南至:______西至:______北至:______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 具體物業構成明細及所配置的共用裝置設施明細詳見附件一和附件二。

第二章 委託服務事項

第三條 甲方委託乙方提供的物業服務的主要內容為:

1.物業共用部分的日常維修、養護和管理。物業共用部分具體包括:房屋的承重結構(包括:承重牆體、樑柱、樓蓋等),非承重結構的分戶牆外牆面,屋蓋、屋面、大堂、公共門廳、走廊、過道、樓梯間、電梯井、垃圾通道、汙水管、雨水管、樓道燈、避雷裝置、____________________。

2.物業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具體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汙水管、垃圾道、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高壓水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____________________。

3.市政共用設施(不屬市政部門管理的)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水池、井、停車場、路燈_______。

4.公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

5.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公廁、_____________。

6.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排水管道、汙水管道的疏通。

7.交通秩序與車輛停放的管理。

8.協助做好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

9.物業檔案資料管理。

10.物業專案使金年度預決算和物業服務資金年度收支情況進行審計,審計費用由______承擔。

第十條 停車收費分別採取以下方式:

1.停車場屬於全體業主的,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該項停車費中________元/個·月的停車管理服務費歸乙方所有,其餘停車費為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或業主大會的決定用於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經費支出或納入維修資金管理;

2.停車場屬於開發建設單位所有的,業主享有優先使用權,車位使用人應按照物價部門核定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費,乙方從停車費中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__元/個·月標準提取停車管理服務費;

3.車位權屬系業主的,應按露天車位________元/個·月、車庫車位______元/個·月標準或按佔地面積(包括公攤面積)_____元/平方米的標準,向乙方交納停車管理服務費。

第十一條 乙方應與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簽訂書面的《停車協議》,明確雙方在停車位使用及管理服務方面的權利義務關係。

第十二條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會所屬全體業主或開發建設單位所有,委託乙方經營管理,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使用會所,應按下列標準支付使用費: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三條 乙方經營管理會所,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配套商業設施,可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乙方經營管理其他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按______標準提取管理服務費。

第十四條 乙方利用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停車場,會所及其他共用部位、共有裝置設施進行經營(如:設定商業廣告招牌),應當徵得甲方相關業主的同意,所得收益扣除乙方管理服務成本和佣金後剩餘部分的本金和利息歸全體業主所有,可根據業主公約的規定納入物業專項維修資金進行管理。

第十五條 乙方接受業主委託,提供專項服務的,專項服務的內容和費用按其約定執行。

第十六條 其他約定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章 雙方的權利義務

第十七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甲方享有以下權利:

1.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和物業管理制度;

2.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和大中修方案的財務預算和決算,監督檢查乙方各項方案計劃的實施;

3.制訂物業共用部分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方面的規章制度;

4.審批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專案和使用預算,負責組織對物業設施、裝置和共用部分的大中修及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

5.定期聽取乙方關於物業服務合同履行情況和物業維修資金的使用情況的報告,並定期向業主公佈報告;

6.代表本業主參加因物業管理活動發生的訴訟;

7.對乙方違反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監督乙方實施物業服務的其他行為;

9.實行酬金制物業服務收費方式的,有權與乙方共同委託雙方認可的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10.依據法律、法規規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甲方應履行的義務:

1.甲方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綠化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資料;

(2)規劃設計資料;

(3)設施裝置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等技術資料;

(4)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5)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2.協助乙方督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依約按時交納物業服務費;

3.協助乙方因維修物業或者公共利益,需臨時佔用、挖掘道路、場地的,配合做好相關業主的工作,並協助乙方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

4.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協調業主、使用人與乙方的關係;

5.負責本物業區域內的物業專項維修資金的歸集和續籌;

6.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

7.協助乙方對業主和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8.協調、配合乙方共同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相關遺留問題;

9.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十八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乙方享有的權利:

1.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技術標準、行業規範以及本服務合同進行管理,提供專業化的服務;

2.按照本合同和有關規定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物業服務費用和其他費用;

3.可以根據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委託,提供本合同約定以外的服務專案,服務報酬由雙方約定;

4.可以將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專項服務業務委託給專業性服務企業,但不得將該區域內的全部物業管理一併委託給他人;

5.自主開展各項經營管理活動,但不得侵害業主、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不得利用管理事項獲取不當利益;

6.對欠費業主停止約定服務或進行法律訴訟,直至其履行交費義務。

7.根據甲方授權,制定必要的規章制度,並以有效方式督促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

8.根據甲方授權,採取批評、規勸、警告等措施制止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及公眾管理制度的行為;

9.根據甲方授權,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佈違約業主的姓名及其違約情節;

10.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享有的其他權利。

乙方應履行的義務:

1.履行合同、提供物業服務;

2.及時向全體業主通告本區域內有關物業管理服務的重大事項,及時處理投訴,接受甲方、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監督;

3.在承接物業時,應當對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進行查驗,並做好書面記錄和籤認工作;

4.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公示物業服務合同約定的收費專案和標準以及向業主提供特約服務的收費專案和標準;

5.結合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實際情況,編制物業管理方案,年度管理計劃,維修保養計劃,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僅適用酬金制收費方式),經依法議定後組織實施;

6.制止本物業管理區域內違反有關治安、環保、物業裝飾裝修和使用等方面規章制度的行為,對違反法律法規規定的行為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

7.協助做好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安全防範工作,發生安全事故時,在採取應急措施的同時,及時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報告,保護好現場,協助做好救助工作;保安人員在維護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公共秩序時,要履行職責,不得侵害公民的合法權益;

8.實行酬金制收費方式的,應當編制年度財務預決算報告,報甲方審批,並且每六個月應公佈一次物業服務費用的收支帳目,每年與甲方共同委託專業審計機構對年度財務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9.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告知物業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應與其訂立書面協議,告之裝修中的禁止行為和注意事項,並負責監督;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裝修管理規定的行為,要及時制止和糾正,對情節嚴重的,要及時報請相關部門處理;

10.非經甲方和相關業主許可並辦理有關手續,不得擅自改變物業管理區域內共用部分、共用設施裝置的用途;對本物業的公用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

11.未經甲方同意,不得擅自在物業管理區域內從事物業管理相關服務以外的經營活動;

12.不得在處理物業管理事務的活動中侵犯業主的合法權益;

13.本合同終止時,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和物業管理相關資料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1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第六章 物業管理用房

第十九條 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向乙方提供物業管理用房,建築面積______平方米,其中包括:辦公用房______平方米(含物業管理企業和業主委員會的辦公用房)、位於______,______住宿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其他用房______平方米,位於______。

第二十條 物業管理用房屬全體業主所有,由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內無償使用,但不得改變其用途。

本合同終止時,乙方應當將物業管理用房、物業管理相關資料等屬於全體業主所有的財產及時如數地移交給甲方。

第七章 物業服務合同期限及解除

第二十一條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年,自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止。合同期屆滿前三個月內,甲方作出續聘或選聘的決定,在甲方與續聘或選聘的物業管理企業簽訂物業服務合同生效時,本合同終止。

第二十二條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前解除本合同:

1.物業專案因拆遷等原因滅失的;

2.因不可抗力因素,致使物業服務合同無法正常履行;

3.乙方嚴重違反本合同約定,不按本合同履行義務的,經業主大會決定解除合同的;

4.二分之一業主不履行本合同的約定,致使物業管理活動無法正常開展,乙方要求提前解除合同的。

第二十三條 需提前解除合同的,解除合同的一方應及時通知對方,合同自書面通知送達對方時即行解除,並在二十日內辦理交接,在辦理交接期間,乙方應維護本物業小區正常的生活秩序,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支付費用。

第八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四條 乙方因管理不善造成房屋建築質量、設施裝置質量損害,達不到使用功能和造成重大事故的,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第二十五條 甲方不履行本合同約定的義務,乙方可要求甲方履行,由此造成的損失,甲方應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十六條 乙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業主、物業使用人有權要求乙方清退,並由乙方按多收費用的3倍標準給予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賠償。

第二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致使管理服務不能達到本合同“物業服務質量”約定的,由乙方按以下標準賠償損失: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八條 甲方、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的約定,未能按時如數交納物業服務費的,應按每日萬分之______的標準向乙方支付違約金。

第二十九條 雙方約定,以下條件下所致的損害,可構成對乙方的免責事由:

1.因不可抗力導致的中斷服務或物業價值的貶損;

2.因物業本身固有的瑕疵造成的損害;

3.因維修、養護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需要而暫時停水、停電或停止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的(除排危搶險情形以外,乙方應事先通知業主及使用人);

4.因非乙方責任造成的供水、供電、供熱、供冷、通訊、有線電視及其他共用設施裝置的障礙和損失。

第九章 附則

第三十條 本合同的效力及於本物業管理區域的全體業主及物業使用人。業主可與物業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權利義務進行約定,但物業使用人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有關業主應當承擔連帶責任。

第三十一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可監督本合同的實施。

第三十二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日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事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三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同等效力。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可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請調解,向有關行政管理部門申訴;也可選擇以下_______方式解決:

1.重慶仲裁委員會仲裁;

2.人民法院訴訟。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_______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自_______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年月日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25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就物業管理服務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物業的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商業

座落位置:

建築面積: ㎡

甲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商戶和本物業使用人,本物業的全體商戶和物業使用人均應遵守本協議並承擔相應責任,履行相應義務。

第二條 物業管理服務內容

房屋共用部位的維護和管理,共用部位是指房屋主體承重結構部位(包括基礎、內外承重牆體、柱、樑、樓板、屋頂等)、戶外牆面、門廳、樓梯間、走廊通道等。

房屋共用設施裝置及其執行的維護和管理,共用設施裝置是指電梯、消防系統、供電線路、智慧化系統、監控系統、綠地、道路、給排水系統、供熱系統和共用設施、裝置使用的房屋等。

環境衛生的管理服務,公共環境、共用部位的清潔、生活垃圾清運、化糞池清掏。

綠化管理,公共綠地、園林小品的管理和養護。

公共秩序的維護和管理,協助公安部門進行安全監視和巡視,維護本物業區域內的公共秩序。建立消防責任制,維護消防裝置和設施,車輛存放有序,交通基本通暢,依據車輛專項合同實施管理。

物業裝飾裝修施工監督管理,依據國家相關部門及甲方有關規定進行管理。

第三條 物業管理服務期限

本協議自 年 月 日執行至 年 月 日終止。

第四條 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義務

對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綠化、環境衛生、保安、交通等專案進行維護、修繕、服務與管理;

根據有關法規和政策,結合實際情況,制定本物業的管理制度和服務手冊並書面告知乙方;

建立健全本物業的物業管理檔案資料;

制止違反本物業管理制度及物業管理公約的行為;

物業管理企業可委託專業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與服務業務;

依據本協議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費用及其他費用;

向乙方提供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裝置維修養護等有償服務;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二、乙方的權利義務

依法享有對自己所承租物業的各項權利。

監督甲方的物業管理服務行為,就物業管理的有關問題向甲方提出意見和建議;

遵守本物業的管理制度及管理公約中規定的內容,接受物業管理公司的服務管理;

乙方在進場前需甲方申請辦理入住手續,簽訂相關協議,填寫員工登記表並辦理出入證,同時提供企業的營業執照影印件;

如乙方要在經營場所懸掛廣告牌,需向甲方提出申請,並不得侵犯其他人權利,乙方應確定廣告的張貼位置及內容,經物業管理公司批准後到當地“工商局廣告科”備案方可懸掛廣告牌。

乙方張貼的廣告內容必須真實、健康、清晰、明白,不得以任何形式欺騙使用者和消費者,必須嚴格遵守國務院釋出的《廣告管理條例》;如乙方張貼廣告導致其他第三方權利受損,則甲方有權根據第三方的投訴要求乙方撤銷該廣告。

乙方若要組織促銷宣傳活動,需提前告知甲方,如需佔用場地或張貼宣傳廣告的需向甲方提出申請。活動期間客戶應保持良好的秩序,活動完畢應立即恢復原狀;

乙方工作人員不得到物業內其他商鋪進行推銷;

依據本協議向甲方交納物業管理費用;

乙方裝飾裝修房屋時,需遵守相關管理規定,簽訂《裝修承諾書》,按甲方要求辦理裝修手續後方可開工;

乙方不得佔用、損壞本物業的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或改變其使用功能。因搬遷、裝飾裝修等原因確需合理使用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的,應事先通知甲方,並在約定的期限內恢復原狀,造成損失的,給予賠償;

乙方排煙裝置需根據於甲方的協商並滿足乙方的需求進行設定,不得對樓內其他客戶產生影響,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操作導致其他客戶投訴,相應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經營專案若為餐飲,必須定期清理自行使用的煙道、隔油池,一般為三個月。若出現長時間未進行清理現象,甲方有權利代為清理,所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乙方每日所產出的幹、溼垃圾由乙方自行處理;

乙方在經營過程中所產生的噪音不得對樓內其他商戶產生影響,若出現投訴,由乙方承擔相應責任;

對承租人、使用人及訪客等違反本物業的物業管理制度及物業管理公約等造成的損失、損害承擔民事責任;

按照安全、公平、合理的原則,正確處理物業的給排水、通風、採光、維修、通行、衛生、環保等方面的相鄰關係,不得侵害他人的合法權益;

法律、法規規定的其它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物業管理服務費(不包括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費用);

依據《物業服務收費管理辦法》及北京市物價局批准的收費標準,甲方應向乙方收取物業管理服務費為每天每平方米 元人民幣(按建築面積),

乙方繳納費用時間:首次付費以物業出租房開具的《入住通知書》規定的日期內向甲方支付半年物業管理費,之後各期費用每半年收取一次,於每一繳費週期的首30日前全額繳納;

如遇新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出臺,可根據新的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標準予以調整;

乙方退租物業時,需繳清所有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其他有償服務費用:

車位及其使用管理服務費用按照車位相關管理規定收取;

客戶特約的有償服務按照甲方所確定標準收取;

符合相關法律、法規的其它有償服務按照雙方協商價格收取。

代收代繳收費服務

受有關部門或單位的委託,甲方可提供水費、電費等代收代繳收費服務,代收代繳費用按月收取,乙方於每月1至5日按當月計量表實際發生量將該費用交於甲方,(代收代繳費用不屬於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六條 違約責任

甲方違反協議,未達到管理服務質量約定目標的,乙方有權要求甲方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乙方違反協議,不按本協議約定的收費標準和時間交納有關費用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補交併從逾期之日起按每天1‰交納違約金(物業管理公司代專業管理部門代收代繳款項滯納金按有關部門規定執行)。

第七條 為維護公眾、商戶、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預見情況下,如發生煤氣洩漏、漏電、火災、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協助公安機關執行任務等突發事件,甲方因採取緊急措施造成乙方必要的財產損失的,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八條 在本協議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協議無法履行,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處理。

第九條 本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十條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協商解決或向物業管理行政主管部門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無效的,可向物業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一條 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 本協議自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定代表人:

(或委託人) (或委託人)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2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

名稱:_________

主任: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受託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

企業名稱: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註冊地址:_________

聯絡電話:_________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甲方將_________(物業名稱)委託於乙方實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物業基本狀況

物業名稱:_________

物業型別:_________

座落位置:_________區(市)縣_________路(街道)_________號

四至:東_________南_________西_________北

佔地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建築面積:_________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一。

第三條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甲方應當要求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根據業主公約履行本合同中相應義務,承擔相應責任,並遵守本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

第二章委託管理服務事項

第四條房屋建築本體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面、承重結構、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_________.

第五條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垃圾道、煙囪、共用照明、天線、中央空調、暖氣幹線、供暖鍋爐房、高壓泵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中央監控裝置、建築物防雷設施、_________.

第六條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溝渠、池、井、自行車棚、停車場、_________.

第七條共用綠地、花木、建築小品等的養護與管理、_________.

第八條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育娛樂場所、_________.

第九條公共環境衛生,包括公共場所、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垃圾的收集、清運、_________.

第十條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_________.

本物業管理區域內的業主、物業使用人在本物業管理區域公共場地停放車輛,停放人應與乙方簽訂專項合同。

第十一條維護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_________.

前款約定的事項不含業主、使用人的人身與財產保險和財產保管責任,乙方與業主、使用人另行簽訂合同的除外。

第十二條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_________.

第十三條根據業主委員會的委託組織開展社群文化娛樂活動。

第十四條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設施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原則上應接受委託,但收費由當事雙方協商。

第十五條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據情節輕重採取報告規勸、制止、_________等措施。

第十六條其它委託事項

第三章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委託管理期限為_________年(不超過3年)。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_________時止。

第四章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業主、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經常聽取業主、使用人的意見和建議,並及時將這些反饋給乙方;協調業主、使用人、乙方之間的關係;

2、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業主公約及物業共用部位和共用設施裝置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環境衛生的維護等方面的管理制度;採取措施督促業主、使用人按時交納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用;

3、審定乙方擬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物業管理方案的實施及制度的執行情況;

5、審定乙方提出的物業管理服務年度計劃、維修養護計劃和財務預算及決算報告;

6、審批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使用預算,並監督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竣工驗收;審查乙方提供的物業共用部位、共用設施裝置大中修、更新、改造的書面報告;

7、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的經營性商業用房,由乙方按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8、在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提供_________平方米建築面積物業管理用房,由乙方按下列第_________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_________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_________;

9、與乙方辦理物業管理驗收手續時,應向乙方移交下列資料:

(1)竣工總平面圖,單體建築、結構、裝置竣工圖,附屬配套設施、地下管網工程竣工圖等竣工驗收資料;

(2)裝置設施的安裝、使用和維護保養技術資料;

(3)物業質量保修文件和物業使用說明檔案;

(4)物業管理所必需的其他資料。

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_________日內向乙方移交;

10、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1、協助乙方做好物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活動及完成物業管理各項管理目標;

12、負責本物業維修專項資金的籌集,督促業主繳納物業維修專項資金;

13、甲方有權指定專業審計機構,對本合同約定的物業管理公共服務費收支狀況進行審計;

第十九條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物業管理方案,自主開展物業經營管理服務活動;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及時進行處理;

4、可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房屋建築物業管理服務合同書 篇27

第一條 本合同當事人

委託方(以下簡稱甲方):

組織名稱:

代表人:

地址:

聯絡電話:

受委託方(以下簡稱乙方):

企業名稱:

法定代表人:

註冊地址:

聯絡電話:

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在自願、平等、協商一玫的基礎上,甲方將 (牧業名稱)委託乙方實和行物業管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 物業基本情況

物業型別:

座落位置: 市 區 路(街道) 號

四至:

佔地面積: 平方米

建築面積: 平方米

(委託管理的物業構成細目見附件)

第三條 乙方提供服務的受益人為本物業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本物業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應履行本合同,承擔相應的責任。

第二章 委託管理事項

第四條 房屋建築共用部位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樓蓋、屋頂、外牆、承重牆體、樓梯間、走廊通道、門廳、庭院 。

第五條 共用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執行和管理,包括:共用的上下水道、落水管、汙水管、共用照明、中央空調、供暖鍋爐房、樓內消防設施裝置、電梯、 、 、 。

第六條 公共設施和附屬建築物、構築物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道路、外上下水管道、化糞池、泵房、自持車棚、停車場、 、 、 、 。

第七條 公共綠地的養護與管理。

第八條 附屬配套建築和設施的維修、養護和管理,包括商業網點、文化體場所 、 、 。

第九條 公共環境衛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潔衛生,公共場所的清潔衛、垃圾的收集、 、 、 。

第十條 交通與車輛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條 維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監控、巡視、門崗執勤、 、 、 。

第十二條 管理與物業相關的工程圖紙、住使用者檔案與竣工驗收資料。

第十三條 負責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收取下列費用:

1.物業管理費:

2.保潔費:

3.保安費:

4.房屋裝置執行費:

5.維修養護費:

第十四條 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及裝置的維修、養護在當事人提出委託時,乙方須接受委託併合理收費。

第十五條 對業主牧業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針對具體行為並根情節輕重,採取批評、規勸、警告、制止、 等措施。

第十六條 其他委託事項

第三章 委託管理期限

第十七條 委託管理期限為 年。自 年 月 日 時起至 年 月 日 時止。

第四章 雙方權利義務

第十八條 甲方權利義務

1、代表和維護產權人、使用人的合法權益;

2、制定《業主公約》並監督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遵守公約;

3、審定乙方制定的物業管理方案;

4、檢查監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執行情況;

5、審議乙方年度管理計劃、資金使用計劃及決算報告;

6、在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平方米建築面積管理用房(產權仍屬甲方),由乙方按下列第 項執行;

(1)無償使用;

(2)按建築面積每月每平方米 元租用,其租金收入用於 。

7.負責歸集物業管理所需全部圖紙、檔案、資料,並於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內向乙方提供;

8.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不按規定交納牧業管理費時,負責催交或以 方式償付;

9.協調、處理本合同生效前發生的管理遺留問題;

(1)

(2)

10.協助乙方做好牧業管理工作和宣傳教育、文化生活;

第十九條 乙方權利義務

1.根據有關法律、法規及本合同的約定,制定牧業管理方安;

2.對業主和物業使用人違反法規、規章的行為,提請有關部門處理;

3.按本合同第十五條的約定,對業主和物主使用人違反業主公約的行為進行處理;

4.選聘專營公司承擔本物業的專項管理業務,但不得將本物業的管理責任轉讓給第三方;

5.負責編制房屋、附屬建築物、設施、裝置、綠化的年度維修養護計劃,經雙方議定後由乙方組織實施;

6.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書面告知物業的使用的有關規定,當業主和物業使用人裝修物業時,書面告知有關限制條件,並負責監督;

7.每 個月向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公佈一次維修養護費用收支使用情況;

8.對本物業的公共設施不得擅自佔用和改變使用功能,如需擴建或完善配套專案,須與甲方協商後報有關部門批准方可實施;

9.本合同終止時,乙方必須向甲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業管理的全部檔案資料;

第五章 物業管理服務要求標準

第二十條 乙方須按下列約定,實現管理目標,即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對乙方管理滿意率達到 %

1.房屋外觀:

2.裝置執行:

3.房屋及設施、裝置的維修、養護:

4.公共環境:

5.綠化:

6.交通秩序:

7.保安:

8.急修:

小修:

第六章 物業管理服務費用

第二十一條 物業管理服務費

1.管理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收取;

2.保潔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每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3.保安費由乙方按建築面積生平方米 元或按套每戶 元向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收取;

4.高層住宅電梯、水泵、 執行費按實結算,由乙方向業主收取;

5.管理服務費標準的調整,按 調整;

6.對業務和物業使用人逾期交納物業管理費的,乙方可以從逾期之日起按應繳費用千分之三加收滯納金。

第二十二條 住宅區域的非居住用房管理服務費按居住收費標準的 倍取。

第二十三條 車位和使用管理費用由乙方按下列標準向車位使用人收取;

1、露天車位:

2、車庫車位:

第二十四條 乙方對業主或物業使用人的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裝置維修養護其他特約服務,由業主或物業使用人按實際發生的費用計付。

第二十五條 乙方向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提供的其他服務專案的收取標準約定下:

1.

2.

第二十六條 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裝置、設施、公共設施的維修、養護費用物業管理區域內的全體業主按照各自擁有的住宅區建築面積比例共同承擔,在物業維修基金中列支或直接向業主收取。

第七章 違約責任

第二十七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第十八條第 款的約定,使乙方未完成規管理目標,乙方有權要求甲方在一不定期限內解決,逾期未解決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乙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應給予乙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八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約定,不能完成管理目標,甲方有權求乙方限期整改,逾期未整改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乙方應給予甲方有權終止合同;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二十九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約定,擅自提高收費標準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清退;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乙方應給予甲方經濟賠償。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無法律依據提前終止保同的違約方應賠償對方 元的違約金;造成對方經濟損失的,應給予經濟賠償。

第八章 附則

第三十一條 雙方約定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天內,根據甲方委託管理項,辦理接管驗收手續。

第三十二條 雙方可對本合同的條款進行補充,以書面形式簽訂補充協議,充協議與合同具有相同等效力。

第三十三條 本合同之附件均為合同有效組成部分。在合同及其附件內,空部分填寫的文字與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但不得修改本合同印製條款的本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補充協議中未規定的事宜,均遵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

第三十四條 本合同正本連同附件 頁,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及物業理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十五條 因房屋建造質量、裝置設施質量或安裝技術等原因,達不到使功能,造成重大事故的,由甲方承擔責任並作善後處理。產生質量右故的直接原因,以政府主管部門的鑑定為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執行期間,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無法履行時,雙方按有關法律規定及時協商處理。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請 市仲裁委員會裁決(當事人雙方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三十八條 合同期滿,本合同自然終止,雙方如續訂合同,應在該事同期 天前向對方提出書面意見。

第三十九條 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代表人: 代表人:

附:

業主公約

為加強 (以下簡稱"本物業")和管理,維護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的合法權益,維護公共環境和秩序,保障物業的安全與合理使用,根據國家有關物業管理的法規政策制訂本公約。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均須自覺遵守。

一、在使用、經營、轉讓所擁有物業時,應遵守物業管理法規政策的規定。

二、執行業主委員會或業主大會的決議、決定。

三、委託物業管理企業負責房屋、設施、裝置、環境衛生,公共秩序、保、綠化等管理,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遵守物業管理企業根據政府有關法規政策和業主委員會委託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四、全體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應積極配合物業管理企業的各項管理工作。

五、業主或物業使用人對物業管理企業和管理工作如有意見或建議,可直向物業管理企業提出,發生爭議時可通過業主委員會直轄市解決。

六、加強安全防範意識,自覺遵守有關安全防範的規章制度,做好防火防工作,確保家庭人身財產安全。

七、業主或物業使用人裝修房屋,應遵守有關物業裝修的制度,並事先告物業管理企業。物業管理企業對裝修房屋活動進行指導和監督,並將注意事項和禁止行為告知業主和物業使用人。業主或物業使用人違規、違章裝修房屋或妨礙他人正常使用物來的現象(如滲、漏、堵、冒等),應當及時糾正,造成他人物業損失的應承擔賠償損失,對拒不改正的,物業管理公司可採取相應措施制止其行為,並及時告知業主委員並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貪汙處理。

八、業主發委託物業管理企業對其自用部位和毗連部位的有關設施、裝置行維修、養護,應支付相應費用。

九、凡房屋建築及附恬設施裝置已經或可能妨礙、危害毗連房屋的他人利、安全、或有礙外觀統一、市容觀瞻的,按規定應有由業主單獨或聯合維修、養護的,業主及時進行維修養護,拒不進行維修養護的,由業主委員會委託物業管理企業進行維修養護,其費用由當事業主按規定分攤。

十、與其他非業主使用人建立僉租賃關係時,應告知並要求對方遵守本業公約和物業管理規定,並承擔連帶責任。

十一、在本物業範圍內,不得有下列行為:

(1)擅自改變房屋結構、外貌(含外牆、外門窗、陽臺等部位的顏色、形狀和規格)、設計用途、功能和佈局等;

(2)對房屋的內外承重牆、樑、柱、板、陽臺進行違章鑿、拆、搭、建;

(3)佔用或損壞樓梯、通道、屋面、平臺、道路、停車場、自行車房(棚)等公用設施及場地;

(4)損壞、排除或改造供電、供水、供氣、供暖、通訊、有線電視、排水、排汙、消防等公用設施;

(5)隨意堆放雜物、丟棄垃圾、高空拋物;

(6)違反規定存放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物品和排放有毒、有害、危險物質等;

(7)踐踏、佔用綠化用地;損壞、塗畫園林建築小品;

(8)在公共場所、道路兩側亂設攤點;

(9)影響市容光煥發觀瞻的亂搭、亂貼、亂掛、設立廣告牌;

(10)隨意停放車輛;

(11)聚從喧鬧、噪聲擾民等危害公共利益或其他不道德的行為;

(12)違反規定飼養家禽、家畜及寵物;

(13)法律、法規及政府規定禁止的共他行為。

十二、人為造成公共設施裝置或其他業主設施裝置損壞,由造成損壞責任負責修復或賠償經濟損失。

十三、按規定交納物業管理企業應收取的各項服務費用。

十四、業主使用本物業內有償使用的文化娛樂體育設施和停車場等公用設、場地時,應按規定交納費用。

十五、自覺維護公共場所的整潔、美觀、暢通及公用設施的完好。

十六、加強精神文明建設,弘揚社會主義道德風尚,互助友愛,和睦相處共同創造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環境。